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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时不我待与灵血

    练功房中,林胜赤裸上身,身体扭曲成一个圆球,但呼吸却依然绵长而深沉,每一次吐纳都带著某种奇特的韵律,像是海潮涨落,又像是远雷滚过天际。
    隨著呼吸的节奏,他周身的骨骼开始发出细微的响声——那是玉骨境的修炼特徵。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林胜的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脸色时而潮红,时而苍白。
    修炼的过程並不舒服。
    总是有一种深入骨髓的酸痒,像是无数只蚂蚁在骨头缝里爬动,又像是有无数根细针在骨髓里轻轻刺入。
    林胜的眉头微微皱起,却没有丝毫动摇——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滋味。
    练武从来就不是享福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睁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那口气在空气中凝而不散,竟隱隱呈现出一道白线,向前飘出三尺有余,方才渐渐消散。
    “呼——”
    林胜活动了一下脖颈,骨骼发出一阵噼啪的脆响。
    按眼下的进度,老老实实一边加点一边练下去,半年左右应该能完成玉骨境的修炼。
    这个速度已经不慢了——原本詹兆生预估林胜一年就能完成玉骨阶段的修炼,都说他快得反常,更別提再將速度提升一倍了。
    若是运气更好点,能够多弄些异兽进补,时间还能再缩短一些。
    可半年……
    林胜抬起头,透过窗户望向夜空。
    今晚的月色很好,银辉洒落,將院中的池塘照得波粼粼。
    荷花已经过了盛放的时节,只剩下几朵残荷,在夜风中轻轻摇曳。
    半年太长了。
    虎妖在外面虎视眈眈,红罗剎那个所谓“巡查使”靠不住,猛虎帮虽然灭了,但易长坤还活著,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捲土重来?
    还有那个爱丽丝·维多利亚,虽然目前看起来友善,但西洋人在这片土地上做生意,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真把她的好意当成没有代价的好意的,建议重新回幼儿园进修。
    林胜不喜欢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別人身上。
    他眨了眨眼,辉光面板在眼前浮现——
    境界:金肌(130%)玉骨(12%)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天鹏破云(入门82%)
    潜能点:46%
    最近这段时间,他把所有潜能点都投在了天鹏破云上。
    效果是明显的——从入门22%到入门82%,进步算得上神速。但距离完成玉骨境的修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还是太慢。
    他想起那晚詹兆生说的话——黄金剑鱼,三剂药膳,便可直接激活玉骨。
    『那老小子肯定有办法。』
    林胜在练功房里慢慢踱步,脑子里飞快地盘算著。
    爱丽丝说她的船队在澎湾见过黄金剑鱼,而大哥也风闻外面有人在澎湾见到了。
    不管这个风闻是真是假,至少是个线索,所以帮內已经安排了悬赏下去。
    如果真能捉到,按大哥的分析,詹兆生那里应该藏著能快速完成玉骨境修炼的法门——那才是真正的报酬。
    可问题是……
    “时不我待啊……”
    林胜停下脚步,望向窗外。
    『算了,先练著吧。』
    他深吸一口气,再度沉入修炼之中。
    练功房外,月色如水。
    …………
    与此同时,书房里。
    林兴坐在太师椅上,面前的书案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件——帐本、书信、地契、还有几个落满灰尘的木匣子。
    他已经在这里坐了整整两个时辰。
    猛虎帮的事告一段落,但虎妖的威胁还在。
    林兴不喜欢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悬赏能成就成,不能成就要做好自己去干掉虎妖的准备。
    但林兴还是有一事不明——
    猛虎帮,或者说虎妖为什么要对林家下手?
    虎妖並非人类,不需要人类的地盘,应当没有那么大的扩张欲望。
    即使觉得猛虎帮地盘太小,上供不足,也没必要一定要以卵击石才对。
    这背后一定有原因。
    林兴这些日子只要一空下来,就会思考这背后的缘由,並且不断地排查,最后只剩下一个方向——父亲。
    父亲虽然自焚而死,好歹也是个知府,所以还是留下过一些遗物。
    那些年林家日子难过,有些东西变卖了,只剩下几件还没来得及卖的,在林家再度崛起后被林兴用木盒收了起来,放在书房最深处的柜子里,一放就是好几年,再也没去动过。
    於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林兴拿起一个木匣,吹去上面的灰尘,打开。
    里面是一套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做工精细,一看就是上品。
    林兴认得这套东西,是父亲五十大寿时,一个下属送的。
    父亲用了几年,一直很喜欢,而因为用过了,再加上现在用毛笔写字的人少了,市场饱和了,所以也不值钱了,就没卖。
    但这些东西虽然是上品,可也不算珍贵。
    虎妖总不可能为了几支笔几块墨,就费这么大周章。
    林兴把匣子放到一旁,拿起另一个。
    这个匣子更小,也更精致,紫檀木的,上面还刻著花纹,里面是一枚玉佩。
    那玉佩通体青碧,温润如水,触手生温。
    玉佩正面刻著一个“寿”字,背面刻著几行小字——
    “乾州知府林青,为官清廉,勤政爱民,治下有方,特赐碧玉一枚,以彰其功。”
    落款是前朝天元十二年的年號。
    林兴的手指轻轻摩挲著那几行字,一时间有些恍惚。
    父亲……
    他想起那个总是板著脸、说话慢条斯理的男人。
    小时候觉得父亲太过严肃,长大后才明白,在那样的世道里,当个清官有多难。父亲不是不知道收“惯例”能过得更滋润,也不是不知道变通一下就能让家里富起来,可他就是不愿意。
    “做人要有底线。”这是父亲常说的话。
    然后,前朝崩了,父亲也走了,留下一个巨大的烂摊子让自己收拾了好久才勉强让家里有起色。
    林兴深吸一口气,將那些情绪压下去,仔细端详起手中的玉佩。
    这东西他小时候常见,父亲从不离身,说是玉能养人。
    当时林兴没太在意——不就是块玉吗?能养什么人?
    可现在长时间握在手中后,他突然发现这东西有点不简单。
    林兴这些年操持帮务,每日要处理的事情堆积如山,还需要和一大堆人勾心斗角。
    虽然武者身强体健,但精神上的疲惫是免不了的。
    很多时候他都是用演技掩盖下去,不让別人看出自己的疲態。
    但此刻,把玉佩握在手中之后,他的精神似乎变好了不少。
    不是错觉。
    有一股微弱却持续的力量,像是一条细细的溪流,从玉佩里面源源不绝地渗出,顺著手掌流入体內,最终匯入大脑。
    那股力量所过之处,疲惫如同积雪遇春阳,缓缓消融。
    林兴闭上眼,仔细感受了片刻,再睁开眼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异。
    他也不是第一次拿起这块玉佩。
    以前閒来无事,也曾因为父亲的关係,亲手把玩过,但当时只感觉这是一块普通的玉佩,从未有过这种体验。
    为什么现在不一样了?
    林兴把玉佩举到灯下,眯起眼,一寸一寸地仔细端详。
    终於,他发现了端倪。
    在玉佩的深处,在那一层青碧色的玉质之下,隱隱约约可以看见一滴液体。
    那滴液体顏色也是青碧色,与这玉极为接近,若不是武者眼力够好,林兴又刻意寻找,根本不会注意到。
    “延年益寿……”
    林兴喃喃自语,忽然想起当年父亲说过的话:“这玉佩是圣上御赐,说是能养人。我戴著它这些年,確实感觉精神越来越好,通宵处理政务也不费力。”
    当时他只当是父亲的心理作用,现在才知道,或许那不是错觉。
    玉是好玉,但仅仅是这样一块玉,应该不会有这种功效。
    真正的玄机,在这滴液体里面。
    这个是什么东西?
    林兴思索著,旋即想了起来,他曾经在某本典籍上看到过记载——强者的鲜血蕴含强大无比的能量,能够断肢重续,甚至是起死回生。
    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传说,是古人的夸张之辞,现在看来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而妖魔、武道由来已久,前朝统治天下三百年,总该有些好东西流传下来。
    『好东西。』
    林兴心思电转。
    如果这滴液体真的是真是某个强者的血,那它的价值或许就与那源头相关了……
    林兴忽然明白了。
    明明就扩张地盘来说,有更多更合適的目標,可虎妖一动手就直接衝著林家来。
    如果猛虎帮背后的虎妖想要的,仅仅只有这个——只有林家有的这个——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父亲的遗物是纪念品,既然留到现在,正常交易,无论如何自己也不会把它卖掉。
    所以想要得到它,要么给一个自己拒绝不了的条件,用超高价值的物品来换;要么直接摧毁林家,强行抢。
    林兴把玉佩握在掌心,感受著那股微弱却持续的温润力量,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这玩意留下,或许只是个祸害。
    得想个办法处理了。
    他站起身,在书房里踱步。
    窗外月色渐沉,夜已深了。
    …………
    翌日清晨。
    林胜从练功房里出来,浑身汗水,虽然一夜通宵,但却精神奕奕。
    一夜的修炼让他的玉骨境又向前迈进了一小步——虽然只是1%的进度,但积少成多,总有抵达终点的一天。
    他去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身乾净衣裳,正准备去前院看看今日有什么安排,便看见林兴从书房方向走来。
    “大哥?这么早?”
    林兴点点头,脸色却有些凝重:“跟我来。”
    林胜一愣,跟著林兴进了书房。
    林兴关上门,从怀里掏出那枚玉佩,递给林胜。
    “你看看这个。”
    林胜接过,刚开始没有什么,但很快就感觉到了不对——那股感觉太特殊了,只要时间长了,就没办法忽视。
    “这是……”
    “父亲的遗物。”林兴在太师椅上坐下,“前朝皇帝御赐的,说是能延年益寿。我昨天翻旧东西翻出来的,里面似乎有一滴液体,你仔细看看。”
    林胜把玉佩举到窗前,借著晨光仔细端详,片刻后,他点点头:“是有一滴。在玉里面,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林兴点点头:“我怀疑,虎妖看中的就是这玩意。只有咱们家有这东西,它又想要,但正常情况下我们又不会卖,所以才费这么大周章。”
    林胜沉默片刻,把玉佩还给林兴:“那咱们该怎么办?这玩意必须得处理了,不然始终是个祸患。放在家里,它迟早会再来。”
    “我也是这么想的。”林兴接过玉佩,却没有收起来,而是握在手里把玩,“得把它处理掉。但我昨晚上翻了一夜典籍,终於找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办法?”
    林兴看著他,一字一顿:“你吃了它。”
    林胜愣住。
    “啊?”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林兴却神色认真,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你知道神人之约吗?”
    林胜想了想:“那个皮影戏?前朝开国的那个?”
    “对。”林兴点点头,“皮影戏虽然是戏说,但有些事情或许是真的。前朝开国皇帝,据说曾经得过神兽之助,立下盟约,共享天下。那位神兽,留下过一些东西——包括它的血。”
    他举起手中的玉佩,让晨光照在上面,那一滴深藏在玉中的血液隱隱泛出金红色的光泽。
    “我怀疑这玩意,就是那所谓的神的血——也可能是开国太祖的血,或者其他什么强者的血。不管是什么,这都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就不能留给別人。”
    林胜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吃下去?
    那可是一滴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血,谁知道有没有毒?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大哥,这……”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林兴摆摆手,“放心,我连夜查过典籍。强者之血,相当於大补之物,除非强者修炼过相关武学,又活著,特意控制,否则有益无害,最多也不过是消化不良,最后被排出体外,我们三人中就你还差大量资源进补了,你不吃,谁吃?”
    “大补之物?比异兽还补?”林胜问道。
    “那得看那位强者有多强了,不过看这样子,那位强者的实力应该不会很差。”林兴回答。
    听到这里,林胜眼睛亮了起来,不再拒绝:“怎么吃?这玩意?”
    “这还不简单?”
    林兴笑了笑,旋即狠狠一捏,玉佩便立即碎裂,变成粉末状,露出其中的核心。
    那是一滴碧绿色的血,大约婴儿尾指指尖大小,其刚一露出,便散发出令人不可忽视的清香。
    “快,吞下去!”
    林胜没有犹豫,张口一吸。
    那滴血珠被他吸入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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