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妻归来之恋上我的吸血姬》 1 三年前。 夜雨滂沱,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全融进了一场如烟似雾的白色迷蒙里。那雨与泥相融合,似要下到地底下去,将那干涸的土地一点一点地湿润,一点一点地吞咽,直至咽不下去了,那夜色的雨溅出已泡得发白的土地,在地面卷起了一涟一涟的白蒙蒙的水卷儿,将天与地融进了白白的水汽里。 整个上海,没有人不干渴…… 地是干渴的,需要更多的雨水。人是干渴的,可需要的太多…… 隐蔽的赌场是名符其实的销金窟。那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没有人相信,是在地下的。 雨水也无法淋湿这里,地下有湖,可作引流。外白渡桥的一边,颇有几分与世隔绝的味道,繁华的大街不属于这里,这里只有一片看不到头的黑土地。 外白渡桥的另一个世界,才是喧嚣的十里洋场。可这一头嘛,这里的人更干渴,这里的人更贪婪。这里是冒险家们的乐园。 销金窟内巨大的枝形水晶灯是一种暗示,那造型如庞大的八爪鱼,伸出晶莹剔透的巨大的爪,贪婪地想要抓住更多。 百乐汇的一切不过是这里常上演的剧目,今夜要选的是玫瑰皇后,故而每道原本关闭的门皆开了,平日里不常碰面的赌客才能见到那些隐秘的政客、军阀、巨商,甚至一些仍流着长辫子的皇族。 美丽的荷官眯缝起碧色的眼睛,垂下金色的发,停止了手中的动作,那些筹码被摆放得好好的。那一双雪白的手是如此的灵巧,她做好了这一切,也没有客人发现。 每个房间的侧面墙也被推开了,美丽的荷官门一侧目,互相传递了一个眼色,然后微微一笑,就错开了视线。那群荷官是那样美丽,充满着异域的风情,也不能夺了台上的女子们那惊艳绝伦的光彩。 每位豪客皆可为心仪的女郎送上一枝,甚或无数枝的玫瑰,那玫瑰是金色的,极难培育,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且每朵花蕊处皆缀着各式宝石或钻石,颇大的一粒,定在花蕊中,闪耀着迷离璀璨的光泽。 在迷幻的灯光下,新一届的玫瑰皇后诞生了。那美妙的女子,低垂着脸庞,也难掩其倾世的容颜。那双妙目,只稍稍抬起,只听见台下一片倒吸的冷气。她那样的美,那双目如会使人沉沦,那朱红的唇也夺不走那双勾人夺魄的眼睛给人的惊艳之感。她如梦似幻,似一朵奢靡的海上繁花,为这座欲望岛点缀了最为迷离的一抹色彩。 上海,不过是座欲望岛…… 充斥的是各色人的欲望。 摆着玫瑰皇后名字的位置上,果然是全场最多的玫瑰,一枝一枝,惊艳夺目,金黄流遍,璀璨得不可思议。红如血的鸽血红宝石,深邃如海的蓝宝石,碧绿似猫眼翡翠的祖母绿,紫得迷离的宝石,白如纯露的宝石,金刚石,水晶石,硕大纯净的钻石,一颗颗、一粒粒,看花了人的眼睛,可玫瑰皇后也只是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唇意,却早已颠倒众生。 点完玫瑰数目,宣布得主的时刻到了。亮灯打在一处,黑暗处的人影动了动,显出了一丝不耐烦。那人影高挑挺拔,一身得体的手工燕尾服剪出了男人好看的身段,可他手腕一动,拄着的酸枝兽头拐杖一点,发出的“咚”一声,已将他的烦躁宣泄出来。 蓦然,他一个转身,离开了舞台,不理会台下的骚动,离开了那个金碧辉煌的销金窟。 那个神秘的男人,那样大的排场,那样大的脾气,竟没有一个达官显贵对他的离场表现出不满,只是挽留般地唤了句:“夜老板……” 可人早已走远。那一场迷离夜自会有人主持好,夜老板从不担忧会冷了场,坏了与客人之间的情分。 是的,在那个地方,他叫夜老板,黑夜里的主人。可在地上的世界,人们管他叫冯老板,爱附庸风雅的冯老板。 冯明森站住了,回首,看见的是白茫茫的天地,夜雨下得足够的大了。这里对出是码头,这一片码头归他所有,而那销金窟的进出口隐匿在河岸边上的小山坳里。这也是他选择此处的原因,足够偏僻。 可他的剧院,倒不算得上偏僻。这里是连着十里洋场的一部分。过了这一片黑色的码头,就是他的专属剧院,剧院再过去些,便是人来人往,万国林立的外滩了。 他的思绪被一抹幽香所打断,那缕香深入骨髓,那样的奇异。明明那种味道像极了泥土的芳香,那样细微的变化,他闻出来了,那一丝模仿泥土的气息是来自于一个人的身上。 确切的说,那一个乞丐是个年轻的女子。 2 夜雨淅沥,已是渐小的姿态了。泥土的芬芳里包含的最奇特的味道,是黑玫瑰的味道。还有蓝色的忧郁鸢尾点缀其中,随后而来的竟是黑莲花的奇异香。黑莲花每三十年开一次花,是在月夜下的埃及沙漠上的绿洲里开出的花,因为只有那个奇异地方开出的黑莲花才会绽放出奇幻迷离的味道。那奇幻的香一晃而过,想再闻竟是闻不到了,可就是那一丝拿捏得极好分量的黑莲花香精将黑玫瑰的香气发挥得更淋漓尽致。 一个乞丐竟能拥有此异香? 冯明森慢慢地走向那个匍匐在地的乞丐。 雨水打湿了他的皮靴,他的白色丝绒手套亦晕开了団雾状的水花,可他依旧走得从容,仿若不过是在雨中漫步而已。 乞丐微微地抬了抬头,泥水挡住了她的视线,可依旧清晰地勾勒出过路男人优雅的身姿;她再抬了抬眸,走近了的男人不再年轻了,不算英俊的容貌因着立体的脸部轮廓,倒透出不平凡来;他的五官真深刻啊……那双眼睛深邃如夜色,那直挺的鼻子比一般的江南男子要高些,深刻的法令纹透露了他的岁月痕迹,那张轮廓凌厉的嘴唇略薄却十分的红润,红润得微微的透出光来,被雨水沾着,更加的丰润鲜红,微微一笑时,那深刻得动人的脸容却奇妙地变得平庸了。那是一个不笑才好看的男人。可他对她笑了? 她疑惑的眼神,冯明森没有错过,可他依旧笑着,朝她一步一步地走近,泥和雨水贴在她的脸上、头上,泥腥的臭味越近就越浓,她是一个既丑陋又臭味扑鼻的乞丐。 乞丐用期盼又可怜的眼神看着自己,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原来是在注视他手上的玫瑰。那是一枝假玫瑰,是用金黄的面包做成的,可以吃,因而很香。“先生,可怜可怜我吧!赏些吃的吧!”她的那双手,迟疑着、颤抖着,却又无比坚定地揪住了他的脚,手上的泥水弄脏了他的高邦皮靴,“求您了!” 她的眼神带了绝望与希望两种不可糅合的光芒,前者暗淡、后者激越,可那丝异常清晰的光,又一分一分地暗了下去,犹如一个死人的眼神;然后她垂下了头,竟像是快要死了,可那双手依旧死死地攀着他,那姿势竟像是一只干竭垂死的美人鱼,纵然身体干巴憔悴,可难掩动人的身姿。 可惜了,如此美丽的身体,却是一张丑陋的脸……冯明森的思绪仍在夜色里徘徊,可鹰一般的眼睛却瞧见了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那个女子,有一双异常美丽的手,比她的身形还要美丽! 那双手,美得无法形容,可只要见过一眼,便永远不会忘记。当雨水冲刷掉她手上的肮脏时,他看见了她动人的地方,那双手像一个有表情的符号,那样生动,传递着无数的信息。其中一样是:请给些怜惜吧! 一个女子因一双手而动人,那是冯明森此生从未有过的体验,毫无预兆地,他握住了那双手,扶她起来,手依旧握在她的手上,对她说道:“这不是一双乞讨的手。” 不可置信般地,她抬起了头,眼中的光亮那样夺目,那是求生的光,比起玫瑰皇后的眼睛还要美!可那丝光里有疑惑,有不信任,还有压抑与顺从,于是他看着她那双如泣如诉的眼,微微笑道:“你的手,很美。”他的话无比真诚,她的躲闪只是一瞬,便又恢复了顺从。于是,他带她回剧院,给她吃的,更给了她温柔,给了她宠爱。 3 “我从没想过,你会是这样的容貌。”冯明森的语气里满是溺爱。 回廊幽深而曲折,透过黑暗延伸,一缕白色的雾气慢慢浮了出来,从抽象的土耳其宫廷式地砖上渗出,一点一点地将地面染成朦胧的白色。夜色与白茫相纠缠,分不清哪里是剧院的穹顶,哪里又是剧院的地面了。 夏青丝于亚金色的西洋铜镜里看向身后,沉重的木门大开着,门后是迷宫般的黑暗剧院,没有点灯,而一丝夜雾缭绕而来,渗进了自己的卧室,将厚重而雕刻有繁复精美纹路的大门也模糊了痕迹,仿若那扇大门是悬浮于半空中的。铜镜里还有另一张半明半暗的脸,与她的侧脸相对,那两张脸被夜雾萦绕,皆变得不真实起来。隐于幽暗里的,是冯明森的脸。 室内只点着一盏枝形的灯盏,三根红烛流着红泪,将光明一点一点地送至室内每个幽暗的角落。那点红光跳跃着,时明时暗,将冯明森的脸剪染得有些斑驳。一声轻笑,将冯明森的视线拉回到了铜镜里,铜镜里的夏青丝的脸是完整的,她侧身半对着他,他瞧不清她的表情,只听她笑道:“没想到我的容貌是如此怪异?” “培根在论及形形色色的美时说过:‘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冯明森还要说下去,却听到夏青丝与他的声音同时响起:“语出《培根随笔集》第4篇《论美》。” “你真是个迷人的女子,永远让人有惊喜。”冯明森将手轻柔地插进她的发间,细细摩挲,那缕异香就一点一点地沾染到了他的指尖上,是黑玫瑰香水的味道,与他剧院里种的黑玫瑰味道一样。“你记起自己身世了吗?”他将吻印在了她的发上,任由她的体香将他包围。 夏青丝展露出了一丝似笑非笑的唇意:“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只不过听你说起培根的美经,没来由的脑子就跃出了他的那一句话。估计我以前在修道院时,看到过他的书吧。”她的笑容依旧明净,可与初见时的楚楚可怜相比,她释放出了一种桀骜不驯的气息来。 “你说什么?”冯明森一怔,将她的半边身子扳了过来。 夏青丝睁着一双迷惘的眼眸,也怔住了,半响,才道:“我说了什么?我说了……”努力想了许久,语调复又变得慵懒:“我说了修道院吗?修道院……”她细眉一挑,眼睛眨着可爱调皮的光:“已经是在修道院里待过吧。其他的记不起来了。” “想必是上帝给了我一个安琪儿。”冯明森也放松了下来,他喜欢她的调皮劲儿,是那样的充满活力。而她纯真的眼眸瞬间变得幽暗,嘴唇一动,吐出了冰冷冷的一句话,“或许,只是个黑天使呢!并非所有的天使都来自天堂,黑天使可是来自地狱的。”风猛地一盛,将灯盏熄灭,身边是无尽的黑暗,在瞧不见彼此的脸容。“咚”的一声巨响,将夏青丝吓得跳了起来,手打翻了妆台上的水晶粉盒,“丁零”一声,掉到了地面上,茉莉珍珠粉清幽的香味溢出,黑暗里是无尽的夜之香。 “是卧室大门关上的声音。”冯明森的声音十分冷静,带了一点揶揄的笑:“我连黑暗也不怕,又岂会惧怕地狱。倒是你这个黑天使不太及格,怕是连地狱在哪都不知道。”只有生活在地狱里的人,才会明白,地狱在哪。地狱不过是在他心中。可后面那两句话,他没有说出来。 夏青丝没有再说话。俩人静坐于黑暗中,倒也觉得妥帖与安宁。有他作伴,夏青丝觉着喜欢。他很睿智,博学多识。他会跟她讲上海的人情世故,也会在心情好时,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给她听。他会哄她开心,宠着她,不过问她的来历。 剧院里的人说她是来历不明的野女子,说她是狐狸媚子,企图夺走冯老板的心,取代玫瑰夫人的位置,这一切她都知道。那是她第一次听见关于那个女子的名字。而关于她肮脏不堪的流言,她没有放在心里。只要能活下去,一切都不重要,而且,她隐约地感应到:自己不会属于这里。 他带她回到剧院后,没有过多的打扰她。后来,他再来看她,倒是有些诧异。他看着已经焕然一新的她,说道:“原来你长得异常美丽。” 透过铜镜,她看到了他由衷赞叹的神情,他的神情那样诚恳与专注,让她忘了身处何处。而他就那样随意地走了进来,坐到榻上看她梳妆,仿若这一切都不过是理所当然。她时刻提醒着自己,他是这里的主人! 于是没了惊慌失措,她微笑着抬了抬眸,看着镜中的自己,然后说道:“我不觉得自己美。我的唇厚,眼睛毒,与一般的女子比,十分怪异,怎么看都不舒服。” “《卡门》的作者梅里美在一部短篇小说里描述过一位村野美人,她就长着一双毒眼。可她的眼睛很美,无法描摹。”冯明森带着丝狡黠,将她的下巴扳起,直视着她那一双怪异的眼睛,手指在她眼眶上游走,又似在一点一点地描摹,“真是一双要命的眼睛。”他发出了一声叹,颤音里带了满满的情欲。 她读懂了他的意思。忽地,她又想起了沦为乞丐时的悲惨。她想起了被关在狭窄黑暗的木箱子里时的恐惧,身体有些止不住的发抖,可只一瞬,她又恢复了平静。只要能活下去……手本能地攀上了真丝睡裙上胸前的扣子,一颗一颗地揭开,正要往下,她的手被他抓住。她抬眸瞧他,带着丝小心翼翼,而他只是淡淡一笑,将她的手置于唇边,吻了吻:“我不需要你这样做。从今后,你可以安心在此住下,你是我最尊贵的客人。” 他没有占有她,只是替她将纽扣一颗一颗地扣上,他说,他喜欢她。 “我喜欢你有一双毒眼。”冯明森说道。 唇一动,未经思索的她睁着既天真又茫然的眼睛,慢慢说道:“是高龙芭那个野姑娘吗?小说结尾时,用那农妇的话来说:‘那位小姐长得多美,可是不一般!我敢肯定,她长了一对毒眼。’所谓毒眼,说的是目光能令人着魔,与美无关。高龙芭的毒眼,代表着她作为复仇女神的心灵窗口。她用一辈子来复仇,像一团熊熊的烈火,充满了野性。那您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也有复仇的火焰吗?” 那一段话险些将两人的关系逼入死角。夏青丝永远也无法忘记,冯明森听完她的话后,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凌厉的神情一闪而过,那眼睛似要杀人,可也只是一瞬,回归平静。他转身即走,没有多说一个字,却整整一个月再没来瞧她。 她担惊受怕了那么许久,怕他会赶她走,怕会再沦为乞丐,抑或是像剧院里的人说的:这位失宠了,不过那皮囊去妓院倒是能赚到钱的。她无法面对,却又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人是求活的,再艰难,也不能求死! 后来,她终于等来了他。 他比原来更疼爱她。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他没有掩饰地说道:“我喜欢你的眼睛,那样美丽。那种求生的欲望,是我所能见过的,此生最美的光。” 4 随着时光流逝,俩人相处的时间越久,冯明森就越看不透夏青丝,原本楚楚可怜的她显现出了让人捉摸不定的本性。 她不再害怕他,甚至还显露出管理上的才能来。她替他打理剧院,每件事处理得井井有条。她还是记不起从前的事,可从她的谈吐来看,她看过许多许多的书,而且通晓西洋语。她变得不是那么的依恋他了。 一夜,她在红烛下看书,他从钟楼下来,在她房门前站了许久,终于还是推门进来了。他带着凛冽的风一起进来,他的气息是寒意萧瑟的,他的唇色鲜红,竟似要滴出血来,可她知道,他只是因为冷所以唇色才会更加的鲜红。她抬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就那样安静地站于玄关处看着她,没有笑,故而好看。“你上了钟楼吗?那里多冷呀!”她向他伸出手,接着说道:“我喜欢你不笑的样子,多好看呀!” “是吗?”他笑了笑,只答了下去:“原来世人皆是喜欢皮囊美好的样子。” “有区别吗?”夏青丝学着他反问道:“有喜欢美貌的,也有喜欢才华,或灵魂的,更直接些的、有喜欢财富地位的,可无论出发点如何,皆是喜欢啊!无论是喜欢这个人的皮囊,还是灵魂,或是喜欢附加在这个人灵魂上的金钱与地位,结果还是喜欢这个人啊!” 冯明森走过来,握住了她的手,直接问道:“那你呢?你喜欢我什么?金钱、地位、才华,还是容貌?我并不迷人,甚至已经开始衰老了,皮囊早已衰败,灵魂已被腐蚀,只剩下金钱而已。”他直直地看着她的眼睛,不容她逃避。 她不答,反问道:“那你呢?你喜欢我的什么?灵魂吗?你根本不了解我!连我自己也不了解自己,何况你呢!你喜欢我的容貌,对吗?那也不过是一张皮囊而已,你并不爱我的灵魂,又何必在乎我是以何种形式来爱你这个人呢?无论爱一个人的那一点,都不过是一种形式。” 她渐渐地显出了本性,不再处处讨好,反而露出了尖利的棱角,没说一句话皆是有所针对的。见他用研究的眼神看着她,她露出顽皮的笑意:“怎么了?不喜欢这样的我了?你喜欢女子有种楚楚可怜的情致吗?可有棱角的,这才是我呀!或许,我原本过的日子就是这样执拗,以自我为中心的呀!” 冯明森一声轻咳,笑了:“我喜欢你,无论你是以何种形式来表现自己,那都是你。” “哦,那你的意思是说,你喜欢的是我的灵魂了?”她的那抹似笑非笑的笑容一闪而过,手上握起了一把修眉的小刀片,随着她的声音响起,小刀片一点一点地贴近了脸面:“那如果脸上多了一条伤疤,你还会爱我吗?”手迅速一划,殷红的血流了出来,一滴一滴地地落地面,在大丽花图案的织锦地毯上晕出了一小朵鲜艳的花。 深深地倒吸了一口气,冯明森的眼眸变得幽深无光,眼底的恨意如惊涛骇浪,可又一点一点地被他吸进了眼底深处,再也瞧不见。他上前了一步,将干净的手帕摁到她脸上,没有说话,只以眼神示意,让他替她先止血。他学过急救,故而手法非常专业,可并非不痛的。但见她非但没有痛苦的神色,反而笑意越来越大,眼内的光活泼跳跃,他才停了手看她。原来,那只是她玩的一个小把戏,如魔术一般,尽管手段精彩,却是骗人的。她的脸蛋完好如初,没有受伤,皮肤光洁,那样柔滑,如上好的羊脂白玉,触手生温,让他再舍不得放开手。“舍不得吗?”她将他的手按在脸上,“那就不要放开呀!” “你看起来那样年轻,还是如花的年纪,见过你的男人,如何能不动心。”冯明森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抚摸她年轻的身体。 “连我自己也记不清自己几岁了呀!你若喜欢,那何必压抑自己呢?”她的眼中闪现着不解的情绪,可那眸底的光却有如此纯洁诱人,她将纯真与诱惑很完美地融进了灵魂里。男女之事于她,不过是最自然的事,非但不猥亵,还有一种圣洁的意味在里面。他的手沿着她的锁骨,慢慢探了进去,她的脸色绯红,平静顺从里脸容里有一丝刻意掩藏起来的羞涩情绪,可眼神依旧清亮,她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与记忆中的那个少女无法重叠,那美丽的少女是害羞的、压抑的、抗拒的,独独没有她的那种既纯真又野性的魅力。 他将她的衣服扣子一颗一颗地解掉,她完美的胴体就那样呈现于他面前,乌黑的发倾斜而下,披在圆润小巧的肩头,撩拨着人的一切。那件黑纱睡裙半坠于她腰间,她有种令人窒息的美,让人无法自拔,他甚至还没有得到她的身体,就已经醉了。 “你在引诱我去承认,自己喜欢的是你的皮囊。”冯明森把持住了自己,将她的黑纱睡裙拾起,包裹住她美丽的身体,慢慢说道:“其实我很喜欢你,你与一般的女子很不同。” “因为我没有贞操观吗?”连她自己也疑惑了,可还是说了下去,“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人教过我这些,我不觉得男女之事可耻。可我觉得喜欢你,才会愿意。” “可我已经老了。”冯明森一叹。 夏青丝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许久,笃定地说道:“那是因为你并不爱我。你的心里,有一道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影子。那道影子缠住了你。” “其实你并不懂得爱,青丝。”冯明森含笑看着她,并没有敷衍的意思:“你才多大呀,你根本不懂得爱是怎样的。” “我都二十四岁了呀!在这里,都是老姑娘了呀!”夏青丝脱口而出。 冯明森听了一怔,苦笑道:“你记起岁数了吗?可你看着,分明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他捧着她的那张娇嫩的脸,满是疑惑,他爱的是这张不辨岁数的脸,那样美丽,轻易地就能让人动心。她的眼神茫然,眸心深处是无法言说的神秘。她的脸和身体就如十几岁的少女般那样迷人,充满了活力,唯独那双眼睛,让人无法分辨年纪,那时刻跃动的智慧的光,也并非十多岁的少女所能拥有的。她确实是个大姑娘了。 他无法勘破她身世的谜光,而她亦看不清他的心。俩人如俗世的男女般,玩起了捉迷藏的感情游戏。 而掩藏在她衣服下的那颗吊坠,就那样静静地垂挂于她的胸前,闪着迷离的光。那是黑水晶做成的黑玫瑰花形状的吊坠,与其说是吊坠,不如说是一只小巧的香水瓶,里面装有黑玫瑰香水,那抹香与孟玫瑰的体香是一样的。 孟玫瑰,那可恨的女子,总是缠绕在他的心头。孟玫瑰是他的,永远都是他的!她也是属于他的,永远也不能离开他,就如孟玫瑰一般! 他的手扣在了她的脖子上,一点一点地收紧,那只小巧的香水瓶彷如嵌入了他的手中般,亦嵌入她的颈脖。她心一跳,搭上可他的手,有些气喘地说道:“那个得有钥匙才能打开,摘下。” “是谁给你戴上的?”冯明森问道。 “不记得了呀,可我知道,那很重要!我当乞丐时,多难我也不会拿去换钱;再者,也除不下来,除非是要了我的命吧!”一阵轻笑,她将吊坠塞进了睡裙里,斜睨了他一眼:“其实,你对这个香味着迷,才会救起我吧!我虽然失忆了,可我并不傻。” 冯明森离开了她,推门要走,声音从玄关处传来:“可我初次见你时,你确实是傻乎乎的呀!” “你喜欢傻乎乎的我,是因为怕我终会离开你吗?”夏青丝张开了满身的刺,向他刺去。可他离开了。他没有回答她。门外的夜雾一点一点地渗进,带了玫瑰夜露的芬芳,在她的世界里织起了一张白色的网…… 5 在这个如漩涡般的迷宫宫殿里,冯明森如独裁的王,森严、阴郁,且高高在上。而剧院迎来了一位如花年纪的年轻姑娘,本应是迎来了一阵清新明媚的风,一扫剧院的阴森压抑;可夏青丝的到来,只为剧院增添了更多的光怪陆离,与不可触摸的神秘。 在这个剧院里,她看到了四处蔓延,却长势丑陋的黑玫瑰,二话不说,她亲自打理起这片黑玫瑰花园来。她着人请来三两个工人,于夜色里来,在这片花园里围撑起了可以包裹整个剧院方圆的黑色纱幔,而后人走了,只剩了她,每每于夜里在那片黑土地上工作。 夜夫人第一次与她正面相遇,就是在那样深的夜里。只见她穿一袭猩红的十字纹外罩衫,那猩红的布料一直延伸至她的脚踝处,腰身两边是大片之下的蕾丝黑纱,密密缝缝地绣着猩红的十字架。那是颇有宗教色彩的衣衫,穿着高挑丰腴的夏青丝身上,竟透出丝既性感、情色,又圣洁、庄重的味道。她的腰身那样细,而腿长,罩衫轻垮垮地套着,随风而动,猩红的绸缎如水般勾勒着她的形体,于夜色里看,竟生生夺去了人的眼光。那样的女子,夜夫人是不喜欢的。 见她随意地处置着那些珍贵的花,苍白的手腕一动,一朵朵的黑玫瑰连根拔起,只拿轻薄的海绵一捆就放进了桶子里,哪还有半分矜贵的样子,“冯老板知不知道你做这些?”夜夫人冷冷地问道:“你可知这一株花,得值多少钱?” “哦,难道一个美丽的乞丐还不值一株花的价钱吗?可我不觉得呀!我有青春与美貌,世人争相想得的,想与我交换的,不过是这些。你呢?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金钱,地位,学识还是青春与美貌?”夏青丝轻蔑地调笑,嘲讽的意味呼之欲出。她借用了《道连格雷》的一幕剧。 “世人皆迷恋色相皮囊,你觉得明森会为了几株花,而去放弃一具美好的身体吗?要知道,这具身体是活的,有血有肉的。”夏青丝指着自己的心房,笑意迷离。 夜夫人容颜老去,如今只是一具黑色的骷髅罢了,她自然知道夏青丝对自己的羞辱。她扭曲的脸庞抽动着,最终化作了一个冰冷的笑:“你可要仔细些了,这些不是普通的玫瑰,它们有灵魂,它们在等它们的女主人回来……你瞧,冯老板也在等待她的回来……”随着她举起的枯木般僵硬的手看去,夏青丝瞧见了黑色帷幔后的冯明森:他半个身子隐藏于玻璃窗后,侧着的脸、阴郁的而执着坚定的眼睛,看着剧院后面禁地的那一片黑色玫瑰园。那里是自己也不被允许进入的地方,夏青丝默默地下定了决心,她要使他离不开她! “那又如何?”夏青丝回转眸子,斜睨了夜夫人一眼:“过往的人总比不上现在的人来得真实,纵使她永远活在世人的回忆里,她已不能为人所触摸,没有灵魂,没有躯体,不过是一个易碎的幻梦而已。你怕我取代她,成为这里的女主人,嗯?”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夜夫人坚定回绝道,再看了眼脚下的玫瑰,满是怜惜。她的这一丝情绪没有逃过夏青丝的眼睛。夏青丝将指间的黑玫瑰花瓣摘下,一瓣一瓣的揉碎,洒向黑色的土地:“我可以给明森带来更多的财富。他只需要我!” 听了她的话,夜夫人的脚步蓦地一震,再迈不开步子了。夜夫人知道她说的不错,她拥有源源不绝的资金来源,这些钱不是冯老板给的,是属于她的。可她刚到剧院时,是个见到任何人皆惧怕的小姑娘,那样单纯的目光看着来往的人,敏感细腻而胆小,只要人的一句话,就会使她颤抖,不过是个只会瑟瑟发抖的乞丐。 一个乞丐何来的金钱? 如今这个乞丐的眼神变得毒辣,她就如毒药芬芳甜蜜,诱惑着人去尝试。她还变得富有,将巨额的资金源源不断地输送进剧院里来。她常于夜色里出没,永远没有人知道她在夜里作了什么…… 夜夫人永远没法忘记,半个月前的那一晚,她亲眼瞧见:一身黑袍的夏青丝从街道尽头的西洋人墓地里走来,踏着夜雾,裹着死人灵魂化作的晨露,慢慢走来……那一身黑袍既迷离又邪恶,黑纱织就的层层交错花纹从肩头垂下,袍身正中绣着教堂人物的头像,而暗红的网格花纹爬满全身,笼着那刺绣的宗教人物头像,使得人物的脸容变得模糊起来,“人像”半垂着的眼睛像极了从墓地里爬出来的死人的眼神…… 她于黑夜里来,踏着夜雾,茫茫白露飘飞于她身周,她裹挟着亡灵的气息而来,还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与危险的未知…… 6 又是一个凄迷的夜,夏青丝踏夜雾而来。她赶着小车,由一头欢快的骡子拉着,载着一板车的袋子而来。空气中渐渐浮起一丝腥腐的味道。那头骡子也慢慢变得忧伤沉默起来。它的耳朵不再欢快地上下跳跃,它的蹄子似要迈不开了,它的鼻息哼哼的,似在和唱着一首哀伤的歌。 “历经风霜之后我回来……我憔悴零落,伤痕累累……”夏青丝轻轻吟唱,骡子哀伤地和着调子。“你也听出了约翰.邓恩诗里的哀愁吗?”她抚了抚骡子的背脊,自言自语道:“原来,你与我一般寂寞。这首诗歌真熟悉啊!我一定是在哪听过的,是谁念给我听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可我知道,念诗的人在等着我,等着我替他……” “算了,我自己都记不起来了,何苦说给你听,让你也变得寂寞呢!”夏青丝再唱起了那首诗,低低吟唱,反复着的仍是那两句话。 她于夜里出没,吓到的只能是夜里出没的人。 那“啊!”的一声尖利而惊恐,将整座剧院的人吓得躲进了自己的被子里,将自己禁锢在内心的世界里,那样才不会再感到害怕。没有一个人敢走出自己的卧室,去一探究竟。 夏青丝吓倒了一位少女。 那是剧院的芭蕾舞演员。她有一张既鲜活动人,又满是好奇的脸。她的眼里永远充满了十万个为什么,可那眼神却又是那样灵动,跳跃着青春的光芒。她是夜夫人的女儿,胆子大喜欢冒险的美丽小丫头。 夏青丝没有下车,安静地从她晕睡过去的地方走过,自己并不希望任何人看见。 若不是冯明森的一句调笑,她都快要忘记曾把一个少女吓晕了。 “你从墓地那一头来,一身苍白,把夜夫人的女儿给吓着了。”他含了一点笑看着她。她仍在梳着那一头青丝,发很长,一直垂到地上了。可发又是那样的软而水亮,像少女的皮肤一般。“曾有多少男子,为你的这一头珍贵的青丝而着了迷哇!”他握起一把青丝,置于鼻端轻嗅,黑玫瑰香水的味道渗进了他的肺腑。 得有多少寂寞,才能留下那样长的发!夏青丝将发从他指间抽出,唇边掀起了一丝嘲讽,“怕是夜夫人告的状,说我要毁了那片黒玫瑰园吧!” “那些花比起以前好多了,不再呈狰狞之态。是你救活了它们。”冯明森淡淡的。言下之意,她的一举一动,他都是知道的,如果她真想毁了那片玫瑰,他一定会阻止她。夏青丝垂下了眸子,摆弄着手中的模型,那是一座刚拼好的歌剧院,与魅生一模一样。 “你会手工?”冯明森看着那模型,十分意外。再看了看她,只见她穿着猩红的十字架纹罩衫,那些繁复的刺绣逼真得震慑人心。衬着她苍白的脸,鲜红的唇,有种说不出的蛊惑人心。在上海,穿洋服洋裙的人很多,可如此设计的衣裳,他还是头次见。哥特风情的衣饰,竟有种能带动潮流的意味。“你的衣服在哪设计的?我竟不知道上海滩还有如此出色的设计师和成衣店。”冯明森赞道。 夏青丝懒懒地放下模型,伸了伸懒腰,随口答了:“我自己设计,自己缝纫的呀!对了,给你讲个故事可好?”她突然来了兴致,也就把一段趣闻说了出来。无非就是一个欧洲的伯爵,请能工巧匠替自己的城堡造了一条暗道,那条暗道直通他的卧室,而暗道的出口更是在城堡的护城河外。“你猜,他建这条暗道是为了什么?”她的笑意含了暧昧,狡黠得像只狐狸。 “绝不是为了逃生吧?”冯明森的目光中含了揶揄。 “那只是一个最小的原因,逃生通道还有的。再猜。”夏青丝快要憋不住笑意了。 “为了偷情。”他直接答了。 “原来你从一开始就猜到了。”夏青丝的笑意一点一点地渗进眼底,唇边的弧度变得柔和动人,再不是平常似笑非笑的样子。“那要不要我也替你建一条专为偷情的暗道呀?”她娇嗔着斜睨了他一眼。 “你会?”这一来,倒真的吓着冯明森了:“你的过往到底是怎样的?虽说你的记忆回不来了,可你从小定是在欧洲长大的。” “那不奇怪呀!从前的清政府不是搞过洋务运动吗,不知派出了多少的幼童去外国读书,更何况今天呢!从前我是记不住了,可我热爱工作,仿佛……”夏青丝努力地措辞:“仿佛只有工作,才能让我找我自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冯明森想了想,点了点头:“那你就放手去做吧!想请何处的工人也尽由你决定,凡事不必再问询我了。” 对于修缮剧院的一切事宜,全权由夏青丝处理,关于此事夜夫人是不能理解的。可让冯明森也无法理解的是,他给她多少钱,都被她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可工人们依旧会在午夜时分按时前来,照着夏青丝的吩咐动工。 冯明森曾问过一次,她的钱从何而来。她只是一笑,便搪塞了过去。他也就不多问了。 可夜夫人暗中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对夏青丝的忌惮也就更深了。她决定跟踪夏青丝,要把她的来历弄清楚。 关于自己的身世,夏青丝也颇受困扰。之前她的资金来源,靠的是她替洋服店设计衣裳。再者,她利用奥斯曼帝国的古法,通过蒸馏获得了黑玫瑰花水,那是十分养颜的护肤圣品。甚至,她还记起了修道院的地址,联系上教母,获得了面霜的经营权,她将黑玫瑰花水与雪花面霜一并放在成衣店里出售,竟是大受欢迎,收获颇丰。可这一切都无法与她存折里的巨额资金相比。 这一夜,她想了许多,依旧是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手里捏着那本银行存折,只觉看得眼睛都酸痛了,她举起手揉了揉眉心,抬起的头便看见了从房顶正中垂挂下来的灯炉。 那盏灯炉是圆形的,由两个铅色的玻璃圆球组成,最里面的圆球安有红烛,而外圈罩着,随着灯盏晃动,圆球折射出怪异的光,投掷到两边层层叠叠、低垂的黑色帷幔上,形成一圈又一圈迷离的光影,似有那么一群人,漂浮于身周,可再想看真些,那群“人”不见了。原来是风停了。 她将视线拉回到书桌上,只见书桌正中多出了一本存折,而压在存折上的是一支黑色玫瑰。 这一切皆是凭空出现的。就如上个星期的那一天晚上一般,存折与黑玫瑰突然出现,而房间里只有她一人!恐惧攫住了她,让她无法逃离。此时,灯炉开始转动,红烛飘飘渺渺的,吐出了缕缕青烟,刹那间,整间房子又似出现了一群人。那些“人”游走于哥特式与古埃及宫殿式图案的刺绣地毯上,一面墙壁上挂着的是猩红的壁毯,铅灰的“人影”荡漾其中,整个房间开始旋转。“呀!”的一声,夏青丝吓得晕死了过去。 7 “历经风霜之后我回来……我憔悴零落,伤痕累累……”房间里飘荡着沙哑痛楚的歌声,唱的是约翰邓恩的诗。那不停重覆的歌词如一把锋利的刀,一点、一点地刻录在她的思想里,让她在梦里仍恐慌,惊惧。 一双手从半空中探来,轻柔地落在她的发间,那双手温柔地滑动,落在两旁的太阳穴上,轻轻地揉按,睡梦中的夏青丝呼吸变得平缓,眉头松开了,而她眉宇间的恐惧也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唇边绽放出了笑容。 “别走,我的灵魂导师!”那一声呼唤,那样动人,充满渴望,可睁开的却是一双茫然的眼睛,夏青丝伸出手来,摸到了眼角的泪痕,“我是怎么了?我梦到了谁?我方才在呼唤谁?” 房里没了动静,可门缝外射来的却是一道恶毒的光,夜夫人安静地隐身于门缝后的黑暗里。她瞧着房里的夏青丝,被大片、大片的黑暗笼罩着,里面只有夏青丝一人,可却在呼唤冯老板以外的人。那一定是个男人!夜夫人露出了刻薄的笑意。 当曙光初现,一切景象渐渐变得轻盈起来。 迎着晨光,夏青丝穿过外滩,进入了各国国旗林立的建筑群里去,她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的黑色影子。 等她过去后,夜夫人方从建筑群下高大的回廊阴影里探出头来,瞧着她走进了一家外国银行。那里是她巨额财富的来源地,可她的身世却越发的神秘,让人看不清了。就如那银行高高的石砌拱门所投下的一大片阴影,既森严,又迷离,影影绰绰的,让人永远无法看清,拱门下、那道铅色圣像印花玻璃后,站着的人影…… “我想查一下这笔资金的来源。”夏青丝将存折递给了银行经理。 经理的神色一变,含蓄地笑了笑,道了句:“请跟我来。”便率先进入了那条幽暗而开阔的回廊。 回廊布局是灰蓝色的,中庭天顶是玻璃幕墙,投下的阳光透过暗蓝色的玻璃,落到幽暗的回廊里,泛出冷色的光。光亮所到之处,夏青丝看清了撑起拱廊的高高的柱子,柱子上部有突出的枝形的构造,如一顶顶华伞。 回廊四壁挂有各位已逝银行家的油画像,全是铅灰色的主调,衬得油画中人既威严又阴森。四壁顶部垂挂下一幅幅灰色纱幔,当风起,帷幔清扬,整个空间变得光怪陆离,油画里的人灰冷的嘴唇似微微动了动,想再去看,灰色的帷幔停了,将油画中人隔离,看不清了…… 夏青丝定了定神,看向前方,经理早已消失在了尽头猩红的大门前。她迅速穿过回廊,走进虚掩着的大门里,展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别样的世界。 那里是个不大的画室,里面有各式画作,其中一幅是《骡》。她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以前,她看过这幅画。这幅画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如今,这幅画,回来了,并找到了她。 “您现在是这批画的主人了。您可以代理画展,所得资金全归您所有。而这幅《骡》的价格,想必您是知道的,已经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原画主人,即画家r先生所作之画身价已经跻身欧洲一线画家了。”经理的目光透出深意,从袋子里取出了一把钥匙交到了她手上,“这是进入这里的钥匙。至于您的所有问题,恕我不能替您解答了。”说完,迅速退出,离开了这个房间。 这是一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一朵黑色玫瑰花的造型。细闻之下,还有黑玫瑰香水的味道。与她脖子上挂着的香水瓶味道一样。 而这里,又是一个阴森的房间。房间里有上百对眼睛,充满怜悯地看着她。那些眼睛,来自于这里的每一幅画。包括画中骡子的那对清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骡子的眼睛里有一点黑影,那样细小,却又那样清晰。 她慢慢走近了它,手握起放于案上的放大镜,将其移到骡的眼睛上,那点黑影被放大,是一个披裹着黑色披风的男人。“幽灵……”她喃喃,全然不知自己说了什么。 她忽然间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骡》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又隐藏于另一幅画里,在那幅《消失了的少女》画里。画里的少女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世人,她的瞳仁里有一抹黑色的影子,如骡的眼里一样,而她的五官……她的一张脸上,除了眼睛,什么也没有…… 8 夏青丝攥紧了那根锁住“秘密”的钥匙,匆忙跑离了那个压抑、神秘的库房。 银行的大门外,风呼呼刮过,各国旗帜咧咧作响。高大的建筑如一个个从阴暗处冒出的魔鬼,脸面模糊。她跌跌撞撞地退后,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第一感觉,便是冷,便是寒。冰冷刺骨,不过如此。夏青丝猝然回首,站于她身后的是一个不辨年岁的男子,容貌是十八九岁的少年模样,青涩、俊美,却又奇异的成熟。那双孩子般纯净的眼睛,透出的是老人年才有的神采,既睿智又冰冷,里面还藏了千年的风霜。 他忽然对她笑了一笑。 “你认识我?”夏青丝退后了一步,本能地察觉到了他的危险。 男子的唇角微掀,露出诡异而冰冷的笑容,“美丽的夏小姐,你不记得我了?” 对知道她姓氏的,若为熟人便是对头。“你好,很遗憾,我失忆了。”夏青丝淡淡地笑。 “海上。”男子只动了动唇,一颗尖锐锋利的牙齿露了出来。他刚要向她靠近,她便疯狂地逃离开去。怕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可下一秒,男子已经挡在了夏青丝身前,他只用了一瞬,便追上了她!他不可能是人!!! 一道闪电劈来,照得四周景象狰狞不堪。雨点忽然打了下来。而那男子却在那一瞬,变了脸色,眸光里一闪而过的,竟然是……惊慌!对面就是黄浦江,男子飞奔而去,雨打落在他身上,他的步伐似乱了,却飞快地朝大江奔去,纵身一跃,“噗通”一声,落入了黄浦江里。 夏青丝朝着他消失的方向一瞬不瞬地看着,眼神逐渐迷离。 背后闪过一道暗影,夏青丝没有注意。一段苍白的手扣住了她的肩膀,她“呀”的一声尖叫,猝然回头。是冯明森站于她身后。“你怎么在这里?”她未及思考,话脱口而出。 冯明森的长眉一挑,有些不悦。是的,她的身份低微,是不配管他的事的。可夏青丝并不惧他,微微扬起了那张动人的脸。却听得冯明森一声轻笑,“我来和黄经理谈一谈生意的事。”他的眉眼温和,其实是看出了她的尖锐。 顿一顿,他说,“雨里寒意重,快回去吧!” 他从不过问她的事,就如百分百的信任。她刚要转身,他喊了句等一等,然后将手中的伞交到了她手上,“别冷着了。回去休息一会,换身衣服,晚上我来接你。”顿了顿,继续说道:“有一个客人的宴会,你陪我去吧! “好的。”夏青丝乖巧地答。关于《骡》和《消失了的少女》的故事,统统被她丢到了一边。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回到剧院,独属她的房间里。衣橱被一扇一扇地推开,里面全是华丽的服饰!由于她是从小在欧洲长大的,所以她爱洋服。她挑选了一会,依旧是选了一袭洋裙,红色的裙子如火焰,如鲜血,妖艳无比。而她肤白,近乎诡异的苍白,衬着那团烈火般的红,美冶无比。 当冯明森见到她的那一刻,半眯起了眼睛,似陷进了某种不可名状的情绪里。 “怎么了?有哪里不对吗?”夏青丝点起苍白的脚尖,轻盈地转了一个圈,柔软的丝绸、如血液般的裙摆似流动起来。 冯明森扶住了她,“很美。”他蓦然蹲下了身体,然后握住了她抬起的脚尖。俩人都是冰冷的。他将置于一边的黑色高跟鞋拿起,替她穿了上去,“地冷。” 他总是如此,话不多,却默默地关心她!“走吧!”她笑着,挽住了他的手,一同赴宴。 西洋餐厅里,歌舞升平。显然是在开一场狂欢派对。 来往的人,衣香鬓影,西装革履,却人人都戴着一张华丽的面具。 忽然,一个高挑挺拔的男人拦住了彼此的路。那是一张只有半边的面具,露出唇形美丽的嘴来。“明森,你来了。”男子优雅一笑,道:“你好,美丽的女伴。”他的眼闪动着迷人而危险的光芒。 不知道为何,一向冷静自持的夏青丝竟然向前了一步,猛地掀开了男子的面具。如此猝不及防,显然连夏青丝自己也没有料到。 男子似笑非笑的眼,在她身上轻轻扫过,唇边是讥讽的笑意。对夏青丝的无礼举动,似是一点也不在意,甚至没有惊讶。 而冯明森由始自终保持着得体的举止,微笑着与男子打招呼,“海先生,许久不见。”体贴地扶着夏青丝到了里面包厢落座。 乔海坐于夏青丝对面。他的眼光偶尔扫过夏青丝的脸面,只是轻轻地一点,便过去了。 乔海是中西混血儿,有精致而英俊的绝美容颜。他的眼睛藏了千年的风霜,可又纯粹得犹如稚童。他看上去只十八九岁,可又似八九时岁的老人。他就是夏青丝惧怕的人,那个在银行门口拦住她的人!神秘而危险! 尽管俊美,可他看起来还是亚裔的脸孔,不细看,看不出他是混血。 “他是半唐番。”冯明森开起了玩笑,“他很英俊对吗?青丝。放眼整个上海,不知多少名门女子对他芳心暗许。” 夏青丝掩唇而笑,“他很危险。” 倒似说了一个冷笑话。冯明森怔了怔,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而乔海也笑了,他的笑意温煦如春,能融化万年的冰霜。 俩人是为商谈生意而来的。冯明森拥有一个大码头,每天在他码头靠岸的船只数不胜数。而乔海想冯明森替他运一批货回上海。乔海给出的价钱是天文数字。 没有巨额生意不做的道理! “海,为什么你不自己运呢?”似是无比熟稔地念出了那个名字,夏青丝怔了怔,半开起了玩笑,“在上海滩,黑白两道上谁不认得明森。即使你要运的是违禁物品,只要明森开了口,就能进入黄浦江,更能在明森旗下的任意码头里停靠卸货。” 那是她委婉拒绝的意思了。冯明森如何不明白她的意思,她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死水一般的生活,过了整整十年了!十年啊!冯明森忽然一叹。明知道此行许是危险万分,可他突发奇想地想去冒这个险!只要身边有她陪着!他看了眼夏青丝,道:“你与我一同去。” 不是商量的口吻,是直接命令。她的笑意妖冶,她本就是不安分的。“yse,my master!”她轻声说道。 “还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奴。”乔海打趣。 冯明森皱了皱眉,在她耳边说话,“我不是你的主人,你永远自由。你是属于你自己的。”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脸上,痒痒的,又轻又软,她的肌肤似被情人温柔的手拂过。 “美丽的小姐,你希望我陪伴你一起出海吗?”乔海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是在公然地调情了,冯明森的脸色有些难看。夏青丝妩媚一笑,“你应该问明森才对。” 似是陷入了某种情绪里,乔海的神色有些凄苦,他叹了叹道:“此次去英国,是接我未婚妻的遗体回来。所以我需要一具上乘的棺材。我会携同棺材一起漂洋过海。” 分明是一出深情无悔的生死恋情,他的神色也落寞万分,可夏青丝还是察觉到了他平静脸面下,必定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你需要的上乘棺材,我会找来。”冯明森弹了弹指间的香烟,慢慢说道。 那一句谢谢尚未出口,乔海就被莽撞的侍应撞到,一杯红酒自他的大腿洒落,一直沿着他的脚跟流到地上,一滴一滴,是诡异妖艳的红。乔海急切,险些掀翻了桌面,“不好意思”他边说,边往洗手间奔去。 “倒真是一个世家子弟,如此注重仪表。”冯明森轻声笑了笑。 某种记忆一闪而过,夏青丝拼命想抓住,却怎么也抓不到。 10 出海。 雾渐起,海面上茫茫一片。如此深宵,连星子也无一颗。月亮被浓云遮挡,漆黑的海无边无际,在海中飘荡,一切漂泊不定。 按乔海的要求,冯明森花重金购到了一副奢华的高级棺木,是西式的款式,很合乔海心意。 回想当天上船时,尽管做了多方掩盖,可棺木毕竟太大了,而且形状特殊,即使外面用一个长方形的木箱装好,依旧阻挡不住旁人探寻的目光。最不巧的是,装运货物时,还出了些差错,搬运工不小心,使得扛着的木箱撞到了豪华游轮坚硬的钢板上,木板顿时裂开,露出了黝黑棺材的一角。 一时,大家尖叫起来。六个搬运工一惊,笨重的大木箱就这样摔到了货仓地上。 还是冯明森处事不惊,他拍了拍领头搬运工的肩膀,递了一支烟给他,“小哥,辛苦了。替我抬到那边,动作麻利些,你们就可以下船了。”说着从衣袋里取出一个红包,“这个算是打赏了。”工钱,他早已付过,现在可谓是付双倍的工钱了。可见连这个突发情况,他也是提前想到了。 搬运工彼此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默不作声,连忙把工作做好。乔海叹道:“如果没有明森兄,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那群工人离开时,面有惧色,而船上的工头也是神色慌张。因着一场闹,门外站着的一些好事者,早将此事传了出去。尚未等得开船,就有好些乘客来闹,纷纷要求将棺材扔下海去。闹得大了,连开船时间都延迟了。 最后还是冯明森使了手段,将船开了出去再说。而乔海在冯明森的授意下,开了棺木,里面空空如也。一众乘客皆是你眼看我眼,一时傻了。而乔海声情并茂地将未婚妻客死异乡,他要接她回来的事说了一遍。他的痴情不悔落在乘客眼中,皆有了感同身受之感,也就慢慢散了。 此时,海面起了风,乌云密布,阳光再也照射不进来,夏青丝分明看到乔海眼中一闪而过的绿色光芒,他在诱哄大家。毫无疑问,他的演说是有魔力的,大家都相信了他。 当他们三人正要离开,忽然跑进来一个疯子一般的人,扯着冯明森的衣服吼道:“他是魔鬼,魔鬼!游轮上不能有棺材!会出事的!” “这位先生,你喝多了吧!”乔海上前一步,拽开了疯子,那疯子的肩膀被乔海的手扣住,全身冻僵了般,动弹不得。然后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疯狂地撞了出去,在甲板上狂奔起来。 “明森,让你受惊了。”说着,乔海从西服衣袋里,取出了折叠好的手帕递给了他。“无妨。”冯明森接过手帕,擦拭了一下被疯子弄脏的衣角。俩人完全是世家子弟的模样,风度翩翩,气度不凡。 这一场闹事,就这样过去了。 夏青丝在房中睡得十分不安稳。明森并没有与她同房,他的房间在她隔壁。她推开了一扇窗,看着外面漆黑的海。忽然“呀”的一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掂着脚尖下了床,并不理会光着的脚丫,取过蜜色丝绸睡袍披在了身上,打开门,转到了过道里。 忽然,一道黑影从她头上掠过。她猛地捂住了唇,才没有发出声音。她当然明白,与一个僵尸同船,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可她与明森没有选择。乔海选上了他们,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如果他们不替他办事,只怕性命不保。 一只黑色乌鸦停在了不远处的围栏上,就是方才的黑影。茫茫大海居然会有乌鸦?!她正疑惑,只见一道黑影匍匐于顶层的墙壁上,黑影身上还抗着一个巨大棺木,她迅速躲到了角落的阴影里,她探出头,小心窥探。那到黑影正匍匐的客舱是甲等仓上的豪华套房,是乔海的房间。 月亮终于探出了头,点点月辉洒下,柔和的光线落在了黑影身上、脸上,夏青丝终于看清,是乔海。他正将棺材送进豪华套房里。 她还想在窥探,忽然,角落里传来一阵诡异的声音。她吓得一怔,正要逃,忽然眼前一黑,铺天盖地的黑影向她袭来,她拼命逃出来,只听身后“吱”一声响,无数的蝙蝠飞出,认定了她般,向她袭来。她挥动着双手挣扎,好不容易避开了蝙蝠,却无意中拐进了另一道客舱走廊。 暖黄色的灯光打在脸上,此刻她只有一种劫后余生的虚脱感。忽然,她发现了天顶上的一只硕大无比的棕黄蝙蝠。她正要逃,转角过道里走来一位年轻绅士,“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你看起来,脸色有些不好。” 夜里风大,而她只穿了睡裙和睡袍,此刻站于此,倒有种说不出的香烟美感,也难怪那男客的目光别有深意。她正要说话,天顶上那只硕大的蝙蝠忽然伸展了开来,在朦胧的薄雾中,化作了一道纤细的影,然后一个曼妙无比的黄裳女子站在了男人的身后。 夏青丝的目光被定格住了,她甚至忘了逃,只能眼睁睁地瞧着那黄裳女子伸出苍白的手,在男人的背后拍了拍,看向她时,露出俏皮的笑意。 男人回转头,便听得她的一声,“海,先生,我是806号房的,可我迷路了,你送我回去可好?”暗夜里,那双眼睛发出绿色的光,唇色红得妖艳。那男人茫然地点了点头,可下一秒,女子的唇便贴到了男人的项中,朝着夏青丝亮了亮尖锐的牙,然后咬了下去,她对着夏青丝妩媚的笑,唇畔是鲜艳的血流了出来。 夏青丝猛地转过身去,发足狂奔。撞到了多少侍者身上,拐了多少个弯,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了。她猛地撞开了门,冯明森正站在厅里品着酒。她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贪婪地摄取着他身上的温度。 “怎么了?”冯明森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有人追我!有人……”她有些语无伦次了。 “噩梦了吧?别怕,有我在,没有能伤害你!”他软软地哄着她,莫名地让她感到心安。她取过他的酒杯,一饮而尽,温暖终于一点点回来了。 “今晚,我与你一起好吗?”她哀哀地求着。 “傻孩子。”冯明森没说什么,扶她到了床上,替她盖好了被子,“你睡吧。我就在厅里看书。” 她点了点头,蜷缩起自己,远远地看着他,看了许久,才沉沉睡去。 “节制一点,弄死了他,会暴露我们的。”乔海突然出现在艾丽的身后,说道。 艾丽一惊,忙放开了男人,眼睛看着男人的眼睛,说道,“回去后,忘记刚才的事。记得一起来就在脖子上围上丝巾,不准脱下。”男人茫然地点了点头,转身回房。 “方才,你何必吓她。”乔海有些不满她的擅自主张。 “主人,我只是警告一下她,不要多管闲事。”艾丽战战兢兢地回答。 “夏青丝不是普通的女人,她一眼就看穿我是什么人。她的身上,有我族留下的气味。那是一种标志,除了那个人,任何人也不能碰她。你不要多生事端。”乔海的脸容平静,可更叫艾丽害怕。 艾丽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可她好像一无所知。” “她曾失忆。那个人,对我很重要。我要通过她,找到那个人。”乔海说道。 “我知道了,主人,我不会再莽撞行事了。”艾丽取过置于一旁灯架上的酒杯,里面装满了鲜红的液体,是从方才男人的手腕上取来的,她恭敬地递给了乔海。 乔海微笑着接过,一饮而尽。 茫茫夜色里,只留下两对绿色的寒光,闪烁不定,如狼的眼睛…… 12 海上浮浮沉沉,夏青丝觉得倦怠不堪。她从房间里出来,暗黑笼罩了一切,海面是乌黑的,天幕也是乌黑的。 游轮上的气氛很沉闷,所有的就会派对都取消了,每个人都蜷缩在自己的房间里,不敢迈出半步。今天里,又死了一个人。全身无一处伤痕,就这样突然地死去。那个人,昨晚上还在西班牙餐厅里请她喝过一杯酒。因为他的容貌英俊出众,所以夏青丝记得他。 又过了半个月,船上又死了五六个人,身上没有外伤,直挺挺地躺在船板上,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面目并不狰狞,宛如沉睡。他们身上带着淡淡酒气,仿佛只是喝醉睡着了。 就在那一个月亮也照不亮漆黑的夜晚,夏青丝见到了曾请她喝一杯的死者。他容光焕发,英俊得不可思议。一对眼睛神采奕奕,见她看向他时,含了一点笑意回视她。他漫步而过,风度翩翩,姿态优雅。他的那对眼睛似有魔力,对着路过的人颔首微笑。那种魅力无法阻挡,每个过客皆对他礼貌会以微笑,他们每个人甚至都忘了,他已经死了。 可他只能在夜里行走。白天,没有人见过他!见到他时,夏青丝是止不住地恐惧。可她没有别迷魂,她清楚知道,他是什么!趁着大白天的,夏青丝偷偷溜进了一间客房。那是邮轮管理者特意空出来的一间客房,用以停放那十七具尸体。 航行的这一个月以来,已经有十七个死者了。船上的人都以为是某种瘟疫,因此各处娱乐场所皆变得萧条。人人皆留在了房间里,只怕外出会感染上致命的病毒。那十七具尸体皆是容颜完好,明明已经死去多日,尽管是滴水成冰的冬天,可他们的毫无变化让人感到无边的恐惧。 夏青丝知道,自己遇上了传说中的“不死者”了!这海上航行,无法着地,这一趟旅途,唯到终点,才会停止。而那些不死者,他们会将船上的人一个一个地弄死!最后,这将会成为一艘幽灵船。 可以媲美泰坦尼克号的豪华游轮,只怕会将她吞噬掉!手颤抖地伸向了一个苍白的颈项,冰冷的触觉让她吓得跳了起来,她的眼睛睁得极大,原来是摸到了一挂硕大无比的钻石项链。是极为珍贵的粉钻。这是一位贵族少女。 夏青丝沿着苍白的颈项往上看去,是一张异常年轻的美丽的脸庞。这个少女只有十六岁。突然,少女的眼睛猛地睁开,死死地盯着她看!夏青丝吓得退了一步,跌倒在地。 一道黑影从天顶直冲下来,落在了夏青丝身上,“啊!”一声尖叫,她已是处于崩溃的边缘。“喵!”的一声,一对闪着绿光的眼睛盯着她,与她对视,原来是一只通体乌黑的猫。 “你在这里做什么?”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从后扑了上来,将猫赶了出去。大门“嘭”的一声被关死。“放猫进来,尤其是黑猫,碰到了尸体是会出大事的!”女人厉声喝道。 “回尸变对吗?你究竟知道些什么?”夏青丝强迫自己恢复了镇静。 女人看向她的眼神,多了一份赞赏,“你很大胆,而且也没有被那些‘东西’迷惑。你与船上的其他人都不同。”女人说道,在“东西”二字上咬了重音。 13 “为什么不将这些尸体统统扔下海里?”夏青丝不解。 女人叹气:“他们都是贵族青年与少女,有来自西方的,也有东方的。你刚才碰的那位,是一位格格。” 难怪拥有如此珍贵的粉钻项链!“可身份再尊贵,长时间停放下去,只怕全船的人皆会遭殃。” “暂时他们都不会醒来。他们在等主人的召唤。只有‘那个人’召唤他们,他们才能醒转过来。而且,他们身份尊贵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这里这一片海,是被诅咒的海,如果将他们扔下去。即使‘那个人’不招呼他们,他们也会复活,踏浪归来!”女人说着,走近了那位格格,将她美丽的洋裙领子揭开,一直解到胸部处方停下。 夏青丝已经看见,格格左胸上的两个红印,犹如殷虹的朱砂痣。只见女人从衣袋里取出了一个胭脂粉盒,打开精致美丽的琉璃圆盖,以指腹沾上闪着萤蓝的黑色粉末,往格格左胸洒去,一瞬之间,格格的左胸上那两点朱砂痣融化开来,变成了两个极细小的血洞,血迹早已干竭。 她猛地捂住了嘴巴,这分明是牙齿咬出来的血洞! “你明白了,这就是死因!他们的血就是如此被吸干的!”女人上前了一步,“我叫茶,你可以叫我茶夫人。” “这是黑玫瑰花瓣汁做的现形粉。相传此花代表死亡,也象征不灭的爱情。是以鲜血浇灌的花,故而花开黑色。以此泼洒,到行再高的不死者,都会现形。无论是西方的吸血鬼还是东方的僵尸。”茶夫人将那个精巧的粉盒递给了她。 “这片海为什么被诅咒了?海里到底藏了什么?”夏青丝急切问道。 “不可说!”茶夫人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只一瞬之间,那对眸子变得迷茫起来,又似昏睡,突然转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动作变得僵硬,她竟是在梦游!她刚才说的全是梦话!夏青丝快步跟上了她,只见她的双眼空洞,可眼核出气的乌黑,最为惊悚的是,她的眼底似有另一对眼珠,两对眼珠重合,诡异而惊悚!是天眼!难怪茶夫人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但为什么自己也会如茶夫人一般,没有被不死者迷惑?! 茶夫人已经走到了廊上,不远处是辽阔的大海。“你放心,他既然无法对你迷魂,也就不敢谋害你。你的血对于他们来说,是毒药!”突然,茶夫人开口说道。 夏青丝想再问她什么,只见她已闭上了双眼。 茶夫人拐了一个弯,离开了夏青丝的视线。 那个对她微笑的男人,那个不死者。夏青丝记得,他说过,他叫潮,是个做中西经贸生意的巨贾之子,家在上海。此次,是从法兰西运回了许多货品,只等着回到上海,为新开的一家店面铺货。 那天晚上,他们喝了酒,并跳了一场舞。临别时,他送了她一面精美异常的镜子,是从法兰西古代宫廷里流出来的古董。而他也不过是当做一件精美的小玩意赠与了她。他还曾留了房间号给她,是期盼能与她共度良宵的。他与她调情,她婉转的拒绝,可那个数字依旧留在她记忆中,挥之不去。 大着胆子,她走到了他的房门前。深吸一口气,她抬头看了眼房门门牌号:1906。没错,就是这样! 正苦于没有钥匙无法开门,门却自内而开了。“吱呀”一声,门里面空洞洞的。犹疑许久,夏青丝还是走了进去。 “嘭”一声巨响,门自动关上了。房间内的空气稀薄,没有流通,似固定住了一般。这是一间豪华客房,大厅连着卧室。她轻轻走到了卧室门口,没发出一丝声响。在手快要握住门把的瞬间,门“吱”一声开了。夏青丝几乎可以断定了,这就是潮开的门!潮与睡着停尸房里的僵尸都不同。潮的法力更高! 如果他要她死,她根本无处可逃。不知为何,夏青丝竟生出了不怕死的错觉,快步走了进去。只听“嗖”一声,漆黑了亮了一团火光,是桌面上的一根白蜡烛被点燃了,闪烁着幽绿的、迷离的光芒。 巨大的床上停放着一具华丽的棺材。棺材板上嵌有一枚硕大的十字架。这本是镇妖驱魔的十字架,此刻却成了极大地讽刺。棺材自己开了,一只苍白的手,从里面伸了出来,抓住了棺盖,一点一点地挪开。那只苍白的手指骨分明,长长的指甲异常尖利,如刀锋。 夏青丝死死屏住了呼吸,眼睁睁地看着那只手完全地推开了棺盖,看着潮坐了起来。于黑漆里,他的眼睛闪动着妖异的绿色光芒。她看不清他的脸! “真是胆大的女孩子。”他竟然笑了。声音变了,不再是那晚的沙哑悦耳,虽然还是极富磁性,可却有点僵硬,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来的,“再见到我,你不惊讶。” “可以开一下灯吗?”夏青丝都快要佩服自己的镇定了。 “请便。”潮说。 灯一下子亮了起来。不是白亮的光芒,橘黄的一盏,落于床头前。他条件发射地眯了眯眼,然后再次睁开。他那张英俊的脸,一点、一点地呈现于她面前。他坐于宽大的床上,手只是随意一点,“轰”一声,棺材掉到了地上,整个房间都在颤抖。他斜躺了下来,半倚着雕花的床靠,似笑未笑地看着她。那种慵懒,分明是在引诱她。 可下一秒,他已经站于她面前,一双手卡在了她细长的脖子上。 14 “你的颈项真美,使我想起了在湖中丽影翩跹的天鹅。”他的脸俯了下来,唇触到了她的耳根、颈项,似吻非吻。 连夏青丝都感觉到,自己颈项上的大动脉在剧烈地跳动着了。他的指尖已经刺入了她颈项的肌肤,一点鲜血渗了出来。伤口处麻麻的,只有一丝极轻微的刺痛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 他舔了舔指尖上的血。“你不怕有毒吗?”夏青丝笑了笑。 “想必你是见过茶夫人了。她是天生的驱魔者。驱魔族的人,果然不能小觑。”他放开了她,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你也是驱魔人,只是你还没有觉醒,自然我也不会惹你,因为那样对我没有好处。我们只需达成一个协议。” 夏青丝已经听出了他的威胁,他不去招惹她,不代表不能害她。她的血有毒,可他喝了,依然无事。更何况,她还没有觉醒,他要动她,易如反掌。“你希望我隐瞒你的身份,让你继续在船上自由行动,对吗?” “你很聪明。”他点了点头。 “在别的地方,我管不了你。可在这艘船上,只要你不再害人。我可以当没看见。”夏青丝也给出了自己的底牌。不然还能怎样呢?她根本对付不了他!可嘴上还是说着威胁的话,“不然,我就让船上的人知道你的身份,让他们把你烧死,或者暴晒于烈日之下!你知道我有这个能力!”说着,手一挥动,玫瑰的香气溢出,黑色的,闪动着幽蓝光泽的粉末沾到了他的身后。 他痛苦得踉跄,退后了一步。他脖子上显出了两个血洞,一丝黑血从他脖子里溢了出来。“你——”他猛地扑向她,却又突然止住了动作。他意识到,自己失去了部分的法力,已经不能再迷惑人了。一怔过后,他笑了起来,“我不能迷惑人,只是暂时的。只需再过一段时间,药效就会失去魔力。”说着,唇边溢出了黑色的血。他举起手帕轻轻拭去,举止得体,无比优雅。 “你我共舞的那一晚,你仍是活着的。可之后,却死了。”她毫无温度的陈述着一个事实,而她看见他痛苦地蹙起了眉。可他的痛苦只是一闪而过,脸面变得僵硬,再无任何情感。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驱魔人?”夏青丝困惑。 “你曾在修道院住过。”潮拣了重点来说,“你与茶夫人不同,并非天生的驱魔人。你在修道院时,曾有人在你睡梦中刻下过印记,这个印记来自一个被封印了的力量。”说着,他手一挥,一面巨大的西洋镜,从梳妆台上脱落,飘到了她面前,悬浮于半空中。而潮自她身后走近,双手搭在了她的肩上。她看见巨大的镜子里,只有自己一人。可她感觉到了他的双手由后而上,抚摸过她的锁、她的脸庞、她的眼睛、最后落在眉心之间,她忽然感觉到了眉心一阵刺痛,而他却被一股外力震得弹飞了出去,摔倒在地上。 镜子一下子就照亮了他的身影,可只是一瞬,他的影子又在镜中消失了。她在镜子里看着那一切,感到十分惊异。再看向镜子时,却发现自己的眉心处闪着淡淡的金光,眉心里居然刻了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难怪,他会遭到反噬,原来,这就是她驱魔人的封印。金光渐渐消失,镜中的她,又是寻常人的样子。 “究竟是谁害死你的?”夏青丝问道。 他笑了笑,笑容变得扭曲,“他是我的主人,我不可以说。所以,即使我答应你不再在床上吸血,可他仍是不会停止的。可看在你我一场缘分的份上,我可以告诉你一个他的弱点。” “是什么?阳光吗?!”夏青丝急切地抓住了他的肩膀。 “不,是水!只要泼湿了他的双脚,他就会显形。”潮诡秘一笑。可夏青丝没有注意到。 “好,我相信你。只要你不再作案。我可以不针对你。至于那个人,我会找出来的。”夏青丝作出一副无谓的样子。然后,迅速地离开了他的房间。 后来,好几日,夏青丝都没再在夜里见到过潮。她天真地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在一个深夜,当她在酒会上出现时,她再次遇见了潮。 由于船上再没有人遇害。大家都以为厄运过去了,那所谓的瘟疫也消失了。大家都明白,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于是,宴厅里再次衣香鬓影,舞影翩跹。而小酒馆里,也是人满为患。在酒馆的一角,连灯光也照不亮,而英俊潇洒的潮隐没于昏暗之中,喝醉的人都没有理会他,而清醒的人,也并非个个见过他。所以,他的不死身份,竟是瞒了过去。 大厅里昏暗无比,层层帷幕垂下,男男女女沉迷于酒色之中,他们互相亲吻,抚摸,衣衫半解,旁若无人。这里是中等仓,人人无需顾忌矜持,只想着及时行乐。而潮正与一个丰腴的女子拥吻。那女子坐于他大腿上,拦着他的头,而他一点一点地吻了下去,女子的上衣被解开,露出丰满的胸脯,一丝呻吟溢出,女子的妩媚神态,让人销魂。 夏青丝的脸红了,可她还是走向了潮。潮在亲吻女子的胸脯,可夏青丝闻到了鲜血的味道,她定睛一看,潮竟然是在吸血!“够了!”夏青丝站于潮身前,冷道。 潮猛地抬头,唇上还挂着血迹,他的笑容倾倒众生,纵使知道他不是人,依旧为他着迷。他比起生前,更有魅力!夏青丝猛地意识到,他在迷惑自己!她粗鲁地推开了那名女子,那女子抬起头来,十分年轻美貌,还是个少女。“你想怎样?”反倒是那少女质问她了! “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夏青丝气得颤栗起来。 “他是什么有什么关系,我爱他!”少女气得跳了起来,脸色绯红,异常激动。 原来,通过吸血,他已恢复了魔力。 “我只是吸取一点而已,她不会死!既然答应了你,我一定做到,何必如此不放心!”他冷讥。 夏青丝正想着如何给潮一点教训,却见不远处一道绿光闪过。她感觉到了角落里的某个人在注视她!那种被人盯住的感觉上来了,她本能地感到了危险,可却身不由己地跟了过去。 是一道颀长的背影转进了阴暗里。她快步跟了过去,是一道敞开的酒馆后门。人影早已融进了夜色里。她追了出去,走廊上空无一人,放眼望去,只有漆黑的大海与深沉的夜空。这片海,果然是受诅咒的,到了夜晚,月亮也无。即使是在白天,也是乌云密布,极少能见太阳! 走廊的尽头,那个身影泛出了幽蓝的一点光。夏青丝忘记了恐惧,追了上去。自觉告诉她,他就是那个“不死者”! 引子 消失了的少女 题记: 历经风霜之后我回来…… 我憔悴零落,伤痕累累…… 一支,一支的红色蜡烛被点燃,一支又一支。是谁,轻执烛台将蜡烛一支支点燃?原以为,这只是一座空了的废弃宅院。这里漆黑一片,如被夜雾笼罩,整整十年。可今夜,为何有了亮光? 这谜一般的城堡,这沉睡了的废宅,是它梦里的少女回来了吗? 雕花窗棂里,掠过一抹阴影,似是谁在夜室内徘徊。室内凄清空寂,白雾渐浓。雾里,长长的黑色斗篷在地面上划过,悄然无声,只一闪就不见了。过路人正想看清了废宅里的一切,眼眸猛地睁大,那黑色斗篷在他眼前闪现,那张脸……那张幽灵的脸…… 过路人一声尖叫,昏死了过去…… 这世上究竟有没有幽灵,众说纷纭。《环球风尚》的记者招阳独独迷上了这个主题,迷上了这座废宅。 他于黑玫瑰庄园外流连,透过雕着玫瑰花的黑色大铁门,努力地想看进那座独立的小楼里,可凄凄衰草挡住了他的视线。 夕阳西下,独一朵娇艳的黑色玫瑰从废宅的外墙裂缝中探出头来。它是如此的顽强,如此的娇艳。太阳的余晖照着它,仿佛要将它染成鲜艳的红! 漆黑的小楼,尖利突兀的小尖塔,狰狞的枯树枝桠,不时飞过的乌鸦,这一切无不透着些诡异,被余晖一染,更显出了几分凄凉来。但在招阳看来,这一切是那么的充满艺术美感,他不自觉地伸出了手,做了个框架的手势,仿若此情此景不过是油画里的一幕,充斥着哥特式的美感。而那朵迎风招展的黑玫瑰被染成了绝美的红,仿若娇艳少女的红唇,迷住了人的视线。 庄园里很静,并没有什么恐怖的幽灵。招阳坐于路旁草丛中,注视着这沉睡于暮霭里的庄园。 庄园精致小巧,没有外国小说里的壮阔。只有两栋分开的小楼,显得那样孤独。后面那一栋,靠着江,那里是个断崖,江水奔腾而过。当起风时,江水拍着断崖,发出声声怒吼,似要将那孤独的尖塔小楼也吞没。 第一栋小楼前,衰草丛生处,原本是小巧的车道,车道旁原长着朵朵繁盛的黑色玫瑰。那一栋小楼,就叫玫瑰园。玫瑰园里,原住着一位如玫瑰花般的少女。许多人,曾叫她玫瑰夫人。因为她,是这位庄园主的夫人,是黒玫瑰庄园的女主人。 黑玫瑰庄园只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玫瑰园,第二部分便是尖塔楼。这便是那两座分开的孤独小楼的名字。而那两座分开而建的小楼是相对着的,如一对深情相望的情侣,孤寂地矗立在那,守着彼此。 夜的脚步在靠近,浓重的夜雾一分、一分地将庄园包裹住,招阳的思绪被冷冽的风唤醒,他听见了江水拍打的声音,像怒吼,又似是谁在哭…… 传说,那位少女,她疯了;又有人说,是死了,化作了幽灵,每晚皆在黑玫瑰庄园里徘徊不去,唱着凄凉的歌;而有些人则说,是亲眼看着她消失于庄园里的,她没有死,只是消失了…… 一丝怯意漫来,裹着潮湿的水汽将招阳包围,他茫然地看着这雾中庄园,努力地回想,自己是如何被这庄园,被这夜雾所纠缠住的呢?…… 当年以后,招阳才想明白,自己是被那少女如泣如诉般的眼睛所迷住的,根本就是她借了自己的眼睛、借了自己的躯体,重踏上这片土地。是那消失了的少女…… 是那住在黑玫瑰庄园里的哀伤的少女…… 第一章 神秘诡异的画展 招阳在《环球风尚》杂志工作,负责的是重点版块。那是份艺术类杂志,涉及的方面有服装、化妆品、箱包、文学、建筑、旅游、各国时尚元素,以及电影等等的内容。 而作为主编的招阳曾是名旅游作家,到过国外许多地方。他的整个青少年时期皆是在国外游学,因而他的学识十分渊博。他也尽量将外国的新鲜事物介绍给国人,对中外文化的交流作出了好些贡献。因此,主编的位子他是稳坐的。 对于艺术,他有一定的造诣,而建筑和油画却是他的最爱。在巴黎时,他曾见过一幅画,名为《骡》。那幅画的构图杂而不乱,明暗过渡得非常好。略略一看,只觉布局繁复,里面有许多的人,用色还很灰暗;但仔细一看,却又觉得每个人的表情皆栩栩如生,每张脸的背后,皆隐藏了不为人知的内心阴暗;唯独一只骡,眼眸清澈,看久了,便能察觉出那只骡子的悲悯,那只骡,它在怜悯谁?是愚昧的世人?艰难的贫民?还是一个可怜的人? 《骡》里,满是浓重的雾气,使得那个场景既像是在夜里,又像是阴天,又似在彤云密布的野外……招阳分明记得,隐于浓雾里的,是一座有着尖塔的钟楼(尖塔画得十分抽象简化)。而顺着塔尖所示的方向看去,是一个披着黑斗篷的男子,男子半侧着脸,头上戴了黑色礼帽,礼帽挡住了他的脸容。而骡的眸光里的那一点黑影,分明就是那个隐藏起来的神秘男子(但要用放大镜方能看到这一幕)。 多么细致的一幅画啊! 招阳不得不感叹。 从那时起,招阳一直在追寻那名画家的一系列画作。可,谁是画家是个谜;这些画,属于抽象派还是印象派,也难以界定厘清。最最神秘的,还是画家,他/她从不署名。但招阳能一眼辨认出他/她的画来。 “那个地方,隐没于浓雾中。是画家既渴望,却又极力想回避的记忆。这种记忆或许是一个地方,一个场景,或许是一个人。”一个手执绢扇的纤秀女子叹道。 这一声充满感情的叹声,十分动听,把招阳的思绪唤了回来。他把目光投在了女子身上,那是个美丽的少女,穿了条粉色的修身连衣裙。她的脸色红润,眼睛极亮,蹙起的细眉好看极了,不由得使招阳定住了目光。 “难道我说错了吗?”少女脸上一红,以为是他在笑话她。 这时,招阳才醒悟过来,自己是在画展上。而展出的画作便是他一直追寻的画家的作品。是谁将这位画家的画作引入了申城?那位代理人一定是十分了解画家本人的。看来唯有联系上代理人,才能找到画家本人了。他的脑子在飞速运转着,可也不忘了回答,“你对油画的欣赏,很有天分。你看得通透,懂得这幅画。‘思念与回避’正是这幅画的主题,”顿了顿,接着道:“还有一个主题,便是‘悲悯’。” 这幅《骡》又出现了!而且还在上海展出!初次见到《骡》这幅画时,招阳就被画中意象所吸引:“思念与回避”全来自于被浓雾包裹的尖塔钟楼——自己曾走过许多的地方,见过各色各样的尖塔钟楼,唯有“黑玫瑰庄园”里的那座尖塔钟楼与之最为相像。招阳也只是在一瞬间就认定了它!那是他最最可靠的自觉! “其实,这些作品不一定适合所有的人看。”少女撅着红润的小嘴道。 见她憨态可掬,招阳一笑,道:“何以这样说呢?” “你在这幅画上停留的时间太长了,还未注意到其他画吧?”少女诡秘一笑,“据说,凡是来过这个馆看展览的人都会受到诅咒!”她不忘在‘诅咒’二字上加重音。 如此一来,招阳是哭笑不得,“那你一个女孩子不怕吗?” “我不怕!我最喜欢听刺激的故事。”少女扯过了他,来到另一幅画前,道:“此次画展虽展出不久,可来过这里的人,有好几个出事了。嗯,好像都发了疯。” 如此一说,招阳心中泛起了异样。他认真看着眼前的这一幅画,颇有印象派的味道,能抓住“一瞬便是永恒”的关键灵魂。画里的是个坐于妆台前梳妆打扮的女子:她身子半侧,只能看到半张脸蛋,可那半张脸蛋却是异常的美丽;她身着一袭白色蕾丝小洋裙,裙摆漫过地毯;她的美目顾盼,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可梳妆台上的西洋镜子里,显出的她却是只有眼睛的半张脸,一双眼睛下的脸庞是空的,没有鼻子和嘴巴;而那双眼睛里有一抹黑色身影。 看着,看着,仿若那披着黑色斗篷的“幽灵”便站在了招阳的身后,他只觉四周冰冷一片,如坠冰窟。 “诡异吧!”少女嘻嘻一笑,扯了扯他的袖子。 若不是她的打断,只怕自己的心脏会停止跳动!方才,自己分明跌进了幻境里,以为见到了鬼魂……招阳沉浸于画作的意象里,本能而充满奢求地伸出了手,想抚摸那幅画。可惜画是由镜框子框起来的。画里,依旧有辨不清是黑夜,还是浓雾的一团昏暗迷蒙。而那浓重的雾气里,好像还画了什么? “有放大镜吗?”招阳急急问道。一把放大镜递了过来,招阳看也没看,就抢过,对着油画细细分辨着什么。“如来如此!”他喃喃。 “哎,发现了什么好玩的?”少女十分好奇。 “没听说过《蓝胡子》的故事?好奇是会害死人的。”招阳心情大好,打趣她道。一回头,对上的却是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眸子。原来,递放大镜的人不是少女。 那是位枯槁的老人,一身黑衣,十分神秘。只听他道:“年轻人果然好眼光。” “那不过是许多画家惯用的伎俩。我只是不明白,画家本人为何要这样做?难道他/她不知道,不明所以的人看了会陷入不可名状的恐慌之中吗?”招阳颇为不悦,方才发现画中秘密的喜悦已经消失。 “这幅画名为《消失了的少女》,只因里面全是他/她的痛苦!”黑衣人说完就走了。 “等等,”招阳冲上前去,拦住了老者,“画家是谁?你是代理人吗?你说的是少女的痛苦?还是画家本人的痛苦!甚至只是画家在画画时,展露出来的痛苦?” 老者神秘一笑,道:“我哪里是什么代理人,不过是这里的看守罢了。”说完还不忘亮了亮胸牌,确是这里的看守人。“我们将要画的是脸,是脸上的表情,还是隐藏在背后的内心世界?”老人的似问又叹的话语回荡在空旷的画廊里,可人已走远了。那句问话是毕加索说过的。 “他/她的痛苦?!”招阳不断念着,没有注意到老人的回答。这吓到了少女,她忙扯他衣袖,“你不会是撞邪了吧?”招阳看着这被吓得花容失色的明媚少女,心中一松,暗道:她是个开朗的女孩,倒是不会轻易受影响的。于是说道:“没什么。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招阳。” 少女双手提起裙摆,踮起脚尖,轻盈地一转身,裙摆纷飞,“我是‘魅生剧院’的芭蕾舞演员夜优梦。” “夜小姐,您好。”招阳轻轻一揖,行了个十分绅士的礼。 第二章 神秘诡异的画展 与黑玫瑰庄园结缘,是招阳意料之外的事。但其实他心里清楚,迟早会有那么一天,“命运”将会带他走到那座庄园前。 若非路人的遇鬼事件,他可能不会注意到那座庄园。但若是在他观看了画展之后,他还是会找到那个地方的——黑玫瑰庄园里那栋耸立着的尖塔钟楼,将会指引他。他亦曾多方打探过关于庄园的主人的消息,可无人知晓,也无人愿意提及,只是叨念着:那是个被诅咒的地方。当一切线索都断了后,他只能把视线再投回到神秘画展上来。自觉告诉他:《消失了的少女》那幅画里的少女将会和黑玫瑰庄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后来,招阳是在报纸上看到关于画展诅咒的事的。 据报纸报道,富商a先生在看完《消失了的少女》画展后,在家里莫名其妙地疯了,当时嘴里还念念有词,说是见到了那位美丽的少女;而艺术评论家b先生在看完画展后,对少女展开了追查,最后自己吊死在了一家旅馆里(且警方已定案为自杀,已结案),那消失了的少女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便是那家旅馆;收藏家c先生看完画展后,在回家路上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 这一切、一切,无不为这次的画展添上了神秘色彩。 招阳在速记本上,记着些符号abc,视线则停留在了另一份报纸上。上述,还有零星客人,在观赏完画展后,回家当天就噩梦不断,病了许久,才渐渐康复,以致每每谈起油画、画展,便是惊恐不安。 b先生?招阳再次翻开了自己的速记本,翻到最后几页,那里记着许多联系人的名录和地址(当中就有b先生)。一丝微笑铺开,招阳迅速披衣出门。 外面的天色昏暗阴沉,风似要起了,江面上浑浊一片,连卷起的浪头也是发黑的、沉重的,似一汪死水。 不经意的抬头,招阳才发现,天边浓着的那一团雾,像极了神秘画家笔下的夜雾。那神秘画家的每一幅画里,都有一片怪异的雾,这雾说不上狰狞,说不上有多恐怖,但却浓重。 外白渡桥依然是那座桥,可自己却像个迷了路的小孩。人人都说,这里是一处风景,可招阳却觉得,他似是走进了一个人的梦境里。那人定是经常驻立桥上,看着天边的雾的。车水马龙,犹似迷惘的亡灵,在桥上穿梭。而自己也不过是那行尸走肉中的一份子罢了。招阳想着,脚不自觉地踏了出去,仿若对面站着的便是那消失了的美丽少女…… “疯了你!”一声厉喝,将招阳带回了现实。此刻,一阵薄痛传来,他才发现,自己被一辆车刮伤了。幸好,只是被车前镜打到了手肘!而那辆车的主人,恨恨地骂了好几声“疯子”,便开车远去了,只剩下路边那只破碎了的车前镜。 方才自己在做什么?要穿越车流不息的马路?一定是疯了!招阳恼怒地揉了揉手肘,痛得发出了一声闷叫。等过了外白渡桥,再穿过几条小弄堂,街道越发的偏僻荒凉,等再拐过一座圣心教堂,便到了b先生住着的地方了。 从挂着牌子的小院子抬头望天,西边耸立着一座塔,塔上挂有巨大的十字架。那里是原先路过的圣心教堂。十字架是那样的巨大,折射出淡淡的光。不知为何,望着十字架的那一瞬间,招阳的心里一片宁静。而那十字架依旧站立于夜雾之中,于阴影里庇护着这里的一切。 招阳的目光回到院门前的牌子上,牌子上有“商务印刷”四个大字。这里原是商务印刷局的小院子,后来印刷局搬走了,这一带更加的荒芜,而小院子分租了出去,每栋宿舍里租住了好几户人家,而b先生便是租住在最里进的那一间屋里。 “要死的呦!这死鬼满屋子阴阴森森的,怎不招那东西哇!”一个包着头发的中年女人嚷道。一边站着的人,忙接话:“包租婆,小些声!”“阿拉怎么了?阿拉的房子还要不要出租的哇!真是来的分明是晦气鬼!”中年女人一脸不满,正要再说,脸色唰地白了。招阳分明看见,包租婆脸上的肌肉在抽搐。包租婆一声“鬼啊!”便跑出了楼道,连b先生的房门也忘了锁上。而一边站着的人,脸色也是难看,头也不敢回地离开了这里。 这样一来,反而使招阳省心不少。他迅速进入了b先生的租房,虚掩了房门,开始有条理地检查起b先生的住处来。 这里是个暗房。墙上挂满了照片。所以,是b先生特意将自己的住处弄黒的,因为他要冲洗照片。黑色的窗帘厚重地挂在了窗上,挡住了一切的光线,血红的毛毯铺满了室内每一个角落。连墙壁也挂满了黑色的毯子。 而书整齐地摆放在暗红色的书柜里,书柜靠着黑色的墙。客厅中央还置有一套白色的桌子和沙发。茶杯置于桌面上,里面还有半杯英式红茶,仿若主人从未离开过。桌面上还有一本摊开的笔记本,和一支笔。本子上翻开的那一页纸是空白的。 视线寻进了更深处,那里是个连通客厅的卧房,说是卧房也不过是玄关隔出来的。招阳走进了卧房,只见墙上贴满了照片。照片里,是多角度拍摄的油画,油画里的是同一个女子。便是那消失了的少女!可这些照片里的油画,是严肃的肖像画题材,并非是在画展里看到的——少女脸部上,只有眼睛的,抽象而诡异的画面。而招阳看到的虽是两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油画画法,可因着油画里少女的眼睛与眼神皆是相同的内容,才能确定两种不同风格的油画里(画展里的诡异画作,与b先生卧室内挂着的照片里的严肃题材肖像画),画的是同一个人——神秘的少女。 难道b先生认识画中人?墙上贴着的,每张照片里的油画人物的视线皆有不同,顺着画中人视线所去,招阳的目光停留在了床上的一小叠书上。难道答案就在那? 招阳正想伸手,手却搭在了一个冰冷的手上。卧房的光线太暗了,以致于他正想看清一切,却只看见一袭黑色的斗篷拂过自己的手、身体、脸,接着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幽灵!他吓得怔住了,仿佛身体皆石化了,再不得动弹。等到眼睛适应,他才看见,床上放着的一小叠书不见了。 招阳惊魂未定,可头脑却也清晰无比,床上的书不见了,而一分钟前还在那里。方才没有听到门响的声音!他原路返回,只见那道门就是那样虚掩着,仿若从未被打开过一般。 一道幽幽的香气飘于鼻端,带着些松子的清味。招阳寻着味道而走,那股香似在桌面徘徊过。他安静坐下,坚毅的目光似要穿透纸背!是的,他确实发现了些东西!迅速地从包里取出一支铅笔,招阳将笔置于b先生的本子上,手一动,铅笔“唰唰唰”地划过一大片阴影,阴影里露出了一行模糊的字迹来:魅生剧院。 为何是魅生剧院,而非“消失了的少女”最后出现的旅馆?招阳沉默了…… 第三章 神秘诡异的画展 再次见到夜优梦,是在魅生剧院的接待室里。 接待室不算宽敞,但也布置得十分精妙。这本就是座不大的歌剧院,因而接待室是安在过道里的。过道呈回廊式连通歌剧院,使得车辆能直接行驶进剧院大门。而深入歌剧院的中段回廊便劈出了一块地方,作了招待室。 招待室是开放式的,由六根粗大的罗马柱隔开,一边镶嵌大幅的落地玻璃和护栏,还置放有一排排的软皮沙发,供芭蕾舞演员练习和休息。 另一边放有小巧的化妆台和座椅,供倾慕者和记者前来探访他们爱慕的演员。而四周放着零星的西洋花瓶,花瓶里插满了黑色玫瑰。 光亮的地板,金色的地毯,精致的壁画,高大的罗马柱,铺着可爱苹果绿蕾丝桌布的白橡木桌子,和桌面上精致的珐琅彩茶杯里透出香气的红茶,黄铜质的茶具、烛台、银质的勺子,处处无不精美奢华,让人流连忘返。 惯于游走在各国精美建筑群间的招阳,也惊叹于这里的奢华。尽管这奢华是小小的、迷人的,低调的。 “这里如何?”甜美的夜优梦一个优美的旋转,便轻盈地落到了招阳身边。她一身洁白的芭蕾舞衣,尖尖的脚丫玲珑可爱。现在是中场休息,她刚补好了舞台妆。妆容浓而不艳,倒透出晨露般的秀美清新来。“很美。”招阳一笑,答得十分微妙。 夜优梦脸上一红,忙垂下了眸子,心中暗道:幸好这舞台妆掩饰得巧妙,不然非得让他瞧出我的脸红来。“你也来看歌剧吗?”她眉毛一挑,问道。 “你说呢?”招阳不答先问,倒要捉弄捉弄她。 见她实在是被说得不好意思了,招阳也是一窘,忙道出了原委,“我是代表《环球风尚》杂志来的。这里的建筑风格极具代表性,而冯老板的文化沙龙更是汇集了各国的艺术,引流潮流,成为城中美谈;因而我想做个专题,但首先得做些访问。” “这有什么难的,”夜优梦得意起来,“我妈妈夜夫人是这里的总管,她对于剧院的历史可清楚了。保证不会让你空手而归。”于是把夜夫人介绍给了他。 三人是在剧院会场里的七号包厢里会的面。当时正在上演歌剧《浮士德》。是魔鬼引诱了浮士德。 剧院的舞台上,偏厅里的和弦组演奏出了神秘的、带有冥想意味的剧目段落,音乐优美抒情,将观众的神思带入了老浮士德的书房里(舞台布景)。舞台上,男高音(老浮士德)唱出了歌剧第二幕中瓦伦丁的咏叹调: “高深的学问吸引了我整整一辈子,我也受到世人的尊敬。可是,一生将尽时,回头想想,我得到了什么?孤独、贫穷、衰老、病弱……这世界早已抛弃了我!看窗外朝霞多么绚烂,听街上人们的谈笑声多么欢快,谁又需要我呢?谁能给我一丝温暖呢? 一句强有力的发问,由浮士德心中生出的欲望,使得魔鬼梅菲斯特循着欲望的味道找到了老浮士德。于是,对青春,对美貌,对爱情的着迷,使得他们达成了魔鬼的交易。 舞台场景: 书房里凭空冒出一道红光,红光中出现了一个陌生人,怪模怪样的,带着一股子邪气,个子很高,披着一件又长又大的黑斗篷,那张脸被帽子遮住,几乎看不清楚。 (男高音)浮士德吓了一跳:“你是什么人?” (男低音)“我是梅菲斯特,您忠实的仆人,”怪人回答说。 (男高音)“我不需要什么仆人!” (男低音)“不,您需要。说吧,您是要金钱,还是要荣誉?” (男高音)“哼,对一个要死的人来说,金钱和荣誉有什么用?你能给我青春吗?” (男低音)“青春?这很容易办到。不过,”怪人顿了顿,“您得和我签一份合同——在这个世界上,我为您效劳,可在另一个世界上,您得听我的指令。” 魔鬼见浮士德犹豫,手一挥,房间里就出现了一个奇异的景象:一位美丽绝顶的少女(玛格丽特)坐在纺车旁,金黄色的头发梳成一条长长的辫子垂在脑后。天啊,太美了!浮士德从未见过如此动人的姑娘。他心旌摇荡,刚想上前和她搭话,可魔鬼手一挥,姑娘不见了。 一切皆不用再说了。浮士德交出了自己的灵魂。 他那一头稀疏的白发变成了浓密的褐色卷发,满脸的皱纹不见了,原本佝偻的背此刻挺得笔直,眼睛明亮若星辰。而他身上,本是哲学家的灰色袍子变成了最时髦、最华丽的服装,耄耋老人在一瞬间变成了翩翩美少年!浮士德看到了镜中的自己,兴奋极了。他唱起一首愉快的歌:“让我来享受人生,享受爱情和青春吧!” 魔鬼也很得意,他加入到浮士德的歌声中,形成了一首有趣的二重唱。这一幕就在他们的歌声中结束了。 突地,一声怪异的笑传来,使得正在认真听歌剧的招阳打了个寒战,“噫”的一声,耳边飘忽过一段模糊不清的声音,似在说,“不如说,是浮士德引诱了魔鬼。” “你在跟我说话?”招阳回头,转向夜优梦问道。其实,招阳心里清楚,那声音如何会是女声。而且,那句话更像是来自脑畔的回音,寒凉、凄楚、痛苦,和压抑。那“噫”的一声,分明是嘲讽的冷笑。是啊,谁不想永远拥有“青春”和“美貌”! 夜优梦疑惑地瞧了瞧招阳,“嗯?”了一声,没听清他说了些什么,她的心绪都停留在歌剧上了。招阳没再说什么,转回头,听下一幕剧,可眼角的余光分明瞧见了夜夫人那冷漠面容下的诡秘一笑。 就在招阳回眸的一瞬,分明看见:七号包厢的间隔壁上,挂着的一幅画!那是来自神秘画展里的一幅画。印象派的风格,构图方式是由一团团、一片片轻纱垂幔似的形态所构成的朵朵莲花,画家画就的垂幔,代表的是剧院的幕布,起与落,代表着一场戏的幕起幕落;而垂幔似的形态团在一起,便是白色的睡莲,纯洁美好,却又被浓重的灰雾包裹着,灰雾代表的是剧院;而团团睡莲中还浮现出一双美丽哀愁的眼睛,那双眼睛与《消失了的少女》的少女眼睛一模一样。 画家想表达什么?难道那双眼睛代表的是少女——那被剧院禁锢着的幽灵? 第四章 魅影 又有一个人疯了,疯前曾不断地提及,他见到过鬼魂! 金色的纱帘沉沉地攀附在窗框上,金色的流苏了无生趣地坠于地面。黑色的家具,米色的墙壁与红色的单人床静静地倚在这间房子里,仿若旧时的灵魂,徘徊着、不愿离去。 一副金色的面具置于枕畔,似要与这红色的床、红色的被褥融为一体。欧式的风灯于墙上摇曳,只觉鬼影幢幢。这一幕是怪诞的。而那疯了的人,斜倒在黑色的沙发上,口吐白沫,似要死了。 “老……老板,他、他怎么了?”一个芭蕾舞演员瞪大了惊惧的双眼,控制了许久,才没有惊叫出声。 没等老板答话,夜优梦抢道:“我知道的,丽莎,我知道的。这里有鬼魂!有鬼魂!李铭说过的,他见到过鬼魂!他现在疯了,要死了!是鬼魂干的!” 手臂被狠狠地掐住,是总管夜夫人掐的她。夜夫人的声音极低,“优梦,别胡说,这里没有鬼魂,什么也没有。”继而转向老板道:“布景李向来胆小,又好酒,怕是自己误了自己。” 冯老板投来一记赞赏的目光,半晌才道:“送布景李到精神病院,别惊动了任何人。”夜夫人马上接了话,“明白。”得了满意答复,冯老板弹了弹手上的土耳其香烟,似是寻常地说起了公事,“明晚的公演,是重中之重,不要让演员们受了影响。” “这是自然的。”夜夫人一颔首,领了众人退下。 独剩了冯老板一人于房中。冯明森拣起那副神秘妖冶的金色面具,唇畔绽开了一抹极淡的笑,“是你回来了?” 一抹黑影于洞开的房门外飘过。 冯明森只觉脊背一冷,他猛然回头,可门外什么也没有,只被一团漆黑笼罩着。他走出了门外,只见走廊蜿蜒相连,于黑暗中纠结,漆黑得似要将人吞噬。他冷冷地笑了声,看来该装上明亮的电灯了。 一辆小轿车驶过外白渡桥,车上载着一群欢快的少女,她们皆是魅生剧院的芭蕾舞演员。 “嗨,嗨!”一抹亮丽的黄于风中摇曳,是少女的纱巾投出了车窗外招摇,引得路人纷纷驻足。那样的欢声笑语,那样的流丽面容,那样的如花年华,只一瞬,便远了。 司机老黄轻叹了叹,他知道,剧院的那种沉重压抑迟早是要把这一群少女给逼疯了的。 “怎么了,黄师傅?”丽莎体贴地问道。 夜优梦嘴快,早嚷嚷开了,“就是、就是,您老叹的什么气啊?”接着便是一阵笑,是另外的两个女孩的笑声,她们都笑优梦这丫头太疯了。 老黄满是宠溺地摇了摇头,正想说些什么,眼睛猛地一瞪,往不远处的树丛阴影里看去,那大树丛里闪过了一道影。他努力地想看清些,那影子似有感应,猛一回眸,那幽幽的眼睛竟是极亮的,而那张脸…… “啊!”老黄一声大叫,手脚皆麻,车子失了控地、往人行道上的大树方向撞去,一车的人惊叫起来,而树丛里哪有什么影子,可他看到的明明是一张鬼魂的脸…… 从见到那个影子开始,车子再以那样快的速度撞上人行道,这边真的有人,是藏不住的!而鬼魂呢?鬼魂是无需藏的吧……老黄猛踩刹车,可已然迟了,他眼睛一闭,车子重重地撞到了大树上。 接二连三地出事,使得整个魅生剧院陷进了莫名的恐慌之中。作为剧院里的“老人”,老黄与夜夫人皆是知道些内情的。可他们都是嘴紧的人,只教导这群如花蝴蝶般的少女要懂规矩,除非是晚上有表演,否则一过了晚上九点就该安静、老实地待在自己的房间里。 若说其他芭蕾舞演员倒是真的乖巧,毕竟她们都是些清贫的女孩,知道安守本分是最紧要的。且她们的胆子是实在的小,关于剧院闹鬼的传闻,她们是真的怕。而夜优梦则不同,她是夜夫人的女儿,一向无拘无束惯了,偶尔会做出些任性、出格的事来。 这不,下午才闹了车祸,虽说全车人皆无大碍,但谁不心生恐惧,偏她还是溜了出来。 魅生剧院与上海的其他大剧院不同,它是一所全欧式的剧院,通常上演歌舞剧、话剧、音乐剧,且剧目多是外国的一些著作,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仲夏夜之梦》、《浮士德》、《茶花女》、《卡门》,《道连格雷》、《美杜莎》、《奥菲利亚》,《天鹅湖》、《胡桃夹子》等等。上演的剧目极具代表性,引得许多上流社会的爱附庸风雅的达官贵人前来。而“魅生”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 那一次也是在上演《茶花女》,是法国一个很有名的歌剧团应邀前来表演,可坐在台下的一位绅士却嚷:“这卡门漂亮伐!可就是白花子裙袄素啦,不够销魂伐!”还不忘和一旁的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士说道:“不过嘛,这外国的妓就是够味。” 一番话说得侯在一旁观看表演的夜优梦恶心不已,只有狂翻白眼的份,“这些衣冠禽兽。” 丽莎听了,也是鄙夷地撇了撇嘴,“他们这些暴发户哪懂何谓艺术,不过是想给自己烫金边罢了。可连装也装不像,真是可怜。” 想起这些事,夜优梦的嘴角不觉往上一扬,那些伪君子的可笑面孔再次浮现。可嘴角的笑容还来不及伸展,却僵了起来,额间的一滴汗滑落,坠于木地板上,发出“嗒”的一声,于静夜中有些诡异。 一件看似意外的事,闪电般地在大脑中回放,可这件事是夜优梦以前没有注意到的。具体的,她也不清楚,只是在报纸上看到的笼统概括。就是那两个暴发户在当天的夜晚出了离奇的事故,重伤昏迷至今。那俩人是在走出剧院时,被街道上挂着的巨幅《卡门》海报砸破了脑袋。那幅巨型海报,是装在玻璃灯箱子里的,是下一轮剧目的宣传海报。更讽刺的是,这才是真正的卡门。而茶花女依旧是茶花女,正在上映。 第五章 魅影 难道真是鬼魂做的?夜优梦的心绷得太紧了,只觉呼吸有些困难。旁的女孩儿不知内情也就罢了,她曾偷听过母亲夜夫人与老黄的对话,对剧院幽灵的事情,还是知道些的。想到这,脚步一滞,她想往回走了。 猛地,前方的一盏灯大亮,却又无声无息地灭了。夜优梦分明看到了,悬于前方半空中的人头!对,就是人头,没有身子!“鬼啊!”一声大叫,夜优梦昏死了过去。 趁着晚上会有大型的活动,招阳在当日的下午时分,再次来到魅生剧院。 上次来,夜夫人只是笼统地向他介绍了魅生剧院的历史,建筑的风格,常上演的剧目。可这些都太浅,太表面了,招阳想发掘一些更深的东西。 因为大家都忙,招阳原想只做些观察,定下初步的文章结构,再思考一下该深挖的地方;可没成想竟是冯老板亲自会见的他。 “听说您想写关于歌剧院的报道?”坐定后,手捧咖啡的冯老板闲闲道来,用的是敬语。 招阳是个心细的人,随着冯明森的动作看去,视线定格在了他搅动咖啡的手上。冯明森有一双好看的手,修长、洁净,椭圆形的指甲泛着柔和的珍珠光芒。这是一个耐看的男人。招阳心里叹道,冯明森不仅耐看,还有好的家世,否则不会拥有一双如此好看的手。 勺子轻轻搅动、碰触杯壁的声音,打断了招阳的思索,冯明森朗声一笑,介绍起自己来,“如您所想,我的家世不错。因着祖上是前清的王室贵胄,所以父亲那一代,带了巨额的财富到了上海发展,扎根于此。黄浦江那一片的码头,就是父亲名下的产业。还有其他的产业我也不多说了,但这歌剧院的建立,离不开那些财富。而我,也并未曾吃过什么苦,留学归来,做起了艺术投资的生意,打理好父亲的产业,拥有了这一座精巧的歌剧院。” 他是个犀利的男人,能轻易看穿别人的心思,难怪可以将家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招阳在心里下了判断,依旧不动声色地回答,“冯老板是聪明人,虽非白手起家,却也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并非所有的富家子弟都能将祖业发扬光大的。创业难,守业更难。” “和聪明人打交道,果然痛快!”冯明森笑道。于是两人就着歌剧院谈了好些时间,谈起剧院的格局,冯明森颇为自豪。这座哥特式风格的剧院,曾花了冯明森许多的心思。可当招阳谈及,这里遍布黑色玫瑰的时候,他察觉到了冯明森微妙的感情变化。 他不愿谈及这个问题?招阳略一抬头,看见了主位墙上挂着的一幅油画。画里唯有一株黑色的玫瑰,而背景是团团的朦胧白雾,黑与白相映,更突出了黑色玫瑰的神秘。尽管没有署名,可那种风格,招阳认得,就是出自那位神秘画家的手笔。至于那位神秘画家,招阳为他/她定了个符号,叫r。“冯老板似乎很喜欢这位画家的作品,整个剧院都挂满了这位画家的画。”招阳换了个角度发问,“这使得魅生歌剧院充满了某种隐喻,是否灵感也来源于哥特美感呢?我个人觉得,正因这样的布置点缀,使得整个歌剧院充满了一种既压抑,又神秘的氛围,有点像我曾到访过的欧洲的‘吸血鬼’剧院的风格,营造出了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氛围。” 似是想赶快结束这场谈话,冯明森沉默了一下后,不置可否道:“招先生的触觉很敏锐,我的初衷确是想把剧院的风格突显出来,使来过这里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产生轰动。” “冯老板是成功的,如今的剧院确是令人一见难忘,这座剧院也可称得上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品。哥特式的外貌,内里洛可可式的奢华,让人大开眼界,而这里上演的剧目,更使人感受到艺术的非凡魅力。说这里是艺术的天堂也一点不为过。”招阳由衷说道。 于是两人再闲聊了会,冯老板也就借今晚的活动事宜繁忙为由,结束了此次谈话。临走前,他还给了一张贵宾包厢的票,邀请招阳看今晚的《天鹅湖》。 其实冯明森是不用亲自接待招阳的,但他捕捉到了招阳“借作报道为名,探剧院内里为实”的念头,因而才会亲自出面,好打发了招阳。这一切,招阳也是心中有数。来见冯明森前,他已经探望过了夜优梦。夜优梦是那种心中藏不住事的人,已经将她遇鬼,剧院司机撞鬼,布景师发疯的事皆告诉了他。而这种种,皆把矛头指向了这座剧院幕后的主人,冯老板! 曾追寻过《消失了的少女》画作中的那名少女的b先生离奇死亡,死前留下了“魅生剧院”这条线索。r的画作遍布剧院。剧院处处还有“消失了的少女”留下的影子。这一切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为何谈到黑色玫瑰时,谈到r时,冯明森会眉头紧蹙?如果不喜欢,大可把全部的黑玫瑰与r的画作全撤了去!隐约中,招阳似捕捉到了一些东西,觉得r与剧院有说不清的关系,而黑玫瑰可能是解开这些谜团的一把神秘钥匙。 这道神秘的门已经在向他召唤,自己要不要打开它?作为记者的血液流遍了招阳的全身,他一心想把这些谜团解开,不管是否会遇到危险!或许从夜优梦那里,会找到自己想要的。招阳微微一笑,下定了决心。 第六章 魅影 今晚是魅生剧院的大日子。曾多次为欧洲国家的国王表演剧目的名剧团首次在沪登陆,公演《天鹅湖》。 而冯老板此次引进的名剧团是新晋的团体,以演《天鹅湖》闻名欧洲。上海滩许久不曾如此热闹了,那些个贵妇名媛老早就从报纸、电台上知道了这个剧团的名气,只盼望着能早日在沪上演,如今能公演,那绝对是一件大盛事。 “还是我们的冯老板有能耐啊!”夜夫人不禁一叹。若非冯明森的面子大,岂能请来这些名剧团。虽说是新晋的,可后生可畏啊!好些欧洲国家的王公贵族皆邀请了这个剧团去表演呢!可冯明森的一句话,便把他们从俄国邀请了来。 夜优梦一脸的向往,头如捣蒜,“老板真是神秘,好像无所不能似的。” “因为这个剧团未成名时,是老板资助的他们。后来更是替他们拉拢了有名的剧作家做顾问,指导他们;而戏服也是找来了名家设计,使剧团更是锦上添花;后又经过了好些磨练,整个剧团才达到了艺术上的高水平。”夜夫人微笑作答,难得地没有找优梦的茬。 “那设计戏服的名家又是何方神圣啊?”夜优梦边问边眨巴着天真的大眼睛。看了女儿一眼,夜夫人的笑意淡了些,对于女儿的心思,她是多少知道些的。冯明森神秘而优雅,眼睛里满满的皆是故事,这对于涉世未深的女孩儿是致命的诱惑。更何况,他还有数不清的金钱财富!女儿长得漂亮出挑,而且一向目标明确,如今辛苦学芭蕾,为的是以后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爱冯明森,更爱他的钱。对于这些,作母亲的都能理解,也是如此教她的,教她要嫁有钱人!可前提是,这个有钱人不能是冯老板! 夜夫人一笑,目光中透出神往,“那是位难得一见的大美人。”有些话点到即止则可,以优梦的伶俐,该知道那位美人与冯老板交情匪浅。她是个聪明女孩儿,知道该把心思放在别的有钱公子哥身上,反正她一向不乏追求者。 夜优梦的黯然只是一闪而过,目光一定,手已然抚摸上了项间挂着的那串宝石链。那是英伦洋行的陈经理送她的,陈经理一向豪爽,夜夫人对他十分满意。再看了一眼女儿,夜夫人不得不叹,昨晚发生的怪事,竟然没有影响她半分,醒来了依旧是嘻嘻哈哈的,全当作了场噩梦,梦醒即忘。 “昨晚你偷溜进剧院,冒冒失失的,定是眼花了。剧院没有那些东西。记住了吗?”夜夫人提起了昨夜之事分外不悦。夜优梦忙伶俐地答了话:“知道了,”眼看着母亲还要说教,脱口便道:“昨晚的事我不会和姐妹们说的。一定守口如瓶!”说着还不忘垂下了眸子,吞了吞舌头,想到已把此事告诉了招阳,既说漏了嘴,那就更不能让母亲知晓了。 见她没什么事了,夜夫人来到了冯老板的办公室。对着他,夜夫人反而是欲言又止,只觉措辞艰难。 “那孩子没什么大碍吧?”冯明森在水晶烟灰缸上弹了弹烟灰。他指的是夜夫人的女儿,夜优梦。关于夜优梦在剧院夜遇鬼魂的事,他是知道的,那晚,她的尖叫声可是把整个剧院的人都惊醒了。那声短促而凄厉的尖叫被浓浓的夜雾包裹着,连一丝希望都无法穿透黑暗,每每想起皆叫人胆寒。 夜夫人没有看到冯明森半垂着的眸子底下的一丝隐忧与遗憾,她只一颔首,公事公办地答道:“没什么的,谢老板关心。”顿了顿,见老板依旧没有回应,为有硬着头皮说了下去,“优梦说……,说是见了个‘奇怪’的女人。”她小心措辞,只怕激恼了老板。老板一向最反感神啊,鬼啊的东西。 “是人头吧?”嗤的一声笑,冯明森难得地没有发作,话语里好似还带了些讥诮。 见老板自己提及了,夜夫人吁了一口气,“可老板……那个,您不担忧吗?” “更凶狠的幽灵我也未曾怕,何况只是个女幽灵?”冯明森意有所指。 夜夫人明白,那更凶猛的幽灵是谁,为有三缄其口了。那幽灵是冯老板的禁忌!见夜夫人小心翼翼的样子,冯明森忽觉心下烦躁,一挥手,便让她下去了。 越过员工宿舍,冯明森拐过他专用的楼梯通道,一步一步地走上尖塔。这栋楼是魅生剧院的副楼(与魅生剧院主楼是分开的,副楼呈半弧状,与剧院主楼相对),也是有名字的,叫“梦楼”。梦楼分成两个区,一区是办公楼层,二区是员工宿舍。一群年轻的芭蕾舞演员、歌唱名伶、剧院两位经理和总管夜夫人皆住在员工宿舍区。而这栋楼的前身是一名西班牙商人的私人府邸,哥特式的构建,五层楼高的奢华怪诞气派,还配了一个种满黑玫瑰的花园;黑漆雕花的围栏与满是铜锈的黑色大铁门一关上,那阴森却又神秘的气息便如一缕缕夜雾,缭绕、蔓延开来。当初,冯明森相中的就是这一点。故而未及思量,他便把这座带花园的别墅买了下来。及后,冯明森请来西班牙的建筑师在花园后方起了一座精巧的歌剧院(剧院楼的名字就叫“魅生”),两栋楼(主楼与副楼)呈大半圆弧状,两两呼应,倒是十分的妙。 而冯明森最喜欢的便是梦楼上这带尖塔的空中花园。因而,他把梦楼最顶层的整整一层楼宇空出来,以作他的办公与休息之用。整个楼顶层的空间,连带空中花园都是独属于他一人的,除了负责打扫的夜夫人、与打理黑玫瑰的夏青丝,没有人可以到他的私人地方上来。如今独站于尖塔之上,他有种满足感,再不会有人能窥探到他的生活。回眸间,尖塔蓦地闯入他的视线,尖塔里的铜钟已经被他拆下,再不会鸣响,再不会勾人烦厌。他的手轻轻地扣在黑色大理石雕凿而成的围栏边上,仰首远眺天幕,可脑海里呈现出的却是招阳那双锐利的双眼、和招阳看到梦楼顶上的尖塔时,所流露出的若有所思的神情。心下烦躁,冯明森攥住围栏的手一紧,一丛带刺的玫瑰枝条刺破了他的指腹,殷红的血珠渗了出来,滴落于黑玫瑰上,那朵花竟透出了妖艳的红。 不远处的剧院灯光璀璨,融于夜色里,竟似倒映在了银河之上,灯光与星光相溶,璀璨得不可思议。夜风带来了美妙的音乐,是天鹅湖的乐章。 那边灯火通明,这边漆黑无声,倒显出了十分的诡异,可冯明森享受这样的诡异。“我不过是活在黑暗里的人,那就这样了吧!”他自言自语。 一抹黑影于对面的剧院穹顶上一闪而过,冯明森一怔,双眸猛地睁大。“是你来了吗?”他的手攥得太紧,以致鲜血流得更多了。“今晚的演出多成功啊!”一丝笑浮现,他嗅着夜风中的玫瑰香,一叹,“今生今世,你别想找到她!” 第七章 魅影 乐声渐息,一切又归于沉静。 尖塔上,冯明森意外地见到了招阳。 “我没有打扰了您的清静吧,冯老板?”招阳的脸上并未露出意外的神色。冯明森笑了笑,低着头玩弄着手上的什么。这里太过于漆黑,连半盏灯也无,招阳实在是看不清他手上拨弄着的是什么。 “嗒”的一声响,一丝星火于黑夜里跃动,犹如一颗流星,划过后再无光亮。是打火机的火光,而现在的若隐若现的火光是烟。好闻的烟味飘了过来,是冯明森走近了他。“招先生有很敏锐的观察力,知道我会在这。” “因为从今天下午的谈话来看,冯老板是个控制力强的人,而这里能俯瞰魅生剧院的一切,”招阳的手划过魅生剧院主楼后的黑暗地,道:“包括后面的那一带黑玫瑰花园,”指尖再点了点冯明森身后的尖塔,继续说道:“何况尖塔更是象征了权力。您自然在这。”这些话并非胡诌,但也是芭蕾舞剧散场后、在招阳走出剧院时,看见了尖塔上有黑影,才会作出如此猜测的。 自然,这些话也点中了冯明森。他满意地吐出一口烟,“你说得对,我就是这样的人。想必,你来此也不会只是路过。你的胆子倒也挺大,只有我的专用通道才能上到尖塔上来。这十年来,从未有人敢走进我的禁区。”这句话里的不满与警告也是说得相当的明显了。招阳听了,倒也不急,沉默片刻后说道:“主要是今天的采访我还漏了些问题,所以得补上。我不知道,这条通道是老板您的禁区,以后不会再犯了。自然的,《环球风尚》的报道,其实是可以大幅度地提升魅生剧院的知名度的,这里不禁指的是上海,它的辐射可是影响到国外的。”招阳察觉到,他没再用敬语。 “我知道。”冯明森直白地说,“《环球风尚》在欧洲国家十分畅销,其总部更是在艺术之都巴黎。能上报的特色地方,更是能带动新一轮的旅游热。所以,我也并没有为难招先生您。” 他在“您”字上,刻意加了重音。言下之意就是,换了别人,早该进巡捕房里坐坐了。有意思!招阳倚在尖塔亭的白色石柱上,看似有一搭没一塔地和冯明森聊了起来,“冯老板可认识这位女子?”话音刚落,“嘶”一声响,一盏置于招阳脚下的风灯亮了起来,他微笑着提起风灯,火光照亮了手中握着的两张照片。那是从b先生家找到的照片。见冯明森没有回答,招阳慢慢介绍起来:“这是我下午提到的r先生的作品。这两张照片里的油画虽是肖像画,可仔细看就能发现,画里的少女与您剧院里处处遍布的抽象画里的女子眼睛一模一样。我很好奇,她叫什么?” “她叫什么并不重要,”冯明森猛地抬起了头,一双深邃阴郁的眼睛盯着招阳,忽地,唇边便显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来,“重要的是,我不一定非要回答一个记者所有的问题。”说着,就自行离开了。只剩了招阳一人于黑暗中,看着魅生楼后那片被夜雾笼罩着的黑玫瑰园。 夜雾弥漫,整个魅生剧院的轮廓变得看不清了。 夜那样深了,剧院外的街道慢慢安静了下来。明明灯火通明,可这里却安静得似无人在。幽夜里,诺大的剧院,犹如一座漆黑的古堡,一切声音无从涌进。 等至剧目演毕,游客也就心满意足地散了。谁也没有回头看一眼,隐于黑暗里的尖塔,和剧院。 等到游客散尽,一众芭蕾舞演员也回到了自己的宿舍里。“今晚真是大开眼界啊!虽说我们只是在换场时出来表演,但能和俄国的名剧团同台演出,真的是学到很多。”丽莎一边卸妆,一边叹道。 “瞧你,就这点出息!”夜优梦嘘她,“慧玲小姐是我们这里的女主角,可也只是在《天鹅湖》里演了个小角色。我们这些中场跳舞的,就让你如此高兴,心满意足了?不过是过场小丑罢了,”继而她有些不甘心地一叹,“不说这些了。” “知道知道!我们的夜小姐是要成为著名女演员的。”一班芭蕾舞女郎齐齐起哄。丽莎来了兴致,干脆妆也不卸了,认真说道:“说真的,这次的服装真的是美轮美奂,简洁中透出不平凡来。舍去那些奢华繁重,倒把舞者的窈窕轻灵突显了出来。” “对的,对的。我方才就听到台下的一群名媛们的叫好声。”另一个道。人群里,又插进了一句话:“连带妆容也变得轻盈秀丽起来呢!”另一个有着长睫毛,小卷发的女孩忙抢着答了,“我们不单服装换了,连化妆品也换了牌子了呀!我是看见这次的化妆师箱子里的瓶瓶罐罐,可香了。那透明晶莹的胭脂香膏一抹上了脸,就像水般化开,可神奇了。还有玫瑰香呢!” 夜优梦狡黠一笑,点了点对方的额头,“知道你爱美啦!”转而回答丽莎方才的话:“岂止叫好,早让我帮留意着,看谁是设计师了。还说让我帮衬着介绍哦。你们也知道的,这些个贵妇人们,最喜欢高级定制服装的。好显出与众不同伐!”最后一句,露出了十足的醋意。 众女孩听了,只是一笑便散了。她们皆是安守本分的。 可夜优梦睡不着,她念念不忘的,是那个女鬼!虽说那只是一颗人头,可那张脸实在是太美了!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外走去,走出梦楼,踏进了幽深寂静的魅生楼,优梦知道,自己已经停不下来了。 方才灯火通明的魅生,此时却是幽静、压抑,连漆黑都是透着狰狞的。夜雾如一袭哥特式风情的轻纱大衣,将剧院包裹起来。夜优梦的脚下,无尽蔓延的,是通向剧院内部的一条幽深阴暗的小道。欧式风格的剧院,除了格局的奢华,哥特式的恐怖、夸张、扭曲、彷徨,亦无处不在。夜优梦曾从电影里见过巴黎的歌剧院,皆是奢华大气的,犹如一座座的贵族城堡;可冯老板的剧院却是不同的,这个剧院是透出迷离气息的,一如那在幽夜里摇曳的黑玫瑰,妖艳、诡秘。 脚步一轻再轻,轻得犹如在用脚尖走路了。夜优梦的一颗心紧绷,可隐隐中却又带着一丝期待。 期待着那张绝美的脸! 尽头漆黑,她快看不清周遭的一切了。 早年的剧院,即使没有歌舞剧上演,也是灯火通明的,不似员工宿舍漆黑。只因冯老板明确规定了,不许在副楼装过多的灯,那么大的一栋梦楼,只有几盏灯,漆黑如影随行。可如今主楼——魅生剧院也是如此了。灯控室的总钥匙独冯老板一人掌有,每每演出结束,他都会把总灯灭了,只在主过道上留一盏煤油灯。说白了,不过是根蜡烛的亮度而已。 过往不是这样的!母亲夜夫人曾说过,在以往,整座剧院皆是灯火通明的,那亮度能在夜里照亮整条街道。而灯是从不关上的!那时的剧院是多么的辉煌啊!游人走过,皆会为这里的奢华而折服! 是什么时候开始把灯灭了的?夜优梦努力地想,好像是十年前吧……那时的她只有六岁,许多事记不清了。 一抹红纱在过道飘飞,幽幽地拂过她的脸。一个激灵,她似想起了什么,回眸间,那抹红纱已经飘远了。而过道里只有她一人! 恐惧漫过身体每一寸地方,可夜优梦停不下脚步了。她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她终于记起,以前在剧院里住着一位绝美的少女,那少女后来失踪了…… 是她回来了吗?夜优梦无声地呐喊起来。 第八章 青丝 幽幽的脚步声响起,就在前方不远处,可夜优梦看不见人影!她如着了魔般,瞪大了茫然的眼睛,朝着前方一步一步地靠近。 漆黑的幽夜中,潮湿的气息遍布,如丝萦绕,纠缠着人的身体和灵魂。而这潮湿的空气中,似还夹杂了谁的喘息?夜优梦的步子更快了。 转角处的灯,猛地一亮,现出一只惨白的手来。是的,只有一只手,断裂的手!手的断裂处还残留着干竭的、暗红的枯血。“啊!”那声惨叫被夜优梦死死地忍了下去,双手已然捂住了自己的嘴。等至走到转角处,夜优梦才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断手。可那丝低喘的声音更清晰可辨了。 夜优梦往前走了一步,眼前展现出的是一幅奇怪的画面。借着窗外月亮淡淡的光辉,她看见内室里挂着一幅巨幅的油画,画里的少女那样的美丽,而一个黑衣男子紧紧地拥着那幅画,他的肩膀在颤抖,他竟是在哭,呜呜地哭着,听着竟不似人类发出的声音,那样的嘶哑,那样的怪异,可她知道,他在哭! 刚朝前走了一步,脚不知踢到了什么,夜优梦只觉一阵疼痛,接着就听见“嘭”的一声响,等她再抬头时,室内的男子化作了一抹黑影,又如一团夜雾,一晃便不见了,仿若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的幻觉。 走进内室,这里的一切皆是静止的,唯有油画里的少女,正安静地看着自己,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夜优梦的心一紧,只觉呼吸加速,这少女,自己见过!一个踉跄,夜优梦只觉得站不住了,她只能后退,手碰倒了什么?她低头一看,“啊!”的一声大叫出来,再顾不得那些“不可说”的秘密了。 倒在地上的不过是一幅画,只是这幅画太恐怖了。画的是一架骷颅头。骷颅上,那两只空空的眼洞,就那样盯着夜优梦,幽幽地窥视她,无时无刻、无声无息。 “嗤”的一声轻笑,终是中断了夜优梦的梦魇,她一抬头,才发现角落里坐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六七,她穿着一袭黑纱连衣裙,安静地坐于黑暗里,就那样看着自己。女子的眼珠子极黑,而肤色极白,由着这袭黑色洋裙把自己拢着,无声无息地透出些神秘来。女子轻轻地转了转眼珠子,白皙到近乎透明的手臂一抬,娇声一笑,“喏,有什么好怕的?”手指的是一旁摆着的小摆件。 顺了女子的手看去,那是一具小巧的吸血鬼玩偶。玩偶的脸孔是美人的模样,与夜优梦记忆中的那绝美的少女容貌相像,只是这具玩偶的脸更白,唇角挂着幽幽的血痕。自然,这血也是假的,是画上去的。夜优梦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再抬头看墙上挂着的巨幅油画,这分明是同一个女子的容貌,不同之处,不过是眼神的内容。是的,就是那消失了的少女! 夜优梦再看了看黑裙女子,也就明了自己不喜欢她的缘由了。因为她的那双眼睛!她的眼睛似能看透自己的所思所想。 “那些断头、断手,都是你画的?”夜优梦终于明白,自己曾看到的一切,不过是黑裙女子用特殊技巧和画法画出来的东西。 “西洋画里,叫这种画法为‘透视’、‘三维空间’,和‘立体构图’,”那黑裙女子讥诮道:“而且我用了特殊的笔画就,在黑夜里,只要碰上一丝亮光,就能折射出淡淡的幽绿荧光,”她的眼珠子一转,顽皮活泼的笑靥甜甜地浮现在她的脸上,“我叫夏青丝,”忽地,她眨了眨眼睛,声音变得飘忽而诡秘,“有没有兴趣听我说一个故事?”她的声音低沉中似有无穷的魔力。 第九章 青丝 夜优梦随着夏青丝飘忽低沉的语调,进入了一个迷离的世界。她仿若踏着夜雾,走进了一座庄园。 那座庄园被夜雾围着,看不真切。一路寻来,光秃的枝桠狰狞,黑鸦飞过,停栖其上,“呀——呀”的惨叫,闻之使人寒了心房。 黑色的玫瑰就如一团团疯长的野草,似要将她包围,那些尖尖的绿刺闪着寒芒,随风而动,试图阻止人的靠近。不远处,有水奔流的声音,拍打岸石,似谁在哭。而雾中,忽地显现出两栋楼来,其中一栋寒光闪闪,原来是尖塔的顶,顶上缀着一块巨大的黑曜石,跃动着诡异的光。 这两栋楼与剧院的那两栋多像啊!夜优梦轻轻一叹。 飘渺的歌声传来,隐约迷离。夜优梦努力地想听清,却只觉那歌声似是有生命的,是踏着夜雾而来的。 夜雾开始弥漫,仿若整个世界皆是那浓稠的、迷离的、带着压抑气息的雾,而迷离的歌声随着那雾,填满了整个的世界。那歌声像歌剧里的女高音,圆润甜美,唱到最高音处,竟无半分尖锐,只觉甜润芬芳。 那样美的音色,把雾的阴影挥散了,竟指引着夜优梦,穿过玫瑰丛、穿过雾气、穿过巨大的黑色雕花铁门,来到了一栋欧式建筑的小楼前。 小楼的正门门框上挂着幅精巧的木牌子,黑色的玫瑰花枝缠绕在牌子四周,一朵由绢做成的黑色玫瑰绽放于“玫瑰园”三字上,诡秘中,竟透出些情致来。而这一切,让夜优梦看呆了。“‘玫瑰园’,多美的名字啊!多甜美的小楼啊!不知是哪位小姐,才有幸能拥有这座精巧的黑玫瑰庄园!”她不禁喃喃。 手正要推开那扇雕有玫瑰的铜制金色大门,门却无声地开了,随着门开,一缕透着馨香的红纱拂过她额际,飘飘渺渺的,竟飘远了。那缕香,是黑玫瑰的香味。香味悠远,不似是花朵身上的味道。若是花香,香气是淡的,风一过就散了的。而这一缕香,纠缠着夜优梦,似要将她拖进一个巨大的黑色旋涡里。那旋涡的中心是满满的黑玫瑰的馨香,还含了覆盆子的甜味,那种甜,就如女高音那圆润甜美的尖叫,让人恐惧…… 这是香水的味道! 屋子里有个女子!是她用了香水吗?男主人特意为她订制的香水?那女子是这里的女主人吗?要多甜美的女子,才能配得起如此甜腻动人的香水啊…… 长方形的欧式餐桌可坐八人。而餐桌上已摆好了餐具,金色的餐具,一字铺开,那样奢华;而桌布是黑色的蕾丝花纹长方巾,缀着金色的流苏。在每套餐碟下,皆压着一方精美的餐布,餐布上缀满了金色的刺绣,绣的是一朵朵的玫瑰花。而那餐布上飘来一股香味,正是黑玫瑰香水的味道。 “有人吗?”夜优梦怯怯地叫了两声。无人回答。 珐琅彩的骨瓷杯子里飘来温热的香气,是咖啡的味道。轻触杯身,杯子还是热的,夜优梦一怔,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长餐桌不远处,淡黄色的皮质沙发上搭着一条金色的披肩,真丝披肩上绣着一朵朵黑色的玫瑰。夜优梦向沙发轻轻走近,黑玫瑰香水的味道在她身旁弥漫,拣起披肩置于鼻端,是暖暖的馨香,仿若前一秒,披肩的女主人还把它拢在自己的胸前、肩上。 不自觉地,夜优梦将披肩围在了自己的肩上,幽香阵阵,说不清的情愫围绕了她。突地,一声短促的尖叫将她拉回了现实,披肩无声坠地。夜优梦本想寻找尖叫声的主人,一回头,发现一个苍白的身影飘过,手上似还拿着一具鲜艳的红色烛台。 红色烛光照亮之处,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油画里,是位绝妙的美丽少女。那少女身着玫瑰色的露肩礼裙,端坐于油画中,微笑着看向她。那少女的笑容那么甜美,而眼神却又如此神秘。雾气渐渐深了,开始充溢这个有着玫瑰馨香的客厅,油画被雾气拢着,远远看去,那少女似笑非笑的眼眸,转了转。 “呀!”一声尖叫,夜优梦终于醒了过来,发现自己置身于剧院里的一间小暗房里。是了,自己在这里遇见了一个叫夏青丝的美丽女人。她给自己讲了一个带着玫瑰馨香的诡异故事,故事里有一座庄园,而故事从刚开始讲,自己就睡着了。 仿若一切皆不存在,“夏青丝”这个名字不过是自己臆想出来的,那像夜雾一般消失的黑影也是自己臆想出来的;这里站着的,唯一真实的只有夜优梦,她自己!而墙壁的正中,正是她昨晚见到过的那幅油画——那黑影想拥抱的那幅巨大的油画! 难道是自己梦游了?夜优梦感到十分迷惘,生怕就连夏青丝也不过是梦中的一个场景人物。带着不甘,她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卧房里同住的丽莎依旧睡得香甜。 第十章 青丝 玫瑰的香气温暖了这个小小的客厅,一片玫瑰花瓣飘落,似能听见花落的声音。紫丁香的香味夹着风,吹进窗帘,客厅里,便多了分紫丁香的甜。 指上艳红的蔻丹,落于黑色的玫瑰花上,手轻轻聚拢,夏青丝便将那一束黑玫瑰安静地固定在金色的花瓶里。回眸一笑,她是那样娇艳,使得冯明森不禁看呆了。 夏青丝是美的,美得艳如玫瑰。夏青丝的美,还带着一股野性,与冯明森记忆中的她不同,她的美是甜的。 “又想起她了?”夏青丝轻轻走来,袅袅地站于他面前,似笑非笑的。冯明森淡淡一笑,向夏青丝伸出了手。夏青丝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更是脱缰的野马,令人难以征服。她将手置于他的掌心中,他顺势一带,将她拉到了自己身旁,淡道:“今日的玫瑰花开得很好。” “我的手艺,你还信不过吗!”她亦还以淡淡一笑,捧了杯玫瑰花茶递到他面前,“你有心事。” “也就是剧院的事了。”他顿了顿,道:“有个年轻人要做个有关剧院的详细采访。昨天下午已经来过了。” “你怕以前的事被发掘出来?”夏青丝依旧是似笑非笑的。 蓦地,心生烦躁,冯明森将领带一扯,扔在沙发上。 他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如今这样,是真的恼极了。夏青丝不再说什么,只静静地坐着,陪着他,可心里想的却是:关于他妻子的事,他是不喜欢别人议论的。 喝完茶,他别过了她,只道是去书房看书。夏青丝微笑着送他离开。因为这里的主人是他,自然,他是自由的。 夏青丝打量着这里,似笑非笑地。这里是冯明森位于剧院里的家。从客厅上去,是卧室,卧室里还有小阁楼,爬上小阁楼,便到了尖塔上。每当冯明森有心事时,夏青丝总能在尖塔上找到他。所以,今夜,他不会去看书。如今,俩人便坐在了尖塔里。他搂着她,喃喃地,“如果没了你,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上一秒,他还是冷冷地走开,只因她提到了他的过往;可下一秒,他就会想念她的。 “我说过了,不会离开你。”夏青丝的声音是那样温柔,让他将她拥得更紧。她少了那股子桀骜不驯,连沙哑的声音也是媚的。冯明森知道,自己离不开她了。他指着对面,与之呼应的尖塔道:“那片黑玫瑰似有生命似的,人走近了,就来纠缠。”他指的是梦楼上那片空中花园。 夏青丝只听不语,因为她知道,冯明森的秘密是不愿诉于任何人听的。因而,他只会说,“你看,玫瑰花又长了。”或,“听,它们像在说话。”如今,他说,“那些玫瑰花竟是会纠缠人的。”他的世界里,全是那片黑色的玫瑰花。只有玫瑰花! 坐于夜空下,他拥抱着她,可提到的却全是玫瑰花,那股淡淡的玫瑰气息包围了他们,一点、一点地侵入她的世界。风吹拂着她,倦意袭来,眼睛开始变得模糊,可意识里残留的却还是那一片黑色的、看不到尽头的玫瑰花园…… 她是他的玫瑰花佣人,只为属于他的那片黑玫瑰服务。懂种植黑玫瑰的人很少,而她就是其中一个。她初来剧院时,总是在凌晨之间、深宵之后,出来整理打点那片玫瑰园,因而见过她的人很少,但剧院里的夜夫人与司机老黄是和她打过照面的。对于冯老板的爱宠,夜夫人看在眼里,却也是对她冷嘲热讽,夜夫人会说,“你不过就是会种黑玫瑰而已,”或说,“想取代冯老板的妻子?做梦吧!你不过是替她打理,她最爱的黑玫瑰罢了,”要不就直接嘲讽起来,“她可美了,冯老板时常想念着她。当冯老板紧紧拥着带刺的玫瑰时,他是在拥抱她。你一定见过,冯老板怀抱黒玫瑰时的情景吧?是吧,他在想她了,哪怕自己被花刺扎得满身是血……”有时,又似着了魔般,神经质地低语道:“听,那片黑玫瑰在说话……它们在召唤玫瑰夫人回来!” 黑玫瑰,全是黑玫瑰!四周漫过来的,全是无边无际的黑色玫瑰!夏青丝仿若被禁锢在了那一片黑玫瑰之中,四处皆是透不进半点光亮的黒。黑雾锁住了她,她无法逃脱。她拼命挣扎,可手脚只能缩着,因为她被囚禁在了漆黑的箱子里,无法呼吸,无法自由。她拼命地大叫,手脚死命地挥动,终于,有一把声音传来,解救了她。 第十一章 青丝 她睁开眼,看见的便是冯明森。 “你又做噩梦了?”他怜惜地看了看她,替她拭去额间的冷汗。而她像个小孩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只顾求着他别走。 冯明森只穿了件单薄的蓝色晨衣,从隔壁的卧房匆匆跑来,只为她的惊慌失措。她,是他离不开的人;但他并没有占有她,只因对她,他总是怜惜的。 其实,他也说不清楚。他总觉得,她是难以捉摸的。每当她作了噩梦,她的性情就会有一小段时间的转变。她会变得胆小惊惧,变得黏人,变得无法离开他。其实,他是喜欢这样的她的。唯有如此,他才不必害怕,她会离开他。 方才,夏青丝确实是做噩梦了,她梦见自己被锁在了漆黑狭窄的箱子里。是的,曾经的自己活得卑微。她曾是一个叫花子,衣衫褴褛,饿得形销骨立,只为了抢一个被扔在泥地里的黑馒头,与几个乞丐打架,最后还被关进了泥地旁的破木箱子里。 那里黑暗,潮湿,腥污,肮脏!还有许多许多的木刺,扎在她的身上,她拼命挣扎,幸而,那真的只是一只破木箱,所以她还是逃了出来。那一刻,她倒在泥地里,就像一条最卑贱、无法见光的地下蚯蚓,惹人憎恶。 从那时起,她常常做噩梦,梦见自己又被关在了那个潮湿黑暗,腥污肮脏的破木箱子里。 若非遇见冯明森,或许她早已不在人世了罢…… 记忆又出现了断裂,过往的事,如一场梦,朦朦胧胧的,如被雾隔着一般,夏青丝的头又开始痛了。 “明森?”她低低地唤了声。 “我在。”冯明森轻柔地替她拭去额间的汗。他抬眸,看出窗外,夜露正浓,淡淡地晕着一片玫瑰香,正向他俩袭来。窗户没有掩实,一缕白蒙蒙的夜雾带着湿润的冷气漫进了室内,卧房里的温度不觉地降低了两度。连呼出来的气息也是凉的。冯明森替她紧了紧身上的被子。 “我不冷。”她有些爱娇地说道。 卧室内,一下变得白茫茫的,连夜色也无法穿透这露气。轻轻吸一下鼻子,鼻端便满是玫瑰的馨香。只是忽然间,冯明森便觉得有些窒息,这满室的黑玫瑰香气使他窒息,仿若这一切,都并非他所要的。唯有现实,唯有这怀中的女子,才是他想真正握住的。 这片黑色玫瑰园,这座剧院,何尝不是禁锢了他自己呢? 冯明森的思绪又回到了初见招阳的那一天。 从第一眼看到招阳,冯明森就不喜欢他。因为他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凡是拥有此种眼睛的人,都喜欢挖掘人心深藏的阴暗,然后将其暴露在烈阳之下。招阳,就是那样的一个人! 这一点,冯明森没有看错。当冯明森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后,没有立即回到办公室,而是通过地下一层的暗门,走回了二楼,尾随在招阳身后。冯明森看见,招阳正在访问一些剧院的老员工。 许多深藏在剧院里的记忆,便这样被挖了出来。有人说,曾看到过幽灵。有人说,每到深宵,便会传来女子的歌声。有一些迷信的,更是传言:包围着这座歌剧院的黑玫瑰是幽魂所变,专吸食人血液魂魄。 “真有这样的事?”道具搬运工老罗惊叫起来。 答话的男人是暗门操作师老陈,他眉毛长而尖,眉尾高高挑起,显示出他的神经质来。他是个很迷信的人。他神经质的眉毛一挑,仿如一个大大、斜斜的叹号,低沉地回答道:“是真的。我曾在半夜听见有哭声,像是从后花园那传来的。我便起来去看,跟着哭声到了后花园处。亏得我胆子小,哪敢明目张胆地跟着,只是从暗门那过去,在暗门顶处有道玻璃窗格子,打开小窗就能看见一切!而外面的空气便能通过各暗门的顶窗进来,是很好的通风设施,呐,就在这边下去,就是那道暗门了,”说着,指了指身后拐角处的一个黑色阴影道:“我从这里下去,一直通到了后花园,踮起脚从门顶的窗框就看到了一切啊!” 老陈闭上了眼睛,仿若是不能承受这个重负一般,连稀疏的眉毛都扭曲了起来,一声叹后,道:“那晚的月色本是好的,可整个剧院被一片诡异的玫瑰夜雾包围了起来。那片玫瑰园是会吐蒙人眼的雾气的啊!被月亮一照,那雾反而是更浓稠了,哪都是雾!哪都是雾啊!”像是再次闻到了那股带着玫瑰馨香的雾气,老陈的鼻翼痛苦地翕动,“闻到了没?就是这个味儿!这是腐朽的,死亡的味道啊!会要人命的啊!” “后来,你见到了什么?”招阳有些急了。 “后来?后来……”老陈猛地睁开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摇了摇头,茫然恐惑的眼眸一转,道:“我还要开关暗门,还要开关暗门!”然后便如失了魂般,走了。 剩下的几个搬运工个个面有恐色,也想散了,便安慰招阳道:“这剧院的秘密太多,是说不得的。老陈看见了什么,怕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你也别太入迷了,离这片玫瑰园远点!对你有好处!” “年轻人,别往这里来了。我们也只是压抑极了,才会多说了话。其实冯老板不喜欢大家谈论剧院、谈论他的‘黑玫瑰庄园’。你看看我们,全都是不能见光的,又老又丑又穷困,连家人也没有一个;我们个个都是天生天养的,如不是还有这些常年要在地下工作的活儿,我们是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我们就算是死也是要死在剧院里的。”一个老人说得凄切。招阳仔细看他,他有一只眼睛是白的,他半瞎了,许是离眼盲也不远了。 “你都看到了,我们是有残疾的人。所以连鬼也避着我们这些半朽的人了。可你不同。”一个瘸了左腿的道具搬运工说道。 道具搬运工和暗门操作师们,做的是最低下的活。剧院有许多道地下暗门,就是需要人操作打开的,因此剧院里养了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就是住在地下的,因为丑,他们从不到剧院外去,也极少上地面。他们是活得最卑贱,最肮脏的人。这样的想法,带着一股同情、怜悯刚刚从招阳的脑海里闪过,耳朵里便听到这样一声叹息,“你同情他们?”似笑非笑的声音,极为痛楚,极为压抑,就是在七号包厢里听到过的那个声音。 “谁?”招阳猛地回头,可谁也没有。搬运工早散光了。隔得远了,那把声音冯明森听不真切,可又声声入耳——那是他极力想从灵魂深处拔除的声音。是的,那是幽灵的声音!冯明森认得! 带着许多不甘,招阳离开了剧院。可冯明森知道,招阳所做的一切,只会是个开始,而非结束。因而才会在那晚的演出上,等到剧目中场时,招阳出现在了梦楼尖塔处,质问他,认不认得那油画中的少女。“哼哼”两声神经质的笑,冯明森知道,“消失了的少女”的事情是越传越盛了。 雾色越浓,冯明森的心情也就越烦躁。回忆也就到此中断。可招阳的身影依旧在冯明森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突然地,冯明森就觉得必须要到那暗门去看一看。 心里有了决定,冯明森轻轻起身,悄悄离开了夏青丝,往剧院走去。 要到剧院里,就必须穿过那片黑玫瑰园。月光下,层层叠叠的黑玫瑰愈加茂密了。夜雾袭来,围绕着这片黑玫瑰,冯明森竟分不清路了。 浓雾里,好像多了抹人影。冯明森屏住了呼吸,悄悄地绕到了一棵大树后,脚下遍布的依旧是呈蔓延之势的黑玫瑰。那人影进入了剧院,冯明森赶紧跟上。那欧式的剧院里,漆黑一片,只燃着几盏红烛。走进它,倒似是走进了荒芜的古堡,冷清与恐怖无处不在。可习惯在黑暗里行走的冯明森,早看清了来人是谁。 偷偷潜入者,正是招阳! 也对,那日晚上有演出,进进出出的人太多,哪有今夜安静。冯明森心下了然,仔细观察起对方的一举一动来。而招阳正在往老陈提及的那道暗门走去,却不知冯明森跟在了自己后头。那道暗门,是连冯明森也没有走过的,若非那日跟踪了招阳,他还不清楚老陈所知道的一切,包括这道暗门。 暗门没有锁上,怕是老陈惊恐之余忘锁上了。钥匙应该也是被老陈偷偷藏起来了,所以冯明森才不知道这道暗门,和这把钥匙。 暗道狭长,漆黑,曲折。两壁上似还攀着什么东西,太黑了,冯明森看不见。因两人皆是暗里窥探,故皆不敢亮起火来。冯明森的脚步很轻。而招阳的脚步虽轻,却也依稀听得见,那轻中透出些谨慎和压抑来。 手似被鼻端熟悉的味道所牵引,攀上了那两壁墙,身体猛地一抖,冯明森只觉窒息,那黑玫瑰香味此刻闻来,只觉像极了血腥的味道。自己何时曾把黑玫瑰种到了这里?会种黑玫瑰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他的红颜知己夏青丝,而另一个……不,另一个早死了,那个人永远也回不来了…… 手被花刺所伤,血流了出来,腥味更浓了,冯明森定了定心神,继续往前走。前方早没了对方的身影。突地,暗道出现了两个通道,一大一小。冯明森不知招阳往哪边走了,但直觉让他选择了往小道走去。 慢慢地,小道变得更狭窄了,人只有跪下爬行,才能继续前进。在这样一条幽深漆黑的暗道里,人更显渺小。因为无人知道,下一刻,彼此遇到的会是什么。或许是幽灵,或许什么也没有。 冯明森又想起了搬运工低沉惊恐的声音,他们说,“冯老板是个怪物,他从不离开剧院!他离不开剧院,因为这里有黑玫瑰园!冯老板的世界里、眼里、心里,只有这片诡异的玫瑰园。他的灵魂,被隐藏在玫瑰园里的魔鬼迷住了;他的血、肉、灵魂,皆被这片玫瑰园所吸食,他们已彼此分不开了。他只能活在剧院里,他就是个幽灵!这座亡灵剧院由他来掌控!” 一切犹如天荒夜谈,怪诞不经。但他们何尝有说错呢?自己不过是离不开剧院,见不得光的卑微怪物,只能活在黑暗里。黑暗,他早已习惯了的,这里便是他的一切,他早已扎根于这片土地,这片玫瑰园,只为了一个女子,那如玫瑰一般的女子。可连她也消失了,只留下自己一人在黑暗里,挣扎求存。 是的,冯明森离不开黑暗,所以他不惧怕黑暗。过往的一切,他又收在了脑海深处,鼻端仍是熟悉的黑玫瑰气息,牵引着他通向只属于他一人的黑玫瑰园。 第十二章 夜雾 寒冷的潮气开始弥漫,与唇齿间呼出的冷雾纠缠,潮湿得难受。冯明森将身体躬低,加快了行动的步伐。 前面的人早已不见,连声音也静止了,仿若对方凭空消失了一般。四周那样安静,静得诡秘。冯明森正想着,身后的怪声连连传来,似风声,又非风声,怪异得很。这样幽暗曲折的一条暗道,还有谁愿意光顾? 潮湿的气息里,玫瑰香气更重了,带了夜露芬芳萦绕在他的四周。怕是到了夜晚了。冯明森吸了一口气,连肺腑也觉是痛的。再向前趴,脚却被什么一把抓住!那样的暗夜里,冯明森的心是冷的,害怕吗?也说不清有多害怕。伸手拨开勾住他脚的东西,手却一痛,手心早已潮了,伴了血腥的味道钻进鼻子来。他的手出血了。勾住他脚的,是一株黑玫瑰,尖锐的刺上,似还缠着什么物件。他在黑暗中摸索,终于将一缕薄纱握住。暗道里来了一股风,吹得薄纱飘飞,他的手握着薄纱一头,另一头轻飘飘的在他脸上摩挲,飘落。 一股熟悉的味道袭来,有别于冯明森早已习惯了的黑玫瑰的花香味,在一团浓郁的香中,有覆盆子的甜腻,还有黑加仑的神秘,于迷迭香的围绕里,被包裹在最里面的,才是那若隐若现的黑玫瑰原味花香。 这抹香气太熟悉了,熟悉得每夜、每夜地折磨着他。只有一个女子才会用这款香水。许多年前,是他专程远赴巴黎,找来调香大师特意调配的订制香水,以他最心爱的女子的名字来命名,这款香就叫:梦玫瑰。为了搜集调香用的珍贵香料,他曾远赴埃及、威尼斯等地,就只为了那样小的一瓶香水,和她珍贵的笑容。 她曾欣喜若狂,那样地喜欢。而他,当看见她的笑容时,只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光亮璀璨起来。她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她做任何事。也为了得到她,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可她,早已消失了…… 湖水的气息飘来,冷,充斥了每个地方,所有的气息皆是冷的。他的身体开始能伸展了,想必是到尽头了。 小心地撑起身体,冯明森往前走了几步,果然看到了亮光。那是月亮洒在了窗户上的冷光。他踮起脚来,向窗户外看去,除了一片迷蒙的白,什么也看不见。 暗门是锁着的。 冯明森身上倒是有把剧院里的万能钥匙,于是试着转动钥匙,门开了。 阴森的潮气扑面而来,那样浓重,那样腥臭。 这里枯枝嶙峋,连月色都像死了般的,哪曾有什么玫瑰园?!冯明森朝前走了一步,脚上一凉,竟是踩进了黑色的水里。 幽幽四周,何处见人影,只有水影重重。招阳的身影早消失在了暗道里。他怎样了?难道也死了?那自己呢,如今又是身在何处?竟是连自己也不知道,会有一条暗道,是通到这个鬼地方的。水潭边上放置着一盏风灯,不知是谁人所放。冯明森借了火光,终于看清手上的薄纱,原来是西式女帽帽檐上垂下的面纱。而他最心爱的女子,曾有过那样的一顶礼帽。她曾穿着火红的礼裙,戴着镶嵌了红宝石的女帽,垂下的是一方朦胧的黑色面纱。面纱的网眼上,缀着一粒粒极细颗的红宝石,那样的神秘。她是明艳不可方物的,只需一个眼神,便可迷倒众生。 而如今,红色的礼裙腐烂了,如一朵开败了的黑玫瑰,漂浮在这滩黑色的水里。可转眼间,那礼裙似又活过来了,在水里,招展自己的身体,裙身上流动的红艳的光,如丝绸光滑,如少女的肌肤,紧紧地贴着他,缠着他,要将他缠死…… “啊!”冯明森一声大喊,猛地睁开了眼睛。黑夜里,只有一双眼睛光亮动人,那是夏青丝的眼睛。 “你怎么了?”夏青丝扭亮了灯。 他在自己的卧房里,在剧院他自己的家里! “我怎么会在这?”冯明森早已虚脱。他不是跟踪招阳,进了暗道里吗? “你看你说的什么胡话。”夏青丝扶他坐起,把一杯微温的蜂蜜水递给他,“瞧你这酒喝的,”替他抹去唇上的那点蜜,道:“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醉了,就睡在床上,连衣服鞋子都没脱,足足睡了两天两夜!这不,都说了一宿的梦话了,做噩梦了吧?” 一听她说,如想起什么一般,冯明森朝地面上看去,自己早脱去了鞋袜,连外衣裤也换过了。“你的西服和鞋子,我帮你放好了,就在衣橱里,鞋子在鞋柜里。”夏青丝看着迷茫如小孩的他,满是怜惜地说道。“难为你了。”冯明森说着,眉头一紧,笑了笑,握着杯子的手,细细玩弄起那纤细的杯柄,珐琅彩鲜艳的蓝,衬得他的手更苍白,纤细与修长。 她看着他好看的双手,也是一笑,“比起你为我做的,不算什么。”她起身要走,却被他牢牢圈住,“别离开我。”她一怔,低声答了,“我不走。”她的身上、发丝间有一股香气让他留恋,带着清新的玫瑰晨露的味道。 他把头埋得更低了,与她耳鬓厮磨,让她的气息温暖他。淡淡的馨香,却又似夹杂了别的气息,黑加仑的腻,覆盆子的甜,与她的气息纠缠起来,将他包围;慢慢地,他似走进了黑玫瑰园里,那里繁花似锦,明媚如春,一如他初次踏进黑玫瑰园时的景致。他的唇角上扬,他在梦中见到了那位少女,伫立在黑玫瑰花丛中的美丽的少女…… 见他睡熟了,夏青丝微微笑了。是她在他晕迷时,喂他喝了一瓶放了安眠药的酒。“好好地睡吧,安心地睡吧……”她轻道。 第十三张 夜雾 暗道里的招阳,并没有找到老陈说的——通向黑玫瑰园的那一道暗门。 他仍在暗道里徘徊,夜雾带着玫瑰的馨香围绕在他身旁,带了些潮,带了些冷,却又能感受到如春的甜美。暗道,再曲折也总会有终点。当闻到微腥的潮气时,他便知道,不远处的出口会有一片湖。是湖水的气息漫进了暗道里,鼻翼翕动间,他能想象出那一片湖,并不平静,有东西在涌动。有秘密在涌动。 闭上眼,暗道里的昏暗漆黑,便与想象中的那片湖水模糊了界线。湖也是黑色的。水汽漫过,湖水的微腥中,又多了一层气息,气息里裹着清馨的甜,是白色的睡莲在绽放。于漆黑中绽放出的白,是妖艳的。黑色的莲花亦将盛开,在黑色的湖里。湖的旁边,黑色的土壤里还有黑色的玫瑰;湖水、白睡莲、黑莲花的气息包围住了它独特的味道,但那一株一株的黑玫瑰仍将独特的芬芳扩散到了湖水之外。猛地,招阳睁开了眼睛。这种香味会迷惑人的心智,使得人们偏离了自己的方向。 当招阳发现了香气的诡异时,他已迷路了。他在暗道里兜转,始终回到一个固定处,连沿原路返回也不能。但他的脑子此时却是异常的清醒,迅速从内衣袋里取出了一瓶薄荷油。绿色的瓶身,透明的盖子,当盖子揭开,一股微辣的清新涌进鼻端,一切都似变得通透起来。 将薄荷油放置于路中间,不多会,他便感觉到了风,顺着飘着薄荷香气的地方走,很快就走了出去,可“咚”的一声,他又撞到了一堵墙。黑暗中,他什么也看不见,但撞墙并没使他撞糊涂了,反而更加清醒,因为一股风正在他头上盘旋。自己一定是在不知不觉中,掉了下来,才会迷了路,而刚才那股异香迷惑了他,连自己曾一度晕了过去也不自知。要爬上头顶上方的洞口也并未易事,五、六米的高度,昏暗的视线,这一切都让他犯难,连连摔下了好几次,但凭着坚强的意志,他仍是爬了上去,暗道为之开阔。 再走不远,便是一道门。用力一推,便将他转了出去。门“哒”地一声轻响,又合上了。门外是小巷,巷外是熙熙嚷嚷的街道。这道暗门竟是通向剧院外的。招阳轻敲了敲一模一样的剧院外墙墙壁,仔细摸索下,终于发现,是有一处不同于别的声音,可想再推动它,却是不能了。 天边泛起了玫瑰红,太阳出来了。 招阳游历各国时,结交了不少朋友,大多是艺术家、画家、鉴赏家、收藏家、建筑师,科学家等名家,故而他的见识非常广博。由此,他在脑中大致规划了下,按剧院所处的方向、大小、规模计算出剧院附近会有个地下湖。 他是个说做就做的人,顾不上连日来,日夜颠倒的疲劳,马上来到了城区内最大的图书馆,翻查起剧院的历史来。 安静地坐于一角,手边是成堆的书,招阳揉了揉太阳穴继续工作。剧院的前身是一位西班牙商人的私人府邸,后商人要回国,便把哥特式样的私宅挂牌出售。是刚学成归国的冯明森买下了它。 这座私宅原名“玫瑰庄园”,是那位西班牙商人起的名字。因为里面有一片极难养活,香味奇异的黑玫瑰花园。这个花园分外独特,连成片的围绕着这座别墅,使得这个建筑群成为了当时沪上一颗奇异的珍珠。哥特式的建筑,本就狰狞,可别墅就因那一片成贝壳状的黑色玫瑰园,倒成了闪着黑色珠光贝壳里的一粒苍白的珍珠,分外招眼。 一缕奇异的香传来,把招阳的思绪引离了资料本。一个身着黑色丝绸长裙的女子走过,步履轻盈。她的唇色鲜艳,那抹红娇艳欲滴,是当时上海最时髦的妆容,用的应是露华浓的新款唇膏。这样鲜艳的红色很衬她!可使她与众不同的,是她神秘的气质,还有系于她衣襟上的一朵黑色玫瑰花。 招阳的步子一动,竟随了她去。只因她衣襟上别着的黑玫瑰,那香味与剧院里那片花香一模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要怎样做才好,上前拦住她,问她话?问她认不认识冯明森!还是跟踪她?可“嗨”的一声,打断了他的一切不对劲的想法,站于他面前的是娇俏可人的夜优梦。他急忙拨开视线,往前看去,可前方哪还有那位容貌清艳的神秘女子。 “你怎么在这?”招阳不得不把视线转回到身前这位可人儿上来。 见他心不在焉的,夜优梦嘟起了粉扑扑的小嘴,嗔道:“我就不能在这?”这番话令招阳哭笑不得,可猛地一跺脚,急道:“呀,差点忘了正事!”也不理会在身后追赶的夜优梦,急急转回到图书馆里,可自己找出来的资料书不见了。 他急着找来了图书管理员,一帮人找了许久,竟是不见了早些年的珍贵市志和零散的历史资料。而不见的,不止是他在看的那一堆,经管理员清点,还有几本珍贵资料。于是,招阳反脱不了失书的关系,被缠住了,想走亦是不能。 第十四章 夜雾 招阳一声叹,心里清楚,所有遗失的档案书里面都有魅生剧院的身影。 等好不容易摆脱了图书管理员,招阳拉了夜优梦飞也似地逃了出来,却又被夜色一绊,俩人走失在来往拥挤的灰色人流里。 又起雾了,雾气于夜色里轻舞,朦朦胧胧的,将路人映衬得虚浮,不真实。而薄雾中,清晰地透出一股异香来,带了玫瑰夜露的芬芳。他茫然地走进雾里,再听不见夜优梦呼唤他的声音。雾的中心,安静地置着一朵黑色玫瑰花。 拾起花朵,手留余香。湿冷的雾气里,招阳分辨得仔细,缠在黑玫瑰花枝上的,是一缕异常美丽的青丝,乌黑光亮,带了花香。 那抹娇艳欲滴的红唇浮现脑际,如玫瑰花般的容颜、花瓣做的嘴唇,统统都不是虚幻,招阳将那缕青丝与黒玫瑰放进了风衣袋子里,回首找寻雾中的女孩。 一点点飘忽的火光跃动,于雾中若隐若现,路旁的商铺和住宅门前也有星点的火光。招阳定睛看去,雾中走来一个煞白的人影。那影子似有感应,直直朝他走来,飘渺的雾气隔着影子,倒像是一团白色烟气在涌动。 “trick or treat(不给糖果就搞乱)。”小洋孩执拗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向招阳伸出了手。孩子的头被白布罩着,只露出两只眼睛,眼睛下的白布滴着两行血泪,他一手提着南瓜灯笼,一手裹着血淋淋的白布。招阳摸了摸身上,哪有什么糖果可给,不由得苦笑。想来,今天是西方流行的万圣节了。这里租界林立,小洋鬼子多,也兴这玩意儿。招阳指了指浓雾对面若隐若现的楼群,用英语说道:“到对面的楼房里要去!”这可得罪了那小洋孩,奶声奶气地诅咒道:“你会倒霉!”伸手拍打了他一下,就跑开了。 “这臭小鬼!”招阳无奈地摇了摇头,正想把夜优梦找回来,手却本能地往大衣袋子拍了拍,心猛地一跳,那朵黑玫瑰不见了! “乖孩子,把花送给那位老人了吗?”银铃般的声音清晰地吐出一连串的英文音符。那打扮成小鬼怪的洋孩子疑惑地看着这个美丽的有着黑头发的神秘女子,道:“给了!那老人怪!可怕!” 嘻嘻两声笑,女子问怎么个怪法。洋孩子答:“他住在地底下的,像幽灵,像幽灵!” “他是住在剧院里,剧院是个神秘又好玩的地方,只要敲敲剧院那道神奇的门,他们‘嗖’一下就出现啦!”女子笑答。 “我要巧克力!那哥哥不给,受欺骗了哦!”洋小孩眨着可爱又狡猾的蓝眼睛道。 “给!”女子给了一大袋糖果巧克力给他。他接过笑着跑开了,还不忘得意地嚷嚷,“还是姐姐坏,你早知道他不会有糖果的!嘻嘻!” “这臭小孩!”女子也是一声笑骂,迈开轻盈的步伐,消失在了剧院外墙深处。 “号外!号外!”一个小报童挥舞着手中的一张报纸,嚷道:“剧院再遇离奇事,暗门操作师发疯上吊!剧院魅影再次出现,是为新剧宣传造势,还是真有幽灵作祟?” 过往的人群里起了骚动,都纷纷购报,指指点点间,传说着剧院里一幕幕的怪事…… 第十五章 幽灵庄园 窗外阳光明媚,深秋的气息清冽慵懒,紫丁香长得更茂密了些,攀满了这个小小的南向露台。一株株的乔木绿叶层叠,于凝绿中结出一串串忧郁的紫色来,那忧愁诉不尽似的。 那双美丽的手搭在露台的黑玫瑰花枝纹围栏上,被暖阳一照,显得愈加苍白。夏青丝将一件白底暗花的晨衣披在了冯明森身上。她握着他那双美丽的手,道:“怎么了?”她知道他有心事。 “你不该去找老陈。”冯明森紧了眉头。 “我只是想帮你。”夏青丝有些委屈,“那天我跟踪了那记者,才知道他在查剧院的事。所以我只是找了个小孩递了枝黒玫瑰给老陈,提醒他该闭嘴。” “可他却疯了!虽然人来得及时,救下了正要上吊的他,但他的疯言疯语……那样做不过是把所有人的视线皆集中到这里来而已!”冯明森有些不耐烦了,对她如此,他还是头一次。夏青丝不作声了。“对不起,我语气重了。”他宽慰道。她笑了笑,转身料理花草去了。 紫丁香本是春天开花,如今却能在秋季再见花期,夏青丝是功不可没的。她在处理花草方面,在园艺的造诣上真的是无可挑剔了。从这里的玫瑰露台上看下处,整个南面的黑玫瑰园他都看得一清二楚。只是不知道老宅那边的黑玫瑰可还在?每每于夜色里踏进老宅,他自己像极了随风飘荡的游魂,夜色迷蒙里,他早看不清老宅是何光景了…… 手不自觉地探进了露台砖块下的暗格,取出了那叠资料。那日,他亦是跟在了招阳身后的,所以,趁着夏青丝引开招阳的时候,他就将涉及了剧院的资料偷了出来。而这一切,夏青丝皆不知道。他不会让她知道,自己曾做过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的!手一挥,他将火种投进了铁盆子里,盆子里的一切秘密全着了火,火烧红了他的眼睛,灼痛了他的灵魂,最后化作了灰,向空中一扬,灰蝴蝶般地洒向下面的黑玫瑰园,以秘密的灰烬滋养着这片诡异的黑玫瑰园。 站于露台上俯视,是冯明森的独特嗜好。他站在露台上,每天、每月、每年,他站于此多少年了,连自己也不记得了。最初,他只是喜欢这个向南的房间,向南的露台。那时的露台只是简单的露台,没有名字。 那时的他于晨间站于此,如平常一般,感受着阳光的温煦。露台上,种植了一盆盆常绿的乔木,绿色浓荫。他攀在围栏上,看着底下的那片黑玫瑰园,就在那一刻,一抹清新动人的身影走进了他的视线,以致他生意场上的老朋友孟清辉到了,也没在意。 “是何风景如此吸引冯老板啊?”接连三声的“呵,呵,呵”后,孟清辉也将身子倚在了围栏上,往外眺望,“这里的风景确是美啊!” 冯明森是个话不多的人,一向冷静持重,虽年纪轻轻的,倒是个城府极深的人。但孟清辉不同,他是个快活的富贵闲人,为人豪爽健谈,思想开明;身边朋友遇到难事,他卖力奔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好人,也是一位有风度的翩翩绅士。所以冯明森喜欢与他结交,也将他引为知己,俩人就这样成为了忘年交,因而相处时无话不说,孟清辉也老爱说些玩笑话,可谓是百无禁忌的。“老友到访,有失远迎啊!”冯明森一笑,转过了身子,面向着孟清辉道。 孟清辉的眼睛一弯,还未说话,就笑开了的样子。他的眼睛是俗称的月亮眼,只要眼睛一动,就像在笑。与他相交,冯明森只觉十分舒畅。冯明森听他贫道:“少来啊!什么迎不迎的,我也只当是自己家,自出自入的,你不烦我就行。” 孟清辉说着话时,那笑着的眼睛变得更弯了。冯明森慵懒地倚着围栏,斜睨了孟清辉一眼,笑着摇了摇头,眼角的余光看到了黑玫瑰园里天真烂漫的快活少女,她也有一双会笑的、弯弯的眼睛。 “那是小女玫瑰,刚从英伦留学归来。”孟清辉得意地说道。那是他最珍爱的一颗掌上明珠。“只怪小冯你这花园的景致太美,连最新一期的《玲珑》杂志也替您的这座微型‘欧洲古堡’作了个介绍。所以小女整日里嚷嚷着,要上这来瞧上一瞧哇!”他笑呵呵道。 “是张爱玲也爱读的《玲珑》杂志?我竟不知道有这回事!”冯明森一顿,道:“其实也不过是个西班牙富商的别墅,简单两栋楼,算什么微型古堡;就是风格奇丽些罢了,我也是相中这里安静,气氛好。” “呀,我总觉得这哥特式别墅阴深深的,也只得你喜欢。”孟清辉打趣他。 “令千金不也喜欢?!”冯明森也开起了玩笑。 那一日,冯明森只觉风很轻,云像棉花糖似地团着,又轻又软。 这样明媚的天气,这样娇艳的太阳,似要把这一园的黑玫瑰染红了般。那有着一双弯弯笑眼的女孩在花园里奔跑着,像一只欢快美丽的彩蝶。不远处传来佣人忧心的呼唤,“小姐,仔细些,别摔了!” “晓得啦,姆妈。”女孩咯咯笑着,张开了双手,跑得更欢快了。女孩在花丛中起舞,身体那样的轻盈,黄色的连衣裙散开,裙摆上绣着的蓝点点像一串串音符,欢快地跳跃着。而她不断地旋转、旋转,绝不会碰到玫瑰花茎上的尖刺,仿若她便是花丛中的一朵玫瑰,最娇艳的那一朵玫瑰! “rose,别胡闹了。”孟清辉走到女儿身边。孟玫瑰回眸一瞧,只见爸爸身后还跟着一位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孟玫瑰认得,那是爸爸生意场上的伙伴,年轻有为的冯老板。她一跃,便跃出了花丛,旋转着来到爸爸身边,一笑道:“papa,我没有胡闹嘛!”转而鬼灵精地朝冯明森吐了吐舌头,甜甜地唤了一声,“冯老板好!” “孟小姐好。”冯明森取下帽子,置于胸前,礼貌地颔首问好。 原来孟玫瑰不喜欢别人叫她小名,只因她早年是在外国长大的,嫌名字太土,便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rose,平常也只许别人喊她洋名字,而不许叫玫瑰。故而初次见面时,冯明森只叫她孟小姐,而非全名,这一点恰恰讨了她的好。 这是个聪明体贴的男人,孟玫瑰脑子转得快,见他不似一般人那样死板,倒真心地想和他交起朋友来,于是摆了摆手,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别小姐前,小姐后的。叫我rose吧,我叫你明森好了。” 就这样,她与他就认识了。 起初,孟玫瑰就是因为喜欢那满园的黑玫瑰才会常来剧院玩闹,渐渐地,便成了剧院里的常客。她从小接受的便是西方的贵族式教育,自然是会芭蕾舞的,常年练舞,使得优美纤细的身段愈发的衬得她楚楚可怜;而难得的是,她也没有傲慢无礼的习气,故而很受大家欢迎。 她常来观看歌剧,欣赏水平十分高,偶尔还会向冯明森提点意见,一来二往的,冯明森干脆在剧院里给她安排了一间卧房,令她做了个艺术顾问。 而每逢天气晴朗时,她便会在花园里翩翩起舞,欢快笑语声不断。就那样的,冯明森爱上了这个如天使般纯真美丽的少女。 而这个南向的书房,南向的露台便成了孟玫瑰最爱流连的地方,因为这里的这片黑玫瑰是整个歌剧院生长得最美,最好的!应了她的要求,冯明森特意把旧围栏拆掉,在露台上按上有玫瑰花图案的新围栏。而孟玫瑰更是戏称,这是她的玫瑰露台。 身子倚在围栏上,手细细抚着那玫瑰花的形状,一声叹息,冯明森的思绪重新找了回来。若非招阳,这深藏的记忆怕是再也不会被翻起了吧……是招阳,惹起了沉睡中的记忆。是招阳,唤起了隐藏在剧院里的幽灵! 冯明森披上大衣,匆匆离开了剧院。他被不可名状的情绪牵引着,他要回到那个地方去,那个有她的地方去!而躲在剧院后巷阴影里的招阳,快步跟上,朝着那一片浓浓的夜雾奔去。 第十六章 幽灵庄园 窗外阳光明媚,深秋的气息清冽慵懒,紫丁香长得更茂密了些,攀满了这个小小的南向露台。一株株的乔木绿叶层叠,于凝绿中结出一串串忧郁的紫色来,那忧愁诉不尽似的。 那双美丽的手搭在露台的黑玫瑰花枝纹围栏上,被暖阳一照,显得愈加苍白。夏青丝将一件白底暗花的晨衣披在了冯明森身上。她握着他那双美丽的手,道:“怎么了?”她知道他有心事。 “你不该去找老陈。”冯明森紧了眉头。 “我只是想帮你。”夏青丝有些委屈,“那天我跟踪了那记者,才知道他在查剧院的事。所以我只是找了个小孩递了枝黒玫瑰给老陈,提醒他该闭嘴。” “可他却疯了!虽然人来得及时,救下了正要上吊的他,但他的疯言疯语……那样做不过是把所有人的视线皆集中到这里来而已!”冯明森有些不耐烦了,对她如此,他还是头一次。夏青丝不作声了。“对不起,我语气重了。”他宽慰道。她笑了笑,转身料理花草去了。 紫丁香本是春天开花,如今却能在秋季再见花期,夏青丝是功不可没的。她在处理花草方面,在园艺的造诣上真的是无可挑剔了。从这里的玫瑰露台上看下处,整个南面的黑玫瑰园他都看得一清二楚。只是不知道老宅那边的黑玫瑰可还在?每每于夜色里踏进老宅,他自己像极了随风飘荡的游魂,夜色迷蒙里,他早看不清老宅是何光景了…… 手不自觉地探进了露台砖块下的暗格,取出了那叠资料。那日,他亦是跟在了招阳身后的,所以,趁着夏青丝引开招阳的时候,他就将涉及了剧院的资料偷了出来。而这一切,夏青丝皆不知道。他不会让她知道,自己曾做过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的!手一挥,他将火种投进了铁盆子里,盆子里的一切秘密全着了火,火烧红了他的眼睛,灼痛了他的灵魂,最后化作了灰,向空中一扬,灰蝴蝶般地洒向下面的黑玫瑰园,以秘密的灰烬滋养着这片诡异的黑玫瑰园。 站于露台上俯视,是冯明森的独特嗜好。他站在露台上,每天、每月、每年,他站于此多少年了,连自己也不记得了。最初,他只是喜欢这个向南的房间,向南的露台。那时的露台只是简单的露台,没有名字。 那时的他于晨间站于此,如平常一般,感受着阳光的温煦。露台上,种植了一盆盆常绿的乔木,绿色浓荫。他攀在围栏上,看着底下的那片黑玫瑰园,就在那一刻,一抹清新动人的身影走进了他的视线,以致他生意场上的老朋友孟清辉到了,也没在意。 “是何风景如此吸引冯老板啊?”接连三声的“呵,呵,呵”后,孟清辉也将身子倚在了围栏上,往外眺望,“这里的风景确是美啊!” 冯明森是个话不多的人,一向冷静持重,虽年纪轻轻的,倒是个城府极深的人。但孟清辉不同,他是个快活的富贵闲人,为人豪爽健谈,思想开明;身边朋友遇到难事,他卖力奔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好人,也是一位有风度的翩翩绅士。所以冯明森喜欢与他结交,也将他引为知己,俩人就这样成为了忘年交,因而相处时无话不说,孟清辉也老爱说些玩笑话,可谓是百无禁忌的。“老友到访,有失远迎啊!”冯明森一笑,转过了身子,面向着孟清辉道。 孟清辉的眼睛一弯,还未说话,就笑开了的样子。他的眼睛是俗称的月亮眼,只要眼睛一动,就像在笑。与他相交,冯明森只觉十分舒畅。冯明森听他贫道:“少来啊!什么迎不迎的,我也只当是自己家,自出自入的,你不烦我就行。” 孟清辉说着话时,那笑着的眼睛变得更弯了。冯明森慵懒地倚着围栏,斜睨了孟清辉一眼,笑着摇了摇头,眼角的余光看到了黑玫瑰园里天真烂漫的快活少女,她也有一双会笑的、弯弯的眼睛。 “那是小女玫瑰,刚从英伦留学归来。”孟清辉得意地说道。那是他最珍爱的一颗掌上明珠。“只怪小冯你这花园的景致太美,连最新一期的《玲珑》杂志也替您的这座微型‘欧洲古堡’作了个介绍。所以小女整日里嚷嚷着,要上这来瞧上一瞧哇!”他笑呵呵道。 “是张爱玲也爱读的《玲珑》杂志?我竟不知道有这回事!”冯明森一顿,道:“其实也不过是个西班牙富商的别墅,简单两栋楼,算什么微型古堡;就是风格奇丽些罢了,我也是相中这里安静,气氛好。” “呀,我总觉得这哥特式别墅阴深深的,也只得你喜欢。”孟清辉打趣他。 “令千金不也喜欢?!”冯明森也开起了玩笑。 那一日,冯明森只觉风很轻,云像棉花糖似地团着,又轻又软。 这样明媚的天气,这样娇艳的太阳,似要把这一园的黑玫瑰染红了般。那有着一双弯弯笑眼的女孩在花园里奔跑着,像一只欢快美丽的彩蝶。不远处传来佣人忧心的呼唤,“小姐,仔细些,别摔了!” “晓得啦,姆妈。”女孩咯咯笑着,张开了双手,跑得更欢快了。女孩在花丛中起舞,身体那样的轻盈,黄色的连衣裙散开,裙摆上绣着的蓝点点像一串串音符,欢快地跳跃着。而她不断地旋转、旋转,绝不会碰到玫瑰花茎上的尖刺,仿若她便是花丛中的一朵玫瑰,最娇艳的那一朵玫瑰! “rose,别胡闹了。”孟清辉走到女儿身边。孟玫瑰回眸一瞧,只见爸爸身后还跟着一位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孟玫瑰认得,那是爸爸生意场上的伙伴,年轻有为的冯老板。她一跃,便跃出了花丛,旋转着来到爸爸身边,一笑道:“papa,我没有胡闹嘛!”转而鬼灵精地朝冯明森吐了吐舌头,甜甜地唤了一声,“冯老板好!” “孟小姐好。”冯明森取下帽子,置于胸前,礼貌地颔首问好。 原来孟玫瑰不喜欢别人叫她小名,只因她早年是在外国长大的,嫌名字太土,便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rose,平常也只许别人喊她洋名字,而不许叫玫瑰。故而初次见面时,冯明森只叫她孟小姐,而非全名,这一点恰恰讨了她的好。 这是个聪明体贴的男人,孟玫瑰脑子转得快,见他不似一般人那样死板,倒真心地想和他交起朋友来,于是摆了摆手,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别小姐前,小姐后的。叫我rose吧,我叫你明森好了。” 就这样,她与他就认识了。 起初,孟玫瑰就是因为喜欢那满园的黑玫瑰才会常来剧院玩闹,渐渐地,便成了剧院里的常客。她从小接受的便是西方的贵族式教育,自然是会芭蕾舞的,常年练舞,使得优美纤细的身段愈发的衬得她楚楚可怜;而难得的是,她也没有傲慢无礼的习气,故而很受大家欢迎。 她常来观看歌剧,欣赏水平十分高,偶尔还会向冯明森提点意见,一来二往的,冯明森干脆在剧院里给她安排了一间卧房,令她做了个艺术顾问。 而每逢天气晴朗时,她便会在花园里翩翩起舞,欢快笑语声不断。就那样的,冯明森爱上了这个如天使般纯真美丽的少女。 而这个南向的书房,南向的露台便成了孟玫瑰最爱流连的地方,因为这里的这片黑玫瑰是整个歌剧院生长得最美,最好的!应了她的要求,冯明森特意把旧围栏拆掉,在露台上按上有玫瑰花图案的新围栏。而孟玫瑰更是戏称,这是她的玫瑰露台。 身子倚在围栏上,手细细抚着那玫瑰花的形状,一声叹息,冯明森的思绪重新找了回来。若非招阳,这深藏的记忆怕是再也不会被翻起了吧……是招阳,惹起了沉睡中的记忆。是招阳,唤起了隐藏在剧院里的幽灵! 冯明森披上大衣,匆匆离开了剧院。他被不可名状的情绪牵引着,他要回到那个地方去,那个有她的地方去!而躲在剧院后巷阴影里的招阳,快步跟上,朝着那一片浓浓的夜雾奔去。 第十七章 幽灵庄园 一支,一支的红色蜡烛被点燃,一支又一支。是谁,轻执烛台将蜡烛一支支点燃?原以为,这只是一座空了的废弃宅院。这里漆黑一片,如被夜雾笼罩,整整十年。可今夜,为何有了亮光? 这谜一般的城堡,这沉睡了的废宅,是它梦里的少女回来了吗? 雕花窗棂里,掠过一抹阴影,似是谁在夜室内徘徊。长长的黑色斗篷,在地面上轻轻拖过,悄然无声。 这就是那幽灵庄园。 招阳再一次踏上了这里的土地。他感觉到了少女的身影无处不在。不同于初次来到这里的感觉,那日感觉到的是荒芜,是路人所传说的恐惧;而今夜,黑色的雕花大铁门虚掩,只一推便开了,似是谁在等着他的到来。 黑玫瑰园、带尖塔的小楼,这一切与魅生剧院十分相似。风中飘来淡淡馨香,是黑玫瑰的香味,香味里还有覆盆子与黑加仑的甜香味,迷迭香包裹着黑玫瑰的幽香,飘飘渺渺地渗透进来,如夜雾一般将这黑玫瑰庄园包围。招阳深呼吸后,打点起精神来,提醒自己不要再被这里的诡异气氛给迷惑了。他放轻脚步,猫着身子,仔细着,踏过花枝狰狞的荆棘丛,野草齐人高,可挡不住他要探求私情的锐利眼睛;黑玫瑰花刺逼人,挡不住他坚定的决心;脚被荆棘扎到、缠住,他猛地提脚,不管刮下的一大块血肉;他不信这个邪,既然有人能进到“玫瑰园”小楼里,那他也可以! 方才他是看着冯老板穿过荆棘丛进到玫瑰园小楼里的,冯老板健步如飞,那片黑玫瑰、那丛荆棘草,仿若会自动后退似的,迎着它们的主人回家。这里的一切,真的是满布怪异。他听不见冯老板的声息,仿若他曾经面对面见过的冯老板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幽灵! 梧桐木光了枝桠、虬枝狰狞;说不清名字的高大乔木亦光秃了身影,只落下个乌黑迫人的死魂灵,张牙舞爪地迫近玫瑰园小楼,似要把所有的光线皆吸尽,要把黑暗铺开。 对面不远处,有一座木桥,木质斑驳脱落,黑漆漆地匍匐在地上,奄奄一息。桥下的水快要枯竭,像将亡的人不知路归何方。招阳心细,知道那是人工引来的活水,滋养着这一片黑色玫瑰。只是如今,人去楼空,昔日园子里的繁华景象也早已消失无踪。 他于桥下叹息,却见玫瑰园小楼里,燃起了一支、一支的红烛。无声的笑铺开,招阳移步小楼前,原来路人们惊恐的缘由,只是因为此处太荒芜,而冯老板的出现又太突兀!疑心生暗鬼,所有的恐惧都不过是人自己想象出来的。 冯老板的身影很单薄,可依旧能看出披着的外衣十分长,拖到了地面。怕是放于此处的晨衣罢,招阳心想道,因为方才的冯老板只是披着黑色风衣到此,风衣只到小腿肚。并没有传说中的披着黑斗篷的幽灵! 室内烛火通亮,壁炉的火也燃起来了,一室温暖如春。烛火暖着夜色,冯明森把刚摘下的黑玫瑰一朵、一朵地放入室内的花瓶里。 屋内全是黑玫瑰的身影与气息。它们舒展着妖娆的身体,如一个个夜的精灵,在流传着有关这里的一切。 冯明森插花的手突然停顿,眼光流转,视线定格在金色的花瓶上,所有的花瓶皆是那样明亮光润,没有半点尘埃。他回眸,不远处是一面巨大的全身镜,镜子上挂着一块紫色的古董绸缎。紫缎上有金色的绣花,绣的是百叶蔷薇。绣工繁复奢华,用的是真金。而玫瑰的品种有7000多种,百叶蔷薇正是其中的一种,且分外明贵。若非孟玫瑰喜欢,他是不会收藏这块古董布的,因为这是张古罗马时期的裹尸布,一张沾满死亡气息的古董。古董,自然是价格不菲的。 记忆中的镜子美妙无双,镀上的水银如滚动的水珠般流丽璀璨,照出的人儿美丽无双。不记得有多少次了,孟玫瑰站于镜子前流连,因此错过了舞会的时间。 她美丽,因而爱照镜子。她常于卧室内的西洋妆台前对镜发呆,也常常站于客厅内、衣帽间的竖镜前出神,仿若镜子就是她的情人,她只会对着它喁喁细语。她并不爱搭理他,她只爱照镜子。 全身镜上裹着的紫缎被冯明森猛地掀开,回忆戛然而止。仿若一切都是安静的,虽曾鲜活,可已消失无踪。镜子依旧光可鉴人,清晰一如过往。镜子的边框是金色的铜包边,铜身上刻有一朵一朵的玫瑰,真真的繁花似锦,如烈火烹油。可冯明森窒息了,因着镜子照出的世界,全是满满的黑色玫瑰花,铺满了整个小楼!繁花似锦中,孟玫瑰袅娜地走近,她的身段纤细婀娜,步步生花,悄无声息地就站到了他的身后、站到了镜子前。他,仿若是虚空的,镜子里照出的只有孟玫瑰美丽的容颜,独独少了他的身影。他不过是蓦然闯进别人回忆里的小偷,妄想窃取别人的内心世界。 而只有孟玫瑰是真实的,她站于镜前,看不到他。透过他,她在镜前梳理着头发;她穿着香槟色的露肩晚礼服,长长的裙摆拖地,裙摆上绣着一朵朵淡色的玫瑰;她盛装而待,似是要去赶赴一场重要的约会。她甜美的唇轻启,吐出了带着芬芳的名字:“甘菊……” 她在呼唤她的情人!她不需要他!冯明森疯了般,想冲上去抱住她,不让她去赴那场约会,可猛地一抱,只剩虚空!他抱住的,只是镜子的回忆!或是他自己的回忆?! 第十八章 幽灵庄园 砰!一声巨响传来,窗外的招阳顾不上隐藏,探了探头往里张望,方才还对着空气做出诡异拥抱的冯老板,此刻跌坐在地上,地上全是玻璃碎片,碎片上映出一朵朵扭曲的黑色玫瑰! 镜子碎了,是冯明森亲手打碎了它。他的手在流血,而他茫然不知,只是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而窗外的招阳,感到莫名的慌张,仿若室内徘徊着一个看不见的人影——她美丽,哀怨,在室内漫无目的地游荡,时而坐在淡黄色的皮质沙发上,那里有她的金色披肩,金色真丝披肩上绣着一朵朵黑色的玫瑰。 时而,她站于镜前,用柔软白净的手温柔地抚着镜框上的黄铜玫瑰。时而,她流连于壁炉旁,往燃烧着的火堆里投进一两根玫瑰木,木燃烧后,发出淡淡的玫瑰木的气息。 处处都是她的身影,处处都留下她的黑玫瑰香水味。她如一段旖旎的梦,飘进每个人的心里。 招阳努力地使自己回到现实,他要找出事情的真相,而不是沉溺于这些私情里不可自拔!他克制住,稳下心绪,冷眼旁观小楼内的一切。只见冯明森上了二楼。 顾不得礼数,招阳唯有悄悄地跟了进去,心下喃喃:只能做一回小人了! 招阳眼睛里所看到的一切皆是怪异的。他旁若无人地跟在冯明森身后,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看着眼前的一切,只因他知道:冯明森的灵魂已经被这庄园吸引住了,再看不到旁的人。 这里是一个女子的闺房,西洋梳妆台上,是琳琅满目的化妆品瓶子,和一个个大小不一的粉紫色粉扑。一支露华浓的枪筒口红静置于镜子前,玫瑰色的胭脂盒子半开、流溢出粉绒绒的色彩来,仿若美丽少女正坐在那,轻沾玫瑰色胭脂往脸颊上扑。女子轻扭开口红,往晶莹的唇上细细地抹,艳丽的红便妆点了她美丽的唇。 眉笔、珍珠粉、蔻丹,各色的琉璃瓶子妆点台面,倒映在西洋镜子里,五彩缤纷的,倒也成趣。在欧洲时,招阳曾见识过许多妆容精致的名媛贵妇;可即使是贫家少女,亦会仔细地描画自己的容颜,爱惜自己的羽毛。那些贫穷的女子,她们会扑廉价的香粉,会沾廉价的香水,但她们亦是美好的。因而,招阳懂得这幽室里的女主人,她正值青春,亦爱惜自己的容颜,她是美好的,就如一切的美好皆令人怜惜。 化妆品妆点了她的美貌,所以,她亦会精心挑选一瓶带有她记忆、气味的香水,用之妆点她的灵魂。她的指尖掠过形态不一的琉璃或水晶瓶子,最后停在了一个纤长、婀娜的瓶子前。瓶子是以黑水晶雕刻而成,瓶身像极了少女窈窕的身段,曼妙、多姿。她揭开黑色的水晶盖子,一缕幽香溢出,带了黑加仑的香、覆盆子的甜、黑莲花的清、迷迭香的奇和被众香包裹着的黑玫瑰的异…… 招阳的心神已经完全被无处不在的少女身影所迷住,她的卧床上,还放着一袭黑色的晚礼服,裙摆上点缀了无数的蝴蝶,铺满了整张欧式大床,如盛开着的一朵黑色玫瑰。而那四根柱子的床上,罩着华丽的勃艮第天鹅绒帐子,鹅黄的帐幔半垂,景致朦胧。 卧室内摆放着数个花瓶,花瓶里皆插满了娇艳神秘的黑玫瑰。她的妆台前,就放着一个金色的花瓶,瓶子里只有一枝开到最盛的黑玫瑰。 眼前的冯明森哪还是那个冷面矜持的冯老板,他的面容柔和,深邃的双目含了一潭的清辉,柔柔地注视着妆台,仿若在看他心爱的妻子梳妆打扮…… 忽地,他微笑站起,来到了床畔,将头枕在了她的枕上,而怀里抱着的是那一袭黑色的礼裙。他深深摸索,仿若怀里是他朝思暮想的美丽妻子。 剧院里的人说得没错,冯老板很爱他的妻子!招阳慢慢退出了女主人的闺房,心想:要再进来这里不难,难的是如何发掘这里的秘密。冯明森的妻子如今究竟在哪,是死是活根本无人知晓。在她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剧院里的人只晓得说,冯老板很爱他的妻子,但再问起那女子的事,却无人知晓,无人能答,可他们欲语还休的脸上,神情古怪得令人毛骨悚然,似在暗示,她遇害了…… 可真遇害了,又岂会无任何的说法?十年前的报纸上,没有任何的记载,即使真的遇害了,那尸体呢?招阳知道,自己该离开了,该还冯明森和他妻子一个相聚的空间。 第十九章 游荡的倩影 咚!咚!咚!悠扬的钟声传来,冯明森揉了揉模糊的眼睛,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睡着了。 房间内充斥着一股熟悉的异香,香味如此浓烈奔放,不大像孟玫瑰惯常用的香水。“玫瑰?”一声呼唤,他茫然坐起,哪有她美丽的倩影,不过是他孤身一人罢了。可香味是从何而来?他回眸四顾,视线落在了妆台上:台面上的黑水晶香水瓶翻倒了,倾出了大半的香水,滴落于花式繁复奢美的波斯地摊上,像漾开了一朵朵深色的花,故而香气浓烈到了极致。他急急翻身下床,想要挽住那满溢的香水,只因他知道,那是孟玫瑰最喜爱的味道。 他双手紧紧托着那瓶香水,目里含了泪光。瓶子里只剩小半香水了。他看着闪烁着璀璨迷离光泽的瓶身,那轻晃动着的液体,是他所剩的全部。已经十年了,这瓶香水十年来未曾打开过,如今倒似要散尽了,才甘心!“是你怨我,禁锢了你吗?”冯明森喃喃。味道,还是十年前的味道,丝毫未变,就连主香也愈发的纯,析出浓浓的黑玫瑰味儿来。 悠扬的钟声再次响起,冯明森心下一窒,钟无故自鸣,并非好事。只有孟玫瑰才会去尖塔阁楼里,敲响那口老旧的钟,她在等着她的情人回来。如今,是她回来了吗?心下吃痛,喉头一甜,冯明森喷出一口浓血来。 血沾上了橡木妆台,如珍珠白里开出的一星点小红花,妆台上打横静置着一朵黑玫瑰。冯明森分明记得,自己刚进来时,妆台上只有一朵黑玫瑰,插在金色的花瓶里。如今,却多出了一枝。 不对,这里的一切都不对!这里太干净了!尽管他有请夜夫人在每个周末的夜里,来庄园打扫一遍,让每样东西保持原样。可属于孟玫瑰的闺房,总是他在打点。所以平日里,她的闺房是上了锁的,钥匙只有他一人拥有。而这里的一切,总不能每每皆如上一次刚打扫完一样,一尘不染啊!毕竟,他并不常到她的闺房里来——一个月里,他只会来打点一次。 那镜子,那妆台,连那些瓶子、盒子,哪样不是泛着光洁饱满的光芒?只有人抚摸过,才会如此温润!整整十年了!他每次来,都没有在意过,若非今日打翻了香水,他会一直糊涂下去吧…… 猛地,他跳起,打开了门直奔出去。他在走廊里、过道里呼唤,“玫瑰,是你回来了吗?你出来,出来啊!”他一边跑,一边喊,跑出了“玫瑰园”,直奔“尖塔楼”,直到上到尖塔,回应他的只有钟沉重的响声,与江水的声音…… 冯明森痛苦地跌坐于钟楼上,看着茫茫江水奔流。尖塔钟楼并不算太高,可也能将四周景色收归眼底。因而路人匆忙而过的慌张身影,冯明森是看得见的。一声苦笑,他叹:想来这里探险的人,以后想必会更多罢! 风中传来了银铃般的笑声,冯明森敏感的神经再次绷紧。他下了钟楼,回到了玫瑰园里。 小楼内人影耸动,可当他推开了那扇雕有玫瑰的铜制金色大门时,小楼内的一切立即恢复了平静。他安静地走进小楼,只见长形的欧式餐桌上,原是孟玫瑰坐的位置被轻轻拉开,她的桌面上还放着一杯咖啡。 欧式餐桌上已摆好了餐具,金色的餐具,一字铺开,那样奢华;而桌布是黑色的蕾丝花纹长方巾,缀着金色的流苏。在每套餐碟下,都压着一方精美的餐布,餐布上缀满了金色的刺绣,绣的是一朵一朵的玫瑰花。而餐布上飘来一股香味,正是黑玫瑰香水的味道。只有孟玫瑰要宴请宾客时,才会吩咐佣人作此布置。平常,她也只是铺着一套蓝白相间的桌布、餐布,和使用一整套颜色淡雅的餐具。而方才他第一次踏进小楼时,桌面上摆着的只是寻常的那套餐桌布和餐具。 “你非要和我开这些玩笑吗,玫瑰?”冯明森喃喃。手抚上了那绘有玫瑰花形状的珐琅彩咖啡杯,杯子还是暖的,他端起,就着印有红唇的地方抿了一口,那味道正是孟玫瑰专属的味道,带了玫瑰花的馨香。“只要你还在这屋子里,还在这小楼内,只要你还陪着我,那就好!”一叹,冯明森满足的笑了,纵使再也见不到她,纵使陪着他的只是她的鬼魂,也足够了! 蓦然间,冯明森想起了那个诡异的梦,被潮湿阴冷的地下湖水所包裹的那个梦!梦里,有一袭火红的晚礼服,是她最钟爱的那一袭。他还在梦里,在暗门的过道里,抓住了她的面纱,是西式女帽帽檐上垂下的面纱。 她曾穿着那袭火红的晚礼服,戴着镶嵌了红宝石的女帽,垂下的是那方朦胧的黑色面纱。面纱的网眼上,缀着一粒粒极细颗的红宝石,那样的神秘。她只需一个眼神,便能使他神魂颠倒。 后来,梦中那红色的晚礼服腐烂了,如一朵开败了的黑玫瑰,漂浮在黑色的水里。 那现在呢?那袭晚礼服和帽子究竟还在不在?冯明森一直珍藏着这套晚礼服,他将它们好好地锁在复古的欧式大壁柜里。那占了整面墙的大衣柜,是属于她的。里面妥善放着的,全是她的衣物。冯明森绕着旋转阶梯回到了二楼,向她闺房走去。当脚步迫近时,他似是听到了歌声。 歌声甜润高扬,只有歌剧院里的女高音才能有如此圆润的歌喉。最高音的部分,唱出的是有如夜莺般甜美的声调,真真的甜美,犹如天籁。冯明森认得,那是孟玫瑰特有的声音,与她一样甜美。 无疑,他的妻子除了貌美,也是多才多艺的。她在音乐上的造诣颇深,曾在英国的皇家音乐学院深造,所以她才会对他的小小剧院感兴趣,并成为了他的音乐顾问与艺术指导。伴随着美妙歌声,他推开了那扇香槟金色的实木大门,可当他踏进她闺房的那一刻,歌声戛然而止。 第二十章 游荡的倩影 曾有过惊恐吗?是有的。他扪心自问,但恐惧在推开大门的那一刻起,就消失了。他只想着能再次拥有她!可她的闺房里,仍然只有他一人。推开复古欧式大壁柜,里面挂着一套一套精美的礼服。她钟爱洋服,倒是极少穿旗袍的。 印象中,她唯一的一次穿旗袍,还是陪他出席一个鸡尾酒宴会。那时的她还不是他的妻子,她只是一只轻佻艳丽的花蝴蝶,随意地停栖在最美的那一朵黑玫瑰上。轻佻、浅薄,而美丽,这就是她的本性,从认识她的第一天开始,他就知道。 那晚的她,穿的是淡粉色的七分袖旗袍。贴身的裁剪,如少女肌肤般丝滑的绸缎,苏绣的旗袍,这一切无不如梦似幻。旗袍底子绣的是一只只美丽的长翼蝴蝶,而她绾发上别着的发饰同样是三两只淡粉色的蝴蝶夹子。她的身上并无过多的珍宝配饰,只是在裸露的皓腕上,单单戴了只以蓝宝石镶嵌而成的蝴蝶手镯。 她是懂得打扮自己的! 除去了繁复的珠宝首饰,她显出了十足的青春俏丽。她让男士失魂,让女士妒忌。她明白,青春无需过多珠宝点缀,她在嗤笑庸俗的贵妇人。她爱捉弄人,这也是她的本性。 冯明森还记得,当时自己说过的话,“怎么想到穿旗袍了?”其实她甜美,活泼的性格更适合的是洋装。毕竟她从小接受的是西式教育,旗袍于她,终是少了分古典气质,缺了些婉约。因而,穿着旗袍的她,美丽中显出了轻佻。她并不庸俗,却显得那样无知。可这样的年少无知,对于阅历丰富的男人来说却是致命的。就如对冯明森来说,她就是他最致命的甜美毒药。 那晚,她是那样回答的,“这样的鸡尾酒宴会,人人皆是洋装华服,我偏要摆出些与众不同的姿态来!”她的清高中带着丝狡黠,弯弯眉眼一笑,更显娇俏。他的视线再不能离开她了。 而今,那袭华贵而又俏皮的旗袍依旧静静地挂在那,似在等着它的女主人。手顺着旗袍曼妙的曲线滑动,冯明森闭上眼,细细感受着指腹下微微突出的刺绣花纹所勾勒出的一只只蝴蝶。那一只只美丽的蝴蝶似在寻觅着最美的那一朵黑色玫瑰花,他的手忽然停住了,猛然睁眼,冯明森似看见了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视线定格处,是别于旗袍胸襟处的一朵黑玫瑰! 那朵黒玫瑰鲜艳饱满,慵懒地舒展着身体,分明是吸饱了雨露水分的!那只能证明,有人把这朵新鲜的花放在了旗袍上,时间绝不长久!会是夜夫人吗?冯明森思忖道,可马上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孟玫瑰是独属于他一人的!她的闺房也是属于他的,他不会让任何人进入她的房间,因而在她离去以后,他就换了当时欧洲最稳固的锁,而钥匙只有一把,一直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那还有谁能进入她的房间?是玫瑰吗…… 只有她了罢!在这栋小楼里,全是她的气息,她回来了…… 他的思绪回到了过往,过往里,全是孟玫瑰的美丽身影,可本能地,手已经在别的礼服中流连,他要找到那袭火焰般的红色礼裙和与之配套的那顶女帽! 但诺大的衣橱里,偏偏少了那一件! “不会的!绝不可能!”在上个月,他曾到过这里,尽管她的闺房他极少进入,但那套她最钟爱的礼服,他总会妥帖保管打理的。上个月,礼服分明还在!难道他做的不是梦? “咚——咚——咚!”再次传来了尖塔钟楼里的钟声。随即,响起了隐约的歌声,和着风声、江涛声,从尖塔飘来。 第二十一章 游荡的倩影 自从那日在剧院的暗门里迷路,再绕回地面出来,招阳就知道剧院附近会有个地下湖。 因为剧院的负一、二层住的是暗门操作工和道具搬运工,而且那里更是储存大型道具、布景,和假山、花园等场景的地方,所以负一二层非常深,那样就必须做好地基和排水系统。挖地基和地下暗道时,会有大量的地下积水,通过引导,可把地下水连通到了别的地方。招阳沿着剧院的外围方向一直走,终于在一个井盖前停住了。如果再往前走,是个广场,那里附近还有公园,公园靠江。如果估计不错的话,从这个井盖下去,就能贯通剧院,也能走到剧院下面的地下湖处。湖水应是流动的,能与江水相连。 计算好格局后,招阳并没有马上行动。因为现在仍是白天,来来往往的人太多。等至深夜时分,他才掀开了井盖,从容进入下水道内,“离到剧院的暗道还有段距离呢!”他不忘自嘲。 黑暗中,他仔细摸索,手中提着的小盏风灯在不安分地晃动着,火光时明时暗。脑海里闪过的是地面上相对应的剧院的方位,脚步不停,很快地,他就到了一条幽深狭长的小道前,脚下是流动的地下水,水又黒又粘,“找到了!”他发出了喜悦的笑声。 “嗒!”一声极轻的声音窜进耳膜,有人在身后?他本能地回头,过道里只有一片黑暗、安静与压抑。“嘶”一声,是他喘气的声音。原来自己竟是害怕若此的。静静地等了许久,身后再无异动,招阳唯有如常前进。 身后仿若有抹身影,与他贴合,如影随形。他已经分不清,那是缕气息、风声,还是呼吸声……他加快了脚步,幽静里,他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急速、压抑、慌张。突地,眼前一黑,整个人摔到了水里,水又腥、又粘、又沉重,潮湿里还有泥的味道。前方三点钟的方向有风,夹了一丝清冽的水味,混着泥的味道传来,想必就是分流进来的江水了。而自己所处的泥潭有股特殊的味道,腥浓中居然还能闻到莲根的气味,与印象中的异香颇似,估摸着,就是当日迷路时,闻到的味道了。那离此不远,就该是剧院下面的地下湖了。 其实,他想找的是剧院的后花园,奈何那里是私人地方,不对外开放的。许多进入剧院观看歌剧的观众,他们的活动范围皆是限定在了剧院前面和侧面。侧面有门,可分流人群。但后面的整个世界皆是属于冯明森的。因此,自己只能通过老陈所说的暗门进入剧院的后花园,可偏偏迷了路。而迷路时,自己所闻到的异香更是祸乱人心的可怕东西。所以,他只能先破解了地下湖之谜了。招阳如是想着,加快了脚步,全然不顾全身黑泥,狼狈难堪。 “嗒”一声轻响,一抹单薄诡异的雾从招阳身后涌现、弥漫。可走远了的招阳,没有注意到身后诡异的雾。 风中飘来了甜美的香气,招阳吸了吸鼻子,那香很熟悉,围绕着整个的剧院。那就是黑玫瑰特有的香。“真想不到,剧院地下居然会有如此大规模的黑玫瑰园!”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一片,招阳发出了惊叹的呼声。 扎根于地下肥沃的土地,不见天日,黑玫瑰长得异常古怪。脚下踩到的东西“咔咔”作响,招阳蹲下,把风灯放于地面查看。玫瑰泥里满是一粒粒黒灰的、粗糙的颗体。捡起一两粒,置于鼻端细闻,恍然大悟,原来是类似干燥剂这样的东西,他在外国时曾见过。 黑玫瑰是新品种,经多方嫁接、培育而成,极难养活,喜欢干燥。在国外仍是极少数的地方才有,在我国是极难见到的,所以那么多的人愿意来魅生剧院看歌舞剧也就不奇怪了,毕竟能赏一赏珍贵美丽的花儿也是件难得的美事。 除了干燥剂,这里还有别的东西。招阳看见了地上蔓延的一条奇异的藤条。跟着藤条走,不多会看见了玫瑰花丛里的几株罂粟花。花并不饱满,因得不到日晒的结果,可倒也艳丽,五颜六色的耸立在黑色花海之中。泥土里还有罂粟壳作肥,而瘦花上结出了好些罂粟果,白色的毒液渗进了黑玫瑰里、泥土里,就连这里的风都带了致幻的味道。“可单是这些,也不足以使当时误坠暗道的我产生幻觉啊?!”招阳摇了摇头,心中想道:但无可否认,常在这里出入的人是个园艺好手,懂得栽种特殊的植物品种,想来这样的能人本就不多,要找出这样的人来,应该不难! 再往前走,只剩了零星几株野玫瑰。可泥潭倒是一片一片的,越来越多,使人想起了会隐藏死亡灵的沼泽!泥潭连成了片,慢慢地又通到了湖里。这里就是招阳要找的地下湖。奇异的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在这样一个黑水湖里,能开出白睡莲与黑莲花!而黑莲花极之珍稀,三十年才开一次花,花味奇异芬芳,香味实难描摹,非凡人可得想见。黑莲花处于一片柔和的白光之光,湖光跃动,更映衬得它妖娆潋滟;黑色的莲花瓣与无边的黒暗连在一起,可唯独它那一处,沐浴在月光之中,招展着它动人的身体。似受了蛊惑般,招阳一步一步地,往地下湖去。 湖水很深,且静,激不起星点涟漪……招阳的眼神茫然,麻木地向湖中心走去,湖水已缠到了他的小腹上。咚的一声水响,起雾了。白色的夜雾袭来,缠绕着黑玫瑰的所到之处,仿若冥界的君王在巡视他的亡灵国度!涟漪只扩散了一圈,即止。招阳身后,分明有一道水影在向他靠近,幽幽地,又似肆无忌惮的,可他仍是机械般地朝湖心去。 第二十二章 游荡的倩影 “招阳,招阳!”呼唤声越来越急,他一个趔趄,身子猛地摔向湖里,咸腥的水淹进口鼻,身体本能地挣扎,好不容易才浮出了水面。“我在干什么?”他痛苦地吐出口腔里的泥水,茫然四顾。“你疯了,竟然想自尽?”要不是这把声音唤醒了他,他犹坠迷雾里,原来,竟是夜优梦跟踪了自己,他哭笑不得,无奈回答:“嗬,我的人生信条是‘不断地去经历与享受’,怎舍得去死!”于是在夜优梦的搀扶下,俩人回到了岸上。而招阳早已筋疲力尽,当他回头的一瞬,他分明看见,白睡莲花蕊处散出极淡的白雾,与湖中夜雾纠缠着,融在了一起,整个湖面充满了各色奇异的香,有莲香,玫瑰香,还有鸦片香…… “你干嘛非得跟踪我?”招阳于黑暗中寻着出路,还不忘搂紧了她。冬夜里,俩人都湿透了,呵出的气都是冷的,她的身子已是抖成筛糠了。她的脸贴着他的脖子,他身上的温度一点、一点地包围了她,他握紧了她的双手,关切道:“好些了吗?”不知为何,她竟觉着热了,与一个男子如此亲密,她还是头一次。尽管她是跳芭蕾舞的,与男伴跳舞时免不了肌肤之亲,但也不及此时狼狈、紧张。“我居然害羞了?”她心想道,可出口却是,“我,我不冷。”黑暗中,她听见他揶揄的两声笑,身子震动时,他的一颗心跳动有力,她依靠着,竟是听得一清二楚。原来他察觉到了她的窘迫。似是为了掩饰她的慌乱,他故意说道:“行了吧,冷就认了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然你病了,我可是不管的。”于是俩人靠得更紧了些,他没看见她的脸红,她亦看不到他眸子里跃动的清亮含笑的光辉,可她意识到,那种狼狈尴尬的滋味居然是甜的。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吱声,“你偷进剧院是不对的,冯老板不会高兴的。”言下之意,就是冯老板不会同意了。招阳笑了笑,“半夜不睡觉,在剧院附近逛荡,恐怕你的老板也不会高兴吧……”他将她一军,心想:不是你乱晃悠,也不会发现我呀! 这一下,针锋相对的俩人又不作声了。招阳心想,怎么遇到了这丫头片子,自己的风度就全无了呢?轻咳了声后,道:“夜凉如水,你又全身湿透了,留在此更是不安全,还是快些离开。”他话语里的关切使她感动,人也就变乖了,“嗯”了一声,再不驳嘴了。 忽地,幽幽的香气袭来,如一团朦胧而透明的雾将俩人围住。招阳道了声,“不好”,也没有什么法子可想,赶紧拢着夜优梦快些走。可夜优梦脚下一绊,眼看着就要摔跤,招阳猛地拉她,倒是带上了一大片的红。红色铺天盖地地压来,俩人似被吓懵了般,只晓得拼命挣扎,要将这团团盖住俩人的怪物撕掉。 俩人身上突然一轻,那团红离开了他俩。举着风灯的招阳冷静下来,早看清了那团落地的红,“是一袭奢华而腐朽的礼裙。”夜优梦似若有所思,看着眼前铺陈开的红到发黑、红到腐烂的裙子,竟将恐惧也忘了。“你发现了些什么?”招阳察觉到了她情绪的变化,连忙问道。夜优梦怔了怔,答:“我在梦里见到过这袭礼裙,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穿着它,女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别多想,危险。”招阳的身体变得紧绷起来。“你到过‘黑玫瑰庄园’吗?”他问,但隐瞒了那是冯明森的另一处隐蔽的住宅。 “我不知道,我梦见的地方是不是黑玫瑰庄园。但我妈妈有一把特制的钥匙,是黑玫瑰形状的。我曾偷听妈妈和冯老板说话,冯老板递钥匙给妈妈时,让她多照拂。如今想来,那该是冯老板的真正住处。可我真的没有到过那里。”夜优梦不明所以,但又隐约觉得他如此问,必有他的道理。于是不自觉道:“听说冯老板原本不是住在剧院里的。还有的人传说,冯老板的住处早空了。十年过去,哪还有人知道什么黑玫瑰庄园。”更不用提,哪还有人知道,那座废宅的主人是不是冯老板!就连她自己也只是无意中偷听了妈妈跟冯老板的对话,才模糊地推敲出冯老板还有一处房产,许是真的就是传说中的黑玫瑰庄园,可跟自己梦中见到的庄园是不是同一处,她也不能肯定。 招阳不置可否,没将自己跟踪冯明森进入黑玫瑰庄园的那一段说出来,而是仔细回想了一下玫瑰园小楼里的陈设。一楼有一幅油画,可画中女子穿的是玫瑰色的礼裙。而冯明森停留的女子闺房里,并没有挂她的自画像。而夜优梦也在疑惑自己脱口而出的话,记忆中,自己何曾见过这件红色的礼裙,而梦中的,真的就是玫瑰色的吗?抑或是香槟色的呢?梦幻与现实,她早已分辨不清了,可自觉是见过这红裙子的。 “庄园里是不是有栋小楼,叫‘玫瑰园’?”夜优梦话一出口,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可对方亦是不可思议地回了那句话,他说,“是的。” “如此说,我作的果真是个噩梦了!”夜优梦自嘲道:“而且还真的就是你说的黑玫瑰庄园了。” “别多说了,我们赶快离开这里。”招阳的话中之意,是在说:这里很不对劲! 可前面已是绝路,只有一堵墙了,俩人该怎么办?夜优梦惊惧地回头,身后只有漫起的雾…… 第二十三章 神秘女子 身后不远处,传来湖水动荡不安的声响,“汩汩”的分水声音竟渗进了恐怖的意味,似是什么人在分水而出。 招阳知道,剧院内暗道颇多,靠的不过是“机关”二字,于是不紧不慢地在那堵墙上摸索,不多会就发现了突起,一按,俩人便从那堵墙上翻了过去。“幸亏这边没锁上,一推就能翻转。”他松了一口气,说道。可再推了推,这边倒是无法通到地下湖处了。心中暗道:剧院内外机关太多,外人难以窥探其究竟。于是不再多想,专心寻找出去的路。 可那雾气却似有生命般,从地下湖那边,一直蔓延过来,不紧不慢地跟着俩人。怀中的夜优梦已是打了好几个喷嚏了,招阳鼓励道:“梦梦,再坚持下,从这边走,我以前来过,这就是我上次走错的地方,从这边过就到了剧院了。”找对了方向,他心下倒也宽慰,只道:想我上次被地下湖的怪异香气蛊惑,迷了路,如今倒是走到了上次我作过记号的分叉路口了,从那边去,会掉进深坑,被困住进退不得;从此出,倒是老陈指点的那道暗门——也是我初次进入的那道暗门;可我原来的想法,想找到通到后花园的那条地道,倒是如今仍未成功。 俩人终于从剧院内出来。此时的剧院犹如幽暗的冥界,一盏一盏红色的烛光铺延,于怪诞中竟生出奢华来。招阳冷笑了声,不忘幽默,“看来这里每天的烛火费用,也不少嘛!”接着便催促她回员工宿舍了。 可夜优梦不依,眨着鬼灵精的双眼嘻嘻笑问,“你还有节目不成?”不忘指了指那道出来的暗门。招阳确是想再去一探究竟的,嘴上却哄道:“走吧走吧,有好玩的事不会忘了你的。你不冷,我可冷得受不了了。” “切,如不是我救你……”夜优梦的话还未说完,就被他打断了。他哄道:“好了,救命恩人,明天请你吃法式大餐!” “嗬嗬!”欢呼声中,夜优梦高兴地跑了。 “这鬼丫头!”招阳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看着她走远,不多会她的宿舍就亮起灯了。安下心后,招阳忙钻进了那道暗门里,似要较劲般地,喃喃道:“如不找出后花园,我就不回去了。”可当踏进了那黑暗的世界时,当连奢华诡异的一盏盏红烛也消失不见了,他心底倒生出了寂寞之感,不禁一叹,“真要是有幽灵,常年住在这黑暗里,怕也是寂寞的。”黑暗中的那团白雾似有感应般,传来一声低低的叹。 这一声叹,压抑、痛苦、似有强烈的情感在挣扎,听得招阳心生寒意,连脚底也是寒的。“别自己吓自己,那一定是自己的回声!”他定了定神,继续走。 当来到了那分叉路口时,他停下思考:一条是掉进深坑的路,一条是通到地下湖的路,那这一条该是通往剧院内部禁止进入的后花园的路了——也就是老陈看见异象的路——更是自己要找的那条路!而自己相信,所谓“异象”,不过是老陈无意中发现的“秘密”。 正想着,脚下发出“咔嚓”两声响,招阳蹲下,把风灯置于地上,原来是踩断了一枝黑玫瑰。 玫瑰犹沾露水,清香扑鼻,只轻轻地托着它,便觉芬芳满怀。招阳一怔,只觉怦然心动。他的手心处,握着的是一缕青丝,细腻柔滑,生生挑起了他的情思,那日图书馆里遇见的神秘女子,她美丽的容颜浮现于脑海,想要忘,却是不能了。真真的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他不是爱掉书袋子的人,可他唯一能想到的、能配得上她的词,也只有这一句。他一叹,充满怜爱地将花插在了大衣袋口上,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前进。 前方愈发黑暗,可招阳的思路渐渐清明,那一句“为什么”不断地出现在脑海里,敲起了警钟:为什么老陈不锁门?难道是忘记了?!为什么任由他在这暗道里自出自入?为什么?…… 第二十四章 神秘女子 一袭幽香飘过,招阳只觉脑子迷迷糊糊的,走向黑暗的步伐也愈加茫然。前方忽地燃起星星点点的火光,他也不觉得奇异,木讷的眸子里映出一座木桥,圆拱型的,镶嵌有蓝色的琉璃。桥下停着一排小巧精致的贡多拉,一叶叶如银梭,在黑暗里泛出冷光。这是歌剧《威尼斯商人》的布景和道具,桥里设有机关,只要启动,布景师就可以轻易地拉动木桥,让其顺着轮轴升降或左右移动,进入舞台。 一抹妖艳的红跃进眼帘,只一眨眼的功夫,原本空空的木桥上便多了一支火红的玫瑰。那朵红玫瑰绽放着诱人的艳丽色彩,只待人将它带走。招阳看着那朵红玫瑰,一步一步地踏上了木桥。可一阵风过,一股薄荷的清凉渗进肺腑,招阳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手快要触摸到那支红玫瑰了。 为何是红的,而非剧院所钟爱的黑玫瑰?如此想来,连自己都觉得好笑,似是形容得剧院有生命一般,招阳喃喃,“错了错了,是冯明森钟爱黑玫瑰,”而非剧院钟爱,可后面的话还未说出,他的耳朵里响起了一声压抑的叹息,“也不是冯明森钟爱。”只简单的一个句子说得残破、粗重和痛苦,可偏偏落在他耳里时又是极轻的。招阳想象不出,除了幽灵,还有谁能如此说话。 脖子一凉,招阳忙转头,一幕黑影将他笼罩,黑暗里,只闻得一点鸦片香、混着黑玫瑰的甜甜气息,他只觉喉头一甜,猛地喷出一口血,晕死过去…… 等至翌日醒转,招阳以为自己不在人世间了。人间何尝有如此美景,张开眼帘,便是满园春色,明亮似水晶的窗户大开着,一簇不知名的小花从墙角探进了窗户里,绿油油的叶子上点缀着好几朵小小的花。 室内弥漫着浓浓的玫瑰花香,雅致的屋子里处处摆放有各式花瓶,里面插着美丽高贵的黑玫瑰。一盆盆鲜红欲滴的蟹爪兰满室皆是,如蟹爪子般的叠叠绿叶在微风里摇曳,骄傲地卖弄着花朵的娇媚艳丽。而室外园子里的藤架上,更是缠满了绿叶与娇花,叶子的馨香、花的芬芳,时时送进室内。 而招阳正舒适地卧于宽大的皮革沙发上,伴随着花香与朝阳醒来。晨光透过天青色薄纱帘子,投下泡沫般的轻盈光圈,一圈圈地晃得人的心也似泡沫般轻软了。冬日里,难得的一缕轻风拂过园中树木,恰意地涌进室内,带来了层次分明的花香,如含了蜜般,不管不顾地要送进人的鼻端口腔。那股如蜜般的温暖撩拨得人份外的舒畅,使得睡醒的人以为,这本就是自己的家。招阳揉了揉眼睛,瞧见了窗台下那盆如蜜金黄柔软的金莲花。 金莲花闪烁着蜜般的光,招引着人将视线定格在窗台旁,窗台外不远处的树木上,树枝轻晃,似承载不住花儿火焰一般的美。蜜蜂“嗡嗡嗡”地飞着,淡黄的薄翼翕动,如点在花上的胭脂,可那嗡嗡声又分明地透出一股压抑的躁动不安来。深巷远处是闹市,十里洋场恍惚模糊的喧闹声传来,如远处风琴奏出的低音、慢慢飘近,和着海关的钟声,一点、一点地将人唤醒。 “睡得可好?”轻盈而略带沙哑的嗓音很有魔力,招阳闭着的眼睛微微笑了,心中赞道:有如此嗓子的女子一定是个美人。于是睁开了狭长的眼帘,目光所及,俏生生地站着个高挑美丽的女子,流露着阴郁的情愫。她的美是独特的——她的脸庞、她的身体,有一种极难描摹的阴郁美感。 因而,那一身银灰色的丝绸连衣长裙就似她最最贴合的肌肤,在轻盈细腻之间勾勒出哥特风情,与如云雾般朦胧唯美的裙摆相衬,她高贵神秘的脸庞,被赋予了宗教神韵;她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更因此添上了黑暗美感。当她摇曳生姿地朝他走来,那奢华的气度里,掩映着迷离的神秘气息。她那一句“睡得可好?”里的语意幽幽飘来,竟似一声极低的笑,而笑意莫辩。 一切事情泰然处之,一向是招阳的作风,他慵懒地坐起,笑了笑,答:“多谢收留。” “你也不问问,怎么会到了此处?”女子听了,仍是似笑非笑的。 招阳认得,她就是那日在图书馆外遇见的神秘女子。如此容貌,实难忘怀。他伸手接过了她递来的金色玫瑰花纹杯子,闻了闻,赞道:“好香的金莲花茶。” “你嗓子有些沙哑,喝金莲花茶刚好。”女子依着沙发坐下,刚好就坐于他身旁,自我介绍道:“我叫夏青丝。” 与聪明人打交道是愉快的,而且有时候坦白直接更能快速获取自己想要的,招阳狡黠一笑,道:“那日我在图书馆里曾见过你一面,可是当我再回到图书馆后,我要找的资料却不翼而飞了。所以对你,我是尤其的印象深刻。” 第二十五章 神秘女子 候了一会,见她似笑非笑的,仍是不答话,招阳也不急,喝了口金莲花茶,只觉精神为之一振,连喉头也舒缓了许多。“然后呢?”倒是夏青丝慵慵懒懒地说话了。招阳将杯子放下,舒服地倚在沙发靠上,闭上了眼睛不说话,心道:她没有马上否认,说一切与她无关。可那胸有成竹的模样,倒似是不屑说谎的样子。 只见她摊了摊手,眼波流转,朱唇轻启,“真与我无关,可我认得你,你是《环球风尚》的记者,想就魅生剧院写一篇文章,我说得对吗?”她说话时的唇形非常美丽,招阳忙移开了视线,心想:她果然聪明,很会转移视线,更妙的是不否认不承认的说辞,让人很难找到破绽,也更难辨话中真假。 夏青丝的一头长发乌黑油亮,像一匹锦缎般细腻柔软,在晨光中闪烁着动人的光。她学他的样子斜靠在沙发上,那匹动人的如缎青丝随着沙发靠铺开。微风轻送,一丝半缕的青丝在风中跃动,十足的调皮。“你的口红很美,很配这缎一般的黑发。”招阳由衷赞道。 夏青丝抿嘴一笑,露出了一个小巧的梨涡,“谢谢。” “我可以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了吗?”招阳耸了耸肩,显出一脸无辜的表情来,一边还不忘踱步参观起这栋小别墅来。这里的风格很独特,小洋房自然也就是西派装饰,一座橘黄色的壁炉上挂着一幅尺寸小巧的西洋油画,画里是一株向日葵,背景是全黑色的,显得向日葵十分金黄,衬得橘黄色的壁炉很温暖。但向日葵里黑暗笼罩的阴郁仍是隐约浮现,与女主人的气质十分相似。 “不喜欢这样的风格?”夏青丝将壁炉里最后一丝暖烟弄熄,“是我布置的。” 小洋房里流露出来的阴郁气息与魅生剧院十分相似,就连布局也给人一种似曾相识之感。招阳含笑看着夏青丝,心道:这女子绝对与魅生剧院有关系。 “你的眼神里有敌意。”夏青丝拍了拍手,道:“我昨夜在剧院一楼的走廊里发现了你,你昏迷了过去,我就雇了辆马车,把你送到此处了。忘了跟你说,我是魅生剧院的美术指导,所以我会认得你。” 她有一双窥探人心的眼睛,就跟冯明森的一样!招阳想道,只是奇怪为何夜优梦没有向自己提及,剧院里还有一位如此神秘的美人。 隔壁暖房传来了咿咿呀呀的乐声,音乐舒缓动听,渐渐地,男子的二重唱清晰可闻,吐字清晰,唱腔高亢圆润,“(男高音)亨利:我是如此的妒忌你,难道不是吗?” “(男低音轻轻和唱)道连:我吗?为什么是我呢?” “(男高音)亨利:对你来说一切都是唾手可得的,只因你拥有这世上许多人追求的东西啊!你拥有了最值得拥有的两样东西——青春,和美貌!人们通常都死在常识上面啊,而机会却只得一次,不尝试,只能浪费掉。生活就是这一个机会,没有后来和如果,所以让你的生命之火,永远闪耀最灿烂的火花吧!生命就在于激情燃烧,让生命燃烧吧!” “(男低音轻轻和唱)道连:青春和美貌啊,我真的拥有这一切吗?”唱腔变得激昂:“我将怎样才能永远,永远地拥有这不变的青春和美貌?我愿意,我愿意将灵魂卖给魔鬼,我愿意!只要画像能替我老去,能替我承受住一切灵魂的丑陋与腐朽,我将永远青春。” 俩人听得正入迷,一把极压抑痛苦的声音唱道:“青春与美貌?嘻,真的是人人都想拥有啊,不惜用灵魂来作交换。拥有了青春与美貌,世上一切美好事物,美好女子唾手可得啊,可以去享受,可以去燃烧,可也不过是堕落,不过是进入了地狱。” “谁?”招阳站起,只想寻找那奇怪的声音来源,因为那是幽灵的声音!通往暖房的门被推开,绣着金色玫瑰花的黑底木屏风被推倒,眼前的,只是两个穿着潇洒洋装的歌唱家在唱歌剧《道连格雷的画像》其中的一幕。其中一人手执折扇,一副风流不羁的神情,并没有因歌声被打断而着急,料来就是唱男高音的亨利的扮演者。“请问两位,有没有听到别的‘声音’在和唱这一幕的《道连》?”招阳礼貌问道。 那年轻俊美的男低音一颔首,礼貌回答:“没有。就我们俩人在为夏小姐歌唱。她喜欢听这一幕剧。”说完脸色一红,腼腆地微笑。果真像极了王尔德笔下的翩翩绝世美少年道连格雷。那个用玫瑰花瓣做成的美男子。招阳心下暗道,原来这美少年喜欢夏青丝。 “甘葵,你们也累了吧,先回剧院歇息去吧。”夏青丝温柔说道,见他额间有汗,举起丝帕替他拭去细细密密的汗珠。那叫甘葵的男孩脸更红了,长长的睫毛一抖,清亮的黑瞳愈加漂亮,高挺的鼻子微微翕动,花瓣一般的唇一启,极富魅力的嗓音低低说道:“谢谢夏……夏姐姐。” “不用,快回去吧!”夏青丝将一盒早备好的樱桃蛋糕放到了他手上,催促他俩快走。 招阳向夏青丝道歉,“对不住了,是我鲁莽,吓着了这玫瑰花般的少年。”他话里有促狭的意味。倒是个风趣幽默的人,夏青丝被逗得扑哧一笑,轻抚肚子,十分的憨态可掬。只见她两手撑腰,仍是笑意连连,无法停止的样子,却话锋一转,道:“对了,该回答你之前的问题了。你一定是在想,为什么夜优梦没向你提起我吧?我喜欢安静,故而只有夜里才在剧院出没,自然也不喜欢更多的人知道我的存在。” 言下之意,就是不希望他向别人提及她了,若是如此,又为何要救他,并带他至此呢?如此一来,不就是让他知道了她的存在了吗?!招阳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的问号,甚至惊讶于她能看穿他的一切所想,把他没有说出口的话也说出来了。 “我说,你的心思也太重了吧!”夏青丝揶揄,“这会儿又在思考了吧。其实答案很简单,冯明森不喜欢别人进入只属于他一人的后花园,而我不想他不开心,故而把你带了出来。” 真的是这样吗?招阳笑了笑,心道:这女子城府太深,不能相信她的话。 “信不信由你。”夏青丝摊了摊手,再指了指门,“你该离开了。” 第二十六章 画像 江边风景独好,近处摇橹声声,一叶叶小小的乌篷船如一只只蜻蜓,精灵般地轻点江面,摇曳起一圈圈小巧的涟漪。远处是忙碌的江轮,一声长鸣,不知要开向何方。一座哥特式的尖塔,借了夕阳,斜倚在江面上,颇有分滑稽意味,就如一只黑色的怪物趴在了娟秀奢丽的江面上。 其实江边风景是美的,两岸是繁华奢靡的洋场,商铺林立,各国建筑争奇斗艳,淑女、名媛着了洋装,一手撑着绢做的阳伞,一手挽着身穿燕尾服的绅士,在江滩边上闲逛。时而驻足,眺望洋轮上下来的外国淑女,与刚卸下来的洋车;时而享受着江面吹来的舒缓的风,间或在一家精致的咖啡店旁坐下,品味一壶咖啡的美妙时光。 这一切、一切,无不是美的!招阳坐于镶嵌了彩色玻璃的咖啡屋下,一抬头,就能看见咖啡屋顶上缀着琉璃瓦的墙面,和连接起各处墙面的红拱顶子。洛可可式的奢华赋予了咖啡屋迷人的韵味,单是坐在了那里,就已是一种享受。而咖啡屋对出就是辽阔的江面,远远看去,咖啡屋就像驶在江上的一座楼船,漂亮极了。 一缕轻阳跃过江面,恰恰洒进他碧绿色的阳伞下,他眯缝着眼,刚品好一杯咖啡,睁眼间对上的便是姗姗来迟的可人淑女。淑女见了他,微微一笑,璀璨有如星辰。“对不住,来迟了。”夜优梦落落大方地坐下。招阳替她满了一杯咖啡,笑道:“等待美丽的淑女,本来就是绅士该做的。” 见她脸色有些苍白,招阳不免心疼,柔声道:“那晚吓着了吧,身体没什么大碍哇?” 夜优梦是个乐天派,一摆手,嘻嘻哈哈的,“没事,就是点小伤风,一剂中药就好了哇!”倒是能吃苦药的小丫头,招阳笑了笑。余晖闪耀,打在她身上,折射出万点星光,招阳眯了眯眼,赞道:“你戴项链很美,很衬你。” 听后,夜优梦一怔,手已然抚摸上了那串宝石项链。她苦笑了笑,倒是大方摊开来说,“那是英伦洋行的陈经理送的。” “我明白。”招阳唇边的弧度柔了几分,“可是你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 “学芭蕾的,其实大多是穷苦的女孩子,若非妈妈在冯老板处觅到好差事,只怕我们的日子更苦。自然,现在我也是挺好的。”夜优梦眸子黯了几分。 “人往高处走,这没错。打起精神来,小姑娘!”招阳打了个响指,逗她笑。 他真是个宽容的大哥哥,不会在意她的贪图虚荣。其实他眼中的爱恋,她懂得。可若非她的青春靓丽,他会留心于她吗?而最容易折损的,也不过是一个女子的青春与美貌,所以她不敢赌这一次,她怕吃苦! “像你这个年纪时,我已在欧洲游学了。我到过沙俄,也见过最顶级的芭蕾舞团,学芭蕾非常苦,那种苦是我们常人所不能想象和理解的。钢铁般坚强——那就是芭蕾舞演员的品质。用生命去起舞,用意志去克服痛苦,不管是他们的脚指头还是心受了伤。”所以,招阳理解了夜优梦的心情,她不过是为了将来能生活得好些。这又有什么错呢?继而,招阳聊起了一些往事,俩人就着欧洲游学的话题,聊了许多,大多是游走各国的趣闻,自然也少不了艰苦。夜优梦听得津津有味,不自觉地又多吃了一口绿茶蛋糕。“为了能跳好芭蕾,芭蕾舞演员都只能长期吃素,而蛋糕甜点更是碰也不能碰的。”招阳说着,伸过手,替她拭去唇边的一点翠绿,指腹点过她娇嫩胜雪的肌肤,只觉那样甜蜜。 夜优梦怔了怔,眉眼一弯,仍是没心没肺的,“我就吃这一口了。”她佩服他的见识渊博,与他一起,真的是快乐。她本在听他丰富有趣的经历,可忽然地,一声惊呼,“呀!那尖塔真像一只趴在江面上的黑怪物!” 这一句话,让招阳乐了,满是溺爱地摇了摇头,心道:还真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而他十六岁时,已经在意大利求学了。他学的是美学,靠买画维生,每日在威尼斯旖旎的水边替人画肖像画。他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而冷暖自知。他见过,来自埃及的香料收藏家,怀揣世上最难求的、三十年只开一次花的黒莲香料,却裹着褴褛衣衫,在水边徘徊。他闻过,来自佛罗伦萨最珍贵的鸢尾香,那是能勾起乡愁、勾起情思的味道。他还见过,一个陌生的男子,为了得到鸢尾香料,苦苦哀求,用尽了法子,千金散去,却只得到了那么小小的一瓶。陌生的男子,面容早已模糊,本就是萍水相逢,互不相识,他又怎能记得男子的容貌?唯一清晰记得的,是男子手中的一枝黑色玫瑰:当男子得到鸢尾香料时,跪在了水边,水里倒影出男子模糊的身影,和男子双手紧紧捧住的那一枝黑玫瑰…… 第二十七章 画像 如今,招阳又闻到了那股似曾相识的味道,“你今天用了什么香水?”竟能勾起人的回忆! 夜优梦神秘一笑,反问道:“你猜?”见他摇了摇头,她道出实情,“就是跟你一起探险那晚,从地下湖黑玫瑰园里收的一袋子黑泥,我把它蒸馏了,得出了香液;再搅烂了黑玫瑰花瓣和罂粟花瓣,将花汁注入香液,与其混在一起;最后还加了点鸢尾草香膏,就得到现在的香味啦!这可是自制的呦,独此一家!是不是很好闻?” “你倒是可以开香料小铺了。”招阳答得有些心不在焉。“怎么了,你为何蹙眉啊?”夜优梦瞧出了他的担忧。他举起手,揉了揉太阳穴,岔开了话题,“我也觉得那尖塔像趴在江面上的怪物!”正说着,传来了悠扬的钟声,是尖塔上的钟楼,有人在敲钟,逆光下,人影佝偻,倒是颇像巴黎圣母院里的敲钟怪卡其莫多。“这场景,怎么看起来特别怪异哇!”夜优梦被江风吹得有些冷了。 招阳眸光一凝,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手指着那黑色的尖塔,道:“这像不像剧院和黑玫瑰庄园里的尖塔?” 很自然地,俩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剧院和黑玫瑰庄园上来。其实,招阳真正想问的是关于夏青丝的事。可当听到夏青丝这个名字时,夜优梦竟微微发抖,一怔,答了他话。将自己半夜遇到的恐怖事一桩一件的全说了出来,包括夏青丝离奇古怪的出现和消失。许是这事压抑得太久了,当她全说出来后,紧绷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谢谢你信任我。”招阳握住了她放于桌面上、紧握在一起的两只手,给她以力量。“哪的话,”夜优梦报以甜甜一笑,“我们可是经历过生死的好兄弟。”说完,回握住他的手。俩人抬头,看着夕阳下的那座灰色的钟塔,就那样静静地匍匐于江滩之上,投下一片迷离的阴影。 月下梧桐,江风催人,独憔悴。本是少年人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可俩人皆是静默的。这样的夜,谁不乐意风花雪月,可俩人皆没有了这样的兴致。招阳是挪不过夜优梦的,于是将那夜送她回去后,自己再进入暗道后发生的一连串怪事说了出来,包括遇见夏青丝的事。 当夜优梦听到他在一位美人家里睡醒时,脸上露出了难以察觉的醋意,可她却是一笑,拍着胸脯掩饰过去:“想来夏青丝与冯老板关系匪浅,不若让我去打听打听,毕竟我可是能随意进出剧院的。想来有妈妈这层关系在,我要进入黑玫瑰庄园也非难事。我早前就听妈妈说起过的,冯老板有位红颜知己,估摸着就是你说的那一位了。” 她确是个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其实招阳并不想利用这样一位纯真少女,可少了她,终是难以窥见魅生剧院里隐藏的秘密,而且她是个好奇心强的人,如若自己一口回绝了她,做什么事都不带上她,反倒是自己小心眼了。如此一来,招阳只得耐心嘱咐,“你一定要小心。冯老板不简单!” “你是说,那些有关冯老板的杀妻传闻吗?”夜优梦调皮地眨眨眼,“没有那么玄乎吧,我不信!老板是那么优雅的人,怎么可能杀妻呢!”看着一脸纯真稚气的她,招阳没再说什么。或许,是他过于敏感了吧,杀妻……多么荒谬的想法啊! 第二十八章 画像 剧院里依旧是漆黑一片,新装的煤油灯没有一丝生气地燃烧着,仿若随时会灭了般。芭蕾舞演员丽莎匆匆地跑过廊道,只想逃离剧院,回到自己在梦楼的宿舍房间里。若非演出后感到不适,丽莎是不会独自逗留在剧院里的。 头还是感到晕眩,丽莎扶着墙壁,连走路都有些困难。正想往前走,手却摸到了另一只异常冰冷的手,吓得她惊叫出声。微弱的煤油灯闪了闪,灭了。“是我。”原来是另一个芭蕾舞演员齐齐。两人互相搀扶着,逃离。剧院再次安静了。 夜色浸淫,细雨霏霏,剧院里笼上了一层薄薄的寒雾,如一缕萦绕不断的轻纱,在剧院内飘飞、游荡。寒雾所到之处,一切光景都像蒙上了一层透明朦胧的纱,如坠入梦境一般。一袭黑斗篷摇曳而来,抖开了薄薄的白雾。黑夜里,只有幽灵才能如此从容,他伸出手,想抚摸那带着玫瑰夜露芬芳的寒雾,可雾如此薄,只一碰,就散了。静夜里,忽然传来了低低的歌唱,是歌剧《道连格雷的画像》。“世人所迷恋,无非是‘青春’、‘美貌’的假象。”幽灵呢喃,那声音像磨碰地砖般嘶哑、尖锐,刺耳。幽灵跟着歌声,走到了夹层里的房间。 房间依旧还是那个样子,正中挂着一幅巨型的油画,《消失了的少女》依旧端坐于画里,展露着倾国倾城的微笑。幽灵伸出手,想抚摸少女温柔的双眸,可却将泪抹上了她的脸颊。他痛苦地将脸贴在少女的脸上,只求这冰冷僵硬的玻璃镜框能转化作少女温润柔软的皮肤,如水一般将他包围。可一切,皆是妄想!“你究竟在哪?”幽灵从胸腔里发出一声绝望、破碎的呐喊。幽幽的男低音仍在继续吟唱,画中的少女依旧微笑,也依旧冰冷僵硬。幽灵从怀中取出一枝去掉了花刺的黑玫瑰,轻轻地放到了画像前的地板上。黑玫瑰犹带淡淡体温。“送你,这是你最心爱的玫瑰花。”幽灵在心中说道。 手用力一推,挂着油画的墙壁翻转了过来,随后又恢复了原位。幽灵站在了一堵四面无窗的内墙之中——或许说,一个夹层内的小房间里。幽灵知道,小房间可通到剧院里的另一个暗道内,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一手设计的。是他赋予了这座剧院以魔力! “欢迎来到魔法城堡!”一声清脆的问候,将他的视线拉到了她身上来。夏青丝脸容恬静,轻移莲步,站到了他身边。在这座城堡里,只有她不害怕他罢!幽灵正想说话,手却一扬,黑色的披风一晃,就消失了。只剩了夏青丝一人于房间内,歌者在幽灵来前就退下了的。深宵半夜,来此找她的,也只有冯明森了。她静静地坐了下来,等待着他的敲门。 “咚咚”两声,暗门自动开了。身着深蓝西服的他,如一抹孤单忧郁的剪影,随着灯影剪出寂寞。一股酒气充溢着整个窄小密闭的空间,他已是微醉了。可他比任何人都要清醒,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了那句话:“是谁允许你带他回来的!”夏青丝仍是端坐着,慵懒的神情,微睁的眼眸一斜,懒懒道:“你指的是谁?” “是谁你心里清楚!”冯明森如一头暴跳如雷的狮子。可夏青丝仍是睁着茫然而慵懒的无辜眼睛,幽幽叹气,“我真的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随即转了转狡黠如狐的眼珠子,晒道:“是今晚唱《道连格雷》里男低音的那位青年吗?你也看了演出,很不错吧!我也是刚认识他不久,从兰心剧院里挖角过来的。他很有潜力,会红的……”话还未说完,脖子就被冯明森铁钳般的双手掐住了,她只觉天旋地转,心跳就要停止,而冯明森仍在低吼:“不就是因为他有一张俊俏的脸吗!你还要将我玩弄到何时?你从头到脚,哪一件东西不是用我的,吃我的?你却仍要将那臭花匠领进来,‘甘菊’、‘甘菊’,你每夜里唤的不就是这么个名字吗!” 幽幽的一声叹,将冯明森的那股暴戾杀气生生压下。寒意霎时充溢了冯明森全身,明明是封闭的密室,明明是将要窒息的环境,连自己都觉得空气稀薄,却在此时,听到了那样的一声叹,还有缕缕带着玫瑰夜露的冷雾在他身周弥漫。除了幽灵,还有谁有如此的魔力!夏青丝早已软倒在他怀里,冯明森早明白过来,是他误会了她。 第二十九章 画像 她是夏青丝,她自然不认得甘菊。只是,为何她带回来的青年与甘菊如此的相像?!这些疑问缠绕着他,而闻得方才声响的人,突然闯了进来。见到已晕过去的夏青丝,那人清亮羞涩的眼眸里流露出了一丝怯弱,可眼底的那丝关切,是压也压不住的;他白净透明的脸庞因激动泛起了健康的红晕,那两片丰润的唇、弧度那样美好,仿若是花瓣做成的。那样漂亮的一个人儿呀!果然与王尔德笔下的翩翩美少年丝毫不差,可与甘菊相比,终究仍是逊色。刺激着冯明森的,并非是来人俊美的容貌,而是他长睫覆盖下、那双明亮羞涩的眼睛,与甘菊的一模一样! 夏青丝会爱上他的!夏青丝会离开自己的!冯明森的脑子里闪过的全是噩梦一般的诅咒,夏青丝会像她一样,爱上那如明月一般温柔俊美的男子,然后离开自己。眼下如此情形,和见到冯老板扭曲疯狂的面容,甘葵陷入了莫名的害怕里,可仍是打起精神来,恭敬地鞠了个躬,道:“先生,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夏姐姐该找位医生吧?”虽是询问的语气,可他已伸出手去,扶住了夏青丝。冯明森一怔,忙回过了神来,和他一起,将夏青丝扶起,扶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去,更任由着他去请医生了。 冯明森冷眼瞧着他打了电话通知医生后,犹不放心亲自去找的样子,心中很不是滋味;低下头来,只见夏青丝脖子上瘀红勒痕清晰可见,一叹,“是我对不住你。”见怀中人似有挣扎,冯明森忙抱紧了她,他的脸贴着她的脸,许久,微弱的声音如一股暖流拂过他耳旁,“我不怪你。”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他将一根手指轻轻置于她苍白的唇上,“嘘,别多说了。医生就到了。” 看着医生忙碌得进进出出,看着在一旁担心的美男子,冯明森只是安静地坐着,而手一直握着她的,不曾放开。当听到医生说:“无碍,只是受了些惊吓”后,他才放下心来,可看着那男子随了医生去拿药,他眼内阴霾更深了。“那是甘葵,只是替剧院找来的歌唱家。”似是猜到了他心中疑问,夏青丝干脆解释清楚。 可甘葵那一声“夏姐姐”,与看着她时深情关切的眼神,冯明森永远也忘不了。那样深情却又怯弱的眼神,只有在甘菊的眼里才出现过。“是你回来了吗?要报夺妻之恨是吗?!”冯明森心底划过一种异样的感觉,一股蠢蠢欲动的杀机在心中发痒,只想着发作出来。 吃了药后,夏青丝静静地睡着了。冯明森抱着她,回到了他在剧院里的套房中。那里有夏青丝的卧房,布置得梦幻美丽,就如公主的闺房。但门关上的那一刻,看到甘葵眼里的无助,冯明森是快乐的,能打击他,折磨他,就是快乐的。 门外孤单的脚步声远了,冯明森知道,甘葵走了。看着被繁花似锦的丝绸被子簇拥着的夏青丝,他眼里全是爱怜。被子边上碎碎的流苏跳到了他手上,痒痒的,一丝一缕,犹如情思,剪也剪不断。摩挲着被子上金线绣成的一朵朵金色玫瑰,他心底的爱意就更深了,看着她熟睡的脸,那样干净,那样苍白,就如可怜的睡美人儿,躺在那儿,似再也醒不过来了。浓重华丽的金色大床,如梦如幻的帷幔,刺绣的被子,如水柔滑的枕头,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映衬沉睡中的公主。 伸出的手,轻轻落在夏青丝的脸上,此刻安静乖巧,连样子也愈发的甜美可人。冯明森更爱熟睡时的夏青丝,就如爱沉睡时的妻子一样。嗬,又想起她了吗?!冯明森发出了一声低笑,只觉得她一直在他身边,从未曾离开过。 如不是电话响了,他是不会离开夏青丝的。电话是从黑玫瑰庄园打过来的,而此刻那边又岂会有人?!冯明森不得不离开。 露气如水沾衣,夜更浓了。轻柔似水的天鹅绒帐子被风吹开,幽灵将一朵黑玫瑰放在了她的枕畔。馨香缭绕,睡梦中的她露出了甜美的微笑,使得正欲离去的幽灵看呆了。幽灵似被抽取了仅剩的灵魂,茫然地坐下,只晓得看着她。她唇畔的那抹笑,多甜啊!不自觉地,幽灵的手抚上了她的笑靥。 幽灵的动作是轻的,可粗糙的手在触碰到她的那一刻,她就醒了。“为何许久不来看我,你在怪我吗?”夏青丝带着祈求的眼神深深凝视,不愿幽灵再离开她的视线。 “你不该害那青年,他有什么错?”幽灵责怪道。想抽开的手被她捧住,贴在她的脸上,只见她眼里有了泪光,“我没想害招阳!我只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他,那样他才会把更多的心思放到剧院里来。” “可那囚室的地上满是荆棘,他从道具木桥上掉下去,会受重伤的!”幽灵吐字艰难,说了如此多的话,已然是他的极限了。夏青丝急切地握住了他的手,让他别再说话。 静夜里,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待幽灵的气息平缓后,夏青丝才幽幽说道:“我晓得你怪我心狠,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的女子,比不得她……”见他摇头似要说话,忙捂住了他的唇,“我没想害招阳,那里有机关,我晓得用,我只要适时拉他一把,他就不会掉在荆棘丛里了。而他看不见躲在机关里的我,只会以为是他幸运大难不死。只要把他的心思引过来就行。此处越是机关重重,越是危险,他就越会深信冯明森藏了许多见不得人的秘密。”所以为什么幽灵会出现,就是为了救招阳而已。那一晚,也是幽灵将晕过去的招阳抱到了她的住处。她明白,是到自己现身的时候了。幽灵是在告诉她,只要她现身,同样能将招阳的视线引回到剧院里来,再加上,夜优梦会把他们的故事添油加醋地传播出去的。夏青丝与幽灵心里皆清楚,夜优梦将会是他们很好的一枚棋子,因为她拥有一颗过分强大的好奇心! “或许,是我错了。”幽灵微微一叹。 夏青丝将他抱紧,安慰道:“别否定自己,你没错。” “若不是我自私,不会有那么多的人疯掉。”幽灵的泪水沾湿了她的脸庞,艰难道:“或许,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哪里。” “不!冯明森一定知道的,所以我们只有逼他开口。”夏青丝的眸子透出了一股恨意,在月光下,原本那张楚楚动人的脸庞变得触目惊心。连幽灵也看不明白,她恨的究竟是什么…… “别担心,冯明森很听我的话。经我劝说,冯明森只是想关招阳在囚室几天,那里很潮湿,有地下水流,他死不了;让他知道害怕,就再不敢来剧院了。自然,这些都是我骗冯明森的,这只会让招阳更想找出真相,这对我们有利。”夏青丝向幽灵坦白了自己的计划。 幽灵心里清楚:冯明森不是蠢人,自然明白,如此行事,并非最佳选择;可他仍是如此听夏青丝的话,照计划行事,只是因为他爱她!看着夏青丝光洁美丽的脸庞、和那双闪烁着异样情绪的眸子,幽灵只希望,是自己猜错了夏青丝心底里压抑着的情感。“哎”的一声轻叹,幽灵心道:只怕是夏青丝也不清楚,自己压抑着的真正情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