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中请勿扰》 连载长期有奖,求戳! 对,蠢暖就是个简单粗暴的人!所以一切废话压在后头,咱们先把奖励给说明了再唠叨其他! 引言——【连载长期有奖,只求姑娘追文】 1、【长评】:与正文内容有关的1000字以上长评,公众文时期奖励333币币,若能上架v后长评奖励666币币。 2、【错字纠正】:欢迎广大啄木鸟,抓虫有奖,公众文时期每一章节纠错奖励18币币,若能上架v后纠错奖励30币币。 3、【有奖竞猜】:大家也知道这是推理文,会有很多需要开脑洞的地方,所以一旦章节名后面加了【有奖竞猜1】【有奖竞猜2】等四个字,那就是题外话设置了问题,而章节名后面加了【答案公布1】【答案公布2】则会在题外话给出相应的竞猜答案。关于有奖竞猜的活动,现在《宠妻》已经进行过几次了,可能考大家前情回顾,也可能让大家猜后文进展,只要追文,一切不是问题!在公布答案前,评论区留言答对的前五名可领奖,公众文时期奖励18币币,若能上架v后竞猜奖励30币币。 4、【求龙套名】:需要很多小配角的名字,一经采纳,30币币! ps——【关于如何兑奖】 因为潇湘改版后,驻站作者不能给读者打赏,而现在可能蠢暖的作者状态还没有改。但签约书在9月26号就寄出去了,所以不需要多久就能在评论区给大家兑奖。妞儿们放心,蠢暖一切都有做记录,之前未兑奖的名单全部已经整理好并在网页评论区置顶了,如果有急着要兑奖换币币看文的,可以选择另外一个兑奖方式,比较麻烦:去《误嫁妖孽世子》这本书的评论区留言,因为那是蠢暖的旧马甲,那边是签约状态,可以打赏。 大概就是这样,只要《宠妻》处于连载状态,以上奖励长期有效。而逢上节假或特殊日期,比如跨年、生日等,不定期会有踩楼送币活动,这些小活动会提前一天在正文题外话和评论区同时通知大家,希望姑娘们能一直追文! 最后,今天首推!一推定生死!这篇文准备了半年,从四月就挖了坑,现在已经国庆了,蠢暖不是写得最好的那个,但我会把自己写得最好的东西捧给你们。一个点击,一个收藏,一条评论,这将是你们给我最大的支持和动力,蠢暖让当归跟枸杞给妞儿们卖萌啊! ------题外话------ 评论区置顶公告也有关于连载长期奖励的说明,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求追文!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献给愿意陪我走下去的姑娘们 嗯,如标题。 想必有妞儿已经从评论区知道,《宠妻》扑了首推。然而,我还是那个简单粗暴的我,最重要的话放在开篇,不断更不弃坑不烂尾,你若喜欢,但请陪我走到最后。 和编辑聊完想了许久,很多话凝在胸口不吐不快,可真当我坐在电脑前,手指却犹豫,思绪却冻结。 这么说吧,昨晚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导致情绪直接崩溃。用一句话形容,就是——两个很喜欢很喜欢对方的人,莫名其妙的,分开了。然后今天早上,又被告知此文——数据不行,无法进入观察期。 天知道蠢暖现在脑子有多乱。 但生活还得继续,不是吗? 其实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这篇文开始连载,我就是奔着上架去的,甚至,我已经准备好了入v首订的实体奖品。妞儿们可以看到,《宠妻》创建日期在四月,为她我构思了半年,也为了能在上架后保持万更,我辞掉做了四个月的实习工作。上本古言旧文,就是因为我在学校公司两点间来回奔波出现了快速完结的无奈,所以如今在我希望姑娘们陪我支持我的同时,我能给你们的,只有饱满的更新量。 可惜,新文太早就崴了脚。 虽然第一次写现言,但我好像自信得过分,把期望定得有多高,摔下来的时候就有多疼。这句话我一直不太相信,现在终于是亲身体验了一把。不过吧,蠢暖平常性子很软,没有主见,基友说去哪里玩去哪里吃饭,我就是跟在屁股后头懒得动脑筋的那个。但是,对于自己认定的事,就算撞到鼻青脸肿,哭着痛着我也会做完。 现在就是。 我承认自己情绪依旧低落,分手扑文双重打击,我只有二十一岁,怎么着也得花一段时间舔舔伤口。当然,我承诺不会太久,因为基友说,对于忍心推开你并无视你眼泪的人,感谢,并坚强。 这话直接戳了我泪点,但我也感谢,你们。 看了很久的评论区,却不知道该如何回复,只能先写一个公告,说明我很好,真的。 后台有三万存稿,不多,但至少能保证在发生譬如“今天有点懒不想码字”或者“晚上有个综艺节目要看”再或者“怎么流鼻涕了啊我生病了”这些情况下,做到不断更。 然后再回到刚才说的,蠢暖辞职了,明年一月份才会继续去另外一个公司实习,现在这个做到十月底就结束了。所以,十一月、十二月我是全职状态,如果懒病不发作,那两个月的每日更新量大家尽管放心,我也会趁这段时间想想新文,卷土重来。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有比较严重的强迫症,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每章字数最多压在1599,因为前期我定下的规矩就是每章字数不超过1600。后期也一样,但是既然扑了首推,就不用再担心数据问题,所以之后不定期会二更、三更甚至四更,只不过要原谅我,每章字数还是在那个范围。 保守估计50万,因为扑街,所以全本免费。 不过妞儿们应该发现了,我很话痨,所以未必写到50万我就停笔了。 枸杞和当归是我塑造的人物,我爱他们,因此我不会舍得让数据问题变成压死他们的那根稻草。我也爱林宵,爱郁望,爱后面还未来得及出现的所有人,也爱你们。 之后《宠妻》再无推荐,化作潇湘这沧海间渺渺一粟,我不要任何道具打赏,只希望每天能看到你们在评论区蹦跶,从开始,到最后。 而没办法送出去的首订实体奖品,如果到完结那天你们还在,到那时再以其他方式送出,纪念或许半年、或许一年的陪伴。 不知不觉写了快一个小时,头发乱得不成样,眼皮也是肿的,最关键的是还没吃饭! 都说化悲痛为食欲,蠢暖这就实施。 妞儿们,吃好喝好睡好玩好,国庆假期所剩无几,珍惜啊! 最后的最后,唠叨一句,因为现在驻站状态还没改过来,竞猜活动的奖励币币没法及时兑奖,蠢暖统一有做记录,等签约状态一改会立刻打赏,绝不抵赖。 大概就是这样了,连公告都写到强迫症喜爱的那个字数范围我也是拼了,要安慰。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关于元旦活动与新年更新 好久没有写公告了,上一次跟大家唠嗑还是在国庆节首推失利的时候呢。时间也的确过得很快,一晃咱们从中秋走到了元旦,开启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的公元2016年。 先把元旦活动的具体内容跟妞儿们吱一声,依旧是针对乖乖追文的孩子所准备的,毕竟能陪着蠢暖并且每天点击的都是真爱!当然,很多亲爱的平日里忙碌,要上学或者要上班,所以这个公告出来得早,就是希望大家趁着元旦可以稍微追一点文,这样也能参加活动了对吧! 扑文要填坑真的挺心累,因此和我一路分享这个故事,或好或坏,最是欣慰感激。 【元旦活动】——【有奖竞猜】。 【时间】:1月2日,1月3日。【考虑到1月1日可能有妞儿外出或者还在临时补文,故于后两日进行活动】 【地点】:本文评论区。 【具体】:每天中午12点评论区置顶一条包含10个有奖竞猜的题目,要参加的妞儿从1至10按顺序回答。 比如举个例子,看下方—— 1、请问书名是? 2、请问笔名是? 3、请问男主名是? 4、请问女主名是? ……当然机智如我绝对不会设置以上这种问题! 第一个参加活动的妞儿,只能回答问题1。而第二个参加活动的妞儿,如果认为第一个回答正确,则只能回答问题2,如果认为回答错误,则继续回答问题1,以此类推。相邻两楼回答者不可重复,也就是说,回答完问题1的,最早也只能回答问题3,以此类推。 好吧我知道这个规则有点复杂,但是为了防止复制答案,其实这是对大家最公平的一种方式了,我相信以你们的智商是足够理解的! 【奖励】:每答对1题奖励30潇湘币,多答多得。 【规则】:其实也没什么规则,具体在上面一连串已经基本解释了,主要靠大家自己的判断,如果有人回答错误但下一楼却没有补充回答,那么这一题就视作pass了,大概就是这样。 【方向】:出题内容为1月2日“第一卷”,1月3日“第二卷”,肯定超级简单,难度和平时的有奖竞猜一致,你们哪次都答对了好不好! ——这是一条没有名字的任性分割线—— 关于2016年开始的更新问题。 有妞儿应该知道,蠢暖过完元旦,也就是1月4日起,要进行新一轮实习了。新公司是大企业,强生,就是那个做什么婴儿润肤露啊医疗器械啊的那个强生,不是出租车公司的那个强生!新的实习岗位难免需要我花更多心思去适应,所以暂时的,蠢暖下了一个对于网文作者或许十分不明智但对于现实中的蠢暖来说却非常明智的决定。 嘿嘿,有多少人看到这里猜测我要停更了? 比停更好,因为蠢暖准备一天隔一天更新,每周二、四、六、七,更新章节依旧固定3000字。 其实摊平了算,相当于以前的每天1500字更新,还多了1500字出来呢! 所以好像也没啥区别,就是让一个朝九晚五还有大把时间耗费在上下班车程上的实习生每天晚上能稍微有一点喘息的时间,毕竟大四了,还有毕业设计要每天跟进着。 再强调一遍吧,每周二、四、六、七,一个礼拜四次更新,每次3000字,好吗? 在礼拜一、礼拜三和礼拜五的时候,也别忘记想我,好吗? 我真怕我出现得少了,你们会不记得我呢,有点失落。 不要担心我弃坑,从这文被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它就注定会有篇名为“大结局”的终章。我坚持了那么久,毫无保留,绝对不可能在故事已经进行一半的时候傻乎乎放弃,正常打上完结标签的目标从上一篇公告到这一篇公告,始终未变。 曾经一起写文的朋友,到如今已经没剩下几个,这条路其实从来很孤独,能坚持的人,我一直不叫她神,我叫她,战士。 有基友说,算了,扑了的文再多坚持也没用,没经验值不说,也没收入,你还相反砸进去。 有基友又说,快速完结吧,等年后新福利出来,再开新文,你太忙,我心疼。 有基友却还说,怎么劝你也知道你是不听的,所以不劝你,累了就请假,乏了就断更,任性写,不后悔就行。 于是我有一段时间频频请假,唉~ 我从不担心自己作出的承诺会失言,虽然好像有过承诺不断更然后打了几次脸。但讲大了去,因为我知道这文一定会认认真真完结,不缩水不烂尾,所以我坦荡。 但我一直担心你们会对我作出的承诺动摇信任,就比如现在,我一周要三天不更新,我很怕你们此刻在想,会不会以后,变成一周一次更新?一月一次更新?然后一年过去,我还没完结? 宝宝心好痛的表情包就是现在我的神情~ 不过相处那么久,咱们也算熟人了对吧,蠢暖自认对妞儿们,还是依赖并信任的! 所以,拜托,再多陪我几个月吧。 群抱抱! 哎呀差点忘了啰嗦一句,虽然这文全本免费不存在什么正版盗版问题,但还是想说,除了和企鹅那里,其他地方看文的妞儿,那是盗版,麻烦移驾一下吧。而且因为之前强迫症所致,很多章节后期修改补了字数进去,只有潇湘是会重新显示内容的,注意,是“只有”潇湘。另外一个地方我去看过,也少了点内容,所以那边的妞儿,虽然最近刚上没多少人看,但蠢暖还是解释一下啦。 ------题外话------ 对,每写一次公告都把自己写哭,没谁了! 这只是个活动公告和更新公告而已,捂脸~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除夕福利以及春节请假通知 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这个公告是除夕夜抽出时间写的,但是设定的发布时间是大年初一也就是今天,所以当然要说一句猴年大吉啦! 关于除夕的福利,很简单,昨天评论区留言的姑娘们,每人奖励100潇湘币。不多,算是一点心意,感谢大家除夕夜还能记得蠢暖,给蠢暖道一声快乐,超级感动的! 奖励今天晚上发,因为估计现在这个时间点,蠢暖在亲戚家拜年呢,回去也早不了嘿嘿嘿。 在潇湘快到第三个年头了,从读者至作者,时间过得快,很高兴认识你们,不管相熟多久,一见,便是缘份。 再来是春节的请假问题,出于三个原因—— 一:卡文,大纲后半段不完善,写着写着就歪,怕再这么下去就得被我弄崩了。 二:过年期间较忙,家里亲戚多关系紧,一个春节有五六天在满世界跑着浪,剩下两天给我缓一缓。 三:准备新文,存稿等年后不久就开坑作死了。 大概这么个情况,所以春节期间,也就是除夕至初七,《宠妻》请假八天,深鞠躬! 希望大家这段时间吃好玩好!抢红包多多!压岁钱多多!路上不堵车!旅游不排队!么么哒!爱你们! ——这是一条因为字数不达标而强迫我复制黏贴的分割线—— 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这个公告是除夕夜抽出时间写的,但是设定的发布时间是大年初一也就是今天,所以当然要说一句猴年大吉啦! 关于除夕的福利,很简单,昨天评论区留言的姑娘们,每人奖励100潇湘币。不多,算是一点心意,感谢大家除夕夜还能记得蠢暖,给蠢暖道一声快乐,超级感动的! 奖励今天晚上发,因为估计现在这个时间点,蠢暖在亲戚家拜年呢,回去也早不了嘿嘿嘿。 在潇湘快到第三个年头了,从读者至作者,时间过得快,很高兴认识你们,不管相熟多久,一见,便是缘份。 再来是春节的请假问题,出于三个原因—— 一:卡文,大纲后半段不完善,写着写着就歪,怕再这么下去就得被我弄崩了。 二:过年期间较忙,家里亲戚多关系紧,一个春节有五六天在满世界跑着浪,剩下两天给我缓一缓。 三:准备新文,存稿等年后不久就开坑作死了。 大概这么个情况,所以春节期间,也就是除夕至初七,《宠妻》请假八天,深鞠躬! 希望大家这段时间吃好玩好!抢红包多多!压岁钱多多!路上不堵车!旅游不排队!么么哒!爱你们! ——这是一条因为字数依旧不达标而强迫我继续废话的分割线—— 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猴年大吉! 终于满了潇湘你真是太棒了! ------题外话------ 如正文~新年快乐!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情人节快乐!新文求支持! 如题!有男票的妞儿情人节快乐!同为单身汪的过来抱抱! 新文前天上传的,《权门争婚金牌女探》,就刚刚过了审核,求亲爱的们支持啦!年节花了6天时间存了5万稿子,我竟然也勤快了一把嘿嘿嘿! 上简介! ——“韩絮韩絮,你倒是告诉我你这哪里称得上含蓄?” “有何稀奇,别人成天顾爷顾爷的叫,我也没见你做了谁家的姑爷。” ——“根据我的专业知识,你双颊微红,身体正在分泌肾上腺素,所以是看到我会害羞?” “你要是再胡说,我不介意击一击你脐上七寸、剑突下半寸的鸠尾穴,让你震动心脏,血滞而亡!” ——“老婆,我骗了你,咱们压根儿不存在指腹为婚,严格意义上来讲你是我拐来的。” “既然这样我也就不瞒你了,平常我有事没事说在点你的笑穴,其实那是个死穴。” —— 【故事开始是这样的】: 大名鼎鼎的非语言行为专家顾允年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小助理,听说小助理精通人体52个单穴、300个双穴、50个经外奇穴,不仅占了“警局一枝花”陆法医的风头,还整天黏着顾允年,遮了她的姻缘,成为人人口中笑谈不止的“小尾巴”。 【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小尾巴会读心,小尾巴会点穴,小尾巴甚至抢掉顾爷的饭碗一举走上破案的道路,摇身一变成就第一金牌女探。 伪优雅真流氓的顾爷拍拍手,不无傲娇。 “尾巴长在人身上,我到哪儿她便到哪儿。可尾巴终究是尾巴,我是她的主体,她这辈子便只能跟着我,依附着我,属于我。” 那时众人才知道,原来小尾巴,早就是顾爷兜兜里的小媳妇了。 “我心甘情愿被你点着死穴,可其实我的死穴,就是你啊尾巴。” 身体语言vs微表情学,行为分析家vs人体穴位师,权门纨绔vs金牌女探! 看谁比谁腹黑,听谁比谁毒舌! —— 【剧场一】 “眉毛下垂,前额紧皱,眼睑和嘴唇微张,”顾允年打了个响指,“小絮,你在愤怒什么?” 他冲韩絮温柔一笑,伸手摸了摸她脑袋接道,“下颚下垂,嘴唇放松,眼睑与眉毛微抬,双眼大睁,”将丫头的表情尽收眼底后,顾允年愈发愉悦了,“很惊讶吗?” 韩絮瞪他,气鼓鼓地撅起了嘴。 “噢,这在非语言行为里,也有解释。”顾允年挑眉,慢慢把脸凑到韩絮眼前。 女孩不退不避,眼神刺人,“说明什么?”她倒要看看这男人得卖弄专业知识到什么时候! “嗯。”顾允年不急,笑容渐渐放大。 落唇一吻。 “说明你希望我亲你。” 【剧场二】 韩絮不解地看着客厅中央那已经断气的中年男子,挠头皱眉碎碎念。 “膻中穴,位于胸部正中线上即平第四肋间,经属任脉,是足太阴、少阴,手太阳、少阳。被击中后,内气漫散,心慌意乱,神志不清。” 她更加迷惑了,“不对啊,攻击膻中穴连休克都不可能,他怎么还没命了呢?”韩絮凑近瞧了瞧,片刻后确定这男人是真的死了。 “天呐顾允年!是我把他杀了吗?!”韩絮眉头突突地跳,瞪着一派安然的某人急问,“我是凶手?你会不会抓我?” 年轻男人松开领口第一颗纽扣,不徐不疾道:“别担心,你刚刚盯着这人胸口看那么久,他死得应该。” 刚接到消息走进门的赵队长在一众下属面前摔了个踉跄。 ------题外话------ 新坑需要大家满满的爱护~扑文的痛苦已经从去年持续到今年了嘤嘤嘤~ 求收藏求点击求评论~爱你们哟~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最后一次臭不要脸的请假 身心俱乏的蠢暖又爬上来发公告了,这次是一个又心塞又令人亢奋的公告。 一般蠢暖发公告都是有特别重大的事,比如——请长假。 请允许我做个悲伤的表情~ 这次请的是收尾长假,也就是传说中的“请假大结局”。其实故事还能发展下去,但几个原因跟大家解释一下,然后再听我娓娓道来好不好~ 第一:蠢暖大四了,三月份开始着手毕业设计,四月初即将答辩,有经历过的妞儿应该能知道其中压力~ 第二:蠢暖在实习,典型朝九晚五的作息,还是除去上下班路程的~ 第三:新文正连载,存稿五万,担心后期更新跟不上~ 第四:新文今天由编辑告知,初步符合新类别福利的申请,也就是说只要顺着推理写下去,向悬疑靠近,百分百上架~ 综上,蠢暖一咬牙一跺脚,秉承着绝不弃坑的原则,来最后请一次长假,把现在这个案子结束,先给《宠妻》画一个小小的句号,然后简介里的片段,将在之后以番外形式慢慢放送。 在原本的设定里,此文绝对不止50万,毕竟后续的婚恋情节也得写好久。但现在分身乏术,我又舍不得亏待了当归和枸杞,暂时出此下策,将写了一半的案子捋捋清楚完结掉,因为之前春节停笔太久,思绪有些混乱,心累~ 暂定更新时间在3月13日凌晨!蠢暖生日哈哈哈哈哈~我又歪楼了~ 争取字数饱满,至少案子是一定会结的。 然后嘛,其实昨晚睡觉的时候我偷偷在想,星期一那一章,如果最后多加几句,譬如—— 半年后,轰动海城的毒品案早已落下帷幕,那对曾经携手的男女,终在街头,不期而遇。 这样子完结也是可以的! 接着就能开更新的新文,写当归和枸杞的第二部,婚恋篇!哈哈哈哈哈~被自己的机智折服~ 写到这里,我思索会不会被打。 大概就是这样啦~咱们3月中旬《宠妻》约,现在可以去隔壁《权门争婚金牌女探》蹦跶下~么么哒爱你们!感谢陪伴! ——潇湘又说我字数不满1000字不能发嘤嘤嘤—— 然后我只能贴新文简介凑字数了! 【故事开始是这样的】: 大名鼎鼎的非语言行为专家顾允年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小助理,听说小助理精通人体52个单穴、300个双穴、50个经外奇穴,不仅占了“警局一枝花”陆法医的风头,还整天黏着顾允年,遮了她的姻缘,成为人人口中笑谈不止的“小尾巴”。 【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小尾巴会读心,小尾巴会点穴,小尾巴甚至抢掉顾爷的饭碗一举走上破案的道路,摇身一变成就第一金牌女探。 伪优雅真流氓的顾爷拍拍手,不无傲娇。 “尾巴长在人身上,我到哪儿她便到哪儿。可尾巴终究是尾巴,我是她的主体,她这辈子便只能跟着我,依附着我,属于我。” 那时众人才知道,原来小尾巴,早就是顾爷兜兜里的小媳妇了。 “我心甘情愿被你点着死穴,可其实我的死穴,就是你啊尾巴。” 身体语言vs微表情学,行为分析家vs人体穴位师,权门纨绔vs金牌女探! 看谁比谁腹黑,听谁比谁毒舌! ------题外话------ 如正文!我要准备好几万的收尾章节去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章 出狱 监狱长把手中一大串钥匙甩得叮当作响,瞥一眼身旁套着宽大白衬衫的女孩,一边看着储物柜一边皱起眉头发问:“多少号来着?” 女孩一直低着头,闻言垂在身侧的手动了动,半晌轻声道:“1,2,7,2,3。” “编号12723?”监狱长重复了一遍,找到了属于女孩的储物柜,“夏……夏当归?”钥匙串打在柜子的铁门上,发出的声音几乎盖掉他的提问。 女孩放松的双手攥住了自己长长的衬衫下摆,低低应了一声。 “噢。”监狱长把夏当归一年前进狱时的贴身物品拿出来,最上面是个盖着海城公安局印章的信封。海城是直辖市,只有一个公安总局,下设各个地区分局,而这信封也的确出自于海城最高公安部门。 监狱长偏头看了看手里的东西,并没有第一时间还给她,反而不时抬起眼眸打量面前沉默不语的女孩,脸上满是狐疑。 早上接到公安局局长的电话,说今天有个女犯刑满要释放了,叫他出狱的时候注意一下。关键是局长说了,“亲自”注意一下。 也不知这女孩当初犯了啥事,竟连局长也牵动了?监狱长本想多问一句,可终归觉得没什么必要,小姑娘还年轻,以后重新做人就是了。他把信封和几件一年前还算潮流现在却已经过时的衣服递到女孩身前,等她慢慢接过才语重心长道:“路还长,好好努力啊。” 女孩紧了紧抱着东西的胳膊,终于抬起头,露出一个极淡极淡的笑。 小小的瓜子脸,因为长期不接触阳光而较之常人更白皙些。远山眉下一双眼仁墨黑的眸子,格外清冷寡凉。玉鼻薄唇,线条柔和,清秀姣好的容貌衬得那一抹平淡的浅笑都好看起来。 监狱长最后看一眼这个只有一米六多些的纤瘦女孩,“砰”一下关上储物柜的门,转身先走了出去,重重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格外清晰。 “走吧,夏当归。” …… 夏当归抬手遮了遮头顶刺眼的阳光,眯眸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有些犯晕。这一年没怎么晒过太阳,竟一点都折腾不起来了。 她摸摸咕咕叫的肚子,一屁股坐在餐厅门口的台阶上,来往的行人不时诧异看过来,颇具回头率。 闻着身后浓郁的食物香味,夏当归叹口气把几件从狱中带出的衣服摊在膝盖上,然后十指轻巧拿出信封,“嘶啦”扯开一道口子。 犯人出狱都会把衣服拿回家烧掉,就好像能把霉运和过往一起销毁似的。夏当归对这说法嗤之以鼻,她有病吗把好好的衣服给烧没了?一分钱没有她穿个屁?当然了,她也没机会这样做,因为夏当归是孤儿,孤儿没有家。 信封里是什么她清清楚楚,一年前是她亲眼看着局长把东西装进去的,现在拿出来只是想贴身放着而已。夏当归把里头薄薄的一张纸对折再对折,因为没有包,她微微把弯曲的右腿伸直,将东西塞进破洞牛仔裤的口袋。 一辆车从前头路口拐进来,夏当归眯起眼睛,被黑得发亮的车身吸引了一秒钟,然后转头犹豫是不是要从街角那个乞丐碗里拿一个硬币,好拨个公共电话给局长大人? “砰——”车子停下的声音没听到,车门关闭的声音夏当归倒听得一清二楚。 才刚抬头,两条裹在西装裤里的笔直长腿停在她跟前,夏当归下意识顺着对方的身段往上看。 一套做工上好的藏青色西装没有让男人显得老气横秋,反而衬托他挺拔高大的身姿,年轻俊朗的外貌也因此平添一份沉稳与干练。剑眉微扬棱角分明,鼻梁英挺眼眸深邃,他就这么抿着唇,居高临下看着自己,满是倨傲的神色。 夏当归只看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她的脖子太酸了,而视线最舒服的位置,正对着男人的裆部。 男人也明显感觉到坐在台阶上的这个冷漠少女眼睛停在他某个器官上,他愣了愣,表情有一瞬间的凝固,然后下一刻错愕变成愤怒。 他只是要去这家餐厅吃个饭!能不挡道吗小姐! 唐景枫几乎是在心里怒吼了这句话,面上早已冰霜似的写着四个字:闲人勿近。 他忿忿瞪了夏当归一眼,对于她如此不礼貌地盯着陌生男性的特殊部位表示极度的鄙夷。但是夏当归是看不到他的任何表情的,因为她的目光始终停在她认为最舒服的位置,而不是最恰当的位置。 唐景枫无语地转身,绕过夏当归径直往上走。 余光瞥到男人西装裤腿的下摆,夏当归眸子眨了眨,职业敏感度令她一眼就可以看到,那里有两点深棕色血斑。 ------题外话------ 妞儿们好~小暖新文来啦~ 暂时不更新,需要存稿,大抵10月或者11月可以连载~因为刚完结一本古言想调整一下状态休息休息,新马甲新题材,第一次尝试现言,希望姑娘们喜欢~ 欢迎跳坑~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 一个硬币 “先生,不急的话能听我说几句吗?”夏当归依旧坐着没有动,视线平平看着对面广场上的喷水池。 唐景枫明明对这丫头没什么好感,步子却停得比自己反应还快,潜意识里认为夏当归是在跟自己说话。他不满地皱皱眉头,也不转身,直接倒退着下了两级台阶。 “急的话你就不说了吗?”唐景枫双手很自然地插进裤子口袋,弯腰凑到夏当归跟前慢悠悠道。他这几天连轴转,忙得神经都有些衰弱了,现在对这姑娘的好奇令他微微打起了精神。 夏当归不置可否,语气依然很淡,但眼神却是凌厉的。 “血迹在空气中大致走向分为鲜红色、暗红色、红褐色、褐色、绿褐色、黄色、灰色,而你的裤子又趋近于黑色,鲜红混合墨黑才能形成现在深棕色的痕迹,所以裤尾被溅到的血迹,形成在半小时前,至多不过一小时。” “血滴形状与本源体所处高度以及角度有关,越高,血滴越大、边缘越不光滑、越多尖锐小突起。但你这是个例外,血滴小,呈线条溅射型,疑似远距离高处落体而造成。” “半小时前中央广场液晶屏上播报了一条重大新闻,外滩商业大厦有女子坠楼当场身亡,据说现场警员长时间劝解无果,疑似为情自杀。” 话说到这里,夏当归没有再继续,只是淡淡瞥了唐景枫一眼,然后伸出小小的一只手摊开。 唐景枫剑眉一挑,难得露出讶然的表情,他无视女孩纤细修长的指节朗声道:“所以呢?” 夏当归面不改色,站起身抬了抬手掌举到唐景枫下巴处:“给我一个硬币,我再说。” 唐景枫失笑,却觉得夏当归更加有趣了。他把手伸进西服内口袋,摸出一个黑色长款皮夹,翻了两下抽出一张红色毛爷爷,“啪”一下打在女孩手上。 “没有硬币,”他毫不在意将皮夹收回,耸耸肩道,“继续。” 夏当归皱起鼻子,一百块?让她塞纸币打公共电话?有没有搞错! 尽管如此,夏当归还是很不客气地把百元大钞收了下来,然后抬起淡漠的眸子继续伸手。 “我要硬币。” 她现在身无分文,脸皮可以适当厚一点。 唐景枫噎了噎,又翻了翻皮夹,表情有些无奈。 “行,你说完,我给你去换零钱,可以?”唐景枫耐着性子道。 夏当归似乎考虑了一下,末了点点头:“成交。” “你的车是从右边路口拐进来的,中央广场就在那一侧。现在不是饭点,你可能因为之前的工作耽误了就餐。你的脖子里挂着工作证,挂带是黑色,海城公安局特定的颜色。” 唐景枫眸子有些亮,定定地看着这个矮她一个头的女孩。 夏当归拂开额前碎发,仰起头第一次正视唐景枫:“更重要的是,在我开口说第一句话时,你的额肌有短暂收缩,双眉不自然扭曲甚至抬高。噢当然,持续时间不超过一秒,最完美最正常的典型惊讶反应。” “既然血迹的分析已经正中要点,那后续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夏当归轻轻扯了扯嘴角,划开一个淡然的弧度。 唐景枫颇有些意外,这女孩长相不算惊艳穿着也是一般,看不出脑子还挺活络。他心情不错,刚才被盯着某处看的不满也几乎消失殆尽。 “没错,我是刚从现场过来,死者坠楼的时候躲得不够远溅到了两滴。这家的铁板牛柳还不错,所以就凑活着填填肚子,”唐景枫歪头解释道,顺手扯出脖子里的工作证,“不过抱歉,我不是警察,只是他们请来的特助。” 夏当归眼尖,注意到白底的证件上写着偌大三个字:唐景枫。 “噢,果然特助不一般,刚看完脑浆迸裂的坠楼现场还能吃得下饭。”夏当归说完,毫不客气推了唐景枫一把,催促他快去兑换零钱。 唐景枫一个踉跄,回头恶狠狠道:“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不愿意听你说话,你怎么办?” 夏当归丢给他一个白眼,波澜不惊道:“身为一个案情特助,如果不能对我这样奇怪的人产生更多的注意,那你也太没有敏感度了。况且,倘若我一开始就对你身份的推测产生了误判,那你根本不会停下来,这样我说不说的意义也就不重要了。” 唐景枫呼吸窒了窒,又转过身仔仔细细打量了夏当归半晌,直到后者忍无可忍想把这个模样还算不错的男人一巴掌挥开,他才淡定双手抱胸道:“我正式聘请你担任我的助手一职,聘金是一个硬币。” ------题外话------ 放心跳坑吧姑娘们!某只乌龟暖正在飞速码字中!现在存稿有3000了哈哈哈哈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 凶杀案 坐上唐景枫那辆黑得发亮的私家车时,夏当归有一瞬间的犹豫,她为了暂时保障“吃穿住行”这些最基本的生活问题,拿一个硬币就把自己卖了,会不会太草率? 唐景枫在驾驶位上透过后视镜看夏当归,嘴角很是愉悦地上扬着。 这丫头肚子里有些本事,他算是淘到宝了。 “我这儿有面包,你饿不饿?”唐景枫探手把早上出门吃剩的两片白切面包丢到后座,一边不忘提醒着,“你边吃我边把情况跟你说一下,你好好听着。” 夏当归闻言懒懒抬眸,好看的远山眉蹙成一条直线,“还真是把劳动力用得及时呢,这才刚上贼车就进案子了,”她两根白皙的指头捏着那硬币,语带讥讽,“公用电话都不见一个,你把手机借我用用。” “……” 一个红灯,唐景枫把车停下,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神古怪瞅了瞅夏当归,“你打哪儿来的?这年头连个手机也没有?” 他细细磨搓着指尖,暗自揣测女孩的身份,目光耐人寻味。 夏当归懒得理他,直接伸手摊在唐景枫下巴处。 她一年前入狱时手机是作为罪证的,怎么可能再留给她? 唐景枫无奈,一边启动车子一边将手机放到夏当归手上,须臾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低头摆弄的女孩一眼,淡淡道:“锁屏密码是1105,我的生日。” “作为案情特助,难道以前没有人教过你说话该简洁明了吗?”夏当归拨了10个数字,想了想不好,有些话当着唐景枫的面不方便和局长说,“密码是1105就够了,你后半句说完不觉得累赘吗?难道还指望着几个月后我给你送份礼物?” 旁边一辆车抢道,唐景枫恶狠狠摁了喇叭,力气大得似乎在摁夏当归的脑袋。 夏当归皱眉,手指在键盘上快速地点着,“说吧,什么样的案子?”她将堆在膝盖上的白切面包抽出一片来,叼在嘴里含糊不清道。 “半个月前荣商国际的千金被发现死在公寓卧室内,凶器是一把水果刀,初步怀疑为情杀,”唐景枫说得很浅,但夏当归从他低沉的话音里可以听出,这案子怕是没有表面那么简单,“说起来有些复杂,我还是带你回去直接看卷宗吧。” 夏当归应了一声,复又似想到了什么,抬头皱眉问道:“半个月前?到现在都没有破案?” 黑色宾利拐了个弯,一大排风格迥异的私人别墅映入眼帘。 “没有,如果不是荣商国际的董事会给公安部门太大压力,我也不会大老远跑到这边来处理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唐景枫不时透过后视镜关注夏当归的表情,对于女孩流露出的质疑很满意,慢悠悠开口解释道,“我昨天才下的飞机,所以不要认为两周没破案是我的‘功劳’,谢谢。” 夏当归轻嗤一声,把已发送的短信删掉后,却没有立刻将手机还给唐景枫,只是一边听他说着话,一边又在屏幕上来回按了几下,这才拍拍唐景枫肩膀道:“还你。” 男人没有动脑袋,只是伸手接过后便随意地丢在了副驾驶位上。 刚才唐景枫粗粗交待了一些事,譬如今晚会带她走一趟案发现场。虽然距离凶杀已有半月,但经验证明,很多线索都是在重返杀人现场时新搜集到的。 这也是夏当归目前最想做的事,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比案发现场带给他们这行的灵感和思维更丰富的了。 或许在局长给她安排新的任务前,这件谋杀案可以拿来练练手? 夏当归放松了脊背,整个人软软靠在车座上,眸子微眨看着外头。 她非冷漠,只是看多了仇杀、情杀甚至变态连环杀,连叹惜与同情,都变得麻木又懒得表露。 车子开进了那片别墅成林的小区,夏当归眯起眼睛,看那熟悉而陌生的绿色门牌镶嵌在以假山环绕而成的小区大门上。 西靖路789弄,一年前这里施工还未完成,一年后已经有十几户人家搬了进去。 唐景枫把车停好,回身招呼有点发愣的夏当归,“我这段时间暂时住在这里,走,进去吧,”他大步向前,80号别墅是幢三层小洋房,虽然规模不是最大,但从外头就能看出别墅主人对于装潢的精益求精,“而且你会喜欢住在这里的。” 他很自信,站在上面转过头笑得爽朗,眉峰高高扬起,一股素来的倨傲显露无遗。 夏当归慢慢跟上去,帆布鞋踏上台阶发出轻轻的摩擦声,闻言抬起眼眸问:“你家?” 唐景枫把手插在裤兜里,长腿放松地交叠,整个人看去十分悠闲。 “不,是死者男朋友家。” ------题外话------ 《宠妻》开始连载啦!今天有活动!参见评论区置顶公告,收藏的姑娘每个整点来留言抢楼,30币币抱回家! 【评论区整点留言抢楼】:每个整点评论的第一位读者奖励30币币,评论内容与正文有关即可,只限13日当天,9点、10点、11点、12点、13点、14点、15点、16点、17点、18点、19点、20点、21点、22点、23点,共计15个楼层。奖励不叠加,若有重复获奖者,往后顺延直至出现新的获奖者。 当归和枸杞需要妞儿们的爱护和陪伴,看我卖萌星星眼!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 枸杞先生,请多关照 夏当归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抬眼细细打量这可以用奢靡来形容的房子。 清一色的红木家具,白色大理石铺就的地面,亮得几乎能照出她鼻间细汗的玻璃茶几。她转头,用力嗅了一下空气中混杂着空调特有味道的淡淡清香,将目光投向背后那巨幅抽象派画像下的偌大花瓶。 看来这屋子的主人,不仅是个有钱的,还是个有品味的。 屁股下软硬适宜的乳白色真皮沙发,左侧占据极大空间的书柜,头顶尽显典雅奢华的欧式水晶吊灯,面前镶进复古石壁的液晶屏,还配置了一整套音响设备。 看来不仅有钱有品味,还很懂享受。 夏当归没有主修过行为分析这门课,但对于侧写师这一特殊职业一直保持好感,所以她曾经也花了些时间去钻研。眼下看着这屋子,这将户主生活习性以及个人讯息透露无疑的屋子,倒生出几分跃跃欲试的冲动来。 将整个客厅扫视一遍后,夏当归笃定了户主强大的经济能力和高档的日常氛围,她又盯着那液晶电视看,目光从以深沉基调为主的家具上一一滑过,随即便脚步轻轻往一侧的厨房间走。 流理台上干净得连半点水渍也没有,夏当归皱皱眉,注意到一个空空的方便面食碗丢在角落的垃圾桶里。 打开双门冰箱,感应灯亮起,她看着空荡荡的三层冷藏室,两把芹菜和一个苹果丢在顶层,二层空着,最底层容积最大,放着半桶鲜榨橙汁。 夏当归转身回到客厅,红木旋角扶梯一路往上延伸着,有脚步声渐渐清晰。 她抬头,脱掉西装外套的唐景枫只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晃荡着拖鞋一步步下楼。 而他身后,是一个约摸三十岁上下的男人。 死者男朋友? 夏当归眯起眼睛,目光不退不避,来回在两个容貌竟有些相似的年轻男人身上徘徊。 唐景枫看着那个站在楼梯口微有些娇弱的女孩,眉头一挑开口介绍,“表哥,这是我新招的助手,”他顿了一下,几步走下去,“对了,你叫什么?” 夏当归一愣,表哥? 她皱眉,不知是在思考面前两人的关系,还是对唐景枫的问题表示无聊。 “夏当归。” 唐景枫动了动唇,上下打量着接问:“夏当归?当归?这名字奇怪,我还枸杞呢。” “嗯,唐枸杞先生,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她懒得再作搭理,直接绕过怒瞪着自己的唐景枫,偏头站在他身后那男人跟前,颇有些好奇地看着。 男人头发有些乱,看得出这段时间并未打理,身上一件宽松的运动t恤,下套家居格子短裤,显得整个人很是萎靡。 “夏小姐,你好。”男人伸出手,勉强挤出一丝礼貌的微笑。 五指白皙修长,往上看便是一张清秀俊逸的脸,除了那和唐景枫素来上扬的眸子有所不同以外,两人还是有五六分相像的。 夏当归低低应了一声,却没有回握,只是盯着男人直勾勾地看,让唐景枫颇为恼火。 “唐佑宁,我表哥,也是死者陆菁的男友,”唐景枫轻哼一声,拍拍男人肩膀道,“表哥,坐着说吧。” 唐佑宁面色有些苍白,察觉到夏当归几乎是在用审视的目光看自己后,抬起头轻笑道:“夏小姐,有什么问题,坐下问吧。” 他完全是瘫坐到了沙发上,足足五分钟,夏当归看他又是揉太阳穴又是揉眉心,精神状态十分不好。 社会上层人士,经济基础坚实——这从室内装潢可以看出。 有良好的自身修养,经常接触上流人群,智商情商都不会低——在她无视他的握手后,依旧谦逊礼貌,分寸不失。 兴趣涉足多方面,包括生物学、建筑学、音乐、文学等,这类人不是学霸,就是犯罪多发群——客厅那满满一面墙的书柜上,泄露了主人的信息。 独居,但家中有请保姆,说明他工作繁忙,极有可能死者陆菁遭谋杀时,他有不在场证明——一个精神状态如此之差的人,不可能有心情去整理厨房间。 对于陆菁的感情真挚,系死者男友身份,属实——上层眼皮下垂,双眸无光,两侧嘴角下拉,典型悲伤的表情。 夏当归微微一笑,看唐景枫不知何时拿出了一大叠自己归档的卷宗,全部丢在面前的茶几上。 很好,在面对她和唐景枫时,没有流露出恐惧与不安,只是将一个男友对于女友死亡该有的情绪表达得淋漓尽致。 如果不是老戏骨,那么唐佑宁,初步排除作案嫌疑。 ------题外话------ 突然想到还有一个有奖活动忘记添加进去了!咳咳咳,暂时先在这里的题外话补充,等首推的时候会统一整理发章节总结! 求龙套名! 本文需要很多很多龙套名,嫌疑人的凶手的死者的甚至是路人甲乙丙丁的!一经采纳,30币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章 情杀?财杀? 死者陆菁,女,二十二岁,本市立海大学商学院经济学金融工程专业四年级毕业生,父亲是海城赫赫有名的荣商国际董事长陆震国,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上流千金。 可惜,这么一个条件优秀的女孩,在花一般的年纪里,却惨遭谋杀。 报案人就是死者男友唐佑宁,据他接受调查时的口供称,八月十日上午九时许,他驱车前往陆菁生前独居的公寓,进屋后发现主卧紧闭,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急急忙忙打开房门,他才看到陆菁仰面躺倒在大床上,当胸一把水果刀,身下的床单已经被鲜血染成黑色。 夏当归翻了翻被害人的资料,又拿起唐景枫昨晚连夜整理的档案认真看了片刻,这起谋杀案便在心里慢慢有了轮廓。 第一个星期,警方初步判定为情杀,原因是陆菁在两个月前,也就是毕业季那会儿,和谈了一年多的前男友何志超分了手。所以算起来,唐佑宁这个现任,跟陆菁不过相处了近一个月。 何志超是陆菁的同班同学,但由于家境贫寒,这段感情一直受到陆震国的阻挠,偏偏陆菁是个乖乖女,在父亲为自己介绍了事业有成且温柔帅气的唐佑宁之后,还是无奈与何志超分道扬镳。 不过根据陆菁的尸检情况来看,案发现场死者下颌、项、肩、肘、股、膝、指多处发生尸僵,翻动尸体时,背部尸斑明显,手指强压出现中等褪色,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 局里的秦法医由此推断出,被害人陆菁死亡时间在7至8小时前,结合报案者唐佑宁的笔录,初步断定陆菁具体死亡时间在凌晨1、2点左右。 但第一嫌疑人何志超,有不在场证明。 夏当归盯着资料里那张相貌平平的照片看,随即翻页,把目光放到背面另一个名字上。 李晓珃。 金融工程一班的班长,陆菁和何志超的同学。 这个女孩是跟何志超从一个村子里走出来的,给何志超做不在场证明的也是她。 李晓珃声称案发当日在瑰俐酒吧和何志超不期而遇,男孩还在因失恋落寞难过,她便陪着喝了几杯酒,后来的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夏当归皱皱眉,拿手指在李晓珃的照片上点了两下,一旁的唐景枫偏头,没有明白她这个小动作的含义。 李晓珃在笔录里说,自己暗恋何志超已有三年,却因为性格内向从未表露过,她不认为这是趁人之危,也明确表示自己对陆菁并不存在仇恨。 警察局负责这起案子的林宵林队长也曾走访过瑰俐酒吧以及金融工程一班,但与口供无二。 酒保坐实了何志超和李晓珃当夜确在酒吧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买单离开的时候,大概在凌晨1点45分左右。因为瑰俐酒吧距离陆菁的公寓很是遥远,就算打车也需要半个小时,所以这个不在场证明没有问题。 而金融工程的同学则表示,陆菁虽然是个富家女,但并没有娇小姐的脾气,不管是和李晓珃还是其他人,关系都很不错。至于何志超,尽管失恋对于他的打击很大,但据目前还留校的室友说,何志超已经在积极地寻找工作,精神状态很不错。 李晓珃的闺蜜甚至偷偷拽着林队长的袖角小声道:“那天半夜晓珃还回宿舍拿衣服了呢。” 这句话不言而喻,案发当晚李晓珃和何志超有开房过夜的可能性。 情杀……夏当归沉思,还不能立刻就把何志超跟李晓珃的嫌疑抹去,如果精神状态不差,何至于又跑到酒吧买醉浇愁?如果女人没有嫉妒心,何至于暗恋三年却在情敌死后立马钻了空? 夏当归蹙起远山眉,觉得有必要见见这两个人,或许从他们的表情里,还能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她继续往后翻,一声细小的疑惑泄露。 唐景枫把两杯热水往唐佑宁和夏当归跟前推了推,“没错,警方还从财杀方面入了手,”他指指茶几上另一份文件,“陆菁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刚满18岁。” 荣商国际的董事长陆震国早年丧偶,陆菁刚会走路的时候他就娶了现在的太太刘美芝,传言里刘美芝这个继母对陆菁好得出奇,甚至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陆昊钰还要好。 但物极必反,越是想端着良善,越被媒体和外界诟病为虚伪,谁都知道她不过是想让陆菁因为感恩主动放弃荣商的继承权。而这个话题,更是在前段时间陆震国大肆操办陆昊钰的成人礼后,被推到了巅峰。 丧母的长女,陆家的男丁,豪门争斗永不过时。 夏当归拿起桌上的笔,在刘美芝和陆昊钰的名字上画了大大的圈。 ------题外话------ 差不多嫌疑人在今天这章里已经全部陈列了,姑娘们可以开始猜啦!第一个猜中凶手的,果断出来领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章 甘愿冷漠 唐景枫见夏当归看得差不多了,刚打算问问她的想法,自己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是林宵的来电。 他看了唐佑宁一眼,随即转头对夏当归道:“我接个电话,你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问他。” 按下接听的时候,林宵焦急的声音已经钻进了唐景枫耳朵里。 “阿景,商业大厦的跳楼案……” 夏当归只听到这么几个字,然后便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对面的男人身上,他还是那副一蹶不振的样子,脸色苍白如纸,似乎风一吹便能倒。 “能和我说说那天你看到的场景吗,包括事发之前,”虽然很残忍,但夏当归必须这么做来了解现场的具体情况,“还有,和陆菁有关的一切。”她紧紧地盯着他,不愿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 然而,除了悲伤,夏当归在唐佑宁脸上,看不到其他情绪。 良久,唐佑宁吸了吸鼻子,抬起头扯出一个惨淡的笑:“好的夏小姐,我……只希望菁菁能瞑目。” 夏当归微不可见地挑了下眉,抽出一张白纸,随时准备做记录。 唐佑宁眸子动了动,看了一眼放在左前方的半杯水,随即单手撑着额头低低道:“八月十日那天上午,我记得大概在八点五十左右,因为和菁菁约好了九点我在她家楼下等她,开车过去要一刻钟,所以出门的时候看到时间有些着急。” 夏当归应了一声,在纸上写下三个数字:8、5、0。 眼睛向左看是回忆,用手抚额头是思考,唐佑宁没有撒谎。 她抬手示意道:“继续。” “那天路上堵,我就一直拿手机在看时间,菁菁不喜欢等人,可那天过九点了我还没到,她却一个电话也没打来,”唐佑宁声音愈发低沉,似乎陷入了自责,“到她家楼下的时候,我记得快要九点二十了吧,急急忙忙跑上去,也没想到会出事……” 夏当归面色不变,记下时间的同时,声音却清晰:“一向守时的陆菁当天没有来电催促,你没有意识到会发生意外吗?” “我……”唐佑宁顿了顿,语调变得格外苦涩,“女朋友不来电话,谁会第一时间想到谋杀案去呢?”他似乎笑了一下,满是自嘲,“我要是早点到,就好了……” “你不必自责,陆菁死亡时间在凌晨,你就算准时到了也救不了她,”夏当归说话干脆直接,目光却越来越凌厉,“既然你没有预料到会发生意外,那为何小区的保安说,那天你一下车就急急往上跑,还撞倒了下楼去买菜的邻居郭阿姨?” 唐佑宁虽然在回忆案发当天的情况,但他的唇角始终没有下垂,这说明……他对陆菁的死,并不自责! 行为与言语不一,夏当归觉得他现在也有嫌疑! 出乎意料的是,唐佑宁没有露出一丝惊惧,“这个我不否认,但是夏小姐,如果你的男朋友有凝血障碍的话,我想你也会在当时提心吊胆急急忙忙的吧?”他苦笑一声,看着夏当归微有些发愣的表情补充道,“是的,菁菁有遗传性凝血功能障碍,稍微磕着碰着都极其危险。” 夏当归重重写下四个字,然后抬头问:“遗传她母亲的?” 唐佑宁点点头回答:“外界传言都说菁菁的生母是在她刚学会走路那会儿过世的,其实是分娩的时候……大出血。” 夏当归轻轻嗯了一声,“陆菁告诉你的?”想了想不对,那时候她才出生,“陆震国告诉你的?” “是,”唐佑宁叹口气,闭眼无力地往后靠了靠,“我和菁菁谈恋爱,相处的时间难免多,她爸爸怕出意外便经常叮咛我仔细着菁菁别受伤。” “就这样吧。”夏当归把笔夹在两指之间,蹙眉忽然终止了谈话。 她起身的时候唐佑宁仍旧一动不动斜靠在沙发上,双唇苍白微颤,“抱歉夏小姐,只要想到菁菁惨死的模样,我……我就……”他抬手盖在脸上,外界眼里光鲜亮丽事业有成的男人,此刻却是无助又彷徨,低低的哽咽从喉间泛起,听来令人心酸。 夏当归只淡淡说了“节哀”两个字,便转身往外走。 在她这样的人眼中,没有同情。只有把自己的心伪装得足够坚硬,看罪犯的目光才能清晰准确。 因为任何细微的情绪,都会影响判断,那便永远与凶手失之交臂。 而她甘愿冷漠,只求无愧冤魂。 ------题外话------ 前段时间基友帮忙看文,她说当归会不会太过信任枸杞?或者枸杞太过信任当归? 不知道有没有妞儿会对此质疑,一番对话后当归就跟枸杞走了,是不是不现实? 这里解释一下,三个原因: 1、异类相吸原理。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人,通常自己也带着点不正常,枸杞是侧写专家,他对当归的行为分析一定会感兴趣。 2、现实所迫。当归身无分文,她的身份又特殊,跟着枸杞有吃有喝有住,何乐不为?当然不用担心他是不是坏人会不会把自己吃掉,因为当归本就是抓坏人的! 3、潇湘适合快节奏!我磨叽个十几二十章再让两个人“同居”,你们还愿意看嘛! 转圈哭!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章 无人犯罪 唐景枫把一袋面包丢给后座的夏当归,不咸不淡道:“我估计晚饭只能在路上解决了,你吃饱点。”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女孩皱起了鼻子,抓着那和下午同一个牌子同一个口味的白切面包毫不退让地瞪着自己。 唐景枫心情不错,鸣笛反超一辆白色宝马,修长的十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着。 “你怎么看,哪些人值得注意?嗯?”男人微偏头,露出轮廓精致的侧颊,余晖把那线条勾勒得有些模糊,只留那半眯着的眸子明朗如初。 夏当归隔着食品袋慢吞吞揉着面包,半晌才答:“全部,”随后她又抬起头,目光和唐景枫在后视镜中相撞,“包括唐佑宁。” 唐景枫没有第一时间给出回应,女孩却已自顾自说了起来。 “陆震国、刘美芝以及陆昊钰,前者虽然是陆菁的父亲,但从举办儿子成人礼一事就能看出他的倾向,”夏当归回忆起资料里那张严肃紧绷的脸,不自觉地皱了皱眉,“至于后两者,有作案动机,不在场证明也不够充分,嫌疑很大。” “何志超和李晓珃,因爱生恨,显而易见,”她想了想补充道,“但没有作案时间,不排除因天气问题或作案工具的存在导致偏差,这两人嫌疑小些。” “唐佑宁的话……”夏当归顿了顿,看窗外车水马龙,神思有点恍惚。 “他没有说谎,但表情和言辞行为有出入,基于他的不在场证明,我想……唐佑宁或许有所隐瞒,”夏当归斟酌片刻道,“在复述案发当日的情况时,他的思维较混乱,这说明他的确是在回忆而不是编造,但到了后半程,他出现了视觉阻断。” 视觉阻断是一种非语言反应,哪怕只存在几毫秒的功夫,在夏当归这样的微表情专家面前,依旧无所遁形。 举个例子,当你在几千人跟前朗诵或者演讲时,看台下黑压压一片的人群,是否紧张到频频眨眼?甚至不知该将目光停留在何处以至于全程低头或眼神飘忽? 因为受到威胁和压力,因为面对反感和抵触。 这,就是典型的视觉阻断。 唐佑宁闭眼、不自觉抬手捂脸,表明他已经感觉到夏当归的提问给了他压力,而这在微表情解析里,更有羞愧的含义。 这也是为什么,夏当归没有再继续谈话的原因。 出现视觉阻断,说明唐佑宁已在隐瞒,不可能刨根知底了。 “现在去案发现场,明天先找陆震国那一家。”唐景枫踩下油门,黑色宾利瞬间提速。 接手这案子才一天,表面看似简单,但其实……所有归入调查的嫌疑人,都具备不在场证明。 也就是说,810谋杀案,是一起——无人犯罪。 唐景枫紧握方向盘,眉头渐渐拧起。 他是一个侧写师,就算唐佑宁有嫌疑,他也不会因避讳转交这起案件。 因为真相,才是唯一。 陆菁身上那把水果刀并未刺中要害,她的死亡原因其实是失血过多,所以很明显,凶手清楚陆菁的凝血障碍。 熟人作案,且是最亲密的熟人。比如……家人?男友?相处甚好的同学? 夏当归眯起眼睛,讽刺一笑。 亲近的人都能随时给你一刀,真真苍凉。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色还不算昏暗,夏季的日头总长些,街边到处是喝着啤酒吃着小龙虾的人,唐景枫把车停在马路对面,带夏当归穿过这闹哄哄的长街。 着一件工字背心的男人们扯着嗓子在拼酒,年轻的上班族拎着几袋熟食行色匆匆,挽着袖子的中年妇女端着堆满衣服的脸盆坐到门口,几个穿着内裤的孩子嘻嘻哈哈拿洗澡水打着水仗。 这里,是完全不符合陆菁身份的居民区。 “这条街后面就是海城的贸易中心,实习四个月后陆菁在柯盛企业成功留用,为了方便上下班,她一年前在宜民小区租下了一间公寓,”唐景枫看出了夏当归的疑惑,耸耸肩轻笑道,“不住豪宅不进自家企业,陆菁这个富家女,是有些与众不同。” 唐景枫到海城不过一天,而夏当归又刚出狱,所以这些外界众人皆知的消息,他们还是靠林宵的资料才获取得到的。 夏当归不置可否,鼻子里还残留着各种香锅烤串的混杂味道,她一边皱眉一边跟上唐景枫,两人一前一后,缓步走上14号楼的台阶。 ------题外话------ 明天应该会有一个有奖竞猜,本来在第三章就该出现的,但是连载第一天太激动,上传之后就给忘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 我怕走火 有奖竞猜1 老式居民楼的照明系统并不完善,别说感应灯了,连白炽灯泡都不见一个,楼道里转角半开的窗子压根儿不透光,越往上走越是漆黑。夏当归估摸着独自走到六楼,那叫陆菁的女孩胆子也是挺大的。 身后黑暗的楼道就像一张随时会把人吞没的大嘴,仿佛会在前头行走之人毫无防备的时刻,突然将一切吞噬。 街上熙熙攘攘的声音远了许多,空气中无端添了一丝紧张,似乎被这诡异的气氛给感染,两人的脚步也不自觉轻缓了下来,直至无声。 夏当归舔舔嘴唇,她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好像也有些心慌。 走到五楼拐角处,有细微的灯光若隐若现,唐景枫却忽然顿住。夏当归刚想询问,冷不防前者突然抬起一只手将她拦下。黑暗中唐景枫快速做了个手势,随即从转角堆满杂物的废品里,小心抽出一根椅子的断脚。 夏当归一惊,楼上有人! 她屏住呼吸,微微直起腰板,目光从唐景枫肩膀上越过,借着六楼那恍恍惚惚的幽黄灯光,果然看到一道黑影在地面上蠕动。 唐景枫攥紧手里的断木,薄唇紧抿,眉峰微扬,除了紧张,心底倒泛起一丝兴奋来。因为他和夏当归都清楚,会重返案发现场的,很有可能是凶手! 很多作案者都有变态心理,重返案发现场回忆死者临死之前的恐惧,可以让他们获得无限满足,特别是在警方一筹莫展之时,这样的行为更是他们自信与挑衅的展露。 唐景枫无声示意夏当归停在五楼和六楼的转角处,然后他脚步轻轻,猫腰一点点往上走。距离六楼不过还有三四级台阶,再走两步,他的身型就会暴露。 那人似乎在来回徘徊,地上的黑影不停摇晃着,唐景枫很难判断他的精确位置从而达到一击直中,他想了想,皱眉掏出口袋里的手机。 先扔,再扑,最后拿棍子打。 主意打定,唐景枫把断木换到左手,右手捏紧手机,暗沉一口气刚要直起身来,手心却忽然一阵发麻。 然后他头皮也发麻了。 手机一声振动后,自带的铃声响了起来。 就像一颗伴着音乐而响的定时炸弹,在三个人心里爆了声。 唐景枫脸都黑了,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他直接一跃而起,断木扬得高高。现在,只希望那人手里,没有非法枪支了。 “谁?!”那人冷喝一声,动作却比唐景枫还快,身手矫捷到只一转身,黑洞洞的枪口就已经对着唐景枫的眉心。 昏暗的灯光下,唐景枫抬手挥开54式警用转轮,面色黑如炭。 “林宵,我怕走火。”他低头看了眼手机,一个未接电话,备注信息是:警队林宵。 对面的年轻男子这才收手,适才凌厉的表情瞬间不见,转而是一副邻家大男孩的抱歉模样,“阿景原来是你,对不起啊,我还以为是凶手呢,”他乐呵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然后发现楼梯口不知何时站了一个女孩,“这是?” “助手,”唐景枫言简意赅,“夏当归。” “小夏同志你好!”林宵左手紧贴裤腿,立正“啪”一下敬了个军礼,表情庄重而严肃。 夏当归偏头打量他,和唐景枫差不多的个头,浓眉大眼,一脸正气。笑起来的时候很明朗,两个酒窝跟沾了蜜似的,不笑的时候又深沉得过分,眸子深邃幽若古潭。 注意到他道歉的时候下意识挠头,说明他是不知所措而非紧张尴尬,那么他该不是凶手,回到案发现场的理由,或许和他们一样。 “你好,”夏当归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却指着头顶的灯泡问道,“为什么只有六楼装了照明灯?” 林宵一下子没跟上夏当归的思维,愣了一下才回答:“噢这个我们调查过,唐佑宁说因为死者怕黑,这是他自己装的。” 唐景枫掏出鞋套和手套,又给身后两人分别递去,待准备完毕才推门进去。打开客厅的灯,入目的一切都和资料照片上的装潢摆设一致,夏当归发现,虽然这是老式居民楼,但陆菁的公寓,不得不说还是高档精致的。 进门,右手边是客厅,左手边是开放式厨房,往里些正对面是卫生间,左右分别是侧卧和主卧,只不过户主将侧卧改造成了书房。 七十平米,随处可见的毛绒玩具,卧室床头横七竖八的明星写真,鞋柜上价值不菲的高跟鞋,迷你冰箱上密密麻麻的便利贴。 这是一个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女孩懵懂无措却又极力拼搏的生活状态。 很可惜,她已夭折。 ------题外话------ 今天走现场啦,所以姑娘们,本文第一个有奖竞猜出现了! 问:当归和枸杞分别主要检查哪一个地方? a、客厅b、卧室c、厨房d、卫生间e、书房 肯定是每个地方都要看过的,但是咱们强调“主要”对吧,所以一人一个选项。评论区留言的妞儿,记得区分开噢,不要只留字母,不然蠢暖不知道到底是当归还是枸杞。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章 重返案发现场 答案公布1 卧室很简单,一张床,靠东面西。床尾是电脑桌,笔记本呈关闭状态。南边是窗,白色窗帘拉得严实,内式窗台上还放着两个卡通坐垫。西边,也就是进门左手处,大大的衣柜占据了整片地方。 唐景枫把卧室吊灯的开关打开,欧式水晶灯明亮透丽,夏当归注意到这和唐佑宁家里那个是一样的,四个琉璃盘托着圆珠型灯泡,垂挂而下的装饰光泽夺目,只不过规格小上许多。 洁白的床单已经变成浓重的黑色,饶是看过照片,夏当归还是狠狠皱了下眉。 一个人要流多少血,才能把床单染成这样? 林宵在身后沉声道:“普通成年人出血量达到800cc就会出现休克甚至死亡,”他顿了顿,有些艰难地继续,“这床单都和下面的床板黏在一起了……秦法医觉得没办法也没必要再带回去。” 夏当归想起下午看到的死者照片,那个和她同龄却已经毫无血色到干瘪的女孩,不禁将手紧握成拳。 唐景枫自进了门便一声不吭,将卧室来来回回检查一遍后,他才转头道:“专业?” 林宵没听明白,在他跟前的夏当归却已淡淡回答:“微表情与行为分析,”她摊手一笑,“我到处转转,你随意。” 唐景枫点点头,目光放到床边堆着的两本书上,一本是金融类专业习题,一本是现在正畅销的都市言情小说。 夏当归转身,林宵看唐景枫已经陷入忙碌,自己又帮不上什么,也就跟着夏当归出了卧室。 女孩先在客厅站了一会儿,随即转头道:“林队长,能说一下当时你看到的场景吗?” “我吗?”林宵眨眨眼,有些不习惯夏当归这么称呼自己,虽然兄弟们都叫他林队,但私下里他还是更喜欢别人直呼自己名字。 “小夏同志,你就叫我林宵吧,”他嘿嘿一笑,对夏当归的称呼却还是古板得要命,“那天的情况就跟资料里的一样,我们接到报案进来的时候,死者陆菁就平躺在床上,已死亡多时。” “那当时的唐佑宁呢?” 夏当归踱到厨房,刀架上只余一个空缺,正是那把作为凶器的水果刀曾经停留的地方。 “坐在沙发上哭,验尸结果也证明尸体无人搬动,他还是有现场保护意识的。”林宵看她盯着冰箱上的便利贴,也便凑过去瞧了瞧。 便利贴上的字迹小巧清秀,有提醒自己带业务文件的,也有记录日常约会时间的。夏当归看到最上面一张,赫然写着“8月10日9点,约”的内容,后面还加了个大大的感叹号。 “伤口鉴定结果如何?凶器上应该没有检测到指纹吧?”夏当归把那张便利贴拿下来,这才注意到下面还有一张8月9日的备忘。 “伤口形状与水果刀吻合,边缘光滑整齐,没有二次创伤的痕迹,”林宵听到卧室传来翻动东西的声音,愣了一下才继续道,“凶器上有指纹,属于陆菁和唐佑宁,但都不完整,凶手应该是戴着手套作案的,另外,屋子里除了死者与其男友,并未检测到其他人的指纹以及足迹。” “死者处女膜完好,经唐佑宁确认,屋内财产也无缺失,故排除入室抢劫、强奸可能,”林宵沉声道,“现在咱们警队正朝着熟人作案的方向在调查,但几个嫌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他有些无奈,更多的却是愤愤难平。 另外一张备忘上写着——8月9日晚七点,约。 “案发那晚陆菁也出去了?”夏当归皱皱眉,把便利贴递给林宵看,后者瞥了一眼点点头。 “是,唐佑宁做笔录的时候也说了,当晚他们出去吃饭,还喝了不少酒,10点左右他打车送陆菁回家,并约好第二天9点见面,”林宵补充道,“我们也的确检测出死者酒精含量颇高。” 夏当归没有应声,只是把两张便利贴收到自己口袋里,随即打开冰箱。 一个案发现场,线索最多的是卧室,然后就是厨房。 几秒后,夏当归“砰”的把门合上。 和唐佑宁家的冰箱一样,一把茎叶枯黄的鸡毛菜,几个装在塑料袋里懒得拿出的橙子,还有半桶自榨的橙汁。 看来也是个不做饭的。 “快要开学了吧?”夏当归忽然没头没脑问了这么一句,林宵又是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 “啊对,今天已经25号了,陆菁所在的金融工程班同学,最多还能在学校宿舍呆一个星期。”其实很多学生已经或回家或工作,留下的十来个都是想留在海城发展的外省同学,其中就包括何志超和李晓珃。 “新生入住之前他们随时会离开,想亲自去了解情况的话,要尽快。” ------题外话------ 看完今天这章妞儿们应该知道昨天竞猜的答案了吧! 当归:c 枸杞:b 然后是明日预告:枸杞放大招!案发现场新发现!不容错过!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章 专业? “那个陆昊钰,今年上大学?”夏当归折身返回客厅,瞧着门口几双摆放并不规整的高跟鞋有些出神。 林宵一拍脑门大叫:“哎呀差点忘了!陆家那小子八月底就要去新学校报道,跨省的呢,没准就是这两天,你们得赶早,”他急得就好像陆昊钰是杀人凶手而且已经潜逃了似的,“虽然局里要求他们在破案之前必须呆在海城,但谁叫人家的爸是大老板呢。” 林宵冷哼一声,撇撇嘴表达了自己对陆家富二代的不满。 “明天就去。”夏当归点头回答,一转身看到唐景枫出了来。 汗水浸透了白衬衫,他解得只剩下三颗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和肌理完美的胸膛。抹开额头的汗,唐景枫扯扯领口,白皙的颈项处水滴晶莹。 “林宵,你还记得现场取像时那张拍摄卫生间的照片吗?”唐景枫也是第一次到这个案发现场,所以他之前的一切依据,都是林宵提供的资料和照片。 “当然记得,”林宵回答得很快,完了看到唐景枫严肃的表情,下意识追问,“有情况?” 夏当归紧走两步,站在卫生间门口扫视里面的一切。 四四方方的空间,左手洗漱台,右边洗衣机,正面是马桶和杂物架,里头玻璃隔间是淋浴。 夏当归微闭眼,凭记忆回想资料上那张照片和现场到底有什么不同。 洗漱台上凌乱的护肤摆设,脸盆里还没来得及清洗的长裙,以及晾在镜子旁湿答答的毛巾。 等等! 夏当归霍然睁眼,毛巾! 她抬脚进去,伸手扯下那块映着粉色花瓣却已经干到坚硬的女式洗脸毛巾。 唐景枫双手抱胸倚在门沿处,嘴角微微上扬。 林宵也发现了不同,但还是犹豫着问道:“照片上的确是湿毛巾,可距离案发时间已经半个月了,怎么着它都该干了呀。”才一说完,林宵便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地盯着夏当归手里的毛巾看。 “想通了?”唐景枫轻轻一笑,眉眼却深邃,“8月9日是周五,陆菁自早上出门上班直至晚间10点回家,且据死者男友笔录可知,当夜陆菁因醉酒昏睡并未洗漱,次日尸体被发现,”他顿了顿,语气沉沉,“一天一夜,她没有用过这块毛巾。” “你应该知道,夏季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夏当归转头淡淡道,目光和唐景枫在空气中碰撞。 林宵想到自己每天早上上班前洗了脸,晚上回家洗澡的时候那毛巾已经干得发硬了,忍不住大喘了一口气。 “还真是!”他高呼一声,“虽然那天下了大暴雨气温降了许多,但一天一夜的时间也不会还湿成那样!”他看看唐景枫又看看夏当归,“凶手用过?” “很大可能,但如果真是凶手的话,我们面对的问题就更诡异了,”唐景枫从夏当归手里抽过那毛巾交给林宵,“凶手用它做了什么。” “带回去给秦法医,另外,”唐景枫转身,却没有朝着外头走,反而又折回了卧室,“我还有一个更重大的发现。”他笑,神色间是素来的倨傲与自信。 林宵心一惊,三年前自己跟唐景枫也合作过一次,没想到三年后,他还是如此凌厉果断。 夏当归不声不响跟在两人身后,才走到卧室门口,就见唐景枫拉开床头柜抽屉,拿出了空调遥控器。 “夏天开空调,两位习惯多少度?”唐景枫把遥控器对准挂式海尔空调,手指轻轻搁在红键上。 林宵回答:“26,盖着被子正舒服。” 夏当归没有说话,只斜眼看唐景枫按下了开关键。 “嗯,很奇怪,”唐景枫回头,“嘀”一声,空调启动,“死者习惯在夏天开30度,还是置暖。”转页轻动,绿色的数字30清晰而刺眼。 林宵沉默,眼睛却死死盯着那空调。吹出的暖风很快就让屋子里变得闷热,细汗在他额头泛起,双拳却紧握。 “遥控默认温度是30,不管死者被害当晚有否开空调,这都是一个疑点,需要查明,”唐景枫再按,低鸣的机器运转声停下,“不需要我多说,你该知道温度对于尸体死亡时间的判断有多重要。” “你是说,凶手调整室内气温,让自己具备不在场证明。”林宵看似疑问,实则却是肯定。 “重新推测陆菁的真实死亡时间,我想或许咱们那几个作案动机充分但却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嫌疑人,有些该要进入视线了。”唐景枫把遥控器放回抽屉,随即摘掉手套。 走到夏当归跟前,女孩却拦住了他。 “专业?” 同样的问题,这次换她反问他。 唐景枫挑眉,弯起唇角道:“犯罪心理画像。” ------题外话------ 关于毛巾的那里,给基友看的时候她第一遍没明白,然后蠢暖解释了一遍她还是没明白!这货第二遍才反应过来! 所!以!到!底!是!谁!蠢! 如果有妞儿不能理解,评论区欢迎留言,咱们势必要把疑惑全部打消! 明天第二个有奖竞猜出没,来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一章 深夜的思考 回到唐佑宁家的时候已近11点,男人虽然精神不佳甚至也列入了嫌疑范围,但还是给唐景枫和夏当归准备了两碗方便面作宵夜。 11点半,唐佑宁给夏当归安排了客房,就在唐景枫隔壁,随后他便回了自己房间休息。 出狱的第一天,一切陌生而又熟悉。 夏当归躺在大床上,睁眼空洞迷茫。她没有睡意,甚至可以说黑暗更适合她思考,翻来覆去,脑袋里全是各种资料照片和现场摆设的交错场景。 她干脆坐了起来,盘腿准备理一下思绪。 而一墙之隔,某人和她是如出一辙的姿势。 唐景枫脱了上衣,下身只穿一条家居短裤,昏黄的壁灯将他线条完美的脊背勾勒无疑,只不过左肩胛处,一道狰狞的伤疤硬生生破坏了这无缺的男子身材。 而他似刚洗完澡,湿漉漉的短发连擦都没擦,就这么任空调冷风吹着,也不怕头疼。 陆菁不愿进自家公司上班,陆震国又强迫她和何志超分手继而与门当户对的唐佑宁交往,不难看出其中有豪门经济联姻的意味,也间接说明了陆菁与父亲的关系并不算好,甚至陆震国更偏向于陆昊钰继承荣商。 而陆菁看似独立,却害怕走黑漆漆的楼梯,公寓里到处是小女生喜欢的毛绒玩偶,可她的鞋却都是恨天高。这是一个尽力扮演着强大而骨子里透露着娇弱的女孩,这是一个性格两面难以捉摸的女孩。 谁说侧写就一定要从罪犯入手?他们现在没有关于凶手的任何细节线索,他更愿意从被害人的角度进行尝试。 犯罪就像一面镜子,死者的一切,恰恰能折射出凶手的一切。 陆菁现在的行为可以看作对继承权的主动放弃,所以刘美芝和陆昊钰的动机,他个人认为不大,自己还是更倾向于情杀。 但情杀又会出现分歧,是因爱生恨的何志超,还是嫉妒燃胸的李晓珃? 或者就像夏当归说的,还有唐佑宁。 唐景枫烦躁地挠挠头,人往后一靠,两指夹着笔在纸上随意画着圈。 卧室是隐藏秘密最多的地方,而除了空调遥控器的发现,他对床头两本书也多有侧目。 金融类专业习题,以及都市畅销小说——《年华,穿肠而过》。 前者当时也被林宵等人列入了排除自杀的依据范围,毕竟若是想自杀,谁还会认认真真做着习题准备自考专业证书呢? 所以唐景枫更关注的是,是那本言情小说。 他记得陆菁公寓的书房里,有一整排的架子上都是女生爱看的都市言情文学。而那些作品,都出自同一个作家之手。 也就是《年华,穿肠而过》的作者,遥忆故梦。 他微一沉眸,起身坐到桌边打开笔记本电脑,在搜索中键入“遥忆故梦”四个字,按下回车后出来的第一条结果就是关于这个作家的百度百科。 遥忆故梦,无涯书院金牌作者,2011年刚一上线就受到万众追捧,连续5年出版多部都市言情小说,近期还曾获得全国优秀女性文学奖。 唐景枫一目十行,对于这些真假参半的评价并不感兴趣,只是快速把进度条往下拉,最后停在“写作风格”这一栏。 将网友的一系列点评看完,唐景枫人往后一靠,半眯着眼得出总结。 梦幻,虐恋,人物入骨三分,情节丝丝相扣。 这是读者对遥忆故梦笔风的精炼概括。 他想了想,又分别搜索了这位作家的几本知名小说,而无一例外的是,匿名回答里告诉他,所有遥忆故梦的文学作品,都是通篇唯美的爱恋,却带着最虐心的结局。 或生老病死阴阳相隔,或屈服现实分道扬镳,总之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没有白首偕老。 曾经网络上有过一篇专家的调查报导,称沉溺于言情小说的女生,有高达90%的可能对现实生活中的男性朋友甚至伴侣产生不满,虚拟世界里的完美角色,渐渐开始影响她们的判断。 而遥忆故梦的作品在给读者展现一段爱情之后,又十分现实且残忍地将其拆散,会不会对陆菁这样沉溺其中的女孩带来某些打击?这就跟此次案件的“情”字有了联系。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手指飞快在键盘上打下三个字。 夏当归。 搜索引擎只给他弹出几张药材的图片。 唐景枫不满地皱眉,拿起桌边的手机准备给林宵打个电话,除了想问问毛巾的检测结果,他也打算让林宵查一查夏当归的底细。 虽然昨天初遇,他隐隐可以揣测到些许,这是作为一个犯罪心理学专家本能的直觉和警惕。 解锁,手机震动了一下。 唐景枫一愣,密码错误? ------题外话------ 昨天搞错了其实有奖竞猜应该在明天! 啊啊啊啊啊啊我的机智受到了威胁! 有没有觉得枸杞在搜索当归的时候弹出药材图片特别萌萌哒?但是我更喜欢林宵怎么办?基友也被林宵的敬礼和“小夏同志”给萌得不要不要的! 妞儿们你们喜欢嘛?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二章 我没穿内衣 有奖竞猜2 “咚咚咚——” 连续几下重重的敲门声,不耐又粗鲁。 夏当归狠狠皱了皱眉,“谁?”她踢开大大的男式拖鞋,光着脚丫慢步走到门前,隔着一米左右的距离问,“凌晨2点23分,我没穿内衣。” 唐景枫一声怒骂憋回去的时候差点咬到自己舌头,好不容易深呼吸几口气,他才压下火气问:“我手机的锁屏密码,你换了?” 他试了两次都提示密码错误,而也只有夏当归用过他手机,猪才不知道是她换的! 不对,是猪都知道是她换的! 夏当归把手插进睡衣口袋,这些都是傍晚她跟唐景枫出去后,唐佑宁安排保姆王妈准备的,不得不说唐景枫这个表哥还是够细心的。 她在门里不说话,他在门外气到炸。 “别闹,密码是什么。”三次解锁不成功手机就要冻结24小时,唐景枫真是脸都黑了。 弯起唇角,女孩儿淡淡微笑,颇带了点调皮的味道。也不知道白天怎么就生了逗弄唐景枫的念头,但夏当归现在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可是明智极了。 “密码是……”她开口,却在最关键的地方熄了声,随后又扬起音调道,“我的生日。” “……” 夏当归抱臂,心情忽然变得很好,“枸杞先生,不如画画我的犯罪心理画像,推测一下密码吧?”她转身,嘴角的弧度弯得愈发明显,“明天要去陆家别墅,我得休息了,晚安。” “噢不对,”夏当归纠正自己,“是今天。” 没有听到脚步声,唐景枫怔在门口半天说不出话。 那软软的一句“枸杞先生”和“晚安”,怎么一下子就让他心里舒坦了呢? 他垂头把手机捏得紧紧,站了片刻后大步往回走,“砰”一下关上自己的房门。 别扭又可爱得要死,处女座! 他是侧写师!眼睛用来看犯罪嫌疑人的!不是看面相推生辰八字的! 而所幸,林宵恰在此时来了电话。 “林宵!查一个人!不管是警局的档案还是其他,哪怕人肉也得给我人肉出来!”不等林宵开口,唐景枫直接把话甩了过去,“夏当归!就是晚上你见到的那妮子!” “啊?”林宵噎了噎,“很急吗?什么情况?” “急!”唐景枫冷哼一声,“首先给我查她生日。” “……”林宵忽然很想挂电话,自己打来是要说正事的,这厮竟满脑子想着妞! 泡妞?! 唐景枫猛灌了一大杯水,听到林宵走开去吩咐一个同事查夏当归的资料,这才满意地消了点气。 “怎么样,秦法医有发现没?”唐景枫切入正题,语气严肃了许多。 林宵也沉下了音调:“没有指纹,除了氧化氢和微量粉尘颗粒外,毫无发现。”直白了讲,这就是块普通毛巾,沾染着水和空气中的灰尘而已。 唐景枫没有表露失望,其实这也在他意料之中,试想凶手若真有可能在毛巾上留下痕迹,他为何不选择直接带走甚至丢掉呢? “行我知道了。”唐景枫蹙眉,听到对面有人跟林宵在说话。 一分钟后,林宵叫了唐景枫一声,“阿景,查到小夏同志的背景了,”他顿了一下,似有些犹豫,“你……确定找她做助手?” 林宵当然不是什么以貌取人的家伙,再者夏当归的“貌”也不算差劲,只是服刑过的女孩参与到破案中……总觉得怪怪的。 “怎么?”唐景枫眉头一挑,很是不满,“她的专业知识可以得到我的肯定,你只要告诉我她的生日就行。” 林宵叹了口气,“你知道为什么赵天这么快就能查到她吗?因为局里有海城监狱服刑人员的全部名单。”他感觉到唐景枫有一瞬间的沉默。 “去年5月因故意伤人罪入狱,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因狱中表现良好减期至一年零三个月,昨天……才出狱的。” 良久,唐景枫吐出三个字。 “所以呢?” 林宵抿唇,半晌无奈道:“算了算了,”他声音微微远了些,“赵天,那姑娘的生日多少?” 唐景枫仔细听着,林宵手下那个做事拼命的小伙子赵天高声喊:“8月26!” “还挺年轻,比那陆家千金还小一个月,”林宵嘀咕了句,末了才惊讶地发出一声“咦”。 而这时,唐景枫已经挂了电话,短促的忙音让林宵哭笑不得。 成功解锁后,站在屋子中央的男人微微有些出神地盯着屏幕上的北京时间——8月26日,周一,02:54。 比他小三岁,完美的年龄差。 开门,关门,唐景枫一个转身就已经站到了夏当归房间前。抬手刚想敲门,他忽然又犹豫了。 还是让她好好休息吧。 唐景枫收手,顺道儿收回了那句想说的话。 生日快乐。 ------题外话------ 今天的问题,能答对的姑娘,数学一定是数学老师教的! 问:当归和枸杞各自的年龄? 没有选项,文中也没有直接给出数字,但是绝对已经交待了! 评论区留言两个数字,区分开当归和枸杞,答对有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三章 调查 答案公布2 睡了两个小时,夏当归穿戴完毕下楼的时候,倒觉得神清气爽。 唐景枫倚在门口,清晨的阳光淡淡洒落,那抱臂勾身的剪影就似一幅画,看得夏当归微微恍惚。 “早,”听到声音他转头,一句问候出口,有些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垫垫肚子,我们走吧。” 不出意料,唐景枫丢过来的还是那相同牌子的白切面包。 他搓了搓手,仿佛掩饰尴尬般干咳了两声,随即就大跨步去取车了。一个转身走出夏当归的视线范围,唐景枫素来挑起的眉头不自觉耷拉了下来,脸上满是懊恼的神色。 一句“生日快乐”,竟比审判凶犯还要难! 夏当归眉眼犀利,这男人出现了视觉阻断,甚至搓手流露出紧张和不安。 他在搞什么鬼? 一路上,两人始终沉默。夏当归本就不是个多话的,直到快进陆家别墅区的时候,她才似想起了什么,突然开口。 “密码解了?”她问。 唐景枫愣了愣,下意识握紧方向盘。 “嗯。”只一字,手心出了汗。 夏当归没有再说话,似乎也没意识到今天,是她的生日。 黑色宾利拐个弯,陆家的电子遥控门徐徐开启,唐景枫把车停好,夏当归已经抬手按了门铃。 “哎,”他比她高一个头,站在后面瞥夏当归的时候,颇有种睥睨的意味,“那个……” “嗯?” 唐景枫深呼吸一口气。 “生——” 门开,佣人吴妈上下打量两人。 唐景枫脸黑了黑,掏出工作证亮在夏当归头顶。 还不到六点,两人在沙发上干坐了半天,睡眼惺忪的陆震国和刘美芝才趿拉着步子从楼梯口下来。 “先生,这两位是来调查小姐——”吴妈话没说完,陆震国已经抬手打断了她。 “你下去吧,”陆震国还穿着灰色格子睡衣,挥挥手一屁股坐下来,也不拿正眼瞧唐景枫和夏当归,只揉着眉心不耐道,“警局的林队长呢?菁菁的案子不是他负责的吗?” 吴妈看看陆震国的脸色,轻轻应了一声便退下了。临出门的时候,夏当归注意到她抿了抿唇。 有言可探。 夏当归挑眉,和唐景枫交换一个眼色,心照不宣。 “您好,我是林宵请来的案情特助,”唐景枫耐着性子再次把工作证亮出来,“想了解一下案发当日您和陆太太——” “不是都调查清楚了吗?我们当时都有不在场证明,你还想了解什么?”陆震国很是不客气,刘美芝见状赶紧坐到一旁给他顺气,不时拿余光瞥着唐景枫。 夏当归看看客厅的挂钟,又冷眼瞧了陆震国光洁的下巴和刘美芝新烫的大波浪卷片刻,最后才淡淡道:“近九点,两位最近休息得不错啊,”她停顿,看人的目光似带着刺,“把自己收拾得也干净,比邋里邋遢的唐佑宁好多了。” 陆震国和刘美芝僵了一下,前者眯眼反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唐景枫干脆收起了故作礼貌的架势,冷笑回答:“陆菁被害不过两周,你们这对父母倒有趣,不问是否抓到凶手,反而先说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他轻嗤,长腿交叠自信又倨傲,“但是很抱歉,关于陆菁的死亡时间我们有了新发现,所以之前的不在场证明,并没有什么用。” 他摊手,似带着无奈,眼底却含了讽刺。 刘美芝瞳孔猛地一缩,不自觉抓紧了陆震国的手,“难道菁菁不是凌晨死的吗?”她突然停住,似乎意识到自己这样问很是不妥,勉强笑了一下又道,“我们当然会配合警方办案,毕竟菁菁被害得那么惨,一定要抓到凶手。” “这是自然,”唐景枫面无表情道,“现在可以说说8月10日凌晨1至2点你们在哪里、做了什么吗?”他拿出手机打开录音,调整了一个最舒服的坐姿,严肃又闲适。 陆震国皱着眉头,虽说看起来有些不高兴,但还是无奈道:“行吧,”他抬手在颈窝处挠了挠,放下的时候才淡淡开口继续,“那晚我在公司,你们知道吧?前段时间荣商遭到了同行企业的连番排挤,菁菁出事那天,公司的股票跌停板。” 夏当归将他的动作尽收眼底。 掩盖颈窝,代表不安与不适。 “记得挺清楚啊。”夏当归看着刘美芝,那个应该有四十岁但保养得当颇为年轻的女人,话却是对着陆震国讲。 陆震国不满道:“警局多次来调查,这话我说几遍了难道还记不住?”他怕夏当归不相信,又补充道,“况且那天下大雨,我记得我在公司还给菁菁打了个电话,当时大概9点左右,想提醒她早点回去来着,结果她和唐佑宁还在外头吃饭呢。” ------题外话------ 当归年龄22,枸杞年龄25,答对的人有没有! 来解释一下,前面有交待死者陆菁是22岁大四毕业生,当时有写到当归心理活动中有一个词“同龄”,这里没看清不要紧,昨天那章很直接地从林宵嘴里可以听到“比陆菁还小一个月”,所以当归22岁。 枸杞的就简单多了,知道当归22,他说“三岁的年龄差”,那就是22+3=25。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四章 陆家 想起林宵昨天也提到那晚下了暴雨,夏当归没有再追究下去。 “谁能证明案发时你还在公司?”唐景枫眼皮都没抬一下,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动作虽闲适,看在对面两人眼里,却是一股无形的压迫。 陆震国回忆了片刻,犹豫着回答道:“那晚公司高层几乎都在,我们在会议室焦头烂额了半宿,结束的时候应该凌晨2点多了吧。” 唐景枫和夏当归对了个眼色,随即各自转开目光。 陆震国的秘书以及荣商的股东,提供的口供正是如此,不过…… 两人很有默契地选择了暂时沉默,只把话头给了刘美芝,“陆太太,那你呢?”唐景枫有意无意地瞥了瞥楼梯,“你的不在场证明,还有你儿子的。” 刘美芝没有一般富太太的傲慢,看起来倒有些谦卑,勉强端着笑容道:“好好好,我一定配合,”刘美芝不算很局促,但夏当归总觉得她的反应有些古怪,“那天吃过晚饭后,我本来准备带昊钰出去采购东西的,结果下了一场大雨,昊钰就说不如在网上先看看,所以我们娘俩就一直待在房间里了。” “因为昊钰要去外省念大学,我怕那边生活用品质量不好,反正司机开车送他去,不如就把东西置备妥当了一同带着,”刘美芝语速微微有些快,听得夏当归蹙起了眉头,“网上敲定了再去实体店购买,也算有了个明确的目标不是?” “所以其实当时只有你们两个在家?”唐景枫打断了她,否则刘美芝还得连珠炮似地说下去,话却没有什么重点,“只有陆昊钰能证明你没有去过案发现场,也只有你能证明陆昊钰没有去过案发现场?” 刘美芝愣了愣,有些惶惶地转头看了陆震国一眼,这才不确定道:“那天雨太大,吴妈收拾好厨房就没回家,她就睡楼下,应该可以证明我和昊钰不曾出过门吧?” 没有等到唐景枫的肯定,刘美芝心凉了半截。 “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出门有很多方法,再者既然那晚下了大雨,有什么异动或者痕迹,也很容易掩盖甚至抹除。”夏当归耸耸肩,注意到唐景枫又把目光投向了楼梯口。 他们还有一个嫌疑人,需要会一会。 “陆昊钰呢?”唐景枫忽然起身,虽说是疑问,语气却强硬得厉害。 陆震国脸色沉了沉,“我已经没了女儿,难道你们还要让我儿子担上杀人犯的罪名吗?”他死死地抓着自己的衣服下摆,瞪着唐景枫怒道,“他才刚成年!过两天就上大学了!” “那可真是恭喜,”唐景枫转身,直接抬脚往楼上走,语气平静得趋近于冷漠,“他的年龄足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了。” 陆震国呼吸一窒,气得站起来指着唐景枫背影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只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任刘美芝急声安慰着。 夏当归无心跟这对“父母”再纠缠下去,为陆菁叹了一口气后,她与唐景枫背道而驰,打算去找佣人吴妈了解情况。 刘美芝颇为担忧地看唐景枫一步步往上走,刚升起跟过去瞧瞧的念头,就被快要走到尽头的唐景枫一句话给震在原地。 “妨碍司法办事,局里请。” 他的声音很淡,话毕的时候手也正好搭在了陆昊钰的房门门柄上。 果然在陆震国两口子下楼前跟吴妈胡侃也是有好处的。 比如快速准确地找到了陆昊钰的卧室。 推门,唐景枫没有一丝犹豫,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那个还在床上迷迷糊糊睡着的少年。 房间里空调温度很低,窗帘更是拉得不留一点缝隙,薄毯几乎全掉在地上,还有满地收拾到一半的衣服随意扔在行李箱上。 那男孩光着上半身,穿一条黑色短裤,听到动静懒懒地哼了一声,努力想睁开眼睛却没有成功,只翻个身哑哑道:“谁啊,妈?” 唐景枫撇撇嘴,随手拖过电脑桌前的办公椅,二郎腿一跷同样懒懒道:“我可生不出你这样的儿子。” 陌生的声音让陆昊钰一下子清醒了,他从被窝里支起身子,一头乱七八糟的黑发下却是一张清秀的少年脸。 “你是谁?”他还是带着晨音,语气里却多了抵触和防备,眼睛更是将唐景枫扫了个遍。 “市局的,来调查你姐姐的案子,”唐景枫说得很平淡,“出事那晚你在家吧?” 陆昊钰紧紧盯着唐景枫,许久才慢慢开口道:“是,”他顿了一下,皱眉轻声问,“杀姐姐的凶手,什么时候可以抓到?” 唐景枫眉头一挑。 “你希望早日抓到凶手?” ------题外话------ 存稿君飘过~ 想了解一下姑娘们对于文中塑造的枸杞或者当归,有什么看法!好的、坏的、建议、意见,全部甩过来吧! 另外今天有两件重要的事要说一下,第一就是:此文将会改名!具体改什么决定了会在评论区和题外话同时通知,姑娘们千万别看到陌生的书就下架啊! 第二就是:朋友的文正在首推,《隐婚之权宠大牌天后》,新人不易,蠢暖也不易,喜欢可以收藏一个,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五章 真实死亡时间 陆昊钰瞬间从床上弹了起来,指着唐景枫怒斥:“你这是什么话!那是我姐姐!” 唐景枫表情不变,只是用眼神示意陆昊钰把衣服穿起来,看男孩一动不动很是厌恶他的样子,遂起身问:“陆菁出事那晚你在哪儿?” 陆昊钰冷冷地瞧着他,似乎并不打算回答。不过待看到唐景枫亮出工作证之后,少年皱起了眉,不情不愿地面对他坐到床边,一边套运动背心一边冷漠道:“在家,和我妈还有吴姨。” “除了她们两个,还有谁能证明?”唐景枫不咸不淡,瞥了陆昊钰一眼接道,“不如你先去洗把脸吃个饭吧,我大概有很多问题,别饿着了。” 少年愣了一下,有些跟不上唐景枫的思维。 可男人已经兀自将办公椅转了回去,长腿交叠舒服地伸展着,甚至开始摆弄手机。 陆昊钰足足站了五分钟也不见唐景枫有任何反应,他有些恼,把脚上的拖鞋踢掉,走过唐景枫身边的同时冲楼下喊了一嗓子。 “吴姨你上来帮我看着这人!别让他动我东西!” 男孩恶狠狠瞪了唐景枫一眼,随即转身下了楼。 楼下传来刘美芝担忧且惶恐的询问,然后就是佣人吴妈急急忙忙的脚步声。 唐景枫一挑眉,将目光放到了面前的笔记本电脑上。 快速拿过一旁的白色耳机插到侧边,唐景枫按下开机键,随即不动声色把电脑合上。 房门恰在此时打开,吴妈冲唐景枫抱歉笑笑,双手有些局促地来回搓着。 “和我一起来的那女孩呢?”唐景枫很随意地将胳膊搁在桌上,正好挡住一闪一闪的开机信号灯。注意到夏当归没跟来,他有些奇怪地探头张望了一下。 “噢夏小姐呀,”吴妈指指外头,“刚才和我说话来着呢,现在就坐在下面,也不动,就来回盯着先生和太太看,眼睛都不眨一下。” 唐景枫觉得有些好笑,这丫头琢磨微表情也太认真了吧。 吴妈站在屋子中央,虽说陆昊钰叫她看着唐景枫,但也没有直勾勾盯着人瞧的道理,所以她觉得很是为难。 “您放心吧,搜查令未下,我是没有权利动这小子一点东西的,”唐景枫说得很自然,不知是为了缓解吴妈的尴尬还是另有所图,他偏头笑道,“方便倒杯水给我吗?我刚才看到二楼拐角处就有直饮水。” “好的,您稍等片刻。”吴妈须臾便答应下来,倒水来回不超过一分钟,她觉得唐景枫就算要趁机搜查时间也不够。 门未掩,坐在餐桌边上的陆昊钰看到唐景枫侧着身子懒懒靠在办公椅上。他轻哼一声,低头吸了口面条,然后远远盯着唐景枫看。 男人依旧保持着那悠闲的姿势,只不过陆昊钰看不到的是,他那被视线阻挡掉的右手,快速打开笔记本浏览器,在窗口右上角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历史记录。 8月9日,列表里显示了一大排讯息,唐景枫飞快地扫视一遍,眉头渐渐挑起。 吴妈端着一杯水走进来,看到唐景枫正在打电话,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表情甚是严肃。 “抱歉久等了唐先生,”吴妈赶紧递过去,走廊里也传来了脚步声,“啊,昊钰来了。”她刚说完,陆昊钰就站到了门口。 唐景枫恰好挂断电话,礼貌一笑后,没抿一口就把玻璃杯放在了电脑桌上,顺便看了看已经恢复到原位的白色耳机。 “走吧。”唐景枫起身,目光从陆昊钰身上淡淡掠过,双手插进裤子口袋慢慢往外走。 陆昊钰闻言有些疑惑:“什么意思?你不问了?走去哪里?” 一连三个问题唐景枫都没有回答,只是独自下了楼。 陆昊钰暗骂一声,疾走两步跟上唐景枫。客厅里的三人都站了起来,陆震国和刘美芝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有夏当归看到唐景枫攥着手机,眸底有了一丝了然。 怕是秦法医根据空调设置的温度推测出了陆菁新的死亡时间。 因为昨天林宵连夜走访了电业所,证实案发当晚确有开启空调! “8月10日凌晨2至3点。”唐景枫顿了一下,其他人没明白,夏当归却懂了。 陆菁的死亡时间范围整整推后了一个小时! “这才是陆菁真实的死亡时间。”他眉峰微扬,冷冷扫过面前所有人震惊的面庞。 “陆震国,凌晨2点后离开公司。” “刘美芝和陆昊钰,案发当晚根本没有进行网购。” 唐景枫转身,眯眼对陆昊钰道:“你不是疑惑为什么不问了吗?”他抱臂,语气轻快,“问,去局里再问吧。” ------题外话------ 明天去调查何志超跟李晓珃,毕竟他们的不在场证明也不攻自破了! 凌晨1点45左右离开酒吧,作案时间很充足,不知道有姑娘怀疑他们或他们之间的一个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六章 不在场证明 “你怀疑我和我爸妈?”陆昊钰没有半点害怕,只是愈发生气地瞪着唐景枫。 唐景枫毫不掩饰地点头。 “凭什么?”陆震国和刘美芝没有说话,只剩下这刚成年的男孩忿忿不平。 夏当归平静道:“因为你们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没了。” 而与此同时,林宵和赵天已经驱车到达了立海大学。 陆菁死亡时间在凌晨2至3点,除了唐佑宁,所有嫌疑人都入了网,所有的不在场证明都化了泡沫。 也就是说,810谋杀案,已经从无人犯罪的死胡同里走了出来。 至于唐佑宁,小区的监控系统很完善,当晚他醉酒回家之后直到次日早上才出门,作不得假。 所以他们现在主要的侦查方向,就是陆家以及何志超、李晓珃。 “头儿,608室,”戴着黑框眼镜的赵天抬头看了看男生宿舍43号楼,“咱得爬上去。” 林宵应了一声,和赵天两人气喘吁吁地站定在何志超宿舍门前时,灰色短袖已经因为出汗变了色。 门没锁,林宵还是敲了两下,等了片刻就有人过来开门。 寝室长李光抓着几件衣服把两人迎了进来,因为陆菁的案子林宵来调查过几次,所以李光还是认识他们的。 “那林队长你们聊,我正好出去吃个饭,”李光把衣服扔回自己的上铺,看了坐在角落里闷声吸着烟的何志超一眼,“志超,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不用了,”何志超的面孔几乎被烟圈遮挡,声音也是哑哑的,“我不饿。” 李光又把目光投向林宵和赵天。 “不麻烦,我们吃过了。”林宵看赵天摸了摸自己的肚皮,礼貌谢绝。 李光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关上门便出去了。 赵天哀怨地叹口气,胃快饿扁了。 六人间,上床下桌,各有衣柜,撇开没有独立卫生间,立海大学的宿舍条件算是不错的了。 四张床铺已空,只剩下李光和何志超还住在这里,现在连李光都在收拾行李,估计没几天何志超也要走了。 林宵不是第一次来了,半个月前他们将何志超列入嫌疑范围后,当即就有四个室友退宿。虽说这几个男孩是要离开大学了,但估计这么急着走,大半原因是怕身边有个杀人犯吧? 也就只有李光胆儿大,还多呆了两个星期。 “李光走了,你不走吗?”何志超一贯沉默,林宵就随便寻了个话头。 二十多岁的男生猛吸了一口烟,然后直接用手指捻灭了烟蒂。半分钟后,他的面目终于清晰起来。 淡眉,淡眼,细长脸上毫无表情,唇色苍白得要命。 很清秀,哪怕坐着也能看出这是个高高瘦瘦温温润润的青年。 赵天第一时间反应出来的形容词是:书生。 就像古装剧里穿一身白袍温文尔雅的书生一样。 “他找到工作单位了,我还没有,”何志超把烟头随意扔在桌上,刚想再抽一根,不知为何又打消了念头,“不过也得走了,新生没几天就要报道,宿管阿姨催了几次了。” 赵天看看何志超,侧过脑袋附在林宵耳边低低道:“头儿,不开门见山?”死者死亡时间有变,酒保的供词也只能证明凌晨2点前何志超没有时间作案,所以说在2点至3点这段时间,何志超的行踪他们还没掌握。 林宵挥挥手,停留在何志超身上的目光瞬间犀利,“杀害陆菁的凶手还没抓到,你不急吗?” 林宵耐人寻味的语气惹得何志超微微偏过了头,他和他对视片刻,忽然失声笑道:“林队长,你大概还不知道吧?” 赵天原本还在疑惑陆菁那个见多了帅气多金公子哥的富家女为什么会看上何志超,现在他或许明白了。 这小子笑起来也太他妈好看了吧! 林宵皱眉,“不知道什么?”他若是夏当归,大概就能从何志超的眼底看出一丝鄙夷了。 何志超唇角一勾回答地认真:“我和陆菁分手已经快三个月了,现在晓珃才是我的女朋友,所以如果不是以逮捕罪名来将我缉拿,以后你们还是不要再来了。” 林宵震在当场,无法将眼前这个用轻飘飘语气说着冷漠的男生跟两个星期前痛哭流涕的何志超画上等号。 校园里渐起熙攘,很多家在外省的同学都提早来了学校。青春明丽的少女,勾肩搭背的男孩,林宵和赵天这两个奔三的男人在人群里格外扎眼。 乌黑的眼圈,杂乱的头发,冒出胡渣的下巴,满是皱褶的衣服,还有那一看就几天几夜没睡好的憔悴面容。 赵天肚子咕咕地叫,却还是按捺住饥饿问身边有些出神的林宵。 “头儿,去找李晓珃?” “嗯,”他应了声,“找李晓珃。” ------题外话------ 猛然发现出现了一个bug!就先在这里解释一下吧! 酒保证明1:45前何和李在酒吧,然后李的口供说他们两个后来去开房了,前面没有交待林宵几个去调查开房是否属实,是因为1:45分离开酒吧,根本不可能有时间作案,所以不管何和李接下来做了什么都不会影响结果。 但是现在不同了,陆菁死亡时间有变,接下来肯定要查! 然后补一句:不是专业人员,不清楚调查流程,如果有考据党,建议不要当真嘤嘤嘤。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七章 伪证 李晓珃所在的寝室楼宿管阿姨叉腰站在门口,一手指着玻璃上张贴的“男生止步”告示牌,毫不退让。 赵天刚想掏出警察证就被林宵按住了,来往的学生多数不清楚这次的谋杀案,林宵不想闹得满城风雨人言可畏。 “那怎么办?”赵天挠挠头问道。 “打电话叫她下来,”林宵直接坐在了楼下花坛旁,除去略显不修边幅的面容,如此阳光帅气的男人倒颇受瞩目,“何志超那小子有点不好琢磨,让阿景来一趟,咱们就从李晓珃入手。” 有女学生探头张望,似乎在议论这是谁的男朋友在翘首等待。 李晓珃在社团的咖啡厅兼职,赵天憋了一肚子火和林宵两人急匆匆赶过去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两点了。 “去学校外头那家面馆等我,”林宵把钱包给赵天,“顺便给阿景电话,这顿头儿请了。” 赵天哭笑不得,那家店一碗面只卖五块钱!头儿你请得真大! 咖啡厅里没有人,只剩下李晓珃在把杯子沥干。 比起陆菁,这个姑娘可以说是普通的。长相一般身材一般,山沟沟里走出来,皮肤也不太好,但这样沉默寡言的女孩,或许更适合何志超也说不定。 林宵回过神来的时候有些好笑,自己在瞎操心什么呢。 “林队长,你坐。”李晓珃从吧头后面出来,两只手在围裙上抹了抹。 还是扎着马尾辫,素面朝天,白t恤和牛仔裤,脚上一双网眼运动鞋。 和现在会打扮的女孩大相径庭。 “陆菁的死亡时间有变。”林宵揉揉眉心,有些累,有些饿,所以坐下的时候已经打算好直明来意了。 李晓珃不说话,手攥着围裙两侧,忽然显得有些紧张。 “没记错的话,10日凌晨2点左右,你是和何志超在一起吧?”林宵想了想,把用词用得更精确了,“嗯……当时做笔录的时候,你说你们俩……去开房了。” 林宵虽然已经二十八,但却还是个大男孩,工作那么忙又那么危险,于是感情方面就只是白纸一张了。所以这两个字一出口,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干咳了声。 “哪家宾馆?”林宵注意到李晓珃眼底闪过一丝慌乱,说话瞬间便凌厉了许多。 “我……我们……”她嗫嚅着,被林宵盯得几乎头皮发麻。 当时负责后续调查的是他手下另外一个小伙子刘晟凡,而林宵也早已知道何志超跟李晓珃是在哪里过夜。原本只是无意多问一句,却没想到李晓珃竟会慌张! 必有猫腻! 林宵霍然起身,握拳向李晓珃走近,每行一步,后者的无措就更甚一分。 “是联合旅馆老板一起撒谎?” “还是2点之后又出去了?” “你应该听说了犯罪现场没有搜集到凶手指纹吧?” “到今天我才知道何志超有直接用手捻灭烟蒂的习惯。” 林宵话没说完,李晓珃失声痛哭。 “志超没有杀人!对,他是出去了……”她哽咽一声,死死抓着林宵的胳膊焦急道,“但是他绝对不可能杀人的!” 林宵眉头狠狠地蹙起,“杀没杀不是单凭你一句话就能定的,既然出去了你为什么还说整夜都和他在一起?”林宵直接掏出手机一个电话给了赵天,等待接通的同时他怒道,“你这是在作伪证!” “我没有!”李晓珃哭着喊,眼睛鼻子红红的,拼命摇头,声音愈发急迫,“你们说陆菁在2点前就死了,志超怎么着也赶不及去杀她啊!”她努力回忆,也不管脸上一片狼藉,只抽噎道,“我也只是不想徒增事端,志超既然是在陆菁死了之后出去的,那——” 林宵怒不可遏地打断她:“胡扯!” “凶手在案发现场开了空调,陆菁的真实死亡时间在2点至3点!”林宵一声厉喝,李晓珃如遭雷击。 “头儿?怎么了?”电话接通,林宵还能听到赵天呼噜呼噜吸面条的声音。 “别吃了,去把何志超带到局里,有什么问题回头说,就这样。”林宵一句话说完直接挂断电话,那挺拔的身姿如巍峨的高山,压得李晓珃透不过气。 她呆呆地站着,泪已停,双颊却湿润。 良久,女孩儿抬起头,几乎是木讷地问:“所以,是我害志超有了嫌疑吗?” 她无法控制地颤抖,像秋天随风而下的落叶。 “有不在场证明不代表洗脱嫌疑,”林宵平静道,“就跟之前一样。” “同样,有嫌疑不代表他就是凶手,”他到底见不得女孩哭成这样,因为那会让他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姑娘,像个无助的孩子坐在他跟前嚎得撕心裂肺,“就跟现在一样。” 李晓珃一口气没来得及松下,林宵又接道:“但是希望你配合我们,回局里做进一步调查。” ------题外话------ 林宵是个有故事的人,如果有机会,我想我会写一篇关于他的系列文。 先说一下,蠢暖也觉得每天1500字内容根本不够写啊!但是首推前和上架前数据真的好重要好塞人的啊!所以姑娘们如果觉得能入眼,积极点击收藏评论啊!这样蠢暖也有动力和决心二更啊! 然后预告一下明日精彩!一直在讲案子讲案子讲案子,明天放松一下,让当归和枸杞出去浪一天要不要! 明天大概或许可能应该有【有、奖、竞、猜】!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八章 不如一起吃个饭? 有奖竞猜3 唐景枫和夏当归从局里出来,迎面碰上了林宵和赵天。 “阿景,你关机了?”林宵愣了一下,转头示意赵天将何志超和李晓珃先带进去。 “没电了,”唐景枫耸肩,“怎么,有新情况?”他看过所有嫌疑人的照片,纵是没见过真人,也能认得出刚才那两个是谁。 林宵点点头:“是,李晓珃撒了谎,10日凌晨2点至3点何志超没有不在场证明,”他说到一半看了夏当归一眼,却见女孩听得认真,遂继续道,“你们呢,有什么发现?” 唐景枫笑了笑,“原来一个个都有不在场证明,现在倒好,人人撒谎马脚尽露,”他指了指身后道,“陆震国2点后出的公司,路上行踪不明,刘美芝和陆昊钰有隐瞒。人都在里头,具体的我都交待小刘了,接下来就看你审不审得出。” 林宵哈哈大笑,用力捶了唐景枫一下高声道:“没有你破不了的凶案,也没有我审不出的罪犯。” 那男人在余晖下轮廓如刀削,一语似要用一生承诺这满城安宁。 夏当归忽然觉得,任何城市都需要这样一个豪情满志的保护神。 “还看?人都走了。” 她恍然回神,跟前是唐景枫略带鄙夷的表情。 夏当归瘪瘪嘴,一如既往地沉默。 唐景枫抱臂斜眼瞧她,最后还是败在这块比石头还硬还臭的疙瘩上。 想到昨天半夜那句话憋了一天唐景枫心里就很不爽,他又摸了摸肚子。 嗯,有点饿。 “不如一起吃个饭?”他大步往前走,不让夏当归能有机会看到他略显尴尬紧张的表情。 她可是专家! “我是饿了,不过别说aa制,我没钱。”夏当归应得很自然,但最后三个字又让人噎得胸闷。 她见唐景枫忽停脚步,蹙眉不悦道:“我真没钱,而且你也说过了,包吃包住。” “包包包!谁说我不包了?”唐景枫心情瞬间变得很好,步子不合身份地轻快起来,“走,带你吃星级的饭店。” 海城最大的星级餐厅,莫过于郁肴。郁肴最大的老板,莫过于郁家老爷子膝下唯一的小孙子——郁望。 郁之勋郁老爷子当年是部队里的人,杀伐果敢了大半辈子,临到古稀却逢上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小儿子和儿媳妇在国外无辜丧命于恐怖袭击,留下一个才上幼儿园的男娃。 这个男娃就是郁望。 大儿子主动表示要将侄子带在身边,可老爷子不愿意。没了老伴那么多年,他一人住空荡荡的大别墅,只在逢年过节才见得到孙儿,如今却是再也放不了手了。 他心疼这个可怜的孩子,心疼得紧。 于是他用二十多年的溺爱,将那个得了十年自闭症的男孩,养到了如今海城威风堂堂的郁老板。 郁肴门口的礼仪小姐笑容甜美,甚至颇为熟稔地跟唐景枫打招呼。 “唐先生,还是那间吗?”那姑娘模样着实好看,声音也仿佛能软到人心坎里去。 夏当归冷眼瞧了瞧,轻哼一声。 狐媚子。 “嗯,”唐景枫不咸不淡地应了句,看到大厅里有几桌客人频频朝进门第一间小包厢看,忍不住转头问道,“那里头谁来了?瞧这颇受瞩目的架势。” 穿着艳红旗袍的姑娘掩嘴轻笑:“还能有谁啊,咱们家老爷子呗,”她打趣道,“这不,老板又被叫进去训话了。” “嘿,”唐景枫眉头一挑,拍拍夏当归肩膀道,“你在这里先坐会儿,我去跟爷爷打个招呼。” 他说完抬手示意了下那姑娘:“给她泡杯茶吧,我去去就回。” 姑娘含笑应道:“好的。” 夏当归面无表情地在一旁坐下,暗自揣测着唐景枫跟郁肴大老板的关系。听他叫人爷爷都叫得那么亲热,想必私交甚好。 包厢门开门阖,她只来得及捕捉到一角素色衬衫,还有那声虽年迈却依旧中气十足的怒吼。 “混小子你再跟陈家、孟家、姚家那几个女娃纠缠我就打断你的腿!” “冤枉是爷爷你让我跟她们多走动走动的!” “我让你一个一个慢慢接触没让你同时暧昧不清!孽账!” 大厅里的客人已经习惯了这三天一次的小打小骂,笑叹几声便又举杯一饮而尽了。谁不知道郁老爷子把郁望当宝贝儿在疼,曾经的自闭症儿童如今成了浪荡纨绔,也分不清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了。 夏当归静静地听隔壁桌几个男人说着关于郁望的事,待大致了解了些许,她反而更好奇了。 郁望,还真是个好名字呢。 “小姐,您的绿茶。”苏乔乔是郁肴最漂亮的接待,十根指头上都染了和旗袍一样的大红指甲油,甚是妖娆妩媚。 夏当归瞥了一眼那还在打转的绿叶,随即缓缓抬起头。 ------题外话------ 没有你破不了的凶案,也没有我审不出的罪犯——林宵。 为什么这句话写完的一瞬间,我自己感觉到了基情! 接下来是有奖竞猜时间,今天的问题只有追文的姑娘才能回答出来~没错,前情回顾来了! 问:当归是以什么罪名入狱?判处几年?减刑至几年? 超!级!简!单!有!没!有! 所以说追文才是正确的选择啊~姑娘们不要养文啊~上本文蠢暖就是差点死在追文率上啊~每天不看也顺手点击一下新更章节啊~ 忘了说一句,郁望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听呀~不要说我掉节操~我已经给他配好媳妇儿了哈哈哈哈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九章 绿茶给你喝 答案公布3 苏乔乔以一种女主人的姿态俯视着夏当归,凤眸的眼尾处微微勾起,看在男人眼里或许是一种风姿,看在夏当归眼里却只剩下了恶心。 “你这是什么眼神?”苏乔乔不瞎,注意到冷漠的女孩只抬了一下头,可目光却寒人。 她音调又拔高了些许,随即才意识到自己现在在大厅,忍不住恼恨地瞪了夏当归一眼。 即便夏当归仍旧低着头。 苏乔乔很生气,唐景枫自17岁出了国之后就没再来过郁肴,如今刚回来就带了那么个单薄的丫头,自己跟唐景枫认识的时候,她还不知道在哪里蹦跶呢。 苏乔乔一直承认自己是喜欢唐景枫的,也可以说她喜欢所有年轻帅气又多金的男人。以前她甚至追过郁望,只不过那男人就是匹野马,寻常女人拴不住他。 她称呼他为唐先生,只是因为现在是上班时间,难道这小丫头还真以为自己跟唐景枫会比她跟他还熟吗? 可笑。 脸没她漂亮就算了,连妆都不会化一个。 不说那身材,矮了唐景枫那么多也不知道穿个高跟鞋。 撇开一切不谈,事业线都没有,难不成还穿着少女小背心吗? 苏乔乔越是打量越是嫌弃,甚至觉得那杯绿茶都不该给她泡,喝点凉白开就够了。 “看够了吗。”良久,女孩淡淡吐出一句话。 “什么?”苏乔乔皱皱眉,却感受到夏当归不掺任何情绪的目光慢慢从自己脸上滑过。 她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 “你知道我这双眼睛是用来看什么的吗?”夏当归起身,纵然她一直很沉得住气,可今天却憋得难受。 苏乔乔抿唇,眯眼扬起下巴道:“我管你看什么,总之,”她凑近,压低声音威胁道,“别看唐景枫就好。” 夏当归轻扯嘴角笑得讽刺。 “我只看尸体,”她顿了顿,补充道,“还有罪犯。” 能明显看到苏乔乔的身子僵了一下,夏当归心底那丝矮她半个头的不满烟消云散。 “换句话说,我看过的人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进监狱等死了。”夏当归将水杯慢慢举起来,在苏乔乔渐渐失色的面孔前晃了晃。 “我能看出你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夏当归偏头,注意到苏乔乔刚要放松下来的肩膀又是一僵,“不过我有三句话告诉你。” “根据微表情研究可知,性兴奋会使人的瞳孔放大,手臂也会紧贴腿部。” “根据墨菲定律可知,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 “根据两性心理学可知,男人普遍不爱有故事的女人。” 苏乔乔有些听不懂,透过玻璃杯看夏当归。 “所以说,见到你时唐景枫并没有起任何生理反应。而你若下定决心用十年追求他,极有可能直到他有了孩子你也没追到。原因很简单,男人不喜欢有故事的女人。” “而且据我所知,”夏当归把水杯塞到苏乔乔手里,拂开额前碎发恶狠狠道,“唐景枫是侧写专家,不需要你的事业线来促进发展。” 她转身,忍不住又补了一句:“你想配得上他,首先也得是个专家!”她哼了一声,“绿茶给你喝!” “啪——啪——啪——”三声击掌后,是男人一句好听的调侃。 “像你一样的专家吗?” 苏乔乔猛然抬头,几步开外是两个同样穿着白衬衫的青年。她忽然回神,有些怔忡地倒退两步,脑海里只剩下他清亮的声音,如雷一般。 像你一样的专家吗。他这样说,大抵是喜欢这个讨厌的丫头的吧? 夏当归愣了一下,随即瘪嘴瞪了含笑挑眉的唐景枫一眼。 唐景枫的身后还站了一个模样俊朗的男人,刚才便是他在鼓掌。 郁望颇为好奇地上下打量着夏当归,一双桃花眼似碎了星一般闪闪发亮:“你好,我叫郁望。”他伸手,指节就跟电视里弹钢琴的男人一样好看。 夏当归想了想,还是没有回握。 “好名字。”她淡淡道,也没有要自我介绍的打算。 郁望失笑,声音明朗动听。 “乔乔你去忙吧,我带他们过去就好,”郁望冲苏乔乔摆摆手,又对着唐景枫一顿挤眉弄眼,“你这是哪里泡的妞,有趣得紧。” 唐景枫捶了他一下,自己却没有控制住嘴角上扬的动作:“一天到晚想着泡妞,爷爷刚才白说你了!出息!” “等等你俩先吃着,可劲儿吃别给我省,”郁望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又指了指包厢小心翼翼道,“等等还得接着骂,我晚点过来找你,顺便叫上杜进、高诺他们,咱兄弟几个都几百年没聚聚了,今晚谁都不许跑!” 夏当归走在后头,看两人勾肩搭背商量着酒局和牌局,忍不住同情了一把还在审问嫌疑人的林宵。 ------题外话------ 先公布答案:故意伤人罪+三年有期徒刑+减刑至一年零三个月。 有答对的姑娘来评论区领奖! 这几天会把案子的节奏放一放,毕竟咱们也是本现言对吧~言情怎么能少~然后嘛,我想呼吁一下大家,尽量不要养文,最近潇湘流量很差,如果能抽出时间每天点击一下蠢暖真的很感谢!转圈给你卖萌啊! 对了提醒一下妞儿们,咱们的更新时间是固定在早上8:50的,9点来刷肯定可以看到,二更的时间是晚上19:50,20点也能看到~这是连载到现在第一次二更,求追文!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章 嫂子好! 郁肴的包厢一向是雅致又高档的,夏当归无聊地来回换着电视频道,待唐景枫点完了菜,甚至苏乔乔垮着一张脸将果盘都上了来,她才转过头去,在唐景枫异样的目光下埋头吃饭。 夏当归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太冲动了。 一个女人错将她当成情敌来宣战而已,自己也有点反常地沉不住气了。 恶狠狠将筷子戳进茄汁鲈鱼肚子里,夏当归都没抬头看唐景枫。 对面的男人虽然一直在瞧她,其实心里正打着算盘呢。凌晨憋回去的那句“生日快乐”,他要什么时候才说出口?过会儿肯定不行,杜进、高诺那几个都不是消停的主儿,今晚大抵是报销在这儿了。 唐景枫有些烦躁地挠挠头,抬手的时候差点打翻盛着红酒的高脚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个光顾着喝酒,一个光顾着吃饭,包厢里只有电视剧的声音。 “哆哆——”两下敲门声响起,夏当归也正好放下筷子。 首先进来的是郁望,梳了个狼奔头,显得英俊朗润了不少。 后面还有四个年龄相仿的男人,一进门就是顿鬼哭狼嚎,“阿景”、“唐哥”叫得起劲。 六个人隔了多年的相遇,一个招呼打了近二十分钟。 夏当归抱臂在一边听他们东拉西扯,把杜进、高诺、邵寻、蔡梓康四个人分别和各自的面孔对应了起来。 小脸小身板看起来最年轻的是杜进,大眼睛大鼻子油嘴滑舌的是高诺,嗓门最大热情得过分的是邵寻,戴着眼镜瘦高个儿的是蔡梓康。 唐景枫兴致也挺高,被灌了酒当即也给灌了回去。他们几个算是发小,感情自然不是一般的好。 郁望注意到夏当归始终安静坐着,弯唇一笑拿胳膊肘捅了捅身旁的高诺。 四人齐齐回头,这才看到房间里还有一个小个子女孩坐着。 邵寻目光只在夏当归和唐景枫身上转了个圈,和几个同伴互递了眼色,瞬间心照不宣。 “咳咳!”他干咳一声,像下达着什么命令。 然后,夏当归就看到四个男人瞬间站成一排,腰杆儿挺得直直。 “嫂子好!”三个字,异口同声。 “噗——”唐景枫一口红酒喷出来,郁望新做的发型有些松垮。 “……”夏当归人生第一次出现了记忆断片。 倒是郁望第一个反应过来,一把扯过邵寻低骂道:“什么嫂子!你唐哥还在泡!八字不够一撇呢!” “……”唐景枫噎得半句话都吐不出来。 邵寻“啊”了一声,四个兄弟面面相觑,有些不好意思地冲夏当归笑。 “对不住啊嫂——”高诺立马打住,尴尬挠头道,“那怎么称呼?” 夏当归皱了皱眉,以防几人再叫她嫂子,第一次主动做了自我介绍:“夏当归,可以叫我当归。” 唐景枫斜眼睨她,有点意外。 郁望细细咀嚼了一遍,突然听到杜进的提问:“当归不是药材吗?跟枸杞差不多的?” 夏当归点头,指了指唐景枫道:“嗯,他就是。” 后者面色黑了黑,面对兄弟几个探寻的目光,拒绝回答。 一番嬉闹后,酒局才算是正式开始了。 因为夏当归在场,杜进几个不敢太闹腾,甚至频频询问唐景枫两人的关系。问得烦了,唐景枫就给他们灌酒,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时拿余光瞥着夏当归,可那妮子不知是听力真不好还是装聋作哑,只盯着那乏味的泡沫剧看,半点动静也无。 酒过三巡,气氛愈发浓烈起来,郁望跷着二郎腿掏出一根烟,却被夏当归一个眼刀子给甩到。他抱歉地笑笑,起身出门去解烟瘾。 这丫头倒跟阿景一样,那表情就像和香烟不共戴天似的。 连抽了两根,郁望熟练地吐着烟圈,待身上味道散去之后,他才重新进了房间。 然,里头已经摆出了牌局。 唐景枫转头恶狠狠瞪着他,“郁望,谁告诉他们要带扑克牌来的?”他咬牙切齿,身后四个兄弟笑靥如花,“八年前我就说过这辈子再不打牌了!” 郁望乐了,破案追凶方面唐景枫是个专家,从小也是学什么就会什么,独独一样东西他折腾了十几年也没折腾好。 那就是——斗地主。 “少废话,”郁望拉过软背椅就麻利地开始洗牌,“你出国前最后一回输给我的那条短裤可还在我卧室呢,想不想赢回去?” 五个人哈哈大笑,唐景枫一巴掌拍在郁望脸上。 “郁、望!”他一字一顿,恨不得捏死自己这个发小。 夏当归听得一清二楚,目光在几人身上来回转。 “我赌你赢。”她单手将椅子拖到唐景枫身边,淡定坐下后面无表情道。 包括唐景枫,所有人都愣了片刻。 “你确定?”郁望挑眉,兴致顿升。 ------题外话------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再多句甜蜜的“老婆”,比不上整齐响亮的“嫂子好”! 下次让枸杞抓过的罪犯们排成一排喊嫂子,画面真美!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一章 牌妹与狗哥 夏当归点点头,又转过去对着唐景枫道:“说起来你现在也算是我顶头上司,输得连内裤都丢我很没脸的。” 高诺憋着笑,手指在桌上敲了两下,“当归姐,你大概不知道阿景在我们哥儿几个里面还有一个外号吧?”他虽比夏当归大,如此称呼也不过是卖唐景枫的面子。 郁望看唐景枫气呼呼的表情,忍不住笑道:“今晚八成还得留下一条内裤,”他把牌撂好,手掌一摊示意可以开始了,“牌妹,那你们就一组吧。” 夏当归眉头一挑,唇边牵起一丝淡淡的笑。 牌妹? 还真是别致。 听到身边的男人轻嗤一声,明显不高兴了,夏当归好笑地拍拍桌子。 “嗯,以前叫牌妹,之后叫狗哥。” 唐景枫脸色非但没好看起来,相反更是面沉如水了。 “狗哥?”邵寻琢磨了一遍,“啥意思?” “今晚替枸杞翻局,若是他赢了,敬称一声哥总不过分吧?”夏当归懒懒靠在椅背上,斜眼催促唐景枫抓牌,“我叫你出什么,你就出什么。” 唐景枫一股子气闷在胸口撒不出来。 狗哥。 狗哥! 这破烂名字! 杜进与高诺一组,邵寻与蔡梓康一组,唐景枫与夏当归一组,斗地主已经斗成精的郁望摆着撩人的姿势独自应战。 “你会玩这把戏?”唐景枫低声问夏当归,手里的牌烂得他想夺门而出。 夏当归看也不看唐景枫,眼睛更是没在他的牌面上停留过,只懒洋洋应了句,就把目光放在了郁望脸上。 他淡定地抓着牌,偶尔蹙眉,偶尔瘪嘴,在注意到夏当归正打量着自己时,便示威似的扬了扬手里的牌。 夏当归轻轻道:“别闹了,你现在抓到的大部分都是小牌,得意什么。”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愣住了,只有唐景枫含笑在一旁悠哉悠哉看着戏。 看什么戏? 看读心专家帮他这个地主反斗农民。 郁望低头瞅一眼自己手里一溜排的3、4、5,6,凑不成连对打不了顺子,拼个飞机也拼不出! 他又看了看纸牌背面,盯着夏当归古怪道:“小乌龟,你不会是透视眼吧?” 夏当归瞪他:“你才小王八。” 杜进笑出了眼泪,拍拍郁望乐不可支道:“你这牌神今儿不会阴沟里翻船吧?” “嗤,你觉得呢?”郁望轻哼一声,单手揉搓着大腿,姿态恢复了闲适,看起来似乎势在必得,“谁输内裤还不一定呢。”他慢悠悠道。 夏当归把他的动作尽收眼底,同样把话说得缓:“刚才我说你手里都是小牌,你的第一反应是我有透视眼,难道这不已经证明了我所言属实吗?”她顿了一下,看到几人面上又是一愣。 “另外,在身体语言分析里,揉搓大腿是一种平复心情以及减缓压力的本能反应,”夏当归将胳膊放到桌面上,话却对着高诺那几个讲,“性冲动同志,你不过是在安慰自己对吧?” 邵寻咽了口唾沫,蔡梓康推了推滑落下来的眼镜。 郁望眉头狠狠地拧起,拿他名字作文章!这小乌龟! 唐景枫好整以暇,目光从目瞪口呆的杜进几个身上一一扫过,神情没来由地带着点得意。 就好像在无声宣告:看,这是我手下的丫头。 唐景枫的牌面不算好,夏当归示意他先随便玩玩。 当唐景枫选择出了对子时,另外几个都跟了牌,只不过唐景枫丢了k对后,下一组的邵寻跟蔡梓康两个人犹豫了。 邵寻反复摩擦着前额,咬咬牙刚准备接牌,夏当归一句话却将两人轰了个神识全无。 “他们至少有三个2,鉴于咱们这边没有这张牌,也有可能藏了四张。不过正副司令牌已经出现了两张,剩下一张在我们手里,一张或许在他们那儿,但你总是摸着额头,这是典型的举棋不定反应,所以极有可能,你们最大的牌就是2。” “我……”蔡梓康噎住,努力想把话说完整,“我们最大的牌不是2。” “噢,”夏当归不置可否,“枸杞你来告诉他们,对问题的生硬重复在犯罪心理学上代表了什么。” 唐景枫挑眉,眸底满是愉悦。 “代表撒谎。” 良久,邵寻“啪”的丢出一对2笑骂:“靠!见鬼了真是!”他拿指头弹了弹牌面转头对杜进道,“败了败了,我这儿就只剩一张2还能拿得出手,你们加把劲儿!” 郁望皱眉,推了高诺一把嘱咐道:“把小动作小眼神都给我收起来。” “微表情最致命的诱惑就在于,无法掩饰、无法伪装、无法欺骗、无法逃脱。” 夏当归抱臂,语调轻快:“因此,你无法取胜。” ------题外话------ 郁望给当归的昵称多萌啊~ 当归给郁望的昵称多有节操啊~ 当然了,我是枸杞亲妈!官配绝对还是他们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有还有!昨天斗地主的更新出来后,我发现原来妞儿们都是牌神!来来来,什么时候咱们大家伙儿的凑一桌斗个几回?输的人把小内内留下!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二章 我没想泡你! 杜进将手撑在脑门上,天真地以为这样就能挡掉夏当归无孔不入的审视目光。 牌局已经进入尾声,唐景枫有些讶然地瞅着自己手里所剩无几的几张牌。 这大概是他坚持得最久的一次了。 郁望单手抓着牌,另一只手悠闲地点着手机屏幕,偶尔抬头看夏当归一眼,复又低下脑袋。 夏当归挑眉,若有所思。 胜券已在握,她忽生了捉弄的小念头。 点了一个顺子,唐景枫按她要求出牌之后,便看到那丫头皱眉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自己的脖子。 郁望眸子动了动,不动声色轻踹了高诺一脚。 高诺交叉在一起不停抖动的脚踝,瞬间停止了动作。 “估计是没有大牌了,你们压。”郁望对着杜进和高诺道,一边朝唐景枫两人努了努嘴。 夏当归待杜进压了牌,淡淡吐出一个字:“过。” 郁望轻笑出声,有些自得道:“你们那五张牌,还是顺子吧?” 他刚才用手机搜索了很多关于微表情的解析,当看到夏当归不自然地抚摸颈部时,终于反应过来,这是不自信的表现! 唐景枫低头看了下手里五张相同的q,随即面无表情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直到杜进牌都快见底了,夏当归才波澜不惊道:“嗯,是顺子。” 然后唐景枫很有默契地压了牌。 是一个炸弹。 郁望伸完懒腰正打算舒舒服服地抱个头,姿势却只完成了一半,僵硬地停在脑袋上方。 蔡梓康讷讷伸手数了一遍,的确是五张。 “双脚脚踝处交叉,那是因为紧张焦虑而导致的不自在和不安全感。” “自然情绪促使你习惯性双手抱头,这说明你极有自信自认掌控了全局。” 夏当归慢慢起身,眼底带了丝促狭。 “都告诉你了,微表情和身体语言,不是你能轻易遮掩的。”她笑,竟透着小孩儿的顽皮。 郁望愣愣的,“可……”他话到嘴边说不出来,只动作迟缓地举起手机,“我……你……” “你们不能掩饰,但我可以啊。”夏当归眨眨眼,弯下身子凑近郁望道,“好了,给你的小郁望宽衣解带吧。” “噗——”邵寻刚想喝口水压压惊,结果全部喷了出来。 郁望胸口发闷,对着挂一抹玩味笑容的唐景枫咬牙挥了挥拳头。 该死,谁知道她说的是小郁望还是小欲望! 出包厢门的时候不过午夜时分,夏当归听到郁望在里头跟老爷子打电话。 “爷爷,那啥……我、我今儿有点事来不了了啊……”然后是一阵沉默,估计老爷子在对面开骂,“不不不!我哪敢跑啊!真有事!明天一早您怎么骂我打我都成,就先这样了啊爷爷!”一声长叹,然后夏当归听到郁望砸了下桌子。 “乔乔,帮我去买条裤子,内裤长裤都要,”又是一阵沉默,接着是郁望气急败坏的怒叫,“我没想泡你!你瞧上的那混蛋把我裤子拿走了我他妈现在光着!” 夏当归忍住笑,忽然停住不想走了。 “喂?喂!”郁望愣了一下,狠狠摔掉手机,“靠!挂了!” 唐景枫见夏当归贴墙脚贴得认真,失笑着揉了揉她头顶:“走吧,回去睡一会儿。” 夏当归怔了一下,回神的时候唐景枫已经跨着大步出了去。 她把头发理好,收起愣愣的表情赶紧跟上。 唐景枫将一袋子的男士内裤长裤丢进垃圾桶,掏出手机想看个时间的时候才想起白天电量就用尽了。他下意识抬头,因为郁肴的对面,就是中心广场那几十层高的楼钟,每次过年都有上万市民来这里守岁跨年。 时针刚刚好对着12,分针也近乎完美地与它重合,只剩秒针不知年岁地走着,慢慢绕过数字9。 唐景枫心跳突然停了一拍,一回身没看到夏当归,忍不住急喊:“当归!” 女孩本来走得慢,听到声音又怔了怔,先应了一声“什么事”,才加快了步子走出去。 唐景枫松了一口气,对上夏当归那略显疑惑的目光,一咬牙刚准备开口,楼钟发出“当”的响声。 零点了。 27日的零点了。 “怎么了?”夏当归见唐景枫欲言又止,站在他跟前奇怪道,“发生什么事了?” 唐景枫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心下却已经懊悔地不成样儿了。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错过了,再说出口也没了意义。 那就明年吧,明年的今天我一定亲口对你说——生日快乐。 不对,是明年的昨天。 我想那时,我一定毫不迟疑,不留遗憾。 “没事,”唐景枫又揉了揉夏当归已经整理好的头发,“谢谢你了今天。”他抬头看着楼钟,情绪不是很高。 夏当归皱眉避开他的手,语气认真:“不客气狗哥。” “……” ------题外话------ 国庆快乐!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哀怨望着你们,最好不要去太远的地方旅游度假啊~因为这两天大概就得首推了~有事没事看看首页啊~潇湘现在的流量真是让人操碎了心~ 还有还有,有没有姑娘对于枸杞没能说出“生日快乐”而感到遗憾呀?要知道这次的遗憾可以铺垫下次的狂欢! 最后的最后,为枸杞申诉:我才不是人丑牌烂! 叉腰笑~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三章 唐佑宁 刘晟凡把速溶咖啡放在林宵跟前的办公桌上,对那个自己跟了七八年的上司沉声道:“头儿,问过那家小旅馆的前台了,当晚何志超跟李晓珃的确登记入住了,前者也的确在两点多借口抽烟出了门。不过当时前台去了趟卫生间,我好不容易求证到了对门一个下楼拿外卖的男人,他说他下去的时候刚巧碰上何志超,但之后就不清楚了。” 林宵低低应了一声,揉着眉心将滚烫的咖啡一口喝了下去。 昨晚紧锣密鼓的审讯,其实可以说是毫无进展。 由于10日凌晨那场雨着实大,从陆震国回家那条路上的监控里很难确定是否有他的那辆车。退一万步说,当夜狂风大作,雨刷器更加模糊了挡风玻璃后司机的脸。如果陆震国找人代驾,从而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那也是有可能的。 要从那么多监控里仔细排查,这项任务无疑是艰巨的。林宵只能将此事交给赵天去办,希望尽快得出答案。 而现在几人中嫌疑最小的,就是李晓珃了。 当晚因为何志超的离去,李晓珃的心情低落了许多。无聊之余,她用通讯设备与闺蜜进行了长达数个小时的聊天。这点在刘晟凡检查双方聊天记录以及技术部锁定ip地址之后,得到了肯定。 至于刘美芝和陆昊钰,除了一口咬定自己没杀人之外,对于案发当晚母子二人在房间里的所作所为始终保持缄默。 林宵很是头疼,没有证据,拘留只是暂时的。 “头儿,咱们现在怎么办?”刘晟凡两只眼睛熬出了红血丝,声音哑哑的,话语里满是疲倦。 林宵沉默了片刻后才道:“这案子已经拖了近二十天,凶手逍遥法外,死者不能瞑目,公众怎么看我们不打紧,关键是我们自己心里好受吗?” 刘晟凡紧了拳头,咬牙挤出三个字:“不好受。” 林宵把纸杯子捏扁,攥在手心里语气冷硬:“叫赵天那边抓紧,审讯室除非拘留时间到限,否则就给我一直撬下去!”他起身将杯子准确扔进垃圾桶,拍拍刘晟凡肩膀交待,“重点调查刘美芝母子的人际关系,不排除雇凶杀人,但可能性不会太大。还有何志超,昨晚一直没联系上阿景,叫他来瞅瞅。” 说罢,林宵大步往外走。 “头儿,那你去干嘛?”刘晟凡奇怪道。 “咱们还有一个嫌疑人,你忘了?”林宵步子没有停,扯过皱巴巴的格子衬衫就套在了满是汗臭味的工字背心外。 刘晟凡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林宵消失在门口处时的最后一句话。 “所有人都有嫌疑,唯独唐佑宁可以置身事外,这难道不是最值得怀疑的地方吗?” 西靖路路口,一辆车身发亮的法拉利疾驰而来。驾驶之人技术了得,一个转弯便绕进了小区大门。 保安张大爷凑近瞧了瞧,男人微微点头算是打招呼。他一看,这不就是80号的那个唐先生吗? 赶紧按下遥控开关,横栏晃晃悠悠升起,男人朝张大爷友好一笑,随即踩下油门。 将车停稳在寂静昏暗的地下库,唐佑宁却没有下来。 脸上永远挂着的谦和微笑一点点消失,就像一张精心装扮的面具,顷刻间粉碎。 他两只手把着方向盘,将头深深埋在自己圈起的一方天地内,许久不曾动作。 她死了……她也死了…… 男人喉咙处发出闷闷的低吼,又似拼命压制的呜咽,听来就像受伤无助的小兽,在空旷的地下车库回音阵阵。 他抬头,脸上无泪,唇色却苍白如纸。 不行,他一定要再见她一面,不管是因为什么。或许愧疚,或许悔恨,或许深爱,或许无奈…… 唐佑宁下车的时候,依旧端得是一派温润。 “唐先生,”身后有人重重关上车门,声音未及,步伐已靠近,“你好像在车上坐了很久。”那语调带着怀疑,令唐佑宁脊背瞬间一僵。 他慢慢转身,看到神色疲倦的林宵皱眉盯着自己,眼底满是不信任。 “原来是林队长,”唐佑宁淡淡一笑,卸下防备道,“刚才想到菁菁了,出神了许久。”他垂头,表情有些松动。 听得出唐佑宁话里有叹息,林宵便没有再质问,只是简单将来意表明:“陆菁的案子还有许多疑点,所以这次我来……” 唐佑宁点点头,已经明白了林宵的意思,“搜查、盘问我都全力支持,只要你们能让菁菁瞑目,”他抬手示意了下,“那走吧林队长?” 林宵看了看唐佑宁,总觉得他哪里不对,可又说不上来。 “嗯,走吧。”他暂时收了想法,打起精神跟了上去。 ------题外话------ 这两天心情不太好,因为碰上了特别难过的事,真的特别特别难过,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所以今天题外话不卖萌啦,我要去找几个笑话看看有没有效果,委屈脸。 不过呢蠢暖不会耽误更新,毕竟虽然存稿少,但也是有的嘛,所以妞儿们记得还是要每天追文给我满满动力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四章 字迹 唐佑宁的家依旧那么整洁,保姆每天准时打扫,才不至于让这个近期遭受精神重创的男人生活状况变得一团糟。 “您请喝茶,”唐佑宁将泡好的龙井小心翼翼放到林宵跟前,两手交握坐在对面疑惑道,“不知道林队长这次想了解些什么?” “噢,”林宵语气没有起伏,“介不介意我到处看看?”他没有申请搜查令,对唐佑宁的怀疑也只不过是基于个人直觉罢了。 唐佑宁愣了愣,下意识转头环顾了一遍偌大的客厅,随即点点头回答:“那好,我去处理些公司的事情,您随时可以叫我。”他起身,无条件配合林宵的调查,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多谢。”林宵言简意赅,目光从那一整排满满当当的书架上扫过。 第一次来调查的时候林宵就觉得那些书的种类并不符合唐佑宁的身份,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却涉足工程、心理、电路甚至临床解剖等多个大相径庭的科目,且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冷僻书籍,实在令人费解。 他几步过去,从上到下细细打量着,大约十多分钟后,林宵的目光停在一本《药理学》书上。不是因为它有多特殊,而是在这众多崭新的书籍中,它算是最陈旧的了。 越是皱巴巴,越是说明被翻阅的次数多。 林宵打开,第一眼就将自己给震在原地。 书上有许多笔记跟批注,字迹清秀小巧,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儿写的。 但所有出现字迹的地方,都与“怀孕”有关。 林宵猛地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冷静下来。 唐佑宁的字他见过,不需要笔迹鉴定林宵都能确定书上的字不属于他,至于陆菁,尸检情况都证明她还是个处女! 林宵狠狠拧了下眉,快速将书页往后翻,越看却越是心惊。后头的笔迹明显还新鲜,这说明……有个他们不知道的女人在这段时间还用过这本书! 等同于说,到过唐佑宁家!与他有过接触! “唐佑宁!你给我下来!”林宵抬头,冲着那虚掩的书房门怒吼。 打电话通知局里派人过来带走唐佑宁后,林宵坐在沙发上抽了一会儿烟,等了大概一个小时,终于等到唐景枫和夏当归回了来。 “你们去哪儿了?一夜没回?”林宵掐灭烟头,起身看着两个眼袋沉重的人狐疑道,“有重要的事情和你俩说。” “赵天那边忙不过来,昨晚我们就去帮忙了,估计再过一会儿就能知道结果,”唐景枫揉揉眉心,看家里空荡荡的,似乎已然知晓,“我表哥也有嫌疑了是吧?” 夏当归打了个哈欠歪倒在沙发上低低道:“除了李晓珃,其他人都得重新调查。” 林宵点点头,把手里那本书丢了过去,“你看看吧,这字迹估计是个线索,”他挠了挠头,困得眼皮都在耷拉下来,“唐佑宁什么也不肯说,但他的交际圈必须彻底排查。” 唐景枫嗯了一声,没有任何表情。 一块什么也检测不出的毛巾。 一本写满不知出处字迹的书。 还有五个关系纠缠的嫌疑人。 这是他们现在所掌握的一切。 唐景枫微偏过头沉声道:“所有涉案人员全部进行二次调查,所有涉案物件和涉案场所反复提证,一个星期内必须破案!”他语调低沉,似无形中给自己压力,又似警告不要掺杂个人感情。 气氛有些凝重,林宵的手机适时响了起来。 “秦法医?”他接了电话,蹙眉听了片刻回道,“那再过几天就火化吧。” 待林宵结束通话,夏当归问道:“什么火化?” “噢,是前两天商业大厦的跳楼案,小夏同志应该不知道吧?”林宵打起精神解释道,“死者尸体无人认领,如果七天内还是如此的话,咱们就有权利将其火化。” 唐景枫挑了挑眉,“她知道,”然后不顾林宵诧异的目光道,“自杀案先放一边吧,抓紧把手头这个搞定了。” 夏当归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咱们得提高效率,这样吧,兵分三路如何?” 林宵和唐景枫没有意见,同时点了点头。 “何志超那小子有点玄乎,阿景你去会会他,”林宵想了想道,“陆震国的调查结果很快就会出来,那我就先负责刘美芝跟陆昊钰。” 夏当归接得很快:“正好,我很愿意接触一下唐佑宁。” 她看着唐景枫,眼神不退不让。 半晌,他笑了。 “说得好像我会徇私舞弊似的,”唐景枫手插裤兜,转身漫不经心道,“那我就先去局里了,看谁第一个排除嫌疑,看谁最后一个抓出凶手。”他语调悠悠,可林宵跟夏当归却看不到他沉寂如水的脸。 ------题外话------ 来来来,今天给大家讲个笑话,还是国庆之前看到的了,有听过的当作没听过再听一遍哈~ @萧敬腾:我深深的怀疑【怒】我的4g只有1g。 这是雨神发的微博,然后最右绝了。 @网友:你的四季也只有一季,雨季【笑哭】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五章 生疑 唐景枫先林宵等人一步到了警局,二楼审讯室他已是轻车熟路,可今天却走得异常缓慢。 如果唐佑宁真是凶手……他摇摇头,其实并没有觉得心乱如麻,只是姑姑那里他要怎么交待? 从第一天坐上国际侧写小组组长的位置,他就做好了勾勒出一张自己所熟悉的犯罪嫌疑人脸庞的准备。但似乎还是挺意外的,这么快就碰上了这种情况。 唐景枫轻笑一声,步子一迈,依旧坚定。 门开,何志超抬起头,面无表情。 “听说在案发当晚凌晨两点之后,你独自外出且去向不明?”唐景枫单刀直入,心情不好直接导致他对何志超没了周旋的兴趣。 何志超还是那副不温不火的神色,和唐景枫对视几秒后淡淡道:“抓人要讲证据,你们没有人证物证,过几个小时就得把我放了,”他明明音调不高,听在唐景枫耳朵里却明显带了挑衅的意味,“前几天我给一家公司投了简历,下午要面试,别耽误我。” “呵,”唐景枫冷笑,后撤了椅子给自己足够的空间跷起修长的双腿,“后半辈子指不定都得交代在牢里,你还担心工作啊?” 何志超不恼,讽刺地吐出一句话:“没有杀人,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办法让我坐牢。” 唐景枫腾地起身,眸子半眯沉声道:“好,我一定不让你失望。”他将两手撑在桌面上,上半身前倾,眼睛盯着何志超半分不让。 这男人扑面而来的凝重与压迫逼得何志超竟觉呼吸困难。 一分钟后,唐景枫一言不发出了审讯室。 “唐哥,你怎么看?”刘晟凡就候在门口,听到动静立马跟了上来。 警队里除了林宵和唐景枫是旧交所以称呼热络外,其他人都敬称他这个侧写师一声“唐哥”。 尽管有的警员年龄比唐景枫大了一轮。 “找到那个看到何志超下楼的男人,我要知道他离开的具体时间,”唐景枫一边走一边交待,“另外,我需要一份从小旅馆到死者公寓的详细地图,联系交通部尽快给我。” 他越走越快,到最后刘晟凡只能小跑着才勉强跟上。 另一边,林宵向上级申请了搜查令,针对陆家别墅以及唐佑宁住宅进行全面取证,刑侦小组24小时待命,人人卯足了劲儿,誓要将幕后真凶给揪出来。 基于夏当归负责调查关于唐佑宁的一切,林宵将那本《药理学》暂时交给她保管。夏当归花了两个小时匆匆翻阅一遍,起身和还在埋头搜查的林宵打过招呼,独自前往宜民小区。 楼道里依旧漆黑无光,夏当归提着一颗心快速爬上六楼,大喘一口粗气后,推门进了陆菁生前所住的公寓。 她到底还是个女孩,怕黑。 打开客厅的吊灯,四下一片令人生寒的寂静,夏当归却不再慌乱,戴上手套在几个房间来来回回转了起来。 抛开一切不说,她自第一次来这里之后,就对唐佑宁的怀疑加深一层。 她记得当时自己问过林宵,为什么只六楼有一盏照明灯。他回答说,陆菁怕黑,唐佑宁特意装上的。 粗心的林宵怎么会知道,如果唐佑宁真的是担心陆菁怕黑,就应该每天送她上楼,而不是让她独自走过五层黑乎乎的楼道。 这段感情,值得打上一个问号。 当然了,最开始惹她生疑的,还是唐佑宁的一句话。 他说——我只希望菁菁能瞑目。 可笑,女友惨遭杀害,难道不该说“希望早点抓到凶手”吗? 夏当归余光瞥到卫生间空荡荡的毛巾架,又抬头瞧了瞧卧室那和唐佑宁家一模一样的水晶灯,随即转身,在客厅沙发上坐了下来。 脑袋里盘旋着所有她认为可疑的事物,但如今能够入手调查的,只有毛巾和字迹。 她叹口气,掂了掂手里那本厚厚的《药理学》。 作为一个商人,唐佑宁的社交圈子很大,如果一层一层筛选无异于大海捞针。不过能够在他的书上长期记录的女人,一定关系十分密切,可外界从无听说唐佑宁有过女朋友,除了陆菁。 这反复的成立推翻惹得夏当归连连皱眉,她所习惯的抽丝剥茧在陆菁这案子上碰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或许应该换个思路再推理? 夏当归想了想,开门疾走两步,抬手敲了对面的门。 如果没记错,唐佑宁在笔录里有提到巡逻保安以及邻居郭阿姨,不知道他们对案发当天的情况还有没有印象。 “咚咚咚——”夏当归不确定郭阿姨会否因为对门死了人而搬走,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很快里面就响起了问话。 “谁呀?”老式居民楼没有安装门铃,但是却有猫眼。 夏当归看到那小洞里一暗,随即绽开微笑道:“对门的。” ------题外话------ 英国科学家指出,正确剂量的硫化氢(屁的主要成分)能使细胞中的线粒体平稳运转,确保细胞可以继续和病菌战斗,有助于降低得癌症、糖尿病等疾病的风险!所以,下次当有人偷偷放了一个臭屁的时候,你所要做的就是优雅地深吸一口气。 哈哈哈哈哈,这是微博看到的,最后一句脑补出来的画面太美了~ 首推啊首推啊姑娘们!求看得上眼的随手点击章节加入书架!如果能评论区卖个萌什么的简直再好不过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六章 现场人证 夏当归很清楚地听到里头传来重重的一声“砰”。 然后是郭阿姨颤抖的话音:“对门……” 她努力压制着惊恐,直到夏当归尴尬解释道:“郭阿姨我不是陆菁,我是负责来调查案子的。”明显感觉到郭阿姨松了一口气,随即门被打开,夏当归摸摸鼻子很是抱歉地笑了笑。 郭阿姨住陆菁对面,是个独居的古稀老人,不过大抵是因为常年楼上楼下来回锻炼腿脚的关系,她看上去要比实际年轻上许多。 夏当归来不及为自己的措辞不严密道歉,刚进门就被眼圈红红的郭阿姨一把拉住。 “姑娘,那畜生抓到没?”她满是沟壑的脸上皱纹顿起,嘴唇颤抖着将一句承载了所有期盼的话语吐出。 夏当归有些不忍,撇开脑袋轻轻道:“还没,”她话未说完就感觉郭阿姨松开了自己被捏得生疼的胳膊,“不过我们已经有了新发现,相信很快就能让陆菁瞑目。”她从来冷漠于安慰死者亲属,可这次被害的女孩着实可怜,临到最后只有这么个邻居阿姨在惦念着。 “好……好……”郭阿姨喃喃应着,适才眸中燃起的希望却快速湮灭。 “是这样的,据唐佑宁的口供称,8月10日上午9点20分左右,他在担心陆菁因身体情况出现危险而急忙上楼时,撞倒了正在下楼的您?”夏当归拿出随身携带的纸和笔,表情严肃而认真。 郭阿姨擦擦眼睛,随即点头回答:“是的,唐先生一直是个稳妥的人,对我也很好,所以那天我看他一副受惊的样子不管不顾往上跑还挺奇怪的,”话说到这里她又落了泪,“结果没想到……” 夏当归怕郭阿姨一再哭下去谈话没法进行,干脆直接发问道:“听说您和小区保安也跟着唐佑宁上了来?” “是,你不知道唐先生那天脸色有多吓人,我跟老金没他跑得快,上去的时候……”郭阿姨一声哽咽堵在喉咙口,“我们就在大门口,那血腥气都……唐先生坐在地上,已经报了警……”似乎回想起案发当天的触目惊心,郭阿姨转过脸去用手背擦着眼。 夏当归皱眉,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试探道:“唐佑宁坐在哪里?地上?”她记得林宵说过,他们到场的时候唐佑宁正坐在沙发上哭,那么郭阿姨上楼的时候,唐佑宁应该还保持着刚看到陆菁死状而受到惊吓的状态。 “没错,我们这幢楼户型都一样,所以我知道唐先生是跌坐在主卧门口,手机都摔在地上呢,”郭阿姨说着就起身在自家屋子里比划起来,她带夏当归到卧室前,一边回忆一边解释道,“当时就在这里,唐先生面色惨白,我离得老远都能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 “那……您有没有看到卫生间挂着的毛巾?就在这个位置。”夏当归现在想确定,是否是唐佑宁使用过现场那块可疑的毛巾, 郭阿姨顺着夏当归手指的地方望去,认真回忆了片刻道:“当时真没注意,怎么?很重要吗这个细节?” “不,没事,”夏当归摇摇头没打算细说,“那天您上楼,大概花了多长时间?”从一楼到六楼,她觉得唐佑宁是有时间动一些手脚的。 郭阿姨愣了一下,皱起眉头有些困惑道:“具体还真不好说,我腿脚挺利索,但是那天真被吓到了,跟老金一合计才上了楼,总该有个5、6分钟吧?”她语气里满是不确定,刚说完就摇头补充,“可能再短些,也可能再长些,我实在肯定不了啊姑娘。” 夏当归没有勉强郭阿姨,但别说一分钟了,就是一秒钟的误差在这里头都是至关重要的,容不得模棱两可的揣测。 “这样吧郭阿姨,我得回局里请示下上头,可能后续还需要您的配合,”夏当归心下已经有了主意,但这主意还得知会林宵他们一声,“今天麻烦您了,一有消息我一定通知您。”郭阿姨是真心实意盼着凶手落网,夏当归从她的目光里可以读到一切,所以她也愿意让这个老人安心。 保安老金那里暂时不用去,他的证词应该和郭阿姨无二,但有一个地方夏当归必须立马去调查。 唐佑宁的公司。 既然在他的书上有一个女人的字迹,她就不信这个神秘的女人能在唐佑宁的生活中不留下任何痕迹。 夏当归从来认为,只要存在过,哪怕掩饰得再好,总有蛛丝马迹可寻。 而她,就热衷于将这些蛛丝马迹揪出来,让幕后之人无所遁形。 ------题外话------ 首推第二天,数据有点不理想,这篇文酝酿了很久,所以还是希望妞儿们能支持一下!当归枸杞随时端洗脚水来伺候姑娘们啊~ 当然啦,有任何意见建议疑问好奇都可以随时评论区留言~喜欢跟妞儿们唠嗑,喜欢热热闹闹的感觉!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七章 不近女色的老板 有奖竞猜4 唐氏企业是唐佑宁一手打造的全国五百强,在海城更是可以和荣商国际比肩的一流大公司。外界津津乐道的是,唐氏总裁年轻帅气,不过三十岁就掌控了海城一半经济命脉,成为豪门千金圈里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 但不知为何,唐佑宁对于那些莺莺燕燕始终保持谦逊有礼进退得当的态度,以至于都跨入而立之年了,还没有一个关系确定的女朋友。 陆菁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助理小陈带夏当归来到唐佑宁的办公室,因为老板在半个月前就嘱咐公司所有的员工,务必全力配合警方办案。夏当归没有证件可以表明身份,还是林宵一通电话打过来才搞定的。 “夏小姐,老板的电脑里有公司重要文件,除了这个您不能动以外,其他请便,”清楚转达了唐佑宁的意思,小陈在关门前微笑补充道,“我就在外间,您有任何事都可以随时叫我。” 夏当归点点头,却阻止了小陈关门的动作:“我需要你找三个人来了解情况。” 小陈愣了一下,随即应道:“好的,请问您要找哪三个人?” “第一个,公司资历最深的。” “第二个,跟唐佑宁私交最好的。” “第三个,你。” 十分钟后,小陈只带了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进来。 “夏小姐,这位是我们采购部的邱经理,资历最深,也是老板的大学同学。”小陈介绍完便垂手候在一边,因为不知道夏当归会问些什么,她微微有点紧张。 夏当归毫不客气地坐在唐佑宁的老板椅上,闻言缓缓抬起头,面前身穿黑色西装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男人表情困惑而忐忑。 “麻烦你外面等一等,我想单独问邱经理一些问题。”夏当归没有转头,只专注地瞧着邱经理,这让男人愈发紧张尴尬。 “好的。”小陈怔了怔,随即开门出去。 “坐吧邱经理,”夏当归很自然地在办公桌后边抬手示意,看起来倒颇有老板的架势,“既然你在这儿工作时间最长,又跟唐佑宁交情不错,那我希望接下来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属实。” 邱经理摘下眼镜拿手背擦了擦鼻子上的细汗,眼前的姑娘看上去年纪不大,气场却足得很。 “一定一定,”邱经理连声道,“我能答的就绝对不会藏着掖着。” 夏当归点点头:“那就好,你把手机给我。” 邱经理愣愣的,虽不明白她的意思,还是半点不敢不配合。 夏当归熟练地找到录音机,按下的一刹那,她声音清晰:“若案情需要,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邱经理,不要隐瞒,不要欺骗,因为作伪证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一滴汗,顺着邱经理的侧脸慢慢滑落。 “唐佑宁和你关系如何?是否可以用无话不谈形容?”夏当归没有给邱经理承诺的机会,直接扔出了问题。 “不,我们只是平常一起吃吃饭打打球,他没什么朋友,所以我应该算是和他关系不错的,但没有到你说的那种程度。”邱经理的语气还算镇定。 “你觉得唐佑宁是个怎么样的人?除了你还有谁和他走得比较近?” “他是个好老板,会做生意也会做人,以前我们还在上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天生是块经商的料,对员工很温和,基本上认识他的人都会说他是个好人,所以你们会不会冤枉他了?” 夏当归敲敲桌子皱眉提醒道:“冤枉不冤枉自有证据来说话。” 邱经理尴尬笑笑,有些无奈道:“好吧,他不太爱说话,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跟所有人交情都很浅的原因,基本上除了我,应该没有其他朋友了,”邱经理顿了一下,摊手解释,“他性子闷,我们不可能无话不谈,因为我觉得他心里总像藏着事儿。” “噢?”夏当归挑眉,“一个大老板,圈子会像你说的这么小?” “我半点不撒谎,”邱经理肯定道,“除非是和客户必不可少的饭局,他几乎从不参加同事间的聚餐,这个你可以问小陈,唐总每天上班回家两点一线,全公司的人都清楚。” “可他都三十了,家里就不催着找个女朋友?再者唐佑宁条件这么好,你们公司的单身女青年难道不心动?” “这……”邱经理犹豫了一下道,“感情问题唐总从来不提,小陈那几个刚进来的时候也宵想过,但久了也都知道,唐总不近女色。” “好,最后一个问题,”夏当归不纠缠,眉眼忽变凌厉,“说出三个跟唐佑宁关系最亲密的女人!” “啊?” “不许停顿!我要你立刻给我三个名字!倒数到一,否则告你隐瞒!” ------题外话------ 首推最后一天了!下午1点换榜就下去了!求妞儿们给力! 然后进行我们的有奖竞猜活动~今天还是前情回顾,追文的姑娘们,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问:枸杞(也就是颜值爆表智商爆表情商不太爆表的唐景枫同志)身上有一道伤疤,具体位置在哪里? 前五名答对有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八章 萌萌是谁? 答案公布4 “可——”邱经理受到了惊吓,但夏当归仿若未觉。 “五、四……一!”女孩完全不按常理出牌,邱经理心中还准备着默念“三二一”,结果没想到夏当归直接跳过了两个数。 他一个激灵,夏当归的尾音就像一击闷雷,将他惊出满头冷汗。而与此同时,眼前本能一般出现不同的名字,他脑海里白光一闪,只来得及抓住自己最熟悉的字眼。 邱经理一闭眼,咬牙声音响亮。 “陆菁!小陈!” “还有!”夏当归挑眉,音调比他还高。 “没有了!”邱经理急得衬衫都湿了大半,呼哧呼哧大口喘息,镜片上甚至升起了雾气。 夏当归双手用力砸到桌上,以毋庸置疑的口吻高声强迫:“还有!还有!还有!” 一连三遍,一遍比一遍气势夺人,邱经理后背几乎紧靠皮椅,两只手用力拽着自己的衣服下摆,只觉得口舌发干神识恍惚,可一个若隐若现的名字,却慢慢从记忆深处浮现而出。 “萌萌……”还未回过神来,嘴里却已下意识念叨着这两个字。 夏当归眉头一动,猛地拉住邱经理胳膊道:“萌萌是谁?” “啊?”邱经理瞬间又是一惊,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竟说了这么个名字,“我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夏当归轻笑,笑意却浅得很,“你认为她跟唐佑宁关系亲密你现在告诉我不知道?” 邱经理惊恐地拼命摇头,“不不不!我真的不认识!只是有次我拿一份重要合同准备给唐总签字,恰好听到他在打电话,有说到这个萌萌,”邱经理无暇擦掉满脸的汗水,只身子前倾急急解释,“唐总待人处事虽温和,但也不过是基本的礼貌,可那次不一样,我不小心听到他跟那个萌萌说话,语气比平常温柔得多,还带笑的!” “这么说,你并没有见过这个萌萌?”夏当归想了想还是拿出了那本《药理学》,“书上的字迹你眼熟吗?公司或者往来的客户中,有没有女性不孕?” 光凭一个“萌萌”来抽丝剥茧肯定是不行的,天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个“张萌萌”、“李萌萌”或者“周萌萌”,甚至不排除乳名和昵称的可能。 邱经理仔细瞧了瞧,片刻后摇头将书本推了回去:“应该不可能是我们公司的,另外,我们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你说的那种情况……”邱经理尴尬道,“可以肯定公司内部不存在,当然客户那边我们没法得到信息,也没理由去了解这种信息……” 夏当归没有追问下去,挥挥手示意邱经理可以离开。 后者长出一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起身嗫嚅道:“那个……” “怎么?”夏当归挑眉,“想到什么了?” “不是,”邱经理笑得勉强,“我的……”他指了指夏当归手里正在录音的手机。 “噢,我现在征用你的手机,”她停顿片刻凉凉道,“我录完音再还给你?这跟没录有什么区别?你当我傻?” 邱经理一个踉跄,步子虚软着出去了。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萌萌的女孩?她和唐佑宁是什么关系?”这次换助理小陈受到询问,她同样如坐针毡。 夏当归刚上来的单刀直入让小陈一下子有些怔忡,她略微思考了片刻,然后认真摇头道:“不认识。” “在公司,你应该是和唐佑宁相处时间最久的吧?” 小陈不否认,“是的,但是我只经手唐总的工作事宜,他的私人生活我接触不到任何,”她皱眉接道,“至于你说的什么萌萌,我更是听都没听过。” “噢?”夏当归不咸不淡地应了句,“据说唐佑宁有跟这个女孩打电话,你出入他办公室自由,难道一次都没碰上过?” 小陈闻言倒很是配合地回忆了下,片刻后表情一动吞吞吐吐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她顿了顿,似乎在努力回想,“有一次我给老板送文件,他去开会了没在办公室,可抽屉里有手机铃声叫个不停,我好奇就看了眼,但是……” 注意到小陈声音轻了许多,夏当归追问:“但是什么?” “但是老板给那个电话的备注只有一个大写的英文字母——m。” m,萌萌。 一切似乎都能画上等号了。 “好了你也出去吧。” 夏当归独自坐在老板椅上,沉思片刻后拿起邱经理的手机,刚想打给唐景枫,才发现自己连他的号码也不知道。她指尖顿了顿,随即快速按下三个数字。 1、1、0。 电话刚一接通,夏当归已经吐字清晰。 “我找林宵,立刻。” ------题外话------ 其实妞儿们都答对啦~正确答案是:左肩胛处! 不过奖励只取前五名,等签约状态一改立马兑奖~没抢到前排的姑娘们,下次加油! 然后嘛,该说的都在公告卷里跟大家交待了,今天的评论区很暖,暖到我真庆幸我的笔名也叫归暖! 今晚加更有两个原因:1、告诉大家,我很好,我有存稿,我还能码字,我血槽饱满。2、之后再无数据问题,我不卡文,你们随时可以看得爽,如果后期灵感不枯竭,我会以v文的日更新量要求自己。 最后,谢谢昨晚到今天安慰我鼓励我的所有人,现实教会我,没有人可以打垮你,只有你自己。题外话没法将贴心的妞儿一一提及,你们懂我就好。 首推结束时有305个收藏,我想看看打上完结标签的时候还剩几个。来吧,故事依旧继续,我依旧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九章 那妮子约你干嘛? “林宵,让技术部查一查唐佑宁公司所有移动设备的ip地址,我怀疑他藏了一部隐秘的手机。另外,尽快去运营商那里调取他的通话记录,有个叫萌萌的女人或许和那本书上的字迹有关。暂时就这些,噢对了,明天如果有空,希望你能到宜民小区一趟,我有很重要的事跟你商量,记得带好秒表,就这样。” 一阵短促的忙音,留下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 片刻后,唐景枫酸溜溜问道:“那妮子约你干嘛?” 林宵不解地“啊”了一声,愣愣回答:“不知道啊,宜民小区不是案发现场吗?” 唐景枫瘪瘪嘴,抖了抖刚到手的辖区详细地图,语调凉凉道:“你们去死人的地方约会啊?带表做什么?计算你能坚持多久?”他半眯着眸子,表情有种难得一见的傲娇。 大抵是错觉吧,林宵听到唐景枫慢悠悠走过自己身边的时候,鼻间发出一声细微的“哼”。 呆愣了许久,林宵才反应过来,对着早已空无一人的走道怒喊:“约什么会!再说了我能坚持多久需要用秒来衡量?!靠!” 赵天那里的结果出来了,经过反复确认,证实路段监控里的驾车者正是陆震国本人。换句话说,这位父亲没有可能杀死自己的女儿,这件案子也确切排除了其中一位嫌疑人。 而由于缺少证据,林宵不得不无奈将刘美芝、陆昊钰以及何志超释放。后两者随时会离开本市,留给他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夜已浓,唐景枫却不愿回家,或许在唐佑宁涉嫌之时,他便多了点不是滋味。 街上车水马龙,霓虹灯将这个临海大都市的夜色更增添了情趣,空气中透着丝丝夏季的闷暖,惹人泛醉。 他在绿化带旁满不在乎地坐了下来,沉默片刻后掏出手机打开相册,里面有一张今天林宵传给他的照片——那本《药理学》上的字迹。 虽说这部分调查归了那丫头,而且比起自己,她似乎更倾向于找林宵帮忙。但唐景枫可不是个小心眼的主儿,他倒挺乐意指点她一二,尽管那小妮子不见得稀罕。 可那又怎么样呢?唐景枫表示他就爱干吃力不讨好的事儿! 照片很清晰,唐景枫慢慢拉大尺寸,目光渐渐变得深邃。 可以看出落笔者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根据笔迹学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不存在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和伪装笔迹。 而习惯写小字的人,一般性格内向,温和沉默,不爱出头露面更不喜欢被人注意,某种程度上而言倒和唐佑宁的温吞性子很合拍。 唐景枫借着路灯的光线将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高,字迹的细枝末节愈发清楚。 满满当当的清秀字体,如此近距离细看,竟觉哪里有些古怪。 唐景枫敏感度极高,瞬间便发现了异样。 这些字,没有一个是连笔。 举个例子,书上笔记里多次出现“的”字,绝大多数人会将最后一笔的点与前一笔的横折钩连在一起写,但这笔迹却不是。 横是横竖是竖,相比起大众,她显得中规中矩得过分。 唐景枫微一扬眉,若有所思。 除此之外,书页上的笔记排版干净整洁得就像艺术品一样,不管是行间距还是字间距,亦或整体布局留白,都处理得细致又完美,可以看出她是个做事极有条理和计划性的人。 综合这几点来看,笔迹学将此类人定义为——抑郁质。 唐景枫将目光投到每段文字的开头,仔仔细细辨认一番后,一丝了然悄然爬上眉心。 他觉得,现在自己已经可以给出这女人的画像了。 书面整洁,则书写者举止高雅,较注重仪表和形象,穿着讲究且喜干净。 字体小,则书写者性格内向,有良好的自控力与耐心,但处在被领导位置。 结构严谨,则书写者逻辑能力强,做事认真负责,易循规蹈矩。 更重要的是,书写无连笔,唐景枫甚至可以笃定她的职业。 医生?不是。 会计?不是。 不管在哪一个行业,社会节奏如此之快,谁写字不连笔? 唐景枫轻笑一声。 老师。 当然,这不精确,应该说是——小学老师。 “林宵,排查海城所有小学的女教师,重点关注一、二年级班主任或语文老师,人物特征为长发,25至35岁,身高在165cm以下,单身,性格沉默内向,衣着整齐但不出挑,教学资历浅。” 他顿了顿,电话那头的林宵屏息等待。 “忘了说,她还是个左撇子,这下范围更小了呢。” ------题外话------ 这应该是枸杞第一次做犯罪心理画像吧~ 侧写师是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一个职业,但是能找到的资料实在少,不管是网络上还是实体书,所以如果有欠缺或不到位的地方,妞儿们见谅~ 然后嘛,今晚还是有二更,因为明天大家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了,下次二更我们就放在双休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章 犯罪心理画像 唐景枫想了想又补充道:“也走访一下各大教育机构,如果有教书法课程的条件符合者,一并归案调查。” 没有过多解释他便挂断了电话,起身辨认清楚方向,唐景枫捏着地图找到了何志超跟李晓珃在案发当夜过宿的小旅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实地勘查从而归结出一条从旅馆到陆菁公寓最快速便捷的线路。 如果这样一条捷径并不存在,那何志超的嫌疑也便洗脱了。 反之,他就仍然是重点控制的疑犯! 夜渐渐深了,路上变得冷清,大排档老板也开始收摊。唐景枫独自穿过大街小巷,偶尔撞破黑暗角落里粗喘呼吸的少男少女,在对方连声尖叫和破口大骂下满不在乎地悠悠走过,留下一阵凉凉的笑意。 “和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自愿,你都要负法律责任。” 唐景枫左转,一抬头看到宜民小区的后门隐在昏黄的路灯下。 这是地图上显示的最快捷的一条线路。 因为林宵有联系过出租车公司,证实案发当天并没有司机在小旅馆附近接过乘客,而在陆菁死亡的那个时间段,也没有人搭乘出租车前往宜民小区。所以至少唐景枫可以确定,何志超如果有去死者公寓,只能是步行。 他拿出手机看看时间,75分钟。 难道何志超真的和此案无关? 唐景枫不信,蹙眉想了想,如果用跑的,时间会不会再压缩掉一半? 正思索间,身后忽然车灯一闪,有人一边鸣笛一边将白色面包车缓缓开到唐景枫身侧。他瞳孔一缩,转头恰好和摇下车窗的司机四目相对。 “兄弟想去哪儿?十块钱就走要不要?”那穿着灰色汗衫的男人脸上油腻腻的,忙不迭地拉着生意,“黑灯瞎火的不安全,我载你一程不?” 唐景枫呼吸一窒,忽然伸手拉开车门,一屁股坐到副驾驶位上,表情严肃得不像话。 司机被吓到了,愣了片刻才讷讷问道:“去……去哪里?” 唐景枫英眉拧成一条直线,薄唇抿了两下回答:“警察局。” 他握拳,有些懊恼自己才刚想到另外一种可能。 除了出租车……还有黑车! 只是头疼的是,如此排查下去,又是一次大海捞针,天知道海城有多少黑车司机在大晚上拉客!而且若是让林宵他们去调查,谁会承认自己是开黑车的呢? 根据《海城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那可是要罚金、暂扣甚至吊销驾驶证的! 谁会为了一起毫不相关的谋杀案,让自己处于不利呢? 唐景枫用脚趾头都能猜出这次调查会无功而返,可干他们这一行的,很多时候就算知道结果也只能选择硬着头皮迎难而上。 现实再无奈,他们也不可以放弃哪怕一丝丝希望。 林宵收到消息静默了须臾,只给候在一边等待命令的赵天和刘晟凡一个字。 “查。” 他两天没合眼了,前些天母亲因为心脏病突发晕倒的时候他甚至还在审讯室,所幸家中有请钟点工才不至于酿成大祸。如今母亲住着院,他到现在都还没有抽出时间去看望,大哥大嫂好几通电话打来,他红着眼受了一顿狠批,答应今早会去医院。 “头儿,这边交给我们吧,你去看看阿姨。”赵天知道林宵妈妈住院的事,也清楚作为行动队长的头儿现在的处境有多尴尬无奈。 “好,”林宵点点头,拍拍两人肩膀道,“有事随时通知我。” 从局里到市医院开车过去只要二十分钟,跟大哥林衡通完电话,林宵很快就找到了母亲的病房。 推开门,屋子里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母亲靠在病床上和人有说有笑,面色绯红,看样子休息得不错。她从来是支持林宵干这行的,这也是他工作这么多年最欣慰和抱歉的一点。 大哥和大嫂站在床尾,快到小侄女上学的时间了,看大嫂拎了包,估计两人是准备要走了。他上班时间不定,经常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得亏大哥大嫂孝顺,将母亲照顾得安好。 有个女孩坐在床侧,手里的水果刀灵巧翻转,不多时便削好了一个苹果。她穿一身轻纱无袖白裙,露出纤瘦晶莹的手臂,一头黑发扎了简单的马尾,松散挂在脑袋后,格外清新靓丽。 林宵一愣,大哥林衡已经走到跟前用力捶了他一下。 “站在门口发什么呆,还不进去?” 林衡回头笑着打招呼:“妈,我跟小璐去送崽崽上学,晚点再过来看您,”他说着又将目光放到那女孩身上,“青青,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女孩弯唇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她眨眨桃花眼,煞是古灵精怪。 大嫂冲林宵挤了挤眼,他大脑一片空白。 ------题外话------ 我是不会告诉你们,今晚出现了一只女配! 1秒……2秒……3秒……【听说此文读者都只有3秒钟的记忆】 好了!记忆清除! 咳咳,国庆假期圆满结束,虽然好像发生了一些事并不太圆满,不过呢,咱们相处的很愉快啊~以后也要更愉快地看文啊~剧情开始多元化,会慢慢增加主角以及配角间的感情线路,期待枸杞扑倒当归那日早些到来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一章 好姑娘 林妈妈一看到小儿子便笑开了眼,冲他招招手语气温柔道:“杵着做什么,快过来。” 名唤青青的女孩闻言起身,将床侧的位子让给了一步步走得缓慢的林宵。 “那阿姨我就先走了,等上完课再来看您。”小姑娘拎起轻如纸片的双肩包,无视了林宵投过来的复杂目光,冲林妈妈甜甜一笑便脚步轻快出了门。 “去送送青青,”林宵刚想坐,却被母亲横手拦下,“她那学校可乱,我不放心。” “妈,津大混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林宵话未说完就已经被打断。 “你就算再不喜欢青青,看在她照顾你妈的份上送一送又哪里过分了?”林妈妈也不知是真怒还是假气,眉头蹙得紧,“是,你是个警察,瞧不起她这样的姑娘,可凭良心说说,青青性子那么好,你哪点不满意?” 林宵垂头,只闷闷道:“我没有瞧不起谁,但您总将她跟我凑对。” “二十八了还没个女朋友!你不急我急!”林妈妈挥挥手嗔怪道,“去送,赶紧的。” 林宵有些不情愿地应了一声,转身步子沉重。 下了楼才看到女孩还在路口等着红灯,他顿了顿,随即小跑两步停在她身旁。 “别误会,我妈叫我送送你,到校门口我就回。”林宵两手插在裤兜里目不斜视,两人之间的距离足有一米。 女孩不作声,白皙的手掌扣着书包带,指节泛青。 林宵随人流而动,意识有些恍惚。 她好像姓顾吧?顾什么青来着? 依稀记得去年还是前年的时候,局里进行扫黄任务,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女。 其实林宵最恶心这样的女孩儿了,但或许是因为她看着自己的目光带着太过熟悉的惶恐,他竟……竟勉强和她成了点头之交。 由于那次行动声势浩大,她名声扫地,被刚刚录取的大学开除后,最终只能去津大完成学业。而在海城,就连三岁的娃娃都知道,津大是所谓的“坏孩子”上的学校。 可母亲说得似乎也没错,除了那一次失足,她好像的确是个好姑娘? 是吗?也许吧。 但这个姑娘,不适合他。 津大距离市医院极近,穿过两个十字路口左转直行一百米就是,林宵去那学校抓过吸毒和卖淫的男孩女孩,潜意识里对津大喜欢不起来,连带着对她也心生抵触。 校门口有两个染着乱七八糟颜色的短发少年,背靠白墙抽着烟。远远看到顾弗青后,其中一个将烟丢掉拿脚踩灭,使了个眼色示意同伴。 “顾弗青,又换男人了啊?”后者吹了个口哨,晃荡着步子慢悠悠朝前走去。 林宵皱皱眉,胸口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 他现在真是一点儿都不喜欢这女孩。 顾弗青?浪费了一个好名字! 少女慢慢抬起眸子,讥讽一笑道:“换男人有什么稀奇?哪天我换女人了——”她话音未落,林宵已经忍不住冷声打断。 “警察,”他道,“好自为之。” 林宵后半句话显得有些没头没脑,但那两个少年却被惊出一身冷汗。他们看了顾弗青一眼,咬咬牙转身离去,其中一个甚至啐了一口恨恨道:“撞鬼了今天!” 顾弗青诧异,转头将目光停留在林宵轮廓分明的侧颊。 “别看我,学校已经到了,再见。”林宵语气不太好,压根儿没看顾弗青就转身脚步匆匆往回走。 那俩男孩有吸毒史,林宵今天心情很差懒得再着手调查,容他擅离职守片刻吧。 顾弗青满不在乎地耸耸肩,林宵从来都认为自己不干净,而她也不打算解释,反正只要林妈妈喜欢她就够了。 她甩甩脑袋刚准备进校门,书包里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 “……妈,”顾弗青眸光倏忽一暗,神色复杂,“那我今晚去朋友那挤一挤吧。” 通话很短,她站在校门口久久出神,直到保安叔叔连声催促,顾弗青才恍然惊醒。 自嘲一笑,她把手机狠狠砸向地面,屏幕瞬间裂成蜘蛛网。 不知道今晚妈妈会带怎么样的男人回家呢? 是挺着啤酒肚严重脱发的暴发户,或者身穿西装道貌岸然的精英男,还是一股汗臭满脸油光的小白脸? 回去做什么?整夜听隔壁房间令人恶心的叫喊吗?看那些男人穿着内裤在她家里来去自由吗?甚至她还得帮着收拾丢在卫生间的避孕套吗? 顾弗青握拳,指尖已经嵌入掌心。 她哪有什么朋友,今晚不过又是在图书馆自习室打发一夜而已,她已经习惯了。 深吸一口气,顾弗青捡起地上的手机丢进书包。 盯上林宵,只是因为她想以另一种方式,以“自己成家”的方式,离开那个可笑的“家”。 ------题外话------ 这章稍微有点沉重,但没办法,算是一个过渡吧~也算埋个伏笔~ 今天8号了!又重回忙碌的实习生活了!现在正坐在办公室盯着电脑随时等候差遣!妞儿们在干嘛呢? 不知道今天的更新会不会被驳回,毕竟出现了两个比较危险的词汇哈哈哈哈哈~然后嘛,晚上没有二更了,明天也没有二更了,二更放在礼拜六和礼拜天晚上!约起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二章 计时 8月28日,陆菁被害的第18天,也是唐景枫和夏当归着手开始调查的第3天。 林宵直到傍晚才抽身往宜民小区赶,等他到的时候,14号楼楼下已经有三个人等着了。 夏当归,郭阿姨,还有巡逻保安金师傅。 “小夏,什么情况?”林宵环顾四周,没看到唐景枫的身影,“你让我带着秒表来是要干嘛?”他有些疑惑,莫不是为了计时?可计什么时呢? 夏当归似能读懂林宵眼中的疑问,清脆打了个响指道:“我想将案发当日的情形重演一遍。” 林宵是个一点拨就通透的人,夏当归这么一说他大概也猜出了七八分,“你怀疑唐佑宁?”其实他对那个男人的印象也不算太好,而且总觉得有些古怪,“是不是那块毛巾的问题?” 既然说到计时,想必夏当归是要测试一下来确定唐佑宁有无时间使用毛巾了。 女孩点点头,又转身问郭阿姨道:“您还记得当时是在哪一层被唐佑宁撞倒的吗?” 郭阿姨应了一声,指指背后已经有些昏暗的楼道回答:“一楼和二楼的拐角处,唐先生埋头往上跑,我正好在下楼,”她说完犹豫了一下,声音有些悲切,“姑娘,真有可能是唐先生杀的菁菁吗?” 夏当归沉默,半晌似不忍老人如此哀痛的目光,微微转开眼低声道:“我希望不是。” 如果真是唐佑宁所为……陆菁该有多痛? 唐景枫……怕也难受。 根据唐佑宁的口供,他们知道他到达公寓楼下的时间在9点20分左右,保安老金调出小区进门的监控录像后,林宵确定了具体时间——9点18分14秒。 因为14号楼就在小区第一排,算上驶入以及停车的耗时,至多不会超过2分钟。 那就当唐佑宁是在9点20分开始往上跑的好了。 “郭阿姨,您和金师傅照当天的速度爬一遍就行,”夏当归交待完毕,转头从林宵手里拿过秒表,“林宵,用你最快的速度跑上六楼。” 他和唐佑宁差不多年龄,身体素质相近,这也是为什么夏当归选择林宵而不是唐景枫来重演的原因。 几人一合计,又先演练了数遍,尽量让郭阿姨和金师傅能回忆起当天所有的行为动作。待确定可以近乎完美地复制案发当日的情形,夏当归和林宵交换了一个眼色,随即指尖轻轻按下秒表。 林宵提气拔腿就往上跑,郭阿姨在二楼朝下的转角口一屁股跌坐地上,金师傅慌慌张张从十几米开外的地方奔过来将她扶起,两人相视,面上满是疑惑。 大约站了十秒多钟,郭阿姨以探寻的口吻道:“老金,唐先生这么急……不会是出啥事儿了吧?” 金师傅皱眉抬头张望,林宵早已不见了人影,“咱上去看看,”他说着就准备爬楼梯,刚抬脚才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问道,“郭阿姨,您脚没扭着吧?” “没事没事,快去瞧瞧怎么了,老婆子我这心突然慌慌的。”郭阿姨连声催促,金师傅应了句后赶紧伸手过来搀她,两人步子迈得急,五六十岁的老人气喘吁吁上了六楼,而夏当归始终默不作声跟在最后。 屋门和案发那天一样没有上锁,郭阿姨甚至有种又回到当日的恍惚错觉。 推开门,金师傅脚步下意识地放轻,一抬眼便看到林宵坐在卧室口,手机丢在脚边,神情呆滞。 夏当归停止计时,望着同样怔忡的金师傅和郭阿姨轻声道:“谢谢您俩了,我们可以结束了。” 郭阿姨如梦初醒,茫然擦掉额头的细汗,呢喃着道:“刚才……我还真以为又回了那天呢,太……”她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描绘自己难言的情感,只叹气摇了摇头,拍拍夏当归手背悲伤道,“姑娘,一定要抓到杀死菁菁的凶手,那孩子着实……可怜!” “一定会的。”夏当归从不轻易安慰被害者家属,如今却毫不犹豫对着这个和陆菁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老人作出承诺。 计时结果如何她没有当着金师傅和郭阿姨的面揭开,直到屋子里只剩下林宵和自己,夏当归才摊开掌心,将目光锁定在那几个小小的数字上。 “加上开门,一共是1分39秒。”林宵将手机递到夏当归跟前,屏幕上显示的计时停止在这个数字。 这是他跑上六楼以及进到卧室处的全部耗时。 “嗯,”夏当归盘腿在客厅坐下,伸出小小的白皙手掌,掌心纯黑色秒表静静躺着,“4分12秒,不慢。” 这是郭阿姨在跌倒之后和金师傅一同上楼所用的总共时长。 林宵在心里快速计算一遍,随即回答:“也就是说,唐佑宁有153秒的自由时间。” ------题外话------ 这章……写了好久……我能说在草稿纸上排了好多数字默默计算吗? 数学老师表示坑爹的!曾经还是数学课代表呢! 今天在办公室存稿,写到了第44章,枸杞当众耍流氓!因为蠢暖有个毛病,喜欢跳着情节写,卷二存的稿子反而比卷一多哈哈哈哈哈,真是被自己的任性折服!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三章 消失的一分钟! 他沉思片刻,拨了个电话给赵天。 “赵天,查一下8月10日唐佑宁是什么时候报的案,急。”林宵手指在膝盖骨上不停敲着,看得出十分焦躁。 等待的过程显得愈发缓慢,夏当归看着这空荡荡的屋子,神情带了点从未有过的悲悯。 “林宵,你们在这间公寓里,只搜集到了陆菁和唐佑宁的指纹。”她眯眼,语气低沉。 “嗯,是啊,怎么了吗?”林宵有些奇怪,忍不住偏头打量起了夏当归。 女孩儿侧颜轮廓极其柔和,拿简单发卡固定在耳朵后面的细碎青丝遮挡了下巴处的精美弧度,显得朦胧又好看。她微微扬起脑袋,长睫轻扇,似窗台翩翩而起的蝴蝶,如诗如画。 “那就说明,陆震国从未到这里来看过她啊,”夏当归轻笑一声,语气却带了点怪怪的讥讽,“一个父亲,就这样任自己的女儿自生自灭?” 林宵怔,被夏当归突然的情绪搅起心底波澜,连赵天在电话那头叫了好几遍都没听到。 “头儿!” 赵天用尽力气在对面大吼大叫,终于将发愣的林宵神识拉回。 “啊在!”林宵赶紧应了声,“怎么样查到了吗?”他一边问一边拿余光偷偷观察夏当归,注意到她还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好像刚才的嘲讽话语并没有存在过一般。 “查到了,10日早上9点22分50秒接到电话,9点23分59秒结局通话,”赵天说完又补充道,“据接线的同事说,唐佑宁当时估计是吓得不轻,说话磕磕绊绊,一个报警电话打了一分多钟呢,头儿你——” “嘟嘟嘟——”忙音,林宵什么都没说直接将电话掐断。 赵天愣,“啪”地扔掉自己手机。 嘿!他那好脾气的头儿什么时候也有了一声不吭就挂电话的坏毛病! “赵天怎么说?”夏当归见林宵表情不对,心一跳张嘴便问,“是不是时间对不上?” 林宵碎碎念叨着,再次确认自己没有出现计算错误,他才抬头严肃道:“如果按照唐佑宁9点20分开始上楼为基准,他进到公寓应该在9点21分39秒左右,而我们警方接到电话却在9点22分50秒!” 夏当归呼吸一窒。 “这中间……消失了一分钟!” 林宵霍然起身,嘴里不停重复着“一分钟”,随即又自言自语道:“9点23分59秒报警完毕,郭阿姨和金师傅大概在9点24分12秒上楼,十几秒的功夫,他只要扔下手机坐在卧室门口就行了!” 夏当归听得清清楚楚,1分11秒,以他们的案情重演来看,唐佑宁在上楼之后报警之前,为自己留出了1分11秒的时间! 这短短一分多钟,可以做什么? 他会不会就是那个用了毛巾的人? “我想,你需要跟分局长请示一下,暗中控制住唐佑宁,确保他短期内的行踪能够被掌握,”夏当归起身,眼下唐佑宁的嫌疑加重,倒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至于那个叫萌萌的女人,我还得再查查看。” 林宵“嗯”了一声,听到后半句才想起唐景枫已经给了他较为精确的排查范围。 “那个字迹的来源者你暂时不用太费心,根据阿景的心理画像,想必很快就能有答案。”林宵将唐景枫那天跟他交待的一字不差告诉了夏当归,直听得女孩皱起了鼻子。 不是说好了各查各的吗?唐景枫这是不信任自己的专业知识? 夏当归有些不满,看林宵已经在跟川南分局的局长通电话,她摆摆手先离开了公寓。 如果真是唐佑宁所为,他究竟用毛巾要干嘛? 有不在场证明的他,是如何做到远距离杀人的? 夏当归现在心里就这两个大大的疑问最难解,可若想破案,她必须得解开。 且要解得正确。 回到唐佑宁的别墅,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夏当归虽然知道没有搜查令是不能随意乱动户主所有物的,但她还是脚步不顿一路往二楼走。 转动唐佑宁卧室门把手,夏当归愣了须臾。 锁了? 她皱眉,在门口站了片刻后只得转身下楼。 偌大的房子,夏当归就不信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她记得教授跟自己说过,卧室是人最习惯隐藏秘密的地方,除此之外,厨房也是个不容小觑的空间。 第一天到这幢别墅来的时候,夏当归就观察过唐佑宁家的厨房,如今再看,是不是会多点收获? 她不知道,但想试试。 而另一边,唐景枫正坐在局里,长腿交叠看刘晟凡焦头烂额联系出警中的兄弟。 “唐哥,黑车的情况一下子还真不好统计,最快也得5、6天啊。”刘晟凡满头大汗,红血丝遍布眼球。 “行,我就在这里等着。” ------题外话------ 早上好!先允许我叉腰笑一下~因为蠢暖现在实习公司的大老板是德国帅哥,不管国家假期如何调整,他们的周六周日一定是休息的!所以哈哈哈哈哈~妞儿们在上班上学的时候,蠢暖懒洋洋从被窝里爬出来~ 德国大老板真的很帅很帅!但是我觉得总经理更帅!总经理是中国人,用师傅的话讲就是——年轻帅气又多金!三十出头一点,已经是亚洲什么什么第一人了,职位太高,具体记不得,反正师傅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也在冒红泡泡! 对了对了,昨天吃中饭的时候,师傅和师傅的同事们在热烈讨论《琅琊榜》,天知道我压抑着多大的激动心情在师傅问我你有没有看的时候平静而高冷地回答……没有。 最后唠叨一句!晚上8点二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四章 瞌睡遇到枕头 “不管五天也好六天也罢,查多久我就等多久,我要第一时间得到消息,”唐景枫语气毋庸置疑,拍掉刘晟凡准备偷偷去摸口袋里香烟盒子的手,颇带着点鄙夷和威胁道,“不许抽烟!” 他闻不惯烟味,所以只要是他唐景枫在的地方,就等同于禁烟区。 “唐哥,”刘晟凡哭丧着脸,可怜巴巴地收回颤巍巍的手道,“查多久我绝对没怨言,通宵什么的小弟我也习惯了,只是您能不能回家等啊?一有消息我一定马上通知您!” “怎么,我坐在这儿你有压力?会紧张?”唐景枫挑眉,抱臂笑得耐人寻味。 “那倒没有,”刘晟凡指了指自己裤兜,“您在这儿不给抽烟啊!铁打的人没烟抽都得蔫!熬夜可以不喝咖啡,但熬夜绝对要弄一包中华!” “……”唐景枫沉默。 刘晟凡心里一乐呵,嘿!有戏! 他刚要把手往口袋里掏,胳膊就被唐景枫大力按住。 “不说话代表不同意,”傲娇的男人轻飘飘吐出一句话,随即对着电脑扬了扬下巴接道,“坐在我旁边的人有90%都精神得不像话,你不会蔫的,继续吧。” 刘晟凡欲哭无泪,抓住最后一丝希望问:“那还有10%呢?” “噢,”唐景枫波澜不惊回道,“另外10%和我地位身份悬殊太大,坐了一会儿便不好意思了,改成站着。” “……”刘晟凡噎住,觉得两条腿在提醒自己该站起来了。 “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就继续。”唐景枫难得有闲情和旁人东拉西扯。 刘晟凡深呼吸一口气,不知怎么的就问了接下来一句话。 “那夏小姐属于90%还是10%?”话音刚落,刘晟凡就发现唐景枫表情凝固了须臾。 唐景枫动了动唇,转过头留给刘晟凡一个犀利的侧颜。 “三天之内给我搞定,就这样。”他起身,双手插进裤袋往外走。 刘晟凡“啊”了一声,海城那么多非法营业的黑车,局里人手不够只有他和另外一个兄弟在排查,三天怎么可能! 唐景枫绝对是在报复! 现在能做的他们都做了,就看警方什么时候排查出黑车和神秘女人的情况。 大海捞针,一捞还是俩。 三天,是唐景枫给刘晟凡的最大期限。 因为三天后,就是9月1日,开学季。 何志超跟李晓珃必须离校,陆昊钰去外省大学进行新生报道。 “阿景,爷爷说上次你都没好好陪他聊聊,今天来家里吃个饭吧?”郁望一个电话过来,正是华灯初上时。 唐景枫犹豫了下,开口欲要拒绝:“别提了,最近有案子,跟爷爷说声抱歉,我——” 对面忽然传来杂音,然后好像是郁望的手机被人抢了。 “景小子!怎么?长大了连看看爷爷都不高兴了?”郁老爷子嗓门很大,冲电话这么一吼,唐景枫完全是震住了。 “啊不!当然不是爷爷!”他赶紧解释,“这两天有桩谋杀案很棘手,的确是脱不开身,这样吧爷爷,案子一结我立马就——” “别废话,”郁老爷子不吃这一套,粗声打断唐景枫,语气硬得厉害,“7点到家里吃饭,给你半小时准备,就这样。” 唐景枫哭笑不得,来不及应答,却听已经将电话还给郁望的老爷子又劈手夺了过来补充。 “差点忘了,郁望说你谈了个女朋友?把丫头也带来给爷爷瞧瞧!记着啊别迟到!” 唐景枫愣了三秒钟,终于反应过来。 刚准备冲电话那端的郁望吼,那家伙却机灵极了,一声“拜拜呆会儿见”,快速结束通话。 唐景枫憋不住了,一句骂娘当街冒了出来。 什么女朋友,八字还没一撇呢!郁望真是不嫌事儿大! 若不是他整天没个正经,处处留情风流成性,爷爷怎么会把抱曾孙的希冀寄托在自己身上! 唐景枫有些郁闷,夏当归没有手机,他怎么联系她? 不带她去吧,爷爷得生气。 带她去吧,难道还真让郁望坑了? 唐景枫越想越气,却还是认命地拨了唐佑宁家里的电话。 等了约摸半分钟,女孩儿声音响起。 “谁?”夏当归清清淡淡问。 “我。”同样简洁明了,唐景枫攥紧手机,有些不知道如何措辞。 “嗯?什么事?”夏当归闷声闷气道。 “啊……”唐景枫拖长了音调,平常可以24小时毫无阻碍顺利运转的大脑此刻就跟生了锈一样。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有点饿,厨房间没东西吃。”夏当归摸了摸肚子,可唐景枫却听不到她胃里阵阵作响的咕咕声。 这就叫瞌睡遇到枕头! 唐景枫激动得就差原地蹦起了! ------题外话------ 下午心血来潮撸了个新文简介,感觉已经耗尽了毕生精力! 果然万事开头难,比简介更难的是书名……《宠妻》的书名和网站有点格格不入,所以我决定用两个月时间给新文起个能生存下来的名号! 可是想想就好累……我还是消停一会儿吧……转圈哭~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五章 见家长? “咳咳——那你准备准备出来吧,十分钟后我过来接你,去郁望家吃饭。”他生怕夏当归问自己为何是去郁望家,不过那丫头好像在某些方面天生少一根敏感神经,只淡淡应下就挂断了电话。 与此同时,郁家。 海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郁家豪庭独占那几百平米的最佳地理位置。 “爷、爷!”郁望现在真想改名叫郁闷,他明明只说夏当归那姑娘有趣,谁知道老爷子七拐八拐就把红线给牵了。 什么女朋友,他可一个字都没说! 但唐景枫却不会这么想,铁定认为是自己在多事! 郁老爷子摆摆手,哼着小曲儿吩咐佣人将菜布置妥当,“你小子好好学学阿景,要么就不谈,谈了就直接见家长!”他瞪了郁望一眼,意味不言而喻,“老沈家的二丫头你觉得怎么样?今年二十四,模样气质爷爷看来都不错。” 郁望不说话了,连抱怨都不敢了。 “我还年轻,您别急着操心这些事啦。”他嘀咕一句,却被耳朵灵敏的老爷子立即捕捉。 “怎么?想等我老腿一伸再结婚生娃是不?”郁老爷子拍桌,大有吹胡子瞪眼的预兆。 郁望“哎呦”叫了一声,忙不迭地给老人端茶递水,“您可是要活到两百岁的人!”他无奈,人家天天哄女朋友,自己倒是天天哄爷爷! 不过沈家二丫头是谁? 似乎看得懂郁望眼中一闪而过的困惑,老爷子抿了一口茶提醒道:“你爸的高中同学沈昆,他有个小闺女叫沈季阑。” “噢,是她呀,我不喜欢。”郁望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其实脑袋里压根儿不知道沈季阑是谁。 “混账!”老爷子当然清楚他在敷衍,刚打算给郁望洗洗脑,门铃却响了。 “阿景他们来了!”郁望如蒙大赦,几乎从餐桌旁一跃而起,比佣人动作还快。 郁老爷子瘪瘪嘴,挥手示意佣人退下吧。 “嘿,动作挺快啊,”郁望开门,对上唐景枫颇有些冒火的眼神,他有些尴尬地转开头,正巧和夏当归四目相对,“咳咳!那什么,进来吧开饭了,来小乌龟。” 夏当归皱眉,看在今晚来蹭饭的份上,她就耐着性子跟郁望解释一遍。 “我叫当归,不叫乌龟。” “这次原谅你,下回如果再叫我小王八,我就把你看爱情动作片的事告诉——” “等等!”郁望赶紧出声打断,“你你你你你!”他急得竟有些口吃,回头看到爷爷欲起身过来,压低声音道,“你怎么知道?阿景告诉你的?!”说罢瞪向唐景枫,满脸通红。 唐景枫挑眉,颇有些意外:“别看我,你看那玩意儿的事我都不知道。”他失笑,郁闷一扫而空。 “你管我怎么知道,反正别再让我的名字跟龟鳖目鳖科软壳水生龟搭上关系就成。”夏当归皮笑肉不笑,听到郁老爷子缓步走过来的声音。 “怎么堵在门口不进来啊?”老爷子推开如石雕一般僵立的郁望,一眼便看到站在前头的夏当归,“这是……夏丫头对吧?”老人亲切的称呼令夏当归内心瞬间升起一股温暖,就好像……品尝到了十几年没有过的……亲情。 “郁爷爷好。”她乖巧问好,嘴角微微上扬,牵起一抹淡淡柔和的笑容。 “哎!”老人可高兴了,满足地应了声,随即摇摇头笑道,“把第一个字去掉,以后跟景小子一样,就叫爷爷!” 唐景枫弯唇,“爷爷我饿了,吃饭了吗?”他因为案子阴霾了几天的心情,忽然便在此刻放了晴。 “吃吃吃!就等你俩了,快来,”郁老爷子拍拍夏当归的胳膊,粗糙的手掌令她微微动容,“夏丫头,就跟自个儿家一样,别拘束啊。” 唐景枫眼底透着愉悦,没有想到爷爷打第一眼就这么喜欢夏当归,他很意外。 刚准备跟在两人身后进去,被冷落许久的郁望却突然一把拉住他的手臂。 “干嘛?”唐景枫诧异,看向郁望忽红忽绿的脸。 “夏当归怎么知道我看那种片子?”他有些难言,尴尬和郁闷交织在一起,心情复杂极了。 虽然他是豪门圈子里出了名的纨绔公子,传言里都说是风流和花心的代表,但他跟那些上流社会的千金基本没有瓜葛,一切不过都是逢场作戏罢了。 说得羞愧些,他还是个童子呢。 只不过吧,是个男人,总看过某些成长教育片。 然而,爷爷性子极其古板严肃,他要是听到自己会看那些电影的消息,估计心脏病得犯。 郁望就是搞不懂夏当归从哪里得知的! “别纠结了,你难道忘了那丫头是读心专家吗?”唐景枫好笑,拍拍郁望肩膀笑得促狭,“再说这有什么,很正常啊。” “你也看吗?” ------题外话------ 妞儿们!驻站状态已经改成签约状态了!所以咱们可以兑奖啦~撒花笑~ 评论区有名单,之前竞猜活动以及抢楼送币有中奖的姑娘们,速速来留言! 然后今晚依旧二更,依旧8点!如果上午和下午有还没来兑奖的妞儿,晚上更新的题外话我会点一下名,记得冒泡噢~不然不能兑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六章 我喜欢的人要先喜欢我 “……”唐景枫觉得自己压根儿不该好心安慰郁望! “你看过吗?”郁望重复一遍,唐景枫脸色愈发黑沉。 “你觉得我需要?”他轻嗤,眸底满是鄙夷,“省省吧,我才不要因此得前列腺炎和尿路感染这些恶心的毛病。” “……等等,”郁望噎了噎,他只是看,没说拿右手干些什么事好不好,“还有个问题……” 唐景枫不耐烦道:“快点,我很饿。” “嗯……那个……刚才夏当归说的什么鳖什么龟来着,那是啥玩意儿?”郁望努力回忆,却没记住那一长串名字。 “龟鳖目鳖科软壳水生龟,蠢,”唐景枫轻易便说了出来,附带着点评了一下郁望的智商,“劝你还是别逗弄那妮子,得碰一鼻子灰。” 他抬脚往里走,已经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忘记说,那是王八的学名,记住了。”唐景枫不回头,却能想象郁望垮下来的表情。 晚餐的气氛很融洽,郁老爷子全程笑眯眯地看着夏当归和唐景枫,倒把情绪低迷的亲孙子给晾在了一边不闻不问。 “夏丫头,你跟景小子认识多久啦?”老爷子抿了口酒,兴致渐渐起了来。 唐景枫伸出去夹菜的手一顿,恶狠狠瞪了郁望一眼,可惜后者根本没看到,呆呆地扒拉着白饭。 爷爷果真开始以家长的姿态盘问些夏当归的背景了! 女孩没什么反应,只喝了口汤认真回答:“四天。” “咳咳咳!”郁老爷子被酒呛到,“四、四天?!” 郁望被唐景枫在桌子下狠狠踹了一脚,耷拉着嘴角赶紧凑到爷爷耳根边上低低谄笑道:“闪恋,闪恋。” “原来是这么回事,”老爷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以赞许的目光瞧着唐景枫表扬,“不错啊景小子。” 唐景枫只笑不说话,手心都在冒汗。 他觉得夏当归要是知道爷爷误会了两人的关系,十有八九会黑脸! “那夏丫头,你喜欢——” “爷爷!”郁望大喝,生生将老爷子后半句“景小子哪一点”给吞没。 “一惊一乍的做什么!”郁老爷子皱眉,抬手在桌面上用力拍了两下,“没点规矩!” 郁望擦擦额头细汗,这次把谄笑的表情奉给夏当归。 “爷爷想问你,喜欢什么类型的?”郁望欲哭无泪,他今儿为何要手贱给唐景枫打电话,现在简直里外不是人! 郁老爷子总觉得这话好像跟他要表达的意思有点两样,但丫头跟景小子只认识了四天,他也不好太直白了去,遂没有反驳。 唐景枫轻出一口气,颇带了点好奇看向夏当归。 这妮子会喜欢怎样的男人呢? 他还真挺想知道的。 夏当归放下筷子,狐疑的目光从郁望脸上转移到唐景枫脸上。 奇奇怪怪的。 “我不知道。”夏当归回答得十分简单。 郁老爷子可不放过,身子前倾挂一抹慈祥的笑容引导道:“丫头你想一想?” 大抵是不愿拂了老人的面子,夏当归绞尽脑汁思考了许久,最后迸出一句话。 “我喜欢的人要先喜欢我。” 唐景枫瞳孔微张,这一瞬间的表情却落在了夏当归眼里。 额际伸展,嘴角肌肉松弛,双唇完全呈现,眼部区域扩张——在微表情研究里,这些都是积极情绪的象征。 夏当归诧异,瞳孔放大代表满足感,他在满足什么? 郁老爷子大悦,就好像听到了喜讯一般,转头对着唐景枫高兴道:“景小子啊,你说说看?” 唐景枫放下手中的高脚杯,半晌后忽然扬起下巴,以一种带着极强兴趣的目光含笑盯着夏当归。 “我赞同。” 夜幕四落,夏季傍晚的风格外凉爽,吹得人心情也无端变好。 回家的路上,夏当归率先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你有没有觉得郁爷爷话里有话?”她说不清那种氛围,但总有些诡异,“这顿饭吃得如坐针毡。” 女孩儿蹙着眉头严肃地吐出一个成语,让唐景枫一下子感觉……身边正有一个行走着的大写的“萌”! 嘿,这字还真跟她不怎么搭调。 “那下次就我们两个吃饭好了,嗯?”唐景枫在她左前方半步有余,说话的时候微微偏过头,路灯下轮廓如玉。 夏当归默了默,片刻后答:“好。” 她觉得现在这气氛才叫诡异! 不过唐景枫认为,眼下景致甚好。 街边发传单的非主流男孩递给他一张健身房的广告,照平常来说唐景枫不仅会当场丢掉,甚至还会凑到男孩跟前轻嗤——你觉得我这样的身材还需要健身? 然而今天,他笑眯眯接过,附带着赞美了一句——你的发型不错。 夏当归斜眼,很自然地破坏了唐景枫莫名愉悦的心境。 “关于凶手……” ------题外话------ 今天下午怒写五千!所以如果我任性,明天要么二更要么三更! 礼拜一了,又是礼拜一了,又得早上5点爬起来去实习了,哀怨脸!这几天温度很低,评论区多位妞儿感冒,包括现在正吸着鼻涕狂打喷嚏的我,所以大家多穿点衣服!蠢暖小毛衣都开始穿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七章 大海捞到针 唐景枫和夏当归休息了两天,因为能做的他们都已经做好,现在就等局里给出排查黑车以及萌萌的结果。 只不过关于那“消失的一分钟”,夏当归选择暂时对唐景枫隐瞒,而林宵也似心照不宣般,只跟分局长打过招呼,暗中控制着唐佑宁的行踪。 这两天唐佑宁很少呆在家里,夏当归不知道是不是他发现了什么,经常深更半夜才听到二楼走道里传来他晚归的脚步声。 夏当归寻了个机会有意无意问他,唐佑宁只是温和地笑,一句“公司近期忙”便带过了话题。 至于上次的审问,仍旧因为没有确切证据不得长期拘留,让唐佑宁很快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 比起略显清闲的两人,林宵可是忙得焦头烂额,一边是拖了大半个月备受外界压力的谋杀案,一边是始终无人认领尸体当众跳楼的自杀案。川南分局里的人手一直不够,赵天和刘晟凡跟着林宵到处跑,几天就瘦得变了样儿。 8月31日一早,还在睡梦中的唐景枫接到了林宵的电话,关于那个名为萌萌的女人,他们有了一个算不得好也算不得坏的消息。 海城实验二小有位符合条件的女老师,27岁,单身,长发,主要授课硬笔,前段时间刚成为一三班的代理班主任。不过这几天,她连假都没请便消失了,由于素来沉默,办公室的老师根本不知道从何找起。 突然失踪的女老师姓孟,叫孟梦。 唐景枫腾地从床上一跃而起,抓了衣服就往外跑,明明是夏当归接手的范围,他却积极得要命。 一开门,唐佑宁正抬手欲敲,四目相对时,唐景枫明显感觉到两人之间那淡淡的……尴尬吧。 “表哥,”他率先开口,额前碎发微晃,“这几天我会尽快搬回去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唐景枫觉得他都不能再住在这里了。 出国前父母留给他的那座屋子,打扫干净的话住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唐佑宁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挂一丝浅笑道:“你别为难,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他顿了顿,吐出一口气继续,“明天我有要事得出门,王妈她儿子开学所以也请了几天假,家里没有吃的,你和当归自己准备着。”交待完毕后见唐景枫只是闷闷应了一声,唐佑宁也没打算多言,沉默片刻便转身而去。 月底了,何志超跟陆昊钰还是两个大问题。 手机再次震动,刚按下接听,林宵急急的声音便已经响起。 “阿景!那个孟老师的事叫小夏去调查,你赶快到局里来,黑车排查结束,有发现!”林宵咽下唾沫,语速越来越快,“案发当晚何志超确实坐了黑车去陆菁的公寓!他现在嫌疑很大!可以申请刑事拘留!” 唐景枫面色一沉,几乎是立刻就把手放在了隔壁夏当归卧室的门柄上,下意识一转,门开。 没锁?那敢情好! 他来不及再多解释什么,将自己手机毫不客气扔了进去,似乎看到女孩坐在床头,只来得及留下一句“去实验二小,随时跟林宵联系”便转身往楼下奔。速度之快,足以让他忽略余光一瞥间,那莹白一闪而过。 夏当归脱睡衣的动作僵硬了许久,楼梯处重重的脚步声都没让她回过神来。 唐景枫一路不回头,却在发动宾利准备疾驰的时候,后知后觉回忆起了刚才的画面。 等等……那丫头是在换衣服吗…… 他算是知道那白花花的东西是什么了…… 唐景枫摸了摸鼻子,控制住忽然开始起伏的心绪,努力将车子开稳。 川南分局,林宵继续重复不知道问了几遍的问题:“说,案发当晚你去陆菁公寓做什么?” 唐景枫“砰”地推开隔壁间的门,黑车司机惶恐抬头,两只手局促不安地绞在一起。 何志超不否认去过现场,但却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杀人。黑车司机则表示,他只负责送何志超过去,并没有接他回来。 林宵和唐景枫是不会满意这样的审问结果的,既然何志超愿意耗,他们只管奉陪就是。 “对了林宵,关于陆昊钰,我觉得从他母亲方面入手会比较容易,”在局里吃中饭的时候,唐景枫扒拉着白饭细细道,“刘美芝情绪不是很稳定,眼下又逢开学,我们执意让陆昊钰耽误学业,她或许会忍不住说些什么。”刘美芝对这个儿子十分看重,虽然钻母爱的空子多少有点不仁厚,但对于陆菁而言却是仁厚得紧。 “行,”林宵点点头,赵天和刘晟凡在旁边狼吞虎咽,“不过下午我要去太平间,上次自杀案的死者尸体无人认领,明天就得火化了。” ------题外话------ 昨天晚上忘记审核了!不知道会不会延迟发布时间嘤嘤嘤! 今天有二更,三更就没有了!因为昨天本来想码个一万结果太困到六千就睡了哈哈哈哈哈,二更还是晚上8点! 话说过几天《他来了请闭眼》电视剧就开播了,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准备去瞄一眼~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八章 失踪的女教师 “一个星期了?”唐景枫皱眉,“外来人口吗?” 林宵耸肩无奈笑:“不知道,没有任何能确定身份的东西,”他收拾好餐盘半开玩笑道,“要不要去看看?做个侧写什么的?我觉得那姑娘挺可怜,二十来岁的样子,什么想不开非要跳楼啊。” 唐景枫对于给死人做画像很不感兴趣,但现在何志超就是个死不开口的河蚌,而陆昊钰那边又有赵天和刘晟凡跟进,他似乎可以尝试一下? 午饭过后,林宵带唐景枫去找了秦法医。 秦法医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几年前离了婚,带着一个上小学的女儿独自生活。平常虽总不苟言笑,但熟悉她的人,比如林宵,就知道其实秦法医性子好着呢。 “下班前跟局长报备声,明天就得处理掉了,”秦法医微微掀起眼皮,透过镜框打量了唐景枫一眼,“果然是奇才,还挺年轻。”虽然唐景枫回国已经几天,但这还是秦法医和他的第一次碰面。 有意思,是在太平间呢。 唐景枫礼貌一笑,并未打算谦逊说一句“不敢当”,只接过秦法医递过来的钥匙回道:“谢谢。” 林宵已经换上了衣服,转头招呼唐景枫:“阿景,来。” 唐景枫应了声,冲秦法医点点头,错过了后者若有所思的目光。 另一边,夏当归坐在实验二小一年级任课老师的办公室里,从校长和教导主任口中大致了解了情况。 孟梦,也就是她现在正对面那张办公桌的主人,半年前刚刚进入这所小学。孟老师符合唐景枫侧写出来的一切特征,但是如今却毫无征兆地失踪了。 校长在林宵派人来调查的时候只说孟老师好几天没来上班,而且没有请假、没有辞职。但夏当归一问才知道,孟老师岂止离职,根本就是完全没了消息。她平常和同事私交甚少,唯一一个有她联系方式的女老师在打过两次电话无人接听后,也放弃了寻找。 “好好的一个大活人不见,你们就不着急?”夏当归难以理解,目光直戳校长。 后者干咳一声,转头示意教导主任说话。 “孟老师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不声不响消失了,她是托了关系进来的,寻常也不爱说话,我们都没放在心上,”教导主任语气诚恳,夏当归看得出她没有撒谎,“而且老实说,孟老师性格太闷,学校为硬笔课开设了专门的课堂和教师休息室,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她在那里呢。” “那她在办公室的时候,一般会做些什么?” “其实吧,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孟老师就是——存在感太低了,真的,”教导主任怕夏当归不信,强调道,“存在感几乎为零,我们一个办公室的老师说说笑笑的时候,她就低头摆弄手机,要么就在写钢笔字。别说主动跟人聊天了,就算我们为了化解尴尬抛话头过去,她也不接,吴老师你说是吧?” 夏当归余光扫到左后方年轻的吴老师点了点头。 她就是那个唯一有孟梦联系方式的女教师。 “平常有见她跟谁来往吗?”唐佑宁和孟梦的关系惹人生疑,夏当归不信在生活中一点痕迹也难寻。 “孟老师长得漂亮,学校有单身的男老师一度追求过,但是她说自己有男朋友,可我们从没见过,”教导主任话说到一半,想了想道,“我们是不太信,你说现在年轻人谈恋爱,男朋友怎么着也该来接送女孩子上下班吧?撇开这些,电话粥总会煲一煲吧?孟老师没有,一个也没有。” 夏当归皱眉,却听教导主任又说了一句:“我们觉得是孟老师不想被追求不想被打扰所以找的借口,她性子可静了。” “带我去孟老师教硬笔的教室看看吧。”夏当归并不认同教导主任的看法,孟梦的日常生活里寻不到男友的踪迹,可能只是因为……不想暴露男友的踪迹? 尽管这事儿有点复杂,但夏当归现在可以确定,唐佑宁和孟梦的关系,远远不止朋友或者知己。 他们……也许是恋人? 那陆菁算什么? 夏当归收了心思,定定神刚准备起身,口袋里唐景枫的手机却突然一阵跳动。 “当归,是我,”电话那头是男人清晰有力的嗓音,没什么磁性,也不太深沉,但就是好听得紧,“孟梦的事你不用再查下去,我们应该已经找到她了。” 夏当归还未作答,唐景枫却话语不停:“带个老师过来辨认一下吧,尽快。” 她不糊涂,听得懂“辨认”二字的含义。 “你是说……” “川南分局,太平间,”唐景枫顿,补充道,“我等你。” ------题外话------ 不知道有没有姑娘喜欢看网球?蠢暖入古风圈比较晚,但是在网球圈却已经有9年的圈龄了!真是个大龄女子! 今天上海大师赛就拉开序幕了,往年蠢暖都跑去现场看,因为国外的太贵去不了!【笑哭】这是离我最近的赛事了~但是今年实习着实习着太忙竟然忘记买票了!坑爹的!只能守着屏幕过!【哀怨脸】 所以我感觉最近大概是存不了稿哈哈哈哈哈~让我放松几天为男神舔屏^*(——)*^然后第一卷结束咱们就开始每章3000字好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九章 左撇子 时间倒回片刻,唐景枫随林宵进了太平间,中央一共三张床铺,却只有最靠里的位上躺着一具尸体。尸体从头到脚盖着白布,房间里阴气也的确重,无端令人打了寒颤。 唐景枫回国后第一次联系林宵的时候,后者就在外滩商业大厦处理这女子的跳楼事件,只不过他赶到现场没多久,自杀者便一跃而下了。 之后,他便遇到了夏当归。 “核对信息吗?”唐景枫转头四顾,本想找个椅子坐下,可太平间里哪需要这些东西? 林宵点头,为了确保由警局代理火化的尸体确为无人认领,他们在信息核对方面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唐景枫双手插进宽大的白色工作服,开始细细打量靠墙处的那面柜子。无名尸体遗留下来的贴身物品,局里统一收在太平间,每样东西上都帖了标签,可谓处理细致。 身后林宵掀开白布,跳楼女子死状极惨,他动作顿了一下,随即定定神思。 头部率先撞地,内脏冲击受伤,死者在死亡前至少承受了2到3分钟的神经残留痛苦。她头骨完全裂成两半,红的鲜血白的脑浆在破碎不堪的女子脸上留下狰狞痕迹。三根椎骨粉碎,手脚全部骨折,林宵记得当时抬尸体的时候,有兄弟形容了一句“软得跟鹅肠一样”。 然后那晚局长请大家吃火锅,没出现场的同仁第一个点的就是鹅肠。 秦法医验尸很仔细,林宵拿着手里的报告,一点点核对。 唐景枫看了须臾便乏味地转了回来,忽然想起林宵说的“画像”,兴致缺缺地扫了床上那尸体一眼。因了林宵偶尔探手检查的动作,尸体身上的白布被退至胸口以下,露出惨不忍睹的面容和苍白似纸的肌肤。 林宵低头,验尸报告上的下一条总结为——左撇子。 他脚下一动,刚准备绕到另一边继续检查,忽然似想到了什么,僵在原地有些怔忡。 唐景枫正对着他,一眼便见林宵的不对劲,“怎么?”他问,抬脚靠近,“哪里不对?” 林宵手在床上撑了撑,动作似过猛,震得尸体微微一晃,半截盖在白布下的手臂垂了下来。 左手中指偏食指一侧第一与第二指节相接处,一个淡淡的红色薄茧,直戳唐景枫瞳孔。 “左撇子。”林宵未回答,唐景枫却已沉声出口。 这三个字,放在之前秦法医给他验尸报告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多少关注,但现在,林宵知道唐景枫也和他想到了一起。 8月25日死者跳楼当天,林宵看得清楚,那是个长发温婉的年轻女人。 实验二小有位符合条件的女老师失踪数日,会不会……就躺在这里? 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巧合,在唐景枫看来,巧合等同于蹊跷。他不需要和林宵进行讨论,直接伸手问他要了手机,开门出去的一刹那,电话已接通给夏当归。 半个小时后,夏当归面色凝重带一脸惶恐的教导主任进了川南分局。 辨认结果毫无意外,虽然女人死状不雅,但教导主任还是一眼就能看出,躺在太平间里那具不带半点生气的尸体,就是失踪多日的孟老师。 根据教导主任所言,孟梦没有亲人,平常也不见朋友,所以尸体的最终处理方式,大抵还是由局里进行火化。 夏当归眯眼,忍不住看向唐景枫。 孟梦是在唐佑宁家中藏书上留下字迹的人,如今她却自杀了。两人关系匪浅,孟梦的跳楼原因值得打上一个问号。至于唐佑宁,她只能说案情调查到这里越来越复杂了,他也越来越可疑了。 “林宵,我需要你帮一个忙,”夏当归将目光投向床上那具尸体,一个念头悄然萌生,“要想凶手落网,不见得先掌握证据。” 唐景枫转头看她,双眸深邃难测。 他知道她在计划着什么,而计划针对的那个人,却是他表哥。 “也可以让凶手自己露出破绽,”唐景枫接口,表情不带一丝松动,“这段时间我会全力调查何志超,关于……唐佑宁和案情的牵扯,我暂时不参与。” 唐景枫如此一说,林宵也明白了个大概。 他现在也是怀疑唐佑宁的吧? 夏当归不会安慰人,而且她觉得唐景枫也不像个需要安慰或者受到安慰就能坦然处之的人。她只是点点头,目光定定瞧着林宵:“我希望你能配合演场戏。” 林宵不解,疑惑道:“什么戏?” “太平间闹鬼。” 最后一句出自两个年轻男女,异口同声。 ------题外话------ 好像是时候搞有奖竞猜了!不过不是这章哈哈哈哈哈~ 晚上还是有二更,8点!最近比较任性,存稿少更新多,快来夸夸我! 所以有奖竞猜放在今晚啊今晚!约不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章 我不要感染狂犬病 有奖竞猜5 刻意压低的关门声,夏当归在二楼卧室听得一清二楚。 唐佑宁出门了,昨天他就跟唐景枫打过招呼,而夏当归的计划,也正是从此刻开始。 跳楼案的自杀者是跟唐佑宁关系匪浅的孟梦,孟梦又疑似怀孕,确定了她的身份,夏当归认为林宵很快就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今天已经9月1号了,相信案情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夏当归微微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何,心里对陆菁越来越惋惜。她摇摇头,注意到唐景枫的房门紧闭,估计还没醒来,遂脚步沉重下了楼。 厨房间依旧跟刚来那日一样整洁如初,王妈每天买了新鲜的荤素食材来做饭,一次足够三个人吃一天,所以唐景枫压根儿不需要在冰箱里储存食物。也因此,夏当归没抱什么希望地用力一拉双开门,空荡荡的冰箱里,还是那好几天前就泛黄的枯叶菜。 她很饿,非常饿。 蹲下身看了看冷冻室,没发现有饺子馄饨之类的速食,夏当归有些失望,伸手在里头翻了一下,只摸到一包坚硬的鸡胸肉和几盒冰淇淋。 算了,还是找唐景枫吧。 夏当归抽手,动作却有些过猛,一后撤手背便蹭上了冰箱侧壁。侧壁上冰痕锋利如刀,几乎是瞬间就在女孩白皙手背上留下一道不长不短的刺目伤口。 “嘶——”夏当归没少吃过苦,但这次是真觉得有点疼。倒抽一口凉气,她将手抬起,大拇指长短的狰狞伤口对着自己,鲜血慢慢渗出。 落在手上的冰珠渐渐化成冰水流进冒血的伤口,冷意越发刺激着痛感。 夏当归皱皱眉,抬眼看到冷冻室侧壁上还残留着自己的血迹。那冰痕格外醒目,就如沙脊一般,上下平整,只余中间薄如纸片般锐利的冰刀。其上猩红斑驳,近看倒有几分诡异的美。 夏当归眉头一跳,有什么从脑海里一闪而过,却来不及抓住。 “怎么了?”身后有人带着晨音问道,一边问一边靠近,“蹲在地上干嘛?” 夏当归下意识将手往背后一藏,却忘记了唐景枫此刻就在自己身后。 “开个冰箱也受伤?”唐景枫眯眼,女孩一个动作甩出几滴殷红,他竟带了些好笑道,“需要我帮你包扎一下吗?” 夏当归起身,斜眼瞧了瞧男人,扬起下巴毫不示弱:“不用了,我可不要感染狂犬病。” “……” 知道唐景枫听不懂,夏当归好心解释道:“因为你是狗哥啊。” “……”唐景枫太阳穴一阵狂跳,面色青了又黑。 这丫头真是不解风情! “去局里吧,林宵说刘美芝招了。”看到夏当归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唐景枫终是严肃了起来。 夏当归脚步骤停,对于刘美芝和陆昊钰她从不曾怀疑过,但也没认为他们能干净到哪里去。 “招什么?总不至于说承认杀了人?”刘美芝的坦白在意料之中,她是个爱子如命的女人,今天陆昊钰开学,也是她最后的底线。 “不,她有杀人的念头,只不过没有实施罢了,”唐景枫耸耸肩,“去看看吧,至少咱们的范围又缩小了。” “是,”夏当归转头,盯着唐景枫,“缩小到只剩何志超跟唐佑宁了对吧?”她始终将这两人定位在最大嫌疑处,甚至后半句没有说出口的话是——唐佑宁更可疑。 唐景枫不置可否,笑着拿起凉白开,一口喝了下去。 川南分局。 林宵把审讯监控调取出来,给唐景枫和夏当归泡了两杯茶,随即关门出了去。 “那个林宵,”夏当归喊住了他,“事情准备好了吗?” 林宵点点头,话语笃定:“下午就能在电台上听到了,放心。” 唐景枫默默转过头,自顾自欣赏起了监控。 画面里只有刘美芝,夏当归第一眼就看到她前额露出了深深的沟痕。 唐景枫身子前倾,皱眉看得仔细。 通过一开始林宵和刘美芝的谈话,夏当归才知道这次的“招认”是刘美芝主动而为。她始终两手交握,偶尔将手放到桌子下面,不停地眨眼,看得出十分紧张。 焦虑、不安,这是刘美芝给夏当归的第一印象。 “林队长,我没有杀人,我儿子也没有杀人,所以我这次来,只是希望你们不要再怀疑昊钰了,放他去学校吧,”刘美芝微微失控的话语传来,“这才刚开学,你们跟老师说他接受刑事调查,以后他还怎么和同学相处啊!” 林宵没说话,似乎只等着刘美芝交待。 “我研究过刑法了,有杀人想法但没有实施的行为,叫犯罪预备,不会判刑的是吧?”刘美芝冷静下来,说的话却令人心悸。 ------题外话------ 追文的姑娘在!哪!里! 今天依旧前情回顾! 问:根据当归和林宵的现场模拟推测,唐佑宁大概有多少秒的自由时间? 文中有具体数字,妞儿们评论区留言即可参加竞猜活动!我感觉题目都是很简单的,只要追文一定没什么难度啊!前五名有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一章 犯罪预备 答案公布5 “什么意思?”林宵终于忍不住了,看刘美芝现在冷笑连连的表情,他竟为陆菁慌了一把。 这都是什么样的继母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刘美芝顿了一下接道,“我没有犯罪行为,只是起了个念头,应该不能判处坐牢吧?” 夏当归清楚地听到林宵深吸了一口气。 接下来就是刘美芝絮絮叨叨坦白一切的画面了。 “陆菁死的那晚,我和昊钰的确没有出门,只不过咱们娘俩也的确没有做什么网购。”刘美芝垂着脑袋,夏当归根本看不清她的脸,不知道这个女人现在到底是什么表情,但决计不会羞愧吧? “我有陆菁公寓的钥匙,但并不值得为她将自己搭进去,所以早在一个月前,我就把钥匙给了职业惯犯。” 唐景枫瞳孔猛地一缩,刘美芝这句话的意思太明显了,她竟打算雇凶杀人! “约好的9日晚上动手,可谁知道陆菁那天回来很晚,况且天又下着大雨,我觉得太危险,天气不好很容易出纰漏,就打算告诉那人暂时缓一缓。” 夏当归感觉胸口堵着什么,难受得厉害。听刘美芝平静的话语一点点传进耳朵,她就仿佛能看到陆菁满身煞白茫然躺在公寓卧床上,至死不瞑目。 虽说不是刘美芝杀的人,但却比真的动手了还令人感到苍凉。 “那人是谁?”林宵沉声问,语气寒得不像话。 刘美芝摇摇头,“他没杀人,就算杀了人我也不会出卖他,这是底线,林队长应该能明白,”她眸子微眨,依旧带着点紧张,“我——” “底线?”林宵猛然出声,怪笑一声打断了刘美芝的话。 盯着屏幕一动不动的夏当归和唐景枫,很明显听出了林宵努力抑制的愤怒。 “底线?”林宵重复一遍,音调拔高不少,身子朝前一探,张开手指且指尖呈尖塔状按于桌面,一股无法抗拒的气势扑面而来。 刘美芝心忽然漏跳一拍,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林宵的动作,是示威。 或许此刻,是真正的暴怒吧。 “雇凶杀人,犯罪预备,”林宵讽刺道,“就你还跟我谈底线?”他用力砸了下桌子,震得刘美芝惶恐往后一缩,“既然你都说了是职业惯犯,咱们局里都有备份资料,不信找不出来!” “赵天,”林宵往后喊了一声,有人高高应了句,“把近期出狱的所有人的照片调取出来,一张张给这女人看!” 只有刚出狱的人才会急着考虑经济来源,也最有可能立马再犯。 “忘了告诉你,”林宵忽然转头对着刘美芝一笑,笑得后者毛骨悚然,“局里有位微表情专家,你看到那惯犯的脸,应该是藏不住表情的。” 唐景枫听到这儿微微撇过脑袋瞧了瞧夏当归,只见女孩挑了挑眉,神色间带一抹他熟悉的自信。 刘美芝脊背一僵,可还不等她反应,林宵忽然退后,换回刚才的面无表情道:“继续。” 女人愣了愣,嘴张开几下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起,干脆换了一个角度交待:“那天晚上我在卧室跟那人联系,打着打着电话昊钰突然进了来,然后……他就听到了我的计划……”说到儿子,刘美芝脸上总是慈爱又愧疚的表情,似乎被陆昊钰发现自己有这样恶毒的念头,是污染了他。 “所以他就包庇?” “不不不!”刘美芝生怕林宵误会导致陆昊钰清白受损,急得连连摆手,甚至起身用实际行动表示抗议,“他发了好大的火!” “昊钰当场就把我手机给砸了,那时我跟对方还没联系好,可看到儿子脸色青黑,一下子就慌了,”刘美芝落了两滴泪,夏当归清楚她只是后悔让陆昊钰参与进了这件事,而不是后悔对陆菁动过这样歹毒的念头,“昊钰不肯听我解释,摔门就要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吴妈那天又没回家,我怕事情闹大,只能跟进去。” 林宵听得认真,画面里除了他和赵天、刘晟凡因愤怒而渐渐变得粗重的喘息声,只有刘美芝如梦魇般的坦白。 “前几天到家里来调查的那位先生,他说昊钰电脑里没有浏览记录。的确,我们娘俩那晚……因为陆菁第一次吵架。”话语里透着三分无奈七分怨恨,夏当归呼吸窒了窒,又想到那个和她同龄的女孩了。 “我跟昊钰怎么说他都不听,想必他当时是恨死我了,恨自己怎么会有我这样一个恶毒的妈妈。” “说的没错,你很恶毒。”林宵平静道,音调微抖。 唐景枫原本跷着二郎腿,如今却坐得端正。 而夏当归,手心却出了汗。 ------题外话------ 昨晚的答案揭晓:153秒! 因为怕出昨天一样的状况所以这章是提前审核的!不知道有多少妞儿来参加竞猜了呢?咱们火速兑奖吧! 这几天狂刷微博和朋友圈,因为《扶摇》影视化了!震惊脸!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二章 母亲 “换我是陆昊钰,怎么会只是恨她呢……” 唐景枫愣了一下,转头才发现是夏当归在喃喃自语。 “你在说什么?”他听不太清,看女孩眼神有些飘忽,微微侧身问道,“什么恨她?” 夏当归恍若未闻,忽然握拳眉目狰狞:“恨不得杀了她……”指甲嵌入掌心,微疼,却不足以让她清醒,“恨不得杀了她……”再次重复,就好像在念着咒语一般,夏当归能清楚感觉到自己的神识都恍惚了。 唐景枫吓了一跳,被夏当归反常的模样给惊得心悸,“当归你怎么了?”他轻轻推了她一把,尽量将语气放柔,“丫头?没事吧?”凑近了唐景枫才注意到,夏当归额头全是密密麻麻的细汗,一层盖着一层,可小脸却白得吓人,半点血色也无。 犹豫着拿手背贴了贴夏当归的侧颊,刚触及不过半秒,女孩忽然开口道:“没事,看监控吧。” “……”唐景枫脸黑了黑,尴尬地抽回手,将目光重新投回小型录像的画面。 该死,这丫头是故意的吧? 适才错过了一些,但唐景枫耳朵还是听得认真。刘美芝表示,陆昊钰虽然那天极度抵触自己,但她终究还是他的母亲,所以在警察前来调查的时候,不了解法律的他担心起了杀人念头的刘美芝会受到拘留甚至刑罚,故不得不撒谎作伪证。 夏当归收了收心思,强迫自己冷静。 “一开始还以为会是母亲替儿子隐瞒,没想到事实却恰恰相反。”唐景枫悠悠道,听不透他话里含义。 “你确定你找的那人没有动手吗?”林宵问,语气里还是带着怀疑。 刘美芝点点头,“一开始我也不确定,因为那晚昊钰摔了手机,我先前只跟对方说暂时不要动手,可他似乎觉得夜长梦多,既然准备好了什么时候杀都一样,”她伸手向后撩了撩头发,这才接道,“所以第二天陆菁被杀的消息传来时我很紧张,我怕是那男人擅自动手,上次你们那位唐先生来家里调查,我都还不确定。” 夏当归眨了眨眼睛,撩头发? 身体语言上有一种行为叫——通气。 男性通常会将手指放于衣领和脖子之间,然后用手将衣物拉离自己的皮肤,而女性则可能只是抖动几下衬衫或者向后撩一撩头发。这一通气动作通常是对压力的一种反应方式,也是反应一个人对自己想到的事情或所处的环境感到不愉快的信号。 刘美芝在缓解压力和情绪上的不适,说明她不太可能撒谎。 “因为陆菁刚被杀那会儿我们家受到的关注太多,所以我不便联系那个男人,也是前两天风头刚过,我才找到了他,”刘美芝说得太多微微有些喘,“他说他没杀人,很确定。” 接下去的监控唐景枫没有兴趣再看,刘美芝和陆昊钰跟案件的纠葛显而易见,只是那个花钱买来的惯犯还得找到,不管是为陆菁,还是为其他人。 这样一个为了钱可以藐视人命的人,真该一辈子关在里面。 夏当归余光瞥到唐景枫脸色,几乎能看懂他此刻所想。 这样一个为了钱如此黑心狠辣的人,真该立马就枪毙。 夏当归这样想着,忍不住泛起冷笑。 “走吧,吃个饭,下午你期待的戏就要上演了。”唐景枫波澜不惊地起身,明知道那戏是为唐佑宁而准备,他却平静得过分。 夏当归应了声,抬起胳膊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了桌角,手背的伤口撞得生疼。 “仔细着,小姑娘家的留个疤多不好,”唐景枫不咸不淡责她,“叫你去医院处理一下还不要,非得弄个难看的创口贴。” 夏当归瞥了眼那个从唐佑宁家翻到的卡通邦迪,顶了唐景枫一句“我乐意”,瘪嘴直接往外走。 刚到门口,未关闭的监控里传来林宵最后一句问话。 “陆震国知不知道你的计划?” 夏当归不可控制地停了脚步,唐景枫就跟在后头,女孩儿这一下来得突然,他猝不及防,几乎是立刻胸膛就贴上了她单薄的后背。 夏当归只觉脊背处温热顿升,有男人好闻的气息淡淡笼罩。 可她管不了那么多,脑子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想听刘美芝的回答。 唐景枫不见夏当归有任何反应,他刚想后退,可不知为何忽然就想贪恋片刻。下巴与她带着清爽香味的脑袋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只要微微低头,他就可以蹭到她的发丝。而现在略微尴尬展开的双手,也只要轻轻那么一圈,就能将她拥抱。 退一步,相安无事。 进一步……进一步唐景枫觉得夏当归可能转身就会拍他! “……知道。” 似乎过了很久,似乎又只是一瞬,录像里刘美芝的声线格外清晰。 ------题外话------ 昨天在给第一卷收尾,然后华丽丽地……卡文了! 这感觉真的比炸毛还炸毛,烦躁得一塌糊涂,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度过卡文难关嘤嘤嘤! 《嫡女归来之盛宠太子妃》瑾瑜,这也不算是推荐了~毕竟瑾瑜是大神呀害羞脸~应苏苏卖萌,文笔坑品有保障,喜欢古言的妞儿可以去看看~ 说到这儿倒想起来了,菜菜新文正在首推中,有爱看娱乐圈文的姑娘,《名门盛情之天后萌妻》/蔡琰,欢迎踩踩~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三章 金刚芭比 “呵……” 唐景枫诧异,这声透着无限寒意的冷笑,好像……好像是夏当归发出的? 录像里传来林宵掀桌的声音,他怒不可遏地吼:“都说虎毒不食子!你们这对父母全是——” 骂声戛然而止,因为很少看到自己头儿失控的赵天和刘晟凡一左一右拉住了林宵。虽然心里无比同情陆菁又憎恨刘美芝和陆震国,但若让林宵把“杀人犯”三个字说出口,不能保证这富贵人家会不会借此打个官司告他们诽谤。 夏当归拉开门,心里十分不痛快。 唐景枫看着女孩的背影,总觉得她今天有点古怪,特别是在对刘美芝的态度上。 “虽然忍不住生气,但刘美芝不像作假。”林宵就等在外头,摊手一脸忿忿的无奈。 夏当归点点头,面上苍白得很,“找到那个花钱买来的惯犯,应该不难吧?”她看向林宵,动了动唇垂下头,一句话低得几乎吞在喉间,“如果可以,真该给刘美芝和陆震国判个死刑或无期徒刑。” “什么?”林宵没听见,睁大眼睛问了句。 唐景枫挑眉,他离得近,这次倒是听了个真切…… “没什么,”夏当归收了迷离的表情,“重点现在就落在唐佑宁身上了,不出几天应该就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唐景枫没有立刻接话,只淡淡表示:“何志超去过现场。” “唐佑宁也去过现场,”夏当归心情不好,说起话来特别冲,“就在那天早上。” 林宵赶紧拦在两人中间,“好了好了别吵了,你俩消停会儿,”他揉揉眉心苦恼道,“等有了进一步消息我再通知你们。” “今晚就该有消息了。”夏当归瞥林宵一眼,转身走得干脆。 “嘿,这妮子今天吃了炸药吗?”唐景枫气不打一处来,怒哼一声,也跟着出了去。 置气归置气,两个人还是很愉快地决定了午饭的去向。 贸易中心城内新开了一家日本料理餐厅,唐景枫认为就算案情再复杂再影响心情,都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胃。而巧的是,夏当归表示赞同。所以当他们面对面坐在一楼靠窗位置,边欣赏外头来往人群边喝着清酒的时候,适才的别扭烟消云散。 “想吃些什么?”唐景枫很绅士,点餐之前首先问了夏当归的意见。 “最贵的。”夏当归拿手支着脑袋,看窗外川流不息的熙攘景象。她难道要告诉唐景枫,自己从来没吃过日料吗? “……”唐景枫开始翻菜单。 中心城以四条步行街贯穿而成,大小商城店家鳞次栉比,不管是吃的穿的用的玩的,都能在这里买到称心。所以每逢周末假期,人流量就直线上升,而工作日的午休时间,贸易中心内的都市白领青年们也会结伴下个馆子。 因此现在,正是繁华热闹时。 夏当归喜欢隐在暗处观察,那么多人,每个人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她很好奇他们肚子里都揣着什么事儿。 街角有个男人引起了夏当归的注意,大太阳底下他穿一件简单的黑色紧身背心,饱满精壮的肱二头肌赚足路人眼球。男人不算高,大概在178cm左右,面庞是和身材不相符的清秀俊美。他很年轻,粗略估计跟唐景枫差不多大,走在路上倒有个小明星的样儿。 用现在的话来说,这就是个金刚芭比。 透过纤尘不染的落地窗,夏当归看到男人忽然皱眉,脚步只一顿,随即一个转身瞬间加快了步伐。 一眨眼,他在人头攒动的步行街消失不见。 夏当归有些疑惑,视线未来得及收回,余光瞥到男人适才驻足片刻的地方,有个女孩突然出现。 那姑娘留一头清爽利落的披肩黑发,纯白麻裙穿在她身上,露出两截皓月般无瑕的手臂,显得格外好看。脚下是一双普普通通的白色帆布鞋,不贵,但干净得就像新的一样。 她站在原地来回张望,眉宇间带几分懊恼和几分忿恨,似乎是在找刚才那金刚芭比。可惜男人早已发现了她的跟踪,转瞬融进人群。 女孩静默须臾,抿抿唇似乎在考虑接下来怎么办。 夏当归看到她嘴角两个浅浅的梨涡若隐若现,再细瞧,女孩已经握拳一头扎进了人流中。 女朋友跟踪男朋友?恋人关系? 夏当归好像有点猜不透,不过所幸唐景枫点的餐都上齐了,她也懒得再多作推测。 “看什么呢那么出神?”夏当归怔怔的模样入了唐景枫的眼,看似波澜不惊的问,其实私底下他不知道瞄了外头多少回。 “噢,”夏当归平平淡淡接了声,侍应把一盘刺身小心放到两人中间,她瞅了一眼才继续道,“看金刚芭比。” “……” 唐景枫沉默,下一瞬忽然开始当众解衬衣领口! ------题外话------ 卡了两天文,导致一个字存稿也没写,哀怨脸。 不过好在,昨晚吃饭的时候终于稍微有了点思绪,看看今天状态怎么样,苦瓜脸。 终于又逢周末啦!这是最好的消息!幸福脸!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四章 枸杞当众耍流氓 夏当归一愣,伸出去想把刺身往自己跟前拖的手僵在半空动弹不得! 却见唐景枫单手抚上自己领口,指尖莹白如玉,那么轻轻一压再一挑,第一个衬衫衣扣就松了。 然后……是第二个。 然后……是第三个。 他肌理完美的胸膛渐渐裸露,一线天乍现,清晰又模糊,引人不住朝那领口望去,掀起无限遐想。坐在夏当归背后的那桌情侣好像不小心打翻了饮料,发出极低极低的一声惊叫。 唐景枫似乎不经意间弯了弯唇,右手恰到好处地停在第四颗扣子处,手掌微微一伸展,若泄了春光急着遮羞的少女般将胸膛遮掩,脸上却是那副不可一世的倨傲样。 “我有胸肌腹肌三角肌斜方肌二头肌三头肌,”他一口气不停顿,“你想看看吗?” 男人上身前倾,眼尾略带着蛊惑般上扬,好听的声音几乎将夏当归笼罩,“你不是要看金刚芭比吗?”他好像有点酸溜溜地道,“看我不就行了?我也是啊。” 夏当归吞了口唾沫,习惯性波澜不惊回答:“你要是有那么多肌肉……” “怎么说?”夏当归缓缓熄了声,唐景枫好奇追问,“你就多看我几眼?”他其实压根没那些玩意儿,如果非得说一个,六块浅浅的需要贴到他肚脐眼才能看清楚的腹肌算不算? 夏当归终于把刺身拿到了自己面前,她闻言抬了抬眼皮,凑巧看到唐景枫衣衫不整一副耍流氓的样儿,胸前衬衣被压得皱皱的,颇有些好笑。 “你就只是个金刚,算什么芭比,”夏当归抓起叉子戳了戳刺身,鼻子都皱了起来,“生的吧?能吃吗?” “……能……”唐景枫艰难吐出一个字,很不满夏当归的不解风情。后面那一桌的小姑娘眼睛都直勾勾盯着自己瞧,她倒好,能近水楼台先得月还不高兴得,真是不懂事。 唐景枫抖了抖领口,姿态优雅地开始把扣子扣回去。 夏当归兀自无视了当众耍流氓的某人,戳了戳摆放在冰上的生鱼片,犹豫问道:“生吃?”干他们这一行没有哪个肠胃是好的,夏当归担心她是否会因此当场闹肚子。 “嗯,生吃,”唐景枫换了一个姿势,左手搁在桌面上,右手慢悠悠伸到夏当归跟前,葱白五指骨节分明,干净的指头无端添了夏当归的好感,“很好吃,你忍得了不吃?”他挑眉,比脸蛋更漂亮些的手掌无畏停在她落眼处。 夏当归仔细瞧了瞧他食指与中指相邻的第一节指节处,没有看到泛黄的痕迹。 还不错,至少没有吸烟史。 可是为什么……他那句“你忍得了不吃”,总感觉有怪怪的含义呢? 夏当归懒得多想,“啪”一下毫不客气打掉唐景枫的手掌,一如数日前,他将红色百元大钞拍在她手上一样干脆利落。 唐景枫吃疼,可掌心触感却极好。软软的,暖暖的,可惜只摸到指尖轻点,转瞬她便收回白皙小手,像收回稀世珍宝。 日料餐厅氛围恬静,夏当归感觉唐景枫的目光落在自己手背。那里是晨间不小心割破的伤口,用创口贴马马虎虎处理了下,倒也不算难看。只是对面的注视令她难得有些恼,这么灼灼的眼神,烧得她屁股痒,坐不住! 夏当归微微出神,想着大概自己以前审视嫌疑犯的目光,也是这样令人如坐针毡的吧? 她把手背翻了过来,发狠似的夹了一块北极贝,咽咽口水却始终下不去嘴。刺身放在冰块上,新鲜爽口,看唐景枫熟练地挤上柠檬汁又蘸了青芥酱,动作标准得像完成一项体育赛事。 夏当归深吸一口气,微微转开脑袋,目光从自己手背上溜过,最后定在刺身下方的冰层上。 冰冰冰!今天自己跟冰犯冲! 她恨恨地想却又无可奈何,自己点的餐,上吐下泻也得忍着吃完。 然后,唐景枫看到夏当归把手举到自己嘴边的动作忽然一顿。 那是毫无征兆的,就好像忽然被撤了电池的机器人。那胳膊如被冻结,横在胸膛处不上不下,她脸上毫无表情,一瞬间似完全放空。 “怎么了?”唐景枫一愣,看到夏当归夹在半空的北极贝“啪”的落下,“当归?”他有些不明所以,皱眉发问。 夏当归眸子动了动,可身子依旧凝固。半晌,在一片压抑的沉默中,在唐景枫越来越疑惑的目光下,她僵硬着放下胳膊,眼睛再度转回自己手背,随意落到刺身上。 “我知道了……我觉得我知道了……”她喃喃道,短暂收缩的瞳孔渐渐恢复清明,声线越来越笃定。 ------题外话------ 今天有二更,时间还是固定的那个晚上8点! 另外跟妞儿们说一下,新文在准备中,预计用接下来一个月时间存稿,到12月初或许就能跟大家见面了~所以如果精力允许的话,此文的更新节奏将会慢慢加快,第二卷开始会以每章3000字为标准,不定期加更,还是希望妞儿们继续追文支持~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五章 跟踪? 郁望一直很不喜欢在人流高峰期出门,特别是在夏天,因为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就好像被扔进了一个满是脏衣服的滚筒洗衣机,鼻端充斥着的永远是男人的汗臭味和女人的香水味。当然他没有洁癖,这抵触顶多算是一个权门少爷天生的优越感罢了。 可惜,今天爷爷叫他去和在贸易中心上班的沈家二丫头沈季阑吃个饭。 郁望连沈季阑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甚至当他在大太阳底下来回走了几遍都没找到那家公司的时候,内心的烦躁几乎要爆炸。 他挠挠头,皱眉一屁股坐在露天咖啡厅的椅子上,价格不菲的白衬衫已经被汗水给浸湿。郁望抖了抖领口,微抬脑袋,正巧看到一个身材完美的男人从自己跟前走过。 黑色无袖背心,勾勒着两条精壮的胳膊,光是阳光下他熠熠生辉小麦色肌肤,就让旁边的几个少女连连吸气。那男人脸庞精致,眉是眉眼是眼的,五官轮廓都秀气到了极致。这样一来,倒显得容貌和身材反差甚大,有种难言的魅力。 郁望挑眉,鼻间一声轻嗤。 还真是可攻可受呢。 男人走路速度极快,仿佛怕人追上似的,郁望甚至没来得及细看,他的背影就已经渐渐模糊。 然而,几秒后,另一道人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穿着麻裙的少女像一阵风般跑过,郁望眸子一亮,可却眼睁睁看到她循着背心男离去的方向一顿张望。那丫头长得着实灵丽,郁望觉得自己很少见到这款类型的,忍不住有点动心。 刚升起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打算借着自己还算不错的样貌去搭讪一番,身后却忽然响起一阵陌生的女音。 “郁望?” 一身白色职业套装的沈季阑诧异惊叫,引得那麻裙少女都看了过来。 郁望转头,沈季阑有些不好意思地捋了捋碎发,“你怎么在这儿?”她是认识他的,只不过那个时候郁望还是个自闭症少年,估计并不记得自己。 “你是?”跟前的都市女白领面容清秀,但比起他刚才看到的少女还是差了不少。 想到这儿,郁望立马又转过身,遗憾的是那姑娘已经走远,留下无风自起的麻裙下摆悠悠飘荡。 沈季阑有点失落,甚至在发现郁望目光顺着那女孩远去的时候,更加无奈。 “我爸爸是叔叔以前的同学,”她知道自己就算报了姓名郁望也不一定知道,干脆如此自我介绍,“你看的那女孩子,在这附近跟踪一个男人好几天了。” “跟踪?”郁望一愣,须臾失笑,“跟踪一个穿黑背心的男人?” 沈季阑摇摇头,“跟踪谁我不清楚,只是她太奇怪,办公室的同事都在说这件事,”她耸耸肩,弯着唇角道,“你一个人来逛街?” 郁望当然没法说出“来请你吃饭”这几个字,但回去爷爷肯定得问,说不定还要致电沈叔叔探寻情况,所以他顺杆子往下爬道:“没,也到饭点了,既然这么巧,咱俩一起吧。” 沈季阑微怔,脸上颇有种受宠若惊的表情。 “好。”她憋了许久,就憋出这么一个字。 如果去掉四岁那年一起去幼儿园报道和十五岁那年她去他家探望得了自闭症的他,今天可以算作他们的初遇。 “你在这里上班吗?”路上无话,郁望随便挑了个话题,“我没记错的话,你家……离这儿挺远的?” 沈季阑不善言辞,平常也是个温吞性子,愣了片刻才接道:“对,每天坐107路的早班车,到公司吃个饭时间刚刚好。”她心底有些雀跃,郁望竟然知道她家不在附近,那说明……他对自己有印象? “这样啊,”郁望应了一声,“挺辛苦的。”他语气有点淡,听在沈季阑耳朵里倒多了些关心的意味。 “还行,习惯了就好。”沈季阑轻轻笑,微微羞涩。 她家不是豪门,能得郁老爷子青睐,大抵还是看在父辈的关系上。或许,她沈季阑的恬静温柔,也是老爷子考虑郁家少奶奶的一个重要依据。 中心城餐厅很多,郁望却没有什么胃口。他在上流圈子混得如鱼得水,除了这一张好皮囊的原因以外,还有那见人就带七分笑的自来熟,尤其是见女人。 不过,凡是碰上爷爷强拉的姻缘,郁望应付着应付着,也就没了好脾气。 “郁望,”侍应上完了餐食,沈季阑犹豫着开口,“你……”她不知如何措辞,心一阵猛跳。 郁望微抬了一下眼皮,忽然放下刀叉轻擦了擦嘴角道:“我还没有女朋友。” ------题外话------ 这两天频频接到妞儿说潇湘吞评论的消息,我还一度怀疑是不是最近的章节写得不好大家都不冒泡了,委屈脸~ 下午有个念头蹦了出来,关于新文的,想做个调查,不知道妞儿们能不能接受新文和本文是系列文的关系?直白了讲……就是新文主角是当归和枸杞孩子的设定! 有想法可以告诉我啊~蠢暖已经写完简介了,但是想听听大家的建议,好在挖坑之前修改~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六章 我有男朋友,还有前男友 心思被轻易点破,沈季阑瞬间闹了个大红脸。 郁望姿态优雅地扯掉餐巾,嘴角那抹笑意忽然变得玩味。 “怎么,很意外吗?”郁望双臂抱于胸前,微斜着脑袋挑挑眼角,把权门纨绔的不可一世表现得淋漓尽致。 沈季阑脸颊绯红更甚,声音几乎低不可闻,“是啊,你很年轻……条件又好……”她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磕磕绊绊,明显能听得出紧张,“我以为……你早就有女朋友了呢……” “那你可就错了,”郁望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一双桃花眼就这么盯着沈季阑看,直把女孩看得目光闪躲羞窘不已,“我没有女朋友,前女友也没有。”他说得一本正经,当然了,也的确是实话。 沈季阑“砰砰砰”一阵心跳,他这么解释,是想表达什么呢? 越往下想越是慌乱,脸颊上的令人羞涩的温度几乎要将她灼伤,沈季阑伸手轻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努力把已经提到嗓子眼的小心脏给安抚下去。 “那你……”她小心翼翼瞥了郁望一眼,其实还没想好怎么说,可自己的声音却已经控制不住要和他攀谈。 郁望突然忍不住“噗哧”一笑,随即将手臂搁在桌面上,半身前倾一字一顿道:“但是我有男朋友,还有前男友。” “啊?”没来得及消化信息,沈季阑先发出了一声讷讷的疑惑。 郁望却不打算再继续,只好整以暇地看着女孩渐渐从茫然转变为清明的瞳孔,再看那清明缓慢放大成极度的震惊。 “男、男朋友?”她这样追问无疑是愚笨的,但郁望脸上的玩味实在太过刺眼,沈季阑觉得他十有八九在开玩笑。 他耸耸肩,一副“你爱信不信实在不信我也没有办法反正我就是喜欢男人”的欠揍表情。 心,猛地沉了下去。 沈季阑咬咬牙,面上青一阵白一阵。她到底是女孩子,郁望这样说或许他自己并不觉得丢人,但在沈季阑听来,这比直接拒绝更显得尴尬。 如果他真喜欢男人,自己这样算什么?是在被人看笑话吗? 如果他不喜欢男人,为了拒绝自己找这样的借口,难道她还要恬不知耻吗? 场面一时凝固下来,率先打破沉默的反而是郁望。 “沈小姐,”他礼貌而谦逊,成功用这称呼将两人之间的距离拉开,“爷爷有心脏病,你会帮我保密吧?”郁望意有所指,桃花眼一眨一眨的,极尽风流。 沈季阑脊背一僵,听出了郁望话中含义。 这是要自己替他将那特殊嗜好隐瞒下去了? 沈季阑不想说话,也不知说什么,半晌敌不过郁望炙热到无孔不入的目光,垂下脑袋无力道:“行吧,我知道了。”她转头翻了两下自己的小挎包,其实也没什么要整理的,只不过两人面对面,她不做些什么显得愈发尴尬难耐。 郁望依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看上去颇为没心没肺。 沈季阑调转目光,避开了郁望灿烂的笑容。 窗外不远处是他们刚才相遇的露天咖啡厅,不过好像看去……有骚动? 人群如惊弓之鸟般四散而开,夹杂着高呼和尖叫,整个中央步行街在人流高峰期以一种十分诡异的姿态,现出了一条一人多宽的通道。 “当归——”有男人一边跑一边喊着什么,沈季阑有些奇怪,还没细看,对面的郁望身子却忽然动了动。 那呼唤还在继续,不过听得出并不是很焦急,倒似带了点无奈。 声音近了,沈季阑定定心,看到有个纤瘦的女孩右手揣在兜里,淡淡的远山眉下瞳仁黑沉,表情严肃极了。她步子很快很急,一边小跑着一边轻轻抖着那只伸在口袋里的手,间或低沉警告旁侧好奇的路人。 “警察办案,让路。” 她这句话明明不响亮,沈季阑却有些惊讶自己竟然听得清晰。 人群哗啦一下又散开几步远,那女孩身后紧跟着的男人渐渐现出轮廓。 “嘿。”郁望发出一声辨不明意味的轻笑,沈季阑一愣,将目光投向那个身姿挺拔的男人身上。 白衬衫,黑裤子,挽袖露出的半截胳膊皓白如玉。他眉头轻皱,又好气又好笑地瞪着那在前头只顾着疾走的少女,艳阳映出他额际薄薄一层细汗,顺着精致无瑕的侧颊一路滑过,在弧度完美的下巴处微微停留,随即“啪”一下,汗珠落地。 沈季阑呼吸一窒,随即余光瞥见郁望站了起来。 “怎么了?你要走了吗?”她瞬间收回目光,有些慌乱道。 郁望不置可否地点了下头,正巧唐景枫从他们所在的窗前一溜烟儿跑过。 “我男朋友在追他女朋友呢,我怎么还能坐得住?”他欢愉一笑,沈季阑腿都软了。 ------题外话------ 昨天跟大家说了新文的事情~然后决定修改一下简介,不写系列文了~么么哒! 不出意外这个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就会挖坑,然后存稿到12月开始连载!蠢暖不允许自己坑品出问题,所以选择先挂着新文,这样好时时提醒我,不许离开,一定要填。 晚上还是有二更噢~还是8点噢~看枸杞车咚当归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七章 车咚 夏当归越跑越快,兜里揣着的那根香蕉几乎要被她捏烂。 刚才吃饭到一半,她盯着自己手背上的伤口看了良久,又注意着那盛满刺身的冰块托盘,一切,好像忽然间连成了线。 来不及跟唐景枫多作解释,夏当归抓起餐厅赠送的免费水果就往外跑。 中心城的步行街以“人多”出名,她不确定自己得挤多久才能挤出去,索性拿了香蕉放口袋,佯装成警察,这样行人看到她手插衣兜的架势,会误以为她揣了把枪!不用耗费多大力气他们就能主动避让! 唐景枫都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对面的小家伙一阵风似的撒丫子狂奔出去了,他想追可是单还没买,侍应一拦再等他付了钱,夏当归早已没了影儿。要不是前头逛街的人左一阵尖叫又一阵大喊,唐景枫一时半刻还真找不到她。 “到底怎么了?”渐渐远离了人流密集群,唐景枫一把扯住夏当归的前臂。触手他微愣,看得出她瘦,却没想到骨骼也极细,抓着这丫头倒像抓着个孩子。 夏当归大喘了一口气,劈手甩开唐景枫,胳膊一扬准备招辆出租车。他们来的时候是步行,眼下要去川南分局,还得打的。 唐景枫眉头蹙得高高,面色渐渐沉了下来。 出租车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刚上车的两个年轻人一眼,只这一眼就感觉到了强烈的低气压。 “师傅,去警察局。”夏当归抓着驾驶位的软垫,语气急迫。 司机点点头,脚踩油门开得飞快。 唐景枫神色复杂地盯着夏当归看,直到后者太阳穴一阵“突突”狂跳,忍无可忍开口道:“我想我大概知道凶手是怎么杀人的了。” 此言一出,夏当归后脑勺就重重撞在了玻璃窗上,她没时间呼痛,因为眼前是唐景枫霍然放大的俊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突然向自己逼近。 夏当归眸子一眯,不用说话唐景枫都能读懂她脸上的表情。 那就是一副“不管什么原因你要是敢拿你刚吃过芥末的嘴碰到我的面孔你就完了”的倨傲神色。 “啪——”比刚才夏当归撞到车窗还要响亮的声音。 唐景枫咬牙,挺拔的鼻梁贴着夏当归带着细汗的鼻梁。 他手掌死死顶在车窗上,胳膊用力地将自己因惯性而甩向夏当归的身体给撑起。两臂间,是他的脑袋,和她的脑袋。 男人的气息就这样突如其来地笼罩在头顶,浅薄呼吸带着灼热喷在她细碎的刘海处,吹起几根青丝,吹乱一怀情愫。 夏当归微微抬起眸子,第一眼就看到唐景枫近在咫尺的薄唇,透着粉红,微干。然后第二眼,她注意到他动了动嘴角,然后舌尖一勾,颇带了点蛊惑般舔了舔唇。 “嗡——”脑袋里好像就是这么个声音。 夏当归耳根子一红,没处落下而尴尬停在两人胸膛之间的手掌微微渗出一点汗。 唐景枫目光始终停留在她轻扇着的睫毛上,下意识舔唇的动作自己都没发现,只是片刻后,他觉得……手好酸。 自己如果不那么坚持,放任身子倒过去,是不是亲不到也能扑个温香软玉在怀?唐景枫想了一下,有点后悔。 出租车已经行驶平稳,司机师傅刚才被夏当归那句话里的“凶手”和“杀人”吓得不轻,方向盘没把好一个打滑差点酿成大祸,所幸他开了三十年的车,快速镇定下来后才避免了一起意外事故。 唐景枫慢悠悠收回手,动作太猛导致他的衬衫纽扣都被崩坏了一个。 “丫头,”他好笑道,“用什么沐浴乳啊?还挺香。” 司机师傅听得老脸一红。 夏当归直起身子,耳根处烧灼感已退,她还是那个清清冷冷的样子,“o—london檀香味,”她面无表情地回答,瞥一眼唐景枫淡漠补充,“男士的。” “……”一个红灯,司机师傅差点闯了过去。 “……”唐景枫想起来,那是表哥唐佑宁一直喜欢用的牌子,家里好像……的确只有这种沐浴乳。 “噢对了,”夏当归才不管唐景枫现在是什么表情,只吐字清晰道,“如果唐佑宁是凶手,你怎么想?” 她看似平静提问,实则已经压低了声音,语气中带了点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忐忑不安? 照她现在所推测的,唐佑宁的嫌疑几乎等同于凶手,可他毕竟是唐景枫的表哥,夏当归不知道这男人会作何感想。 而且,拜托林宵的事,估计也快有眉目了。 唐景枫动了下眉头,没皱也没挑,只是轻轻一抖,半晌都不说话。 司机师傅小心翼翼瞥了两人一眼,将电台的声音搁响了些。 ------题外话------ 今天傍晚一开后台吓死了,掉了5个收藏,真怀疑自己早上那章写错什么了嘛~难道是因为题外话说有车咚而不是壁咚被气走了嘛~嘤嘤嘤,转圈哭~ 所以悲伤的蠢暖现在要做一个决定!就是二更! 但是因为存稿现在只有两万多,不知道每天二更的话我这个懒人手残党会不会碰上卡文问题导致此文质量下降,因此看到这里的妞儿,能不能评论区给个建议,每周几次二更最合适? 当然了,周六和周日是一定会二更的,保底3000字,v章最少的字数。我之前也承诺过,进入卷二就是每天3000+,但卷一收尾的时候华丽丽地卡了文,后台只有8章存稿,所以妞儿们能不能接受工作日一天隔一天的二更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八章 是凶手,就得抓 “据悉,一周前在外滩商业大厦跳楼自杀的女子,将在明日由川南分局进行火化,而据可靠人士透露,该身份不明的女子疑似死不瞑目,太平间隐隐有闹鬼传闻……” “那女的不是自杀吗?能有什么死不瞑目的?”司机师傅嘟囔了一句,随手换了频道。 夏当归霍然转头,与唐景枫四目相对。 林宵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能说动局长同意他们这无中生有的戏码,更甚至以警察的名义借媒体渠道传播“鬼魂”怪诞,其中艰难可想而知。 唐景枫一言不发,待到达川南分局,他在下车一刹忽然轻轻道:“是凶手,就得抓。” 林宵在办公室给唐景枫和夏当归泡了两杯绿茶,茶叶是散装的,市场上最便宜的那种。 注意到夏当归连鼻子都皱了起来,林宵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小夏你将就着喝吧,上头的领导来了咱们才能泡袋装的那种。”他其实没说,分局的兄弟平常只喝白开水,通宵查案泡的速溶咖啡还是自己买的。 “别误会了,她不是嫌弃你这茶。”唐景枫轻笑道,似乎心情完全不受影响。 夏当归瞅着那胡乱打转的浅绿色茶叶,眼前浮现出某个穿着大红旗袍妖冶无比的女人面庞。 苏乔乔就是给自己泡的绿茶!导致她现在见茶思人,心里堵得慌! 林宵没明白,但并不细问,只笑了笑将话题切到了正轨上,“闹鬼的消息已经散布出去,接下来怎么做?”他看着唐景枫,可唐景枫却看着夏当归,于是林宵也把目光转到女孩身上。 夏当归只一字:“等。” 她还不打算将自己的思路告诉两人,而唐景枫似乎也很沉得住气,她不说,他就不问。 “那就等吧,等今晚过了再说。”唐景枫气息绵长,一句话说得飘飘荡荡,听来有气无力,但却透着笃定。 可其实,他的心,挺沉重的。 夏当归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唐佑宁或许……真杀了陆菁。 心情说不复杂那绝对是骗人的,可他在这个圈子摸爬打滚了八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想什么不该想,一切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不孕的自杀的单身女教师,般配的热恋的豪门情侣,写满笔记的《药理学》书籍,开了30度的卧室空调,一块毫无痕迹的湿毛巾,最后是——一具凝血障碍到干瘪的尸体。 噢,不对,两具。 唐景枫不傻,他能在国际侧写小组坐稳组长之位,就靠这一双锐利的眼睛。只不过凶犯暴露时间的早晚,就看他是愿意睁着眼睛,还是眯着眼睛。 唯一令他感到无奈的是,这次自己选择给眼睛一次短暂休息的机会后,那同样敏锐如狼的丫头却先行了一步。她不闭眼,她甚至不允许他闭眼,看到任何蛛丝马迹就寻,直到揪出凶犯的尾巴。 这是她,是在他想要微微避退后毫不犹豫前进的她。 唐景枫想着想着忽然失笑,眉峰微扬,瞳孔微亮。 海城是个南方临海大都市,夏季下午的时光被拉得格外长,好不容易待日头偏斜,可距离深夜却还要许久。 唐景枫在林宵办公室坐到天黑,后者因为何志超已被刑事拘留,一头扎进了审讯室。而夏当归那妮子,似乎受赵天所邀,跑去资料室帮忙整理卷宗了。 川南分局虽说只是个分局,但到底也接过不少大案,摞起来的案底资料多得数不过来。夏当归对这感兴趣,很愿意去看看以前都有发生什么命案,所以整理卷宗于她而言,是个好差事。 赵天挥了挥手,将弥漫在空气中的厚重灰尘拂开,接连咳嗽两声,之后清了清嗓才道:“小夏,四个柜子,你从左边开始,我从右边开始,怎么样?”赵天性子比较开,刘晟凡称呼夏小姐,他却随了头儿唤她小夏。 夏当归打量了一下这四四方方的房间,点点头表示同意:“好。” 虽说只有四个柜子,但这柜子极大,上面两层需要爬个椅子才能够得着。赵天的意思是,夏当归处理下层,他自己处理上层,左右分开进行是怕自己爬太高跌下来撞到了她,心思倒也挺细。 赵天本还想着不说话太尴尬,得和夏当归闲聊几句,可选了几个话题女孩都懒洋洋地只接一两个字,后来他也就闭嘴开始闷头干活了。 夏当归就是那种一进入状态就不会再多言的人,而她的速度也极慢,拿出一份卷宗势必要看上几眼才罢休,有时候一个案子的记录她要看上十来分钟。这就导致她刚整理完一层书柜的时候,赵天已经干完了自己的那部分活儿,甚至开始无奈埋头帮夏当归做她自己揽的那一些。 ------题外话------ 昨天掉收藏掉得心都麻了~要安慰~ 最近又重拾了之前撸书封的斗志,把ps和美图玩得不亦乐乎,但永远没法和美工比,做出来的只能自己捂在怀里看一看,害羞脸~而且一直弄不了动作!所以立体封拉得特别难看!哀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九章 卷宗 与其说夏当归是来帮忙整理的,不如说她就是来看卷宗的。 赵天哭笑不得,抹了抹汗继续撤空柜子,然后将编号陈旧的卷宗归档,如此反复。 资料室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密封的房间,窗子也被柜子堵得死死,汗水浸湿了衣衫,他用手背随便擦了下额头,脸上瞬间留下两道黑黑的污痕。 相比较而言,夏当归真是干净多了。 她斜斜倚着书柜,单手托着那本厚实的卷宗,另一只手的白皙指头虚虚搭在书角上,眉目恬淡,碎发轻垂。赵天偶尔一回头,就能看到夏当归微微蹙起的远山眉,和那远山眉下灵动深邃的双眸。 嘿,细瞧后才发现,这姑娘长得的确也算好看。 “qc1352013,”赵天瞥了一眼,将卷宗编号念了出来,“这是前年已侦破的案子吧?”局里把已破和未破的卷宗都区分了开,他看一眼编号就能知道。 夏当归不说话,赵天看到她眉头拧得越来越紧。忽然间,女孩把卷宗朝房间中央的桌子上一放,一个转身搬过靠背椅,动作利落地抬脚站了上去。 赵天一愣,就见夏当归两只手不停翻腾着他刚刚整理好的上层卷宗,“你在找什么?”他不解,又问了一句,“或许我知道在哪里?” 夏当归顿了顿,随即抬眼,表情严肃得不像话。 “按照你们的编号规则,应该是12年初的案子,已侦破。”夏当归站在椅子上,感觉自己双腿竟微微有些打颤。 “12年啊……”赵天来回看了看,凭借记忆指着夏当归那一处柜子道,“那就是在你这儿了,怎么,发现什么了?” 夏当归数了一下,大概一层也就二十几本的样子,干脆全部拿了出来。搬的时候有些费劲,赵天虽然不清楚她想干什么,但还是很殷勤地搭了把手。 一本一本翻过去其实速度也挺快的,夏当归很快找到了她需要的那份卷宗。赵天还在一旁奇怪,她才来局里没几天,怎么会想要翻什么案子呢? 不过他没疑惑多久,因为夏当归忽然将手里的卷宗翻转过来,又把刚才那本编号qc1352013给递到赵天手里,“看看吧,”她说,“案子越来越清楚了。” 赵天的心在听到“案子”两个字时瞬间漏跳了半拍,他快速将两份卷宗并列放置在桌子上,几乎是一目十行的看了下来。他进川南分局有几年了,但这两个案子却好像不是头儿处理的,因为案情细节看起来特别陌生,想必当时是其他队长跟的。 2012年初,死者是任家千金,服药自杀。 2013年末,死者是钟家千金,割腕自杀。 都是自杀案,侦破速度极快。 赵天仔仔细细看了两遍,才犹豫着开口问道:“有什么问题吗?和我们手头这桩案子有联系?” 夏当归面色有点难看,指着那卷宗幽幽道:“看下这两个死者的交际圈吧。” 赵天闻言又低下头去,认真翻了几遍后,夏当归注意到他的手开始抖。 “这……”他有点不敢相信,可却还是没法从这里头摸出一点有用的思绪,“她们都是……都曾经是……”赵天一句话说不完整,瞳孔渐渐放大。 “都曾经是,”夏当归顿了顿,语气低沉到极致,“唐佑宁的——”尾音无限拉长,直到赵天反应过来。 “未婚妻!”两人异口同声,隐隐带着亢奋。 可……神色却无半点放松。 夏当归才刚刚抓到思路,才刚刚将所有线索连成一线,才刚刚确定了唐佑宁的重大嫌疑,现在又搞出两个自杀而亡的未婚妻,这算怎么回事? “自杀,会跟这次的凶杀有关系吗?”赵天不确定道,“要不要跟头儿说?”他已经没心思整理卷宗了,不管怎么样,这巧合多了就是蹊跷,蹊跷多了就是不容小觑的线索! 夏当归想了想,指尖在两本卷宗封面上来回画着圈,沉默片刻后才道:“嗯,我跟你一起去。” 找到林宵的时候,唐景枫也在场,赵天抱着卷宗,嗫嚅两下却只附在林宵耳边细细说着刚发现的事。夏当归就在一旁盯着唐景枫看,直把男人看得莫名其妙。 林宵越听越震惊,眼睛瞪得圆圆的,不等赵天说完就忽然伸手从他怀里抽出那两份卷宗,当着唐景枫的面就翻了开来。夏当归一愣,就听林宵断断续续道:“三年前……两年前……难道是……”没人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就连跟了他数年的赵天都困惑不解。 “三个未婚妻……三个……”林宵又迸出几个字,坐在座位上的唐景枫却忽然动了! ------题外话------ 啊啊啊啊啊!昨天忘记提前上传章节审核了!求编辑给力速过!不然就超固定时间了!嘤嘤嘤!会逼死强迫症的! 今天应该还是没有二更吧,因为越是接近收尾越是卡文得厉害,不出意外明晚会加更,妞儿们抱抱! 在网上找了很久没找到卷宗的编号规则,所以自己胡乱编了一个,大家这里就不要考据啦哈哈哈哈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章 三个未婚妻 “阿景……”林宵抬头,眸底闪着难言的复杂。 唐景枫的表情,是夏当归从未见过的凝固。他还是那副长腿交叠的悠闲样儿,但脊背却僵得厉害,林宵两个字刚说完,他的目光就滞了。 赵天不知道气氛这是怎么了,看了林宵一眼就默默退了出去,顺道儿带上了门。办公室里只剩下站着的林宵和夏当归,还有抱胸背靠座椅的唐景枫。 记忆忽然就在脑海中翻腾而起,似卷了巨浪,顷刻就能将他吞没。胸口有些闷,唐景枫不确定这是气的,还是气的。 三个未婚妻,呵……三个未婚妻! 他不需要看卷宗,光凭林宵这几个字,唐景枫都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但心中再怎么难以平复,他还是沉住气,霍然起身长腿一迈,单手“哗”一下夺过林宵手里的卷宗,动作大力而暴躁。 和唐佑宁恋爱一年并在订婚宴后半个月吞药自杀的任家千金。 和唐佑宁恋爱半年并在双方面见家长之后割腕自杀的钟家千金。 还有呢? 还有相恋不及月余就惨死的陆家千金陆菁吗? 唐景枫将拳头捏得紧紧,几年前自己处理过的那桩案子,也涉及……三个未婚妻! 那是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可却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掀起回忆,而掀着这一场滔天巨浪的,竟是唐佑宁?唐景枫没法形容此刻心绪,只是抬眼和注视着自己的夏当归四目相对片刻,随即转开眸子哑声道:“还是照你们的计划来,我想看看这两份卷宗。” 林宵“嗯”了一声,冲夏当归使了个眼色,“我们先出去吧,”他招呼着,当先打开了门跨步而出,“小夏,你跟我走。” 夏当归在分局食堂用了晚饭,菜色不算好,但胜在量多。 “所以你是说,唐景枫也有过三个横死的未婚妻?”夏当归有些惊讶,没看出那男人也是有过婚约的。 林宵比了个噤声的手势,随即压低声音道:“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具体我也不清楚,但刚才看到卷宗,我就想了起来,”他把筷子一搁,语调沉沉,“阿景对那桩案子一直讳莫如深,小夏你听过算过。” 见夏当归难得乖巧了点了点头,林宵才放心下来。 “你说唐佑宁是不是嫌疑更大了?那两起案子当年非我负责,不过既然鉴定为自杀,倒也一下子……” 林宵头疼似地揉了揉眉心,表面看起来的确蹊跷极了,但自杀和他杀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服药跟割腕相比较现在这起谋杀,似乎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并案调查。 况且退一万步说,12年和13年的两桩自杀案,都已经结案了。 夏当归暂时不发表任何意见,只蹙眉沉思。 唐佑宁是唐景枫的表哥,或许清楚后者曾经克死三个未婚妻的事情。那他这样算怎么回事?挑衅?刺激?会不会有这种可能?夏当归不知道,也没法确定。 “对了,你今天急着来局里,除了那件事外,还有什么要紧的吗?”林宵猛然想到这一层,又有点奇怪夏当归怎么也不主动说。 “噢,”夏当归平平淡淡应了一声,忽然便泄了全部精神,“今晚过后,你会知道的。”她不是想瞒着,只是……一切依赖在她自己的推测上,没有任何实际证据。虽然于她而言,这推测八九不离十,这凶手也极有可能就是唐佑宁,但没有人证物证,就等于毫无所获。 “行吧,”林宵和夏当归闲扯了几句,抓起工作证起身一招手道,“去太平间。” 那是这世上最寒冷的地方,没有光,没有亮,没有温暖,没有生息,只余无尽的寂静苍凉,徒绕周身三寸厚。 她就静静一个人躺着,白色盖布遮了全身,无人伴她左右,无人知她冷暖。 脸上的血污已被仔细拭去,但还是能看出曾经惨不忍睹的痕迹。她生前爱美,他也给她爱美的资格和权利,不过美是美过了,却鲜少能让她开心。可惜到头来,一跃而下,支离破碎。 都说装扮是因欣赏自己的人而为,她有欣赏之人,欣赏之人徒有欣赏之心,却无欣赏之时。 商业大厦顶楼的风景很美,能俯瞰整个海城,她当时望见了他的公司,和他公司招牌上硕大夺目的logo。他估计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自己竟以这样诡异的角度注视着他每天进进出出的地方吧? 谁说不是呢?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 那天风很缓,素来灼人的烈日也平白多了丝温柔,浅浅抚过她微抬的细眉淡目。她神识恍惚,犹记得楼下许多人探头张望,那模样可笑,可她却笑不出来。 ------题外话------ 卷一的存稿所剩无几,蠢暖决定这个周末要好好码字!前几天都在写卷二的感情戏,写到停不下来!跟嚼了炫迈一样! 我才不会告诉你们昨天都写到当归和枸杞抱在一起了呢哼唧哼唧~ 啊差点忘了!明天有奖竞猜!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一章 孟梦 有奖竞猜6 如果死人还秉存着思想,那当她独自躺在凉凉的太平间,独自等待翌日烧灼的痛楚,独自承受“生我独往死我独去”的落寞,她会想些什么? 孟梦想起了那天商业大厦天台宜人的温度,和从她这个位置看过去,被阳光折射出好看且绚烂色泽的唐氏企业玻璃外观墙。 她看不见底下那群咋咋呼呼围观群众的脸庞,但却被他们的手机闪光灯给晃了眼。抬手遮了微眯的眸子,她脚底一个踉跄,下头一阵惊呼。 有好事的警察拿着个大喇叭喊个不停,她嫌吵,将眼前的手掌移到耳边,声音果真轻了许多。 那天真是热闹,她的人生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死前感受一把,倒也无憾。只是,这热闹,是她用来偿命的。 想到“命”之一字,她垂头看了自己平坦的小腹一眼,那里……曾孕育过一个生命,一个和那女孩一样,活生生的命。然而可悲的是,他拿了她的命,老天爷便拿了她孩子的命。 从来都是公平的。 只不过有时候,顺序出了岔子。 她穿着最喜欢的白长裙,天台有时风会变大,她也不想遮,任那裙摆肆意飞舞,一阵乱飘砸在脸上,不疼,但足够她清醒,并坚定着一跃而下的心。 隔了那么远,下面的人应该看不到她纯白的安全裤吧? 孟梦忽然失笑,为自己难得的幽默捧了个场。 她喜欢他,很早很早,很久很久。那年份已经无法追溯了,依稀记得,该还是上学那会儿吧?初中?高中?她无奈摇了摇头,俯下身子想看看,他会不会就站在下面? 又是一阵尖叫,下头的人总以为自己要跳了,拍着胸脯连连后退,生怕脏污的鲜血染了他们的裤脚。可那高举着相机的手啊,却兀自不肯刚下。 他怎么会在下面呢?孟梦自嘲一笑。现在的他,不是和高层开着重要会议,就是刚刚签署了重要合同,或者……正制定计划收购哪家企业? 然后他会做什么呢?大抵就是约上陆菁吃个饭吧? 不对,差点忘了,陆菁早就死了呢,比她还早一步。 孟梦垂了眼睑,余光一瞥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会是他吗? 那样挺拔的身姿,那般立如玉树的尊贵,记忆中他一向如此,不该认错的。孟梦眸子瞬间清明了许多,似有些难以置信,干脆壮着胆子又将上半身倾斜出去许多。 警察举着大喇叭又开始急急地喊,从天台摔下去那就不是死不死的区别了,那是跌成肉酱还是肉末的问题。孟梦记得自己艰难咽了咽口水,其实……她是有恐高症的。 可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令自己感到无限恐慌的方式来结束生命呢?或许是因为,这样能减轻一点她的心里愧疚吧。是偿命,也是自惩,或者,可以算作为他赎罪。 男人像极了他,孟梦虽然看不清任何面部轮廓,但就是很笃定。也许换句话说,她希望他来,用自己生命的瞬间破碎,敲醒他,这大概更贴合她的心境。 这辈子过得很短,但也不乏温馨静好,唯一遗憾的是,她到死也没能光明正大地走进他的世界。可能,时间还没到吧,但她却……等不了了。 警笛声越来越响了,看来又多来了一些警察,他们一定在想尽办法联系自己的亲人试图劝她下了天台。可她的亲人啊,只有他一个吧,也能说是,没有的。 恍惚间似有人在底下叹惜,说着那么年轻的姑娘,为何要做傻事。 世人都道自杀为“傻”,可却不明白,能下定决心做出如此举措的人,绝对是看透了所有。他们或许曾软弱,或许曾胆怯,或许曾退缩,或许曾彷徨,然当直面近在咫尺的死亡,他们最是坚定。当逆风而下时,可能她将看见这短短一生一切画面回放,可能她将接受越来越近的陌生人脸庞上的惊恐以及眸底的惋惜,而那时,至多言语心绪不过化为凄惨一笑,匆匆终结。 傻不傻非一言能断,她觉得对,那就不傻。 因为活着,也如行尸走肉。 神仙都摒弃不了七情六欲,更何况人? 孟梦轻轻笑,双臂一勾圈起了自己,如在母亲腹中等待新生的胎儿一般。这是人在不安与孤单时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动作,她也习惯了好多年。此刻屈起膝盖,这么紧紧地搂着自己,就像回到曾经捧着一本心爱的书,用所有美好幻想勾勒未来的日子。那时她安静窝在沙发中,指间轻扣一支笔,他在几尺开外将电脑键盘敲得啪啪作响。 气氛,静谧而祥和。 孟梦湿了眼眶,扯扯嘴角,继而眯眸。 那是一朵开到最艳却最烈的白莲,风忽急卷,裙摆如花瓣,包裹一轮生命,从天而降。 ------题外话------ 一下子也不知道竞猜些什么,大家都潜水看文了没有冒泡的好忧伤嘤嘤嘤。 看完今天这章妞儿们会不会觉得就是唐佑宁杀了人?卷一已经在收尾了,所以今天咱们就来押凶手吧! a:唐佑宁 b:何志超 c:孟梦 最大嫌疑的就是前面两个,都去过现场且都和死者有感情纠葛。前五个押对的到凶手公布的章节再打赏,评论区可以竞猜杀人手法,最接近答案的奖励100币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二章 对死者的哀悼 夜色翻卷,圆月在天边遛着弯儿,待它乏了便忽而收去惨淡光芒,渐渐隐于黑薄云幕后。川南分局大门前的路灯就像个孤独的人儿,形单影只茕茕孑立,顶上灯泡发出的微弱光亮却还比不得那被遮了身影的夏月。 路灯的影子被无限拉长,直成一线遥遥往那街角尽头去。那儿一片灰暗,连月光都好像不愿意朝无人的角落探一探脑袋。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隐隐传来轻重缓急毫无规则的脚步声。 落单的小野猫“嗷”的一声尖叫,可大抵是饿极了没有力气,出口声音软绵绵的,竟直接被那节奏不一的步伐盖过。狼狈的小家伙猛然竖起耳朵,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绿眼睛盯着身后无尽的黑暗瞧,须臾间,突然尾巴一扬“哧溜”跑了个没影儿。 “咚——咚——咚——” 来人依旧走得沉稳,一下一下踩得沉重,每一步都似在使劲跺地,震得那路灯的暖黄光亮都微微晃了起来。 近了,黑暗中便凸显了一个模糊不清的轮廓。看不见,也无法确定他是穿了黑衣还是因夜色染了身形,反正远远瞧着便知是个高大的男子。他似戴了一顶滑稽的方帽,两手揣在裤兜里,走路姿势古里古怪。 这条街寻常就很少有人走动,如今又是深夜,放眼望去空无一人,惨白月色下更显得萧瑟而荒凉,无端还透着丝丝森然与恐怖。 说难听点,男人就像独自行在黄泉路上的孤魂,而身后他款款走来的方向,便是悄然开启的鬼门关。 他的步子渐渐慢了下来,黑色皮鞋锃亮如新,鞋头映出了顶上那盏路灯的光晕。男人缓缓抬头,注意到自己已经站在了警察局前。 噢,他的目的地就是这儿了。 始终插在口袋里的手动了动,他来回扫视了一眼川南分局,片刻后又迈开了步子。 路灯下微黄投影忽暗了暗,须臾恢复那淡弱光芒,一切还是那么平静。 男人很有耐心,一步步靠近分局大门,就着月色仔细辨认着什么,从正门左侧第一个窗子开始,慢慢往边上去。他低头,月光落一片在侧颊,面孔煞白。 他似不担心时间,只将脸贴近玻璃窗,明明屋子里头布帘子严实什么也看不见,却还是瞅得认真。也不知过了多久,男人喉间发出一声诡异的低吼,然后唇角忽然一扯。 笑了。 窗台上有白色粉笔写过的痕迹,极其细小,不凑近了压根儿看不到。男人适才拼命将身子贴近玻璃窗,其实是在分辨窗台处有无标记。 而现在,他找到了这标记。 一个浅浅的、淡淡的,白色小圈。 若是放在日间,估计大家谁也不会注意到,夏季阳光那么刺眼,角度折射在玻璃上,反而淡化了粉笔印迹。而现在,苍白月色,昏黄灯光,细看之下,倒也辨得出。 男人右胳膊抖了两下,随即以极缓慢的速度,慢慢将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这一个动作,他竟用了几分钟才完成,姿态郑重,毫不含糊。 路灯下,男人两指修长,光线流转间,那指节瘦如细竹般不堪一折。他手指一勾,掌似爪,且枯且青白,继而幽幽出兜。 手中,一朵比月色还淡的,煞白菊花。 明明看起来那么小的口袋,却藏了那么一支为祭奠而存的花朵。 男人将菊花小心翼翼搁在做了标记的窗台上,静默片刻后,突然抬手压了压高高的黑色方帽前沿。 “脱帽才算是对死者的哀悼。” 一语似惊雷,震得男人搭在帽檐的手,指尖轻忽颤。 不远处,路灯拉出一条略显瘦弱的倩影,她步调轻轻,话语更轻,可听在男人耳朵里,却步调沉沉,话语更沉。 “什么时候做的标记?”女孩语气冷冷的,自问自答道,“让我猜猜看……是不是那天进局里接受调查?然后记下了太平间的位置?”她没什么表情地瞥了一眼窗台,那菊花惨白,却比男人脸色好看些。 “明天她就火化了,现在才来看她?”越走越近,直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几米。 夏当归甚至已经可以看见,他鼻尖微微细汗。 “你手上,到底有几条人命?一条?两条?还是三条?” “孟梦非你所杀,但却因你而死吧?加上这一个,是不是四条?” “我大概已经知道你的手法,需不需要现在跟你聊聊?” 她语速越来越快,男人的手却越来越抖。 “唐佑宁,摘掉帽子吧。”夏当归道,眉眼犀利。 ------题外话------ 昨天又忘记提前上传了!怎么办智商的下降速度和码字速度是成反比的!审核编辑看这里!求速过! 今晚有二更,明晚有二更,后晚有二更,以后咱们就固定了吧妞儿们!每周三次加更!周五周六周日!第二卷也是如此,只不过第二卷不加更也是3000字,加更的话至少6000字! 昨天的有奖竞猜到最后才会揭晓,新文准备在11月初挖坑,我在考虑是自己撸个丑丑的封面还是去找美工,前者占据大量时间且不美观但有意义!后者方便省时好看!高下立现啊摔!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三章 离别之际 女孩坐在男生宿舍楼下花坛旁的长椅上,身边放着两个大大的粉色编织袋,每当有学生嬉笑打闹的声音从宿舍楼大门处传来,她总会猛地抬起头,目光灼灼,随即无声熄灭眸中星火。 来来回回从身前走过许多人,她在社团咖啡厅兼职,认识的人倒也不少。只是相熟的同学跟她打招呼,她却恍若未闻,只重复着抬头、低头的动作,两只手相互纠缠,焦虑而彷徨。 “李晓珃?”一双givenchy新款的牛皮拼接运动鞋停在她目光滞留处,语气微微惊讶,“不是毕业了吗?你怎么还在学校?” 李晓珃闻言动了一下肩膀,印象中班级里有个家底殷实的同学,他平常就爱穿givenchy的鞋子,虽然以前老听他念叨这牌子的东西一点都不贵,但李晓珃偷偷算过,那是她全天无休在咖啡厅做两个月才能勉强支付得起的。 她慢慢抬眸,入眼是那张看了四年依旧觉得纨绔傲慢的脸。 金融工程班的学生,她和何志超以及陆菁的同窗——张权。 “就走了。”李晓珃淡淡回答,随即又把目光投向宿舍楼。 张权瞥了一眼她放在身边的编织袋,两个大袋子装得满满当当,拉链被崩开到了极致。男孩瘪了下嘴角,露出一抹轻嗤,有意无意拍了拍自己背在身侧的单肩小包。 真是搞笑,现在谁不用旅行箱还拿这家伙装行李? 李晓珃能感觉到张权满是探究的目光笼罩在自己头顶,这让她非常不舒服,不过所幸,等了许久的何志超终于从宿舍楼出了来。 她霍地起身,却动作太猛不小心将编织袋给撞歪了,硕大的行囊晃了两下,“砰”一声重重砸在地上。 “嗷——”张权痛呼,死命将自己的脚从袋子下抽出来,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连连后撤,一边退一边轻轻甩着脚背,似想将痛感甩走。 何志超拉着一个旅行箱,粉色的,正面映着hello—kitty的卡通浮雕头像。不知是阳光太烈还是坐了太久一下子起身有些头晕目眩,李晓珃忽然就觉眼睛刺疼,微微蹙眉转开了原本满含期待的目光。 正是午后悠闲时,来往的学生偷笑着指了指何志超,和他身旁那只粉色旅行箱。 “嘿,原来你也还没走啊,”张权转头恍然大悟,眼神在两人之间绕来绕去,“你俩真在处对象?”陆菁出事的时候本来大家就已毕业,他不过是因为成绩太差拿不到毕业证频频回学校补课程才比旁人多知道些事情。 何志超穿一身简单的夏季短袖长裤,整个人干干净净,只是脸上毫无表情。 “不关你的事。”何志超不想说话,可四年了自己也清楚张权的性子,你越是沉默他越是兴致勃勃,非得掀起个满城风雨不成。 然而这回答并没有降低张权的好奇心,他甚至凑近何志超,闻着后者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有些暧昧道:“哎,陆菁这不才刚死——” “闭嘴!”何志超厉声打断,瞳孔沉寂如水,面似黑炭。 李晓珃身子抖了抖,可张权却显得愈发兴趣盎然。 “这箱子我没记错的话是陆菁给你买的吧?” “身上这衣服也是陆菁一直挂在嘴边的潮牌啊?” “我说何志超,你到底有没有——” 男孩忽然发狠,“砰”一下踹开自己的行李箱,眉毛倒竖,眸底卷起腥风血雨。他朝张权跟前走一步,后者被那带着暴怒的面孔给惊吓到,步子不稳一个踉跄。可未等他跌倒,领口却已被大力扯住,随即赵权便感到喉间一紧。 “我、叫、你、闭、嘴!”何志超一字一顿,单手扣着张权衣领,把好好的衬衫捏得皱巴巴的。他太过用力,拳头一直在颤抖,手背青筋暴起,和面上表情一样狰狞可怖。 张权呼吸困难,一张脸涨得通红,只使劲推着何志超胸膛,嘴里含糊不清道:“你疯了!想勒死我啊!”他没敢把再刺激何志超,语气渐渐软了下来。 何志超虽然清清瘦瘦,但力气却大得惊人,达到教训目的后便很快收了手。看张权在一旁咳得撕心裂肺,他面无表情转开脑袋,对着怔忡许久的李晓珃道:“昨天跟你说了,不用等我,先回家吧。” 李晓珃和他是一个村子的,刚上大学那会儿两人就约定了假期一起回老家,可第一年的时候她爸妈来海城看她,第二年的时候他爸妈来海城看他,第三年的时候有了陆菁,第四年…… 第四年爸妈不来了,陆菁也没了,可一起回家的愿望,却足够奢侈了。 ------题外话------ 我这个脑子太坑爹了现在!老是忘记提前审核!哀怨! 看到妞儿们在评论区开的脑洞!我只说一句话!把你们所有的猜测拼拼凑凑似乎才是最接近答案的那一个! 今天晚上给大家讲一个笑话……一个很黄很黄我生怕放在题外话被编辑杖毙的笑话……而且特别没节操……把你们教坏怎么办……所以最终我选择不讲了哈哈哈哈哈~叉腰笑~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四章 再见,李晓珃 “没事,早一天晚一天都一样。”李晓珃笑了笑,神情苦涩,她没有当着张权的面说……说我现在是你女朋友啊,男朋友等女朋友很正常,换在我们身上,女朋友等男朋友也同样正常。 张权松了松领口,平复了下呼吸目光在两人之间徘徊,就这么看了几秒钟,不打一声招呼转身就走。 何志超不在意,李晓珃也不在意。 “几点的车?”沉默良久,何志超忽然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熟练地点火、猛吸、弹灰、吐烟圈。 一片云雾缭绕间,李晓珃小心翼翼坐到他身边,用极低极低的声音回答:“两点。”往年她都坐的是长途客车,这次却不同,她欢欣雀跃地买了两张动车票,一张给自己,一张给何志超。 男孩看了下时间,又静默着抽了会儿烟,待那火已经烧到烟嘴,他才轻翻手掌拿指尖捻灭烟头,拍掉落在身上的灰淡淡道:“已经一点了,走,”他先弯腰将被自己踢倒的行李箱摆正,手触上的时候却怔了一下,然后须臾回神,“送你去车站。”单薄的男孩一手拎起一个编织袋,东西比想象的要重上许多,他咬咬牙,全部扛在了肩头。 “箱子,”他道,“帮我拖一下,没多少份量的。”里头只有几件夏天换洗的衣服,其他什么也没打算带走。 李晓珃愣了一下,站在原地没有动,眼睛死死盯着那好看的行李箱,脊背僵硬。 何志超走出去两步,微微侧头才发现李晓珃并没有跟上来,他有点恼,肩上的编织袋沉得厉害,容不得他转头。 “走啊,别来不及坐车了。” 李晓珃还是不动,直到何志超无可奈何放下行囊,她才轻声问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这句话极其隐晦,但她确定他能听懂。 怎么想的? 何志超哑然,却忽然想笑。 “对陆菁……和对我……”女孩抬起头,眼底有泪光,“你还是喜欢她的对吗?”李晓珃不敢说,哪怕她现在死了,你还是喜欢她。 因为这个话题,只会让何志超黑脸。 但是可惜,何志超已经黑了脸。 他面孔沉了下来,连语气都冷得出奇,“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何志超似乎并不介意自己提及那桩事情,“反正今儿回了家,一切都和你没关系了。” 李晓珃心跳漏了半拍,话语未经大脑已经脱口而出:“什么叫和我没有关系?”她突然就慌了,几日前接受警方审讯的画面历历在目,那些人是多么笃定地说着何志超就是凶手啊。 可能吗? 他虽然那天去了陆菁公寓,但是怎么会杀人呢?陆菁给他买的女士行李箱他还用着,一年前火热促销中的那件情侣t恤他还穿着,极其讽刺。 何志超说:“我不回去了。”他的语气淡得几乎要飘散,听在李晓珃耳朵里,却无疑是一道闷雷。 良久,她问:“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他再次提起编织袋,眼神迷离,“我要在这里找工作,扎根,然后生存。”明明该是一句充满斗志的话语,他却垂着脑袋,不辨神色。 “何志超!”这一声急喝并非出自恍惚的李晓珃,而是去而复返的张权。 何志超皱皱眉,肩上的重量压得他一身热汗。 张权摆摆手,脸上说不清是什么表情,只一个劲儿朝身后戳着手指头,“你走不了了警察来了!”他没有幸灾乐祸,倒是带了三分惊恐,“何志超你到底干没干什么杀人的勾当了为啥他们要把你刑事拘留?!” 何志超一愣,身体放松下来之后编织袋一下子落了地,重重砸下来的声音惊醒了在场三个人。 李晓珃顺着张权手指的地方看去,林宵未穿警服,和赵天两人站在来往学生众多的路口,身旁没有警车,也没有其他警察。 她忽然一瞬间……有些感谢林宵。 或许他们只是不想引起校园骚动,但对于何志超来说,这比被警察众目睽睽之下押进警车要好太多。 何志超没有什么反应,对着满脸惊慌的张权交待道:“送她去车站,看她上车,谢谢。” 李晓珃感觉心里有什么顷刻崩塌,来不及伸手拉住他从跟前一晃而过的胳膊,就眼见何志超步伐坚定,快速走向那个路口,正眯眼抱臂等着他的林宵。 刹那间,泪如雨下。 因为她听到他轻轻地说—— “再见,李晓珃。” 那日,是8月的最后一天。 ------题外话------ 早上好妞儿们~又是美妙的周末!勤奋的蠢暖爬起来码字啦! 前两天在存稿卷二,发现感情戏写得特别顺,果然是卷一压抑太多导致的~这案子也不过剩下一万字到两万字就要结束了,感觉前期比较细致,后期想加快节奏也不知道哪个细节没处理好,所以如果妞儿们觉得某个地方有问题可以随时告诉我,毕竟我怕在解释的时候漏掉重要的线索! 晚上还有更新,以后就不提醒啦~每周五、六、日有二更,一更早上9点,二更晚上8点,雷打不动,从始至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五章 刑事拘留 川南分局,审讯室。 “你现在不说没关系,我们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总能让你松口,”林宵瞪着何志超,后者一动不动,如入了定一般,“有人可以证明你案发当晚去过死者公寓,你还想抵赖吗?” “去过又如何?那作证的黑车司机也去了,为什么不说他杀了人再反咬我一口?”何志超讥讽道,“唐佑宁也去了,怎么不抓他?” 林宵“砰”一下砸了拳头在桌上,恶狠狠道:“别给我耍嘴皮子!凌晨跑去前女友公寓,我信你没动什么心思?”他一句话说完还嫌不够,眯眼威胁道,“唐佑宁的事不劳你记挂着,陆菁被害时他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你先想想自己怎么解释吧!” 虽然明面上这么说着,但林宵和夏当归一样,也没有打消对唐佑宁的怀疑。 “那……证据呢?”何志超拖长了音调,听来倒有些挑衅,“没有证据,你们也只能拘留我七天,七天后要么逮捕我,要么就放了我。” “嘿,功课做得很认真啊,律法了解那么清楚,”林宵怪里怪气顶了何志超一句,“既然去过现场,指纹没有,足迹照样能提取!” 闻言,何志超突然身子僵了一下。 林宵看在眼里,似猛地想到什么一般,开始细细打量何志超的动作与表情。 “随你们怎么调查,没有杀人就是没有杀人,再问一百遍也是一样。”何志超开始不耐烦,抱臂低头道,“我没钱,请不起律师,也不能取保候审,但这不代表你们可以将罪名诬陷在我头上!”他隐隐有些情绪波动,尾音拔高了不少。 林宵静默片刻,转身开门出去了。 “赵天,帮我在网上查一些有关微表情和身体语言的资料,”林宵两手撑在赵天的办公桌上,看后者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一字一句道,“嗯……抿唇,把脚搁在椅子腿后面且保持许久,看看这代表了什么。” 赵天推了推眼镜,随即疑惑道:“直接给唐哥的那个小姑娘打电话问一下不就好了?” 林宵敲了他脑袋:“叫你查!” 赵天龇牙揉了揉后脑勺,片刻后按下回车键,“找到了,关于大脑的边缘反应,”他先粗粗扫了一遍,随即看着那密密麻麻的资料念道,“在审问过程中,发现问讯对象常常把脚放在安全的地方,比如椅子腿后面,而且会在一段非常时期内保持这样的姿势。每当看到这种行为时,就该引起注意,某个地方有问题了,这个人可能在说谎,或者正承受着某种压力。” 赵天说完抬头看了一眼林宵,奇怪道:“头儿,我怎么感觉这像是小夏一直挂在嘴边的身体语言呢?”他噼噼啪啪按着键盘,网页上弹出很多关于非语言反应的东西,“这么说何志超那小子不对劲?要不要进行测谎?” 不仅在案发时刻去过现场,审讯表现还疑点重重,赵天认为何志超距离凶手的可能越来越近了。 林宵似考虑了片刻,末了点点头:“准备测谎。” 所谓测谎,是对谎言进行的鉴别活动,而测谎仪又被称为多项记录仪,是记录多项生理反应的仪器,可以在犯罪调查中用来协助侦讯,以了解受询问嫌疑人的心理状况,从而判断其是否涉及刑案。其实准确来讲,“测谎”不是测“谎言”本身,而是测心理所受刺激引起的生理参量的变化。 1895年第一代测谎仪诞生,通过记录脉搏和血压的变化判断嫌疑人是否与案件有关,且获得成功侦破。而1945年第二代测谎仪则通过检测血压、脉搏、呼吸和皮肤电阻变化以及肌肉活动等多参量问世,被称为“里德多谱描记仪”。直到60年代初,才出现了现代记录仪和多导仪,也是如今警务人员普遍用于侦查的一种。 生理变化肉眼不易察觉,但也不受人的意识控制,呼吸速率和血容量异常、脉搏加快和血压升高、皮下汗腺分泌增加等,这些生理参量由于受植物神经系统支配,一般在外界刺激下会出现一系列条件反射现象,而这一切都逃不过测谎仪的“眼睛”。 不过,这是一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检测的实质只是嫌疑人有无与案件相关的犯罪心理痕迹,测谎结果也仅能提供辅助参考,不能作为定案的标准证据使用。 “加把劲儿,何志超跟唐佑宁里头,一定有我们想找的那一个!”林宵拍拍赵天肩膀沉声道,“近一个月,该落案了。” 赵天把网页关掉,颔首严肃回道:“是!” ------题外话------ 好了,今天这章更新完,卷一开始华丽丽地裸奔了~ 对了早上看到手机客户端有个关于书香美人的活动,然后蠢暖把规则看了一遍,果断放弃参加!坐等看妞儿们爆照好了哈哈哈哈哈~流口水中!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六章 路灯下的对峙 月色皎洁,可配合着夏当归的语气,却显得格外森凉。 男人放在窗台上的那朵白菊比月光还刺眼,搭在帽檐的两根指头却比白菊更醒目。他对夏当归最后一句话恍若未闻,只继续压着黑色高帽,随即对着太平间的窗子,深深一鞠躬,再一鞠躬,最后一鞠躬。 三鞠躬,是对死者的尊敬和怀念。 “只有你一个?”这是男人今夜,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他话音刚落夏当归就笑了,“你怕见到唐景枫?”她其实并不知道林宵和唐景枫的去向,但确定他们两个一定就在附近,“那你怕见到陆菁或者孟梦吗?” 明显看到男人身子僵了一下,空气中开始回荡着他似有若无的苦笑,声线却淡定:“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他顿,接道,“菁菁是我女朋友,孟梦又是谁?” “噢?”夏当归抱臂,眯眼瞧着窗台上那朵白菊耸肩道,“不知道孟梦,那你又在祭奠谁?”她清楚他在黑暗中看不见自己的表情,可就是没来由地面上带着嘲讽。 “抱歉,我来祭奠菁菁。” 夏当归忽愣,这才想到因为凶案一直未破且陆震国不允许简单处理陆菁后事,导致这个可怜的女孩到现在都还在分局的停尸房呆着。唯一不同的是,孟梦是自杀,而她是被害,所以两人并没有处在一个太平间。 若是她们躺在同一个地方,该有多么讽刺啊。 “行,不管你到底是要祭奠谁,”夏当归不置可否,摊手面露无奈,“我想,我们该好好谈谈了。”她语气渐渐严肃,透着不容小觑的压迫感。 “你有过两个未婚妻,但都在确定恋爱关系或者准备订婚甚至结婚后死于自杀。而陆菁,如果可以,我将她称为你的第三个未婚妻,只不过这个未婚妻,死于谋杀。” “其实一开始,对于凶手的猜测我最先排除的就是你,你甚至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一是因为在所有入网的嫌疑人中,只有你具备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二是因为,当我第一天在你家了解情况时,你的……微表情。” 男人动了一下,夏当归轻轻笑。 “上层眼皮下垂,双眸无光,两侧嘴角下拉,典型悲伤的表情,”夏当归似有些懊恼,“当时就是因为这个判断,我笃定你对陆菁的感情真挚,后期才会多走了一段弯路。” “直到之后我才恍然,你那时的悲伤,的确是发自肺腑的,只不过对象是孟梦,而不是陆菁。” “其实你把孟梦隐藏得很好,当然我认为这和你的身份地位分不开,只要有权有钱,将一个不愿公诸于众的女友金屋藏娇,也是不难的,”她再顿,强调道,“是的,女友。” “如果孟梦没有跳楼,她就不会进入警方的视线,林宵他们的排查任务就会更艰巨,你的嫌疑也会更小甚至于脱身得一干二净。” “但犯法者,天必究,”夏当归目光凌厉,语速越来越快,“孟梦在你的藏书上批注了大量关于怀孕的内容,但秦法医进行尸检却并未检测到她有妊娠,那么,孟梦要么是不孕,要么就是已流产。” “但是,如果她长期不孕更有可能会选择求医,也只有准妈妈才愿意花时间看些书籍,而据孟梦同事所言,她的生活中根本没有出现过任何男性,那孩子的爸爸是谁?” 男人露在帽檐阴影外的下巴煞白,路灯灯光流转,他身子僵硬难动。 “孟梦为什么要自杀?是因为意外流产?还是因为知道了某些震惊或者可以说是惊骇的真相?她用死来警告你,还是无奈以此为你赎罪?” “够了,”男人忽然出声,音调沉得不像话,“一切都只是你的推测,不切实际。” 夏当归却不管,抬脚慢慢往前走,越来越靠近那个隐在暗处看不真切的男人,“案发现场的高温空调,的确也是你迷惑警方的一种手段,温度是改变死亡时间的重要因素,而这也更加坐实了你的不在场证明,”她面色渐寒,掷地有声,“但是,如果只是为了改变陆菁的死亡时间,完全没有必要。” “你在10日凌晨直至次日都有不在场证明,何必利用空调将死亡时间推迟两个小时呢?不管开不开空调,你始终不具备嫌疑,没有道理多此一举。” “那么,你将温度搁至30度,就一定有其他目的!” 男人抿唇,声音冷到了极点:“闭嘴。” “我想,你应该还记得陆菁公寓卫生间的那块毛巾吧?”夏当归对他的威胁置若罔闻,步步紧逼,毫不放松,“因为秦法医只在毛巾上检测到少量氧化氢以及微量粉尘颗粒,所以——” 她拉长音调,忽笑。 ------题外话------ 从今天开始,正式进入卷一收尾阶段! 因为要解释的有很多,如果哪里遗漏了妞儿们可以提醒我,评论区告诉蠢暖是不是有细节没有处理干净~ 这章是现码的,因为两万存稿都在卷二了,错别字什么的来不及检查,大家可以捉虫,有奖励~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七章 你要灭口吗? “一开始我们又被你蒙蔽了呢,”夏当归和男人的距离不过几米,几乎已经能看到他下巴处点点青色胡渣,以及那鬓角顺流而下的一滴冷汗,“一块疑点重重的毛巾,怎么会什么都检测不出来?” “你知道是什么给了我灵感吗?”她看似发问,其实并未打算等待男人的回答,也清楚他不会回答,“是它。”夏当归抬手,手背卡通创口贴在路灯昏黄的照耀下晦暗不清。 “当然,还多亏了唐景枫的一顿日本料理。” “我在你家厨房的冰箱里翻找过食物,不过下层冷冻室空空如也。只有侧壁,那里是道醒目的冰痕,上下平整,中间是薄如纸片般锐利的冰刀。当时我便觉得奇怪,冰箱侧壁冻结的冰霜应该是无规则的,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整齐似横截面的形状呢?” “你是大公司的总裁,肯定没少去过日料餐厅吧?刺身放在冰块上才能保持新鲜,但长久暴露于空气中,哪怕餐厅启动了中央空调,用作器皿的冰块仍旧因为夏季高温而会缓慢融化。” “还需要我再说下去吗?”夏当归站定,只要再往前走两步,她就会打破一米的安全距离,不仅施压了男人,也施压了自己。 忽然起风,白菊被吹动,在窗台晃了两下,花瓣微摇,几欲坠地。 “所以呢?” 良久,男人失笑着开口。 夏当归弯唇,眸底带了点调皮:“所以,还不够清楚吗?冰块,高温,化水,”她顿,“那块毛巾,之所以什么也检测不出来,只是因为它擦的,的确仅仅是水和灰尘,而已。” “陆菁卧室的水晶吊灯,和你客厅的那盏一模一样,四个托盘,煞是好看。而我查过了,陆菁公寓的装潢摆设各类家具都是她自己拿的主意,只有那盏水晶灯,是你买给她的,就在你们开始交往之初。” “你说,四个托盘是不是很容易放些东西在上面?” 男人闻言是真的怒了,他一抬胳膊,手掌几乎要触到夏当归的脖子,却堪堪停在女孩面前一尺处,指尖颤抖,指节青白。 “你要灭口吗?” 忽有一道声音,极轻,极淡,却极冷。 男人原本就没有打算再往前的手,愈发僵硬。 脚步声缓缓而起,从适才夏当归走来的方向,一步步靠近,沉稳有力,但却透着无法忽视的苍凉。 “你要灭口吗?”还是那句话,重复,生硬而苦涩,“表哥?” 男人后退,踉跄间手掌撑到窗台边,试图稳住自己的身子。然而手下一个用劲,掌心重重摁在那朵摇摇欲坠的白菊上,茎叶无刺,他却觉生疼。 花瓣破碎,男人的表情也一瞬间瓦解。 唐景枫自阴暗中走来,素来高扬的眉峰微拢,脸上说不清是何表情,可他只缓缓而行,待立于夏当归身后,才沉声问道:“为什么?” 男人慢慢抽手,指尖落于身侧,又转瞬抬起搁到帽檐处,这个动作维持了许久,他终于开始脱帽。 眉眼温良,面庞清秀,他和初见时一样苍白憔悴,但落寞在他身上却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浓到化不开的冰冷。 唐佑宁。 夏当归听到那个几乎紧贴自己后背的男人呼吸深深一窒,然后是胸口翻卷的气息声音。她忽然有些不忍,不忍明明知道他就在附近却还要当着他的面如此直接而残酷地剖开唐佑宁的面目。 “接下来就交给林宵吧,你别再管了。”唐景枫这句话,不知是在告诉夏当归,还是在告诉自己。 良久,夏当归妥协:“好,”她从来不会做有头无尾的事,这是第一次,“如果你想,可以去看看孟梦……和陆菁。”似还是忍不住,夏当归补充道。 “你想先看看谁?”她问,从唐佑宁几乎凝固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回答,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吧。 “唰——”一道光线刺眼,三人同时抬手遮到眸子前。 原本紧闭的川南分局大门忽开,厅内日光灯晃了所有人。林宵就站在门口,掌心中握着手机,可他第一眼却没有看向唐佑宁,反而对着唐景枫沉声道:“有点复杂,足迹鉴定小组在死者公寓楼下的花坛边检测到了何志超的脚印,并且最关键的是……公寓大门外的锁眼里,提取到大量尼古丁以及丙酮。” 唐景枫霍然抬头,只见林宵双眸深邃,一字一顿解释道:“是香烟的主要成分,而何志超……有徒手捻灭烟蒂的习惯!” ------题外话------ “徒手捻灭烟蒂”这个梗是从《烈日灼心》得到的灵感,国产电影的良心之作,暑假的时候特别火,和闺蜜去看了,非常棒! 但是我想解释一下,电影里查案的队长是以此推测出“现场无指纹”的原因,因为长期这样捻灭烟蒂,会把指纹磨掉。但蠢暖这里不一样,不会有一点点借鉴跟风的嫌疑,明天的更新就会说到捻灭烟蒂给现场留下的线索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八章 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唐景枫面无表情转头,灯光与月光在脸上交织成错落纵横的线条,他抿唇,心头那分压抑却依旧挥之不去。 “徒手捻灭烟蒂?”他似反问,却声音低沉,“这么说,何志超不止去了宜民小区,还进了死者公寓?” 林宵点点头,有些懊恼道:“只怪我们太粗心,这个时候才发现,”他也挺无奈,指纹提取小组将整个案发现场都搜查了一遍,包括外门,可谁能想到最重要的线索藏在锁眼里呢,“暂且不管何志超为什么还有陆菁公寓的钥匙,他既然长期保持着徒手捻灭烟蒂的习惯,久而久之指尖必有大量尼古丁成分堆积,那在他使用钥匙时,定会留下痕迹。” 夏当归神色如常挑眉,“我坚信我的推理,”她不多说,只用余光瞥了瞥唐景枫,随后朝林宵笃定道,“我会拿出确切证据,很快。” 一声不吭的唐佑宁忽然抬起了眼,眼神太过灼热,盯着林宵看的时候似火焰吞噬,难以言说的情绪在面上翻腾,胸口剧烈起伏几次后,他须臾冷静下来。 唐景枫再次抿唇,撇过头字字清晰:“我来审讯。” 林宵跟唐佑宁齐齐一怔,夏当归却笑了。 作为案情特助介入审讯本是不该,但林宵想了片刻却同意了:“行,那我跟进关于何志超的新线索,”他说罢看了夏当归一眼,“小夏你……” “明天,我就会给你证据。”她道,目光炯炯。 “那么,”林宵转身,“唐佑宁,你现在正式被刑事拘留。” 翌日,夏当归带着林宵申请下来的搜查令,第三次前往案发公寓。这一回,她没有任何犹豫就一头扎进了厨房间,对门的郭阿姨听到动静跑出来看,急着问夏当归是不是抓到凶手了。 她没法细说,虽然心里非常肯定唐佑宁的嫌疑,但毕竟证据还没拿到手,轻易不能下结论。 打开冰箱,下层冷冻室寒气扑面而来,夹杂着不知道是什么怪味的气息直接冲进夏当归的鼻子,她皱皱眉,伸手摸到冰冷的侧壁上。表面凹凸不平,凝结的冰霜毫无规则,夏当归了然,抬手就关了冰箱门。 郭阿姨见女孩面上一片严肃,心里不免愈发紧张焦虑,“姑娘,到底是怎么了啊?”她清楚夏当归这是在工作不该打扰,却忍不住抹着眼泪询问结果,“害菁菁的凶手有眉目了吗?” 夏当归起身,唇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似乎在考虑如何措辞。半晌,她转身往卧室走,一边走一边轻轻回答:“有,但是……” 郭阿姨眼睛一亮刚想追问,却闻那极低极低的“但是”二字,心下瞬间便是一沉。 “但是什么?”郭阿姨略微有些忐忑地问。 夏当归长叹一口气,忽然轻摇了脑袋:“您再等等,不出一两日就能知道了。”她咬咬牙,僵着脊背进了陆菁卧室。 床上的黑色人形血迹触目惊心,夏当归瞧了片刻,搬过电脑桌前的椅子,抬脚就站了上去。郭阿姨本来跟到了门口,看到夏当归如此动作不免担心摔下来,可刚想过去扶一把,眼角余光瞥到陆菁曾经睡过的大床上已经凝固到干硬的鲜血,她喉间一哽,眼圈又红了。 夏当归定定心,不再管其他,掏出兜里已经准备好的棉签和封口袋,开始在精致的水晶灯托盘上细细提证。 唐佑宁是个心思细腻的男人,夏当归不认为他会马虎到在如此明显的地方留下痕迹。但是,谨慎是一回事,时间允许又是另一回事。依照上次她和林宵所做的现场模拟实验,1分11秒,唐佑宁最多只能将遗留下来的冰块和水渍擦除,而基于毛巾上线索全无,他也极有可能用清水洗涤过。另外,洗手台上干净整洁,没有新鲜水滴,如果他处理过毛巾,那必须也要处理溅起的水珠,这样算下来,他没有时间二次清理水晶灯。 夏当归小心翼翼将棉签放入封口袋,从椅子上爬下来的时候,郭阿姨已经不在卧室门口。她又叹了一口气,决定转移调查现场,去唐佑宁家。 而她的取证方向,依旧是厨房,冰箱。 很明显,唐佑宁用冰块作案,一定要有可以为他提供空间的冰箱才行,夏当归认为虽然唐佑宁公司的冰柜或许更合适更容易掩人耳目,但一旦暴露也更容易引起怀疑,谨慎如他按理来说反而会另辟蹊径。 那么,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自家厨房。 ------题外话------ 这章是新鲜的!是刚出炉的!8点40分才写完8点50分上传!求审核速过! 昨晚撸书封撸得太高兴,任性到没有码字,今早赶到办公室才火急火燎地开始写,我要反思! 下午要存稿了,如果有可能蠢暖还是会二更的,因为我觉得晚上刷首页比较有效果哈哈哈哈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九章 审讯 审讯室。 唐景枫将倒满滚烫热水的一次性纸杯用力砸在桌子上,杯底受力反弹,溅出的沸水不仅落在他自己的胳膊上,也洒了对面沉默的男人整个小臂。 “阿景……”林宵紧跟着进门,看唐景枫情绪似乎有些不稳定,抓着他手臂就往后扯,试图将唐佑宁和唐景枫之间的距离给拉开,“冷静点。”林宵拍拍身前这个阴沉着脸的男人,微叹口气。 “知道,”唐景枫不回头,语气淡漠得可怕,“你出去吧。” 林宵看一眼静坐不动的唐佑宁,他搁在桌面上的半条胳膊瞬间红了大半,可却仍维持着刚才的姿势,一丝一毫都不曾移动。 再看唐景枫,长身玉立,姿态挺拔,同样如凝固。 “砰——”林宵关上门,屋子里只剩下这对沉默不语的表兄弟。 刚才情绪失控的唐景枫须臾冷静下来,双手插在裤兜里,居高临下看着面无表情的唐佑宁。他明明目光就笼在男人头顶,可又令人觉得那眼神已穿透一切,根本就是虚无而又缥缈的。 然而,看似轻淡,实则沉重。 气氛,仿佛升到一个冰点。 良久,率先开口的还是唐景枫,“唐佑宁,你可真行啊,”他两手撑在桌子上,半身前倾,典型的主导姿势,“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唐景枫语气冷然,眯眸的时候眼角微挑,似讽刺,似自嘲。 唐佑宁有一瞬间表情松动,可不过片刻,他缓缓抬起头,和唐景枫四目相对,目光不退不让,只说了两个字。 “证据。” “啪!”唐景枫将那个可怜的纸杯一把攥起狠狠扔到地上,可惜纸杯终究敌不过玻璃杯,纵然怒气冲冠,也只发出一道闷闷的落地声。 这一下绝对不解气,所以唐景枫英眉倒竖,抬脚直接踢翻了他跟前那把椅子。白衬衫因了蛮横的动作扯出狼狈的皱褶,可唐景枫却恨不得撕了衣服好好揍一顿对面那个云淡风轻的男人。 “将水果刀插在盛满清水的器皿里,再将器皿置于冰箱内,待清水凝结成冰块,凶器自然而然就固定在了其中。” 唐景枫抿唇,话音却未停:“你觉得这个解释如何?” “不如何。”平平淡淡三个字,是唐佑宁给出的反应。 “行,”唐景枫耸耸肩,突然弯腰把被自己踹翻的椅子扶了起来,随即一屁股坐下,目光如炬,“案发现场卧室的水晶灯有四个小托盘,将冰块搁置其上,调整角度,使刀尖对准死者,再在离去前开好高温空调。冰块随时间推进而融化,其中的水果刀因此松动坠落,恰好刺进死者胸膛。” “你熟练掌握各方面知识,在作案之前精确计算好不同体积的冰块在不同温度下与融化时间的关系想必也是不难,这样,你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噢,忘了补充,”唐景枫失笑,笑意却连嘴角都没有感染,“不仅完美,更是唯一。” “这点,你怎么看?”他继续追问。 唐佑宁还是那副沉默冷静的样子,“想象力很丰富,但抱歉,我没有任何看法,”他顿了一下,忽然反问道,“何志超不是去过现场吗?怎么,不该怀疑怀疑他吗?” 唐景枫古怪地瞧了他一眼,莫名心烦:“水晶灯,你在刚和陆菁交往时就给她买了那盏水晶灯!这说明,打从一开始,你就有了要杀她的心思!” “唐佑宁啊唐佑宁,你可真够狠的,”唐景枫冷笑道,“何志超的嫌疑自有人调查,你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还有……”他噎了噎,喉间苦涩,“姨妈……” 唐佑宁闻言怔了怔,唐景枫的姨妈……就是自己的母亲…… 他随母姓,从小也是妈妈带大,其中感情自不必说。唐景枫现在来这一出,是要动之以情了? 不过微微晃神,片刻后唐佑宁双眸依旧一派清明。 “10日上午9点半,你借约会之名比任何人都先进入死亡现场。我调查过你的报案记录,也根据成年男性体格表和相关公式推测过你的奔跑速度,如此算下来,在到达案发现场和致电警方间,你还有一分钟左右的自由时间。” 唐佑宁一直没有动过的手,指尖轻轻一颤。 “冰块溶解,水滴满地,你关掉空调,急着用浴室的毛巾擦干了水渍,也许还抹去了水晶灯上的痕迹,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后整理好洗手台。” “当然,冰块的体积很难做到正好完全融化,而且也不能保证水果刀落下的时候一定呈垂直状态。所以,我推测作案所用的冰块应该是以特殊模具做成了中空状,这样不需要完全溶解,水果刀就能快速且竖直下落。而剩下的冰块,你只要冲进抽水马桶就可以了。” ------题外话------ 今天这章也挺新鲜的,早起码字的时候特别神清气爽,现在坐着连连打瞌睡。 话说咱们有没有姑娘参加潇湘的书香美人活动了呀?昨天看了一下,颜值都是棒棒的!而且大家好积极,舔屏舔得停不下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章 堂而皇之地胡说八道! “至于你为什么冒险选择将颇具疑点的湿毛巾仍旧留在案发现场,我想应该有三个解释。”唐景枫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唐佑宁跟前晃了晃,他还是和许多次面对重大嫌疑人时一样侃侃而谈。 “第一,时间不够宽裕,如果想将细节处理得面面俱到,反而会因为紧急露了马脚,得不偿失。” “第二,保证现场真实化,若是把毛巾扔了,勘查人员倒会对没有洗漱用品的卫生间多加注意,你留着它,它才可以麻痹警方。” “第三,也是最主要的,”唐景枫一口气说到这儿,忽然停顿片刻,须臾又似笑非笑接道,“不是你不想处理,而是你没法处理。” 唐佑宁猛地抬起头,从对面男人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一瞬间震惊的表情。 “我说对了?”唐景枫一点儿也不意外,将胳膊撑到桌子上,手掌托着下巴一字一顿道,“为了佯装匆匆忙忙,你上楼的时候一定不会随身带着公文包,郭阿姨和保安金师傅紧跟着进门,没多久林宵他们就到了现场。” “你没法将毛巾隐藏,更遑论从陆菁公寓带走,所以这就是你致命的破绽!” “阿景,”唐佑宁表情依旧淡淡的,唤唐景枫的语气还是那样谦和有礼,跟任何时候都没有两样,“我不承认,也不反驳你。”唐佑宁打小了解自己这个表弟的性子,眼高于顶,自信倨傲,你越是质疑,他越是要刨根知底,让你不得不折服。 或者说,屈服。 “因为你无话可说。”唐景枫声音极沉,他对自己的推测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笃定,剩下的百分之一…… 男人皱眉垂头,那百分之一却比胸有成竹的百分之九十九更沉重,压在他心头,闷到难受。 “当然不,”唐佑宁忽而轻笑,一直没有动过的身子终于小幅度地晃了一下,大抵是坐了许久半身麻木,他拍了拍大腿试图放松,随即用一种集团总裁召开公司高层会议的姿态淡淡道,“我就问一句话,在你刚才所有的推理中,主语或是我,或是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唐景枫眉头拧得愈发厉害,对面的话语却始终未歇。 “换作别人,是不是也可以用你所谓的冰块杀人法?”他不给唐景枫插话的机会,直接快速道,“在9日那晚我送菁菁回家并离开后进入公寓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在10日一早我到达前处理掉痕迹,最后堂而皇之地嫁祸于我?” “呵,”唐景枫忍不住冷冷一笑,“你可真是堂而皇之地胡说八道!” 唐佑宁摊手,状似无奈,“不是说何志超去过案发现场吗?他难道不比我更可疑?菁菁和他分手没多久,和我在一起刚月余,不需要我多做解释,大专家,他的作案动机比我充分多了吧?” 聋子也听得出唐佑宁话里的讽刺意味,唐景枫咬牙,拳头攥得太紧,指节几乎快要咯咯作响。 “唐佑宁,不要和我说什么作案动机,你那点心思别以为没人知道。”唐景枫愤然起身,动作大到连桌子都摇了摇。 “我那点心思?”唐佑宁重复一遍,“我能有什么心思?” 唐景枫都懒得再开口,径直走到门边,不转身却反手比了个“ok”的手势,音调压得沉:“当归已经说过了,三个,未婚妻。” 唐佑宁面色一变,可惜唐景枫背对着他转动了门柄,没有看到男人一闪而过的古怪神情。 “孟梦是你一直藏着掖着不愿暴露在公众目光之下的女友,但对于以豪门联姻方式靠近你的陆菁,你也不知如何拒绝,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起了杀人的念头,之后再想办法说服姨妈让孟梦嫁进来。” “可惜孟梦意外流产,又或许因为长期名不正言不顺保持着这段地下恋情,她心灰意冷下选择跳楼自杀。” “唐佑宁,你犯下的罪过最终让一个女人来承担,消费她的感情,心里可舒坦?” “不,是两个。” 唐景枫手下一个用劲,门开,外头站着林宵,以及刚才似乎正偷听着审讯内容现在慌慌张张直起身子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赵天和刘晟凡。 “既然你不爱陆菁,好好和孟梦光明正大地谈一次恋爱,何乐不为?”唐景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竟有太多想说的话,“你剥夺了陆菁被爱的权利,也剥夺了她继续活着的权利。” “再没有陆菁,再没有孟梦,你拒绝和保护女人的方式,真是特别而又残忍。” 唐景枫深呼吸一口气,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张小小的瓜子脸。白皙,精致,女孩从不轻易笑,板着脸的样子却比其他人都要可爱。 莫名的,唐景枫想到了夏当归。 ------题外话------ 最近各个地方都是求票书香美人,好热闹! 来来来,咱们也有妞儿去参加了,【21846号,素颜】,每天有多余的票不知道投哪里的可以支持下~ 还有还有,小伙伴也来拉个票,【3564号,潇湘宝宝】,有微信的姑娘瞧瞧吧~这活动长达一个多月真是心累!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一章 你是不是变态? “唐佑宁,”抬脚出了审讯室,关门前的最后一刹那,唐景枫近乎冷漠道,“你是不是变态?” 林宵往里瞧了瞧,唐佑宁脸庞隐在阴影里晦暗不清,只能看到那指尖苍白,微微颤动。 “砰!”门重重合上,唐景枫长腿一迈淡淡问,“能不能知道当年那两起自杀案,是谁处理的?” 林宵愣了一下,须臾反应过来:“这个不难,午饭前我给你回复,”他顿,随即以一种比较尴尬的语气接道,“刚才怎么样,唐佑宁……承认没?” 赵天和刘晟凡对视一眼,齐齐把目光投到唐景枫身上。 “如果有,我还需要找到之前跟进案子的人来确认是否有需要并案调查吗?”唐景枫拿余光瞥林宵,“不怕他不承认,只要当归那里有证据。” 看唐景枫的样子,情绪倒比刚才稳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所处的位子摆得理智而又坚定。 赵天想,果然是国际专家,大义灭亲都不带喘的! 林宵“嗯”了一声,复又想到了另一件事,“在何志超的行李箱里搜到了被害人公寓的钥匙,检测过后可以确定其上有大量尼古丁成分,先前的推断应该没有错,”他拿嘴努了努楼道尽头那一间屋子,“照何志超的说法,他跟陆菁恋爱时就有了这钥匙,只不过后来两人分手后,陆菁也似乎忘了,并没有再将钥匙要回去。” “案发当晚何志超去公寓做什么?”唐景枫揉揉眉心,有些头疼地坐了下来。 林宵表情有些严肃道:“他现在……承认去过死亡现场,但对于杀人一事,态度坚决得很。” 唐景枫并不意外,何志超的嘴比那蚌还严实,任凭他们如何撬都撬不开,估计还得再下一番功夫。 “而且,”林宵补充道,“何志超说就算锁眼里有尼古丁,也不能证明他是在案发当天去的陆菁公寓,毕竟他在八月份私下里去过好几次。” 男人听得脸都黑了,“他也心理变态吧?有事没事去前女友公寓干嘛?”唐景枫直起身子,面上满是嫌恶,“八月份天气怎么样?” “啊?”林宵一下子没明白。 唐景枫敲敲桌子,拿眼神示意赵天:“上网查一下8月1日到8月8日的天气情况。”他回国没多久,之前海城的天气半点也不清楚。 刘晟凡在一旁听了立刻便反应过来,“唐哥,不用查了,上个月头一个星期持续了七天高温,”他又皱眉回忆了片刻接道,“9日是海城八月的第一场雨,大暴雨。” 林宵眼睛一亮,似乎读懂了唐景枫这个问题的含义。 唐景枫应了声,都说大旱之后必有大涝,虽然一般都还达不到这个程度,但暴雨紧跟着高温而来倒是常事。 赵天熟练运用计算机,不一会儿就将海城的过往天气情况翻了出来,甚至精确到了川南区。他看了看,推推眼镜点头道:“小刘说的没错,就是陆菁出事那晚下了场大雨。” “好,”唐景枫一拍手掌起身,话语里透着笃定,“何志超不是说没法指证他是在案发当天去的现场吗?林宵,你帮我问看看,他是有何本身在干燥的泥土地上踩出深深的两个脚印?” 林宵话没听完就笑了,一派明朗。 赵天和刘晟凡细细咀嚼了半分钟,蓦地眼睛一亮。 一周高温,何志超如果是在这期间前往陆菁公寓,那么楼下花坛边根本就不会被检测到属于他的脚印。而在倾盆大雨过后,经日光照射,脚下的土地,才永远保存了他曾经留下的痕迹。 这,就是证据。 唐景枫看看时间,丢下一句“午饭前给我电话”就朝外走去。 “你去哪?唐佑宁怎么办?”林宵在身后追问。 “回家,”他不回头,声音却已经有些远了,“先不管他,等丫头找到线索。” 唐景枫不是躲避更算不上逃避,只是虽然推理看似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细节却还有些奇怪且不合逻辑。他那仅有的百分之一不自信,是整个案子要侦破前最关键的地方。 那就是—— 如何确保案发当晚陆菁始终昏睡不醒? 如何确保在始终昏睡不醒的前提下又始终不翻身不移位? 如何确保在既要不醒又要不动的条件下,中刀之后还不挣扎求救? 这三个疑问,就如那把凶器一般插在唐景枫心头,搅得他压抑而又难受。 他挠挠头,烦闷地出了分局大门。 外头阳光正好,九月的暖日总是不遗余力地散尽它所有的光和热,试图温了那个如今却觉有些心凉的男人。 唐景枫抬手眯眼,背影如画。 ------题外话------ 评论区还有姑娘参加了书香美人活动,196号,妞儿们如有余票可以支持下~ 本来还以为很快能结束卷一,结果没想到要收尾的时候才发现很多地方需要解释清楚,我果然也是个话痨! 明天星期五啦,所以明晚有二更哟~但是因为这周是蠢暖第一个实习工作的最后一周,事情很多人很忙,每天的更新都是早上到办公室现写的,下班回家吃完饭也要7点半了,所以如果明天的二更没有准时发布,那就推迟一个小时,最晚9点二更啊~先提醒大家一下~ 最后!还有5分钟就到更新时间了!求编辑速给过审核!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二章 回家 夏当归揉了揉蹲得已经有些麻木的双腿,把封口小袋妥帖收好,这才踉跄着步子出了厨房间。 她将三层冷冻室的每个角落都仔仔细细扫了一遍,虽然心底里对自己此次的搜寻并没有什么自信,但在刚踏入这行时艾伦教授就告诉她——哪怕百分之百地确定疑犯已经销毁线索,也要抱着同样百分之百的严肃态度去求证。 这是这个职业最无奈的地方,也是它最有魅力永远不可亵渎的主要原因。 既然她爱它,就不会厌烦它。 夏当归始终有原则,所以这会令她无论何时都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唐佑宁是个心思缜密的人,陆菁公寓的水晶灯或许因为时间问题无法处理细致,但除此之外,他绝不会在其他地方留下哪怕一丝足以使他暴露的证据。 从客厅那么多藏书就可以看出,唐佑宁为了将冰块大小与时间、温度形成最完美的匹配,估计已经筹备已久了。 这厨房间的冰箱,想必也早已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清洁过不止一遍了吧。 夏当归耸耸肩,觉得有必要找佣人王妈了解一下情况。 正在思索间,外头忽然传来开门声,女孩一愣,“谁?”唐佑宁已被刑事拘留,那只可能是唐景枫回来了? “我。”果不其然,男人恹恹地回答,随即用力关上门,客厅响起一阵没有换鞋就踢踏着上楼的脚步声。 夏当归疾走两步出来看的时候,唐景枫的背影已经转过二楼拐角。她抿唇,大抵是能明白他此刻心中苦涩,站着思考片刻后,一声不吭往外走。 与其浪费时间安慰那个一看就能摆正姿态自我调整的男人,还不如继续投入搜查工作。夏当归都不需要权衡,很快就可以比较出两者孰轻孰重。所以十分钟后,她捏着钥匙,打开了唐佑宁那辆黑色法拉利的后备箱。 作案所用的冰块不仅需要制备的地方,也需要一个可靠的运输工具。夏当归将目光放在唐佑宁的私家车上,理由和先前一样,他可以选择公司的专用车,就像选择公司的冰柜一般。但还是那句话,唐佑宁谨慎,在他自己的掌控范围内,才能令他心安。 在看到后备箱里那刺眼的红色保温袋时,夏当归瞳孔猛地一缩。 那是最普通的,普通到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个进超市购买冷冻食品所需的保温袋。唐佑宁就这么丢在后备箱,是大意?还是自信?夏当归皱眉,不管是哪份心思,她都不会放过。 猫着腰继续重复最初的动作,夏当归整个人都快钻进后备箱了,最后一头大汗把保温袋拿出来,准备带回分局给秦法医和技术科。 车库闷热,薄薄的t恤湿漉漉地贴着她后背,这黏腻的感觉让夏当归十分不舒服,她拂开额际碎发,摸到了一层汗。夏当归眉头皱得更紧了,“砰”一下合上后备箱,抬脚打算出去透透气。 大门口唐景枫提着一个行李箱,表情严肃。 “去哪儿?”夏当归倚在墙边问。 男人循着声音望过去,面色一凝,呼吸一窒,整个人感觉有些不好了。 小小的女孩迎光而立,本就白皙的瓜子脸愈发显得璀璨,鼻尖那细小的汗珠此刻也似晶莹得过了头,生生刺进唐景枫的眼。她不丰满,甚至连玲珑有致都还称不上,但现在,那紧贴着身材的衣服却将她勾勒到些微蓬勃和无尽纤细。 唐景枫撇开脑袋,压抑着突然翻卷的情绪闷声回答:“回我自己的家,”他顿,余光不住往夏当归那里瞥,“你跟我一起。” 夏当归怔,思忖着唐佑宁的事果然对他还是有影响。 可唐景枫却再难在这里呆上一时半刻,他提着行李箱下台阶,经过夏当归跟前时目不斜视,呼吸微急道:“你也不用整理东西了,到家了我再给你重新备置。”他说着将行李箱换到另外一边,腾出手来拉夏当归。 女孩下意识要后退,因为在她二十年岁月里,已经习惯了避开任何人的亲近。 可是这一回,她没有后退的路。 后背抵到了墙,男人修长的手指已经触到了自己汗淋淋的掌心,夏当归微愣间,男人低沉好听的声音响起在耳畔。 “回家?嗯?” 夏当归倒是立马清醒了,“家”这个字太过刺耳,她不是很愿意接受他的强势灌输。 “不,先回分局,我还要林宵帮我找一个人。” “……” 唐景枫捏着她软绵绵的手,觉得再没有比夏当归更煞风景的人了。 ------题外话------ 今天又上传晚了,编辑求放过~ 当归和枸杞还是要同居的!只不过换一个地方同居哈哈哈哈哈~我觉得是时候增加感情线了,就在这案子结束后!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三章 我以户主身份,欢迎你入住 唐景枫懒洋洋倚着硕大的行李箱,在寂静的小巷深处自成一道风景。 有来往的上班族和初中生频频回头看,那男人脊背挺拔,双臂随意搭在身侧,长腿弯着柔和的弧度,露出肥瘦皆宜的白皙脚踝。 他又等了片刻,远处昏黄的路灯下渐起一抹纤瘦身影,伴着一阵轻缓却有力的脚步。 唐景枫忽而轻笑,整了整衣服站了起来。 “怎么样?”他问,对女孩扬起自认为魅力十足的微笑。 夏当归靠近,面上表情不太好,“王妈说,那几天唐佑宁吩咐不需要上班,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冰箱里有些什么东西,”女孩叹气,掏出那几个封口小袋,语气带着自嘲,“我觉得这些也没用了。” 林宵在临近傍晚的时候抽出时间给了他们佣人王妈的住宅地址,也就是现在两人所处的海派老式胡同。夏当归想确认一下在案发时间的一段范围内唐佑宁家的冰箱里到底有过哪些东西,这样也方便秦法医和技术科在检测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对比从而得出准确结论。 但是可惜,照王妈所言,唐佑宁那几天根本就没让她上班。如此一来,夏当归几乎可以猜到自己辛辛苦苦取了一天的证,都是白费力气。 唐景枫动了动唇,没有说话。 夏当归不善交际,也不懂交际,可她对于表情的研究却无论何时都紧绷于脑,所以唐景枫的小动作落在她眼里,瞬间了然。她想了想,人生头一次开始纠结顾忌旁人情绪应该做些什么。 她要查凶手,比谁都急,但或许不该把这份急躁毫不掩饰地表露于唐景枫面前。 因此夏当归主动伸手拍了拍男人的胳膊,状似安慰道:“不急,不急。”她连说两遍,也不知是在告诉唐景枫呢,还是在告诉自己。 “……”唐景枫拎起箱子,勾手就搭上了夏当归的肩膀,“走吧,天黑了,明天再说。”触手之下骨骼太过分明,再微微靠近颈项,有丝丝暖意贴着手背。 “别蹬鼻子上脸。”夏当归面无表情道,随即打掉男人的手,极为用力。 唐景枫的父母早年也是海城独占一落的名贵权门,只不过在他念完高中后决定出国定居,市中心的那几套房子也就全部转售出去,只留了近郊一座最初居住过的小别墅。 那小区建立得早,多是些年迈的老人和留守儿童,住在这里就仿佛停留在旧时光,日子很慢,静谧安详。不过小区的房子却不算旧,唐景枫循着记忆找过去,313号别墅恰好在路灯后,光线投在门牌上,虽模糊倒也可见。 台阶上落了浅薄的一层灰,看来小区的清洁工作做得不错,唐景枫拿出钥匙开门,屋内一股味道扑面而来。 那是常年无人居住的古怪气息,直把人的呼吸也给齁住。夏当归在后头捂着口鼻,看男人走上阶梯,以初见那天同样的姿态悠悠转身,眉角一挑声音朗朗。 “那么,我以户主身份,欢迎你入住。” 房子很大,但因为无人居住就显得格外空旷寂寥,唐景枫把行李箱搁下,开始细细打量客厅。家具一应俱全,就是需要好好打扫一番,他想了想,转身对夏当归道:“我先给你收拾一个房间,凑合睡一晚,明天咱们再整理整理。” 夏当归没反对,勉强算是接受了唐景枫含蓄又不怀好意的“同居”邀请。 翌日,夏当归起了个大早,一是因为房间里实在气味难闻她想早点出去,二是因为身上还留着取证的东西,不尽快交给秦法医她心里不安。于是在唐景枫还闷在卧室的时候,她已经穿戴完毕出了门。 从近郊到分局的路她不太清楚,花了许久才到达目的地,不过秦法医效率很高,没到一个小时就给了夏当归答复。 “很抱歉,没有任何发现,”秦法医摘掉眼睛,揉着眉心淡淡道,“这是从唐佑宁住宅提取的东西吧?” “嗯,”夏当归没有流露出半点失望,或者说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照他的性子,估计在制作冰块前,就洗过冰箱也说不定。” 似忽然想到了什么,夏当归又追问了一句,“对了那个何志超,他怎么样?”前晚听林宵说案发时何志超进了陆菁公寓,他如果是帮凶的话,这案子到底是更复杂,还是有隙可钻? “证据都很充足,但他就是矢口否认杀人,你觉得协助作案的可能性有几成?”秦法医手插在白大褂口袋里,目光充满期待。 夏当归皱眉,何志超跟唐佑宁的关系,这可能性几乎为零。 “能不能让我见见他?” ------题外话------ 今天太晚了,抱歉妞儿们! 因为实习最后一天太忙抽不出时间码字,晚上心浮气躁状态又不好,真是哭晕了嘤嘤嘤~ 明天要出门,早上的更新我今晚赶出来,晚上的二更来得及会写,来不及就放在周日三更!先跟大家报备一声! 最后,周末愉快!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四章 测谎 这还是夏当归第一次和何志超面对面,审讯室没有别人,只有迅速瘦下去的男孩,以及淡漠不语的女孩。 终是他先打破了沉默,“我没有杀人,”何志超以此作为开头,“再换多少人,再问多少遍,都是一样。” “没有杀人,不代表没有协助作案。”夏当归紧接着何志超的话语,出乎预料的,她在他眼睛里看到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诧。 夏当归一愣,却始终不动声色,目光从何志超脸上的每个角落滑过,最后补充道:“你会骗人,但我的眼睛不会骗人,”她顿,“现在我的眼睛告诉我,你在隐瞒一些我们想了解的事。” 何志超在局里也不是第一天,新来的特助唐景枫以及特助的特助夏当归,这两人的本事他听说了许多,此时看女孩如此倨傲,不禁冷笑道:“别以为你什么都知道,要是看看表情就能破案,你倒是去把川南十大悬案给破了啊。” 微表情专家,名号响亮,可在何志超眼里,屁都不是。 夏当归深呼吸一口气,微表情的确是犯罪心理学的一个偏科,可以说没有任何准确依据,所以至今不知被各行各业质疑过多少次。很少有人在头一回接触到这个知识范围时会露出满满的惊讶和信服,夏当归这么多年也习惯了外界从不屑到惊叹的巨大转变,每当专业遭到轻视甚至嘲讽时,她也会想起艾伦教授的那句座右铭。 用微表情专业知识让疑犯认罪,这才是唯一的认可。 “1963年,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的马丁·麦克法顿警官,首次用微表情和身体语言成功阻止了一起入室抢劫案的发生,”夏当归淡淡道,“不好意思,这五十多年里,看看表情就破案的故事还真有挺多。” 她说着抱歉,表情却一如既往的自信,甚至眉眼凌厉地瞪着何志超,大有一种他不承认微表情的专业度她就誓不罢休的狠劲。 “1968年,美国率先出台法律,允许警员在不进行警告前提下拦截和搜查有犯罪倾向和动机的人,”她半身靠近何志超,一字一顿道,“而所谓的犯罪倾向和动机,就是靠破解非语言行为来获得。” “也就是那时,社会开始承认非语言行为预示的犯罪行为。” 何志超不说话,目光落在身前的桌面上,也不知在听还是没在听。 可夏当归不管,她的专业不容许他人小觑,特别是犯罪嫌疑人。 “非语言行为,则是通过面部表情即微表情学,手势、身体移动即人体动作学,身体距离即空间关系学,接触姿势即触觉学,甚至包括服装来揭秘人们的思想、意图以及真诚度。” “而我的专业,恰好属于非语言行为,恰好已被法律认可,恰好就如你所说,”夏当归皮笑肉不笑道,“看看表情就能破案,只不过我对悬案没兴趣,我对你倒比较有兴趣。” “我挺想知道,你既然承认了案发时间进入陆菁公寓,那应该看到了凶手放在水晶灯上用作杀人武器的冰块了吧?”夏当归话一说完立刻凝神,将目光专注地投在何志超脸上,半点不愿漏掉他的任何细微表情。 却见何志超瞳孔猛地一缩,一直放在大腿上的手突然抬起落于眉骨处,堪堪遮掉了夏当归直射而来的炙热目光。 女孩若有所思。 瞳孔短暂性收缩,表示震惊,这或许说明自己的话踩到了点子上,何志超可能真的看到了案发现场的冰块,但他为何要替唐佑宁保密? 手扶眉骨,代表羞愧,在自己提到“陆菁”二字时何志超出现了这个动作,难道他真是协助作案?和唐佑宁一起部署还是只是凑巧隐瞒? 最后,视觉阻断,不言而喻。 “你知道吗,fbi有一位侦探大师,是有30年资历的情报员,也是联邦调查局的指导老师,一生致力于身体语言破解。” 何志超抬起头,眼神却依旧落在桌面上,“与我何干?”他冷笑,“难道你还想请他来这里破案?” 夏当归也笑了,被气的。 “他叫乔·纳瓦罗,界内人士都称教授乔为——间谍克星,”她看着何志超,目光炯炯,“不过我更喜欢他的另一个称号。” “活测谎仪。” 何志超身子一震,上次林宵就给自己做过测谎实验,但他清楚,对面的女孩拥有一双会读心的眼睛,如果换她来测谎…… 夏当归就是这么想的,林宵之前的测谎方向一定是朝着凶手而去,结果有偏差也无可厚非。但她不一样,她要把何志超放在协助作案的角度,来测谎。 ------题外话------ 早上写完忘记上传了真要命! 一个已经辞职的女孩屁颠屁颠出去浪了~我们晚上见姑娘们~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五章 安慰行为与祷告姿势 “假如你进入陆菁公寓时恰好看到凶器坠落,你会救死者吗?” 这是夏当归第三次重复这个问题,何志超也由一开始的错愕紧张转变为镇定自若,他甚至刻意收紧着自己的动作与表情,试图在夏当归面前隐藏一切会暴露自己情绪的细节。 “你别再说了,我没有杀人,”不管夏当归如何询问,何志超都以同样的回答来敷衍,而他面上的神情也似带着点无奈,摊手瞅着对面的女孩,清清嗓子又道,“也没有像你猜测的那样,协助作案。”他收手,自然地摸上脖子。 夏当归盯着何志超上下滚动的喉结,又将目光落在他张开的掌心中央,随即淡笑道:“安慰行为,以及祷告姿势。” “什么?”何志超一愣,压根儿听不懂夏当归话中含义。 可女孩却兀自起身打开门,门外等候的林宵转头惊讶问道:“不需要测谎仪真的行?”他朝何志超看过来,正巧瞧见男孩透过镜片流露出的淡淡疑惑。 “有犯罪意识的人被问及某个尖刻问题时,通常会相继表现出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第一种行为反映出听到问题的压力,如缩脚、收唇、触摸鼻子或者吞咽唾沫,”夏当归一只脚已经跨出了门,“你符合第一种模式,因为清嗓子代表不舒适信号。” “接着,他们会做出第二组动作,即安慰行为,包括抚摸颈部和抽鼻子,这些动作说明他正在考虑这个问题或相关答案。” “上述是安慰行为,接下来或许你想听听看祷告姿势的含义。”夏当归第二只脚抬起,突然对林宵打了个手势。 “祷告姿势最常出现在宗教仪式中,做礼拜的人总是将其手掌朝上,即神的方向,以此祈求神的庇护。另外,俘兵也会对胜利者做出这个动作,那些想祈求别人信任的人也会做这样的动作。” “你再次重复没有杀人这句话时,下意识摊手,掌心朝上,”夏当归眯眼,话是冲着何志超讲,目光却炯炯看着林宵,似乎要让他清楚,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但掌心朝下时所做的陈述比掌心朝上时所做的陈述的强调意义更浓,也更令人信服,因为陈述属实的人并不需要祈求别人的信任,他们说的本就是事实。但后者呈祷告姿势,表明你祈求别人的信任,或希望被别人接受。” “因此,”夏当归伸手阖门,回眸时却见何志超正抬眼,两人四目相对,“你当时确实看到凶器坠落,对吗?” 再次看到何志超瞳孔一缩,夏当归紧了握在门柄上的手。 “林宵,可以准备准备起诉唐佑宁了,”她道,面色沉黑,“因为……我们似乎有现场人证了。” 9月8日,唐景枫和夏当归接手这起凶杀案的第十五天。 一大早,陆震国开着车急急忙忙到了分局,一进门逮到人就问:“听说抓到了凶手?是谁!” 那警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毕竟陆震国在海城也算个大人物。 “你看着我做什么,告诉我呀!”陆震国跺脚的同时,分局门口又停下了一辆车。 “别问了,”有声音从里头传来,林宵皱眉对着陆震国招招手,“等等就知道了。”他刚说完,刘美芝就踩着高跟鞋慢慢走了进来。 人是夏当归吩咐林宵通知的,而此刻,她正目光灼热瞪着唐佑宁,第无数遍重复那句话。 “我们有现场人证,何志超。” 可唐佑宁就是一副滴水不进的模样,偶尔抬起眼皮淡淡回答:“那又如何?” “那又如何?”夏当归拔高了音调,语气透着好笑,“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不需要你承认与否,都有足够的依据将你逮捕!” 说话间突然“砰”一声,唐景枫破门而入,表情比先前沉稳了许多。 “表哥。”这是唐景枫自唐佑宁卷入谋杀案之后,第一次如此称呼他。 果见唐佑宁身子震了一下,须臾恢复平静。 “我已经通知姨妈了,”男人抿唇,似有些无奈,“她很快就到。” 唐佑宁脊背再一僵,夏当归却把目光投向身边之人的脸上。 她微微抬起下巴,角度正好使得她将唐景枫从脖颈到鬓角的完美侧颜弧度收入眼底。忽而就想到刚才他在外头打电话,电话里的女人声音响亮,他眉头皱得比唐佑宁现在还难看。 夏当归推了唐景枫一把,“你出去,这里我负责。”以往每次临近破案当口,她总是心头轻松心情愉悦,可这回却沉重极了,连林宵赵天刘晟凡那几个都不见半分笑脸。 唐景枫就这么站着,直到唐佑宁开口道:“我有三个疑问,你们解开了,再说我是凶手也不迟。” ------题外话------ 睡过头了又忘记上传了,真是心塞! 因为昨天晚上没有二更,所以今天中午12点二更,晚上8点三更! 然后伪光棍节有个小活动,后台现在640多条评论,今天开始能踩到666楼的留言奖励66币币!不要纯水就可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六章 百分之一的疑惑 唐景枫眉一紧,拳心攥出了汗。 果然…… 果然! 他们是表兄弟,家族基因里有那份处变不惊的骄傲与自信,甚至抬手间欲要力挽狂澜,不到最后一刻决不妥协的狠劲。可这独特的气质,落在唐景枫身上是执着是坚定是一切不可磨灭的倔强决绝,但落在唐佑宁身上,便似成了顽固和抵赖。 可当事人姿态从容,坐在审讯室就如坐在他办公室的老板椅上,虽然多日不曾有机会整理自己,下巴青黑的胡渣冒了出来,显得有微微的憔悴和萎靡。但骨子里,他临危不乱,仿佛捏准了某些事就是他翻身的关键。 唐景枫想到那百分之一的犹豫,自己先前无法解释的三个疑惑,是不是就是唐佑宁口中的问题? 表哥学历并不比自己低,这案子拖了那么久,他的反侦察能力也不容小觑。这样想来,如果唐佑宁用了什么手法将不可能变为可能,而他们又没办法解开,如何是好? “夏小姐,”唐佑宁礼貌微笑,和初见那时一样态度谦和,可笑意却浅,凉凉地挂在嘴边,刺眼极了,“照你这么说,我在送菁菁回家之后又趁她熟睡布置了现场,那你告诉我,我要怎么样才能保证这期间甚至到刀落时,菁菁始终昏迷不醒?” 夏当归表情未动,唐佑宁换了一个姿势又道:“你再告诉我,刀落的位置已经固定,如果途中菁菁起夜哪怕翻身侧睡,我能伤得了她何?” 他说完这两句似一下子心情放松,悠悠跷上了二郎腿,“就算世上真有那么巧的事,夏小姐,”他顿,突然抬眼时那凌厉目光竟有几分和唐景枫相像,“我倒想问你最后一句,菁菁中了刀,不会挣扎吗?不会求救吗?难道你认为,她会躺在床上,等死?” 夏当归深吸一口气,不知是没有想好如何作答还是其他,她依旧盯着唐佑宁,直到后者窝在椅子里的身子微微一动,将搁在双腿上的手收进了口袋。 与此同时,隔壁的林宵将监控画面放大,唐佑宁的脸霎时充满了整个屏幕。 监控对面,坐着陆震国和刘美芝。‘ “你说是他?小唐?!”陆震国霍然起身,声音极大,面上满是不可置信和惊骇,但林宵却似乎没有看到恨意。 “怎么?你希望是谁?”林宵冷冷道,在刘美芝轻扯陆震国衣角让他坐下时嫌恶道,“叫你们来也不是替女儿看一眼杀人凶手然后告他个无期或死刑,毕竟陆菁也算不得你们的女儿。” 陆震国脸一白,意料之外的没有发火。 “我不知道陆菁一个女孩能威胁到你什么,”这话对着刘美芝,林宵胸口难吐那份污浊,“反正你也没打算将继承权给她。”这话对着陆震国,他想不明白,亲身父亲,为何可以做到默许后母买凶杀害自己的女儿,哪怕并没有成功。 刘美芝动了一下唇,平复了情绪回答:“可杀人的是唐佑宁,林队长似乎审问错了人。” 林宵反倒被气笑了,“等我们抓到那个惯犯,再治你们也不迟。”他说着转身,不去管刘美芝突然煞白的脸,只说了一句夏当归交待他要说的话。 他说:“在搜查案发现场时我们发现,被鲜血染黑的床单下,有一张陆菁枕着睡觉的照片。” “是你们四个的全家福。” 另一边,唐佑宁对上夏当归的目光,努力克制情绪。 “唐佑宁,你既然精通各方面知识,不知道对于读心术有没有涉及呢?”夏当归走到唐景枫跟前,在他诧异的表情下忽然坐定,摆出一副要跟唐佑宁畅聊的架势。 “当归……”唐景枫神色复杂地唤了她一身,女孩置若罔闻,只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唐佑宁也无视着唐景枫,微微露出一丝好奇问道:“可赐教?” “可,”夏当归很干脆,没有听到身后传来唐景枫离去的脚步声,她又转头催促,“出去,带上门。” “……”唐景枫不说话,却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夏当归皱眉,唐佑宁却似很感兴趣道:“说来听听吧。” “你应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大脑吧?”这话问得奇怪,唐佑宁都被逗乐了。 他点头,目光有些亮,“我还知道在1952年的时候,科学家保罗·麦克林提出,人类大脑是由‘爬虫类脑’、‘哺乳动物类脑’和‘人类大脑’组成的,”唐佑宁侃侃而谈,“我说的可对?” “一个大脑里有新皮质、丘脑、下丘脑、杏仁核、胼胝体、海马体、小脑等,怎么样?”他笑,有点得意,“这回答还满意吗?” ------题外话------ 晚上那章题外话有奖竞猜!8点8点8点! 刚才看首页排行榜,猛然发现好多大神在今天开新文,我瞬间没动力挖坑了嘤嘤嘤~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七章 冻结 有奖竞猜7 “那你可知道,‘哺乳动物类脑’又被称为‘边缘系统’?”夏当归接问,身后的唐景枫一声不吭听着,眉头蹙成了直线。 唐佑宁大抵没有射猎这个方面,只淡笑着摇了摇头。 “就如你所说,杏仁核和海马体,就是‘边缘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女孩说起理论知识来语速极快,好像压根儿没打算让唐佑宁听懂,“边缘系统是唯一一个负责我们生存的大脑部位,始终处于运行状态,同时也是情感中心。信号从边缘系统出发,前往大脑的其他部位,而这些部位各自管理着我们的行为,通过躯干、四肢以及面部表情表达,然后就可以进行观察和解密了。” “原来,这就是你挂在嘴边的微表情和身体语言?”唐佑宁理解能力很好,逮着夏当归不留一丝空隙的当口问道。 “是,”她点头,一言重若泰山,“所以边缘系统又被称作——最诚实的大脑。” “你指什么?”唐佑宁松下有些紧绷的肩膀,“我的表情和动作不会撒谎?因此你看出我在撒谎?可这所谓的‘最诚实的大脑’,能在法庭上作为重要证据吗?” 他和何志超一样,对于夏当归的专业也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法律能承认,你就不得不承认。 “既然说到了边缘系统,就不得不提一下边缘反应。”夏当归就如正在授课的老师,一板一眼说得起劲,几乎把身后赖着不走的唐景枫给遗忘。 “听过fight—ht这个短语吗?”夏当归再问。 见唐佑宁未开口,她刚想继续,身后冷不丁的传来闷闷的话音。 “战或逃,”男人的语调似和他的情绪一样低沉得厉害,“常被用来形容人在面对威胁或其他危险时的回应,但这fight—ht只说对了三分之二,真正的边缘反应应该是‘冻结、逃跑、战斗’这样的顺序,而冻结,才是最原始的状态。” 夏当归背着唐景枫微微一笑,“这就是为什么人在看到对面疾驰而来的车时,本能反应不是避开而是呆呆站在原地,因为遇到危险时,边缘系统发出的第一个信号就是‘冻结’,”她轻轻拿指节叩了叩桌面,“所以‘冻结’动作又被叫作——‘车撞鹿’效应。” 晚上横穿马路暴露在车灯前的鹿会愣住不动,就跟车祸时的人一样,故得此名。 “我冻结了吗?”唐佑宁失笑,那抹自信格外显眼。他始终坐着不动,要说什么“车撞鹿”效应,半点关系也挨不到。 可下一秒,他表情有些凝固。 因为夏当归郑重点了点头,并道:“你冻结了。” 余光瞥见女孩身后的男人深叹一口气,薄唇轻启淡答:“你冻结了。” “如果不是想看你最直接的反应,我又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跟你绕口舌呢?”夏当归这时的笑容才算有了点绚丽的颜色,“两肩伸至耳朵前侧,身体向下弯的动作多于向上挺的动作,就像你刚才那样,窝在椅子里。” 唐佑宁僵硬了须臾,随即直起腰板。 “晚了,”夏当归道,“你先前的反应是‘冻结’的其中一种——减少曝光率,”她起身,椅子腿后撤发出刺耳的磨地声,“又称‘海龟效应’,小偷就是典型的代表。他们通常弓背弯腰,尽量隐藏自己,限制头部的曝光率来达到隐形,甚至会竖起衣领和低下头。” “唐佑宁,‘冻结’表示你对于我所言存在抵触,你觉得面对着威胁和危险,但你却又要问我如何作答,这样看来,其实你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夏当归忽然把尾音拔高,语调就如离弦之箭,直冲唐佑宁而去。 “我们从来觉得,这世上没有那么巧合的事,那么巧没有醒,那么巧没有翻身,那么巧一击毙命,”夏当归已经转身,淡淡的眉眼和唐景枫对上,她没笑,他也没笑,“可如果这一次,真的存在巧合呢?” 唐景枫喉结动了一下,似想说话,却突然顿住。他看到女孩落在身侧的手,小心翼翼地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沉默,一片沉默。 夏当归忽然又转身,几步走到唐佑宁跟前,两人之间隔着一张窄窄的桌子,她一勾身,唇畔几乎贴到男人耳垂。 唐景枫眉头一拧,步子下意识往前迈了迈,须臾又冷静下来,颇有些恶狠狠地转开了脑袋,动作大到差点扭到脖子,忍不住连连抽气。 “当然,”夏当归笑嘻嘻,“我开玩笑的。” 唐佑宁一噎,悬着的心似要落下,冷不防夏当归在耳边低低道:“但我知道原因,你想听就把头凑过来。” ------题外话------ 前情回顾!比之前的应该要简单很多,因为没多久前刚刚写到关于问题的答案,妞儿们每天有看的话闭着眼睛都可以解答~ 问:谁有“活测谎仪”之称? 选项:a唐景枫,b夏当归,c教授艾伦,d教授乔。 评论区回复选项或名字都行,来吧来吧~伪光棍节快乐!汪!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八章 等于帮你 答案公布7 唐佑宁脊背再次一僵。 她知道原因?怎么会? 夏当归却淡淡在他耳边低语,“给你三秒钟,不想听就转头,反正我们本就没必要给凶手解惑。”她拿余光瞥身后的唐景枫,那男人手插在裤兜,脸上一副不满的表情。 夏当归无声叹口气,目光向下,轻轻落在唐佑宁并不算宽厚的肩膀上。 唐景枫啊唐景枫,我这是在帮你表哥,也……等于帮你。 唐佑宁大抵很想听一听夏当归的回答,人往前坐了坐,将脑袋微微转过,摆出一副倾听者的姿态。 “我希望,你真的可以听进去,我说的话。”夏当归语气很严肃,唐景枫偷偷打量过来,若有所思。 这丫头难道想劝唐佑宁自首?毕竟自首的话,所判的刑罚自然要轻些。但唐佑宁那么久都没有松口,想劝动他又谈何容易? 正思忖间,他忽然瞥到夏当归已经直起了身,甚至慢慢后退,一步步走到自己跟前来。 “完了?”他问,下意识往唐佑宁处看。这一看,唐景枫就觉不对。 唐佑宁此刻的脸色,才叫真真正正的煞白。 他维持着刚才的坐姿,上半身还微微前倾着,整个人如被雷击过一样,瞳孔放大,面色苍白。在看不到的桌子下,他搭在大腿上的手指,颤抖得厉害。而冷汗,开始从额际冒出,不多时就已密密麻麻成一片。 “完了。”夏当归波澜不惊地点头,也顺着唐景枫的目光看过去。 希望,唐佑宁能懂。 唐景枫却不懂了。 “那三个疑问,你一句话就解了?”困扰了自己许久的问题,夏当归知道答案?这让唐景枫很意外,也有些不相信。 “解了,”女孩还是言简意赅地回答,伸手抓着唐景枫胳膊就把他往外拖,一边拖一边道,“先出去吧,让他……自己想想。” 这个他,指的就是现在一声不吭到几乎出神的唐佑宁。 刚出审讯室,刘晟凡就过来了,脸上带着一种没法形容的表情吞吞吐吐叫了声“唐哥”。 “怎么了?”唐景枫奇怪地问。 “那个……”他有些不知如何作答,“唐佑宁的母亲……刚刚到了,正在大厅等着……”话没说完刘晟凡就见唐景枫脚步一转往大厅走,他赶紧拦住。 “唐哥唐哥!你先等会儿!” 夏当归瞧了瞧刘晟凡尴尬又不知所措的表情,遂道:“他母亲指明要见唐景枫,并且大有一种要干架的趋势?” 刘晟凡惊讶地瞪大了眼,看这反应夏当归怕是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唐景枫皱皱眉,刘晟凡来拦自己,估计是得了林宵的命令想让自己暂不露面,可他却没有犹豫,长腿迈开径直往大厅去。 “你就守在这儿,唐佑宁有什么情况立刻通知我,”夏当归当即也要追上去,在转身之前叮嘱刘晟凡道,“立刻。”她强调,这才循着唐景枫的路线小跑着离开。 夏当归本来准备就在审讯室门口等着,因为唐佑宁现在的情绪可能分分钟会想承认也说不定,她要保证在他想坦白些什么的时候一定要有警务人员随叫随到。否则如果唐佑宁想招了,做记录的人却不在。他憋着憋着又不打算承认了,那自己之前的功夫就全白费了。 唐景枫已经没了人影,夏当归却刚转过楼梯口。她又跑了几步,前头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道刺耳的声音。 “啪!” 很响,很亮,让人一下就能感受到脸上浮起红色掌印火辣辣的疼。 夏当归一咬牙,再两步她就到大厅了。 “当初你父母不同意你修读犯罪心理,唯一支持你的那个人是谁!” 妇人的嗓子又尖又亮,这句话紧接着巴掌声而来,在夏当归看清大厅局势前,又卷起一股铺天盖地的怨怒。 “是我!是你姨妈我!”唐云用力将手提包砸在唐景枫身上,男人比她高一个头,却被砸得退了一步。 “现在,你学本事了,拿犯罪心理把你表哥抓进去了?” 夏当归抿唇快步走了过来,直接站到两人中间,硬生生把唐云几乎能瞪人瞪出一个洞来的目光给隔绝在外,像护小鸡仔一般将唐景枫护在身后。 “当归,”唐景枫无奈拍了拍她的肩膀,一如既往的纤细,“你别管,去旁边待着。” 夏当归置若罔闻,抬眼冷冷地瞧着唐云。 那是一个和刘美芝差不多年龄的女人,但却没刘美芝会保养,细看起来倒长着一张和善的脸,只不过现在面上都是泪,显得泼辣又蛮横。 大厅里人不多,三两个在前台工作的警员都选择背过了身,所以刚才唐景枫被甩了个巴掌……应该他们都没看吧? 想到身后那么骄傲的男人被当众打了耳光,不管对方是谁,夏当归似乎都觉得心里不舒服。 ------题外话------ 其实大家都猜对啦~d教授乔!这位教授笔下著作的关于非语言行为的书很不错,平常蠢暖就是用作资料来参考的~ 枸杞被当众甩巴掌了!啪啪啪!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心疼!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十九章 他认了 “你是谁?”若不是唐景枫两手护在夏当归身旁,唐云早就一把推过去了。 妇人的语气里满是愤恨与委屈,抹了抹泪后,本就不算精致的妆容立刻就花了整张脸,“我也不想管你是谁了,总之不要瞎掺和。”唐云情绪似乎平静了许多,但胸口依旧起伏得厉害,半点不减适才的凌厉与暴怒。 “好笑,”夏当归忽然淡淡开口,音调有些凉,“你支持唐景枫进修犯罪心理他就不能抓你儿子,什么歪理?”她好像被逗乐了,弯了弯唇角,可惜不见笑容。 “你!”唐云当然听得出夏当归话中讽刺,“阿宁他不会杀人!你们没查清楚事情的真相平白无故把他关起来算怎么回事!”女人气极,连肩膀都在微微颤抖。 夏当归不是唐景枫,不需要对唐云客客气气毕恭毕敬,而她也非这样性子的人,所以原本就淡漠嘴毒的她,现在话头更是不留一点余地。 “你最好别那么肯定,在这里说话,一字一句都得掂量着,”夏当归皮笑肉不笑提醒道,“另外,大闹警局扰乱办公甚至殴打警务人员,”她再一顿,眸中泛起凛冽,“要受罚的。” 唐云瞳孔猛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啊,那就把我抓起来吧!”唐云并没有被吓退,反而上前一步,胸膛几乎抵到夏当归,“有本事就把姨妈也关进去,跟你表哥一起!要是判个枪决之类的,我也不苟活!” 估计是被夏当归的话给刺激到了,唐云的情绪又开始激动,双目圆睁抬头看着唐景枫,表情似要吞人。 “当归!”大抵的确是女孩说得没规矩了些,唐景枫微微加重了语气,“一边待着!别说话!”他也很无奈,毕竟唐云是他母亲的小妹,是自己的姨妈。退一万步说,唐云是夏当归的长辈,怎么着她的语气都欠了妥当。 夏当归气鼓鼓地转过脑袋,瞪着唐景枫看了几秒钟,虚空用力砸了下拳头。 “他不抓你,我抓!”夏当归有些生气,也第一次将素来淡淡的、波澜不惊的语调提升到一个几乎可以称作是愠怒或赌气的程度。 唐云张口闭口把“姨妈”挂在嘴边,话也只敢对着唐景枫讲,摆明了要拿身份威胁他。可他倒好,一个堂堂的国际侧写师,经手无数命案悬案,也清楚这份职业的原则与底线,竟也由得唐云胡闹? 自己帮他接过这烫手山芋,他还嫌她多管闲事?夏当归憋着一股气,想撒却不知如何发泄,毕竟前二十年,她没有过如此情绪。于是最后,她只狠狠瞪着唐景枫,一跺脚站边上生闷气去了。 唐景枫苦笑,这丫头闹起脾气来真是可爱,但现在却没办法好好欣赏了。 “姨妈——” “别叫我!” 唐景枫话被毫不留情地打断,唐云再推他一把,“我自己进去问阿宁,他从来不和我撒谎,我自己问!”她发狠似地往里撞,原本在一旁避着的几个警务人员这时当然不会袖手旁观,赶紧过来阻拦。 可别看唐云是个女人,力气竟大得出奇,三个警察不仅碍着男女有别肢体上不敢过多接触,更因着她和唐景枫的关系,动作轻柔上几分。这样一来,唐云几乎如入无人之地,一个劲儿往里挤。 “姨妈!”唐景枫咬牙,“你要我不抓表哥,当然可以!” 夏当归闻言霍然转头,眸中满是不解与震惊。 唐云野蛮的动作停了下来,三个警察同时呼出一口气。 “除非表哥真的没有做过,”唐景枫淡淡的吐出后半句,“我看证据,不看他的身份他的地位他和我一切的亲疏关系,姨妈,”他顿,言辞透着五分诚恳,五分毋庸置疑,“我由得你闹是因为在这里你是我的姨妈,但是……” 唐云忽然心漏跳了一拍。 “但是,”唐景枫强调,语气恢复了沉稳,“进了那道门,你就只是此案重大嫌疑人的家属,国家和法律不会给我徇私枉法的权利,我也不会。” 唐云一怔,刚想张嘴说些什么,走道尽头传来一声急过一声的脚步。 唐景枫抬眼望去,却是跑得飞快的刘晟凡。 “唐哥!夏小姐!”刘晟凡脸上的焦急泄露无疑,可却也隐隐透着点兴奋与如释重负,“唐佑宁他——” “他怎么了?!”唐云一听到这名字立马就抓住跑到自己身边的刘晟凡,手指紧紧扣着后者的胳膊,目光如炬。 刘晟凡吃痛,可却也顾不得眼前这个女人的动作了,他看着唐景枫,将这一个月来的所有压力尽情释放。 “他认了!” ------题外话------ 刚才传错卷了,还有1分钟就要更新了求审核编辑速过么么哒! 先通知一下大家,11月5日还有个送币活动,明天在题外话和评论区具体告诉妞儿们,因为11月5日是一个对蠢暖很重要的日子! 然后,这案子基本算是结束了,凶手也几乎没有悬念了,接下来收个尾,该解释的都已经在前面正面侧面写到了,这个礼拜能开启卷二~明天公布这一卷的侦探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章 人心薄凉 答案公布6 唐景枫站在门口,里头林宵跟赵天正做着笔录。审讯室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他一点儿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我要见他,开门,给我开门!”唐云一直在边上闹个不停,如果不是有专人架着,适才被刘晟凡一语吓得跌坐地上的她几乎要瘫软到昏厥。如今的妇人,换了先前的凌厉,整张脸似乎瞬间苍老了十岁,抓着唐景枫胳膊的手也没了力气,“你让我见见他,他一定有苦衷的。” “再有什么苦衷也是杀人,无可厚非。”夏当归自被唐景枫粗声呵斥之后一直和两人保持着距离,话也冷得厉害。 看唐云眼中光亮霎时熄灭,夏当归动了动唇,瞥到唐景枫又皱起了眉,不情不愿接道:“虽然根据我们现在所掌握的证据已经足够起诉唐佑宁,但既然他能自首,估计还不至于判个死刑之类的。” “啊——”唐云惊呼,只感觉眼前一黑,人摇摇晃晃着便要倒下。 所幸唐景枫就在身旁,赶紧扶了一把后他有些恼,“当归,你少说两句吧!”这丫头刚才是在安慰人吗?哪有这样安慰的道理!唐景枫都要被气笑了,可忽然间他似想到了什么,微怔后立刻将目光投向夏当归,但女孩仿佛因为自己的语气愈发不悦了,抱着双臂把头转了过去,留下一个“谁也不要理我否则我就把对唐景枫的怒气全部发泄在谁身上”的冰冷脊背。 她……用了自首一词? 唐景枫不傻,复又想起之前她在唐佑宁耳边低低说的那句话,虽然什么也没听到,但……难道她真的说服唐佑宁主动承认罪责以求自首减刑? 不可能! 唐景枫不需要深思就推翻了这个猜测。 又或许……夏当归的确解开了那三个困惑至极的疑问?如此也好解释唐佑宁当时震惊到几近惊骇的表情。可她一句话就能回答的疑问自己却百思不得其解,这也太讽刺他了吧! 门开,唐云立刻从唐景枫怀里弹起,睁着大眼目视前方,可几秒后才发现,声音是从隔壁间传来的。 一直在另外的屋子看监控的陆震国沉着脸出了来,身后跟着打扮俊俏的刘美芝。 “你是唐佑宁的母亲?”陆震国眯着眼睛居高临下看着唐云,夏当归远远瞧着,竟从他脸上看到了一丝属于父亲才有的怒意,然而,转瞬即逝,“你儿子杀了我女儿,我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唐云往唐景枫身后缩了缩,不是怕,只是想要一个小小的角落,来处理此刻心中无限的纷繁情绪。 唐佑宁和陆菁谈恋爱时间尚短,双方父母还未见过面也是正常,毕竟唐云不是什么企业家,全靠唐佑宁一人撑起了整个家族。 陆震国说完这句话就甩手走了,刘美芝亦步亦趋,经过唐云身前的时候幽幽说了一句话。 “这官司,我们会打到底的。” 如果夏当归不了解陆家这几个人的嘴脸,或许这时候会觉得虽然陆菁夭折得可怜,但至少还有父母替她将凶手绳之以法。可现在,她只觉得人心薄凉,因为别说刘美芝了,就是在陆震国的脸上,她都没有看到哪怕半点仇恨。 女儿被凶手残忍杀害的仇恨。 就算定罪也不能换回自己孩子的仇恨。 唐佑宁是公司总裁,他如果一入狱,赔偿自不必说,整个家族企业也会一夕之间面临土崩瓦解。更重要的是,股市一落千丈,和唐氏企业素来针尖对麦芒的其他大公司肯定火急火燎地盘算着趁机吞掉它。 这虎视眈眈的一群人中,自有陆震国的一份。 打官司,打的并不是陆菁的冤屈,而是陆家铜臭至极的前程。 荣商国际要想在此时踩着唐氏企业上位,说白了,其实是踩着陆菁的骨血而已。 唐云似乎终于没了力气,背靠着身后的门沿,整个人缓缓滑落。屁股刚挨到地,门锁落下,她呆滞的面容上顷刻间升起半分希望。 “阿宁……”还没看清面前情况唐云便叫了出来,然后注意到一双锃亮的皮鞋停在自己跟前,两只白皙手掌慢慢伸了过来。 被手铐圈着,指尖苍白。 “妈,地上凉,起来。” 还是记忆中那个温文尔雅的儿子常年唤她的语气,唐云还没抬起头,大滴大滴的泪已经滚了下来。 林宵和赵天对视一眼,后者刚想推唐佑宁一把让他赶快走别耽搁,林宵却拦下了。 “只给你三分钟。”林宵抿唇看了看唐佑宁和地上的女人,算是给唐景枫面子。 唐云不说话,或许是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她哭得那样伤心,泪似决堤的洪水一般无论如何也收不住,只剩下无声的抽噎,将这也许一辈子都从未有过的悲痛倾泻到那蜷缩的手指上。 ------题外话------ 11月5日送币活动!妞儿们可能还记得,这个日期是我们文中枸杞的生日,当然,也是陪伴蠢暖许久却无奈分开的,他的生日。 明天9点、12点、15点、18点、21点的第一条留言,只要评论字数达到与正文相关的115字,我就送你115币币!可重复领奖!就是这么任性! 另外,公布卷一侦探奖名单:【zkcy93932887】【莫莉茜茜】【花千夕颜】【qquser9558101】【qquser9094378】此为有奖竞猜6前五名押在唐佑宁身上的妞儿,速度评论区留言奖励30币币! 最后,公布卷一最佳头脑奖:【zkcy93932887】第一个想到此案与冰块有关的妞儿!【喝多也吐cyq】苏苏猜对了什么之后写到再公布!简直棒棒哒~留言奖励100币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一章 门当户对 手铐是那样的凉,可母亲的手,却比那手铐还要寒上几分。 短短三分钟,似走过一个世纪。 这条长长的过道里,曾经上演过无数警察与罪犯、罪犯与亲属的正面碰撞,多得是被害者家属声嘶力竭要杀了凶手以求报仇的怨恨,却少见今日这番场景。 甚至从未得见。 唐佑宁忽而想到小时候,入赘的父亲跟外头的女人鬼混被母亲发现直至净身出户,之后再也没回来看过自己一眼。他记得那女人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平面模特,虽然长得娇艳靓丽,但无论气质还是家世,和出身权门的母亲压根儿没法比。不过,和在普通公司做着普通职员的父亲,倒还算相配。 母亲郁积成疾,外公偌大的企业自是没法好好经营下去,所幸当时母亲的姐姐也就是阿景的妈妈还在海城。可后来他们举家去了国外,母亲勉强一个人撑了几年,年年业绩败退,老股东几乎全部跑光。 当他继承唐氏企业的时候,到手不过一个烂摊子。 然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毕竟曾经那么辉煌的大公司,咬咬牙给继续做起来,依旧可以站稳一方。 他的确成功了,甚至成功得不像话。 只是那疲惫到虚脱的几千个日日夜夜,其中艰辛坎坷也只有自己知道。 “阿宁啊,以后找对象,一定要门当户对。” 这是母亲时常挂在嘴边叮咛,她对自己的婚事,也仅仅只是“门当户对”四个字的要求而已。 或许是因为父亲和她的身份差距造成一次失败的婚姻,或许是那次失败的婚姻将她对于爱情所有的期待与重视变成了惶恐,又或许是在自己身上无法实现的奢求就无比希望在孩子身上得到实现,母亲说,要门当户对,一定要门当户对。 孟梦是他接触到的第一个女孩子,温柔善良,只消站在那里,一颦一笑都描绘着中国传统女性最美好的宁静优雅。但她有个酗酒成瘾的父亲,有个在精神病院长期疗养的母亲,还有个和她一样岁数却已做过三次人流的同胞妹妹。 在恋爱之前,他去过她的家,二十平米的样子,三夹板隔开两个空间,一边是锅碗瓢盆各种杂物,一边是铺着陈旧蛇皮袋的坚硬木板,板子上有两床被子,一套粉色,一套俗气的暗红。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指着那床说:“妹妹住外面的时候我就睡这里。” 他问:“那回来了呢?” “噢,她不常回来。”孟梦笑嘻嘻地转开脑袋,刻意回避了他的问题。 “那回来了呢?”他重复,胸口卷起的只剩下了心疼。 她似乎有些尴尬,脸红扑扑的,瞅了他一眼小心翼翼道:“那就去华姨店里帮忙,天亮再回来。” 他知道,华姨是街对面那家小饭店的老板娘,店里洗碗的活儿都是几个姑娘放在夜间干的。因为听说,夜里开着后院的灯,电费能省一半,而且还可以偷偷用隔壁家凿的井水。 他叹口气,想着早点跟母亲说,好给孟梦一个家。 后来那年他送她一个银色的小尾戒,她害羞地窝在他怀里,紧张又满含期待地问:“阿姨会不会对我不满意?” 他瞬间就明白了。 孟梦是想问,可以见家长了吗?毕竟他们在一起,已有两年。 可就在前一天,母亲兴冲冲地把任家千金的基本信息甚至联系方式给了自己,她说这个姑娘好,找个时间大家见一面,门当户对。 他不好忤逆了母亲,也没办法装作一副什么都没有的样子去跟另外一个女人谈情说爱,更不可能和孟梦说起这事。所以当时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和任家千金坦白,恳求原谅并替自己保密。 任家千金就如母亲所说人非常好,这也是他没有预料到的,但双方家长都非常满意两人,所以任小姐就和他商量,假意相处安抚各自的父母,等时间久了再以性格不合为由分手。 他本是不同意,毕竟佯装恋爱也得有恋爱的样子,这将大大挤压自己和孟梦在一起的时间。可任小姐告诉他,她正和前男友闹着矛盾,这事不仅是在帮他,也是帮自己。 他终是应下了。 可事情却没有按照既定的轨道走,相识相知相恋,豪门圈里的金童玉女成为了舆论的焦点,也当然进入了大众的眼,进了孟梦的眼。 在他忙得焦头烂额给她解释着的时候,却被母亲告知:阿宁,你们该订婚了。 他急了,人生头一次急了。 “不是说好的,演一场戏,等时机到了就一拍即散吗?”他好不容易找到任小姐,彼时她正在婚纱店里试着衣服,姿态高雅得像只白天鹅。 “假戏成真,听过吗?”她笑,眉眼含春。 ------题外话------ 有二更,晚上8点!另外今天有踩点送币活动,具体看昨天的题外话和评论区通知! 毕竟是喜欢了很久的前男票生日,我把这个特殊的日子赋予给了枸杞,祝我家枸杞生日快乐~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二章 传言 “唐佑宁,我发现我还蛮喜欢你的,比对我前任的喜欢,还多上那么一点点。” 他听着她好听的嗓音如蛊惑般响起在耳际,却什么都反应不过来了。 你喜欢我,那我就要喜欢你吗? 他抬起头,目中几乎无光。 可女孩笑着,得意极了。 我喜欢你,你就要喜欢我。 因为这段时间,外界看遍了你我的恩爱,看遍了这所有人都愿意献上祝福的恋情,看遍了你当着上流圈子里贵族豪门的面对我说——好,订婚。 还记得吧?上周的宴席,父亲笑着问你,我把女儿嫁给你,敢不敢娶回家? 你举着酒杯的手立时便是一抖,所幸琼浆未满,你没有泄露情绪。 可父亲却不放过你,再次逼问,也不急着要结婚,先订婚怎么样? 所有人都看了过来,你手抖得更厉害,面色愈发苍白。你母亲似乎很高兴,也跟着问你,订婚吧? 你沉默了太久,久到周遭都起了不小的议论。我脸上难堪,我父亲和你母亲自也不舒服,你终是开口了。 “好,订婚。” 那天他怎么回家的,已是记不得,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不能订婚。可任小姐摆明了死不放手,母亲也绝不会同意,如果这时候坦白,有几分把握? 他觉得连一成都没有。 除非任小姐主动放弃。 但现在这概率,等同于零。 手机响了,他没敢第一时间接起,生怕是孟梦打来的,他如今根本就没有勇气和她说话。但铃声锲而不舍,中间断了一次后似乎又连着拨打了第二遍,他深吸一口气,掏出的时候才发现是远在国外的表弟唐景枫。 两兄弟感情极好,虽然现在隔着一片汪洋,但寻常有什么烦心事都习惯了互倒苦水。只不过对于如今正纠缠着自己的恋情一事,他始终只字未提。 当时唐景枫已入了国际侧写小组,也经手了人生第一桩大案。电话打来的时候,大洋彼岸正是深夜,他告诉自己,这次的案子非常诡异,截止到那时,已经有三个年轻女子遇害,而她们,却分别是同一个男人不同时段的未婚妻。 未、婚、妻。 这三个字太过刺耳,却似乎一下子打通了他的所有神知。 如果……任小姐死了呢?那她主动放弃婚姻的概率,就是百分之百! 他忽然控制不住地开始心跳加速,捏着手机的指头颤抖得厉害,随便应付了两句就急急挂断电话。那天在街上他呆呆站了许久,额头一阵接着一阵地冒汗,但他清楚,这并不是被自己疯狂的念头给吓到而起的反应,他只是在兴奋,在……开始计划! 唐景枫给他的启发很好,只要任家千金死了,订婚就再不会有了。而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想办法让女孩的死,成为自杀。 而服药,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仔细又谨慎,读书时便是状元郎,工作后更是对各方面知识都深浅涉足。再者退一万步来说,唐氏企业的总裁,这身份已经足够他和负责任家千金一案的小队长达成互盈的共识。 这口气没有松下多久,上天就好像又要跟他开个玩笑。 没了任家千金,来了个钟家千金。 如法炮制般制造自杀假象,并不是因为他狠辣凶恶,而是他忽然想到,一个比杀人更一劳永逸的方法。 死了一个未婚妻不算什么,但是连着死掉第二个呢?他是海城举足轻重的公众人物,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轻易被媒体捕捉,如果借他们之手故意煽动起流言的话…… 唐氏企业总裁接连克死两个未婚妻,还有哪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他不禁要在心底为自己的想法鼓掌喝彩。 这样一来,他就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而母亲若是要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在其他富家千金因“克死未婚妻”的恐怖流言驻足不敢靠近下,自己只要趁机做做母亲的思想工作,或许不用多久,她就能接受孟梦了? 事情果真如他设想的那般,在任家千金与钟家千金丧命于“自杀”之后,原本对自己趋之若鹜的豪门女眷全部熄了声,甚至是避之不及,就如他身上带着某种致命的传染病一样。 两年的时间,他因此整整有两年时间“单身”,母亲几乎也要妥协于自己对“门当户对”的反驳。 因为他说——妈,我克死了两个女孩,圈子里不会有人想嫁给我的。 但是就在今年,荣商国际的董事长,竟要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母亲高兴坏了,而他却感觉,这么久的准备,似乎却要在最后一刻,功亏一篑…… 他不能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只要“克死未婚妻”的传言继续,他才安心。 而这一次,是一个陆家千金, ------题外话------ 到这里,关于唐佑宁为什么杀人的原因基本解释清楚,因为想控制字数早点结卷,所以没有写细! 明天把何志超的自白写了,这案子几乎全部交待了,所以后天可能就是新卷咯~新的凶杀案要来咯~每天打底3000字咯~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三章 当归生气了 “好了,时间到了,走吧。” 身旁男人的声音,将他在回忆里漫无目的飘荡的神识直接拉回。 三分钟很快,唐佑宁没来得及和唐云说上一句话,就被赵天从后面推了一把。他踉跄了一下步子,抬头和唐景枫四目相对,并且从后者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难言的无奈。 他没说话,他也没说话,似乎此刻的沉默,才更适合两人之间的氛围。唐景枫不需要再质问,唐佑宁也没必要再解释,一切已尘埃落定,任何言语都成了多余。 “阿宁,你……就这么走了?”唐云还坐在地上,儿子适才扶着自己的手已撤离,脚步声渐起,她泪眼迷蒙间循着男人高大的背影看去,喉间一阵哽咽。 唐佑宁不回头,也不敢回头,努力抑制的情绪最怕在此时一泻千里。他忍着,忍到眼眶通红,然后不经意间看到靠在一侧角落里的女孩,用平静的目光盯着自己瞧。 “唐佑宁,你要谢谢陆菁。”她说,语气淡漠。 “嗯,”他低应,几乎把后半句话压在胸口,“也……谢谢你。”说罢,他撇开脑袋,无声随着林宵往前走。 “儿啊!”走道里爆发出一阵近乎撕心裂肺的哭喊。 唐佑宁脊背一僵,步子迈得愈发快了。 “姨妈,你起来。”唐景枫伸手,停在唐云肩膀上方时却又兀自顿住了。 她现在需要的只是儿子。 夏当归双手还是抱着臂,一步步慢慢走到唐云跟前。其实她心里是不情愿的,而且唐景枫今儿对自己的态度也够她恼火。但怎么说呢,她自认还算善良,所以忍着小情绪淡淡道:“别哭了,他又不会死。” 唐云一口气没喘过来,眼睛都开始往上翻。 “当归!”唐景枫真是要被气死了。 “我哪说错了!”夏当归也急了,狠狠瞪他一眼开口如机关枪,“不会被判死刑也不会被判无期,她只要好好儿活着这辈子自然还能见到唐佑宁!” 她说完胸口还在剧烈起伏,看样子是真怒了。 刘晟凡在一边看着,有些犹豫自己这时候回避还有没有用? 唐云停了哭泣,没有一点光亮的眼睛开始重新聚焦,“你是说真的吗?”她问,气息很不稳,“我还能见到我儿子?活的?” 夏当归却不知是对唐云还是对唐景枫再也没了耐心,冷冷回了一句“别问我我不知道”,然后直接转身,眉头紧紧拧在一起,径直就往外面去。 唐景枫还在细细咀嚼夏当归刚刚那句话,才发现女孩似乎生气了,还气得不轻。 “去哪儿?”他高喊了一句,步子下意识往前一迈,却又不放心唐云,“先等一下,我——” “你最好别跟我说话,我现在厌恶你的程度已经达到了和厌恶陆家那俩人一样,”夏当归越走越快,语气也越来越冷,“甚至厌恶你更多些!” 刘晟凡赶紧将后背贴到墙上,下一秒夏当归就跟一阵风似的从他身前疾行而过。 唐景枫一愣,忽然心就沉了下去。 完了,那丫头听语气好像……真厌恶自己了? 这事可大可小! “那、那个小刘,”他竟然开始口吃,狠狠咬了下舌尖才算镇定下来,“这里你先负责着,我马上回来。” 刘晟凡来不及应下,男人挺拔的身姿就蹿到了自己近前。 “对了帮我照顾一下我姨妈!多谢!” “啊?”刘晟凡看向唐云,心底叫苦不迭。 唐哥,你不知道你姨妈刚才把我抠得有多疼吧? 正抱怨时,隔壁间的房门开了,同僚出来和刘晟凡打了个招呼,顺便将里头原本刑事拘留而现在无罪释放的何志超给带了出来。 唐佑宁认了罪,案子已破,尽管何志超没有成为他们预算中的那个重要人证,但事情都结束了,那就是最好的。 “你现在就可以走了。”刘晟凡和同僚点点头,对着始终沉默的何志超道。 “她……”以为何志超不会说话,却没想到他开口了,而一开口,却是关于陆菁的,“尸体什么时候处理?” 刘晟凡耸肩:“这我可不清楚,案子已侦破,你应该去问陆震国。” 何志超抿唇,想了想随即又问:“你们会把唐佑宁怎么样?” 一听到这个名字,坐在地上的唐云又开始发抖,抬起头看看何志超又看看刘晟凡,苍白的面色使人觉得她随时会晕倒。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唐佑宁这情况,十年有期都还算便宜的。 刘晟凡皱眉思索片刻,忽然又想起刚才夏当归说的,不会死刑、不会无期? 他有点不懂,遂摇摇头回道:“法官怎么判,那就怎么罚。” ------题外话------ 晚上有二更,基本上从昨天开始就会固定每天底数3000字,因为明天或者后天就是卷二了! 当归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听说不常发脾气的人真怒了是很可怕的!特别是当归这种原本就很淡漠的丫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四章 后悔 何志超出了川南分局,虽然他洗脱了嫌疑并且无罪释放,但心里却没有轻松上半分,甚至……更沉重了…… 那晚……喝了许多酒。 他酒量差,每次一喝酒都忘事,以前同学就老拿这个取笑他,说自己连个一杯倒的姑娘都比不上。 可那一回,他就算将整个酒吧的酒都给喝光,也不会再忘事了。 李晓珃什么时候坐到自己旁边的他并不记得,但意识尚在,闻着身边女孩飘过来的淡淡发香,在酒精作用下是个取向正常的男人都会有反应。 他很清楚,也头一次升起了放纵的念头。 可终究自己还是喜欢着陆菁,两人都滚到床上了,他愣是推开女孩又坐了起来。 穿衣服的当口,他头昏脑涨,太阳穴突突地跳,可心心念念却都是陆菁。没再安慰一旁失魂落魄的李晓珃,他几乎是落荒而逃一般出门,想着下楼抽根烟冷静冷静,半路还差点撞上一个陌生的男人。 烟没有抽完他就按捺不住那被酒精突然催发而生的疯狂。 忍不住想见她,不问时间,不问地点,不问缘由。 思念就是这样,不管关系是否合适,但不想再犹豫,怕犹豫下去,就永远等不到下一次鼓起勇气炙热的念头。 怕自己退缩,怕自己懦弱,怕自己上一回没有选择争取所造成的遗憾继续持续到这一回没有放肆的后悔。 “小兄弟,想去哪儿?要不要载你一程?”那个油头垢面的男人把和他一样脏兮兮的白色面包车停在自己身前,操着一口纯正的海派方言贼头贼脑地问。 以前他跟陆菁在一起的时候,即便囊中羞涩也不会坐黑车,因为她说过,自己那么瘦,万一黑车司机把两人绑架了怎么打得过?而且警察要搜救都没地方找,毕竟黑车没有任何登记信息。 他却管不了那么多了,借着酒劲一下就拉开了副驾驶的门。 “去宜民小区。” 半路的时候,本来不算滂沱的雨越下越大,就像有人拿着个脸盆没停歇地往下倒。司机开了雨刷器,半点用也没有。 他摇下车窗,略带了点寒意的冷风夹杂着雨珠瞬间扑了自己一脸。酒劲渐退时,司机师傅指了指后门道:“雨太大了兄弟,这小区楼与楼之间间隔窄,车子不好调头,你自个儿进去吧。” 他出来没有带伞,但什么也没说付了钱就下车了。大雨霎时浇了他满头,黑车司机熟练地转了个弯,溅起大大的水花扬长而去。 夜半,暴雨,小区里连个鬼影都没有。 他在她家楼下的花坛边站了一会,大抵还是没法鼓起勇气上去。可雨实在是太大了,身上冷得厉害,八月的天他竟都冻到牙齿打颤。最后还是咬咬牙,他往14号楼的楼道跑去。 上楼梯之前,他把鞋底的烂泥给蹭掉,又挤干了衣服裤子甚至头发,可总觉得自己现在这狼狈样儿被她看见有些尴尬。于是他脱掉上衣,仔仔细细擦了擦脸和胳膊,就这么光着膀子上了楼。 楼道里全是湿嗒嗒的脚印,估计这里头的居民下班放学回来也赶上了大雨。 他上了六楼,站在门口犹豫了许久都不敢敲门。不知道她在不在,不知道她睡了没,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愿意来开门? 他一低头,借着楼道里的光线看到了自己挂在脖子里的东西。 一串钥匙。 一串能打开这扇门的钥匙。 那时她和自己感情极好,把公寓的钥匙给了他一份。他看同学或多或少都戴着玉啊金啊挂在胸前,自己脖子里倒空落落的,干脆扯了根红线将这钥匙当作护身符。 他说她给他的东西,比金银都要值钱都要贵重,她很开心,笑得比花还美。 他紧紧攥着胸口的钥匙,似乎是有些无措,忍不住拿指尖摩搓。到最后,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鬼使神差间,他已经把钥匙插进了锁眼里。 “咔擦——” 这声音不大,却彻底把他吓住了,也……清醒了。 自己这算什么?死皮赖脸?不知羞耻?卑微求合? 先前酝酿了那么久的勇气,突然一下子都泄了。 他慌慌张张地抽出钥匙,倒退,再倒退,随即一个转身狂奔下楼。 “要回家吗?”女孩小心翼翼地问。 何志超猛地一震,迷离的视线终于慢慢变得清晰。太阳光在头顶照得人发晕,他还真以为自己眼花了。 “你怎么还在这里?”他问,指着她身边大大的编织袋,“没赶上车?” 李晓珃摇摇头,只说了两个字:“等你。” 何志超表情没有变化,只闭了闭眼。刚才的回忆太过真切,真切到他现在后背还湿漉漉的全是冷汗。 那天……就是唐佑宁害陆菁的日子…… 那天……如果他进去了,会不会……她就不会死? ------题外话------ 结束了!把何志超的部分解释完毕了! 他没办法证明唐佑宁杀了人,因为他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已是凌晨。但他在知道陆菁死亡的消息后,所表现出来的一切不正常反应,都源于他自认为,如果他当时进了门,陆菁就不会死。 或者换个说法,他在门外的时候,陆菁还挣扎在死亡边缘,自责后悔各种情绪纠缠,其实他也乱了。后面逃避刑事调查以及表现的冷漠态度,可以解释为他觉得自己没有救下陆菁,不愿面对而已。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五章 以一个拥抱融化 唐景枫找到夏当归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 她没有坐车的钱,也没有回家的钥匙,坐在快餐店前头的台阶上,就跟初见那次一样,小小地缩成一团。只不过不同的是,半个月前她没有此刻显得有些……惹人心疼? 唐景枫想了想,不动声色进了街角的甜品铺子,女孩子应该都爱吃吧? “先生,咱们这里有新品特饮,”见唐景枫没有出声,店员继续推荐道,“需要来一杯吗?要热的还是冰的?”年轻的小姑娘问,眼睛盯着他看个不停。 “你说女孩子是不是喝热的比较好?”唐景枫反问,又皱眉思索须臾,大抵是想到了什么,“有没有那种泡了姜的红糖水?” “……”小姑娘不说话了,转身跑到里屋,好几分钟都不见人影。 唐景枫莫名其妙,冲着里头喊了两声,在失去耐心前才终于等到小姑娘出了来,还见她两手握着一个保温杯,杯子加了盖。 “给,”小姑娘递过去,看在唐景枫长得还算养眼的份上叮嘱道,“喝完记得把我的杯子还回来,不用付钱了。”她猜测这男人的女朋友估计是生理期肚子疼了,不然干嘛要喝姜糖水呢? 唐景枫挠挠头,以前母亲突然发脾气的时候,父亲就给她泡上一杯加了姜和红糖的热水,怎么店里还没有卖的?这保温杯……不会是这姑娘自己在用的吧?当归会不会有洁癖?想着想着,他都有点不好意思拿过去了。 出门的时候,远远还能看到女孩仍旧坐在原来的地方,唐景枫咬咬牙,踌躇着走了过去。 “喝点水,消消气。”他开口,自己都感到一阵尴尬。 夏当归垂着脑袋,一个薄荷色的卡通保温杯递到了自己跟前,握着杯子的手很漂亮,三指轻轻扣着杯身,剩下的两指托着杯底,指甲洁白如玉。 白天说了那么多吃力不讨好的话,她的确渴了。 夏当归不说话,伸手接了过来。 男人眉头一挑,暗自呼出一口气。 他不会哄女孩子,更压根儿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虽然好像隐隐知道夏当归是为什么生气,但叫他说出个所以然吧,似乎也说不出来。心里有些烦闷,但好歹她是接了手,应该不生气了吧? 夏当归顺手拧杯盖,刚打开,一股近乎是沸腾的热气扑面而来! 她赶紧将手往外推了推,动作过大,里头装着的热水溅出许多,手背一阵灼热。 “咳咳!”夏当归被热气呛到,“啪”一下将保温杯重重砸在台阶上,猛地起身抬手指着唐景枫怒道,“谁夏天用保温杯喝热水啊?!还有那么浓重的生姜味儿?!” 唐景枫抿唇,嘴张了张想反驳,可看着夏当归站在台阶上,满脸的不高兴正好处在自己目光的同一水平线,他只好伸手抚了抚她就落在自己下巴处的手背。 “对不起啊,烫伤了。” 几片小区域的红色在白皙的手背上很是刺眼。 夏当归狠狠瞪他一眼,意外的,没有抵触他的触碰。 唐景枫拿指尖小心地揉了两下,很自觉地放开那温软的小手,微微低下头凑近她,挂着好看的笑试探道:“我道歉,不气了,嗯?” 他的声音一贯好听,夏当归生了半天的气,忽然就觉得没必要了。 “还用那么小女生的杯子。”她闷闷道,看似牛头不对马嘴,唐景枫却听懂了。 这丫头是愿意将这一页给翻过去了。 “那……回家?”他继续试探着,毕竟犯了错的男人在这个时候总是忐忑而又小心的。 夏当归拿余光瞥了瞥被自己丢在地上的保温杯,懒懒道:“先把杯子还给人家姑娘吧,”她顿了一下,看着唐景枫瞬间错愕的表情好整以暇地继续,“杯沿上还残留着口红,你别说这是你刚买的。” “……” 回家的路其实不算太近,但两人都没开口,便就这么默认着走了回去。路上始终无言,唐景枫觉得好像她的情绪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道歉而转好。 这么一想他更郁闷了,思索着自己要怎么做才能和睦如初呢? 进了小区,夏当归已经轻车熟路了,越是靠近唐景枫家的别墅她就越是走得快。待到屋门前的台阶处,夏当归却忽然停下了,而她已经一步跨上去,他却还站在下面,抬头不解地望着她。 夏当归转身,突然就张开了手臂。 “原谅你了,”她说,“真的。” 唐景枫几乎是瞬间,就被惊得给震在原地,可神识告诉他,现在,就该上前。 他的确这么做了。 接纳她主动给他的拥抱,也用自己的拥抱,接纳她。 让所有的误会,以一个拥抱融化。 这个拥抱不深,她几乎是一触而退,可他却听到她说—— “陆菁,是自杀的。” ------题外话------ 晚上二更!卷一的最后一章! 这几天都是3000字的更新,明天开始,答应大家的,每一章节基数就是3000,更饱满!更紧凑!感情戏更丰富! 对了还有一位妞儿没来评论区领奖,截止今晚24点啊,再不来就过期啦~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十六章 尘埃落定 卷一完 唐佑宁上法庭那天,唐景枫没有露面。 林宵电话里告诉他,法官判处唐佑宁故意杀人罪,但因为没有达成犯罪目的,所以定位为“犯罪未遂”。刑法上规定“犯罪未遂”可以从轻,不过这跟犯罪动机和危害程度有关系,具体的裁量权还是要看法官。 如果唐佑宁仅仅是自首,绝不会被判处“犯罪未遂”。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 唐景枫终于明白,为什么陆菁可以始终昏迷不醒,可以始终不翻身移位,甚至可以在中刀后始终不选择自救。也终于知道,法官如此判处的真正原因。 因为夏当归告诉他,只有一种可能——陆菁是顺势自杀。 她或许早就知道唐佑宁会动手吧?又或许只是在那晚才发现。但其实没什么区别,这个可怜的女孩选择沉默,并以比孟梦更决绝的方式,来让唐佑宁一辈子记得她。 即便唐佑宁不承认犯罪,证据也足够起诉,但夏当归的专业是微表情,她看得见唐景枫深深隐藏在皮肉之下的酸涩。所以虽然她心疼那个和自己同龄的女孩,可她具备优秀的职业操守,不会因为任何客观之外的情绪而影响她对案件的最后判定。 也许有那么一部分原因,是想帮帮他。 那日,她附在唐佑宁耳边说的一句话,只不过六个字—— “陆菁是自杀的。” 她不需要多言,不需要提醒唐佑宁在如今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自首是多么明智的决定。只消这么几个字,就足够男人心底翻卷起对陆菁的一切愧疚。那愧疚会压得他喘不过气,如果单纯只是他谋杀了陆菁自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绪,但“自杀”对他来讲,自不一样。 那代表着一个女孩用生命在控诉着世界对她的不公。 而她的世界,或许只是一个伴侣,一个家庭。 而已。 林宵说,庭上陆震国因为不服法官的审判闹了开,在合议庭进行评议前就被请出去了。 最后,法官判处唐佑宁有期徒刑八年,并罚金十万。 至此,长达月余的8·10“谋杀”,尘埃落定。 唐景枫搬出了唐佑宁在西靖路的那套房子,而唐云在唐氏企业被收购后没跟他打一声招呼就回了老家,或许她会守着八年,等儿归来。 那天夏当归路过,恍惚间便想起自己到这里来的第一日。还记得那男人谦逊有礼,伸着好看的手说—— “夏小姐,你好。” 从此,80号别墅再无人烟。 孟梦的后事是由实验二小的老师们一起操办的,听监狱长说,火化的那天唐佑宁明明不知道消息,整个人却似失了魂魄一般,坐在角落里一动不动,眼角有泪。 陆菁和孟梦是同一天火化的,参加葬礼的人很多,和后者简直是天壤之别。可到底是殡仪,人多并不显得有多少热闹,不过是更添苍凉罢了。 陆昊钰从外省回来给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行三鞠躬的时候,何志超正和李晓珃坐在回家乡的长途汽车上。 陆震国不会允许他参加陆菁的葬礼,他有些自嘲,或许自己也没有颜面去。 长途汽车在烈日下颠簸,车轮碾过高低不平的乡间小道,愈发惹人犯困。李晓珃已经在身旁熟睡,他却望着窗外发呆。不出一个小时,就能看到从小生活的村庄,村外一定有好几条黄狗对着大巴士乱叫,因为司机的身上,没有这片土地的味道。 他以为在外四年,回家的时候身边一定带着他这辈子最喜欢的女孩,带她看看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带她见见自己的父亲母亲大姑二姨,甚至在一年前,他几乎确定那个女孩会是陆菁。 她那么好,对自己没有半点看轻,哪怕陆震国极力反对。 可谁想,到头来陪他回来的,竟会是这个,当年陪他出去的女孩。 似乎四年前,也是这辆摇摇晃晃的长途汽车,也是这个倒数第二排左边靠窗的座位,也是思绪纷飞的自己,和安静酣睡的李晓珃。 他总觉得物是人非,可好像细瞧起来,竟什么都没变。 也许这就是宿命,何志超和陆菁,唐佑宁和孟梦。没有谁逃得开,也没有谁能苟存。他们看似还活着,心却已死了,而她们已死,就是真的不在了。 君成琴,卿作瑟,分崩离析。 他叹口气,或许他今后,就会跟李晓珃成家吧…… 苦笑,泛起淡淡酸涩。 不管了,至少现在,回家了。 卷一完。 ------题外话------ 终于结束第一卷了!内心咆哮! 每一卷的最后一章,蠢暖会解释卷名的双关定义:《琴瑟离》,可能大家一开始会觉得是陆菁和唐佑宁的生死分离,其实暗示的是,何志超跟陆菁、唐佑宁和孟梦这两对! 一卷,七十六章,十二万字,我感觉对自己很满意。一本扑了首推的文,没有任何缩水交待了第一卷的故事,总有种完成大结局的畅快啊~ 明天开始每章从1500字升级为3000字,不定期加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章 早,丫头 九月底,恰逢中秋。 一大早,夏当归穿戴整齐站在唐景枫卧室前,抬手面无表情敲了三下门,随即不等里头应声,直接推门而入。 入眼,床上的男人竟像个孩子一般脸朝下趴着,薄薄的被子卷成一团被压在身下。 他穿着蓝色睡衣,半张脸埋在枕头里,只露出轮廓精致的侧颜。睡梦里的男人安静地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从夏当归站的角度看去,他因浅透窗帘的清晨阳光勾勒,面部线条柔和得不像话,她甚至也不得不承认,唐景枫长得很好看。 难得见到他人畜无害的模样。 夏当归脑袋里冒出这么一句话,随即轻笑着继续用力敲了两下门,将那个酣睡的人给震醒。 长睫微动,唐景枫皱眉勉强睁开眸子,睡眼惺忪的状态里,他瞬间便看到了悠闲靠在门沿处的夏当归。 嘿,大清早睁眼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她,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人心情愉快的吗? 唐景枫不可抑制地扬起了嘴角,眉眼弯弯的,温柔得连那煦日都失了色。 “早,丫头。”他带着点晨音,支起一条胳膊撑住脑袋,摆着销魂的姿势眯眼哑声道。 夏当归不动声色瞥了眼唐景枫,男人因他这个动作使得本就懒得扣起的睡衣领口更加松散,露出一抹晶莹无瑕的玉色肌肤。 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撩人,夏当归只平静问道:“我去买菜,你想吃点什么?”她暂时寄人篱下,总得帮忙做些什么。当然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她担心唐景枫因为唐佑宁的事难以释怀,便勉为其难照顾一下他吧。 唐景枫剑眉一挑,心情愈发好了。 “如果是你煮饭的话,那我都能无条件接受,只要别是全素就行。”他懒洋洋张嘴打了个哈欠,一抬头夏当归已经消失在门口。 楼道里只剩一句轻悠悠的话飘来。 “嗯,你的事业线不错,旺夫。” 唐景枫一愣,下意识低头看,目光毫无阻碍进入自己散开的领口,他瞬间哭笑不得。 “旺你啊,笨蛋。” 上午七点多的光景,街上已是人来人往。 背着书包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中学生,拎了包子豆浆脚步匆匆往地铁站赶路的上班族,插着耳机呼吸轻快从身边跑过的晨练者,挎着满当当菜篮和沉甸甸购物袋的花甲老人。 夏当归就在小区对面摆的摊儿上买了些瓜果蔬菜,毕竟去菜场的路她也不认识。至于唐景枫所要求的荤肉,她觉得可以不纳入考虑范围,家中冰箱里不是还有两根买方便面赠送的火腿肠吗? 她付了钱,一起身看到不远处的角落里有只白色的短尾小狗若隐若现。 夏当归皱皱眉,看品种有点像贵宾,可毛色也太…… “伯伯,那只狗是谁家的?流浪犬吗?”夏当归想了想,礼貌地问了刚才自己买菜地方的老人。 老人顺着夏当归手指的方向看去,点点头回答:“是啊,好几天了都不知是谁给丢在这儿的,拐角后面有个矮棚,里头有五六只呢,可不止这小白狗一条。” 夏当归道声谢,提着几袋子东西转身往那转角处走。 其实,她还蛮喜欢小动物的。 唐景枫那么有钱,既然养得起她一个人,那再多养几条狗应该也没问题的。 白色小贵宾犬耳朵一动,看到有人靠近立即竖起脖子一顿乱吠。霎时,角落后头的小狗开始七七八八地应和,此起彼伏的叫声扰了这大清早的宁静,引来路人驻足侧目。 唐景枫刚穿好衣服准备下楼,听到外头那么大动静忍不住蹙了蹙眉。 狗啊猫啊就是麻烦。 他瘪瘪嘴,拉开窗帘朝外张望,正巧看到六只流浪狗排队穿过马路。他一愣,还有些怀疑自己眼花,揉揉眼睛再瞧,只剩下跟在最后的那只黄色中华田园犬还在视线之内了。 怪了,这年头人过马路都不遵守交通规则呢,几只小狗倒有趣。 唐景枫耸耸肩,赤脚踢开随意丢在地上的袜子,听到楼下有钥匙开门的声音响起。 那小妮子回来了呢。 唐景枫弯唇一笑,眯着眼悠闲出了卧室。 “当归,买肉了吗?”他将手臂搭在二楼走道的红木栏杆上,一抬头却被眼前的场景吓得不轻。 他惦念着的丫头将几个塑料袋放在茶几上,闻言对上自己的目光,颇有些兴奋地说:“枸杞你看,这么多可爱的小家伙!” 六只刚才还排队过马路的流浪狗,此刻正摇着尾巴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模样喜人。 唐景枫噎了噎,瞪着那只中华田园犬,良久才憋出一句话。 “当归,我不吃狗肉。” 夏当归摸摸下巴有些无语:“没说是给你吃的。” 唐景枫急得快步就从二楼跑了下来,棕色泰迪冲他叫唤,他看也不看,指着摇头摆尾的另外几只问道:“你怎么带回那么多狗啊?竟然还有中华田园犬?” 夏当归把东西拎进厨房,一回头就看到唐景枫如临大敌的模样。 “那是拉布拉多,蠢,”她翻了个白眼,打开水龙头准备清洗青菜,“它们都是流浪犬,挺可怜的,也不知饿了多久,你就好心收留一段时间,等我找到地方住了再带他们走。” 局长始终没有联系自己,夏当归觉得自己跟唐景枫还得相处下去。 听到这句话唐景枫有些沉默。 走?笑话! “那不然它们的一切花销都在我工资里扣,如何?”夏当归没等到唐景枫的答应,只得耐着性子继续央求。 男人脸上的抵触缓和了不少,半晌有些勉强地点了点头,颇带着些嫌弃般评头论足道:“真脏。” 他才不是吝啬,他只是怕这丫头带着狗离家出走! 夏当归闻言探出头,甩了甩手上的水幸灾乐祸道:“所以麻烦你帮它们洗个澡吧。” 唐景枫僵在原地,良久说了一句:“开什么玩笑。” “那你来做饭我去洗澡?”夏当归挑眉。 “……” 二楼,浴室。 唐景枫满脸哀怨地脱掉上衣,只穿了条平角短裤,生怕水花将自己打湿。 他紧紧拧着眉头,一边给浴缸里放水,一边回头打量了下并排蹲坐的六只小狗。 乖倒是乖巧。 唐景枫轻哼一声,像招呼朋友一般往后挥了挥手。 “白的,过来。” 贵宾犬听不懂,呆在原地叫了两声。 唐景枫皱眉,赤脚过去弯腰拿大手一捞,小白狗安静地贴着他掌心,一声不吭。 比夏当归听话。 唐景枫笑,心情微微放晴。 “给你们起个名字吧,不过得姓唐啊别忘了。”男人将贵宾犬丢进泡沫里,蹲下身子开始认认真真揉搓。 一分钟后,他眉头又皱了起来。 “想不出什么好词儿,麻烦,”唐景枫顿了顿,一抬头看到没拉帘子的窗外,蛋糕店摆出了中秋促销的横幅,“不如你就叫中秋吧?” 小贵宾没作声,唐景枫却很满意。 伸手抱过被他误认为是中华田园犬的拉布拉多,他笑道:“那你就是国庆了。” “国庆接下来是……重阳。” “你叫元旦。” “你是除夕。” “最后……元宵就是你了,小泰迪。” 一个小时后,唐景枫神清气爽地下了楼,身后跟着六只上蹿下跳的小狗。 夏当归刚在桌上摆好碗筷,一抬头就看到唐景枫像个大佬一样得意洋洋地缓步靠近,竟失笑道:“看来你们相处得不错。”她本来还以为不出几分钟唐景枫就会怒气冲冲撒手不干,却没想到他倒挺享受。 “那是,你想不想听听我给它们新起的名儿?”唐景枫喜滋滋地坐下,尝了一口炒青菜,颇为满意地冲夏当归挑了挑眉。 女孩把冰箱里仅有的两根火腿肠切成小丁,装在盘子里给放到了客厅地毯上。 “说来听听?” 夏当归看六只小家伙一拥而上,洗得干干净净的小屁股对着自己,微微弯起了唇角。 不过……怎么总感觉还有一股怪味儿? “喏,按顺时针方向看过去,分别是中秋、国庆、重阳、元旦、除夕、元宵,是不是很棒?” 夏当归头一次吃青菜被噎到。 一脸准备接受表扬的唐景枫放下筷子,给咳得昏天黑地的夏当归递过去一杯水,有些嗔怪道:“多大了吃饭还能噎着。” 夏当归不作声,猛灌了几口水吸吸鼻子道:“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儿?” “什么味儿?”唐景枫反问,用力嗅了嗅接道,“没有吧,我怎么闻不到?” “有,”夏当归很肯定,推开椅子环顾四周,“气味越来越重了。” 唐景枫静默片刻,眼见夏当归朝六只端坐一旁的小家伙走去,不满蹙眉道:“我洗得可干净了,哪会还有味儿啊?” 夏当归蹲下身子,中秋眨巴着滴溜溜转的小圆眼与她四目相对。它汪汪叫了两声,湿热的气息喷了她一脸。 一股腐臭扑面而来。 得亏夏当归没张嘴也没吸气,那味道顺着鼻腔往里钻,直冲她大脑。 夏当归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可职业习惯却令她冷静忍住,同时抬手扣住中秋的喉咙,一把将它拎起后倒转脑袋朝下,另一只手快速精准地摸到中秋腹部。 唐景枫愣愣看着,有些诧异道:“这是干嘛?催吐?” 话音刚落,中秋“嗷”的叫了一声,空气中瞬间弥漫一股难言的恶臭。 ------题外话------ 新卷!新开始! 蠢暖保证!这是甜章!甜卷!感情戏会猛进,不要错过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 碎尸 十分钟后,警队的秦法医面色沉重敲开了唐景枫家的大门。 林宵紧随其后赶来,第一眼就看到抱臂端坐餐桌旁一脸不高兴的唐景枫,他又看看对面的夏当归,点点头算是打招呼,随即语气严肃道:“小夏,确定是人肉?” 夏当归远远瞧着那滩呕吐物回答:“确定,当时我跟它距离不过几厘米。”或许其他人不知道她口中的“它”指的是谁,但唐景枫却清楚,她说的是——尸体。 秦法医蹲下身子细细瞧了瞧,中秋低声呜咽着,拿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瞅着夏当归。 “这些小狗得带回局里接受检查,”秦法医将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里,推推黑框眼镜沉声道,“另外,你们是在哪儿发现它们的?” 夏当归微微有些惊讶,“您的意思是说……可能还有比较完整的尸块存在?”她又看了那滩污秽物一眼,眸底透过一丝了然,“我知道哪里,现在就可以过去。” 从流浪狗的呕吐物里发现了人体组织,这已经可以上升为特大型碎尸案了。既然卖菜的老伯说中秋它们有一段时日徘徊在小区门口,那至少说明,这期间六只小家伙还没怎么挨饿。 会不会就是以碎尸为食? 它们现在个子小,胃口也大不到哪里去,所以极有可能尸块还没有完全被毁! 唐景枫皱皱眉,没来由地觉得烦闷。 该死的,都不给他和她相处的时间案子就来了,跟尾巴似的! 唐景枫有些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由于日头还早,小区对面的摊位前买菜的人反而比刚才还多。夏当归轻车熟路绕过那个转角,低矮的凉棚下阵阵铁锈气息传来。 当几个穿着一身警服的男人进入视线时,大街上瞬时起了骚动。看这一个个面色凝重的样子,市民们交头接耳纷纷猜测附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宵来不及疏散人群,他也没有办法这样做,因为秦法医和局里几个小伙子刚进去没多久,就沉着脸拎了两袋子玩意儿出来。 林宵一惊,心瞬间跌至谷底。 “呀——”围观群众不乏眼尖的,那黑色的塑料袋看去硕大沉重,再结合警察泛着青黑色的脸,很容易联想到一些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第一个尖叫的人其实压根儿什么都没看见,但惊骇和恐慌是比疾病更容易传染的东西。 “老天啊里头装着的不会是个人头吧?!”有人当众喊了出来,不多时林宵他们周围就里三层外三层被圈了个水泄不通,后头搞不清状况的听到这一声完全就被吓到了,一时间流言四起。 林宵看向秦法医,后者一句话也没有说,但眼神已经将一切表明。 已经在里面打开看过了,一袋是沾满鲜血的衣物,还有一袋是……被整齐切割下来的肉块。 人肉块。 至于是哪个部位的,还得回了局里作深入解剖调查才知道。 林宵不动声色转身,面向大众凛声道:“大家不要慌张,我们只是在查一起贩毒案,这两袋子都是被缴获的毒品,并没有什么人头!” 见近处的几个市民都不太相信的模样,林宵低咳一声接道:“肆意传播虚假流言须负法律责任,希望大家不要以讹传讹,谢谢配合了!” 果然,将这话搬出来还是有一些效果的,适才将信将疑的人一听到“法律责任”四个字立马没了声,嘀咕两句后人群渐渐开始散去,即便仍旧有人好奇地盯着秦法医他们手里的黑袋子看,一步三回头。 林宵暗出一口气,抹抹额头细汗,一抬眸正巧对上夏当归毫无波澜的眼神。 他牵牵唇角,笑得有些勉强。 没办法,这案子来得太突然,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市民知道真相,恐怕立刻便会造成巨大轰动。 而对于林宵他们来说,比抓不到凶手更具压力的是——全城恐慌。 唐景枫没有出来,估计现在正从二楼某个窗口遥遥相望着呢。 夏当归抬头眯起眼睛,身后的林宵跟秦法医低低说着话。 人群去得快,赵天和夏当归打过招呼,急急忙忙准备回唐景枫家里将几只小狗带局里去。 刘晟凡接过秦法医手里沉重的袋子,跟林宵报备后吩咐局里一个兄弟将警车开过来。 夏当归正恍惚间,忽听到素来冷静的秦法医“啊”的一声惊叫,然后有什么东西重重落在地上。 她转头,黑色塑料袋敞开了口子,血淋淋的碎尸暴露在外,惊心而刺眼。 2015年9月26日,海城市川南分局局长就特大型恶性碎尸案召开重要会议。 整整三天,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的流言几乎将林宵等人淹没,各大报社的头版位置始终被那一张不知是哪个手快的围观群众所拍摄下来的现场照片占据。 画面里除了那如今看一眼就觉心惊胆战的黑色塑料袋外,还记录了不远处几个市民惊骇到目瞪口呆的模样。最下方最容易被忽略的角落里,是隐隐露出一片鲜红的不明物体。 头条上用加粗黑体写着触目惊心的一排字—— “惊现碎尸!作案者手段残忍为哪般?刑警欲掩真相可有说不得的秘密?” 配合这段文字,那惹人猜想的鲜红物体就有了准确的意味。 碎尸案成功在海城掀起了一股铺天盖地的波澜,不仅在惶惶不安的市民中间,同时也在报社记者矛头所向的“刑警”中间。 林宵恨恨将《海城日报》揉成团,大力扔进垃圾桶后他依旧觉得不解气,干脆抬脚把无辜的垃圾桶踢翻,各种皱巴巴的报纸球滚了满地。 “瞧瞧这话说的!好像咱在包庇凶手一样!”林宵怒不可遏,黑浓的眉毛高高扬起,几乎拧成了一条线,“赵天!叫门口那些人有多远滚多远,顺便放话出去,再这样堵着,我就以妨碍司法办事把他们一个个都给抓了!” 林宵这几天脾气大得厉害,赵天不敢不听,可也难办……怎么说呢,现在这世道,什么人都能得罪,唯独记者得罪不起。 那家伙,嘴皮子翻一翻圣人也能给说成痞子,他可不想头儿变成大众唾沫星子底下的活靶。 “去!”林宵见赵天不动愈发火大,挥手冲呆在一旁的刘晟凡吼,“三分钟内让那群人消失,我不想出去的时候几十个话筒不长眼地往我嘴里塞!局长若是怪下来,我担!” 今天29号了,距离事情发生已过去三天,可媒体和大众对这起碎尸案却始终处于空前绝后的狂热关注中。 带着好奇,带着恐慌,带着探究,带着质疑。这么多情绪交织在一起,外界以如此复杂的眼光看着川南分局的所有人,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林宵有时想,或许凶手此刻,正同样以局外人的姿态,冷眼旁观着这一场令他们焦头烂额的戏码。 如果作案者想从挑衅警方这一事来获得心理最大满足,不得不说他已成功。 成功让林宵和手下的弟兄,恼恨却无计可施。 三分钟后,林宵紧锁着眉头脚步匆匆出了市局大门。 刘晟凡的工作效率极高,外头不见一个媒体记者的踪影,这让林宵憋屈的心情有了些许好转。 然而只是些许罢了。 这三天记者一直堵在门口等着采访涉案人员,妄想探出哪怕一点点口风。可进进出出的刑警每个都是三缄其口,虽然最大原因是分局长重点强调了“案情复杂,对外绝不透露”,但其实……就算能透露,他们也解释不了任何! 因为林宵几个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不知道! 更遑论凶手了! 那天事发突然,本来人群都散去了,结果不知怎么的旁边突然有人撞了过来,刘晟凡袋子没抓稳“啪”一下就掉了地。 后来……就成这样了。 想瞒……也瞒不了了。 林宵烦闷地挠挠头,随即探手摸了摸口袋里的东西,确认没有丢失或遗忘,他才快步赶去取了车,油门一踩直直往唐景枫家开去。 裤兜里,是秦法医经过三天仔细解剖分析得到的结果。 虽然大部分尸块都已被小狗吞食消化,但剩下的那些较为完整,尽管没有任何可以显示特征的部位,如五官、四肢、牙齿、骨骼等,可秦法医还是能从肌肉组织及脂肪、皮层获得一些信息。 哪怕这些信息,或许一无所用。 夏当归给林宵开了门,懒洋洋窝在客厅沙发里的唐景枫头也不抬,只说了一句话。 “死者身份不明?” 林宵有些累,长叹一口气瘫软在他对面,闭眼休息了一会儿才哑声回答:“是,凶手肢解手法不错,任何可以提供死者特征讯息的东西都没有留下。” 他直起身子,目光渐渐清晰。 “可以推测年龄的牙齿,没有。” “可以推测性别的五官,没有。” “可以推测身高的骨骼,没有。” “可以决定身份的指纹,没有!” 一室沉默。 良久,唐景枫才道:“认尸启示发了没?” 林宵苦笑了下,“发了,当天新闻出来就发了,可到现在都没人来认,而且这个月我们也没有收到失踪人口的报案,”他摊手,有些无奈道,“老实说,就算有人来认尸,我还真挺好奇要怎么辨认一堆烂肉?” ------题外话------ 虽然案子出现得很早,但这并不影响言情戏份的进展啊~ 这几天天气很差,老是阴沉沉的,连带着心情也不好,果然我还是那种在大太阳天抱着书坐在阳台上打瞌睡的人,想想就幸福嘤嘤嘤。 要马不停蹄地赶去存稿,感觉懒病就要发作了,需要小皮鞭抽一抽才行!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 这个凶手不简单 夏当归展开林宵带来的那一张验尸结果,如果那几块碎肉也可称为尸体的话。 凶手很聪明,虽然选择了肢解抛尸,但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泄露死者身份的东西。就像林宵所说,他们现在甚至不知道被害者的一切信息,如何缉拿凶手归案? 尽管案情刚入手就走进了死胡同,但秦法医在这一行上也呆了十几年,结合小狗胃里的未消化碎沫成分以及那袋子染了血的衣物,初步可以判定死者为——男性。 中秋和元宵在夏当归脚边绕来绕去,国庆却独独偏爱唐景枫,使劲拿脑袋在他裤管上蹭。 秦法医检查完六只小家伙就叫赵天将它们送了回来,如今看来中秋几个倒很快适应了家养状态。 “这个凶手不简单。”夏当归放下薄薄的一张纸,看向唐景枫道。 林宵点头,语调有些沉:“是,所有尸块都被剔了骨,手法不仅残忍,更……”他顿了顿,和唐景枫四目相对。 “熟练。”对面一直默不作声的男人比林宵早一步脱口而出。 “分尸剔骨除了是个体力活,还是个脑力活,”唐景枫拿脚尖轻轻挑了挑国庆的下巴,“能做到这地步,凶手要么是有丰富操刀经验的外科医生,要么就是冷静到可怕的——屠夫。” “只确定是男性吗?”夏当归转头问林宵,“年轻男性?” 林宵闭着眼睛,一边趁机休息一边低声回答:“是的,从那袋衣服上血迹的形状和喷射方向可以推测出确为死者当时所穿,只不过后来被凶手脱下当成抹布了,”他揉揉眉心,“我们已经准备先从具备分尸能力的人群入手。” “不,凶手绝不会是外科医生或者其他会熟练操刀的人。”夏当归斩钉截铁,眉目却冷。 唐景枫含笑不语,看林宵的目光却带了点同情。 瞧啊,你比我们家当归笨呢。 “怎么说小夏?”林宵年纪轻轻能坐稳这个位子,靠的就是不耻下问。 “如果你想杀一个人,会用警枪吗?”夏当归反问道。 林宵没有迟疑就脱口而出:“当然不,用枪杀人不就等于把自己身份暴露吗?” “是啊,”夏当归接得很快,“那外科医生在尸体上展示他的刀功,不也一样主动暴露了吗?” 林宵恍然大悟。 “咱们这个凶手既然能想到把死者的信息隐藏,不会蠢到让自己的身份如此简单就被发现,所以我认为外科医生这方面,基本可以不用查,”夏当归看了唐景枫一眼平静道,“但我更倾向于凶手为女性。” 唐景枫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语调微微好奇:“噢?”他顿了一下,忽然笑了,“那可巧,我觉得凶手是男性。” 林宵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转,感到空气中升起淡淡火药味。 这是要pk的节奏? “那个,秦法医还有一个发现,或许对你们的推测有帮助。”林宵擦擦汗,猛然想起拿验尸报告时秦法医跟他交待的事。 唐景枫淡笑着转开脑袋,“什么?”他现在对这案子很有兴趣,夏当归和他的第一推断不同,还有什么比这更刺激的呢? 他很想看看,这丫头在知道推断错误后,会不会有吃瘪的表情出现? 夏当归目光直戳唐景枫,一副笃定且倔强的模样。 “其中一块尸块,被剥了皮。”林宵沉声道。 夏当归眉头一跳,几乎是立刻就跟唐景枫的眼神碰撞在了一起。 “哪个部位的?”夏当归问,既然凶手剥了皮,那说明……皮肤上一定有什么暴露死者身份的东西! 胎记?痣?刺青?疤痕? “臀部骶椎骨上方与腰椎连接处,”林宵比划了一下,用手圈出扑克牌大小的范围,“大概这么小,被剥的皮呈圆形,目测用了精细的刀具。” 夏当归想了想,臀部骶椎骨上方与腰椎连接处?那不就是腰窝之间的那块地方吗? “可以从这方面开始查起,既然骶椎骨上方皮肤被毁,认尸启示上加一条,腰窝间有胎记或刺青等标志,缩小范围,”唐景枫打了个响指,“现在除了先确定死者身份,其他我们也做不了,耐心等待吧。” 林宵知道唐景枫说的没错,但这起碎尸案已经引起了全城关注,媒体的眼睛始终盯在他们身上,压力逼得林宵没法做到“耐心等待”。 看出林宵的处境无奈,唐景枫略一沉思道:“别急着查凶手,查死者。” “再等三天,三天后认尸启示依旧没消息的话,反而能确定死者身份。”唐景枫起身,眸底满是笃定。 送走林宵,唐景枫和夏当归两人反而闲了下来。他们只是特助,承认的压力自然会比警方小上许多,等认尸启示的结果出来,才是他们该忙的时候。 “后天就国庆了,想不想去哪里玩?”静默了片刻,还是唐景枫率先开口。 夏当归抬头看着他,语气认真:“凶手是女性。” “……” 面对她一脸笃定的表情,唐景枫真是哭笑不得到直接胸闷了。 还能不能愉快地一起在假期玩耍了? “能暂时把案子放一放吗我敬业的小助手?”唐景枫双手抱胸挑眉调侃道,“三天都不行?” 夏当归想了想,继续用认真的语气回答:“行,但是不能出远门,万一明天就有人来认尸了呢?”照她的意思,其实应该提前调查,不管怎么说有案子发生了还出去吃喝玩乐真是不太仁厚。 可谁叫唐景枫就不是个仁厚的主儿呢? 闻言,唐景枫掏出手机开始订飞机票的指头僵在屏幕上动弹不得,待一分钟后,他忿忿将手机砸在沙发角落里,力气之大,足可见哀怨。 他起身,抓起茶几上的电视遥控器丢到夏当归怀里,随即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眯眼淡道:“那就在家里过好了,我做饭,你享受着。”说罢,唐景枫压住眸底快要忍不住倾泻而出的期待情绪,妄想从女孩脸上看到难得一见的惊讶。 可凄凉的是,夏当归将遥控器倒转,莹白指尖轻轻按下开机键,开始调起频道来。她全程盯着电视屏幕,几乎没在意身侧那个气到僵硬而迈不开步子的男人。 良久,久到夏当归似乎都已经沉迷于电视上正在播放的那部都市悬疑片,唐景枫才尴尬挪了挪两腿。 难道他会下厨这件事,会比那无聊的一看就能猜出凶手是快递员的电影更不值得引起她的注意? 唐景枫有些生气,也有些失落。恨恨跺脚后,他闷头往厨房间走,一边走一边腹诽:那丫头可能耳背! 他熟练地给自己系上围裙,蓝色格子的,充满了温馨家居的感觉。反手打了个利落的活结,唐景枫有一瞬间开始浮想联翩。 如果那呆子懂事一点,就应该现在跑过来给自己系围裙啊,两只胳膊绕过他的腰,小脸贴着他后背……唐景枫啧啧叹了一声,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满足。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他抓起一把菜刀,在手里掂量了两下,大概觉得用不顺手,放回刀架又换了一把小一些的,随即转头瞥了眼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夏当归。 原本她还坐得笔直,现在却像一只要取暖的小猫般,整个人缩成一团窝在沙发里。客厅未开中央空调,九月末的室内温度最是宜人,唐景枫静静看了她小小的瘦瘦的背影片刻,忽然觉得心境再没有比此刻更宁静美好过了。 他失笑,没有发现夏当归已经将刚才放映悬疑片的频道切走,换了一个比先前更无聊的访谈节目。 唐景枫收回视线,晃了晃手里小巧的水果刀,开始在心里打着算盘。 到底是做他拿手的松子桂鱼,还是尝试一下在国外新学的手艺? 唐景枫十七岁出国,八年独立生活造就他一手轻易不外露的厨艺,只不过现在问题来了。 家里好像没有食材? 他懊恼地一拍脑门,放下水果刀匆匆开始解围裙。 夏当归在沙发上昏昏欲睡,听到刀面触碰流理台发出的清脆声响,她霍然睁眼。入目先是液晶电视屏,屏上两人相对而坐,脸上表情礼貌而疏离,有种努力营造亲切感却无比虚假的尴尬感。 然而,屏上还有一人,一个正快速解着围裙身姿挺拔的男人。 电视屏幕映着唐景枫的身影,夏当归一动不动,就这么斜躺着懒洋洋盯着他看,就像他比访谈节目更好看一样。 唐景枫从厨房间走出来,手里抓着他那个黑色钱包,还有一个完全不合他身份的环保袋,“当归我出去一趟,你在家别乱走,我不带钥匙了,”他像交待孩子一般交待着夏当归,换鞋的时候还单手撑着门沿摆尽姿态,“走了啊。”他说着打开门,有些忧心忡忡地想着这还是自己第一次在国内去买菜,和国外会有什么不同吧? 夏当归“嗯”了一声,很不走心地回了句:“等你回来。” 唐景枫跨了一半的脚直接顿在半空,片刻后坚定落地,心情如登上火箭,一飞冲天。 “好,等我。”他嘴角扬起,觉得买菜真是件幸福的事! 门“砰”一下合上,夏当归抬起头,这才有些后知后觉地转头看了眼厨房。 等等……自己刚才半梦半醒间,有没有看到唐景枫和围裙搅和在了一起? 他会做菜?! ------题外话------ 昨天去学校,结果实在是太冷了,回来就发烧,真是被自己的体质折服! 所以接下来几天可能要啃存稿,暂时不能给大家加更,等过段时间再二更啊~ 么么哒!现在降温还是挺厉害的,妞儿们注意保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 无关情欲 小狗国庆在厨房间门口转了两个圈,鼻子冲里头闻了闻,随即回过身冲夏当归不停摇尾巴。 “真有那么香?”夏当归皱眉轻问,国庆独独喜欢唐景枫,如此捧场他的厨艺也不是不可能。但她用力在空气中嗅了两下,然后默默把腹诽咽回肚子里。 唐景枫倒的确做得一手好菜。 除了油烟味大了些。 “咳咳咳!”男人被呛到,但咳嗽声很快就被沾了水的四季豆入锅发出的巨大声响所淹没,他甚至没来得及揉一下刚才被洋葱熏得流泪的眼睛,另一边煮着的排骨却因为水加太多开始外冒,差点浇灭燃气上的火。 果然还是有些手忙脚乱。 唐景枫好不容易处理完,这才想起自己一直都忘了开吸油烟机,怪不得把一顿本该手到擒来的饭做得颇为狼狈。 “需不需要帮忙?”不知何时夏当归已经捏着鼻子靠在厨房门口,蹙眉用神情表示了深深的担忧,并不停打量着正处在烟雾缭绕间的某个男人和他刚出锅的蟹炒年糕。 唐景枫睁着泪眼婆娑的眸子,闻言将脑袋甩成了拨浪鼓,“不用,你把门带上,免得烟都跑到客厅去,脏了我的沙发,”他口是心非道,明明想着别给呛到了夏当归,话出口却又变了样儿,“饿不饿,尝一尝我的手艺?”他有些得意,余光瞥了眼那盘子颜色鲜艳的蟹炒年糕。 夏当归摸摸肚子,好像是有点饿。 没有接唐景枫递过来的筷子,她直接伸手去够盘子里的年糕。这菜刚盛出来,热气一阵一阵地冒,香味愈发浓厚。 夏当归咽咽口水,指尖一触及就快速地抓了起来,等丢进嘴里才感觉到……烫! 男人在烟气后面露着一张轮廓模糊的容颜瞅着她笑,双眼亮如璀星,半牵起的唇角带了丝无奈,美若壁画。她在他身前一尺距离烫得龇牙咧嘴丑态百出,贝齿咬着黏劲十足的年糕咽也不是吐也不是,直到他伸手,五指修长白皙停在她下巴处。 “吐了,免得烫坏喉咙。”唐景枫憋着笑,脸上满是得意与宠溺。 就说他厨艺了得吧,连一向难拿捏的夏当归都爱吃。 女孩鼻间发出一声轻哼,牙关一咬半块年糕掉了出来,正正好好落在唐景枫伸着的掌心上。 “怎么样,大众点评下?”唐景枫很期待,自己今儿能不能从素来毒舌的夏当归嘴里听到哪怕半句表扬。 她还真有模有样地吧唧了两下嘴,随即淡淡点头,波澜不惊地给出两个字:“五星。” 唐景枫一挑眉,笑容渐渐放大。 然后烫了嘴感觉舌头麻麻的夏当归转身欲离开之际,余光瞥到好心情爆棚的唐景枫放下锅铲,大步一迈忽然对着自己张开双臂。 夏当归脚步一滞,猝不及防间,男人温热的胸膛已经贴近自己的面孔。 两臂一圈,纤瘦的女孩瞬间被他纳入怀抱,唐景枫意识竟也有片刻恍惚,似没有想到,自己刹那间就做了这么一个举动。 无关情欲。 他闻了闻她发间清香,觉得今天的夏当归特别听话,不仅赞了他厨艺,现在更是一动没动,温顺得像只小白兔,就这么任自己抱着,乖巧得紧。 夏当归愣了近半分钟,终是慢慢反应了过来,两只手颤了一下,刚准备推开这个粗鲁的男人,一声质问却堵在喉间。 因为唐景枫比她先开口。 “感谢好评,即时返现。”他声音带了笑意,越发显得好听。 她比他矮了一个头,鼻端充斥着他衣服淡淡的清爽味道,耳朵贴着因说话而一震一震的胸腔,脑袋嗡嗡的,一下子又有些反应不过来。 “出去等着吧,饭马上就好。”唐景枫适时放开拥着的女孩,眸底全是意犹未尽的满足。 对于夏当归,他不能贪心,等这丫头回过神来再松手就来不及了,所以唐景枫舔舔唇,笑着轻推了她一把,“去外面等,”然后看夏当归步子缓慢,又补充道,“关上门。” “砰”一声,厨房间只剩下唐景枫一人。 他打开右手,掌心是半块夏当归没有吃完的年糕。 唐景枫看了眼角落的垃圾桶,随即哼着小曲儿,将年糕丢进了自己嘴里。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反正都住一起了,早晚能一锅端。他这么想着,心情真是无比好。 夏当归在客厅坐了几分钟,总算是意识清醒了。 嘿!你当是网购啊我给你好评你还返现! 夏当归气急,面色黑沉地坐在餐桌旁迎接唐景枫,待后者端着菜出来,一边布置碗筷一边细瞧她神色,夏当归甚至朝唐景枫翻了个白眼。 “就不能开心点?”他打趣道,“我做的饭菜一般人还真吃不到。” “汪汪汪!”六只小家伙闻到了香味,小短腿扒拉着椅子腿不肯撒手,中秋最是闹腾,伸着舌头一个劲儿朝夏当归叫,而国庆已经咬着唐景枫的拖鞋开始把他往自己的食盆方向拖,用实际行动表示应该先给它们几个喂食。 夏当归回过神以后继续开始毒舌:“对,一般给狗吃。” “……”唐景枫打算先闭嘴片刻。 等饭菜全部上了桌,又给几个小家伙食盆里添了排骨汤泡饭和几块糖醋里脊,唐景枫终于悠闲地坐了下来,卷起衣袖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架势。 桌子中央直接是个小锅,小锅里炖着油光发亮的焖香肘子,唐景枫打开玻璃锅盖,热气蒙了他一脸。 洗干净了手,拿着筷子小心翼翼将肘子分成一块一块,唐景枫后来坐不住了,干脆站起身来弯腰徒手进行撕扯。肘子很烫,男人龇牙咧嘴的表情和刚才的夏当归一模一样,他甚至两手都是红油,更加狼狈。 夏当归开始笑,极淡极淡,唐景枫压根儿没注意到。 放在桌上的手机传来提示音,唐景枫忙里偷闲瞥了一眼,抬头冲对面的夏当归道:“帮我看下是谁的信息。”他抬了抬油腻腻的手,以表示自己并不方便。 夏当归拿起手机,没有犹豫就按下了四个数字:1、1、0、5。 掌心一阵发麻,屏幕提醒——密码错误。 夏当归愣了愣,盯着正皱眉咬牙跟肘子折腾在一起的唐景枫,用眼神无声发出疑惑。 “笨啊,你不是上次改了我的密码吗?不记得了?”唐景枫好笑道,低头又开始和肘子对着干。 夏当归再次一怔,片刻后抿唇,指尖微微有点颤抖。 0、8、2、6。 她的生日。 他的密码。 成功解锁,夏当归定定神,看到是郁望发来的消息。 没多久,她用一句话概括了郁望洋洋洒洒几百字对唐景枫以及对自己表达的中秋问候。 “郁望在来的路上,带着月饼,五仁的。” 唐景枫肢解肘子的动作一顿,眉头一阵狂跳。 要死,自己辛辛苦苦做了这么一顿饭,本还想趁着中秋佳节和小妮子聊聊天赏赏月,郁望要来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和夏当归难得有几天休息,他这灯泡可真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 不应该陪着爷爷吗?! 仿佛能看懂唐景枫脸上一秒变换五种情绪的表情,夏当归解释道:“他说是郁爷爷买了月饼叫他带来的。” “……”唐景枫一股子气憋在胸口上不上下不下,手随意在围裙中央抹了抹,留下两滩刺眼的油渍。 “多吃点,不用给他省,反正我给元宵它们喂的量足得很,总会剩下的。”唐景枫恨恨道,直接夹了半条桂鱼放在夏当归碗里。 “……”这下换夏当归沉默,喝了一口汤为郁望悼念了一把。 话虽这样说,但等郁望到的时候,饭桌上的菜基本还有一大半。唐景枫用鼻子出气哼了两声,不是他心软,实在是买了太多烧了太多,根本吃不掉! 郁望很是自来熟地换了拖鞋,把两盒包装精致的月饼放在茶几上后,用一种主人的姿态开始细细打量整个客厅。 “不错啊,这么多年没来,还跟小时候一样,很是亲切,”他赞叹几句,转头看到了满桌饭菜,有些惊讶,“太欢迎我了吧?刚才没见你回我信息,还以为得吃个闭门羹呢,真是意外。” 郁望一身西装,芝兰玉树的金贵样儿,他似乎没多久前理了发,清爽利落的黑色顺毛软软地贴着他光洁的肌肤,看起来倒温润如玉了不少。 夏当归好不容易对他现在的形象有了些好感,却听郁望指着身穿围裙一副家居男人模样的唐景枫调笑道:“阿景,什么时候换了画风?”他嘴角牵起,眉头扬得高高,权门纨绔原形毕露。 唐景枫一把扯下擦满油渍的围裙,毫不留情砸在郁望脸上,“都说吃人家嘴软,我看你是嘴欠抽,”他哼了哼,毫不在意白衬衫上染了的酱油红,“怎么,听说晚上爷爷请了人去家里吃饭?” 中秋节,本来应该是唐景枫提着月饼上郁望家去看老爷子的,但白日里他打了电话,爷爷说晚上请了客人,叫自己带当归一起去吃饭。 唐景枫一是觉得在中秋节宴请的客人一定比较重要,二是认为夏当归可能经历了上次的饭局会不自在,便婉拒了邀请,只说第二天再去看望爷爷。 郁望一听就来气,解开西装扣子往餐桌旁一坐,单手熟练地开了红酒瓶,一边往高脚杯里倒一边抱怨:“爷爷还能请谁啊,沈家那个女儿呗。” ------题外话------ 我觉得卷二开头自己写得很舒服啊~不知道大家看起来觉得怎么样?案子和言情戏份不是很好把握嘤嘤嘤~ 今天潇湘出了一个关于现言和玄幻的开文活动,所以在11月蠢暖一定会开新文了,再次去撞首推,不撞到鼻青脸肿不回头!握拳! 啊突然想到今天双11!光棍节!胸口一把刀!哀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章 中秋快乐 “沈家?”唐景枫隐隐有点印象,但那毕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就算有记忆也淡得很,“相亲啊?还是见家长?” “见你个头!”郁望把杯子往唐景枫跟前推,随即又冲在一旁安静聆听的夏当归招招手,递过去小半杯红酒,“每年这个时候爷爷就得感慨一番家门寂寞子嗣单薄,各种拐弯抹角暗示我该娶媳妇儿了。” 唐景枫开始没心没肺地笑,笑完了冲郁望挤眉弄眼,“你不是受爷爷之命过来送月饼的,你是不想跟那沈小姐吃饭落荒而逃的吧?”他感觉那股子气瞬间烟消云散,幸灾乐祸道,“今晚回去爷爷又得削你。” “从小到大削得还少?”郁望耸耸肩,满不在乎,“不过那沈季阑倒真有趣,我都这么说自己了她还不放弃,不知道到底为了什么。” 唐景枫来劲了,和郁望碰了杯后好奇问道:“你说自己什么?”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郁家少奶奶的位子,吸引力多大啊。” 夏当归轻嗤一声,比起听两个男人讨论女人,她更愿意安安静静坐在一边想想碎尸案。 的确她也这么做了。 夏当归从茶几下面抽出纸和笔,盘腿坐到沙发上准备想想案件,余光一瞥间看到郁望凑到唐景枫耳边细细说了一句话,随即就见后者笑骂着吼出“谁是你男朋友”,然后他的眼睛就开始往自己这边飘。 夏当归一头雾水,又听到唐景枫促狭道:“不过后半句话还算听着舒服。” 郁望也看了过来,但是在被夏当归瞪着瞪着讪讪收回目光后,干脆开始喝着酒讨论六只家庭新成员的来路。 那晚气氛热烈,两个大男人勾肩搭背赤脚跑去阳台看月亮,途中踢倒了两棵盆栽,撞歪了楼道的壁画,还不小心踩着国庆的小爪子惹得它一阵狂叫,最后夏当归拿了抹布跟在两人屁股后头一路擦着洒到地上的红酒,几乎将她气坏。 八月十五的月亮果然又圆又大,亮亮地挂在天边,连一旁原本应该璀璨的碎星都失了色。薄云浅罩,又独独添了几分朦胧,那圆润的玉琢月盘洒落一片银辉,流水般倾泻而下,柔和似锦。 夏当归眯眼,却只被那如烟如雾的月晕吸引了目光。清冷,寡凉,仿佛就像她自己一般。 夜风徐徐,唐景枫也看着那月晕出神。圆月皎洁,众星簇拥,无浓艳,无绚烂,只显素雅恬静。 她或许,就是那清淡到容易被忽视的月晕吧。不似烈日火热光芒,不似碎星锦绣夺目,甚至也比不得醉月柔美多娇。旁人大抵永远看不见她的好,可他却高兴,只有自己能读懂她的特别,特别到他现在真想把郁望给扔下阳台,好给自己和夏当归留一段独处时光,共赏万家灯火圆月当空的绚烂景致。 唐景枫站在中间,左边是郁望,右边是夏当归。他没有醉酒,眼下更是意识清醒,目光炯炯。 忽然想起十多年前学过的那首诗——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秋思……唐景枫微微转过脑袋,眼睑低垂,目光笼了女孩头顶。 伊人似冷露,秋思落我家。 “中秋快乐。”他低低道,声音压得轻,沉稳又好听,带着淡淡蛊惑。 郁望拍拍唐景枫肩膀,随即将整个身体挂在阳台的扶栏上,抬起眼睛吃吃笑道:“咱俩什么关系啊还说这种客套话?” “……”唐景枫脸上难得一见的温柔支离破碎,憋了许久的不满正欲发作,有道软软的声音却忽然灌入耳朵。 “中秋快乐。”她不带任何情绪,但尾音略扬,听得出那努力压抑着的淡淡愉悦。 二十二年岁月,第一个度过的中秋节,有人身侧相伴,倒也算得团圆。 夏当归低头,眸中晶莹一闪而过,笑了。 远处夜市正闹,林宵提了两袋子刚从超市称量买来的散装月饼脚步匆匆往家赶。碎尸案暂时没有进展,分局长看在中秋佳节的份上,开了特例给大家放一晚上的假,但条件是——国庆七天全员待命。 阖家团圆到底是局里这群常年在外奔波一个月都不见得能回家的老大爷小伙子更向往的,所以临近傍晚兄弟们都乐呵乐呵脚底抹油开溜了,只有林宵和秦法医耐得住,一个坐到日落,一个如今还扎在验尸房。 林宵一边走一边还在想着那桩碎尸案,干他们这一行的,不可能做到一下班就能把所有事情都抛之脑后。别看赵天和刘晟凡那几个刚才听到放假的消息兴奋到一蹦三尺高,其实案子都压在心头呢,他这个头儿看得明白。 不过秦法医比他更拼命,现在还在局里呆着。 林宵摇摇头,有些叹息。 虽说秦法医和她丈夫离了婚,但毕竟家里还有个女儿,带孩子和父母过个难得的中秋节也挺好,她何苦总埋在过去。 林宵没谈过恋爱所以不懂,只能无奈晃晃脑袋,抬手按了自家门铃。 “小叔叔!”门刚开林宵就被一个软乎乎的身体给扑懵了,嗅到小姑娘衣服的香气,他哈哈一笑把侄女抱起,多日不见喜色的脸上满是宠爱。 “崽崽,看叔叔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他心情忽然很好,单手将侄女抱住,另外一只手把装着月饼的塑料袋提到粉嫩粉嫩的小丫头面前,颇有些孩子气地晃来晃去。 “呀,月饼!”孩子总是最简单的,不需要多么精致的美食,只要是自己喜欢的人和喜欢自己的人买的,那就是最好的,“豆沙馅儿的吗?”崽崽眼睛亮亮地盯着塑料袋看,林宵注意到她咽了咽口水。 小孩儿果真有趣。 林宵偷偷笑,反手将门带上,拿余光瞥着厨房间小声道:“崽崽,大嫂说你一直在蛀牙,不能吃甜的。” “奶奶不能吃甜的,会生病。妈妈不能吃甜的,会长胖。爸爸不能吃甜的,会过敏,”崽崽在林宵怀里很认真地解释,一板一眼煞是可爱,“买了就不能浪费,蛀牙一点也不严重的。”她直勾勾地看着月饼,要不是林宵一手抱着她一手拎着月饼,崽崽早就扑过去了。 “嘿你这小丫头,不还有我吗?我可没有糖尿病也不需要减肥,比你更适合吃吧?”林宵两只脚蹭在一起脱鞋,一边不忘逗着小侄女。 “嗯……”崽崽歪着脑袋想了想,眉头拧在一起模样娇俏,“小叔叔,那你吃馅儿我吃皮,好不好?”她下巴轻轻搁在林宵肩膀上,两只小手软软地搭在他胳膊处,整个人慵懒地撒着娇,像只舍不得虐待的小猫咪。 林宵一颗铁汉心都被融化了。 “两个人在门口嘀嘀咕咕什么呢?”大嫂程小璐从厨房探出脑袋,一眼看到林宵抱着崽崽,有些嗔怪道,“你小叔叔这几天可累,还不下来?”碎尸案闹得沸沸扬扬,她当然也清楚林宵工作的艰辛。 崽崽没动,还是软软地趴在林宵肩上,只不过两只小手慢慢抬起从他脖子绕到后背,随即轻拍了两下认真道:“小叔叔辛苦了,那就奖励你多吃一个月饼。” “馋鬼!是你自己想吃吧?”林宵开怀大笑,将崽崽放下后直接打开了塑料袋,在小丫头满是期待的目光下翻了翻月饼,找到豆沙馅儿的后慢慢拆了包装,看崽崽吃得不亦乐乎,他才冲大嫂摊手道,“嫂子,崽崽喜欢,就看我面儿上吧。” 程小璐摆摆手,转身对正在里头忙碌的林妈妈无奈笑道:“妈,以前我老说你惯着崽崽,现在才知道原来最宠丫头的是林宵。” 崽崽乐得吃吃笑,酥皮月饼掉了满地屑,她掰了一半递到蹲在地上正要收拾垃圾的林宵嘴边,小鼻子兴奋到冒了汗。 “给你吃小叔叔,中秋快乐呀。” 与此同时,有个八岁的小女孩抬着脑袋,以和崽崽同样期待的语气柔柔道:“给你吃妈妈,中秋快乐呀。” 秦法医就着女儿伸过来的筷子把蘑菇吃下,素来严肃的脸上满是宠溺,“小念也吃,中秋快乐,”她说着把木耳炒肉往女儿跟前推了推,“妈妈不给你夹了,自己动筷子啊。” 闻言秦念反而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白皙小脸上立马浮了担忧,“妈妈,你又感冒了?”她直起腰板探手问道,“给我摸摸额头烫不烫。” 秦法医一愣,秦念的手已经盖上了她的脑门。 “果然,”才上小学的丫头像个大人一样叹了口气,起身到一边饮水机上取了杯热水,“每次您感冒生病了就不会给我夹菜,怕传染细菌或者病毒。”秦念认真解释,将杯子放到秦法医跟前,又开始翻书包。 “这个药,六个小时吃一粒,然后盖好被子暖暖地睡一觉,明天就会痊愈的。”秦念把已经吃掉两粒的感冒药塞到自己妈妈手里,随即坐回对面椅子上,冲秦法医乖巧地笑。 秦法医鼻子一酸,忍不住红了眼眶。 ------题外话------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下小伙伴的文! 《冷王的和亲错嫁妃》/景飒,身心干净,和亲宠文,男强女强始终如一,全方位虐渣!虽然不是现言,但很多妞儿也是跟着蠢暖上一篇古言过来的,所以说不定你们会喜欢噢~过段时间就会上架,到时小景的更新必然是非常努力的~大家支持下吧~ 最后,你们告诉我,昨天剁手剁得怎么样啊~别说你们忙着秀恩爱去了没有剁,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章 主动与被动 有奖竞猜8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她的小念,却比穷人的孩子当家更早。 二十几岁的时候,她遇到了丫头的爸爸,跟现在那些个姑娘如出一辙,她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当时他对她也很好,好到她觉得那两年的时光就跟做梦一样,美好得不愿醒来。 唯一遗憾的是,这段感情收到了他父母的支持,却没有收到她父母的支持。她性子极烈,年轻的时候比现在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当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而父母却一而再再而三阻挠时,她终于是触及了二十年孝顺的底线。 她不明白父母究竟是为什么如此讨厌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父亲却先告诉她,她若是嫁,便是要主动断了这二十多年父女情、母女情。 每个人都有爱到疯狂的时刻,她也不例外。 于是,养育之恩断在那个她含泪夺门而出的雨夜。 婚后,她没享受多久幸福生活就怀孕了,家在外省的公婆没有来海城看看她,忙着做生意的他也放不下工作,只找了个保姆来每天照顾她的饮食。 怀孕十个月,她的心一天比一天凉。 剖腹产那天,公婆从老家坐飞机过来看孙女,他陪他们游了半天海城的热门景点,吃了晚饭公婆又连夜飞了回去。 他们在外面吃喝玩乐的时候,她咬牙忍痛按了招呼铃,拜托护士帮她到医院食堂买一份客饭。 产后,没有人照顾她坐月子,落下一身毛病不说,她的性子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他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很多时候她总有些恍惚,觉得自己似乎并没有结婚一样。 以前交好的姐妹提醒她,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才会如此,她听完很意外,意外的并不是他的负心,意外的却是……自己竟不感觉有半点愤怒与委屈。 只是有些后悔。 但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 她不闹也不吵,这倒让他很吃惊,大抵是看在她的懂事上,他对她的经济一向宽容。很多时候她抱着小秦念,会想起许多以前的时候。 所以她给女儿取名为“念”。 不管是念何人念何事,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 从怀孕到出月子,她整个人都瘦脱了形,可内心,却强大到自己都不认识自己。家里始终只有她和还不会说话的秦念,他对她的态度也渐渐不再友善,她觉得,自己该做个女强人了。 女人啊,再相信爱情再相信婚姻,也永远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否则等到男人想弃了你,经济立刻便是压在身上最沉重的大山。骄傲如她,再不愿卑微地倚靠他的鼻息生存。 女儿过了周岁宴,她离开法医这个职业已有两年多,曾经熟悉的岗位似乎变得陌生,但只要她愿意,躺在太平间里的尸体会比他对她说的话还要多。 一纸离婚协议,她只要求带走女儿。 他不肯,她冷笑。 “两年,我用全部心血凝成骨肉,用每日落下的汗水和吞掉的眼泪换回肚子上一道疤,用一身和一生的疾病让出生就进暖箱的孩子会喊妈妈,你凭什么资格带走她?” 他不说话,她继续冷笑。 “就凭一条小蝌蚪?” 他面色一僵,座上和分局的法官大人咳了一声。 孩子被判给自己在意料之中,她月前重回了川南分局,分局长和这起离婚官司的主持法官交情匪浅。 “妈妈?妈妈!”秦念在她眼前来回摆着手,一个劲儿地大叫,“您在想什么呢,都不理人。” 秦法医回神,思绪戛然而止。 “你前两天着凉了?”她指了指已经被吃掉两粒的药片,“妈妈不是打电话告诉你天气转冷昼夜温差变大要多穿衣服吗?”秦法医有些愠怒,摸了摸秦念的手心温度,这才稍稍缓了脸色。 秦念摸摸鼻子嘿嘿笑,不解释也不抱怨,只又夹了一筷子蘑菇放到秦法医碗里,絮絮叨叨道:“这蘑菇妈妈爱吃,隔壁黄叔叔帮我早上去菜市场买的,可新鲜,”她扒了几口白饭,满是期待地问,“妈妈,我做的好吃吗?” 秦法医鼻头不禁又是一酸,自己的工作太特殊,经常性在局里一呆就是十天半个月的,这段时间又碰上轰动满城的碎尸案,已经连着几天没有回家了。 娘家早在十多年前就跟自己断了关系,秦念自上幼儿园开始,就是上学书包里藏钥匙回家自己做饭的小大人。所幸对门的黄先生和黄太太一直照料,她才不至于太过担心。 这顿饭,秦法医本来没想到自己能吃上。 前几天黄太太就邀请她们母女中秋节到自己家过,秦念也很开心,秦法医虽表面上应下了,但到底觉得这么个节日不该打扰了人家,所以就想着让秦念一个人去,自己就在局里加加班。 碎尸案现在所掌握的东西实在是少之又少,林宵和赵天几个查案,最关键的依据就在她的验尸结果上。自己获得更多的细节,他们才有更多的线索,凶手才能尽快归案。 可没想到,女儿自己做了饭菜,还带着两块大月饼跑来了分局。 “好吃,”良久,秦法医缓缓吐出两个字,在看到秦念脸上露出越来越漂亮的笑容时,她伸手摸了摸女孩软软的头顶,极尽温柔道,“等等妈妈还要忙,你就在这里做作业。” 秦念点点头,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什么工作,也很奇怪为何别的孩子每天都有父母接送上下学而自己回家却要独自面对空荡荡的房子。 但独立的小孩永远懂事得令人心疼,她把碗里最后一颗饭粒扒拉进嘴,提醒秦法医道:“水凉了,妈妈吃药。” 中秋的夜大抵因为亲人在畔显得分外宁静温馨,圆月硕大如盘,渐渐从中天走下树梢头,而这个留给许多人难得休憩的节日,终是缓缓过去。 近十点,从昏睡中睁开眼的唐景枫闻到了楼下阵阵香气,那是昨晚吃剩的红焖猪蹄又放到锅里炖的味道。他眼皮跳了跳,拨乱原本就不算整齐的黑发,睡眼惺忪地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夏当归抱着他已经分不清叫什么的小狗坐在沙发上,抬头和自己四目相对后,丫头淡淡解释:“郁爷爷早上来了电话,所以郁望七点多就走了。” 唐景枫想起来了,昨晚赏完月他跟郁望回房间又喝了许多酒,大概是因为心情很好,所以一向行事分寸不失的他当时竟也有些昏沉,但倒还算不得酩酊大醉。 “林宵那里有消息吗?”虽然很破坏气氛,可无论何时,案情的进展永远是唐景枫从始至终最为看重的。 夏当归也同样如此。 “如果你不曾接到电话,那就暂时没有。”她回答得堪称完美,眉头一挑懒洋洋靠在沙发上,仰头看着正从楼梯口缓缓拾阶而下的唐景枫,脸上带着对他智商的极度鄙夷。 “……”唐景枫是侧写师,一双眼睛最是锐利,当然瞬间读懂了夏当归表情的含义。 他猛然想起自己出国前家里就停掉了座机号码,而夏当归又是个连手机都没有的怪丫头,所以林宵有任何事,都只能和他联系。 这下算是明白夏当归的嘲讽语气了。 唐景枫无奈失笑,反正也习惯了她的毒舌,不痛不痒的,偶尔还觉得挺有趣不是? “今天上街,带你买手机去。”唐景枫一边下楼一边扣衣领,他好像尤其喜欢穿白衬衫,照夏季这每天一换的频率,夏当归很是好奇他的衣柜里到底有多少件白衬衫。 夏当归不说话,其实她有没有手机都一样,按她的个性,就算时刻拿着通讯工具也不会和人交流。只不过她没有开口拒绝也没有点头应下,就这样看了唐景枫良久才轻轻道:“你就不打算问我为什么都没有手机?” 她记得和唐景枫初遇那天他就问过自己一次,可心思缜密谨慎如他,怎么会那么久都不疑惑她的来历呢? 唐景枫倒被夏当归问得一愣,只不过须臾后,他就笑了,“问了才能知道答案,就跟我伸手要东西你才会勉强给我一样,这叫被动,”他顿,目光如炬,“但如果我不问一声你就愿意分享,这叫主动。”他的回答太过认真,认真到夏当归竟觉得自己从他眼睛里,看见微微期待。 如果哪一天,你能打开心枷,我定摊开双掌,将你愿同我分享而卸下的无尽苦难全部接妥,然后拥你入怀,感谢依赖。 “这段话,”夏当归声音淡得出奇,“同样赠你。”她说,表情略有松动。 有故事的,从来不止她一个。 你想知道我的过去?好啊,先告诉我三个被克死的未婚妻是怎么回事,嗯? 唐景枫再一怔,随即开始挑眉微笑。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可以戏谑你的故意伤人罪,你也可以讥讽我的三个未婚妻,是不是说明,我们之间那时近时远的距离,可以固定在一个,或许更合适更舒服的范围? “真意外,夏小姐年纪轻轻竟然吃过牢饭?” “不敢当,唐先生青年才俊竟然有三个横死的未婚妻?” 唐景枫笑意缱绻,被自己所遐想的对话给惊艳到,心情愈发好了。 ------题外话------ 昨天忘记提醒大家今早会进行有奖竞猜了!不过想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在追文,嘤嘤嘤~ 问:小狗元宵的毛色是什么? 还是老规矩,前五名答对有奖励!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章 买钻戒! 答案公布8 不知道唐景枫是不是昨晚喝多了酒脑子不清楚,又或者他也是个神经大条的人,反正当他驾车带夏当归跑到中心城准备购物的时候,她就觉得他有些令人无奈。 半个月前,她在这里笃定了唐佑宁犯罪的嫌疑,半个月后,他带她回来,是要触景生情徒增忧愁与烦扰吗? “没记错的话川南百货四楼是电器城,应该有卖电子产品的吧?”唐景枫表情甚是认真,抬头瞅了瞅人流量十分庞大的百货大楼,转身招呼夏当归,“上去看看?” 他好像压根儿没想起来这里和唐佑宁有何关系,只因头顶还算炎热的烈日而皱眉眯眼,金黄阳光落了他满肩,从夏当归的角度看过去,唐景枫整个人背光而立,轮廓如画,容颜模糊。 都说美人如玉,可唐景枫却也不失为一块上好的璞玉。精致无瑕,完美晶莹,不需要过多雕琢,就是纯天然无需打造的极品。 今年的假期分布格外稀奇,中秋赶上了周末,而国庆又紧接着中秋,忙碌了大半年的上班族只要翘上两天班就能休一个十余天的长假,携家带口天南地北走一走,走过一程看一城,实属惬意。 而海城这个汇集世界各国饮食文化和浓郁商业气息的大都市,在仅拥有三个含金量并不高的5a级景区的情况下,依旧吸引了大批旅游团。所以别看今儿是卡在中秋和国庆间的工作日,中心城这座海城的地标几乎是人满为患,川南百货的自动扶梯都因防止事故发生而停运了。 跟着人流往上挤,速度竟比乌龟还要慢上几分,夏当归脑袋来回转,眼尖的唐景枫不用细瞧都知道,这丫头的兴趣渐渐被调动了起来。他余光瞥着,看她慢悠悠抬脚,目光被二楼某个不知名的柜台给吸引了注意。 “不是海城人?”唐景枫问,顺便拿下巴指了指夏当归瞅着的地方,“怎么看什么都很新鲜的样子?”那里不过是个被人群堵得一点缝隙都看不到的柜台,而川南百货也不过是个大型商城,怎么到她眼里就满是新奇了呢。 “是,”夏当归没有转回头,只皱眉回道,“只是我从没来过这里。”她的语气不见萧索,可听在唐景枫耳朵里却有些不是滋味。 小妮子闷葫芦一般的性格得改,二十多年土生土长的地儿竟没有来过一次,那以后可怎么办?他父母的亲戚可是一大堆,照她这性子如何好好相处? 唐景枫头疼地想着,手掌很自然地搭上夏当归肩膀。 感觉手下脊背微僵,他还甚是好心地拍了拍:“马上就到四楼了。” 夏当归堵在喉咙口的一句提醒硬生生被他这自作亲昵的动作给逼了下去,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二楼的柜台,随即毫不客气挥开唐景枫的胳膊,恶狠狠道:“不许耍流氓!” 两旁有人看了过来,唐景枫的脸瞬间一垮。 不过,待二人上了四楼并将整个四楼来来回回兜了两圈后,他的脸垮得更厉害了。 “四楼不一直是电器类吗?怎么成珠宝了?”唐景枫一个人嘀咕着,眉头拧成线,看起来心情很不爽。 站在一侧随时准备提供服务的年轻店员听到了唐景枫的疑惑,含笑礼貌给出回答:“不好意思先生,咱们商城好几年前就改造换新过了,您说的电器类已经搬到了二楼,现在这边主要营售珠宝以及加工,”她顿了一下,慧眼打量着站在唐景枫身后闷声不吭的夏当归,脸上是一派自信与了然,“既然都到四楼了,那先生不如带女朋友去瞧瞧咱们这里的珠宝吧?” 女店员虽年轻,但自然看得出唐景枫的气质独特,而且他身上的衬衫即便乍看普通,但也是价格不菲的。这样的男人不介绍去珠宝柜台她就是傻,被经理瞧见铁定挨批!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刚才看着二楼柜台不肯走的原因,清楚了吗?”夏当归淡淡解释,在看到唐景枫表情僵硬了须臾后又转身对着女店员道,“不是女朋友。”她一字一顿,模样认真且严肃。 女店员一愣,想着小两口是不是在闹矛盾? 唐景枫一挑眉,本来打算直接下楼的脚步忽停。 嗯?女朋友? “珠宝?”他悠悠反问,“大型商城里能有什么好珠宝?” 女店员忽然笑了,脸上透着浅浅的得意:“那先生可就错了,咱们四楼有世界知名珠宝商入驻,不信您可以去几个柜台看看,保证不会让您失望。”她这话倒不假,海城已经是国际化大都市,而川南百货又坐拥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当然极具商业价值。 夏当归听得眉头直皱,珠宝不珠宝的和他们完全没关系,唐景枫为什么脚下生钉般一动不动? “那不然看看?”唐景枫似自问,眼睛却在往夏当归那里瞟。 女店员连连点头,讨好地应和:“看看,看看!”她也瞧着夏当归,因为她有种不能言说的直觉,直觉这男人好像有点惧内? “你要买项链?”夏当归斜眼看着唐景枫,语气令后者脸都黑了黑,“还是想戴耳环?”她继续,对男人的面色恍若未察。 “喜欢金戒指?”她耸耸肩,波澜不惊道,“或者准备尝试下以玉养身?” 唐景枫瞪着夏当归,一句话噎在喉咙口吐不出来。 女店员愣愣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转,有点看不懂这对情侣的相处方式。 夏当归眯眸,表情颇有种睥睨天下的意味,“难道你认为珠宝可以打电话?”她摊手,表达无奈的鄙夷,“脑袋被元宵踢了还是被重阳踢了?” “啊?”发出疑问的是女店员,她并不知道元宵和重阳其实是两条宠物狗,下意识觉得面前这对客人,不是难对付难理解,而是有点异次元! 唐景枫怒,默默在心里将夏当归的“不解风情值”提升到一个新的巅峰。 正当她打算转身离开,唐景枫终于幽幽启唇:“我给那个踢了我脑袋的小家伙买条金链子,不成?”他语气带三分哀怨,听得女店员心一软,再次细细打量起跟前男人的相貌。 他不属于那种俊美型的长相,和硬汉形象也差了十街八巷,但眉是眉眼是眼的,五官凑在一起便显得格外好看。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她觉得或许“明朗”更适合男人给自己的印象,一张脸不笑的时候气场逼人,唇角轻扯的时候又带着点温热。 真是个接地气的帅哥……女店员也和唐景枫一样有些哀怨,盯着夏当归脑海里浮现四个字——暴殄天物。 多好一小伙子啊,怎么看上个古里古怪的丫头? “……”这次换夏当归沉默。 给家里六只小家伙买金狗链!算你土豪! 唐景枫挑了挑眉,卡地亚钻戒他是买不起,这里应该也不会有,但弄个一克拉两克拉的还是承得起的。不过这也只是自己想想而已,能戴的人还在用毒舌顶他呢,路遥途远,任重心艰。 “阿景?”有道可以称得上熟悉的声音传来,透着微微的惊讶和错愕,“你怎么在这里?”那人顿了顿,随即用阴晴难辨的语气继续道,“噢,还以为你一个人呢,原来带了女伴。” 夏当归一听到这女人说话就浑身不舒服,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毕竟苏乔乔除了那一次在郁肴和她有过接触外,之后再无交流。而且老实说,那次吃瘪的也是苏乔乔,夏当归没有找到自己心头不舒服的原因。 唐景枫抬头,看到一身翠绿长裙的苏乔乔披着大红波浪卷站在几步开外,他微讶,当然讶异的不是乍看有些惊艳的苏乔乔,而是那个将手搭在苏乔乔肩膀一脸横肉的中年男人。 夏当归眼尖,注意到苏乔乔傲慢地抱着臂,右手中指上一颗闪闪发光的小钻戒。 才不过一个多月时间,苏乔乔竟然和一个年龄都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处在恋爱中?夏当归有些看不懂,是世道变了,还是自己的感情观念太过落后? 对面两人的目光令苏乔乔十分不适,那种古怪又难言的复杂神色,让她原本因为买了戒指而稍显雀跃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男人带着浓重烟味的呼吸毫无顾忌地喷在自己脸上,那只手在她肩头用力揽了揽,苏乔乔愈发烦躁,甚至觉得有点恶心。 “戒指不错,”唐景枫不置可否,看到那个表情并不友善的中年男人脖子里戴了一根金项链,很粗很粗,“咳咳!”他莫名被呛到,余光一瞥间发现苏乔乔将手往后缩了缩。 “是不错呢,挺贵的,”苏乔乔笑笑,表情有些僵硬,“不过,你们到这里来干嘛?” 唐景枫微怔,总不好说来买狗链吧? 夏当归眯眼,这举动让对面依偎在男人怀里的苏乔乔一个心惊。该死的,又是要分析微表情的节奏? 皮笑肉不笑并且下巴微抬,典型的尴尬反应。夏当归都不需要再多看一眼就能笃定苏乔乔对这男人无非就是物质依赖,估计心思还放在唐景枫身上呢。 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折转步伐往前一跨,正好站定在唐景枫身侧。 “你说到了珠宝柜是来干嘛?”夏当归扬起脑袋,神情倨傲。 “啊?”唐景枫偏头,面上一片震惊。 “买钻戒!” ------题外话------ 因为昨天有事,留言都没来得及回!抱歉抱歉! 公布答案:元宵,棕色泰迪犬! 不知道有没有妞儿细心,手机客户端其实已经能看到新文了,只不过字数是0,因为还在审核~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 吹桃花 这一声石破天惊,别说苏乔乔了,就是唐景枫都给震得死死的。 半晌,是店员率先打破了沉默。 “那个小姐……”她小心翼翼打量一眼夏当归,试探着问,“您想买怎样的钻戒?”不管现在气氛有多奇怪,送上门来的生意,不做白不做。 苏乔乔猛然清醒,嘴一张刚要问,立马意识到她身边还有一个男人,只得按捺下翻卷而起的汹涌情绪,强自安抚自己道:“别开玩笑了,你们认识才多久,哪会这么快就买钻戒。” 夏当归淡淡一笑,看起来却比苏乔乔要镇定得多。 “没有开玩笑,你不也和这位先生认识没多久吗?你们不就这么快买了钻戒吗?”夏当归余光看似不经意地往苏乔乔手掌那里瞥,倒惊得后者下意识又往后缩了缩。 中年男人似乎感觉到怀中女子的反常变化,面上泛起一抹不悦。 苏乔乔脊背一僵,过了两秒勉强软下了身体,朝男人胸前靠了靠,仿佛在用实际行动打消男人的怀疑。 “行吧,那就不打扰你们了,”她已经挤不出笑容,目光在夏当归身上来回转了一圈,却不敢往唐景枫那里瞧,因为苏乔乔生怕在他脸上看到默许的微笑,“再见。”她咬咬牙,选择先行离开。 因为再被这臭丫头拿话来噎,自己不能保证情绪的流露不被陈老板发现。 唐景枫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下头,算是对苏乔乔告别的回应。 “小姐……”店员尝试着再次介入,“请问您想买——” “我不想买。”夏当归这次很干脆,一个转身就对唐景枫道,“既然数码产品在二楼,咱们就下去吧。” “……”女店员几乎震在原地动弹不得。 唐景枫瘪瘪嘴,就知道这妮子只是针对苏乔乔,她要是主动提出想买钻戒,天早该塌下来了。 夏当归没有尴尬与羞愧的自知,也并不认为自己在店员心底所留下的“出尔反尔”印象有什么不妥。她只是纯粹觉得苏乔乔跟自己八成命里犯冲,不然为什么算上今天一共只见两次面,但她却讨厌苏乔乔讨厌得厉害呢? “听没听过一句话,”唐景枫一边走一边开口,“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他说完偏头看夏当归,笃定的眼神似乎在说着“你那点小心思瞒不过我”。 夏当归不置可否,“没听过,但你难道认为苏乔乔会和那男人结婚?”她反问,问完却笑了,“别逗了。” 唐景枫一愣,须臾也笑。 他是不是要感谢一下苏乔乔?因为自己很少见到夏当归笑。 丫头笑起来很浅,淡淡的就跟风吹即散的蒲公英似的,如果不是自己正看着她,十有八九会错过。 “不管怎么说,你今天是在把苏乔乔这棵摇钱树砍了,没有半点愧疚?”唐景枫悠悠道,“刚才故意用话在激她,惹得那男人不高兴,你很讨厌苏乔乔吗?” “当然,”夏当归很直接地承认了,“她喜欢你,我如果借你的名义激起她的不满,她是没办法控制情绪的。”除非苏乔乔受过专业训练,像夏当归一样,才能掩饰自己的表情。但总体说来,哪怕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工间谍,也没办法百分之百甚至时刻控制自己的表情。 因为脸是思维的画板,人的情绪会在一颦一笑中表露无遗,其中的细微差别是无法测量的。即便在一定程度上表情可以被操控,就如在屏幕上饱受赞美的影帝影后一样。不过,若是将可能为虚假信号的面部表情与肢体线索合二为一进行整体比较,基本就和被观察者的真实情绪所差不多了。 “苏乔乔身边的中年男人穿戴不菲,但是左手无名指上有戒指的印痕,基于他敢光明正大在海城最繁华的商贸地段闲逛,可以确定至少苏乔乔没有破坏别人家室,那么就是和一个大龄离异男在谈恋爱,”夏当归顿了顿继续道,“她也算是某方面的聪明人,不会看不出那男人送给她的戒指其实不是尾戒,只不过她要装糊涂,那也就是说,她没打算和男人结婚,充其量坑点日常零花钱罢了。” “你说,我刚才的行为有错吗?”夏当归问。 唐景枫失笑,“我可没说你有错,”他摆摆手调侃道,“是不是那大老板还得给个红包感谢一下你啊?” “他颚肌紧缩、鼻翼扩张、眯眼、嘴巴紧闭,甚至后期出现锁定目光焦距以及脖子僵硬等反应,”夏当归边回忆边道,“这是紧张的表达方式,而不愉快、厌恶、反感、恐惧和气愤都是紧张的各种体现,统称为——消极表情。” “所以,”夏当归笑眯眯,脸上是难得一见的可爱模样,“苏乔乔和他,估计得掰了。” 唐景枫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想着谁要是跟夏当归谈情说爱完了又把她给甩了,这丫头嘴皮子一翻就能把前男友之后所有的桃花给吹掉。 不过吧,他为什么要想这些有的没的呢?反正能和她相处的,也只有自己。而他,又岂会舍得将她甩了? 桃花不用她吹,他自己吹。 买手机没有花太多时间,纵然夏当归一年多没使用过,但不代表她真的是从犄角旮旯的地方走出来的,对于电子产品还是很快就能上手。 “怎么样,还用的习惯吗?”唐景枫问,站在扶梯口目光有意无意往四楼看,似乎惦记着那里“钻戒”,“想不想再逛逛?” 夏当归摇摇头,很干脆地拒绝了唐景枫的提议。 “林宵的电话是多少?”她点开联系人列表,打算存下新手机的第一个号码。 “……”唐景枫很不满,虽然他知道夏当归一门心思都在凶案上,要存林宵的电话号码也只是基于公事,但难道她不该先问下自己的吗?怎么说他唐景枫才是和她朝夕相处最亲密的人啊! “发什么呆,快啊。”夏当归催促道,一转头间却怔住了。 他们站在二楼扶梯口,人流最密集的地方,从这里可以将楼下的一切尽收眼底。而夏当归看到的,就是一个穿着黑色背心的精壮男人,用力推开身前正悠闲漫步但却挡着自己的行人,脚步匆匆往百货大楼门外走。 “咦……”她下意识发出疑惑,将手机往唐景枫那儿一塞,忽然就朝楼下去。 唐景枫没明白夏当归这是搞的哪一出,“当归?当归!”连叫了两声这丫头都没停步,他只得急急跟了上去。 一层只有一个电动扶梯,眼下人又多,夏当归好不容易挤到一楼的时候,那背心男早就没了人影。 “你在找什么?”唐景枫问,一边很自然地开始为夏当归的手机输入自己的电话号码。 她不说话,四下张望一番,突然间瞳孔一缩。 果然! 那男人是走了,可还有人没来得及离开呢。 唐景枫一看夏当归表情不对,便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入眼人头攒动,他一下子没找到足够引起夏当归注意的是哪一个。不过,作为侧写师自然有专业敏感度,他来回扫视不过须臾,很快发现了值得关注的。 那是一个纤瘦的女孩,长马尾,白纱裙,孤身一人穿过人群,面色焦急。 “眼熟吧?”夏当归忽然开口,却没有等唐景枫作答,“半个多月前,也是在贸易中心,那家日料店外。” 女孩是同一个,男人倒似乎不是。不知道唐景枫有没有印象,但她可记得清楚,之前那个男人虽说和今日这个穿着几乎一致,身材也如出一辙的好,但前者长了张清秀的脸,后者却是典型的硬汉。 唐景枫点点头,与此同时,长裙女孩在相隔一米外的人流中急行而过。 夏当归抬头,拿眼神询问唐景枫。 跟上? 唐景枫扬眉。 当然。 两人心照不宣,没说一句话同时跟了上去。 这女孩形迹可疑,如果说上次还不值得他们关注,今天却马虎不得。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作为一个跟踪狂,还是一个跟踪特定人群的跟踪狂,都是属于犯罪嫌疑人高发群的。 刚一出门,唐景枫的手机就响了。 夏当归停下步子,眼前早已没了女孩的身影,不知道是他们暴露了,还是女孩对这里的地形很是熟悉。 “有发现?”唐景枫接了电话,夏当归以此判断来电是林宵,不禁也微微蹙眉。 “怎么说?”她还是对这案子很重视的,趁着唐景枫通话的间隙来回找了下刚才可疑的女孩,没有发现后立刻回来,而此时唐景枫已经结束了通话,“有人来认尸了?”现在他们没有任何关于案情的实际进展,唯一的可能就是认尸启示起了作用。 “不是,”唐景枫一开口就推翻了夏当归的推测,注意到女孩透着着急的脸色,他轻笑道,“或许这案子比我们想象的要简单。” 夏当归没问,等着试图勾起自己好奇心然后坐看她急着追问的唐景枫主动坦白。 “……”唐景枫的目的被夏当归看穿,失笑着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忍得女孩一阵不快,“林宵说,刘晟凡调取了发现尸块当日那条大街上的监控,发现了一位可疑人呢。” ------题外话------ 是不是又写错了什么,收藏爆跌,转圈哭~ 最近在准备毕业论文和工作简历的事,所以对待这里的确有点力所不及,但还是很认真在写啊~ 现在框架完成不到一半,感觉还有很多要展开,不想缩水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章 黑色背心 唐景枫只来得及给郁爷爷打了个电话,便和夏当归马不停蹄地往分局赶去。 原来说好的今儿下午要去郁家看老人,但干他们这一行的,一年365天,本就没有哪天批注过可以休假。所以郁闷归郁闷,唐景枫还是认命的,毕竟当年是自己选的这一条路。 况且再怎么说,不是有人陪着吗? 看夏当归着急的样儿,估计案子有进展比让她逛街更容易兴奋。 “阿景,小夏,”刚到川南分局门口,林宵已经候着了,“看过那天的监控,有个男人非常可疑!”他语速很快,打过招呼就转身将两人往里头带。 夏当归已经轻车熟路,而这次看监控的房间,正是上次看刘美芝受讯的那一间。 画面里稍显混乱,她记得那时林宵好不容易控制住了尚处惊恐中的人群,所以唐景枫伸手将无用镜头跳过时,夏当归并没有阻拦。 监控没有声音,两人身子微微前倾,不愿错过任何细节。 赵天跟林宵摆摆手,示意要去唐景枫家带几只小狗回警局,他顺着人流散去的方向走,行动并未受阻碍。而一边的刘晟凡接了那袋子东西,朝一个同僚挥臂,对方点点头,爬进警车开始鸣笛。 意外就是在此刻发生的! 刘晟凡虽要与人群背道而行,但当时被包围的圈子已经放大,他和最近的行人之间也足有一米多的距离。可就在车鸣之际,忽然有人倒退一步,似被警笛声惊吓到一般。那人发出高亮的尖叫,看画面里在他身后的人连连后退,估计是都被踩了脚。 情况还不是最糟,因为那人体型健壮,他一后退,所有人都被狠狠倒推了一把,人群突然就如逆流而下的潮水般,朝还没回过神来的刘晟凡汹涌而去。 几乎是在一眨眼间,夏当归注意到刘晟凡呆愣的表情一僵,然后缓缓低下头。 与此同时,画面里爆发出惊天动的惊叫。 唐景枫暂停监控,不声不吭开始把画面重回到十几秒前。 因了监控安装的角度问题,可疑男人的整个身体都被后头的人给挡住了,只有大半个后脑勺露在画面里。在唐景枫熟练的操控下,一个不过刹那间的动作,被分解成极其清晰的十几个过程。 尖叫,后退,倒退,随即是……偏头,狠狠一撞! 夏当归瞳孔猛地一缩,几乎要从座位上弹起! “看清楚了?”林宵问,眉眼严肃,“这男人看似无意,实则在那一转头的时候,瞅准了小刘的方向,用一个人的力量,推动身后所有人,去撞他,也就是撞……那装了尸块的袋子!” 唐景枫没有说话,又自顾自看了几遍,直到林宵忍不住要问,他才适时开口。 “要查。”只两个字,但林宵却没听出他话语里的笃定。 “查当然要查,但是……”林宵沉眉,“从监控画面很难确认这个男人的身份,别说脸了,他身体的任何部分都没有露出,光凭一个后脑勺,查起来可不容易。” “怎么不容易?”唐景枫笑,指尖抵上已经暂停的画面,对着男人所处的位置道,“这一圈,总有几个人露了脸,你挨个儿去问,他们总记得当时站在自己旁边的男人长什么模样。” 林宵还没回答,夏当归又接着唐景枫的话补充:“问的时候提及男人的衣着,他们应该印象会更深刻。” “衣着?”林宵不解。 唐景枫悠悠点头,看了眼夏当归,转而对林宵吐出四个字。 “黑色背心。” 他说着,指尖微移,落处一片黑暗。 是夜,抽空在郁望家吃了饭,唐景枫和夏当归一路急匆匆地回了来。 “黑色背心,又是黑色背心,太巧合了吧?”一进门夏当归就喊了出来,唐景枫倒从来没见她如此情绪高涨过,“日料店外一次,四天前大街上一次,今儿上午百货大楼一次!” 夏当归把手机随意扔进沙发,睁大眼睛冲还在换鞋的男人道:“三次!” 六只小家伙闻声从各个角落跑出来,它们不太叫唤,但很喜欢绕着夏当归和唐景枫的脚跟转,把小尾巴甩得令人眼花缭乱。 唐景枫应了一声,忽然拿着拖鞋蹲到夏当归跟前,“抬脚,右边,”女孩下意识随着他的话抬起了右脚,“别老想着案子,咱们难得有几天休息,就不能先把其他事情放一放?”他解开夏当归帆布鞋的鞋带,帮她理了理有些穿歪的白色棉袜,这才将家居拖鞋给她套上。 国庆叼住夏当归换下来的鞋子,把鞋带啃得都是口水。 夏当归满脑子都是“黑色背心”四个字,也没在意唐景枫如今稍显逾矩的举措。不过他动作轻柔,捏着脚背还算舒服,她便在服侍下穿完拖鞋就坐到了椅子上。 “今天碰到的那一个和半个多月前的那一个虽然穿着一致,但长相并不同,这样说来……”夏当归皱眉想了想,犹豫道,“那黑色背心难道是制服之类的?譬如……武术协会的会服?或者瑜伽社团的团服?” 唐景枫无奈,“如果这样说的话,找那个跟踪这些穿黑色背心男人的女孩,不是更方便?”自己打消不了夏当归深入剖析案情的冲动,只得顺着她一起思考,“至少她的样子,咱们可都记得。” “有道理,”夏当归点点头,眼睛长久地盯着元宵身上软软的卷毛看,“不过林宵现在顶着巨大压力,有没有时间帮我们找这个或许对案情毫无帮助的女孩?” “那我们就自己找。”唐景枫伸了个懒腰,挑挑眉说得一本正经。 “自己找?”夏当归细细咀嚼。 唐景枫眯眼,不徐不疾道:“明天就是国庆了,不管那女孩是学生或上班族都会放假,既然咱们两次都在贸易中心遇见她,说明她跟踪的对象一定就在附近,怎么样,要不要试试守株待兔?” 国庆听到自己的名字,冲唐景枫大声叫了两下,把尾巴摇得更欢了。 夏当归不置可否,“当然,”她回答,“试试。” 10月1日,正好是唐景枫让林宵等待认尸启示结果的最后一天。 林宵用力拍拍一大早就趴在桌上打瞌睡的赵天,“精神点,叫你查的东西如何了?”他敲敲桌子,一下就把赵天给震醒了,“那几只狗的来历以及附近可疑人员?” 赵天揉揉眼睛,随即把眼镜戴上,打个哈欠含糊不清道:“查过了,川南豪庭小区前的主干道监控设备很齐全,但是发现尸块的矮棚却在视线死角内。不过……”他想卖个关子,却被林宵重重捶了脑袋。 “哎哟,头儿你轻点!”赵天委屈极了,一边嘟囔一边快速启动电脑,鼠标连续点击,最终将一个藏在d盘好几个目录下的视频打了开。 “谁丢了狗谁丢了尸块的确不知道,但我们现在知道,有人很喜欢这些小家伙。”赵天说着把电脑移了个方向,好让林宵看得清楚。 视频是赵天从监控录像中自己截取的,但他大概又做了加工处理,画面看起来清晰得多。 “你看,在这里。”顺着赵天手指的方向,林宵果然看到了一袭淡蓝色的衣角。不过和意外发生那天的监控一样,只有这么一点信息根本就不能确定可疑人员的身份。 “这衣服……应该是女生吧?”林宵暗想,监控的角度再结合矮棚的阻碍,只能拍到蓝衣女子半截后背与臀部之间的衣着。 赵天颔首,“矮棚后面没有路,除了要看这些小狗没有其他可以去的理由,况且我已经问过在川南豪庭门前卖菜的大爷大婶了,之前的确有个年轻女子隔三差五来送些剩饭剩菜给这群流浪狗吃,不过现在已经很久没出现了,”他推推眼镜总结道,“那女子长什么模样他们没记住,但咱们可以借此推测出疑犯抛尸的具体时间!” 两人心照不宣对视一眼,林宵大笑问:“这视频是哪天的?” 赵天一双眼通红,看来从无数监控画面里挑出这个有线索的,实在是辛苦。 “9月24,”他顿,补充道,“我们发现尸块,就在两天之后!” 林宵一惊,这样算来,蓝衣女子最后一次出现是在24日,他们发现尸块是在26日……那难道疑犯就是在25日抛的尸?! “会不会——”林宵的问题还没出口,赵天就摇头否决了。 “不会,”他似乎知道林宵要问什么,很是肯定道,“24日蓝衣女子空手前来,因为卖菜的大爷和我说他听到女子在跟几只小狗告别,也就是那天,他才注意到原来这女子有经常来喂食流浪狗。” “而24日晚,还有清洁工人在附近打扫卫生,我也求证过,当时在矮棚里并未发现有装着可疑物体的袋子,”赵天翻开桌上的笔记本,里头密密麻麻写着他这两天到处侦查的情况记录,“小夏26日一早就将它们领了回来,所以抛尸时间只可能是25日午夜至26日晨间!” “因为巧合的是,负责这片区域卫生的清洁工人肖阿姨,24日晚回家后着了凉,故在25日并未上班,而且26日晨间也延迟了打扫时间,”赵天把笔记本递给林宵,“除了肖阿姨,没人会特地跑到矮棚后面仔细清理,当然小夏也不会。” “可是小狗胃里的碎肉成分有消化,根据秦法医的判断,抛尸时间可以具体为——25日0点至25日24点!” ------题外话------ 章节更新的这个时候,蠢暖应该在外面~ 这段时间忙昏了,几乎没有码字的机会,连着啃了几天的存稿,现在后台只有两章六千字,哀怨脸~ 有妞儿知道蠢暖在忙简历和毕业论文的事,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请假,所以掉了收藏啊~快快回来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章 是不能?还是不敢? 知道了抛尸时间,虽说对于案情的实质性进展并没有提供任何较为有效的帮助,但至少在如今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能确定死者在25日前已经遇害。并且,有目标人物开始进入了视线。 一个蓝衣女子。 要找到她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尽管林宵等人没有掌握女子的面部模样,不过他们有目击者,虽然大爷大婶可能眼神并不太好,然而比起之前的举步维艰,现在可以说还算给局里上下打了一剂强心针。 “这个女子我来负责找,另外,”林宵想了想,披上薄外套就准备出去,“认尸启示有任何消息,立刻联系我。” 赵天比了个“ok”的手势,林宵随即点点头,打算去川南豪庭走一趟,跟唯一见过可疑女子的大爷大婶聊聊。 川南豪庭是唐景枫所在的小区,可他却已经和夏当归在贸易中心的露天咖啡厅内坐了近一天,眼光不住打量身旁人来人往。 “我有些怀疑那女孩是不是发现我们对她起疑了?”夏当归淡淡道,“再坐下去,膀胱快炸了。” 她一本正经地说着令唐景枫足以喷出咖啡的话,当然后者的确喷了出来。 因为步行街人流密集,咖啡厅的生意也十分火爆,但这儿没有公共厕所,要解手就得进百货大楼。他们要是一离开,边上排队候着的人可都盯着这儿的位子呢,再想坐回来就不可能了。 可咖啡厅坐拥步行街第一视野区,几乎将大大小小的进出口都收在眼底,两人不愿放弃这个绝佳的地理位置,于是只能不停续杯,但却没办法解决生理问题。 夏当归嫌弃地瞥了唐景枫一眼,问服务员要了点纸巾把男人喷出来的咖啡擦掉,“走吧,明天继续,我想上厕所,”她没有觉得作为一个女生在异性面前堂而皇之地表达自己想要如厕的意愿有何不妥,甚至还强调了一遍,“很想上厕所。” “……好。”唐景枫噎了噎,对夏当归偶尔的呆萌也是又无奈又好笑。 第一天无功而返,却并没有磨灭两人的斗志,于是国庆黄金周的前三天,适合到处旅游看看大好河山壮阔天地的前三天,唐景枫思考要好好和夏当归单独相处的前三天,都在距离小区不过半小时车程的咖啡厅度过了…… “阿景!”10月3日晚上,林宵忽然打了电话来,“这几天太忙,差点忘了正事!” 唐景枫正煮着宵夜,喝了三天咖啡几乎把他和夏当归折磨得不成样子,胃里翻江倒海的,偏偏那女孩却再也没了踪影,如何让人不气? “怎么了?是关于认尸启示的事?”唐景枫熟练地在沸水里落了面,拿胳膊夹着手机歪头道,“原来你在忙,怪不得这段时间没了声音。” 林宵在电话那头叹道:“赵天发现有个年轻女人在矮棚处喂食过你家那几只小狗一段时间,我刚刚才确定了她的身份,不出意外明天会去调查一番,”他大概喝了口水,手机里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等出了具体结果再告诉你。” “行,”唐景枫应了声,转头瞥了眼客厅,看到夏当归还歪坐在沙发上看杂志,遂盖上锅盖一边开小火一边回答,“明天我会和当归一起去局里,咱们是时候确定死者身份了。” “今天就是想问你这事,”林宵接得快,“上次你不是说,再等三天,反而可以知道死者的信息吗?” 唐景枫很笃定:“当然,不过你先别急,电话里一时说不清,赶明儿我一早就过来。” 林宵大抵这两日也累极,所以便随了唐景枫,约定翌日早晨再见。 唐景枫将面条捞出锅,倒上准备好的海鲜肉末,又加了提味的红葱酱,最后洒上几滴芝麻油,算是搞定了这两份简单的宵夜。 一转身,夏当归已经站在门口。 “林宵来问案子了?”她盯着唐景枫手里的面条看,话倒很是冷静,“没有人来认尸是不是?” 唐景枫朝客厅走,边走边示意夏当归坐到餐桌前说话。 “是,这也在我的意料之内,”他抽了两双筷子,帮夏当归把面拌好,自己尝了一口忍不住点头道,“好吃,给你。” 夏当归嫌恶地瞥他一眼,把唐景枫吃过的那一碗推开,自己开始拌面。 唐景枫不恼,笑眯眯地继续吸溜面条,含糊不清道:“林宵可以从近期外来人口查起,毕竟如果是海城常住居民,突然失踪了一定会引起家人或者同事的注意。” 夏当归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如果是近期外来人口,在海城没有固定的生活圈子,可能也暂时没有工作,和社会的交接少,最容易被忽视,也就能解释无人报案以及无人认尸了。 六只小家伙闻到香味赶来,元旦更是流着哈喇子在夏当归脚边不停转圈。国庆愈发过分,咬着唐景枫的拖鞋朝自己的食盆拖去,惹得后者无奈将半碗面条倒进了它们的小盆子。 “可海城外来人口一向多,查起来不就又是一场大海捞针?”上回找那个在唐佑宁书籍上留下笔迹的女人,如果不是有唐景枫的心理画像,也会是一场艰难的大海捞针,“你不侧写一下?” 唐景枫挑眉,笑得愉悦,“你想听?”他问,大有一种“你想听我卖弄专业我就勉为其难卖弄一番毕竟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的架势。 “你得意个什么劲儿”夏当归同样挑眉,语气里透着肯定,“我觉得你这推测并不够准确,或者说完全。” “噢?”唐景枫的确没有将话说饱满,因为他还藏着一种可能性,等待女孩来揭晓,“你补充?”他面上露着淡淡的惊讶与好奇,颇有些演技。 夏当归放下筷子,一字一顿道:“照你说的,只是外来人口的话,认尸启示无结果可以归结为——不能认尸,”似乎想解释得更清楚些,她换了一个坐姿,身体愈发靠近唐景枫,“因为死者的圈子只局限于自身,除了他自己,就没人能够报案甚至认尸了。” “然后?”唐景枫不置可否,摊手示意夏当归继续。 “但我认为,还有一种认尸启示无结果的可能,”她音调沉了下去,听来多了几分严肃,“如果……是不敢认尸呢?” 不敢? 唐景枫笑了,忽然打了个响指。 &,”他像教授表扬学生一样赞了夏当归一句,“我想听听你这么认为的原因。” 夏当归似乎正有要和唐景枫秉烛夜谈的打算。 “我也不太确定,但要说原因,可能就是那些我们想找的黑色背心男人给我的启发,”夏当归指尖在桌上画着圈,语速和画圈的速度一模一样,“既然监控清清楚楚记录着男人在现场的动作,那说明他和死者一定有着某种关系,直接或者间接。” “当然这种关系我们暂时还未掌握,不过既然我们至少遇到过两个及以上身穿相同服饰的男人,那么等同于说,他们就形成了一个圈子。” “死者和男人存在联系,男人又隶属于圈子的一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死者和这个奇怪的圈子,也存在联系?” “这样的话,一切都明白了,”夏当归呼出一口气,“死者既然有圈子,就可以推翻第一种可能,那试问,既然有人知道死者被凶杀甚至被残忍肢解分尸,为何不报案?为何不认尸?” “是不能?还是不敢?” 唐景枫忽然起身,眉眼沁了赞叹。 “明儿告诉林宵,除了外来人口,还可以查,”他顿了顿,轻轻吐出三个字,“黄、赌、毒。” 翌日清晨,趁着唐景枫和夏当归还没来局里,林宵赶了个早准备去那位蓝衣女子住处。昨夜终于把所有信息搜集齐全,他才知道原来那年轻女子姓沈,是一家私立宠物医院的院长。 从分局过去很近,宠物医院在靠近北区的地方,是个两层的小型建筑,规模不大,甚至连中等也称不上,但看装修倒是花了心思。林宵到的时候大门上还挂着“歇业中”的牌子,他犹豫了下,最终还是决定拨打已经掌握的沈小姐的电话。 “喂?”电话过了十几秒就接通了,对面是个声音温柔的女声,带了点困倦感。 林宵默了默,随即言简意赅道:“警察,医院门前。” 几分钟后,大门被打开,里头有个不过二十来岁的女孩急匆匆跑出来,看到林宵脚步一顿,有些胆怯道:“您就是……” “沈小姐你好,我是川南分局的林宵,有重要事情想与你谈谈。”林宵面无表情,端得是一副公事公办。 女孩摇摇脑袋,一边挠着头发一边将林宵往里头带,“警察叔叔你可搞错了,我只是兼职,沈姐姐不住这里,她正在赶来,你先坐会儿吧。”宠物医院底楼有间类似会客厅的屋子,里面有两张单人沙发,还有小小的茶几和储物柜。 林宵脸黑了黑,自己应该只比这女孩大个六七岁的样子,怎么还叫上叔叔了? 林宵拎着茶包在一次性杯子里来回浸了两下,就听到外头传来高跟鞋“咚咚咚”的声音。 一直在旁边紧张兮兮不言不语的女孩一拍手,情绪有些激动。 “沈姐姐来了!” ------题外话------ 隔壁新文已出!1月11日正式连载! 《权门征婚金牌女探》,评论区有置顶简介,这里就不废话啦~妞儿们随手点个收藏,留言统一有奖励!这样万一提前连载了也能第一时间看到对不~ 因为忙着毕业论文的事,还要投简历找工作,实在没有精力双开,所以活动也不参加了,等准备充分了再斗潇湘!先专心把这篇文写完! 爱当归和枸杞的妞儿们,也同样疼爱一下隔壁的顾爷和尾巴哟~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一章 打赌 林宵转身,背后的年轻女人生着一张清秀的面孔,披肩长发似乎没来得及打理,有些凌乱地箍在耳朵后面。 “沈小姐?”林宵问,那穿着职业装的女人立刻点头,带点无措的手想伸却又不敢伸,估计是在绞尽脑汁思考自己怎么和警察搭上了边。 “小张你先出去吧,”女人低声交待,“八点还是照常营业。” 兼职的女孩应了声,担忧地瞥了沈季阑一眼,随即阖门而出。 “我想,你应该知道这附近刚发生过一起碎尸案吧?”林宵看看手表,估摸着半个小时内回到局里,唐景枫和夏当归可能正好赶来,所以他并不准备花太多时间绕弯子。 “报纸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我说不知道你们该怀疑我了,”沈季阑面色有些白,大抵还是没弄明白自己跟碎尸案能扯上什么关系,“不过说真的,我还真不清楚您能向我了解些什么呢?”她有正式工作,这家宠物医院其实更贴合于流浪狗招待所,专门领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小宠物。而沈季阑每个月的工资,几乎全部丢进了这里。 林宵没有立刻回答,他只是打量了四周,随即才缓缓道:“碎尸,是我们从流浪狗肚子里发现的。” 沈季阑瞳孔猛然放大,可能是跟自己的副业挂了钩,她一听到“流浪狗”三个字,就忍不住拿手捂住嘴,满脸的不可置信。 但林宵却让她的惊骇更甚。 “宜山路上的流浪狗。”他补充,有些后悔没让夏当归过来一趟,这样说不定就能从沈季阑现在千变万化的表情中得到一些信息。 “宜山路……”沈季阑眼睛越睁越大,喃喃地重复这几个字,然后似乎明白了什么,瞳孔渐渐清明,“宜山路那六只小狗?”她问,音调上扬。 林宵颔首,宜山路就是川南豪庭前的主干道。 看来沈季阑就是监控里身穿蓝衣的女子,没错了! “经证实,你之前有喂养过那几只流浪狗,但就在碎尸被发现前,忽然便再也没去过,所以,”林宵停顿片刻,让沈季阑感受到无形的压力,这对于没有受讯经验的年轻女子最有效果,“我希望你能坦白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沈季阑面色还是如纸一样白,不知道是被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碎尸案给吓到了,还是林宵的话语起了作用。但她却点了点头,有些害怕又有些无奈道:“你们怀疑我杀了人,甚至把尸体……”沈季阑似乎没办法把“肢解”两个字说出口,这也正常,毕竟一般人对这些字眼都存在抵触和恐惧。 “可如果真是我,哪会笨到拎着东西光明正大走在街上?”沈季阑解释着,看得出她是真怕林宵把自己抓起来,“宜山路上有学校也有企业,人流密度不比贸易中心差,我要真是凶手,不会选择晚上去吗?” 林宵自然也懂,抛尸时间必定是夜间更合适,但他需要掌握六只小狗的来历,既然沈季阑是第一个和它们有交集的,或许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东西。 “你只要告诉我,你前期喂养那几只小狗以及后期突然不再喂养的原因就可以了。”林宵掏出纸和笔,顺便打开了手机录音器。 沈季阑深吸一口气,点头道:“好的,我知道了。” “您也看到了,我这家宠物医院规模很小,充其量也就算是个收养所而已。店里只有我跟小张,姐姐不忙的时候会过来帮忙,但寻常小张回学校上课,就剩我一人了。” “我有正式工作,可这里却是个私立非营业宠物医院,所以基本上每月收入全砸进来也不太能维持生计,这就意味着,我不得不想办法增加收入,或者减少开支。” 沈季阑抬眼看了看林宵,有些无奈道:“要增加收入哪有那么容易,朝九晚五的工作虽不至于太忙,但加班加点却是常有的事,所以我只能选择后者。” 她想到了郁望,想到了那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优秀男人。自己对他是很中意,而他也的确可以做到抬抬手就能帮她解决燃眉之急。可惜郁望不喜欢她,这条路行不通。 “那六只小狗是前阵子有人放在医院门口的,我想或许是家里的狗狗落了崽但又不准备养着,所以送来了咱们这里,”沈季阑摊手苦笑,“它们就是我实施减少开支的第一步。” 林宵打断她,“是谁送来的?你有见到那人吗?”他问完又道,“附近可有监控?” 沈季阑摇摇头,“我是早上来店里开门才发现的,而且为了租金便宜,我挑的并不是什么黄金地段,监控我倒是从未见过,”她言罢又皱眉想了想,提出疑问,“这跟你们在查的案子有关系吗?” 林宵沉默并未回答,只示意她继续。 “后面的事情你应该能想到,我没有把那几只小狗收进来,只叫小张把它们给……”沈季阑似乎不好意思说出口。 诚然,作为一个宠物爱好者,能让她狠心到把小狗给丢弃,足可见经济困难。 “小张把它们丢在宜山路的矮棚后面,但是之后你又不放心,所以三番两次去喂食?”林宵道出自己的猜测,“可是后来为何又不去了?” 沈季阑“嗯”了一声,终究心里还是对那几只小狗存在歉意。 “没记错的话24日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去了,”见林宵点头,沈季阑确定自己没有说错,也被警方的调查细致给惊了一把,“因为第二天公司召开全员大会,我抽不开身,只让小张代我去,可她一个人忙得很,后来才知道那小丫头给忘了。” “等第三天我想去的时候,就看到新闻说……”沈季阑渐渐熄了声,小心瞥着林宵。 林宵“啪”地合上本子,又将录音器关闭,“好的,希望沈小姐近期能保证电话通畅,有任何事我会再联系你,”他起身,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准备告辞,“那么,再见。” 看沈季阑的神情,不像是撒谎,而且她虽然紧张,但还不至于到惊慌的程度,是本案嫌疑人的可能性很小。 林宵一路这样想着,很快便回了分局。 到的时候唐景枫和夏当归已经在等他了,没有过多寒暄,三人之间也不需要这种止于表面的打招呼,所以一坐下来,林宵就切入了正题。 “认尸启示没有结果,所以现在,我们必须主动出击确认死者身份了,”他一句话说完就接道,“被害人死前失踪无人报案,死后更是无人认领尸体,因此从独居、外来、社会底层人口查起,有没有意见?” 唐景枫摇摇头,却笑着抬手示意夏当归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夏当归和昨夜一样,淡淡地把第二种可能告诉林宵,并且强调了“黄、赌、毒”这三个重点调查范围。 “这样……”林宵沉思片刻,“如果照小夏说的,黑色背心也许就是我们现在最重要的线索!”他霍然抬头,眸子有些发亮,“既然不止一个男人穿了那样的衣服,几乎可以确定他们形成了某个或许合法或许不合法的组织。” “但你不觉得,穿同样的衣服在大街上出没太过招眼了吗?”唐景枫拿指节敲敲桌子反问,“如果不合法,他们就该藏起来,而不是招摇过市。” “那你说……”林宵挠挠头,有些抓不准唐景枫的意思。 “你别急,”唐景枫却笑了,“这合法不合法也没有完全的界限,但应该不至于触犯底线,不如先从打擦边球的那些行业查起,可能更有效些。” 夏当归意外地看了唐景枫一眼,觉得极有道理。 “好,”林宵一锤定音,“如果再有进展,我会第一时间联系你们。” 在局里用过午饭,唐景枫和夏当归也没有别的事,似乎除了等待还是等待,等待林宵他们的搜查得出结果。 “这案子照现在看来,应该不会太复杂,”唐景枫很有自信,“左不过那几个范围,一两天就能确定死者身份了。” 夏当归缓步走着,待唐景枫取了车坐到副驾驶位上,才淡淡道:“确定死者身份是一回事,找到疑犯又是另外一回事,这条路还长着呢。” 唐景枫挑眉,不无兴趣回道:“你说凶手是女的,而我认为是男的。” “怎么,”夏当归不悦,“有意见?” “当然不,”唐景枫失笑,眸底兴趣愈发浓烈,“我等着结果揭晓的那一天,敢不敢和我赌?” 夏当归嫌弃地瞥他一眼,明明觉得打赌什么的很是幼稚,话却答得比自己反应要快:“赌注呢?” “一个秘密,”男人似乎早有预谋,“怎么样?谁赢了,换对方一个秘密。”他牵起唇角,笑得可谓奸诈。 夏当归轻嗤,刚要应下,忽然觉得哪里不对。 自己的秘密,有哪些轻易说不得? 好像……都说不得吧? 有些犹豫,可身旁的男人明明在开车,目光却似落在自己身上,烧人得很。 “不敢了?”唐景枫语调带了点失望,估计觉得夏当归还是没有和自己走到足够分享秘密的距离,“你在害怕什么?” “我……”夏当归下意识想回答,可嘴一张,面色却瞬间变白! ------题外话------ 蠢作者去参加招聘会了!早上5点就爬起来!现在这个时间一定困困的在排队等面试机会! 求安慰求安慰! 顺便告诉大家新文要1月份才能连载,具体消息看评论区吧~么么哒! 亲爱的们给我力量!我要找工作!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二章 他凌乱了 夏当归突然转变的脸色,一清二楚得映在唐景枫的眸底。 “怎么了当归?”他被吓了一跳,印象中似乎从未见过女孩如此惨白脸色,比……比那日在分局看刘美芝监控时的脸色还难看! 夏当归抿唇,想说什么却又迟迟不开口。 唐景枫额头出了点细汗,未知的担忧,比一切其他事情都令人慌张。 “你别吓我啊当归,”他说着就准备靠边停车,“出什么事了你告诉我,身体不舒服还是怎么了?”唐景枫有些急,急到一口气说了很多话,却还是没有缓解任何紧张慌乱的情绪。 一只手忽然伸到他跟前,重重拍在方向盘上。 “别停,”夏当归拍完方向盘发现不对,这并不能阻止唐景枫停车的动作,于是又将手移到变速杆上,“回家,快点。” 然而瞬间便是一怔,因为她的手盖到了唐景枫的手上。 他正换挡打算停车,手背却一阵温热。女孩小小的手掌覆上来,微湿,微抖,但始终不曾后撤。 夏当归反常地捏紧唐景枫的手,重复道:“别停,回家。” 唐景枫愣,几乎花了近一分钟才反应过来,“你……”没想好措辞,只是被夏当归的奇怪举动给震得犹豫了,“没事吧?”试探问道,唐景枫很小心地瞥她一眼。 “没事。”夏当归脸色似乎的确比刚才好了一些,但总还有点古怪。 唐景枫轻轻呼出一口气,虽然好像并没有如何放心下来。他探手摸了摸夏当归的额头,女孩皱眉,却眯眸没有避退。 “还好,没发烧,”唐景枫自言自语道,终于是再度启程了,“要是哪里不舒服,千万别憋着不说,得告诉我。” “知道,”夏当归闷闷道,意外的,脸上泛起一丝尴尬,“你还挺唠叨。” “……”唐景枫总觉得自己之于夏当归就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回家的路程不算长,车子未停稳,夏当归就打开门一下子跑了出去,动作迅速到连一向还比较冷静的唐景枫都呆愣了片刻。 “危险!”他憋了许久,憋出这样两个字。 松开安全带,唐景枫透过车窗朝外看,瞧见夏当归已经进了门,急到连鞋子都没有换,一路小跑着没了人影。 “奇怪……”他兀自嘟囔,收回目光的时候不经意间瞥到了副驾驶位。 位子上……似乎有什么不对? 乳白色车座,中央有一小片艳红。 唐景枫犹豫不过须臾,他是侦探,是常年出入犯罪现场的专家,是习惯于在看到红色不明液体时伸手检验是否为被害者或凶手血迹的敏感人士。所以在自己的大脑反应并给出答案之前,唐景枫条件反射般伸手,指尖点上那片艳红。 很自然甚至可以说是熟练地用食指一触,然后再用大拇指细细一捻,唐景枫抬臂置于鼻端下,正打算细细辨别一番。 随即,他动作一顿。 瞬间是冻僵到石化的凝固姿势。 他凌乱了。 一分钟后,唐景枫慌乱地抽了一把纸巾,几乎是如救命稻草一般抓在手里,两根指头疯狂地在纸巾上来回蹭,十分用力,仿佛要把手指表皮磨破。 他的脸,也刹那间转变为艳红。 唐景枫溃不成兵,连看都不敢再看一眼,直接从车里滚了出来。 他一步步有些沉重,这二十多年还从未脸红过,这是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而与此同时,卫生间正坐在马桶上的夏当归,表情也没好到哪里去。 “……”她抿唇,环顾一下四周,把镶嵌在墙壁里的柜子打开又合上,最后忍无可忍,爆出或许是这辈子唯一的一句粗口。 “靠!” 夏当归忘了,她的确是忘了,忘记了唐景枫十几岁就出了国,而这房子近几年都没有住过人,更精确的说,没住过女人。 所以现在,突然进入生理期的她,该怎么办? 一直呆在卫生间? 夏当归脸色是从未有过的黑沉,比找不到证据查不到疑犯抓不到凶手更令人郁闷烦躁。她低头,盯着裤子上那抹刺眼的红色,觉得心情再没有更糟糕了。 唐景枫的乳白车座上,应该都被自己盖了章吧。 夏当归揉揉小肚子,感觉有点不舒服。 她的生理期一向紊乱,而且每次都会出现严重疼痛,估计是以前查案留下的病根,一时半会儿好不了,也找不到办法根治。 夏当归依旧坐着,托腮开始沉思。 自己难道真的就被困在卫生间了? 叫唐景枫帮忙买女士护理品,怎么说出口? 夏当归拧眉,素来听觉敏锐的她似乎听到了大门关闭的声音。也就是说,唐景枫进了屋子? “咳咳!”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男人干咳两声,这在非语言行为里,很明显是尴尬与缓解尴尬的表现。 不过可惜,现在两人都没什么心思去研究这些东西。 唐景枫一眼看到卫生间关着门,刚刚褪色的面庞上霎时又浮起惹人泛醉的红色。 他下意识放轻脚步,思考着该怎么开口解决问题。毕竟他清楚,家里没有丫头需要的……某样东西。 可他也的确不知道去哪里买、怎么买、如何买…… 夏当归同样在门的另一头久久沉思,她没想到,自己将要请求唐景枫帮忙的第一件事,竟是这个…… 唐景枫深吸一口气,快刀斩乱麻! “哆哆哆——”连着敲了三下门,或许他紧张得厉害,这三声,一声比一声重,带着无比的忐忑。 “当归,”唐景枫张嘴,猛然发现自己双唇须臾之间便干了,干到嗓子都哑了,“你……”他噎住,并不知道该如何继续,但却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不说下去,夏当归只会比他更尴尬更无措。 所以唐景枫咬咬牙,“你告诉我,哪里可以买到,什么牌子的,几包才够?”他快速说完,庆幸夏当归看不到自己现在的表情! “……”夏当归整个人都不好了。 等了几分钟,卫生间里始终没有回答,唐景枫摸不准夏当归是不好意思还是出了什么意外,虽然他有这屋子里所有房间的钥匙,但也不敢就这么去开锁啊。 又静待了片刻功夫,里头终于传来闷闷的两个字。 “随便。” 唐景枫忽然便忍不住笑了。 听丫头这低沉到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音调,他都能想象出她现在的表情。 那一定特别可爱。 浮想联翩后,唐景枫觉得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穿插在电视节目间的广告一天来回播个好几遍,他听也该听明白了那些个名字。 到底只是面子上抹不开罢了。 但如果这是拉近他和她距离的第一步,唐景枫倒还称得上……乐意? 他摸摸口袋,确定钱包随身带着,这才思索着措辞慢慢往大门处挪。 小区外就有一家便利店,但因为只是便利店,规模小到不管你在哪个角落挑着哪个东西,一切都尽收营业员的眼底。 还只是半下午的光景,进进出出便利店的人尽管不多,但也每隔十分钟会出现一两个。唐景枫在门口站了许久,想等没人的时候再进去,甚至已经透过全落地玻璃窗瞅准了他此次目标的具体位置。可半个小时过去了,他还是在门口。 营业员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男人,他手插在衣服兜里,似乎很紧张地抓着某样东西。而且每次他鼓起勇气抬脚准备进门的时候,在看到有其他顾客同时出现时,又会整个人像惊弓之鸟般往回缩。 如此反复多次,营业员脑中徘徊出一个可怕的念头。 该不会是……要抢劫吧?! 她瞬间面色变白,吞了吞唾沫扫视了一遍,店里只剩一个正在挑选碘盐和无碘盐的顾客,等他走了,会不会那男人…… 越想越是头皮发麻,怎么接过那顾客递过来的钱又怎么把零头结算给他的都不记得了。 唐景枫背着身,摸着口袋里的钱包,手心湿了大半。身后自动门发出“叮咚”的声音,看来最后一个顾客也离去了。 他又等了一会儿,街上行人渐少,估计短时间内不会有人撞见他一个大男人买那玩意儿。于是唐景枫定定神,长吸一口气转身,终于打算进门了! 一抬头,唐景枫有些愕然。 一直都在的营业员,怎么突然不见了? 他环顾四周,注意到柜台后面有扇小门,看小门虚掩的样子,唐景枫猜测营业员是到后面去提货了吧? 他一下子觉得轻松了许多,店里无人,自己只要拿了东西放下钱,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就不会尴尬了。 唐景枫疾走两步,刚才盯了很久的位置上女性护理品五花八门,各种品牌各种包装各种尺寸甚至各种颜色和花纹!他有些气血翻涌,伸出去的手抖了抖,没想好到底该抓哪一包,又怕一包不够用…… 他自行将这东西的尺寸与身高体重定义成正比,很认真地考虑到夏当归算是小个子,理应用小尺寸的。所以他抓了一粉色包装的,找到包装上写着“数量18”的标记,觉得差不多够用,这才准备去柜台。 柜台后面依旧没有人,门外却来人了! 唐景枫一惊,用实际行动验证了“战或逃”理论。他先是僵在原地,等看到有人进了门,几乎是以凶手掩藏凶器的慌乱心绪将女性护理品给塞进了衣服口袋,而后在对方奇怪的注视下,狠狠低头快速往外跑,急到压根儿忘记了付钱! ------题外话------ 这章大概只有两千字,晚上来补一千,实在是昨晚回来太累了没办法码字嘤嘤嘤~【已补!】 昨天早上5点起床,6点等车,8点多到达招聘会的大学城,然后上次的证件照不满意重新去拍,完了再去打印简历,忙活完赶到现场大概在9点45分。 接下来是亮点!从9点45排队到11点45!寒风烈雨!怒站2小时!12点才进了招聘会现场!然后两个半小时只投了三份简历,深深的哀怨~人太多了~大四狗好忧伤~ 3点吃了个中饭,对,中饭。 滚回来简直累趴,我果然还是适合懒死在床上的那种生活。 今天还得出去忙,所以这个点估计我在车上,今天章节的补充可能会在晚上,如果蠢暖早回来的话会提前!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三章 H 那晚唐景枫和夏当归之间的气氛,还蛮尴尬的。 出去吃饭的时候,唐景枫走在前面,小区门口左转是便利店,右转是另一条道。明明左边的路距离吃饭的地方更近,唐景枫却偏偏要走右边的路。 “你走错了吧?”这是夏当归自唐景枫从门缝塞进那包护垫之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没错,护垫! 该死的! 他既然鼓起勇气帮自己去买了女性护理品,为什么偏偏要买护垫?能用? 夏当归感激唐景枫的援手,但此刻却觉得愈发无奈。她现在拿着钱,准备等等吃完饭回来自己去买。 唐景枫脸一红,幸好夏当归跟在自己身后,看不到他突变的脸色。 “那边在施工,咱们走这里,”他感觉要不了多久,自己扯谎都不带犹豫的,“天色还早,街上逛一逛吧?”唐景枫找着话题,又担心夏当归身体不适。 “你等我几分钟,”女孩似乎考虑了下,片刻后跟唐景枫挥挥手,“我去买点……东西。”既然不走那条道,她就趁着现在进便利店买了必需品,省得回来再绕过去。 唐景枫转开脑袋,低低应了一声,便到另一头去候着了。 夏当归小步往反方向跑,动作又不敢太大,因为任何一个稍显剧烈的动作都会引起她小腹部的不适。 刚进便利店,她就发现似乎有什么不对,因为一个身穿笔挺西装的男人正站在店中央,面前是垂首一脸委屈的营业员。看样子,应该是经理在训话吧? 夏当归猜测不过须臾,等她快速拿了东西准备结账时,才听到那男人颇有些生气的斥责。 “你是在逗我吗?还抢劫?” 夏当归的职业敏感度瞬间提升,走到柜台处步子放缓。 男人注意到有顾客,微微把不悦的脸色收起,抬手示意营业员先去工作。后者的表情还是很委屈,嘴角下垂,弱弱地想为自己辩解:“经理我没有胡说,当时给您打电话的时候他还在店里呢,结果我出来的时候人就不见了。” “所以你清点过店里的现金吗?有少吗?”男人连连摇头,一看就对营业员的话语完全不信,甚至露出来不耐的神色,“你会不会想象力太丰富了?万一人家只是想买东西凑巧忘记带钱又走了呢?” 营业员给夏当归找了零头,又把发票塞进她手里,这才很笃定地接道:“钱虽然没有少,但少货了!” 夏当归一愣,这下是真的停下了步子准备把事情听完。 “噢?”经理倒没料到真有其事,忍不住严肃起来,“少了什么东西?你清点仔细没有?嗯?!” 夏当归站在一边,想着现在竟还有光天化日之下入室抢劫的事情?那人可真是嚣张,法律都治不了吗? “这……”一直坚持己见的营业员这时候反倒有些吞吞吐吐了,“也是挺奇怪,就少了一样东西……还是那个……” “一样东西?”经理问,满脸疑惑。 “嗯……”营业员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说出口又会被经理骂,“一包护垫。” “……”经理眉头狠狠拧在一起。 “……”夏当归眼前几乎开始发黑。 半晌后,经理重重拍了下柜台,“你不觉得说有人抢劫最后抢了一包护垫很可笑吗?!你这样都让我怀疑是你自己用了!” 营业员“唰”一下红了脸,也不知道是被经理给说尴尬了还是生气了。 夏当归默默把发票收进口袋,不声不响出了门。 该死的!更该死的! 唐景枫那包护垫竟然还是……抢来的?! 同一时间,海城东门街区。 其实锁定了黑色背心为嫌疑,要找到这个特征的男性并不困难。 至少林宵仅花了半天功夫,就大致掌握了“黑色背心”的基本背景。 他站在那座气势恢宏的建筑前,耳边还回荡着下午调查时街坊四邻给出的讯息。 “你是警察,应该知道东门那家商务会所ht吧?” “那男人长什么模样我记不得,但看这穿着吧,倒的确像是会所里的打手。” “那里是有钱的老板才去的娱乐中心,打手肯定不少,照你说来,也能称得上是个小组织。” “不过你这身份,没办法进去调查啊。” 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到此为止,但林宵却不满足。 东门区域的大型商务会所名为“嗨透”,夜幕降临时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把硕大的“ht”标志勾勒得招摇又魅惑。或许在那些不知真相的群众眼里,ht只是富商的聚集地,可林宵是警察,他清楚这些娱乐会所背后藏着多少数不胜数的污垢。 就比如现在身前这个地方。 他在这里成功抓捕过毒枭,也曾捣毁一个妇女儿童拐卖组织。他用距离心脏不过指甲盖远近的弹孔和腰间一道缝了47针的伤疤,换来对ht的深刻了解。 人人以为ht是“嗨透”的英文缩写,可大概只有他们警务人员和心照不宣的会所工作者以及部分贵宾,才知道ht另有深意。 h,t。 后,庭。 ht干得最漂亮最成功的生意,就是男招待。 近几年ht安分了不少,只要明面上不搞出大动静,局长并不会盯上他们。尽管林宵清楚,这样一个大型商务会所,不可能干干净净明明白白,放着有钱的暗下生意不做,当起良好市民。 但一个城市,几乎时时刻刻都有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需要去处理,林宵没办法长年累月把ht置于首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更不具备法律权利。 ht长期涉及黄、赌、毒,但每次出了事最后都能推得一干二净。尽管大家心里明白,却始终没能摧毁这个巨大的背后组织。 这是林宵最无奈也最计较的事。 几年过去,他已经不熟悉这个藏污纳垢的地方,甚至连其招募了众多身穿黑色背心的男性做打手也不知道。不过只要有心,任何事都不会太迟。 这次的碎尸案,不说百分之百,怎么着也和ht脱不了干系。林宵暗暗下定决心,以前没有完成的事,这次必须得做到。 他要趁着这把火,烧掉ht! 不过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他林宵没办法进去!进不去调查个屁啊! 先不说他的身份和地位够不够资格,光是这张脸,这张几年前在ht大闹火拼几天前在报纸上占据头版的脸,会有哪个人不认识? ht是要做背后生意的,用人谨慎是关键。这样的地下组织,非熟人不用,而长期在ht做事的,或多或少清楚自己是和ht挂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牵一发动全身是幕后领头人的担忧,但唇亡齿寒却是底下那些小喽啰的自知之明。 因此现在门口那两个彪形大汉,林宵认识,他们也眼熟自己。想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进去,不可能。 他想了想,在对方压根儿不算友善的目光下,转身利落地拐进了一条小巷。估计不需要多久,那两人就会去禀报里头,到时候再想进去麻烦会更大,林宵必须尽快联系到唐景枫。 在这海城,份属刑侦但又不被ht所知的人,只有唐景枫一个。 如果再广一点,还可以算上夏当归。 唐景枫是在吃饭到一半的时候接到了林宵的电话,了解情况后,他跟夏当归简单说明,而一向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的夏当归瞬间决定立即前往东门的ht。 黑色背心有了具体调查方向,他们都不愿意拖延甚至错过。 林宵已经不适合再在ht前面晃悠,而夏当归一个女生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进去。所以很明显,唐景枫才是唯一的那个突破口。 猫在隔了一条街的大排档里,林宵不无担忧道:“阿景,会不会太危险,要不要咱们回局里制定一下计划?明天再行动?” 唐景枫很干脆地摆了摆手,“等从长计议完毕,该藏的线索都藏起来了,该毁灭的证据都毁灭了,”他起身,将一杯凉水尽数喝下,“趁着现在背后操控者还没收到消息,咱们得尽快,既然黑色背心男子就是里头的人,怎么着碎尸案都该有些眉目了。” 他用一个眼神示意林宵放松,又伸手在夏当归肩膀上轻轻按了按:“别担心,龙潭虎穴哪个没闯过,不就是一家商务会所吗?能有什么可怕?” 夏当归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地回答:“商务会所是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怕你被盯上,清白不保。” 唐景枫脸一黑。 他从小在海城长大,ht在他出国前就颇具规模,所以暗地里那些勾当,唐景枫也知道不少。 包括ht的深意,以及那些常年出入其中衣冠楚楚的男人。 唐景枫问大排档老板要了杯热水,等水送到手里,他又转交给夏当归。 “多喝热水,等我回来。”唐景枫微笑,一派自信。 ht门前的两个高大男人远远看到一身干净的唐景枫走来,忍不住小声赞叹了一把。 看这模样,看这身材,瞧着是往自家店面而来,难道趁着夜色来寻乐子?这男人倒是不错,今晚不知谁有福了。 ------题外话------ 今天的更新足足晚了12个小时啊!真是对不起大家了! 明天早上9点的章节蠢暖争取今晚写出来,如果来不及应该也会在上午搞定,绝对要把更新时间固定住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四章 一探究竟 有奖竞猜9 “这位先生,你……”其中一个彪形大汉伸手,将从容淡定走到跟前并丝毫不见犹豫似乎想直接进门的唐景枫给拦了下来。 唐景枫懒洋洋抬了抬眼,顺便轻扯了下衣领,露出性感的喉结和精致的锁骨。 另一个保镖咽了咽唾沫,“没有贵宾卡,抱歉,您不能进去。”这句话他一天可以说说几十遍,不过仅仅针对那些来此处洽谈生意的富商。 唐景枫把目光转到说话的人脸上,一抹嫌恶一闪而过。 瞧这男人的模样,八成也尝过里头男招待的味道,否则怎么会用如此恶心的眼神看自己? 他忽然淡淡一笑,不动声色抬起胳膊,右手五指修长白皙,缓缓搭上自己左臂手腕处。 轻抚两下,唐景枫勾起唇角,面上如沐春风,“的确没有贵宾卡,但……”他拖长了音调,听来倒生出几分属于女子的蛊惑,“我可是top,你们这招待方式,不对啊。” 两人对视一眼,瞬间瞳孔猛缩,眼前一亮。 “先生请。”毕恭毕敬地鞠躬,保镖为唐景枫拉开门,在他迈步时,其中一人甚至大胆而露骨地往他胯下看了一眼。 唐景枫一阵恶寒,面上却始终不动声色。 他没有停顿也没有回头,只收敛了适才佯装而出的虚假表情,一步步淡定往前。 而身后不远处,夏当归皱眉发问:“他是怎么进去的?” 林宵沉声回答:“看没看见阿景的小动作?” “摸手腕,”夏当归快速接道,这点细节压根儿逃不过她的眼睛,“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林宵吸溜了一口面条,“小夏你不了解,这是ht暗地里的熟语,其实不是摸手腕,是摸袖子,”他用纸巾擦了擦嘴,看到唐景枫的身影已经消失,这才慢慢道,“摸袖子,你总该知道阿景在暗示什么吧?” 夏当归没说话,觉得唐景枫和林宵懂的都有点多。 “而且阿景肯定还会说一个词,”林宵又猛灌了一大杯水,终于在大排档把晚饭解决,“top。” “这也是暗语?”夏当归拧眉,连鼻子都嫌弃地皱了起来,“顶端?高级?优势?” “错!”林宵摇摇头,忽然笑得有些不怀好意。 夏当归确定自己现在不太想听答案。 然而一向老实的林宵竟难得调皮了一把。 “阿景在说——”他似要卖关子,可看到夏当归微微转头试图回避的动作,赶紧将话头继续,“他在表明,自己是性行为里,主动的那一方。” “……” 夏当归今天一直在气血翻涌。 ht的规模足可媲美五星级酒店,它虽然只有三层高,但占地面积极广,想凭借一己之力在短时间内搜查关于碎尸案的线索,可能性等同于零。 唐景枫进去的时候并没有吸引多大关注,这虽然有利于他此行的目的,但也让这个男人心头产生了那么一丝不爽。 自己的颜值,难道还不足够引起轰动? 其实话不能这样说,ht底层进门是个宽阔的大厅,但因为唐景枫在入口处就表明了他的“同性”取向,所以ht的工作人员就会一路将他带进大厅背面桑拿房和ktv中间那条走道。而走道的尽头,才是他该去的目的地。 酒吧。 一个适合top和bottom去的酒吧。 当然了,会到这里来的男人,长相都不可能太糟糕。唐景枫算是精致的那种,但绝对不是最耐看的,酒吧里比他更够惊艳的,比比皆是。 眼前花花绿绿,台上疯狂扭动水蛇腰的男人背对着唐景枫,他看不清对方的模样,但从那近乎炙热的舞蹈,他都能想象出一张比女人还妖冶的脸。 一曲暂停,唐景枫顺势坐到一张空着的沙发里,抬头正好瞧见有人也上了台。那男人看着更魁梧些,想必和自己一样,是top。而刚刚把身体扭到几乎断裂的年轻男子,不出意外就是bottom了。 两人面贴着面,从唐景枫的角度看过去,他们之间根本不存在距离,就好像身体都黏在了一起。 歌声又起,这次是比较舒缓的音乐,台上有很多人毫不在意地摇头摆脑沉醉其中。 唐景枫隐在暗处看,冷不防身后突然蹿出一个酒保,笑眯眯地看着他并用软绵绵的声音问道:“先生面生,第一次吧?” 语气看似温和,却总有种带刺的感觉。 常年在这种地方混,个个都是人精,眼睛毒得很。 唐景枫微微一笑,并不急着回答,端着一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模样,从酒保手里直接拿过那刚调好的不知道叫什么名儿的酒,不徐不疾道:“第一次,”在瞥到酒保若有所思且带了点怀疑的目光,他又悠悠接道,“如果不是别人介绍,我还不知道ht有这么大名堂呢。” 唐景枫说完,举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斜飞的眉峰挑起无限风姿。 “噢?”酒保好奇了,疑心也消了一半,“不知是哪位?” 唐景枫眸子一沉,叹了口气回道:“唐总,”他顿了顿,抬头对着酒保认真继续,“你应该有印象吧?” “唐总……”酒保细细咀嚼,很快就想到了那个前不久因涉嫌一桩谋杀案而入狱的唐氏总裁唐佑宁,再看眼前这男人,眉宇间竟和唐佑宁有几分相似。 唐景枫微微收起波动的情绪,一字一顿道:“我们是表兄弟,这地方,还是他出事之前跟我提过的呢。” 其实唐佑宁完全没有提过ht,更遑论说起这个性质的酒吧了。但如果不以熟人做挡箭牌,唐景枫的身份很难让人卸防,而虽然唐佑宁不可能进入这家酒吧,甚至连这酒吧的存在也不一定知晓,但他曾是企业总裁,ht又是海城数一数二的商务会所,他绝对常在这儿招待客户。哪怕酒保没见过唐佑宁,听也听熟悉了他的名字。 而唐景枫一旦表明自己和唐佑宁的亲疏关系,在这地方要走动就会容易多了,毕竟这样算来,他的身份,信得过。 酒保脸上露出恍然的神色,有些抱歉地笑道:“先生莫怪,你也知道咱们这里特殊,所以问得细了。” 唐景枫很大度地摆手,“我明白,所以——”他坏笑,身子前倾凑近酒保,“你也知道我是第一次,跟我说说这里哪位比较好下手吧?” 男人从阴影里露出面部轮廓,似一片沉寂里终于开出令人向往的雪山白莲。那眸子本该深邃,此刻却好像故意沾了酒意,和薄唇一样湿润,一样透着淡淡妖媚。 酒保的脸“唰”一下变红,在五彩缤纷的灯光下交替出堪称魅惑的颜色。 “这个、这个啊……”他明显是紧张了,托盘在手上抖得厉害,话也磕磕绊绊,“先生看我怎么样?” 这酒吧的一切工作人员,取向都和进来的宾客一样。 唐景枫手臂上瞬间起了一大片鸡皮疙瘩,要不是穿了衬衫,早该被看到了。他甚至想着,夏当归要是看到他现在这场面,到底会作何感想? “是吗?”唐景枫笑着应了一声,他都觉得自己的演技快赶上影帝了。 “先生觉得呢?”酒保尽管紧张,但话语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兴奋,“我是t,您呢?”他很努力地在自荐,或许唐景枫这一款,并不多见。 唐景枫如蒙大赦,可面上却装出一副倍感遗憾的样子,不无可惜道:“我也是t。”话音刚落酒保就叹气了,大失所望的表情显而易见。 “没关系,”酒保笑了笑,估计寻常也有不少客人拒绝他,他的难过收得非常快,“您看上谁了跟我说,这里常来的那些,我都知道他们是t还是b。” 唐景枫又挂上欣喜的神色,感觉自己笑得都要僵硬了。 正好一曲又终,台上热舞的人都意犹未尽的下了来,准备喝个几口再上去。但也有几个,情绪比跳舞时还高,就比如那两个贴面而舞的男人。 唐景枫看过去的时候,那两个已经吻在了一起。 近乎炙热,近乎疯狂,近乎忘我。 唐景枫一僵,瞬时头皮开始发麻,当看到两个男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尽情释放那种由内到外散发而出的爱与占有欲时,他还是有些无法接受。 可反观旁人,就在一侧舞蹈的几个男生连头都没有转过去,台下的更是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 司空见惯。 唐景枫收回目光,却正巧瞥见另一个角落里,走出一人! 那人的容貌本不足以引起唐景枫的注意,但关键是,他穿着黑色背心! 还是和之前见过的一样好的身材,照林宵所言,的确有可能是ht的打手。但这男人长相也不错,再综合之前那些,通通都是好容貌,作为打手又似乎大材小用了。 他才不信,ht的打手需要在酒吧里晃荡。 唐景枫借着光线问题紧盯着那个方向看,片刻后确定这个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并不是之前见过的那几个。 “先生?你有看上哪个吗?”被酒保新一轮的追问轰炸,唐景枫反而淡定了。 他不急,朝酒保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待黑色背心男人快要从身前经过,唐景枫才缓缓伸出指头,在虚空里轻轻点了两下。 “他。” ------题外话------ 求审核速过! 问:自连载至今,文中一共在几个不同的地方出现过黑色背心男? 前五名有奖励!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五章 镇店之宝 答案公布9 “他?”酒保循着唐景枫的指尖瞧过去,那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只剩一个轮廓模糊的背影还若隐若现,“先生,您虽然第一次来,却没想到眼光独到啊。”酒保话语里充满了赞叹,笑意都染上了眉梢。 唐景枫一怔,举着酒杯的手只僵须臾,随即不动声色笑道:“怎么,那是你们这儿的镇店之宝吗?”他努力压制着情绪,似乎感觉自己已经摸到了事情的某些线索。 黑色背心男,或许并不如外界所言,是ht的打手! 否则,为何酒保会在他玩笑之后,称赞他眼光独到! “那可不,”酒保竟一口承了,表情还带了点骄傲,“不过您只说对了一半,那人算是我们的镇店之宝,也可以说不算。”他卖了个关子,就等着唐景枫的追问了。 “噢?”唐景枫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虽然眼看着那男人已经从自己跟前消失,但比起盲目搜寻,从这酒吧小喇叭嘴里探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更值得。 “什么叫算又不算呢?” 酒保把托盘放下,很自然地在唐景枫身边坐下。两人靠得近,这距离让唐景枫非常不适,但眼下也只有忍了。 “那是因为,他可是咱们镇店——”酒保的手轻轻搭上唐景枫胳膊,有意无意撩拨着,丝毫没有察觉对方的肢体已经僵硬到了极致。 然而,话头却是他自己突然之间停下的。 唐景枫原本低着头想等酒保娓娓道来,可他却再没有声息。 “怎么不说了?”他奇怪,抬眼注意到酒保表情有点不对。 “啊不,”酒保连连摇头,有些尴尬地笑笑,寻了个理由就准备离开,“经理要是看到我偷懒得扣工资,先生您自个儿玩吧。” 在唐景枫诧异的目光下,酒保几乎是落荒而逃。 要死,差点就把“镇店八宝之一”给说漏了嘴,要被上头知道,他这条命说不定也得交待了! 酒保后怕似地拍了拍胸脯,瞥一眼唐景枫,见后者好像也没有要再追寻下去的样子,倒微微宽了心。 唐景枫不是不想追问,而是不能。 不管酒保是出于什么原因突然熄灭了话头,自己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证身份不被怀疑。当然,此次也非一无所获,至少他掌握了,黑色背心男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单纯的打手。 或许ht纵横多年的暗下生意,就是靠着这些黑背心发展起来的。 所谓的男招待,十有八九,跟黑色背心有关。 唐景枫起身,在确定那个酒保已经去别处忙活,他才快步往适才黑色背心男人出来的方向走。 酒吧地形他并不熟悉,甚至可以说是陌生,但所幸大家都是男人,且大部分人都沉醉在舞池里,唐景枫没有遇到多大困难就走到了酒吧深处,也就是通往卫生间的长长通道。 美其名曰“卫生间”,不过只是供情到深处的人发泄情绪的临时“宾馆”而已。 唐景枫这点还是清楚的。 卫生间很大,八个小便池,四个独立隔间。唐景枫先是站在外头,看地面上肮脏一片,黄色的黑色的污渍,分不清到底是尿液还是某些不明黏稠体。 后来他再忍,强自压下腹中一股嫌恶之火。他没有洁癖,但跨脚的动作,还是犹豫了下。 因为隔间里毫不掩饰毫不压抑的叫声,实在是令人恼火! 唐景枫狠狠跺脚,进去的时候顺便踹了一下门,动静大到惊扰了隔间正在办事的几对人。 “靠!谁啊!”有人怒骂,却没有从隔间探出头。 空气里有着淡淡令人不悦的味道,但适才颇有节奏的撞击声,却停了。 “娘的,吓得我都软了,”另一人也骂,似乎还用力拍了一下什么,声音很响,“真够混蛋的!” 唐景枫轻嗤,眉头拧在一块,真是分分钟想离开这个破地方。 “来遛鸟,不行?”他回击,话语里满是鄙夷,余光一瞥间看到小便池里那脏脏的东西,膈应得差点泛吐,“你们还真是够折腾,门板都要塌了。” 有人忽然吃吃笑,大抵是被唐景枫的话逗乐了。可笑不过几秒钟,却听到隔间传来开门声。 “我去!你不是遛鸟吗?跑大间做什么,像个娘们一样蹲着尿还?” 一共四个隔间,第一间和第三间里头正有人忙活着,唐景枫便开了第二间的门。而开门动作就算再轻,其他人也会感觉到。 “怎么,还规定你们干事的时候不许别人上大号了?”唐景枫嘴不闲着,皱着眉头捂着鼻子将小小的隔间看了个遍,声音愈发显得闷。 黑色背心男人既然从这里出来,适才一定就在这里的其中一间。不管他是做什么,搜查一番总是应该。 隔间里是坐便式马桶,桶盖被翻下,上面铺了一件灰色汗衫,湿答答又黏腻腻的样子,唐景枫看着就觉得脏到不想检查。 那么多年,他什么恶心的场面没见过,什么恶心的证据没翻过,这还是头一遭生出了抵触的情绪。 但还是要继续。 “我靠,刚才谁用了这间办事,太狠了吧,”唐景枫想了想,一边皱眉来回看,一边故意说着,好让其他两间的人给自己点线索,“可劲儿折腾,折腾成这样?” 地上四散着皱巴巴的卫生纸,大团大团随意丢弃,隐约可见红色血迹,纸篓里还有两个用过的避孕套。唐景枫挣扎许久,还是没办法说服自己徒手去捡这些足可拿回去检测的东西。 “还能有谁,不就是朱祥那小子吗,”右边那间里的人似乎完事了,有悉悉索索穿衣服的声音传来,“每次不把人弄得死去活来不罢休,可怜了钱一那几个,做这一回生意得休息好几天。” 唐景枫默默把这两个名字记下,嘴巴上却接得快:“我说呢,以前只听过他厉害,今儿看到这鲜血淋漓的,才是真的见识到了,”他关上门,趁着那四人还没有出来,又跑到最后一间去,“害我连蹲坑的地儿都没,憋死了。” 唐景枫装作一副无措的样子,压着嗓子说出的话听来倒真有几分急躁。不过里头的人看不到的是,外间的男人此刻正捏着鼻子,手指头轻轻点在木门上,小心翼翼推开,浑身细胞都在宣泄着不乐意。 第四间相对干净,纸篓里也没有什么被丢弃的东西,所以唐景枫粗粗看了一眼就退了出来。 他用力洗手,把水开得极其大,在里头的人出来之前快速离开。 现在问题相对明朗,唐景枫缓步走,一边将思绪给理了遍。 朱祥和钱一中,或许有一个就是适才出现的黑色背心男,再结合ht暗下发展男性招待生意,而刚刚那人又说“钱一那几个”,根据黑色背心有组织性的可能,大概可以确定,“钱一”就是黑色背心男,且是镇店之宝……其一? 瞧他们对朱祥的熟悉程度,反推可得,朱祥便是ht常来的贵客。如果钱一的身份敏感不方便公开调查,那朱祥就会是林宵现在的突破口。 唐景枫落了心,步子也开始加快。 “先生,这么快就走了?”酒保不知又从哪里蹿了出来,看唐景枫一身衣服还是妥帖穿着,竟开始有些怀疑,“咱们这里进来一次消费可高,您这样可不划算。” 唐景枫一顿,闻言竟笑了,“想找钱一那几个,可公司来电话,只好下次再来了,”他在赌,赌自己先前的推测,是否正确,“这样吧小哥,留个电话给我,有空一起玩。” 唐景枫几乎要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但这酒保或许有用,他尽量想办法把关系搞火热了。 酒保瞬间便喜形于色,在唐景枫手机上快速存下自己的号码,一边还絮絮叨叨:“那你可得约我啊,别拿了电话连个信儿也没有,”瞥了唐景枫一眼,他又喜滋滋接道,“真看不出来,你一口气还想找他们几兄弟一起,强啊。” 到这时,酒保才算真的放下了戒备。既然唐景枫知道钱一的名儿,还清楚他们那一拨人,该是没什么怀疑的了。 唐景枫把手机抽回来,不小心蹭到酒保的指尖,他赶紧转开脑袋,生怕被对方看见自己突起鸡皮疙瘩的面颊。 看样子他想的的确没错,钱一就是那背心男。更令人亢奋的是,或许之前在商贸中心和百货大楼看到的男人,还有碎尸案现场甚至那个身份不明的死者,就是ht的隐藏男招待张三或李四! 唐景枫越想越无法再按捺,随便应付了酒保两句就匆匆忙忙告辞。 ht外的大排档人流正好,林宵跟夏当归占位子占了许久,此时也便不好意思再妨碍人家做生意。刚准备换个地儿继续等待,就见唐景枫出了来。 林宵没出声,夏当归也只是冲唐景枫招了招手,后者便低头抱胸慢悠悠晃荡了过去。ht门口那两个大汉一直盯着唐景枫背影瞧,待他消失在街角,才意犹未尽地收回了目光。 ------题外话------ 这章的字数没有满3000,因为蠢暖今早爬起来横穿整个魔都去面试了!【已补!】 至于昨天为什么没有码字,嘤嘤嘤,因为我白天洗完澡没吹干头发,瘫了! 晚上回来早的话就补,如果晚的话明天补,明天的更新时间也暂时待定,最近实习狗荣升成面试狗,码字成了一根压死人的稻草~ 还有,这两天章节内容都比较那啥~求编辑放我过啊~ 最后!公布答案,黑色背心出现的次数:日料店前一次,露天咖啡厅前一次,百货大楼里一次,碎尸案现场一次,ht酒吧一次。 因为日料店和咖啡厅是在同一个时间,所以答案4次和5次,都是正确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六章 枸杞,我痛 “怎么样?有收获没有?”林宵问,却注意到唐景枫脸色有点古怪。 夏当归也有所察觉,但毕竟腹部作痛,她也懒得开口问,干脆倚在角落里,听唐景枫把大概经过跟林宵汇报。 交待完毕又着重提了朱祥和钱一后,唐景枫偷偷瞥了眼夏当归,忽然就把林宵拉到了一边。后者正要疑惑发问,却看到唐景枫比了个“嘘”的手势。 “鬼鬼祟祟的……”夏当归皱眉,不满地哼一声也背过了身,用实际行动告诉唐景枫——你不给我我还不见得要听呢! “林宵,”唐景枫低声道,嗓音几乎沉到地底下去,“把口袋打开。” “做什么?”林宵狐疑,下意识也压低了声音,尽管不解,但还是很配合地把上衣口袋打开。 唐景枫又瞥夏当归,看丫头转过去,呼出一口气从兜里快速掏出一样东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到林宵口袋。 “重要线索,拿回去给秦法医检测,”唐景枫拧着声音道,面上表情非常丰富,“和朱祥钱一有关,快去吧。” 林宵愣,刚想追问既然是线索为什么要弄得神神秘秘的,可看唐景枫的模样,似乎很不想让夏当归知道。 他便也就算了。 跟唐景枫和夏当归打过招呼,林宵就火急火燎地走了。他很好奇唐景枫给自己的线索到底是什么,因为刚才后者的速度太快,林宵压根儿什么都没看见,只隐约好像瞥到一抹白色。 白色? 林宵站定,手慢慢伸进衣兜,凭着感觉摸了一下。 嗯? 餐巾纸? 林宵噎了噎,实在搞不懂唐景枫在玩什么名堂。但他也是耐得住性子,直到上了车系好安全带,他才把兜里的东西给掏了出来。 入目就是一张纸巾,一眼就能看出是从卫生间扯的卷筒纸,一格,非常薄。 林宵整个人感觉有点不好,卫生纸?算是什么线索? 他知道卫生纸最有可能是被擦了下身液体,从而可以用于检测dna,但这张纸干干净净,不像啊。 林宵发了片刻的呆,随即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打开微有皱褶的卫生纸。看唐景枫把它对折了一遍,或许是包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一打开,林宵神色一僵。 他喉结来回上下滚动,末了使劲咽了口唾沫,终于明白素来喜欢夏当归的唐景枫为何适才一定要避开女孩。 因为卫生纸里,包着一根……毛…… 林宵整个人感觉越来越不好了。 天知道唐景枫是用什么工具给取证的! …… 到家之后,夏当归对于唐景枫不把重要线索告诉自己却只跟林宵咬耳朵的事耿耿于怀,而唐景枫又因着ht酒吧的视觉冲击久绕脑海挥之不去所以完全没什么心情说话,于是两个人竟相对无言。 那晚夏当归睡得有些早,因为早年埋下的病根,导致她生理期一向痛苦。轻则恶心反胃精神不济,重则发冷发抖痉挛昏迷,这些情况以前都有发生过,所以夏当归很清楚,适才在马路边吹着凉风一坐良久,不早点歇下铁定肚子不会太平。 但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体质。 似乎才睡下去没多久,夏当归就被疼醒了。 十月初的夜间气温虽隐有凉意,但还不至于到手脚冰冷的程度。可夏当归裹了厚毯子,从脖颈往下全部埋在被窝里,却还是觉得寒气一阵一阵泛起。 小腹里仿佛有一只手,拽着她的子宫狠狠扯,每一下都用尽了全力,牵动她肚子里的五脏六腑都疼了起来。 夏当归咬咬牙,伸出舌头舔了下发干的嘴唇,这才发现自己的嘴唇都冷得吓人。 她死死抓着毯子,十根指头甚至因为用劲发出咯咯的声音。 夏当归疼得意识都有些迷离,忽然就想起那时教授艾伦给他们几个训练,其中有一项训练内容是测试握力。她体格偏小,女子平均握力在26kg左右,她却只有20kg。也就是那一项训练,成就她所有成绩中唯一一门等级c。 记得和她一组的有个姓韩的女孩,明明看起来跟自己一样纤瘦,甚至可以说是娇弱,但握力却达到惊人的35kg。 而男子平均握力,都只有31kg。 夏当归想着,自己现在这抓着毯子的握力,肯定足够完成等级a了。 她睁开眼,入目一片黑暗。不知道睡了多久,似乎压根儿还没睡。 门缝里没有光线透入,夏当归知道唐景枫有晚睡的习惯,所以这说明连他都进房间了,那夜应该已经深了吧? 深吸一口气,夏当归呛到了。一阵不算猛烈的咳嗽后,她觉得整个身体都疼了起来。 现在连空气进入口腔喉管都让夏当归感到刺骨的冷,她不知道还能用什么办法来将疼痛意识转移。 下半身有些凉,或许是错觉,总感觉屁股后头湿嗒嗒的。夏当归没有力气去摸,也没法伸出胳膊按亮手机屏幕看看时间。 房间里有挂钟,就在她床的对面墙壁上,寻常夏当归晨间醒来只要抬抬脑袋便能看到,可现在别说抬脑袋了,她连抬眼皮都已经耗尽了全部气力。 屋子里悄无声息,只剩秒针滴答滴答,夏当归痛到神识再度恍惚,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煎熬。 似乎过了许久,夏当归动了动手,轻轻摸上小腹。腹内冰凉,适才令人无法忍受的痛感渐退,转而变成阵阵刺人的痉挛。她勉强支撑着想起来,可刚支起上半身就忍不住吐了。 夏当归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吐了片刻,却也没吐出什么东西。她晚饭吃得少,肚子里现在空得很,不过到底还是难受,嘴巴里腻腻的,挣扎了两下还是准备爬起来。 腿着地便是一软,夏当归从来不知道自己竟还能虚弱成这样。她想着出去喝点水过过嘴,一开灯才发现,眼下不过凌晨两点。 夏当归套上拖鞋,下床了才看到被单上染了生理期的红色污渍。 她叹口气,拖着双腿慢慢往外走。 等天亮了肚子没那么疼了,再洗吧。 走道里有一盏散发微弱光芒的留夜灯,夏当归要下楼喝水,必会经过唐景枫的卧室。她走得慢,步子又沉重,都说人生病的时候,平日再坚强的性子都会软下来,夏当归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她以前不是没有这样疼过,最严重的时候,全身颤抖不能站立,直接休克昏迷。可那时她都熬过来了,今夜却有些软弱得过分。 夏当归看不起自己,不就是生理期吗,有什么不能忍? 可或许真的是因为,二十多年的人生,从一个多月前,真真正正发生了变化。 她从此,可以卸下努力维持的独立和自强,累了苦了痛了伤了,偶尔能软弱。 所以在自己克制自己前,夏当归抬起指节都泛青的手,轻轻敲了唐景枫的房门。 可能是因为疼痛再度来袭,夏当归额头挤出了层层密密麻麻的冷汗。而她语调出奇地软,因了身子不适,似乎都带了点哭音,听着愈发惹人心疼。 “枸杞,我痛。” 无人应门。 夏当归左手捂着肚子,能感到裤子后面一阵温热,忽然也就不觉得尴尬了。她又敲了两下门,屋内并没有传来任何声响,看样子唐景枫是睡熟了。 她有些恼,倚着房门慢慢往下蹲,两手交叠在小腹部,整个人颇似无助般蜷缩成一团。背上的冷汗湿了又干,睡衣凉凉地贴着她,引得夏当归不住地颤抖。 “枸杞。”她不死心,固执地又唤了一声,可天知道她现在的声音有多低,唐景枫别说睡了,就算清醒着也听不到。 “靠!”夏当归竟还有最后的力气骂了一句,也不挣扎着起来了,干脆就跪坐在凉飕飕的地板上,膝盖抵着门缝,额头靠在门沿处。 转角的楼梯口在下一刻亮起了灯,有轻缓有序的脚步声慢慢靠近,夏当归身子一动,没来由地忽觉心安。 唐景枫揉着眼睛哼着小曲儿,拖鞋在他脚上晃荡,整个人显得悠闲又慵懒。 可这姿态在他跨上最后一级阶梯时,瞬间土崩瓦解。 “当归?!”唐景枫先是一愣,有点搞不懂为何大半夜的夏当归会跪坐在他的卧室门前,可当他看到女孩歪着脑袋,侧颊一片苍白时,这才后知后觉拔腿跑了过去。 夏当归翻了个白眼,想恶狠狠瞪唐景枫,可眼神飘过去,反而带了点嗔怒,带了点委屈,带了点软弱。 唐景枫毫不犹豫摸上夏当归额头,本以为她是发烧了,却没想到肌肤凉到吓人。 “哪里不舒服?”他话语出口有些慌,但手脚还算麻利,胳膊绕过夏当归腰际,直接打横抱起。 地板上沾到一点点生理期血迹,夏当归看到了,唐景枫也看到了。 四目相对,从来淡定的两人同时红了脸。 “那个当归啊,”唐景枫说话结巴,因了现在如此亲密的姿态刚刚升起的欢欣雀跃都瞬间消失殆尽,“我带你去医院。” 夏当归不说话,反正该丢的脸都丢尽了,无所谓了。 唐景枫紧了紧胳膊,之前只觉得夏当归是看起来瘦,却没想到她是抱着也轻。不说轻如纸片,但跟抱着个孩子没区别,小小的瘦瘦的一团,苍白无色的嘴唇,眼下还一片青黑,怎么看怎么可怜。 当归,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伞形目伞形科中药,多年生草本,性甘、辛、微苦。 那么独立的女孩,到如今我却会庆幸得见你的依赖,只是曾经的辛与苦或将来的甘与甜,我有没有机会触碰? ------题外话------ 这章还是少了700字,欠债得还,明天继续补~【已补800多字】 今天还是晚更,争取比昨天早一点!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七章 眉目 唐景枫扯过搭在沙发背上的薄毯,将怀里的夏当归给裹了个严严实实。当他把毯子在她脖颈处仔细掖好时,女孩闷闷道:“别盖了,脏……” 唐景枫一愣,开始还以为夏当归嫌弃他这薄毯脏,片刻后才明白,丫头指的是自己弄脏了裤子,别又弄脏了毯子。 “……没事,”唐景枫开门,声音惊动了六只小家伙,“你们几个,回去。”他小心踢开国庆蹭过来的脑袋,也不准备换鞋了,直接穿了家居拖鞋出去。 外面风不大,但还是透过单薄的短袖t恤引起他一阵战栗。 唐景枫低头看一眼怀里的夏当归,脸色依旧苍白,但瞳孔倒还算有神,深夜里亮亮地盯着自己,反而把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 在路边等了须臾,也是好运,给唐景枫等到了一辆出租车。 “你不自己开车?”夏当归轻声问,还是有气无力,“其实也不用去医院,喝点热水就好。” 唐景枫低头冲司机师傅招招手,示意自己并不方便开门,得麻烦他下来帮自己一把。 “我开车的话谁抱你?你现在自己能站得住?坐得住?”唐景枫反问,又似乎想起了什么,不怀好意地调笑道,“不怕弄脏我的车?” 夏当归表情一凝,要不是现在动弹不得,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而且如果喝热水有用的话,傍晚你在大排档就该好了,”唐景枫小心翼翼把夏当归放到后座,等自己上了车关了门,又不放心地把她给挪到自己大腿上,“当归啊当归,你爸妈给你取了这个名儿,那当时有没有告诉你,中药当归主治血虚萎黄、眩晕心悸、月经不调、经闭痛经、虚寒腹痛?” 司机师傅听得脑袋都大了。 “啊不好意思师傅,去市医院。”唐景枫讪笑,差点忘了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 夏当归沉默,随即淡淡道:“我奶奶取的。” 唐景枫怔,很容易就察觉到怀内的女孩情绪有所波动。 他正懊恼该怎么扯开话题,却听夏当归接道:“你怎么知道当归还有治疗痛经的功效?据我所知你的专业可不是中医。” 唐景枫嘿嘿一笑并不作答,只将目光飘到窗外,看街道两旁路灯昏黄,翩生温暖。 他总不能说,认识她的第一天,他就搜索了“夏当归”这三个字。 而网页却只给他弹出几张药材的图片。 他曾点开搜索百科,一字一句琢磨这一味特殊而又好听的中药,细细思量间,就似能看到一个鲜活的女孩。 于是他在不知不觉中,都能把当归的主治功效、生长环境甚至植物特征给倒背如流。 唐景枫圈着夏当归,不算用力,却足够紧固。 比上一次更近的距离,更久的拥抱,更心安的相处。 他鼻端充斥着她好闻的清淡气息,不知道是发香还是什么。她的脸贴着他胸膛,从冰凉到温热,从稍显僵硬到完全放松。 夏当归终于有了点点倦意,呼吸微顿,枕着他没有胸肌的心口,好像连痛感都缓解了一样。 “师傅,电台声音搁小一点,”唐景枫把毯子又往上拉了拉,直接盖到了夏当归下巴处,见她呼吸平稳眼睫微动,他小声提醒道。 司机师傅很友好,依言照做后从后视镜看了唐景枫一眼,问道:“女朋友生病了?” 唐景枫笑了,“嗯,身体不舒服,得去医院,”他低头瞧了瞧夏当归,女孩睡得不踏实,但也没见醒来,“前面停就好。”市医院不远,出租车要进去得等门卫给停车号,不仅要绕专用线道走,还要停在住院部后面,距离急诊有一段距离。 所以唐景枫直接在医院大门口下了车。 师傅很热心地下来帮他开门,这个时候才注意到,唐景枫怀里抱着的姑娘,屁股后头有红色血迹,甚至渗透了薄毯。 “啊!”司机师傅猛然大叫,一下子就把本就没有深度睡眠的夏当归给惊醒了。 “快快快,”师傅连声催促唐景枫,一边催一边把他往前推,“快进去!你这女朋友都出血了,胎儿要出事啊!”师傅急得都在冒汗,挥开唐景枫递过来的车钱豪迈道,“不差钱不差钱!你快去!” 唐景枫:“……” 夏当归:“……” 下半夜医院并没有什么人,急诊部的两个护士看到唐景枫抱着夏当归进来,毯子外面沾了血,一下子就被吓得不轻,还以为真是孕期出血。等唐景枫厚着脸皮吞吞吐吐解释一遍,她们才也缓了一口气。 值班医生给夏当归安排了临时病房,在唐景枫缴费回来后,她已经打上了点滴,安安静静躺在病床上。 “还痛吗?”他挠挠头,完了下意识伸手摸上夏当归额际,想看看她是不是还在出冷汗。 可能是因为刚才一直抱着她,唐景枫觉得两人之间的亲密程度又拉进不少,这动作做得十分自然,毫无犹豫。 夏当归没动,男人的手正好将她的额头完整覆盖,她也反常地拿脑袋蹭了蹭,有些依赖。 “不痛,有点困。” 掌心温热,传递的或许已经是,两颗心的温度。 “那你睡一会儿。”唐景枫掖了掖被角,把点滴的速度调慢些,又执了夏当归的手塞进被窝。 点滴凉,进入血管后会让她的手也变冷,唐景枫这点还是挺心细的。 就这么坐了一会儿,唐景枫也有点哈欠连天。他原本在家楼下捋着思绪,所以这一晚都还没合眼,现在安静了,瞬间就困意袭来。 为了清醒,他干脆站起身,确定夏当归已经入眠之后,唐景枫蹑手蹑手出了门。 前台的小护士少了一个,听另外那个说,二楼有病人出了点事,估计有点棘手。 唐景枫问她要了杯热水,虽然自己也觉得喝水没什么用,但给夏当归暖胃或者暖手还是可以的。刚准备转身回去,楼梯口跑下来一个风风火火的小护士。 “这下问题大了!”她的表情有些难看,冲前台那个姑娘抱怨道,“楼上那女人你猜得了什么病?” “啊?”后者疑惑,“楼上那个不是前两天刚住院吗?听卢医生说,是……是……”她不好意思说出口,毕竟同为女人,那地方烂了的毛病,要如何启齿? “嘿!”听前者说话的语气,平日里应该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刚才她情况不太稳定,卢医生就去检查了,你知道吗,她得的,是那个病!” 唐景枫站定,闻言诧异回头。 “那个病?哪个病?” 适才跑下来的h护士用力点头,满脸都是鄙夷:“就是那个!az!” “啊……”另外一个彻底被惊呆了。 唐景枫也是一怔,却听那护士继续念叨。 “她那么不自爱,其实得这病也是意料之中,不过就是可怜她那女儿,年纪还没我们大呢,跑进跑出给她折腾的,”她摇摇头,颇有些叹息,“白天不是那个谁,在她病床上丢了三万块钱吗?你看到了没?” “好像有,听小蒋她们说起了。” “那可不,她在人身上刮到了不少钱,现在得了这种病,谁还敢要她呢,当然丢个三五万早些摆脱了。” “听说她女儿也不怎么干净?” “摊上这么个妈,能怎么办?去年还是前面来着,分局扫黄大队不是就把她给逮着了吗?现在她妈给朱祥甩了,她又想着法子要贴上去,啧啧啧。” 唐景枫刚想抬起的脚猛然一顿! 朱祥?! “你们说的那个女人,在二楼?”唐景枫不知道这女人是谁,和朱祥又有什么关系,但直觉应该去瞧一瞧! 两个护士齐齐转头,其中一个怪道:“你认识顾香?” 顾香……唐景枫默默记下,转而换上一副亲切微笑的表情,“没什么,只是刚才听你们这么一说,感觉这女人还挺可怜的,”他打着马虎眼,因为深知自己对于顾香的同情反而会引起那个急性子小护士的不满,这样才能了解到更多信息,“她的女儿也挺可怜。” “切,”小护士果然不高兴了,“顾香在咱们这儿可是出了名的大人物!你没听过一句话吗,上得了17路,就上得了顾香,”17路是川南地区客流最少的一辆环城线,就算是早晚高峰也有大把的空位,“她不是卖的,但就是荡得厉害。” 唐景枫的确没听过那句话,不过看小护士说的,顾香竟是“公交车”啊。 “她都有女儿了,年龄该不小了吧?”唐景枫问道。 “四十好几了,”小护士瘪瘪嘴,“不知怎么勾搭上了朱氏企业的公子哥朱祥,那朱祥才不到三十呢,也不晓得怎么看上她了。” “这倒是,我常看到她跟着朱祥去那个ht玩呢,寻常人都没钱进去的。”另一个补充道。 唐景枫这下是坚定了要调查这个顾香的决心。 朱祥,以及ht。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得感谢夏当归半夜闹病呢! 唐景枫看了一下时间,再有两个小时,他就能通知林宵了,或许碎尸案,真的要有些眉目了。 ------题外话------ 最近突然降温,妞儿们记得保暖,别感冒啦~ 今天章节里出现的az,怕涉及敏感词汇没有写出来,所以大家稍微揣测下,就能知道是什么病了~ 明天的更新,不出意外也不会早,保险起见妞儿们还是晚上来刷吧,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八章 可疑的女孩 夏当归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她似乎已经很久没睡得如此踏实了,命运多舛的童年和训练艰苦的少年自不必说,狱中四百多个日日夜夜,她连一分一秒都不敢放松,哪怕闭着眼,耳朵也醒着。 尽管在唐景枫家住得安心,但十几年夜不能寐的习惯,早已深入骨髓。 或许这点滴里加了镇定剂成分吧,夏当归一夜无梦,睁眼的时候,整个人都觉得无比轻松,腹部疼痛犹存,但尚在她的忍受范围。 窗外暖阳抚过她一头虚汗,轻柔地就跟凌晨的他摸上自己额际时的动作一模一样。 一切都令夏当归觉得恍惚。 门外有些喧闹,她不见唐景枫,便准备爬起来去外头瞧瞧。 身上换了干净的临时病服,下身也没有那令人不适的黏腻感,夏当归穿上鞋子,脚步还算轻快。 一开门,眼前一大波人的场景倒把夏当归给震在原地。因为除了唐景枫和一堆护士医生外,还有几张熟悉的面孔。 “小夏,听阿景说你病了?”林宵第一个注意到夏当归,探头问得关切,“怎么样,好点没有?” 刘晟凡和赵天闻言也看了过来,后者甚至指了指前台上放着的一个保温杯邀功道:“唐哥一早打电话给头儿,阿姨赶紧给你煲了汤呢。”赵天口中的阿姨,指的便是林宵的母亲。 唐景枫在旁边干咳一声,顺便狠狠瞪了赵天一眼。 夏当归不动声色瞥唐景枫,随即目光在林宵几人手上的纸笔上转了一圈,“医院出什么事了?”她才不信赵天说的,自己这生理期还能让唐景枫惊动警察局的人,“之前的案子,还是新的?” 唐景枫走过来,顺便把林妈妈煲的当归鸡汤塞到她手里,“去房间里趁热喝着,这人情也算重,我可得帮着林宵把案子结了,”他说是这样说,但就算没有这份汤,案子照样得忙,“朱祥和钱一,和这里的一位女病人有关系。” 夏当归不动,想了想问道:“已经做好笔录了?” 林宵摇头,“不,医院这边的情况我们已经大致了解,至于朱祥和钱一,等等回局里整理完现有的线索,阿景和我就会去,”他说着冲赵天刘晟凡几个招手,“现在去楼上看看。” 他们刚来并没有多久,找医生和护士掌握一些资料后,就准备去瞧瞧那个叫顾香的女人。 “我去,”夏当归直截了当,“我和枸杞去。” “别闹,”唐景枫不同意,“你身子骨活络了又不消停了?” “那你和林宵去见朱祥、钱一,能从他们的表情里获取到信息从而确定两人与这次案件的牵扯可大可小?”夏当归毫不意外地反唇相讥。 林宵抹汗,“行吧,小夏去就小夏去,赵天,”他转身交待,“现在回去把资料整理好,在阿景和小夏去调查之前给他们。” 赵天点点头,刘晟凡便跟着林宵上了楼。 唐景枫无奈地瞪了夏当归一眼,“那你进去把衣服换了,床头那袋子干净,早上我回家拿来的。” 夏当归心情很好,抱着保温杯便进了门。也许对于她而言,工作就是一味良药。 只是……出狱那么久了,局长到现在也没联系自己…… 等夏当归换好衣服,唐景枫便和她一起,打算直接跟赵天回分局,简单了解朱祥和钱一的情况后就立刻去着手调查。 才刚出医院大门,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跟前。赵天感叹了一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便招呼唐景枫和夏当归过来。 出租车里下来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扎着黑马尾,简单的薄荷色薄外套和黑色紧身裤,看起来和夏当归差不多岁数。 女孩似乎很急,双肩包没有来得及背好,只随意甩在肩上,就开始小跑着往急诊部去。 “那个……”夏当归眯眼,盯着女孩的目光始终没有收回。 “快点快点,师傅说再不上车他就走了!”赵天见唐景枫和夏当归两人站着都不动,又连声催促了一遍,“看什么呢!” 唐景枫也注意到了那女孩,忽然就笑着凑近夏当归耳边低低道:“这下可有趣了,”他这话有些没头没脑,但她估计是听懂了,“先上车,我给林宵打电话。” 夏当归抬眼,微微弯着腰的唐景枫一张脸就贴着她耳根,呼吸都听得清晰。 从他的眼神里,夏当归看到了笃定,一如她自己的。 在日料店前,在百货大楼里,包括现在在医院门口,都是同一个女孩! 这个一直跟踪穿黑色背心男人的,可疑的女孩! “好,我知道了。”林宵挂断唐景枫的电话,随即将目光放在床上那个双眼无神憔悴呆滞的女人身上。 这个女人叫顾香,43岁,海城人士,住院不过几天,但就在昨晚被确诊患上了az病。在接受治疗或回家休养前,医院允许林宵对其进行调查。 az病虽然可怕,但传播途径只有血液、性、母婴这三种,林宵让刘晟凡带着另外几个兄弟在门口候着,独自面对这个始终沉默不语的女人。 “顾香,我是川南分局刑侦行动队的队长林宵,现在就——”他的话没有说完,床上的顾香动了动唇,笑了。 “警察扫黄也扫错地方了吧?”顾香并不看林宵,只盯着天花板,一字一句说得慢,“我不干那行好几年了,得追溯到青——” 林宵也打断她,“我不管你还干不干那一行,这次是想找你了解关于碎尸案的情况,”他拿出录音笔,“碎尸案的被害者疑似与在ht就职的钱一等人有关,朱祥和钱一存在某些关系不必我多说你应该也清楚,但你和朱祥是什么关系,还请坦白。” 顾香似乎在认真听,就似乎只是放空着,林宵说完好久她才慢慢道:“我有权保持沉默吗?” 林宵沉声,“平日里tvb不要看太多,”他摇摇头,语气并没有过硬,毕竟面前的,是个染了重病的女人,“在这里,只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话音刚落,病房的门猛地被推开,随即重重反弹在墙壁上,发出足以令林宵霍然回头的声音。 顾弗青站在门边大口大口喘着气,刘晟凡脸色难看地在后面对林宵解释:“头儿,我拦不住,这姑娘说她认识你……” 林宵一震,忽然又转头看向顾香。 顾香……顾弗青…… 这女人的女儿,难道就是顾弗青?! “我妈身体不好,你有什么要问的就我吧。”顾弗青跑得急,侧脸红扑扑一片,鼻尖甚至冒出了细汗。 她把门关上,屋子里只剩下林宵微有些喘的呼吸。 等等,他还有点糊涂。 林宵用力摇摇头,试图将思绪理清楚。 唐景枫刚给自己打了电话,说之前那个跟踪黑色背心男的女孩到了医院,估计就是顾香的女儿。 他倒从来没有想过,顾香的女儿,会是顾弗青。 林宵知道顾弗青有个不堪的母亲,所以对于她的反感中一直都带了点同情。但现在看来,顾香和朱祥关系不浅,顾弗青又三番两次跟踪钱一的同圈兄弟,嫌疑自然会有。 “那好,你跟我回分局接受调查。”林宵秉着公事公办原则,当然也没觉得自己和顾弗青私人交情有多深。 顾弗青抿唇,神色有些复杂。 她接到医院通知说妈妈得了那种病,却没想到一来便会碰到正在调查碎尸案的林宵。 顾弗青低头,双手在身前交握,十指紧紧扣在一起,不知是紧张,还是无助。 “妈,医疗费我已经缴了,晚点再过来陪你。”她没有走近病床,顾香也没有要唤她的意思。 顾弗青是讨厌她的母亲,甚至有一段时间恨之入骨,但顾香始终是自己叫了二十多年的妈,别人看不起她抛弃她鄙夷她,自己不可以。 顾香沉默片刻,在顾弗青随林宵出门前忽然道:“把接下来的费用去拿回来,我不住院了,我要回家。” 林宵是看着顾香从床上爬起来的,甚至看着她收拾为数不多的东西,包括毛巾杯子和衣服,然后一股脑儿塞进硕大的行李包,吭哧吭哧跑下楼去办理出院手续。 顾弗青不同意,顾香就发火,把东西全部抖出来砸在女孩身上。林宵到底看不下去,把顾弗青往身后一拉,陶瓷杯重重打在他手背,随即“啪”一声落地,摔得粉碎。 林宵龇了一下牙,甩甩手怒道:“别发疯了!” 顾香压根儿不理睬林宵,见顾弗青不来拦自己了,把东西胡乱塞进包,又从护士手里接过退钱,撞开他就跑了出去。 这次顾弗青真的没有动。 刘晟凡和几个兄弟看到林宵手背出了血,刚想叫身边的护士给包扎一下,却见林宵摆手,示意无碍。 闹剧收场,医院大厅一片狼藉。 林宵吩咐刘晟凡留下处理,转身准备带顾弗青回局里接受调查。 女孩就蹲在他身后一尺距离埋首在自己胳膊下,她很瘦,蜷缩在一起时后背的蝴蝶骨弯起惹人心疼的弧度。她微微颤抖着双肩,拼命压制着低声的抽泣。 而这,也第一次震动了林宵。 ------题外话------ 明天应该能回到早上9点发文了!强迫症表示已经被最近的更新时间折磨哭了嘤嘤嘤~ 听说今天是感恩节,妞儿们,回家给爸爸妈妈一个拥抱,不在身边的打个电话撒个娇卖个萌,他们或许不知道什么感恩节,但一定会很开心很开心。 我也想给你们一个拥抱,感谢电脑屏幕和手机屏幕那一端的你,感谢这一段文字让我们相遇。可能走在街头,你和我曾擦肩,可谁也不认识谁,但我们永不陌生。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九章 朱祥 朱祥,男,二十九岁,其父为朱氏集团董事朱耀军,是豪门圈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 常年出入ht等娱乐场所,男女通吃,行为浪荡。三年前曾因聚众吸毒被曝光,然而事情却草草了结,反倒成了朱祥茶余饭后拿来吹嘘的点。 用朱祥自个儿的原话讲,就是天底下没有他用钱摆平不了的事。 凭朱祥的身份,自然有大把的女人心甘情愿往他身上贴。但或许就是因为蹭上来的女人太多,时间长了朱祥就厌倦了,转而开始往新鲜感十足的方向猎奇。 顾香是一个,钱一也是一个。 其实认识顾香在很早以前,那个时候他爸的生意还没起来,初中还在郊区的一所破烂学校上学。每次放学回家,朱祥都会经过那家发廊,他记得班里的男生说过,这发廊里的女人,是做那种生意的。 初中有生理卫生课,而在同学的熏陶下,朱祥对于某些事还是非常了解的。特别是经历了梦遗后,他对发廊里的女人愈发好奇。 严格意义上来讲,顾香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揣着他爸给他的一个星期的早饭钱,朱祥在放暑假前的最后一天下午,脱掉校服战战兢兢又兴奋不已地进了那家发廊。 他永远记得那个闷热的小房间里,木板床吱吱呀呀,堆在一边的被褥散发着潮湿的怪味儿,还有头顶慢慢转动的吊扇,丝毫没有驱散燥热。 朱祥光着身子跳下床,羞愧到不敢抬头。 他是第一次,可顾香却是身经百战,这就意味着还没正式开始呢,他的小战士就已经缴械投降了。 “刚开始都这样,同学,你别急。”顾香躺在床上懒懒地笑,这话却让朱祥更加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他听到外头传来熟悉的欢笑,是同学正从窗前走过。所幸帘子拉得严实,他轻出一口气,急急忙忙穿上衣服,把一百块钱放在桌子上。 “今天这钱我是赚多了,但是规律摆着我也没办法,”顾香染着廉价指甲油的手指在朱祥脸上滑了一圈,“这样吧,哪天你家没人,我去找你,算是还今天的赚头,你看怎么样?” 朱祥的脸更红了。 他胡乱应了几句,抓上书包跑到外间,趁没有同学经过,一溜烟钻了出去。 那年,顾香二十七岁,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女儿。 朱祥是无意间遇到顾弗青,才想起了这段陈年旧事。 津大的女学生本就不多,大部分还都被富商包养了,朱祥想找个清纯的也没找到。后来看上了顾弗青,还没弄到手就发现原来她是顾香的女儿。 仿佛还能回忆起十六年前在那个狭小空间里发生的事,那不过几分钟的喘息和木板床的剧烈晃动。 朱祥想到这儿,只觉得面红耳赤呼吸急促,身体也起了反应。 于是他放弃了顾弗青,找上了顾香。 或许是因为顾香身上有不同于年轻小姑娘的魅力和技巧,又或许是因为少年时的懵懂全因她而起,反正朱祥在顾香这里尝到了甜头,甘之如饴,十分快活。 他带她到处玩,也会去ht找钱一,如此组合的三个人,比一般的更刺激,更让朱祥觉得过瘾。 除了结婚,他跟顾香就似一对恋人一般,相处愉快且甜蜜。他甚至也去过她那个破旧的家,只是并没有见到顾弗青。 不过他清楚,自己对顾香并不存在感情。爱这一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未免太可笑了些,两人之间说白了只是一场交易。 他贪欢。 她贪钱。 但现在,这简单的交易也没法维持下去了。 该死的顾香竟染上了az病! 朱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狠狠拍桌,把在厨房收拾碗筷的佣人都吓了一跳。 他刚得到消息可真是慌了,跑去医院做了个系统检查,生怕自己也染了那可怕的病。他顺路取了几万块钱给顾香,以后就是一了百了了。 不过检查结果还没出来,朱祥依旧心慌慌的,吃什么喝什么做什么玩什么都没劲,连睡觉也不踏实。 “叮咚——” 门铃响了,朱祥烦闷,冲厨房怒喊:“聋了啊?!去开门看是谁!” 佣人诚惶诚恐地跑出来,两只手在围裙上来回擦。 “您好,川南分局刑侦行动队特助唐景枫,想找朱祥朱先生了解一些情况。”门外站着一个身姿挺拔的男人,声音低缓却沉稳有力。 “警察?”佣人有些惊讶,转身看向朱祥,不知道是不是该把人放进来。 朱祥刚点上一根烟,把门口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进来吧,”他有些烦闷地挠挠头,表情似乎不太正常,“你把我房间去收拾一下,收拾干净了再下来。” 佣人明白朱祥的意思,这是叫她避开,不准听他和警察的谈话。 夏当归跟在唐景枫后面,一眼就看到朱祥家偌大的客厅,装修精致。 老话说的对,这世上有一千种一万种不同的贫穷,但富贵却只有一种。 唐佑宁家、陆家、朱家,千姿百态不过是富贵人家的生活。 朱祥还以为有好多警察在门外,却没想到进来的只有两个,其中一个还是个小丫头。 夏当归瘪嘴,把朱祥眼底流露出来的情绪剖析完全,同时快速将男人上下打量了一遍。 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板寸头,三角眼,皮肤偏黄,侧颊坑洼。夏当归用四个字概括朱祥的长相——其貌不扬。 这时候再看唐景枫,果然养眼极了。 “随便坐吧,我都不知道我这样一个守法公民,怎么会惊动了警察呢?”朱祥怪笑,眯眼的时候总让人有一种不怀好意的错觉。 唐景枫也不客气,和夏当归一起坐下来后,什么话都不说,就盯着朱祥看,把后者看得毛骨悚然。 “我说,你们别拿那种眼神看我行不行?搞得我像杀人犯似的。”朱祥很不满,要不是看在他们是警察,他早就将人给哄出去了。 唐景枫忽然打了个响指,“很好,看来你知道我们是为谋杀案而来,”瞥见朱祥瞬间沉下来的脸,他嘴角愉悦一勾,“也省得大家绕弯子了。” 朱祥颇有些恨恨地瞪了唐景枫一眼,觉得这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干脆把脸面对夏当归,想着这么一个小姑娘,总没那男人犀利。 “朱先生,你的烟别忘了。”夏当归露出一个在她人生中迄今为止最是温和的微笑,顺便拿指头虚空点了点那根架在烟灰缸上已经点燃的烟。 朱祥心里瞬间就舒坦了。 这才是小姑娘嘛!多好!比那说话就挖坑让自己跳的男人好太多了! 朱祥笑眯眯地把烟用两根指头夹起,熟练地在烟灰缸上弹了弹。 一丝算计从夏当归眸中一闪而过。 “ht死了人。”她平静道,话出口却凌厉。 朱祥脊背一僵,手刚抬到嘴边用力吸了一口,烟灰落了满腿。 他清清嗓子,吞了唾沫,笑得有些勉强,“小姑娘,ht死不死人那是你们警察要调查的事,与我何干?”他说着又猛吸一口烟,吐出一长串烟圈。 “ht死了人。”还是同样一句话,连音调都没变。 朱祥的手微不可见地一抖,烟灰又落了下来。 他有些恼,面上泛起一丝凶狠,“我说你有完没完?”他努力压制住怒火,再次怪笑道,“这话你找ht的老板说比找我要有用,我一没杀人二没被杀,问我?搞笑吗?” 朱祥声音变了调,似乎听起来很生气。 唐景枫瞥一眼夏当归,女孩表情认真,一点儿也没被朱祥吓到,看样子正在分析着微表情与非语言行为。 果然,一分钟后夏当归歪了歪脑袋,慢悠悠道:“朱祥,自我们一进门,你就在表现着紧张与不适,我想不怀疑你都不行呢。” 唐景枫毫不掩饰地笑,伸个懒腰舒服地靠在沙发上。 和夏当归一起调查的确要轻松得多,因为他们直接可以省去软硬兼施的思想工作环节,快速进入审讯,甚至有时都不需要审讯。 朱祥一愣,随即夸张地大笑,一边笑一边站了起来,看来是不愿意面对夏当归,这个让他错以为比唐景枫要更好对付的女孩。 “什么紧张,”朱祥两手插进裤兜,像模特儿一样把大拇指挂在口袋里面,“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他声音拔高,走到餐桌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了下去。 “去ht玩的人可多了,你们凭什么就盯着我一个?”朱祥舔舔唇,把残留在外面的水给舔干净。 唐景枫不置可否,耸耸肩好笑道:“我们什么都还没说,你情绪未免太激动了些吧?” “碎尸案闹得沸沸扬扬,我怎么知道你们这些个警察破不了案子会不会就随便找个人当替罪羊?我朱祥在川南名声的确不怎么样,万一被逼供了,我还活不活?” “你这想象力也是有点丰富了。”唐景枫一噎,摸不准朱祥这性子是真傻还是装傻。 夏当归也起身,隔着一张桌子一张沙发,和朱祥四目相对。 “你否认,没关系。”她一字一顿,“我一个一个分析给你听。” ------题外话------ 说好的九点更新拖到了两点多,罪孽深重! 早上睡过头了,真是对不起妞儿们!看看今天能不能挤出时间弄个二更,算是补偿吧!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章 确定死者身份 “我们刚进门,你却在听到有警察前来时发出怪笑,”夏当归淡淡解释,“这是你反应出来的第一个不舒适感,当话题比较严肃时,人的嘴部会因不舒适而颤动或嚅动,俗称为——假笑。” “当然,你也不要以为我有多么善良,提醒你吸烟只是为了更清楚地看到你的第二个反应,”夏当归指指地上被朱祥拍落的烟灰毫无愧疚道,“当边缘大脑感受到压力和紧张后,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之类的激素会激增,这就会引起手掌颤抖。” “不过手掌颤抖太过细节化,一般很难被发现,但如果你夹着烟,那便会很容易被看到。我试了两遍,你在听到‘ht’和‘死’这两个地方时手抖反应明显。” “之后,你短时间内出现三个非正常反应——清嗓子、吞唾沫以及声音变调。当因为压力而感到口干时,吞唾沫会变成一件很费劲儿的事,喉结会突然上下跳动,同时伴随着清嗓子的动作,可能一下,也可能连续几下。而声音前后的不一致,则同样代表着,不舒适!” “再者,你的身体也会通过非语言形式表现不舒适感,就比如在我说我不想怀疑你都难的时候,你下意识起身离开,因为压力迫使你重新调整自己,以起到阻隔或保持距离的作用。” “接着,你一个动作在心理学中,可是典型的范例——消失的拇指。” 夏当归终于歇了一口气,而对面的男人脸色可谓好看。 “拇指在瞬间消失,这表明你的情绪已经变得消极,因为将拇指放于口袋中是极度不自信的表现,也是没有安全感或社交不舒适的信号。” “你喝水,并不是因为你渴,而是想掩饰自己吞唾沫和清嗓子的动作,这跟之前所表露的不舒适感异曲同工。” “最后,”夏当归着重强调,微微高扬的音调让朱祥的面色更加黑沉,“你用舌头反复摩擦嘴唇,看似舔干净残留的水渍,实则却是以此达到自我安慰的效果,并让自己冷静下来,毕竟在微表情里,这是不舒服的正常反应。” 女孩不再开口,屋里却也没有人接话。 “结束,”夏当归淡淡道,瞥一眼坐在旁边听得认真的唐景枫,又瞥一眼站在对面僵立不动的朱祥,“你不是凶手。”不知道是安慰朱祥好让他老老实实交待,还是夏当归的确笃定,反正她这话出口,语气认真又毋庸置疑。 唐景枫瞅她,想起夏当归之前说过,她认为凶手是女性,和他相反的猜测。 朱祥终于缓了过来,抿抿唇转了下眸子,目光从夏当归身上溜下来,又回了唐景枫身上。 他现在觉得还是这男人更好对付些!小丫头片子太难搞了! “我当然不是凶手!我能提供什么消息?连你们警察都不知道死了谁,我怎么会知道?”朱祥理了下领口,抬起下巴表现出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法律有要求我必须配合你们吗?现在我希望你们离开,立刻!” 朱祥不敢真发火,他爸的生意越做越大靠得不是装大爷,而是装孙子。所以警察对于他们而言,并不能轻易得罪。 但现在这两人逼他逼得太紧,夏当归更是字字句句令朱祥难堪。他收不住情绪,抬手指了指门,示意唐景枫跟夏当归自行离开。 “我说你不是凶手是有依据的,”夏当归完全不在意,仍旧自顾自道,“转动眼球、假装打扮自己、用高人一等的口吻说话,这些抵触甚至怀有敌意的情绪在你刚才的行为中都有出现。当然,你甚至有可能做出……” “shit!”朱祥怒骂,指门的手一翻,瞬间对着夏当归竖了一个中指。 “……一些下流的动作,”夏当归视若无睹,继续把自己的话讲完,“如,竖中指。”她这才抬眼,目光和言语一样犀利。 朱祥:“……” “这些代表你在不悦,而不是心虚,”夏当归瞪他,“凶手在面对拷问时什么情绪都会有,但独独不会出现不悦。” 朱祥看了看自己竖起的中指,觉得快要招架不住那个单薄的小姑娘了。 “而且,你也别说你什么都不知道,碎尸案轰动全城,林宵他们压力巨大,因此有关碎尸案的一切细节都没有外传,”夏当归眯眼,仿佛将一切洞悉,“可你又如何知晓,警察连死了谁都不知道?” 朱祥呼吸一窒,手脚瞬间变凉。 “真够争气的,”唐景枫听了半天也看了半天,终于在这个时候以夏当归的红脸为反衬,扮了一回白脸,“快把你的中指收回去吧,咱们当归都说你不是凶手了,怕什么?不过是了解一些情况,信息如有用,叫林宵给你颁个好市民奖也不是不可能。” “不出意外,应该是ht里死了人吧?你常去ht,肯定知道这消息。只不过ht性质特殊,如果报案,警察介入调查,难保不会牵扯出ht的其他事端。”夏当归语调依旧平淡,但却注意到朱祥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果然…… 如她所言,一定有知道死者遭遇不测的人,但他们不能报案不敢报案,甚至不能认尸不敢认尸,就怕林宵他们调查的时候,将ht一网打尽! 朱祥胳膊慢慢下移,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消颓不已。 “真是服了你们了……”他摇摇头,苦笑道,“老实说,我的确不知道ht死了人,只是前段时间我去那里玩,一直没见到邵三,所以奇怪了很久。” “邵三?”夏当归重复一遍,皱眉和唐景枫对视。 “ht有镇店八宝,这你们知道吧?” 唐景枫一愣,忽然想到昨天自己去ht,那个酒保说了一半却没说下去的话。 “钱一是一个,邵三也是一个,他们有八个人,以数字命名。”朱祥就坐在桌边,和唐景枫还有夏当归保持着距离。 夏当归想了想道:“都是穿了黑色背心?”她又补充,“是ht的……” 后半句话不是那么容易说出口,朱祥却懂,“没错,外界都传他们是ht的打手,但只有少数人,譬如我们知道,他们其实是男招待,”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这种特殊嗜好有什么不对反而感叹了一句,“那技巧是真好,要是两个或者三个人一起——” “闭嘴!”夏当归恶狠狠地阻止朱祥一脸浮想的邪恶样儿,“说正经的!” 唐景枫憋笑,拿笔在纸上快速记录有效信息。 朱祥叹了口气,想到自己极有可能也感染上了az病,有些伤感道:“邵三应该算是他们八个兄弟里模样最标致技巧最熟练的了,”瞥见夏当归再次沉下来的脸,朱祥挠挠头,换了一个方式继续道,“也就是说,邵三的生意最好,赚钱最厉害。” “一开始没见着他,我还以为他赚够了钱回了老家,或者被别个地方挖了去。不过后来转念一想,干他们这一行的,比不得顾香这种,而且又是常年在ht混,或多或少知道些ht的内幕,老板肯定不会轻易让他离开。” “虽然疑惑,但我还不至于想到……”朱祥咽口水,夏当归清楚,他这是回忆紧张的正常反应,“想到他会跟碎尸案有关……” “那你后来又怎么知道了呢?”唐景枫直起身子,语气慢慢变得严肃。 朱祥回道:“是钱一说的,他说邵三失踪了很久,怀疑是不是被人给杀了,”他眼睛不住地往左边看,这在微表情里,代表回忆而非撒谎,说明朱祥的话,可信,“那次你们在宜山路发现碎尸,恰好钱一在场,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有强烈的感觉,那尸块是邵三的。” 唐景枫皱眉,这么说来,监控里的黑色背心男,就是钱一? 夏当归也在想,难道相处久了真会有可怕的心有灵犀?就像钱一能感觉到邵三已经被害一样? “八个人里,钱一跟邵三关系最好,可能因为他们老家都在东北吧。所以钱一说,邵三要是真出事了,老板绝对就只会当ht死了一条狗,根本不可能报警。” “因此钱一故意撞向刘晟凡,让碎尸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好让林宵他们承受舆论压力,不得不拼尽全力尽快破案?”夏当归问。 朱祥点头,“没错,钱一是这么跟我说的,当时我有带顾香一起去玩,她可以作证,”他继续道,“我跟邵三没有那么熟,如果要问具体的,你们可以去找钱一,他就住在ht旁边的小区。” 唐景枫知道,朱祥虽然有给他们提供一些信息,但到底还是忌惮ht背后的老板,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钱一对于碎尸案的死者,确定其为邵三的可能性有多大?”唐景枫追道,在朱祥快要结束谈话的最后一刻提出关键性疑问。 朱祥拧眉,无奈道:“这么说吧,ht镇店八宝背后都有纹身。” 唐景枫瞳孔一缩,夏当归眉头一挑。 “你们碎尸案,不就说那什么地方,有胎记或者刺身等标志吗?” ------题外话------ 可能要重新固定一个更新时间了,每天晚上8点,不知道妞儿们有没有意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一章 你知道,但是要隐瞒? 顾弗青不是第一次来警察局了,几年前林宵进行“扫黄”任务,她是第一批被抓进来的。 “要不要喝水?”审讯室里只有林宵和顾弗青,大抵是因为刚才见女孩哭得伤心,林宵素来还算冷硬的态度,难得软了下来。 顾弗青安静地坐在桌前,闻言一直垂着的脑袋慢慢抬起,眼底还有些湿润。 “不用,你快些问,我要回去找我妈。” 顾香拿了行李和钱就跑出了医院,虽然顾弗青不知道她会不会回家,可现在除了家,顾香也没有地方去了。 顾弗青不说还好,一说林宵就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你又没工作,刚才哪来的钱把医药费都给缴齐了?”他皱眉,语气里满是质疑和不悦,“那不是一笔小数目!” 林宵抿唇,见顾弗青不回答,似乎也能想到那一方面去。 他火气一下子便起来了,怒拍桌子恨恨道:“你说!你是不是又去——” “没有!”顾弗青突然开口,和林宵毫不掩饰鄙夷和恨铁不成钢的目光对上,瞬间也来了脾气,“你管我的钱哪来的!反正你又不会帮忙!” 林宵气得太阳穴都突突地跳,但一下子却又无法反驳顾弗青。 他对这女孩的情绪总是一阵风一阵雨的,连自己都捉摸不透。似乎哀其不幸,又会怒其不争,但说到底,他对她其实并没有提供过任何帮助。 “算了,”林宵憋着一股子气,把本子往桌上一扔,动作够大,“说说你妈和朱祥以及钱一的关系,还有你,你和ht那些男人的关系。” 顾弗青定定地看着林宵,把后者看得浑身不自在。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和那些男人的关系?”顾弗青面色有点白,似乎从林宵这话里听出了别样的意味。 “咳咳!”林宵有些尴尬,“你别误会,有人多次看到你跟踪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不是一个而是很多,所以,你现在的处境也不是那么明朗。” 林宵把话说得隐晦,但顾弗青能听明白,他的意思是,自己或许已经有卷进碎尸案的嫌疑了。 “我妈跟朱祥的关系很简单,就是你想的那样,”顾弗青很配合,但语气和表情淡漠得厉害,“虽然我回家的时候几乎没有碰到过朱祥,但钱一倒是经常遇见。” “我妈是先跟着朱祥,后来才认识了钱一、郑二、邵三那几个。朱祥经常带她去ht,几个人一起玩,我劝不住她。” 林宵打断她,“你劝她?”据他所知顾香如此行为早已不是一天两天,顾弗青若要劝也不该挑着这个时候。 顾弗青点点头,“你应该清楚的,ht不同其他娱乐会所,她以前怎么玩没关系,但是这次要是还这样,得出事,”她不看林宵,只把目光盯在他手上,那只快速写着字的,白皙手掌,“当然我一开始并不知道,直到后来有一次,我在收拾卫生间的时候,发现了纸篓里的……” “什么?”林宵问,半身前倾。 “……针管。”顾弗青抿唇,缓缓吐出两个字。 林宵皱眉。 “那天到家里来的是钱一,我就知道这男人有毒瘾,妈是不能惹的。等他走了我跟我妈讲,她却听不进去,甚至说她早就知道,只要自己不染上什么问题也没有。” “哪有那么简单,ht沾黄带毒,她近期又跑得勤快,里头的人会放她干净吗?” “这就是你跟踪钱一等人的原因?”林宵不解。 “我没有跟踪过钱一,”顾弗青摇摇头,“朱祥是钱一和邵三的常客,自然而然的,妈也就和他们两个熟,但钱一见过我,跟踪他没那么容易,我只跟踪过邵三,和另外一个。” “不过听我妈说邵三是ht里面最红的人,轻易根本见不到人,而我又进不去ht,只能在外面等他们出来回自己的公寓。”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踪他们,只是想着我妈不听劝,你们警察又不介入,如果要让钱一几个暴露,只能把他们吸毒的事儿抖出去。” “但是没有证据,我就不能报警……” “所以你想着跟踪他们找到证据?”林宵越听眉头蹙得越高,“把自己还真当大侦探了不成?你以为证据是那么好找的?我花了几年功夫都没把ht搞垮,你想?” 林宵“啪”地扔掉笔,就差指着顾弗青鼻头骂了。 顾弗青贝齿咬着薄唇,唇色依旧苍白。 “继续。”林宵压下怒火,认命似地又把笔捡了回来。 “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至于你现在正在调查的碎尸案,我只能告诉你,死者不出意外应该是邵三。” 林宵笔尖一顿,“你怎么能确定?”他觉得自己大概要问到关键了,干脆把笔放下,抬眼盯着顾弗青,用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面对这个女孩。 可始终配合的顾弗青,却在这一刻选择摇头。 “我就想说到这里,其他的你再问也没用,我不会回答。”顾弗青的神色比之前凝重许多,这让林宵感觉非常不好。 “不会回答?”林宵重复一遍,语气严肃了,“不会回答是什么意思?你知道,但是要隐瞒?” 顾弗青看了林宵一眼。 “没有。” 林宵气笑了,“顾弗青,我现在给你把重点拎一下,你说你知道死者是邵三,但却不把原因告诉我,”他顿,似乎想让女孩明白问题的严重性,“死者是谁连我们都不知道,说难听点,或许在此之前只有凶手一个人知道!”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把自己逼进死路?”林宵重重拍桌,“除了你自己,没人能证明你跟踪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目的何在,再说难听点,这笔录的可信度还有待商榷!” “如果确定了死者是邵三,我们就会把所有具备嫌疑的人圈进调查的网里,你和朱祥等人一样,必须始终配合我们的行动。” 顾弗青依旧不说话,似乎铁了心要沉默到底。 林宵搞不懂了,她为何要隐瞒?难道……和顾香有关? 这么一想似乎有道理,顾弗青对顾香很好,如果顾香和案情有牵扯,这姑娘的确有可能为了保母亲周全选择三缄其口。 可今儿见到顾香,那女人并没有表现出恐慌,如果她真和碎尸案有关,未免镇定得可怕了。 但在一开始的定位里,唐景枫就曾形容,凶手是一个——可怕的屠夫。 那顾香有肢解尸体的能力吗? 林宵皱眉。 悬。 顾香身材瘦小,而死者是男性,根据现场发现的衣服,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之上。顾香如果真是凶手,先得想办法制服这么一个大男人,也够呛的。 “你觉得顾香和碎尸案有关系吗?”林宵犹豫了一下,还是这样开口了。 顾弗青低着头,林宵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却明显感觉到她脊背僵硬了须臾,随即又是两个凉凉的字。 “没有。” 外头传来敲门声,随即赵天把脑袋探了进来,“头儿,阿景和小夏回来了。”他瞅了瞅正对面的顾弗青,刚好听到她说“没有”。 林宵没有示意赵天进来也没有摆手让他出去,只将本子合上,沉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你确定没有任何想说的了?”私心里,他还是不希望顾弗青和碎尸案有一点牵扯,哪怕是基于顾香的原因。 但女孩平静如初。 “没有。” 淡淡两个字,把林宵的耐心全部磨灭。 “好,你就先在这儿坐着,等等我再决定是继续问,还是放你出去。”林宵情绪又起来了,冲赵天使了个眼色,准备和唐景枫两人碰面。 赵天从林宵手里的记录本上瞥到了女孩的名字。 “嘿,”他小声地自言自语,“连着两句没有没有,倒真和名字一样,是个没有姑娘呢。” 林宵在办公室和唐景枫以及夏当归交换了线索,三人几乎可以确定,碎尸案的被害人就是ht当红男招待邵三无疑。 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接下来他们的任务,就是走访邵三的亲友,根据死者最后出现的时间和地点,进一步确定他的死亡时间,从而排查各个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如此推断最具作案时间与动机的人。 林宵一看早已过饭点,让赵天带唐景枫和夏当归两人去食堂用餐,自己则又扎进了审讯室。 顾弗青还是嘴巴紧得很,林宵耗了近一个小时,最终无奈决定放女孩回家。 夏当归是在吃饭回来经过审讯室前的走道碰到的顾弗青。 先前林宵简单介绍过这个和她差不多岁数的女孩,或许是因为顾弗青也有一个那么不堪的家庭,这让夏当归觉得,她跟她很像,也就潜意识里觉得,她不会和碎尸案有关。 可林宵说,他认识顾弗青,是因为一次“扫黄”任务。 夏当归本来听过且过,可走道里正面对视,她不信了。 女孩有一双清澈见底的眸子,不见情绪,但足够真实。 顾弗青也看着夏当归,那个站在唐景枫身边,矮了一个头却没矮半点气势的,和她相仿的女孩。 多年后的顾弗青回想起来,彼时夏当归已有能力与那个同样优秀的男人比肩,可自己却还只能沉默站在林宵身后,以一个接受审讯的身份,彷徨而无助。 不过还好,命运亏待了她二十多年,最后善待了她一把,让他像夏当归身边的唐景枫一样,陪在自己身边。 “林宵,她不会是你说的,那种女人。”夏当归在林宵经过自己跟前时,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低低道。 林宵一愣,有些不解,“小夏,你……”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但却还是硬着头皮道,“当年我亲手抓的,还能有假?”他不敢说得大声,因为顾弗青就在一步之外。 唐景枫扬起眉毛,看夏当归和林宵咬耳朵真是怎么看怎么不爽。 “你不信?”夏当归反问,这下却是以正常的音调。 在林宵还没来得及发问前,夏当归一抬手,忽然轻笑着开口。 “好,那我就证明给你看!” ------题外话------ 这章还差1000多字,先更新了,晚点补上来。 以后更新时间就定在晚上了,等蠢暖慢慢调整回来再说~ 最近卡文,后续情节不知道如何串接,要是之后卡得写不出来,可能会请假一天,先跟大家报备一下~还有,这两天断网了,后台一天只上一次,就是更新的时候,留言回复不及时抱歉了~【已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二章 风俗 此时,林宵和夏当归正对着顾弗青,而唐景枫则抱臂靠在墙壁上,看似懒洋洋,目光却耐人寻味。 林宵还没从夏当归的话里回过神来,耳边依旧回荡着女孩那句势在必得的“证明给你看”,忽然他便感觉腹部一凉。 下意识低头一瞥,林宵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苍天!夏当归这是在干什么! 他只套了一件简单的宽松短袖,外套丢在办公室没有穿,所以夏当归伸过来撩他的衣服,动作是极其轻松。 唐景枫一愣,脚步下意识往前挪。可他到底是清楚夏当归的目的,所以虽然心里很不高兴,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只抿抿唇,鼻间一声轻哼,不情不愿地转开脑袋。 “呀!”触目是男人精瘦的身材,六块结实的小麦色腹肌,还有一道隐隐可见且颇有年岁的狰狞疤痕。 顾弗青的脸瞬间便红了。 “小夏!”林宵第一次对女生不礼貌,他几乎是重重拍掉了夏当归的手掌,将被她毫不客气撩起的衣服仓惶扯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夏当归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甚至没有跟林宵解释任何。 顾弗青没敢抬脸,将脑袋埋得更低,从三人跟前小跑着离开,头也不回。 “林宵,”一分钟后,夏当归喊了一声,“别整理你的衣服了。” “……”林宵眉头皱得都能挤死几只蚂蚁。 “我已经证明给你看了,”夏当归波澜不惊道,“你还不开窍?”她说着瞥林宵,将后者疑惑的表情尽收眼底。 “笨,”唐景枫都看不下去了,过来拍了拍林宵肩膀,“亏我家当归煞费苦心,你都没注意,光想着自己害羞了。” 夏当归斜眼,“你家的?”她觉得林宵和唐景枫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的人,一个嘴太滑,一个人太木。 唐景枫笑眯眯,“我家的,”他现在很享受和夏当归耍嘴皮子的乐趣,“走,找钱一去。” 当然唐景枫很清楚,和夏当归斗嘴虽好,但不能逾了底线,所以他话头一转,既讨了便宜又不会惹得丫头不快,机警得很。 两人走了,而林宵也终于明白夏当归的意思了。 顾弗青和林宵认识,却在看到他裸露的腹部时还会避开目光,又怎么可能是他所认为的那种女孩呢? 林宵抿唇,拳心慢慢紧握。 可,几年前,是自己亲眼所见…… 钱一的住所就在ht旁边的小型公寓楼,也可以说在ht就职的大部分外省人员都住在那幢公寓楼。或许是距离方便,又或许是ht的老板统一安排了住宿问题。 不过虽然地点掌握容易,要想进去却有些困难。 门卫似乎尽职得过分,不仅外来访客要身份登记,连小区居民都要刷卡进入。 林宵说那个叫顾弗青的女孩一直跟踪黑色背心男却常在半路跟丢,其实她就算跟踪成功了,想找到人家具体几楼几室也非易事。 这案子现在已经算是放到明面上来了,所以唐景枫和夏当归并不忌讳实名登记,况且他们两人也非编制内的警务人员,说到底身份也没有林宵那几个来得敏感。 这个点不知道钱一在不在公寓里,唐景枫和夏当归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敲了门。等了大概半分钟,屋门竟然开了。 “你们是……”应门的是个高大的男人,黑眉大眼,高鼻薄唇,棱角分明。 “川南刑侦行动队案情特助。”唐景枫简洁而直白,在钱一开门的刹那就把屋子给大致扫视了一遍。 客厅不大,二十平米的样子,旁边用玻璃门隔开,形成开放式卧室。而客厅的正对面是小型厨房,至于卫生间在哪儿,从唐景枫这个角度并不能看到。 与其说是单身公寓,倒不如说是ht为他们安排的简单宿舍,迷你极了。 “刑侦……”钱一不傻,细细咀嚼后瞬间便明白了,“快请进!”他似乎难掩激动,但脸上还是流露出一丝紧张。 夏当归心里有了底,这男人真如朱祥所言,和碎尸案的被害者邵三关系匪浅。如果的确是钱一在案发现场推波助澜让碎尸案轰动全城,那么就不难解释他的激动情绪是因为在明白自己无法报警后警察却自动找上门的亢奋。 至于紧张,夏当归认为这楼里大部分是ht的人,钱一让他们两个进门,只是害怕被发现,跟不敢报警是一个道理。 想到这个,夏当归斜了唐景枫一眼,对于他站在门口就自报身份表示毫不掩饰的鄙夷。 钱一手脚很利索地端来了两杯水,大概在ht呆久了的缘故,他会看脸色和眼色,不等唐景枫和夏当归提问已经自顾自道:“我知道你们是为什么而来,我这几天待在公寓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就等着你们来找我。” 唐景枫和夏当归对视一眼,相比较于朱祥,钱一的配合态度实在让他们有些……错愕? “你们是为碎尸案来的,对不对?”钱一的相貌属于硬汉类型,但此刻却露出一丝苦楚,“这么说吧,我可以肯定碎尸案的被害人,就是我兄弟——邵三。” 虽然林宵几乎已经将死者身份确定为邵三,而且朱祥、顾弗青和钱一三个人的笔录都如此,但唐景枫还是拿出那一件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染了血的衣服,语气严肃道:“你看看吧,是不是邵三的?” 钱一接过,手指微抖。 唐景枫不动声色地看向夏当归,用眼神询问她钱一这人有没有嫌疑。 夏当归收回落在钱一手上以及脸上的目光,转而皱眉,淡淡摇了摇头。 意思很明显,不能肯定,需要进一步确认。 衣服上的血迹早已凝固,呈现渗人的褐色斑驳。钱一只是正反翻了两下,就将手撑在椅背上,拳心紧紧握着那衣服,紧到手背青筋暴起。 “是……邵三的……”他面色有些白,哪怕心里无比确定自己的兄弟已遇害,真到了这时候,反而愈发难以接受。 “噢?”唐景枫换了个坐姿,将长腿轻轻叠起,食指在大腿上点了两下慢慢道,“这衣服没什么特别的,你如何肯定?” 死者的衣服的确没什么特别,不是名牌也非地摊货,只是最普通的polo衫而已。况且,这衣服上没有任何装饰品,纯白底色,胸前两条蓝黑相间的横杠,实打实的运动款。 “因为,”钱一深吸一口气,似乎在缓和自己的情绪,随即他定定神,目光坚毅地在唐景枫和夏当归跟前把衣服展开,“除了邵三,我从没有见过谁会把别针扣在领子上!” 夏当归一愣,唐景枫悠悠摆着的脚一停。 钱一呼吸急促,手指点着的地方却并没有看到别针。 “别针?”夏当归问,眼尖如她拼命眨了下眸子,甚至微微前倾上半身,也没发现有什么别针。而且林宵和秦法医肯定对这衣服检测过多遍,如果有别针,他们早该知道了。 钱一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眼眶却有些红了。 “这里……你们仔细看……”他抖着嗓子慢慢道,“有个孔……” 夏当归凑近,唐景枫看到她侧颊表情一变。 果然有个小孔! 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因为那孔真的太小了。 如果不是钱一知道邵三有这个习惯,他就不会着重注意衣领的位置。如果不是那被扯掉的别针尖端勾出一根细线,钱一也可能发现这个几乎隐形的小孔! 这样说来……凶手明确知道别针是邵三的特征?而他不小心勾了丝,或许是因为当时太过着急惶恐? 又是熟人作案? “邵三和我是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但他们那块儿有个特殊的风俗,出门在外打拼的年轻人,要在衣领上扣个别针,因为别针的形状和回形针差不多,寓意出了村的孩子要记得回家,”钱一吸吸鼻子,勉强冷静下来道,“虽然我们是一个县,不过这风俗也就他们附近几个村常年在流传,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尽管如此,也不是每个人出了破落的小村子融入大都市还记得故乡的习俗,但邵三是一个。” “别针扣在衣领上特别奇怪,所以一开始他到ht上班,老板强制要求他摘掉。邵三不肯,为此闹过一段时间,后来老板见他模样好生意好,慢慢也就随了他了。” “我们之前不认识,在ht呆了五六年,慢慢才熟悉起来,也就发现原来我们还是同乡。他很孝顺,扣别针可能是他念旧想家,也可能只是一个精神寄托而已。” “等等,”说到这里,唐景枫适时开口打断钱一,“这五六年的时间里,邵三一直都会在衣领上扣一个别针?” 钱一点点头,“是的,至少我们一周六天上班,他天天都扣着,”大概觉得不精确,钱一又道,“有时候星期天休息,我在街上遇到他,他也有扣别针。” 唐景枫又问:“邵三应该也住在这幢楼吧?” 意料之外的,钱一摇头了。 “不,我之前说过,邵三模样好生意好,一到ht就红得不得了,他没有公寓,老板也不需要给他安排公寓,因为所有请他出去玩的富商,都会要求他过夜。” “那没生意的时候呢?”夏当归奇怪,就算生意再好,不可能天天都在外面,身体哪吃得消…… 钱一却笑了。 “他出去过夜也并非都是为了生意,寻常的时候,他会歇在我这里,里头那一间,就是他的屋子。” ------题外话------ 评论数快接近888条了,所以踩中888楼的妞儿,会奖励88币币~ 具体看下评论区的通知吧~么么哒!新的一月!大家加油! 以后更新时间固定在晚上8点!爱你们!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三章 当归,我真高兴 钱一往身后一指,夏当归看向唐景枫。 后者表情没什么变化,“你说你们一周有一天是私人时间,那这一天邵三会做什么?”他目光灼灼,似乎想把眼前的男人看透。 钱一很镇定,或许他的心理素质的确很好,又或许,他真的没有嫌疑。 “我们虽然是很好的朋友,但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的,比其他任何职业都敏感,老板是拒绝我们在私下有交集的。所以,邵三每个星期天做什么我并不会过问,但我只知道,他每个星期天都会外出。” “我去看看他的房间。”夏当归跟钱一打招呼,他没什么异样的举措,只点了一下头应了声“好”。 “那好,我先把你现在已经提供的信息捋一遍,”唐景枫示意夏当归去看看邵三曾经住过的屋子,自己则又换了个坐姿,在沙发上靠得舒服而自在,“死者邵三,有在衣领处扣别针的习惯,社交范围广,日常活动较隐私,这样说没错吧?” 钱一也在对面坐下,闻言点头补充道:“漏了一点,他很孝顺。” “好,”既然钱一强调了两次孝顺,唐景枫倒很想听听,“怎么个孝顺法?” “这么说吧,刚到ht上班的时候,我们身无分文,本来就是为了讨生活才来这里的。但老板首先得包装哥几个,就给我们每人一笔钱去买衣服买裤子之类的,只有邵三一分钱没花。” 唐景枫挑眉,似乎能猜到后续。 “他当天下午就把钱寄回老家给他爸妈了,听说当时他爸爸得了重病,他跑出来打工就是想赚看病的钱。” “其实那笔钱并不多,两千左右的样子,但他这么做,可把我们几个吓坏了。老板知道后要砍他的手,但他说以后能挣两万甚至二十万。像老板这样的人,欣赏的就是邵三的脾气,所以当时打了一顿后,老板又给了他两千块钱。” 唐景枫想了想,忽然有些好奇。 “邵三他爸妈知道他做的是什么工作吗?” “哪能啊!”钱一瞪大了眼,“我们几个对家里都说在做大生意,只要碰不到熟人,爸妈就不会知道。我们那旮旯小,出来的人最多就在工地上干活,不可能跑到ht来寻乐子,所以当时我和邵三才咬咬牙做了下来。” “既然如此,邵三平常应该没少跟家里通电话吧?他爸妈最近接不到电话不急吗?”既然有孝心,隔三差五打个电话也是正常。 “电话是打,但前段时间邵三他妈摔断了腿,估计现在还在医院呆着。老人没手机,近期联系不上,他们大概也没想到那地方去……” 钱一不免又一阵唏嘘,唐景枫看他不像作假摆出的姿态,便又转而问道:“这衣服,你见邵三穿过吗?” 钱一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唐景枫说的是那件沾染了血渍的polo衫。 “没有,我们一周有六天要穿黑背心和黑外套,星期天我也不常见到他,”钱一指指身后,“他那屋子的衣柜里基本只有两三件衣服,邵三就是这点好,出来多少年了,始终朴素得很,用他的话讲,衣服只要够换洗,不破不烂穿十年也没问题。” 唐景枫默默记下,从钱一这句话里又提取到一个重要线索。 那就是—— 一周六天穿黑色背心,但邵三被害的时候却穿了便装,是不是可以初步认为,死亡时间在星期天? 正思考间,钱一却又开口了。 “而且……”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皱将目光重新放回那件衣服上。 “而且什么?”唐景枫正在脑海里把所有信息融合,如果线索再多一点,他或许可以试着做心理画像,但现在好像还不太饱满。 钱一似乎一点儿也不避讳衣服上的血迹,只将那polo衫又展开,看了半晌才犹豫道:“这衣服看着挺新,应该是富商买给他的吧。” “你的意思是,这衣服近期才买,但的确是邵三穿过的?”唐景枫朝里间望了望,听到夏当归打开橱门的声音,“但是也不对,这衣服非名牌,如果是富商买给他的,不合身份。” 钱一闻言又看了看衣服后头的尺码标志,“是邵三穿的xxl码,而且他平时也常穿polo衫,因为有领子,”他说着又针对唐景枫的问题疑惑回道,“不过也是,但具体我不清楚了,我只知道尺码和领口处的小孔,基本能确定这衣服是邵三的,至少也能证明他穿过。” 唐景枫陷入了沉思,钱一看他不再询问,也慢慢安静了下来。 林宵曾告诉他,根据赵天对于监控录像的推算,抛尸时间在25日0点至24点,那么…… 唐景枫拿出手机打开日历,翻到9月25日那一天。 周三…… 也就是说……结合邵三只有周日穿便装的习惯,他极有可能是在……9月22日遇害! 唐景枫起身,快步走到阳台上准备给林宵打电话。 玻璃门外,他来回踱步,不经意间一瞥,看到夏当归在南侧卧室盯着床头的艺术照看。 照片上的男人清俊秀气,唐景枫隐约觉得眼熟,想了想终于是想到了。 第一次见到的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也就是在日料店前被他和夏当归曾提及的“金刚芭比”,原来竟就是邵三! 夏当归细细检查了一遍,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东西,一张床一张课业桌,以及半人多高的小型衣柜,已经足够将这个十几平米的卧室塞得满满当当。 艺术照是邵三本人,长得的确颇为俊俏,但夏当归瞧了一会儿,觉得应该没有唐景枫好看。 她盯着发了片刻的呆,突然又回过神来。 怎么回事,自己最近老走神,还一直拿唐景枫去比较……夏当归拍拍自己的脸,觉得情绪不太对劲。 她复又看向照片里的邵三,眉眼如画,但比起唐景枫却少了些英气阳刚,五官虽精致,可凑在一起却不见得比唐景枫的脸更鲜活。 夏当归皱眉,逼着自己把目光收回,脑袋里有些乱。 打开课业桌下面的抽屉,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本没有写任何东西的笔记本,和一只老旧的按键式手机。 把笔记本翻了两遍,夏当归确定上面没有线索,于是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那只老人机上。 nokea1110款,蓝色,2005年夏季上市,距离现在已有10年之久。夏当归抿唇,见屏幕黑着,便尝试去开机。 几秒钟后,机身震动,开了。 这款手机虽然已下市,但质量却的确好,时隔那么久竟还能用。夏当归估摸着应该是邵三刚从老家出来打拼时买的了,到现在都没有舍得扔,看来是个节俭朴素的。 屏幕亮起来后,夏当归注意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很准确,那么邵三应该一直在用?这年头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老人机可真是少见。 当然夏当归是个例外。 先翻开了一遍通讯录和收件箱,一片空白。 又打开照片和通话记录,依旧一片空白。 夏当归不悦,这手机就跟被格式化过一样,什么也没留下,难道邵三平常只是用它来看时间吗? 想到时间,夏当归死马当活马医,手指一摁点进了闹钟。 几乎是瞬间,她瞳孔一缩! 手机里设置了闹钟时间!每周日上午7点整! 应该会是一个有用的线索! 夏当归咬咬牙,把手机塞进兜里,准备拿回分局让林宵找技术部的人仔细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什么已经被删除的重要信息。 “哆哆哆。”窗外传来三声轻轻的敲击,夏当归转头,看到唐景枫在阳台外面朝她招手,面上带着抹舒缓的笑。 对于闹钟的事,钱一如此回答。 “就是刚才说的,邵三难得会歇在那间屋子,他每个周日也会外出,而且出去得很早,所以开闹钟不奇怪啊。另外,周一到周六没开闹钟的原因是,我会叫他起床。” 大概问得差不多,夏当归示意了一下唐景枫,两人便准备回分局。 唐景枫却在出门的时候顿住了脚步,随即一言不发折身,倒把钱一给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这是?”夏当归皱眉,有点搞不懂。 却见唐景枫单手插兜,随即慢慢凑近钱一耳际,似乎在低语着什么。 然后钱一眉头动了一下,嘴角有些不自然地往上扯了扯。 这在微表情里,代表尴尬。 夏当归暗自揣测,唐景枫到底是说了什么会让钱一都觉得尴尬呢? 不过几秒,钱一缓缓摇头。 “好,谢谢,”男人倒退一步,礼貌极了,“那么,再见。”他回身,很自然地拍拍夏当归肩膀。 “走吧,”唐景枫就差搂住夏当归了,只愉悦地弯着唇角,笑意满满,“我们回去跟林宵申请,出差。” “……”夏当归抖抖肩膀,把男人的胳膊给抖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夏当归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唐景枫拿眼角余光瞥她,心情特别好。 “想问就问,别憋着呀。”他调侃。 夏当归瞪他,“你刚才跟钱一说了什么?”女孩眉头高高扬起,用一种“你如果不告诉我我可能会扑上来咬你”的目光瞅他,“上次跟林宵说话瞒着我,这次跟钱一说话也瞒着我,是不是要分开查案?嗯?” 这话,倒让唐景枫一愣。 他忽然靠边停车,太过突然使得夏当归被安全带勒得生疼。 “当归,我真高兴。”他眉眼一弯,笑了。 ------题外话------ 我可能……大概……也许……应该……要写到感情的转折点了吧…… 抓耳挠腮,好难写啊啊啊啊啊! 出差的话,或许能揭开一点当归的过去,但基于这个作者没有大纲,临时改剧情的事也不是没有过,所以大家懂的哈哈哈哈哈~ 明天有奖竞猜!就是这样!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四章 分头行动 有奖竞猜10 夏当归偏头,语气古怪:“你高兴什么?” 唐景枫微微侧身,“我真高兴你学会了威胁我,”他笑着,把手从方向盘上缓缓下移,“你精通分析他人情绪,可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情绪?” 见夏当归明显一怔,唐景枫又接道:“当归,以后就跟今天一样,想说就说,想问就问,不高兴了瞪我,不满意了威胁我,你会开心的。” 女孩再一怔,眼睑微颤。 男人白皙的五指在黑色方向盘上格外显眼,而封闭的小小空间内,正剩下她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 似乎他的话,一下子撞上了她的心。 窗外行人步散,嬉闹的欢笑恍若隔世,从她的角度,能看到他认真的眉眼,以及穿透他剪影的浓重墨绿,在背后渲染一片静谧安详。 仿佛时间停顿,仿佛岁月安好。 她忽然伸手拍拍胸口,动作突然而又仓惶。 “开车。”夏当归闷声道,转开脑袋不自然地扯了扯安全带。 唐景枫瘪瘪嘴,笑容朗润。 他真高兴。 十多分钟后,唐景枫和夏当归在办公室等到了林宵,因为先前在电话里已经说好,所以林宵过来的时候已经把邵三的资料准备完全了。 说是说邵三的资料,但薄薄的两页纸,更多的却是关于邵三父母的信息。 而这,也是唐景枫所着重要求的。 邵三原籍崎县,是距离海城八百多公里的内陆大省下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而他所在的村庄,估计用导航也很难找到。 不过所幸,根据钱一的笔录,他们知道邵三的父母现在正在县城医院,目标地更具体,要找到也更容易些。 “真的要去?”林宵问,虽然向邵三父母了解情况在侦察范围内,但只有唐景枫和夏当归去,他的确不太放心。 唐景枫倒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肯定会很享受这趟绝无仅有的“单独出游”。 “当然,”他不置可否,用余光瞥夏当归的时候也觉得丫头乐在其中,“这里还有许多疑点需要你去调查,我和当归走一趟更合适。” “行吧,”林宵挠挠头,“等我跟上头汇报一下,不出意外明儿一早你们就可以出发,路上要注意安全。”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一边悠悠从口袋里把另外一只手伸出。 指尖似捻着什么东西,看不太清。 “钱一家捡到的头发,进行dna匹配吧。”他说,神情倨傲。 夏当归斜眼睨他,忽然也动了动胳膊。 “邵三卧室捡到的头发,更精准。”她说,毫不示弱。 …… 林宵综合了多方线索,暂时将调查方向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凶手极有可能是每个星期日与邵三有约之人,或为陌生人却在邵三赴约途中暗下杀手。 二:凶手极有可能与邵三相识甚至相熟并深知他有领口扣别针的习惯,故可排除推测一的第二种可能。 三:凶手极有可能具备丰富的外科手术技巧和出色的反侦查能力,甚至有可能具备同伙作案。 四:死者遇害时间初步断定为22日,因钱一后续口供,基本确定死者于20日前后无故失踪,可从死者失踪前的具体行踪入手。 五:死者社会背景简单,但人际关系复杂,故暂不能排除仇杀、情杀等任何动机,需一一排查。 而本案较为重要的疑点,又有如下几个。 一:死者遇害时所穿的衣服。 二:死者遇害时间与凶手抛尸时间相隔的三天时间差。 三:凶手肢解的目的。 四:凶手对于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的选择。 五:碎尸案和弃狗者的关联。 沉思了片刻后,林宵对于自己所提出的疑问尝试开始自我解答。 首先,衣服。 基于求证人对死者的了解以及他们的深入调查,不难看出死者是个极其朴素节约的人,突然购买新衣服势必会显得奇怪。而这衣服的价位又不符合富商身份,也不像是人家送的,来源便值得推敲。 如果是邵三新买的,为何买?为何穿?何时何地因何事? 衣服的来源,应该不难查,需要着手。 其次,时间。 9月22日遇害,9月25日抛尸,中间三天,隔的是凶手的惶恐和胆战心惊,还是凶手的淡定和运筹帷幄?或许就如夏当归所说,擅长外科手术的医生绝对不会用肢解来暴露自己,但如果这是一招欲擒故纵呢?或者……凶手只是正好有一个擅长拿刀的医生朋友?中间的三天不过就是为了精细分割尸体? 这样的话,调查范围无疑扩大,还不是扩大一点点。 接着,目的。 肢解在一般凶杀案中有两种目的——方便处理尸体以及满足凶手仇恨心理。但此案凶手如果想将尸体不动声色处理以防警察和群众发现,就不该出现后续的抛尸行为,且是抛尸于闹市区。如此看来,凶手肢解被害人邵三,更有可能是出于仇恨,或者其变态心理。 然后,现场选择。 很明显发现碎尸的地方并不是邵三遇害的地方,既然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查证的线索,他这次的谋杀应该是有预谋的作案。 毕竟如果是错手杀了人,根本不会再分尸。 这样看来,第一现场应为封闭型,而非酒店、饭店等公众场合。私人公寓和私人住宅首当其冲,因为如果要从宾馆或包厢带走一个已经死亡的高大成年男性,可能性太小。 至于第二现场,抛尸于大庭广众可能也只是满足凶手的变态心理,这点林宵暂时想不通。 最后,与弃狗者的关联。 宜山路附近先是出现了六只不明来源的小狗,再才有凶手抛尸。如果弃狗者就是凶手,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弃狗,抛尸,让饿肚子的小狗将尸块吃掉,完成真正程度上的毁尸灭迹? 若此条成立,那么肢解与抛尸原因归结于凶手挑衅警察以及满足变态心理的推测就要站不住脚了,毕竟这是一场有计划的碎尸与抛尸! 那么,弃狗者也需要调查。 这应该比衣服的来源要简单些,因为同时拥有六只不同品种的小狗,目标性非常明确。 林宵思考完毕,忽然呆了片刻。 照自己推测下来,能制服邵三这个一米八以上的男人,凶手不可能是女性啊! 小夏……推断错误? 林宵挠挠头,好像都已经看见夏当归抿唇不说话沉默的样子。 林宵甩甩脑袋不再多想,干脆招呼赵天和刘晟凡进来,分别给两人布置任务,吩咐他们各自带几个兄弟火速投入工作。 赵天负责调查邵三的交际圈,从中排查出是谁每周和死者相约。而凶手极有可能是邵三认识甚至熟悉的男人,也许有个人恩怨,身型高大,聪明,有私人住宅,会用手术刀或者认识会用手术刀的人。 刘晟凡负责调查衣服的来源以及具体弃狗者,因为这两项有可能耗费较多时间,所以林宵不准备给他分派其他任务。 至于他自己,准备把唐景枫和夏当归提供的两根不知是否出自同一人的头发交给秦法医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现在较为嫌疑的几个人。 也就是钱一、朱祥、顾香和……顾弗青。 …… “小子,你觉得沈家那丫头怎么样?”郁老爷子把碎青瓷茶杯推至一旁,第一次严肃而认真地谈及郁望的婚事。 他对面的大男孩正考究地捣腾着咖啡拉花,闻言手一抖,牛奶几乎全部洒了出来。 “爷爷!”郁望有些郁闷,端起那杯子咖啡一饮而尽,末了擦擦嘴,颇为哀怨道,“您别老记挂着这事成不?” “我不记挂这事你说我还能记挂什么事?”老爷子吹胡子瞪眼,极其不满意郁望的反应,“你都二十好几了,三十岁前让爷爷抱抱曾孙子行不行?” 郁望没话说,干脆换了另外一种方式,“那您也别拿沈季阑说事啊,我真不喜欢她,”想了想觉得这话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于是又道,“她和我性格不合适,您想让您孙子婚后不幸福吗?” 郁老爷子拿起拐杖就挥过去,动作毫不客气,要不是郁望躲闪得及,这一下铁定够他受的,不肿也得淤青。 “性格性格!我怎么听老沈说他家丫头对你挺满意的,还说你俩性格很合呢!你少糊弄我!”老爷子没打着郁望,气呼呼地把拐杖丢掉,用力捶了两下桌子。 郁望噎了噎,认命似地弯腰拾起拐杖。 “您怎么不说是她在糊弄老沈?” “!” “哎哟!”刚把拐杖递给爷爷就挨了结结实实一棍子,郁望欲哭无泪。 “没大没小!老沈是你叫的?你得叫沈叔公!”老爷子恨铁不成钢,“还有,别跟我耍嘴皮子,你不满意沈家丫头,那你就给我好好儿地找个姑娘,那姑娘也必须是个好姑娘,然后早点带回家,结婚生孩子!” 郁望不说话,他其实没打算那么早就考虑终身大事,并且他认为自己并不需要过多考虑。因为他的自身条件不错,年龄、外型、背景以及身份,他自我感觉都很良好甚至优秀。 可爷爷不一样,或者说老人的思想和年轻一代都不一样。 郁望是爷爷带大的,不可能无视老人的殷切期盼,可让他短时间内找个姑娘娶了,也绝对做不到。 忽然就想到那个灵丽的女孩,穿着麻裙,一阵风似地跑过。 没有惊鸿一瞥,可却一直印象深刻。 郁望淡笑着摇摇头,最多只是眼前一亮吧,跟一见钟情还差得太远,算不得喜欢。 ------题外话------ 问:沈季阑上班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几路公交车? 提示大家,答案在第一卷~虽然问题比较偏,但是相对于以前那些,这个明显要好找~因为沈季阑在卷一出场的地方,只有一个!太容易了对吧~ 还是老样子,前五名答对有奖! 另外,这个问题也不是随便设置的,和后文有关,也算埋伏笔了,到时候妞儿们便知道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五章 突然想靠一靠 答案公布10 唐景枫不听夏当归的建议选择自驾前往崎县,直到他们被堵在高速上慢如蜗牛般移动时,他才讪讪道:“我为我之前的决定道歉。” 夏当归瞥他,很是鄙夷。 “长途客车虽然也会堵,但一定比现在要快!”她恨不得敲上唐景枫的脑袋,时间对于他们来说,无比宝贵。 两人出发恰逢国庆的尾巴,外省到海城来旅游的人风风火火回家,而从海城去往外省观光的市民,也同样风风火火地赶回来。 人流量爆发,没有一条路畅通无阻。 好不容易跨入崎县所在的碣阳省,饿了一整天的唐景枫终于能把车开出一辆车应有的速度。两人刚下高速没多久,就找到一户名为“司机之家”的小饭店。 随便买了点熟食和包子煎饺,唐景枫皱眉打量一眼店里的环境,一秒钟后就决定还是在车上解决这顿饭。 老板是碣阳本地人,唐景枫问清崎县的方向,便又跟夏当归火急火燎地赶路了。 他们在路上耗费的时间,就得用丝毫不可松懈的工作态度去追回。 而现在,已是10月8日,人潮褪去后的第一天。 “邵三的父母应该还不知道儿子被害的事情,你打算怎么调查?”夏当归对吃一向不挑剔,日料却是一次例外。 他们如果以警方身份和邵三父母见面,对方肯定会联想到什么,但若借邵三朋友之名,也会引起对方怀疑,而且不容易探到有用的线索。 “当然是该怎么调查就怎么调查,”唐景枫答得理所应当,不过他对自己买回来的简易午餐似乎非常不满,只咬了两口肉包子的皮就丢在了一旁,“当归,我才发现原来你一直都很为被害者家属考虑情绪。” 男人悠悠道,透过后视镜而来的目光明朗又犀利,仿佛瞬间,便将她的一切洞悉。 夏当归回避似地转开眸子,好像不愿意与其对视。不知是不屑,还是不敢。 “并不,陆震国和刘美芝,我就不会考虑。”夏当归淡淡解释,看窗外幼树快速倒退成为一抹剪影,她的瞳孔也渐渐沉寂。 唐景枫不说话了,其实他刚才所言,不算准确。 应该说……夏当归对于老者总是心软一分,怕他们在知道真相后……情绪波动。 陆菁案的郭阿姨,以及此案的邵三父母。 而相反,对于和死者关系亲密却意有所图的人,夏当归似乎憎恶到了极端。 比如陆震国和刘美芝。 他永远记得在看刘美芝的审讯录像时,她强烈的反常模样。到如今他依然觉得历历在目清晰无比,而日后,也不会忘记。 或许,坐在他身后这个看似独立坚强的女孩,内心有一段过往和回忆,与之相关吧。 不知怎么的,唐景枫忽然觉得心里闷得慌,油门一踩后,宾利瞬间提速,在崎岖的石子路上扬起呛人的烟尘。 薄暮降临,唐景枫的车在距离崎县还有一段不近不远公路的禾县熄了火。倒不是车子出了毛病,而是汽油燃尽,不得已得在禾县找个加油站。 不过两人也算运气好,天还未黑,就算不吃饭也得找个地方歇脚过夜,若等半路车子再熄火,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那就麻烦大了。 所幸加油站也不远,唐景枫咬咬牙招呼了几个人,卯足了力气准备推车过去。 禾县是个小县,估摸着也就和个镇差不多大小,这里的人还保留着最淳朴的品质,要帮忙不会等人请,早就主动挽起袖子上前,朝掌心吐了两口唾沫,就差喊起号子来了。 街上店铺和民居并排而立,有穿着一身碎花短袖的姑娘探头张望。 碣阳是个穷省,岐沙是碣阳下第一穷市,而禾县又是岐沙下第一穷县,如此穷中带穷,成了穷中至穷。禾县没有可供旅游事业发展的自然景区,也没有特产外销,一年到头守着黄土地上的几根苗儿过日子。 外头没有人进来,这里也没有人出去。如果不是景致差了点,倒还勉强称得上是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自给自足,怡然自乐,虽与外人相隔,但也算耕作勤乐。 这里的男人常年粗布棉麻,这里的女人四季素面朝天,所以唐景枫和夏当归这两个罕见的外来者,在他们眼里就新奇得多。 男人们见识多,一看唐景枫的穿戴就知道是城里来的人,而瞧夏当归,水灵灵的小丫头,比家里的婆娘和十几岁的女儿长得都好看。 女人们好奇地瞅唐景枫,觉得自己这辈子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男人。眉是好看的,眼是好看的,鼻子和嘴巴都是好看的。她们没有念过书,不知道怎么形容他的好看,只觉得连“好看”这两个字用在他身上都不太贴切。 家中的水仙花也好看,可他比水仙花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再转开目光去瞧那个慢慢跟在车后头的女孩,小小的个子,单薄的身材,垂着脑袋细数自己的步调,半张脸被散落下的碎发遮了全部,只剩长长的眼睫轻动,似能扇出风。 她很安静,安静地如同不会说话的画。 碣阳处南方,比海城更南面的地儿。这里日照时间久,虽已薄暮,但夕阳的余晖还在,把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女孩步子跨得小,但似乎走路姿势有点奇怪。 女人们倚着门框奇怪看,看了片刻才发现,原来那小姑娘在踩前头男人落下的影子。 有人轻轻笑,觉得那丫头很是调皮。 夏当归每一次脚步落定,都是踩在唐景枫的“脑袋”上。她玩得不亦乐乎,因为她从来没有玩过。越踩,她觉得越高兴,心底有什么东西正蠢蠢欲动,似要和她蓬勃而出的愉悦情绪同时一泻千里。 嘴角已经不可抑制地弯起,如果前头一直有阳光,如果前头一直有阳光下的他,如果阳光下的他能一直陪她走着,这条路,或许夏当归愿意永远不停歇。 她第一次,想挥开脑海里萦绕的凶案,想忘记过往二十多年的孤单彷徨,想让嘴边的微笑始终迎着阳光。 想,仔细看一看那个被她踩着脑袋的,男人。 夏当归扬起头,眯眼认真而坚定。 他没有穿他一贯喜欢的白衬衫,只一件简单的黑色休闲外套,把袖子卷到了小臂上,露出白皙雅致的胳膊。 他有一张舒朗俊逸的脸,脸上有双淡定深邃的眼,眼中或有自信倨傲,或有明润狡黠。 他会做饭,没有洁癖,在怪咖遍地的犯罪心理学圈内,他正常得有些不正常。 他毫不掩饰情绪,会毒舌她,也会讨好她。 他有点自大,也有点自恋,但归根结底为他非常自信,他抱怨案情来得太快,却始终负责地宣泄着自己的专业知识,不遗余力,不徐不疾。 他似乎不可一世,却真实地让她发怔。 夏当归望着他不算宽厚但应该足够坚实的后背,想必很暖,想必很舒服。 她突然,就想靠一靠。 街边的笑声传进了她的耳朵,女孩一顿,微微回神。 唐景枫转头,夕阳余晖将他的脸隐在阴影里,只剩精致轮廓成一完美角度,惹淡淡遐想。 “当归,前面有旅馆,我们今晚就住那里吧?”他问。 在夏当归的印象里,唐景枫从来不会自己拿主意,更多时候,他喜欢问,喜欢听她的意见,哪怕她懒得想,也懒得答。 而这,又跟许多圈内破案大神存在极度反差。 这一次,夏当归没有避开他的目光,直接而干脆地对上,颇有些固执的意味。 “随你。”回答依旧毫无营养,但已经是夏当归最为认真的一次应对了。 “好吧,”唐景枫耸耸肩,在等车子加油的同时,手插口袋调侃道,“哎,当归你说,万一旅馆只有一间房,咱们怎么办?” 夏当归皱眉,“你觉得这种事情有可能发生吗?”她怀疑这地方偏僻得压根儿没有人来,旅馆怎么会只剩一间房? 的确,她猜对了。 不过换句话说,她也猜错了。 因为唐景枫看到的那家隔了一条马路的旅馆,根本早已关门大吉。 也就是说,禾县荒芜得连半路寄宿的人都没有。 最后的最后,还是其中一位帮唐景枫推车的中年男人热情邀请他们到自己家中作客。 男人姓薛,开了一间小商店,家里只有一个婆娘和两个孩子。婆娘姓甚不知,但听老薛喊两个女娃娃为丫儿和花儿。 唐景枫唤一声大哥和大嫂,夏当归便随了他一样叫。 农里人素来好客,相处也十分融洽,趁着大嫂还在做饭的当儿,夏当归蹲在一旁陪两个刚满四五岁的孩子玩。 唐景枫坐在一边笑,然后似想到了什么,转头问道:“薛大哥生孩子得晚?你应该四十了吧?娃娃这么小啊。” 老薛哈哈笑,把烟灰弹掉摆手回答:“哪儿呀,咱们这可不像你们城里,二十生孩子都算晚的,”他忍俊不禁,“丫儿和花儿是我孙女呢!” 唐景枫一愣,难得开始闲扯家常。 “孙女啊,那你儿子呢?”他估摸着可能这就是留守儿童,就猜测道,“外出打工?” 本是无心一句话,却惹得老薛重重叹了一口气。 夏当归搭完最后一块积木,看丫儿和花儿咯咯笑着将它推倒,玩得不亦乐乎。 “没有……”老薛似乎很久没有说话,这让唐景枫觉得,自己大概踩到了对方的痛处。 或许……孩子的父亲已经……没了。 ------题外话------ 评论区的都是小机智!答案是107路公交车!等等就打赏~ 又是周末,周末愉快~当归情窦初开,就是这样!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六章 故事的后半段 “孩子他爹以前……”老薛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但或许这事压在他心头太多年,真想找个机会好好吐露一番,所以他猛吸了一口烟,叹气道,“孩子他爹以前犯过事。” 唐景枫和夏当归的注意力瞬间便集中了,毕竟干他们这行的,耳朵对这些话语存在一定敏感度。 老薛抽的还是老式烟斗,他在桌子边沿小心敲了两下,这才缓缓开口。 “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吧,那时候还没有丫儿和花儿呢。我儿子刚念完高中,那可是真争气,他考上了警校!出了咱们这小地方,跑到大城市去上学了!” 老薛眯着眼睛,夏当归半坐在地上看他,能感觉到对方由内而外散发的骄傲。 “城里到这儿是真远,那时候家里还没通电话,寻常的时候他会写信回家,不过隔了几百公里路,平信很少拿得到手。但我们老俩口也算知道,他在警校表现很好,有一次还寄回来了一封表扬信呢!说他是新生代表得了奖!” “毕业之后他直接进了学校那地方的警察局做事,家里也装了电话,我们这才常常联系。” 唐景枫了然,原来还是个同仁呢。 “工作了没两年,我们老俩口就想着让他早点成家,你们也知道,小地方的思想都这样。他不同意,说现在事业刚起步,也在局里做得很好,没道理为了结婚这事放弃工作。” “唉……”老薛深深叹息,“当初让他考警校是因为他想,后来才知道,这他妈真是个折本生意。” 唐景枫默然,是人都清楚警察这个职业的危险性,但照老薛开头说的,他儿子是犯了事,这又是什么情况? “11年的8月8日,这几个数字我能记一辈子,”老薛自嘲一笑,“吉利吧?还是奥运会三周年呢。” 唐景枫正听得认真,余光忽然瞥见夏当归肩膀一动,随即整个人如被定型一般,僵硬而呆板。 11年8月8日……夏当归能感觉到自己连呼吸都已经停掉了。 她的手上还拿着积木,却久久顿在半空,始终没办法将它放到早已搭建完毕的城堡上。 夏当归头皮发麻,微微露出的手腕处鸡皮疙瘩全部起来。指尖冰凉,而脑袋却似乎晕沉得可怕,额头热热的,似乎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涌去,激起她一轮接着一轮不可控制的战栗。 唐景枫正奇怪间,老薛却继续了。 “那天他负责的区域发生了一件事,听说原本只是家庭矛盾,但不知怎么的父亲忽然就开始打自己的女儿,情绪失控,甚至还拿起了菜刀。他到场的时候,那女儿已经被打得满脸是血趴在地上动不了了。” 夏当归额际出了密密麻麻一层冷汗,对面的丫儿歪着脑袋,软软地叫了一声“姐姐”,然后拿肉乎乎的指头戳着只剩最后一块积木就能完成搭建的小型城堡,似乎在让夏当归赶快放上去。 “我也是听我儿子当时在场的同事说的,那父亲似乎嗜酒又好赌,那天大概心情不佳,打骂一顿之后竟然扬言要杀了他女儿,这可吓坏了邻居,才急急忙忙报了警。” “姐姐?”花儿也唤了一声,皱起小小的鼻子嘟嘴道,“陪妹妹玩。”她拍着地,对于突然纹丝不动的夏当归很是奇怪。 唐景枫一边听着老薛说话,一边又偷偷打量夏当归,心底打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夏当归定定神,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手不要抖,慢慢把最后一块积木放上去,缓慢而小心。 “到底情况怎么样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最后……”老薛似乎突然不愿再说下去,只闭了闭眼有气无力道,“我儿子他开枪打死了那个几近发狂的父亲……” 话音刚落,“哐”一声,积木散落一地,城堡毁于一旦。 “呜啊——”花儿当即便哭了出来,哭声惊动在厨房做菜的大嫂,她慌慌张张擦着手就跑了出来,赶紧把花儿给抱起来连声安慰。 丫儿还算好,嘴巴委屈地瘪着,两颗大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却迟迟没有落下。 “怎么了这是?”老薛的故事说到一半戛然而止,放下烟斗就走过去看。 夏当归仓惶起身,后退时不小心一脚踩上落了满地的积木。 “咔擦”一声,积木碎了。 丫儿努了两下嘴,终于“哇”地哭了出来。 两个娃娃此起彼伏的哭声弄得大嫂焦头烂额,老薛当然不能再站在一边看着,连忙抱起丫儿和婆娘一起哄孩子。 夏当归脸色苍白,“对、对不起……”她特别尴尬,踩坏了玩具不说,把小孩子都给弄哭了,心里别提多难受,“我不是故意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丫儿和花儿又嚎啕大哭怎么都停不下来,夏当归急得自己都要哭了。 她抬头,颇为无助地看向唐景枫,眼底是从未有过的慌张和……依赖。 “你怎么了?”纵使心底问号大得占据了他整个胸腔,唐景枫还是温声宽慰道,“别担心,别怕,嗯?” 他抬手轻轻安抚着她的背,触手之下能感觉到女孩微微的颤抖,脆弱,忐忑。 唐景枫疑惑再起,印象里的当归还从未有过如此……胆战心惊? 他像老薛哄丫儿一样哄着夏当归,小心翼翼拍着她后背。一瞬间,唐景枫似乎觉得女孩在靠近他,一点一点往自己这边蹭。 “没事没事,”老薛摆摆手毫不在意,“娃娃都淘气,姑娘别往心里去啊。” 大嫂也连声附和,“等等再搭一个积木,她们就高兴了,不要紧的。”她抱着孩子在屋里来回走了两圈,大抵是哭累了,姐妹两个没多久竟睡了过去。 唐景枫低头看夏当归,女孩有些无措地贴着他站,小小的手交握在一起,指节都青了。 老薛一手一个抱着进了里屋,大嫂又进厨房忙活去了,一时只剩下两人并肩而立。 夏当归胸口的剧烈起伏渐渐平息,涣散的眸光也重新聚焦。她沉默,蹲到积木旁边,一块一块捡起,再一块一块搭起。 唐景枫不解。 “当归?” “大嫂说,再搭一个积木她们就会高兴了。”夏当归闷声道,手指却还在抖。 唐景枫忽然不知该如何作答,老薛他儿子的故事说到一半没法再继续,枪击一位家暴女儿的父亲后,到底还发生了什么? 他其实原本并不感兴趣,只是…… 唐景枫眸子深了深,落在夏当归瘦弱身板上的目光重若千钧。 她,是不是和这件事有关? 晚饭后,丫儿和花儿醒了,大嫂把两个宝贝抱出来,她们一眼便看见地方堆得有模有样的积木城堡。 兴奋地连连拍手,丫儿直接扑到夏当归身上,圆圆的小脸上写满了幸福。 夏当归浅浅笑,自两个小时前就笼罩在眉宇间的晦暗却始终挥之不去。 八点钟的时候,大嫂整理好了客房,因为房子并不大,客房也只有一间,还是当初自家儿子睡的,所以唐景枫和夏当归没有意外的,要睡在一起。 当然,是一个睡床,一个睡地。 唐景枫乐得如此,而夏当归魂不守舍了许久,竟也没有表达任何不满的意愿。 小孩儿嗜睡,老薛和大嫂当然也歇得早,因此唐景枫关灯的时候,时间不过九点的样子。 夏当归和衣而眠,打地铺的唐景枫听到她来回翻身,木板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惹人浮想联翩。 “睡不着?”他轻声问,忽然享受这难得宁静。 夏当归没有马上接话,过了片刻才闷闷回了一个字。 “嗯。” 她大概将头埋在被窝里,声音软软的,像一汪暖人心脾的泉水,直把人听得通体舒畅。 “想什么呢?”唐景枫侧身,将脸对着夏当归床铺的方向,“白天的事别往心里去。”他当然知道夏当归不会真因为弄坏了孩子的玩具而耿耿于怀,但他又不能开门见山问她和老薛儿子那件事有什么关系,反正他只希望,夏当归想开点,好好儿的。 女孩又是一阵沉默,久到唐景枫都以为她突然睡着了。 “想你……”唐景枫一喜,却立刻听到了后半句,“会不会半夜摸上来对我为非作歹。” “……”他一口气堵在胸口不上不下。 白担心这丫头了! “嘿!”唐景枫拿胳膊支起脑袋,又好气又好笑道,“你怎么不说你自己会不会半夜摸下来对我为非作歹?”他挑眉,看表情似乎被逗乐了。 这次,夏当归真的没有再接口了。 唐景枫又懒洋洋地躺了下去,枕着手臂望着黑乎乎的天花板发呆。 不知道林宵现在调查进行如何,他们估计明天下午才能找到邵三的父母。这样的话,距离邵三遇害又是两个星期之久。 唐景枫想了想,还是决定早点休息早点起床,也好明儿早点赶路。 刚打算翻个身入眠,旁边的木板床又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黑暗中,夏当归目光定定地盯着唐景枫,也可以说,只是唐景枫的模糊轮廓。 然后她抹了下眼睛,小声开口。 “你想不想知道,薛大哥故事的后半段?” ------题外话------ 最近换了输入法,不知道错别字有没有增加,妞儿们可以捉虫啊~捉虫也有币币奖励的~ 林宵和枸杞当归两边的调查得分开写,郁望的故事也需要展开,所以最近进展会稍微慢一点~不过这个案子肯定比卷一简单,主要埋伏笔和解悬疑~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七章 你很好 女孩的嗓音带着一丝犹豫,语调似乎还有些抖,淡淡的,如水面因风而起的波纹,在寂静的深夜散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唐景枫反倒怔忡了。 慢慢翻身回去,漆黑的环境让他找不到她的眼睛,只好对着那床铺上黑乎乎的轮廓,用极低极低的声音轻轻回答:“我想,那只是一个故事。” 夏当归身子猛地一僵,久久的,一动不动。 他说,那只是一个故事。 心头似有什么重重落下,她在乎的,她不在乎的,她介意的,她不介意的,她耿耿于怀的,她弃如敝履的。 他却告诉她,那只是一个故事。 一个,故事。 一个她只要打开心,就足可直接抛弃的,别人的故事。 那年冰霜如约至,她被父亲从暖和的被窝里拖出来,睡眼惺忪间就被狠狠压住跪倒在地。 家里条件不太好,水泥地冰凉刺骨,她穿着两年前就显紧的秋衣秋裤,膝盖上阵阵寒意激起一连串的战栗。 “爸爸……”她抬头,揉着眼睛声音委屈。 父亲坐在床边抽烟,眉头皱得就跟她缩紧的肩膀一样,“你妈要走了!”他没拿正眼看她,只好像虚空里瞪了瞪,似乎在警告她想爬起来的动作不要再有,“求求她!” 看父亲的表情就是在生气,她不敢问,又冷得厉害,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向疼她的母亲,竟没有过来抱抱她,只在一旁急急地收拾着东西,衣服落了满地。 地上,还有一张离婚协议书。 “妈妈……”她还小,别说不识字了,就算识得字也不懂离婚意味着什么。 母亲置若罔闻,手下的动作就越来越快了。 她求助似地看向父亲,父亲一根烟吸得快,眼圈微红。 “妈妈……你去哪儿……”她有些慌,空气里弥漫的紧张和沉默让她浑身不舒服。 母亲把最后一袋东西塞进大箱子,拉链刚拉上就急不可待地开门出去。室外的冷空气一下子涌入,她被冻了个激灵,脑袋也突然清醒了。 “妈妈!” 这时候,才明白一言不发的离开意味着什么。 她没有眨眼,眼泪自己落了下来。 父亲叫她跪着,她不敢起来,只好拿膝盖不停地往前蹭,蹭过地上的离婚协议书,蹭到小腿完全裸露于空气中,蹭上拐角的小板凳,痛得她哇哇大哭。 母亲没有如预料中那样放下东西跑过来抱她,甚至连停一停步子都不曾有。她就跪坐在地上看大雪遮掉母亲的背影,然后西北风夹杂着冰珠毫无怜惜地拍在她脸上,就像老天给的一巴掌,狠而辣。 然后,她成了离异家庭的孩子。 然后,她成了街坊四邻一直挂在嘴边的,可怜的代名词。 她从来都是个骄傲的人,直到生活在那之后天翻地覆。 她吃着奶奶烧好的白粥加咸菜,因为没人给她再定昂贵的鲜牛奶。 她扎着一成不变的双马尾,一根红色橡皮筋,一根黑色橡皮筋,因为家里再没有多余的颜色。 她周末出门也会穿校服,因为没人再给她添过新衣,然后到家套上奶奶的老旧毛衣,把穿了一星期的校服洗了,趁爷爷用灶头烧饭,她坐在后头烘衣服。 她坐着爷爷的自行车后座上下学,同学的爸妈开着小摩托从身旁呼啸而过,她低头跳下座,帮爷爷推车上桥。 她把试卷放到桌上,用铅笔在签字的地方轻轻写上奶奶的名字,然后紧张地看奶奶戴上老花眼镜,一点一点描上字。 她填着应试生登记表,在家庭成员那一栏郑重写下三个人的名字,自己的,爷爷的,奶奶的,可是讲台上的老师说,填父母就可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需要。她抿唇,没有擦掉。 她的同桌告诉她,昨天家长会,你爷爷是全班最老的一个家长。 其实,她虽然没有妈妈,但还有个爸爸。 只不过,如行尸走肉。 父亲一个月只回家一次,放下学费和生活费,不说一句话便会走。她以为父亲是在怪她当年没有能够留下母亲,但后来才知道,不是。 十一岁那年,她第一次从邻居阿姨口中,得知了母亲出走的全部原因。不是狠心,不是出轨,本性使然。 她是母亲的第七个孩子,准确说来,她有六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姐姐。 母亲是隔壁镇上出了名的落蛋鸡,这是她家那一块的方言,很好理解的字面意思,下了蛋就挪窝跑走的母鸡。 生一个孩子,住两个月,换地儿。 她从没有听过这样的事,以至于震惊到,笑了。 那是母亲跑走的几年里,她唯一笑过的一次。 两个月? 那母亲陪了自己三年,是不是格外开恩了? 然后她听说,在她前面的那个孩子,因为断奶得突然而进过医院。 总算是知道,父亲膈应她的原因了。 母亲和他好了一个月就结婚了,而自己又是早产出生,谁的蛋儿都不清楚了现在。 阿姨是隔壁镇新嫁过来的媳妇儿,她滔滔不绝地说着几乎让垂首不语的她恨不得一头撞死的话,面如火烧。 那时候离异家庭的孩子少得可怜,所以如果有人家出了这样的事,足够轰动十里八街。他们一口一个狠心,一口一个作孽,似乎谁唾沫喷得多,谁就越是最富有同情心的那个。 她受够了。 她只是有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又没有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她为什么要自卑?为什么要低头?为什么要忍受那些虚假的关心?为什么要让自己的过去成为别人唠嗑的料子? 她闭眼,似乎想给自己一些勇气,在睁开眸子的一瞬间,可以大胆地让他们,闭嘴! 睁眼,眼前黑暗。 夏当归蓄满泪水的瞳孔还没有来得及接受这突然的转变,但下意识的,她把脸埋进枕头,生生阻止那已经到喉间的哽咽。 她看不到,背后的男人打开了手机照明设备,亲眼目睹那素来坚强的女孩,肩膀微颤。 黑暗中,一声几乎听不见的叹息。 他从地铺里爬出来,赤脚踩上凉嗖嗖的水泥地,觉得一股钻心寒意从脚底直接蹿上头顶。 唐景枫知道的,老薛故事里被父亲打的女孩,就是……夏当归吧…… 她的反应那么奇怪,她的表情那么僵硬,可在听到自己的父亲被开枪打死时,她却没有半点仇恨与愤怒。 唐景枫不知道的是,夏当归到底在此之前有着怎样的人生,能导致如今裹着这样情绪的她。 但他还是想说,只是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在遇见他之前,早就已经被时光讲完。生活翻了页,记忆折了角,她不需要再刻意想起或忘记,因为接下来的故事,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剧情,不同的结局。 只要她肯,下一个故事他愿意讲到底。 “当归,”唐景枫蹲下,小心翼翼把手机照明设备关闭,因为他知道她不会想在此时此刻和他四目相对,“你不用告诉我故事的后半段,因为我已经知道了。” 女孩蓦地身子一震,恍遭雷击。 唐景枫轻轻把手搭在她肩头,动作温柔得似面对的是一套珍贵的瓷娃娃。 他忽然心跳有些急,黑暗里沉稳的“咚咚咚”一下一下击打着胸膛,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想安抚她的心情,有多么迫切。 夏当归双手狠狠拧着枕头,心跳并不比唐景枫慢多少。 他怎么会知道?! “我知道那个女孩后来去了国外,主修微表情与行为分析,她很努力,教授艾伦说,那是他最得意的学生,没有之一。” “我知道她第一次运用微表情在摩尔大街成功阻止一场蓄谋已久的抢劫案时,纽约日报把她的照片放在头版,照片里的她,很自信。” “我知道回国后她本可以坐上很好的位子,但却接了一宗棘手的毒品走私案,背后主谋躲得深,没人知道他躲在哪儿,她却知道。” “我知道她进过监狱,但我希望她亲口告诉我,她故意伤人只是要把背后的毒枭揪出来。” 她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如此反复,汗水湿润了枕套。 “我知道她吃了许多苦,被男犯揩过油,被女犯打过脸,如果不是局长暗中派人盯着,哪怕只是一年多的时间,她都熬不了。” “因为狱中遍布毒枭的眼线,她早已暴露。” 夏当归继续深深埋头,情愿做一只鸵鸟。 唐景枫眸色一痛,“我希望她还跟那张照片上所配的字一样pretty—good,她本就是骄傲的,为什么要低头?为什么要躲避?”他不敢用力掰她的肩膀,只好伸手绕到她脸前,凭着感觉摸上女孩湿漉漉的眼。 “当归,别哭,你很好。” 夏当归发誓,她本已经止住了泪,直到他用极尽温柔的语气,缓慢而坚定地说—— 当归,别哭,你很好。 你、很、好。 泪水决堤。 她忽然腾一下坐起,狠狠掀开被子,差点把蹲在一边的唐景枫给挥倒。 抹了一把泪,夏当归胡乱抓起枕头就砸向跟前的男人。 “唐景枫!你调查我?!” ------题外话------ 郑重申明,此章所有内容都是真人真事,没有半点夸张! 因为是真实事件,所以想写得深刻一点好让大家能体会到那种感觉,但可惜还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哀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八章 你可以喜欢我吗? 唐景枫抬手触上夏当归的脸,意外的,她没有躲。 “不,我只是了解你。” 他把她不知是因泪还是因汗而粘在脸上的头发一点点拨开,小心翼翼整理着,直到那双在黑暗中分外清澈的眸子带着些许湿润定定瞧着他,不动分毫。 “薛大哥……”夏当归辗转开口,复又换了称呼,“不,按辈分……应该是薛叔叔,他的儿子极有可能……” “是枪杀你父亲的警察。”唐景枫两手抵着她肩膀,很轻易便能感觉到夏当归闻言之后的轻颤。 “可你并不恨他,”他接道,明明今夜是那么适合打开她的心扉,唐景枫却觉得,似乎不用急于一时,“当归,不管在这之前或之后发生了什么,你要清楚,回忆不是记号笔,你有能力擦去的。” 夏当归抬头,男人温热的呼吸似有若无地喷在她额角,即便眼前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人的轮廓,她却觉得自己能看清他的眉他的眼,以及他认真而笃定的神情,缓缓说着宽慰她的话。 她卸下满身疲倦,半生苍凉。 “薛祈伟虽然涉嫌枪杀,但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如果他不开枪,死的就是我……”夏当归算是承认,老薛口中的女孩便是自己。 而唐景枫也须臾明白,薛祈伟正是此家出了事的独子。 “而且……爷爷奶奶早已过世,除了我,没人会为此不善罢甘休。但舆论对于警察杀人所造成的压力不容小觑,薛祈伟被判入狱,据我所知大概有十年之久。” 当年那个男人不过初出大学,照年份推算起来,他应该比唐景枫还大个三四岁的样子。 “所以说……”唐景枫有些奇怪,“孩子父亲犯了事,是指警察枪击?不过,丫儿和花儿这么小,按理来说薛祈伟不是应该当时还在牢里吗?” 夏当归瞥他一眼,依旧毫不客气地表达她从始至终没有变过的鄙夷。 “笨,丫儿和花儿是领养的。” “啊?”唐景枫隐在暗处弯起唇角,他怎么会猜不到,他只不过装着一副吃惊的样子,让夏当归的低落情绪渐渐转移。 夏当归盘腿坐在床边,蹲在身前的唐景枫微微仰起头看着自己,眸光若隐若现。他摆着认真聆听的姿态,如果她靠近一点,能看到他头顶发窝的小旋。 “出事前薛祈伟刚刚签了领养手续,孩子尚在襁褓。”夏当归很平静,仿佛被打死的并非自己的父亲,而开枪的男子才是亲人。 唐景枫不想问,他知道她虽然淡漠,但还不至于到冷情的地步,所以他相信她如此反应,一定是因为她的父亲,真的真的对她不好。 可唐景枫又如何知道,夏当归的父亲,其实并非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和那个一个月就跑了妈的婴儿是同一个。 “那他,还在狱中吗?”身为警察,如果因为犯了事进监狱,那将比执行死刑可怕一千倍一万倍。 因为死刑只有一种方式,但那些在狱中呆久了的犯人,尤其是曾经被你亲手抓捕入狱的犯人,他们有很多种方式代替死刑来折磨你。 夏当归之前还无法想象,直到她为了任务亲身体验过才懂。 “不在了,”她轻轻道,“入狱不过一年,他被里面的人拿枯树枝扎进眼睛……一只眼看不见不说,还伤了脑神经,成了植物人……” 唐景枫感觉自己的眼睛也狠狠痛了一下。 “之后我就没有他消息了,你也看到,薛祈伟家……条件不算好,可能……”夏当归没有再说下去,但唐景枫该是明白的。 唐景枫的确明白,但明白的同时心里又升起无限多的问号。 譬如父亲死后她怎么会有能力出国甚至求学于教授艾伦?要知道艾伦可是纽约犯罪心理办公室第一人。 譬如本该毫无联系的薛祈伟为何会选择枪击夏当归的父亲?毕竟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警察,没道理如此行事。说得不好听些,如果当时死的是夏当归,薛祈伟半点没影响。 譬如应该将薛祈伟视为仇人的夏当归怎么字里行间对其倒似非常抱歉?他们两人之间难道有什么特殊关系? 唐景枫眉头拧了个好看的结,最后一个问题可是大大地困扰住了他。 故事的前因后果夏当归仍旧不愿细说,但对于她来说,这已是一次蜕变。 这很好,在唐景枫看来。 尽管只是把心门打开那么一点点,但他可以挤呀。 慢慢挤进去。 “明天要赶早,快些睡吧,”唐景枫腿蹲得有些麻,但心里却舒朗得不得了,“还有,明天早饭要吃饱。” 夏当归一愣,没明白最后一句话有什么特殊含义。 然而,唐景枫却又得逞般地笑了。趁她呆愣间,他微微起身,伸手揽人入怀。 没有任何意外,这一次的拥抱比一周前厨房间那个趁虚而入的拥抱要自然得多。 夏当归蹙眉,等自己的大脑给出推人的边缘反应。 很可惜,并没有。 她眉头拧得更深,耳边轻轻厮磨的男人恬不知耻道:“当归,承认吧,你不讨厌我的靠近。” 夏当归顿了一秒,很认真地点头。 “我从来没否认过,”唐景枫一喜,她却又道,“毕竟我也不讨厌国庆中秋它们的靠近。” “……” 唐景枫抱她抱得更紧,两只手在夏当归后腰处交叉而握,像极了耍赖不撒手的孩子,“你岂止是不讨厌,你还很喜欢。”他不死心,觉得今夜不适合探究一些陈年旧事,更适合谈谈情说说爱,当然对象得是他。 女孩好像鼻间发出一声似有若无的轻嗤,一如她素来的鄙夷。 但她的脑袋就搁在他胸膛往上一指距离,软软的暖暖的呼吸落于颈项,恬静而美好。 他觉得夏当归其实很适合当老婆,不爱社交所以不会接触到其他男人,不喜欢旅游沉迷工作所以能给他在省下一大笔钱的同时还能再赚一笔钱,不常说话性子安静所以如果他俩生个孩子一定非常省心。 “当归,你喜欢吗?”唐景枫垂眼,偏斜的月光透过拉得不那么严实的帘子,将他微低的脑袋化成一片淡淡的阴影投在她背上。 夏当归抿了抿唇,习惯性沉默。 喜欢吗? 她在心里问自己,却好像只敢说……不讨厌? 夏当归是不懂喜欢与爱的,因为她自小就缺这两样东西。可现在对象是唐景枫,这个男人,认识不过一月有余,但似乎已经深深扎根在她的生活中。 习惯了早晨看他揉眼赤脚走进卫生间,顶一头乱发邋里邋遢。 习惯了午后看他拿脚尖给国庆顺毛,然后把拖鞋一甩老远,轻吹口哨叫小家伙给他捡回来。 习惯了晚上看他把电视频道来回搁,吐槽完虚假的法制节目后再对着惊悚电影嗤之以鼻。 习惯,总是最可怕的,因为一旦习惯,再难轻易抽离。 夏当归不知道那一回“先生,不急的话能听我说几句吗”这话到底该不该出口,但一想到她或许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他,遇到林宵,甚至是遇到赵天和刘晟凡,夏当归就会突然庆幸,当初自己那作祟的职业敏感度。 她吸吸鼻子,缩在被窝里的手始终没有伸出,这就代表,她没有回抱唐景枫。 只是,她将全部重量都压在这个男人身上。 “枸杞,”夏当归轻轻道,细若游丝,几不可闻,“为什么要喜欢?” 唐景枫抱着她不动,欣喜于夏当归的改变,可腿脚却越来越酸。他不想放弃这难得的机会,于是只好跪下,靠膝盖支撑着自己,然后附在她耳边一字一顿认真回答。 “当归,想给你说一段话,你别动,耐心些。”他语调很温和,似哄着小孩子。 夏当归果然很听话,空气里只剩下淡淡的呼吸声,以及男人不徐不疾的低沉嗓音,格外性感蛊惑。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的样子,还因为,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 “我爱你,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还因为,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因为你能唤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夏当归突然就觉得,脸有些发烫。 “这是罗伊·克里夫特的一首诗,我不太懂,几年前……”唐景枫咬咬牙,竟然也觉得面如火烧,“郁望追小女生就常常挂在嘴边,我被他念叨多了就记得这几句。” 郁望在几百公里外狠狠打了个喷嚏。 他从来不主动追女孩!都是人家倒贴上来的! “噢……”夏当归懒懒应了一声,埋在被窝里的手心出了好多汗。 “当归,我不跟你说爱,这个字,对你而言太沉重,”唐景枫无声呼了一口气,尽管觉得此时此地此景不太符合他内心所想象的那种表白场面,皱皱眉还是忍了,“喜欢吗?喜欢我吗?你可以喜欢我吗?” 一连三个问题,语气平静到唐景枫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不敢相信的还有夏当归,她不确定自己听到的跟脑海里反应出来的是不是同一句话。 “你说过,你喜欢的人要先喜欢你,那么,”他顿,斜飞双眉下深邃的眸子亮光微闪,“我先喜欢你了,你可以喜欢我吗?” ------题外话------ 求编辑速度审核!还有一分钟就要更新了!么么哒! 妞儿们!表白了!有没有觉得很突然!蠢暖自己写得还有些小激动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十九章 你缺不缺男朋友 沉默。 唐景枫能明显听到心跳声,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他的,以及她的。 不知道她此刻的沉默,是考虑,还是拒绝。 但话已出口,等待他的,要么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要么是一朝回到解放前。而且照夏当归的性格,搞不好回到公元前也说不定。 唐景枫叹一口气,试探着换了一种方式小声问:“那不如这样说好了,你缺不缺男朋友?长得好看智商很高家里又不穷的那种?会做饭而且不难吃,跟你的职业也相近,相处不会无聊的。” 夏当归憋笑,忽然就从他肩窝里抬起了头。扁月偏斜,她用明晃晃的目光瞅着他,似乎在无声道——你说的就是你自己吧! 唐景枫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大有一股与生俱来的自信——是我,你怎么看? 她好像的确在认真考虑,脑袋歪在一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把手汗抹在自己裤子上。 “等这件案子结束了再说,好不好?”良久,夏当归给出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消息。 唐景枫跪在夏当归床前,两条胳膊因了她后撤的动作而搭在被子上。手下骨骼起伏,他知道那是她盘起的双腿。 夏当归的话没有让唐景枫觉得失望,应该说,今夜他已经得到了太多,接下来的话…… 他笑,升起满满干劲。 既然要案子结束再说,那他就快速把这案子结了!为自己打算打算! “好,”唐景枫干脆利落,伸手揉了揉夏当归的脑袋,软软的头发顷刻间更乱了,“就像我说的,当归,我们不谈爱这个字,因为它太沉重,而我永远也不想让你沉重。” 说罢,他没有起身,直接跪着就往后退,直到钻进被窝。 唐景枫觉得有些可惜,要不是腿脚麻得实在站不起来,他该给她盖盖被子索取一个晚安吻什么的。 “当归,记得明儿早饭一定要吃饱,”这是唐景枫临睡前嘱咐的最后一句话,“好好休息,晚安。” 他是剖心剖腹舒坦安稳了,可夏当归却完全睡不着了。 别说吃饭问题叮咛两遍是什么意思,光是“喜欢”一词就足够夏当归脑神经折腾的。 是夜,一人酣睡,一人无眠。 晨起的时候,夏当归眼下一片青黑,而唐景枫却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摆着撩人的姿态笑眯眯打招呼。 “早啊当归。” 夏当归气得不想说话,脑袋昏昏沉沉,没睡醒导致她也没什么胃口吃饭。 可突然便想到唐景枫刻意强调的那句“早饭要吃饱”,她没明白,但还是莫名其妙地听了他一回,把老薛俩口子准备的简单的小米粥、鸡蛋和面条粒给吃了一大半。 问清前往崎县的路,和丫儿还有花儿告别,夏当归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不知为何竟觉得和昨天有了不一样的心绪。 唐景枫一边开车一边偷偷打量夏当归,昨晚的一切就好像梦一般,但又确确实实存在。得亏夏当归说的是考虑,如果她一口应下来,唐景枫认为自己反而不能接受。 这要是接受了,案子还怎么查?还有心情查? 他愉悦地哼起了小曲儿,宾利在曲曲折折的小道上开得飞快,似乎也沾染了唐景枫饱满的情绪。 半个小时后,老薛被家里婆娘指挥着去客房收拾床铺。刚刚把夏当归睡过的床单叠起来,就发现棉絮下压着几张百元大钞。 钱?! 老薛惊得倒退一步,伸出的手完全不敢拿那少说也有七八张的人民币。 “孩儿她奶,过来,快过来!”他在房间正中央原地打转,等媳妇儿搓着手进来,才指着那钱慌张道,“你看这、这、这钱,那俩孩子留的?” 女人“啊”地叫了声,倒吸一口气眼睛瞪得大,“城里人过一夜还给住宿费?那么多?!”她吞了口唾沫,小心地拿起来大概数了数,没个一千也有八百的样子,“老头啊,会不会是他们忘了?” 老薛想了想摇摇头,“塞在床单下头呢,不太可能,”他脸上突然升起一丝兴奋,但随即又变得犹豫,“咱们也联系不上人家,不如收了给阿伟买点补品?” 女人刚想否定老薛的念头,可一说到儿子,她就沉默了。 如果不是每月有医疗补贴,阿伟早就……可到底还是不够的,他们夫妻俩只靠着一间小小的便利店,以后俩娃娃都得上学,处处要用钱。 “收了吧……许是人家觉得……孩子可怜,刻意留的。”女人低低道,抬头看了一眼在外屋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孙女。 其实,唐景枫并不是为丫儿和花儿留的。 不管怎么说,他感谢薛祈伟当年一枪救下夏当归,尽管是用她父亲的一条命,和他自己的……一条命吧。看夏当归的态度,对薛祈伟也是抱歉万分,而唐景枫没有别的可以做,钱虽然俗,但却是薛家现在最受用的东西了。 他有银行卡,但禾县似乎也没见银行,唐景枫又怕两人不会用,最后还是干脆留了身上仅有的现金。 这就是为什么,他让夏当归把早饭吃饱的原因。 因为他只有几个钢镚儿够给她在回程路上买个馒头了! 到达崎县不算晚,正是晌午光景。县医院又在镇上,所以唐景枫和夏当归很快就找到了地方。 夏当归本以为唐景枫至少会说两人是邵三的朋友,来医院探望腿部骨折的邵三母亲,却没想到他特别直接,竟强调自己是警务人员,吓得小护士丢下便当盒就给他们引路了。 夏当归瞥一眼两荤一素的便当,然后面无表情地跟了上去。 进门的时候,邵三的父亲邵德根正在给床上的病人喂饭,而那个病人就是邵三的母亲杨丙芳。 夏当归倒是怔了怔,杨丙芳不仅腿上绑了石膏,连两只手臂都吊在脖子上动弹不得,看来那一跤摔得不轻。 不过,她怔忡的却不是这个。 她看到邵德根手里的不锈钢饭盒在窗外阳光的折射下熠熠生辉,她看到这个半百男人捏着调羹的指头粗糙干燥,她看到那饭是最简单的蛋炒饭,但似乎很好吃。 床上的女人头发花白,照年龄推算她应该五十岁左右,可看起来却跟七十岁没差别,大概是终年辛苦,时光的印迹就更深些。 如果不是来查案,夏当归忽然不想打破这一室温馨。 “你们是……”杨丙芳的病床正对着门,看到唐景枫和夏当归这两个陌生人进来有些疑惑。 虽然口音比较重,而且说的还是带有碣阳风味的普通话,但唐景枫还是勉强能听懂。 “抱歉,我们是——” “我们是邵三在海城的朋友,他工作太忙了,正好我们经过崎县,就代他来看看你们。”夏当归很认真道,语气也尽量平静,毕竟她不怎么说过谎。 唐景枫一愣,转头盯着那只死死揪着他衣服下摆的白皙手掌,目光若有所思。 夏当归说过,她的名字是爷爷还是奶奶起的,那么在她初具记忆能力时,她的祖父母应该就是五十岁上下的年纪,所以如此看来,她内心对这个年龄层的年老者,有着本能的心疼和宽容。 唐景枫开始感激自己的犯罪心理学,即便用的地方有点不太正常。 “邵三?”邵德根放下饭盒奇怪问道,须臾眼睛一亮,“啊,你们是说小光吗?” 夏当归这才反应过来,邵三是ht对其的特殊称呼,他该有自己的名字。 “是的,他在我们朋友几个里面年龄排行第三,所以平时就邵三邵三的叫了,”唐景枫编起故事来也是一套接着一套,“这不半路才接到他的电话,也没买什么东西就空手来了。” 夏当归瞥他,后者面不改色心不跳。 “哪要买什么东西啊!快坐快坐!”杨丙芳高兴的不得了,虽然躺在床上没法起身,还是示意两人坐,“麻烦你们了真的是,小光好吗?我住院后就没再跟他联系过了。” 邵德根把椅子搬好,搓着手站在一边反而不坐了,看他开心的样儿,估计是激动坏了。 把自己定位成邵三的朋友之后,唐景枫跟夏当归也不好意思再开门见山调查。而且身前的两个老人显然心思单纯,对他们的身份半点怀疑也没有,不停地问小光,也就是邵三这些日子在海城怎么样,生活好不好工作好不好,有没有谈恋爱什么时候回家,甚至到最后竟问起夏当归和自家儿子是什么关系。 唐景枫回答地脸都黑了。 大概过了二十来分钟,在唐景枫不懈努力下,话题终于步上正轨。 “小光其实在我们哥儿几个里头工作最是好,而且很努力,听说他很早就出来打拼了?”唐景枫抛了话头,而对于老人来说,这个话头就是打开话匣子的钥匙。 毕竟没有几个老人在回忆往昔时不会滔滔不绝。 “是啊,我儿子……可苦了……”病床上的杨丙芳显然更爱说话,或者说,女人总是叽叽喳喳的。 想到这里唐景枫看了眼夏当归,似乎在再次确认一下她的性别。 而对面,杨丙芳的回忆正式开始了。1 ------题外话------ 我知道昨天卡在那里很不厚道~害羞笑~ 不过情节还是得进,这案子比卷一要简单得多,主要是加了主角以及配角故事进来就显得慢了~ 蠢暖弱弱保证,案子结束的时候就差不多能给大家一个交代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章 目光锁定 在唐景枫和夏当归守在病床前听杨丙芳讲故事时,几百公里外的林宵等人却已经有了重要线索。 首先,赵天暗中调查了死者邵三的朋友圈,因为是敏感职业工作者,邵三的交际背景可谓是复杂。暂且不说他熟悉的认识的一面之缘的人海了去,关键在于很多有特殊癖好的人,尤其是一些大企业的老板,这事捂得严实,警方很难排查仔细。 就比如某电台支持人,也算是小有成就颇具人气,但这样的媒体工作者,别说警方了,就连狗仔队都挖不出半点底细。 所以赵天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邵三的交际圈调查了个八九不离十。 根据现有线索“9月22日”、“约会”、“相识”等,赵天初步将目光锁定再如下三个人身上。 其一,朱祥。 朱祥和邵三认识自不必说,且他身型高大,有私人住宅,而基于他老爸的商业身份,要想联系到会熟练操刀的外科医生也是十分容易。最重要的是,9月22日死者遇害那天,他不具备不在场证明。 所有条件朱祥都满足,嫌疑颇大。 其二,郝七。 郝七是ht“镇店八宝”之一,和邵三可以算作是同事兼兄弟,除了钱一,就是他和死者关系最亲近。郝七的嫌疑在于曾有目击者见过他和邵三争吵,而且就在案发前不久。更关键的是,他的业余生活也十分隐私,几乎没有人知道每周末郝七都在干些什么。 这是值得怀疑的,但郝七也有让赵天头疼的地方。 譬如他出生穷苦,没有私人住宅,也没有什么医生朋友。 其三,钱一。 钱一的嫌疑较之前两者更小些,因为9月22日他有不在场证明,或者换句话说,在碎尸被发现前的整个星期内,钱一都有不在场证明,且十分充分。 至于顾香和顾弗青,赵天认为女性不具备第一谋杀的可能,毕竟身量摆在那里,除非是凶手先杀死邵三,然后由女性进行碎尸。 不过顾香和顾弗青,应该不会操刀吧? 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凶手锁定为男性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可夏当归为何之前那么笃定凶手是女性呢?难道他还遗漏了什么重要线索? 赵天想不通干脆就暂时不想了,把信息一整理就汇报给了林宵。 林宵把夏当归送来的手机从技术科重新拿了回来,手机里的确没有任何有效讯息,可以肯定邵三平常只是将它用作钟表使用。但根据其中设置的每周日早晨7点的闹钟,和唐景枫收集到的9月22日遇害不谋而合。 林宵想了想,又把手机送到了秦法医那里。 现在他们几乎所有的重要情报都是从钱一那里得到,但如果钱一给的是假消息呢?如果根本没有什么每周日约会呢?如果手机里的闹钟只是钱一自己设定的呢? 皱眉,林宵需要确定手机上是否有其他人的指纹。 没多久刘晟凡也回来了,虽然他只要调查衣服和小狗的来源,但这两件事都是大海捞针的活计,所以这几天也是累得够呛。 “头儿,这个牌子的衣服在川南有17家分店,在海城有101家连锁,”刘晟凡露出一丝苦笑,“我把川南的17家跑完了,因为日销量颇高,且是男女通用款,所以……”他顿了一下,林宵已经知道了答案。 “算上网络店铺,这个我真没办法查头儿……”刘晟凡挠头,表情尴尬。 林宵没说话,但脸色不太好看。 的确,衣服太过普通,很难排查。 “那弃购者呢?” “噢这个倒有发现,”刘晟凡对于自己没有完成林宵安排给他的第一个任务感到十分沮丧,但还是打起精神道,“那六只小狗并非流浪狗,都是ht的!” “ht?!”林宵一怔,猛然抬头惊问,“怎么回事?” 刘晟凡语速极快道:“因为现在外界已经知晓这次碎尸案的死者是邵三,也就是ht的职员,所以我在调查的时候,没有避免去ht照例询问,”估计是ht的幕后老板不想此地无银三百两,所以对于刘晟凡的上门调查倒似很欢迎,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猜测,“无意间看到ht有很多狗,我就顺便问了句,结果没想到那里的负责人却说他们那儿狗太多了,前段时间还不得已丢掉了几只。” “几只?”林宵沉眸,语气严肃。 “那经理不清楚,是他让手下去办的,”刘晟凡道,“他说来ht玩的人非富即贵,家里都有养宠物的习惯,这狗跟狗打了照面,就跟男女干柴烈火似的……”他有些不好意思,侧脸红了红。 当然意思很明显,张家老板的狗和李家老板的狗看对眼了,或者王家老板的狗和ht老板的狗暗生情愫了,这生下的小狗怎么办?当然都丢在ht了呗。 狗狗积少成多,ht反而成了临时收养所。 没办法,到最后就得扔。 林宵疑惑了,这样说来,弃购者和凶案没关系?并不是出于要让小狗毁尸灭迹的可能?难道他想太多了?毕竟转念一思量,如果真是因为狗太多而抛弃,弃在宠物医院门口反倒是正常,如果真要毁尸灭迹,就该直接扔在宜山路那里。 他刚要打消自己的疑问,想了想觉得又不对了。 照ht那帮人的性子,又好心到还管小狗的死活? 最后决定小狗去向的是宠物医院的沈季阑和实习生小张,难道她们也有关系? 林宵一个头两个大,这越想牵扯进来的人还越多了! 不过沈季阑是私人宠物医院的老板娘,既然是医院,她有没有可能……会用刀? “有没有找到谁是弃狗者?”林宵摇摇头,暂时先把情况了解清楚再说。 “有,是ht的后勤,我调查过了,川南本地人,和邵三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平常都在后厨收拾的,根本不会遇到邵三,我估计两人根本不认识,”刘晟凡很笃定,“不过有一个非常明朗的消息,那就是——” 他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林宵觉得下半句会是一个很不错的情报。 “郝七跟宠物医院的实习生小张,是高中同学。” 在一旁听了半天的赵天了然地“噢”了一声,音调拖长,似明白了什么。 如果是郝七跟小张说叫她把小狗给丢到宜山路,之前林宵怀疑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弃狗事情没有经过郝七的手,但他又能指使小张,如此倒是一种可能。 郝七在赵天所收集到的线索里也占据较大嫌疑,如果两者结合,他跟朱祥就成了重点控制对象。 “这个郝七,咱们先去会一会,”林宵披上外套,“另外,朱祥和钱一最近的行踪要掌握,还有沈季阑和小张,以及……顾香顾弗青,一个都不能放松!” 刘晟凡和赵天对视一眼。 “是!” 顾香这几天在家还算消停,早期az症状缓解,她现在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除了情绪不好外。 “妈!我都说了这治疗不花钱!可以去领免费药物的!您怎么就——” 顾弗青无力地拍了两下门,任凭自己如何解释顾香始终都不应。 “哐当!”屋内传来重重的不锈钢脸盆落地声。 顾弗青很无奈,蹲在自家门口,手里攥着已经开不了锁的钥匙。早知道她妈会第一时间将门锁换了,她就不该主动跟着林宵回去接受调查。现在好了,有家不能回,有妈不肯见。 她猜测顾香是怕传染给自己,又或者,封闭和排斥是az病感染患者最首要的选择。 可是,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个az病人都无药可救,明明有些人痊愈了啊,她在新闻报道上看到过。况且,az病潜伏期都有十年八载呢,妈妈为什么想不开? 她在网上搜索过,有个什么鸡尾酒疗法,每个月只要几百块钱,朱祥那一笔虽然不多,但足够支撑一段时间。而且她很快就能工作,就算文凭差,找个兼职也能勉强凑合。 但现在主要问题不是钱,是妈妈的态度。 顾弗青不知道该怎么办,林宵肯定是不会帮她来劝了,现在他不怀疑自己跟碎尸案有关都不错了,哪会再费心给她出主意? 掰着指头想了想,顾弗青实在想不出自己能找谁帮忙。她认识了很多混迹社会的,尽管本意并非如此,但认识和能开口求帮忙,又是另外一回事。 比如她想找朱祥来劝。 她认识的人里肯定有和朱祥能攀上点关系的,而朱祥可以算作妈妈最……最亲密的? 可照如今的情况看,朱祥是恨透了妈妈吧?听说他也去做了az病检查,要是检查出来没什么也就罢了,要是…… 顾弗青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有钱人等于翻脸不认人,朱祥之前给的几万块钱已经算法外开恩了,顾弗青认为如果他也感染的话,哪怕朱祥不追究,他父亲也会追究到底。 毕竟人是富贵人家的独苗! 这出个好歹,要了他儿子的命,也相当于断了他朱家的后! 顾弗青越想心里头越慌慌。 不行,得趁朱祥检查结果出来之前求他劝妈妈接受治疗!然后她要用这几万块钱买两张去别的城市的机票,暂时换个地方呆一呆! ------题外话------ 欠下700字,等等补! 【已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一章 拜访死者父母 我嫁给老头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也有过一个孩子。 但是你们也知道,咱们这小地方,别说二婚带着孩子,就是离婚也够村儿里人背后指指点点一辈子了。 小光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 当时老头穷,当然现在也没富起来,所以日子一直紧巴巴的。而且我是……我是丢下孩子跟我前夫离婚的,所以嫁进来的时候,身无分文。 小光四五岁之前还好些,因为对那些别人嚼舌根的事情并不懂。但后来就坏了,他知道自己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一度挺……挺不高兴的。当然他很乖,一向很乖,也不是生我气生他爸气,就是觉得吧,对不起那个孩子,因为自己的出生。 我们住的地方距离我前夫家不远,所以经常有些闲言碎语飘过来。然后没记错的话大概在小光七岁那年,他瞒着我们去看过他那个……哥哥,结果被我前夫给打了出来。 那可把老头气坏了,你们也知道大人归大人一码事,何必牵扯到孩子呢。老头拉着还正流鼻血的小光就去了,说要讨个说法,我当时在地里干活,这事还是邻居告诉我的,急得我扔掉锄头就跑去看,怕出个什么意外。 结果还真出事了。 老头和我前夫都打起来了! 我那大儿子不在家,我猜想他应该在上学。也得亏他不在家,这几年我因为愧疚从来不敢去看他,他爸也不会允许我去看他,所以我还是……挺没脸的。 好不容易劝老头回家,没过几天才知道,我前夫带我大儿子走了,不住这儿了。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小光都闷闷不乐,他觉得哥哥是因为他的缘故才搬家的。其实,咱们这地方,轻易不会举家搬迁,毕竟都是土生土长的人,根在这里,家也在这里。 我前夫肯定是不想再见到我们,见到我和小光,他肯定也不想让我大儿子看到,自己的妈妈在疼另外一个孩子,哪怕他们两个都是我生的。 孩子总是那么单纯,这事情压在他心头好些年,总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我前夫家在这边的亲戚也多,有一个还是村里的小学老师,因为两家闹矛盾的事,没少给小光……使绊子。 老头当年性子烈,曾经在学校也闹过,不过得罪谁都行就不能得罪老师啊。我不知道你们大城市有没有这种说法,但咱们这村儿,或者说咱们这县儿,孩子就跟大山里的人一样,要想出人头地要想挣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只有读书考学一条路! 这老师就是路上最关键的一个点! 还好还好,小光争气,成绩拔尖到校长都注意上了,这才能成功考进镇上的初中,又一口气读了高中。 不过可惜的是,我们老俩口真没钱给孩子上大学了…… “行了,”夏当归突然打断,当然这时候杨丙芳也差不多快说完了,“枸杞我饿了,想回家。”她有些反常,起身看都没看唐景枫一眼,更别说瞧瞧邵德根和杨丙芳了。 唐景枫先是笑了一下,这让对面两个一头雾水内心有些惶惶的老人稍微定了定神。 “丫头淘气,回头我说她,”比起先前他的严肃她的客气,现在唐景枫和夏当归的态度完全反了过来,“我能问您最后一个问题吗?” 夏当归已经走到了门口,闻言冷冷哼了一声,抱臂靠在走道的墙壁上不动了。 唐景枫是看着杨丙芳问的,因为他知道这个问题应该母亲更清楚。 杨丙芳愣了一下,随即点头道:“你问吧。” “噢是这样的,邵三……嗯……小光,小光是咱们几个兄弟里面唯一一个单身的,介绍了好多姑娘他都不满意,您看……”唐景枫顿了顿,目光微闪意有所指,“这不兄弟们一开始说他要求太高,后来就开起了玩笑。” 杨丙芳和邵德根对视一眼,年岁上去的人都对儿女的婚事比较在意,唐景枫一说到邵三的感情问题,老俩口瞬间就明白了。 这是在变相探听邵三的性取向! “哎呀,那孩子木,谈恋爱这方面还需要你们多提点提点,有哪些姑娘好的,给介绍一下,算阿姨拜托了?”杨丙芳情商高,会说话,表面上看似什么都没说,其实背地里意思很明显。 她家小光可是实打实的直男! 似乎怕唐景枫不相信,站在一旁一直不吭声的邵德根突然补充道:“孩子跟他妈长得一样漂亮,打小就是村儿里头最标致的娃,你若不信,回去问小光,上高中那会儿就有好些女孩子想嫁进我们家。” 唐景枫连连摆手,生怕他们这回答着回答着就发现不对劲,于是开口道:“我也就是这么随口一问,毕竟小光他老埋在工作里,也不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考虑,作为兄弟,我也很担心啊!” 夏当归在门口嗤之以鼻。 得了吧,你这谎话连篇的,都能当编剧了! 在邵德根和杨丙芳的连声拜托下,唐景枫微笑着告辞了。 刚出病房门,夏当归就狠狠地扯了一下他的袖子,语气恶劣道:“你怎么对他们态度那么好?!真把自己当邵三的兄弟了?不是查案吗,别添私人感情进去!” “……”唐景枫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说祖宗啊,要我态度好是你,要我态度不好也是你,”他关上门,将两人的对话与室内隔绝,“好了别气了,我还不知道你吗?走,先去车里再说。” 夏当归从下往上瞥了他一眼,“我要是早知道她抛弃了她的大儿子,我一定会当面告诉她,她的小儿子已经被人谋杀了,”夏当归一颗心快爆炸了,“还考虑什么情绪啊,我情绪也不好!” 她说完都不等唐景枫反应,直接转身就噔噔噔下楼了。 唐景枫静默了片刻,随即缓缓跟了上去。 他或许……已经猜到了夏当归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 进门之前还为邵德根和杨丙芳考虑的她,在杨丙芳说到自己是丢下孩子离婚的时候,表情就变了。唐景枫一向心细,只不过当时不想打断杨丙芳的回忆罢了。 她……应该和杨丙芳的大儿子有相同遭遇吧…… 回到车上,唐景枫还没启动,就听到夏当归一个人在念叨——什么大人归大人一码事,何必牵扯到孩子! “啊?”唐景枫听不太仔细,下意识问了一句。 “啊什么啊!”却没想到夏当归的脾气突然暴躁了起来,“她竟然能说出大人归大人一码事!什么叫何必牵扯到孩子?如果她跟她前夫不离婚,所有的事就有可能不会发生,邵三就不会为了生计去ht工作,更不会被谋杀!” 唐景枫抿唇,有点无言以对。 “另外,牵扯到孩子!是父母的离婚才会牵扯到孩子!大人和小孩的事永远无法分割,而且是一辈子的!一辈子的伤害!” 夏当归恨恨系上安全带,双眸目视前方,眼神凶得好像能把挡风玻璃给看出一个洞来。 唐景枫知道现在她的情绪比较激动,而这个时候无法劝阻,更不能开导,唯一能做的只有顺应。 不过他并不觉得夏当归这样的态度有什么不对,每个人都具备发脾气的权利,不管对象是他唐景枫还是别人,哪怕是受害者的家属。 唐景枫只会高兴,高兴他的丫头终于学会了感情的流露,尽管这感情不是爱,而是愤怒。 当然了,有恨,也会有爱。循序渐进,唐景枫从来都不是心急到总吃热豆腐的人,他有大把的时间陪着她学,学会爱,学会恨,学会伤心,学会愤怒,学会委屈,学会害羞。 车子开了一段,夏当归才后知后觉道:“有点饿,”已经是半下午了,照路上的情况来看,应该不见得晚上能回到川南,“你是不是已经把钱用光了?”看唐景枫油门猛踩的架势,似乎并没有准备要在半路歇脚吃饭的意思。 “忘记带零钱了,还剩几个硬币。”唐景枫继续认真地撒着谎,面不改色心不跳。 “嗯,你们有钱人出门没有带钱的习惯,都是用卡的。”夏当归懒洋洋道,把脑袋面对着车窗,看来脾气的确挺大。 唐景枫噎了噎,总觉得这话里有歧视有钱人的味道。 过了良久,夏当归忽然转头闷闷问:“你问邵三的感情问题,是在怀疑什么?”她想了想又道,“当时走访钱一的时候,你也问了这个问题对不对?” 唐景枫笑而不语,只把手搁在方向盘上。 杨丙芳的话虽然并不全面,能得到的信息也少得可怜,但对于他来说,足够了。 等回了川南,结合林宵等人近期查到的线索,唐景枫认为自己已经可以做人物画像了。 不过现在他更好奇的是,这案子和当年与邵家交恶的杨丙芳前夫家有没有什么关系? 记得杨丙芳说她前夫姓谢,川南姓谢的市民不知道有多少,但绝对不容易查。如果是前夫或者前夫的儿子要报复,怎么会想不到改名呢? 这案子,就是越查嫌疑人越多、线索越乱的趋势啊。 ------题外话------ 想了想还是准时更新!但是字数少,剩下的会补! 案情到这里会进很快,因为跟姑娘们强调过啦这个案子很浅~ 【已补2000!】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二章 光头强? 林宵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郝七的居住地,因为他没有在ht老板安排的小区公寓生活,反而自己租了个老式胡同里的小平房,所以林宵走访这个嫌疑人的前期工作还挺麻烦。 老式胡同是海城的地标,虽然年代久远,建筑显得破旧而落魄,但那股子似乎从青石板上散发而出的潮湿味儿,夹杂着青苔以及爬山虎的气息扑面而来,就像许许多多人童年的回忆,铺天盖地袭来。 记得郝七的个人资料里,显示他并非海城人士。这倒也不稀奇,如果是本地人,进了ht工作父母亲戚还不得削他!不过这就跟他选择住在老旧狭窄的平房而不是高档方便的公寓房形成了反差,毕竟除了念旧的海城本地老人,哪有年轻人爱往胡同里钻的呢? 门是很薄的木板门,敲上去有空落落的感觉,很明显中间是架空的。 天已沉,林宵抬手看了看表,七点多钟的光景,今儿也不是周日,不出意外郝七应该还在家。 林宵知道郝七不算是ht最受欢迎的男招待,甚至可以说他是ht生意最不好的男招待。因此,别人白天晚上都要上班,只有他,白天能在家睡大觉。 ht晚间营业时间从八点开始,林宵把郝七出门吃饭的可能也给算了进去,笃定他现在肯定在里头。 果然,几分钟后屋里传来脚步声。门板实在薄,声音太过清晰,林宵甚至在想,如果里面住的是个杀人犯,自己能直接一脚踹开门进去将其制服。 郝七开门狐疑地看着林宵,手搭在门上不松开,警惕性十足。 林宵愣,呆呆瞅着对面的男人,表情有些不符合他这个刑侦小队队长的身份。 竟然是个光头?! 林宵有些不淡定了,他看过死者邵三的照片,手头也有嫌疑人钱一的资料,所以对于ht这些男人的颜值,林宵下意识抱以非常高的期盼。 可明明他昨晚收集的资料里,郝七是个虽说不怎么惊艳但也干干净净足够清秀的男人啊!怎么突然就成了小侄女常看的那个光头强? 郝七见林宵不说话,整张脸都拧到了一起。 “请问您是?”他还算礼貌,并没有把呆站在自家门口的陌生男人给赶走。 郝七比起邵三和钱一,相貌的确差了一大截。他的五官其实挺精致的,黑眉笔直,眼睛又大,是老人嘴里常说的那种大开大合的长相。但遗憾的是拼凑在一起欠缺了一些美感,眸子少了神韵,鼻梁少了英气,嘴唇又少了性感。 当然,现在撇开这些不谈,那夜幕下闪亮亮的卤蛋头,已经直接把郝七没有多高的颜值给拉到了最底端。 偶像派小鲜肉都驾驭不住的光头,郝七竟敢? 林宵默默想,这大抵就是他生意没有邵三他们好的原因吧。不仅容貌比不上,还非得选个不适合自己也不适合大众的发型……那就是没有发型…… 去ht玩乐的大老板,看到这大晚上一个大灯泡,再好的兴致都没了吧。 “不好意思,我想您应该敲错门了。”郝七不是很有耐心,问了一声之后见林宵还在神游,不禁就拉下了脸子。 他作势要关门,林宵赶紧伸手,同时掏出自己的警察证。 “你好,川南分局刑侦队队长林宵,就邵三被害一案想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郝七关门的动作猛然一顿,胡同口的路灯在他光溜溜的脑袋上反射出一个好笑的银白色泽。 “这样啊,”他似乎并不意外,平平淡淡应了一句后,先是回头扫视了一遍屋子,随即才回道,“那进来吧,但是我时间不多,再有十分钟就该出门了。” 林宵计算了一下,“足够了,感谢配合。”他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直接抬脚进了屋子。 没有想象中的简陋,至少还有独立的卧室和卫生间,以及一间小小的、只够一个人转身的厨房。燃气灶上架着小锅子,但没开火,估计林宵到的时候郝七正在准备着简单的晚饭。 “要喝水吗?不过没有茶叶,凉白开可以吗?”郝七依旧语气很淡,站在厨房门口转头问林宵。 一句“不麻烦了”已经到嘴边,林宵却忽然换了回答,“好的,可以。”他见郝七抿唇转身进了厨房,开始细细打量空间不大的客厅。 其实也说不得是客厅,中间一张八仙桌,四条长板凳,边上是陈旧的五斗橱和放在上面的老式crt球面显示电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回到了90年代甚至80年代。 林宵记得自己小时候也差不多是这样的生活环境。 屋子收拾得很干净,没有多余的琐碎,桌是桌椅是椅,该归纳起来的一定都被郝七收在了抽屉里,林宵一眼看去没注意到有任何值得抓住的细节。 除了角落两个空的白酒瓶。 酒瓶放在五斗橱旁边,是那种能在小商店买到的很便宜的普通白酒,能用来烧菜的。 林宵走过去看,微微弯腰,这才发现原来两个酒瓶并非是空的。其中一个快要见底,另外一个还有大半瓶呢。 酒香浓烈,有类似于土家烧酒的独特呛人气息,给人一种哪怕喝一口也会烧心烧肺的灼热感。 “你的水,”刚准备仔细瞧瞧,郝七却已站到了身后,用他特有的平淡嗓音缓缓道,“警官想喝酒?” 林宵转身,在这行摸爬打滚那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听不出别人话里头的意思。 郝七这是认真的呢,还是在嘲讽他呢? 身前的男人自己不过初见几分钟,林宵却觉得他那份淡泊寡凉似已经深深烙刻。偶尔一恍惚,竟觉得郝七有那么一点夏当归的影子,同样的性格,冷冷的,淡淡的。 “不,我在想你酒量不错,喝的是白酒,”林宵摆手,接过郝七递过来的凉白开,把话题就这么掀了过去,“既然你时间不多,咱们也不饶了,说说你和邵三的关系吧。” 林宵一边坐一边注意着郝七的表情,很遗憾,他觉得自己的微表情认知还达不到能捕捉蛛丝马迹的程度,所以完全看不出郝七反应在脸上的情绪。 不过郝七似乎也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只淡淡“嗯”了一声,随即坐到八仙桌的另一边,两手交握放到桌面上。这给林宵的讯息非常不好,因为郝七是被他们列为嫌疑犯的,可他这动作,却是代表了坦然。 如此,能看出郝七心理很平静,一定程度上和嫌疑人的可能产生了矛盾。 “既然你能找到我,那也不用我多说我的职业了,”郝七耸耸肩,大概是习惯了,并没觉得有任何难堪,“所以我和邵三的关系,就是同事,”他见林宵皱了皱眉,忽然轻笑道,“当然了,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将他定位为竞争对手。” “我们的薪资不是固定的,而且老板每个月发的钱少得可怜,生活费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那些客人,他们高兴,就会多给,我们也就赚得多。” “邵三是我们八个里面最会赚钱的,前年还是大前年他就已经能每月往银行存钱了,”郝七不抽烟,却从自己兜里掏了一根出来递给对面的林宵,“相比较而言,我就是那个最不会赚钱的。” “那你有没有可能因为客源问题而生出要杀害邵三的念头?”林宵没有接烟,反而快速出口。 郝七手一顿,但却没有抖。 “别开玩笑了,”他淡淡笑,整张脸没有放松,只把烟又塞了回去,“这话你该去问钱一,邵三死了接下来的第二把交椅是他而不是我,难不成我为了要做生意把其他七个人都给杀了?” 他吃吃笑,这是林宵自郝七开门后头一回见到他表情的松动,“你是不是觉得我生意最差是因为我在八个人里头长得最丑?还是个光头?” “咳咳!”林宵撇开脑袋干咳,忽然又想到,郝七的光头会不会是因为他得了什么病?譬如白血病化疗? 林宵眸光微动,郝七看得分明。 “你想的没错,我之前检查出患了淋巴癌,接受化疗才掉了头发。” 林宵一惊,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依旧用那么平淡的语气在说着这世界上最可怕字眼之一的“癌”。 “你觉得,我一个将死之人,还有必要去把ht的头牌杀了让自己上位吗?”郝七始终弯着唇,涉及自己死亡问题的时候,他反而比之前态度温软了不少,“再说了,老板要是知道是我砸了他的摇钱树,癌症不杀了我,他也分分钟会要了我的命。” 郝七说这话的时候没有露出半点慌张,林宵觉得如果不是他早就已经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就是他的确没有杀人。 “我还是早期,皮肤症状不明显,今晚就准备去跟老板辞职了,”郝七把自己的情况一股脑儿全盘托出,“不然等到晚期皮肤溃烂,吓到客人就惨了。” 他不求老板给他丰富的薪资,只要不坏了ht生意,他才走得心安。 都说死者为大,这身患癌症的人林宵也突然有点不知道该如何审问。咬咬牙,他还是继续了,“你最后一次见到邵三是什么时候?” 郝七抬头,“就国庆前那个周末吧,他来我家喝酒,喏,”他指了指角落的白酒瓶,“喝剩下的。” ------题外话------ 欠下1400字!照例明天补!【已补!】 这段时间又开始欠债了~忧伤~今天的实习非常不愉快,感受到了社会深深的恶意╮(╯▽╰)╭ 对了提醒一下妞儿们,明天有有奖竞猜!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三章 精确死亡时间 有奖竞猜11 林宵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赫然便是刚才自己注意到的那两瓶土家白酒。 国庆前的周末……林宵拧眉,据粗略推断邵三的死亡日期是在9月22日,和郝七所说的时间基本能画上等号。这么说来,邵三是在郝七家喝完酒之后遇害的? “能具体说一下吗?当时的情况?”林宵见郝七有些心不在焉,并频频看表,猜测大概到了他出门的时间,遂赶紧发问。 郝七抿唇,眯了眯眼睛,状似回忆。 “噢,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我刚检查出来患了癌症心情不好,而那天邵三又有空,我就约他来家里喝酒了,仅此而已,”郝七起身,没跟林宵打招呼就回了卧室开始收拾自己的背包,声音从里间传来,音量轻了不少,“本来想跟他说说话,结果那小子好像自己心情也不怎么样,喝得烂醉,还是我扶他出去叫出租车的。” 林宵几步跟了上去,站在卧室门口表情严肃地追问。 “之前你也说了,和邵三不过是普通的同事关系,还不至于到朋友的程度吧?怎么会想到约他一起喝酒,而不是钱一或者其他人?”他一句话说完不停歇,直接又道,“另外,你可以确定那天具体是多少号吗?周六还是周日?谁能证明?” 郝七手中整理的动作一顿,随即转头定定瞧着林宵。屋子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只有他的眸子似有若无地闪着光,看去格外渗人。 得亏林宵是个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警察,经常性出入现场,否则还真一下子有点接受不了郝七突如其来的诡异眼神。 半晌,床侧的男人笑了。 “我知道了,你不是来收集信息的,”他直起腰板,嘴边泛开一丝嘲讽的笑意,“警官啊,你这是把我当嫌疑犯在审吗?”郝七低低道,语气透着无法掩饰的不悦。 林宵反而上前一步,将自己的身子直接融入黑暗。 “你心虚?” “哈哈,”郝七干笑一声,完全听不出语调,“我心虚什么?你要审就审,只是我时间到了,恕不奉陪。” 他突然抬起胳膊,卧室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笼罩,无端添了三分紧张七分压迫。林宵一震,呼吸和心跳陡然加速,手慢慢摸上腰间的枪套,以防郝七动作之后的威胁。 就好像被强行打捞上岸的鱼,感受到一阵无力的窒息。 “啪!”头顶的日光灯亮了起来,原来郝七只是伸手开了个灯。 虚惊一场。 林宵暗暗出一口气。 郝七给他的感觉不好,很不好,极度不好。可能其中也有自身因案情停滞不前而产生的压力与焦虑,但直觉的,林宵认为郝七不简单。 “我说了只是纯粹想找个人陪我喝酒,而刚巧遇到的第一个人是邵三,又刚巧他同意了,”郝七把理了一半的背包扔下,纸巾化妆包好多东西哗啦啦掉了出来,“怎么?法律还规定请人喝酒和被请喝酒需要理由了?我生了病可不可以算作理由?” 不知道是不是长久佯装的坚强瞬间土崩瓦解,绝症带给郝七的压抑顷刻间让他爆发。 他火了,他来了脾气。 “我操你妈的!”郝七恶狠狠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动作蛮横地抓了一张什么纸出来,力气大得就好像在抓林宵的脑袋,还是死命抓的那种,“自己看!检查是9月16日做的!周一!之后周日喝的酒!”他用尽力气朝林宵丢过来,可惜医院的检查单太轻,慢悠悠落到了床铺中央。 林宵对郝七的大怒视若无睹,捡起检查单就看。 上面的日期很明显,盖章赫然是市中心医院,不像作假。 9月16日周一,那么……郝七和邵三喝酒的那个周末……就是9月22日?!死者被害当天?! 林宵手颤了颤,这样看来,邵三是在喝酒之后的回家途中遭遇了不测?死亡时间越来越精确了?他定定神,却告诉自己不能轻易下结论,至少,还没有人可以证明郝七说的是真还是假。 “几点开始喝的?又是几点结束的?”人在发火的时候,更容易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说出来,因为情绪失控的同时很难做到掩饰和隐瞒。 郝七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死死瞪着林宵,眼神就好像在指责他对重症病患者的毫不体恤。 “几点开始的不记得了,但是结束大概在九点过后,”郝七重新捡起自己的包,把散开的东西一股脑儿往里塞,“隔壁老贾可以证明,因为当时邵三醉得不省人事,我扶他出去的时候,老贾在窗口跟我打招呼,我看到他房里的电视正在播着海城天气预报,电影频道的,在两集抗日电视剧间插播的那个,”郝七说完沉着脸走过来一把扯过林宵手里的医院检查单,鼻子出气道,“最多一分钟,我要走了。” 林宵了然,在家的时候他母亲也看,郝七应该没撒谎,那个天气预报大概在九点过十来分钟的样子。 “行,这个情况我会再去查证,”他摊手,“最后一个问题,据我们所知,有目击者称在邵三死前不久有见到你和他起了争执,原因是为何?然后,也顺便请你解释下,在发生争执后依旧请他喝酒的理由。” 郝七关灯出了卧室,几乎不愿意再拿正眼看林宵。 “这跟邵三的死有关系?”他在门口换鞋,“一分钟已经到,我拒绝回答,并且,”郝七把背包甩到后面,转身对着林宵面无表情道,“你可以把我当嫌疑人给拘留起来,但在此之前我有权利不回答与邵三被害事件无关的问题,比如刚才那一个,谢谢!” 林宵敲开隔壁老贾家的门,屋内站着一个形容枯槁的老头,就跟镶嵌在门框里一样,干瘪而又沧桑。 说明来意后,老贾先是叹了一口气,“唉,邵三那小子我见过一两回,没想到就这么没了,可惜啊可惜,”他侧身,林宵这才发现老贾掩在门后的那条裤管空落落的,“进来吧,老头我知道什么就说什么,也好早点让凶手归案,让小子瞑目。” 他拄着拐杖,转身显得非常困难,一条腿努力支撑着自己的整个身体,摇摇欲坠。 林宵忍不住伸手想去扶这个可怜的独居老人,却被老贾笑呵呵推开了。 “不用,很多年啦,别看我晃来晃去的,底盘稳得很!”说着,老贾依旧慢悠悠往前走,拐杖是他另一条腿,可靠可信。 林宵跟在后面,见老贾直接往卧室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这个点他早就歇下了。 “不打扰吧?”林宵客气道,尽管知道自己已经打扰到了。 “你说什么?”老贾回头疑惑道,随即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有点不好意思,“抱歉啊,人老了,听力不行。” 林宵明白,随即又拔高音调重新道:“我说这个点没打扰到您休息吧?” “噢不打扰不打扰!我还没睡呢,在看电视,”老贾很友善,指了指电视机上播放的节目笑着说,“你瞧,电视剧才刚刚开始呢。” 林宵随意地瞅了一眼,忍不住微微蹙眉。 电影频道?郝七之前说到的? “那好,我就长话短说,”林宵搬了一张椅子,等老贾在床边坐下后才道,“9月16日晚,邵三有没有到郝七家喝酒?具体时间您知道吗?” 见老贾皱眉,似乎回忆遇到了困难,便提醒道:“郝七说当晚邵三酒醉,他扶邵三出去的时候和您打过招呼,有印象吗?” “是那天啊!”老贾恍然大悟,身子朝前移动,似乎想离林宵近一点好让耳朵听得更清楚些,“我记得,就俩礼拜前吧大概,当时他们回来我有听到动静,邵三走的时候我还瞧见了呢。” 郝七说的是真的? “那您知道是在几点左右吗?” “让我想想啊……”老贾已经快七十岁了,让他回忆大半个月前的事还真没那么容易,不过日子还算有标志性,毕竟郝七很少带人回来,“当时我正吃饭,一般在五点半左右,因为那天挺饿的所以十多分钟就吃完了,我在收拾桌子的时候他们回来的。” “九点多钟电视放到天气预报,我可能晚饭吃太饱了有点犯困,就开窗透透气,正好看到郝七扶着邵三出来。他跟我打招呼,我问了一句才知道邵三小子喝多了,走出不远还吐了郝七一身呢,隔老远我都闻到酒气了。” 林宵把重要的信息都归纳整理在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又问了一些譬如郝七的性格以及朋友圈之类的事情,把全部对话都用录音笔记录,这才准备告辞。 出门的时候,职业习惯促使林宵下意识打量了一遍客厅。本以为一个独居的老人不那么会收拾屋子,没想到这整洁得跟郝七家不分上下。 “您家真干净。”毕竟这个老人还是个只有一条腿需要拄着拐杖的老人,把屋子收拾干净没有那么容易。 “年轻人你说什么?”老贾又耳背了。 “……我说您家真干净!”林宵咳嗽一声,再次提高嗓门。 老贾笑了,很开心。 “多亏隔壁郝七小子啊,我这老骨头一把的,哪来力气折腾?”林宵一愣,却听老贾继续表扬郝七道,“我刚才和你说郝七小子心善不是随便说说的,家里灯坏了电视机坏了他都会修,这不,上周马桶堵了还是他给弄好的呢!” “是这样啊——” 林宵话没说完,老贾已经忍不住继续夸赞郝七了,“还有还有,家里的电饭锅微波炉都是他给我添置的,不收钱!” 林宵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说好了自己不耽搁老贾太多休息时间,结果还是接近九点了要。 “那钟也是郝七给老头我买的!” “……”林宵尴尬笑了笑,看来郝七在老贾眼里是个实打实的好人,“感谢您配合,再见!” ------题外话------ 先欠下一千字,蠢暖要先去写作业了,过几天就要交,最近太忙来不及啦嘤嘤嘤~【已补】 明天补,因为今天已经补过一次,后台修改现在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完成,超过时间只能修改一次,今天没机会了~【ps,昨晚那章补了1500,妞儿们记得重新加载一下~】 好了,废话不多说,看有奖竞猜! 问:碎尸案到今天,有哪些列入范围的嫌疑人? 妞儿们回答要求:只需要列出一个嫌疑人的名字即可,但前提是不能和别人重复。也就是说,如果在此之前有妞儿说了a,那么下一个只能说b,再下一个只能说c。这是为了防止有妞儿没追文直接复制别人的答案,然后追文的妞儿却来晚了错过前五名,比较公平~ 嫌疑人名额绝对够五个,来吧~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四章 守株待兔 答案公布11 顾弗青回到学校,没走几步就觉得总有人在偷偷看她,可每次一转头,身边人来人往的同学都各自跟同伴说着话,并没有什么奇怪。 “她妈妈得了az病,以后咱们得离她远点。” “不是吧?我怎么听说她前几天被请进警察局了,因为那件碎尸案?” “我的天,她是不是玩太狠了玩出人命了啊!” “你们不知道?死的那个是ht里面的男人,好像还是做那种职业的!” “我去!屌!” 闲言碎语似乎并没有要想回避当事人的意思,津大混乱,在这里读书的学生百分之九十是来混日子的,还有百分之十是连日子都不乐意混的。所以要想他们懂得嚼舌根至少在人背后,几乎不可能。 顾弗青面色黑了又白,却只是紧了紧拳头,咬咬牙默不作声继续往前走。 她的书包还寄放在学校图书馆的电子柜里,所以准备先过去拿了,然后找她认识的那几个男生,问问朱祥家在哪里。 眼下顾弗青还不知道有钱人家住的地方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 她找的第一个人是以前在朱祥家公司当过临时保安的男生,林宵也见过,就是当初校门口言语调戏顾弗青的那个染了头发的小青年。 “顾弗青,我之前要跟你处对象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如此轻声细语了?”男生很不客气,笑意冷冷地把手搭在顾弗青肩膀上,“不是很清高吗?怎么,现在走投无路了,要去爬我朱哥的床?” 顾弗青皱眉,忍了。 “是你妈看病需要钱?还是你要疏通警察局那边的关系需要钱?”男生见顾弗青不说话语气更加讽刺,动作也更加粗鲁,“这样吧,我朱哥家一般人进不去,不如你考虑考虑我?” 顾弗青瞥一眼从她肩头慢慢滑落至后背再至腰间的粗糙手掌,再忍。 “不说话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我朱哥现在可被你妈害惨了,难道还会相信你身子干净?”他当然也知道顾香感染hiv病毒的事,因为他女朋友就在市医院上班,消息就是从他嘴里传遍整个学校的,“你确定你爬得上我朱哥的床?” 男生缓缓凑近顾弗青耳边,话语轻轻柔柔,如果不是那令人窒息的口臭和狐骚味,她还可以强迫自己去想象靠过来的人是林宵。 顾弗青牙关咬得咯咯响,继续忍。 “万一你爬是爬上去了,然后被我朱哥吃了后一脚踹开,那岂不是可怜?”他哈哈笑,恶心的气息一股接着一股喷在顾弗青侧脸,她真是恨不得鼻孔上装个卷帘门,分分钟拉下来! “这样,你跟我回家,我先给你钱成不成?你就不用担心我出尔反尔了。” 男生摆出一个自认为帅气的姿势,五彩缤纷的头发在阳光下都快闪花顾弗青了眼睛了。 不忍了!妈的! “开心啊?”顾弗青突然道。 “嗯?”男生一愣,还以为顾弗青同意了,连连点头美滋滋回答,“开心,笑得合不拢腿了都。” 他嘚瑟地抖着脚,手顺势又从顾弗青腰间往下移了移。 “我日你大爷的!”顾弗青几乎就在一瞬间爆发,一步跳开把书包从背后甩到身前,包里有水壶还有厚厚的几本书,砸在身上也是够疼的,“还合不拢腿?我打断你第三条腿你就合得拢了!”她是真怒了,反正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开海城,不在乎得罪不得罪以及得罪多少的问题。 书包变成了她手里所向无敌的武器,男生嗷嗷大叫,一边抬手拿胳膊挡住脑袋一边愤怒地吼:“顾弗青你他妈疯了!我弄不死你!” 顾弗青都懒得再搭理,直接上下开攻,手里书包抡他还不够,脚不停歇地去踹,并且专挑男生小腿肚和脚踝踢,直把后者给踢得腿软。 等小青年晕乎乎地反应过来,顾弗青早就跑得没影儿了。脸上和脖子上火辣辣的疼,用手一摸还见血的! 他龇牙咧嘴疼得直抽抽,一低头看到裤管上数不清的黑脚印,气得肺都要炸了。 “靠!顾弗青你给我等着!有本事别回学校别回家!让我逮到,你吃不完兜着走!”男生冲着早已空无一人的来路喊了一嗓门,眼中怒火翻卷,久久不平息。 顾弗青脚下生风似地憋着一口气跑,说不清是害怕那男的追上来还是纯粹想拔腿狂奔,就好像跑得越快,就能把烦恼和顾虑都给远远地甩在身后一样。 川南有三个出了名的小区,是专门给有钱人家住的。朱祥的父亲财大气粗,是业界人尽皆知的大老板,这样的人肯定不屑于和普通人挤在一个居民区。于是顾弗青觉得,既然自己问不到具体地址,那干脆守株待兔好了。 朱祥的车牌号她记得,就不信他会一直不出小区! 主意打定,顾弗青慢下步子,一边喘息一边掏出手机开始搜索三个小区的地理位置,顺便在脑海里勾勒了一下如何安排线路顺序比较方便。 一番计算后,顾弗青决定,先去川南最具价值的黄金地段碰碰运气。 那里,是一幢幢私人别墅,每幢都有好几百平米,是顾弗青这辈子以及下辈子都无法触碰到的天壑的对岸。 找到朱祥,求他劝妈妈接受治疗,然后离开海城。 这是顾弗青现在唯一的希望。 而她的希望,如今正濒临发狂。 hiv病毒的检测其实当场就能知道结果,但为了保险起见,通常检测机构都会建议疑似感染的人在出现早期az病症状后的4—8个星期,也就是一个月后再去进行彻底检查。 这一个月还不得把朱祥折磨死? 他跑过机构一趟,被告知的就是以上一番话。于是他又垂头丧气地回来,坐等两个星期后再去一次。 日子一下子变得难过起来,每天昏昏沉沉的,除了必需的吃饭和睡觉,朱祥压根儿提不起任何兴趣。别说再去ht消遣了,他连自家大门都不愿意迈出去。 最开始是恨顾香的,可把自己关了几天后,没什么脑细胞的朱祥突然想到,这还不见得是顾香惹出来的麻烦啊! 照道理来讲,ht鱼龙混杂,钱一邵三那几个才最有可能身上带着hiv病毒。而顾香是跟着自己才去了那里,万一她也是被别人给传染的呢? 万一……那个传染她的人就是自己?! 细思恐极! 朱祥生生在暖和的空调房里打了个寒颤。 人就是这样,空闲下来没事干的时候就愿意乱想,还想得有头有尾! 朱祥烦躁地挠挠头,他爸在出差,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发生了什么情况,这也就导致朱祥和几个佣人在偌大的别墅里大眼瞪小眼,愈发情绪失控。 “妈的,老子受够了!”朱祥一脚踢翻单人沙发,沙发倒下来撞上了旁边的玻璃茶几,“哗啦”一下,碎渣掉满地,吓得佣人们立在几步开外不敢动了。 “少、少爷……”其中一个佣人鼓起勇气磕磕绊绊喊了句,“您当心踩到玻璃,我来收拾……” “收拾个屁啊!”朱祥狂吼,转身看到放在柜子上鱼缸,突然就搬起来狠狠砸到地上。 水和玻璃溅开老远,佣人们噤若寒蝉。 缺了水的小金鱼在地上扑腾扑腾地挣扎,朱祥冷眼看看四周,随即将目光盯在地上垂死的鱼儿身上。 “都给我滚、出、去!”最后三个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收回目光,视若无睹地踏着水和玻璃往前慢慢走,似乎想出门。 一脚下去,小金鱼半点声音都没有。 佣人们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僵硬着腿脚纷纷退了出去。 门开,前院温暖和煦的阳光肆意洒了进来,朱祥忍不住眯起眼睛。 就好像久旱逢甘霖,就好像在天寒地冻里跋涉的孤人突然看到远方的温暖霎时能触手可及。 朱祥从未有过如此渴望沐浴阳光的冲动。 然,转念就想到自己极有可能已经感染了hiv病毒。 脸立马就黑了下去。 “出去后把门带上!”他粗声粗气地吩咐佣人,“谁都不要进来!” 刚才那个出声的佣人这下连应都不敢应了,急匆匆地跨门而出,伸手就准备阖门。 “哟,朱家少爷?我好像还从没在白天见过你呢,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有人从朱祥家前头经过,听到动静一个回眸,透过还没关上的门正好和朱祥四目相对。 门外的男子生得好看,微微挑起的眼角隐隐带着笑意,阳光打在他身上,整个人都柔和了起来,颇具贵公子气息。 不看还好,一看朱祥鼻子都气歪了。 大家都是公子哥,凭什么人郁望就活得滋润啊?! 朱祥不想理他,鼻子里哼出气,疾步走过去用力关上门。 郁望吹了个口哨,心情无比好。 朱祥的事儿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他素来看不惯朱祥的行事,毕竟权门纨绔玩弄感情不少见,但像朱祥这样的,对于郁望来说,依旧鄙夷得很。 管他呢,懒得想,自己的感情问题都被爷爷逼到了墙角,还是悠着点好。 郁望耸肩,手插进裤兜,慢悠悠往外走。 ------题外话------ 妞儿们昨晚那一章补了1400字,今天没有欠下,棒棒哒! 答案其实也不用公布啦,对的已经直接打赏了~钱一、朱祥、郝七、顾弗青、顾香、沈季阑、小张,这些都是可以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五章 系统的分析 唐景枫是在海城和碣阳相通的高速公路上接到的林宵的电话。 电话里两人交换了一下各自搜集到的线索,但当林宵说到自己昨儿刚从郝七家调查出来时,唐景枫抿了抿唇。 “蠢蛋,万一打草惊蛇了怎么办?”他凉凉道,趁对面林宵一愣神间又补充,“既然都已经惊到了,那你就再去一次,想办法捡根头发回来做dna检测。” 唐景枫一边说一边转头看夏当归,女孩儿动也不动,只懒洋洋抬起手,手中的小塑料袋静静包裹着一根微微发白的头发。 谁说夏当归遇到和自己经历相仿的人或事就没法冷静?她在杨丙芳絮絮叨叨的时候,精确点讲是在听到那妇人有另外一个儿子的时候,按捺着情绪伸手为杨丙芳扶了扶垫身的枕头。 枕头上,微有脱发。 等他们回去一切就好办了,邵三的dna能不能检测不是问题,只要有杨丙芳的,而他们的嫌疑人里头又有和杨丙芳dna相匹配的,那么,他就具备巨大嫌疑! 那个突然离开的姓谢的前夫以及被抛弃的大儿子! “等等——”林宵在对面出声打断,语气有些古怪,“你的意思是,怀疑郝七就是杨丙芳的大儿子?” “不见得就是他,但是既然他具备嫌疑,不妨就先从他查起,接着再入手钱一等人,一点一点缩小范围。” “可是阿景,”林宵无奈,“我刚才忘了跟你说,郝七是个光头……” 唐景枫在开车,所以把手机搁了免提。 夏当归瞳孔一缩,和唐景枫交换了一个眼神,意思不言而喻。 嘿,好家伙,知道他们要查dna,谨慎到把头发都剃了? 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反正郝七如果真的是为了摆脱嫌疑而去剃了个光头,他反而是把自己的嫌疑给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那可好,更方便了,”唐景枫轻笑了下,“直接请他回局里吧。” 林宵一口否决,“不,他是因为得了淋巴癌化疗导致的脱发,我看过医院证明,不像作假,”他听到对面唐景枫咕哝了一声,于是接道,“秦法医在用试剂检测尸块的肌肉组织,快的话今天可以看到结果,这样我们就能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出更精确的被害人死亡时间。” 唐景枫沉眸想了想,随即道:“好,晚点见。”他挂断电话,似自言自语又似和夏当归探讨。 “你说医院开假证明的可能有多大?” 夏当归瞥他,“跟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成正比,”她顿,再补充,“当然,基于郝七的背景,可能性会直线下降。” 男人减速,在高速路口排队。 “当归,”他忽然道,“就我们现在所掌握的情况,以及我个人的信息整理,凶手是女性的概率就跟郝七去医院开假证明的可能性一样大。” 夏当归没有露出一点情绪变化,一如当初她笃定凶手性别的淡然。 “枸杞,”她慢慢回答,“性别,不一定是代表生理区别。” 唐景枫一怔,后面的车开始鸣笛。 他若有所思地驱车出了高速,不消多久就能进入川南隔壁区的枫浦。 趁着路上流量少,唐景枫渐渐凝神下来,准备来一次系统的分析。 根据他们之前的推理,案情显然愈发扑朔迷离,譬如当时林宵将凶手定位为“有一定经济能力且有私人住宅”,可除了朱祥,似乎谁都不成立。 当然唐景枫有考虑过ht幕后老板的动机,但思来想去,这可能性直接被他自己掐灭在摇篮里。 一个恨不得把全世界所有的钱赚尽的人,一个不愿意引起警方关注只想走地下生意的人,怎么会砍了自家的摇钱树,然后选择抛尸让警察注意到? 所以,唐景枫觉得有必要把一些不具备肯定性的推测去除,重新归纳信息。 而他第一个要改变的,就是凶手行使谋杀后再分尸的可能。 他们投入人力去调查的那些人,都不具备熟练的外科手术技巧,因此唐景枫不得不把矛头转向——合作谋杀。 如果嫌疑犯的其中一人只是纯粹杀了人,而分尸剔骨是由其他不相干的人完成呢? 第二点,经济能力。 林宵认为凶手有私人住宅甚至有一个医生朋友,那必须得是个财力过硬的人。这个唐景枫不太赞同,就比如他自己好了,有钱,但没有医生朋友。 这个推测没有绝对性,要剔除。 不过,和医生私交甚好可以保留,毕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帮你做杀人灭口的后续工作的,哪怕可能他们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 再者,根据邵三父母所提供的信息,死者性格并不属于那种不招人待见的类型,和人存在仇恨的可能性偏小。且结合各方数据,死者的交际圈也仅仅止于自己身份地位层次,除非工作,日常与豪门圈没有任何联系。 而凶手是和死者相识并且相熟悉的人,这就表明,凶手的身份地位和死者所差无几,完全推翻林宵之前的推理。 然后,对于凶手性格的准确定位,唐景枫不否定林宵所说的“聪明”,但觉得还可以更具体地补充。 这就用到了之前他们在钱一家获得的线索——别针。 别针其一肯定了凶手和死者的关系,其二就体现了凶手的个人特征。 心思细腻,思考缜密,镇定而又冷漠。不仅聪明,还具备不可多得的反侦查能力。 毕竟不是所有的杀人犯都能在行凶后清理现场时,还能兼顾到死者身上的身份证据的。 结合以上两点这样看来,朱祥几乎是不可能了。 而顾弗青,和死者的接触远还达不到这种程度,她的母亲倒还可以考虑下。 至于林宵坦言的钱一和郝七,值得注意。 现在就等秦法医将邵三的死亡时间精确定位,然后对比一下各个人的不在场证明。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夏当归斜眼瞧他。 “经济条件一般,与医院或医生有某种联系,系死者亲友身份,身型高大,缜密谨慎,性格偏安静,注重细节,着装干净整洁,长相清秀斯文,不张扬不显露。” 唐景枫说完看向夏当归,“有补充吗?毕竟我始终认为凶手是男性,”他笑,如沐春风,“或者你的意思是,凶手有双重人格?”唐景枫言罢自己都愣了下,如果真是双重人格那这案子可要复杂多了,也许会把刚才的心理画像全部推翻也说不定。 “那倒不至于,”夏当归耸肩,回程途中第一次正视唐景枫,“邵三身高一米八以上,如果凶手是女性,除非偷袭成功,否则几乎不可能制服他,”她顿,瞥见唐景枫一丝稀奇,就好像在说“既然你都清楚为什么还如此笃定”,“但你有没有想过,凶手都已经行凶成功了,为什么非得进行分尸?毕竟多一步行动,多一分暴露的危险。” “当然,所以我现在严重怀疑凶手是杨丙芳的大儿子,也就是邵三同母异父的哥哥。因为根据现在掌握的线索,只有他存在仇杀动机,”唐景枫接得快,“分尸,不就是宣泄仇恨吗?” 夏当归挑眉,却没有顺着这个话头说下去,“诚如你所说,凶手心思缜密,具备良好的反侦查能力,试问一个不给警察留下任何线索可寻的人,会让你们从‘分尸’这个举动推测出他和死者存在仇恨?”她分析着,这一句话足够让唐景枫沉默,“当然了,我不是不赞同你的推理,相反我觉得,你说的还不错。” 唐景枫噎了噎,“……谢谢。” “我只是要告诉你,能被仇恨冲昏头脑,不顾一切只想发泄的,女性更占据比例,”夏当归抱臂,说得有些不屑,“所以结合一下你的猜测,凶手很有可能是,一个同性恋者。” “……”唐景枫见夏当归面无表情,说话的语气平静得似乎在说天气不错。 “好,我会认真考虑。”唐景枫拔足油门,宾利呼啸而出。 夏当归哼唧一声。 这可是她头一回站在女性角度去进行凶手的心理模拟,唐景枫不好好考虑都对不起她的付出! 枫浦是海城和碣阳相接的郊区,车子经过一大片农民的种植地,夏当归看到棉花杆子上冒出了小骨朵,还有柿子树上红澄澄的大柿子,连她素来不太喜欢的无花果都可爱了起来。 阳光正好,透过车窗晒得人愈发懒洋洋,她闻着桂花香,和记忆里奶奶插在小庭院的树枝气息吻合。 身边的男人专注地开着车,好看的手指悠闲地搭在方向盘上敲打着节拍,他的侧脸轮廓很完美,鬓角干净,下巴处连青黑的胡渣也不见。 夏当归喜欢这样的男生,尽管没有洁癖,但她没法忍受不修边幅邋邋遢遢。 而且自己也不讨厌和他相处不是吗?如果今后一定会有一个人陪她一生,为什么不可以是他? 夏当归想了想开始从背包里掏手机,然后打开游览器,手指飞快地输入着什么。 她一动唐景枫就感觉到了,微微偏头好奇道:“查东西?”他凑过去,没想到夏当归却躲开了。 “神神秘秘的……” 夏当归才不管他,搜索完了之后像个没事人一样,只不过脸颊难得有些红。 ------题外话------ 妞儿们可以猜一下~咱们当归在搜索什么呢~ 最近因为个人问题请假频率已经达到每周一次了,羞愧!所以接下来蠢暖会尽量加更,争取把之前落下的给补回来! 周末愉快!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六章 他的眼里有阳光 保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作势要把顾弗青往外赶。 “行了行了,你又不能证明自己和朱少爷认识,我怎么能把你放进去?” 保安有些岁数了,顾弗青原本以为这个年龄的人很好说话,特别是父辈的人,却没想到这个保安始终黑着脸,推搡人的力气也大得出奇,完全不懂得怜香惜玉。 “不是的叔叔,我认识朱祥,不信您可以打个电话问问?”顾弗青知道高档住宅区的门卫室都有小区居民的联系电话,如果可以,尝试一下也未可知。 “我说小姑娘你也别闹了,朱少爷那么忙,犯得着为这件小事去打扰他?”保安用一种看“三流职业不知羞耻女生不顾一切抱豪门少爷大腿”的眼神看着顾弗青,语气不软反硬,“你走不走?” 顾弗青想再多恳求几句,还没来得及开口保安就指着自己大声道:“要是把你放进去了,我的饭碗可就丢了!你说这折本生意,是个人会干吗?” 顾弗青半晌说不出话。 她原本就站在小区外头,隔着玻璃窗跟保安软磨硬泡地示好,却还是没有成功。 无奈转身,心中不免腹诽:就朱祥还忙?忙着吃喝玩乐钓凯把妹? 顾弗青狠狠嗤了一声,干脆坐在门卫室前的台阶上不动了。 这年头,狗仗人势还真是处处可见! 女孩儿气呼呼,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可以忍,也可以瞬间爆发,关键看对象以及看心情。比如现在这个对象足够她爆粗口骂脏话,但只要一想到母亲还等着里头那尊佛去劝个一两句,万般情绪也就都下去了。 一分钟过去,背后的保安忍无可忍“唰”一下拉开窗,“怎么还不走?!”他怒道,“还得赶你不成?” 顾弗青反唇相讥:“姑奶奶我现在碍着你眼了?”她起身往台阶下一跳,跺跺脚咬牙切齿,“看见没?我现在站在龙胜路上,这地儿是你的?” 保安一愣,顺着女孩儿趾高气扬抬起的手臂望去,蓝底路牌上三个白晃晃的字——龙胜路。 老头气得一口气差点没缓上来。 嘿!这死丫头!存心来闹事的吗! 保安怒气冲冲,提了电棍推就跑了出来。 顾弗青眼睛一亮,脚下步子微微动了一下,暗暗计算好角度,瞅准保安打开大门的时机,一个侧身就打算钻进去。 门开得并不大,出来的那个保安又有点胖,顾弗青到底没什么经验,想法固然好,但实施起来却有点不忍直视。 比如她现在就跟保安面对面卡门上了。 “你的啤酒肚挤着我了!”顾弗青使劲吸腹,一边努力推开胖保安,一边冲门卫室里剩下的两个大吼,“看什么看!还不把门再打开一点!” 门是电控式,里头的保安遥控器按多少它就开多少,本来就是为了防止顾弗青投机取巧冲进来所以开了个正合适胖保安的缝儿,却没想到,那丫头这么拼! 门卫室的两个年轻保安都呆了。 记得刚才那姑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箭步跨上台阶,原本她和门的距离比较远,结果只是一眨眼间,她就蹿上来了,比胖保安距离门还近! 记得胖保安敬业精神极强,一看形势不对直接拿自己这“移动大山”的身型去堵,可惜速度还是比不上娇小玲珑的女孩儿,只堪堪堵了一半。 顾弗青哪还有刚才低声下气求人的可怜模样,她两手叉着腰。 嗯,叉着胖保安的腰。 “哎哟!”对方痛呼,因为死丫头毫不手软地捏着他腰间的厚厚脂肪。 “给我收进去!”顾弗青此刻凶神恶煞,半点没有尊老爱幼。 得亏这保安是虚胖不是strong,她还能把他软塌塌的腹部脂肪给叠一叠塞进去。 里头那两个不知道是开门还是不开门,看顾弗青这粗野的架势、这狠辣的下手、这前后不一的态度,潜意识里觉得姑娘脑子有点不太好使,这万一要是放进去出个好歹,听说神经病杀人了都没事,那责任谁担? 胖保安在用自己的身躯堵门,电控门是他俩操作的。 他们两个放进去的?! 小保安不干了,挨在一起哆嗦了一下,按下遥控器,把门又给关上了一点。 挤挤紧,别给跑进去了。 “兔崽子要我老命啊?!”胖保安后背抵着电控门的落锁处,前头还有个死丫头不放弃地戳着他肚子,身后门卫室里两个年轻人更是厉害,恨不得把他挤扁了。 郁望走到小区门口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上了年纪的胖保安叫苦不迭,油腻腻的脸上豆大的汗珠啪嗒啪嗒往下掉,胸口的深色制服都被染湿了。 反观对面近距离接触的女孩,虽然头发散乱,但至少没有胖保安那么手忙脚乱只顾着无用的乱挤。她微微弯着膝盖,看样子打算用自己最瘦的部位去面对胖保安最饱满的腹部。 胸部以下腹部以上,胃的地方,最为扁平。 她一点一点挪动,要不是光天化日的,这动作还真不是那么美感。 郁望吃吃笑,桃花眼染了蜜一般,甜得有些发亮。 女孩这么尝试了片刻,郁望注意到胖保安表情稍微松了松,好像突然卸下紧绷,看来似乎颇有效果。 女孩儿低着头,他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却看到她肩膀一僵,不知道是不是背后磕着碰着了。 他耸肩,英雄救美的事情向来是自己乐意干的,即便今天这情况有些惹人发笑。 “开门,我要出去。”他走到门卫室,冲里头两个保安抬手示意。 顾弗青一瞬间就差要落泪了,感动的。 因为她压根儿没有成功!她甚至动来动去把自己的某些部位给移到了那破老头的某些部位! 恶心!恶心得顾弗青快吐了!特别是破老头还露出一种突然放松的表情! 那个她还没看到脸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顾弗青觉得他的声音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虽然他好像噙了笑意,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自己这样子太搞笑。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解救了她。 他说——开门。 这两个普普通通的字眼,这两个温软到瞬间给顾弗青一种春风拂面的错觉,如苍茫化雪,融化冰冻下一切尴尬无措。 小保安一看来人不敢不听,郁肴的老板郁望,虽然没什么其他显赫头衔,但他爷爷郁之勋可是连海城市长都要礼让三分的人。 老祖宗下的小祖宗,得罪不起。 赶紧按下遥控器,两人出去扶了一把胖保安,顾弗青顺势蹿了进来,一抬头倒把自己给惊着了。 那个说话的男人可真好看! 当然惊着的不止她一人,还有那个被她暗暗与好看画上等号的男人。 嘿!是她! 郁望挑眉,原本戳了朱祥锐气就让他心情不错,现在更是好情绪节节攀登了。他一高兴,桃花眼愈发熠熠生辉,连带着嘴角都不可抑制地弯了起来。 顾弗青一愣,只听他道—— “你好,我认识你。噢可能你不认识我,我姓郁,单名一个望。” 很多年以后,顾弗青会想起这一幕,在那个阳光不算太猛烈但足够温暖的午后,她的大男孩穿着简单的蓝色衬衫灰色针织。 突然便从脑海里冒出一段话。 什么时候的你最令我着迷呢? 大概就是那一次初遇,你认真地自我介绍,以及之后认真地说话,认真地听我说话,认真地爱我和宠我,认真做你自己的时候。 他的眼里有阳光,一见,便难忘。 经久不忘。 “嗨?”郁望在顾弗青眨都不眨的双眼前摆了摆手,他以为把自己的名字分开说就不会让人想入非非,看来还是太天真。 顾弗青“啊”了一声,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郁……望?郁肴的郁望?”她的确不认识郁望,但川南她就知道有两个姓郁的,郁家退伍的老爷子以及他那个得过自闭症的宝贝孙子。 “是,”郁望依旧笑,对于顾弗青没有纠结于自己名字的歧义毫不掩饰地表达喜悦,“你呢?怎么称呼?” 他没想到还能再碰上这姑娘,这个当初穿一身素色麻裙恬淡如风的姑娘,清新得不成样儿。 三个保安在一边看得有些木讷。 不是说认识朱祥朱少爷吗?怎么转而变成郁家小祖宗了? 胖保安一个头两个头,干脆溜进门卫室不管了。 “顾弗青,”她言简意赅,并没打算问郁望怎么会认识自己,只不过末了特意提醒道,“弗是古言里‘没有’意思的弗,不是福气的福。”幼儿园开始就有老师把她名字写错,瞬间俗气得一塌糊涂。 “顾福庆”。 能不俗吗! 但她的名字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的寓意,因为妈妈曾经跟她说过——弗青,就是“没有青春”的意思。 顾弗青无所谓,总比“无春”好听。 郁望暗暗记下,一抬头才发现女孩儿已经绕过自己往里头去了。 “哎那个,”郁望挠挠头,还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她,顾小姐太过距离,青青又热络得过头,咬咬牙他还是道,“小顾,你要去找谁?” “朱祥!”她头也不回,但语气隐隐可见着急。 郁望脸一垮。 靠!这年头,好白菜还真被猪拱了? ------题外话------ 这是补的昨天那一章!晚上还有二更的!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七章 拒绝,不留余地 郁望眼睁睁看着顾弗青快步朝里头走,小小的身影不多时便要没入大排大排高低起伏的别墅区内。 他有些懊恼地拍了下自己的脑袋,敢情自己好不容易看得上眼的姑娘,已经是朱祥那家伙的囊中之物了? 郁望不是纠结的人,但现在却开始犹豫到底是干脆直接地放手另外找个爷爷满意的孙媳妇呢,还是跟朱祥来个公平竞争?虽然好像现在对于他自己来说并不公平! 不过……如果他把朱祥极有可能感染hiv病毒的事告诉顾弗青,胜算会不会大一点?毕竟撇开先来后到的顺序,郁望对于自己的自身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 钱?他比朱祥少?说出去谁信? 权?朱祥他爸碰见爷爷还得喊声叔呢! 颜?有可比性? 几秒钟在心底把朱祥给踩到了泥土里,郁望一身轻松地甩甩脑袋。 等等!他忽然眉头一拧,眸中阳光转瞬被阴霾遮掩,似乎想到了什么非常不好的事情。 那个丫头……应该没感染的可能吧? 郁望脸黑了黑,须臾给自己打气,权当壮胆般赌一把。瞧着挺正经一姑娘,自己那么多年的眼光不会有偏差,这点自信还是要有的! 这么兜兜转转绕了些花花肠子,郁望整理了下衣服,慢悠悠开始循着顾弗青离去的方向跟上。 尽管他有些狐疑,那个方向通往的好像并不是朱祥家的位置。 胖保安已经反应过来,神情恹恹的,这时才催促两个年轻人道:“保险起见,给朱少爷打个电话,那女生看起来和郁家祖宗也有点关系啊……” 朱祥这几天爱上了洗澡,估计心理就跟遭受屈辱的女性一样,以为洗着洗着就能把身体里的脏东西给冲走。 所以他并没有接到门卫室打来的电话。 不过就算没在洗澡,照朱家少爷这段时间的火爆脾气,也不见得会接。 顾弗青正确找到朱家别墅的时候,距离进门已经有半个多小时了。小区很大,每家的落地面积动不动就几百平米,要不是碰上几个好心的洒扫佣人,顾弗青觉得自己跑断腿也找不到朱祥在哪里。 她强烈认为这小区里该开设一条公交线路!别说走路了,骑车都能累个半死!顾弗青甚至在想,小区最后面的那几户人家,走到大门口都要好久吧? 当然了,出身和这里的居民有着天壤之别的顾弗青,是不会意识到最后面的那几户人家有私家车代步到大门口的。 郁望一直不紧不慢地跟着,虽然从小到大还没一口气走过那么一大段距离,但他还是没有选择直接在朱祥家门口蹲点。 因为从顾弗青没头没脑到处乱窜来看,她和朱祥的关系应该远不至于到恋人或者某种情人的地步。这当然一定程度上取悦了郁望,即便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猜测。 顾弗青被前院的佣人给拦住了,不过倒不是和门口保安一样的态度,只是因为朱祥之前大发脾气,谁进去都讨不到半点好而已。 女孩儿倔,力气不大但足够灵巧,一个闪身就躲过佣人们的阻拦大跨步跑了进去。不管身后的人如何大喊,她都充耳不闻,踩着院子里因为刚刚洒水而黏糊糊的两脚烂泥,一路风风火火。 郁望看得目瞪口呆,但他好歹还是上流圈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做不到这样子横冲直撞,所以只能干咳一声,静静等在角落里,满心好奇。 顾弗青没发现郁望一路跟来了,就算发现了也没觉得有什么妥还是不妥,毕竟在她看来,两人只是第一次见面,纯粹陌生人。唯一的不同,就是他可以算作对她有滴水之恩?或许可以这样说吧。 “朱祥!”顾弗青绕着偌大的客厅跑了一圈,泥脚印毫不客气把她的痕迹留在装修精致的大房子的每个角落,“朱大少爷?”她换了一个称谓,毕竟有求于人态度还是首位,哪怕心里万般不乐意。 楼下咋咋呼呼,朱祥裹着浴巾从房间里出来,站在二楼走道里火气蹭蹭蹭往上冒。 “叫魂啊叫!”他没看清来人,还以为是哪个不长心的佣人把自己的话当耳旁风,“滚出去!” 顾弗青顺着声音抬头看,吓得赶紧后退一步。倒不是朱祥的凶狠惊着了她,只是这男人仅仅披着一块浴巾,从顾弗青仰视的角度望去,一览无余。 呸!今天真是晦气! “是你?”朱祥眯眼,眉头拧起的弧度很明显地表达了他的不满,“出去!谁放你进来的?” 一看到顾弗青就想到顾香,一想到顾香就想到自己的可能染病。才刚刚洗完澡的朱祥,又开始觉得身上不舒服了。 “不朱大少爷你听我说!”顾弗青连连摆手,见朱祥没有要下楼的意思,干脆一转身要自己往上跑。 “啪啪啪”几个大脚印下去,朱祥这才看到客厅一片“泥泞”。他倒吸一口气,抖着手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顾弗青一边爬楼梯一边絮絮叨叨解释自己此行的目的,言语诚恳。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妈妈虽然多年荒诞,但似乎只有和朱祥相处的那段时间,才算真的开心。而那天朱祥甩下几万块钱,之后妈妈便一蹶不振了,更甚至在林宵他们几个警察来调查的时候,情绪低迷,郁郁寡欢。 朱祥懒得听这些,或者说对于他而言,除了自己的生死,其他人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相反,他现在比较在意的是,顾弗青弄脏了他家楼梯上那价值不斐的地毯! “ok打住,”朱祥抬手,用眼神把顾弗青拒绝在几步开外,阻止她进一步的靠近,“你的意思我明白了行吗?但我现在也很清楚地告诉你,我自己都自身难保,哪有功夫去管你妈?” 不等顾弗青开口,朱祥又接道:“更关键的是,你应该知道现在海城那桩轰动性极高的碎尸案吧?”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显,朱祥清楚顾弗青是知道的,“我和你妈,甚至可以说和你,都他妈被那群警察锁定在嫌疑人范围内!” 顾弗青一惊,她的确知道碎尸案,也去过局里接受调查,但她却不知道自己和妈妈的嫌疑何时上升到了如此程度。 “所以说,如果不想被冤枉,不想被莫名其妙冠上杀人犯的罪名,我跟你还有跟你妈,难道不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吗?”朱祥说起话来一套接着一套,尽管顾香要不要接受治疗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但这个理由也确实在他的考虑中,“这个时候你来找我,我再去找你妈,你说警察会不会怀疑?” “那如果碎尸案了结了呢?”顾弗青不放弃地发问。 朱祥说了那么多早就没了耐心,也不管顾弗青到底走不走,撂下最后一句话转身进房间,把门锁得死死的。 “等警察不来找我麻烦,等确定hiv病毒没缠上我,我再考虑要不要去劝劝你妈!” 顾弗青牙齿咬着下嘴唇,就差把自己的嘴唇咬破了。 破案是林宵他们的事,染没染病也不是自己能控制的,朱祥这是铁了心不管她妈妈。 尽管顾弗青来的时候就没觉得朱祥有多菩萨心肠会帮自己,但真被没留一点余地拒绝,心头还是凉飕飕的。 郁望还在门口,顾弗青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任何过多的表情。 “你还好吧?”郁望觉得,女孩儿这低落的情绪,怎么那么像被甩了呢? 顾弗青没说话,走了两步突然转头问道:“你知道川南最近发生的那起凶杀案吗?” 郁望一噎,觉得这话题好像不适合搭讪,“知道,”他能说负责这起凶杀案的主要人员是自己兄弟吗,“你怎么问这个?” 顾弗青“噢”了一声,郁望总觉得她和刚才进来的时候有着本质区别,不管是情绪还是言行。 “凶手抓到了吗?” 郁望越来越不懂了,“没有吧应该,我认识人,听说有些胶着,线索很多,但比较复杂,”当然他也只是知道一些表面信息,具体的还得看唐景枫那家伙愿不愿意告诉自己才清楚,“你不会进去见了朱祥一面,就怀疑凶手是他?” “啊?”顾弗青也听得一愣。 郁望忽然哈哈大笑,“你说朱祥犯其他事我还信,要是杀人还真不可能,他胆儿没那么肥。”话没有错,毕竟他跟朱祥也是十几年的老邻居了,虽然当初自己自闭症的时候没少被他嘲笑。 顾弗青又闷闷地“噢”了一声,须臾继续问:“你觉得我是凶手吗?” 郁望脸色一变,没听明白。 顾弗青没等到答案,忽然有些泄气,“你知道怎么样劝一个感染重病却不愿接受治疗的人听话吗?苦口婆心?还是强制性实施?”她似乎在自言自语,纯粹把郁望当作一个可以倾诉的树洞,“是那种很……很特别的病。” 郁望没那么笨,大致明白了顾弗青的意思,“你找朱祥就是做那个劝解的工作?”见顾弗青点头,郁望呼出一口气道,“这有什么,我帮你,”他顿,瞥见女孩儿眼底诧异,“朱祥长得没我好看脾气也糟糕,还不如我帮你去劝。而且我认识医生,别说什么特别的病了,就是绝症也能多活个四五载。” 顾弗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她知道郁望是好心,但母亲连她这个女儿的话都不听,将自己拒之门外,又怎么会听一个陌生人的?即便这个陌生人很好看很温柔很善良很热心。 “不了谢谢,我想我会想到办法的,”顾弗青摇摇头,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再见郁先生。”她微微鞠躬,软软的黑发滑落,温顺得和之前判若两人。 郁望呆呆看着,将女孩儿的名字默念很多遍。 顾、弗、青。 ------题外话------ 这是补昨天的,在欠债的路上越跑越远〒_〒 案子要快进了,线索已经足够多了~妞儿们能猜出是谁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八章 七情六欲 夏当归难得会喊饿,所以唐景枫在家门口把她放下,独自一人开车去了分局。在崎县搜集到的线索不是关键,但却不能忽略,所以他必须第一时间跟林宵交换想法,然后安排人手全力调查邵三同母异父的哥哥。 路上接到了好久没联系的郁望的电话,唐景枫哈欠一个接着一个打,听对面的男人唠唠叨叨说话没个重点,干脆打断他:“有事说事,没事边儿玩去!” “嘿,你倒是脾气见长啊!”郁望气笑了,“我跟你说,我今天遇到了那个女孩,就上次和你提起过的。” 唐景枫开启记忆搜索,很抱歉没有想起来,“嗯,所以?”他懒得具体问,单手把着方向盘,另外一只手从车底下的小包里掏出一袋白切面包,还是两个月前夏当归看到的那一个牌子。 “没什么所以啊,好消息不该和兄弟分享吗?”郁望说得理所应当,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兴奋,“赶明儿有空,咱们四个一起吃个饭。”他已经忘记了自己除了知道顾弗青的姓名,其他一无所知。 唐景枫挑眉,“四个?”时间已不早,看样子分局的人应该已经下班了,他担心林宵打电话给自己,却一直被郁望占着线,“你现在想着吃饭,还不如考虑考虑爷爷是否会同意,我想那姑娘应该家庭条件和你有差距吧?” 毕竟川南不大,门当户对的适龄千金,哪个没有为郁爷爷所知? 唐佑宁的事,突然开始以时刻提醒的姿态操控着唐景枫的大脑。 “哎哟别,”郁望吃吃笑,“门当户对?你这用词,都快赶上爷爷了!怎么,跟你家当归好了,不操心操心我的事?” 一说到夏当归,唐景枫语气顷刻间便软了,“行了行了,你要是认真的,爷爷把你当宝贝,没道理反对,”他慢慢停车,准备挂电话,“有时间再说,我要忙了。” “哎对了,你在忙最近那起凶杀案吧?”郁望寻思着多问一句,“抓到凶手没有?” 唐景枫奇怪,“我说你怎么关心起这个来了?”一抬头,林宵果然抓着手机在大厅里来回踱步,得亏他习惯了熬夜加班,这个时间点还在局里,“凶手还没抓到,但左不过这两天了,先不说,我挂了。” “那个——”郁望最后一句话被忙音无情掐断。 他挠挠头,不知道为什么,白天顾弗青离开时的怔怔表情总在他眼前晃悠,隐隐的,有些不安。 就跟唐景枫会奇怪自己一个不相干的人怎么会突然询问有关凶杀案的事情,他现在也很奇怪顾弗青莫名其妙的发问。 “你觉得我是凶手吗?” 先前郁望还觉得有点搞笑,这么可爱的小姑娘怎么会是凶手。可如今慢慢回想,总无端透着一丝……诡异? “是我,尽快给我查一个人,”郁望神情严肃拨通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连声应着,颇为狗腿,“顾弗青,弗是没有的意思。” 说完觉得不放心,又补充道:“再查一下她家有谁生了病,和朱祥存在什么关系,尽快给我答案。” 那头一口气“好好好”地答应着,挂断电话的时候,窗外路灯渐亮。 “林宵,”唐景枫拍了下他的肩膀,倒把林宵吓了一大跳,“进去说?” 林宵大出一口气,下意识朝唐景枫身后看了看,“小夏没来?”他有些奇怪,毕竟夏当归在他印象中是个对什么都不上心但独独对案子满腔热情的女孩,“还是……出什么事了?” “没,”唐景枫摆手示意,“她饿了,在家吃饭呢。” 林宵乐了,“哟,出去一趟还给把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丫头带回正轨了?” 唐景枫挑眉,眨了下眼透着得意。 “你还别说,出去一趟七情六欲都能给激发出来,”他好不倨傲,一边往里走一边道,“当然了,关键得看人。” 夏当归在家里狠狠打了一个喷嚏,随即用手揉了揉鼻子,把东西收拾好火急火燎地给自己下了一碗面。不得不说那句话还真是正确,饿了什么都好吃,哪怕是清汤面。 六只小家伙拜托了隔壁的阿姨照顾,夏当归把它们抱回来后翻了下冰箱,没发现什么东西,只能在自己吃剩下的面条里倒了点酱油,勉强给中秋那几个崽子填了肚子。 一切忙完,夏当归窝在沙发里不动了。 她越来越习惯于在这里生活,楼上楼下,客厅厨房卧室卫生间,每个角落似乎都很熟悉。就算闭着眼睛,夏当归觉得自己也能毫无压力地走到任何地方,不带摔倒的那种。 而就像她之前所说的,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一旦习惯,再难抽身。 夏当归忽而有些怔忡,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丢在茶几上,看似在呆呆地出神,可只有她自己知道,现在脑袋里是空白的。 她非不懂人情世故,也非看淡七情六欲,相反她比任何人都清楚社交的细则。毕竟从学前班时,她就已经可以分辨谁是真心对她好而谁又不是。 从来迎难而上的夏当归,在面对唐景枫的问题上一次次退避,这回也一样。 她从沙发里爬出来,赤脚走上楼梯,准备先去洗个澡清醒清醒。 没有给唐景枫留门,因为她知道他肯定带着钥匙。 热水器一打开,整个浴室就被弥漫的水汽笼罩。夏当归试了下水温,刚刚好,这才不徐不疾地开始洗漱。 家里没有人,夏当归第一次觉得洗澡是件特别畅快的事。可以把水花拍得非常响亮,也可以轻轻地哼一首奶奶教她的童谣,甚至只要她愿意,披着浴巾就出去也完全没问题。 可她过惯了小心翼翼的生活,不是不敢,不是不行,而是不会。 就像读书的时候,学校举行冬令营,她错过了回家的末班车,只能跑同学那里去寄宿一晚。哪怕同学的爸爸有多么和善妈妈有多么体贴,她也只会将淋雨的水量开到最小,还会在上厕所的时候丢一张纸巾在马桶里盖到水面上,只求不发出任何一点声音。 仿佛悄无声息,就能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不想引人注意,不愿被曝大众,年少时的行为深深映证了如今所学的“海龟效应”。 她在浴室里思绪翩飞,而楼下,唐景枫开门进来,喊了两声都没人回答。 “当归?”不放弃地又叫了声,只有国庆懒洋洋抬起头哼唧哼唧,似乎在跟他打招呼。 “睡了?”唐景枫有些奇怪,素来大半夜都精神振奋的夏当归,今儿还真是头一遭,“手机都不拿上去啊?”他自言自语,踢掉鞋子脱了外衣,一屁股坐到沙发上伸了个后劲十足的懒腰。 唐景枫没有翻人隐私的习惯,他发誓自己拿夏当归手机看的目的纯粹在于比较好奇她给他设定的备注是什么称呼。 手机通讯录里不出意外就两个人,唐景枫和林宵。 备注也完全没有新意——枸杞和林宵。 唐景枫瘪瘪嘴,不满地扯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领口。 没有半点惊喜,好无趣。 他背靠着沙发安静下来,这时候才听到楼上哗啦啦的流水声。噢,原来丫头在洗澡,怪不得。 唐景枫了然,摸着下巴坐了一会儿,忽然又起了念头。他伸手,把已经放回原位的手机又拿了起来。夏当归没有设置锁屏密码,他知道她对于这种琐碎鄙夷得厉害。 在回来的路上,夏当归有用过手机。但当时她神神秘秘的,连给自己看一下都不行。唐景枫猜测她在搜索一些东西,但也仅仅只是猜测而已。 不过倒是有一个简单的方法。 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唐景枫一乐,干脆盘腿坐起,将手机举到自己眼睛平视的地方,正对头顶那盏欧式吊灯洒落下来的光线。很清楚的,他看到手机屏幕上有两个较为完整的指纹。 一个靠近中间,一个在左下角。 “done!”唐景枫习惯性打了个响指,中间的指纹是自己解锁留下的,另外一个的位置对应的app是……果然!游览器! 唐景枫情绪毫不掩饰,反正夏当归不在场看不到。 他很迅速地点开游览器,记得夏当归白天用手机的时间没有太久,不见得会仔细到删去历史记录。翻看历史记录唐景枫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刘美芝和陆昊钰的谎言就是凭借这一招给拆穿的,不知道今晚上会解开什么秘密呢? 历史记录里只有两条讯息,显眼而又……触目惊心! 唐景枫点开,直接被震在原地。 楼上的水流声已经停了,唐景枫的神识也同一时间回来了。他努力吞了一口唾沫,往手机屏幕上哈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擦掉自己遗留在上面的指纹。做完这一切后,他把手机放回原位,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坐在沙发上平复心情。 “回来了?”夏当归下楼的时候才看到唐景枫腰板挺得直直的,脑袋也摆得正,看起来就好像上小学时被老师矫正坐姿一样。 “嗯。” 唐景枫说话有点不太自然,夏当归奇怪,穿一身睡衣绕到他跟前,“你怎么脸红红的?”她问,凑近了才听到唐景枫的呼吸也显得有点急,“好像很兴奋的样子?有好事?” 唐景枫真想大喊出声,却使劲忍着,毕竟自己翻了丫头手机,一旦事情败露,那就完了!前功尽弃! “没有,很久没见林宵,激动的。” “……”夏当归是三岁小孩都能听出这鬼话扯的! “那个,你洗完了,我去洗。”唐景枫现在极其需要一个单独空间,来偷偷宣泄快要爆棚的情绪! 夏当归皱眉,盯着那男人一步一摇上楼梯,觉得他身上每个细胞都在颤抖,连头发丝儿都摆个不停。 ------题外话------ 真想给自己一个么、么、哒! 欠下的债还了!为何突然好感动!嘤嘤嘤! 平安夜快到了~妞儿们有没有要跟男票过的呀~到时候吃饭缺不缺电灯泡?又萌又亮的那种~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十九章 生理反应 唐景枫用力关上浴室的门,直接伸手打开莲蓬头,淋浴的玻璃隔间里还残留着夏当归用过的沐浴露清香,被水汽这么一蒸腾,整个浴室都弥漫开了味道。 他没有脱衣服,穿着衬衫就把自己整个人置于水流下。黑发瞬间就贴近他额际,热水顺着他的鼻梁和嘴唇一路往下,肌肤隐隐可见光泽。 唐景枫只是想冲一把冷静冷静,可现在从头到脚这么一浇,他反而觉得身体开始由内而外散发热气,就好像体内有一把火在烧,烧得他不能淡定。 25岁的男人,对任何事都保持着极高的热情与冲动,尤其在男女方面。也有这么说的,对待这个年龄的男人,不能轻易让其沾腥,因为一旦尝到了肉味,要想阻止就难了。 唐景枫嗤之以鼻,身为国际侧写小组专家,他难道还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并时刻保持淡定冷静?如果照这言论,是不是罪犯使个美人计他就败北了? 话虽如此,可他低头看了一下明显的生理反应,懊恼地一拳砸在墙壁上。 水珠在他精致的锁骨处微微停留,然后又似有些惋惜地沿着胸膛中分线快速滑落。等唐景枫烦躁地把衣物褪去,白净如玉的肌肤上已经呈现淡淡粉红。 除了肩胛处那道伤疤,一切都美得不像话。 他垂着脑袋,用手挠了下湿漉漉的头发,随即一咬牙,把水温调至冷水开关。 温度骤变,从高而下的水珠打在他裸露的背部,瞬间就激起一轮战栗。难得给他行注目礼的小枸杞在哗啦啦的冷水洗礼下依旧傲然屹立,气得唐景枫连澡都不愿意洗下去了! 男人不停地打着哆嗦,最后干脆关了淋浴,随随便便擦了擦身子就赤脚出来了。 艰难穿上内裤,唐景枫走了两步又回头,盯着抽水马桶开始做思想斗争。几分钟后,他垂头丧气,恨恨把马桶盖子合上,又将换下来的内裤给丢进了垃圾桶里。 再转身,步子还没迈开他又犹豫了。 一把扯出卫生纸,用力往外拉了好几圈,然后也丢进垃圾桶,此地无银三百两似地遮掩着他的内裤。 尽管他认为夏当归不会有翻垃圾桶的癖好。 做完这一切出来的时候,楼下客厅的灯已经暗了,唐景枫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觉得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刚才干了对不起夏当归的事儿一样,没脸见人。 他直接回了卧室,扑到床上蒙着被子,一动也不动。 从一开始的兴奋到不敢置信,转变为莫名其妙的哀怨,唐景枫认为这一切都归结于夏当归! 他的丫头为什么要搜索男女法定结婚年龄!会不会太突然!他接受无能! 唐景枫在黑暗中深吸一口气,气息绵长到他差点没接上。 “咳咳咳!”唐景枫被自己的呼吸呛到,突然觉得身下有什么磕得慌。 噢对了,当归,你搜索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会不会太早了点? 唐景枫在被窝里哭笑不得,心头那股子刚灭下去的火又开始窜上来,脑海里不停歇地浮现夏当归那张清清冷冷的脸,然后耳边嗡嗡嗡的,就感觉有人在软软地喊着“枸杞”,特别好听的那种。 唐景枫眉头渐松,面部轮廓也柔软了下来,嘴角带笑,好不温暖。 随即,他忽然便是一僵。 唐景枫以在国外进行最后一次军事训练突击般的速度和弹跳力从床上一跃而起,都没有穿鞋直接冲了出去,一个转弯他又进了卫生间。 一分钟后,换了一条平角短裤的唐景枫提着垃圾袋面色死黑地出了大门。 他脚步不停,从家门前那条道儿拐弯后一路往后走,走到小区最后面的那一排别墅,然后把垃圾袋狠狠丢进角落里的垃圾桶,还是不可回收的那种。 站在原地看了一分钟,唐景枫才又气呼呼转身往回走,把步子跺得震天响,似乎借此来驱赶二十多年没有过的尴尬。 “砰!”夏当归听到大门被人用力关上的声音,她在房间里一怔,然后是一连串“咚咚咚”上楼的脚步,每一下都足可见来人的忿忿难平。 她有些奇怪,这个时间点唐景枫出去干嘛? 隔壁的房门也被大力合拢,夏当归坐在床上,感觉到墙壁都震了两下。 耸耸肩,等之后再无动静,她才又开始折腾手机。 屏幕上一排数字,显示着正在通话中,可却始终无人接听。 夏当归无声叹口气,到底局长留给她的电话号码是错误的,还是他……出了什么事? 两个月前自己出狱就是局长安排的,她也立刻就联系了他,可是为什么那么久过去了,局长都没有一点信息呢? 这不得不让夏当归感到深深的不安,因为她想起了铁棍那张凶狠的脸。单眼皮,大蒜鼻,高高的发际线以及半秃顶的脑袋。左耳没有耳垂,听说是早年被局长一枪打偏给打掉的。 铁棍,是她去年负责的目标人物,一个走私毒品的大毒枭。 唐景枫的确猜对了她入狱的原因,但却只猜对了一半。 她在狱中是暴露了身份,所以几次差点丧命。不过,她暴露的并非警务人员的身份。 铁棍谨慎多疑,几乎每个房里都有他的眼线,她要安然无恙地躲过一年实在艰难。因此,在失去和局长以及外界一切联络可能的前提下,她擅自改变计划,将自己定位为火刀的手下。 火刀曾经是这个毒品集团的第一把交椅,当时铁棍只是他比较信任的帮手。然风水轮流转,亲信踢翻老大,自己坐上了毒枭的位置,那些曾在火刀手下卖命的小喽啰,要么早已被铁棍收服,要么就一口气斩草除根。总之,铁棍比起火刀更加心狠手辣,以至于背地里他有了“铁血”的别称。 她用火刀作为迷惑,疑心病甚重的铁棍一定会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信念,尽管火刀已死,死无对证。 可现在……局长一直联系不到就让事情变得很棘手了。 自己潜入监狱调查案子的事情只有局长知道,而她的这份工作就相当于是埋伏在罪犯身边的卧底。如果局长不尽快将她的身份公布,让卧底工作正式结束,那么,她在铁棍以及其手下的眼中,就一直是火刀的忠心下属。而对于他们来说,好不容易得来的位置和多年苦心经营的集团,绝对不会允许别人再以任何理由夺回去。 这样,危险瞬间就会笼罩在夏当归头顶。 铁棍虽然还在牢里,但夏当归已经掌握了一手资料,她用命赌回来的资料。罪证足够判铁棍几次死刑立刻执行了,一旦老大丧命,几个重要的人员落网,这个毒品集团立马就会土崩瓦解。所以,只要联系到局长,她给罪证,他公布她的身份,一切就能解决。 否则……在铁棍的手下爪牙遍布川南甚至海城的情况下,她带着可以要他性命的证据,以火刀下属的身份,而局长那边又毫无消息…… 夏当归皱眉,两手缓缓紧握成拳。 当务之急,必须联系到局长。 海城公安总局不在川南,夏当归决定等这件案子结束了就去找局长,尽快将铁棍绳之以法。 她定定心,翻身从床上下来,打开抽屉取出几张皱巴巴的纸片,又认认真真看了两遍,随即走到屋子中央,扫视一圈后开始细细思考哪里会是藏东西的好地方。 天知道她这一年是如何在高度紧张与高度戒严的状态下完成这些卧底日记的。 如果真暴露了,这些东西也不能被发现,她一定要藏好了! 房间里其实没有多少家具和装饰物,除了必要的衣柜和夏当归根本不需要的梳妆台,墙上就剩下几幅风景画和滴答滴答的钟了。 夏当归想了想,搬了一把椅子,站上去开始捣腾。 暂时就藏在这里,等案子结束再说。 她放完又看了一遍,这才稍微宽了宽心,爬回床上准备入眠。 那夜睡得不太安稳,恍惚间夏当归听到楼下又传来特别大声的关门声。她迷迷糊糊地想唐景枫今晚是怎么了,一个劲儿地往外跑。好不容易困意再度袭来,房间外面的楼道里却开始有节奏地响起脚步声,跟先前的不同,这回似乎有刻意压低着,不太想让她听到。 明明应该很轻的,可夏当归耳朵里听见的却极其清晰,好像前一秒还在门外,下一秒仿佛就在自己床前了。 她困极了,别说起身看一看究竟,连睁开眼睛都拼尽了全力,然而却徒劳无功。 “当归……”有人好像走到了自己床头,温柔的嗓音似带着一股魔力,让她忍不住想睁眼,想看看是谁大半夜不睡觉跑来她的房间。 虽然好像只有一个人有可能。 那声音不停歇,似乎她不回应他就会一直轻轻地唤下去。 夏当归烦他,忍不住抬手随意挥了挥。一触手间,她摸到了他的脸,带着温热,一点一点从她掌心肌肤渗入,直达心底。 “别闹,困……”她懒洋洋地哼唧,真的是特别累,眼皮很重,根本就掀不起来。 她用手感受着他的脸,绵长的气息尽数喷在她小小的手掌中,缱绻缠绵。 夏当归摸着摸着觉得不对,皮肤有些粗糙,不像是唐景枫啊。 她一惊,睡意顿时消失殆尽。几乎是立刻,她“唰”的一下睁开眼睛。 入目,夏当归全身汗毛根根倒立。 单眼皮,大蒜鼻,高高的发际线以及半秃顶的脑袋。 并且,左耳没有耳垂。 ------题外话------ 今天这章字数少,抽时间会补进来,到时候会在评论区提醒大家的! 【已补!】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章 梦魇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整个人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头皮发麻眼神怔忡。 夏当归现在就像被丢进了冰潭,连呼吸都快要停止了。 “当归……” 铁棍的嘴一张一合,她搁在他脸上的手竟一下子没有收回。 她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上涌,以至于指尖冰凉大脑空白。 “夏当归……”铁棍又重复一遍,脸上开始有诡异的笑容出现。这看在夏当归眼里,是恐惧的预兆。 笑容支离破碎,铁棍的眼底有流光微转,“你把东西藏在那里,我看到了,”他说,随即缓缓转头,明明将目光聚集于床对面的墙壁上,夏当归却感觉那刀锋般锐利的眸子始终盯着她,“你可真厉害啊。” 铁棍发出一连串恐怖的冷笑。 夏当归强迫自己冷静,注意到他还穿着狱中的囚服,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墙壁那里去。 “不!” 夏当归瞳孔猛缩,仓惶间直接从床上滚了下来。太过惊恐,她突然没了站起来的力气,就好像失去水的鱼,弱小又无助,只能匍匐在地方无力地挣扎。 一转眼间,铁棍已经取出了他想要的东西,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泛着寒光的尖刀。 在夏当归猝不及防间,铁棍一个箭步就凑到了她跟前,堪堪要出口的“枸杞”两个字被封锁于喉间,因为铁棍没有直接杀了夏当归,只是用五根粗糙但有力的指头,将她的脖颈捏紧,再捏紧。 无法呼吸的经历不是谁都有机会体验的,毕竟这感觉真心不好受。 胸腔里仅剩的氧气得不到供给,夏当归死死抓着铁棍的手,奈何眼前开始发黑,太阳穴里就好像有个小锤子一直在用力地敲,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扒着铁棍的手就跟给他挠痒痒似的,挣扎无果。 窒息是医学界里公认的最为痛苦的死亡,因为过程长,经历的痛苦重,仿佛能看到自己的生命一点一滴流逝,却始终无能为力。 濒临绝望的那一刻,夏当归最先想到的是唐景枫。 不是不舍,不是遗憾,而是……抱歉。 她才22岁,可惜搜索引擎告诉她,女性最佳生育年龄在23岁之后。 枸杞,抱歉了。 夏当归松手,真真觉得苍凉。 这一辈子太短,她唯一算得上过得开心的时光,只不过月余。 “当归!” 意识几乎已经全部散去,那一声呼唤太过嘹亮。 不同于铁棍的诡谲,这语气里带着急迫,带着担忧,带着深深的惊恐与无措。 脖子上钳制忽松,夏当归来不及管其他,直接张开嘴大吸了一口气,胸腔里被氧气所占满,这种能呼吸的感觉,真好。 “当归你怎么了,别吓我!”唐景枫用力将夏当归给拉进怀里,女孩儿浑身冰凉,一张脸更是煞白到毫无血色,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夏当归这才动了动,身体被一个温暖的怀抱紧紧地箍着,还是熟悉的气息,还是一样沉稳有力的心跳,干净的蓝色格子睡衣,以及微微抬眼就可以看到的性感的喉结。 唐景枫紧紧地抱着她,感受着她一轮接着一轮无法控制的战栗。 刚才他在房间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就听到夏当归大喊了一声“不”,那声音,惊到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自己房间奔了出来。 唐景枫是提了手电筒进来的,一打开门,光线聚集到床上就瞬间让他的心沉了沉。 没有人? 手电筒往下移了移,触目见到夏当归倒在地上,唐景枫呼出一口气,赶紧丢掉手电筒光脚跑过去。 一手摸上她腰间,一手绕过她脖颈,唐景枫还没摸清状况,只想着先把人给抱上床。结果刚打算搂紧,夏当归突然开始拼命扯他的胳膊,力气大得差点让他摔个跟头。 女孩儿紧闭着眼,肌肤苍白到连嘴唇都没了颜色,额头隐隐可见一片冷汗,模样吓人。 手背被夏当归抠出道道伤口,唐景枫吃痛,却半点不敢放开她,只无措地安慰着,用尽全力将她往自己胸膛处带。 夏当归背后就是床头柜,他怕她撞到。 怀疑女孩儿是梦魇了,呼吸急促,就好像被人掐住了脖子。 唐景枫让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大喊—— “当归!” 对陷入梦魇的人,拼命呼喊是有效的。 果然,夏当归挣扎的力气小了,手也无力地垂下,随即,缓缓睁眼。 “铁棍呢?”她气息无力,想抬脚从地上站起来,可连动一动脚趾头都似乎有些困难。 “啊?”唐景枫毫不在乎形象地跪在地上,闻言诧异倒退一步,用手胡乱摸了摸她的脸,一手的汗,“做噩梦了?”掌心黏腻,毕竟他也被她吓得不轻。 夏当归恍惚中抬头,眸光散乱,黑发黏糊糊地贴着额头,在唐景枫担忧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狼狈的模样。 墙壁还在,墙壁上的东西……还在。 “没事了,别怕,”唐景枫见她不说话,放软语气低低道,“梦而已,没事的。”他再度将夏当归拉入怀中,轻轻拍着她的背,眉头微微拢起一座小山。 他知道铁棍是谁,不必问。 素来坚强的夏当归啊,她也会害怕…… 翌日清晨,两人顶着相同程度的黑眼圈沉默地吃完了早餐。 夏当归不一字不提,唐景枫就权当作不介意知晓或者不知晓的样子,反正现在他已经确定了她的想法,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想到这个,在出门的时候唐景枫刻意将车子绕了一个远路从小区后门开出去。昨夜被他临幸过的垃圾桶以一种算不得可爱的身姿迎着清晨朝阳傲立,就跟几个小时前对他行过注目礼的小枸杞一样。 唐景枫干咳一声,颇有些做贼心虚地瞥了夏当归一眼。 等把案子解决了,他必须得跟林宵告个假,好好筹划一下自己的事情。 所以唐景枫现在干劲十足,左不过这两天,邵三的案子就该结束了。 昨天跟林宵一合计,钱一跟郝七的嫌疑更大,而具有作案动机的谢姓父子,林宵也已经安排人手开始着力调查。因此,唐景枫准备先和夏当归去局里,等秦法医的检验报告出来后,再根据结果决定接下来的调查方向。 可谁也没想到,车刚开出没多久,林宵电话就来了。 夏当归看到唐景枫脸色一变,一句话也没说就挂断了电话,随即快速调转车头,脚踩油门瞬间加速。 “怎么,不去分局了?”夏当归问,注意到男人眉头紧锁,表情紧绷严肃。 “dna结果出来了,”他顿,握着方向盘的手用力,手背上青筋横起,“钱一极有可能就是邵三同母异父的兄长!” 还记得在ht卫生间纸篓里取证的那一根足可检测dna的毛发,除了钱一和另外一个不知名男人,其他人都不会具备嫌疑! 所以,在其他条件都满足的前提下,钱一是此案凶犯的可能性将大大高于百分之五十! 如果真是钱一,他们之前的行动早已打草惊蛇,而他当时刻意提及邵三父母,难道目的就是为了引开他们前往调查,好给自己留出时间逃离? 唐景枫恨恨咬牙。 十分钟后,他有些错愕地看着给自己和夏当归开门的钱一。 “是你们?”钱一讶然,随即睁大眼睛问,“是邵三的案子有结果了吗?凶手是谁?” 他眼中的焦急显而易见,看起来倒真像那么回事。 夏当归还不知道林宵和唐景枫是如何判断出钱一跟杨丙芳的dna是相似的,毕竟当时唐景枫把那根有些羞耻的毛发转交给林宵的时候,是回避了她的。 所以现在一头雾水的除了钱一,还有夏当归。 “很快就有结果了,只要你跟我们回局里。”唐景枫不想废话,如果钱一反抗,他不介意以极少显露的武力来制服一下。 钱一还沉浸在凶手被抓的兴奋里,毕竟他自认为和邵三是好兄弟,如果警方破案了,一定会通知亲属,而邵三在川南可以算得上关系不错的,应该也就他一个了。 等上了唐景枫的宾利,车门还上了锁以后,钱一才察觉不对。 “等等,你们这是……”他纠结着措辞,表情是毫不掩饰的夸张,“这是怀疑我是凶手?” 两人都没有回答,唐景枫是懒得对付,夏当归是的确不知道。 “拜托!我恨不得比你们警察都先知道凶手是谁!”钱一用力捶了下唐景枫的椅背,气得浑身发抖,“你们有什么证据!” 唐景枫忽然冲夏当归招了招手,女孩儿一愣,随即把耳朵凑过去。 见两人在耳语,钱一更怒了。 “证据呢!我没杀人!我要是杀人了还会给你们说死的是邵三?别逗好吗?!” 唐景枫从后视镜里朝他望,眼神冷得出奇。 “你姓谢。”他说了三个字。 “啊?”钱一莫名其妙,瞬间火大了,“我姓钱!这又是哪儿跟哪儿?!” 唐景枫继续采用无视战术,用眼神询问夏当归——怎么样? 夏当归眯眼,须臾摇了摇头,很笃定地与他四目相对——表情自然,是疑惑不是震惊,非谎言。 男人皱眉,有些奇怪。 不是钱一?那是谁?另外一个? “10月4日的ht卫生间,你跟谁在一起?” 钱一不耐烦地挥手,“私人生活有必要跟你们汇报吗?我再说一遍我跟邵三关系很好,我没有道理杀他——”话被唐景枫一个眼神打断,可他却犹自不放弃似地继续,“能不能告诉我凭什么要抓——” “闭嘴!” 这是夏当归第一次见识到唐景枫冷酷般的严厉。 “跟你在一起的那个人,极有可能就是杀害邵三的凶手!” ------题外话------ 前两天在qq书城搜索到了本文,虽然知道书院所有的书都会陆续同步过去,但心里还是有些小雀跃呢~ 前面那一章补了2000字,今天也没欠下,好幸福~妞儿们记得重新加载一下~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一章 凶手的心理 “凶、凶手?!”钱一瞬间就是一愣,表情有种说不清是震惊还是诧异的古怪,“不可能吧……”他似乎低低感叹了一句,声音小得唐景枫差点没捕捉到。 “不可能?”他反问,“那个人是谁,你会认为不可能?” 钱一抬头,正好跟后视镜里看过来的夏当归目光对视。 “是郝七啊……” 车厢里有一阵短暂的死寂,静得仿佛连呼吸都怕太过吵闹。 须臾后,唐景枫用力砸了一下方向盘,“会不会开车?”他问的是夏当归,可还没等后者回答,又干脆利落地掐灭了自己的想法,“先回局里吧还是,我要自己走一趟。” 话音刚落,车子已经呼啸而出。 本来唐景枫想让夏当归开车回去找林宵,但又生怕这事情是钱一自己杜撰出来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引开他然后制服夏当归并逃脱,那问题可大可小。 于是便先忍着,一边联系林宵一边思考接下来的行动。 到达分局后,唐景枫只拍了拍夏当归肩膀,叮嘱一声“有事电话联系”,连车也没下又卷土离开了。 有警局的同事将一头雾水的钱一给带了进去,林宵冲夏当归招手:“别担心,阿景能对付得了,”他说着又对着钱一的背影努了努嘴,“小夏,等我们审讯结束,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夏当归没有担心唐景枫的安危,毕竟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能耐,潜意识里还是相信那能耐并不低的。 “无所谓,”夏当归耸耸肩,“不过我对郝七倒比较感兴趣,”她直接在大厅里头正对着大门的破旧沙发上坐下,“钱一应该不是凶手。” 林宵刚点点头准备进去进行审讯,听到夏当归最后一句话立马停住了脚步。 “为什么?他符合阿景所有的画像特征,至于有没有什么医生合谋,只要我们查下去,不愁不知道。” 夏当归瘪瘪嘴,“你就记得枸杞的画像了?那你还记不记得案子刚发生的时候我说过什么?”语气带着点不满,听得林宵一愣一愣的。 “说过的话有点多,哪一句?”林宵有些不好意思地问,这时候才有了点大男孩的腼腆感觉。 夏当归瞪他,“凶手更偏向于是女性!”她虽然不及唐景枫在分局的地位,但好歹也出谋划策过! 林宵一拍脑门,“还真差点忘了!”他嘿嘿笑着,断断续续道,“可是小夏,这案子进行到现在,种种线索都倾向于甚至矛头直指男性,你……”他话没有说完,语气带了点尴尬,夏当归是能听懂的。 “凶手既然和外科医生关系甚好,不说其他,单就尸体处理一方面,是不是有比抛尸更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法?”夏当归淡淡问。 林宵锁眉不作声。 的确,一些无名尸体如果被医院处理了,这世上少一个人少两个人根本就跟蒸发掉的水汽一样。 邵三在川南没有亲朋,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报案,跟他们最初遇到的情况相符。 “恨一个人,恨不得让他挫骨扬灰,”夏当归说这话的时候眉眼都很温润,但林宵却觉得有些发冷,“医院处理手术失败的无名尸体,可以选择送往火葬场火化,如果凶手真的恨邵三,就不会选择敷衍般的抛尸。” 林宵吞了口唾沫,“这样说来,凶手分尸不是因为恨意?那么……掩藏尸体上真正的死亡原因?伤口或者……伤痕?”他说完又觉不对,一时间捉摸不透。 “一小部分原因,但绝对不是凶手分尸的最初目的。我们所找到的尸块除了四肢骨骼等重要部位,躯干部分很完整,说明死者死前并没有遭受太过痛苦的创伤虐待,”夏当归吐出一口气,音调微微往下沉,“一刀毙命,或者窒息。” “我更倾向于后者,你应该还记得吧,现场找到的那件衣服用来擦过血迹,但应该是在分尸的时候。凶手如果在由第二人进行分尸剔骨前就让死者见血,要转移尸体会比较麻烦,除非死者有短时间的窒息假死亡。所以我想,应该是凶手准备掐死死者,然后借私人代步工具与医生汇合。不过这里有个关键,凶手和死者相识,更容易单独约见邵三。假设约会地点在私人住宅,那么分尸地点一定会转移,毕竟家里目标太明显,血迹清理麻烦,死者被分尸发出声音也容易引起怀疑。” 林宵捋了下思绪,“但是……你认为一个女性,有力气掐死一个成年男人吗?还要再把他给抬上车?” 他一句话不停继续发出疑惑:“就算有力气,目标如此明显的话,转移地点很容易被别人发现。” 夏当归还没回答,林宵又补了一句:“另外,我们找到的尸块上血污基本很干净,这说明凶手不仅擦了溅到他身上的血迹也擦了死者的,凶手的心理会不会……”没有完整的话语,但结合之前夏当归所说,很直白的,林宵是认为凶手的心理不太正常。 不恨邵三又如此残忍地杀害,怎会正常? “嗯,说到点子上了,”夏当归颔首,“如果我解释通了,你会不会相信我,凶手是‘女性’?” 林宵抿唇,眸光里可见一丝犹豫。现在证据很明显指向的都是男性,要他相信,除非有更加确凿的信息。 “头儿!”还未及答复,赵天匆匆忙忙跑了出来,人还没站稳声音已到,“秦法医那里有关死者精确死亡时间的结果已经出来了!你……去看看吧!” 夏当归挑眉,林宵狐疑道:“怎么这副表情?” 赵天脸上带着红光,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兴奋与激动。他看看林宵又看看夏当归,眼瞅着大厅里也没人,努力压抑着嗓音雀跃道:“邵三死亡时间在22点至24点间,这个时间段钱一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宵和夏当归齐齐一怔,下意识四目相对。 赵天却还在那里感叹:“真是不容易,这案子就快要破了。只不过钱一嘴硬,现在还犟着呢在里面,”他说着又问林宵,“头儿你要不要去看看?” 夏当归狠狠皱眉。 绝对不可能,在车上钱一的微表情很正常,根本不符合她心里那个凶手的初像! “走吧,去看看,小夏你一起吗?”林宵摆摆手,心里并不是很太平。这案子从一开始就古怪,线索乱关系又复杂,如今目标好不容易明确了,他却依旧觉得不对劲。 “不了,”夏当归摇头,“先找到医生,再确定到底谁是凶手吧,”她起身,“我出去转转。” 林宵也不妨碍她,“那行,随时联系,”说完他又冲赵天道,“之前跟你说起郝七,他那晚9点才跟邵三分别?” “对,”赵天挠头,“这么说来,刚分开就遇害了?那郝七就没有作案嫌疑了。” “嗯……”林宵眉头依旧不肯放松,“先找秦法医,再去看看钱一,走。” 夏当归还没走远,站在门口将两人的对话尽数听遍。 未免也……太过巧合。 邵三同母异父的兄长就在钱一和郝七之间,其中必有一人是凶手,她既然不怀疑钱一,理所应当的,将目光放在那个她还没有见过的陌生男人——郝七身上。 其实她跟林宵没有说完整。 凶手是恨邵三的,因为窒息是这世界上最痛苦的死亡方式,你眼睁睁看着面前的人将手掐于自己脖颈,无力挣扎到只能看着对方的脸在跟前冷笑静静等待生命的流逝。 即便夏当归只是在梦里感受到。 除此之外,凶手在医生进行分尸时,是让邵三以站立方式结束生命的,这从血迹的喷射量可以看出。凶手这样的心理,绝对不会是无中生有的谋杀。 当然,凶手对邵三并不仅仅只有仇恨,原因她在跟林宵的交谈中也有涉及。 凶手对于死者的情感很复杂,但残忍手段又趋向于女性化。譬如为邵三擦去肮脏的血污,细腻到令人不寒而栗。 夏当归在案子刚发生的时候,就笃定了这是一场因情而生的谋杀。但案情发展到现在,凶手已经缓缓成形为死者同母异父的兄长这让她不得不怀疑,这其中的感情,到底还有什么是不为人知的。 她隐隐坚定着自己的猜测,却愈发觉得内心冰凉。 如果可以,真希望这案子只是普通的碎尸案,而已。 夏当归叹口气,掏出手机想给唐景枫一点提示,刚准备打电话,看到通讯录里一溜排数字时又犹豫了。 算了,打电话好直接,她一下子可不知道如何措辞。 编辑短信—— “死亡时间22点至24点,死者21点与郝七分开,注意时间。” 眼瞅着发送成功,夏当归刚打算把手机塞回口袋,低着头的她忽然听到一阵足可称之为急促的脚步,旋即她跟前一团黑影逼近,伴随着一声“抱歉借过”,狠狠撞了过来! 力道够大,撞得夏当归一个踉跄往后退,手机也“啪”地掉到了地上。 那人还算有礼貌,急躁的步子终是因为自己闯的祸暂时停了下来。伸手捡起地上的手机,小声却饱满歉意道:“真是对不起,你看看还能不能用,坏了我……” 本以为会说“我赔”,结果没想到那人不好意思地一笑,分外可爱。 “我没钱,我给你道歉。” 夏当归忍俊不禁,一抬头刚想说没关系,却愣在了原地。 “是你?” ------题外话------ 圣诞快乐!么么哒! 蠢暖心好痛,订阅抽奖那个活动,已经抽到15份元宝了,受伤!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二章 时间 顾弗青眨眨眼,似乎在努力回忆跟前这个女生在自己脑海中的印象。 “啊,我们上次在里面见过,”她说完吐吐舌头,对于在警察局初遇这经历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当时自己还是以受审的身份,“真是对不起,屏幕好像刮花了。” 顾弗青叹口气,表情瞬间就显得有些落寞。 夏当归没在意,她本来就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而且反正也是唐景枫花钱买的,不心疼。 “不要紧,”她摇摇头,很随意地把手机塞进口袋,抬头便问顾弗青,“来找林宵?”撇开之前因为黑色背心男的关系,她只跟这个姑娘有过一次正式见面,但奇怪的是,夏当归好像对顾弗青很有亲切感。 这感觉诡异,对于素来习惯独来独往的夏当归来说,应该适可而止。然而,她或许已经慢慢打开了曾经作茧自缚到不愿理会任何的心,尝试着在接受唐景枫靠近的同时,再接受林宵、郁望、赵天、刘晟凡,甚至一个给她好感的陌生女孩。 以前教授艾伦给他们上过一堂课——和陌生人拥抱以及和陌生人接吻。 那时的夏当归连给陌生人一个抬眼皮的动作都没有,鄙夷到几乎愤怒,已经强迫自己忘记那门课到底最后是拒考还是不及格了。 “不,”顾弗青歪头笑了一下,很浅,眼睛滴溜溜转,随即又皱眉犹豫了片刻,“应该也算吧。” 夏当归觉得,顾弗青是属于那种怎么样都好看的女孩子。 乍看清丽秀气,一举一动都有女学生的活泼可爱劲儿。笑言间又似乎多了分温婉恬静,柔柔的,就好像晒着太阳暖洋洋,一阵微风又轻轻吹过,舒服得整个人心尖儿都在颤抖。 那是夏当归很小很小的时候,以为自己长大会变成的模样。 或许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她看到了她很久之前想象中的自己,所以那突然萌芽的好感,瞬间长成参天大树,同时又深深扎根。 “林宵在审讯室,估计一时半刻不会处理,你找他很急吗?”不知怎么的,夏当归特别希望林宵对于顾弗青的误会可以解除,哪怕这女孩似乎并没有打算解释。 顾弗青听到“审讯室”三个字有短暂的错愕,“抓到凶手了?”她皱眉,眼中隐隐有一丝激动。 夏当归心一跳,职业敏感度到底还是比某些不知所以的好感更理智,“你很关心最近那起凶杀案?”她问,语气渐渐趋于素来的平淡和清冷。 “嗯……”顾弗青微怔,却缓缓点头应了下来,“我妈妈的病,还跟这案子有关系呢,我当然关心。”她打小在人堆里混迹,很容易就听得出夏当归话音里的怀疑。 但,她也无所谓了。 夏当归一下子倒没听懂顾弗青的意思,转念一想,顾香和朱祥有关,也和ht有关,甚至跟钱一邵三也脱不了干系,勉强可以解释顾弗青的话。 当然,她理解错了。 “凶手还没抓到,不过——”后半句“应该快了”未来得及出口,夏当归突然看到对面的顾弗青浅浅一笑,额前碎发飘起,美得有些不真实。 “不过没事,”她调皮地眨眨眼接了夏当归的话,故作轻松地耸耸肩笑道,“马上就能破案了,相信我。” 夏当归不知道顾弗青是哪来的对林宵以及警务人员的信心,但小姑娘很自来熟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用足可称之为炙热的微笑融化自己一切狐疑下的冰霜。 “好了我要进去找林宵了,”顾弗青打了个招呼,一抬脚跨上台阶又转身道,“再见,”她说,须臾又弯弯眼睛,“如果有机会的话。” 她都不知道夏当归的名字,此话,也不过是客套。 毕竟两个人的差距太过明显,顾弗青从不交和自己身份差别悬殊的朋友,比如郁望这样的。当然林宵是个例外,她是抱着自己的小心思的,只是可惜,以后也没机会了。 不过,这不代表她讨厌夏当归。 女孩儿的背影很纤瘦,平白无故的,夏当归心头忽然抽了一下,总觉得顾弗青那句话有别的含义。 然而她已经不见踪影,再有任何疑惑,也不会让情绪强烈到促使夏当归追上去询问。 她也莫名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距离分局不远就是市医院,因为凶手的定位一直都处于无头绪范围,所以同样涉案的“医生”排查就愈发困难,以至于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有去医院看过。 夏当归闲着没事干,准备自己去里头瞧瞧。 川南地方并不大,上得了台面的大医院且距离案发地点近的仅此一家。分尸剔骨不是小把戏,精湛的外科手术技巧很必要。 再者,那个郝七不是患了重病吗?林宵说医院证明不像作假,她还偏有些不相信。 与此同时,唐景枫已经来到了郝七家所在的那条弥漫着潮湿与青苔风味的老式胡同。 门关着,他没多少犹豫就敲了上去,静等几分钟后,依旧无人应门。唐景枫又绕到正对着胡同的那扇小窗子前,冲里头喊着——有人没? 还是沉默在回应他。 不过,隔壁的门倒开了。 “小伙子,找郝七那小子?”老贾瘸着一条腿出来,用手拄着拐杖声音有些沧桑,“他出去啦,刚走没多久,你有急事?” 老贾也挺奇怪,怎么突然间一向家里不来客人的郝七,这两日开始受欢迎起来了? 唐景枫已经从林宵口中得知了那天他来调查的一切信息,而且刚才夏当归的短信也提醒了自己死者的精确死亡时间,所以这样一来,隔壁的老人就是郝七唯一的不在场人证! 证明郝七在晚间九点就与邵三分了开! 但有没有可能,之后郝七就避开老贾偷偷出去了呢? 唐景枫很自来熟地准备进老贾家坐坐,而后者也的确有邀请的意思,“郝七小子最近身体不好,这两天总要上下午跑两次医院,你在老头家坐一会儿,等等他就回来了。”老贾腿脚不便,但还是很热情地为唐景枫张罗倒茶喝水,弄得这小年轻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麻烦了,您也坐吧,咱们说说话。”唐景枫扶了老贾一把,开始不动声色打量这间屋子。 收拾得很干净,这对于一个瘸腿老人来说并不容易——唐景枫和林宵当时的观察点一致,当然也清楚都是郝七的功劳。 和老贾闲扯家常间,唐景枫的眼睛始终没有休息,目光从这个角落出发,到那个角落再转弯回来,重新审视一切。客厅的两个五斗橱以及这张八仙桌还有几条长板凳稍显年代,而且屋子里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粉饰过,墙壁和天花板的交界处有开裂的痕迹。而与此装潢情况格格不入的是,放在五斗橱旁边的智能电饭锅、厨房门口小型的直立冰箱、墙壁上新颖漂亮的挂钟,可谓是立马吸引了唐景枫的眼球。 不是被惊艳,而是升狐疑。 “那个,应该挺贵的吧?”唐景枫不喜欢拐弯抹角,上次医院见面邵德根和杨丙芳是个例外,因为考虑到夏当归的要求,而寻常时候,他对什么有怀疑,就绝对会直接问出口,“其实我觉得花钱粉刷一下墙壁比买个智能电饭锅要实在点。”他指着那台小家电,言语中颇有些居家男人的感觉。 老贾顺着唐景枫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点也不恼,反而依旧像上次跟林宵解释时一样露出满满的欣慰、得意以及满足。 “老头才舍不得买这些东西呢,是郝七小子送的,”他笑眯眯,又开始表扬起郝七来,“那冰箱,那彩电,甚至连门口那钟表都是他买给老头我的,不过我笨,不会用,除了电视和钟表能看看,其他都荒置着呢。”有点像小孩子收到礼物开心地和朋友炫耀,可心思却单纯的那种感觉。 第一猜测,大抵正常人会想到郝七对老贾不错。毕竟照顾一个跟自己无亲无故的人,还得自掏腰包的那种,寻常一般是做不到的。 但这绝对不会是犯罪心理学角度的第一猜测。 就跟夏当归从8·10谋杀案六楼特殊的一个灯泡可以推断出唐佑宁对陆菁的爱情并不坚实可靠相同,郝七如果真对老贾好,就不会买一些他根本用不到的小家电,倒不如给老贾粉刷一下干裂得像他的脸一样的墙壁了。 “钟……”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唐景枫霍然抬头,眼睛紧紧盯着那不停走着步的挂钟看,把老贾吓了一跳。 “怎么了这是?钟还能有啥问题?”老贾急急问,“难道时间不对了?” 唐景枫锁眉,脑海里有千百根线在交织着,他沉思,努力将这一根根互相缠绕的乱线给理清。 老贾还在跟前絮絮叨叨,“不会吧?这钟还是刚买的呢!半个月前就坏了一个,怎么新买的还又坏了呢!”老人气呼呼的,有种现在立刻要搬凳子上去把钟卸下来去店里理论的趋势。 “等等!”唐景枫虽说在沉思,耳朵依旧灵敏着,“您说,”他顿,胸腔里忽起阵阵心跳,快而急,“您说半个月前,钟坏过一次?” 钟表,以及时间,可以画上等号。 而时间,是本案迄今为止最关键的一点! 老贾讷讷点头,“是啊,郝七小子给老头我修过,结果没修好,他觉得不好意思就给我买了个新的,现在搁墙上挂着呢。” ------题外话------ 更新迟了抱歉大家! 后台评论数要到1000条了,所以老规矩,踩到1000楼的留言奖励100潇湘币。多也奖励不出来了嘤嘤嘤,这里有个吃土少女,在潇湘那个坑爹的促销活动里已经抽到16份元宝了!怒摔!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三章 如你所说 半个月前,那不就是邵三死的那个时候?! 唐景枫努力沉住气,一边将长凳拉到挂钟的墙壁脚根下,一边严肃问老贾:“具体时间呢?在郝七家里来人之前还是之后?钟又是出了什么问题?” 老贾看着唐景枫站到窄窄的长凳上,颇有些提心吊胆地守在一旁,闻言愣愣喊了一句—— “啥?” “……”唐景枫抽出随身携带的小手套,戴上后小心翼翼把钟卸了下来,这才看到老贾抱歉的神色。 “小伙子,我耳朵不好使,你再说一遍?” 唐景枫遂又将之前的三个问题重复了一遍,同时将钟翻过来,把装电池的后背板置于上方,目光若有所思。 “噢,应该是在来人之后吧,”老贾听清楚之后慢慢回忆,“因为我记得他家来人喝酒那晚,我守着要看电视,特别困可结果电视还没开始,所以一直频频看钟,那时候还是旧的那个呢。” “不过实在记不得是哪天了,反正在那儿之后就对了。”老贾回想得有点困难,唐景枫也不勉强。 “钟是怎么坏的?” “我也不知道啊,就是有一天吧,郝七小子买了些水果,经过的时候送了一袋子进来,然后发现这钟突然就不走了。他帮我爬上去修,他会修。” 唐景枫挑眉,“但是没修好?”他没有拆开这个新的钟看,毕竟出问题的并不是现在这一个。 老贾点头,“是啊,也不知道出了啥故障,我又不懂,他隔天就买了个新的给我,”说着有些狐疑地盯着唐景枫问,“怎么,这钟哪里不好?” “噢,当然没有,”唐景枫心思百转千回,“那坏掉的那个呢?扔了?” “上回有人来收废品,郝七小子帮我给卖啦。” 唐景枫心下了然,一边将钟又挂了上去一边问道,“收废品的人有固定时间来吗?”不管还有没有可能,他直觉这条线值得查下去。 “有,”老贾肯定回答,这让唐景枫抓到了一丝希望,“每周三吃晚饭的时候,今天——” “就是周三,”唐景枫接口,转身感谢一笑,“对了,最后想问下您,每天看的那个什么节目,也有固定时间?” 唐景枫对于毫无营养且浪费时间的电视节目实在嗤之以鼻,他宁愿在夏当归懒洋洋盯着广告和访谈节目的时候,和国庆大眼瞪小眼。 “有啊!”老贾可是电影频道抗日连续剧的忠实观众,“晚上七点开始,到九点插播天气预报,然后再继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 唐景枫步子一顿,“没有例外?” “没有。” 唐景枫眉头一锁,“郝七家那天来人的时候——” 话音未落,老贾已经明白了唐景枫要问的是什么。 “我有见到他俩出来,喝得烂醉,大概九点多的样子,因为电视上正在放天气预报,”说着又补充道,“我还出来喝了口水,看到时间的确是九点敲过。” 唐景枫没说话,沉默着离开了老贾的家。 老贾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消息闭塞住得又封闭,应该不知道现在外面闹得沸沸扬扬的碎尸案跟郝七有关。所以虽然没有其他人证,老贾的口供,却也足够证明郝七了。毕竟他的表情太过真实,别说一个老人了,就是具备超强反侦察能力的间谍都不一定做得到。 这就奇了怪了,唐景枫的直觉告诉他,郝七一定在时间上动了手脚,但如果老贾是以电视节目作为万年标准来确定在九点钟的时候郝七的确与邵三分手离开并回到自己住处,那么,郝七联系到电视台篡改时间的几率有多大? 这几率大概跟男人能生孩子是一样的。 唐景枫懊恼地拍了拍自己脑门,干脆一屁股坐在弄堂口的地上,就这么等着那个收废品的人来。 与此同时,刚进市医院的夏当归,迎面碰上了和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并肩而行的郝七! 夏当归没有见过郝七,郝七也没有见过夏当归。但唯一不同的是,夏当归看过郝七的资料照片。 所以她什么表情也没有露出来,目不斜视地和两人擦肩而过,只听到半句“保守治疗”。 郝七患有淋巴癌,看来不像假的。 夏当归想着这病到底属于血液科还是肿瘤科,一边走一边却听到身后悉悉索索的咬耳朵声。她回头,护士站那边的两个小护士很眼熟,俨然就是那天她经期腹痛值班的姑娘们。 女人对于帅气的男人总是关注得更多,连带着对帅气男人身边出现过的女人也注意得很,所以两个小护士也认得夏当归。 “嘿,你又身子不舒服了?男朋友不陪着来?”话多的那个主动打招呼,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似乎准备要去吃午饭了。 夏当归皱皱眉,什么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怎么想就怎么说,夏当归很直接明了。 身后的郝七和医生往另一幢楼去了,她便凑到护士站前的桌子问道:“那个人,郝七,他来这里治疗多久了?” 小护士两个对视一眼,奇怪回答:“怎么,你来调查?”她还记得上次警察查案顾香时候的事,也记得夏当归跟警务人员的关系,啧啧咋舌了片刻,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夏当归,“我知道死的人是谁,也知道那个郝七跟被杀掉的死者的关系,你是不是觉得他是凶手?” 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小女生对于自己好奇却惊惧事情的纠结情绪。 “……我只是想知道,他患上淋巴癌多久了,一直跟着谁在接受治疗,跟你们医院的哪些人比较熟悉,仅此而已。”夏当归摊手,语气无奈。 “噢……”小护士有点失望,“也没多久吧,至少我也是最近才经常看到他的。刚才和他走在一起的,就是咱们肿瘤科的康医生,负责他的治疗。至于你说他跟谁比较熟……”两个姑娘忽然玩味一笑,一开始还是小小的露出笑容,渐渐便开始放大了,直至白牙露出捧腹到忍俊不禁。 夏当归扶额,一度觉得自己查比问她们来得更快些。 在她决定抬脚走人之前,两个小护士终于稍微正经了下来。 “他呀,跟咱们医院肛肠科的胡医生最熟悉!” “肛肠科?”夏当归下意识一怔,刚才说话的护士已经哈哈笑着接口了。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他实在是肛裂了太多次!胡医生给他看病看得都熟悉了!哈哈哈哈哈!”小护士笑得毫不掩饰,而夏当归却抿抿唇,走开了。 肛裂,对于郝七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很正常。 但肛肠科的医生会不会做手术,夏当归不了解。 市医院一定有郝七的血液样本,但其实她现在也不需要了,毕竟钱一如果不是邵三同母异父的兄长,那么就只有郝七了。而夏当归更想知道的是,医院里到底有没有和郝七交情颇深的医生,以及他的癌症,到底确有其事,还是仅仅为了逃避头发的dna检测而作的假。 康医生属于肿瘤科,而胡医生属于肛肠科。显而易见,后者不论是在时间还是科室上,都更符合他们的猜测。 看了一眼走道里的医院平视图,夏当归准备直接去三楼的肛肠科看看。 肛肠科共分了五个问诊间,因为正值午休时间,夏当归没有取号就走了进去。外头小厅里等的人有很多,而里头却没有人,看来医生都去吃饭了。 夏当归干脆也在小厅里坐下来等,可没有几分钟,手机便响了。她皱眉,从旁边坐姿毫不雅观的男人身前绕过去,走到外面接电话。 电话刚接通,林宵急促的声音就灌入了夏当归的耳朵,直接把她的心脏也给揪了起来。 因为林宵说——回分局,凶手自首了。 夏当归瞬间震在原地,抿唇一声不吭,拔腿就往楼下跑。 电话里只剩下林宵一声急过一声的“喂”,还有她奔跑带出的风的呼啸。 夏当归一口气都不带喘的从三楼跑下来,穿过长长的走道,直接奔出门诊。可算是巧,迎面就撞上了郝七和那个康医生,两人似乎在做最后的交流,因为郝七礼貌性地点了点头,算是一个告别的招呼。 林宵还在电话那头焦急地喊着,可把他愁死了,给唐景枫打电话,那货干脆没有接,给夏当归打电话吧,接是接了,但都不吱一声!冤家! 夏当归怔怔地看着郝七走出医院大门,然后康医生进来经过她的时候还奇怪地瞥了一眼,因为她就站在大厅中央,一动不动。 林宵来电话的时候,郝七还在这里,凶手怎么会自首? 难道……是钱一?! 这不可能! 夏当归狠狠咬牙,她不信,不信她的推断,会在最基础的地方就夭折! 一拿起手机,林宵也真是耐得住,电话竟然还没挂断,所以夏当归平复了下呼吸,尽量冷静道:“是谁?”问得很简单,但林宵却也是一愣。 忽然轻叹一口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跟阿景先赶快回来吧,”他说着又压低声音,夏当归竟似听出一丝痛苦,“如你所说,女性。” ------题外话------ 算算时间应该要到有奖竞猜了,但基于元旦也快到了,所以活动直接放在元旦哈~妞儿们到时候可以来答题领取潇湘币~ 另外,今天蠢暖心情很好,抽了近20次都没抽到女神书签,但是有从天而降的小天使跟我交换了!而且几乎是无偿交换!好激动~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四章 自首? 林宵看着固执扬头的顾弗青,气得中饭都没吃下,撂下一句“找死”就怒气冲冲出了来。 “头儿,吃点吧,”赵天端着食堂打来的饭推开林宵办公室的门,好声劝道,“你早上也没吃吧?饿着对胃不好。” 赵天说是这么说,但心里也清楚,自己要是劝得了林宵,他就不会有着七八年的老胃病了。 “不吃,哪儿端来的再端回哪儿去,”林宵果真挥了挥手,从紧握的双拳以及紧皱的面部五官可以看出他的不耐,“阿景跟小夏,回来没?” 赵天手搭在门把上,闻言停下脚步,“没有,要不要再打一个电话?” 林宵眉头锁得更紧了,“算了,”他两手在桌上无意识地整理着东西,其实压根儿没什么可以整理的,“今天你们准时下班,把她扣在局里,让她自个儿好好想想!” 没有点名道姓,但赵天知道林宵说的是谁。 那个一进来找到他们头儿就说邵三是她杀了的傻姑娘。 问她任何细节都闭口不谈,只一口咬死她就是凶手,跟上一次她进审讯室的态度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一次,是自首。 赵天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自首的,有点脑子的都看得出顾弗青是要来帮人背黑锅! 除了知道死者名字叫邵三,她连被害人衣领上有别针都没提,更别说在陈述作案过程的时候漏洞百出。无论是时间、地点甚至凶器,每一样都跟他们所掌握的线索相差十万八千里,要她真是凶手,赵天随她姓都成! 川南不是没有过无辜者主动自首认下命案这样的事,其中父母为未成年者背黑锅的更占多数。林宵上任之前,分局的确处理过不少类似情况,甚至将错就错只为早日结案。但现在负责人是林宵,他不会允许,尤其是在案情趋近明朗而顾弗青自首的原因又匪夷所思的前提下。 分局如今承受的外界舆论压力是很大,从这起碎尸案刚曝光就已如此,但这并不代表林宵需要用一个根本不是凶手的凶手去结束自己长期的焦虑,而且还是顾弗青。 赵天见林宵这样说,只得应一声,关门准备离开。 “等等,”忽然里头的男人又开口,赵天抬头看,林宵脸色差得吓死人,“把饭送去审讯室,多加一杯水。” “好。” 赵天乐颠颠走了。 他的头儿脾气有时候是急了点,但骨子里是温柔体贴的。这要把顾弗青关半天加一晚上,饿还好说,没水喝真的难受得紧。 赵天用自己的保温杯接了满满一杯温水,想了想不好,又跑到卫生间倒掉,里里外外洗了一遍,这才重新灌满,端着饭去了审讯室。 顾弗青还保持着林宵摔门而出时固执拧着的坐姿,看得赵天又好气又好笑。 “没有姑娘,”赵天笑眯眯,他挺喜欢这样称呼她的,顾弗青也没抵触,“饭已经冷了,你就着热水好歹吃一点,现在这天气晚上已经挺凉了,想通了就说,早些回家别搁这儿白受罪。” 顾弗青吸吸鼻子,闷不做声拿起保温杯就猛喝了一口水。杯内水温接近沸腾,她入喉已经来不及吐出,生生咽下去后,觉得胸口火烧一般疼,比先前堵得更厉害了。 她动作快,赵天根本没阻止得了。他是灌了热水的,好让她半夜喝的时候保温杯里的水还能暖暖身子,没想到这姑娘性子也烈,竟就这么吞了下去。 “哎呀,你着什么急呢,”赵天哭笑不得,见顾弗青脸色胀出了猪肝红,脖子却还很犟地硬着,愣是不张嘴也不说话,天知道她舌头是不是都烫坏了,“说真的,瞎子都看得出来你不是凶手,别犯浑了,听你小赵哥一句劝。” 赵天比林宵会做人,毕竟话未出口先带三分笑,怎么都讨好感。 顾弗青抿抿唇,别过脑袋不看赵天。 “而且你们学生就是不懂法律的轻重,别以为替人顶罪就是做好事了,严格意义上来说,顶罪等于犯罪!”赵天收起苦劝的架势,转而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道,“构成包庇罪,依法也是要判刑的!” 顾弗青一震,须臾又松下了紧张的肩膀。 她还是不说话,气氛一时有些僵。 赵天虽然跟了林宵好多年,但也是这回才知道顾弗青跟自己的头儿以前有那么一点莫名其妙的关系。而且自他清楚这女生的家庭背景后,也是挺心疼她的,所以才多费了些口舌来劝一劝。 “行了,多说你也听不进去,自己好好想想吧,”他起身,长叹一口气,还是有些无奈道,“老实说,你才二十岁,怎么着还能活个五十年。虽然包庇罪判刑并不久,但一旦进了去,一辈子都毁了。” 一语双关,顾弗青当是听得懂的。 “杀人也是坐牢,包庇也是坐牢,一样的。”女孩儿终于开口了,嗓音微哑,不知道是一段时间没说话,还是刚才喝热水烫坏了嗓子。 赵天没听清楚,“什么?”他回头问,可顾弗青又恢复到滴油不进的状态了,“算了,你考虑下吧,头儿没让人跟你做口供,就是还给你留了一条路,千万别犯浑,记住了。”说完,赵天大步一迈,出去了。 审讯室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又似乎不是安静,是死寂。 良久,顾弗青轻轻呼气,缓缓伸手搂住自己的两条胳膊,将头深深埋进圈出的这一方天地间。 如果朱祥有心,记得好好劝劝她的妈妈。 十月中旬,白天的日子渐渐开始变短,不多时就已临近下班时分。唐景枫和夏当归一个都没出现在分局,林宵甚至不清楚他们两个干什么去了。不过他现在也烦得很,没心思去想这些,干脆把手头的资料一扔,自十月初从没在九点前回过家的他,这个月第一次准时下班了。 出分局的时候正好碰上赵天,后者心情不错,早早下班还得意地哼起了小曲儿,瞧那雀跃的样儿。 “头儿,下班啦?”赵天跟林宵打招呼,抖抖外套掏出一根烟来,“怎么样,咱去外头吃一顿?” 林宵没接,摇摇头心不在焉道:“不了,大家忙了那么多天,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天上班别迟到。”言罢林宵就点了下头算打过招呼,慢慢踱着步子去取车了。 赵天家就在附近,所以一听林宵这话就知道他现在脑袋里乱着呢。但赵天也不点破,笑呵呵应着,站在原地等林宵把车头调转,这才不徐不疾转身,一步一摇地往另外一个方向走。 “嘟嘟——”才几秒钟的功夫,身后就传来鸣笛声。 “那个,给她水了没有?”林宵从车里探出脑袋。 赵天扑哧一声,转过头屏住笑,“给了,头儿你知道我那保温杯有多大,足够喝——” 话没说完,林宵已经踩了油门出去了。他知道她有水喝就好,管她喝的是谁的杯子。 这就是唯一的,也是致命的,林宵跟唐景枫不同的地方。死脑筋,没情商,还木得很。 林妈妈对于自家儿子今儿回来那么早也有点惊讶,甚至是有一点惊吓,还以为他在刑侦调查时受了什么伤或者被革职了。 拉着林宵转了两圈上上下下仔细地瞧,直到他无奈道:“妈,没事儿,我帮你做饭吧。” “做什么饭,你回来早也不说一声,家里没菜!”林妈妈嗔怪了一句,随即提上环保袋,把买菜用的小钱包丢到里面,一边换鞋一边叮嘱,“饿了冰箱里自己翻点东西吃,妈现在去买菜,等着,很快回来。” 林宵刚想说不如他去,结果林妈妈手脚利索,一个回身已经“砰”地关门了。 林宵挠挠头,走到厨房打开冰箱。 他是有点饿,今天一顿都还没吃了。 冷藏室的确没什么菜,水果倒有两个。 翻开冰箱下层,速冻食品塞得满满的,这是他母亲给他备着晚上回来吃的夜宵。但和冷藏室一样,依旧没有食材。 林宵转而回到客厅,饭桌上用小篮子倒扣着一碗东西,他好奇,掀开一看,才发现是碗白粥,凉的。 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 很明显,他今晚如果跟往日一样九点过后再回家,那么他妈妈也会跟往日一样,一碗早晨用剩下的白粥草草果腹。 林宵没把白粥倒掉,倒掉妈妈得跟他生气,所以他往里掺了点热水,呼噜呼噜一口气就下去了。入口没什么味儿,毕竟只是白粥,但却吃出了些酸涩。 家里只有他一人,静悄悄的,无端让人安心。 林宵靠在沙发上,慢慢闭上眼睛,已经很久没这么好好儿休息会儿了。每天回家煮点面条或者馄饨几口下去,像在部队里一样洗把战争澡,然后就例行公事开始整理一天的资料和收集的证据及线索,大脑没有一刻停歇。 其实,林宵上回洗完头,已经发现自己出来了几根白头发了。 闭目养神的确是休息的一个好方法,林宵一睁眼的时候,林妈妈已经把饭菜都端上了桌。 “别睡了当心着凉,”她笑着,看得出今儿心情不错,“来吃饭,难得有时候,吃完了陪妈说说话。” ------题外话------ 今晚或者明天会有个公告出来,关于元旦活动和日后更新的,妞儿们记得到时候戳一下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五章 就是凶手! 碗筷已经置好,林宵坐到餐桌边的时候,林妈妈正皱眉在厨房里翻找着什么。 “妈,那粥我刚喝了,别找了,过来吃饭。”林宵冲里头喊了一声,林妈妈闻言果然立刻就奔出来了。 “傻子!那粥凉!你肚子饿干嘛不吃些别的?胃又得难受!”林妈妈怒责,却终究还是不忍心,坐下后一个劲儿地给林宵布菜。 “没,我加热水了,不凉,”林宵一口饭下去,喉间有点哽,“您自己吃吧,我又不是客人,自己会夹。” 半个月没有坐到一起吃顿饭了,林妈妈突然有种今天过新年的错觉。因为儿子难得准时下班,她买了好多鱼啊虾啊的,还有猪蹄和老鸭,虽然平时不见得他爱吃,但够补够营养就行。 一顿饭其实没用多久,林宵胃口本就不大,两碗大米饭下去,加上刚才那粥,肚子已经撑得实打实了。母亲叫他多吃菜,可这工作做久了已经习惯了,吃饭第一要义是饱不饱无所谓,但速度一定要快。 因为他们浪费的时间,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人质的命。 帮着收拾掉桌子,林宵袖子一捋准备洗碗,却被林妈妈赶出了厨房,“这事儿你可干不了,要忙什么就去忙,今天不可能没工作任务吧?”她说着也有些奇怪,瞧林宵又是吃又是睡的,上次那案子还没破,怎么可能那么轻松? “您说对了,还真没有,”林宵勉强挤出一丝笑,“我帮您。” 林妈妈更奇怪了,可也知道自己问了他也不会说。毕竟是她生出来的儿子,她清楚。 一切洗好擦好,母子俩在沙发上坐下,“难得,今儿跟妈说说话,”林妈妈削苹果,把苹果切成块,随即插上牙签,“是不是最近压力大?” 母亲总是絮絮叨叨的,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一样。 她尊重你保持沉默的权利,可心底里,还是希望你能像小时候一样,开心的,不开心的,第一时间想要倾诉的对象,都是她。 林宵抬头,对上的是母亲满含担忧与心疼的眼神。 “没有的事,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了,很快能结案,”他说着伸个懒腰,撒谎后做贼心虚地身子前倾抓了遥控器,打开电视漫无目的地调着不同频道,“您别乱想。” 林妈妈没说话,但明显看得出来林宵情绪低迷。 母亲才是这世界上最出色的微表情专家,毋庸置疑。 “好吧,不想了,你自己知道就行,妈也就是随口说说,”林妈妈盯着电视机,当林宵搁到电影频道的时候,她喊停了,“就这个吧,寻常等你回家,妈就看那电视剧。” 林宵本来压根儿没看清电视上放的什么,心思也完全不在上面。他其实有过一瞬间想把顾弗青自首顶罪的事告诉母亲的,毕竟母亲一向很喜欢那女孩儿,而她也对母亲很是依赖。如果母亲去劝,会不会有点作用? 但他思想斗争了一下,还是放弃了。 不想母亲卷进来,这是他作为儿子的一点小私心。 “这电视剧您也看啊?”林宵这才回神,发现母亲要看的,就是老贾之前说的那个,每天晚上七点准时播出的抗日连续剧。 已经七点多了,瞧母亲看得津津有味,林宵倒是没提起什么兴趣,“真那么好看?”他不懂,现在千篇一律抗日剧,似乎情节都差不多啊。 “也不是说好看,妈等你下班,每天看也算是打发时间,日子久了就习惯了,”林妈妈打开玻璃瓶开始敲核桃,“一到七点就坐在这里,等九点天气预报看完,广告的时候你就回来了。” 说着塞了一个核桃仁到林宵嘴边,“吃着,补脑,”林妈妈唠叨着,“你不爱看就去洗个澡早点睡,嗯?” 林宵不爱吃核桃,他觉得涩,但每次都硬着头皮吃下去了。 “这节目真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准点吗?”他记得老贾说过这样的话,如今想到便也随口一问。 “倒也不是,”出人意料的,林妈妈摇头了,“碰上天灾人祸,以前大地震大台风的时候,节目都得停。” “噢……”海城是沿海都市,基本没有发生过地震,台风倒是每年有,但都在七八月份,九月底十月初顶多下个暴雨吹点妖风,“那最近应该每天都能看吧。” 林宵说着起身,走到桌边喝杯水准备洗漱了。 “不啊,”林妈妈见苹果一点未动,又跟着端到桌边,“前两个礼拜就停了一次,因为那个什么,市艺节。” 林宵手一顿,怔怔回头,“前两个礼拜?”他停,再问,“市艺节?” 林妈妈不知道林宵在想什么,只条理清晰道:“国庆前一周是海城十几年不变的市艺节你忘了?大学那会儿你还去参加了拳操表演呢。” 林宵当然知道,他是土生土长的海城人,市艺节是这儿的风俗,以前举办规模小,现在可大不一样了。市艺节从市民参加演变到了力邀大牌明星,连海城各个区的电视台都在进行直播。 电影频道是海城本地频道,也是市艺节直播的唯一渠道。 林宵只是不知道,市艺节直播会跟电影频道原本在播放的节目在时间上有冲突。 “那天,原来的节目取消了吗?”他问,心跳忽然开始咚咚作响,一下一下砸得他胸膛疼。 因为他想起来了,市艺节举办那天,就是邵三被害的死亡时间! “本来说要取消的,但在市艺节开始前两天电视上有不定时滚动通知呢,说只会延迟一两个小时,”林妈妈年纪并不大,记性当然也没差到哪儿去,“我记得那天你回来的时候,市艺节刚结束没多久,大概算起来,八点半到九点节目才开始。” 太阳穴瞬间就有种发闷的感觉。 电视剧延迟播出了,老贾却没有说到这点,什么原因? 林宵只要稍微转一转脑筋,一切就通了。 “妈,你早点休息,我出去一趟。”林宵动作很快,套上丢在沙发上的外套就穿鞋准备出门。 “哎,怎么突然又要出去了啊?”林妈妈莫名其妙,“市艺节难道还跟你查的案子有关系?” 林宵不答,只站在门口最后问了句,“妈,天气预报那晚延迟播出没有?” “我没看下去,但至少十点之前没有天气预报,如果跟平常一样,天气预报在节目两个小时后播出,那应该在十点半到十一点的样子。” “早点睡不用等我了!”话音未落,大门结结实实地合上,把一头雾水的林妈妈那不明就里的眼神给关在了屋内。 小区外面的街道华灯初上,来往逛街的都是成双成对的小情侣,偶有晚归的加班族,步子迈得跟林宵一样急。 林宵一边走一边给唐景枫跟夏当归轮番打电话,可奈何两人就跟失踪了一样,自打中午开始就已经联系不上了。 如果跟母亲说的一样,那么只有两种可能! 其一,老贾在撒谎!原本想给郝七作伪证,最终却弄巧成拙,露出马脚! 其二…… 林宵抿唇,未扣紧的外套随风飞扬,夜幕里划开一道刺眼的弧度。 他记得老贾说过,郝七帮他修过钟。 这样看来,其二便是……郝七趁那时偷偷动了手脚,把时间往前拨了拨! 母亲说寻常一直播放的电视节目那天延迟到八点半至九点之间,如此算起来的话,郝七应该拨了有一个半至两个小时!那么,老贾所言中七点见到邵三前来以及九点见到邵三离开,都要等时间往后推! 林宵皱眉,脚下步子越来越快,直直缠着郝七家的方向去。 推断出来,邵三离开的真实时间应该是……22点半至23点! 根据秦法医实验结果,死者死亡时间为22点至24点! 完全符合! 郝七极有可能在家中就已将邵三杀害,然后只要佯装后者醉酒将其带到胡同口,由帮凶负责带离,一切都说得通。 老贾年纪大耳朵又不好,只要邵三死后身上未见血,寻常人都很难分清醉酒是真是假,更别说老贾了。 林宵现在几乎可以笃定,郝七就是凶手! 他是刑侦小队的队长,一旦案情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他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去了解具体情况,哪怕现在他还没有查到那个帮凶到底是谁。 夜色开始泛浓,林宵喘着粗气,已经快要到达他此行的目的地了。 老式胡同里没有路灯,寂静得仿佛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墓地。林宵掏出手机,原本准备打开手电筒,须臾还是放弃了。不排除郝七现在有外逃的可能,如果他发现自己再次折返,争个鱼死网破就不好了,毕竟这里还有许多上了年纪的居民。 尽管,或许上一次就已经打草惊蛇了。 林宵没有戴手枪,连任何防身用具都没有。他当然不担心自己赤手空拳会打不过郝七,但总归抓着点什么才踏实,这是他刚进警校就养成的破烂习惯,师傅一度觉得他胆小不适合这个职业,可谁知道,毕业后工作了,他是班级里最出色的那一个。 随手拾起胡同口一根没人用的笤帚,林宵也没多想怎么这里会有这样东西,就握在手里慢慢往里去了。 ------题外话------ 昨天公告忘记跟妞儿们说了,因为之前经常性修改文章,而除了外,其他任何地方都是不能看到修改后的内容的!只有潇湘全文完整!关键词!只有! 所以,大家都懂哒~既然咱们这文免费,已经不存在正版盗版问题,那为什么不到潇湘来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六章 两个身份,合二为一 胡同昏暗,入口的地方还好些,借着外头长街的路灯光线勉强能看个大概。可越往里走,越是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 林宵下意识放轻了脚步,黑暗与安静,本就是这世上最令人感到紧张的元素。 这地方他只来过一次,但好在海派弄堂地形简单,不像京城的四合院,摸黑还真找不到哪儿是哪儿。所以林宵暗暗在心里丈量着自己的步子,觉得距离大概差不多了,刚想抬起头,与生俱来的警惕和敏锐嗅觉,让他意识到几步开外的地方,正有一人和他同样屏息以待。 气氛瞬间就有些剑拔弩张。 那人隐在角落里,呼吸沉稳,吐纳有度,不知道是已经埋伏多时,还是准备伺机出逃。 林宵攥紧了手里的笤帚,隐约可见那人半蹲着,看身量和郝七的确有些像。他沉眸,两脚在地上小心蹭了蹭,似扎一个坚实的马步。 气沉丹田,刚欲大喝,冷不防那人却抢在前头,语调轻悠。 “林宵?” 林宵一股子憋着的气全泄了。 “阿景?”他皱眉,不知怎的有点忿忿,“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一个没回!” “我手机送人了,只剩一张卡,你怎么打得通?”唐景枫蹲得腿都麻了,晃晃悠悠站起来的时候,朝林宵身后看了看。 “……”林宵有些凌乱。 唐景枫已经开始解释,“碰上了这条街收废品的,老贾家里那钟就在他那里,听说还是好好儿的,根本没有坏,”他从自己蹲的地方捡起了那钟,白色圆形,很普通,“我怎么说他都不肯给我,哭喊着是他掏钱才收到的,气得我拿手机跟他换了。” 林宵暂时强迫自己不去想用手机换钟的价值问题,只拧着眉问:“有发现吧?” “当然,”唐景枫耸肩,“不然我岂不是亏大发了?这手机的钱你们给不给报销?” “那是后话!”林宵狠狠瞪他,再也等不及,把自己母亲跟他说的一口气吐了出来。 半晌后,唐景枫越听越皱的眉头渐渐松了,“那敢情可好,我的发现就是,收废品的告诉我,这钟收来的时候什么问题也没有,就是时间后推了近两个小时,”说到这里他扬起下巴,“完美贴合。” 林宵一时间突然不知如何作答,似乎案子结束得……有些突然?让人错愕? “发什么呆,我在这儿守了一下午郝七都没回来,估计他有出逃的可能,接下来就是你们的事儿了。”唐景枫的确守了一下午,暂时不通知林宵的原因是,他一开始并不知道那天晚上电视节目还某种程度上成全了老贾的“证明”,所以这个方面一直没想通。 但现在,唐景枫终于明白,为什么老贾说,他那天特别饿又特别困,因为时间被后推过,他寻常习惯的六点吃饭变成了八点,九点后入眠变成了十一点后。 “当归没跟你一起来?”唐景枫问,从刚才他就在打量林宵身后奈何却没见到夏当归。 林宵一愣,随即摇摇头,“她跟你一样,始终不接电话,我本来还以为你俩在一起呢,”说完他又是一怔,后知后觉道,“不会……” “出什么事”四个字没有说出口,林宵看了下唐景枫的脸色,的确突然变得不太好。 快步往外走,连丢在地上的证据都不要了,唐景枫沉声低问,“我走之后她没进局里?” 林宵拿起钟,顺道儿看了一眼郝七的家,家门紧闭,毫无生息。 “进了,说聊了一会儿就走了,说想去市医院看看。” 唐景越走越快,他记得白天的时候,老贾告诉他郝七去了医院检查。 狠狠握拳,又暗示自己放宽心,郝七没有见过夏当归,她又是个谨慎的,理应不会出问题。 “她说什么了?”唐景枫问,大街上人来人往,并没有她的影子。 林宵紧跟上去,“说凶手是女性,”他顿,这时候才想到了顾弗青那件事,便又长话短说地解释了一遍,至于那姑娘如此行为的原因,林宵并不清楚,“我后来想了想,或许小夏的意思是……” “凶手是同性倾向者,偏于女性的那一方。”唐景枫快速接口。 林宵霍然停步,“等等!郝七极有可能是——” “是邵三的哥哥,”唐景枫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惊诧,却将林宵的表情变化尽收眼底,“所以现在很明显,如果在川南甚至海城没有找到郝七,他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 林宵猛地咽了口唾沫,一下子有点接受无能。 同性倾向者不可怕。 杀死弟弟的哥哥也不可怕。 可怕的是这两个身份合二为一,通通出现在郝七身上。 “碣阳崎县。”唐景枫一字一顿,无比笃定。 “那小夏呢?”既然确定了郝七的嫌疑,林宵并不担心抓不到他,要到外省去必须要用身份证买车票,一旦锁定,插翅难逃。 唐景枫抿唇,并未立刻接话。片刻后,他道:“我要去一趟医院,如果我找得到她,你就去追郝七。而如果我找不到她……你就得多追一个人回来。” 林宵听懂了,“小夏有可能和郝七在一起?”郝七自去医院后再没回来,很可能已经携带好一切东西准备回老家崎县,如果夏当归在医院遇到郝七并发现他要出逃,的确存在跟踪的几率。 “她不接电话,要么是怕暴露身份,要么就是已经被郝七发现了,”唐景枫冷静分析,街道两旁的夜景在快速后退中模糊了一切,“当归没有学过近身搏斗,要想制服郝七很难。” “那我现在就通知赵天几个,从这一时间开始,24小时全员待命。”林宵的心也被悬了起来,如果夏当归真的跟在郝七那里,郝七会不会伤害她暂时不去想,可这样一个已经被医学宣判癌症死刑的杀人犯,怎么都是危险的。 因为唐景枫和林宵脑海里不约而同有了个念头。 谢家早年就搬离了崎县,郝七绝对不是回家祭祖或者探望亲人。再者谢父也不见得还在世,如果郝七此番回乡,唯一且最大可能的目的,就是……报复! 邵德根和杨丙芳依旧在老家,郝七跟邵三同事这么多年,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间,一定已经得知了他的身份,以及他父母的情况。杀害邵三或许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事,但再找邵德根和杨丙芳,极有可能只是一时起意。 因为距离邵三被害已有一段时间,且那段时间警方一直陷在迷茫中,更适合郝七转换地方作案。但他没有,他只是依旧照常上班,跟平常人一样。 所以,唐景枫推断,郝七是由于已被医学宣判缓期死刑,故而又升起了“同归于尽”的念头。 于郝七而言,邵三固然是他童年不幸的因素,但归结到底,杨丙芳才是一切的根源。当年邵德根甚至因为某些事情跟其父发生肢体碰撞,这对于一个被母亲狠心抛弃的年幼少年来说,实在是难以忘怀的一次痛苦打击。 邵三父母还不曾知道邵三已遇害,郝七若是赶在警方通知之前将这事告诉两人,无疑在他心底是觉得畅快的。 唐景枫一番思量便和林宵分头行动了,去医院之前他就近到通讯公司买了个小手机,能打电话能发短信的那种。他车子开得很快,一边焦急地播着夏当归的电话。电话虽通了,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唐景枫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悲,夏当归不是那种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但她又确确实实是个瘦弱的女孩子。 郝七再怎么样,也是个一米八以上的大汉。 医院急诊部值班的换了两个护士,唐景枫不管如何问,她们都不知道他口中那个“瘦瘦的小小的,一张脸不带任何表情”的女孩究竟是谁,毕竟两人临近傍晚才接了班。 但唐景枫没办法等到第二天那两个换班的护士来,一旦确定夏当归不在海城,那么当是跟着郝七无疑。 所以唐景枫当机立断拨给林宵,“查一下当归的手机定位在哪里,快!” 他语气很急,现在不仅仅只是追一个重大嫌疑犯,更是在追他的命。 电话刚挂断,郁望的号码就拨了进来。 唐景枫不是很有心情接这个电话,但勉强压了压焦虑的情绪,他还是低声开口:“有事?” “阿景,现在你手头负责的那起案子结束没?今儿来自首那姑娘,你们没真把她关起来判罪吧?”郁望语速极快,完了又忧心忡忡道,“她肯定不是凶手,你们——” “我当然知道她不是凶手,”唐景枫不耐烦打断,“真正的凶手已经逃了!” 郁望一愣,他是临近傍晚才得知顾弗青去自首的事,吓得郁家小祖宗一个跟头就从床上翻了下来,火急火燎要去局里看看,出门正好碰上朱祥。 转而想起顾弗青找过朱祥,甚至在那天还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郁望揪着朱祥噼里啪啦问了许久,渐渐摸出了一些门道。 大抵是猜到了顾弗青此举的目的。 蠢!蠢得惹人心疼! 郁望又恨又气,抬起手臂就给了朱祥一记重拳。 然后,他本想出门给顾弗青保释的事儿就给耽搁了。因为下手太重,朱祥门牙掉了两颗,爷爷恨铁不成钢,把他给关禁闭了。 “那是不是就能把她给放了?”郁望松下一口气,并不在意唐景枫说的那句“凶手已经逃了”,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只要自己关心的人好,那什么都好。 唐景枫却突然火了。 “妈的!你的姑娘是没事了!我的姑娘可危险了!” ------题外话------ 这章少了一千字!晚点或者明年补~哈哈哈哈哈~ 提前祝妞儿们元旦快乐!新年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抢红包的加油~ 对了今天看到潇湘那个订阅活动中奖名单,没看错的话!咱们评论区的苏苏和雪心都中了很好的奖呢~给你们一个大写的赞!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七章 最后一件事 空间小小的面包车里,九个大男人夹杂着汗臭与烟臭的气息已经弥漫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各种荤段子满车厢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有个坐在前头的男人总是把眼神向后瞟,直把夏当归打量了个遍。 这是一辆载着九个男人一个女生的私人面包车,全是要到崎县办事或者干活的。现在别说买火车票了,就是长途客车都得需要身份证,那队伍一排一个长,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平时,都是满满的人山人海。所以,郝七现在不可能出示身份证,也就没办法去买更加快速的火车票。 坐这种危险性十足的私人客运,一般人只是贪图方便,极个别才是因为无法出示身份证。因为拼车价钱便宜,就像春运的时候,劳苦大半年出来打拼的人,都不太会选择卧铺甚至硬座。 一张站票,足够了。 凭借身份证购票是公安部门打击流窜逃犯的其中一项保障,但社会上就是存在贪便宜贪省事的漏洞,导致有些政策形同虚设。 车子不大,除了驾驶位和副驾驶位稍显宽敞,第二排和第三排都足足坐了四个人。毫不夸张地讲,若不是车顶够高,车厢真的有一种濒临爆棚的感觉。 夏当归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旁边紧挨着她的就是一路都很沉默的郝七。郝七另外一边还坐着两个男的,不算太强壮,所以他们这一排比前面那四个人稍微不那么拥挤一点。 她几乎是贴着车窗坐的,但这面包车实在是太旧太破,窗户上一层灰蒙蒙的,夏当归都分不清是灰尘还是玻璃原本的颜色。这导致她始终没有看清外头的景致,也不知道现在车子到底开在哪座城市的那条街道。 郝七不怎么管她,这个天气温度还不算低,虽然临近夜里八点,但还不至于戴上毛绒帽子。可他却一路都戴着,那个有点破旧有点肮脏的脱线绒帽。 夏当归猜测他是不喜欢他的光头。 从医院出来她就一直跟着郝七,林宵的电话的确有影响到夏当归的心理,所以竟使得她兜兜转转跟踪着郝七,最后被他再绕回医院都没发现。 夏当归当即心惊,因为很明显,郝七知道自己在跟踪他。 但似乎他并没有在意一样,因为他在医院门口停顿几分钟,确认夏当归还站在十几米开外的地方,一动不动盯着,这才抬脚,再次走进一个小时前他刚刚涉足的地方。 这一路,夏当归越跟越没有把握。 因为她觉得,自己好像,知道太多了。 从某种程度上看来,仿佛……郝七在以另一种特殊的方式……承认一些事? 夏当归站在肛肠科诊室外,一门之隔,里头的声音清晰且刺耳。 郝七在跟肛肠科的胡医生告别,而对方的语气…… 夏当归一阵恶寒,竟自动开始脑补屋里两人依依不舍惜别的画面。 胡医生的脸夏当归是没机会看到,但那嗓音,她认为自己八成这辈子都难忘。如果说之前仅仅只局限于猜测,那么,现在郝七无疑是主动将夏当归带到这里,让她亲眼,不,亲耳听到那掩藏在层层诡异与震惊下的真相。 郝七是同性倾向者,已是毋庸置疑的事。 所以,肛肠科的胡医生极有可能就是他们一直在找的……帮凶?! 在门外站了多久夏当归已不记得,而当郝七一脸平静地打开门,门后露出他波澜不惊面容上一双深邃难测的眼,以及一刹惊讶后一闪而过杀机毕现的,胡医生的眼。 胡医生不是很符合夏当归适才的想象。 他很高,属于清瘦类型的那种,戴着普通的黑框眼镜,眉很浓,就显得那眉下的双眼格外神秘。 他穿着白大褂,套在身上空落落的,整个人微微有些佝偻,大抵是因为瘦引起的。 他没有问郝七门外突然出现的女孩是谁,但想必只要细细思量一番,都能确定个八九不离十。 所以胡医生看夏当归的眼神,不带半点犹豫的干脆利落,显而易见。 夏当归没有跑,她也不认为自己需要跑。郝七如果想灭口,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儿特地带她绕回来,更不会就让她站在门口听他在里面跟胡医生说自己要回老家。 再者,医院现在人多,众目睽睽之下,那不是灭口,那是找死。 郝七就这么静静地盯着夏当归看了近一分钟,直到后者有些按捺不住,他才卡着她要开口的时候,缓缓轻吐—— “做完最后一件事,我会去自首。” 他是这么说的。 夏当归听懂了,适才他跟胡医生说的要回老家一趟,就是这话里的最后一件事。 此行目的,不言而喻。 “我要你跟我一起去,这是让我自首的唯一条件,”郝七依旧用那种淡淡的表情淡淡的嗓音说着话,不似威胁,但足够压迫,“我需要保证在我做完最后一件事前,谁都不能抓到我。” 凭夏当归的智商,或者说凭一个正常人的智商,都知道眼下最该做的,就是快速拨打110,然后将郝七这个逍遥法外一段时间的凶手给抓进去,一命抵一命。 毕竟郝七这最后一件事,极有可能又是一桩大案子。 但夏当归知道,她跟他是一类人。 都是被母亲抛弃的那个可怜人。 可以算作鬼使神差,也可以算作莫名其妙,反正最后的最后,夏当归和郝七坐在空间狭小的面包车上,近得连彼此的呼吸都听得见。 或许是郝七当时的眼神不参杂任何邪念,或许是夏当归觉得自己有把握能在郝七回家之前劝他放弃更为疯狂的念头,总之,现在她认为,他和自己推断里心理变态的形象,可能还是有一点出入的。 大抵是因为,郝七的情感太过细腻,而情感细腻的人,要么,大成,要么,大乱。 夏当归情感也很细腻,也许每个童年有别于其他孩子的人,都不同程度上更成熟一些,就跟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一个道理。 所以,夏当归是大成。 而郝七,一步错,便乱。 崎县夏当归已经去过一次了,照这面包车的速度,估计他们到之前,唐景枫和林宵早就候在那里来个瓮中捉鳖了。夏当归要取信于郝七,这是她尝试劝服他立刻收手主动自首的第一步,所以手机,她是直接而又干脆地给了郝七。 郝七表情始终没有变化,至少在夏当归这个微表情专家眼里,不见半点惊讶与错愕,甚至是愣神。 夜总是在突然之间降临,面包车驶进了一栋农家别院,一路没有经过任何关卡,夏当归觉得现在应该还没有出海城,毕竟面包车的速度也达不到如此快速。 这别院其实相当于那种青年旅社,过一晚很便宜,郝七付了三十块钱,跟夏当归两个人开了一间房。 进门那一刹,夏当归心里是拒绝的。 不说住宿环境有多差,光是跟一个大男人单独过夜,就让她十分不自在。这种不自在来得稀奇,因为这种情况对于干他们这一行的来说,并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 或许她开始渐渐懂得男女有别,而不是永远把自己和其余男人的身份架设于审讯与被审讯之间。 撇开工作,她首先是个姑娘。 郝七没有要睡的意思,夏当归当然更没有。 房间里一共两张床,各自靠墙,除此之外就是一张放着两个玻璃杯的木桌横在床头。夏当归不动声色打量了个遍,估摸着郝七是个同性倾向者,应该不会对自己起什么歹念。 他选了左边那张床,留给夏当归的那一张看床单似乎更干净些。把外套脱了随意甩在床尾,郝七就靠在床头不动了。 夏当归站在门口,目光在他身上四处游走。 片刻沉默后,郝七又直起身子,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熟练按下打火机,烟草味立刻就弥漫了开。 夏当归皱眉,她不喜欢烟味。 可是郝七的目光已经被眼圈阻隔,他看不到夏当归隐隐忍耐的表情,只一阵一阵猛吸着烟,到后面直接摘了帽子,露出光亮的头颅,在烟雾缭绕般的房间里。 郝七抽了许久的烟,烟蒂落了满地,夏当归粗粗估计他那包烟里应该所剩无几了。屋子里味道特别呛喉,她想出去透透气,刚升起这念头,郝七却似有感应般,伸手在床头的墙壁上敲了敲。 “陪我说说话。” 夏当归脚步一顿,突然想到教授艾伦曾经告诉她,当一个男人一根接着一根抽烟的时候,就表明他有一肚子想说却不知从何说起的话要倾吐,便只能借着烟气的吸入,生生咽下。 噢,可是唐景枫不抽烟。 女孩儿狠狠皱眉,暗自恼着自己的开小差。 “可以,”她不是免费的语言垃圾处理站,“你说,还是我说?”郝七不见得会把所有的事和盘托出,但自己没有带录音设备,就算他说了,也并不能作为证据。 “我们是一样的人,谁说都一样。”郝七忽然笑了,抬眼看夏当归的时候,目光似洞悉一切。 夏当归往自己床铺走去的身子一僵,随即缓缓转身。 “你调查过我?” “你是谁?!” ------题外话------ 今天更新晚了!抱歉抱歉! 评论区有竞猜活动,每答对一题奖励30潇湘币~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八章 你爱上他了! “我是谁?”郝七对于夏当归提出的问题似感到非常好笑,“我是你最近正在调查的那起凶杀案的重大嫌疑人,难道不是吗?” 这句话他说得很轻松,不带半点犹豫,如果夏当归现在有携带随身录音设备,这案子当场已经结束了。 “别那么看着我,”郝七摆摆手,仿佛要将夏当归死死盯着自己的眼神给阻隔在外,“你不会忘了几年前,有户姓谢的父子就住在你家隔壁吧?” 闻言,夏当归如遭雷劈。 良久,烟味已散,女孩儿的神识却才刚刚收回。 她想起来了。 那年离开近郊私宅跟父亲住在弄堂最靠里的阁楼区,对门的确是有一对姓谢的父子在居住。那时她沉默,跟自闭症所差无几,也就没怎么在意她的邻居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只依稀记得那谢叔叔跟父亲差不多的年纪,但偶尔几次见到,他总是笑眯眯的,比自己没有表情的父亲要温柔亲切得多。 谢叔叔的儿子她只遇上过两次,一次是她没有钥匙父亲又没回来,她在门外呆了大半夜,那个比她大几岁的少年邀她去家中坐坐,她沉默转身无声拒绝。另外一次是谢叔叔突然发病,她放学回来,正好碰上医院的救护车呜啦啦开走,那个少年由邻里街坊围着,身型瘦弱,摇摇欲坠。 夏当归一直摆着生人勿近的姿态,那次是头一回从别人嘴里听说了谢家父子的事。不过她只听到那少年有个不负责任的妈就埋头上了楼梯,后面的她不想听,无端添烦。 “你是——” “是,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郝七笑笑,拍拍落在身上的烟灰,颇有些意兴阑珊,“我姓谢,谢军。” 世间的确就有那么凑巧的事,夏当归这时才明白,为什么在医院的时候,郝七之前明明没有见过自己,却能清楚她是分局的人。 原来兜兜转转,他们确实是同类人。 “你整容过?”夏当归细细看着,自觉一双眼不够透彻,但还不至于到脸盲的程度。 她记得谢军之前长得勉强只是普通,而现在看来,郝七跟当年的谢军,远远不止男生长开了的可能。 郝七不说话,只轻笑了一下,夏当归认为这就是默认。 “当年我爸走了就再没回来,医院的手术费我负担不起,所以收拾了一下东西,连我爸最后一面都没见,那天就离开了海城。”郝七突然开口,眼睛却只盯着自己交握在腹前的两只手,目光空洞。 “因为我要是去见他了,费用就逃不掉了……”说这话的时候夏当归听出了郝七语气里的苦涩,那种酸酸的足够惹人落泪的无奈,大抵只有真正经历过绝望与悲痛的人才能感受到吧。 “我回过崎县,那里毕竟是我的家乡,当年爸带我出来,本意我是不愿的。可他心里难受,我也不想再见到那些人,所以就来了海城。海城是个好地方,热闹得似乎我们父子俩真的忘记了许多不开心的事,直到他去世前。” “回去的时候,我都不知道爸的尸体究竟是如何处理的,听人说,医院会把找不到家属的尸体给送到火葬场,一把火烧个干净。” “挺恨自己的,但当时还不至于到要报复在他们身上。” 夏当归默然,郝七口中的“他们”,代替的应该就是邵德根杨丙芳以及邵三一家。 “崎县是个小地方,我没有念完书,手上又没力气,根本找不到活计养活自己。当然那都是后话,反正最后的最后,我坐上了一辆车,车子开进了ht。” “我不知道钱一他们进来是否自愿,因为在我之前有几个是被骗进来的,但我却是清楚明白,明白自己的确很适合这份工作。” 夏当归冷声打断:“因为你发现自己其实是同性倾向者?” 郝七抬头看她一眼,没有捕捉到半点鄙夷与恶心的神色,“是,不出意外我应该是ht唯一一个,只不过他们都不知道,”他顿,眉头忽松,“除了他。” 他? 夏当归皱眉,钱一?还是邵三?她觉得后者可能性更大! “他是邵三吧?”夏当归问,尽管她不知道郝七会不会回答,依旧直接对上他突然变深邃的眸光,语调平静道,“邵三比你晚进ht,你一直没有发现他就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甚至,你爱上了他!” 你爱上了他! 这句话如当头棒喝,不仅震住了郝七,也震住了说这话的,夏当归。 这是她自这案子刚发生起就始终保持的推理,被害人死后遭到分尸,可凶手却不具备分尸能力,但他为了能达到预期效果,宁愿再多牵扯一个人进来也要形成最初设想。 这种仇恨心理,在以往教授艾伦的实验分析里,女性占据主导位置。 案情越往下,凶手轮廓越接近男性,但她的推理,是在一切调查开始之前,不会因为任何细节线索而出现改变。 结合之前她得出的爱恨交织心理,以及男性女性模糊化判断,很明显可以得出,凶手复杂身份反而变得简单。 一个爱上自己弟弟的,哥哥。 郝七似乎突然之间有点萎靡。 他不强壮,或许是因为做过几次化疗,看起来好像跟瘦弱还差了一点。如果不是身高摆在那儿夏当归能制服他也说不定。 男人低垂着头,半张脸对着夏当归。因了天花板上昏暗的灯光,她看不清他的五官,也看不清他的神色,只觉得他下巴处的青黑胡渣又好像冒出来了许多。鬓角大概是由于光线问题,远看过去白花花的一片,甚显沧桑。 这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瞬白头,刹那苍老。 月又往上爬了几步,房间里没有空调,温度似乎也降了下来。 “他刚来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是她的儿子……”郝七闭眼,缓缓抬手遮了半张脸,“十几年了,我怎么认得出……” 夏当归连呼吸都要停了,她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因为她知道,她就快摸到这个心理极度不安之人作案的动机! “后来我才知道,他跟我好,只是因为他发现了,我是他……哥哥……” 话音戛然而止,郝七神态趋于平静,似乎刚刚的一切都只是夏当归自己的想象。 她有些失望,但明白这强求不得,郝七说得已经够多了,只不过都不是她想要得到的。 夏当归正思索间,忽听郝七道:“时间差不多了,走吧。” “走?”她下意识脱口而出,外面夜沉,估摸着已近十点的光景,“你要去哪儿?” 郝七动作利索,外套一披戴上帽子就下了床,一边朝门口走一边回答:“你跟着就知道了,反正不是你想的那个地方。” “……”夏当归觉得某些时候,郝七有点唐景枫的影子。 她想的那个地方,郝七当然知道,那就是崎县。可照他话里的意思,似乎临时起意,不去崎县了? 那会去哪儿? 夏当归不知道,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危。郝七如果要害她早该动手了,她想他或许还是看在当年邻居一场的面儿上。不过她比较担心唐景枫跟林宵他们的行动,照他对两人的了解,他们的第一目标应该不出意外也是放在崎县的邵德根和杨丙芳身上。可若是郝七不去崎县,他们势必会扑个空,这中间的时间差一旦扩大,再想弥补可就难了。 外面有些冷,夏当归紧了紧身上那件不算厚重的外套,把手插进了口袋。 郝七走在前面,这个时候他那顶白天看来有些闷热的绒帽反而给了夏当归一种温暖的感觉。摸摸自己被秋风吹得有些凉的侧颊,女孩儿耸耸肩,慢慢跟上。 郝七似乎并不担心夏当归会突然消失,因为自始至终,她都是自愿要跟着他,不带半点强求。 “你不说话,是不是在担心那些警察要到崎县去扑个空了?”郝七突然开口,心如明镜。 夏当归抬头,他还是走在前面,不转身,只一副单薄身板,风中摇摇晃晃,只言片语几乎被吹散。 “我此行的目的只是阻止你不要一错再错,而他们的目的,才是来抓你,”夏当归淡淡道,“我想,如果他们找不到你,也就不见得能坐到现在这个位置。” 郝七沉默,半晌只一字—— “好。” 可夏当归却远没有她表面所表现出来的那副自信笃定。 郝七心思难测,眼下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夏当归都有点捉摸不透。 但现在很明显的是,他这次的改变想法并不是突然起意,甚至极有可能是早在计划之中! 从一开始就打了好算盘,让他们全部误以为他会回老家报复,也相当于在试探夏当归。如果夏当归之前已经将消息传递出去,那么唐景枫等人现在就已经在前往崎县的路上了。 但唐景枫应该不至于和林宵一样死脑筋。 崎县跟海城相距几百公里,谨慎如他,在没有百分百把握的前提下不见得会动身。 夏当归如是想,却忘了把自己给算进去。 ------题外话------ 这章少了大概500字,蠢暖等等睡觉之前补上来了~ 明天去实习啦!有一丢丢的紧张!【已补!】 对了,另外有个事儿,今天潇湘掌门人评选开始了,因为满足条件的会员有且仅有一票,这跟去年不同,所以如果妞儿们有自己心怡的作者要投可以自动忽略这里,如果亲爱的你没有特别想支持的,可以投给豪门派的家奕吗? 家爷人非常好,很容易亲近,蠢暖给大家卖个萌~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十九章 调虎离山?虚晃一枪? 林宵带着从被窝里狼狈爬出来的赵天和刘晟凡,以及四五个兄弟,连夜在海城各区展开全网搜索。一大早,技术部已经跟踪到了夏当归手机上的gps系统,定位位于川南至崎县的高速公路上,且正在不停移动。 “阿景,你怎么看?”林宵闷抽了一口烟,他没有烟瘾,但一旦工作使得他熬夜并同时需要极高的注意力,他就必须用烟来提神。 地上散着一堆烟头,除了林宵,还有技术部几个瞪着红眼睛的小伙子烟瘾颇大。 唐景枫就这样被烟气笼罩着。 他不抽烟,甚至极其讨厌烟味儿,郁望要抽烟还得避开他,更别说其他人了。但此刻,唐景枫没有半点犹豫,一听到林宵说定位有结果了立马凑到电脑前。 桌前那汉子嘴上还叼着烟,烟灰来不及弹,唐景枫靠近的时候,他还正巧喷了口气出来。小伙子是不知道唐景枫对烟的讨厌,甚至林宵也仅仅以为唐景枫只是不抽烟而已。 男人果然拧了一下眉,嘴角抽了抽后,忍了。 “当归没接电话,按道理来说一定是受了郝七的限制,”唐景枫冷静道,丝毫不受烟味儿侵袭的干扰,“但郝七不至于不清楚现在的通讯设备对于犯罪人员来说有多危险,所以他再笨,应该也懂得将手机关闭。” 林宵点头,“可是小夏的电话始终是可以接通的,因此你的意思是——” “极有可能郝七在借此定位系统调虎离山!” 赵天正好在这时候进了来,气喘吁吁一声“头儿”,随即才消化了唐景枫刚刚说完的那句话。 所有人都抬起眼睛看着他,赵天挠挠头,不清楚计划是不是要变,“车都安排好了,直接走高速,最快晚上就能到,就是……”他犹豫了一下,看到林宵瞬间凌厉的目光,有些纠结道,“就是崎县中心医院那边还没联系上,咱们现在要不要出发?” 联系崎县中心医院是唐景枫的意思,但崎县不同于川南,各大公共平台的联系电话没有系统地在碣阳省办公室进行汇总,所以要找起来没有那么快速。 “要不要出发?”林宵又转过头去问唐景枫,“郝七有没有回崎县的可能只占百分之五十,就看你敢不敢赌了。”要么出发去崎县,要么在海城进行密切搜捕,川南分局是个小分局,人手没有那么多,还得留下几个处理其他事情,能带出去的一只手也数得过来,怎么可能分头行动。 换做平常,唐景枫当然敢赌。犯罪心理学本就是一门充满猜测与冒险的学科,没有百分之百的确定,也没有百分之百的绝对。 可现在他有点举棋不定。 郝七故意不关机,让gps定位系统一直处于被跟踪状态,可能是调虎离山,也可能是虚晃一枪。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他又要如何确定其中的变数? “等着吧。” 片刻后,唐景枫说了足够让整个办公室人都瞠目结舌的三个字。 等? 凶手都确定了,竟然是要等? 林宵也不明白了,“阿景,不是我说你,去崎县或留在海城,至少还各有一半的成功率,你要等,那就是坐以待毙!”他情绪稍微有些激动,因为在林宵多年的工作中,多得是雷厉风行直接干练,而不是——等待。 “不!是让邵德根和杨丙芳坐以待毙!”他想不通,憋了许久憋出这么一句话。 这大概是林宵跟唐景枫认识以来第一次泛红脸。 “等崎县中心医院那边来消息,”唐景枫置若罔闻,“我先回去了,有事联系。”他似乎一下子冷静得过头,让一帮人摸不着头脑。 林宵又气又无奈,“阿景!”他低低吼了一声,那男人却已经转身往外走了,身姿挺拔,步子稳健。 刚出大门,迎面碰上昨晚被唐景枫怒挂电话的郁望。 “唐、景、枫!”郁望一抬眼,呦呵,昨儿吼了他一通还怒气冲冲挂电话的唐景枫面色沉得如墨汁,“他妈的爷费了多少心思从家里翻窗出来的你知道不?让你帮忙给人小顾——” 唐景枫眉头蹙得比山高,“泡妞还要我帮忙?自己去里头提人!”他鼻子里哼了声,都不拿正眼看郁望,“看在咱俩还勉强算兄弟的份上,告诉你一件事。” 郁望嘴角一抽。 得,昨晚一通电话,两个女人,十几年的兄弟情只能用“勉强”形容了。 “你那妞儿对林宵有好感,想下手就趁早,别怪多年兄弟没提醒,就这样。”唐景枫冷眼瞧他,又哼了一声准备走了。 林宵? 郁望一愣。 就局里边那个? “哎你等等!”郁望赶紧叫住唐景枫,觉得自己人生大事耽误不得,瞬间也就不在意唐景枫今天的臭脾气了,“哪儿来的消息啊?小顾自个儿跟你说的?不可能吧!你俩还认识?还比我认识得早?!” 唐景枫恨不得把耳朵给关起来。 “消停着点!”男人怒拍另一个男人的头,“我是不认识,也懒得认识,反而话给你带到这儿了,自己把握,走了!”话说得干脆,唐景枫甩甩袖子,脚下生风。 郁望揉了一下头顶,被拍得有点疼。 吃炸药了还是生理期了?瞧这暴脾气! 郁望也甩甩袖子,下巴一扬进了川南分局。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顾弗青喜欢林宵,或者说顾弗青对林宵有依赖心理的事,是夏当归看出来的。 夏当归能从微表情中见微知著,对于女孩儿的小心思当然更通透得厉害。 只不过,唐景枫一想到夏当归,整个人心情又不好了。 回到家里锁上门,甩掉鞋子脱掉袜子,唐景枫把外套一扔,光脚就上了楼。他在国外一个人住的时候就有赤脚的毛病,凉气从脚底入,冷嗖嗖的。 中秋国庆六个小家伙摇着尾巴跑过来,唐景枫也没什么心思,避开它们自顾自上了楼。 把新手机插上电,翻身上床躺了不过一会儿,唐景枫又烦闷地爬起来,抓着手机不知道要干嘛。似乎潜意识里在等林宵给他通知,通知说崎县那边已经有了消息。 可这是无稽之谈,没有那么快的事儿。 干脆进入设置界面,给锁屏设置了密码,是他已经习惯了的——0826。 又无聊捣鼓了一阵,唐景枫终于失去了耐心。没有夏当归的家,安静得像太平间。 接近中午的时候,这边饿得头晕眼花满大街乱转的夏当归,和另一边闷头死睡却无半点困意的唐景枫形成了强烈对比。 郝七似乎压根儿就没有目的地,下半夜带着夏当归兜来兜去兜了一大圈,天亮的时候又回到了昨晚歇脚的小旅馆,只不过绕到了后门处。 昨天他们坐的那辆面包车已经不在,估计早晨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两人就走了吧。 “你到底什么意思?”夏当归不是耐不住性子的人,但这几十个小时可真是被郝七捉摸不透的行为给弄得恼火极了,“你所说的‘大事’,就是从这儿到那儿到处浪费时间?” “我都已经承诺会自首,你还怕我逃了不成?”郝七不答反问,夏当归发现他语气过了一晚竟冷下来不少。 日头爬高,郝七带夏当归在一家卫生情况一般的拉面馆吃了一碗完全不正宗的兰州拉面,然后才算正式踏上了他要做最后一件事的“征途”。 夏当归不能说不相信郝七,大抵年幼时一段不太长时间的比邻而居还是有一些影响的,她觉得郝七本质不坏。但尽管如此,她是犯罪心理工作者,对一个人的定义,不能由于任何自身原因而改变最直观最正确的判断。 郝七要自首,除了需要他自己以及证人、帮凶的口供,还需要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那就是—— 死者邵三未被抛尸的身体组织部分。 她不知道郝七现在到底怎么想,但思索了一下,还是决定等他那所谓的最后一件事初现雏形后再做打算。 下午郝七的行动还算快速有效,他没带夏当归坐任何公共交通,或许是因为再没有零钱,又或许只是想避人耳目,反正郝七一路都是和夏当归两人步行的。 走了两个小时,大概走到了川南区的郊外。郊区清净,路上更是没碰到什么人,郝七七拐八拐,绕着私人田地转了好几圈,夏当归都有点糊涂了。 路的尽头是一户农家,房型跟很多年前夏当归的老家一模一样,看来格外有亲切感。不过那农家很破旧了,虽然是水泥房,但很容易就能看出已经好久都没人住过了。 “刚从崎县搬来川南的时候,我跟我爸就住在那里,屋前的那片地,以前也有我们的份儿,”郝七突然低低解释,语气里带了一起萧索,“曾经这里有块林子,咱们爷俩相当于守林人,只不过后来就没干了。” 夏当归沉默,继续跟着郝七往前走。 男人自说了那句话后就再没开口,大概几分钟后,前头步子沉重的郝七慢慢停了下来。 “到了,”他道,顺手一扬胳膊,“咱们就在那儿等着,什么时候人来了,什么时候我就跟你回去自首。” 夏当归一愣,从郝七肩膀后面探出头,细细打量前头是什么情况。 路口,一座枯坟。 ------题外话------ 欠了一千字,今天好困可能要明天补上来,一旦补完了就会在评论区通知的哟~么么哒抱歉啦!【已补!】 新实习的公司非常得国际化,要跟上快节奏一下子还真有点不适应,每次回家都困得不要不要的,累趴~ 不过归功于强迫症,两天一次的3000字毋庸置疑!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章 衣冠冢 坟是无名坟,早年在乡间路边常能看见的那种,没有墓碑,没有酒食,光秃秃的坟头上只有日渐偏黄的枯草随风摇曳,不见美感,只余萧瑟。 夏当归忽觉眼睛刺痛,微微转开头,眸中酸涩。 她想起了小时候,疼她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走的,一捧黄土葬,无名无姓无人悼念。 郝七却定定地瞧着,似乎要把这多年未曾再瞧过的锥心画面给深深烙印。 “坟下无人,只是我爸的衣冠冢。”他道,不知是在自我安慰,还是在给夏当归解释。 郝七摘掉帽子,一跪,突如其来。 膝盖着地的声音清晰无比,闷闷的,有点像他极力压抑在胸腔的无声呜咽,恍惚中竟觉卷起一场莫名的风,携了幼年痛苦青年酸楚,扑面而来。 黄土被撞开一层淡淡的薄雾,夏当归忽听那光头的男人低低道:“这一跪,代表爱,代表抱歉,代表忏悔。” 郝七的声线细得她几乎捕捉不到,只能听出他语气里的极尽忍耐,似忍一场跨越长久的苍凉。 枯坟就像另一个光头的男人,和跪着的郝七相对无言,衬出另一番心悸。 夏当归默然,在郝七身后,微微垂了一下头。 是了,也只有可能是衣冠冢了。 谢叔叔是在医院病逝的,郝七当时为了逃避医药费并没有再回去,所以不可能领到谢叔叔的尸体。他把坟头立在这儿,或许只是留自己一个念想,留自己一份悔恨。 因为是父亲,代表爱。 因为没有让父亲入土为安,代表抱歉。 因为为人子女的责任与义务支离破碎,代表忏悔。 日头高了又低,郝七始终跪坐在坟前,夏当归也始终站在他身后。 直到太阳快落山了,郝七才慢慢抬头看了一下天,声音似乎飘得有点远,“不出两个小时,我就会跟你回去了,”他背对着夏当归,但夏当归却知道,他正在笑,只是那笑容一定很浅,“要去屋里坐坐吗?不过里头应该比较脏。” 夏当归没说话。 两个小时?难道郝七所说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陪着他已经过世的父亲,相处两个小时? 见郝七没动,夏当归对自己的猜测又笃定了几分。 她干脆也就地坐了下来,离坟头有些距离,但那上面的枯草还是看得清楚。或许是她视力真不错,又或许,只是这一幕一直,历历在目。 一个小时后,夏当归坐得尾椎骨开始泛疼。她见郝七依旧笔直着坐姿,叹口气挺了挺腰,目光落在几步开外。 可能知道坟头里面未埋尸骨,夏当归并不觉得有什么害怕的,毕竟退一万步来说,她见过的死人也不少,“害怕”两个字真不是她应该考虑的。 这样一来,夏当归的注意力就开始分散。她打量着坟头,越看越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可这感觉模模糊糊的,一下子夏当归倒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对劲。 日落,薄暮,田间起了凉凉的微风,吹得那坟头散土扑簌簌地往下掉,掉了郝七两脚泥。 泥? 夏当归皱眉,眉间起了一丝狐疑。 多少年的老坟了,还会掉泥? 她奇怪,拍拍屁股就起身凑了过去。郝七只觉眼前阴影一重,女孩儿已经俯下身来,白皙手掌探到跟前,指头摸上了枯坟。 “你干什么?!”这是夏当归第一次听到郝七发怒,真正意义上的发怒,“谁让你动我爸的坟了!”他咆哮着,出手毫无怜惜,“啪”一下打掉夏当归伸出去的胳膊,她的手背上登时起了红红的印子。 唐景枫要是看见了,当场就得削他! 夏当归抿唇,手已收回,目光却还在逡巡着,“坟头落土,我怀疑有人已经在我之前动过谢叔叔的坟了,”她说着看都不看郝七的表情,只又不死心地再近一步,指头点着那掉泥的地方道,“虽然只是衣冠冢,但掘人坟墓,还是谢叔叔的坟墓,你不生气?” 女孩儿脾气犟,目光直勾勾看着自己怀疑的地方,却偏偏漏掉了郝七如今暴露在外的——微表情。 双眼圆瞪,眉头高挑,吃惊与错愕后,他慢慢收了突然狂跳的心脉,只强自压着语气道:“我生气,所以我不想再有第二个人去动我爸的坟墓。” 夏当归回头死死瞪他,明白了。 她就是他口中的——第二个人。 心口憋着一股子无处发泄的火,夏当归狠狠踹一脚旁边的乱石,石头一路滚进旁边无人种植的田地,沟壑里隐隐有水声扑通,衬得傍晚的乡间格外宁静死寂。 郝七所言的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一大半,夏当归不懂他究竟想干什么,这问题困惑了她太久,弄得一直头顶“读心专家”的夏当归情绪十分暴躁。 似乎看出了女孩儿的心思,郝七竟平和一笑,半点不见刚才的暴怒。 “等不及了?”他问,却也没打算听夏当归回答,“快了,你看,这不都来了吗?” 来?来哪儿?谁来?没看到。 夏当归闷不做声,可身后,竟隐隐约约真有脚步声传来。 那脚步声有些杂,听来似乎并不仅仅只有一个人。傍晚的田间十分安静,耐住性子,都可以听到彼此略显沉重的呼吸声。 夏当归一转头,长长的田垄尽头,有两道微微佝偻着脊背的孱弱身影正急匆匆地往自己方向赶来。两人互相搀扶着,一人走得慢一人走得快,快的那个步子急,但慢的那个也不甘示弱,远远看着好像腿脚有一些问题,却依旧小跑着,可见心中焦急。 距离还有一些远,夏当归看不清来人的面孔,只觉得似乎两人都上了些岁数。待走得近了,她听到其中一人竟在哭喊,一边奔一边涕泪横流,隐约好像听到是老妇的声音。 她哭,“我的小光啊!”一声震天动地,旁边搀扶着他的老头肩膀也似乎抖了抖,随即脚下步子继续加快,脊背更弯了一些。 夏当归一怔。 小光? 来者竟是……竟是邵三的父母?! 二十米开外,杨丙芳也看到了夏当归,她倒吸一口凉气,十指紧紧抓住身旁邵德根的胳膊。 “那、那个……那个不是——”她话说得断断续续,足可见心中惊骇惶恐。 邵德根使劲托着杨丙芳的身子,用自己整个人去顶着她后背,生怕一个泄气,他这受了巨大打击的老伴儿就倒地不起了。 杨丙芳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脑子里乱糟糟的,什么也不知道了。 昨儿一大早,回家给她拿换洗衣物的孩儿他爹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的男人声音可怖,只说他们的儿子有危险,如果两人不能在今天天黑之前赶到他所指定的地点,那男人就会杀了他们的儿子,绝不手软。 老实巴交了一辈子的邵德根当场吓得跌在了地上,回过神来后,电话早已被挂断。他压根儿不知如何是好,那男人没说要准备钱,他们家里也没有钱,怎么想都不可能是绑架。可终究宝贝了二十多年的儿子在人家手里,邵德根不敢小觑,翻箱倒柜找出小光以前每个月寄回来的钱。钱还算可观,因为他俩寻常也不用,只这次杨丙芳摔伤了腿才用了一部分。 跟邻里街坊亲戚朋友扯理由借了点,邵德根短时间内凑了十万块钱,满头大汗又折回了医院。 十万块对于绑架索财的人来说,塞牙缝都不够。但邵德根别无他法,跟杨丙芳粗粗说了事情经过,一共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小光有危险,一句是赶紧出院去海城,两句话的档儿他掐了杨丙芳四次人中。 忧心如焚的杨丙芳一想到儿子生死未卜就眼前发黑。 腿上还钉着钉打着石膏,她就急吼吼要出院。陌生男人给的地址很模糊,而且听起来似乎是在乡野间,没有什么路什么弄什么号,只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村儿名,要找到实属困难,特别是那人只给他们两天时间。 噢,还不到两天,三十多个小时,从碣阳崎县到海城川南,动车速度快,但不代表他们可以顺利找到那个在地图上都找不到的村子。 所幸,这村子以前是片林,附近还有几个晒太阳的老人知道,邵德根和杨丙芳一路找过来,赶啊赶的,总算趁着天彻底黑下来之前,到了。 第一眼看到的是夏当归,两人有些震惊,印象中那女孩应是小光的朋友,怎么竟和“绑架”牵扯上了关系?这样想着,杨丙芳看向夏当归的目光就有些复杂了。 那女孩儿身边还坐着一个男人,男人背对着夫妻俩,光溜溜的脑袋上泛着光,看着平白有些瘆的慌。 就是他打的电话? 邵德根吞了口唾沫,有点害怕,有点怒火中烧。 他的儿子呢? 心中怎么想,他就怎么问了。 “我儿子呢?”邵德根给自己壮胆,扶着杨丙芳高声问道,此时,他们和郝七的距离,不过十米。 夏当归皱皱眉,却听杨丙芳接在邵德根后面结结巴巴道:“要钱我们带来了,求你,别伤害小光,求你了!”女人说着说着眼泪就噼里啪啦往下掉,若不是邵德根死死抱着她,早就膝盖软软地跪下去了。 郝七不动,夏当归似乎觉得,自己看到他在冷笑。 ------题外话------ 昨天那章已经补了1000字,今天这章又欠了1500字,真是心酸~【已补!】 老样子,明天补!这文要是在其他网站看,肯定前言不搭后语!没办法~强迫症啊啊啊啊啊~ 对了,后天,也就是礼拜六那一章,有这一卷的最后一个有奖竞猜!卷二已经收尾了,故事已经走到一半了!可该死的是,不会写言情的我,又把男女主角的感情路给忘记了!这连小嘴都还没亲上呢!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一章 跪下 有奖竞猜12 唐景枫是在下午三点左右接到了林宵的电话。 局里联系到崎县的中心医院了,那边的人说杨丙芳昨天就急急忙忙办理了出院手续,连一堆衣服还有热水壶什么的都来不及拿,现在还在原先的病房里丢着呢。 “出院了?”唐景枫咀嚼了片刻,翻身从床上下来。 “对,而且那部手机的定位,已经到崎县了,”林宵沉道,“如果郝七真的回去了,咱们已经来不及,你说怎么办?” 唐景枫不语,脑海里飞快计算着各种可能性。 郝七是聪明人,聪明人只会选择对自己最方便最有利的报复方式。他已经杀了邵三,相当于一定程度上已经完成了杨丙芳对自身伤害的报复。那么接下来,他更有可能,是为其父而展开行动。 毕竟上一次作案时间已过许久,这次的报复并不在他原定计划范围之内,因为连续作案更需要一个周详且规律的考虑期。 对不起郝七父亲的是杨丙芳,当然也有邵德根的份儿。可是基于郝七在ht工作那么久,他又换了身份证,很容易知道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世。 郝七年少时跟着父亲从崎县出来,他的父亲只有可能逝世于海城,那么,他会选择带其父尸骨回去找杨丙芳,还是让杨丙芳过来海城见其父尸骨。 答案很明显,谁会轻易动土故人? 郝七一定还留在海城! 唐景枫要收到医院消息才能确定,既然邵德根和杨丙芳是昨天出院的,那么两天时间,现在极有可能已经到达了海城。也就是说,极有可能已经和郝七碰了面,存在危险! “海城有几处墓地?着重查一下川南的,”唐景枫飞快地穿上鞋子,中秋抬着头汪汪叫,因为看到男人正欲出门,“另外,邵德根和杨丙芳急着出院,说明郝七一定给他们限制了时间或是以理由逼迫,那他们就一定会选择最快速的交通方式到海城来,外省到川南需要身份证核对,你们可以查到了。” 林宵被灌了一股子的话,但却不知道唐景枫是如何得知邵德根夫妇出院是来了海城。 时间不允许他问了,林宵也清楚孰轻孰重,等案子结束了慢慢再问也不迟,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郝七。 海城大型公墓园不多,而川南只有一个,不过里头姓谢的倒埋了不下五十人。 “阿景,进墓地需要专人登记,但是听这边的负责人说,昨天到今天,并没有人来。”林宵站在公墓园前打电话给唐景枫。 也是,现在这又不是清明节,来墓地的人屈指可数。 唐景枫正开车往川南的郊外方向去,因为技术部刚来电话了,邵德根和杨丙芳就是在川南郊外的22号动车线下来的! 墓地和此处之间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唐景枫立马就舍了之前的猜测。 看郝七的年龄以及他进ht的时长,应该父亲死得早,那么,那个时候的他还不至于有经济能力送其父尸骨进公墓园。既然当时没有送进去,入土为安思想根深蒂固,很少有人会再去把父亲尸骨挖出来移到公墓园。 这样说来,郝七父亲埋在哪儿,范围就大了。 眼看着太阳就快落山,唐景枫开着车在乡间到处转,到最后实在是坐不住了,干脆停下来下车,直接用跑的。 此地开阔,少有人家,想问个人都找不到。 另一边,技术部加班加点,在努力将郝七之前的身份调查出来。因为他从未犯过事,分局档案里并没有他的信息,所以一切都变得极其艰难。 而与此同时—— “求我?”男人背着身,声音如置于寒冰之窖,暮风吹过,无端惹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们倒是也有求我的这一天?”他轻轻笑着,嗓音低缓,像针一般扎着两个提心吊胆担忧着儿子生命危险的老人,“我总以为,活得卑微的、看人眼色的、抬不起头的,一直是我,而不是你们。” 邵德根和杨丙芳听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两人越来越心惊肉跳的情绪。男人未转身,给他们的感觉十分不好。 神秘,代表的是另外一种恐怖。 “小光在哪里?”颤颤巍巍的,杨丙芳不怕死地追问,再胆小再惶恐,在自己儿子的安危面前,都不足以畏惧。 夏当归却无声叹了口气。 杨丙芳这样问,无疑是在给郝七本就无法平静的心头更添一把火上油。 果然,她站在近处,眼角余光瞥见郝七拳头松了又紧,发出一连串咯咯的骨头摩擦声。 一拳砸在枯坟前,坟头的散土哗啦啦往下掉,边上突然塌了一块儿,现出一个小小的洞。 “跪下,我就告诉你,你的宝贝儿子在哪里,”郝七终于是准备站起来了,他的声音听着似乎冷静,但那隐隐的暴怒,明明清晰得厉害,“跪下磕头,要带声儿的那种。” 邵德根和杨丙芳齐齐一愣。 两人都不懂,从来不跟人结怨,甚至在老家的时候都没有和村里人红过脸,怎么听这陌生男人的语气,好似和他们有深仇大恨一样? 纵使心里一百个奇怪,为了儿子,怎么都想忍了。他怎么说,两人就怎么做,跪一跪磕个头,掉不了肉死不了人,只要小光没事就行。 做父母的心理活动完全写在脸上,那真切的目光,看得夏当归忽然有些难受。 尽管几天前,她有一瞬间讨厌着杨丙芳,但现在,夏当归却觉得她很可怜,邵德根也很可怜。 他们都不知道,再跪,再磕头,再说一千句一万句“求求你”,邵三都不会有他们心中锁盼望的那个结果。 “噗通”两声,不需要讨论也不需要言语,邵德根和杨丙芳同时跪下。膝盖着地的声音有些刺耳,头发已现花白的老人佝偻脊背跪着的画面有些刺眼,特别是那两张被岁月无情摧残的脸,那画着年华步步走过毫不心疼痕迹的沟壑皱纹,如今正像一把刀,也割在夏当归心上。 不知道,郝七有没有心如刀割的感觉。 想必,是有的。 因为夏当归慢慢回头,看到他肩膀动了一下,突然转身。 邵德根和杨丙芳抬头,几米开外的男人有一张陌生的脸,长得很秀气,就是脸色太冷,一双眼睛太阴,看着心头怪不舒服的。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光受其禁锢的原因,杨丙芳看他,怎么看怎么难受,好像下意识在告诉自己不要对视,可偏偏眼睛就想往那男人身上去。 “再往前一点。”郝七冷冷的,不带半点感情。 他有多少年,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了? 如果还能称之为……母亲。 那个女人跪在地上,穿一身在海城几乎是捡破烂的人才会穿的衣服——深蓝色,印花,薄棉服,袖口还破了一个洞。 记得她年轻的时候还挺漂亮,现在却顶着一头乱糟糟而又花白的稀疏短发,皱纹,黄斑,双眼浑浊。 比记忆里狼狈,比记忆里苍老,比记忆里那个没有半分母爱留给他的女人,要真实得多。 毕竟,她跪下求他,多么真诚得在恳请他放过她的孩子啊。 郝七笑了,笑得那样苦,那样涩。 杨丙芳看着这个光头男人,那笑带了点讽刺,不知为何她竟读懂了。可却没有时间再多想这些,她惴惴不安,跟邵德根依偎着,跪着往前又走了两步。 “再一步,”郝七继续提醒,用眼神丈量着距离,等他们终于挪到他希望的地方,这才低道,“好了,就那里。” 男人说不动,他们就不动,邵德根发誓这是他这辈子最听话的一次,也是最心甘情愿如此毫无尊严的一次服从。 毕竟他以前是个暴脾气,换年轻时候,早动手打人了。 杨丙芳伤过的腿在地上移动有一阵接着一阵钻心的疼,可她咬咬牙,没有发出半点吃痛的声音。 “小光……他……”想问她儿子在哪里,现在是否安全,可刚对上郝七的眼神,杨丙芳就被吓得说不出话来。那眼神太可怕,就好像黑暗里潜伏着的毒蛇,伺机而动,有一击毙命的危险。 “现在,低头,用手挖。”郝七在两人噤若寒蝉的时候又道。 他居高临下,抱臂垂眼,目光落在杨丙芳瘦弱的肩膀上,似无形中压了她一座大山,沉得女人喘不过气,胸口也仿佛装进了一面鼓,咚咚咚,敲得好不起劲。 挖? 夏当归疑惑了。 她始终没有出声,这是郝七要做的最后一件事,也是他和邵家个人的恩怨。只要他不继续弄出人命事件,只要不违反法律,只要在她主观底线内,看在他跟她某些方面“同病相怜”的份上,夏当归允许自己暂时抛开身份,自私一回。 因为如果有机会,她真的,也很想当面讽一讽她的亲妈。 从道德层面,或者从社会人文来说,夏当归这样的心理是错误的,是阴暗的,甚至是满满负能量的。但,她始终认为,抛家弃子,本就毫无道德可言。无法以道德衡量,又何必再用此条戒律清规般的禁锢来捆绑她? 没有与她感同身受的人,没有资格指责她的无道德。 她行她的路,她言她的怒,她本端直,何谓阴暗? 她就想像郝七一样,让曾经对她不屑一顾弃如敝履的人,后悔!痛苦!难攀! ------题外话------ 这一卷的最后一个活动啦~ 问:枸杞把当归吃过的什么东西给吃掉了? 依旧跟以前一样,前五名有奖! 另外,这章是算昨天的,晚上还有一章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二章 一方墓碑 答案公布12 邵德根和杨丙芳压根儿不敢乱想,郝七说完他们就急急地开始动手刨地。那地儿硬,又是经过夏季高温烘晒的,地皮别说徒手挖了,就是拿锄头也不容易凿开。 可惜最近天未下过雨,邵德根抠了两下,指尖就觉得疼了。不过两人终究是干农活出生,手指上老茧算厚,还不至于一会儿就出血的地步。 指甲里嵌入黑泥,杨丙芳动作越来越快,可心里却越来越慌乱。 她多怕,怕再挖下去,挖到的是……是小光的尸骨。 约摸过了二十来分钟,邵德根一刻不停的动作慢慢减了速。指尖似触到一点坚硬,不是木质材料,倒像是水泥,冰冰凉的。 杨丙芳也摸到了,她愣了须臾,下意识抬头看向郝七。 夏当归也望去,见男人侧颊冷漠,面上似覆一层霜,如戈壁劲风刮过,留两道眼刀子。 “挖!”只一字,尽现愠怒。 不敢问,不敢答,邵德根和杨丙芳垂头,继续着动作。 片刻后,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随即直挺挺往后倒去。 “孩儿他妈!”邵德根余光一瞥,看到的就是杨丙芳面色大变,人一头就栽了下去。 地上,土下,一方墓碑刺眼。 墓碑上有字—— 父,谢华。 杨丙芳如遭雷劈,人倒下去了,眼睛却还死死盯着那几个字看。觉得刺痛,但依旧没有收回目光,或许是太过震惊,或许是不知所措。 邵德根没扶到杨丙芳,但却不小心压到了她的腿,吓了一跳后,竟没听到杨丙芳喊疼。他顺着她的目光看,直勾勾的,无端有些可怖。 谢华? 邵德根没有什么印象,直到杨丙芳颤抖着手,抓上他胳膊。 “你是……你是……”她断断续续,一句话说不完整,目光却已从地下的墓碑转移到了郝七身上,“谢华是你的……” 自己把话题截断,不知是不敢说,还是不愿说。 邵德根这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地下那墓碑,碑上是谢姓人。 谢…… 他霍然睁大双眼,记忆里有个男人的影子慢慢跟面前那青年重合。完全不像,但怎么看怎么惶恐。 “是我的父亲。”郝七平平淡淡,可听在邵德根和杨丙芳耳朵里,字字戳心。 “父亲……”杨丙芳缓缓吐出一口气,气若游丝,“你是小军……”言罢,她紧紧抓住邵德根,似乎失去这依靠,她将跌得厉害。 郝七冷冷挑眉,“认不出?也对,”他笑,笑意未达眼底,“都多少年没见了,当然认不出。” 随即,不等邵德根和杨丙芳反应,他又接道:“我爸一个人在地下躺着,可冷,你们好好儿地活着,可舒服?” 一句“我爸”,杨丙芳心理防线瞬间崩塌。 “你真的是小军!”她哭喊,泪如雨下,不知是羞愧,还是心痛,“这么多年了,你恨我是不是?你绑架了小光,你也恨他是不是?” “绑架?”郝七古怪一笑,又道,“恨?” 邵德根终于明白,眼前的光头男人,竟是当年,自己老伴儿的大儿子! 原来啊原来,兜兜转转,还是这场孽债! 杨丙芳手心冰凉,一股不祥之感蓦然升起。 夏当归无声叹口气,绑架,又怎么能宣泄郝七的恨? 她搓搓手抬头看天,有些沉了,估计不多时就会彻底黑下来。郝七让邵德根和杨丙芳跪在谢华坟前,亲手挖出他的墓碑,就能发泄他的怒与恨吗? 丝毫不见得。 所以夏当归认为,还远远不止。 杨丙芳现在只会觉得痛,或许带着些愧疚,但这还不足够她体会郝七年少时的锥心刺骨。 “给我爸磕头,”郝七淡道,语气就跟平常说话没两样,“他耳朵不好,磕响一点。” 邵德根脸色变了变,斜眼看杨丙芳。后者面上不见尴尬,只是悲痛多了些。 一叩,二叩,三叩。 额头撞地,六声。 那声音击着郝七的心,同样也击着夏当归。 她该阻拦的。 她是半个执法人员,如今冷眼相看,已违背了她当时原则这个职业的初衷。 但,没有后悔,因为私心。 “过来,”郝七看着两人,见邵德根作势要站起来,又冷冷道,“跪着过来。” 邵德根动作一僵,杨丙芳却已经慢慢挪着膝盖往前了。 郝七的笑容从始至终那么凉,目光从邵德根身上溜到杨丙芳身上,像充满危险气息的蛇,吐着信子来回绕圈。 两人之间距离并不远,夏当归定定瞧着,直到杨丙芳先邵德根一步,跪着走到了枯坟前。 一抬手,就能触到坟头散土。 毕竟古话常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当年是杨丙芳抛弃家庭出走,怎么着心里都是愧疚的那一方。所以她跪着,神色悲伤,竟有片刻忘记了她心心念念的小光。 邵德根就没那么自在了,一个大男人,虽说年纪上去了,但尊严是与生俱来的。跪本来就是一种屈辱,更何况还是跪在多年前那个和自己动手打过架的男人坟前。 而那个男人,是他妻子的前夫。 而那个男人的儿子,现在威胁着他的儿子。 满腔愤怒和侮辱,使得邵德根整张脸通红,距离枯坟越近,他的心跳得越快,不清楚这是害怕还是担忧,反正邵德根没法平静。 夏当归注意到郝七开始移动,慢慢的,从两人身前绕到身后,一边缓缓踱步一边低道:“我爸死了,突然发病死的,医院治疗无效,我没见到他最后一面。” “我爸死的时候,没有人陪在他身边,他是一个人孤零零走的,尸骨都没人帮他收。” 郝七冷静得过分,站定在杨丙芳身后,离她两步有余,目光落女人肩头,沉重如山。 “再磕三个头,让我爸看看,当年逼得他带我离家的人,现在过得也不见得有多好!”他忽然拔高音调,吓得邵德根脊背一颤。 两人再叩,身体抖成了筛子。 郝七冷眼瞧着,瞥了瞥夏当归,走到了谢华的墓碑处。 夏当归心底那股子强烈不安的预感却越来越浓。 “想知道你们的儿子现在在哪儿吗?”他道,余光注意到杨丙芳忍不住想转头,鼻间一声轻嗤,“真是慈母爱儿。” 他说着慢慢蹲下身,动作缓得就如回放,随即手掌轻轻抚上地下的墓碑,一点一点擦拭着那两个字,像抚摸他最心爱之人的脸。 墓碑上散乱着的泥土被郝七仔仔细细拨开,夏当归看着他如此动作,愈发有些怀疑。 那边郝七刚刚把手探入地下,这头枯坟上那小小的洞穴处就又落了土下来。 杨丙芳终是忍不住回头,颤抖着嗓音问:“小光呢?你把他怎么样了?”似是惊恐于郝七冰凉刺骨的眼神,她悲嚎一声,不敢置信,“他是你弟弟啊!你不能伤害他!” 邵德根如被突然点醒,猛地站起身,作势就要往身后的郝七方向扑去,“你快点说!小光在哪里!”他彻底怒了,谢华的死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他一没杀人二没放火,凭什么处处受掣? 邵德根这样想着,竟似要动手。 可他永远也不能明白,一个被母亲抛弃的孩子在幼年时受到的创伤会有多大。而他更不会知道,喜欢上那个被母亲所疼爱的弟弟,又是怎么一件荒唐而可笑的事。 夏当归眉头一跳,胸口也似打起了鼓。 郝七姿势如被定格,一手伸入地下,随即抬起头,诡异一笑。那笑不是对着夏当归,也不是对着邵德根和杨丙芳,而是对着——枯坟。 女孩儿一惊,有什么从脑中一闪而过。些微坍塌的洞穴,扑簌簌往下掉的散土,还有那墓碑,明明刚才邵德根和杨丙芳只挖出一个表面,为什么郝七会把手探到那么下面? 他在找什么? 在墓碑处已经让邵德根和杨丙芳磕了头,为何还要让他们到坟前再磕一次?既然恨两人,磕头的时候就该冷冷瞧着,为何却走到后面摸起了墓碑? 他那一笑,不是对着夏当归的挑衅,也不是对着邵德根杨丙芳的讽刺,他看着枯坟,不见对谢华的追思,不见对父亲的愧疚,反而…… 夏当归瞳孔一缩。 她竟光顾着看戏!忘了自己是个微表情与行为分析者! “这一跪,代表爱,代表抱歉,代表忏悔。” 耳边回荡着郝七先前那句话,而现在,她将推翻的之前自己为此下的定义! 那一跪,他跪的不是谢华!是邵三! 所以他看枯坟的眼神,是如此复杂! 夏当归呼吸一窒,再抬眼,正好看到郝七的手从墓碑埋着的地方伸出! 哪来什么衣冠冢,当年郝七匆匆忙忙离家,连父亲尸骨都来不及收,怎会记得带上衣服? 那坟中,分明就是—— “你们的小光,不就埋在那里面吗?”郝七轻笑,指间一根黑线,“你们都给他磕了三个头了,他死得不可惜。” 邵德根双眼霍然圆瞪,眸中血丝遍布,几欲瞪裂。 杨丙芳静默三秒钟,发出一声近乎撕心裂肺的吼叫。 “我的儿子!”眼泪从来未干,此时更如决堤,流了满面。 “快跑!”夏当归一眼便看到郝七指间那根线,刺眼又刺心。 那是一根引线,一拉,就爆。 枯坟内埋的是邵三剩下的尸块,还有炸药。 郝七的最后一件事,是要邵德根和杨丙芳给谢华磕头来道歉,给邵三磕头来羞辱,然后一拉线,炸死他们。 当然包括她,夏当归。 ------题外话------ 这章字数少,明天白天会补上来,顺便揭晓上一章的答案!【已补!】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不离不弃,真心感谢! 答案:蟹炒年糕!或者年糕也行!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十三章 故事还在继续 卷二完 “哄——” 那一声震天动地。 唐景枫四处搜找却遍寻无门的身子猛然一僵,随即凌厉回头,那眉峰扬得高,似看见不远外,烟火冲天,黑云翻卷。 不知道是多大威力的炸药,不知道引爆者是谁,不知道有没有人受伤,但此时此地,这荒无人烟的角落,这一望无际的乡野,除了他,还有谁在? 是郝七?是邵德根和杨丙芳? 还是夏当归? 唐景枫竟有片刻人抖了抖。 他经历过爆炸事件,也曾目睹过无数引爆拆爆现场,他清楚近距离范围内,炸药的杀伤力有多大。 “夏、当、归——” 一字一顿,尾音拉长,唐景枫高吼,随即一提气,拔腿就往声音起的方向跑。 胸口似有什么沉沉压着,喘不过气,也不想浪费时间再喘气。太阳穴一阵刺痛,眼前黑白变化,视线模糊。有些恍惚,有些惶恐,那是他从未有过的害怕和担忧。 哪怕在当年受罪犯禁锢万般折磨,也没有此刻心惊肉跳。 他越跑越快,身姿狼狈而搞笑。 而那里,黑烟弥漫,遮天蔽日,本就已沉下来的夜色,更添一分诡异的暗…… 一周后。 郝七因治疗无效在海城市医院去世。 轰动整个城市的恶性碎尸案,以一种众人完全想不到的结局落幕。 而川南郊区一场不知缘由的小规模爆炸,伤者三人,亡一人。 亡的那一个,就是郝七。 海城市民听说爆炸炸出了一堆人肉,其中就包括死者郝七被炸断的下半身。至于其他,那就无从可知了。不过有人猜测,那些人肉尸块就是警方一直在找的碎尸案被害者的残缺身躯组织。 尽管凶手已死,但这案子的定罪仍旧可以执行,只是对于社会舆论的反击就显得柔弱无力了。 警务人员忙活那么久,竟然凶手死了才破案?这不是搞笑? 林宵心情不太好,沉着脸走进病房,病房内并列排着两张床,左边邵德根,右边杨丙芳。 邵德根被爆炸引起弹射的碎石砸中了左眼,半张脸此刻看还有些血肉模糊。 不过比起杨丙芳,他算是幸运的了。 杨丙芳炸断了一条腿,还是之前没受伤的那条,由于提前出院,她原本的骨折本就未痊愈,被郝七一顿折腾加上事故发生,估计不废也得跛。所以,杨丙芳相当于两条腿都报废了,之后的十年或者二十年,她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当然,如果她不会因为两个儿子的接连离世而深受打击,她还能活一段时间。 邵德根一见到一身警服的林宵情绪就激动了,“我儿子呢?我儿子在哪里!”事情已经过了一个星期,再封闭的消息都该传进他的耳朵,邵德根如此问,不过是心中忿忿难平,“我们家是造了什么孽啊!” 最后一句,林宵听出了邵德根的无奈和痛苦。那个年近古稀的老人,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不止一两岁,此刻,他伸手无力地抱住头,喉间低低闷吼,如泣如诉。 林宵不语,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本来是例行公事来亲自做笔录的,因为拖了一个星期,两人的恢复情况已经可以接受调查了。可看现在这情况,不做也罢,反正案子已经可以结了。 杨丙芳自林宵进门就一直闭着眼,她睁眸的时候,眼底污浊,目光混沌,似瞎的不是邵德根,而是她。 良久,待邵德根终于再无力气怒吼,她才慢慢抬眼看向林宵,“都死了?”似问,似自答,眼前的青年和自己两个儿子差不多岁数,泪渐渐模糊双眼。 林宵犹豫了一下,点头。 一口气吐了出来,似泄尽此生气力。 最终还是没有任何对话。 只不过林宵临出门的时候,轻道—— “清理爆炸现场的时候,我们有兄弟发现,爆炸点源并不在谢华的坟头里,炸药其实埋在……埋在谢华墓碑下,郝七落脚处。” 那天结束后续工作时,川南分局上上下下一帮子兄弟尽管没有显得多么兴高采烈,但还是都松了一口气。毕竟案子结束了,能回家吃顿热饭洗个热澡,虽说结得压抑,可终究不是自个儿家的事,且看多了这种,对情绪并没几分影响。 除了夏当归。 夏当归是几人里面受伤最轻的,撇开一些小擦伤,后腰处那道被石头划开的狰狞创伤还是挺需要注意的。不过好歹没缺胳膊少腿,已算不幸中的万幸。 只是,她的情绪低得离谱。 医生要求住院观察,唐景枫便从外面买了饭。他不是贪图方便,只是夏当归现在的状态,似乎不适合自己再跑回家给她做顿好的。 住院一星期,身上的伤好了许多,但人却比他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夏当归更加沉闷。 唐景枫进门,看到的就是女孩儿靠在床头,不动,不言,似一个没有神识的木偶娃娃。 他叹气,“当归,这不是你的错。”安慰着,虽不能感同身受她的自责,但,心底还是有些庆幸与雀跃。 她还活着,好好儿的活着,多棒。 夏当归不知道听没听进去,只是直勾勾的目光盯着床尾,木讷而恍惚。 唐景枫久久看着她,随即坐到床边,将买来的饭菜放好,然后一揽,把小小的女孩儿拥入怀中。 “你不能预知到郝七在地下埋了炸药,别把责任揽在自己肩上,否则,我是不是错得更离谱,因为我来晚了太久?”唐景枫轻轻道。 的确,他应该比夏当归更自责。但,现在她没事,他就不用浪费时间在自责上,好好反省,以后寸步不离就是了。 夏当归靠着唐景枫的胸膛,些微温热,有节奏的心跳声透过耳膜传进她浑浑噩噩的大脑,渐渐让思维苏醒。 他扣在她肩膀处的手也热,掌心温度烫着了她的背。只是他下意识上下抚着,颇有点安慰小孩子的架势。 唐景枫说着话,湿软的呼吸夹杂着淡淡清新味道,无端惹人安心。 夏当归不是爱纠结爱计较的人,也非那种一经历生死或者情感故事就情绪泛滥的姑娘,她甚至可以说看多了各种各样的案子,内心早已变得坚硬麻木。 但只有一种情况除外—— 因为她自己的一念私心,造成任何不可控的后果。 就比如,她任由郝七去完成他的“最后一件事”,任由他兜兜转转回到谢华坟前,任由他将邵德根杨丙芳给引来川南,甚至任由他羞辱、刺激以及报复无辜之人! 如果不是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郝七的行动中,如果她有个完整的家庭而非那个当初同样被母亲抛弃的孩子,她会这样做吗? 答案是肯定,她不会。 她甚至在市医院就会雷厉风行地将郝七给逮捕,哪怕她并没有逮捕他的权利。 唐景枫的怀抱很舒服,但却还不足够让她安心。 夏当归知道,其实郝七那一条命,邵德根那一只眼,还有杨丙芳那一条腿,通通可以算在自己头上。她若早早将郝七行踪告诉林宵或者唐景枫,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一念私心,一念成魔。 她长叹一口气,却还是觉得心里堵得厉害。 那天,碎尸案彻底结了。涉案的除了已经死亡的郝七,还有市医院的胡医生。所幸胡医生在得知郝七去世后并没有执意反抗警方的调查,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 后续报告中,只将郝七的作案动机记录为年少引发的仇恨,只字未提同母异父的哥哥对自己的弟弟存在的另一种情感。 因为此事,只有夏当归知道。 郝七最后,终究没有舍得炸了邵三的尸体,即便他已经被胡医生分尸了。说到底,这份感情难以启齿,不仅仅只是社会的压力,还有内心的抗拒。 在审讯胡医生之前,林宵一度认为郝七的光头只是为了避免dna检测,直到胡医生看着他冷冷一笑—— “得了吧,别以为你们是警察就什么都了如指掌了,他若不是命不久矣,我会默许他把自己给炸死?” 淋巴癌是真的,只不过比起化疗拖延时间以延长根本不能延长多久的生命,郝七选择以和邵三同样的方式死亡——将自己变成碎尸。 究竟这个男人,心中的爱多些,还是恨多些? 恐怕谁也不得而知。 郝七并非死在抢救台上,是在几天后因为伤口感染太严重才去世的。除了夏当归和唐景枫,分局来调查的兄弟都见过郝七满身可怖的样子。 但他的模样没有他那一段话给人印象深刻。 “刚进ht的时候,老板要求我们改头换面,问我姓什么,我想了想说,郝。” “郝谐音好,我很喜欢。” “不过可笑的是,我们八个人,老板把数字七给了我。” “郝七,好欺,这是注定的吗?” 那个时候的川南渐入深秋,夏当归不知道最后的最后,这案子要如何判刑。她只知道,当唐景枫为带她散心两人登上飞往流城的飞机时,邵德根也带着杨丙芳,回了崎县老家。 川南的日子还在继续,林宵懊恼于没有趁此机会掘出ht的资料,对于唐景枫和夏当归的暂时离开并未多加挽留。 而顾弗青,冻了一夜饿了一夜的丫头,在郁望带他出来的时候,只看到了林宵忙碌而去的背影。 也许他们的故事仍有进展,也许所有的缘分应尽于此,但眼下,一切又重回轨道。川南慢慢就会忘记这一起碎尸案,人们也只会更关注今天的晚饭该吃些什么。 唯有那一对老夫妻,会永远记得。 卷二完。 ------题外话------ 这章是昨天!是昨天的!是昨天的! 昨天公司要求翻译一个非常长非常专业化的表格,蠢暖压力山大!吃奶的劲儿都用来做中译英了! 卷二结束了,明天又是新的开始!故事已经一半,感谢大家的陪伴!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章 流城景色 流城是个好地方。 埔西省省会城市,靠海,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在25。7°c,素有“天然温室”之称。十二月初别地儿的市民忙着准备避寒,流城的大人小孩还能穿着单衣甚至去海里游一游泳。所以,这时节更是旅游旺季,因为人们如今形容流城的词,就是——舒服。 流城的“山、海、河、城”巧妙组合,浑然一体,这里有着终年不变的夏季气候,有着美轮美奂的海洋风光,还有着世界上最好的沙滩,沙滩上随处可见身材火辣性感苗条的年轻姑娘,这样的“东方威尼斯”,怎么能不令人向往呢? 当然,到流城旅游,不得不去的地方那就必须是—— “啪!” 有人把遥控器狠狠一摔,电视里笑容甜美姿势端庄的旅游节目主持人瞬间消失,连带着她悦耳动听的介绍都戛然而止。 郁望不满地嘀咕一声:“他俩倒是去流城逍遥快活了,留我一个人在川南,嘁!” 杜进、高诺那几个兄弟都不在海城工作,现在唐景枫又跟夏当归飞去了埔西省,郁望颇有一种孤家寡人的淡淡忧伤。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跟爷爷有了这二十多年第一次发生的摩擦。 虽说爷孙俩经常性小打小闹,郁望也总是把老人给气得不轻,但那再怎么说也就是无伤大雅的闹腾,绝没有这次来得火药味儿十足。 “唉!”郁望叹了口气,翻身从床上下来。 如果唐景枫在,还能帮着他劝劝爷爷。 其实左不过一件谈恋爱的事,可郁望发现,他妈的自己真是一直搅和在谈恋爱里没消停过! 和顾弗青认识有一个多月了,他在她沉默选择退学自己找工作的时候伸出援手,也隔三差五去探望一下如今已愿接受治疗的顾香。此事爷爷一开始是默许的,毕竟他是军人出身,这样充满正义感的男人行为,爷爷巴不得自己多做点好改了之前纨绔的名号。 直到该死的朱祥放话出去说—— “郁家小太子爷要把az女娶回家!” 爷爷吓得当场心脏病爆发。 郁望不敢在这个时候再去刺激老人,可爷爷却开门见山—— “我没要求你门当户对,但好歹找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姑娘回家!” 这话郁望起初以为爷爷是误会了顾弗青,很想解释其实是顾弗青的母亲感染了hiv病毒。但后来他才知道,爷爷获知此事后,雷厉风行地调查了顾弗青。 调查结果便是,这女孩是津大的学生。 听到这里时的汇报,就让郁家老爷子心里十分不舒服。津大是海城出了名的差学校,不仅差而且乱,每年刚成年的犯事者一大半出自这里,里头就跟一个小型社会一般。 不过,这只是让老爷子心头不舒坦,还没到生气的地步。 直到下头的人说:“前两年分局搞扫黄任务,这丫头进过警局。” 郁老爷子闻言,倒吸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那可不只是单纯的生气了,那是要气炸了! 放着好好儿清白的沈家闺女不要,却对一个不干不净的小女人献尽殷勤,还是当宝贝的那种,小兔崽子是想气死他? 上流人家最看重名声,郁老爷子不古板不保守,只要姑娘人好,家里条件怎么样无所谓,反正最后要嫁进来,郁家养啊。可人女孩儿名声太差,扫黄任务都给她扫进局里了,有假? 郁望现在都记得一周前爷爷在医院不客气道:“你要自己找媳妇儿没问题,但这姓顾的丫头就免了吧。” 他烦闷地挠挠头,其实他也是当时才知道顾弗青以前有那么一出,可怎么说呢,直觉她不会是那样的人。但爷爷从小养他长大,郁望有分寸,如今风口浪尖,他不会再去因此而争执。 对顾弗青的新鲜感,或许会因为这一周的不接触而冷却吧,毕竟他再怎么说也是个男人,哪有男人不介意女人那事儿的?郁望甚至介意得紧! 可……终究还是对那姑娘挺有好感的…… 郁望简直快疯了! 不过,比起心情糟糕的郁望,另一当事人倒过得自在。 碎尸案落幕后,顾弗青的“自首”自然不攻自破。好在有林宵的关系,警方只教育了她两句就把人给放回家了。顾香也因此,沉默同意了女儿一直恳求的药物治疗。 接受治疗,等于钱。 以前每周三次的兼职肯定没法养活两个人,而母亲感染了这样的病,自然也再无人问津。所以顾弗青决定退学,一是因为学费根本负担不起,二是她得照顾并养活母亲。 郁望愿意主动帮她,顾弗青当然不会拒绝。毕竟她没有本科文凭,连专科都没有,顶多是个高中毕业的,要找工作难于登天。因为现在的就业压力太大,特别是海城这样人口爆棚的大都市,要么去出卖劳动力,当然没有哪家公司会找这样细胳膊细腿的女孩子,要么就凭借硕士证、博士证、计算机证、会计证、英语证、教师资格证等等证书去做脑力工作,当然顾弗青什么都没有。 于是在前者的安排下,她在一家规模不算大的公司揽了个类似实习生的活计,每天只要处理一下信息的录入以及复印打印扫描传真或者收寄快递等琐碎,不需要任何经验技巧,就能轻轻松松拿个几千块钱,吃饱穿暖,足够了。 郁望每天在她下班的时候会过来逛逛,顾弗青很清楚这个大男生眼里流露出来的情感代表着什么,因为她读过津大,她看得透彻。 可她却再无当初想攀上林宵那样的念头去攀上郁望,不是不敢不是不愿,是不能。 自打那天看到林宵头也不回去处理碎尸案后续,而给她带来一件外套的郁望陪在身边,到处给她找热水暖胃,顾弗青就知道这样的男人,跟林宵一样,永远碰不得。 林宵是太冷,而他是太热。 郁望虽是豪门子弟,但心思纯粹,就算他的家里人能同意他们的交往,她也不能同意自己那一点点借此衣食无忧的邪念。 顾弗青看似单纯无害,心里想的却比谁都多,心理年龄太大。 至于林宵,她似乎很久没跟他有过交集了,案子了结,他反而更忙碌了,听说是准备彻底调查ht。 顾弗青忽然有些无所谓了,虽说妈妈生了病,但转念一想,不见得就是多坏的事。至少现在,生活比以前太平宁静,她安心。 当然,几百里开外的某人,比顾弗青还过得舒服。 流城有世界上最优质的白色沙滩,绵软洁白的海滩上还有绿色如茵的椰子树,最美的绿色风景不过如此。此时,某个心情就跟升天没两样的男人正懒洋洋躺着,戴着太阳镜却还高傲地眯着眼,目光没有落在海面冲浪游泳的性感美女身上,也没有落在沙滩上晒日光浴的妩媚女生身上。 他只定定地瞧,瞧那个没穿泳衣只着一件简单衬衫的女孩。 她的穿着在一众暴露的男人女人里显得保守而另类,并且,她不下水,只独自坐在沙滩边,盘腿望远方,眸含深意。 到流城已有一月,夏当归低落的情绪早已恢复,而在这期间,她渐渐喜欢上了这座充满魅力的城市。这里的生活节奏比海城慢了不少,很多时候可以看到人们在街上悠闲地散步,恣意潇洒。 这景象在海城几乎是不可见的,因为海城市民走路脚下都带风,忙碌地奔波在上班与下班途中。 “当归,去吃饭吧?”唐景枫隔了十几米喊她,“你不是昨天说想吃那家什么面来着?” 夏当归闻言起身,天还亮堂,但已是晚饭时间。 这一个月,唐景枫借散心为由带她出来旅游,短租了一幢小房子三个月,生活好不惬意。 男人赤着上半身,只着了一条沙滩裤,所以他左肩胛处的伤疤,夏当归一览无余。 这是他们到流城一个月后第一次来白色沙滩,因为夏当归不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这回还算是迁就了唐景枫。 她的眉眼更淡了,看什么都波澜不惊的样子,包括看到那条狰狞伤疤。 她不问,他已经准备好的措辞都没法说出口,这让唐景枫有些无奈又委屈。之前说好的碎尸案一了结就聊聊该聊的事,可夏当归现在这态度吧,总给唐景枫一种她爱理不理的错觉。就比如眼下,这丫头就算不心疼一番也该好奇一下吧?怎么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哀怨地套上短袖,唐景枫一个劲儿给夏当归使眼色,眉毛都快飞起来了。 夏当归瞥他一眼,没懂。 男人不死心,锲而不舍地继续。 夏当归再瞥他一眼——好家伙,短袖套上了,后背还露着给她看呢! “每一道伤疤都有一个需要铭记的故事。” “……” “我现在也有了,和你一样。” “……” 唐景枫默默把衣服扯下来,长臂一捞,很自然地将夏当归给搂入怀中。一个月,他最大的欣喜就是,这丫头不会抗拒他的靠近了。 比朋友近,比恋人远,这距离,暧昧得令人无限幸福。 ------题外话------ 新的一卷,案子暂时压一压,着重写人物情感了! 昨天忘记解释卷二卷名的意思了,跟卷一相同,双关含义:界的阴阳代表生死,也代表男女。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二章 说明他们有外遇! “当归我跟你说,千万不要再相信这些夜摊小店,比咱们小区后面的阳春面还难吃!” 出了店门,唐景枫回头恶狠狠瞪了那店家一眼,大有一种回去搬救兵过来烧店的架势。 120元人民币,两碗据说是用牛肉加上各种鲜菇熬制而成的汤面,面上放两片薄如蝉翼的火腿肉,另加几根枯黄的菜叶。唐景枫真是吃饱了撑的,被宰了重重一刀,去掉个0的价位还差不多! 夏当归懒懒抬眼,“我就跟你说去楼下那家大排档,你偏偏要信这什么流城名面,”她有时候觉得唐景枫也是个犟脾气,几百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种,“人家卖的就是精致,哪是什么夜摊小店?”夜摊小店是他们楼下那一家!这明明是个装修奢华的私房菜餐厅! “哼!黑店!”唐景枫鼻孔出气,把头扬得高高的,暗自腹诽——他不差钱! 店家离他们住的地方只隔了一条街,唐景枫建议吃完饭了去散散步,夏当归耸耸肩,没有表示任何。 那敢情好,唐景枫偷笑,不反对就是最大的赞成。 男人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口袋里还装着手机,手机浏览器页面打开着,收藏夹里保存着唐景枫视若珍宝的一样东西——《第一次约会技巧之坏男孩如何让她爱上你》。 别看名字怂,这文章绝对经典!倒称得上是一门学问! 唐景枫研究了一段时间,大概也摸索出了一些门道。譬如,约会除了司空见惯的“吃饭”、“看电影”、“逛街”等,还有一些十分刺激的“活动”。当然基于他现在跟丫头的关系距离,还不太适合做那些“活动”。不过,这不代表唐景枫在老套的吃饭购物里不能又快又好地发展情感攻势。 文章里说了,在平常生活中做到“三浪”,相当于是稳中求胜! 何谓“三浪”? 答曰:浪费,浪漫,浪荡。 第一点唐景枫已经做到了,舍得花钱,一碗面条60块,多豪气! 至于第二点,唐景枫没有经验,不过看一场催泪式电影,会不会有那么一些效果? 想到便要立刻去做,所以在夏当归还步履缓慢往住处那里悠闲走过去的时候,却突然被唐景枫一把扯住胳膊,生拉硬拽地给拖进了电影院。 “不是,你那个……等等唐景枫!”夏当归一头雾水,“去电影院干嘛?” “洗澡啊。” “……” 唐景枫扑哧一笑,“你是不是蠢,去电影院不看电影难道洗澡?”一边快速打量公告牌上的排片有哪些,一边偷偷瞧见夏当归猛地黑下来的脸色,“别生气呀,咱们两个还没一起看过电影,多可惜。” “回去看电视!”夏当归觉得最近唐景枫越来越不正经了!至少以前他还没有说过她蠢!他也不敢! 当然夏当归是不会知道,《第一次约会技巧之坏男孩如何让她爱上你》里说了,“坏”才是女孩的爱。 唐景枫乐了,随便挑了个名字看起来似乎跟爱情电影更贴近的买了票,然后抱了桶爆米花就拉着夏当归进了3号小厅。 3号小厅是那种一个一个分开的单独沙发,更适合情侣。而且估计这个点大家都在吃饭,所以看电影的人没几个,算上唐景枫和夏当归,左不过十来个人的样子。 电影的名字叫《妻子的旅行箱》,看文案似乎是说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闹了矛盾,然后妻子一气之下拉了旅行箱就离家出走了,跑遍了五湖四海各个城市,每到一个地方就给丈夫寄一张印有当地地标的明信片,最后当然是丈夫找到了妻子,过上了没有争吵的幸福生活。 唐景枫是坐到位子上才把文案给看清楚,心里是有些崩溃的。这明明就是一趟游记,哪来什么浪漫可言?再说就算寄明信片是浪漫,可电影里头是妻子给丈夫寄啊!他唐景枫还能借此激发夏当归寄明信片的欲望? 得了吧,他自己都觉得傻,夏当归肯定嗤之以鼻。 弱弱转头瞥一眼静坐不动的女孩……果然,一张小脸垮得跟什么一样。 电影开场的时候,夏当归旁边的双人沙发上来了对小情侣,还是对正处在热恋中的小情侣。至于为什么那么确定,别说夏当归这微表情专家了,就是唐景枫这个现在男性荷尔蒙爆棚的人都看得出,那对走路还拥在一起的小情侣,恨不得把彼此都给拴在一起! 夏当归脑袋没转,只拿余光瞥了一眼——一张沙发就坐了三分之一,得,那两人还叠着坐!女孩坐在男孩大腿上! “这沙发太大,浪费了,”夏当归淡淡道,顺便看向唐景枫,“还好我们是最后一排,不然坐那么高,后头的人该看不见了。” 唐景枫看一眼旁边睁大眼的男孩女孩,默默跟夏当归换了个位子。 怕她坐在那儿说句话分分钟被打。 那男孩的脸色的确不太好看,倒是小姑娘侧颊红扑扑的,估计不好意思,挣扎了一下从男朋友腿上下来了,自己做到了旁边去。 现在四个人的位置是唐景枫跟男孩在中间,夏当归和女孩在两边。 男孩似乎和女孩争执了几句,唐景枫听得不清楚,大抵就是想让女孩继续坐他腿上的意思。但女孩终究脸皮薄,刚才被夏当归那么毫不掩饰地一说,哪还好意思呢,毕竟前面也有人转过来看热闹了。 随后,唐景枫就感到身边一道杀伤力十足的目光直直射来。 男孩哀怨又忿忿地透过唐景枫看夏当归,后者是没有任何感觉的。于是男孩转移注意力就近去看唐景枫,眼神似乎在说“你的女朋友能不能不要管我跟我女朋友的事”,唐景枫有点哭笑不得。 所幸片花后,电影很快开始了,愤怒的男孩总算暂时把目光收了回去,跟女孩儿搂在一起低低说着话,偶有压制的嬉笑声传出。 唐景枫右转看一看粉色攻击十足的小情侣,再左转看一看无聊到打瞌睡的夏当归,心底升起一股苍凉。 “当归,”唐景枫含笑凑过去,压低声音道,“你觉得这电影怎么样?”其实他自己也没看,一是因为注意力都在夏当归身上了,二是这电影真没什么吸引力。 夏当归沉默了须臾,随即冷静回答:“就跟你花120块吃了两碗清汤面一样。” “……”唐景枫把身子缩回去。 她没有压下声音,惹得前面的人皱眉回头,眼神颇有些指责夏当归的不文明。当然,可能还带着对于她暗讽这电影不具价值的气愤,毕竟人家也是花了钱来看这无聊电影的。 一分钟后,唐景枫锲而不舍,“有没有觉得寄明信片很浪漫?”他眼睛亮亮的,颇有些像讨糖果吃的小孩。 夏当归抿唇,似乎在考虑如何回答。 片刻后—— “既然是争吵之后出走,那说明这女人对她丈夫是生气的,怎会又平白无故给他寄明信片了?” “既然已经寄了明信片,那说明两人早就重修旧好,这女人为什么又迟迟不回家?” “既然男人清楚女人去过的每一个地方,之前为什么不去找她反而要到最后才行动?” 一连三个问题,把前头认真看电影的人都给吸引了注意力。 唐景枫一愣,却听夏当归继续波澜不惊道:“很明显,女人不想回家,男人也不想把女人找回家。” 身边的那对小情侣离地最近,听到这里倒吸一口凉气。 唐景枫苦笑一声,伸手想捂住夏当归的嘴,可惜已经来不及。 女孩儿幽幽的话音飘了出来—— “说明他们都有外遇!” 满室死一般的寂静。 见唐景枫没反应,夏当归转头认真盯着他,眼底那抹被推理点燃的烟火乍然绽放。 “你不觉得那女人拖着的箱子太轻了些吗?她还天天换衣服,可走之前都没带卡只带了少量现金,哪来的经济来源?说明箱子里根本没什么重的东西,而她在其他地方也有人脉!” “男人没有报警没有自己去找,试问他为何如此放心?是不是心底对女人的某些事情了如指掌?那他——” “好了当归!”唐景枫赶紧拦住她,因为前头那群人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怕了,就跟看病人一样看着他俩,“我陪你回去看电视吧,看那个案件聚焦!” 夏当归被拉了起来,跟刚才被唐景枫拽进电影院一样。 “既然买了票为什么不看完?又要浪费?”夏当归卯着劲儿不动,“虽然很久没碰案子了,但我并未生疏!” “行行行我知道你没生疏,”唐景枫再次哭笑不得,“我怕委屈了你在这儿坐太久。” “不委屈,”夏当归答得平静,随即一屁股坐下来,“我倒想看看,这对男女的爱情还能再有多假!” “……”唐景枫又默默坐了回去。 旁边的小情侣惊呆了,特别是那年轻女孩,被吓得一愣一愣的。 夏当归似乎也感觉到了异样的目光,于是她懒懒挥开唐景枫挡道儿的身子,又摆手示意男孩让开,待跟女孩四目相对,她才道—— “以后一个人出去,永远不要轻信男人说什么心急如焚,他可能都懒得找你。” “……”那被含沙射影一顿讽刺的男孩气得大口喘气! 唐景枫如坐针毡,憋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这场人生中最漫长的电影给看完了!然后他发誓再也不看电影了!宁愿回家看新闻! ------题外话------ 明天晚上的章节有有奖竞猜,考虑到可能有学生党去学校了,应该会稍微提早一点更新~ 不知道怎么写感情戏,这总是蠢暖最弱的一个地方~哀怨~ 猛然想到,是不是你们都快放假了?还需要去学校吗?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三章 你在吃醋吗? 有奖竞猜13 十二月流城的夜晚并不冷,或者说冬季的流城日均温度都在20以上,所以看完电影出来的这个点,压根儿感觉不到冬日寒冷的气息。 短租的屋子就在闹市区,楼下是一家便利店,还有很多大排档,虽然不够宁静,跟自个儿家区别有些大,但胜在走进走出关系自然亲近,唐景枫和夏当归都还对这环境满意。 到家后,唐景枫闭口不谈刚才电影院的事儿,想着赶快把这一页翻过去,浪漫没做成,反倒留下了阴影,真是有够哭笑不得的。 “当归,去洗个澡早点休息,听说明天长街那里有文艺表演,我们去看吧。”唐景枫甩了鞋子,习惯性赤着脚,脚背白皙,清秀得紧。 夏当归皱皱眉,这段时间唐景枫总把每日的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的,她想安静地待在家里都做不到,颇有点头疼。 “能不去吗?”她问,语气比之前电影院时候软了不少。 “怎么,累?”唐景枫闻言转身奇怪道,他是想着早点让夏当归活跃起来,没有意识到如此“丰富”的课余活动会惹得她不快。 夏当归抿唇想了想,对上唐景枫期待又担忧的目光反而有些不忍心,“再说吧,你先去洗好了,我再等等,”说罢她便懒懒躺倒在沙发上,脸上没有表情,目光聚焦着电视上的广告推销。 唐景枫进了浴室没超过一分钟,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便震动了起来。 夏当归瞥一眼,没动。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须臾后又亮了起来,看来信息还不少呢。 夏当归挪了下身子,探手把手机抓到。 密码她知道,自己生日。 解锁后才发现是郁望发来的几张图片,拍的是中秋国庆那六只小家伙。当时他俩离开川南,一群小狗就托了郁望照顾,看来郁望照顾得不错,瞧这一个个吃得浑圆浑圆的。 夏当归心情微微放暖,看了一会儿嘴角就翘了起来。 浴室里水声不停,夏当归一阵犯困,无聊地翻着唐景枫的手机。他的手机里很干净,没有照片也没有多余的联系人,她也不是说想看看他有什么隐私,纯粹坐着没事干,手指头太闲。 然而,指尖忽然一顿,似覆寒霜。 联系人里有苏乔乔?! 夏当归对于苏乔乔的印象,还停留在大红旗袍和大红指甲那里。噢,好像记得她最近还傍了个大款,也不知道掰了没。 冷冷哼了一声,夏当归眯起眼睛,这回是带着目的去翻了通话记录。 然后,女孩儿瞳孔一缩,弯着的唇角瞬间耷拉下来。 哟呵,还有联系呢?就在前两天? 夏当归气笑了,虽然并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反正直觉唐景枫不该联系苏乔乔。 记录显示上个礼拜四下午三点半左右,苏乔乔跟唐景枫有一次长达三十五秒的通话。电话是苏乔乔打进来的,夏当归看在这份上默默勉强地原谅了唐景枫。 女孩儿丢掉手机沉思片刻,一动不动,好像在想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以至于根本没听到唐景枫从浴室出来的声音。 他站在她背后拿毛巾擦着头发,精赤着上身,不胖不瘦,无腹肌无胸肌,却依旧挺拔得厉害。 她用手背撑着下巴,认真垂首思考的模样格外人畜无害,唐景枫心头忽有什么破冰而出,就是眨眼的功夫,他蹲下身,揽手,从背后拥住了她。 夏当归脊背一僵,第一反应竟然是脑海里突然闪现的三个字——苏乔乔。 嘿,跟苏乔乔有联系,还敢抱她? 她不高兴地扭了一下,在唐景枫看来就跟小孩子闹别扭一模一样。 下巴抵着夏当归头顶,软软的黑发乖巧地贴着她头皮,清香好闻。那肩膀瘦弱,从背面看就是小小的一只,让人忍不住想抚摸一番,却又不敢用劲。 “当归,”他低低呢喃,似耳鬓厮磨,眉间一抹煦暖,柔了夜色,“非法同居,不好。” 夏当归一愣,须臾听懂了。 “那我今儿出去宾馆住?”她很认真,唐景枫听语气竟听不出夏当归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老实话。 “……别了,”他真想收回自己刚才那句话,对于夏当归来说,没有试探,没有引导,只能开门见山,“我的意思是,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合法同居?” 夏当归拧了眉,“跟谁?”她转过身,正对唐景枫,目光犀利,“跟你?” 唐景枫一喜,喜悦还没持续几秒,却听夏当归又凉凉道:“苏乔乔跟你?” “……”唐景枫噎住,“这跟苏乔乔又有什么关系?”他跟苏乔乔固然认识得久,但关系真的还不如一般朋友,顶多算是点头之交,倒是郁望跟苏乔乔还算熟悉一点。 夏当归瞥他,不说话,就是目光带箭。 唐景枫被盯得有点莫名其妙,也有点毛骨悚然。 片刻后,夏当归抓起茶几上的手机丢给唐景枫,“不是前两天还跟苏乔乔打电话了吗?怎么,一个多月没见,怪想念的?” 唐景枫一怔,几秒钟后,脸上开始泛起笑容。 夏当归蹙起小丘般的远山眉,目带鄙夷,“你还笑?是不是想想就觉得很开心?” 这话一出,唐景枫是真的乐了。 “当归,你是在吃醋吗?” 他问,其实不需要夏当归回答,也清楚答案。当然,要从她嘴里听到答案,也是不现实的。 果然,夏当归脸色愈发嫌弃了,“你觉得我像是那样的人?” 唐景枫努力憋笑,装作一副认真的模样盯着夏当归来回瞧了瞧,还伸手把着她脑袋,毫不客气地揉着白皙脸蛋,随即淡定点头。 “像。” 只一字,彻底得罪了夏当归。 女孩儿忿忿从沙发上蹿起来,拖鞋都没穿就奔着浴室去了,背影颇有种再也不想理睬唐景枫的意味。 “当归!苏乔乔那电话是因为——” “砰!”门关得重,将唐景枫说了一半的话生生阻隔在外。 翌日,依旧好天气,除了夏当归的脸色有些臭。 流城城区中心有条出了名的长街,寻常时候就是人来人往非常热闹,特色小吃以及穿的用的都能在这里买到,可以称得上是汇集流城所有标志性商品的室外淘货步行街。 流城靠海,特产当然是各类海鲜食材,有扇贝类,也有鱼虾类,不存在奇货可居,所以东西卖得都很便宜,价廉物美不过如此。除此之外,流城还盛产椰子,各种用椰子制作的周边食品,有椰奶,有椰子糖,还有椰蓉酥。 这些东西在海城都是不太能见到的,超市卖的也多是二次加工的东西,没流城这边的纯天然。 夏当归很少逛街,更不要说到这种人山人海类似集市的地方来了。气氛很热烈,特别是今天,格外热闹,因为各个小区联合搞了个文艺活动,参加活动的有小学跆拳道班,也有老年扇子舞团,总之节目丰富,煞是新奇。 穿行在人群中,唐景枫还不忘解释—— “那个,苏乔乔打电话来真没什么事,她只是跟我说……” “说什么我没兴趣知道,”夏当归毫不客气打断,“比起她,我对那扇子舞还比较感兴趣。”她扬起胳膊指着长街中间那临时搭建的舞台,舞台上穿着火红演出服的一群妈妈党笑容满面,手里的扇子舞得惹人眼花缭乱。 唐景枫决定暂时性三缄其口。 一路往里走,里头人却更多,黑压压的人头,看起来就跟川南早高峰的地铁站一样,放眼望去什么也看不到,除了人。 文艺节目只是助兴,大部分人更喜欢逛街,看看沿途的小礼品小美食,有滋有味。 唐景枫买了一包椰子糖揣在兜里,吃着觉得不错,又讨好般给塞到夏当归嘴边,“当归你别跟我走散了,等会儿都找不到人。”他顺便执了夏当归的手,到处人挤人,的确有可能被人群冲散。 夏当归挣脱了一下,没成功。 男人的手掌大而温暖,掌心不粗糙,捏着她的手,紧紧的,却一点儿不疼。 嘴里的糖有点甜,是软糖,嚼一嚼还能品出椰肉的碎渣,没有想象中的难吃。夏当归还算满意,也就不在意唐景枫一个接着一个喂过来的手了。 舞台上现在是小学跆拳道班在表演,领头的男人估计是教跆拳道的课外老师,高大有型阳光帅气,吸引了不少围观群众的目光。 那男人很英挺,大抵因为练跆拳道的缘故,整个人比唐景枫硬气不少,男子汉气息十足。 “他比我好看?”夏当归瞧得正起劲,不防一边的男人酸溜溜道。 夏当归目不转睛,“你比他好看。”她不撒谎,唐景枫的确长得不错。 “那你看他不看我?”男人继续酸溜溜,眼刀子不飞夏当归,反而飞去了台上那无辜男人脸上。 夏当归想了想,答:“每天看你,腻了。” 腻了……唐景枫俊脸一垮,颇有点傲娇地把脑袋转开,似小孩子闹脾气。 但是…… 唐景枫眨眨眼,不敢相信自己在几米开外看到了谁。 她……怎么会在流城? ------题外话------ 吃完晚饭跑了四次卫生间还不消停,坐在马桶上码字! 还缺了300字,等肚子不疼了给妞儿们补!【已补!】 问:枸杞看到了谁? a。郁望,b。林宵,c。苏乔乔,d。顾弗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四章 退而求其次 答案公布13 身边男人聒噪的声音停止,夏当归反而有些一愣。她转头,发现对着自己的是唐景枫的后脑勺。 他跟她一样,保持着相同的转首姿势。夏当归奇怪,能吸引唐景枫注意力的事物想必有那么一点值得看的条件,于是她就顺着他的目光,也望了过去。 这一望,夏当归顷刻间鼻子都气歪了。 嘿,我当是什么呢,也就她能引起你关注了? 不远处,一女身穿碎花齐膝无袖裙,头顶夸张沙滩帽,脚踩绕踝透明细带高跟鞋。微微散开的裙摆设计感十足,胸口处用松紧带形成蝴蝶扣,而腰身处却又有些紧裹,显得该大的地方大,该细的地方细,把女性柔软美体现得淋漓尽致。 夏当归冷冷瞧着,目光从那身段妖娆的女人身上收回,重重落在唐景枫后脑勺上。 男人比她高,所以瞧他的时候得仰着头,脖子酸得紧。 夏当归怒了,抬手就推了唐景枫一把,“出息!”她嗤之以鼻,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谁都一样,“日思夜想的人就在眼前,是不是跟做梦一样?” 唐景枫还没来得及回头,夏当归又酸又凉的话就幽幽飘了过来。 “你有没有闻到空气里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唐景枫这回没着急解释,只淡定转身,玩味的目光落在夏当归面无表情的脸上,隐含调侃。 夏当归不答,抱臂用同样的口吻重复了一遍唐景枫的问题:“你有没有闻到空气里有一种奇怪的味道?” 唐景枫一愣,随即笑了,飞扬的眉染了流城浓烈的阳光,连带着那眸子也熠熠生辉。他笑得很畅快,似见天高地远,飞云辽阔。 “闻到了,”唐景枫答,眉宇胜辉,“我闻到了一股酸酸的味道,你在吃醋。” 夏当归瞥他一眼,波澜不惊,“我也闻到了,雄性激素与皮脂腺分泌物混合而成的恶心味道,你身上的。” “……”唐景枫是专业的!他当然懂夏当归这句话的意思! 那是成年男人因性而亢奋以至于散发出的雄性荷尔蒙的味道! 他唐景枫对谁亢奋了? 似乎能听到他心里悲愤的疑问,夏当归懒懒瞪他,“前两天才电话联系,现在就等不及异地相见了,你看得都目不转睛,亢奋吧?”她哼了一声,一转头才发现,那花裙女人已经走到了近前。 “好久不见。”苏乔乔微笑着打招呼,一手轻摇,一手挽着身旁的中年男人。 唐景枫也哼了一声,他对苏乔乔亢奋?他这二十多年,只亢奋过两次! 一次是青春期被邵寻拉着看了一个教育电影。 一次就是最近,他起了身体反应,冷水澡不够还大晚上出去扔了条内裤! 可那还不是因为她! 夏当归无视了唐景枫颇有些哀怨的眼神,对上苏乔乔看似带笑实则别有意味的目光。 唐景枫出于礼貌也转过了身,面前的女人比起月前更会打扮了,白皙的肌肤火辣的身材,红色大波浪长发软软贴在胸前,愈发有了曲线般的起伏。 而反观苏乔乔身边的男人,还是之前在百货大楼看到的那一个,四十多的年纪,微胖,有点秃顶,典型的企业富商形象。 “好久不见,”唐景枫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因为他站在夏当归前面,几乎把女孩儿全部挡住,而夏当归又是不爱说话的,他自然得处理着明面上的交道,“你们……”唐景枫话未说完,因为他也不清楚苏乔乔和这男人怎么会出现在流城。 前两天苏乔乔打电话给唐景枫,说她已经订婚了,看来订婚的对象,就是当初那个夏当归以为能搞掰掉的男人。 苏乔乔还是很温婉地笑着,跟之前那个现实而又锐利的女子判若两人,“噢,忘了跟你们介绍,”她说着微微偏身看向旁侧的男人,颇有点小鸟依人道,“我的未婚夫,陈俊。” 唐景枫知道苏乔乔已经订婚,当然就没有觉得意外,倒是夏当归愣了一下。 “陈先生你好,”唐景枫伸手,必要的打招呼还是得有,给别人面子,也给自己面子,“订婚快乐。” 陈俊回握,表情看起来有点勉强。 夏当归注意到,这个中年男人有一瞬间的眯眼动作,伴随轻微鼻翼张开。看样子,男人的敏感程度不亚于女人,瞧陈俊对唐景枫的敌意就知道了。 不过……订婚?她犹疑,上前一步,抬眼瞅着苏乔乔。 苏乔乔依偎着陈俊,但显然,她跟他的拥抱之间还留有空隙,这份感情夏当归不需要多加观察都觉得玄乎。更何况,陈俊的年龄长相摆在那里,苏乔乔站在旁边就跟女儿似的,撇开钱,还有什么值得她如此牺牲的? “多谢,不过我更习惯别人称我为陈总。”陈俊人长得五大三粗,性子却有些斤斤计较,这话说得可一点没有给唐景枫面子。 唐景枫噎了一下,倒多看了陈俊两眼。 明明互相看不对眼,空气中却开始弥漫硝烟味,直到苏乔乔打破沉默道:“我们就快要结婚了,趁着结婚前到流城来看看,这里海产便宜,说不定可以用在婚宴。” 夏当归挑了挑眉——哟,要嫁人了,还知道节省开支? “陈总不至于缺这点钱吧?”唐景枫咀嚼了一下“陈总”这两个字,说得可谓是咬牙切齿。 “不缺,所以权当陪乔乔来旅旅游。”陈俊接得快,丝毫不让步,颇有些针锋相对的意味。 夏当归又蹙眉,心底升起一丝古怪。 怎么看怎么觉得陈俊不太对劲,之前百货大楼初见,他还是个挺沉闷的人,怎么这会儿有点把唐景枫当敌人的样子?而且那时候自己是把苏乔乔在两人之间的关系上往死路里推的,现在陈俊竟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仅订了婚,还要结婚?! 一时间,满腹疑惑。 “既然如此巧相遇,晚上一起吃个饭吧?”苏乔乔主要提出邀请,陈俊有些不快,勾在她腰间的手松了松,鼻间轻轻哼了声。 苏乔乔大抵是感觉到了,软软的手摸上陈俊胸口,又将粉唇贴近他耳垂低喃了几句,这样一顿粉色安抚后,男人脸色好了许多,算是半推半就应下了。 唐景枫和夏当归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到苏乔乔是如何说服陈俊的。 四人约定晚上六点在琪亚酒店见,包厢陈俊一早就定好了,只不过等会儿多加两套餐具而已。 “你说,陈俊娶苏乔乔是真心的吗?那苏乔乔嫁给陈俊也是真心的?”暂时分别后,夏当归直接把疑问抛了出来。 唐景枫便携了她到路边的长凳坐下,准备借苏乔乔一事探探夏当归的意思。 “你觉得他们不是真心的?”他知道自己这话纯粹是废话,苏乔乔跟陈俊没有哪一方面能摆在同一基准线,不过钱权和美色的公平交易。 夏当归果然翻了个白眼,“就算苏乔乔爱钱,出入郁肴的年轻公子哥肯定不会少,她怎么就瞧上陈俊了?”顿了一下后,夏当归又道,“陈俊是富商,自然见多了美女,比苏乔乔漂亮的有气质的比比皆是,他会跟你一样当她是宝?” 唐景枫嘴角一抽,什么叫跟他一样当她是宝?他从来就只把夏当归当宝好不!这宝还没点脑子! “年轻公子哥是不少,漂亮有气质的美女也不少,但年轻公子哥谁会娶苏乔乔?又有哪个美女真会嫁给陈俊?”唐景枫伸个懒腰,斜飞的眉眼瞅着夏当归,“当归你不懂,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世人谁会选择抛尸荒野?还不都秉持着入土为安的心理?” 夏当归沉默,的确,如果苏乔乔真是想妥善处理好自己的下半生,离过婚但有优秀经济条件的陈俊,未尝不是个选择。 “我宁愿一卷破席葬,也不要躺在不属于我的坟墓里,铜臭得紧。”夏当归淡淡道,对于苏乔乔的选择,其实还是不太能理解。 这样的婚姻原本就是基于财色的交易,等一方老了,等一方懈了,不会相看两相厌? “嗯,”唐景枫也轻轻应,随即认真转头,目光夺了天上烈日,“那你觉得我这座坟墓怎么样?” 夏当归抿了抿唇,挑眉奇道:“你做什么?求婚?”她顿,唐景枫脸色还没缓过来,她又继续了,“被苏乔乔的喜事刺激了?狗急跳墙了?退而求其次了?” “夏当归!”唐景枫急得跳脚,“你再乱说!” “噢,”女孩儿还是懒懒的,抬起头颇有些讥讽,“气急败坏了?” “……”唐景枫就允许自己默认她是在吃醋!强烈地吃醋! 人潮散了又来,舞台上的表演也换了一波又一波,气氛持续热烈。 “夏当归我很认真地跟你说,苏乔乔的喜事我不带半点情绪,我跟狗没关系你也跟墙没关系,甚至我从来不会退而求其次,我要的,始终是最好的、最适合的,从一而终。” “如果真有退而求其次的那一天,也必将是你拒绝我之后。不过我想,你的眼光不会差到哪里去。若你也不愿退而求其次,无需考虑了,咱俩的婚礼,或许还能办在苏乔乔之前,你看如何?” ------题外话------ 这几天留言一直没时间回复,是因为公司忙着年会的事太忙,然后晚上借宿不在自己家,电脑也就不在身边了。 答案很清楚啦~苏乔乔~明早提前到公司,用公司电脑给大家发奖励~棒棒哒! 枸杞当归的感情线要进,郁望顾弗青的感情线也要进,还有林宵要查的ht案子,以及卷三自己的案子,不知道大家希望先看哪部分?四管齐下有点考验蠢暖,把智商不在线的我搞得晕乎乎的〒_〒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五章 凶案再起 这段时间,川南并不是很太平。 深入城市骨髓的毒品案,在年末的时候开始以肆无忌惮的姿态强势挑衅警方。 ht的背后黑手始终未露面,但毒品走私依旧不曾消停,警方在机场以及火车站截获了一批非法运输的毒品,包括海洛因、k粉、甲基苯丙胺等。不过唯一奇怪的是,这次的毒品走私数量非常小,小得有些惹人狐疑。因为没有哪个毒枭在准备冒险行动时,仅仅只运送完全不成比例的毒品。 人体藏毒早已不是秘密,而这一次林宵等人在川南机场截获的少量毒品,都是借了未成年孩子的身体。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少男少女,体内藏了用避孕套包裹着的毒品,一旦避孕套破裂,即刻会有生命危险!而这些孩子,很明显都是孤儿。 四五个成年男女带着十几个孩子,以初中交流生的名义准备飞往墨西哥。若不是其中一个孩子说了声口渴而被女人狠狠制止,他们并未引起机场工作人员的关注。 人体藏毒须空腹,林宵估计这群孩子是这个毒品走私组织最新鲜的血液,背后老板让手下带着他们熟悉流程,为日后打下基础。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这次走私毒品数量如此“惊人”了。 只是演习而已。 当然,林宵更愿意将此视为挑衅。 年关将至,机场海关必不会松手,幕后之人非要挑着这时候行动,或许有不得不行动的原因。 比如墨西哥那里,有人急着要这批货。 毒枭选择这群孩子,是因为他们的年龄在走私毒品这罪上还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但显然,他们回去后也不见得能有好日子过,毕竟这十几张脸已经在警方这里备了案,能不能活都是毒枭之后的一句话。 没有家长来带他们走,最后还是要落回毒枭手里,警方有心想帮也无能为力。 这是林宵在成为警察后,最感心塞的事。 并不是穿上这身警服,就能白了这城市所有的黑。 “头儿,ht里面没动静,确定年底会有行动?”赵天刚把几个孩子走私毒品的后续处理好,到林宵办公室汇报工作来了。 林宵沉思了片刻道:“不急,人家现在是在引蛇出洞,”他顿,冷哼一声,“今儿损失的那些,不过是九牛一毛。墨西哥那边催得紧,要不了多久他们还会出动的。这次无非就是丢一些货一些人,让咱们尝到缉毒的甜头,好松懈下来方便他们下次行动。” 赵天“啊”一声,一拍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他说着凑近林宵,试探问道,“那头儿,你知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行动?”快年底了,好家伙,别趁着跨年夜出些动静,还给不给人好好儿过个元旦了? 林宵斜眼睨他,“我要是知道,早该去安排行动任务了!”他恨不得给赵天一脚,“最近川南小偷小摸的事情太多,叫下面抓紧着治安,别新年了弄得大家不太平。” 赵天应了,元旦虽然比不上春节,但好歹也是辞旧迎新的日子,现在的小年轻,相比较除夕夜,更喜欢跨年夜的狂欢。人多热闹,红红火火,当然也是犯罪高发的时期。不说其他,光是最近偷盗的案子,就有一大堆。 市民要过元旦,小偷当然也要过元旦。但小偷怎么过?还不得偷了才能过? 所以近期频频接到市民报案家里少了东西,这还不是全部,更有光天化日之下大街之上直接抢了的,弄得大家很是愤愤,局里也头疼不已。 “行,最近一直跟进着,还想安安心心在家陪爸妈过个年呢,”赵天乐呵道,“还有你头儿,咱们加把劲儿把毒品案拿下,你今年也好跟阿姨他们团聚几天。” 林宵愣了一下,随即笑道:“还挂心我的事儿了啊?” “那必须啊,别说我多嘴头儿,”赵天凑过去,表情暧昧不明,“我觉得你这个年龄啊,差不多该考虑考虑人生大事了。” “怎么,”林宵笑骂,“变着法儿说我老?”他顿,皱皱眉补充,“吃了我妈几顿饭,当起说客来了?” 老人最记挂的无非就是孩子的终生幸福,林妈妈也一样,大儿子只比小儿子大三岁,可大儿子的女儿都已经上两年幼儿园了,小儿子连女朋友都没个影子,能不急? 林宵不属于工作狂类型,但这个职业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强迫他成为一个工作狂,或者说比起那儿女情长,他宁愿多在工作里扎一段时间。 不是不想谈恋爱,单身二十八年了,看大哥大嫂小侄女一家恩爱和睦的,他也会羡慕。 可他永远忘不掉梦里梦外那一双无助惊恐的眼,还有那个和顾弗青一样彷徨瘦弱的女孩。 “头儿?”赵天喊了好几遍都没见林宵反应,还以为他动气了,便试探问道,“哎呀你别当真,我这不是出于兄弟间的关心嘛。” “滚,”林宵气笑了,抬脚做了个往外踹的动作,“有这闲工夫还不快去干活!过年不想加班吧?” “不想不想不想!”赵天一连声应着,忙不迭就逃窜了。 窜出去没几分钟,他又气喘吁吁跑了进来。 林宵这下真来气了,“现在已经就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他将桌上的资料收拾到一起,起身拧眉,“嫌工作不够忙?要加班?” 赵天一口气没缓上来,只得连连摆手,示意林宵自己并没有那个意思。 好不容易咽下气,他终于能急切道:“不是的头儿,是出命案了!” 林宵一惊,面色顿时严肃了起来,“怎么回事?”赵天出去没多久又进来,那就是刚接到报案? “就两三分钟前,前头小周接到了市民报案,称在华宁路的文景写字大楼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在二十八楼婴儿用品公司工作的傅小君,听说中午刚来上班就出事了,现在秦法医已经和人赶过去了。” “走,”林宵穿上警服,动作迅速,“马上去现场。” 文景写字大楼有三十层高,但因为是新建的办公楼,入驻其中的企业并不多,爱柯婴儿用品公司便是其中一家。爱柯是小企业,所以在里面工作的员工也不足五十人,本案死者傅小君是爱柯销售部的一名翘楚,在公司已有三年工作经历了。 刚出电梯,赵天就被爱柯玻璃大门外围着的众多白领给吓了一跳。现在正是午休时间,大家听说发生了命案,都从别的楼层跑来看了,警戒线拉着,所幸还有些用。 “麻烦让一让,警察办案,谢谢。”赵天皱眉帮林宵辟开道儿,钻入了爱柯的办公室。 办公室不大,爱柯所有员工都战战兢兢站在一边,除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冷静坐着,其他人都非常紧张。 林宵一进门就多看了那男人一眼,碰到凶案,还是就在自己身边的,他的表现未免镇定得过头了。 不过这个不急,这里的人总得一个个盘问过去,现在首要还是此案的被害人。 办公室属于典型的格子间,死者傅小君就在进门第一个位置,只不过现在,她不是坐着,而是躺在办公椅旁边的地上。 因为秦法医蹲在地上进行初步尸检,林宵只探头张望了一下,看到那女人穿着一身白色职业装,发黑的脸愈发对比明显。 面部发黑?林宵心里已有了猜测,而半分钟后,秦法医摘掉口罩以及手套,站起来对着林宵点点头。 “初步断定为氰化钾中毒,发作时目击证人的描述也符合,所以应该不会错,”秦法医冷静道,“当然,回去我会做详细的尸检。” 林宵应声,又跟秦法医低语了几句,后者皱眉,随即摇了摇头。 “刚才是谁报案的?”分局的兄弟开始搬运尸体,林宵转身把目光从那些员工身上一一溜过,特地在那个唯一坐着的那人脸上停顿了几秒,直到后者有所感应,慢慢抬起了头。 有人在角落里颤巍巍回答—— “是我……”那是一道极轻极轻又带着无比惊恐的女声。 林宵望去,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儿,现出后头那身材略显丰腴的女人。 “是我,”那女人又重复一遍,似乎在为自己打气,“我叫钟亚丽,是小君的同事,她出事的时候大家都吓坏了,只有我想到了报警……”语调很抖,甚至不敢抬眼看林宵,足可见钟亚丽也被傅小君突然的死亡给吓得失魂落魄了。 林宵看了她一会儿,注意到他们这些员工其实胸口都别着一张名牌,有中文名以及所属的部门,倒是看起来挺方便。比如,他现在知道了那男人的名字叫尹东,是it部的员工。 “为了配合调查,今天在场的人都得跟我去局里做笔录,没问题吧?”林宵沉声问道。 都市小白领哪遇到过这种事,一个个不敢点头更不敢摇头,都闷不做声,眼底满是害怕。 “等等,”在林宵以为无人应答时,却有道男人声音响起,“做笔录?这是把我们当凶手?” 林宵怔,这才发现提出质疑的,竟然就是那个尹东! “噢?这我倒没说,”林宵笑了,眉眼渐渐犀利,“怎么,你不想配合?” 尹东摆摆手,理了下西装站起来,以平视的姿态对上林宵的目光。 “不敢,但据我所知,氰化钾中毒,更常见于自杀。” ------题外话------ 我觉得还是案子更适合我!什么谈情说爱,压根儿写不来嘤嘤嘤! 所以准备齐头并进了!当归枸杞继续,林宵这边也继续,啦啦啦啦啦~ 今天更新早,因为下午没有上班,难得有时间码字了哈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六章 氰化钾慢性中毒! “你又怎么知道,氰化钾常用于自杀?”林宵眯起眼睛,警惕顿升。 其他人纷纷看向尹东,有胆小的甚至倒退了两步。林宵严肃的语气很容易让人听出他对尹东的怀疑,并且尹东这时候说的也太惹人狐疑了,所以他们急于划清跟尹东的关系,似乎想借此证明自己跟他没任何联系。 尹东耸肩,毫不在意。他说实话,并不代表他就犯了事。 “上大学时我的专业是化学,对于氰化钾的了解并不一定比临床医学之类的少,”尹东冷静道,“氰化钾毒性极强,若是用量较大,中毒后快则几分钟便可毙命。小君是吃了午饭才来上班的,她到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在座位上午休,没有人靠近。” 秦法医闻言,眸中倒多了丝赞赏。 “我并没有说凶手在你们其中,你又何必急着强调傅小君是自杀?”林宵冷道,如此此地无银三百两,他是真蠢还是故意而为? “我说小君更可能是自杀有两个原因,”尹东依旧不为所动,“第一,她是12:30左右到的公司,因为大家都在休息,至少之后的半小时她是独自一人的。而若是氰化钾急性中毒,不可能中间存在如此时间差。” “第二,想必你们应该清楚,氰化钾有杏仁味,但是在你们警方来之前,因为小君突然倒地抽搐,所以我们几人有凑近看,而我并没有闻到小君嘴里有散发杏仁味——” 秦法医皱眉,出声打断:“既然你了解氰化钾的危害,在不确定死者死者是否为食用中毒前,怎么能随意靠近?”她顿,语气严肃,“万一你们也氰化钾气体中毒,怎么办?” 其余员工齐齐震惊,脸上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惶恐。 那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儿! 却没想尹东凉凉道:“怎么会中毒?他们一个个怕得躲在后头,只有我凑近看了。” 先前出声的钟亚丽也紧接道:“没错,本来我在叫救护车的,但是尹东说……他说……说小君已经没了,直接报警……” 看表情,林宵觉得钟亚丽跟傅小君的关系应该不错,至少在其他人只有害怕的神色时,她还有点悲伤。 “好,那换我问你,”林宵在这方面掌握不多,所以是秦法医接的话,“你了解氰化钾,那也应该知道,氰化钾的中毒途径,并不只有口腔摄入!” 秦法医难得碰到跟自己专业相关的人,便多了解释的耐心。 “给你举个例子吧,我还在上学的时候,有一回老师带着大家做氰化钾的实验,因为在书本上看多了氰化钾的危险性,所以我们中有一个同学非常害怕以至于到了不敢进实验室的地步。” “没办法,老师让他等在实验室门口,然后带着我们其他几个人进去完成课业。虽然整堂课都很紧张,但穿了实验服,又有帽子口罩手套这些防护措施,大家都相安无事。” “可是当下课后,我们大家松了一口气出门时,却都被震在了原地!” “因为那个由于害怕不敢进实验室而等在外面的同学,面色发紫,僵在地上!” “后来我们才知道,大家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时候,氰化钾挥发通过上气口飘了出去,而门外的同学就是因为吸入了那少量氰化钾气体,无辜毙命!” 秦法医说完,满座惊恐,除了林宵和尹东。 “除此之外,氰化钾当然也有其他摄入途径,但此案被害人傅小君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自然有警方来判定,没有进行具体尸检,我不能说也无法说,”秦法医转头看向林宵,面色微微有些潮红,似乎情绪很久没这么激动过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局里了。” 林宵颔首,无视了沉默的尹东,问钟亚丽道:“你们的老板呢?发生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见人?” 钟亚丽回答:“老板今天正好在外面开会,已经打过电话了。” “赵天,这里你负责,”林宵回身招呼,四十多个员工,在企业里来说是人少,但对于笔录对象来说却是太多了,“先在这里把初步笔录做了,哪几个有嫌疑,一并带回局里,我来问。” 当然后面那句话,林宵压低了声音。 “明白!”赵天应了,心中却开始叫苦不迭。刘晟凡的父亲生了重病,这段时间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了赵天肩上,颇有些焦头烂额。 忙活了一下午,赵天和秦法医两边的工作都完成得差不多了,林宵汇总了资料,在下班前召集大家开了个简短但紧张的会议。 会议内容很简单,然而却足够沉重。 年底前再起命案,于公于私大家心里都不舒服,更何况最近还有毒品走私要查,实在分身乏术。所以这次会议林宵给兄弟们的唯一要求,就是迅速破案。 唐景枫和夏当归都不在川南,林宵也没想要他们特地回来一趟。 根据秦法医的尸检报告,本案死者傅小君的确为氰化钾中毒,只不过不是急性而是慢性。换句话说,一直有人潜伏在这个普通的上班族身边,暗地里给她下药,其中心思难测,一测便惊恐。 而另一方面,尹东在爱柯信誓旦旦的言论就不攻自破了。既然傅小君非急性死亡,那么就不存在他们没靠近傅小君就没有嫌疑的说法。相反,凶手很有可能就在这一群和死者朝夕相处的人之中,每天以某种方式加害死者! 因为傅小君是外来人口,在公司附近租房子住,除了同事,生活中并没有经常性接触的人。 尸检报告一出来,大家都不说话了。 人心叵测,就是这个道理。 “傅小君,女,二十七岁,泗水省博城人士,单身,独居。就职于爱柯婴儿用品公司,销售部主管,人际关系简单,社会背景干净,经查为氰化钾慢性中毒,中毒路径为表皮渗入。” 林宵说到这里,扫视了一眼厅内众人,面色比之先前更凝重。 “接下来我说的,才是本案的重点。” 他话音刚落,大家都有些意外。原本以为只是又一起命案,可听林宵的意思,怎么好像特别严重似的? 仿佛并不曾想勾了大家好奇,林宵只顿了几秒就开口沉道:“秦法医的尸检报告里,有这样一句话。”他一提到秦法医,兄弟们自然把目光投向了后者。 “死者左臂,有新旧十几个针孔!” 此言一出,满座震惊! 秦法医却在此时缓缓起身,双手撑在桌面上,用无比严肃的口吻道:“针孔,想必大家都清楚意味着什么,”她顿,留给众人几秒钟的深思时间,“死者看似背景简单,但很可能真相与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恰恰相反。” “死者有注射过毒品,不管这次的案子跟毒品有没有关系,傅小君的人际关系圈一定会涉及到我们现在正在调查的毒品走私案。所以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谋杀,从我这个法医的角度,建议大家将此案与毒品走私案结合考虑。” 林宵点点头,示意秦法医将尸检的具体情况跟大家讲一讲。 “在林队长刚才说的基础上,我再补充几点,”秦法医会意,走到前面把巨型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的现场取证照片给调到最初,这才接道:“第一,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傅小君的死亡原因。” “氰化钾经肌肤过皮下,粉末溶于血液,因为是慢性中毒,傅小君前期一定会出现头晕等早期症状,从死者同事笔录确定她最早出现该症状的具体时间,借此排查最可疑的下毒者。” “第二,比较困难的一点,因为现在海城已入冬,大家穿的衣服也厚,所以一般情况下,凶手要做到让死者贴身接触氰化钾,不容易。” “也就是说,凶手跟死者的私下关系很近,近到可以用亲密来形容。在了解死者具体情况前,我个人认为是亲友作案,但由于死者是孤身一人,所以很大程度上,凶手的身份还有待商榷,毕竟同事之间,至少在爱柯公司,长期让死者触碰到氰化钾,难。” “第三,是本案跟毒品案的关系,死者胳膊上的针孔,或者说死者吸腹的原因,到底是主动还是被动?如果死者确跟毒品走私的幕后者有关,她的死亡有没有更深层次的缘故?” “简单来讲,这到底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只是碰巧被害人有吸毒史,还是这是由毒品走私引发的谋杀?” 秦法医说完,冷静而理智的眸子动了动,看向林宵。 “我要说的就这些,大家看下现场照片,有问题可以提出来。” 林宵“嗯”了一声,面色依旧凝重,“很好,秦法医的观点正是我的观点,这案子的关键要搞清楚是否为毒品走私牵扯而出的命案,年底了,咱们的市民都看着,川南最近几年案件频发,弄得人心惶惶,希望这次,早点破案!” 众人纷纷点头,心头都卯足了劲儿。这回从国外请来的特助不在,是时候让凶手看看,他们警方一样破案如神! ------题外话------ 好像这两天把枸杞当归给关小黑屋了~明天马上放出来! 今天跟小伙伴聊天,心底那份对古言的热爱突然毫无征兆地爆发,果然我还是最喜欢那刀光剑影里的权谋狡诈,以及荡气回肠的江湖情爱啊~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七章 生意人 晚上吃饭的时候,陈俊和苏乔乔迟到了半小时有余。 唐景枫跟夏当归就在包厢里坐着,坐了二十来分钟后两人就不耐了。虽说干他们这行,耐心应该是不错的,但仅仅局限于工作时,在等待无关人员尤其是陈俊这种原本就没什么好感的人,耐心直线下降。 “饿不饿,咱们点单先吃吧,”唐景枫看似询问,其实动作已经比话儿还快了,“指不定人家不来了。”他说着招呼了服务员,因为是包厢,外间一直有人候着,以防客人随时的要求。 夏当归不置可否,她虽然不饿,但并不代表她愿意继续等下去。 刚点餐完毕没多久,包厢的门就被推开了。唐景枫还想着这地方的服务效率还挺高,一抬头才发现,哟呵,是陈俊跟苏乔乔来了。 夏当归跟男人四目相对,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什么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就是。 要不是知道陈俊有钱,唐景枫真怀疑他们是来蹭吃蹭喝的,因为这里点餐,得先买单再上菜。 陈俊进来没有对自己的迟到表示抱歉,倒是苏乔乔微笑着说了声“不好意思”,不过看样子也没想解释些什么。 苏乔乔换了身衣服,跟白天见到的那条裙子风格偏得有点大。无袖雪纺上衣,配了条薄荷绿的短裤,跟她脸上妖冶的妆容形成巨大反差。 夏当归多看了一眼,不得不承认苏乔乔身材确实是好,或许陈俊就喜欢这样火辣的女人。而且苏乔乔穿衣风格虽然多变,看上去倒依旧养眼,就说现在这一身吧,雪纺上衣又紧又短,包裹着胸部与腹部,显得苏乔乔的c罩杯好像突然就变成了d罩杯甚至e罩杯! 夏当归下意识低头,自己……好像勉强有b吧? 然后又下意识转头看唐景枫,男人都是敏感的,特别是对女人的身材上,这就是为什么在逛街的时候,对面走过一个穿着清凉身材火辣的女人,男人都能被吸引目光。 夏当归注意到唐景枫的确看着,不过不是看苏乔乔,而是看陈俊。 好吧,她承认,女人有时候也很敏感,特别是对跟自己处于对立面的女人身上,尤其那女人身材还比自己好,好了不止一倍两倍。 “服务员呢?”陈俊进门似乎就想点餐,所以环顾一遍包厢,提出了疑惑。 唐景枫淡淡道:“出去催促上菜了,”他瞅了陈俊一眼,后者当下便明白了,“点了些当归爱吃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二位的口味。” 夏当归瞥她,眼神似乎在说“你好像很了解我的口味”。 唐景枫回以一个恬不知耻的微笑,无声回答着“了然于心”。 苏乔乔把一切看在眼里,抿抿唇扯了扯陈俊袖子,让他坐在自己旁边,随即才整理了一下情绪笑道:“没事,不挑。” “那就好,”唐景枫也笑,“我们当归挑,所以只得顺着她的口味来。” 夏当归认为她没有失忆到忘记自己挑不挑食! 一顿饭其实吃得无滋无味,因为全程四人都没什么聊天话题,有的只是唐景枫给夏当归布菜,然后后者嫌弃地丢回男人碗里,因为那菜她不爱吃。 所以谁说了解她口味,谁说自己不挑食? 苏乔乔咬着筷子,不知道是不是觉得眼前的画面太刺眼,她频频去卫生间补妆。 因为不喜欢两人,夏当归几乎没怎么抬头看陈俊和苏乔乔,直到快用餐完毕,她抬眸看到苏乔乔不在座位上,对面的陈俊抿酒,酒杯空了又满。 “你有心事。”突然一句话,毫无征兆。 夏当归盯着陈俊把着高脚杯底端的手指,意外的,没有看到颤抖。 唐景枫夹菜的动作一顿,随即也顺着夏当归的目光望去,而这时陈俊放下了酒杯,笑得有些莫名其妙道,“夏小姐,我有没有心事这跟你们何干?”他耸肩,表情让人非常不舒服,“乔乔跟我说过,你们都是搞刑事侦查工作的,但我就是一做生意的,有必要用这种像审讯一样的眼神和语气对我?” 也不怪陈俊多想,生意人,谁愿意跟警察扯上关系?毕竟没有哪个生意人可以百分百保证自己半点不沾黑,不过就是钻了空子而已。 而夏当归的审视与严肃,也并非在怀疑什么,只是她开门见山惯了,不会也不想拐弯抹角。她唯一一次主观迂回给了邵三的父母,然后现实告诉她杨丙芳没比她自己的母更值得温柔相待,所以夏当归觉得之后再无迂回的必要。 陈俊一度出神,眼睛往左侧看,说明他一直在回忆,回忆他在来赴约之前遇到的事,以至于整顿饭都闷不做声。 按理说,每个人都有心事,压根儿不值得夏当归注意,连唐景枫都觉得她是职业惯性作祟了,毕竟安逸太久,丫头的微表情研究开始蠢蠢欲动了。 不过,夏当归自有她的道理。 她并没有怀疑陈俊什么,只是因为观察了他的微表情,下意识说出了她的想法。当然,这个时候陈俊的任何反应都会是正常的,毕竟被点破了心思,谁都会有情绪波动。 就比如唐景枫,在听到夏当归突然开口说话时,不管有没有听清具体内容,他正在进行的动作都会被打断,像他夹菜的时候就是。 然而,陈俊的反应就显得可疑多了。 连唐景枫都微有动容,可他却手都没抖一下,杯中红酒轻摇,正常淡定地不像话。 这不是一个普通市民或者说商人该有的沉着! 越是沉着,越是有古怪! 夏当归眉眼凌厉,“你有没有心事的确与我无关,但你的心事跟法律有冲突的话,就与我有关了,”她说着看向唐景枫,“我吃完了,要回去。” 没有发生刑事案件,陈俊再可疑也没用,夏当归看着他膈应,自然想赶快离开。 唐景枫思索片刻,目光在依旧神态自若的陈俊身上转了转,随即放下筷子道:“别急,吃了点心水果再走不迟。”不是他馋嘴,既然夏当归引了这样的古怪出来,唐景枫当然也想稍微了解了解。 夏当归哼一声,似乎表达着不满,干脆撇开脑袋,眼不见为净。 “到现在都不知道陈总是做什么生意的,很是好奇。”唐景枫不抽烟但是喝酒,红酒杯映着他的眼,眼底添了冶柔。 陈俊脑袋没动,小眼睛翻起来瞅他,颇有点抵触。 “母婴用品,”他回答得很简单,末了又添一句,“富世母婴,知道吧?” 唐景枫不置可否,面上自然淡笑应着:“知道,原来富世母婴是陈总的企业,孤陋寡闻了。” 话虽如此,他心里却兀自有了比较。 富世母婴不仅在海城是大企业,在全国甚至国际上都是有名头的,至少全国500强,富世母婴当属前茅。只不过,富世母婴是外资企业,听闻出席各种商业活动的都是亚洲区域的总负责人james,唐景枫并不知道陈俊算是富世母婴的哪一块主管?瞧他的意思,竟比james还高上那么一级? 当然他并不打算刨根知底,主要是苏乔乔补妆回来了。 点心和水果也上了来,夏当归没胃口,倒是唐景枫吃了好几块西瓜。 苏乔乔动作优雅地擦了擦嘴,夏当归冷眼瞧着,觉得她的确比之前高贵了不少,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气质,真的变了。 不知道是不是陈俊的豪门生活实实在在感染了她。 “九点五十的飞机,我们得走了,”夏当归还在遐想,冷不防苏乔乔说道,“顺路送你们吗?” 唐景枫微微有些惊讶,“飞机?回海城了?”他还以为陈俊会带着苏乔乔在流城多呆几天。 “不,”却见苏乔乔摇了摇头,笑得有些甜蜜,“去墨西哥,年后老陈的生意就忙了,婚后也不见得能度蜜月,所以他说趁着现在,旅游的人也少,我们就先把蜜月给度了。” 夏当归挑眉,老陈这称呼倒的确适合。 不过……那脸上的“甜蜜”,真当她看不出来? 心头狐疑越来越重,夏当归觉得这两人的“恩爱”未免戏份太足,而更奇怪的是陈俊,一个人再怎么变,也不可能短时间内改变性子。她始终记得在百货大楼那个沉默但还属老实的中年男人,可到了现在,怎么就成了一字一句都讽意十足的商人?还是沉着冷静得过头的商人? 夏当归状似不经意地问:“流城星级景点多,你们来了几天?都去过了吗?”听着好像希望两人推荐一下旅游景点的样子。 苏乔乔还算热心,这跟以前的她又有点判若两人,“就昨天刚到的,因为水土不服吧,身体怪难受的,所以准备提早走了,”她拎起包,玫红色限量版lv,“要一起走吗?” 陈俊站了起来,手搭到苏乔乔肩上,动作似乎有些过猛,因为夏当归眼尖地注意到女人僵了一下,随即再不说话。 “再见。”陈俊只说了两个字,中气十足。 唐景枫点点头算告别,面色晦暗不明。 包厢门打开,苏乔乔被搂着,临出门那一刹,她微微转头,只露了小半张脸,似乎想多看一眼唐景枫。只是陈俊不知有心还是无意,胳膊用力一带,苏乔乔便被带去了。 ------题外话------ 这两天全国降温!大家注意保暖!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 我不愿意试探,直接恋爱就好 “话说,当归你还没有回答我下午时候的那个问题。” 回到家,唐景枫鞋子没来得及脱就抛出了不满。 夏当归“噢”了一声,皱皱眉开始思考唐景枫问过什么问题。 当然她是知道的,她的记忆力还没因为安逸久了而疯狂衰退。只是她面上表现得已经遗忘,这让唐景枫很是委屈。 “枸杞,我想回去了。” 唐景枫满心期待地等了良久,却等来女孩儿低缓的轻叹。 他一愣。 她蹲在地上,鞋带解了一半,白皙小巧的手指竟不动了。黑发软软地贴着她脖颈,因为不曾理发,额前的刘海遮了那灵动的眼,唐景枫看不到她此刻眸底的难言情绪。 “怎么了,”唐景枫也蹲下来,可还是比那个缩成一团的女孩儿高出不少,于是他干脆盘腿而坐,伸出胳膊轻轻执了她手指,指尖莹白如玉,他呼吸一窒,“想家了?” “家”这个字,唐景枫从未有过触动,却在此刻,有点期待夏当归的反应。 夏当归抬起头,他失望的表情一闪而过,随即收得不留痕迹。 但她是能捕捉的,因为她会读懂他的表情。 可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枸杞,你调查过我的,应该知道我出狱不仅仅只是因为我的刑期满了或者说我的任务完成了。” 唐景枫眸子动了一下,语气难得有些硬,“我当然知道,你还要找到当时和你联络的负责人,要么给你正名,要么就销毁你的警务身份,”他说得着急,急得双手用力扣着她肩膀,“否则你始终处于危险!” “可是当归,”他一口气没换直接道,“你要清楚,你在我身边,就不会有危险!” 他清楚夏当归不是惧怕危险的人,但同时他更清楚她这样说的原因。 不管如何她都需要去找到她的负责人,那就代表她至少有一段时间会离开他,也许很短,也许很长。 这让唐景枫想起,那夜做噩梦的夏当归。 相当于让他想起,其实一直不太安全的夏当归。 ——“你在我身边,就不会有危险。” 真的,是这样吗? 唐景枫刚出口的话,让他自己的面色变了。因为他突然反应过来,不久前川南郊外的爆炸,就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打脸。 他总觉得夏当归比其他女孩儿都更顽强更有能力,所以他对她的保护,或者说压根儿就没有保护过。她不强势,但独立得过分,以至于唐景枫在此之前都忘记了忽略了她的所处环境。 他不可能说服她放弃她的工作,或者不去联系她的负责人,这是不切实际的。但他又不愿意她再卷上一些麻烦,女孩子,不适合做那冲在前头的人。 唐景枫有些烦闷,心中纠结得很。 鞋子在犹豫中被脱了下来,小巧精致的脚丫被他握在手里,白色船袜干干净净,露出的脚踝刺了唐景枫的眼。 夏当归一向少言,这时候的沉默气氛更让她闭口不谈,似乎有想说些什么,动了动嘴发现,还不如不说。 唐景枫瞅了三缄其口的女孩儿,忽然想笑,“那就回去吧,明天订机票,最快的,好不好?”他语气终究还是软了下来,其实对夏当归,唐景枫始终是温柔的。 年幼时就被教导,女孩,是该放在掌心上宠的。 夏当归眨了眨眼,难得温顺道:“嗯。” “我好吗?”他接着问。 “嗯。”还是一个字,音调却有了变化。 “说好还是不好。”他似乎心情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夏当归沉默了片刻,换作以前一定会翻个白眼嗤之以鼻的,但今天,性子转了,“好。” 唐景枫笑了,比先前的苦涩美好许多。 年少时郁望总说他倨傲,看什么都一副不满足的样子。当年他是欣然默认的,并未觉得倨傲有什么不好,因为那是一种生活的姿态,站得高站得直,才有倨傲和不满足的资本。 可现在他发现郁望错了,自己也错了。 他唐景枫,很容易知足的。 “我好吗?” “好。” 一个字就够了。 夏当归套上拖鞋,起身完了发现唐景枫还坐在地上。下意识的,她伸手,手指快要触上他头顶。 “起来,”她道,作势要拉唐景枫,“我还没那么快走。” 女孩儿有时候伶牙俐齿,有时候又不太会说话。就好比现在,她想告诉他,她其实在联系到局长之前,还得借宿在他家。 只是夏当归刻意回避,不过唐景枫不蠢,他发现了她的小心思,自然不会允许她的闭口不谈。 “当归,邵三的案子结束了,苏乔乔也要结婚了,”他就这么坐在地上,无视她伸在自己眼前的手,抬头定定瞧着她,“你虽然还年轻,但就不需要一个谈恋爱的对象吗?” 夏当归一愣,猝不及防。 她垂着脑袋,他扬着下巴,谁的表情都逃不过谁的眼。 “需要我再强调一下吗?我先喜欢你了,我的条件也还不错,至于考虑那么久?” “工作的时候我们可以很好地配合,闲暇时间相处也非常愉快。当归,我们的距离真的已经特别近了,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够长。” “但一辈子很长,浪费时间在相识上,不如享受时光在相爱上。当归,别担心以后会有什么不合适,这世上还有谁的眼睛能比我们的看透更多?” “我今年二十五,男性最佳生育年龄在三十至三十五间,所以如果你犹豫,我给你十年。” “当归,我——” “别说了枸杞。”夏当归忽然出声,指尖抖了抖,有些抱歉。 她再度蹲下身,唐景枫心头一跳,感觉有点不好。 夏当归的抱歉太明显,这给了唐景枫难言的心酸预感。 女孩儿正对着他,表情触动人心,然后以从未有过的认真语气,缓缓道—— “枸杞,你今年二十六了,”她笑,愈发不好意思了,“抱歉,我忘记了你的生日。” “……” 唐景枫一口气憋在胸口,哭笑不得! 她的抱歉,仅仅只是因为忘记了他的生日?! 唐景枫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其实他也忘了自己的生日,好些年在国外独自生活,印象里压根儿就不会过生日,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时刚碰上夏当归,他没有要办个活动庆祝一下的念头,只想着说一句生日快乐就够了。 更何况上个月月初的时候,正是案子刚结而夏当归情绪不佳的档儿,谁还挂心自己生日不生日的? 唐景枫这样想着,突然又有点高兴。 夏当归会因为错过自己生日而抱歉,说起来也算是好事儿。 “我二十六了,只能给你九年了,够吗当归?” 唐景枫的意思夏当归不会听不懂。 九年,如果她犹豫,他可以谈一场九年的干干净净的恋爱,只要她愿意。 因为,这是一次青春的交换。 夏当归深吸一口气,“我有秘密,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你。”她很诚实,而男人普遍不喜欢有故事的女人,这在当时是她用来攻击苏乔乔的原话。 “你说,我高兴,你不说,我也不会生气。” “我还是会去找一个很重要的人,并且他有权利调动我的工作。”夏当归瞥他一眼又道。 “放心,我的工作很随意,可以迁就你。” “我脾气不好,你可能长时间接触会受不了。”她瞪他,对于后者越来越暖的笑容没来由地紧张。 “没事,我脾气好,你可能长时间接触会改变,”唐景枫终于开怀了,一把揽过夏当归,女孩儿直接撞进他的怀抱,“当然你完全不需要改变,除非在见我父母的时候,他们应该会喜欢乖巧一点的你。” 似乎怕夏当归误会,唐景枫紧了紧胳膊,“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会反感不乖巧的你,我父母很好,你不必担心。”他言罢吸吸鼻子,她的发香依旧那么好闻。 唐景枫盘腿而坐,夏当归原本蹲着,现在被大力一拉,自然就跪坐在了他两腿之间,姿势几近暧昧。 “是不是觉得,其实还不错?”唐景枫温声细语,似怕惊了怀里的女孩儿。 夏当归动了动脑袋,“希望不是骗人的,”她没往那怀里钻,只用手在唐景枫大腿上借了一下力,撑的地方有点害羞,她却恍若未觉,“收拾东西去,早点回去。” 唐景枫闷哼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他自制力还是很好的! “我不骗人,你相不相信?”他懒懒道,眉眼里是止不住的笑意。 其实,夏当归也是很好骗的。 她不理他,只自顾自站了起来,佯装拍了拍身上的灰,然后低头,居高临下看着唐景枫,久久不说话。 直到后者小心脏开始猛跳,女孩儿才慢慢回了一个字—— “好。” 那将是唐景枫很多年岁月里,听到的最悦耳的一句话。 哪怕这句话极短,说出来只要一秒,但说完之后,便是经年之久。 很多感情,不需要刻意的告白,我抱一抱你,你就会懂我的心思。你不说,但你知道,我不点破,但我欣然。一生不长,如果注定会在一起,自然而然的,我不愿意试探,直接恋爱就好。 ------题外话------ 早早地写完了~守到晚上才更新~ 最近天冷,大家一定要注意保暖,再有两个礼拜就过年啦!放假啦!想想就幸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九章 会议 “头儿,这是下午我在爱柯搜集到的笔录情况,你要不要现在看下?” 赵天把资料递给前头的林宵,后者接过,立马便翻看了起来。 会议刚结束,大家出门的脚步都有些沉重,和以往任何一次下班回家的雀跃心情形成强烈反差。这时候听到赵天有案子最新的讯息,一个个都停了下来,站在门口不动了。 “刚才听秦法医那么一说,我想了想,能排除几个人了。”赵天在一旁道。 林宵拧着眉头,一边看一边落字干脆:“说。” 局里的兄弟纷纷回座,比起下班回家,此刻大家都更关注这起命案的新一步案情进展。 赵天挺了挺脊背,清清嗓子声音嘹亮,力求让会议室的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楚,“秦法医说死者是慢性氰化钾中毒,那么我就可以排除一周前爱柯新招收的三个员工和一个实习生,”他在做笔录的时候虽然还不知道傅小君的死亡原因,但记得还是很清楚,“这个是最简单的,也是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 秦法医闻言默默点了点头,随即补了一句:“没错,化验检测死者血液及皮下氰化钾浓度,至少已经中毒有一个月了。” 赵天又道:“根据现场目击证人所言,死者傅小君性格文静,在办公室人缘不错,只是她和尹东,也就是当时跟头儿对峙的那男人,之前多有摩擦。” “我掌握的信息是,尹东和傅小君一样是爱柯的老员工,但在竞争销售主管时,因为傅小君业绩更胜一筹,尹东一个大男人输了,面子上过不去,所以之后两人相处一直都很冷淡。” 会议桌旁有人提出疑问—— “由于这个原因实施报复?” 林宵没说话,合上资料看向赵天。 后者在众人注视下缓缓摇头。 “一开始我也这样认为,但刚才听了秦法医的话,我反而觉得,可以排除尹东的嫌疑。” “因为秦法医说,死者的中毒路径为表皮渗入,而现在正是冬季,先不说傅小君不可能在尹东面前宽衣解带,两人在公司就互不待见,私底下更不会碰面了。就算尹东想,傅小君一个单身女人,怎么着也会有警惕性的。” “而且最关键的是,尹东如果是罪犯,他不会现场就指出傅小君的死亡原因,更不会嚣张地自我区分自杀与谋杀。” 秦法医露出一丝微笑,众人恍然。 “很好,还有没有其他的?”林宵满意,对微微有些激动的赵天鼓励道,“咱们分局现在就缺少会思考和愿意思考的人,案情特助不可能一直帮着咱们破案,他们也非编制人员,所以有时候,必须得靠自己。” 川南不是大区,但却是案件多发区,分局人手不够,这就导致破案率直线下降,几个月前请唐景枫来就是因为海城最高公安部门实在是看不过去了。 赵天被表扬得一阵乐,兴奋极了的小伙子抖抖肩膀继续道:“其实我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既然傅小君不可能在办公室暴露肌肤,并且是长时间保持暴露肌肤状态,那么,不仅仅只有尹东排除了嫌疑,爱柯的所有人,包括和傅小君关系最好的钟亚丽,嫌疑都不大!” “钟亚丽有自己的朋友圈,只是因为和死者坐的是同一班车回家,车上一来二往聊多了天才聊出了一点感情。” 赵天说完看向林宵,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头儿,大概就这些,我想不出来了。”他挠挠头,接了林宵递还回来的资料本,跑到后面落了座。 一坐下赵天就猛喘了一口气,从没在大家面前如此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他觉得刺激又骄傲。 “不错,”林宵点点头,这简单的两个字又最大程度地激发了赵天的自豪感,“但我现在有一个问题问大家,”他停顿了一下,随即看向赵天,“既然爱柯所有员工都不具备嫌疑,那么,告诉我,本案死者在除了同事没有其他交际圈的前提下,谁有嫌疑?” 赵天一愣,须臾平静。 这的确是他想不通的。 所以小伙子很诚实,“我不知道,”他说完又补充道,“不过有几个还是请回了局里,包括之前我认为没有嫌疑的尹东以及钟亚丽。” 赵天这点让林宵极其满意,自我猜测归猜测,他们警察不同于唐景枫那类人,如果唐景枫推理出来尹东不具备嫌疑,他就一定不会再调查他。但他们就不会,警方看证据,说白了犯罪心理那一套,不是谁都心服口服。 只是林宵是个例外,他尊重并欣赏唐景枫的专业,但他到底还是警察,警察更谨慎,不允许出任何纰漏。 所以赵天也如此,跟唐景枫和夏当归处理了两起案子,潜移默化中学会了一点皮毛,可骨子里,职业的谨慎还是要求他把涉案人员给带回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会议室没有人回答林宵的问题,片刻后坐在末尾的一位老警察迟疑道:“既然死者有过毒品注射史,会不会是给她毒品的人?” 众人恍然,的确有这么一种可能。 如果傅小君露出胳膊给人注射,倒是说得通。 “跟大家提两点,”秦法医却在此时开口,“第一点,如果长期在同一部位涂抹氰化钾,那个部位会腐烂,但是傅小君皮肤完好,所以说她这段时间被人下毒的地方,都不同。” 众人再度沉默,刚才说话的老警察也没了话。 “那……就是死者的男朋友,”角落里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大胆发表看法,待大家把目光投过去,他脸红了红,有点不好意思再说下去,“那个……那个他们晚上的时候……” 小警察不过二十出头点,看样子还没谈过恋爱。 在座的汉子闻言哈哈大笑,不需要多说,大家便都懂了。局里基本上都是已婚人士,这时候都拿眼睛瞅着小警察,把后者看得脸皮都快渗出血了。 他的话很好理解,男女恩爱的时候,还有什么地方摸不到?也符合秦法医说的“不同部位”下毒。 “之前林队长也说过了,傅小君是单身,”秦法医又补充,“并且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处女膜完好。” “噢……”小警察闭嘴,又弱弱缩回了角落,感觉有些丢人。 林宵却轻轻抚了抚掌,“好,两种可能性有了,还有其他的吗?”尽管两种可能性都已被秦法医否定,但思维已发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没有的话,下班。” “啊?”大家都有些意外,本以为有了最新消息今晚得加个班,没想到照林宵的意思,是就这么结束了? “走之前,赵天你过来,把死者的一些具体背景情况跟大家说一下。”刚才只有林宵一个人看了资料,但这是需要行动人员都掌握的。 赵天于是又跑了上去。 傅小君是2012年过完春节来的海城,相比于其他海漂,她的条件更好,所以找到一份不错职业的可能性也更大,因为傅小君是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到海城之前也有个很体面的工作。 入职爱柯时,这个小公司刚起步,傅小君比尹东更早来这儿就职,她算是和这个企业一起成长起来的,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两人同样出色而老板却任命傅小君做了销售主管,毕竟元老级的员工极其难得。 只是尹东的笔录称,傅小君能当上销售主管不过是因为她曾经跟老板处过一段时间,仅此而已。 尹东这男人对傅小君无甚好感,始终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在业绩上输给一个女人,而这女人仰仗的就是那不要脸的勾搭罢了。 但事实上,公司除了他以外,所有人都觉得傅小君业绩的确比尹东更出色,而所谓的傅小君跟老板的“恋爱史”,其他人表示并不知晓,况且也未曾见老板平时有多照顾傅小君。 不过钟亚丽说,尹东如此怀疑也不过分,因为去年有段时间傅小君跟老板去外地开会,出发前一周老板频频把傅小君叫进办公室,似乎连下班之后两人的私处也多了起来。如果不是当时她跟傅小君走得近并好奇问了句,后者给出否定,其实她也会怀疑的。 所以那个因为出差尚未归来的老板,不管如何还是得查一查。 办公室是公共场合,要想在公共场合长时间下毒,譬如涂抹在傅小君的办公桌或者座椅上,也难保别人不会碰到。这个比较麻烦,还需要去爱柯跑一趟,不过幸好现在他们已经将办公室封锁,那个远在外地的老板电话里也表示会全面配合警方工作。 因此,爱柯接下来几天,全员放假。换句话说,凶手没办法破坏现场。 “赵天带回来的那几个由我负责调查,案子现在较大程度上指向毒品涉及的人员,等今晚我整理完毕信息,明天咱们再开个会,确定进一步工作,”林宵关掉显示屏,冲大家扬扬手,“好了下班吧,坐着也没什么事,明天之后有得你们忙。” ------题外话------ 前天忘了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因为章节是提前上传的,所以没办法改题外话~ 笔名:爱吃肉的肥猪! 喜欢现言的妞儿们可以去看看,好基友的文,必须推荐~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章 你是不是在没话找话? 这,大概算是唐景枫和夏当归确定关系后的第一天。 其实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一顿简单的早饭,两碗清汤挂面,撒上葱花浇上芝麻油,给夏当归的碗里多加了一个煎蛋,唐景枫心情愉快地端上了饭桌。 “当归,吃饭了,”他冲卫生间喊了一句,随即坐下,哼着小曲儿把筷子放好,“要不要辣酱?” 夏当归刷完牙,顺便从房间里把行李箱给推了出来,“不了,你订的几点的飞机?”比起早饭吃什么,她还是更关心几时可以回去。 唐景枫有些哭笑不得,抬手看看时间,然后眯眸道:“下午一点,咱们还有很多时间,走之前再去逛一圈吧?” 夏当归想了想,没答应也没拒绝。 一顿饭吃得各自很安静,主要是夏当归始终无话,好像昨夜的剖心相待跟没发生过似的。倒是唐景枫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打着小算盘,眼珠子转个不停。 他现在,可是夏当归的男朋友了吧? 这么想着,唐景枫嘴角忍不住上扬。 可抬起眼皮子瞅瞅对面闷不作声的女孩儿,他又有点无奈。其实夏当归真的情商不高,甚至可以说是十分低下!如果不是他半恳求半胁迫,事情还压根儿没那么容易。 不过,光是想想就觉得很开心呢。 男人不禁又是一笑,看她的目光总是显得较寻常更柔和些。他侧颜最是俊,鬓角无须,白皙又精致。下巴处弯起的弧度刚刚好,上抬,略倨傲,下收,未语却柔。 “饱了。”夏当归简短两个字拉回唐景枫的神识,她端起碗筷慢步走进厨房,不多时水声哗啦啦,竟惹得他一阵恍惚。 每个女孩,总有她最耐心做的一件事。 于夏当归而言,或许就是收拾厨房吧。 这是唐景枫暂时发现的一点。 她洗碗的时候特别安静,很乖巧,就跟千千万万个家庭主妇一模一样。所以唐景枫竟微微出神,好像凭空就能想象到那小小的女孩儿系着围兜,把长发捋在耳后,挽起的袖口下露出一双莹白如玉的胳膊,怎么想画面就有怎么美。 “当归,别整理了,”唐景枫抹抹嘴,有点满足,“咱们去买点特产,给爷爷带去。” 夏当归应了一声,厨房里却还是动静十足。她把碗筷收拾好,沥干,又把流理台给擦了一遍。 没有强迫症也没有洁癖,但她习惯善始善终。 对感情,对其他都一样。 最后确认好没有落下东西,两人关上门,算是结束了流城这一段旅程。 没有叫出租车,唐景枫拉上行李箱,下了楼站在路口,转身笑着对还在摸口袋掏证件的夏当归道:“手给我。” 女孩儿一愣,抬头莫名其妙:“什么?” 他干脆就没回答,伸出胳膊执了她软软的手,好像一握便是握着最好的一切。 夏当归难得有些乖,动了动手指头,却没有挣脱。她有一个毛病,紧张的时候会出手汗,这是唐景枫跟夏当归几次肢体接触下来发现的秘密。不过他不会揭露,似乎知道着她的秘密,更喜欢偷着乐。 就比如现在,夏当归手心开始渐渐变得粘腻。 她还是不太习惯如此靠近一个人,尽管唐景枫这个选择应该是最好的了。 “郁望说,爷爷这段时间在跟他置气,咱们回去帮帮他如何?”唐景枫没话找话,其实他好像也觉得现在这气氛有些尴尬,但他认为夏当归是不会觉得的。 的确,夏当归无甚感觉。 因为她说:“你是不是在没话找话?” “……”唐景枫刚刚酝酿好的下一句话没出口差点咬到自己舌头! “郁望跟郁爷爷两个人置气不是家常便饭吗?你这次挂心上了?”夏当归狐疑,被唐景枫牵着的那只手不能动,她只好用左手去掏口袋,因为钱包好像不见了。 钱包其实没什么重要的,反正夏当归也没有钱,主要是里头有她的身份证,登机时候得用到。 所以她有点着急,也懒得想唐景枫这“没话找话”是为了什么。 而后者还在憋着一口气想该怎么接这个犀利的问题。 总不能让他说——“噢,我觉得我们刚确定关系,这样相处有些尴尬。” 唐景枫会蠢到这种地步吗?当然不会! 于是他只好闷不吭声,头疼似地站在路边,看夏当归左边翻一翻右边翻一翻,最后还打开了塞得满满的行李箱,在夹层才找到了那个有些年代久远的钱包。 唐景枫蹙眉,仿佛看到了什么颇具威胁的东西。 “这钱包有纪念意义?”他问,因为小钱包有些破旧,是那种蓝底印有卡通图案的布料,而且也是现在市面上应该已经看不到的款式。 夏当归很自然地“嗯”了声,翻开钱包,看到身份证的时候微微出了口气。 可唐景枫的注意力早就不在“以为失踪”的身份证上了。 “谁送你的?”他又问,因为眼尖的某人发现,那卡通图案有点类似奥特曼,女孩子……应该不喜欢这种吧? 莫非……男孩子送的? 青梅竹马?! 唐景枫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拧着眉头按捺住性子接着问:“你很喜欢?” 夏当归抬眼瞧他,把身份证拿出来贴身放着,随即露出一副古怪的表情,“你觉得我的品味有那么差?”她停,他喜色顿生,“只是小时候爷爷奶奶没钱给我买小包,就一直将就着用了。” 唐景枫还想再问,看到女孩儿微微失神的眸子,住嘴了。 “用久了,我还真倒有些舍不得扔。”她扬起面庞,眼中难得有淡淡酸涩。 唐景枫伸手揉了揉她头顶,又给她顺了额前碎发,这才轻轻道:“那就不扔,放在家里,我给你买个新的用。” 他作势要去拿她手里的小钱包,却被夏当归灵巧躲过。 她嗤之以鼻,“不需要,我连硬币都没有,钱包买了也是浪费!” 唐景枫哈哈大笑,“是啊,你还记得吗,当时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问我要硬币。”他想起那天,孤傲的女孩儿打开白皙的手掌,对他说—— “给我一个硬币。” 耳边的风突然一阵呼啸,唐景枫嘴角的笑还在,下一秒直接僵住。 夏当归正对着他,往后躲着的手瞬间遭到重重拉扯,小胳膊吃痛,手掌一松,转头时只看到一个男人飞快跑过,带起的风尘扑了她一脸。 两人都有点懵,但毕竟是一贯接受能力强的。 “靠!”唐景枫气笑了,把行李箱的拉杆塞到夏当归手里,松了两颗衬衫纽扣,拔腿就追。 当着他的面竟然还抢劫?! 他十八岁就已经不屑于抓贼了!小偷强盗扒手这种都没资格上他们课程的案例好不好! 夏当归反应过来的时候,表情还有点发愣。看着一溜烟跑得没影儿的小贼和唐景枫,她吞吞口水,伸手招了辆出租车。 那小贼似乎就是本地人,对流城的大街小巷熟悉得很,七拐八拐地就跑得不见了。唐景枫体力好,但被对方绕进了胡同,几个转圈就摸不着方向了。 他暗骂一句,尽管夏当归已经把身份证拿了出来,小贼抢去的不过是个空的钱包,可到底是当着他的面抢了夏当归的东西,这感觉就跟生生被人打了一个巴掌一样,火辣辣的疼与怒。 夏当归叫的出租车停在外面,胡同里开不进,她只好下来。下来了发现身上没有钱,钱都在唐景枫那里,于是又爬上去,在司机师傅叽哩咕噜的埋怨声中硬着头皮等唐景枫出来。 唐景枫没放弃,卯着一股劲儿在胡同里绕来绕去,里面不住人,倒是有几家小店铺,问了几个老板,都说没有看到那小贼。 他站在原地,看看前头再看看后头,皱着眉头开始沉思。 胡同里到处是路,但出口只有他进来的那一个,现在自己转了那么多圈都没撞上那小贼,最大可能是对方应该躲进了店铺里头,只等他走了再出来。如果真是这样,倒有些麻烦,他总不可能去店铺里面搜人。 不过……唐景枫转念一想,对方无非是要钱,看到那是个空钱包,十有八九会丢出来吧?而且还极有可能会怒气冲冲大摇大摆地出来。可现在人没有,钱包也没有,那就说明他还没有时间看看这个钱包里有多少钱,换句话说,他……一直在跑?毕竟躲在店铺里头,总有时间看成果的。 两种可能性有矛盾,唐景枫非常烦躁。 所幸身份证没丢,钱也一分没给人占去,只是唐景枫觉得,既然夏当归用得久了,那还是喜欢的,他得帮她找回来。 顺便找回他的尊严! 他继续转圈,刚从这条道儿换到那条道儿,脚步瞬间一顿。 嘿!好家伙儿! 唐景枫再次气笑了。 不远处的地上安安静静躺着一个蓝底旧钱包,钱包上有灰尘,似乎还比之前显得扁了,唐景枫怀疑是小贼大怒之下踩了几脚。 他过去捡起来,有些侥幸。 看来的确是对方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给丢了出来,然后人也跑了。 唐景枫耸耸肩,不管怎么说,找回来就好。他拍拍干净,步子着急地出去了。 角落里,一人探出头来,似笑非笑。 ------题外话------ 作者君重感冒,勉强爬起来先把今天的更新写了然后再去睡觉,嘤嘤嘤~ 快要过年了,希望大家身体好~吃好也睡好~压岁钱多多的~然后,明天有奖竞猜吧,应该是过年前的最后一次!下一次就是年节了! 这章有点不在状态,但绝对不是空写的~整个篇幅算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最后一句话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一章 我们中招了 有奖竞猜14 小贼自己把钱包丢出来,倒省了唐景枫和夏当归揪他去警局做笔录的时间,还可能耽误了飞机。所以算下来,现在这样已经是不错的结果了。 两人没把事情放在心上,毕竟当时他们大包小包的,一看就知道是出来旅游,极其容易招贼。只不过那贼运气不好,抢了个空钱包,还不是贵重名牌的那种。 唐景枫在想,可能那贼安定下来看钱包的时候,内心是崩溃的。 在街上急匆匆走了一圈,买了些适合老爷子吃的酥糖和糕点,又拎了特产椰子酒,这趟旅程才正式踏上归途。 “当归,走。” 机场,唐景枫冲身后沉默的女孩儿招招手,他们要去安检了,安检完了就能回家,丫头估计已经急不可待了。 夏当归却不动,脑袋来来回回转,只盯着四周看。 “怎么了,”唐景枫奇怪,又折返回她身边问道,“不想回去了?” 夏当归摇头,皱眉反问他:“你不觉得机场工作人员突然增多了吗?”她说着抬手一指,跟前正好是一拨人正在进行安检,负责安检的工作人员很多,个个都表情严肃。 夏当归这么一说唐景枫倒注意起来了,不仅如此,机场还……还来了警犬?!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唐景枫自言自语,这才细细打量四周情况,瞧得紧了竟发现,那的确是警犬,只不过不准确,应该称之为——缉毒犬。 原本心里还在猜测流城发生了命案,机场在排查人流,看样子眼下该是在排查毒品走私了? 唐景枫想了想,回身接道:“走吧,流城的案子咱们管不了,”他提上行李,“先回家还是先去看爷爷?” 他刚开口询问夏当归的意思,兜里的手机便响了,好不容易掏出来,巧的竟正好是郁望的来电。 “当归你看着点东西。”唐景枫把箱子往夏当归跟前推了推,一边接了电话一边用嘴型示意她把身份证拿出来好取登机牌然后过安检。 夏当归哼了一声,指尖从失而复得的蓝色小钱包里夹出身份证,前头还有人,她排着队,而唐景枫还在几步开外打电话。 领取登机牌很顺利,主要是他们等着过安检。因为缉毒犬和工作人员的谨慎排查,速度十分缓慢。 郁望说郁爷爷不喜欢顾弗青,为此祖孙俩闹得有些僵,而顾弗青那姑娘似乎也明白,这段时间和他的交流少了,听说认识了郁望给她介绍的那家工作公司的一个小伙子,还走得挺近! 唐景枫听了哈哈大笑,这把郁望气得不轻。 “你真喜欢那姑娘?”唐景枫问,末了又补一句,“她喜欢你不?” 说完,唐景枫下意识看了眼夏当归。 那女孩站在他跟前,一伸手就能揽入怀抱的距离,唐景枫觉得最舒服最安心的距离。她好像,也从未说过喜欢自己,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不是已经,在一起了? 郁望在另一头跳脚,“阿景我跟你说我还是第一回那么认真!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觉得自己真有点那么意思!” 唐景枫黑了脸,瞅着夏当归无奈扶额回答:“但是我记得,那姑娘好像喜欢的是林宵,”他顿,别过身去阴险道,“不过林宵不喜欢她,你们三个可真有趣!” 这时候唐景枫又有些沾沾自喜,三个人的感情多麻烦啊,还是他跟夏当归好,一来一回,干干净净。 队伍排到了头,前面的人刚走,缉毒犬就冲夏当归汪汪叫了两声。 负责的工作人员面无表情,说话虽不至于野蛮,但毫无客气可言。 “包打开看看。”那工作人员语气没有任何起伏。 夏当归想着,这次查得还真是听严。她耸耸肩,蹲下身把箱子打开,行李不多,所以很是一目了然。 缉毒犬立马就上去嗅了嗅,这小家伙被训练得极其灵敏,几下一闻就知道里头有没有东西。缉毒犬没反应,工作人员自然就不会怀疑,所以箱子算是通过了安检。 夏当归蹲下的时候外套没有拉上,口袋里的蓝色小钱包露出了一个角,缉毒犬闻完箱子倒退回来的时候忽然一个大力转头,惊得拉着他的工作人员绳子都差点松开。 “砰!”重重一下,夏当归一个屁股摔倒在地。 唐景枫猛一回头,这边刚刚挂断郁望的电话,手机都来不及收,胳膊一伸就去拉夏当归,结果还是慢了一步。 眼前一幕十分吓人。 缉毒犬死死咬着夏当归的口袋,两只前脚就踏在女孩儿腹部,眼神凶狠,似乎下一秒就会松开她的口袋窜到她白白嫩嫩的脖颈处。 唐景枫丢掉手机赶紧去扶夏当归,心底那股火还没来得及发泄,周围一圈工作人员却齐齐上前拦住他,并大声呵斥:“别动!” 唐景枫气得都笑了。 这几年,只有他让别人“不许动”的资格好吗? 今天是撞邪了还是怎么的?一个个都想上天? “枸杞,别动,”女孩儿被缉毒犬压在地上动弹不得,却只淡淡说了一句话,“我们中招了。” 唐景枫一愣,她让他别动,他还真就听话地没有动了。 工作人员行动很明确,有人开始打电话,有人开始现场调查。这时唐景枫才知道,原来这群人,是流城警察局的。 而他也瞬间明白,夏当归那句“我们中招了”是什么意思。 缉毒犬狠狠咬住的,是她的蓝色小钱包。 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夏当归当然跟毒品扯不上任何关系,如果非得说出一个,大概就是她年前为了处理毒品案自愿入狱。 所以很显然,那个当街抢她钱包的人,给他们下了一个套儿。 钱包还是空钱包,但机场很快就来了流城警察局的技术人员,现场一番检测,证实钱包里的确有海洛因成分,初步估计是以注射的方式藏入了钱包夹层,数量在十克以下。 尽管不足十克,于在场所有人而言,已经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因为按照法律,非法持有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十克以下海洛因,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机场的人都看了过来,事情似乎闹得有些大。 “枸杞,”夏当归跟唐景枫是分开被带回流城警察局的,在走之前,她小声说了最后一句话,“我们应该是得罪人了。” 坐在警车上的时候,唐景枫一直在想夏当归的这个问题。他得罪的人是不少,但还不至于到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他的地步,因为熟悉他唐景枫的人都知道,这方法几乎没什么效果。 因为他只不过是接受一些无关痛痒的调查,然后流城这边联系到川南,自然而然就相安无事了。 只是唐景枫现在在思考,究竟这事儿是夏当归得罪的人展开的第一步报复,还是…… 男人坐在警车上,眉头狠狠拧成一条直线,那严肃的表情,把对面两个紧紧盯着他的男人给紧张得不行,纷纷握紧电棍和手枪,以防嫌疑人突然袭警! 那人给他们下套儿,他们什么事都不会有,唯一有的只是,他们会耽误行程。 如果,对方也仅仅只是想让他们耽误行程呢? 唐景枫动了动身子,对面两人再次高度集中。 他现在觉得有点可惜,如果在之前有联系林宵,他就能知道川南最近是不是发生了事儿。但遗憾的是,林宵没想打扰他们,他也就没有多去过问,若是有联系,他想,他可以推测这次的陷害是不是跟川南发生的案子有关。 毕竟,对方不想让他和夏当归准时回去,也只有这个可能性了。 当然唐景枫宁愿是这样的情况,因为除此之外,就极有可能是夏当归上次梦中所言的那个……铁棍? 她的身份还未得到正名,时时刻刻处于危险中,虽然这次的陷害显得小儿科,但并不代表他们就能松懈。或许只是对方的一个小小警告,又或许,只是一连串报复的,开端。 唐景枫转头看了下车厢,撇开脑袋嘴角一抹讽笑。 该死的,坐在这个角度看警车,还真别具一格。 到了警察局,走一切合法流程,唐景枫和夏当归都很默契地没有说明自己的警务身份。一是因为两人的确不是编制在内的警务人员,到时候给林宵带来麻烦,二是因为在川南警方没有给他们正名前,一切解释在流城警方眼里,都是狡辩。 “海城的?”给唐景枫审讯的警察是流城警局的头儿,在过目初步笔录后开口问了第一个问题。 唐景枫坐在对面,曾经是他在对方那个位置上审讯别人,现在什么都调换了过来,心塞得很。 “是。”唐景枫回答得很简单,给那警察一种局势被他掌握的错觉。 没有问毒品的来源,也没有问毒品的去向,更不曾要探听他的上家是谁,这警察给唐景枫的印象显得非常不专业。于是他很不客气地哼了一声,表达鄙夷。 只是那警察在听到唐景枫确认为海城人士后,刷刷刷在本子上写了几笔,随即才道:“你的老板没有告诉你,接受警察审讯时不该那么坦白?” 唐景枫乐了,“我的老板?” 警察点点头,对于唐景枫自信的姿态非常不爽。 “海城近期毒品走私非常严重,据上头消息,其中就有两人逃来了我们流城,并且还是一男一女。” 他低头,居高临下看着唐景枫,完全不觉得这样说会有何不妥。 “真巧,你们是海城人,一男一女。” ------题外话------ 今天更新晚了!因为白天嗜睡!七点多才开始码字嘤嘤嘤~ 为什么嗜睡呢~因为昨晚参加2016桂氏yy年会啦!有比较熟悉的妞儿知道蠢暖喜欢我家大桂圆,害羞捂脸~ 关键是什么呢!关键是昨天本机智!抢到了!特等奖!特!等!奖!几千人中独一份的特等奖! 激动得大晚上睡不着,跟我家大桂圆表白哈哈哈哈哈~ 好了亢奋完毕,上今年最后一个有奖竞猜! 问:第三卷除了枸杞、当归、林宵、郁望、顾弗青等老面孔,还有哪些新人物?每人说一个,不重复就发奖励~么么哒!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二章 有监控吗? 答案公布14 唐景枫和夏当归上飞机那天的早晨,川南分局针对新年前发生的这起氰化钾中毒案,再次召开会议。 当然,这回案情任务进行有了具体着重点。 首先,氰化钾是非正规途径不能获得的东西,首先要查的就是它的来源。不过听局里几个小年轻说,现在网上什么都能买到。 林宵不信,叫赵天当场就去网络搜索,结果没有几分钟,赵天就联系到了卖家。卖家在聊天中无比肯定地保证,提供的氰化钾绝对纯正。 气得林宵指着电脑一分钟只憋出一句话—— “违法!查出ip地址!” 于是本来比较容易排查的氰化钾来源途径又变得大海捞针。 不过也不是什么都没有进展,前晚林宵给几个人亲自做了笔录,并且得到消息称爱柯的老板今天中午就会回来,只是听说好像尹东要辞职,具体还不知真假。 “头儿,我觉得尹东这时候辞职不太对劲。”刘晟凡今天重新回来上班了,他父亲的病有了好转,听闻川南又起命案,还是跟毒品有点关系的,当下就准备投入调查。 只是他认为有嫌疑的尹东,在赵天看来应该不是凶手。 但现在赵天也不确定了,毕竟这个当下辞职,怎么想怎么怪。可转念思考,如果他真是凶手,这样行为未免又有些自露马脚,所以一群人都糊涂了。 “尹东的事暂时放一放,人家大老板今天刚要回来,总还得经过他审批,”林宵摆摆手示意大家稍安勿躁,“小郑,你们那儿有没有什么线索?” 小郑是当时负责现场控制的,后期局里兄弟去提取指纹足迹以及氰化钾痕迹时他都在场。 小伙子跟唐景枫差不多年纪,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听到林宵叫他,沉稳起身回答:“我们检查了爱柯公司所有的地方,包括他们老板的办公室,都没有发现氰化钾痕迹。” 这个回答大家都不意外,凶手做事很干净,仅此而已。 不过,林宵却点点头,“很好,至少这句话,为大家缩小了调查范围,并且是非常小的范围!”他说着环顾四周,对上秦法医犀利的眼神,各自交换情绪,不言而喻。 “凶手一定是爱柯的员工!” 赵天和刘晟凡对视一眼,没搞明白。 “为什么这样说头儿?” “被害人非同一部位遭下毒,在公司她跟别人也不亲近,凶手如何能做到?” “对啊,哪里看出来的?我没明白。” “不是什么都没发现吗?头儿你怎么知道?” “而且现在大冬天的,在办公室就算开着中央空调,也不会热到赤膊吧?” 此起彼伏的疑惑不解,林宵通通听在耳朵里,只笑骂其中一人道:“赤膊你个头!你当人家也是粗糙汉子吗?” 众人哄笑,气氛稍微有些缓和,那被挤兑的男人摸摸鼻子嘿嘿咧嘴,可随即,大家还是将目光投向林宵,想知道他们的头儿到底会如何解释。 “不难理解,你们换个方向思考。”林宵咳了一声,看看时间还没到中午,想着开完会大概就能见到爱柯的老板了。 “负责调查傅小君住宅的是谁?”林宵没着急解释,反而提了这个问题。 有人举手,是个圆脸大眼睛的警察,林宵记得他也算是局里的老人了,工作大概也有五六年的样子。 “告诉大家,调查结果是什么。” 那警察站起来,声音清脆,听来年纪并不大,“傅小君家里也没有检测到任何氰化钾痕迹,除了一个地方,”他停顿几秒,成功让众人挺起腰板,神态认真,“洗衣机。” 大家又是一愣,好像还没法将所有的线索串起来。 “请坐,”林宵颔首,手下兄弟搜集回来的情况第一时间会告诉他,而他也比众人更多了时间整理思绪,所以反应要快一些,“洗衣机里有氰化钾痕迹,且是唯一的,这说明什么?” “说明所有傅小君接触过的物品,只有衣服上沾染了氰化钾!” “基于她家中一切角落都没有氰化钾痕迹,且无其他人指纹,而她自己的指纹又完整,所以可以肯定,衣服上的氰化钾,沾染在内表面。” “凶手没办法到死者家里擦去痕迹,那便只有可能是同事关系。” 赵天忽然举手,“头儿,”他叫了一声,林宵示意可以说下去,小伙子便立马提出疑惑,“氰化钾只存在于衣服内表面这个我能理解了,现在恰逢冬季,衣服穿得严实,死者回家直到洗漱前都不会脱衣,而一旦洗漱,沾染在皮肤上的氰化钾就会被水冲走,所以只有洗衣机上有氰化钾痕迹。” “但是,在公司,她也不会全身不同部位沾染氰化钾啊。” 众人频频点头,这是大家一直都想不通的一点。家里不可能被下毒,难道公司的可能性就大吗?恰恰相反,极其小。 “这就是需要你们重点调查的一个部分,”林宵拿指节敲敲桌子,“现在各就各位,按照昨天给你们布置的任务,投入工作。” 散会来得很快,赵天和一帮人其实压根儿还没搞懂呢,但是头儿这么说定有其中的道理,所以也就收拾了东西抓紧开始进行调查。 傅小君所在的爱柯婴儿用品公司近期无人,林宵下午的时候跟赵天刘晟凡几个又跑了一趟,因为爱柯的老板回来了,就打算在公司接见他们。 老板姓江,单名一个同字,林宵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一下子有点对应不起来。老板很年轻,三十多岁,干净的短发,浓眉大眼很是精神,多看一会儿甚至觉得有些帅气。江同说话斯斯文文的样子,为人又很有礼貌,一举一动倒跟他生意人的身份不太相配,反而给人一种温文尔雅贵公子的姿态。 “几位坐吧,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我一定配合。”江同跟很多接受调查的人一样,保持无比配合的态度,而他的表情和眼神又太过温和,温和到站在林宵身后的赵天觉得,这个人要么绝对无辜,要么绝对危险。 谈话进行得还算平静,无非是他们警方了解一些关于傅小君在公司的情况,包括为人处事与同事关系等等。当然了,林宵也非常有技巧地旁敲侧击了一下关于江同和傅小君“恋爱”的传闻。 江同听到这问题惊讶得有些夸张,随即大笑着摇头:“不不不,你们误会了,”他回答与动作都很自然,“这是谁传出来的?我是有家室的人!”说着江同佯装愠怒,嘴角弯出弧度,看来被这笑话逗得不轻。 赵天和刘晟凡面面相觑,颇有点讶异。看不出来,江同这么年轻多金,竟然已经结婚了? “怎么这副表情呢?”江同似乎很是放得开,半点没有大老板的架子,身子舒服地窝进靠背椅,微微调笑道,“没开玩笑,我真的已经有太太了,女儿刚满两岁,这个就是。”他话音刚落,伸手推了推放在办公桌上的相框,手指一转将正面对向林宵等人。 照片上是一家三口,江同搂着一个年轻女人,女人怀里抱着一个粉嫩嫩的娃娃,都笑得十分幸福。 女人手指上的确戴着钻戒,娃娃眉眼间也有江同的神韵,应该不算假。 林宵从江同那里获取了傅小君当年入职时登记的个人资料,因为时间久远,爱柯又没有注重信息更新,傅小君留下的家庭地址和家庭成员这些重要信息都还得进一步考察。 不过,江同的话却给了他们当头一击。 “小君的父母在去年双双出车祸去世了,所以那之后她把户口从老家迁来了海城。” 林宵正在记录的手一顿,随即回头,“去查,看是意外还是什么。”林宵直觉不简单,据他所知傅小君的父母一辈子是农民,只在女儿到海城之后才卖了祖宅,怎么会那么巧,两人一下子就出事了? 而且,傅小君跟江同传出绯闻是在去年,傅小君升职也是在去年,傅小君的父母竟也在去年发生车祸? 赵天点点头,把林宵交代的事儿记下。 死者的信息登记不管如何还是得按照程序带回局里,林宵觉得现在头绪有些乱,似乎哪里都是着手点,又似乎哪里都没法着手。 第一轮初步笔录基本已经做完了,可是接下来呢?明明这案子看起来不复杂,总感觉不好掌握的样子。不过林宵唯一清楚的是,凶手一定非常了解死者,能了解到知道傅小君哪些地方会触碰,而且后者还不设防。 但,如何确保别人不会触碰傅小君触碰过的地方。 林宵沉思,忽然抬头问江同:“你们公司,有监控吗?” 江同点头,“有,不过不是24小时开着的,你们现在需要吗?”他说着猛地皱眉,连声反驳自己,“不对,大概只有上班时间才会开吧,这个我不太记得了。” “那看看吧,就现在,”林宵起身,不知道是以防江同做手脚还是的确着急,当场就要求看监控,“方便吗?” “当然,”江同微微一笑,似乎没觉得有何不妥,“请跟我来。”他抬手示意,套上西装径直出了门。 恰在此时,林宵的电话响了。 ------题外话------ 潇湘最新客户端爱屁屁可以楼中楼回复啦!点赞! 答案太多公布不过来,晚点上线直接给大家奖励就可以咯~么么哒小年快乐!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三章 又有人死了! 并不陌生的号码。 林宵一愣,分局长? 电话响个不停,不知为什么,林宵握着手机,似乎就能感受到对面的焦急,从震得发麻的掌心一路延伸至心头。 他又看看已经进入监控室的江同,抬手示意赵天和刘晟凡先进去。 两人回头看了林宵一眼,后者正好往外退,一边退一边按下了接听。 电话果真是分局长打来的,他在那头语气的确很急,噼里啪啦一长串话下来,第一时间就把林宵给听懵了。 分局长的来电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唐景枫跟夏当归在流城机场被搜出海洛因的事儿。 “分局你听我说,我可以肯定他俩绝对没可能跟毒品走私扯上关系,”人是林宵几个月前介绍来的,现在出了事,上头第一个要算账的就是他,“这件事我会负责调查清楚,流城那边等等也会尽快联系,你放心好了。”林宵语气毋庸置疑,是自我肯定,也是对唐景枫和夏当归的信任。 挂断电话后,他不禁也多思考了一层。 怎么会如此巧,自己这边刚着手年底的毒品调查,眼下这桩案子的被害人也有吸毒史,而流城那块儿,竟同时发生有关毒品的事儿呢?被牵扯的还是他们的案情特助? 巧合多了,那便是蹊跷。 “头儿,监控调出来了,”赵天忽然在里头喊,“你处理完手上的事儿了吗?” 林宵应了一声,随即进入监控室。 监控是刘晟凡捣鼓了一阵才调出来的,因为江同一个大老板的,压根儿就不会做这种事。当然这样也有个好处,警方在此之前都封锁了爱柯办公室,也相当于说,这监控非常完整,没有其他人碰过。 确保无人动过手脚。 “头儿,从哪天看起?”刘晟凡眯眼看着大屏幕,然后转身问林宵。 江同就坐在几人身边的椅子上,没有跷二郎腿,端端正正的,生意人该有的正经姿态。他表情不带笑,画面上开始显示他的员工忙忙碌碌的工作状态,傅小君的位置恰好在画面右上方,似乎看着监控里那个年轻女子,江同也有些惋惜。 惋惜这么优秀的员工,这么美好的年纪,这么短暂的人生,从此香消玉殒。 林宵不主修微表情学,也就没有自然而然的注意力去观察江同一瞬间千变万化的表情,他只是下意识扫了那男人一眼,从对方毫无破绽的脸上移开,随即回答:“秦法医说死者中毒已有一两个月,那么就从国庆上来后看起吧。” 时间有些长,刘晟凡调了一会儿没调出来,只好换更精通计算机技术的赵天来。小伙子很争气,三两下就将画面切到了十月八日,那是国庆节休假后上班的第一天。 监控是从早晨点半左右开始的,林宵问江同为什么会是这个时间点,大老板想了一下答道:“我们公司非上班时间会切断总电源,所以监控室的人几点来上班,监控就是几点开。相应的,他们下班,监控也就关闭了。” 似乎知道林宵下一句要问什么,江同干脆接着道:“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和清洁阿姨、前台、保安等属于外包员工,他们的工作时间是上午七点半到下午四点半,所以我们的监控,就是从七点半开始到四点半结束。” “公司直属员工,也就是小君他们,上班时间是九点到五点,其实没多大关系,只有半个小时不在监控范围内,而那半个小时,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呢。” 林宵听了没说话,只示意赵天快进监控。 一天九个小时的监控,从十月份看到十二月份,要真一秒不落的看下来,案子还破不破了? 就是快进,都得需要一大把的时间,所以林宵着重让赵天调了十月初和十一月初的监控看。因为根据秦法医的尸检报告,傅小君如果在公司触碰到什么中了毒,应该就是那两个时间段。 来回看了两遍,又快进倒退重复了几回,江同在一旁陪着,连连打哈欠。 画面上一切正常,晨间大家普遍上班挺准时,几个人都特别注意着傅小君,发现她从未迟到,而且精神面貌也非常好。 或许这就是一个销售主管的形象吧。 一个上午几乎就是忙碌的工作,接电话、文件递交以及电子信息录入,所有人有条不紊地工作着,这倒让林宵对身边这个男人刮目相看了。优秀的公司千千万万,爱柯称不上大企业,但在员工领导力方面,江同可称翘楚。 午休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非常宽裕,住宅就在附近的还能出去买个菜回家备着。林宵看了几天的监控,发现倒的确有人中午会外出,一是因为公司没有食堂,要吃饭除了外卖就是下馆子,二是因为一个半小时,足够约上小姐妹出去逛一圈了。不过傅小君是少数,抽看的那几段监控里,她更多的是坐在位置上看看手机,或者就趴着小憩,午餐也极其将就,是同事带回来的打包盒饭。 二十几段监控,一大半中午午休时间整个办公室只有傅小君独自一人。 林宵觉得可能这其中需要重点推查一下,因为办公室只有死者一人的时候,她中毒而其他人不中毒的几率就存在了。 下午所有人都重复着上午做的事,期间傅小君离开过画面几次,想来应该是去洗手间了。 看完了,一室安静。 “先把监控带回去,”林宵没有多言,只吩咐了这么一句,随即转身对着江同道,“感谢你的配合江先生,有什么事我都会立刻与你联系,请最近保持电话畅通。” 江同起身,很有礼貌地伸出手,“好的,也希望你们警方可以尽快破案,毕竟小君在我这儿做了有三年了,私底下我们关系也非常好,作为朋友,必定不遗余力。”他说得非常官方,但似乎也有那么一些个人感情在其中,林宵突觉奇怪,自己那么多年工作经验了,可笑竟有些听不透彻江同的情绪。 几人走得有点匆忙,主要是林宵急着回去准备联系流城那边,听分局长说唐景枫和夏当归是在机场被当地警方给拦住的,那么他们应该是要回来了,结果发生了这样一桩事儿。 电话打了也没用,两人估计在警局呆着,怎么也接不了。 其实唐景枫他们不会有什么危险,主要是林宵他得跟那边联系上,然后提供可靠证明。但唯一的麻烦就是费时,现在自己分身乏术,思来想去还是先得把那两人给弄回来,人回来了,案子可能还会进展快一些,瞧他这焦头烂额的。 尹东的辞职报告听说已经打到了江同的邮箱,但因为还未审批下来,劳动合同依然生效。林宵当机立断,在回分局的路上直接给赵天和刘晟凡布置了任务下去。 由于笔录是赵天做的,林宵要求他进一步缩小嫌疑范围,确保将爱柯员工的具体背景资料都填充完整,从中找出可疑点。因为他还是觉得,傅小君的死亡和毒品案脱不了干系,凶手一定背景特殊。 而刘晟凡进入案情较晚,林宵便让他去调查傅小君的背景资料,最好能搜集到她吸毒的原因和开始吸毒的时间,只要被害人跟毒品有关的细节,都得掌握。 至于其他的细枝末节,还有最关键的氰化钾来源以及中毒中介物,只好等唐景枫他们回来再说了。 林宵有些懊恼,他其实心底一直有隐隐的直觉,直觉这案子应该没有想象中的复杂。若真是和毒品有关,任何毒枭都不惧小人物的死亡对组织造成的影响,所以也就不会耗费多少心思在遮盖死亡原因上。而傅小君的死,既然没有要伪装成自杀的趋势,更遑论其他了。 另外,尹东那里,估计还得跑一趟。 他突然的辞职,难道只是因为公司死了人影响市场,所以急着跳槽? 林宵兀自摇摇头,要查的东西太多,他现在又有点乱,很多地方看着似乎能下手,真正行动起来却又无从下手,真真糟心。 路上把兄弟们给分配去调查了,林宵独自一人回来,一脚刚踏进分局大门,兜里的电话又响了。 嘿,今儿可真忙! 不过刚才的电话传来的不是什么好消息,不知道现在又是什么事儿? 林宵低头一瞧,些微愣神。 赵天的号码? 林宵没多想,接了电话就问:“有发现了还是怎么的?”他们分开不到一小时,小子应该都还没到现场证人的住宅吧? 话音还没落下,赵天几乎就已经打断了林宵还欲出口的话,“头儿!出事了!又有人死了!” 林宵握着电话的手瞬间收禁,心似乎也跟着紧了三分! 又死人了?! “你在哪里?”他问,眉峰高高扬起,面沉如水,眸子深得一眼看不到底。 “外滩商业大厦!就是上次孟梦跳楼的地方,你还记得吗?”电话那头似乎很吵闹,应该就是外滩,公共场合了。 林宵声音都粗了,“废话!我怎么不记得!长话短说,我马上过来!”车子正好停在分局前头,林宵一个箭步跨上去,三下五除二拧了钥匙,脚踩油门打了方向盘就开出去。 “就那儿!上次的孟梦跳楼,这次又有人跳楼了!” ------题外话------ 预计这一卷死的人会占全文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捂脸~ 下次更新就是小年夜前夕了诶~趁着年节存稿备战新文~怀挺!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四章 白发人送黑发人 林宵到现场的时候,外滩商业大厦楼下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 赵天给他打电话前已经有路人报了警,但是他却比警车来得更快。三两下拨开人群,或许是因为上次的碎尸案登上了日报的头版头条,林宵的脸已经被川南市民所熟悉,所以他进入中心区域显得十分顺利。 “头儿,”赵天看到他连连招手,几米开外就是那个据称跳楼的女人,准确说来是女人的尸体,“刚才确认过了,是自杀。” “自杀?”林宵皱眉,那尸体脑浆迸裂,地上红的白的混作一团,近距离看去格外触目惊心,“怎么确认的?” 现场血腥,但围观群众都不愿散去,许多人好奇却又不敢正眼看,就弯着个脑袋偷偷拿余光打量,目光一旦撞上那从二十多楼一跃而下最后变得软绵绵的尸体,就惶恐地撇开,一阵心惊胆战的害怕。 血气的味道还是很浓重的,尽管现在是在室外。但这个死者勇气颇足,这是完全没有给自己后悔的余地,所以坠地之后,别说头颅当场碎裂,就是五脏六腑也不仅只是内出血了。 “死者的父母就在那里,”赵天一指对面,那里有两个已经哭到肝肠寸断的老人,头发花白,皱纹满脸,若不是有好心路人扶着,他们怕是已经无力地瘫软在地上了,“我当时正巧经过,听到动静才过来看了一眼,这一看差点没把我给吓死!” 赵天拍拍胸脯,吸了一口凉气。 “是死者父母呼天抢地的,我才听到的动静。” “刚才简单了解了一下,他们说就在半个小时前接到女儿电话,也就是此案的跳楼者,据称死者在电话里不停地哭泣,说对不起父母还说自己实在是不想活了云云,我觉得大抵就是死者的最后遗言吧。” “死者跳楼的时候没有挂断电话,所以这对父母是喊了许久没等到女儿回答才急急忙忙赶来这里的。死者的手机就放在二十八楼的天台,因为她的父母就住在附近,所以直到两人赶到现场亲眼看到女儿的尸体,才切断了电话。途中这对父母一直在和女儿说话,试图劝她不要做傻事,可惜,她早就听不到了。” 赵天说到最后叹了一口气,微微有些伤感。也是,碰到白发人送黑发人,哪能不心酸? 林宵闻言又抬头看了那对父母一眼,两人几乎快要哭晕过去了,双眼紧闭,似乎连呼吸都停止,只剩两张泪流不止的面孔上,晶莹闪烁。 “不过头儿,值得庆幸的是,那父亲接电话的时候被女儿吓到,不小心按着了录音键,”赵天附到林宵耳边低低道,“咱们回局里可以让技术部分析一下,这录音有没有什么可以查的线索。” 林宵一愣,转头时眸中带光。 有录音那当然是不幸中的万幸,他们没有人看到死者死前的情况,能获得的信息便少之又少。 技术部可以根据录音中女人的声调及情绪等各种综合来听出她在跳楼前所谓的“遗言”到底是真心的,还是……为人所逼? 说话间,分局的兄弟就到了。 警车呜啦呜啦,秦法医比谁都先下来。人群哗地让开一条道儿,舆论声瞬间小了。 秦法医目光一触及地上的尸体,瞳孔就猛地一缩。女人死状太惨,连她都有些不忍看下去。 初步尸检还是现场就开始,秦法医戴了手套,可刚扶了那尸体一下,尸体的胳膊就软软地搭下去了。 二十八楼下来,骨骼尽碎,这可怜的人儿捏着就跟一团棉花一样,柔若无骨。 死者是女性,冬天又穿得多,况且她的父母还在现场看着,秦法医不方便做过多检查,只探了几处要紧的,结合死者瞳孔角膜皮肤血液等变化,将目击证人的言辞做进一步确认。 但是因为死者是在半小时前跳楼的,而尸检推测死亡时间的误差就在半小时至一小时,所以暂时的,秦法医还没法断定真假,只能先将尸体带回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林宵眉头皱起后就再没松开,吩咐赵天先按照之前说的去调查傅小君的朋友圈,然后自己跟秦法医等人带着死者的父母回了分局。 死者的手机有兄弟去二十八楼取了下来,通话时间长达47分钟,但是撇开死者父母赶到现场所消耗的半个多小时,其实死者跟父母的通话,仅只有短短十多分钟。 死者手机里有很多通话记录,大多都是标记了姓名,林宵瞥了一眼,对那取了手机的小伙子道:“一个一个核对,看跟死者是何关系。”他注意到死者除了打给父亲的那个电话,其余通话记录都是在三天以前,但如果有人删除了其中一些通话记录,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也无妨,删除的通话记录,他们能找回来。 那小伙子严肃应下,转身就投入了工作。 这时又有另外一个小伙子跑过来,喘着粗气对林宵急道:“头儿,刚才找到了二十八楼餐厅的负责人,证实死者跳楼的时候,身旁无人。” 林宵拧眉,脸色愈发沉了,“什么意思?死者跳楼的时候,楼上有人看见了没阻止?不仅没阻止还没报案?”他眉头突突地跳,不是被案子给惹的,是给气的! 他话音刚落,小伙子还没来得及回答呢,身后忽有人接道:“您误会了,事情不是那样。” 林宵抬眼,小伙子微微转身,面前一人西装革履,胸前别着金属名牌,模样标致,身材硬朗。 “警察先生您好,我就是二十八楼南雅餐厅的负责人,您可以直接叫我许鸿,”男人挂着服务业习惯性的微笑,似乎一点没受到跳楼女子的跳楼出发点就是他们餐厅这件事的影响,“我想,有些事咱们更适合去里头说,您觉得呢?” 林宵抿唇,许鸿的想法他自然懂,不想给餐厅造成影响而已。 于是他便随了许鸿进了商业大厦。 大厦已被暂时性的封锁,里面的人可以出来,但外面的人却不可以进去。围观的人群比之前散去许多,局里兄弟和秦法医已经将死者以及死者父母带回去,只林宵一人留了下来。 没办法,现在人手不够,很多事需要他亲力亲为。 电梯一路直上二十八楼,南雅餐厅是全环绕玻璃,被誉为川南的“空中食府”。林宵没到这里来吃过饭,因为情侣更青睐此地,而不是他这样的单身青年。 分局的兄弟还未来得及现场取证,他既然上来了,这份工作就由他做了。 南雅餐厅很大,二十八楼整个楼层都是他们家的,自然也是比较奢华高档。林宵打量一眼,餐厅很干净整洁,大厅是开放式自助餐型,里头有情侣包间,而许鸿一上来就指着正对面一间包间道:“就是那里,孙小姐昨晚就预订了。” 林宵皱眉,死者姓孙名辰,就是许鸿口中的孙小姐,“那是……”他推门进去,有些惊讶。 房间很小,正中一张迷你圆台,只有两张椅子,旁边开了个小冰柜,看样子就是情侣包间。不过现在,这些东西都倒在地上,一片狼藉。 包间一侧落地玻璃窗被砸开了大大的洞,似一张狰狞的脸咧着嘴,冬日烈风呼啸,从那洞中吹进,激起林宵一阵战栗。 冷。 二十八楼的风,冰冷刺骨。 “如您所见,孙小姐按照预定时间来了我们餐厅,进了包间后却始终没有点餐,直到……”许鸿叹口气解释,“直到外头的服务员听到很大的动静,我想,也许就是孙小姐拿椅子砸玻璃窗的声音吧。” “你们餐厅的玻璃窗,难道不该是坚固的吗?”林宵气笑了,“若是砸了就碎,那如果客人不小心碰倒了什么,安全性谁来保证?” “这个您跟我说也没用,”许鸿耸肩,表情无奈,“我只是此处分店的负责人,并不是老板,您还是就孙小姐跳楼一案问些我能回答的问题吧。” 林宵恨恨转头,盯着那破碎的落地窗,眼睛快要瞪出血。 社会难安,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有这样那样毫无保障的事物存在! “进来后看到的情况如何?”他强自按压住情绪问道。 “是服务员先进来的,后来发现房间里没人才来叫的我,”许鸿老实回答,“我想那时候,孙小姐应该已经……已经跳下去了。” 林宵沉眉。 照这样看来,孙辰先是打了电话给父母,然后破窗,将手机放在窗外天台上,随即一跃而下。 林宵突然就想到了孟梦,那个同样对生命充满沧凉情绪最终选择结束自己一生的女人。只是不知道,这次的死者孙辰,和当时为爱赎罪的孟梦,谁的故事更惹人心凉? “确定死者是独自一人前来的吗?期间也没有其他人进过这间屋子?”林宵问。 “这个您放心,”许鸿很肯定,“我们南雅餐厅进门都需要登记,包间门口更是有各自匹配的服务员,谁进来了谁没进来一目了然。” 林宵想了想,觉得暂时性的问不出什么其他细节,于是留了许鸿的电话,又急匆匆往回赶了。 ------题外话------ 明天可能有个重要公告,妞儿们到时候看一下吧! 终于要过年啦!实习生表示终于放假啦!好幸福!来,集体大么么!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五章 答案,呼之欲出 跳楼案的调查,进行得比之前那桩案子顺利太多。 秦法医尸检报告一出,林宵等人又结合了死者与父母的通话记录,已确定孙辰,确为自杀。 孙辰的父母在分局哭成了泪人,赵天无奈只得先叫人给照看着,然后想尽办法电话联系了孙家的其他亲戚,一番折腾才把两位老人暂时给送回了家。 确定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南雅餐厅的监控。 包厢是有监控的,画面里清晰地反映着孙辰死前的一切状态。 她自进门就能看出情绪低落,未点餐,只茫然地坐在桌边,看窗外蓝天辽阔,听远方凉风呼啸。然后,她抖着手掏出手机,颤巍巍拨了电话,未开口,已泣不成声。 玻璃“啪”一下支离破碎,就如片刻之后那个香消玉殒的她一样,再无可能还原。 监控无法作假,特别是还有一段真实的录音。 案子结得快,半天功夫就完了,可每个人心头都闷得慌,因为临下班的时候秦法医对大家说—— “死者孙辰左臂有针孔,跟傅小君如出一辙。” 又和吸毒有关?! 人人震惊! 林宵握了拳,眉间一片阴郁。 这自杀……怕也冤枉了…… 但他们终究还是要看证据,证据直接而明显地指向自杀,哪怕牵扯着“毒品”,最多只是促导因素,算不得“谋害”。 只是可怜了孙辰的父母。 “头儿,你办公室电话响了。”林宵出神间,赵天提醒了一句。他屋子里电话已经响了好久了,而且大有一种他不接便会一直打下去的趋势。 林宵一愣,转身脚步飞快。 电话还是局长打来的,听说他等不及自己就去联系了流城的警方,这倒比林宵去联系到快速有效得多。 唐景枫和夏当归已无事,最晚明早的飞机就能回来,但其中深意,连林宵都忍不住多想了想。川南现在两起命案跟毒品有关,他们两个又在流城碰到这样子被栽赃陷害的事儿,是巧合?决计不可能。 事情有点烦,又有点乱,林宵挂了电话坐在椅子上发呆,脑仁疼。 几分钟后,肚子突然一阵咕噜叫。 林宵皱皱眉,莫名奇怪。 中午吃坏肚子了?没可能啊,他抵抗力一向很好,上次感冒失去了味觉,大晚上喝了杯过期变酸的牛奶都一点没事儿,怎么现在忽然闹起肚子来? 忍了片刻没忍住,林宵起身往男厕去。 分局的厕所格局十分简单,外间小便池,里头两个蹲坑是上大号的。 林宵这一次肚子闹得有点厉害,蹲了二十多分钟才虚软着腿扶墙出来。 五分钟后,他在办公室里又觉得有些如坐针毡了,连脸色都开始渐渐发白。赵天进来送一个下午调查的关于爱柯职员的背景资料的时候,看到他的状态都吓了一跳。 “头儿,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怎么脸色这么差?” 赵天说话比较大声,惹得外间的人都看了过来。 秦法医抿唇劝道:“最近事情多,你可别累倒了,”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其实现在也无事,跳楼案结束得快,只要跟傅小君的中毒案在吸毒这事情上结合起来考虑调查,别的也没什么,“早些回去歇着吧,等明天他们回来,也好帮着你点。” 秦法医口中的“他们”,指的自然是唐景枫和夏当归。 林宵有些分不清自己腹中的翻江倒海到底是胃还是肚子,他想强撑一会儿,可到底没忍住,推开身前的赵天飞快冲进了男厕。 一顿晕眩的狂吐,林宵甩甩脑袋,拿冷水扑了自己满脸。已入冬,这水凉到刺骨,很容易便能令人清醒。 很久没上吐下泻了,或者说自他记事起,自己的身体就好得出奇,从没如此折腾过。 林宵工作那么多年,今儿头一回早退。 “哎?今儿怎么回来那么早?”林宵进门,林妈妈听到动静从厨房间出来惊讶问。 她在准备晚饭的食材,但还没开始做菜,因为这个点儿尚早,若是烧好了林宵回来吃的时候就凉了,可她没想到今天儿子回来得那样早,出乎意料。 然而,下一秒她看到林宵毫无血色的脸,瞬间心尖一颤! “怎么了这是?!不舒服?”林妈妈湿漉漉的手在围裙上来回蹭了蹭,疾步便过去把住林宵的胳膊,“发热了?还是……受伤了?!”一想到儿子最近忙碌,她就觉得心口抽得疼。 “妈,我没事,”林宵安慰似地拍拍自个儿母亲的手背,掌心微凉,“大概中午吃坏肚子了吧,没什么大碍。”他中午忙得很,好像只随便在街头喝了一碗粥? 林妈妈依旧不放心,伸手摸林宵额头,又将他上下来回地看,似乎能透过衣服看到他里头有没有受伤一样。 林宵身子虚得很,却被母亲弄得哭笑不得,“妈我真没事,我就想上个厕所先。”他肚子里还是不舒服,没想到那一碗粥的威力如此大,上吐下泻没个尽头了还。 “快去快去,”林妈妈忧得眉头都皱了起来,“去玩了出来我给你弄点肠清茶喝喝。” “……妈你想让我腹泻死吗?”肠清茶一喝,他还想不想从卫生间出来了? 林宵关上卫生间的门,翻下马桶圈,坐在上面不动了。肚子里虽难受,但因为白天根本就没进食什么,而且他已经腹泻呕吐过几次,所以现在胃里空落落的。 坐在马桶上发了一会儿呆,林宵干脆又起来了,冲厕的时候,他回身盯着那哗啦啦的水流看,似若有所思。 马桶…… 须臾,林宵眸子一深,开门出了去。 “感觉好点没?”林妈妈就等在门口,满眼忧心,“不舒服就去医院看看?别硬撑着,妈得多担心。” 林宵摇摇头,一边回房间换了一件厚一点的外套,一边宽慰道:“已经好多了,妈我现在要出去一趟,你先做饭吧,做完了我就回来了。” 林妈妈急了,“怎么刚回来又要出去啊?你把家里当公共厕所了上完就走?”她记得上次也是,林宵早早回来结果还是跑了出去,大半夜才回来。 “我真有急事,”林宵穿好衣服,只来得及回头看他母亲一眼,“放心吧,做完饭我就回来了。”话音刚落,大门“啪”一下关闭,阻隔了林妈妈还未说出的话。 “这孩子!”林妈妈气得都笑了,却还是无奈钻进了厨房间。 儿子说做饭,那她便做吧。 林宵是赶着薄暮往爱柯公司去的,大楼下保安还在,他急急忙忙坐电梯上去,却在门口停了几秒。虽然公司已封锁,但为了调查方便,他从江同那里存了钥匙。 里头黑压压的,外面的暮色透不进来,无端显得可怖。 林宵不是怕,只是让自己慢慢先冷静下来。就在刚才,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一种傅小君中毒的可能性。 开门,林宵打开灯,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才几天的功夫,那个监控里永远忙忙碌碌人气味儿十足的企业,就萧条一片。他沉默,抬脚沉重,直接往卫生间方向去。 当时现场调查,他们咱们就没想到还有厕所呢? 林宵没进男厕,他进了女厕。 因为知道现在这里肯定没人,所以他毫不犹豫,一脚踏进女厕时,伸手按了墙壁上的灯。里头干净整洁,看来清洁阿姨的工作做得很到位。 四个隔间的门都掩着,对面就是洗手台,洗手台旁边还有自动干手器。 林宵皱眉,表情严肃地推开第一间隔间,随即,瞳孔一缩。 是坐便器。 也就是俗称的,马桶。 林宵知道为什么自己忽略了这一点,因为分局是蹲厕,潜意识里想不到爱柯的女厕是座便。也就是说,在凶手为同事且关系并不亲密的前提下,能让死者傅小君在大冬天暴露肌肤,或许就只有上厕所这一种可能了。 秦法医说同一部位触碰氰化钾会导致皮肤变黑腐烂,但若大部分氰化钾沾染到了裤子上,且死者每日回去洗澡冲刷,不见得就能留下证据。另外,如果此法不成立,那么…… 林宵走出隔间,脸上不见进入女厕的尴尬。 他看着洗手台旁的自动干手器,那是最近比较流行的小器件,类似于多次循环使用的绿色毛巾,而不是纸巾。 如果……有人能算准傅小君何时上厕所,然后在她上厕所之前在马桶圈和干手器上做手脚,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那谁可以如此行为,并且在如此行为的前提下,确保其他人不会中毒? 也就是说,在傅小君上完厕所后,要十分迅速地擦掉涂抹于马桶圈以及干手器上的致命氰化钾。 谁能做到? 答案……呼之欲出…… 监控录像里,他们只看到傅小君离开镜头时,没有人跟在她身后。可卫生间处于监控画面外,他们已经漏了嘴关键的那一点。 谁能跟着死者进入卫生间多次而不被怀疑?谁能在卫生间里折腾多时不引人注意?谁又能在四点半监控关闭之后放心地清理痕迹? 清洁阿姨! ------题外话------ 十多天没写,手生得很啊~ 但我还是要弱弱地推荐下新文~隔壁!就在隔壁!《权门争婚金牌女探》/归暖,作者其他里面有,新文求关注! 伪优雅真流氓的行为分析家,憨萌真性情的穴位师,具体简介此文公告以及隔壁都有啊~依旧推理言情,附带中医穴位浅薄涉足,卖萌求收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六章 灭口 林宵打了赵天的电话,语气里足可听出急迫。 “赵天,马上查承包爱柯清洁工作的是哪家公司,要快!”他不是很相信江同,所以没打算通过江同去调查谁负责清理女厕所。 吩咐完毕后,林宵没有离开,只是从卫生间出来,随便坐在办公室的其中一个座位上,就这么等着赵天的回电。 半小时后,赵天的电话来了。 “头儿,是华洁公司,负责爱柯厕所清理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名叫……”那边顿了顿,林宵听到了他狂按鼠标的声音,“啊!找到了!叫施兰!家就住在附近!” 没有任何过多言语,林宵腾地站起,电话未挂断,他就在赵天的指路下,从爱柯一路疾步往施兰的居住地去。 那是个颇有些年代的老旧小区,公寓楼里没有声控感应灯更没有电梯,所幸林宵胆子大,噔噔瞪一口气往上跑,一点儿也不怕黑暗。 施兰家在顶楼,当林宵站到601室门前时,赵天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 “头儿,要不你先等等,我现在赶过去?” 看施兰的背景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每个人都本本分分,为何平白无故去下毒杀害傅小君?既然这案子跟毒品有牵扯,赵天不得不怀疑她是受了什么人的胁迫。那这样一来,对方肯定时刻戒备着他们警察会调查到此地,会放心让施兰一个人应对? 赵天就是怕里面有埋伏,万一幕后黑手就等着头儿去自投罗网怎么办? “没事,”林宵拒绝得很干脆,“电话先搁着,十分钟后跟你联系。”他没等赵天回答就将手机放进了兜里,爬楼梯上来始终都未紧张也未害怕,这时慢慢冷静下来,凝神盯着那门瞧,手心才渐渐出了一丝热汗。 如果真有埋伏,十分钟后赵天会急,加上他赶来的时间,二十分钟已足够。林宵对自己的能力还是挺自信的,拖延上二十分钟不成问题。 林宵深吸一口气,他没有带枪也没有带任何棍棒,仅仅一双赤手空拳。 “咚咚咚——”无门铃,林宵指节重叩,三下敲门声在寂静里格外空旷瘆人。 等了大概几分钟,无人应门。 现在才晚饭时间,不可能早早便睡了,而且施兰家中有六口人,公婆丈夫以及一双刚读高中的儿女,这个点儿孩子正放学,家里没道理会没人。 林宵皱眉,因了是老式公寓楼,601室并未安装防盗门,他考虑踹门而入的可能性有多大。 又这么等了几分钟,林宵终于失去耐心,兜里赵天焦急的呼喊隐隐可听。他敛眉,暗沉一口气,忽然抬脚就用力踢向身前的门! 落脚重,门板薄,林宵只觉脚后跟一疼,随即门便开了。 昏暗的室内,窄小的空间,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五分钟后,赵天暗骂一声,从厨房间抓了一把水果刀就准备出门。手机攥在手里,被他捏得死死。 “赵天,赵天!”几声重呼直到最后才被赵天听见。 小伙子一个激灵,站在门前赶紧将胳膊抬起,好不容易把手机贴近耳边,一声“头儿你没事吧”已出口。 “赵天,通知所有人,施兰家见。” “嘟嘟嘟——”电话已挂断,林宵就是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赵天摸不着头脑。不过既然人没事那就最好,他还是赶快出门吧。 而电话那段,林宵放下手臂,身前是听到刚才他踹门动静跑出来看的602室的年轻夫妻。此刻,那对夫妻满脸惊恐,女子更是拿手紧紧捂着自己的嘴巴,否则须臾便要露出恐惧的大喊。 林宵的身后,四具尸体,浴血静卧。 “施兰夫妻以及她的公婆都死了,乱刀捅死的,”秦法医都有些不忍心看这血腥的场面,回头瞥了一眼门外那被分局兄弟给拦住的兄妹,压低声音对林宵道,“所幸这俩孩子今天放学晚了,否则……” 否则也已经惨遭毒手! 林宵拧眉,太阳穴一阵痛。 傅小君,孙辰,还有施兰一家四口。 被害时间如此接近,凶手到底是自信,还是变态? 他刚刚摸索到一点线索,找到了施兰,结果却发现她已被灭口。那是不是可以说明,施兰的确跟傅小君死亡案有关?而施兰的背后,也一定有一个指使她的真正的凶手? “先把人搬回去,动静不要太大。”林宵急匆匆吩咐了一句,走到外头时正巧看到两个失魂落魄的孩子。 两个高中的兄妹,一夕之间家破人亡。 连夜赶回局里,路上林宵只来得及打了个电话回家,说自己不回去吃饭了,惹了林妈妈一顿气急的骂。 “头儿,施兰一家被杀,其实……”赵天想说,其实不见得就是坏事,但终究觉得死者为大,这样的话太不敬,于是换了一种方式道,“其实一定程度上代表你的推断是正确的。” 车上林宵已经把自己所想的推理跟兄弟几个交流了一番,秦法医点点头,表示赞同赵天的话。 “不过现在问题只会比之前更严重,”她声音清淡,但听得出隐隐透着担忧,“第一,虽然我们可以确定这三起案子有牵扯,可背后之人既然敢灭口,而且是大范围的灭口,足可见其狂妄,不好查,”秦法医顿了一下,再道,“第二,我们承受的社会压力,会比不能破案的压力更大。” 后面一句话她加重了语气,这让几个人都想到,几个月前碎尸案时的舆论将分局给推向了风口浪尖。 舆论总是最可怕的,哪怕他们不怕,也会压力倍增。 “孙辰那边不好查,毕竟都已经确定了是自杀,至少她跳楼的时候身侧无人,”林宵沉道,“尽管不排除她因为背后有人给她造成太多压力的情况。” 孙辰有吸毒史,若是因为缺了毒品忍受不住跳楼,倒的确有几分可能。 “但是施兰胳膊上没有针孔,”秦法医接道,瞬间摘了手套,闭眼摇摇头,似醒神,“并且无既往吸毒史,包括她的家人。” “那应该只是一颗棋子?”刘晟凡疑惑道,“傅小君跟毒枭有关系,但是之后因为什么事情导致毒枭不得不杀了她却不方便或者不愿意自己下手,便找到了施兰?” 可……刘晟凡说完自己也质疑自己起来。 可施兰既然跟毒品无关,毒枭怎么会找上她? 施兰遇害可以理解为背后之人灭口,那之前呢?她跟这案子的联系又从何而来? 场面沉默下来,人人心里一团乱麻。 半晌后,林宵突然叹了一口气,沉声道:“不能急,还是得循序渐进着来,傅小君是第一个死亡的,也是一切的起始点,先要找出傅小君因何而死,揪出这根线,才能慢慢抽丝剥茧。” 话说出口虽容易,但林宵也知道一切难做。 那天午夜,林宵将所有后续事物处理完才回的家,母亲已睡下,他在阳台上吹了很久的冷风,头一回想抽根烟冷静冷静。 但家里没有香烟,他也从未抽过。 无奈转身回了卧室,林宵躺下,被子未盖,屋子里有着凉意,刺激着他的头脑,毫无睡意,格外清醒。 而窗外,有飞机低鸣,携谁匆匆而归? …… 翌日,林宵起得很早,或者说他是一夜未安枕,可眼下无青黑,精神状态饱满,整个人似亢奋得过头。 林妈妈盛好的白粥他吃了一碗又去添了一碗,这让母亲不免奇怪地多看了他两眼,“怎么突然胃口那么好?”想着儿子昨天还上吐下泻的,一下子吃得下很是疑惑,“别把肠胃撑坏了。”林妈妈怕他是吐得胃里空了,再接着暴饮暴食对身体不好,干脆横手不给林宵再去盛的机会。 “妈我饱了,”林宵拿手背抹抹嘴,起身套上大衣,精神抖擞,“接下来这几天我就不回家了,直到案子告破。” “什么?!”林妈妈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气笑了,“局里晚上有人给你做饭吃?局里晚上能睡人?你能不能也想想你妈,想想你妈会担心?” 林宵被说得心头一刺,但他已决定,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点他母亲当然知道。 “妈,年末了,分局如今面临的情况十分……十分严重,”他不知如何解释,心底对母亲的愧疚定是有的,可终究他是警察,是人民的公仆,“案子破了,大家才能好好过年,否则我们心里都不舒坦的。” “您总希望我心里舒坦些再回家陪您,对吧?”林宵走到门口,回头说了这样一句话。 林妈妈手里拿着抹布,步子已迈不开,整个人倚在餐桌上,笑容微苦。 “妈,眼下这几桩案子是我从未遇到的棘手问题,不出意外应该和我几年前……”他顿了顿,面色变了,却还是缓缓说了下去,“和几年前那毒品案有关,现在遇害的人已有六个,再不解决,我不能肯定后面还会不会有人惨遭毒手。” “没几天就年底了,您希望我回家开开心心跨年对吧,我也希望,那些再没有机会跨年的死者,早些瞑目。” ------题外话------ 希望明天能把情节拉回来!卡文卡得我不要不要的!哀怨脸~ 我希望每天都在旧文里呼吁一遍:新文《权门争婚金牌女探》/归暖,就在隔壁啦啦啦~ 看我萌萌的眼神~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七章 就在我们身边 机场,vip通道外。 “阿景!小夏!这里,”林宵静静站着,直到视线所及之处,有两道熟悉身影出现,他才挺直了腰板扬手招呼,“在这里。” 唐景枫闻言,循着声音看去。 一个多月,其实算不得太久,但不知是不是最近林宵忙碌辛苦,远远看去竟似憔悴许多。男人光溜溜的下巴处,已长出了青黑的短短胡渣,头发也大抵好长时间没理过了,整个人不复往日阳刚,反倒有些萎靡。 “怎么了这事?”唐景枫先到林宵跟前,一拳垂在他胸口处,玩笑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生了一场大病。” 唐景枫姿态潇洒,丝毫不见进过流城警察局的无奈和委屈。 林宵没回答,只弯唇笑了笑,对着唐景枫身后沉默不语的夏当归道:“好久不见了,小夏。” 夏当归抬眸,还是那个不温不火的脾性,只是林宵到底跟她关系还尚属不错,所以她淡淡点头,应了一句—— “是,我回来了。” 这话说得有些古怪,林宵一下子没听懂,却没打算深思下去。 只是唐景枫在旁边,闻言低垂了眉目,一道目光复杂。 她回来了,却是要忙着自己的事儿去了,至少短时间内,他再难陪在她身边。 林宵转身,脑袋还没转过来,“先上车吧,车上……我有事情跟你们说,”川南发生了那么多命案,他迎接唐景枫和夏当归回来,就像迎接破案的希望,“很重要的事情。”如此强调,唐景枫立刻便听懂了。 只是夏当归依旧沉默,比起之前更加不爱说话。 这是林宵觉得奇怪的地方,难道上次郝七的案子,夏当归还没打开心结?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便朝唐景枫看去,见那男人正看着夏当归,一时间捉摸不透。 三人心下各有心思,直到上了车,林宵踩下油门,唐景枫在副驾驶位系好安全带,才沉稳道:“又出案子了?” 夏当归坐在后座,脑袋枕着窗子,下巴处用自己的手背垫着,看模样似乎正出神。 林宵从后视镜里看了女孩儿一眼,心中狐疑更甚。 以前一旦发生什么事情,夏当归会比唐景枫更有冲劲,更愿意去了解事态的发展,可现在怎么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就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林宵皱皱眉,犹豫了一下还是没问,只点头回答唐景枫道:“没错,”他顿,继而重重接道,“而且是连环案。” 车速渐慢,他的语速却渐快。 林宵长话短说,一路上却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得非常清楚,包括他们自己对于这案子的理解和意见。 待最后话音落定,车厢里一时间陷入沉寂,无人说话。 良久,林宵遇上一个红灯,他将车缓缓停下,随即目光转到身旁唐景枫的身上。旁边的男人自听了之后就没发出过声音,林宵都甚至怀疑他的睡着了。 可分明,唐景枫睁着眼,眼睛定定瞧着前头,似放空。 林宵张嘴,眼角余光瞥见后视镜里,身后的夏当归依旧保持着趴车窗看风景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他这下心中愈发疑惑了,总觉得这一趟回来,两人好像都跟之前有了不同,但林宵又一下子说不准是哪里有了改变,反正怪怪的就对了。 他咬牙,刚想出声问唐景枫,后者却比他先一步开口:“绿灯了,开车。” 林宵一愣,转头的时候,车后响起喇叭声。他无奈,只得将注意力又放到了驾驶上。 “林宵,你应该知道了,我跟当归是因为什么才被扣在流城的吧?”几分钟后,唐景枫突然反问。 林宵抿唇,“知道,”他停顿片刻似猛然想到什么,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都跟毒品有关?!” 傅小君跟孙辰都有吸毒史,施兰又因杀害傅小君而被杀害,唐景枫跟夏当归则由于走私毒品被扣留,而发现毒品的钱包,是因为被人抢走之后才有了猫腻。 一切是有人刻意设计的? 林宵眉头狠狠皱起,“那个抢走你们钱包的人,可记得他的长相?”不会有那么凑巧的事,那个贼儿故意栽赃陷害,并且是在流城,太诡异。 “不记得,”唐景枫老实回答,手指在大腿上轻轻敲着节奏,心底已有了想法,“没有具体介入过调查,我还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现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背后黑手……” 说到最关键的地方,他的话音反而渐渐低了下去。 林宵一颗心被吊起来,霎时有点急:“怎样?” 唐景枫面色微沉,手指缓缓攥起。 “就在川南,甚至……”他再顿,一口气停了良久,最后终于道一声,“就在我们身边。” 林宵脊背一僵,大脑里似突然炸开了什么,炸得他眼冒金星,都已经看不清前头的路。 “当心!” 忽然身边一声大喝,方向盘被夺去,林宵一愣,回神的时候,身子猛地弹了出去,安全带勒得他腹部疼痛。 所幸,车子已停,车头撞在路边的绿化带上,没出大事。 车厢里,一时只剩下三道轻重缓急各不相同的呼吸。 夏当归在后座,适才林宵被震得忘记控制方向盘的时候,她的额头狠狠撞在前座的椅背上。但此刻,她恍若未觉,只伸手轻轻揉了一下,便又靠了回去,还是那副面色无波的表情。 “阿景……”林宵的意识终于回来了,手却抖得不成样子,“你说的……可是真的?” 他说极有可能,幕后黑手就在他们身边……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林宵不会不懂。 唐景枫沉默片刻,心情也不见得比林宵轻松,只是他冷静,他用最理智的话语,为林宵分析其中道理。 “那人就在川南这不难理解,毕竟受害者都在这里,他若要安排手下人做事,如果在别地也不方便,因为受害者的死亡时间非常靠近。” “至于我说的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更明显了。我跟当归第一次去流城,按理说那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们,可是那贼儿不仅知道我们住在哪里,甚至知道我们哪天会回来。” “当归是突然提出要回来的,所以我订机票也非常匆忙,订完后,我只给郁望还有你发了消息。也就是说,不是郁望那边暴露了,就是你这边暴露了。” “而我更倾向于,是你这边。” 林宵紧握着拳头,拳心渐渐渗出汗水,指节泛白,手背青筋都起了来。 要让他如何相信,是自己身边出了……问题? “我跟当归在川南也不曾在公众场合露过面,所以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极有可能是你亲信之人。” 唐景枫最后一句话,彻底压垮林宵心智。 他亲信之人,不就是分局的兄弟吗? 唐景枫还想再补充几句,见林宵情绪似已开始波动,终究有些不忍,遂换了一种方式道:“我们原本回来那天,是傅小君被害之日,那贼儿偷了钱包陷害,为的就是拖延我和当归的时间,拖得越久,案子被耽搁得也就越久,他们要想灭口要想解决所有想解决的人,更为方便。” 这就是为什么,那贼儿抢了包,最后还是把包给扔了出来。 不是嫌弃钱包里没钱,也不是嫌弃那钱包破旧,只是单纯地想让他们拿着钱包,好给机场安检抓住,人赃并获。 林宵深吸一口气,面色微白,“分局里就这么几个人,你怀疑谁?”他还是不信,那些兄弟跟着他做事都有好几年的功夫了,不可能背叛,不可能。 “不好说,”唐景枫道,须臾补充,“也不见得就是分局的人,你别太往心里去。”他只是将最坏的情况先告诉了林宵,这样至少到最后答案揭晓的时候,他不至于崩溃。 “但你接下来行动得注意了,不要暴露太多,而且……”唐景枫转头,看着林宵的目光多了些无奈,“而且你得学会演戏,学会隐藏,如果真是身边之人,不如就借机引蛇出洞,你装着还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定咱们会更快接近真相。” 林宵不知道说什么,手把着方向盘呼吸急促。 “心里压力不要大,”唐景枫如是道,不知是在跟林宵说还是在跟自己说,“我会帮你。” 后面一句,不知是在跟夏当归说还是跟林宵说。 他的话总有些双面意思,女孩儿听了眨眨眸子,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 半晌,林宵妥协,颇有点垂头丧气:“行,就照你说的做。”他想做最光明磊落之人,不包庇罪犯,永不包庇。 “那便成了,”唐景枫微微一笑,心头同样沉重,“能开车?” “能,”林宵也露出一丝笑,苦涩得很,“又不是断了手。”他再次启动车子,这回很快便集中了注意力,但脑海里却一直在浮现唐景枫一连串的话语,始终不曾散去。 车子停在分局门口,夏当归最是下车的一个。 她跳下来,下飞机之后说了最完整的一句话,“我先回家,有事再跟你们联系。”说完,她冲林宵点点头,再冲唐景枫淡笑。 “好。”只一字,唐景枫允了。 看女孩渐渐走远,林宵终于忍不住道:“小夏怎么了?感觉怪怪的。” 唐景枫未收回视线,只道:“她已经结束我的助手工作了。” ------题外话------ 7点开始码字,我以为会来不及赶在8点更新,所幸速度还在! 嘤嘤嘤~我感觉快驾驭不住情节的发展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第十八章 等待也是幸福的 卷三完 唐景枫跟林宵回分局大致了解了一下近期的几起案件,又拷贝了他认为自己需要的资料,待忙完这一切,回到家中的时候已近下午三点。 站在小区门口,男人手插裤兜,冬日的凉风刺骨严寒。他未穿厚外套,脖子里光溜溜的,一股子寒意钻进衣领,激起脊背战栗。 就这么呆呆站了许久,似欲让寒风将自己的头脑吹得清醒,也却完全没有清醒过来。 唐景枫暗自笑了一声,抬脚进了小区。 钥匙插进锁眼,右拧一圈,再左拧三圈,咔嗒一声,门开。 客厅里空荡荡的,一如他当年离开这里,母亲牵着他的手,转身时看屋子里曾经的欢声笑语一霎消失,莫名心头失落。而现在,一切如旧,他慢慢进屋,弯腰脱下鞋子,打开鞋柜的时候,看到第一层格子里,还塞着一双小巧的夏季拖鞋。 走的时候,还是夏末,待归来,已是初冬。 唐景枫有片刻的失神。 她来的时候本就没有行李,这回走了,自然也没带走什么东西。似乎家里什么都没缺,但就是显得格外空旷。 唯独缺了一个人儿,那人儿便是一切。 “唉——”唐景枫长叹一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上,闭上眼拿手指轻轻揉着太阳穴。 脑仁疼。 身边静谧,静得都能听见自己的呼吸,缓淡又富有节奏。 其实她在的时候家里也是这般安静,因为女孩儿不爱说话,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有问无答。可那时却又跟现在完全不同,那时他至少可以感受到她的存在,哪怕只是余光瞥着,呼吸感受着,一样心安。 而如今,他嗅不到半点她的气息。一阵风刮过还能留下痕迹呢,她倒好,干干净净毅然决然。 唐景枫想着想着又有点被气到般笑了,睁眼时眸底无奈顿升。 “夏当归,你可真是干脆。” 男人就这么平白无故说了一句,就好像那女孩儿依旧在,依旧在桌边规矩坐着,拿淡淡的眸子瞅他,面无表情。 接下来的半小时,唐景枫将几个房间都转了一遍,似乎是在确定夏当归真的已经走了,最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横躺在她的大床上,心中烦乱得很。 她答应与他尝试着跨入爱情,而他因此给出的最大宽容与让步,便是暂时的放手,让她去完成她最后的事—— 回总局,找局长。 其实他们仍旧在一座城市,相隔不过一百公里,很久,但比起之前的朝夕相处,又很大程度上远离了。 唐景枫心情低落,怎么都提不起兴致。 客厅的茶几上还放着要送给郁爷爷的特产,可他都没有打电话去说自己回来了。六只小狗在郁望家里寄养着,他也没打算立马去接回来。 因为唐景枫觉得现在自己都不想收拾自己,如何去见爷爷,又如何去照顾六只小家伙? 他如今唯一还想做的,就是把案子给了结,然后安心等那女孩儿回来。 他会一直记着她在飞机上的那一句话—— “最迟,夏,当归。” 窗外寒风呼啦啦的一阵,卷起街边落了满地的枯叶,给这冬日的薄暮更添一分苍凉憔悴,无端惹得人也心情不佳起来。 唐景枫站在落地窗前,看行人脚步匆匆,似回家赶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他若有所思,又转身往自家的厨房间看。 他曾在那里亲手为她做过一次晚餐,也曾喂她吃过一次东西。她吐出半块年糕,在他手心,他最后吃了。 他还欢喜于她不露声色的赞美,高兴地抱了她,那是第一次最亲密的接触,在他们懵懂的一瞬间。 只是四个月,他跟她相识不过四个月。 时间那么快,仿佛眨眼便过。 他还没有机会跟她认真地相处,还没有机会将她正式介绍给兄弟和爷爷,还没有机会替她抚去眉间一直存在的愁闷。什么都未来得及,甚至来不及把最好的自己展现给她,措手不及间,她便远去。 感情起于刹那,待意浓,伊人散。 男人的影子软软贴着玻璃窗,垂头的模样夜色里添了点淡淡的寂寥。 我们的路还很长,再等半年又何妨。 唐景枫轻笑,复又抬眸,眸子对上窗外摇曳的光溜溜的枝桠,再放远到那大片大片的霓虹灯上。 中秋节那晚,气氛也是这般安详,他还记得当时的心绪。 “当归,来年夏季,要相见。”他将额头慢慢靠近玻璃窗,窗子冰凉,额头温热,一贴上去很是刺激。 “我曾告诉自己,明年的8月26日,要亲口对你说……”唐景枫顿,微微闭眼,弯唇一笑。 “生日快乐。” …… 那夜,唐景枫关闭了一切通讯设备,吃了一碗方便面,八点多就爬上了夏当归曾经睡过的床。女孩儿的卧室里还维持着之前的状态,只不过她为数不多的衣服都已清空,也不晓得没有行李箱的她是怎么带走的。 床头柜上摆着一只马克杯,是唐景枫买给她晚上喝水用的,她没带走。 男人好笑,似乎他花钱买的,她只带走了一个手机。 可他分明一点薪水都没有结算给她,为何在这方面她就这般老实巴交? 把笔记本电脑搬上床,他未洗澡,只穿了一条平角短裤就钻进了曾经她的被窝。这种事也只有这个时候才有机会干,以前或者以后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夏当归的性子,踹他下去应当不会,但她会拿眼刀子剜他,狠狠地冷冷地剜他,不死不休。 卧室里有点冷,不知道是唐景枫刚从温暖的流城回来不习惯呢,还是家里少了一个人的确会冷清不少的缘故,反正他开了空调之后才感觉暖和许多。 盖上被子,靠枕往背后一塞,唐景枫强迫自己佯装舒服地伸一个懒腰,随即把笔记本电脑放到身前,动作迅速地开了机。 一个人的夜,不找点事情做,会更觉孤独。 先看了下傅小君的个人资料,文档里林宵已经给他批注了,是爱柯公司的清洁工阿姨施兰下的毒。氰化钾涂在女厕座便的马桶圈上,以及自动干手器的一次性毛巾上。 这点林宵不说百分百肯定,但基本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因为在施兰遇害后,林宵让赵天火速查了她的信息,得知施兰进入爱柯工作只有两个月,也就是说,符合傅小君中毒的可能阶段。而且,在施兰家的后续搜查里,也找到了残留的氰化钾痕迹。施兰给傅小君下毒是长期的,所以导致的是慢性中毒,这也就说明了这个极具挥发性的危险毒物不得不在施兰家保存多时那么后期就算处理干净,也难免留下痕迹。 如此确定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那就是上次林宵等人到爱柯看过的监控。 监控里傅小君始终处于画面内,只有少数几次离开座位,而座位一直无人动过手脚,相当于中毒的可能只有在她离开前往另一个地方才会发生。 而那个地方,不出意外就是——卫生间。 但华洁保洁公司也算是有名号的正儿八经的公司,施兰的背景干净他们才会招收进来,并安排进入爱柯母婴企业。这点就比较难查,施兰到底是因为什么要下手杀害傅小君?这个普通的中年妇人跟毒品又能牵扯上什么关系? 而且,施兰的氰化钾来源,到底是自己准备,还是幕后之人所提供? 唐景枫一边看,一边手指在触摸屏上来回滑动,随时随地做着标注。 他没有去过任何一个现场,只能用空间补充想象能力去填补这空缺,好让现场感更饱满,对于凶案犯罪的嗅觉才能敏锐。 孙辰是跳楼死亡的,跟几个月前孟梦选择的地点一模一样,这让精神一直处于高度集中的唐景枫微微顿了思绪。 神识一恍惚,他便想到了唐佑宁。 似乎很久没有去看过表哥了,也不知道在里面……过得好不好…… 唐景枫再叹一口气,甩甩脑袋强迫自己暂时不去想,须臾他便重新聚焦,盯着电脑屏幕的眼睛依旧锐利。 跳楼案没有疑点,现场、死前通话以及监控都能证明孙辰的确是自己选择跳楼的,但这并不排除孙辰是因为遭受了什么打击而甘愿自我终结生命,毕竟她是一个有吸毒史的姑娘。 不过,秦法医的尸检报告称,孙辰死前并未吸食毒品,也就是说她不可能是因为吸食过量导致出现幻觉而意外丧生。 排除种种原因,才能更接近真相,唐景枫一直坚信这一点。 把所有资料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唐景枫合上电脑,盯着床对面那堵墙出神。墙上有个钟,秒针不知疲倦滴答滴答走着,他的眼睛便也跟着那针一圈圈地转,待转了三圈后,他终于慢慢回神,闭眼开始整理思绪。 首先,三起案子可并案处理,被害人数高达六人。 唐景枫想了想,兀自摇了摇头。 其实在他眼里,被害人只有三人——傅小君,孙辰,还有施兰。 施兰的家人只是因为幕后之人要下手时恰好在场,万不得已才一起动手的。听林宵说,施兰还有一对儿女,所幸儿女当时在上学,否则便…… 唐景枫没往下想,也不知道那幕后之人会不会以后再对这俩孩子下手。 事件的导火索是傅小君,傅小君的存在威胁到了毒枭,导致那幕后之人不得不找到施兰去下手。而下手之后又怕事情暴露,将施兰灭口。这两人有连带关系,唐景枫尚且能理出一些思路,但不知孙辰又是何原因? 不过,唐景枫不懂,如果林宵没有查到施兰头上,他们将施兰灭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那样的话……男人拧眉,挺起腰板再度打开笔记本,新建了一个空白的文档,手指在键盘上快速跃动。 想到什么便写下来,因为如今的唐景枫总有些心神不宁,得时时刻刻记录着。 应当是施兰发现或做了什么让人不得不灭口她的事,哪怕这一举动会给他们带来嫌疑,也必须得狠心做了。 孙辰暂时属于独立个体,他可以从另外两个连带的被害人查起。这是唐景枫自己的思路,也是他习惯的思路。 列下眼前最该要排查的,逐一去解决,才能慢慢抽丝剥茧。 第一,他要去施兰家一趟,还要去见一见那俩孩子,了解一些他想了解的事。 第二,他得找到尹东,因为他想知道这男人突然辞职的原因,且是在如今这个做什么都足以引起怀疑的档口。当然,他也很好奇关于江同与傅小君的关系,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这风,也不是莫名其妙就会起的。 第三,他需要联系钟亚丽,那个和傅小君最熟悉的同事,问问施兰和傅小君有没有什么私下的恩怨,毕竟她是在场人员中比较有取证价值的。 大概就是这三件事,唐景枫认为最该着手。 保存文档之前,他又重新看了一遍,因为案子发生的时间已久,尤其,还是在这么杂乱的前提下,多桩案子搅合在一起,想想就麻烦。 流城那边陷害他跟夏当归的贼儿听说还没找到,钱包上没有指纹,相比那天那人是戴了手套,早有准备。这点唐景枫没有意外,如果真是刻意安排要来拖延他们的回城时间,这招倒的确有效。 合上电脑,唐景枫把笔记本随意往枕头边上一塞,动作迅速地躺了下来。 枕头上还似乎残留着夏当归发间的清香,淡淡的,闻起来令人恍惚。 唐景枫满足地闭眼,早早入眠。 晚安,当归…… 翌日一早,唐景枫睡到日上三竿,昨晚忘了拉窗帘,冬日暖阳刚刚好透过玻璃窗洒进来,带着这个季节特有的能够治愈人的温度。 唐景枫翻个身,睡眼惺忪地看着那大片大片落于床前的阳光,心底没来由的一阵宁静。 他跟林宵告了三天假,三天,关闭所有通讯设备,林宵不会打电话来,他也不会打电话去。时间属于他,想查什么都可以去,只要三天后,给出答案。 这期限紧迫,但对于破案而言,又太过缓慢。 唐景枫起身下床,空调半夜自动关了,卧室里又显得有了些凉意。他披上外套,又一溜烟跑回自己屋子拿了换洗衣物,这才往卫生间去。 早晨洗个澡,很快便能头脑清醒。 大概半个小时后,一身清爽的男人擦着头发出了来,脚踩拖鞋进厨房翻了翻冰箱,这才发现离家一个多月,冰箱里压根儿就没什么吃的。 唐景枫挠挠头,点火随便煎了个鸡蛋,洗锅子的时候又看了下牛奶,有效日期显示早已过期。 他简单解决了早餐,往脖子里套了根黑色围巾,风风火火地出了门。 先去施兰家,这是他已打算的。 施兰的两个孩子被亲戚给接去了,因为那亲戚家就在川南,所以施兰生前所住的公寓,如今已空无一人。 唐景枫昨天问林宵拿了备份钥匙,一路爬上六楼的时候,很顺利就开了门。因为怕惊动对门的邻居,他没有发出多大声音,即便现在他也不确定对门还有没有住着人,毕竟……施兰家相当于是被灭门的。 一进门,客厅还保持着当日惨不忍睹的景象。 地上的血迹未完全清理,红色渗进地板,凝成黑乎乎的一大团,从门口一路延伸。整个客厅原本就不大,这样一眼望去,就好像亲身经历着犯罪的过程,触目惊心。 唐景枫没将注意力放在此处太久,目标明确地进入了死者施兰与其丈夫的卧室。卧室不可能是藏匿氰化钾的地方,毕竟施兰要用它下毒,肯定是清楚它的危险性的,但卧室是掩藏秘密最多的地方,也是唐景枫最会率先调查的地方。 卧室很小,一张大床,两边各有一个床头柜,对面一台电视机,旁边的墙壁处卡着双开门的衣柜,塞得满满当当。 林宵等人已调查过,没有取证到有效的证据。 也是,幕后那人敢搞出那么大的动静,自然也会收拾得干干净净,毫无痕迹。 但唐景枫会看到林宵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比如…… 男人环顾四周,忽然间一顿,眸光落在床头的台历上,伸手便拿了起来。 现在是12月,台历却还翻在11月份那一页。唐景枫看了几秒,指头一捻,往前又翻了一页。 随即,他瞳孔一深! 10月15日这数字上,被用黑色水笔画了一个大大的圈! 如果没记错,林宵给他的资料里,10月10日才是施兰入职华洁保洁公司的日子,并非台历上被着重标记的10月15日! 唐景枫可以接受施兰对这份工作的看重,但10月15日并不是她的入职日期,那就说明这日子对她还有别的意义。 什么意义?他不知道,但这日子和傅小君中毒初期时间吻合。 唐景枫皱眉,拿出手机备忘录开始做笔记。 10月15日,或许是幕后之人开始跟施兰联系的第一天。 林宵他们调查此处的时候,没有搜到施兰的手机,也就是说手机极有可能被人拿走。那么,手机里就一定有施兰跟对方的联系线索。而现在他们肯定找不到那手机了,也就暂时没办法查到对方头上。 唐景枫拿了台历,就站在原地一页一页翻了起来。而他越往后翻,越觉得之前的推断正确。 一月至九月,台历上干干净净,一笔一划都没有,只有10月15日这个日期上画了第一笔。 然后,11月15日。 然后,12月15日。 太过规律,规律到一眼便能看出这日期代表了什么。 每一个月的15号,是加重氰化钾用量的日子吧…… 氰化钾毒性强,若要形成慢性中毒,必须时刻注意每天的用量。而施兰只是一个普通的妇人,对于这用量自然没有那么清楚,对方要求她给傅小君下毒,一定会强调暂时不要毒死人。那么,紧张又恐惧的施兰,下手时一定畏缩。 为了保证不提前毒杀傅小君,甚至可以说是害怕自己办砸了事情,施兰会下意识减轻用量。这样的话,最大的可能性是,傅小君的中毒症状将缓解,也就是相当于,她不一定会中毒。 这样施兰仍旧没有完成任务。 唐景枫不知道对方是以什么来威胁施兰的,左不过是家庭与孩子。 但如此一来,施兰不管下手重或轻,都忧心忡忡。重了,怕傅小君猝死,轻了,又怕用量完全不起作用。于是,她只能每个月定一个固定的时间,在那一天加重用量,确保傅小君能处在氰化钾中毒的状态下。 10月15日施兰就已定下如此计划,也就代表了她至少在国庆期间就已和对方取得联系,并接手了氰化钾来源。 氰化钾一般店里买不到,除非是网络。但施兰家没有台式电脑,只有一台便携式笔记本,由上了高中的儿子带去学校宿舍使用。 这样推断可知,氰化钾的来源,应当是由对方提供。 唐景枫耸耸肩,心头微微清明了些。 他喜欢拨开层层迷雾看到一丝光亮的感觉,那感觉会让人觉得心情非常好,满足又轻松。 他心里已有了主意,从卧室退出来后,又将整个公寓给兜了一遍。血迹都在客厅,也就是说当时对方来,人都聚集在外间。或许,对方装作是施兰的朋友来拜访,毕竟只有客人上门,长辈和同辈才会齐齐在场。 唐景枫搜寻了一圈,最后还是站定在沙发前。只要往前跨两步,他就能踩到斑驳血迹。 对方那日来,一定不是独身。 施兰家里四口人被杀,尸体检测是刀子捅死的,甚至没有惊动到隔壁的邻居。要知道老式公寓楼的隔音效果非常差,对门的人打一个喷嚏可能都会被听到。 要想让四个成年人一声不吭就被杀死,除非对方人数也多,才能做到完全制服。 应该是三四个比较魁梧的男人,唐景枫如是想。 来前肯定跟施兰联系过,因为要确保她家里有人,不会白跑一趟。也符合最后施兰的手机被带走,因为手机里有通话记录。 一切都说得过去,唐景枫满意了,带上台历出了门。 锁门的时候,他复又看了那萧条的屋子一眼,最后目光落定在地板的黑色血迹上,沉眉,转身离去。 接下来……要去施兰亲戚家见见那俩孩子。 虽然知道这么快就去揭开孩子的伤疤不好,但毕竟施兰是犯罪者也是受害者,为了更快且公正地揪出幕后之人,这点痛苦那一对儿女需要背负,尽管……残忍。 唐景枫没有开车,所幸施兰的那位亲戚住得不远,倒两班公交车就能到,他本有意坐巴士,奈何一掏口袋才发现未带钱包,自然也就没有硬币和交通卡。 男人默默开始靠双腿走路。 那亲戚是施兰的表姐,关系算近,所以两个孩子应该不至于受寄人篱下之苦。 “请进吧,今儿周末,孩子在家。”表姐姓梁名荷,丈夫在外省上班,女儿已上大学,每逢假期才回来,所以如今家中只有她和两个孩子。 梁荷礼貌温柔,清楚唐景枫来意以及身份后,便将人迎了进来。 “小艺,小昌,”她冲里屋喊了声,不一会儿两个身穿高中校服的孩子就从房间里出了来,“过来,警察叔叔有事情要问你们。” 警察叔叔…… 唐景枫抿唇,默默接受了这称呼。 女孩叫小艺,男孩叫小昌,小艺跟小昌是龙凤胎,如果非得按照落胎顺序来算,那么小艺便是姐姐。 不知道是生来性子便沉默,还是一家惨遭不幸的事情完全打击到了两个孩子,导致现在明明看起来非常听梁荷话的小艺跟小昌,就如同两具行尸走肉,没有半点灵魂的样子。 唐景枫仔细打量着两个孩子,女孩矮些,男孩却快要和他一般高了,“别怕,我们就简单地聊聊天,可以吗?”他多和狡诈的疑犯打交道,对于和孩子交谈,反倒没有了魄力,“当然,如果……嗯……” 他其实想说,如果心理还暂时没有那么快可以接受,他也是可以等的。 只不过,能等的时间并不多。 女生总是比男生更早成熟,在很多情况下,女生也更能担得起一些责任。 小艺是姐姐,面对唐景枫的时候,倒真有几分长姐的姿态。 “没事的,您……会给我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讨回公道的,对吗?”女孩儿小心翼翼,一句话说到一半喉间就被哽住了。 唐景枫一愣,须臾郑重点头:“一定。”两字简短,但即是承诺。 梁荷看了唐景枫一眼,轻轻道:“那个,您和孩子聊,我去收拾一下屋子。”女人很会说话,特地将空间让给唐景枫,自己转身进了卧室,把卧室门也给关了上。 客厅里就剩两个孩子一个大人相对无言。 半晌,唐景枫先一步在沙发上坐下,小艺跟小昌对视,末了也走到男人对面,一前一后坐了下来。 话是从唐景枫那里先开始的。 “你们的母亲,平常是个怎样的人?” 这问题一出口,倒让两个孩子愣了片刻。 “妈妈……”小艺嗫嚅,两个字说完,眼泪水便哗哗落了下来。孩子想到了惨遭不测的亲人,虽然没有见到现场惨不忍睹的画面,但只要一想到是被人杀害的,那种心脏像揪着一样的感觉,会让她痛得无法呼吸。 小昌抿着唇,看一眼姐姐,又看一眼唐景枫。 他比小艺镇定得多,或许是因为是男孩子,没有女生成熟,但比女生坚强。该担起的担子,该承受的痛楚,男孩子在关键时候还是有能力的。 “妈妈很好。”只有四个字,似用尽了这个孩子全部的力气。 唐景枫哑然,他该如何再问? 沉默片刻,客厅里只剩下小艺低低的抽泣,一声接着一声,唐景枫听着心里也不是很好受。 “她都和哪些人接触呢?比如……朋友?同事?” 男人接着问,不敢将话说太明显,因为听说两个孩子学习成绩很好,太通透了或许他们能听出话外之音。 小昌目光落在茶几上,语调没有起伏,“妈妈除了上班,其他时间都会在家里,都不到外面走动的,”他看了姐姐一眼,似乎在无声问她有没有补充,“况且妈妈经常换工作,和同事也没有那么熟悉。” 小艺擦擦眼泪点头道:“没错,国庆节上来妈妈又换了新的上班地方,她很忙,但对人很好,谁会……” 谁会伤害她? 唐景枫心道这句,看着女孩子颤抖的肩膀,似见那同样瘦弱的丫头,腰板挺得直。 谈话其实进行得并不顺利,小艺一直断断续续的哭泣,小昌虽然很配合,但说的多是些没什么用的。唐景枫很苦恼,却也无可奈何,现在也不能对两个刚刚失去亲人以及家庭的孩子苛求太多,他只掌握到,施兰平常时候跟毒枭的联络并不多,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因为至少,孩子们没有见她跟外人联系。 参照施兰频频换工作的习惯考虑,还有她国庆节上来又到新的公司上班来看,应该只是一枚临时棋子而已。 用一个没什么特殊背景身份的中年妇女,来干掉一个有吸毒史的办公室女职员。 唐景枫皱眉,跟两个孩子告别后,又风风火火往尹东家赶。 争取今天,将几个地方都跑个遍,现在还差尹东家跟钟亚丽家,他希望自己能有所发现。 尹东家住的不错,在30层的公寓楼顶层,俯视下去视野开阔,风景一定很好。 开门的正是尹东,那男人独居,没有见过唐景枫,一开始还有些抵触。待说明了来意,尹东“噢”了一声,还算热情,“进来吧,家里没人。”他将拖鞋摆好,还特地问唐景枫要不要喝杯咖啡。 “不必,我问完我想知道的很快就走,后头还有事在等着我。”唐景枫婉拒道。 “那好,你问吧,我知道的都会说。”尹东已经接受过笔录调查,端得是一派自然。 唐景枫找他,并不是怀疑他,只是想从侧面了解一下傅小君跟江同的关系,毕竟他不是说,这两人之前有那么一段暧昧吗? 当然,他还想问,尹东突然要辞职的原因。 “我是认为,小君跟江老板不可能干干净净的,”尹东话说得很明白,反正现在在自己家,这话也不会被别人听到,“之前他们两个出差,都还没到时间呢,天天腻在一起,不分上班下班时间。”尹东如是道。 “我是男人,江老板也是男人,男人对男人最是了解,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尹东还是秉着一副笃定的态度,“再者,江老板已经有了家室,于公于私都该注意着,带小君出差,不如带别人。” 唐景枫细细敛眉,闻言忽然笑道:“你不会是因为嫉妒傅小君可以出差,而不是你,所以这样说吧?” 尹东愣,须臾也笑了,颇有些被气到,“呵,你这么想?”他鼻间出气,慢慢摇着脑袋,看样子很是忿忿,“那我也没有办法了,反正我告诉你的都是实话,怎么想是你的事情,我无法左右。” “抱歉,”唐景枫为了安抚尹东的情绪,耸耸肩表示道歉,“那,能说说你为何突然要辞职吗?” 傅小君刚出事,案子还在调查,尹东却递交了辞职申请给刚回来的江同,未免奇怪。 尹东不置可否,“我知道这样做你们会怀疑我,但既然我没有做什么事,心里肯定是坦荡的,也就不怕你们怀疑了,”他的性子刚烈得很,“我只是觉得,爱柯已经呆不下去了。” 唐景枫挑眉不说话,只等着尹东自己解释。 “我已经不小了,原本在这儿做得不错,自然也就不会产生要跳槽的念头,尽管职位并不高。”的确,尹东在傅小君之下,不算江同的得力助手。 “但是,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或多或少对公司会有影响。不说别的,小君死于中毒,还是慢性中毒,外头一听这消息,自然会想到咱们公司不干净。公司是做婴儿生意的,毒这一字可大可小。”尹东言之凿凿。 唐景枫插了一句:“你担心你的未来砸在爱柯?” “那不然呢?”尹东反问,“我还没结婚,虽然有了房子,但总得为将来打算。”爱柯今后的生意绝对会严重受影响,之前有别家公司要挖他,他没考虑好,如今已经是考虑得非常清楚了。 唐景枫默然,随即问了这么一句:“辞职申请若是批准了,你会去哪里?” 尹东诧异,“这跟案子有关?”他日后到哪里工作,也算是调查范围? “我问的,自然都是有关的,你只需回答便是了。”唐景枫摆着一副毋庸置疑的态度。 尹东嘀咕了一句,瘪瘪嘴道:“富世母婴,也是一家负责婴儿用品的公司,还挺知名的。” 唐景枫一震,脑海里有什么在转,记忆盘旋,一下子回到了……几日前! 那日,陈俊高傲地说,他是富世母婴的老板。 富世母婴乃全国500强企业,绝对没有重名的可能。 唐景枫倒吸一口凉气,似一下子,惊觉了什么! “富世母婴已经聘用你了?”他咬牙,一字一顿。 尹东有些被唐景枫的面色吓到,这男人突然的严肃,以及扣着他胳膊的手掌,都下了狠劲。 好像……突然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前两天他们那边的hr联系我说,只要我在爱柯辞职了,随时都能过去,直接上班。”尹东讷讷道。 “我靠!”唐景枫低低咒骂一声,极少爆粗的他,这时候真是怒了。 怪自己反应太慢,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巧合之事!当初知道死者傅小君是母婴用品公司的时候,他就该有所警觉的,毕竟,知名母婴用品公司并不多,富世不容忽视! 他这么一顿暗骂,骂的是自己。 然而…… 下一瞬,似又想到什么的唐景枫,面色忽然再度一变。 “怎么了这是……”尹东被这样的唐景枫彻底给惊着了,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敢动。 跟前的男人突然起身,一个箭步就往门口去,打开门之后什么话也没有留下,甩了一个急匆匆的背影,就这么……离开了?! 尹东整个人都凌乱了。 而唐景枫,在缓慢下行的电梯里,出了一头冷汗。 手里捏着手机,昨日他亲口说,这三天里不再跟林宵联络,然而只是十多个小时,他便要自己打破规矩。因为……人命比规矩重要得多! 谁的命? 苏乔乔的命! 唐景枫手心都凉了,电梯里没有信号,30层楼,时间似乎过得非常缓慢,慢到他觉得,最煎熬的时刻,莫过于此。 爱柯公司的员工出了事,死于慢性中毒,分局调查怀疑是公司内部员工下的手,就在那时候,富世母婴向尹东发出邀请,而尹东,当时还是林宵他们重点控制的对象。 这一招借刀杀人,这一出拉人垫背,真是高。 尹东若在这关键时刻辞职,嫌疑很快便会上升,若非林宵偶然查出施兰,尹东是不是就会因此而接受更为深入的调查?然后浪费了他们宝贵的时间,为对方之后的作祟提供更多的机会? 陈俊是富世母婴的老板,苏乔乔……是他的未婚妻! 唐景枫紧了拳头,身子靠在电梯里头凉凉的壁上,一股寒意自心底升起。 他……回想起了很多……之前看不到的东西…… 或者说,不是看不到,只是他看到了,选择性忽略,乃至遗忘。 他想起了苏乔乔的身材,凹凸有致,玲珑有型,但他跟她尚算熟悉,那日晚餐前,她没有那样的蓬勃。 他想起了用餐时频频补妆的她,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他只看得到夏当归,看不到对面那女人,似乎有些苍白的脸。 他想起了离别时,陈俊揽着苏乔乔,女人想回眸,却似被一个大力狠狠拽走,那余光他未见,此刻忆着,竟觉……悲怆! 唐景枫不禁打了个寒颤。 多么可怕…… 一个重拳狠狠打在电梯门上,“叮咚”一声,到了一楼。 唐景枫再不犹豫,快速出了电梯,一跨出来手里电话已经拨了出去。 “林宵!查12月15日那晚流城飞墨西哥的航班!航班里有两个人,陈俊和苏乔乔,你势必要找到这两个人!” 那天,苏乔乔在抹胸里装了毒品,所以看上去身材更性感了。 那天,她跟陈俊飞墨西哥不是为了提前度什么蜜月,只是要走私而已。 那天,想看他的最后一眼,或许是告别,或许……是提醒。 只是他的眼里只看得见一个人,那个人不是苏乔乔罢了。 唐景枫不知道这跨国的线索林宵有没有办法能查得到,他只希望,苏乔乔没事就好。 傅小君死了,孙辰死了,施兰死了,他不希望这次的案子里,再多一具尸体。那女人还年轻,还期盼着能嫁个男人,过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尽管唐景枫不喜欢苏乔乔,却也是她的……朋友。 若是出了什么事……他真不知如何,毕竟当日,是他亲眼看着陈俊,将苏乔乔带走,毫不动容。 电话打完,唐景枫靠在公寓楼下的大门口处,腿脚如灌了铅,半点也无法移动。他就这么静静呆着,似乎也不打算去钟亚丽那边了。 案子,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傅小君跟孙辰都是需要像毒枭求取毒品来吸食的人,但因为发生了某种他们所不知的情况,必须将两人灭口。用来灭口傅小君的自然是施兰,或许是因为傅小君和江同的关系,毒枭不方便下手,便有了这么个主意。当然,孙辰的较容易些,可能只是一通电话警告而已。 杀害傅小君之后嫁祸于尹东,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到施兰。但可惜他们查到了施兰身上,不得已便只能再将施兰这颗棋子除去。 如此一来,只要找到欲要陷害尹东之人,便相当于找到了此案的幕后黑手。 陷害尹东的就是富世母婴,陈俊是富世母婴的老板,嫌疑最大。 唐景枫意识有些恍惚,直到这时候才又突然想起,那天吃饭时,夏当归一句话—— “你有心事。” 陈俊的反应镇定得过头,他记得自己也多看了两眼。 现在想来,真是满满破绽! 唐景枫愈发懊恼了,后悔自己的松懈与粗心。 似乎现在,也能解释为什么陈俊之前见到他和夏当归和之后见到他们时,完全判若两人的态度。第一次见是在商城,那时他们刚知道苏乔乔和陈俊的关系,自然陈俊也就不了解两人的身份。第二次见,陈俊跟苏乔乔已好了那么一段时间,自然也就清楚了他和夏当归的工作。 这样便对了,一个走私毒品的商人,对于警务工作者,总是带着特有的抵触的。 全是破绽! 唐景枫气得又砸了一拳在玻璃门上,惹得门卫都看了过来。 苏乔乔后来一定是知道了陈俊的“真正”工作,那她接下来所有的一切,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迫?唐景枫这样想,却一时想不下去,现在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苏乔乔得活着。 那是他的疏忽造成的,苏乔乔若出事,他心难安。 带着沉重的心情,唐景枫回了家。 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他也没有胃口,干脆又钻回了夏当归的屋子,趴在床上不动弹了。 心情很不好,只想闭着眼睛好好安静一会儿,让思维沉寂,冷静下来之后想想接下来该做什么。 要等林宵的消息,找到陈俊,找到苏乔乔。 分局可能有内鬼,所以打电话的时候,唐景枫着重强调了此事一定要林宵亲自去查,不能委托旁人,哪怕是赵天跟刘晟凡也不行。事情还得隐瞒着,现在这情况,做什么都得小心翼翼。 “当归,你说墨西哥那么大,怎么能找到两个人呢?”男人趴着,声音透过被子,闷闷地传出,似自言自语。 屋子里不可能有人回答他,他也不恼,只继续絮絮叨叨道:“还有,我总认为林宵身边有奸细,但不知道那人究竟是哪一派的。ht里面有毒枭的窝点人尽皆知,但现在又牵扯上了富世母婴。” “到底是哪一个地方不干净?ht?爱柯?富世?”唐景枫叹口气,觉得心累。 “我让林宵不要相信任何人,可是,该不该放手一搏,去赌一把引蛇出洞?”他这样想着,一时脑袋里更加乱糟糟,甩了枕头走进浴室,打算冲个凉。 洗澡的时候,唐景枫还是想到了苏乔乔。 不管真相到底是如何,苏乔乔被陈俊利用在以身体走私毒品是不争的事实,而现在她必定有危险。为了能更好的将人控制,很显然她会被强迫吸毒,这样的话…… 唐景枫想到了傅小君和孙辰,她们都是吸毒者,年龄相仿,跟苏乔乔……很像! 男人瞳孔猛地一缩,冲凉到一半急急拿浴巾抹了身子,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就疾步出了来。孙辰的资料他掌握不全,但傅小君的可是一抓一大把,傅小君经常性出差,如果真的人体藏毒并走私,那应该非常容易,但……首先她要瞒过江同! 江同与其同行,而藏毒者不能喝水不能进食,坐立状态都会显得比较古怪,江同不会发现不了。 那么,反过来说,江同是知情的?! 爱柯也是母婴用品公司,难道……爱柯跟富世同流合污? 那富世推出尹东做挡箭牌的同时,爱柯会不会,也推出了一个施兰做挡箭牌? 唐景枫拧眉,心口一阵咚咚直跳,细思恐极…… 翌日,林宵的消息没有过来,这也正常,毕竟要查到墨西哥的航班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但唐景枫却没法镇定下来了,怎么说苏乔乔都是他认识了好几年的朋友,现在一条命还在陈俊手上吊着,不担心是不可能的。 唐景枫想了想,还是决定出门了。 去爱柯。 去上次林宵看监控的地方。 既然江同也有鬼,爱柯推出施兰做替死鬼的决定跟他也脱不了干系。那么,那段他没有看过的监控视频,至少也给了林宵想法,让林宵能将注意力转移到施兰身上。 的确,唐景枫这样想没有错。 当时的监控视频里,傅小君几次离开到画面外,正是去上了洗手间。 爱柯还是空无一人,或者现在都可以说,这个公司相当于已经半倒闭。警戒线拉着,分局的兄弟每日轮流着值守,唐景枫到的时候门口两个小伙子正准备换班。 监控室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屋子里很干净,桌是桌椅是椅的,还呈现着当天的模样。唐景枫随便转了一圈,在当日赵天和刘晟凡坐过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面前就是监视器,当时赵天和刘晟凡并肩而坐,江同在另一侧遥遥相望,林宵则在外间接着电话。唐景枫不知道此前情况,只默默瞧着,似盯着监视器出神。 片刻后,男人从发呆状态反应过来,竟慢慢抬起头,脑袋一点一点往上,对上了天花板角落里,那黑色的……小东西。 监控室,也有摄像头。 那个摄像头很小,看起来应该连接的是江同或者高层的计算机设备。不知道为什么,唐景枫盯着那摄像头瞧,竟觉得值得一探。 当时为了配合调查,江同办公室的笔记本是不允许带走的,也就是说,那台可能有此处监控内容的设备,现在就在分局。但若是江同有鬼,必不会如此放心就让林宵他们带走笔记本,除非,监控当时未开启,或者监控内容已被删除。 前者可能性更大,因为删除的内容只要没有被重新录入过,就可以大致恢复。 唐景枫眸子又黯了黯,总感觉距离真相仅仅一步之遥,却还差了那么一点火候。 正想得出神,手机却突然一阵振动。 唐景枫一愣,拿出来一看,竟是林宵的电话? 正奇怪林宵怎么这时候打来电话,转念一想,是不是墨西哥那边有了苏乔乔的消息,唐景枫心一惊,赶紧接了起来。 “什么情况林宵?” 男人语气有些着急,呼吸显得急促了些。 对面,有一阵短暂的沉默,令人心悸。 半晌,直到内心焦虑的唐景枫快要压制不住自己噎在喉间的催促,那头林宵终于沉道:“阿景,别查了,事情明朗了。” 接着,便是唐景枫这一边死一般的沉寂。 什么叫……别查了? 什么叫……明朗了? 凶手是谁?动机是什么?一切的背后主谋?还有那千丝缠绕的混乱思绪? 林宵再道:“你……说的没错,我……身边有……”那“内鬼”两个字,他始终无法说出口,承认唐景枫所言属实的感觉,其实并没有那么好受,因为那就相当于,他从此将他一个“兄弟”,永久划分为——“内鬼”。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凉的吗? 唐景枫抿唇,缓缓从座位上起身,再度转头扫视一遍整个屋子,心里有一股子气,想撒却不知道要如何撒,憋在心头,难受。 “那么,”他顿,吐出一口气问道,“是谁?” 对啊,是谁? 如此突然的结案,是……自首了? 林宵不答,不知是不愿,还是不忍,“你且先到局里来,来了你便知道了。”他只是这样说,语调沧桑。 唐景枫沉默,只应了声,两个男人便同时挂了电话。 从来没有哪一次的结案,比这次更让人膈应且心塞。 唐景枫没有特别着急地回去,相反,他只希望时间慢点、再慢点,慢到让自己能够一直在这条去川南分局的路上,永远走下去。 但,不现实,不是吗? 唐景枫进门,前厅的几个小年轻看着他,没说话。 唐景枫转过那条长长的走廊,左拐,迎面第一个碰上的,是赵天。 “唐哥……”赵天一愣,脸色不太好,“头儿在办公室。”他这么说了句,便突然没了下文。 唐景枫盯着他看,半晌忽而一笑:“我知道了。” 这头绪,算是从这里,真真正正的,连上了。 内鬼是刘晟凡。 从他经手的第二件案子,就该有嫌疑了。 只是他从未想到要怀疑,碎尸案将黑色塑料袋拿在手上的,一个具备丰富现场经验与处变不惊能力的警察,会因为忽然闹腾的人群,产生不必要的失误。 赵天神色复杂,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尴尬往后指了指,看得出心情并不好。 那扇林宵办公室的门,唐景枫终究没有去敲。他只转身,在前厅的沙发上坐下,就这么坐了半个多小时,忽然起了抽烟的念头。他反感烟味,所以从未染指过香烟,但那回,他问赵天要了一根烟。 分局禁烟,唐景枫便跑到外面,在角落里,笨拙地点燃了人生第一根香烟。 他跟许多刚刚开始学抽烟的大男孩一样,被第一口烟味儿呛得接连咳嗽,直到呛出泪水,眼眶微红,才不甘心地丢了烟蒂。 男人忽而又想到那个闻到烟味儿便皱眉的女孩儿,她蹙着细眉,眸底带着淡淡的却毫不掩饰的嫌疑。唐景枫失笑,低头看了眼自己两指之间,还未留下烟的黄痕,她日后不会知道的。 外头凉,他站了片刻,脊背有些发寒。而这时,听身后传来脚步声,有力,但沉重。 “阿景,”那人道,“结束了。” 唐景枫转头,林宵正从烟盒里抽了一根烟出来,眉间有淡淡的萧瑟。 他会抽烟,但不常抽。 男人宣泄苦闷心情的方式,一是拼酒,二便是抽烟。很巧的是,他们两个选择的一样。 “怎么回事?”唐景枫问,语调带了淡淡的苍凉,听在林宵心头,更添了几分不是滋味。 他深吸一口气,一根烟的火苗须臾便烧到了底,“还能有怎么回事,都被你说准了。”林宵苦笑,抬头看了一眼天,天色阴沉沉,似卷着巨大的风雨,暗得人心也惶惶。 “他……什么也不说,但……已经可以定罪了,”林宵弹了弹烟灰,这才发现烟已经燃完了,便直接将烟蒂给扔进了垃圾桶,“我也是偶然才看到的,如果你想看的话。”他说完,探手从兜里掏出了一部手机。 唐景枫不知道这手机是谁的,但看林宵的模样,想必应该是刘晟凡的无疑。 “手机?”唐景枫没接,只先问了一句。 “录像,”林宵的回答也简短,似自嘲,“不知是不是怕最后对方一朝翻脸,他好留下证据,手机里全是罪证。” 唐景枫听不太懂,但似乎又懂了些许。这录像,私心里他并不想看,所以到最后依旧未接,只淡淡留了句—— “那,是不是没有我什么事儿了?” 案子结束的荒唐而又突然,不管刘晟凡究竟真的是不小心给林宵看到了手机,还是因为内心折磨故意而为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嗯,”林宵眯眸,看远处天际乌云翻卷,“没有了,等墨西哥那边有消息,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但,”他转头,好像有些抱歉,“不得不很严肃地说,苏乔乔生还的可能性……不大。” “录像虽说你不看,但想必内容也该是清楚的。爱柯以及富世母婴都是藏毒组织,背后牵扯的现在还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伙毒枭,不过我们也在尽快调查。江同已经坐飞机潜逃,不出意外能将其在飞机降落时截获,而富世的老板也就是你所说的那个陈俊,尚未得到消息。” “傅小君是吸毒者,更是人体藏毒的走私者,和孙辰甚至苏乔乔是同一个类型,只不过傅小君在组织里地位高些,遭到杀害极有可能是因为知晓了太多秘密。而孙辰涉世未深,选择跳楼想必是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苏乔乔的话……暂且不知陈俊对她是真心还是假意,所以,要做好心理准备。” 林宵一大段话说完,唐景枫叹了一口气。 “我当然知道,”男人耸耸肩,似有些无奈,“那便这样吧,后续行动你会比较忙碌,我尽量帮你。”唐景枫不算很勤奋的人,他只是想借着多做事,来忘记烦扰。 后续调查其实进行得很顺利,刘晟凡手机里的录像清楚得不能再清楚,完全就是实打实的罪证。不过,唐景枫再没有见到那个与他甚至有过合作的小伙子,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走到这一步,是已经很久很久的埋伏,还是……一朝不慎的误入歧途? 真相,永远地埋葬,无人知晓。 …… 转眼便是一月过去,这一月里,川南发生了巨大变化。 毒品案结束得雷厉风行,却又带了些淡淡的缠绵。爱柯是小企业,要打垮不难,但富世母婴别说在海城了,就是整个国际上都属于知名品牌,仅凭林宵这么个小小分局的行动队长,根本就做不到撼动它分毫。 但至少,江同被捕,陈俊被捕,涉案的嫌疑人员一个个都落了网。 而刘晟凡,因为没有染血,只是被判了刑。唐景枫不知道这罪责对于他来说是轻了还是重了,但有什么东西,是判了刑都再也无法换回的。那伤害,对于林宵来说更甚。 不过……苏乔乔的下落,却成了谜。 陈俊始终不坦白苏乔乔的生死究竟如何,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他自始至终没有松口。唐景枫气得关掉审讯室的监控直接打了男人一顿,却还是无可奈何,陈俊的嘴就跟密不透风的铁桶一般。 找不到了,那跟死了又有何区别? 唐景枫觉得,这案子,将是他这辈子处理过的,最丢人也最损失惨重的案子。 他甚至真想将这案子从生命中抹去,这样,在这案子里消失的人们,便都会回来。 傅小君,孙辰,施兰一家,苏乔乔,以及—— 离去的那个,他的女孩儿。 案子结束的第二个月,唐景枫去了一趟郁望家。郁老爷子很久没见他,笑骂着捶了他好几下,拳头深重,颇还有当年风范。郁望却急吼吼把六只小狗给他塞了过来,声称快受不住这些小家伙了。 唐景枫还在郁望家见到了顾弗青,那姑娘浅浅笑着,偶尔一恍惚间,竟觉得有些相像夏当归。真不知道是自己太久没见那丫头出现了幻觉,还是顾弗青某些地方真的很像夏当归。 唐景枫拿眼神询问郁望,问他这女孩在这儿是什么意思。 郁望只笑不答,看来或许,郁爷爷会喜欢顾弗青。 那天吃了一顿很久没吃过的好吃的晚饭,回到家的时候,六只小家伙像撒泼一样在客厅团团转,颇有些兴奋的样子。 唐景枫吃吃笑,回房间开了电脑。 这段时间,他一直反复看着那桩早已落幕的毒品案。案子其实有很多疑点,但因了那他未曾看过的录像,案子就这么结束了,结束得令他现在想起来,总觉得心慌慌的。 今儿又是如此,他跟往常一样,开了电脑盯着屏幕发呆,手指在鼠标上久久不动,仿佛凝结。 半晌,男人似终于下了什么决定,指尖在键盘上快速跃动。一封邮件悄无声息地发到了林宵的客户端,带着他已经压抑许久的好奇。 没等几分钟,回信来了。 那是一封带了附件的邮件,附件是一个压缩包,压缩包里,便是唐景枫没有看过的录像。 他想了想,选择解压。 录像只有一份,但唐景枫记得,林宵说过手机里有所有的罪证,那么也就是说其实并不止一份。可……现在林宵发过来的,仅仅一份,那这份是……最重要的? 唐景枫不解,但还是耐着性子点了开。 画面没有声音,屏幕前的唐景枫,却慢慢……瞪大了眸子。 片刻后,男人“啪”一下盖上笔记本,面色死沉,随即倒头便睡。 那录像,他选择遗忘。 或许,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林宵在亲自逮捕刘晟凡之后,眸底无尽的失望与绝望中,还带了点欣慰。 那是一段,在爱柯监控室内的画面。那正是那段,唐景枫猜测会连接在江同电脑端的录像。 画面里,林宵不在,赵天和刘晟凡坐在一起,一个靠前,一个靠后,正目不转睛盯着监控看。而两人身后,江同站着,一手插在裤兜,一手……明晃晃的尖刀。 尖刀逼近,快要抵上赵天的后心。 刘晟凡慢慢伸出手,按住了江同掌心的尖刀。 随即是,最沉重的摇头。 不管江同当时选择要杀了赵天然后再杀了林宵的用意是何,也不管刘晟凡阻止江同的原因是害怕暴露还是心中有愧,但至少,一切都成了不幸中的万幸。 他们都还活着,不就是幸运吗? 唐景枫脸埋在枕头内,闭眼轻笑,微苦。 …… 半年后。 唐景枫盯着桌面上的台历看,好看的眉头蹙得紧紧。 “当归啊当归,半年了,都是酷暑了,”他嘀咕着,语调颇为不满,“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他还记得,去年今天,他说过,再不要错过她的生日,还要亲口祝她生日快乐,难道这才一年过去,便要让他一个堂堂大男人食言? 唐景枫觉得夏当归不该会如此对待她,可这样一想,又担心那丫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毕竟,那么久过去,他一点消息也无,说不害怕是假的。可自己却无能为力,完全联系不上夏当归,哪怕通过林宵和郁望,也丝毫没有消息。 唐景枫心头咚咚直跳,从地板上爬起来,安慰自己—— “可能真的太忙了,如果出事,局长会帮她。” 海城公安总局的局长唐景枫已经联系上了,不过还是三个月之前的事情了。那时他刚结束跟川南分局最后一起案子的工作,林宵也给他放了一个假,唐景枫便有时间去找了局长。但局长不在海城,他也只是跟他电话联系了下。 那时听说夏当归也不在海城,但为了工作以及人身安全,一定不能泄露,而局长唯一能保证的是,夏当归一切安全。 唐景枫就是因为这句话,耐心等了三个月。 可这三个月呢?她可安好? 唐景枫挠挠头,换鞋准备出门。他希望,她只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会在明天,她的生日,准时出现。所以他要去买点菜,为她庆祝生日。 周末,街上很是热闹,唐景枫似被氛围感染,心情也渐渐愉悦起来。 其实,谁说等待煎熬,很多时候,等待也是幸福的。 而他也始终相信,某一天,或许今日,或许明朝,他和她,终会在某个转角,不期而遇。 ------题外话------ 之后的卷四相当于番外,主要更新当归和枸杞的感情戏,因为隔壁新文正在连载推荐中,所以番外卷将会不定期更新,一般是周更吧! 么么哒!《宠妻》在妇女节那天已经收到了上无线渠道的通知,所以之后为了配合渠道,将改名为《爱妻中请勿扰》。不要打我,我也不想的嘤嘤嘤~ 总之,感谢大家一路陪伴,从去年9月至今年3月,半年时间,等待完结的我们,很幸福~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