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倒爷》 三江推荐感言 @@三江了,首先谢谢三江编辑的认可,也谢谢帮助闲人的二组责编大大。 闲人最要谢谢的就是各位,谢谢各位一直支持着倒爷的读者们,是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才让倒爷这本书有着高达20:1的点击推荐比。 作为一个没有任何老读者的新人能得到这么多的推荐,闲人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也可以说时空倒爷现在的上榜机会就是大家一天一票、一天几票的顶出来的,谢谢大家了! 俺的话说完了,给大家鞠躬了。 请大家登录三江频道:sjg点qidian为本书投上一票;@@ 第三章 孙婆婆,跟我干吧 无论老婆婆的谈吐见识还是女孩的美丽气质,都证明她们不会属于现在这种生活。当然王凯也不是那种喜欢调查别人**的人,别人的生活也不关自己什么事情,可如果是和美女有关就另当别论了。 一个平时会关注金银铺子水牌的人就像今天关注外汇牌价一样,你能想象一个一直卖早点的老年人会每天看外汇牌价吗!当然不会,一是不会需要到,看也没意义;二是生活的压力已经磨掉了他们对不是生活必须品的关注度。 而王凯拿银豆子付账时,老人却很自然的说出李家金银铺子的水牌价是一两银子一贯六。这证明她以前的生活肯定会经常性的和金银铺子打交道,既使现在的生活变成这样还会因为习惯而去注意。 宋朝的金银铺子有点像现今的银行,具有一定的金融功能。那时的金银铺子不但贩卖打造金银制品,还会进行金银和铜钱的兑换。 对于王凯来说,两个空间将近一千年的文明差距,让他永远不用担心找不到暴利的生意,只要他坚持物以稀为贵的展方针,将一个空间缺少的从另一个空间拿来贩卖就行了。 无论是将现今已经快绝迹的名贵药材,人参、虎骨、鹿茸、麝香拿回现代来卖。也不怕找不到买家,这些东西在黑市热的很,真正的好货从来都是供不应求的,犀牛大象这些东西在那个年代谁会禁猎,这些论克**黄金还值钱的玩意只要是真的从来都是卖方市场。还是将玻璃拿到古代去卖个钻石价,都轻而易举。 物以稀为贵从来都是人类的通病,听说两三百年前还有一个国王不用黄金而用铝做皇冠,可想而知物以稀为贵的能量了。 而当他展建立势力后,想想那满世界的资源,就像是一个脱光的女人躺在那里等着你来一样。 金矿、银矿、稀土矿,想怎么挖就怎么挖,甚至可以找机会跑到南非、纳米比亚去开采钻石,在这些著名的钻石产地不但出产的钻石质量好而且开采容易,抓一帮奴隶一人把铁锹就成。 脑子里想的东西很多,王凯还将这些注定赚钱的生意都记在本子上。可是自己最大的软肋就是无人可用,或者说开始的时候无人可用,万事开头难啊! 现在好了,看到卖早点的老婆婆的各种不俗之处,还有谁能比她更适合做自己在这时代的第一个员工? 现在的自己,就像一个怀揣巨款到处跑的小孩,陌生人并不会让自己有危险,最怕的就是身边人见财起意。像老婆婆这样,年龄大,野心就小,有家人,做事就会更谨慎;有见识,就可以处理一些复杂的事情;再加上她的家人又是这么一个祸国殃民的美女,还有比她更合适的吗? “婆婆,不知该怎么称呼你?” “老身夫家姓孙,别人都叫我孙婆。”这卖豆腐脑的摊子就是一个布棚子地下摆了两张桌子,位置小到站在棚子两头说话都不用提高声音。所以这个孙婆婆可以一边招呼着刚进来的客人一边转头和王凯说着话。 “孙婆婆,我看你这买卖也赚不到什么钱,不如跟着我做事。我刚来这地方,人生地不熟,很是需要你这样对此地熟悉的帮手。银钱方面不用担心,我会给你现在买卖的三倍银两。你看如何?” 以孙婆婆的眼光自然能看出很多东西,王凯那坐办公室保养的皮肤不光那些风雨里讨生活的汉子没的比,就是比起大多的女人都要好。手上没有茧子,不用担心是那些江湖上的绿林好汉或是北地辽人的细作。看那样子明显就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而且眼神不慌乱不急躁,说话虽然和和气气平平淡淡,可隐隐能看出那骨子里的自信与傲气。 给人做事又不是卖身为奴,听到给王凯做事能有现在三倍的收入,虽然感觉有点突然,但自己和小姐每天早起晚归的磨豆浆做豆腐脑,还要小姐抛头露面帮着自己不就是为了多赚点银钱吗!孙婆婆想了一会就答应下来。 由于北宋朝廷在雄州开设榷场和辽国贸易,两国商人来到这里后也都会找当地人做做向导或经纪人,只是没人会找孙婆婆这样的女人而已,所以王凯这行为也没人会疑心,顶多嘀咕几句这人有点傻而已。 只有王凯心里知道,自己找孙婆婆的理由更多的是想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原本只是来财的想法在看到后面灶台上忙碌的那个瘦瘦身影时,就有点变了,也许自己在这个时代可以不只是赚钱。 王凯知道孙婆婆会答应,但没想到会这么快就答应,从进来吃饭到现在也就半个多小时,在他想来,孙婆婆也许会说自己要考虑一下明天在决定。他考虑的也对,只是没想到孙婆婆久经风雨,早就练的果断无比了,而且各地客商雇佣当地人的事情确实也很多。 既然孙婆婆这么快就答应给自己做事,那也该考虑一下自己在这个时代落脚的问题了。无论从尽快融入这个时代的目的出,还是为将要带来的很多东西找一个安全的存放出,都必须要找一个房子。 由于他在头两天的试验中已经摸出了一些时空穿梭的规律,自己进行时空穿越并不是只能在一个地方。而是就像玩游戏时下线一样,从哪里下线就从哪里上线。 那个荒废的院子他是不想再进去了,不光杂草丛生,甚至能在房子的柱子上看到很多干涸的血迹,可想而知当时还不知死了多少人流了多少血才让这血迹能保留到现在。这么一所凶宅待一刻都让人头皮麻,更何况王凯也要有一个房子休息一下,总不能过来就到街上转悠吧!所以要找一个房子作为插入这个时代的楔子,等有钱再去买一个更好的大房子。 “孙婆婆,能不能帮我找一住处先借住一段时间,等我在此地买到宅院就搬出来。” “如果公子只是住一段时间的话,老身那里倒是还有几间空闲的房间,只是简陋了一点。” “那太好了,我正愁就算借到地方也没吃没喝的,住在婆婆那里我就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这孙婆婆实在是太上路子了,想什么她就答应什么。如果能直接住进孙婆婆家,那才是真正的近水楼台。当然能让王凯这么自信的去打这“祸水”级美女主意,是因为他背后拥有着越这个时代近一千年的21世纪做后盾。 如果是在现代遇到这样的女孩,相信自己绝对不会有机会抱得美人归。而在这个时代,背靠着二十一世纪这座大山,只要给他时间,皇帝他都能拉下马来。 第五章 哥卖的不是琉璃,是玻璃 王凯抽完烟想端起茶碗喝口茶润润,但一看那枯黄的茶叶末,这到底是绿茶还是黄茶! 看小厮捧出那装茶叶的竹筒时,还有点小心与犹豫的样子,他还以为真是什么极品茶叶呢! 可现在看看,完全就是一过了保质期的货,实在没胆量喝下去,还是等忙完了喝矿泉水吧! 急匆匆赶过来的许掌柜正好看到这一幕,心说自己珍藏专门用来招待贵客的茶叶这年轻人看不上啊! 北方不产茶,而且茶叶保存本就不易,在千里迢迢从南方运来,路上风里来雨里去,想保持新茶的口味根本不可能。如果说在产茶之地喝着新茶当然不会比现代的茶叶差,可是在这个没有真空包装,没有防雨布,没有火车汽车的古代,很多茶叶为了保存都会舍弃口味。当然不是王凯这喝惯了饮料,平时都极少饮茶的现代青年所能接受的。 而这许大掌柜可不这样想,年纪轻轻、随手赏钱都有一两、再加上那大地方才能培养出的气度,世家子弟?官宦子弟?许掌柜的人生格言就是:人不可貌相,人也不可不貌相。 如果相貌平常的人,他不会小看;要是本身就是气度不凡的人物,他更不会小看。 转眼将审视的目光换成老友久别重逢似得热情,人还在门口就抬手抱拳遥遥一礼:“贵客驾到,有失远迎啊!惭愧惭愧。” 正看茶叶的王凯听到声音抬起头来,就看一身材魁梧的老者大步迈进房间,后面跟着刚才的小厮。 估计这就是小厮口中的大掌柜的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在他的印象中古代的掌柜大都是那种有着一张或猥琐或刻薄的嘴脸,哪有这样身材魁梧,行走如风的样子!说印象以前又哪有机会看到古人,还不是电视剧洗脑的效果! 此一时彼一时,在小厮面前王凯可以装装13,那样能让李家重视一点,现在在这李家大掌柜的面前就没必要那样做了。呵呵,毕竟对方也是一家古代“银行”的经理人不是! “不敢,不敢,想必您就是这李家金银铺的大掌柜?久仰久仰啊!” “老夫许承业,蒙老东家器重,委一大掌柜之职。就是在老东家的指点下代东家看看铺子,不敢承公子的夸奖!” 王凯那个汗啊!会拍马屁的谁说都是“小人”了,没看这位身材魁梧一脸正气老人拍起马屁也是眼睛都不眨。 “呵呵,许大掌柜的过谦了。在下王凯,来是想和大掌柜的谈笔买卖,不知大掌柜的现在方便吗?”王凯一看人家的马屁已经达到不在当面拍的传说境界也不好意思再班门弄斧了。 “好,王公子咱们去里屋谈。” “小乙,怎么就用这种茶叶招待公子。快去找二掌柜将东家珍藏的西湖龙井拿来给公子泡上” 看到许掌柜的热情劲,这让王凯想起那个“坐,请坐,请上坐;茶,上茶,上好茶。”的典故。虽然挺好笑的,但也证明自己的装腔作势成功了。 小厮上了茶退出去并将门给关上。许掌柜的没说话,只是将茶碗端起来轻轻的吹着,王凯一看人家这装深沉呢,没办法,自己也装装吧。然后两个人就端着滚烫的茶碗在那里吹着,却谁也不说话。要是偶然眼神对到一起,还互相憨厚的笑笑。 五分钟后,两人的茶都喝光了,许掌柜看王凯还端着空的茶杯在那里吹,只好尴尬的笑了笑:“公子的养气功夫真好啊,老夫像公子这个年纪可没你这么沉稳。不知公子说要和我们李家金银铺做的买卖到底是什么呢?” 王凯笑了笑也没说话,轻轻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带在手上。这是一件是由琥珀色绿色粉红色珠子组成的手链。 由于是用裹着丝线的橡皮筋穿着,每颗玻璃珠子都紧紧的贴在手腕上,许掌柜瞪大了眼睛问:“这可是琉璃?” “这是玻璃,也是琉璃的一种,是琉璃中的极品。此物乃极远处的番邦波斯国所产。”王凯将手链拿下来递给许掌柜。 “自古以来就是黄金有价玉无价,这琉璃也是啊!成色差的琉璃送给人也不一定会要,可是像这样成色好,光滑圆润的玻璃可是有价无市啊!许掌柜的想想,要是大户人家的夫人姑娘看到这样漂亮的东西是不是会抢破头也要买一个?” 许掌柜没有说话,只是将手链戴在自己的手上感觉了一下。心下并没有像脸上一样平静,这珠子除了颜色不一样,其他的形状大小光滑程度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还有那穿珠子的绳子可长可短,不论大小手腕都能很舒服的戴上。又想想现在大宋也不像以前了,到处奢侈成风,攀比成风。像这样漂亮的链子也确实会像王公子说的一样抢破头。 “确如公子所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而且我们李家金银铺本就是做些金银饰的营生,那不知公子这珠子作价几何?” “许掌柜看看能值几何呢?”王凯心说我又不了解这个时代的物价水平,今天本来就是来探探底的。 “此物虽然稀罕,可毕竟是一玩物,可不大好找主顾啊!” “这珠子毕竟稀少,据说那波斯国的匠人做几万个才能找出这么极品的几个珠子。像这么漂亮的珠子链可是难得能买到啊!大宋繁荣昌盛,人民富足安乐,听说那些风流才子,权贵豪富们最是喜欢这些稀罕玩意,这次前来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换些犀角象牙回去使用。还望许大掌柜的多行些方便!” 本就怀疑王凯身份的许掌柜一听这话,就是一机灵。感觉自己终于想通了,这王公子虽然说的是汉话,可是北地味道太浓了,再加上身材高大,现在又说想来换些犀角象牙等物回去使用,他本就奇怪此等稀罕物到京城去出手怎么也比在这边陲小城来的好,现在听到这话终于想明白了,种种的迹象都和一种人物挂勾,那就是辽国汉官子弟。 其实王凯这样说为的就是让人想歪了,雄州作为和辽国靠的最近的军事重镇,在和平时期又是和辽国进行贸易的重要榷场。两地之间的交往很平凡,而且和平时期不敢主动挑起两国事端。所以将自己伪装成辽国权贵子弟不但不会有危险,还很安全,李家肯定不会愿意给他们的女婿、靠山刘顺清惹来麻烦。 这样也有利于他以后的展,要是将自己定义为大宋子民,不说以后想找几个小弟看看场子都要小心官府的围剿,就是被人杀人劫财也只能算自己倒霉。而他们认为自己是辽人后,却还要小心自己出危险而引外交矛盾。 ahref=.>. 第六章 确实一本万利 这许掌柜在雄州商界本就以直爽闻名,由于身材魁梧高大,更能得到崇尚力量的北边人的好感,也许当初李家挑他做掌柜的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吧! 原本他还以为王凯是南边州府的世家子弟,所以上来就以南方商人那套话说一半留一半,凡事都喜欢让对方去猜的风格面对。 商人嘛!用对方喜欢的交流方式去谈生意才能增加生意的成功率,所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也只是工作需要罢了,也并不是人品问题。 现在当他自认为猜出王凯乃北边国家的世家子弟后,也就不再继续打哑谜了。 “不瞒公子,此物要是在开封就是想卖百两银子也不难,但是在这边关小城却没有几人用的起这奢侈之物。北地本就重实用忌奢华,这宝物的价值也就打了折扣。如果公子愿意的话,老夫可以以六十两买下此物。” 王凯想了想,这个价格已经很让自己动心了。 也是,雄州也就一边关小城,还没有现代的县城大。百两银子对于宋代的物价水平来说,相当于现代的十来万了,就算是在现代小县城十来万的饰也不好卖出去,更不要说这雄州城了。 “这样的珠子在下这里还有几串,不知道许掌柜能不能都留下呢?” “都是和此串珠子一样的吗?” “差不多,样子有点区别,货色都是一样好。”说着王凯将怀里剩下几件玻璃手链拿了出来。虽然这些手链都是一些绿色红色琥珀色的玻璃珠用橡皮筋穿起来,但那些玻璃珠却都是一些不同形状的。 看着花花绿绿一堆的琉璃珠,许掌柜心说这次赚大了。虽说自己和这年轻人说的是在雄州城这类货物难卖出去,可谁说非得在这雄州城卖呢!只要将这些琉璃珠送到京城开封,以开封的繁华与奢侈成风的习性,此类琉璃珍品还不是得论颗卖啊! 不光这珠子带在女人的手腕上是多么的华丽美观,就是拆下一颗用来做扇坠也不比那些琥珀玉石的差。 要知道琉璃的制作工艺相当复杂,火里来、水里去,要几十道工序才能完成,琉璃的精品制作,更是相当费时,有的光制作过程就要十几二十天。当中的各个环节的把握相当困难,其火候把握之难更可以说是一半靠技艺一半凭运气。仅出炉一项,成品率就只有7o%。 更关键的是,琉璃不可回收,不象金银制品,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一点点问题,十数天、几十道工序,多少人的努力就立刻付诸东流,所以世上没有两款一模一样的琉璃。 看看桌上这些花花绿绿的琉璃珠,虽说每串都各有特色,但最重要的是每串的珠子无论是红是绿,是黄是紫,唯一相同的就是形状都是一模一样。就算技艺好的工匠一炉能烧出两颗一样形状的琉璃珠,但要找出这么多颗一模一样的珠子凑成一串链子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王凯一看这许掌柜盯着桌上的手链有点失态的模样,就知道这六十两每串的价格有水头。 可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啊,自己可没打算只卖这几串。要是只有这几串,相信许掌柜确实能赚到大钱,毕竟世界上就只有这几串。但当王凯站住脚以后一包一包的卖呢? 所以两人都觉得自己赚到了,气氛更是融洽。在两人你好我好的氛围中将生意谈好,最后王凯9串各式玻璃手链按照每串6o两价格总共卖了54o两银子。 54o两,在宋代的购买力可是相当于5o万rmb了,北宋年间一头猪一般是一贯钱多一点,而现代一头猪却要一千块钱左右。 按照李家铺子一两银子兑换一贯六的价位,一两银子肯定能买一头猪,54o两就能买54o头猪,54o头猪肯定要值5o万的。 54o两对于王凯来说也不少,每两4o克左右。54o两就是21.6千克,现在银价最低也要3ooo元/千克,那就是6万多啊! 看起来好像比起5o万不值一提,但那是因为白银在古代稀少而且是作为货币使用的,现代却只能当成金属材料卖,材料能跟货币比价值吗?当然是不能想比的! 王凯当然不会带着21.6千克也就是43斤的白银回去,太重不方便是一会事,最主要的是他看到了李家铺子的水牌上写的金银兑换比例。虽说没专门学过繁体字,但几个简单的字还是看的懂的。 那水牌上写着:钱换银一贯七换一两,银换钱一两换一贯六;金换银一两换九两,银换金九两三钱换一两。看字面上的意思就能明白,第一句的钱是铜钱的意思,你要是拿铜钱换银子就是一贯七换一两银子,要是拿银子换铜钱就是一两银子换一贯六;拿金子换银子是一两换九两,拿银子换金子就要9.3两换一两。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手续费了。 54o两白银差不多可以换6o两的黄金,六十两就是24oo克。黄金27o多一克,24oo克就是64万8。在想想这些可都是用几十块钱的玻璃换来的,一万倍的利润,绝对比卖白粉还要赚钱。 有了这笔钱自己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了,尽管过来这个时代前就知道这里将有大把的钱等着自己去赚,但能在第一天就这么容易的赚到这么的钱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当许掌柜听王凯说想换成黄金后,觉得自己做成今年最成功的一笔买卖的他连忙让帐房就按1:9折合成金条拿给王凯。这也幸好这笔生意在许掌柜的权限之内,要是过一千两的大买卖就要请东家做主才能成交。 做成一笔大生意的许掌柜想请王凯留下来一起去酒楼吃酒,但赚到大钱的王凯急着回现代高兴一下,就拒绝了许掌柜热情相邀。 身上带着4斤多金子的王凯一路上一直注意着有没有人盯自己的稍,并时刻握紧那把合金匕,有意绕了一圈才回到集市街,一路上也没现有人盯自己的稍。看来自己忽悠的那个身份还是起作用了。 刚走到孙婆婆那卖豆腐脑摊子就看在门口围着很多人,王凯心里的第一想法就是:糟了,是不是也有人看孙婆婆的女儿长的漂亮,想强抢美女? ahref=.>. 第七章 纯正野生动物 原本想来段英雄救美的王凯走近才现事情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之所以那么多人围观只是因为一个汉子在这里摆摊而已,当然那摊上摆的物件有点不寻常。 一头梅花鹿,当然是死了的鹿。但不知道是不是摊主想炫耀自己的箭术,还是想证明这只鹿的皮毛是完整的,那只造成鹿死亡的羽箭并没有拔下来。 当然摊主确实有值得炫耀的地方,这只鹿身上除了射进眼睛的那只箭,其他的地方一点损伤都没有。想要将箭射进一只鹿的眼睛除了极少的箭术以外,还必须具备对时机的把握能力。 这么多人围着看,一是出于好奇,毕竟梅花鹿也不是很常见的猎物;二就是惊讶于这个人的箭术了。 也许这围观的人当中大部分是好奇惊讶于这一箭的神奇,但王凯更感兴趣的确实这只鹿。这是一只刚刚新长出新角的雄梅花鹿,也许用角这个词不大贴切,应该说是鹿茸。作为一个只能在动物园中见到过梅花鹿,最多也就是在饭店里尝过人工养殖的鹿肉的现代人,能在市场上看到一只纯正野生的梅花鹿当然足够惊讶的。 王凯的父亲可是在东北呆过一段时间,父亲和自己说起吃到的袍子肉鹿肉时的享受表情他现在还记得。有次到饭店去吃饭时看到有鹿肉锅仔他还专门点了尝尝,可能因为是养殖的原因,当时他并没觉得有父亲形容的那么好吃,也就是比牛肉好点罢了。 养殖的和野生的毕竟是有很大差距的,野生梅花鹿可是在大片的森林中生活,森林中可是有着各种的珍惜药用植物,就算是灵芝人参这些东西都很有可能被那些食草动物吃掉,那味道自然和养殖场里吃着青草秸秆长大的不一样了。 在说了这个年代可不是二十一世纪那农药化肥泛滥的时代,在二十一世纪可是南极的企鹅身上都能检查出微量的农药残留,这只纯绿色纯野生的梅花鹿可不会有那些玩意儿。再加上鹿茸鹿鞭可都是好东西啊!送给长辈泡药酒在合适不过了。 虽然这头梅花鹿的鹿茸实在有点短,只有十几公分的样子,但鹿茸本就是越短药效越好,现代的养殖场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才会等鹿茸长长了才割,所以现在药房或者商场里卖的那些鹿茸药效都微乎其微了。 这也是现代中医越来越凋零的原因,野生资源越来越少了,找不到好药啊!现代中医都将本该用犀角的地方都换成用牛角了,还美其名曰犀角牛角的药效一样。可是看看人家犀角论克**黄金还贵,牛角却上斤称比铜还贱,就能明白还是不一样的东西。 ~~~~~~~ 孙婆婆已经将东西收拾好,正在棚子中等王凯回来呢!孙婆婆看来也是被生活逼迫急了,才做出第一次见面就相信对方的事情,也许她只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吧! 王凯看到孙婆婆站在棚子里,虽说表面看起来还是平平静静,但偶尔掠过人群的眼神中还是有点焦急的神色,明显是看自己久久不回有点着急了。 “孙婆婆,都收拾好了吗?” “公子回来了,老身都收拾好了。公子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下在随老身回去?” “没事。这鹿怎么卖的婆婆知道吗?” “听赵二说打算卖六贯。这鹿是赵二昨天刚猎到的,今天背到这集市上准备换几贯钱买点米粮回去。听说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去年光景不好,地里没收成,一家人就指着这赵二去山上打点猎物换点吃的。冬天里猎物也少,就算这赵二打猎是把好手一大家子人也过的紧紧巴巴的,现在开春了猎物才多起来,这不昨天让他射到这头鹿,想来这样日子会好过点吧!” “哦,这是四两银子,婆婆帮我把这鹿买下来。”听到才六贯,才折合四两银子不到,让王凯心里直道便宜。 “四两银子会不会太多?赵二要的六贯钱大家都嫌贵了,刚才回春堂的掌柜的还来看过,都说太贵了,这鹿的鹿茸太短了。” “没事,既然婆婆你和这赵二熟悉,就不在乎那点钱了。你让让他将以后打到的猎物都送来给我,价钱方面不会亏待他的。”刚刚赚到大钱的王凯也不在乎那几百块的银子,要知道这些野生动物现代里有钱都不大好买了。 就看孙婆婆去和那摆摊的汉子说了几句,然后就带着汉子过了。可能是因为生活的困苦,原本应该强壮魁梧的汉子显得又老又瘦,如果没有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依然粗大的骨架,绝对不会让人相信这是一个能背着一百多斤的鹿来赶集的壮汉。 这叫赵二的汉子也是个木讷的人,跟着孙婆婆过来后,憨憨的说了句:“谢谢大官人”然后就只是站在旁边尴尬的笑。王凯也不以为意,这样一个朴实的汉子能说出谢谢这个词,只有当他自内心觉得感激你时才会说。 怀中揣着卖玻璃得来的6o两金子的王凯,对于花这么点钱买到一头鹿感到很满意。看着那赵二轻松的将这只近两百斤的梅花鹿抗在肩上,直让王凯咂舌, 刚才自己上去提着鹿脚试了一下,都不能全部提离地面,人家却轻松的背在肩上,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啊! 本来王凯只是想让孙婆婆帮忙找个房子借住一段时间,没想到孙婆婆却说她那里还有空的屋子。对于王凯来说,这真是瞌睡了送枕头,本来让孙婆婆帮忙找房子更多的就是为了能借机接触到这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儿,现在直接搬到她家里住,当然是更好了。 王凯和孙婆婆并肩走着,女孩儿跟在孙婆婆的后面,那赵二扛着梅花鹿走在最后。王凯看孙婆婆手里提的东西本想帮她拿一下,可是孙婆婆怎好让他这个老板去提重物! 女孩手中的东西到不是很多,只有一些用来调味用的细碎东西,看起来孙婆婆也不舍得让她做什么重活。 因为知道古代男女之间忌讳较多,怕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什么不合适的话来,所以王凯一直到现在都没能和女孩儿说上一句话。 ahref=.>. 第八章 落脚之地 走了十几分钟,来到一条靠近城墙的小巷子。两边的房子比起集市那边要简陋很多,没有青砖绿瓦,没有雕梁画栋。 城市边缘一直就是下层民众的聚集地,少数权门贵族占据着城市的大部分的繁华区域,大量的普通百姓就只能挤在一些边缘地带,造就了很多的贫民窟。即使是古代也不能免俗,普通的百姓也是跟那交通便利的中心区域无缘的。 靠近城墙根但又不靠近城门的地方也就成了这个时代的贫民窟了,靠近城墙可不会让人更有安全感,一旦战争这里就变成最危险的地方。所以有点能力的就不会住在这个地方,没有权贵治安就不会太严谨,对于王凯这种纯正的外来户却是最好不过的了。 而且大宅院也不是那么好找到的,这个时代房子都是自建自用,房子可是和祖宗基业挂上勾的,可不像现代很多买房的都是用来投资的,只要有钱立马能找到。 王凯和扛着鹿的赵二一前一后的跟着孙婆婆进了院子,小小的院子收拾的干净利落,就像孙婆婆给人的感觉一样,干净整洁。从院门到房前铺着一条碎石小路,还在一边开辟出一块小菜园出来,几种不认识的小菜只是刚刚露出一点小小绿芽。 一回来女孩儿就回屋里去了,进屋前对着王凯笑了笑。承受能力提高很多的王凯知道,这个笑不会是因为自己长的多帅,人有多幽默,更多的是因为孙婆婆以后要给自己打工了,女孩不能拆她的台。这是一个示好的善意笑容,但很美! 早春的天气还是很冷的,一直到现在太阳都出来好久才感觉到一点点暖意。偷偷的转过身看了下手表,现在时间是上午的九点半。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五六点天亮就起床了,现在的时间可正是做事情的时候,可王凯都两三天没睡好了。 刚开始是兴奋的睡不着,后来又忙着准备过来要用的伪装,还要趁着晚上试验这穿越时的一些具体事项,昨天晚上又怕自己睡着了不能在天亮以前起来,就一直在网上混到天亮,三天来也就睡了不到二十小时。 现在一切担心都落到肚子里了,想来以后就会更加顺利了,如果顺利的话,很快自己就能在现代积累起一笔财富,再加上身上可还带着两千多克的黄金呢,王凯急着想回现代一趟。 等孙婆婆将从摊子上带回来的碗盆之类的东西放下了,急忙拉着她问:“婆婆,能不能带我看看你家的房子?”“好,公子。其实俺家那空的屋子在隔壁,是从这个院子隔出去的一个小院子,有三间房。是前几年一个南方皮货商从我家借出去的,今年不知道为什么没来,正好给公子暂住一下。只是对公子来说太简陋了一些。” 听到原来是一个院子,正和王凯的意,这样就不担心被人看到自己做一些不和常理的事情了。自己不可能一直住在这个时代,要是自己一两天不来,正好可以借口外出办事之类。忙笑着和孙婆婆说:“不碍事的,只是暂住一下不碍事的,帐篷草地我也睡过,我没那么娇嫩的。” “老身去拿那院子的钥匙,公子稍等一下。”说完孙婆婆就迈着小碎步进屋了。王凯也没跟进去,虽然自己对古代的礼节之类的不大懂,但也知道屋子里都是女人自己随便进的话不好。自己对孙婆婆一家又保持着好感,当然不想因为一些细节影响了自己的形象。 转头看见赵二还扛着那梅花鹿仵在那呢,看那气定神闲的样子,就像扛着的不是百多斤的鹿而是十几斤的小羊羔,只是脸上有点憨憨的笑破坏了他那副有点高深的形象。虽说这些做惯了力气活的汉子都会有把子力气,但能像赵二这样的毕竟不多。 自己健身房中也见识过扛着2oo公斤杠铃做深蹲的猛人,那毕竟是短时间的爆力,真要让他们扛着百多斤走路也会气喘吁吁。而且长时间追求力量让那些牛人们个个都是肌肉达,动作僵硬,根本就谈不上敏捷。 看赵二走路时却是比普通人还要快的多,要说这些都是打猎时在山上锻炼出来的肯定有点唯心论。不想承认也得承认的一个原因就是人的基因还是能决定一个人的能力,女人有天生丽质,男人也有天生神力。 可能因为生活穷苦,赵二并没有像健身房猛男那样一身肌肉疙瘩,可是看看那比常人粗了一多半的手腕和手指关节粗大的手掌就能知道为什么他会这么有劲了。练武术的有根骨好坏一说,其实指的就是天生的身体好坏,锻炼是能让人身体从不好变好,但本来身体就好的再锻炼自然就会更好。 人毕竟是人,在有力气也是人不是,即使不说累其实也还是累。进门都有一会了,却没人和赵二说把鹿放下,没人说他也就一只这么扛着。王凯刚才只注意观察这院子了,孙婆婆呢?也许是认为这些事情自己吩咐不大好吧!或者是因为不知王凯买这鹿做什么用,不好说什么。 王凯本想对赵二说,将鹿放下休息一下的,看到孙婆婆从屋里出来就换成:“赵二哥,累不累?要不等孙婆婆开了隔壁的院子,将鹿放在那边吧?”赵二憨憨的笑了下说“好” 跟着孙婆婆来到隔壁的院子,一样的简陋但也一样的整洁,看得出孙婆婆经常过来收拾。能看的出这边的房子比孙婆婆现在住的那边要大一点,两边要是原本是一家的话,这边应该是主屋,毕竟两边房子能看出明显的差距来。 像这样自己住差点却将好房子租出去赚钱的经济头脑,王凯也只是在他工作的那个号称东方明珠的城市中见过。 一些年龄大的老人或因为不习惯繁华都市的快节奏或因为喜欢乡下的生活环境,退休后将闹市区的房子租出去,自己到乡下去住,房子租出去的钱还能让他们能经常出去旅旅游。 当然也有些自己不在市区工作,但买到或拆迁补偿到的房子在市区,就在离自己单位近的地方租一套便宜的房子住,将市区的房子租出去。 既然本就是租借给南方客商用的,王凯也就随便扫了一眼,就问孙婆婆这房子南方客商租借时房钱是多少?这样的房子最适合现在的自己了,一是低调,二是足够**,不会在自己还没站稳时让人特别注意自己。 最重要的是有隔壁就住着那么一个祸水级美女,虽然到现在连名字都不知道,但慢慢的总会了解的。 第九章 原来是北宋宣和二年 院子很小,只有三间房子,但收拾的很是干净整洁。院子里还有一颗上了年纪的老槐树,在树下有一张石桌几个石凳,让在都市中呆久了的王凯很高兴。 要是等到夏天的午后,拿副软床躺在这树下,听着音乐喝着冰镇饮料,给个神仙也不换啊!只是房子确实太简陋了,自己肯定住不惯,但自己可以回现代去睡去。 虽说每次穿越时空时都会有点轻微的疼痛,但这点轻微的疼痛对于能有更好的生活来说真的是很微不足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自己这点小疼也就当打针了。 “院子挺好,我挺喜欢的,就住这里了。我平时事情多,经常会一出去就是好几天,在客栈中就有点不方便。” “对了,孙婆婆,你这屋子借给南方客商时,他们给你多少钱啊?”随意的将几间房子扫了几眼,王凯就决定住下了,也可以说没看之前就决定住这里了,又不打算在这里做饭睡觉,自然不会在乎房子简陋与否。 “公子能喜欢这里,老身就很高兴了。总算把公子交代的第一件事情办妥了!再说这小院子也收不到什么钱,每年能有个七八贯就不错了。”孙婆婆一记不大不小的马屁拍了上来。 “呵呵,婆婆说笑了。我是觉得这院子是真的好,干净整洁还有这石桌石凳也是韵味十足啊!这样吧,我每月给你四两银子,就算是工钱和房钱了,你看如何?”王凯一边说着一边却用眼神注意着还在扛着鹿的赵二,要是这赵二听到自己给孙婆婆每月四两银子工钱露出什么特别的表情的话,自己就要多防备一点了。 没想到赵二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有,还是一脸淳朴的站在那里,也没有因为身上扛着一头鹿而不耐烦,这让王凯动了招揽之心。 孙婆婆听到每月四两很是惊讶,“公子,太多了。我一老婆子也不能干什么,就是跑跑腿打听打听事情还行,四两银子实在太多了。”在宋朝一户自己有地的人家一年的收入也就十几二十贯,也就相当与十几两银子。一月四两一年就要近五十两银子,相当四五户普通人家的收入。 “既然说过给婆婆你三倍的工钱,当然要算话了,不然成什么了。婆婆不要再推辞了,这每月四两只是你工钱和房钱,要是因为办事用钱你再过来和我说,我会补给你。”对于王凯来说,四两银子也就六七百。 一月六七百既住着人家房子又让人办事实在是很便宜,能够用这么少的钱既方便自己又收买人心,何乐而不为! 看王凯这么说,孙婆婆也就不在推辞了。她能在不怎么了解的情况下就做出放弃自己的小生意来帮王凯做事,就是因为觉得王凯气度不凡,帮他做事赚的钱会比卖豆腐脑更多点。之所以推辞是因为真的是太多了,不过在劝说无果后,当然也不会死脑筋的非是不要。 王凯将身上剩下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来时专门到饰店定制的银块都是4o克一块,也就相当于一两。 将四块雪白的925银给了孙婆婆,拿到手的钱才最让人放心,看着孙婆婆明显又真诚了很多的笑容。王凯明白刚才自己只是说了句给三倍工钱,毕竟不让人放心啊! 房子的事情又定了下来,让这趟时空之行更加完美。虽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院子,但他也只是需要一个落脚点而已。王凯目前还真想不出有比这更适合自己的,即使是过来时那个荒废的院子也不如这里隐蔽安全,最起码那里白天就不能随便进出。 而住在这个院子就不用担心那么多了,就算自己几天不过来,也可以说是外出办事了,根本就不用担心会暴漏什么,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自己虽不怕任何敌人但没有任何意外当然是最好的了。 王凯一直在想买来的这头鹿要不要在这边宰杀好了再带回去,虽说宰杀好了再带回去要方便很多,自己只要花个千把块买台冰柜冷冻起来就行了。无论是自己做还是带回家都方便,可是只要想想带一整只鹿回去那种成就感就不舍得了。 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直接带回去。 将杂物间的门推开看了看,现空间还是很大的,将鹿放在这里完全可以。对着赵二喊了一声,“赵二哥,将鹿放在这间屋里吧!一路上辛苦你了。一会留下吃杯酒再走吧?” 赵二轻轻的将鹿放在房间地上,憨憨的笑了一下拒绝着,“不用了,还要去市集上买点米粮,家里娃还等着俺早点回去呢!” “他赵家哥哥,要么等买好东西再过来吃个饭吧。晌午你也回不去了啊!我待会做几个菜再咕上一壶酒,等我家那口子回来你们陪公子喝几杯。”孙婆婆看王凯想留赵二也就帮着劝。 赵二本就是那种木讷之人,连怎么拒绝人都不会,和孙婆婆也认识好久了,现在孙婆婆也帮着劝他留下来,都不知道怎么拒绝,也就支支吾吾的答应下来。 等赵二去集市走了以后,王凯边在旁边看着孙婆婆给自己收拾房子边和她聊着天。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孙婆婆前段时间就经常收拾,现在也只是将一些王凯说不要的东西往自己院里拿拿。 聊着聊着,王凯现可能是一切太顺利让自己都忘了最重要的信息还不知道。“婆婆,你知道现在是哪一年吗?” 孙婆婆疑惑的看着王凯,“今年是大宋宣和二年啊!” 虽然知道这样问会让孙婆婆有点疑惑,但这个问题也实在没法拐弯抹角的问,也只能就这么直白的问出来。幸好孙婆婆是那种明白人,说完就又收拾房子去了,也没有却问他为什么不知道。 说真的王凯还真不知道宣和二年到底是哪一年,对于历史他也就能记得几个历史上有名的皇帝。对于什么代有什么年号这些问题,他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不过好在还可以回去查百度。 王凯原来还想着快点回现代去睡个回笼觉的,现在既然打算和赵二还有孙婆婆的丈夫一起喝喝酒,当然没法睡了。不过不能睡觉也还是要回去一趟,身上带着那么多的黄金,重重的不方便不说,他也不放心一直带在身上。 第十章 回到现代 其实王凯在现代和这个时代之间来回一次也不是麻烦,所要承担的也就是每次穿过时空通道时那轻微的像打针一样的疼痛,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这样的疼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孙婆婆,别忙了,我看已经很干净了,就不用再收拾了。不是要请赵二过来吃酒吗!还要劳您多费心张罗一下,这里有几钱银子,买点菜吧。”王凯将那几个银豆子都拿给孙婆婆,这么一点大的银豆子放在自己身上也会搞丢了,还不如给孙婆婆花掉。 刚刚收了四两银子的孙婆婆不大好意思接钱,“公子,一顿饭用不了几个钱,这酒就当老身为公子接风,不用公子出钱!” “呵呵,孙婆婆,这小银豆子放在我身上不定什么时候就丢掉了,还是花掉实在。孙婆婆不是嫌少吧?” “公子说笑了,这雄州只是一边关小城,又不是东京汴梁之类的大城市。在这几钱银子可是能买很多菜,既然这样老身就拿着。今天让俺家那口子做几个菜,他做菜的手艺可是很好的。这院子连个烧水的家什都没有,公子到老身那边院子去喝喝茶,等着吃饭吧!” 想回现代一趟的王凯当然不会去,“孙婆婆,你先去忙吧!我这收拾一下,等会再去。” “那好吧,老身先走了。”将孙婆婆忽悠走以后,王凯去把院门从里面用门闩插了起来。来到那间放置杂物的房间,空空如也的房子里就只有刚才放下的那头鹿,其他的东西都被搬了出来。 王凯曾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捡到笔记本电脑的原始人。没有人告诉他这到底是什么,也没有人告诉他怎么用。虽然瞎猫碰死耗子的知道打开的方法,也摸索出一点功能,但也仅限于此而已。 连人带鹿一起回到了他那在现代租住的房间里,王凯把身上的长袍脱了下来,连着那放着金条还有一些饮料饼干的包袱一起仍在了地板上。 蒙着头在床上躺了一会,放松了一下一直紧绷着的神经。这一趟无惊无险,一切都挺顺利。要是过去的是一个兵荒马乱的乱世,就他一个人还真不敢过去,幸好、幸好! 他只在床上躺了十几分钟,起来到洗手间洗了把脸,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总感觉哪里不对劲,看了好久才现让自己别扭的是那头长。 当时因为知道所去的地方是古代,特意到影楼搞的这个假,他原来的头是那种十来厘米长的短,也没法像女孩子那样一缕一缕的接在头上,只能用胶水粘在头皮上。 早些时候还没感觉到,一直都是紧张兮兮的,也不会注意到自己的感觉。现在一切顺利的完成了第一次的探险,不但紧张的身体向自己表达出已经很累的信号,就连这头皮都有点抗议了。 想着待会过去时戴个帽子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王凯打算将这个假去掉。用手撕了几下,根本就撕不掉,当初怕会掉了还特意提醒那美容师一定要用粘一点的胶水,现在尝到苦果了。 没办法,只能用热水洗洗头了,想来热水烫烫后再用洗水揉一揉应该能掉。 半个小时后,洗过头顺带洗了一个热水澡的王凯披上一件羽绒服就出去了。没办法,他怕那鹿放在房间里会坏掉,想去买个冰柜回来把鹿冷冻起来。 在atm机上取了一万块,买冰柜当然用不了这么多,冰柜没有冰箱那么值钱,一两千块就能买上一个了,取这么多钱是因为最近要用钱的地方肯定会多,提前取一点省的要用的时候还要特意去取。 买冰柜很省事,找了一个大一点的,也没去听营业员介绍具体的数据,估计着那头鹿能装进去就行了。付款结账送货上门,给了司机师傅一包中华烟,从买到送到到门口,半个小时多一点。 请工人在客厅里拆好装好,打算等人走了自己再搬到房间里。可能是声音太大了吧,住在旁边的女孩丹丹睡眼朦胧的走了出来对王凯嘟哝着“王凯,干嘛呢?这是准备到路边卖雪糕啊!” “汗,不带这样挖苦人的!其实我是准备买很多很多的可爱多好用来泡妞的,我怕客厅的那个冰箱放不下,就只好买个大的了!” 忘了说一句,王凯住的就是那传说中的群租房,也就是很多原本不熟悉的人合租一个房子,按照卧室的大小来按比例分担房租。王凯住的这个房子是三室两厅的,总共有三家,最大的主卧是二房东两口子住,旁边这个二卧住着两个女孩子,这个丹丹和另一个叫乐乐的女孩。而王凯那间就是最小的,也是最便宜的,房租一千六。一千六在一些二线城市能租到一套三室一厅或三室两厅了,但在这里就只能租到一个十来平米的小房间。 “泡妞?你一宅男能泡什么妞啊!”丹丹调侃着王凯。 “宅男怎么了!宅男也是有尊严地,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就只能阳光大男孩谈恋爱啊!”心情良好的王凯有意和她逗嘴玩。女孩子嘛!总是喜欢轻松开心的谈话,你要是和她们一本正经的聊事情谈理想绝对只会换来没意思。 呵呵,当然有些事情看透别说透。 “切,你这样已经脱离宅男的定义好不好,你这样都快成流氓了!” “唉,本来打算晚上买哈根达斯的,现在算了吧!” “你中彩票了啊?”丹丹说着想上前摸摸王凯的脑门,想知道他有没有烧。 “中了二十万,这不要回家娶媳妇了。” “那你娶我吧!我这样的青春美少女给你做老婆肯定会很有面子!” “好”王凯只回了一个字。 “你想要我还不答应了呢!我回房睡觉了,你慢慢卖你的雪糕去吧!”说着女孩挥挥手回房去了,就在她开门的一瞬间王凯顺着门缝瞄了一眼“我kao,裸睡!” 将送冰柜的师傅送走后,王凯心想,恐怕以后不会有人会说自己宅了,同样是不爱说话,没钱的没成功的时候就会被冠以“宅”,而事业成功后别人会说“稳重,低调,心机深”。 人嘴两张皮,最不靠谱的就是别人的评价。 第十一章 为了一顿饭也要穿越 看见客厅都没人后,王凯将冰柜拉到自己的房间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一百多斤的鹿给掀到冰柜里。插好电源,将温度调到零下18度,这鹿也只能等有时间再来处理它了。 看了看时间,都十二点了,也不知道孙婆婆是不是做好了菜正找自己呢!要是过去喊自己喊不到,再砸开门进来看看,那乐子就大了。还是早点过去,喝完吃完赶快回来睡一觉。 王凯想想就好笑,也许自己是有史以来最浪费的一个人来,穿越时空一次居然只是为了和人吃顿饭喝喝酒!真是绝对的浪费啊! 下楼到市里买了两瓶红星二锅头,据说二锅头是最受北方人欢迎的酒类,正好赵二他们也算是北方人,拿两瓶过去试试受不受欢迎。 要是问王凯喜欢什么白酒话,他肯定会说“茅台”“五粮液”,这家伙就是那种只买最贵不买最好的人,只是以前他也没那个钱来祸害而已。 看穿越小说里只要一穿越,就造玻璃,酿白酒。可见玻璃白酒在古达都是可以暴利的东西,自己可是省却了制造这一关,直接去市厂家买就可以了。 现在市场上有贵的离谱的白酒也有便宜的的离谱的白酒,有的算起来比粮食成本还低,当然那种酒可能是用工业酒精勾兑的,可古代没有消费者保护法,也没人懂得什么是工业酒精,就是现代里卖这种酒也多的是。 只是好像古代的酒就像盐一样,属于朝廷专卖的,私酿应该是犯法的。王凯心说,不管了,反正这次只是赵二给他们尝一下一下,看看古代人认不认可,要是都说好喝的话也许以后自己也可以试试。大不了只做做走私商,批下去给那些古代商人去卖。只要利润给的足,那些商人可不管会不会犯法。 有句话说,商人有了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便活跃起来,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绞的危险。 这话虽说有点危言耸听,但也是太夸张。就说古代那些游牧民族吧,要是没有汉地商人偷偷的走私武器,盔甲给他们,就算他身体再好马术再好又如何能战胜有着各种盔甲武器的汉族军队?用石头扔用木棒砸?累死他们也杀不了几个! 有名的晋商,就是以给满清走私军资家的,当时清朝的大部分刀枪武器都是山西的几个大商人家中的作坊制造的。 人家百度大婶都说了:“山西商人在关内外的贸易活动,对后金政权在物资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后金政权对于山西商人也给予礼遇和重视。山西商人对清统治者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起到了配合作用。” 这也是当初王凯明知北宋和辽国一直是对立的仇敌,还敢冒险暗示许掌柜自己可能是北方辽国世家子弟。因为宋辽明面上都能在边境设立榷场专门和辽国进行大宗的贸易,私下里走私的商人更多,只要有利益,没有什么是商人不敢做的 王凯赌对了,许掌柜不但一点都不在意他可能是辽国人,反而更加乐意跟他做生意。其实当时王凯也只是因为害怕自己被人调查才想起扯虎皮做大旗,也许还有一点对攘外必先安内思想的嘲笑。 历史上的许多朝代灭亡虽然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在国家生死存亡时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跳出来大喊:“皇上!攘外必先安内啊!不如给那些蛮人一点好处,先把某某干掉再说吧!” 当然对于王凯来说,他是得到好处了,有点得了好处还卖乖的嫌疑。 其实这时孙婆婆也正和王凯想的差不多,菜做好了,赵二也买好东西回来了,正坐在屋里和孙婆婆的丈夫孙成厚老汉坐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孙婆婆看王凯还没来就想去找找看,又怕到时惊动了这大少爷让他不高兴,虽说和王凯之间也不算主仆关系,但高工资的工作也难找不是,当然是越小心越好了。 知道隔壁屋里俩女孩都在家睡觉的王凯,轻手轻脚的来到自己的房间,把在市买来的东西放在桌上,找了个冬天里买的帽子戴上。 本来现在都块清明了除了早晚也不会很冷,根本就不用戴帽子,可是古代那边却还是很冷,还有人戴狗皮帽子呢!就连那还不知道名字的女孩儿也是戴着一个看起来很丑的狗皮帽子。 而且他也是想用帽子遮住自己的短,不想戴着假去了,那假粘在头上特别不舒服。这次去也就在两个院子之间走动一下,也不怕别人看到自己的装扮不正常。 既然知道这是北宋宣和年间,王凯也就放心了。虽然他还没有去查查北宋宣和二年到底是哪一年,但是看看雄州城里样子也不像战乱年代。 不是战乱年代,就有点穿着上的不同也不会有什么事情,最多被多看几眼多议论几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宋朝也是一个服饰比较开放的朝代,就这雄州城里都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只是没有像现代羽绒服绒线帽子这类鲜艳罢了。 王凯将那件古装长袍披在身上,提着两瓶酒再一次来到古代。一推开房门就闻到从隔壁院子传来的肉香,也闻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味道,有点像羊肉的味道,但羊肉可没这么香。 被勾起馋虫的王凯加快脚步,也没敲门就推开院门走进去了。孙婆婆一看王凯来了马上站起来迎了出来,“公子你来了,刚才正想去请你过来呢!菜都做好了” “好、好。唉,孙婆婆,这个香味好浓。是烧的什么啊?”王凯实在受不了这香味诱惑。“这是刚才去集市,看到一个牧民在卖猎到的黄羊,想着公子会喜欢,老身就买了块回来。还买了一只肥肥的野鸡,和两斤熟牛肉” “呵呵,今天嘴巴有福喽。只闻闻味道就知道这菜好吃!我带了两瓶好酒,待会孙婆婆也尝尝。”王凯将手里酒瓶对着孙婆婆晃了晃。 站在那里傻笑的两个男人不懂行,孙婆婆可是明白人。不管这酒好不好,只是这个两瓶子就值老钱了,这可是琉璃瓶啊! 也怪王凯粗心了,在兴头上的他只想着试试白酒在古代会不会受欢迎,忘记了这瓶子可不是古代装酒的那种坛子,早上刚卖过玻璃珠的王凯当然知道这时玻璃的价值。 “婆婆。喝酒嘛,喝的是酒又不是瓶子。呵呵,婆婆别总是盯酒瓶看呀!” “哦,哦,公子快进屋,别让人看到了”孙婆婆紧张兮兮的将王凯拉到屋子里。 做错了事情就要弥补,财帛动人心这个道理王凯还是懂得。王凯不动声色的让孙婆婆去拿了几个大腕,古代的碗都特别大,两瓶酒也就三个碗就装下了。 酒瓶对着酒瓶碰了一下,就只剩下一地的玻璃碎片。琉璃瓶稀有,可是玻璃碎片也就不值钱了。这不是怀疑孙婆婆赵二他们,只是防患于未燃而已,将自己陷入险地而不管不是王凯的作风。 ahref=.>. 第十二章 痛哭流涕的汉子 大家给点收藏,推荐票。签约了,成绩好点编辑那里得到的支持就多点 ~~~~~~~~~~~~~~~~~~ 看王凯将两个琉璃瓶砸碎了,屋里的俩男人都有点愣,好好的瓶子砸碎了多可惜啊!而知道这俩瓶子价值的孙婆婆却有点明白过味来,这是砸给我看的啊,看来是自己刚才冒昧的盯着琉璃瓶一直看,让这王公子反感了。 王凯淡淡的说了句:“孙婆婆,只要好好为我做事,这样的瓶子你以后想要多少都会有的!没必要可惜什么。” 语气虽淡,但这话说的是有点重的,其实也怪不得王凯。俗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他也知道孙婆婆等人应该没有动什么歪心思,但万一要是动了呢,就算只是一点的贪婪之心也会在心里慢慢成长为罪恶之果,防患于未然总是没有错的 虽然不用做的像曹操那样极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适当的敲打敲打总是没有大错的,自己的安全和别人的感受之间当然是自己的安全更重要了。 女人太好强了,他的男人大多就会变得木讷寡言。看孙婆婆的丈夫那木讷劲和赵二有的一拼,俩人都不是能说会道的人。一顿饭大多是王凯问,他们俩答。而孙婆婆就在一边帮着解释几句,让她一起吃点喝点却如何也不答应。 开始王凯还以为是自己刚才话说重了,后来一想也就明白了,古时女人的地位很低,规矩很重,一般是不能和男人一起在桌上吃饭的。也许只有像孙二娘那种杀人卖肉的女汉子和青楼里的女子不用守这个规矩! 王凯也不强求。酒是二锅头,赵二他们却叫它烧酒,菜是焖黄羊肉、野鸡炖蘑菇、还有一盘酱牛肉。不管是叫烧酒还是叫二锅头,五十六度的白酒在这还是很冷的初春就着热乎乎的肉菜喝下去绝对舒服。 本来两个老实木讷的男人还不大适应这么高度的白酒,一口下去被呛得直咳嗽,可是跟着王凯小口小口的喝了几口以后,就直夸好酒好酒,王凯就笑着直夸好菜好菜。好酒总是要好菜配着才香,要是一盘小青菜确实喝不出白酒的气氛,还是要这大碗装的炖肉才有味道。 两瓶二锅头也就两碗多一点,王凯喝的是那少的一碗,也就三两多点。赵二和孙成厚都是满满的一碗,两个木讷的人也不会谦让客气什么,王凯举碗他们就跟着喝,一会就个个喝的脸红脖子粗的。 白酒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御寒,在寒冷的天气里吃着热乎乎的菜喝上一点白酒确实会让人很舒服,那种身体里暖暖的感觉才是让人爱上白酒的真正原因。 可能是白酒的功劳,原本不大健谈的赵二也变得有点话多,唠唠叨叨的说这几年的赋税越的重了,就连他这样的打猎好手家里都会有断粮的时候,要不是家里孩子太多还要靠几亩地养活,他都想一家人都搬到山上去住。 四个儿子的他,平时打到的猎物从来就不舍得吃,都是拿到城里卖钱,可这里没有什么大山,大猎物哪能那么容易打到,平时也就一些野鸡野鸭之类的小东西,也卖不上几文钱。 他家一年也还能吃上一两次肉,村上的其他的人家却连过年都没有肉吃。这日子比以前要难过多了。几个孩子冬天里都没能穿上棉袄,幸亏孩子结实没有生病的,要是生病自己都没钱看病。 说着说着一个大男人还哭了起来,王凯在边上看着也被感动了。看看赵二身上也是一件破旧的单衣,就能知道他是真的没办法给孩子更多,其实父爱也是很伟大的,一个有父爱的人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赵二哥,以后帮我做事如何?每月给你三两银子,也就跟着我提提东西,搬搬东西,等你儿子长大后也能给他找份差事,总比你这样好吧!”本来喊赵二留下就是为了招揽他。 现在看着他一个汉子,就那么因为没有给孩子穿上过冬的衣服哭起来。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这样一个文化程度不高,木纳寡言,有家庭牵绊的成家男人最是适合做做手下了。作为猎户,经常翻山越岭的,身体本来就好,赵二力气又大,箭法想来也是极好的,等哪天自己去买把现代的复合弓给他,还不就是这个时代的狙击手啊! 听到王凯拍着他肩膀说“以后跟着我做事,每月给你三两银子,等你孩子长大我也能给他找个差事。” 还在抱头痛哭的赵二普通一声就给王凯跪下了,“公子的大恩大德,俺赵二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看到过上午王凯给孙婆婆钱时的大方,赵二当然知道这个白面公子说话是算话的。其实以赵二的箭法很多占山为王的山寨也请他过,到了山寨上也保证他吃饱穿好,可是不是实在逼不得已谁会去落草为寇啊! 那些占山为王的山寨哪个又有好下场了,朝廷隔三差五的就围剿清剿。自己拖家带口的也不是那些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子,自己不能让子孙都当贼啊! 现在能有这样一个正当的差事,他当然会感恩戴德了。每月三两银子,能让他一家人过上村上大户都过不上的好日子,而且以后儿子也会有个出路。 真正让赵二感恩戴德的是王凯能给他儿子也安排出路,一个父亲自己过的苦一点没关系,儿子能过的好才是他们最在意的。 日子穷苦到极点的人都会有一点极端的想法,只要能将他的家庭安排好,他就是去死也值了。那种快被生活逼疯的人也想去杀人也想去抢劫,只是他们知道就算去杀人抢劫也不会让自己的家人过的好,只会让本就不堪重负的家庭彻底破落。 看到跪在地上的赵二王凯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心里也不大舒服。“起来吧,好好做事就行了。以后的日子会起来的。”ahref=.>. 第十三章 古今的审美眼光 求收藏,推荐 ~~~~~~~~~~~~~~~~~~~~~~~~~~~~~ 下跪有很多种:有强迫的跪,像公堂上让犯人跪下,人是跪下了,心里不定在怎么骂呢:“你这狗官,让老子下跪,老子就当跪儿子了。 有麻木的跪,这种人已经习惯麻木了,对他们来说跪还是站都无所谓了,像皇宫里的太监宫女,跪下对他们来说就是另一种动作而已,和走、站没什么不同的。 还有一种就是主动的跪,因为想感恩或赎罪,而他们无法通过赠送自己的钱、物表达自己的感情,因为他们感恩的人比他们更有钱,他们想赎罪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间了,也只能用下跪来表达自己的强烈情感。 所以赵二的下跪并没有让王凯看低什么,这只是一个淳朴的汉子表达自己心意的方法罢了。就像跪天跪地跪父母一样,这只是通过下跪表达自己的心意罢了。 跪天,是因为你不能给天什么,你只能跪;跪地,是因为你也不能给地什么,你只能跪;跪父母,是因为父母不会要你什么,你只能跪。 看着那明明只有三十几岁却比现代里四五十岁看起来还要苍老的脸庞,以及明显是被穷困的生活严重透支了身体,无不显示这是一个已经快要被生活逼到绝路上的可怜人。 赵二抹了一把他那张“老脸”,一个劲的憨憨的笑。王凯笑着把牛肉往他面前推了推,“多吃点肉,牛肉长力气的。以后可还要给我做牛做马呢,没有力气怎么行!” 其实酒桌上吃的最多的就是王凯了,年轻人本就吃的多,再加上这焖黄羊肉和野鸡炖蘑菇都是现代里平时吃不到的山珍,他自然是放开了肚子吃。赵二是因为不好意思,怕人家笑话自己乡下人肚子大,只能忍住嘴馋尽量少吃而孙婆。婆的丈夫孙成厚毕竟是在酒楼里做厨师的,还能饿到厨师吗! 说起来孙婆婆一家也算这个时代的“城里人”了,在城里有房子有工作。虽说比起赵二他们生活要强上很多,可也过的紧巴巴的,衣服上补丁连连,屋里的家具简单陈旧。 就连那不知是不是他们女儿的女孩也没有一件稍微亮丽一点的衣裳,王凯其实也有点怀疑这女孩不是他们的女儿,不是他们对女孩不好,而是太好了。虽说父母都是疼爱自己的子女,可也没有像他们那样对自己的子女那么客客气气啊! 记得有个教历史的老学究为了解释“历史有它的偶然性和必然性”打了一个比方:他说,毛伟人从一个小地主的家庭出生后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有偶然性的,但新中国的建立又是有必然性的,没有毛伟人也会出一个李伟人张伟人。 比喻虽然有点对伟人的不敬,但王凯还是认为挺有道理的。就拿王凯和孙婆婆认识这件事来说。可能没有孙婆婆王凯也会找到一个李婆婆张婆婆,那样也许就会认识一个李mm张兄弟,就不会认识这个“孙mm”。当然这个女孩到底叫什么姓什么王凯也不知道,也许她还不一定姓孙。 王凯第一次来到古代就能遇到这样一个有着倾城倾国容貌的女孩,这件事是偶然的,并不是老天爷知道他要穿越就非得找这么一个美女放着等他。也许当时要不是看到女孩那美到极点的容貌,王凯也没那么快就要找孙婆婆给自己做事。 王凯承认他的内心里更多的是为了不错过这么一个美女,其实他要想穿越时不被现也完全可以找个没人的树林什么的,但那样还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吗? 无论古代现代,男人想见到美女都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偶然巧遇,一种就是主动寻找。咱普通男人大多是靠偶然巧遇,那种主动寻找的成本太高了。 其实那些什么世界小姐大赛,亚洲小姐大赛,还有种种的海选活动,大都或刻意或无意的为有钱人选美。 为啥法国人特别爱旅游,有人说法国人懂得生活,有的说法国人浪漫,有的说法国人有钱,可是法国人自己说的话让人掉了一地的眼球,就是为了旅途中的艳遇! 王凯也反思了一下自己,现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脑残的事情,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女孩子叫什么呢,更是连一句都没有说过呀! 听到院门被砰砰的拍了几下,孙婆婆起身准备去开门,她刚站起来还没出屋外面那人就等不急直接推门进来了。看到来人孙婆婆也就笑着起来招呼了一声“这不是张婶吗!怎么有空过来串门啊?俺家里今天来客人了。” “孙婆婆,俺来和你说个好事。你家大娘今年不是快十五了吗?”看屋里有客人这张婶也到识趣,就只和孙婆婆站在屋外说话。 王凯有点糊涂,大娘?不是对老年妇女的称呼吗,怎么又才十五岁? 听到这张婶问话,孙婆婆就顺着回答了句“是啊!怎么了张婶?” “你看十五了,这都到了要出阁的年纪了,以前是看她太瘦了没人家敢来提亲,俺一直替你担心着呢!现在好了,瓦桥街上的程员外家孩子看上你家姑娘了,要死要活的非要他爹过来提亲不可。他爹就这么一个儿子,拧不过只好找俺来看看了” 听到张婶说太瘦没人敢提亲,孙婆婆夫妇俩没有说什么,看样子是认可的,就连木讷的赵二都点点头表示同意。这样的表现直接将王凯惊呆了,他也算明白大娘的意思就是姑娘,原来自己认为倾城倾国的女孩子人家都不想娶回家啊! 时代的差距,审美的不同,怪不得这么一朵鲜花还能保留到现在,原来是没人要的啊!不过想想唐朝的以肥为美,就连皇帝的审美眼光都是一样的,杨贵妃就是一个胖mm。唐宋之间的文化风俗变化不大,不像蒙古满族统治变化那么大,很多喜好也和唐差不多,自然看女人的眼光也没变化多少。 很多人说起四大美女就会眼睛放光,其实真要将杨贵妃放面前,还不定怎么烦呢!人家宋朝人民也是一样,王凯认为倾城倾国的美女在人家眼里,就是骨瘦如柴,没有福气的薄命女子。 &;. 第十四章 出售黄金 自从那天在孙婆婆家吃好饭回来,王凯就忙着将黄金卖出去。真正做起来没有想的那么容易,虽说现在黄金市场很大,但这毕竟是一种受法律限制的商品。并不能像卖大米一样,你什么货就卖什么价。 回收黄金的地方王凯也问了很多家,无非是都要你出具合法来源证明然后再登记身份证件,这些都不是王凯能提供的。那些大的金店根本就不用考虑,价钱压的很低,还必须手续齐全。 在网上搜索了很久,换了一张电话卡,一家一家的打电话过去,终于被王凯找到一家胆大的。接电话的是个男人,不像其他的网站都是安排一个一个声音甜美的小妞在那里忽悠你。 电话一通王凯习惯性的问了句“你这收黄金吧?”没想到对方很不客气的回了一句“你既然找来了你说我这是不是收黄金的?” 话是说的不客气,可也让王凯看到了些希望,脾气大才好,脾气大能力也大嘛!所以王凯接着问了一句“要什么证明文件吗?我这可没有。” 对方接着来了一句“有证明文件的也不到这种地方卖!” 王凯心想,这人也不知道是实在呢,还是喜欢不走寻常路,不过问了这么多家还真没遇到这样说话的人,那些声音甜美的小妞们不是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就是遮遮掩掩的不想说。没想到能遇到这么一位,还真是有个性! “那你们都是怎么回收呢?价格是多少呢?” “你可以过来,我们也可以上门服务,不过只限下海市地区。价钱要看成色再说,不过肯定比市场价稍低。” 王凯当然不会让他们上门服务,但也不愿送到他们那里。在大家都不熟悉的公共场所是最适合不过了,“那我们约个地方看看货怎么样,我这可是有不少,不知道你能不能吃得下?” “你有几斤?”对面男人一听不少货也不再像开始那样说话处处冒火了,但口气还是很生硬。 “王凯一听对面男人直接就问几斤,一下无语了,有气魄!也不敢嚣张了,没办法,嚣张不过人家啊!“没有多少,也就四五斤吧!” 一听四五斤,这次轮到对面的男人惊讶了,要知道平时大单生意也就是收几根几两重的金条,也就几百克左右。没想到这位还真有几斤,这个人要不是那种闲的蛋疼有意来戏耍自己的话,这次可能是他今年来做的最大一单生意了。 “对不起,刚才语气有点不好,您多担待。我敢保证我们家是市场上价格最公道,服务最好的一家了,您能说一下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吗?我们会安排专人用最快的度赶过去的。” 王凯心说,卖金条服务最好有什么用?不过那个价格最公道却还是满吸引人的,况且也没有像这家这么痛快的了。本来嘛,这种方式回收的就是一些来路不正的黄金,支支吾吾的说什么要合法证明,不就是想压价吗!还是这样的人爽快,虽然话不大中听,可做的事情确实利落。 王凯选了一家周围的饭店和那男人约好了,到时找个包厢,爱怎么谈怎么谈。对方说要一个小时到,路有点远。王凯就在家上了半个小时的网才出门,约好的那家饭店就在王凯住的小区不远,走路去也就十几分钟。 将几个金条用报纸包了一下,装在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里,省的一走路就出声音来。下楼就那么慢慢往饭店走,也没有坐车,反正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去的太早等着也显得自己太着急了。 王凯还没到呢,就听手机响起来。这个手机号码是新的,也只有刚才那男人会打,没想到对方比自己还急。王凯故意等了一会才接:“喂,哪位啊?” “您好,是我啊,刚才和您谈的那个。我已经到了,您到了吗?” “哦,我也快到了,你先进去定个房间,我马上到。”听着对方开口您,闭口您还是很让人舒服的,特别是对方开始还很拽的情况下。 五分钟后,王凯来到那男人告诉他的包厢门口,轻轻的敲了敲门。很快门就打开了,出来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应该就是电话里的那个。王凯没想到对方还不只是一个接待员,还能独立经手这么大生意。 王凯伸出手来和男人握了握,“你好,你好,我姓黄。你贵姓啊?” 男人想不通来做这种交易还自报家门的,刚才电话里还小心翼翼的一个人现在怎么变得这样有气魄了?想不通归想不通他还是也伸出手和王凯握了握,“鄙人免贵姓刘,黄先生你好。我能看看货吗?” “刘老板,你看现在都中午了,还是先点菜,我们边吃边聊吧!这餐我请。” “黄先生,我只是一个打工仔,不是什么老板。我还是先看看货吧!不然这饭我也吃不下啊!” “李老板,你不觉得要是我们不点菜,服务员就会一直盯着我们,这样你还能安心看货吗?”王凯看到包厢里放着一个大工具包,还有一个小气瓶,挺像修空调的。看来这人还真是准备的挺足的。 那男人想想也对,就拉开门将服务员叫进来,他拿起菜单刚要打算随便点几个好将服务员打出去,可想了想还是把菜单给了王凯“黄先生,你点吧,我吃什么都可以。” 王凯也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淡定,内心里也是希望早点卖出去,早点回家,所以也就随便点了几个菜,也不管好吃不好吃,凑够了包厢消费标准就让服务员去下单。 两人一直等到所有的菜都上来了,才对服务员说,他们要谈点事请服务员出去一下。等服务员出去后,王凯就把门锁了起来,然后把放在包里的金条一根一根拿出来。 看到王凯从包里掏出金条,那男人才将担心的表情放了下来。男人把桌上的菜往一边推了推,从包里将各种工具拿出来摆在桌子上,进入工作状态的男人和谈生意时完全就是两个人。一个毛躁急迫,一个沉稳冷静。 ahref=.>. 第十五章 王凯要买枪 看那男人先是将所有的金条都称量了一遍,并在每块都做上几号,然后将得到的重量告诉王凯。做这些贵金属回收的根本就不会想着在重量做什么手脚,称出来的重量比王凯用电子秤在家称出来的还要多一克,这多出来的一克自然是因为王凯称的时候不够精密。 看王凯对重量没有异议后,便对王凯说:“黄先生,我要看金条的成色就要切开还要用火烧融一下,可以吗?” 王凯也不懂这里的门道,也只能装装高深莫测样,等着人家鉴定。那男人很细致的将每块金条都验了一遍,然后将数据记到本子上,最后拿出一个计算器在那里噼里啪啦的打了好久。 最后男人将一张纸放在王凯面前,“黄先生,我都看好了,你这金条成色在96%左右,我给你算了一下,总共能卖五十三万不到,我给你算五十四万,你看怎么样?” 王凯拿着纸在那里看了半天,然后用买菜时的讨价方式说了一句“我看就五十五万吧!凑个整数。” 听到王凯说五十五万男人脸苦的很,“我给你的价格是按公司规定的最高收购价计算出来的,这一万真没法加了。” 王凯对这个价格已经很满意了,刚才让他加一万也就是试试看,成了自己就多赚一万,不成也没什么损失。这个价位王凯还是很满意的。 最后就是付款交货了,问明了王凯是要现金交易后,男人打了个电话后对王凯说要等半个小时。王凯当然也考虑到假钱这个问题,但饭店里不是有点钞机吗,借来用个几分种就行了。 半个多小时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提着一个旅行包来到包厢中,中年男人进来后王凯还特意特意将门没关死留着一条缝。对王凯来说,任何时候都不能不留一手,安全不当然不能建立在别人可能是好人的基础上。 中年男人也没有做什么自我介绍,只是将包拉开,从里面拿出一台点钞机放在桌子上。看到这人连点钞机也带来了,可见也是一细心之人。 钱货两清我王凯说声告辞就提着钱先走出了包厢。五十多万放在一起也就十几斤重,对一个成年人来说轻而易举就能提着到处跑。 可是不能因为不重就一直那么提着吧,王凯出了饭店就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银行而去。 来到银行大额的存款必须要有身份证才能办理,幸好王凯有将身份证随身带的习惯,要不然还得特意回去拿身份证。 跟着客户经理来到专为大客户准备的vip室,终于也享受了一把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以往过来存个几千块可从来不知道在银行也能享受上帝的权利,以往可是都觉得银行才是上帝呢。 坐在沙上喝着那客户经理泡的香茶,只需要等他将表格填好了在下面签字就行了,就连那些地址之类的个人资料也不用王凯动手,只要动动嘴客户经理就会一起填好。 最后王凯只留了五万块做零花,其他的都存了起来。从始至终那客户经理都没有提过什么要证明财产合法来源之类的东西,但想来等王凯走后还是会备案一下的,可是备案这东西除非公安机关特意来调查王凯的存款状况,不然也就是一组放在电脑里的数字而已。 拿了个纸袋将留下的钱装了起来,那手提包出了银行就被王凯给扔了。说真的,五十万块钱也并没有让王凯有什么太大的激动,没吃过猪肉还真见过猪跑,以前他就经常陪着老板去银行取钱,虽说没有过百万级别的取款,可一次取五六十万还是很正常的。 取了钱以后老板也大多会让他提着,第一次确实有点激动,可是几次以后也就麻木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王凯的话,那就是眼高手低。见识是有了,很多高消费的地方也有见识过,可就是赚不到去消费的金钱。 王凯有个要好的哥们叫周德伟,这家伙年轻时也是一个浑人,混黑社会,贩毒都干过的。有次喝醉的时候和王凯说他家里还有把仿五四,这些事情还是有次喝醉的时候和王凯吐露出来的。 在坐车回家的路上王凯将自己原来的卡换到手机上,在车上给他打了个电话。“唉,德伟,最近在干嘛?”王凯是那种不大喜欢喊别人哥的人,周德伟比他要大上三四岁,可他却一直就是直呼周德伟。 “还是那样,混吃等死呗。你呢?”听着话筒里传来的没精打采的声音,就知道这家伙还是原来那混日子的心态。“你现在还在跟着“陈小艺”吃软饭?你老丈人没有用脚踢你啊?” 周德伟的老婆像一个演员陈小艺,所以王凯就一直戏称他老婆陈小艺。周德伟三十了,他老婆却比王凯还小只有二十四岁,有时王凯都感觉不可思议,这样的年龄差距人家还能潇潇洒洒的吃着软饭。 每个月他未来老丈人丈母娘都会拿钱给他零用,他的工作还是因为他老丈人和王凯的老板熟悉才将他安排进来的,他每天就是端杯茶混日子,一个月两千出头的工资还不够他抽烟的。王凯平时也就敢抽抽玉溪之类的二十几块钱的烟,抽的稍好一点其他地方就不够花了,他却最差的都是四十几块的黄鹤楼。 每天中午还不想叫快餐,要到公司旁边吃必胜客,吃麦当劳。王凯曾给他算过,他一个月光在公司上班的时间花掉的都要他两个月的工资。老丈人一个月要给他几条好烟,丈母娘来一次就给一次零花钱,嫉妒的王凯直骂他软饭周。 “王凯你找打是不是?俺那叫有福气,妻贤丈母娘好,你想吃还吃不到呢!最近过的怎么样?听说你也辞职了,你不是干的好好的吗!辞职干什么啊?” “你今天有空吗?晚上出来喝酒,正好和你唠唠。我也有时请你帮忙!” “我没事,你也知道我现在天天在家玩游戏,晚上想好了去哪打我电话。” ahref=.>. 第十六章 软饭周 挂了电话的王凯就闭着眼睛在车上眯了会,最近他有点没休息好。说自己内心里一点都不激动,鬼都不相信他,但也就是高兴的兴奋而已,要说担心什么之类的他还真的没有。有什么好担心,大不了赚点钱就撤,去做个富家翁也好的很,就当只是中个彩票了。 还是回到那合租的公寓里,最近王凯也已经在找房子了,住在这里人多嘴杂,毕竟不方便。只是他想找的房子不大好找,不是因为价钱之类,而是他想找个有独立车库的房子,还要在他住的这片,这样的找房条件就有点麻烦了。他住的这个地方属于城市的中心区域。公寓或者复式房都好找,只要你不在乎钱的多少。但这边的小区结构都是共用的地下车库,明显不符合他的要求。 房产中介也说了,要是远一点的地方可以租一套小型别墅,那样的话就会有一个独立的地下车库,还能有个小院。 他也不是真那么着急着换房子,再说一个地方住的久了就有感情了,换个地方总要熟悉一段时间,所以也就让中介再找找看有什么更合适的没有。 推开自己那被床、衣柜还有装着那头鹿的冰柜挤得慢慢的小窝,就那么穿着衣服在床上躺了一会。听到闹铃的响声,迷迷糊糊的起来看了看,都已经下午六点了。 听着外面女孩走动说话声,好像两个女孩也是刚起,正在洗脸刷牙呢。两女孩搬进来也没多久,王凯也不知道这两个女孩是上什么班,天天都是天要黑才出门,回来时大都要到凌晨了。 有时王凯也会恶意的想,不会是在夜总会上班吧。但两个女孩的气质谈吐也不像,有次还听到隔壁房间里传来练习英语口语的声音,那水平反正王凯那被体育老师教出来的中国式英语是望尘莫及。 也不能怪王凯会这样想,王凯住的这地方,基本就是下海市的娱乐一条街。附近的几个小区都被人冠以二奶情人小区,几个小区里的女人比例特别是美女的比例特别高。 这些女孩大都是在附近的夜总会ktv上班,有钱的很,可以说月收入上万很普通,月入十万也不是梦,这也是造成附近房价奇高的一个原因。 每天夜里小区旁边的街道上就摆满了做夜宵的摊位,这时也是看美女的一大好时机。各种各样的美女,或娇小玲珑或高贵美艳或性感妖娆,啥气质的美女都能找出来,当然这些女孩并不一定都是容貌身材都具备的那种。 真正漂亮的美女你只能在白天的小区里看到,那些带着她们的“玩具贵宾”“苏格兰梗”“德国牧羊犬”出来遛弯的女人才称得上容貌身材齐备。 “软饭周”周德伟曾对王凯说,“看着没有,这些极品小女人都是笼子里的金丝雀,大多寂寞难耐的很,要不要去吃吃软饭?” 对于周德伟的戏言,王凯当然不会去搭理他。周德伟能一直在家混日子,是因为他未来老丈人丈母娘都在做生意,有钱的很,不在乎他那点花用。而且家里就一个女儿,以后的生意不给他给谁! 而且他和他老丈人认识的比他老婆还早,以前在家里混的不错的他还被他未来老丈人送过礼请过客。人的名树的影,以前都要巴结的对象突然成了自己的女婿,就算是已经没有以前的威风了,也还是要高看几眼的。 再说了,真要做起生意,以软饭周以前混社会时认识的朋友,也是能很快就打开路子的,自然不会担心他现在天天呆在家里打游戏混日子。 他现在这样在家戴着其实也是他老丈人丈母娘的意思,怕他出去做事后,女儿拴不住他的心,三十来岁的人了,自然会有些往事不堪回的臭事。想来他未来老丈人也是担心这一点,与其让他在外面工作还不如让他玩去了。 王凯能这么了解他也是因为有次下班的时候突然被周德伟拉去喝酒,酒桌上王凯都能看出来他是有意的想喝醉了,一杯一杯的灌再加上本来就是因为心情不好喝酒,自然很快的醉了。 等他醉了以后,王凯才知道他为的什么事情,这件事除了王凯其他的人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以前被他伤过心的女孩自杀了。 女孩是他二十六七岁时认识的,那时那个女孩也就2o岁。在网吧上网的周德伟看到人家女孩漂亮,就去泡她。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再怎么漂亮也是正值幻想的花季年龄,自然禁不起在社会上混的坏小子的勾引。 一个月就被他泡到手了,用“泡”这个词,可想有多少真心!本着玩玩就算了的他自然没有多少真心,后来砍伤人后他跑到在下海工作的姐姐那里躲灾,一个人在外面自然是寂寞难耐,于是就打电话让女孩来下海陪他。 因为他跑掉的女孩原来正伤心呢,听说他躲到下海后就马上辞掉在县里的工作,跑到下海来找他。和他姐姐说自己出去住以后,他就和女孩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过小日子。 下海的消费多高啊!等他们两个人带的钱都花光了后,不敢跟姐姐要钱的他只能和女孩出去打工。他在饭店端盘子,女孩做服务员,可是每月两人千把的公资哪够他们大手大脚花啊! 于是乎,他就推荐女孩去夜总会上班,骗女孩说,他们一起赚点钱就回家结婚。 ahref=.>. 第十七章 你中彩票了? 那女孩真去夜总会上班后,因为人长得漂亮确实赚到不少钱。要是真像他和女孩保证的那样,赚点钱两人就回去结婚也不一定就不幸福了。 毕竟只是陪陪酒而已,也只是将自己的青春浪费在陌生人的酒桌上,充其量是在出卖自己的青春,根本谈不上是出卖身体。 可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女孩子下班回来后他总是感觉不舒服,听着女孩子笑嘻嘻说着今天又赚了几百几百小费,客人是怎么怎么的搞笑,谁谁谁大方,谁谁谁小气,这个客人好色,总想着摸女孩子,那个客人正派,只是喝喝酒。 听着女孩子谈论这些话题,他总是感觉别扭,却没想想这一切也都是他造成的,他根本没有资格怪他的女朋友。慢慢的他变得不想和女孩子躺在一起,每次那女孩下班他就出门去网吧上网,等第二天女孩起来他再睡觉。 其实女人吗,说话都是很随心的,自己高兴了就说自己高兴了,不开心了就把脸拉下来,特别是在她们认为亲近的人面前,说话时更是不会去考虑别人的心里感受。要是宽容一点自然能知道女孩子只是无心的,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那些话语会伤到男人的自尊心。 王凯记得当时自己是用很重的话去骂软饭周的,因为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真正有错的人是软饭周,既然不想结婚就不应该用结婚的理由去骗女人。骗人家出卖青春还唧唧哇哇当然不是男人,明明就是自己的错误,却怪到女人身上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幸好软饭周还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女人全心全意付出,想必再冷血麻木的男人都会被打动。过了两三个月,还有点良心的他实在不想女孩再外面这样,就实话实说的告诉女孩自己并不打算和她结婚,都是骗她的,让她不要再呆在下海了,回家好好生活。 大哭一场的女孩临走时还要将几个月攒下的四万多块给他,说自己回家就不大用钱了,留给他在下海市用。 听到这一段的王凯直接骂了一句:“你真是猪狗不如啊!这么好的女孩就放弃了!这个社会找个美女不难,找个肯这么爱你的女人真的很难,你没福气啊!可惜了,要是当时我要在的话我就娶回去了。” 被王凯骂过,软饭周也是一个屁不放,三十来岁回头看看年轻时自然会知道那时有多么差劲。 过了一年,软饭周回家才知道女孩嫁人了,再然后就是因为家庭不和自杀了,知道这个消息他这才拉着王凯出来买醉。 他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女人经历一段痛苦的感情后会就变得更加成熟,更加懂得自我保护,不会轻易相信男人。可这样对和她走在一起的另一个男人自然是不公平的,没有一个男人喜欢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玩心眼,耍诡计,防备着自己。有了隔阂的婚姻自然就是麻烦不断。 这也是大多经历过感情打击的女人极少能再找到真爱的一个原因,因为她们变的不敢全心去爱了,当女人自己都不敢全心去爱时更不要奢望男人会傻傻的用力爱。男人女人的性别差异注定一段长久的感情需要女人去付出更多才能长久维持下去。 也许这个女孩后来的不幸可能是因为她后来的男人不是很好,可也绝对会有软饭周的因素。可能他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女孩子,并让女孩子对男人不信任,怀疑,这才造成她以后的感情杯具。 最起码,王凯想不出男人要坏到什么程度才舍得将一个全身心爱自己的妻子搞到自杀!而且这个女孩要是爱她的丈夫会舍得自杀离开吗?娶到一个不爱自己的妻子,也就不能单纯的去怪这个男人不好。可能好男人会选择宽容、容忍,而那些本就是性格不好的自然就容易生家庭矛盾了。 经历过感情的女人会变得成熟,可这个成熟代表了她不会再傻傻的去为了男人男人虽然嘴上不说,可谁不希望自己的女人能爱他比多一点而软饭周能在自己不打算娶女孩的时候,果断的不在欺骗人家,现在听到女孩子自杀的消息后出来将自己灌的酩酊大醉,也是意识到他以前的错误。 虽说以前那些事情真的有点让人不齿,可也还算是一个男人,最起码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谁年轻时不犯点错误呢!自从那次以后,被王凯痛骂一顿的周德伟不但不生气,和王凯的关系反而越的好了。 可能是憋在心里不能说的秘密终于说了出来,人反而会放松下来。其实男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很玄奥,是一种感觉,就想看到一个人就能感觉出他能不能做兄弟,这也是王凯敢找他给自己搞枪的原因,因为王凯知道他不会害自己。 王凯换了件衣服就给周德伟打了个电话,和他说好了去山西路上的顺风,这是附近一家比较上档次的酒店了,离周德伟住的地方也近。不过王凯知道那家伙这么一点路也是要打车的,有句话怎么说的来,将懒惰进行到底就是形容他这类人的。 来到酒店门口,穿着开叉到大腿根部旗袍女孩甜甜的问王凯:“先生几位?有预定吗?” “六位,没有预定,给我找个包厢吧,要安静点的地方。”这酒店也就是那种只做餐饮的地方,你要是说两位,又不是人家认识的熟客,想要大包厢必定要多说不少话。还不如直接多说几个人了,到时候多点几个菜消费够标准线也就无所谓了。 “好的先生,请跟我来。”跟着迎宾到了房间后,王凯又给周德伟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房间号。 对于王凯在这里请客,周德伟自然有点疑问,估计到可能王凯想求自己帮什么忙,这样反而不好说什么去普通一点的地方吃了,都是聪明人,这时拒绝就会显得是不想帮忙了。 几分钟后周德伟跟着迎宾进了包厢,都是熟的不能再熟的朋友了,自然没有那些虚伪的客套。王凯将菜单扔给他点菜,周德伟又给扔了回来“你点吧,有鲍鱼跟鱼翅就行了。” 王凯知道他这是告诉自己有什么事尽管说,让自己别搞的这么客气。王凯笑了笑将菜单翻开,在第一页上看看了就像特意接着周德伟的话“极品天九翅两盅,三头澳洲鲍鱼一只,京葱扒海参,清蒸比目鱼,梭子蟹两只,澳龙一只,再来一个特色卤水拼盘,海鲜你去帮我挑好的,回来给你小费。” 直到点菜的小女孩笑嘻嘻的一溜烟跑掉后,周德伟还在把嘴张的圆圆的做出一副吃惊样。“王凯,你不会中五百万了吧!” “软饭周,我说我中了你信吗?” “不信,这不是你的作风,我记得你不买彩票的。” “这不就得了,不过我最近确实了笔小财倒是真的,而且我今天也确实要请你帮忙,这请你一顿好吃的就当堵你的嘴了。我知道不和你提前说了,你这顿饭也吃不舒服。”王凯将椅子往周德伟那边拉了拉,附在他耳边轻声的将自己想买枪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到王凯要买枪,周德伟想了想还是提醒了一句“虽然我知道你不是莽撞的人,但我还是提醒你一句,安全第一啊!” “放心好了,我懂的,我这就是为了安全才动了这个心思。”王凯就知道他会这样说自己,其实帮自己这个忙对他来说也是有隐患的,这东西可是违禁物品,要是从自己这边查到他也是大罪。 ahref=.>. 第十八章 凯哥,要给小费 周德伟也就是提醒了王凯这么一句,在确定王凯是认真的以后也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自然能权衡这事的利弊,劝的多了就是不想帮忙的借口了。 王凯自然不也会搞那套万分感谢之类的话语,既然帮了就不会是因为那几句谢谢之类的客套话,自己非要说那些感谢的话交情反而变生分了。 客套话王凯虽然不说,但金钱上面他还是很讲究的,不占朋友的好处这是王凯的做人准则。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之所以存在,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利益的冲突,要是真有了利益冲突,朋友反目成仇也很正常。 友谊就像婚姻一样,要想维持长久就要小心的去经营,一旦产生了裂痕就会像像破碎的镜子一样,没法再恢复原样了。 王凯今天带了两万块现金,其中的一万就是打算给周德伟用来做活动经费的,所以他趁着服务员出去下单的机会将一万块递给了周德伟,“这是一万块你先用着,不够再说。” “用不了那么多,头几年也就六七百,现在贵点也不会过一千五。这东西没有门路万金难求,但有了门路也不会很夸张。白菜价说不上,但固定的市场价还是有的,我去找找我同学,也就千把块。不过子弹真的很贵,头几年还要五十块一颗,现在也不知道什么价。十来颗够你用了吧?多了不大好搞。” 王凯也没想到这么便宜,本来这一万块还真是给周德伟用来花花的,看这样子满打满算一万块也够了,“总不能让你做火车回去吧,飞机票不也要钱啊!再说了回去不要请客吃饭啊!我原来只是想给你用来做路费的,现在看来全包也够了” “你猪脑子啊!这东西能上飞机吗?不过你要是急的话,我回老家时做飞机回去,等过来时再坐大巴。” “要是不好搞,就买十颗也行,好搞就多来点,钱不够你先给俺垫着。不过让你这个贪图享受的人去坐大巴,俺真是有点于心不忍啊!” “于心不忍就等我回来再请我吃吃鱼翅鲍鱼,给我补补身子。”男人与男人聊天,特别又是要好的朋友,很多话都是点到为止,不会太直白。要是那份理解能力都没有的话,也就不配在一起做朋友了。 话都点透了,自然就是吃吃喝喝了。男人总是以将对方灌倒为乐,这样事后就能找到嘲笑对方的理由了,王凯和周德伟自然也不会例外。 菜做的都不错,那个服务员小姑娘也确实用心挑的好的海鲜,为了表现还特意都拿来给王凯过目。好笑的是,王凯将自己说过要给小费的话给忘了。 那看起来鬼机灵的小姑娘等了一会没看到王凯有什么表示,就提着小桶在那里自言自语的念叨“唉,这梭子蟹真肥啊!累得我手都麻了。”一边说还一边将小手甩了甩。那小模样就像真的很累一样。 看了看小桶里那两只也就四五两重的梭子蟹,王凯心说,好一个伶俐的小姑娘,知道自己没有履行诺言的王凯赶忙掏出两张红色钞票,“扫瑞啊,俺知道错了,这一张是你该得的,这一张是俺赔罪的。” 性格有点开朗调皮的小服务员伸手接过两张钞票,对王凯甜甜的笑了笑“大哥,你太伟大了。我去跟厨房的师傅说,让他多帮你加点东西。”周德伟也坐在一边调侃王凯“凯哥,你的银弹攻势很强大啊!看看,这就要给你走后门了。” 听到这句话的王凯笑了,小姑娘真是伶牙俐齿,也不介意和她斗斗嘴“多加点东西?这梭子蟹好像要清蒸吧,还能多加点什么?盐吗?还是酱油?” 被王凯揭穿小把戏的小姑娘也不尴尬,顺着王凯的话反问过来“凯哥,你想多加点盐吗?还是要多加酱油?” 败下阵来的王凯只能尴尬的笑笑“呵呵,你还是给我多加点度吧,我可是等着尝尝这重的提不动的大梭子蟹是个什么味道。” 事实证明,贵的东西大多数时候也真的是好。经过大师傅调理出来的海鲜不比在孙婆婆那吃的纯正野味差,再加上晚上喝的是五粮液而不是二锅头,这一餐王凯和软饭周真是酒足饭饱,两人走路都有点飘了。 那机灵的小姑娘马上去找了两个熟悉的服务生来搀扶这有点喝醉的哥俩,坐上车的王凯一人给了一百块,“谢谢拉,拿去买包烟抽。”末了还不忘调侃那小姑娘“哥这回没有忘记吧?” 小姑娘只是想报答王凯刚才给的两百块而已,没想到王凯还会给小费,她自然不会认为王凯是有钱没地去的花来这里装大爷,在饭店有什么好装的。有点感激的小姑娘连忙拉着两个男孩道谢“谢谢凯哥” 等车开起来,软饭周还醉眼朦胧的调侃王凯,“兄弟,可以啊。凯哥这称呼就是与众不同,有气势。” “有气势个屁,别调侃我了。人家对我们做了工作范围以外的服务,给点小费自然是应该的,而且我这不是来钱易吗!要是以前,我也没钱给,现在收入高了一百也就相当以前拿工资时的几块钱,拿几块钱换一个热心周到的服务你不觉得很值吗?” “王凯,你说的对。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懂人心的家伙,懂得观察利用人心可是一个做领导的基本条件,我相信只要你熬熬资历肯定会往上爬的。可是我现在更加觉得你有做富翁的潜质!” 听到这话,王凯有点惊讶,没想到自己在别人眼里分量不低啊!感觉良好的他追着问了一句“为什么觉得我有做富翁的潜质?” “你会花钱,会装b啊!”看到王凯听到这答案后那囧样,周德伟哈哈大笑。 ahref=.>. 第十九章 回古代像上班 春季四五点的时候天也就刚蒙蒙亮,都市中的天空又经常笼罩着那好像怎么也洗刷不干净的铅色回到家的王凯就那么合着衣躺床上睡着了,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迷迷糊糊的被一股尿意憋醒,起来上厕所的时候顺带着洗了个澡。 云层,根本就看不出“一年之际在于春,一日之际在于晨”那种朝气蓬勃。 在路上匆忙而过三三两两的人群,要么是起早做生意的小买卖人,要么是早起锻炼的老年人。根本就不会见到有年轻人在路上,你要是看到一群青年男女的话,那多数是刚刚从外面玩好回来。 洗过澡的王凯回床上躺了一会也没能接着睡下去,可不睡觉大清早的也没事可干啊!跑步、运动?这些东西早在出校门时就和书本一起扔在那个消耗了自己几年最黄金时光的地方。 想了想也许去古代转转是个不错的主意,古时候的人可都是天一亮就起来劳作。想必这个时候孙婆婆赵二他们也会起来了吧。正好去找孙婆婆问问这些日子,他有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 古代的普通人家可是没有夜生活一说,大多都是天亮起来天黑就睡下,不是古人比现代人更懂生活与健康,关键是他们即使想玩恐怕也没地方玩呀! 再说普通百姓家恐怕点灯都有点不舍的,为了节约那个灯油钱,也只能天一黑就睡觉了。哪像现代,只要你想玩,你有时间,就能找到玩的地方,有钱的有高档的地方,没钱的也有经济的地方,实在不行也可以宅在家里看看电视电影。 这几天王凯也有去过他在古代那所小院,大多时候他都没有出那个小院子,只是将现代里买的一些货物搬来放到那间睡觉的里屋。 披上一件后来他专门找人量身定做的古装长袍,王凯来到他那在北宋年间的小院子。从杂物间出来后,王凯先把正屋的门打开。门还是以前的那个厚重的木门,但锁已经换成现代里买的那种锁自行车的钢锁。 这种用不锈钢弯成u字型的钢锁可不是原来那把破旧的铜锁能比的,最起码它的安全性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顶级的,要想进到屋里,恐怕除了拆房子也就只能用“铁杵磨成针”这种神级技能了。 其实王凯换锁也不单纯是为了安全,实在是他对那种古锁的钥匙不感冒,一根钥匙能赶上现代一串钥匙的重量不说,就那钥匙古朴笨重的样子王凯怎么好意思将它挂在自己的钥匙串上啊! 正屋还是老样子,灰扑扑的墙壁,古旧的家具,只是通向里屋的地方被王凯用一扇门给挡了起来,门的样式很是古朴陈旧,乍一看就跟外面正屋的木门有点类似。可是只要细细观察一下门框处那未干的水泥和不锈钢合页门轴,就能知道这门即使显得再古朴也是一现代货。 小小的房间里被王凯从现代带来的东西挤得满满的,原来的土炕上面放了一张一米二的席梦思床垫,毕竟王凯有时也会想躺躺休息一下,总不能就为了睡那么一会就要回现代一次吧! 不是王凯怕每次穿越时那和吊盐水扎针一样的疼痛,那么一点的痛苦王凯还是能忍受的。王凯担心的是,每次穿越时是要消耗能量的,要是自己因为回现代睡个午觉而将时空机的能量浪费掉,那真是哭都没地方。 关键的是王凯知道自己现在就像捡到笔记本电脑的猴子一样,除了知道怎么打开其他的一无所知,不知道穿梭到底要不要用能量,不知道用什么能量怎么找到,也不知道原来存有多少能量自己每次穿梭消耗多少。 不过王凯已经在现代和古代之间来来回回不下二十几次了,到现在也没有感觉到时空机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按照这样情况估计,应该是这二十几次的穿越对时空机来说只是“毛毛雨”一样的消耗。这也是他敢这么频繁的两地穿梭的原因。 根据这个情况,王凯认为这能量的消耗,应该是跟每次打开通道的时间长短还有穿过物体的重量大小有关系的。就像汽车拉货一样,走十公里肯定和走一百公里耗油不一样,拉一吨重的货物肯定和拉十吨重的货物耗油不一样。 不过让王凯放心的就是这时空机看来还很经用,他都已经来来会会二十几次了,也没感觉什么变化。按照他一百五十多斤的体重再加上带来的东西,算成总重量也要三四千斤。 将近两吨重了还没感觉到变化也确实值得放心,只要他不在现代和古代之间贩卖大白菜,就算他一直找不到补充能量的办法,也能让他赚到足够在现代里生活的金钱了。再说了,背不住时空机自己也能吸收能量,那样王凯就更不担心了。 对王凯来说,回古代更像是去上班,这里是他赚钱拼搏的地方,可毕竟现代才是他所熟悉、生活的地方。公司里就算有吃有住,也没人想一直呆在公司里吧!大多数人宁愿回到自己那不大的小窝里看看电视,也不愿呆在公司里喝着咖啡去加班。 王凯这公司也实在是太落后了点,实在是让人住不习惯,王凯可没有改善这个时代居民生活水平的义务,要是他累死累活的从现代带来钢筋水泥、面包牛奶,给这个时代的人改善生活条件,却一不小心自己挂了或者将时空机的能量耗光那才真是杯具了。 既然王凯把这个时代当成自己上班的公司,那上班后自然要找公司员工开个会讨论一下最近的工作重点。来到隔壁院子敲了敲门,很快孙婆婆就来把王凯迎了进去。 对于孙婆婆来说,也是有点煎熬,拿着高薪,老板却一直不怎么露面,也没有让自己做什么事。就只是让自己去打听打听消息,这样的差事可用不着四两银子的工钱。而且现在还有一个赵二天天跟着自己帮忙,加上赵二每月三两银子的工钱,东家一个月可就出七两银子工钱了。 孙婆婆最在意的就是,要是打听不出来什么有用的消息,可是对不起东家的银子啊!幸好这两天还真被她打听到一个好消息,里雄州二十多里的蔡家务最近有一些大宋和辽国的商人在那里交易。 蔡家务里原来朝廷规划的榷场很近,这地方也变成一些大宗贵重货物的交易地,很多宋辽商人也喜欢在这里交易一些朝廷不禁止的货物。 孙婆婆打听到有人在蔡家务看到有犀角象牙人参这些稀罕物,所以今天王凯一进院子,孙婆婆就赶忙把这消息告诉王凯。 听到这消息王凯确实很高兴,犀角象牙可是比黄金还贵重。只是那二十多里的路程却让王凯有点犯难,他可是不会骑马啊,要是走过去还真有点不自信,都市里呆久了,过一里路就想打的,这二十多里路要是走过去绝对会让他的脚挂掉。 看来只能回现代搞一个交通工具了。 ahref=.>. 第二十章 沙滩摩托 在孙婆婆家吃了一个绿色的有机早餐,豆腐脑加一个炊饼。这炊饼就是武大郎经常卖的那种,不过在王凯看来这东西更像是馒头,因为它是蒸出来的。 吃过饭和孙婆婆、赵二聊了几句,就当是和员工谈心了。孙婆婆一家变化倒不大,吃住穿还是以前的样子,只是不用每天起早去卖豆腐脑了,孙婆婆每月四两银子的工钱在这个边境小城可以说是绝对的高薪了。 四两银子,就算养一个十口之家也能过上富足的日子了,而且孙婆婆的丈夫也在酒楼里做个烧菜的师傅,一个月也能有个两贯钱左右,也能折合一两多银子,三口之家月收入五两多银子在这个小地方可是一个不得了的事情。 一两银子在宋代的购买力是很夸张的,宋朝不像明清时期由于外国的白银大量流入国内,造成白银贬值。宋朝,1两基本上可以买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计算,现在的米价都要两块以上,再考虑到现代水稻产量的增加对价格的影响,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近1ooo—1848元; 有据可查的宋代官员俸禄,也能间接证明这个时期的物价收入水平,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千(即三百贯),地方州县官员,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千(二十贯),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十二贯)。 这些官员的俸禄可都是用铜钱的,宋代的白银可不是一两只能换一贯铜钱,按照王凯在李家金银铺子看到的银钱兑换比例1:1.6来算,一个小县县令一个月也就七两多银子。 孙婆婆一家的收入绝对会让一些小地主都脸红,就连赵二现在也是一扫原来的愁容满面,虽然还是不大爱说话,可是时不时漏出来的憨厚笑容还是能看出来他的改变。 一身新做的短打扮,是他的婆娘知道他现在给有钱东家做事,怕他的衣裳会掉了东家的身份,专门托人给他做的时髦款式,虽然在王凯看来这时髦款也是土的掉渣,但看赵二说话时透漏出对他婆娘的那种濡沫之情,还是笑笑的称赞了几句。想必赵二回家时,也会很有面子的和他婆娘谈起自己的夸奖。 赵二现在就住在孙婆婆家的柴房中,苦惯了的他也不舍得在花钱附近找家空屋子住,王凯的院子因为秘密太多不好让他去住。王凯也想过自己出钱在附近给他找个房子住,可是现在只是刚开始用他,好处给的太快可不是什么好事。恩宜先小后大,威易宜先严后松。 再说王凯已经先预支了一个月的工钱给赵二了,加上买鹿给他的四两银子,七两银子也能够让他那原本还没达到温饱的小家庭过上一段充满了欢声笑语的快乐时光了。男人最在意的还是家庭,只看赵二现在那不时流露出的憨笑就能知道现在的他是多么高兴快乐。王凯看到赵二高兴心里也很高兴,这可是一个好苗子,以后自己稍加点拨,就是一个中心耿耿的好手下,心思单纯的人最好用啊! 王凯稍微表扬了一下孙婆婆的用心,也勉励了一下赵二的吃苦耐劳,并让赵二做好明天和他一起去蔡家务的准备,然后王凯就回现代了。 王凯回去收拾了一下,就想出去找家卖摩托车的地方买一辆越野摩托,这也是他能想到的最合适明天用的交通工具。卖汽车的地方他还知道几个,可是卖摩托车的地方平时还真没有留意过,幸好有还有1258o。拨了1258o问了一下下海市哪里有卖摩托车的地方。 到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将1258o过来的地址给司机看了下。来到那家大型的销售摩托车的商厦,却让原来打算随便买辆越野摩托的王凯看花了眼。各种型号各种品牌的摩托车这里应有尽有,特别是各类造型别致动力澎湃的摩托跑车更是吸引人的眼球。 买辆越野摩托车的想法,在看到那台美国北极星sport**an85o运动健将系列全地形越野车后,早就被王凯抛到爪哇国去了。全地形越野车简称atv也叫沙滩摩托车。这种外表看起来到处是零件的大玩具可不像它的外表那样不专业,它那出色的越野能力不是那些suv之类的轿车能比的。 不要说稍微崎岖的路面,就连那种怪石嶙峋的小山峰也照样可以爬上去,那小巧的身躯使它在一些树木林立的地方也能钻进钻出,即使碰到了小块的沼泽地也敢冲一下,再加上那独特的四轮驱动独立悬挂系统带来的安全舒适,看过之后自然不想再考虑两轮的越野摩托了。 这辆把式操控的北极星sport**an85o,干重(整车重量)只有33okg左右,却配备了85occ最大功率7o马力的动机,别看只有7o马力,可是对于33okg的车身重量来说真是绰绰有余,堪称马力强劲了。 那些3oocc排量的摩托跑车就已经显得够强劲的了,可想而知85occ的动机带动三百多千克的车身会有多么强劲,要是换算成单位功率可是达到恐怖的212马力/每吨了,美军的m1a2那67吨的自重也才使用15oo马力的动机,单位功率才22马力/每吨。这样一对比就能知道这小家伙的奢侈程度,当然经济适用性也就根本谈不上了。 除了那出色的越野能力以外,王凯更看重这车的小巧简单,最起码在古代开出去不会像大型轿车那么显眼,而且车的前后方还可以整个行李架放点东西,不像两轮越野摩托那样连人都不能带。 车确实是好车,就凭这性能无论是海滩还是崎岖的山路,森林还是沙漠,骑上它都能轻松行驶,也确实适合古代那样的地形条件。可那价格也实在是太高昂了一点。二十来万的价格都够买一辆轿车了,幸好王凯刚赚了一笔小钱,现在正好用了。 王凯选了一款迷彩色的车型,由于现在还没租到有独立车库的房子,王凯也只能先将车买下放在店里,然后出去租房子。 ahref=.>. 第二十一章 马与摩托,各有优点 车是买下了,可是还真没有地方来放它,租住的那个小房间根本就不用想。里面已经塞了一个大冰柜用来放鹿了,本就不大的小房间现在能放下一张椅子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有空放沙滩车。 为今之计只能尽快的租一个有车库的房子,这样有什么想往古代拿的大件物品也好直接放到车库,每次搬进搬出的实在太不方便。当然那些仓库王凯暂时也不会考虑,仓库大多都在市郊,一来一回太花时间了。 考虑到这摩托车专卖店附近有点靠近城市外围,相对来说更能找到有独立车库的房子,王凯就在车行附近找了几家房屋中介公司。到了下午才让他租到一户有着独立车库的房子。 房子是一栋别墅型的小二层,只是为了用一下车库就租一个小别墅,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好在租金不是很贵,只有五千块一个月,付一压三。 近三百平方的居住面积,有个小花园,有车库,只要五千块一月的租金真的很便宜。可能是因为地域有点靠郊区了,出租条件不大理想吧!在王凯所住的地方五千块租这么大的面积简直有点不可想象。五千块顶多能租个一百平方不到的两室户,还得是那种简装的。 不过看看小区里那些因为无人入住,杂草疯涨的房子就能知道这个地方的租金为什么那么低了。在小区里的路上很难看到人,那些住户出行都是开车,因为最近的市商场都要过三公里以外,这样的居住条件也确实不适合租房一族。 这样的条件倒是挺适合用来做时空倒卖的中转站,周为居民少还都是一些工作繁忙的,没人会在意王凯有没有做什么不正常的事情,而且能停放两辆轿车的车库面积够大,以后想搞点什么大件的东西去古代也不用担心没地方存放。 只花五千块就能租到这么大的房子王凯还是很高兴的,房子里的家具很一般他也不在意,大多数时候他也不会住在这里。住惯了是中心,对这里安静雅致,反而觉得有点不大适应。 和房主签好租房合同拿到房子的钥匙以后,王凯打了个电话给摩托车专卖店,要他们将自己买好的车子送到这个地方。那个摩托车专卖店也就在附近,打过电话二十几分钟后送货的人就到了。 车子早就在店里安装调试好了,售后人员将一些保护层拿掉以后,就在车库里将车子当着王凯的面又调试一遍,看看还有没有问题。二十几万买来的豪华大玩具质量自然不用怀疑。启动后,那85occ排量动机出的机器轰鸣声绝对比女人的哼哼声更能让男人热血上涌。 在售后人员的解释示范后,王凯也忍不住想上去体验一把。将车慢慢开到房子外面的路上,轻轻的压了一下油门车子立马飚了出去。真正的无级变和四轮驱动系统让车子变得如电动自行车一样简单易用,即使王凯这对沙滩摩托一无所知的业余菜鸟也能轻松将度提到一百以上。 85occ排量7o马力的汽油动机让它那只有3oo多公斤的小身板从零加到一百只用四秒左右,被动机轰鸣声刺激的热血上涌的王凯,开着车子在小区的路上飙了好几圈,最后还无耻的将车子开到小区的草地上感受了一下车子的爬坡能力。好在这是一个入住很少的别墅小区,路上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空如也。 体验了一番后唯一的感受就是爽,高昂的价格带来的确实也是高质量的性能,要说二十来万买辆小汽车绝对比这东西更加实用,但二十来万的小汽车也绝对感受不到那种掌控强劲动力的快感。 何况对于王凯来说,这家伙在古代绝对比买辆二十来万的小汽车更加实用,古代的路况注定不是一般的私家车能承受的。在那个时代马绝对会比汽车更实用,可想骑着马飞奔没有长年累月的练习根本就不用想。再说了,骑马是一件很苦很累的事情,可不像文学作品里那么轻松写意。 骑马的时候要用腿夹紧马腹,还要保持膝盖弯曲,上身也要保持挺直,这样的动作有点像武术中的蹲马步。蹲马步的痛苦很多人都能了解一点,读书时上体育课一般就会接触到。一个平时不锻炼的人能标准的蹲二十秒就不容易了,特别是当蹲不住的时侯,那种每坚持一秒都是煎熬的痛苦能让百分之九十的人讨厌这个运动。 想想骑着马跑的时候要一直保持这个姿势,绝对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情。新手要是骑上一天的马,下来后不敢走路是很正常的事,那时因为一直要用大腿加紧马腹,大腿内侧都被磨破的原因。 要知道在马奔跑的时候屁股是绝对不能坐着的,如果在马奔跑的时候坐着,不说马的度会不会受影响,关键是屁股受不了那个颠簸。 也许在阳光灿烂的午后骑着神骏的白马行走在街头,居高临下的看着街上那穿着清凉的美女是一件浪漫无比让人向往的事情,但要是只是赶路的话,那还是现代的交通工具来的更快便捷舒适。 趁着时间还早,王凯去加油站加了一桶五十升的汽油回来。可能现代的交通工具唯一不方便的就是加油问题了,幸好这沙滩车还不算什么油老虎,这一桶汽油也足够它用上一段时间。 有时王凯也会想,这汽车要是不用汽油该多好,那样自己就不用辛辛苦苦的从现代买汽油再搬到古代了。可这样的想法毕竟太无稽,还不如在古代找油田然后开采石油再炼成汽油来的实际。 不过就算王凯逆天的能够在现代和古代之间穿梭,可是要在古代炼出汽油也是不敢想的事情。那需要太多的技术和熟练工人,可不是动动嘴皮就能有的事情,本就有点懒的王凯甚至就没有去想过这事。 人嘛,做事情总要循序渐进的进行才好。 ahref=.>. 第二十二章 牛车 凌晨四点多的时候,王凯被闹钟叫醒。迷迷糊糊的想起今天要去那宋辽商人交易的地方看看。连忙起来洗漱一番,将好久没用的防刺背心穿上,又在牛仔服里戴上护膝护腕,最后才将古装的长袍披在外面。 之所以做这么多准备,只是有备无患而已,虽然麻烦一点,可真要遇到麻烦事绝对能让安全系数增加不少。不是王凯胆小没安全感,只是出于一个成年人的深思熟虑,已经在社会上磨练了几年的他知道,任何时候都别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中。 指望着别人的善良别人的守规矩不是一个成年人该做的是,只有自己将该考虑的都考虑到做到,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协调好。简单点说就是将自己能做到的都做了,那样即使以后生意外也不会后悔。 来到位于北宋的小院子后,天已经大亮了。在这片还没有被现代工业污染的天地,天是那么蓝,那么干净。隔壁孙婆婆家已经有声音传出来了,听着像是在准备早点和路上吃的干粮,还能听到赵二那憨厚的声音在答应着什么。 其实王凯也知道自己这样神出鬼没的,孙婆婆她们会有点疑惑,每次他回现代时都会说自己是出去办事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话有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有从外面将院门锁起来过。这个时代可不像现代门都是暗锁的,家里有人没人也看不出来,那么明显的破绽孙婆婆肯定也看出来了。 她不问,王凯自然也不会掩耳盗铃的解释什么,要是她连这点的觉悟都没有,傻傻的问出来的话,王凯也只能怨自己没看对人,再换个地方从新开始就是了。 也幸好孙婆婆不是那种八卦的人,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那点好奇心,瞎问瞎猜。也可以说是银子的功劳也很大,毕竟这么高工钱的差事可不是能随便找到的,为了一点点的怀疑丢掉工作没人会认为很值。 孙婆婆她从来不会去问王凯“你去哪里了啊”之类的话题,王凯说出去几天时,她就笑笑说“公子路上小心!”,有时王凯也挺佩服孙婆婆的识趣。 将那辆四轮沙滩摩托从杂物间推出来,整辆车也没有多重,根本就不用动起来,只是用手推推就很容易的将车推到院子里。今天就指望这家伙翻山越岭了,汽油肯定得加的满满的,还要带一小桶,万一要是没有汽油在路上抛锚,那乐子就大了。 一切收拾好后,王凯隔着院墙对着孙婆婆那边喊了几声,让赵二过去开门。等他来到孙婆婆家门口时,就看到赵二正站在门口等着。王凯也不指望这个木讷的汉子能主动和自己打招呼,王凯倒是很喜欢赵二这种不爱言语的个性。 在待人接物上,孙婆婆就要上场面很多,每次王凯过来孙婆婆总会笑呵呵的嘘寒问暖,王凯有事时也更多是和孙婆婆交代,就连她丈夫孙成厚老汉插不上什么嘴。进到院子里就看孙婆婆正忙里忙外的准备着路上吃喝的东西。 一进门王凯就拉住准备进屋准备早点茶水的孙婆婆,让她去借头牛回来用一下,实在不行买一头也行,只要能找到一头牛回来就好。孙婆婆对王凯的吩咐有点纳闷,今天不是要去蔡家务吗?二十多里的路程走走也就一两个时辰,就算想找个牲口代步,也要找匹马或者驴子啊,这牛还没有人走的快呢! 虽然有疑问,但孙婆婆不是那种没见过市面的村妇,她知道什么时候该问什么时候不该问,所以直接就让孙老汉出去办这事,自己去准备王凯他们路上吃喝的东西。 桌上有着蒸熟了的肉干,饼子,水。看样子从王凯昨天说要去蔡家务看看情况时,孙婆婆就开始准备今天的吃喝了,确实是一个考虑周到的人。那用来装水的东西是一个细长的葫芦,有了这葫芦王凯就不用再带矿泉水了。 原本他还以为这个时代外出,会带着那种动物皮革做成的水袋,那样的水王凯是不大想喝的,皮子被水一泡,只要稍微想想就能知道这样的水肯定不会卫生到哪里去。 用葫芦装水王凯倒是很喜欢,小时候去姥姥家也用过这种葫芦,这种用开水煮熟了的葫芦,装上以后还会有一种葫芦的那种清香味。如果不考虑它容易摔坏的缺点,葫芦装水要比用军用水壶装的味道还要好。 王凯吃了点东西,就坐在一边喝茶,等着孙婆婆收拾,从来不喝茶的王凯最近也被孙婆婆培养成了一个茶客,因为孙婆婆总是在饭后或是闲的时候泡一杯茶给王凯,可能是她觉得王凯是大户人家,会有喝茶的习惯吧! 其实王凯每次客气的将茶接过来以后,总会笑着告诉孙婆婆下次不用泡茶了,可是孙婆婆以为他是说客套话,该泡茶的还是泡。没办法的王凯也只能听之任之了,为了不去喝那有点苦的茶叶,王凯还专门在商场里买了一盒好茶叶过来。 听着外面的有牛叫声,估计着孙老汉去借牛回来了。果然一会就看孙老汉牵着牛进了院子,看到牛找来了,王凯也就将茶放下,喊上赵二一起过去自己那边。 孙老汉办事还算细心,王凯并没有说找牛回来怎么用,他还是将牛拉车用的一套家伙都一起借了过来。来到自己那小院后,王凯就将那辆北极星把式沙滩摩托用绳索拴在牛的鞍具上。 一辆牛和沙滩摩托组合而成的“牛车”就这样诞生了,这样是王凯为了不在城内引人注意的一个方法。想想在这个马就是陆地上顶级交通工具的时代,一辆有着85occ动机的四轮摩托在城内轰鸣而过的景象,那会是怎样一种震撼人心的效果。 真是太高调了,那不是王凯的作风,所以他才想出这么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用牛将车子拉出城外,找个没人的地方再开动起来。王凯并不担心赵二看到后会有什么惊讶,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猎户并不会想到什么越时代这类的词眼,即使惊讶也只会惊讶一下他这个东家的神奇。 既然想赚钱,总会有一定风险的,不能因为担心就什么都不做了,再说这也就只是有点风险而已,还称不上危险。 这也是王凯观察这个时代的对稀奇古怪的东西包容能力到底有多大,也好为以后贩卖一些现代物品提前调查一下市场。 总的来说,路上行人的表现还是让王凯和满意。除了几个在街上玩的孩子有点好奇以外,大人们基本不会多看几眼这个用牛拉着的怪东西。 ahref=.>. 第二十三章 哥不飚车 孙婆婆的丈夫在前面牵着牛带路,王凯一边坐在车上掌着方向,一边注意着路上行人有没有对自己这个怪异的车子好奇,可结果去让王凯很是郁闷,因为大多数人只是对这边多看那么两眼,然后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路人这样的举动让已经做好了被围观的王凯很惊讶,难道他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车子是多么奇怪吗! 虽然王凯也希望没人注意到他,可原本以为会被围观询问,他为此还提前做好了该怎么回答古代人民疑问的准备,就连他车子哪里来的问题答案他都提前编好了。没想到车子第一次在路上行驶,却只是换来这个时代人们多看两眼,难道古人都已经能做到波澜不惊? 古人为什么没有过多的好奇?当然不是因为他们都是心理素质优秀的人,见到任何事都能做到波澜不惊。问题的关键就出在,王凯是用牛拉着车到处走。就像现代人喜欢拿车子的动机来评价车子的好坏,古代人看车子的好坏更重视拉车的那个动物。 王凯屁股低下那花了二十来万的沙滩车,在这些古人眼里也就是一个比较怪的牛车而已,有什么好惊奇的。恐怕人家古代人还要笑话王凯傻,一头牛就拉这这么一点小玩意,不能装货不能干什么的。 路上的几个顽童倒是对这辆沙滩摩托很感兴趣,有几个还想上来摸摸,都被赵二给轰开了。别看赵二平时不大爱说话,大多数时间还喜欢憨憨的笑笑,那时因为在王凯和孙婆婆面前他显得拘束。 真瞪起眼珠子还是有那么点凶狠的味道,毕竟是经常在山上打猎的人,总会有那么一点杀气。几个孩子被他一瞪眼,吓得掉头就跑,有个小的还被吓哭了,王凯摇摇头,在他眼中老实憨厚的人也能板起脸吓唬小孩子,还那么有效,人不可貌相啊! 路过城门的时候倒是被值班的兵头拦了一下,但那也只是看王凯他们有点怪异想讹点酒钱而已,王凯也不在乎那几个钱,顺手拿出一贯铜钱扔给那兵头。得到好处的兵头讪笑着放行,他也明白这么有钱的人不是自己能够招惹的,得到好处自然赶快放行,末了还摸着车子拍王凯的马屁。没什么文化的兵头也想不出什么高雅的奉承话,只能重复的说着“真好看,真好看” 出了城来王凯就将帮在车上的绳子解开让孙成厚牵着牛先回去,一望无际的原野正是纵马奔驰的好地方。哦,不对,应该是纵车奔驰的好地方。 王凯轻拧钥匙将车子动起来,动机咆哮的声音可把赵二吓了一跳,他往后一躲的时候还差点倒地。王凯没有去责备赵二,毕竟这也是这个时代第一声动机的轰鸣,他受惊也算能接受。 但不责备不代表王凯会当什么事也没生,该说还是要说的,等赵二从地上爬起来后,王凯指指自己后面的座椅“将身上的土拍拍,坐上来。赵二哥,以后遇事要冷静,你也是在山林里讨生活的人,那些虎豹之类的野兽你也见识过了吧?你看这东西并不咬人,没必要这样怕它。”说着王凯还特意将油门压了压,让动机的轰鸣声更加巨大。 赵二也是因为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才会这么不堪,要是真的听到老虎狼的叫声他反而会镇定点。但男人嘛,错了就是错了,所以赵二按照王凯的指点爬上车后就闷闷的和王凯道歉“东家,俺错了,俺不该表现的像个娘们一样。俺保证以后就算是刀架到俺脖子上去,俺也不会再惊慌了。” 王凯一直认为勇于承认比矢口狡辩要开爱的多,赵二今天的表现也不是那么严重,之所以王凯还要说他一句,是想保持赵二的敬畏之心,手下要是没有了尊敬,没有了畏惧,就不能领导好这个手下。 在赵二表现出惊慌以后王凯就不再说这个话题了,为了让赵二平静下王凯还对他解释起来这个沙滩摩托。解释归解释,内容却是充满了王凯的瞎编乱造,沙滩摩托在王凯口中变成了“木牛流马”,用神话传说的方式大体讲了一下鲁班是如何变成一个神奇的木匠,然后有时如何神奇的制造出这个不用马拉牛拉的“木牛流马”。 这瞎编乱造的故事却也让从来没读过书上过学的赵二深信不疑,陷入沙滩摩托那度和舒适中的赵二对于王凯又是如何得到这“木牛流马”的却一字不问。 7o马力的全地形车越野车拉上两个成年男人一点都不会吃力,四轮全时驱动加上独立悬挂系统在路边的草地上行驶比在路上都要轻松。两个人的重量一压,车子就变得更加稳重了,很多时候只能感觉到轻微的起伏,根本不会有点拨的感觉。 在野地里玩了一会王凯就把车开到路上去了,毕竟再差的路面也要比野地里平整的多。在路面上行驶虽然有点单调,但也舒适了很多。由于王凯也不知道路,只能根据后面赵二的指引去走,度也就慢慢的变慢了很多,大多数时候只有2o公里每小时。 路上自然不会只有王凯他们一伙,2o公里每小时的度已经足够将很多推车赶车的远远的甩到后面了。在那些车夫的目瞪口呆中飞驰而过的感觉让王凯很是享受,终于知道哥的车子好了吧。咱只用五分之一的度就将你们远远的甩下,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可有的人就不愿被别人过,就像这正从王凯后面追上来的俩年轻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一男一女俩年轻人。原本只是慢慢骑着马的俩人看到王凯从身边过以后,过了一会才反映过来。 王凯的度本就不快,2o公里每小时的度,马只要奔跑起来也是很容易达到。所以那一男一女只是轻轻的挥了几次鞭子,就从后面追了上来。看两人的穿着好像有点身份,在大多数都是粗布衣裳的路人当中,这两个穿着色彩艳丽锦袍的年轻人自然很引人瞩目。 两个年轻人可能自恃身份,虽然好奇王凯的摩托车为什么不用马儿拉也能跑,却并没有直接上来询问。看两人从后面追上来就一直吊在自己的旁边,王凯就露出几颗高露洁式大白牙,对他们笑了笑。 男孩很有礼貌的回以微笑,女孩子倒是有点鼻孔朝天的样子,只是用马鞭指指路的前方,示意王凯和他们比一下度。 女孩子倒是有那么一点味道,在王凯看来就是很春哥,不过不管人家春不春哥,都不能忽视人家不是,忽视别人总是最容易惹事情。王凯自然不想在路上得罪什么人,就笑着摇摇头,也不管他们俩能不能听得懂就来了句现代话“哥,不喜欢飚车地!” 虽然不大懂王凯的话,但那个摇头的动作还是很容易理解的。本来男孩还想靠上来见识一下这个会叫唤的钢铁怪兽,却被女孩拉住了。然后在男孩不情不愿,三步一回头中渐渐的策马跑远了。 ahref=.>. 第二十四章 一切还在掌握 看着两个人骑马渐渐跑远,王凯将目光收了回来。 王凯也知道自己这辆大玩具开动起来,还是很震撼的。要说一点都不引起这个时代的好奇,基本不可能。但惹起这个时代的注意也并没有那么可怕,权当给自己的现代产品打广告了。 要是有人对这车感兴趣,也没事。国内那种山寨沙滩摩托只要两三千块钱一辆,卖个一两(4o克)金子就能赚钱,即使送他几辆也无所谓,就当感情投资了。可真的会有人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这个车子? 别忘了一匹马也就二三十贯铜钱,骑着高头大马是能拿刀砍人的,这需要两手扶把的四轮摩托能一边骑着一边拿刀砍人?再说了就王凯开的那度,连马的度都不如,没看被那俩年轻人轻松过了吗,就这样的表现真的就那么让人动心?这顶多坐两个人的大玩具即使在这个落后时代的人眼中,也还是一个玩物罢了。 毕竟一个人的寿命也就几十年,要是一点一点去改变这个时代的接受能力的话,还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恐怕那时王凯都老的对女人没有性趣了,没有人希望直到老去的那天才变成一个有钱人。 就像那美国老太太和中国老太太买房子的故事,美国的老太太直到临死的那天才将年轻时的房贷还清,中国老太太直到临死的那一天才将买房子的钱攒够。王凯可不想做那个临死才将买房子的钱攒够的人。急症当然要用重药医,要让王凯拿生命危险去赚钱,他肯定不会做;可要是只是有点危险,他绝对会选择去。 王凯本着的就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原则。其实无论任何时代,真正的危险都是来自损害了别人利益以后,特别是损害了掌权者的利益后。这也是王凯只卖了一次玻璃珠子就停手的原因,因为过多的出售必然会压低价格,这就会让原本从他手中买过去的东西变得不值钱了,损害了这些当地的商人利益这才是真正会让他陷入危险的地方。 像走路被车撞,家里来强盗,遇到杀人犯,这些都属于意外,真遇到意外也只能算运气不好,总不能说人家智商不正常才遇到意外的吧!意外可以防范一下,就像王凯每次外出都会穿上防刺背心,再裹着两件的厚牛仔服,就算他突然被箭射中,一般情况也要不了他的命。 像北宋这样一个有着完善的社会制度的地方,他危险更多的来自于掌权者,普通民众的好奇也只能停留在好奇上面。就像一个人在现代社会开着飞碟满天跑,他的邻居会好奇,但绝对不会也不敢产生抢回来自己用的想法。他可能会告诉电视台,也可能会打11o,或者直接告诉国安局,但这些机构真的会让一个能开着飞碟漫天跑的人害怕吗? 王凯自然也不会害怕北宋末年这些贪腐无能的文官政客,真惹着他,他也绝对敢回去买辆悍马过来撞死这些王八蛋。现在不买,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囊中有点羞涩,那些大众奥迪一类的小汽车又不能适应这个时代路况,所以才会买了这辆全地形越野沙滩车。 再一个原因就是,有外壳的钢铁怪物比没外壳的四轮摩托更能让王凯陷入危险,他要是开着有着外壳防护的轿车过来,肯定会真正让人产生窥视之心,那样就算连个傻子都知道这样的车开到两军交战的地方会有多么大的杀伤力。 王凯毕竟不是穿越客,在这个时代没有亲属,没有忠心耿耿的手下,甚至连个固定的身份都没有,对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归属感,他过来就是目的自然就是赚钱,甚至是殖民的。 就像第一批美国人登上美洲大陆一样,难道他们会因为当地的印第安人还是奴隶社会就放下自己的优势吗?王凯也不会,因为他除了拥有一个穿梭两地的能力以外也只是一个曾经的小白领。他没有那种拿命去拼的狠劲,也没必要;古代对于他来说也只是一个能改善他在现代里生活的工具,要不然他还不如直接在现代里做一个上上网喝喝咖啡的宅男得了。 王凯可以负责任的说,他来就是赚钱的,就是开公司的。也许看到饿的要死的人们时,他也会善良的给他们一口饭吃,但却不会为了这个时代的人去做什么推倒暴政,推翻剥削的事情。 王凯还希望别人的暴政来对比自己的善良仁慈呢!没有比较就没有优越感,没有优越感还怎么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呢!对这个落后朝代的官员皇帝他没有什么敬畏感,也不会刻意的去讨好,查过历史资料的王凯也知道现在正是蔡京、高俅、童贯这些历史上的奸臣受宠的时候,他却从来没有想着去拉上谁做靠山。 因为王凯知道再过个两三年,这些家伙都得死,就连这大宋朝的皇帝宋徽宗也会被金人俘虏过去,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这盛极一时的北宋皇室也会跑到江南去偏安一偶,继续鱼肉百姓,任金人在这片土地上**掳掠而不做声,那些一心抗金的民族英雄也会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消失殆尽。 就在北宋宣和二年(112o年)十月初九,也就是今年的十月初九,再过个六七个月的时间。南方的方腊起义,几个月间就能打下一大片的地方,可见朝廷对地方的控制有多么无能。这个时期也是水浒传中,梁山1o8好汉被招安平方腊后死的死逃的逃的时间。 在这样一个外患不断,内忧不绝的时代,北宋王朝已经不是什么可以依靠的大树了。外有辽、金、西夏、后来还有蒙古一直对它进行侵略,内有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各地的官员也变得凶恶贪婪,盘剥搜刮,雁过拔毛,百姓与官员之间的矛盾也是越来越大。 这也是王凯敢用孙婆婆赵二的原因,因为这个时期的百姓对朝廷的归属感已经降到了最低,在一个给他们好处的东家和朝廷之间,他们肯定会选择站在东家这里。任何时期都会有对立的阶级产生,团结被打压的阶层要比用热脸贴权贵的冷屁股要好的多。 再说了,现代里的以前过的生活已经够沉闷了,王凯宁愿做一个种田流,慢慢展自己的小势力。古人就告诉我们,宁**头,不为凤尾! ahref=.>. 第二十五章 假酒 刚买新车的人肯定都知道,刚买车那会都会有点上瘾,特别是买的拥有越野能力的一类车子,你会巴不得马上开到荒山野岭的地方试验一下它的强大能力。 也算是第一次接触这类全地形越野车的王凯也是兴趣十足,只要遇到那些稍微平坦一点的地方,他马上就会把车子从路上开到野地里去,体验那种越野的快感。 路上路过一个小村庄时,才知道赵二家就住在那里。既然路过了,总要去看看表示一下对下属的重视。小村庄,一个靠山吃山的小村庄,总共也没有几户人家,破败的房子,面色枯黄的孩童,长满了青草的村内小路,充满了原始的感觉,也可以用雅致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贴近自然。 这样的村子可能在九几年的国内也能找得到,可现在绝对是见不着了。对于早上还在钢筋水泥森林里的王凯来说,这样的情景确实很有点震撼的感觉,野外是一回事,荒凉的村子又是一回事。荒凉的野外现代里也有,并不能让人惊讶,可荒凉的村子现代里却是见识不到的,一帮子比非洲难民还难民的孩童站在面前确实挺让人心酸。 这段时间王凯接触的都是雄州城里的人物事情,虽然也会有落后贫穷的感觉,但没有这个村子那样让人震撼。除了站在面前的几个五六岁的孩童,王凯还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爬上一颗老树上掏鸟蛋。小时候的王凯也是皮的很,下水捞鱼上树摸鸟的事情也是经常干,以他的经验一看这鸟窝的样子,就知道是喜鹊,因为只有喜鹊喜欢用一些干枯的树枝在树顶上搭窝。 看那小孩爬树的技巧,跟猴子有点一拼,王凯就想再看看,就转过头对赵二说了声,省的他还一直推着车子。自从靠近村庄王凯就将动机熄掉,让赵二推了一会,倒不是怕村里人怎么滴,主要是怕吓到这些赵二的左邻右舍。 停下来的赵二看王凯在盯着那爬树的小孩子看,就憨憨的解释“东家,这是俺家的小子。这个是老二,叫二狗子。” “哦,二狗子爬树挺快吗?不错不错。”听到这小孩子就赵二家的小子,王凯也就顺口夸赞了一句。 “小崽子就是喜欢捞鱼摸鸟,没什么出息,不像他哥哥,现在都能上山去打猎了。”最近一段时间赵二跟着孙婆婆学了不少,也知道他们这个东家有点怪,话不多但喜欢别人说给他听。 一会的功夫,二狗子就从树上下来了。等小家伙一下来,那些原本围着王凯的小孩子就都跑了过去,就看二狗子小心翼翼的从衣服里掏出俩小肉疙瘩。王凯看像是个小鸟雏,就也跟着过去了。 正炫耀的二狗子看到站在王凯旁边的赵二,连忙将俩还没睁开眼的小鸟藏到背后“爹,你咋回来了。哥昨天猎到一只狍子,娘要他今天送给你呢。” “哦,小崽子快过来给东家磕头,要不是东家,你现在还饿着肚子呢。哪还有力气爬树。” 二狗子将小鸟交给一个更小的小男孩后,连忙过来磕头,王凯就站在那里让他磕了几个头。小孩子也不懂什么,就那么胡乱的一气磕了十来个响头才从地上爬起来。看他磕头磕的那么认真,王凯从兜里掏出一把铜钱数出一百文给他,“给你的赏钱,拿去买东西吃吧!” 边上赵二有点不好意思,可他也知道这个东家确实是个大方的人,只能喊二狗子再磕了几个头才算安心。 虽然二狗子额头都磕红了,但却一副欢天喜地的表情。小孩子虽然不识数,可也知道这是一大把钱,可以买一大把的炊饼糖人什么的,自然会高兴。兴高采烈的二狗子在前面带路,憨厚的赵二在后面推着车子,王凯就坐车上掌握方向,后面跟着一帮好奇的小孩子。 在赵二家坐了一会,接受了赵二一家人的感谢,王凯也没侨情到不让人家感谢,只是临走时他还是留下一贯钱当见面礼。 从雄州城到蔡家务也就2o里路,就算在赵二家耽误了不少时间,也没过两个小时就到了那里。 原本王凯以为能作为两国商人交易的地方肯定小不到哪里去,没想到过来一看,却只是一块地势平坦的荒地。只是支起来的摊子和货架让这个地方有点市集的样子,一些穿着各异的商人三五一群的在里面交谈着,商量着。 一般辽国的商人多数买些宋朝的大米,布匹,烧酒回去,而宋朝的商人喜欢北方的皮毛,人参,马匹等物。王凯这次过来就是带了白酒过来的,二锅头已经证明很受欢迎的,但他这次带的却不是二锅头,因为他觉得那成本太高了。 这次的目标市场是北边的辽国,北方的游牧民族大多喜欢烈性的酒类,这也是他们喜欢宋朝的烧酒而不是黄酒的原因。 在这个没有12315的地方,王凯不介意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来的白酒来祸害一下这些北方人。虽然王凯不打算帮即将灭亡的北宋什么忙,可他对北方这些马背上的民族也还是有点偏见的,在赚钱的同时祸害一下他们,还是很爽快的。 王凯带来的是用两坛子装着的勾兑白酒,酒是他自己兑出来的,用的就是工业酒精加上自来水,里面也掺了集中工业香料,配方是网上找来的,勾兑好以后只是闻的话味道也不错。当然这样一种好酒王凯自己是不敢尝的,他倒是搞了一两不到给赵二和孙婆婆的丈夫尝了尝。 喝过二锅头的两人品尝过这个酒以后直竖大拇指,说这个酒比那天喝的还要好一点,够烈,够香。这样的结论让王凯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这假酒比真酒还受欢迎确实也是一大奇观了。 确定了酒的口味还不错的王凯才决定将白酒作为这次的主打商品,大宋朝是有禁止私人造酒的法令,可是这个蔡家务市场的商人们都是在做朝廷法令不允许的事情。 说简单一点,这个是一个走私交易场所,里面交易的都是两国明令禁止的不能交易物品。像北宋就不许对辽国出售铜,铁,盐,米,辽国不许对宋出售粮食,马匹,可这些东西这个市场上都有,大家都在做着违法的生意。 ahref=.>./ 第二十六章 酒价几何 王凯确实是用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而且他还很彻底的全部用工业酒精。 这不是因为他的心已经黑到比现代的黑心商人还要黑。而是因为他用的工业酒精是化学意义上的工业酒精,并不是那种掺了甲醇的变性酒精(就是市场上销售的那种)。 其实工业酒精主要成分也是乙醇,这和食用酒精是一样,他们的区别主要从生产途径来说。 食用酒精使用粮食和酵母菌在酵罐里经过酵后,经过过滤、精馏来得到的产品,通常为乙醇的水溶液,或者说是水和乙醇的互溶体,食用酒精里不含有对人体有毒的苯类和甲醇。 工业酒精的来源是石油经过在催化剂和高温条件下,裂化长链有机化合物而得到的乙醇,其中会含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质。 现代工业技术的达已经可以使工业酒精中的乙醇含量和纯度达到人可以食用的程度,但是每个人都知道是有些东西是不能吃的,所以为了与食用酒精有所区别,工业酒精中加入了一定含量(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甲醇等一些有机有毒物质成为“变性酒精” 所以那种说工业酒精就是甲醇,食用酒精就是乙醇的说法是不科学的。甲醇乙醇一字只差,却有天壤之别。 甲醇是剧毒物质,1o克能让人中毒,3o克让人失明,7o克就能致命。工业酒精却是可以少量饮用的,那些生死人的假酒案件都是因为黑心商人使用了甲醇含量严重标的工业酒精去勾兑,才生的惨案。 如果说工业酒精的危害的话(甲醇含量标的除外),可能也就比防腐剂,苏丹红,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一类的物质稍高一点,它们长期食用确实会对人体产生有害致癌的作用,但少量的服用也并不能看出什么来。 最起码王凯就吃过含防腐剂的方便面,也吃过肯德基含有苏丹红的新奥尔良烤鸡翅,除了三鹿奶粉没有喝过以外,其余的他也都尝过一遍,直到现在他也还活的好好的。 王凯之所以会用工业酒精去勾兑白酒,除了工业酒精真的很便宜以外,他还真存了点不良目的。虽说现代的技术工业酒精已经不大会让人很快中毒,但积少成多还是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影响的。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的优势就是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很多高瞻远瞩。可能真要勾心斗角,现代的人不一定就能斗得过这个时代的人,但在世界观大局观上,就算这个时代的帝王宰相又能知道多少呢! 就拿王凯卖的这个酒来说,毒肯定会有的,但也不会喝几次就有中毒表现,在不懂甲醇乙醇为何物,没有质量检测中心的古代还不是当真正的烧酒去卖。好喝酒的又都是一些成年男人,当一个地方的成年男性都在慢性中毒,这样的杀伤力岂是几把刀弓可以造成的。 八国联军那时候为什么要在中国销售大烟,赚钱是一个原因,恐怕利用大烟来瓦解中国的总体实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王凯也是现学现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这酒的倾销要是用的好的话,绝对是一个瓦解敌人实力的“大杀器”。王凯这一招也算是为了以后的展铺垫一下,用不用还是两说。既然卖酒,当然是为了赚钱,可这酒价该定多少呢?王凯还真不好说,酒这东西自古就是价格差异很大的商品。 就像今天的二锅头和茅台之间的价格差距一样,不同的质量肯定会有不一样的价格,酿酒的粮食贵贱也会让酒价变化无常,那么古代的酒价就很难确定。不过王凯从网上查出一个典故: 李白号称“酒仙”,很会饮酒,这从他写的那气势磅礴、语言豪放的《将进酒》就看得出来。诗中有这样几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一饮三百杯”,李白酒量如海! 一次喝三百杯酒,这该花多少买酒钱呢?李白在诗中没有写出来,便给后人留下一个疑问。 远在一千多年前的宋朝皇帝宋真宗赵恒就提出过这个问题。史载“真宗好文”,宋朝也“以文辞取士。”这个赵恒一定很喜欢读李白的诗,有一天便向身边的大臣提起了这件事。 宋代人刘分文编写的《中山诗话》记下了这么一件逸闻:在宋朝时,真宗皇帝一天无聊,问他的臣子唐代时的酒价是多少?结果,没有人回答。这时丁晋公却笑道:唐时斗酒三百文。结果众人都面面相觑。皇帝问他为什么知道。丁晋公回答说:杜甫诗里有:“须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所以可以知道一斗酒是铜钱三百文。 丁晋公名叫丁谓,苏州人氏,宋史称其“机敏有谋,狡过人,文字累数千百言,一览辄诵。在三司,案牍繁委,吏久难解者,一言判之,众皆释然。善谈笑,尤喜为诗,至于图画、博奕、音律,无不洞晓”。 就是说他多才多艺,熟读群书,很会办事,深得真宗信任,担任过参政知事、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兼太子少师,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真宗还封他为“晋国公”,后人便称他为“丁晋公”。这样一位人物说话还是会有一定可信度的。 当其他大臣都回答不了真宗提出的“唐酒价几何”,丁谓引用杜甫的诗句作答,足见他“机敏有谋”,足见他平时博览群书。从丁谓引用杜甫的两句诗来看,唐朝的酒一斗值三百钱。 这里说的“斗”,不是计量器具石、斗、升中的“斗”,李白诗中提到的“斗”,是古代的酒器,同时也是量具,就是称量液体时专门用的计量工具。依古制,一石等于十升、一升等于十角,古代酒肆里卖酒者用来从酒坛里舀酒的长柄勺(俗称酒提子)就是“角”。 那这一石有多重呢?一般来说是三十二斤左右。以这种计量制计算,一“斗”酒大约为三斤多。按现在的标准,相当于两瓶啤酒的量。何况古代酿酒技术差,酒的浓度不高。两瓶啤酒看来杜甫的酒量不大,也就能喝两瓶啤酒。 根据这个典故差不多也能猜个大概,唐宋时期一般的酒一斤要一百文铜钱,十斤酒就要一贯钱。这还是低度酒的价格,想来那稀少的烧酒价格还要高一点,王凯卖一升三百到五百文应该都是可以的。 ~~~~~~~~~~~~~~~~~~~~ 喜欢的朋友们来点支持吧! ahref=.>. 第二十七章 打火机也有商机 既然一升酒能卖三百到五百文铜钱之间,那么王凯一斤酒能赚多少钱呢? 一贯铜钱要是换成银子到现代来卖的话,也就是一百块钱左右,可顶不住宋朝的金价低啊!换成金子的话在现代就能卖六百多块。 要说一斤白酒卖十块钱到六十块之间,也算不上很贵,即使在现代那些稍微好一点的白酒也要买到上百块、几百块。这样看起来王凯好像赚的并不是很多,可是只要想想他的成本是多么低,就能知道这中间的利润有多么大了。 现在的工业酒精价格都是很低的,就算是那种纯度达到可食用程度的优质货每吨也不会过四千块钱,按照酒精和水1:1的比例差不多能勾兑出度数在5o度左右的白酒。再加上一些其他材料的成本后,一斤白酒的成本完全能控制在1块钱。 虽说和卖玻璃什么的利润还是没法比,可那些东西毕竟都是属于奢侈品消费,市场容纳能力有限,不可能作为长久的生意来做,只适合捞一笔就走。这卖酒虽然利润不是很夸张,但它是一种持久性消费品,永远不用担心没人买的问题。 自古以来,粮,盐,茶,酒这些物品就是一个社会最重要的消费品,粮食现代里也很贵,就算拿到古代也没有什么利润;盐,茶这些东西也是差不多,可能在质量好的高端产品上也能赚赚钱;不过绝对不会有卖酒的利润来的高了。 说一千道一万,王凯还是要把酒卖出去,并且要找到大买家,才能真正将钱赚到手里。 这个市集其实更像现代的展销会性质,里面的东西都不是很多,感兴趣的买家对价格质量满意后可以和卖家约定其他时间地点去交易,当然小宗的生意也是可以当场成交的。 这个地方汇集的都是一些走私商人,出于人身安全与规避风险的考虑,还有他们的交易量巨大也不可能像小商小贩一样拉着东西来卖,卖不掉再拉回家。他们更注重寻找一个有着能长久合作的生意伙伴。 想想看这里有的商人一卖就是几十几百匹马牛,有的一卖就是几十车米粮,这么多的东西要是都挤在这么一块荒地上还不人满为患啊!而且这么多的东西也容易惹来别人的贪心窥视。 而这种类似后世展销会的交易方式,不但能给这些商人省下不必要的运输费用,还能有效的防止贼人的窥视。虽说每个能做这种生意的商人都不简单,绝对的是“上面有人,下面也有人”。但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慢慢的这些做走私生意的大商人才想出了现在这个办法。 任何跟商业扯上关系的场地都会有黄金地段和偏僻地段,第一次过来也不认识什么人的王凯自然找不到什么好地段,偏僻地段倒是很容易找到,可太偏僻了自然人流量就小,潜在客户就会少。 不过这个难不倒王凯,现代里用烂掉的营销手段也能在这个时代产生出其不意的效果。俗话说酒香也怕巷子深,你酒再香没人能闻到也是白搭,可一旦用手段让人闻到酒的味道过来,那就变成酒香不怕巷子深了。 王凯用的办法就是将一坛酒的盖子打开,让酒的味道散出去,为了让味道飘的更远一些,他还让赵二隔一会就往周围的地上洒上一些,不过这方法也就适合高度数的白酒,要是那些老酒黄酒之类的低度酒,就算倒在地上也不会有很大的酒味。 大家都知道白酒要是一打开盖子,一屋子都有酒味,更不要说王凯这样有意往地上洒的,靠的近的很快就有人闻到了这个味道,那人先是停顿了一下,好像疑惑又好像在品味这个感觉,接着就顺着这个味道往王凯他们走过来。 王凯一看已经有人注意了,连忙和赵二说了一声就往旁边躲,“赵二哥,你就一直这样往外洒酒,直到将这一坛洒光为止,有人过来就说我出去了,让他们等一会。” 王凯不去管这人有没有和他合作的实力,现在绝对不是他出面商谈的最好时机,必须要等闻到味道过来的人多起来,大家都想来买的时候王凯才能掌握更多的主动权,这样在价格和运输上面都能往有利自己的方向谈。 王凯趁着机会到处看了看,现这里并没有自己想要买的东西,这里的商品多数是一些两国禁止出境的管制物品,像北边辽国的马就是明令不许卖给宋朝的,可是在高昂的利益下,还是有很多北地的汉人或契丹人将马贩卖过来。 这里也有宋朝禁止卖给辽国的米粮,铜铁一类的关乎国计民生的资源,就连硫磺硝石这些能造火器的军资都有人在出售,可见没有什么能挡住利益的侵袭。 王凯想购买的古代人参,鹿茸,灵芝还有各种珍贵药材却并不在两国的禁售名单中,这些东西商人们通过正常的两国贸易也能出售,自然也不会在这里找到。原本王凯还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神骏的宝马,到时买一匹回现代装装13,可还是让他失望了。 要说不懂马的王凯应该看不出马的好坏的,但王凯的评判标准简单啊!他眼中的好马就是那种高大、威猛、毛漂亮的,他可不在乎马的度啊,耐力啊什么的。是不是日行千里无所谓只要模样拉风就好。到时邀三五靓妹参观骑乘一下,绝对比宝马7系还要惹眼球。 要说这些马在王凯看来和内蒙古草原马场上那三千多块就能买一匹的草原马差不了多少,对于这样的马王凯没什么兴趣。不过买一匹给赵二骑骑倒是不错,需要的时候还可以用马拉一下自己那辆沙滩车。因为不知道辽国契丹人会不会说汉语,只能找了一个汉人模样的马贩子了一匹,三十几贯的价格对王凯来说倒不是很贵。 当王凯牵着那匹回去后,已经有二十几个人围在赵二的旁边了里面有汉人有契丹人,还好这些到大宋的地方做生意的辽人要么自己会讲汉话要么带着一个会讲汉话的手下,让王凯不用担心语言问题。 对于这些围过来还一直等到他回来的人,王凯的话很直接,“这样的酒,你们出价几何?” 对于王凯的口音有点奇怪根本没人理会,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天南海北聚集过来的,什么口音没有,只要话能听明白谁又会在乎对方的口音问题了。只是王凯的这句话确实问的很到位,既然是做生意自然是为了赚钱的,这个价格本来都是卖家说出来后买家去考虑划不划算。 现在这个卖家却让东西的人来说价格就有点,犯难了。买家当然希望卖东西的人是个傻子,东西不要钱才好,可这个想法毕竟不现实。所以每个人都是考虑自己回去能卖个什么价,现在出个什么价合适,甚至有心思玲珑的人已经想到了这样浓的酒回去再兑上一半的水再卖了。 看这些人还在那里用各种的方言和身边的人商量到底出什么价格好,王凯就掏出一根烟点上抽了一口,没办法好几年的烟龄了戒不掉了。为了抽烟的问题还跟一个女孩闹翻过,后来女孩给他来了一句“你要我还是要烟?”听到这句话的王凯笑了,直接来了一句“我要烟。” 女孩直接走了,他也没留,有什么好留的,只是认识个多月的女孩问出这样的问题就能看出有多么娇蛮任性了,后面还来个直接走人,这样要是以后生活在一起了是不是也会一有矛盾就直接走人啊! 不过王凯点烟时被一个人看到了,这个看到的人也没有做什么特殊的表情,只是靠近了点问王凯“这点火的物件能不能给我看看。 听到这话王凯笑了,又是一个生财的路子。 ~~~~~~~~~~~~~~~~ 朋友们,现在还是火力不足啊!将你们的收藏推荐来的更猛烈一点吧,趁着都市强推的机会把《时空倒爷》推上去!成绩好了,后面肯定还会有其他被推荐的机会,是龙是虫就看这个星期了。 ahref=.>. 第二十八章 太有眼色了 这人能在这个时候还能敏锐的观察到王凯点烟的动作,并能意识到这其中的商机,也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对于这样的人,王凯自然乐于去结识一下,笑着将打火机示范了一次才递给那人。 这个人接过来后先前前后后的看了一遍,才学着王凯的动作用手按下打火机的按钮。一声清脆的轻响后,那有两指长的小火苗就从打火机的出口喷了出来。 看他在地上到处寻摸,估计是想找个东西试试这火苗到底有多么热,因为刚才王凯点烟时烟上是没有火苗的,毕竟冒烟和点着可是两码子事,要是能直接将东西点着自然代表了更多的方便与实用。 初春的地上还只有一些野草的嫩芽,上一年的干草被人踩马踏的,早就和化雪后的泥水搅和到一起了,哪那么容易找到。 这人在地上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可以烧的东西,古人也不会傻到认为青草也能点燃,看他找不到东西后就想在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料来试验,王凯连忙从衣兜里将纸巾掏出来抽了几张给他。 这种随身带纸巾的习惯还是最近才养成的,以前王凯总感觉在兜里带个纸巾不大舒服,所以他从来不会带那东西。可到了这个时代不带不行啊,这里可没有提供纸巾的卫生间给他用,这个时代有钱人家可能能用上像纸箱一样的粗纸,普通人家就只能用石块,竹片,树叶了。囧…… 那人接过王凯递过去的纸巾,顾不上感叹这纸的白净,连忙用火机烧了下,看到轻松将纸巾点燃后,这人讪笑着和王凯套近乎“这位兄台,不知如何称呼啊?” “在下姓王,单名一个凯字,就是凯旋归来的凯。兄台你怎么称呼啊?”说着王凯还习惯性的抽出两根烟一人分了一支。 “小弟可不敢当哥哥一句兄台之称,小弟姓刘名冲,只是沧州一小马贩子而已。比不得哥哥的生意大气磅礴。”说着这个刘冲还一副小心翼翼诚惶诚恐的样子接过王凯递过来的香烟,学着王凯的样子叼在嘴里。 听到这刘冲的话,王凯也能大体上猜测出这个刘冲的性格,机灵有余而底气不足。看他那句比不得哥哥的生意大气磅礴,先不管他这大气磅礴好像用的恰不恰当,只是从他的语气中就能看出,他虽然也是个做走私生意的马贩子,但生意肯定不大,属于那种底层的小商人。 对王凯的奉承也能看出他生活中不是那种很有地位的人,这么容易奉承人,一般都是一些小厮下人的习惯,而且也不是什么熟读诗书的人,奉承人都搞的夸张无比,还不知道从哪里听到这个词语,就到处乱用。 与人交往交谈自然要先有个定位,说难听点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要是谈话的开始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的话,交谈就会失败。 那些明明比对方地位高还低三下四的说话肯定会让人瞧不起,那些比对方的地位低却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口气说话肯定会惹来麻烦,所以在谈话开始时就要大体有一个定位。 根据这个刘冲的口气话语王凯也能听出他对自己的定位是一个有着强大实力的大商人,王凯自然不会介意别人将自己想的太强大,再说了他本来也就是一个强大的商人嘛! 端上一点架子的王凯就不会着急忙慌的先说什么话,生意交谈中话越少代表越能掌握主动权,所以他打算先抽根烟吊这刘冲一会,看看他这小马贩子看过了这个打火机以后会说些什么。 还没等王凯开口要回火机,刘冲就主动的打着火机给王凯将烟点上了,还真是有眼色啊!王凯感觉有点好笑,这个刘冲确实挺机灵的,第一次接触火机香烟就懂得给别人点烟是一种讨好的手段。 王凯用手指点了点这刘冲的手背,这是他给原来的老板点烟时老板的习惯性动作,按照王凯的理解的意思就是,可以了,你给我点烟的动作我是知道的,这应该是装13的一个动作。所以王凯也就一直记着了,现在正好模仿过来用一用。 在给王凯点过后刘冲才给自己点上,将火机还给王凯后还学着王凯的样子吸了一口。不管男女老少,第一次抽烟就猛吸一口自然会被呛的咳嗽起来。刘冲虽是一个年轻男人,可毕竟是第一次抽烟,这么不懂技术的猛吸了一口自然没有什么好下场。 看他蹲在地上咳嗽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小子有痨病,吓的那些原本还在商量这酒值什么价格的商人们都有多远躲多远。钱虽好,可也要有命来花啊,痨病也就是现代的肺结核,在古代可是比猛虎还要吓人的绝症,就连皇帝得了也是必死无疑,这些商人自然不会为了赚钱就把自己的小命丢了。 听到这些商人大喊着痨病跑掉,王凯有点傻眼了。不会吧,还等着这些家伙给自己出个价钱,好知道这高度酒能值多少钱呢!没想到却被这刘冲的一阵猛咳全都吓跑了。等好点的刘冲站起来后,王凯指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对他说“咳嗽好点了吧?你是第一次抽的猛了,你看,要像我这样慢慢的吸进来就不会这样了。不过这么多的人都被你吓跑了,我的酒怎么卖啊!” 刘冲听到王凯的话又小口的吸了一口,还露出讨好的笑容,好像真的很好抽了一样。有些人天生就知道怎么奉承别人,即使他没看过《人性的弱点》《怎样与人交往》,他也知道和对方有共同的兴趣是最能得到好感的一种方法。 看到刘冲这个样子,王凯才现这家伙不适合自己做生意,更适合去当“狗腿子”。要是给他剃个汉奸头,肯定像极了鬼子片中的二鬼子。 “东家,这么好的酒还愁卖出去嘛!这些家伙走了也就走了,我介绍个辽国的大马商给您认识,他要是看到这么好的烧酒,绝对会舍得出价钱。” 王凯能明白这个刘冲讨好自己的目的,可王凯却不会就这么听他的。不是不相信刘冲说的这些话,而是王凯不喜欢受别人的左右,即使是这种隐藏很深的诱导建议型也不行! 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他确实是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无论现代的东西还是古代的东西都能卖出一个好价钱,可他的身体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没有特殊能力,没有主角光环,即使一把菜刀都能要了他的命。 他不喜欢将自己的生命交给运气和几率这些东西,他需要像现代里那些大人物一样将安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些却不只是拥有金钱可以达到的,他需要学就是使用人控制人。 只知道蒙头赚钱的人只会是一只别人眼中的会生金蛋的母鸡,王凯当然不希望自己成为这样一只母鸡! ahref=.>. 第二十九章 假酒的归属 “呵呵,现在时间还早,卖酒的事不急。我们闲着过来聊聊天,你的生意怎么样?马买到了吗?”对于刘冲刚才说的事,王凯回答的很敷衍,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这工业酒精兑出来的假酒,王凯确实是想卖给一个有点实力的辽国商人,那样最起码能省去一点点往外卖的麻烦,而且跟这些马商做生意也不用他去操心运输的问题。 但合适是一回事,去不去合作却是另一回事,而且王凯看这小子机灵也见过一些市面,有点想招来用一用,自然不想让刘冲觉得他可以影响到自己的决定。这样对一后的管理不利,所以要趁着这个机会敲打敲打他,不能让他以为可以肆意的玩弄他那小聪明。 刘冲之所以会想介绍王凯将酒卖给那个辽国马商,无非就是想借着这个档口和那个马商套套近乎,为他的贩马事业铺铺路。 王凯估计就以刘冲所表现出来的实力也不可能真正认识什么辽国大马商,真要认识什么大马商还会是现在这样的境况吗! 被王凯这么随意的一问,感觉被窥破心思的刘冲满脸尴尬,讪笑着吞吞吐吐的说自己还没有买到,很多马商的价格都要的太高了,买回去也没有什么赚头,就没有买。 王凯表面上安慰了几句,也没有再说什么,意思点出来就行了,让刘冲明白他并没有实力认识什么大马商,他对自己的帮助只是提供了一条谁都知道的信息而已,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更不要觉得这样就能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好处。 接着王凯和刘冲聊了聊关于这个马商的事情,机灵的人有一条好处就是消息都挺灵通,对于这个马商刘冲了解的还不少。 作为敢穿越两国边境走私贩马的大马商,背后要是没有几个腐化的辽国贵族支持根本不可能。在边境线上宋辽两国自古就布置了许许多多的探马、暗哨,想要穿过这片地区,除了上面有人以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实力。 这些马商基本都是些亦商亦匪的角色,有点像明清时期的海商,打不过就和你做生意,打的过也会临时客串一下海盗,劫了你。 而且这些家伙比真正的海盗土匪还要狠,真正的海盗土匪为了不讲事情做绝让以后没有饭吃,还会像割韭菜一样,长高了就来割一茬,却并不会连根拔起。而这些亦商亦匪的家伙为了不暴漏自己,多是劫过后就全部杀人灭口,真正的寸草不留。 就连这些马商的马很多都是来路不正的货色,有的是杀人抢来的,有的甚至就是掠夺自草原上那些小部落的。很多的马都能看出原来主人做的几号,可是在这个黑市上所有人都是装作不知,该买还是买。 就像现代里的黑车一样,就是因为有市场才会有人去偷,只是这些“黑马”来的更加血腥一些,基本上都是杀人夺马的。 听到这些内幕后,王凯有点心惊胆战的感觉,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也算是做足了防护,已经谨慎再谨慎了,甚至这些日子以来,都让他有种到乡下农家乐的感觉,主要是宋朝的治安状况确实不错,就连历史上对宋朝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都做出一定的肯定。 这也让王凯慢慢放松了那根绷紧的神经,现在突然听到这样的秘闻,才觉自己将古人想的太高尚了。任何时代都会有坏人,只是这个时代对人命的重视要低得多,也造成坏人的杀伤力要比现代多的多。 王凯甚至感觉比起这些亦商亦匪的马商来说,自己只是搞点工业酒精兑假酒的行为已经太高尚了,看来回去要和那家化工厂说一声,可以再降低一点质量,有毒物质可以再提高一个百分点。 反正喝的起酒的也不会是那老实本分的庄稼汉,到时候越有钱喝的越多的中毒就越深,也算是为这个时代广大善良被压迫的穷人们声张一下正义。王凯在心里为他那因为图每吨能省个一两千块钱,而将食用酒精换成工业酒精的行为找了一个高尚的借口。 听刘冲说完,王凯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刘冲啊,你这次准备买多少马?每匹马贩回去卖又能赚多少钱呢?” 虽然将所有的机灵劲都拿出来,也没有想出这个卖酒的大商人为什么问自己这个问题,但刘冲还是实打实的讲了出来,因为他觉得王凯是个贵人,那气度那皮肤,县令老爷比起来土的就跟乡下的村汉一样(呵呵,皮肤好可不是恶搞,古人确实很看重这个,因为他们觉得这是生活优渥的表现,还有越胖的男女越好看……^_^)。 听到刘冲说他们只打算买个十几匹回去,而且他们带来的并不是银子,而是药材,作为大宋对辽国禁售的药材在辽国商人那里也是很吃香的,特别是一些治疗外伤的草药更受那些喜欢打打杀杀的游牧民族欢迎。 所以说商人心中无国家,这些走私商人只想着什么利润高,根本就不会去考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给自己国家的敌人增强了实力。不过这个时候的国家观念,民族观念都很淡薄,人们注重的是乡土观念,家族观念,直到清朝官场上还流行同乡的观念,只要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官员大多会抱团取暖,对于政见也是流行帮亲不帮理。 所以在古代根本就不必提什么保家卫国的观念,就连战场上的将军也不会用这句话做口号,因为说出去没人懂,还不如来句“兄弟们,跟着老子冲啊,回来论功行赏!” 王凯也不会傻到再给刘冲上‘正治’课,然后告诉他什么是不能卖给敌人。 王凯只是告诉刘冲,让他将药材都换成马匹后,自己会将他所有的马买下来,只要他用省下的时间给自己办办事情就可以了。这一句“省下来的时间”可是真不短,马匹买回来再偷偷运回去就要十几二十天的时间,回去将所有的马卖出去有时两三个月也不一定。 王凯一句将省下来的时间帮自己做点事,就好比买车的同时将售车小姐一起带回来一样,端的是黑心无比。 不过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听到这句话的刘冲倒是级高兴,毕竟这样等于一点分险都没有了,做事有什么好怕的,十几匹马运回去,路上的饲养照顾可是能把人累个半死,即使运回去,还是在找到买家之前一直养着这些畜生,那些草料的钱可都要从自己的口袋里出的。 他们小马贩子可不像那些大人物们都是动口不动手,他们都是既要动口又要动手,还要担心路上好汉们的打劫。现在能有人一口全买下来,当然开心了。 现在的刘冲更像一个终于找到组织的地下党,一口一个东家的叫着,比赵二还要更像一个跟班。所以说,跟班要找机灵的,手下要找老实的,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啊! 王凯给刘冲安排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带着剩下的那一坛子酒去找他说的那个大马商商谈生意。对于这些亦商亦匪的马商,王凯觉得这个酒最适合他们了。 ~~~~~~~~~~~~~~ 第二章送上。 求各位看官再爆一下,来个小**,将收藏和推荐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时空倒爷》需要你们的支持,闲人需要你们的支持。是虫是龙就看强推的这个星期的成绩了。 鞠躬,闪人。 ahref=.>. 第三十章 虎口夺食 对于市场上那些米盐铜铁等受两国商人重视的货物,王凯并没有什么兴趣,这些东西都是一些靠量大才能盈利的商品,并不适合王凯去经营。 在他用好处将马贩子刘冲拉过来后,就连假酒的事情都不怎么用王凯去操心了,反正对于这个时代酒的价格王凯也不清楚,直接交给刘冲要比他自己去谈来的还要好点。这次也就是谈一下意向,真正的钱货交易还要在以后,就算刘冲在其中耍什么滑头一回雄州城也就看出来了。 想来那听机灵的刘冲也不会在这个事情上搞什么动作,这个时候正是他表现自己的时候,只要聪明点的人都会将事情办的漂漂亮亮。暂时没有什么事情的王凯也就不打算在这个充满了各类牲口味道的地方傻呆着,找了根绳子让赵二随便把马套上,拉着他那辆沙滩摩托往外围走去。 王凯找了块干净点的地方,把早上出来时孙婆婆给他们准备的干粮拿出来。对于还没有习惯跟班这一角色的赵二来说,什么事情都要王凯说一说才能知道做。严格意义上讲,赵二这样的性格不大适合跟班的角色,他跟适合做个保镖或者打手。 每个人都有他的弱项,王凯也不忍心看这个三十几岁的男人难堪,很多时候都是自己能做的就自己做了,也不去多说赵二什么,毕竟王凯也没有打算让赵二做跟班,跟多是将他当作自己以后的后备武装力量。 孙婆婆做菜的手艺确实很不错,一个卤牛肉一包腌制的小菜也能让人胃口大开,王凯吃了两个大馒头,哦是炊饼。在王凯的要求下赵二现在倒是能放开肚量吃东西了,王凯可不是那些精打细算的地主们,还要克扣长工的口粮。 也不知道刘冲去谈的怎么样了,这都吃了一顿饭的时间他还没回来。 就在王凯嘀咕时,远远的看到一个身影从集市那边走过了,虽然看不清人的相貌,可看那人的衣服颜色却不像是刘冲。 虽说对方只是一个人过来也没有骑马,但了解自己职责的赵二还是将他那把自己土制的弓箭拿了出来。看赵二谨慎的样子,刚听过那些马商秘闻的王凯也连忙拿出望远镜看了看。 这个国内小厂产的八倍望远镜只要四百多块,还是王凯买沙滩车的时候顺手买的。 春天里的天气好,视野本来就远,再用上这个可以将远处景色拉近八倍的望远镜,那原本有点模糊的脸孔在镜头中就像站在面前一样清晰。原来过来的这个人就是王凯路上遇到的那俩人中的男孩。王凯将望远镜放下后,也让赵二将弓箭收起来,毕竟只是一个好奇的孩子,没必要这样如临大敌的对待。 想起那男孩被那个有点中性的女孩子拉走时不情不愿的样子,就让人好笑,蛮像现代里被家长抢走笔记本的孩子。看来这小子对王凯这辆车的兴趣还不是一般的大,也不不知道他怎么现王凯他们在这里,这地方离市场那边可是有一段距离,站在这里望集市那边也就模模糊糊的能看个大概。 对于这个有点腼腆的大男孩,王凯印象还是挺好的。既然他这么想看看,给他看看也无妨!等到男孩走近一些,王凯才注意到这家伙手里还提着一只肥肥的野鸡,没想到这看起来腼腆的小子还知道来这一套。 “这是俺刚才路上打到的雉鸡,很肥的!送给兄台你了,只求兄台那不用马拉的怪车能让小弟看一看”看他那还有点紧张的表情,估计这句话都是在路上提前想好的。 演戏演全套的王凯也学这小子的样子一抱拳“好说好说,俺谢过你的好意了,请过来一观吧!”说完这句话,王凯牙都酸疼了。最近和孙婆婆赵二他们说话是都是说的白话,虽然口音上会有不同,但还是不影响交流,现在突然遇到这么一位文绉绉说话的人,王凯还真是不习惯。 王凯一边让赵二将野鸡收起来,白送的不要白不要,一边调侃这个说话文绉绉的小子“小哥平时也是这样说话的吗?我怎么听出一股子私塾里背啊!” 男孩脸红了红,小声的嘀咕了“该死的老夫子,骗我出丑。” 看男孩脸都红了,王凯也就不再去调侃他,带着他来到车旁让他自己去看看,也不管他能不能看的懂,王凯也不想告诉他什么是动机什么是变箱,说的多了就没有神秘感了。看见那小子学着他的样子坐在车上,还上下晃了晃,悬挂系统带来的良好减震效果让那小子一脸的兴奋。 “唉,小子可以下来了,你那只鸡也就能坐这么一会,时间到了。” “啊。哦,我再给你银子可以吗?我还想看一会。”没想到男孩却对王凯的玩笑话信以为真了。一看这样,王凯也不好意思在逗他,只能一本正经的和他说话“小子,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刚才我在市集上看到你们往这个方向走,那时候我姐姐在,直到刚刚一个沧州的马贩带着一坛酒抢走了我家的生意,我父亲他们听说后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我这才有机会溜出来。” 王凯没想到自己还抢了这小子家里的财路,自己现在还没有什么根基,可要注意点“你家是雄州的?” “是啊,早上我们不就是从雄州出来的路上碰到的吗?城里的李家金银铺,李家米行都是我们家的产业。”可能是有点崇拜王凯吧,基本上王凯问的这小子都会如实的回答,可是他这个答案可是将王凯吓坏了。我的乖乖,李家啊,可不大好得罪啊! 没想到刘冲这小子还这么强悍,还真的让他谈成了,并且还是虎口夺食,王凯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雄州成的知州可是李家的女婿,在加上王凯就住在人家屋檐地下,现在又没有什么自保的力量,突然得罪李家还真不是好事情。 事情既然生了,也买不到后悔药,只能尽力去补救了,实在不行也只能扔掉这酒的生意了,赚钱的路子多了,没必要酿一出虎口夺食的悲剧。 想到就做的王凯连忙让这个叫李飞宇的小家伙提前一步回去找他父亲,就说那个卖酒的东家找他有要事相商。 第三十一章 李家的危机 当李家的当代家主也就是李飞宇他爹李茂成听到消息后,即使以他那深沉的性子都忍不住拍了桌子。 不是李茂成不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而是这次的事情实在是太大了点。要说只是被抢走自家的酿酒生意还不至于让他一个大家族的当家人这么大的脾气。可那个沧州来的家伙竟然直接连马匹的生意也抢去了,这可是真的断了李家的财路了。 外面人都知道李家的米行、车行、客栈等生意利润颇高,李家金银铺子更是称得上是日进斗金,可李茂成自己知道,他们的家业大部分是靠着边境走私赚来的,即使现在李家名面上的生意也做的有声有色,的触手触及各行各业,规模也是越来越大。但李家最重要的生意还是这些不能走上明面的走私贸易,特别是马匹的交易更是重中之重。 光靠明面上的那点正当收入,还不够李家每年用来打点各处官老爷的呢,要维持一个庞大的关系网可是需要大量的金钱的。 想当年李家还只是河间府的一个大户,虽然在当地也能拿出一点家业,可是比现在的地位那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用几十年就能达到现在这个地位,当然不会只靠明面上的那点生意就能达到的。李家从几十年前就已经涉及走私马匹粮食铜铁这些违禁物,只是那时侯的李家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小马贩子。 直到十几年前,李家的上任家主不顾其他人的反对,毅然决定拿出大半的家产为原本只是一个小县令的女婿谋了雄州知州的空缺,李家才真正的开始壮大。不过当时这个决定可是被人家当作笑话一样看待的,女婿毕竟是外人,稍微拉一把也无所谓,但哪有用大半家产为女婿谋官职的,这不是为他人做衣裳吗? 再说那雄州可不是什么油水充足的富裕地方,一个边关小城人口不过几千口,恐怕连捐官用的银两都捞不回来,这不是傻是什么! 可后来的事情证明了李家老爷子眼光的长远、手段的高明。 在刘顺清上位以后,李家用钱买通那些马商为刘顺清搞来很多辽国的地形军情,这在当时可是驻边官员的一大政绩。都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其实下面有人也好做官,不然要是一个没有势力的新官上任哪来的机会搞到这些价比黄金的辽国地形军情。 有着李家在后面全力支持的刘顺清自然如鱼得水,表现突出,屡次受朝廷嘉奖。这也使得他在雄州能一任就是十几年。 因为有着刘顺清的庇护,李家也通过走私生意得来的暴利从一个河间府的大户直接变成整个河北东西两路都数得着的望族。 都知道大宋缺马,这马匹的交易历来就是暴利的生意。只是想搞到马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可不是拿着银子找到马商就能买到的,也要拿出人家感兴趣的东西才能打动这些马商。 毕竟马商们能搞到的马匹有限,大宋买马的人又很多,在以物易物的边境贸易中谁真正能买到数量极少的马匹自然还要看看谁的货物更受这些马商欢迎。 当然用钱也可以从这些马商手中买到马,只是那价格也不会比在大宋买的便宜多少。马商们也不傻,货换货回去还能赚一次差价,要是卖钱就只能赚一次,价格当然会卖的很贵。 因为李家的实力和背后的官场关系,以前那些大马商们也愿意和李家做交易。这些马商中又以一名拓拔弓的马商实力最强,每年都要走私几百匹,他也是李家最大的合作对象。 可是在品尝过刘冲带去的假酒后,拓拔弓就改变了主意,这种烈性的烧酒可是北方男儿的最爱,这样品质的烧酒恐怕一些辽国贵族都不能喝到,一旦贩卖回去,利润比马起匹生意的利润都要高。商人逐利,这些马商们更都是一些亡命之徒,有了更大的利益他们都可以拿命去拼,根本就不会害怕李家背后的那点势力。 对于手下有着几百人马的拓拔弓来说,无论是得罪李家还是得罪雄州知州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手下的几百人马可都是战场上厮杀出来的汉子,就算是碰到辽国最精锐的哨探远拦子他们都不惧怕什么,更不要说李家后面只是一些大宋守城军卒,只要不去攻城,到了野外雄州那点兵力对于他手下的马队来说就是一盘菜。 李家家主自然也是知晓这些马商们的厉害,别看他听到消息时又拍桌子又摔东西,可真到了这个拓拔弓的地方他却是一点都不敢嚣张。客客气气请守在帐篷外面的守卫去通传,李家主带着几个人在一边等候消息。 不一会那拓拔弓就带着两个人迎了出来,这拓拔弓虽然外表看起来五大三粗,一副江湖草莽的形象,可是交际应酬时确是一个机灵圆滑的人物。 拓拔弓热情无比的将李家主请到帐篷里,一边说着道歉的话,一边将他刚得到的那坛烧酒搬到桌上,“李家主,不是俺拓拔弓不将信用,要是你尝过这酒你也会和俺做一样的决定”说着拓拔弓将盖子掀开,倒出一碗出来。 坛子一打开,一股白酒的香味就飘了出来。烧酒李家主也是喝过的,所以对于这种烧酒的味道李家主也不陌生,只是这坛酒的味道更浓更烈更香。 闻到这股浓烈的酒香,李家主就知道劝说拓拔弓的事情不可为了,这种酒确实不是那种清淡如水的米酒能比的。李家主是知道北方人好酒特别是好烈酒的,这样的烧酒确实要比粮食铜铁更受马商们欢迎,拓拔弓的背信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让李家主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河北地界可没听说有哪家擅长酿造烧酒的。据说酿造烧酒的工艺极其繁琐,产量也是极其稀少,会酿这种酒的人可是不多。也不知道这沧州商贾背后到底是何方高人,平常商贾可是没那个实力找出这么多会酿烧酒的艺人。 拓拔弓见李家主陷入沉思,也不去打断,毕竟这次事情对他来说是一个机遇,对李家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轻轻喝了一口碗中的烧酒,拓拔弓自顾自的感叹了一句“这样的酒才叫酒,喝了这酒以后感觉以前喝的那些都是马尿了。” 无奈的李家主也只能顺着夸赞了一句“确实是好酒,只是太烈了些!不过像拓拔当家的这样的好男儿就要喝烈酒,骑烈马,娶烈女。” 李家主的话可能正巧说到这拓拔弓的心里了,被挠到痒处的拓拔弓端起酒碗对着李家主的酒碗碰了一下“李家主说的好,好男儿就得和烈酒,骑烈马,娶烈女。为有这样的美酒,我们干了!”拓拔弓说完就将那多半碗的五十几度白酒给灌了下去。 看到拓拔弓真的将那一碗的烧酒喝下去,李家主恨死自己的多嘴了,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其实文人出身的李家主并不喜欢喝这种浓烈的烧酒,比起这种烧酒他更喜欢绵软可口的女儿红。但是现在他是有求于人,只能捏着鼻子将一碗酒给灌倒肚子里。 忍住肚子里那火辣辣的疼痛,李茂成还是决定不管成不成都要试试看“拓拔当家的,我李家也不会挡当家的财路,只是希望当家的能匀出一部分马匹给我李家,或者我李家直接用金银来购买马匹,当家的再用金银来买这酒,即使多出点金银也无所谓!拓拔当家的,你看如何?” “李家主,俺拓拔弓这次确实对不住你了,改日一定备上重礼登门道歉。只是这来卖酒的小子确实是个滑头,不但要俺出平常酒价的两倍,还要求只能用马匹来换。俺也没办法啊!” 听到这话的李家主真有点心灰意冷,拓拔弓不是自己能欺负的,那卖酒的商贾估计自己也不一定能得罪的起,这酿酒可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户能做的起来的。 “李家主,我看你也不必犯难,我让人将那卖酒的小子找来,你们商量商量不就行了。以你们李家在河北地界上的实力,想必对方也会卖你个面子吧!” 拓拔弓的一席话让李茂成有点日薄云开的感觉,对啊,对方就算有来头,自己也可以摸摸底,看看能不能商量一下自家多出些金银,让对方将马让给自己家。李家毕竟也是河北道上数得着的大家族,对方也不会做的太过火。 忍着有点上头的酒意,李茂成连忙道谢“多谢拓拔当家的,请尽快将人请来吧!刚才喝下的那碗酒现在可是上头了。” “李家主放心,俺这就吩咐人去找,那小子走时俺为了以后联系方便,派了一名手下跟着他去做个信使,不会找不到他。”外表粗犷的拓拔弓其实内心级细腻,刘冲单枪匹马的提了一坛的酒过来喝他谈生意,他虽不信有人会没事故意骗他,也还是做足了防备。 要是不出什么差池的话,这派去的人自然就是个信使,要是有想欺骗他拓拔弓的嫌疑,他派去的人可不是什么善茬子! 第三十二章 报应来的好快 王凯和赵二刚进市集就遇到了回来的刘冲,看到王凯刘冲显得特别的兴奋,好像急于将自己的表现炫耀一下。 对于刘冲抢了李家的生意造成他的安全危机,王凯心里并没有多少责怪,但看到刘冲这种急于表功的样子,他心里却有点不喜。相比起刘冲这样喜欢显示自己聪明才智的人,王凯更喜欢那种不声不响就把事情做好的手下。 可想在古代找到这样一个好的员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时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古代可不像现代,只要你能开出更好的条件,找个猎头公司就能给你将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才找来。 毕竟王凯从第一次穿梭两个空间到现在才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又因为怕自己呆在古代安全没有保障,大部分时间又是在现代里待着,真正在北宋的时间加起来也不会过二十四个小时。这么短的时间能认识孙婆婆和赵二已经很不错了,哪还能再奢望得到一大帮合格的手下! 要不是因为实在是缺人,王凯也不会一看到刘冲就想着将他拉到手下做事,像刘冲这样刚认识的人最起码也要考察一段时间才能决定要不要将事情交给他去办。 可是王凯身边现在只有木纳寡言的赵二一人,让赵二出门谈生意根本就不用考虑,他自己也不想去和一帮杀人不眨眼的马商谈什么生意,钱财虽好安全却更重要。 “东家,好事啊!大好事啊!”听到刘冲一见面就夸张无比的话语,王凯心理有点好笑,你都给我惹上李家这尊门神了,还好意思说好事! 只是听孙婆婆介绍了一下,王凯就知道李家在这雄州城的地位就是一个土皇帝。虽说王凯有着现代这个大后方,就算和大宋真正的皇帝作对他也没有什么惧怕的。 可前提要给他时间去展,要是有个一两个月的展,他当然不会畏惧这李家什么,可现在他在这北宋就像一无根浮萍一样,拿什么和李家去拼!在这样的情况下得罪李家自然是不明智的。 可事情生了,去怪罪别人的事情王凯还是做不出的,就算得罪了李家也只能看看有没有和解的机会,实在不行就三十六计以走为上也行,没必要去生什么气。 “呵呵,慢慢说。到底是什么好事?”其实王凯也知道刘冲所说的好事无非就是已经将酒卖出去了。对于刘冲这样有意邀功的行为王凯虽然有点不喜欢,却也没有将情绪表现在脸上,外表看起来还是风轻云淡,不喜不忧。 “东家,可真是大好事啊!俺不光将酒卖出去了,还和那拓拔大当家的约定用马来充当卖酒的银钱。从今往后,东家就算要取代雄州李家,成为此地最大的马贩子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为了能买到我们的酒水,拓拔大当家的不惜得罪李家,将原本要卖与李家的马匹全都留下了。” 听到刘冲这话,王凯心里有点吐血的冲动,这脚跟还没站稳呢,就接二连三的和地头蛇对上了。不光抢了李家的酒水生意,连人家的马匹生意也抢来了。这次和李家的仇怨是彻底结上了,得,也不用再去找李家和解了,直接闪人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好,既然事情都谈好了,我们就回去准备准备货物吧!刘冲,这次可是辛苦你了,回去好处少不了你的。对了你身边这位好汉是?”事情都到这样了,王凯自然不会再傻傻的跑去和李家和谈什么。也只能故作平静的准备跑路。 听到王凯的询问刘冲连忙给介绍“东家,这位是拓拔大当家的派来和我们书信联系的信使。等我们货物准备好了,好让他回去告知大当家的”。王凯那因为心里苦而板起来的脸,却让刘冲这些人认为他是根本不在意这点小生意,也让刘冲更加好奇王凯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背景 “好,这里是二十两银子,你先带这位好汉到雄州城最好的客栈住下,我和赵二有点事处理一下后再回去。”为了不让刘冲说出什么不合适的话,王凯也只能用装阔佬来堵住他。 “东家,我的……那好吧!”一看王凯掏出沉甸甸的一小包银子扔过来,刘冲就将所有的疑问放到肚子里了,原本他还想说一下自己的事情还没办好。一看王凯直接扔给他二十两银子,人家这样放心他,他也就不好意思开口了,也只能先将王凯安排的事情办好再说! 听到刘冲接过银子后答应带着那个眼线先一步回城,王凯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刘冲和那个拓拔弓派来的眼线一走,他就动车子带着赵二抄近路先回雄州城。看看孙婆婆一家愿不愿意跟着他到其他地方生活,这雄州城暂时是不能待了。 就在王凯和刘冲他们道别的时候,拓拔弓派来的两个手下正好赶了过来。 一听拓拔当家的和李家家主共邀商谈,刘冲连忙跑过来请示王凯。对于这样的事情,王凯也只能感叹一下就答应下来了。成大事者,拿得起放得下,开始王凯可以为了跑路直接放弃刘冲,但真正事情来了他也并不会畏惧退缩。 输人不输阵,在这个情况未明的时候,逃跑绝对是一个下乘的办法。虽然以北极星atv的度,王凯要是直接开车跑路,别人骑马也根本就追不上,可是只要一跑路就完全暴漏了他的底气不足。那样的话,赵二和孙婆婆会怎样看待他这个老板? 虽然不会退缩,可王凯在路上还是将赵二拉到一边小声的嘱咐他到时一定要机灵一点,随时注意那李家家主和拓拔弓的表情,一旦有什么不对的情况就立即护住逃跑。赵二被王凯这么一说,也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有着强壮的身板的赵二一旦严肃起来,看起来比那些吃刀口饭的马匪还要渗人。 对于王凯的到来,拓拔弓和李茂成都是很热情的。从手下口中知道王凯就是那沧州马贩子的东家后,拓拔弓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王老弟,有失远迎真是抱歉抱歉啊!”怪腔怪调的汉话勉强听懂一点的王凯不用别人介绍也知道这不是李家主,“呵呵,久闻拖把大当家的威名,今日有幸一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李茂成由于酒量不行已经是醉眼朦胧了,但知道王凯是这次事件的主角后,跌跌撞撞的也要过来客套几句。这样的情景也让王凯有点目瞪口呆,原本他还以为会是一个三堂会审的架势呢,没想到这李家主都已经喝成这样了,连忙扶住李家主客套了一番。 几个都不是很熟悉的人,做出一副热情洋溢的样子进了帐篷。可是一进拓拔弓的帐篷就生了一件让王凯尴尬无比的事情,看着拓拔弓给他倒了一大腕他从现代带来的假酒后,王凯心里那个别扭啊!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这现世报来的可真快! 王凯虽然知道自己带来的假酒中甲醇含量微乎其微,就算喝下这一碗也不会比吃一盘没有洗过的蔬菜毒性大,可是知道工业酒精是怎么回事的他却怎么也没有胃口喝下去,早知道就用食用酒精来勾兑就好了,食用酒精比他用的这种纯度高的工业酒精也贵不了多少。 “拓拔大当家的,实不相瞒。这酒虽是我家酿造的,可我平时顶多能喝点淡酒,这种浓烈的好酒我是喝一点就会醉!要是大当家的不嫌弃我就换一种淡点的酒陪当家的喝上几杯如何?” “哈哈,那王老弟就少喝点,用小杯吧!”看见拓拔弓这样说,王凯再也想不出什么拒绝的理由,也只能硬着头皮默认了。听到王凯可以用小酒杯,已经有点晕晕呼呼的李茂成暗骂了自己一句“愚蠢”,为什么自己就想不到用酒杯呢! 端着那个小二两的酒杯喝拓拔弓李家主干了一个,真正喝下去后,王凯现这酒的味道和那些几块钱的白酒差不了多少,只是度数太高了有点辣。 虽然知道毒性不大,喝了一杯后王凯还是以自己不胜酒力为由不再喝了。 既然都坐到一起了,怎么化解开这场危机主要就看这李家主是个什么意思。王凯很光棍的直接跟李茂成挑明了“李家主,我也是刚才听说原来李家和拓拔大当家的一直有生意来往,这次我们王家的下属不知道的情况下冒犯了李家,我在这里向李家主赔个不是。你们和拓拔大当家的生意也请继续做,我会和拓拔大当家的解释。” 第三十三章 如金丝般秀美 “什么,你不打算卖酒给俺了?不行!”王凯和李茂成之间的谈话也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所以坐在一边的拓拔弓也正好听见了。 在没有什么利益的情况下拓拔弓确实不会去得罪地头蛇李家,但为了能买到王凯所卖的烧酒他可不在乎得罪不得罪李家,尝过后他就知道这酒如果拿回辽国去卖的话绝对会是一项财源滚滚的生意! “拓拔当家的,不是小弟不卖给你。只是我王凯不想因为赚几个银钱让人说我不守规矩,不仗义,抢人家的饭碗!所以只能让当家的失望了。” 听到拓拔弓站起来不同意,李茂成自然知道是为了什么,不过这个时候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他虽然不相信王凯会像他说的那样光明磊落,但也不想让局势紧张起来,“咳咳,王贤弟,这次找你过来就是想和你商量一下,看看李家能不能用银钱买下拓拔大当家的换给贤弟的马匹。至于你和大当家的烧酒的买卖,既然你们已经谈好了,我们李家是不会干涉的。” 到现在王凯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李家找他来的目的就只是这么简单,王凯有点惊讶,李家能这么委屈求全,想必是因为拓拔弓的原因吧!看样子这拓拔弓的实力真的很强大,李家都不敢去得罪他。既然事情比想象的还要容易解决,王凯也放心了不少,最起码现在不用担心生什么暴力冲突。 “李兄这样的要求小弟要是不答应,那也太没有诚意了。这样吧!我直接让人将酒运到雄州李家,其他的就由李兄和拓拔大当家的商议如何?” 王凯等于将这受北地马商们特别欢迎的白酒直接批给李家,这样一来,王凯不但没有争夺李家的财路,反而给李家送上一份大礼。只要李家稍用手段,就能用这高度数的白酒从这些马商手中换到足够多的好处。 李家主喝的有点高,可他旁边的那两个手下可没有喝酒,一听到王凯这样说,都是面露喜色,连忙在李茂成耳边嘀咕着什么。李茂成当然也是明白这个酒直接卖给自己家的好处,连忙站起来对王凯深深一辑:“如能像王贤弟所说,我代表李家谢谢贤弟的一番好意了。以后贤弟到了雄州必定是我李家最尊贵的客人。” 一直跟着王凯身边的刘冲听到这话后连忙凑到王凯耳边小声对王凯说:“东家,为啥要将这样的好酒卖给李家?我们要是自己卖,不但酒能卖的更高价钱,还能直接和这些马商们换来珍贵无比的马匹。要知道马匹的利润在大宋可要比酿酒高多了!” “噤声,人除了赚钱还要交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 “是,东家。” “好,今天我拓拔弓真是大开眼界了,没想到还能遇到像王老弟这样讲道义的人物。来来来,我们再干上一杯!”既然还是有酒买,拓拔弓也不在乎是和王凯买还是跟李茂成买。不过对于像王凯这样不重利重理的商人,他还是很赞赏的,虽然他自己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但不妨碍他去赞赏别人。 “拓拔大当家的,我可没你那样的海量!还是找李家主喝上几杯吧,恐怕以后你要喝这样的好酒只能找李家主去要喽!” “哈哈,王贤弟真是好幽默。不过要是真不能喝还是别喝了,不要像我这样明明不能喝还和拓拔大当家的硬拼。我现在可是醉的连北都找不着了!”一切事情圆满的过想象,李茂成心中也对王凯心存感激,即使自己都醉的摇摇晃晃了还想着劝王凯少喝点。 “谢谢,李家主你和拓拔大当家的商量一下大致需要多少烧酒,我明天会去一下雄州,到时我去府上找你就行了。” “那就谢谢贤弟了,这次的事情我们李家会记住你的情谊的。明天我必定杀猪宰羊恭候贤弟的大驾光临!”可能是出去对王凯的尊重,也可能是因为事情解决的太顺利了,李茂成并没有去询问王凯的家世之类的问题,这也省去了王凯去编造谎言。 “拓拔大当家的,既然事情都谈妥了,我就先告辞了。呵呵,以后关于这烧酒的事情你可就只能找李家主了!” “好说,好说。俺拓拔弓能认识王老弟这样重义的汉子,也算是福气不浅,以后王老弟有什么用的着的地方尽管让李家主带个口信给俺,俺能帮上的一定帮!” “好,那小弟这就告辞了。拓拔当家的,李家主,我们后会有期!” ……………………………………………………………… 回去时王凯并没有带着刘冲一起,明着是让刘冲安排一下自己原来的生意,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王凯并没有将刘冲当成心腹。 既然跟拓拔弓认识上了,想要搞两匹好一点的马还是很容易的事情。吸取来时的教训,回去的路上王凯直接将两匹上好的骑乘马当成了拉车的驮马,拉着他那辆二十来万的北极星atv。自重也就三百多千克的atv被两匹马夹在中间显得很不起眼,加上迷彩色的车身本就低调,回去的路上总算不惹人注意了。 这次,一路上王凯都在考虑现在的情况到底是老老实实的将酒卖给李家求一时的安稳,还是直接离开这个已经有点危险的雄州小城到其他地方去展。既然准备做一个时空倒爷,势必需要到全世界各地去卖东西才能真正赚到钱,只是安全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直到快到雄州城王凯才下决定再等一段时间,先看看李家的反应再做决定。在城门前值守的还是早上那对兵卒,那个兵头一看到王凯回来,马上堆起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来问好;王凯自然上道的又掏出一两碎银递给那个兵头“给兄弟们拿去打几斤酒喝!”。 等王凯走远了,一群兵卒连忙围上他们的头七嘴八舌的打听王凯到底是哪家的公子衙内,这样的大方客气。那小队长模样的兵头,一天的时间拿了两次赏钱近二两银子,也是兴奋莫名,对着一帮子好奇的手下玩起了神秘感“这样的人物是你们这帮丘八们能够认识的吗!只要记住当值时遇到这位公子多卖个好,就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呵呵,头说的是。我们就是不够机灵,我们要是有头一半的机灵今天也能赚个二两银子回去吃酒。”一帮子兵卒自然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头头也是压根就不认识王凯。 把车子推到王凯自己的小院后,他就和赵二去找孙婆婆了。那两匹马自然也就交给赵二饲养了,好在这个时候的院子都挺大,孙婆婆家里更是有一个挺大的柴房,住个两匹马也是很轻松。 每次到了孙婆婆这里,王凯总是很放松、舒心,可能孙婆婆以前也是在大户人家当差,对于怎样服侍人很是专业。孙婆婆给王凯泡好茶后就到前院帮赵二搭理那两匹马去了,王凯打算过一会给孙婆婆赵二安排点事情,也就没有急着会现代去。 闲来无事也不想在屋里独自待着,就端着茶往屋后的小院走去,记得孙婆婆家后院有一口水井几陇菜地,还有一张石质的桌子和几个凳子。虽然三月份的天气早晚还是有点冷,可午后这会的阳光却晒的人暖呵呵很舒服。 拐过屋角来到后面的小院,王凯却现小院里已经有人在了,就是孙婆婆那个漂亮子的‘女儿’。女孩子正在石凳上洗头,拿掉了经常带着的帽子后,女孩露出一头如金丝般漂亮的柔顺秀,搭配上她那张精致到极点的脸蛋后,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却露出和年龄完全不相符的小女子风情。 看着女孩子只是用打上来的井水冲洗着头,王凯看的有点心疼,想起自己的屋子里还有一瓶飘柔洗水,王凯连忙放下茶碗冲回自己的院子里去拿了过来。 第三十四章 第一个用飘柔的人 在回去拿洗水的时候,王凯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可就是想不起来,直到他再次来到孙婆婆家的后院才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女孩那一头金黄色的头说明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要知道在一千来年前的古代人可不会将黑染成金黄色来彰显时尚。这个女孩的头是金黄色只能说明她可能是个混血儿,怪不得平时都是用东西将头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呢!想来平时怕被人看出来只能包紧头,王凯也是惯性思维作怪才没有及时觉女孩的异常! 女孩的头很长,所以洗的也格外的认真,看着女孩子用瓢舀着水一下下的浇在头上,王凯有点于心不忍。虽说地下水会常年保持在2o摄氏度左右,可是人的头部确是身体上最重要的地方,一直用低于体温的冷水浇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哎,你在洗头呐!”到了近前王凯找了一句废话。 女孩子就像王凯预料的一样,对于王凯的到来确实有点惊讶,可是女孩子只是对着王凯笑了笑就轻轻拿起放在一边的毛巾想把头包起来,从始至终都没有什么惊慌不得体的动作,绝对符合一个大家闺秀的表现。 王凯把嘴咧开笑了下,“你先等一下,先别急着将头包起来,我拿了一样东西给你,是我家那边专门用来洗头的东西,叫洗水。你看!这样倒出一点后,把它抹在头上揉一揉,过一会再用水将它冲掉。”王凯边说边将洗水倒出一点放在手上,还特别把手上的洗水往女孩鼻子底下送了送,让她闻闻里面的香味。 市里卖二十几块的飘柔在现代里并不能算是什么很好的洗水,可是在这个时代的第一次露面就将女孩子给征服了。闻着那股子清香味后,女孩儿伸出一双白净修长的小手递到王凯面前。看着女孩子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神露出一副请求的样子,王凯连忙在她的手上倒了一些。 女孩子有点小心翼翼的将洗水抹到她那一头柔顺的秀上,也许是心中那一点点的小虚荣心让她不想在王凯面前显露自己的兴奋与激动,女孩子僵硬的学着王凯刚才的示范动作慢慢的揉搓着自己的头。女孩无论是如行云流水般自然飘逸还是动作僵硬的模仿别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丽。 经历了最初的紧张后,女孩子的动作变得自然了很多,白净修长的手指轻轻的将洗水从根抹到梢,再仔仔细细的将所有的头都揉搓了一遍。如果不是那慢慢从腻白变通红的脖颈出卖了女孩的害羞,王凯宁愿就这样一直看着这幅美丽的画卷。 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在现代里也许还是没长大的小娃娃,可是在这个时代却已经到了好出嫁的年纪了,女孩子已经当自己是大姑娘了,被王凯这样看着那种害羞自然不可避免的。其实人的心理年龄是和他(她)所需要扮演的社会角色密不可分的,就拿现代里的女孩子来说,那些二十来岁就做妈妈的女孩子确实比那些二十七八岁的剩女更加成熟许多。 看着女孩子那细腻白净的脖子有着越来越红的迹象,沾满泡沫的手指也变成机械的只知道上上下下,王凯连忙收回了自己一直盯着女孩的眼神。拿起放在石桌上的瓢舀起一瓢水来到女孩的身前,“我给你用水冲一下,你把眼睛闭起来,不要让泡沫冲到眼睛里了!” 听到王凯要用水给她冲头,女孩子顾不得害羞连忙对王凯说:“东家。我能不能拿个盆子将这些香香的泡泡接起来,留着用来洗衣服?” 柔柔的话语中有股清脆中透着甜美的感觉。王凯还是第一次听到女孩子说话,以前也就听到过女孩笑了一次,后来一直忙七忙八的根本连个时间都没有,而且也没有单独和女孩子相处过,在孙婆婆面前王凯总是装出一副沉默,严谨的形象。 最让王凯没有想到的是这句话女孩子是特意学着普通话的音和王凯说的,虽然还能听出音中有那种刻意改变语气时的僵硬,但也算是有模有样了,绝对不会像老外说普通话时声调不分。要说灵气十足的女孩子大多都会有点语言上的天赋,可能造物主为了补偿女人在身体素质上的先天不足才特别赐予女人这样的天赋! “呵呵,你真聪明,真没想到只是几天你就会说我的家乡话了!真是了不起!”对于王凯的夸奖,女孩只是侧着脸回了王凯一个甜甜的笑容。 “小心,不要让泡沫留进你的眼里,我给你冲冲!这泡沫就不要了,在我们那里只有洗头才用这个,洗衣服要用另一种东西,改天我给你拿一包过来。”看到女孩头上的泡沫就要流到眼里,王凯连忙用手指刮了一下。在王凯看来很平常的动作,却差点让女孩的心都跳出来。幸好她知道这个年轻的东家并不是故意动作轻薄,只是不大懂得男女之防罢了。满手泡沫的她只能把眼睛紧紧的闭上,等着王凯帮她冲去头上的洗水。 看见女孩子将眼睛闭上,王凯轻轻的把瓢里的水倒在女孩子的头上,一边倒还一边指挥着女孩把没冲到的地方洗一下 “上一点,再上一点;对对对,就是这个地方。” “再往下一点,就在耳朵后面还有,好好好,就是那里了。好了,都冲干净了。快点把水擦擦,这么凉小心生病了!”看见旁边的那块布好像就是毛巾,王凯连忙递给了女孩子。 可怜女孩儿从来没有这样和男人近距离的在一起过,只是王凯那都市里培养出来的气质却让一直以大家闺秀标榜自己的女孩有着一点点的自卑,为了不在这个让她有点崇拜的男人面前露怯,她一直都在硬撑着心里的害羞。她哪会想到王凯以前连帮表姐的小姐妹们递浴巾的事情都干过,像这种给女孩子递个毛巾的事情已经是再正常不过了。 看着女孩子将头擦了擦干,抓住自己的头闻了闻后又继续将头包裹的严严实实,王凯笑着将那瓶已经刮掉所有文字的飘柔二合一洗水递给女孩子:“这些你拿去用吧,以后洗头就用这个,只是要注意不要弄到眼睛和嘴巴里。” “东家,我不要。就算是一盒好点的胭脂都要几贯钱,这瓶洗水这么香,绝对要比胭脂金贵多了。这么值钱的东西我不能白拿东家的!”女孩子这番话说的很是坚决。 对于女孩的性格王凯也是很欣赏,有原则的女孩总是更让人高看一眼,毕竟王凯也能看出女孩子对洗水的喜欢程度,虽然女孩一直在表现自己的成熟,可是十四五岁的女孩毕竟还有着小孩子们的那份好奇心,再说女孩毕竟是女孩,哪有不爱美的。也正因为这样,才显得女孩的拒绝有多么的难能可贵。 “既然你都叫我东家了,那就拿去用吧。如果你觉得无功不受禄的话,你现在去帮我泡杯茶,明早再做个豆腐给我吃。” 聪明的女孩当然知道王凯是在有意给她找台阶下,女孩也确实喜爱这现代的洗水,所以也就支支吾吾的接过来了。王凯不想气氛搞的太严肃,对要回屋的女孩打趣着说:“呵呵,丫头,老爷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东家,小女子真正闺名叫萧碧菡,不过这附近的人家都只知道我姓孙,请东家不要说破!”王凯一直就觉得孙婆婆和女孩的关系应该不是母女,现在女孩子的话终于证实了他的推断,不过这样敏感的话题王凯自然不会去过多谈起。“好,这个就和洗水的秘密一样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要不要拉钩?” 女孩笑了笑没有回答! ~~~~~~~~~~~~~~~~~~~ 呵呵,厚着脸皮求各位看官爆一下你们的小宇宙。 ahref=.>. 第三十五章 女孩生病了 王凯回到前院时,看到孙婆婆正一脸慈祥的拉着一个男孩子问话,而赵二就蹲在一边笑呵呵的收拾着一包山货野味。 这个皮肤黝黑,身材健壮的男孩子就是赵二的大儿子‘大狗子’,赵二的几个孩子都没有正式的起名,去找老夫子给孩子起名字还要送上一两斗米做谢礼,不想花这个钱的赵二就自己给几个孩子起了名字,老大叫大狗子,老二叫二狗子,小不点老三叫小狗子。 见识过赵二那一家子才会知道,真是啥样的种出啥样的苗。赵二生有三儿一女,各个都是那种骨架粗大的人,就连那个比二狗子小四岁的小不点都是一副粗手粗脚的模子。 这样的一大家子也不怪赵二这样的健壮汉子都养活不起,孩子壮实除了好养活以外也会吃的比别人家的多。这个几个孩子王凯不知道,可赵二那饭量他是见识过的,勉强吃饱都要十几个大馒头,这样的人就算是去地主家做做短工,地主都怕管不起饭。 王凯曾听赵二说过大狗子今年才刚满十六岁,可能是经常在山里跑动的关系,大狗子看起来相当的健壮,只看那身板和赵二有的一拼。十六岁的男孩在这个时代可是到了娶亲成家的年纪了,只是原来赵二家里都穷的都吃不饱穿不暖了,哪里有钱给大狗子娶媳妇。 也就直到赵二把王凯提前支给他的工钱拿回家后,一家人才感觉生活有了希望,要不然一家人也只能让大狗子去从军吃军粮了。为人父母的除非家里实在过不下去了,不然谁会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去从事卑贱的军职! 在王凯看来大狗子有着这样一副健壮的好身板,只是打打猎确实可惜了,这样的身体素质,要是在现代里送到部队里绝对是特种兵的好苗子。要不是北宋朝廷对军队有点矫枉过正,让从军在百姓眼中变成一种卑贱的职业,赵二两父子恐怕都会去从军吃军粮了。 “东家,马匹老身已经和赵家哥哥一起安顿好了。您还有什么特别的吩咐吗?”孙婆婆自从给王凯做事以后,说话做事总是很注意分寸,不逾越下属的身份。 “孙婆婆,不用太客气了。这个小伙子是赵二哥家的老大吗?”王凯后面那句话确是问的赵二。这几天一直跟着孙婆婆做事的赵二也学习了不少东西,对于平时怎样说话做事孙婆婆也教了他不少,“东家,这就是俺家那个大狗子。大狗子还不快来见过东家,要不是东家好心,你几个弟弟妹妹现在还吃不上饱饭呢!” “东家好。”被孙婆婆拉着问了半天的大狗子早就希望有人能救他了出苦海了。 “兔崽子,还不给东家磕头。畏畏缩缩的像个娘们一样!”生怕孩子表现不好的赵二连忙对着大狗子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狗子也不傻,老爹踢他还能说什么,连忙对着王凯傻笑“呵呵,东家,是俺大狗子不懂事,俺给你磕头了。” “大狗子,不要听你爹的,不用磕头,快起来吧!”王凯本想把他拉住呢,可拉了一把根本就拉不住大狗子。有点尴尬的王凯讪讪笑了一下,“赵二哥,你家大狗子力气不小啊!既然头都给我磕了,我这个东家也不能让他白磕头啊!大狗子就跟着我做个随从如何?每月也有二两银子零花钱,等你娶媳妇时我再包一个大大的红包给你。” “这是好事啊!大狗子还不快答应东家,这样一来大狗子可是自己就能赚出娶媳妇的银钱喽。”孙婆婆看赵家两父子都有点反映不过来,连忙帮他们答应下来。这时大狗子才顺着孙婆婆的暗示,连忙向王凯道谢;“多谢东家,俺大狗子这条命就卖给东家了,以后东家让俺往东俺不往西,东家让俺打狗俺不去撵鸡。”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也更知道感恩。大狗子知道,自从他爹给东家做事以后,家里明显多了很多的欢声笑语,弟弟妹妹们不用再挨饿,娘也会经常笑了,不像以前只要听到他要主动去从军就会一直哭。家里这些明显的变化都是最近一段时间才有的,爹也和他说过东家答应以后会为他找份差事,却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从军大狗子并不怕,他一直没有真正决定去从军还是因为舍不得一起长大的英子,从了军可就不能娶英子了。 “孙婆婆,这是十两银子,给你用来做平时的花销。什么时候用完了再和我说,以后赵二哥和大狗子的吃住就有劳婆婆多费点心了。” “老身明白,请东家放心,赵二父子可以住在家里。今天东家在不在老身这里吃饭?正好今天有大狗子带来的山货野味,也能收拾出几道美味的小菜!” “那就有劳婆婆了,我带大狗子去看看马,也不知道他会不会骑马。” “东家,老身给您提个建议啊!” “哦,说说看,是什么样的建议?” “你看这大狗子也就是赵二兄弟给起的乳名,毕竟上不了场面。老身一看东家肯定也是一个学富五车的文人才子,学问也肯定比那些乡下的老夫子们多的多了,东家何不帮大狗子起一个名字呢?” 王凯还真没有想到孙婆婆会建议自己帮大狗子起名字,恐怕要不是到了这个时代,他也只能等自己的孩子出生时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做。一时王凯心里还真有点受宠若惊,而且大狗子这个名字确实也不好听,“赵二哥,这合适吗?” “合适,合适,东家就给大狗子取一个名字吧!俺当时家里穷,不舍得给老夫子们送两斗米才自己给孩子起的几个小名。”对于这些往事赵二还是很不好意思提起的,毕竟为了省下两斗米有点太那个了。 在脑子里想了一会,找了一个顺口响亮的历史名人的名字“叫赵云如何?不但琅琅上口,还简单易记。” 王凯这句话算是白问了,赵二他们要是能分辨出好坏,也就可以自己起名字了,就不会一直大狗子二狗子的叫了。 王凯不想显得太不对劲,所以就等着在孙婆婆家吃一个晚饭。 人啊,真是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王凯看见女孩萧碧菡用冷水洗头时就觉得这样会生病,到晚上女孩出来帮孙婆婆做菜时还真的生病了。 ahref=.>. 第三十六章 感冒了有快克 吃饭的时候,女孩的症状有点加重,从原来的只是打喷嚏到猛咳不止,一张小脸也红的吓人。 孙婆婆用手摸了摸女孩的额头,就顾不得现在正是吃饭的时间,向王凯告了一声罪,急忙拿了银子出去找郎中。感冒在古代叫风寒,严重了可是会要人命的,所以孙婆婆是一点时间都不敢耽误。 看到女孩的样子,王凯估计应该是着凉引起的重感冒,这事也要怨他,要是他下午的时候不去给女孩送洗水。可能女孩子也就很快洗好头进屋了,也不至于会病成这样。所以等孙婆婆出门后,王凯也没有吃饭的心思了。让赵二给他盛了一碗饭放在一边后,他就跑到自己那边的小院拿了一盒快克和阿斯匹林过来。 这些药品都是他给自己准备的,自从一个人出去读书后,他就学会了每次出远门都会带一点常用药品。来宋朝这个古代,自然更要准备充足,什么感冒药、消炎药都带了几盒,就连‘泻立停’和‘云南白药’都带着了。 快克能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能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阿斯匹林有很好的退烧,消炎作用;在加上一盒头孢胶囊用来治疗感冒引起的炎症;这就是王大‘赤脚医生’配置的处方。 王凯也是看女孩烧的很严重才多操了一点心,虽说古代的中医水平已经很高明了,可是中医的治疗效果是和医生的水平挂钩的,雄州城里有没有名医,孙婆婆找来的郎中是不是名医都直接关系到一条生命。烧在古代可是一大医学难题,想萧碧菡这样重感冒退不了烧危险就很大,很可能都会有生命危险。 现代药品好就好在,药效稳定,无论是张三来用还是李四来用都是一个样,不会因为医生不是名医就没有治疗效果。一些小病,只要能看懂药品说明,就算没有医生指导也一样有效果。 把几盒药装好,王凯来到了女孩的房间外,“萧姑娘,我能进来一下吗?我听担心你的,都是我下午唐突了,让你在外面又冻了好久!” “东家,你进来吧!其实我也没什么大事的,无非就是头有点头晕晕的,身上没力气。睡上一觉就好了。”能够听到女孩子的声音都有点沙哑了,话说起来都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感觉。 王凯听到回复后就轻轻的推开了女孩的房间,这还是王凯第一次进这间女孩住的屋子,以往王凯都是匆匆来匆匆去,有时也就是在院子站一会就走了,哪有时间关心这些小儿女的事情。 女孩的房间简洁干净,家具倒是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和一个大大的木箱子,一进屋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 进屋后,王凯就拉了一把椅子坐到了女孩子的床前,这个时候也管不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讲究了。“头还痛的很厉害吗?听孙婆婆说你烧的很厉害?下午怪我啊,要不是我拿来洗水给你用,你就能早点洗好进屋了,也就不会病成这样了!” “东家,这不能怪你的,主要是今天的天气太凉了,我身子又比较弱,自然就容易染上风寒。其实都怪我不够健壮,跟东家没有关系的!” “呵呵,女人要健壮干什么!只要心地善良就是一个好女人。再说感冒也不是大病,经常感冒的人反而不会生大病。” “东家说的感冒就是指风寒吧?东家说的很多词都很生僻,有些都是我从来没听过的,呵呵,有时候听东家说话都要用猜的才能理解话里的意思。” 对于口中经常蹦出的现代常用语,王凯也只能尴尬的笑了笑“呵呵,我们华夏可是地大物博,各处的口音用词都会有点不一样。我这普通话还好猜一点,有些地方的方言,就算用猜的都不一定能猜的出来是什么意思。” 女人无论是八岁还是八十岁,天生的好奇心中是都有的“东家都听到过那些地方的方言,能不能给我说说?” “呵呵,反正好多就是,我没什么语言天赋,很多地方的方言我听听还可以,说就说不出来了,恐怕你从我这里也只能学到普通话了!” “哦,东家去过很多的地方吗?” “也没几个地方,只是读书的时候同学都是天南海北的,慢慢的也就能听的懂很多地方的方言了。萧姑娘,我看你只用几天就能说几句普通话,你一定很擅长学习各种语言吧?” “我也就会说汉话、契丹话、蒙古话、女真话,还有一点点的普通话!嘿嘿……” 王凯直接被萧碧菡的话震住了,这也算是通‘四国语言’了吧!“哇,你可真是厉害啊!小小年纪怎么学到这么多?这都是四种语言了,难道就就是传说中的小仙女下凡?” “东家,你别夸我了,我会这几种话是因为以前我们家有很多会说蒙古话和女真话的下人,我是跟着他们学的。” “哦,哦,就算这样,那也是因为你聪明才能学会。以后你就跟我多说说普通话,再帮我教教孙婆婆她们,说真的,我天天和他们说话也是要猜的,很不方便。” “好的,东家。我也正想跟着你学学普通话呢!只是今天我感觉头好热,现在都有点混混沉沉的了,估计这次的病要好久才能好起来呢!” “没关系的,什么时候好了再说。而且我给你带了点药来,专门退烧的,也能缓解你现在的头痛,你先把它吃了。等郎中来了再让郎中看看,兴许明天就能好了呢!” “也是和洗水一样神奇?”听到王凯说是家乡带过来的药,女孩就想起下午用的那神奇香香的洗水。 王凯听到这句话,笑了,真是一个聪敏的女孩。 “呵呵,让你猜对了。这药也像洗水一样神奇,吃了过一会你的头就会好点了。”这也就是因为萧碧菡这女孩惹人疼爱,又是孙婆婆的家人,王凯才将现代的特效药拿来给她用。 王凯只说这些药是特效药那都是无比无比谦虚了,其实一颗胶囊就算拆开来分成十几二十来份,其中小小的一份就已经可以杀死毫无抗药性的古代原始病毒了。 青霉素(盘尼西林)刚刚问世的时候也不过是几百上千单位一瓶,就是这样也是当时毫无争议的灵丹妙药,现在呢,随随便便打一针青霉素就是上千万单位。所以同样的药,在不同的时代,效果也是大大不同的,自然不能拿现代人的用量给古代人服用。 只是事出突然,王凯也不清楚到底用多大的剂量才合适,害怕自己用药少了没有效果反而耽误了女孩的病情,只能原来每次吃三颗的也改成吃一颗了。王凯估计小姑娘就算只吃一颗都比自己吃三颗效果来的好。 当女孩看到三粒红红绿绿的胶囊时,那被高烧搞的有点迷迷糊糊的眼神也一下子亮了起来。这是药吗?在她的记忆里的药都是熬成黑黑的一碗汤,就算是那些做成丸子的也是黑不溜秋的难看的要死,可从来没见过这样像琉璃珠一样漂亮的药丸啊! 看到萧碧菡有点摸不着头脑,王凯只能又做了一个示范,拿出一粒往嘴里一扔,又端起碗喝了一水“就这样就这水咽下去,不要咬碎了,咬碎了就会变苦了。” 王凯心说幸好只是一点消炎药,没病吃一颗也没什么关系,不然这个示范可不能做。看着女孩用两根细细的手指捏着胶囊不舍得往肚子里吃,王凯很是无语…… 看着女孩将药一粒粒都吃了下去后,王凯就告辞离开了。古代男女之间毕竟不像现代,一直待在女孩子的闺房中总会不好,不能因为女孩一直喊他东家,就不懂得尊重人家了。 ~~~~~~~~~~~~~~~~~~~~ 感谢小二哥的打赏,也感谢烟草的催更票,很抱歉的是闲人看到催更的时候都是晚上了。呵呵,一万二的难度也太高了,要是六千就好了^-^ ahref=.>. 第三十七章 领导式关怀 “孙婆婆,你家姑娘可是病得不轻啊!这样严重的风寒病症那是很容易有性命危险的,老夫也只能尽力而为,可没有十足的把握!” 虽然这老郎中说的话让王凯有点不以为然,但他却没有怀疑这个老头是动机不良才这样说的,站在老郎中的角度上,他所说的这番话也是中规中矩,虽然里面肯定会有一点夸张的成分,但重度感冒在古代也确实是重症。 不过无论什么时代的医生都会将病人的病情说的稍微严重一点点,这无关人品,是一种处事技巧。以后治好了也能显得自己的技术好,即使出了事病人家属也无话可说,“你看,都是病太严重了,人家医生也尽力了,我们不能怪人家”。 孙婆婆也就是因为曾经见识过很多的人就是死在这重度风寒病上,才会这样的紧张无比,现在听到老郎中有点拿腔拿调的话语,对于人情世故无比纯熟的孙婆婆自然能听出病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严重。“求黄大夫务必尽力救治俺家孩子,只要孩子能好,老身必定重重相谢。” “好,那老夫开一付药,等会孙婆婆煎了喂姑娘喝下,老夫明天早上再来看看。” 看到孙婆婆就要跟着那老郎中去抓药,王凯连忙把外面的赵二父子喊来,“赵二哥,这马上就要天黑了,你帮忙送一下大夫,再帮孙婆婆抓一下药,就让孙婆婆留在家里吧!让大狗子,哦不对,是赵云跟你一起去,也让他稍微熟悉一下城里。” 孩子在身边,王凯就十分注意赵二的脸面,大多都是用商量的口气。赵二人虽然木纳寡言,可不傻,也知道王凯为了顾全他在孩子面前的面子,朴实的汉子更懂得“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所以王凯的声音越和气,他回答的声音就越恭敬“是!东家!我这就去。” 王凯要是不吩咐,孙婆婆自然是不好意思让赵二去做事的,毕竟赵二是拿着王凯的工钱,不是拿着她的工钱。 现在王凯吩咐赵二帮她去取药,孙婆婆自然连忙和王凯道谢,又取出银两给赵二父子去买药。 王凯一直在等到孙婆婆把药煎好喂女孩喝下才离开,其实有着赵二父子帮忙,后来孙老汉也从干活的酒楼回来,王凯在不在那里都无所谓。要说王凯是因为担心那萧碧菡的安危,不想离开,有点太假,毕竟一点感冒只要吃了药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再说王凯对女孩的心思还是很单纯的,虽然小姑娘很聪明很有语言天赋,很漂亮很惹人疼爱,可一条最关键的就是女孩子现在才不到十五岁。看过了【我老婆未满十八岁】,王凯认为十八岁的女朋友还是可以接受的,可萧碧菡这小丫头才十五啊!这不成了【我的小小新娘】了吗?虽然因为个子长的高挑,小姑娘看起来就像十七八一样,还经常会装老成,可年龄差距实在太大。王凯第一次见到时冒出的那点邪念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跟花痴不花痴没有关系,只是一个正常成年人所应该具备的理性思维。 王凯在回去也有事情的情况下还一直呆在孙婆婆家,只是想从感情上笼络一下孙婆婆赵二他们,毕竟只靠金钱是买不来忠诚的,会不会做人也是至关重要的。要是王凯在这个时候回去,就算他是真的因为有事,孙婆婆赵二也还会看低他,想做一个好领导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第一条就要先会委屈自己! 端着两大碗饭菜回到现代后,王凯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这穿越到古代最不方便的事情就是很多人打他电话打不通。头两天还被老妈骂了一通的王凯只好开通了来点提醒业务,以前为了省一个月三块钱,他一直没有开通这个在他感觉是个鸡肋的功能。 自从搞起穿越事业后,他才现任何事物都是有它的作用的,对于需要的人来说就是及时雨,不需要的人并不能随意去评价为无用。 有了来点提醒,他每次到古代直接将手机关机就行了,等到回来的时候只要查看一下信息就知道谁打来电话。今天出去一整天却只有五六个提示信息,电话号码只有一个。这个尾号699的号码王凯一看就知道是周德伟的号码,这个家伙总是特别在意这些外物。 “喂,下午打我电话了?我关机了。是不是货搞到了?” “你小子运气好,我回去一找我同学就搞到了,还按的成本价。唉,坐了十几个小时的汽车可把我累死了!” “呵呵,说过等你回来给你补补营养,就别再唧唧哇哇的了。你今天晚上有空吗?我可是有点急着见见这玩意,你也知道,我除了大学军训时用那长杆子放过一枪,还是第一次接触这真正的男人玩意。” “今天老丈人,丈母娘来了,估计要十一点以后才会走,等走了我再打你电话。” “好,去照顾你的老泰山去吧!早点把他灌醉了,早结束。” “呵呵,你是嫉妒我吧!看我的老丈人丈母娘这么好,就嫉妒了吧?告诉你,这也是要运气的!” “汗,我可不愿意吃软饭。” “切,你想吃就能吃到啦?老婆喊我呢,不和你说了。” “好,晚上再聊。” 挂掉电话,王凯把孙婆婆给他装的那满满一大碗野鸡炖山菇端到客厅的小茶几上,这野鸡炖山菇可比小鸡炖蘑菇强太多了,只是那飘散出来的味道就让一天都没怎么吃好的王凯直流口水。 到冰箱拿了一瓶啤酒,王凯坐在沙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吃着,要说享受那还是现代里好,就算是古代的地主县官也不一定有现代里一个普通小职工所享受的多,就拿客厅里那千多块的沙来说吧,放到古代肯定会比那些铺垫上虎皮的椅子还值钱,绝对能让那些贪图享受的官员富商们抢破了头,可是现代随便一个小工人只要想要,都能买的起。 ahref=.>. 第三十八章 王凯的仿五四 王凯在心里yy着现代的优越之处时,却没有注意到身边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两个青春靓丽的时尚女孩。 俩女孩当然就是王凯隔壁住的丹丹和乐乐,根据王凯平时的观察,这俩女孩应该是表姐妹的关系。 要说看美女还是得在现代,不管能不能泡到,最起码每个生活在现代里的人都能有无数的办法看到那些美女,哪像古代啊,那些容貌美丽的根本就不会怎么出门,就算出门也是包的严严实实,古代的男人惨啊! 以前王凯还听说宋朝延续唐风,女人穿衣都有点‘那个’。知道过去的时代是北宋后他对此还无限遐想过,可是这一个来礼拜的亲身体会让他知道和传说的完全不同。有时王凯也会像这是不是因为雄州只是一个边关小城呢,也许到了开封那样的大城市才会有史书上记载的那些情景。 两个女孩自然就是住在隔壁的丹丹和乐乐,现在的女孩子总喜欢给自己起个昵称,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显得自己时尚一样。 估计两个女孩刚从商场回来,手上还提着大大小小的纸袋。看到两人站在一边不说话,王凯也就顺口提了一句,“要不要过来一起吃点饭?” “嘿嘿,看在王凯面子上,姐就尝尝看,闻起来倒是不错的。”平时就喜欢和王凯聊几句的丹丹一听王凯相邀,立马就答应下来。两人好像就等王凯说这句话了,筷子都提前准备好了。 王凯没想到这俩女孩站在那里却是为了和自己蹭饭,估计是被这野鸡炖山菇的香味给诱惑了。同在一个屋里住了有段时间了,虽然只是合租,但还是要自然随意很多,平时互相的吃个饭的也很正常,这俩女孩要是想吃火锅也会喊上王凯一起,王凯也没跟她们矫情过,“要不要来瓶啤酒?。” “好,我去拿吧!正好逛街也走的累死了,喝点啤酒活活血。”平时有点安静的乐乐应该属于那种美腿美女,平时就爱穿着一个长t恤当睡衣,晃自己的两条细长美腿,只是她大多都在房间里不大到客厅里。 有次她出来正好被王凯碰到了,一件红色的长t恤堪堪挡住腰下的要害,王凯曾一直以为她里面真空的,只是后来又碰到几次后,才现里面还是穿的短短的白丝四角裤的。 “王凯,就只有冰的吗?这个时候喝冰啤酒对女人可是一种考验啊!” “我记得在厨房下面的柜子里还有几瓶,你去看看,度啊!小心我和丹丹把菜都吃光了!” 跟两个靓丽的美女一起吃饭,要比独自有人自斟自饮好多了,说说笑笑的很快就把一大碗菜吃光了。幸好孙婆婆给王凯装菜的碗是那种大海碗,不然还真不够三个人吃的。现代的女孩子都是聪明无比,对人情世故做的比男人还要好,一吃好,两个女孩子就很自觉的去收拾碗筷桌子,至少聪明的女孩子并不会脑残的认为女人真的就能对男人予取予求,任性而为。王凯也就客气了一句,就躲到门外抽他的饭后烟去了。 刚点上烟还没来得及抽一口,就听到洗碗的丹丹大惊小怪的喊王凯“王凯,你这碗怎么看起来像古董一样!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个性拉?” 猛抽了两口烟,把烟掐灭王凯才进屋,来到厨房就看到丹丹大惊小怪的举着碗在等下翻来覆去的照,好像要鉴定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古董一样。可是以她那外行的眼光,看了半天都还是一头雾水,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都是好奇心重的动物,还都喜欢探究一下秘密,要不怎么女人大都八卦呢! “美女,别大惊小怪的好不好!你这一惊一乍的很容易把别人吓出心脏病的。这碗是我从朋友家拿来的,他们家爱好这个,家里都是这种仿古董的餐具。你要是喜欢我去帮你淘几个也没问题,你要么?”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你‘凯哥’已经奢侈到餐具都是用古董的地步了。那样本姑娘就要把你这个钻石王老五给勾引到手,现在你该哪凉快哪去吧!” 王凯知道是因为自己性子沉静,不喜欢说一些无厘头的话语,人就显得内向一点。这些原本适合做决策者的性格,在这个渐渐浮燥的社会却被人们归类为‘宅’,成了一种性格缺陷。丹丹也是这么认为的,觉得王凯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也不出去玩也没女朋友,所以明明比王凯还小几岁的她却经常充大姐大来指点王凯,想让他学会怎样去和女孩子聊天交流,以期能帮帮王凯脱离宅男的行列。 其实王凯心里明白,一个只是合租一房的两个陌生女孩能像老朋友一样对他,还是因为他小时候一直跟着表姐做小跟班带来的好处。 以前天天跟着比他大几岁的表姐和她的朋友们玩,让他习惯了在女孩子面前装嫩装纯,一群女孩天天将他这个跑进羊群的小狼崽当成一只可爱的小羊指使来指使去,个个都是以姐姐自居,久了久了,王凯也习惯了女孩都拿他当没有什么什么危险性的小羊,看着很多比他小的多的小姑娘也习惯跟他用一种同龄人甚至是大姐大的口气说话,王凯也搞不清楚是自己装嫩还是现在的女孩都喜欢装老成。 不过对付女孩子的大姐大行径王凯还是很有经验心得的,直接送上一个傻笑走人,绝对会让女孩心里就像有个爪子在挠一样,痒痒的还说不出口,只能憋着一口气在找机会找回场子。 一直等到十二点半,周德伟才给王凯打来电话,两人约在一家通宵营业的饭店里见面。其实两人都吃过饭了应该去酒吧喝两杯才对味,可是酒吧那地方是非多,要是两人看枪的时候碰到例行检查或者打架斗殴,就杯具了。 王凯打车来到那家川菜馆时,周德伟已经在楼下等着了。王凯注意到周德伟手里提着一个耐克的纸袋,估计里面应该就是自己要的东西了。 两人找了一个包厢,随便点了一堆的菜,也没看喜不喜欢吃,只是为了凑足店里的包厢最低消费。要说不激动肯定假的,男人嘛,都喜欢这些暴力的东西。要不是因为得到时空机,王凯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想到去买把黑枪。 等酒菜都上好了,王凯连忙把椅子拉到周德伟的旁边,“伟哥,东西给我看看?说真的我现在都有**上放一枪的冲动。” “得,你是冲动了,可是会害死我的。还有不许叫伟哥” “汗,你就是那贱命,难得叫你一声哥,你还不情愿。我还是叫你软饭周吧!” “软饭周就软饭周,也比伟哥好听的多。”说完周德伟凑近王凯的耳边小声跟王凯耳语: “这次的东西绝对是好货,这几年那些制造黑枪的质量也提高了不少,用的钢材也都是现在比较好的钢材,那些机器也不是头几年的破烂货了,现在仿五四的性能不比那些正规货差。这把估计寿命能达两千以上,弹夹八容量,有效射程5o米以内。不过你一新手也就二十米以内还能有准头,太远了想打到‘东西’可就难了。子弹我给你搞了一百,你可以多练练手,不然到用的时候有枪也是一个渣。” “好,钱够吗?” “够了,还余下一些,我当辛苦费留下了。你不介意吧?” “呵呵,应该的,我们哥俩再计较这个就没意思了。你给我示范一些怎么用吧?” “好,去把门顶住。先将子弹一颗颗压进弹夹,装上弹夹,上膛瞄准,然后就是开枪了。这枪是没有保险的,你要特别注意。还有就是虽说是有效射程5o米,可是百米开外打到人身上照样是有杀伤力的,这点也要注意。其他的没什么可说的,你又不用知道什么具体数据,就算你想知道我也说不出来。平时多举着练练手的稳定,过一段时间再找个野外开几枪试试手感。包里有根通条,是用来清洁膛线用的,开过枪后记得保养一下。” “好,我要是还有不懂的再问你。你还要吃饭吗,我可是急着想回家。” “我刚吃好没多久,不吃了。我估计你也是好奇兴奋的很,第一次都是这样。走吧!菜打包好了。” “呵呵,第一次都是这样?这句话可是很容易让人误会的哦。” ~~~~~~~~~~~~~~~~~~ 请大家登录起点三江频道,将起点官网的换成sjg就是三江为本书投上你宝贵的一票 第三十九章 爱情豆 男人对车辆与枪械有着天生的迷恋,还是孩童时每个男孩就喜欢玩具枪。只是随着年龄的长大,现实让男人都学会了压抑自己的梦想。 如果不是得到时空机,王凯也许也会一辈子都不去接触枪械,因为在国内拥有枪支绝对是弊大于利。而现在能够有机会拥有一把自己的手枪后,一直都将稳重作为座右铭的王凯也是忍不住兴奋异常。 一来到古代后他就将两个弹夹都压满子弹,然后上膛,感受了一把那种随时可以开枪的快感。要不是知道在城中开枪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王凯真想放几枪过过瘾,反正一百子弹一部分就是用来练习的。长这么大,王凯除了军训时用八一杠放过一枪,其他的玩枪经历只有玩具枪了。 玩了一会,过了一下这么多年的瘾头,王凯就小心的将上膛的枪退了回去,这没有手动保险的五四式手枪上膛以后就必须麻烦的再退膛。用右手拉住滑套拉到最后,再扣动扳机慢慢把滑套送回,看似简单的动作却因为里面有着能够要人命的子弹,而让人异常紧张。 将枪弹都收拾好,王凯看看时间都快凌晨两点了,也不打算再回现代睡觉了,反正他那小屋里床垫被子都有,凑活一晚也没什么。最近早上都是起的比较早,他原来晚上不想睡的习惯改变了很多,以前凌晨一两点睡觉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有时明知第二天上班要早起还会一直玩到很晚。想起那时盯着乌黑的熊猫眼去上班的情景还真有点让人记忆深刻! 第二天天一亮,王凯就醒了过来。孙婆婆赵二他们起的更早,基本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起来了,对于没有什么夜生活的古代民众来说,早睡自然就要早起了。借住在孙婆婆家偏房的赵二也不是那种不懂事情的人,王凯没什么安排的情况下他总是把孙婆婆家的重活累活抢过来做掉。现在儿子也在,一些事情就不用赵二去操心了,大狗子也就是赵云一起来就帮着孙婆婆打扫院子挑水劈柴,赵二就在一边帮孙婆婆烧火做饭。 看到王凯来了,孙婆婆赵二父子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计,听到赵二父子俩也跟着孙婆婆“东家”“东家”的问好,王凯就估计这应该是孙婆婆干的好事。以赵二两父子的木讷性子也不会注意到这些礼节,也只有经过孙婆婆指点之后才会这样。虽然王凯并不是很在意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可是有个规矩也不错,最起码能让下属知道尊卑有序,对于以后的管理有促进作用,所以王凯也就默认了孙婆婆的行为。 “好,好,好!你们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孙婆婆,萧姑娘身体怎么样了?还在烧吗?” “幸亏黄大夫诊治及时,今天早上烧已经退了,再吃上几副药应该就没事了。”听到没什么事情王凯就放心了,至于功劳变成那个郎中的这一点王凯并不在意,谁治好不重要,能只好就行。 “那我去看看萧姑娘,孙婆婆你去忙吧!”其实王凯也就是借着探望的借口给女孩送药去,虽然孙婆婆说是老郎中治疗及时才没事,但王凯还是相信真正原因是因为现代药品的神奇。也只有阿斯匹林这种特效退烧药才能应对感冒引起的高烧症状,退烧可一直就是古代的医学难题,直到十九世纪中期科学家现水杨酸才算一举解决了这个困扰人类几个世纪的医学难题。水杨酸也就是阿斯匹林的前身,只是水杨酸的毒性大,对胃有强烈刺激作用。 孙婆婆听到王凯要去探望女孩后,表情变化了一下,随后孙婆婆就答应一声去忙着早餐了。虽然只有一瞬间,还是被王凯现了,能看出来孙婆婆是高兴,对就是笑了一下。王凯心想莫非孙婆婆有意女孩跟我生一点什么?自己有这么好吗! 来到女孩房外,王凯照例先通报了一声,等到里面传来女孩回应他才推开门进了房间。女孩躺在床上,样子显得有点虚弱,只不过比起昨天要好的多,昨天可是高烧都烧的她人都迷糊了,要是没有王凯的药还真是一个危险。 看到王凯进来,女孩坐在床上对着王凯甜甜一笑,也没说话,就那么笑笑的看着王凯。 因为生病而显得特别柔弱的女孩儿就像是一朵被雨水打湿过的栀子花,柔弱却又明艳动人,让人不禁心中生出去好好呵护她的愿望。 以往女孩就算再怎么装老成也去不掉那只是十五岁的稚嫩、雀跃,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感冒却让女孩儿突然之间有了那么一股动人心弦的小女人味。盯着女孩怔怔的看了好久,王凯第一次没有了自己现代人的优越感。还有着一点点的自惭形秽,就像是见到自己那个明艳动人的表姐一样。 “你等我一会。”对女孩说了一声,王凯就跑回去自己的小院把那盒自己放在现代房子里的巧克力拿了过来。这也是王凯第一次不用功利思维去考虑自己做的事情有利还是没利,就算是给女孩洗水药品时他也有一种考察市场并拉拢手下的想法。几年的职场经历王凯学到最多的就是‘厚黑’,他也习惯了将所有的事情都想的功利化。 对孙婆婆客气是因为想拉拢她,对赵二一家大方也是因为想拉拢他,可这次给女孩拿巧克力,王凯敢拍着胸脯说不是为了泡她也不是为了考察巧克力的古代市场如何,只是就是想让女孩子高兴。 看到王凯去而复返,女孩撑着身子又网上坐了坐,“东家,这次又有什么神奇的东西?是另一种样子的药丸吗?” “呵呵,这可是比药丸好吃多了东西,专门为你这个病人准备的。”说着王凯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包裹着金色锡纸的球状巧克力,王凯拿来的是那种精装版的德芙,还是旁边房间的丹丹给他的,说是别人送的不喜欢吃。 就算古代人也不会傻的连包装纸一起吃下去,女孩将包装用的锡纸轻轻撕开,看着黑黑的夹杂了很多榛子的巧克力,女孩皱起好看的眉头苦着一张小脸问王凯:“东家,这是大力丸吗?我以前见过的大力丸就是这个样子。” 王凯差点被女孩给雷倒了,怎么扯到大力丸上面了,“啊!这不是大力丸。名字有点生僻,你可能没听过,不过东西还是很好吃的,你吃吃看就知道了。” 看着女孩咬了几下就眉开眼笑的,王凯也笑了“怎么样?好吃吧!现在先把药吃了,晚上再吃一顿就没事了。不过郎中的药你还是要喝的,那些药对调理身体有好处。” “呵呵,还是东家的药好,一点都不苦。效果还好,我以前也见过有人得了像我这样厉害的重风寒怎么喝药也没用,后来人没治好就走了。谢谢你,东家。我知道你救了我一命,我这病要是郎中来治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呢!” “别胡说,你的病没那么严重。你要是怕郎中的药苦,喝过药吃一颗这个豆子就好了,这一盒都留给你了。” 聪明伶俐的女孩知道王凯想送出的东西就不会再收回去,也不在说什么拒绝的话了“谢谢你,东家。我又欠了你一份人情。” “呵呵,一点点吃的没什么大不了的,等你好了给我做几个美味小吃就能还我的人情了。我先出去了,你多睡一会。“ 看到王凯要走,小姑娘连忙喊住王凯“唉,东家,这豆子到底叫什么名字呢?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定是有名字的。”能不能告诉我。 巧克力这名字王凯并不想说,没必要到了另一个空间还要给国外的文化做宣传,再说这第一次出现在这个空间的东西还不是王凯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吗,只要他能把名字起的有意义就成了。 所以王凯站在那里想了一会才回答女孩的问题,“你叫它爱情豆吧。我们那里的现吃过这东西后有一种甜蜜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像爱情的味道,所以就叫它爱情豆了。可能你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味道,不过没关系,你可以把吃爱情豆时的感觉记下来,等到哪一天你找到这种感觉时就证明你的爱情来了!” 第四十章 李老爷子相邀 赵二父子的饭量确实有点吓人,王凯大致数了数爷俩总共吃了二十几个馒头。这还不算粥还有菜,这爷俩都是那种吃一顿别人一天吃不完的牛人。 也不怪赵二刚来的时候不好意思吃,这样的饭量确实能将大多数的东家吓坏。王凯总觉得自己能吃三个馒头已经算是挺大的饭量了,要知道现在很多女孩可是连半个馒头都吃不下,不过想想人家赵二扛着百多斤的鹿还能健步如飞也就能理解为什么会吃这么多了。 懂点营养知识的王凯为了强化一下赵二的身体素质,好让他那由于生活困苦而变得有点营养不良的身体好好补补,还特意吩咐孙婆婆每餐都要有上一盘熟牛肉。虽然王凯没说明说这是为赵二准备的,可最后吃的最多的还是赵二。孙婆婆一家老人女孩的不爱吃这咬也咬不动的牛肉,王凯也就吃上一点,所以这最后每餐的牛肉基本上就像是专门给赵二准备的一样。 王凯这么明显的意图孙婆婆自然是看的出来的,一开始就连善良的孙婆婆都有点不理解,她觉得只要能管饱管够就已经是一个极好的主人了,哪还用每餐都吃牛肉,这样的生活条件不要说只是一个下人,就连那些一般的大户人家都不一定达到。 对于孙婆婆的疑问,王凯只是笑而不答。 吃牛肉长力气,而且还能增加人的耐力,能慢慢增强人身体素质。在这冷兵器时代,力气大可就代表武力值大,王凯自然是希望赵二可以强了更强,这样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安全上的保障。 毕竟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想要找一个有能力并值得信任的人实在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情,所以对赵二王凯很用心的照顾拉拢。 孙婆婆看王凯故作神秘也就知趣的不去再说了,幸好这雄州周围的牲畜比那些内陆地区多的多,也便宜,不然还真没办法天天都买到牛肉。 吃过了饭,王凯叫住了正要收拾碗筷的孙婆婆,“孙婆婆,你待会带大狗子和赵二哥上街去买几件衣服,顺便你也买上几件,这段时间你们都辛苦了。” “呵呵,东家想的真是周到。大狗子和赵二兄弟天天跟着东家出去也确实需要两件体面点的衣裳,不过老身就不必了,老身也就是在家做做饭收拾收拾,用不着着再做什么衣裳。” “婆婆就不要推辞了,这些日子你忙里忙外也确实辛苦了,换上两件新衣服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这个事就这么定了吧!”王凯自然不想做出厚此薄彼的事情,让人心里有什么疙瘩。 “那好东家,老身收拾一下碗筷就带他们爷俩去成衣铺看看有没有现成的衣裳,要是没有的话就要扯上几尺布让裁缝去做了。” “婆婆,你那钱还够吗?不够的话我再拿一点给你。” “够了,上次东家给的十两银子都没怎么花。” 虽然孙婆婆说还有钱,不过王凯考虑到要买好一点的衣服,差了也显得自己这个东家太寒酸了,就回去拿了二十两银子给了孙婆婆。随着王凯在北宋的摊子越铺越大,这花费确实也慢慢增长起来,这几天的时间就拿出好几斤的银子出去。要不是有孙婆婆为他张罗,他还不知道要多花多少钱了呢!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看着穿着一新的赵二爷俩,也确实有那么一股子勇猛彪悍的气质,同样铁塔般的身架,同样木讷严肃的表情,同样适合打斗的短衣襟,不过要是能去掉脸上那不自然的表情就更像了。 王凯没有忘记刘冲还在客栈里等他消息,虽然刘冲昨天的表现还算不错,可王凯觉得他人太聪明不可控制,也就绝了将他收为己用的打算。 不过虽然不能当成心腹,用用倒是没有什么关系,而且以前做马贩子的刘冲也要比赵二孙婆婆他们更适合这次和李家的生意。 雄州城最好的客栈自然也是李家的产业,客栈名字就叫“李家客栈”。王凯和赵二稍一打听就找到这家据说是雄州城最大最好的客栈,这最大最好的比喻在王凯看来倒也还算是实在。“李家客栈”有上下共有三层,比起周围那些一两层的低矮店面自然可以称得上大;再那古色古香的门面,擦的锃亮的告示水牌,腿脚灵快的小二,无疑证明了这里软件也都是过硬的可以撑的上一个好。 看到王凯向客栈走来,带着的那俩一看就是保镖护院之类的彪形大汉,那机灵的店小二连忙快跑几步迎了上来,:“爷,您老是住店还是吃饭?” 王凯也懒得和小二解释自己是来找人的,直接淡淡的说了句:“吃饭,给我找个雅间。” 就在这这个小二和王凯说话时,旁边一瘦瘦的小孩子立马跑上来用毛巾将王凯衣服下面的灰尘拍打干净。王凯却是没想到还有这项服务,不过店家做的确实挺贴心的。这个时期的路灰尘是想当然的主角,只要在路上走上一会,这衣服上是别想没有灰尘的,这进店前能拍一拍确实让客人舒心。 对于这些都是苦孩子出身的小二、小厮们,王凯总是喜欢适当的打赏一下,并不是王凯喜欢装13,而是王凯知道这些小家伙们大都属于半奴隶一样的身份,确实挺可怜的,只要他们做的还算顺眼王凯总是不吝那点打赏。 王凯笑着拍了拍小个子的头,掏了一把铜钱塞到小孩的手里“小子做的不错,赏你的。” 对于王凯这种到处打赏的行为,赵二也是见怪不怪了。大狗子的样子却是有点不舍得的样子,好像觉得给别人还不如给他了。 那引路的小二看的清楚,那一把铜钱可都是一些以一当十的大钱,这一把要有一两百文了。 看到王凯转过头来,小二连忙露出一个比原来还要热情还要真诚的笑脸“爷,您这边请。” 本来王凯还想先随小二到楼上雅间坐一坐,再去找找刘冲,却没想到一进客栈就见到刘冲正和一个胖胖的老头坐在楼下喝茶。 不过看两人的样子也不像是老友相聚的样子,明显那个胖胖的老头并不怎么重视刘冲。 王凯赵二的组合自然是惹眼的,他们一进客栈刘冲就注意到了,和胖老头说了几句,刘冲就迎了上来:“东家,您来了啊!李家的管家正找您呢!” “李家管家?莫非就是你桌上那位?” “是的东家,他就是李家的大管家李来福,据说在李家的地位仅次与现任家主之下,是随着李老爷子过来的老人!”刘冲倒也知道自己并不值得人家看的起,所以对李管家的轻视没有表露出一点的情绪。 这个李管家虽然在李家的地位挺高,却也不敢对李老爷子特意邀请的客人有什么怠慢,看到那让他瞧不上眼的沧州小马贩子迎上一个少年人,李管家就猜到这应该就是这次要邀请的贵客了“咳咳,这位公子想必就是王公子了。老奴是李家的管家李来福,这次奉老太爷的命令来请公子今天晚上到李家吃个便饭。想答谢公子昨天对李家做出的恩情,这是请柬。” 王凯搞不明白李家老爷子为什么邀请自己,不过他还是将请柬接了过来。“有劳李管家久等了,请你回禀李老爷子,就说我王凯一定准时参加。” 第四十一章 请柬上的玄机 请柬做工精美,正面烫金,里面用两种文字书写的邀请词,一种是繁体字,一种是一种弯弯曲曲的王凯从没有见过的文字。 繁体子王凯倒是能认得几个,也能大概猜出请柬里面的意思,就是李家为感谢王凯,所以想邀王凯参加一场李家的家宴。时间是明天的中午,末尾还特别注明雄州知府也会在席,好像说知府也很想认识一下王凯。 王凯是知道雄州知府就是李家女婿这回事的,可是李家为什么要特别说明知府也要认识一下他呢?王凯有点想不通,不知道李家是想说明他们对自己的重视,还是想显示一下李家的实力,也可能是他繁体字的底子太薄而将意思理解错了。 所以王凯回去以后就将请柬拿给萧碧菡看了看,女孩告诉王凯的意思和他自己猜出来的也差不多,也是说后面特别注明知府很想认识一下他。不过那王凯不认识的那种文字,小姑娘却是认识的,是契丹文,意思也和繁体子一样。 “是所有的请帖上都会写上契丹文吗?”王凯虽然也觉得这话问的有点无厘头,这在大宋境内要是所有请柬都用契丹文字书写一遍不是头脑坏了吗! “不是的,只有不确定对方到底认识那种字的时候才会用两种文字书写信函,还有一种就是为表示对对方的尊重,也会用到两种文字书写信函。”小姑娘一边给王凯解释,一边用一种怪怪的眼光看着王凯。王凯这不经大脑的一句话自然让聪明的女孩看出很多问题,一是王凯肯定不是辽国人,二就是这王凯对大宋境内的事情也不是很熟悉,这么奇怪的现自然让小女孩有点小好奇了。 心里有点苦的王凯也不去在意女孩那怪怪的眼神,现在可没有功夫和她解释什么。这请柬的事情证明李家误会王凯是辽国人了,虽然李家的行为看不出恶意来,从对方为表示尊重而在请柬上用两种文字书写就能看出李家这次邀请王凯过去并没有恶意。 王凯要是真的是辽国过来的也确实不用担心什么,大宋对辽国权贵汉人投诚一向是大方无比,不但不会去计较什么,还会做出一些赏赐封官的事情,这一点无论是史料记载还是王凯真实所见都是相同的,可以说这一点是所有人的共识。 关键就是王凯他是另一个空间过来的穿越客,而不是什么辽国人。王凯担心的就是如果李家以这样的认识将他请了过去,到时候谈话时他要露出什么马脚让李家看出什么就不大安全了。 稍微想想王凯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也就卖玻璃珠子的时候对金银铺子的许掌柜暗示过自己可能是辽国贵族子弟;再加上在走私集市上他一直不愿抢了李家的马匹生意,也确实容易把他往一个想投靠大宋的辽国汉人上面想。现在辽国国内也是动荡不断,燕云十六州的那些汉人大家族想逃回宋境的人多的是。一些靠近辽国边境的州府官员也确实以策动辽国人逃宋作为自己的政绩。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知府会对王凯感兴趣了。 这个酒宴王凯是一定要去的,闻风而逃的事情王凯还做不出来,除非确定继续待在雄州会有危险,不然王凯也不愿意在翅膀没硬的时候到处冒险。不过有备无患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在当天下午王凯就跟孙婆婆商量愿不愿意到乡下赵二家里住一段时间。 听到王凯的话孙婆婆直接就问了一句“东家,你是不是在雄州城得罪什么厉害人物了?” “孙婆婆,我也不瞒你。李家请我明天过去赴宴,我倒是没有得罪李家,只是看李家的态度太热心了,我怕到时侯不能满足他们就会生什么意外,而你们和我在一起这么久,总是会受牵连的,所以才想让你们到乡下住一段时间,要是能和李家谈的拢你们再回来。”王凯并没有用什么借口先将孙婆婆他们骗走,而是实话实说。要是孙婆婆觉得跟这他太危险,要离开王凯也会强求。 不过孙婆婆确实是个明白人,听到王凯实言相告,孙婆婆神情都没有变化,还是那么一副平平淡淡的样子“东家,那我就直说了?” “婆婆请说,无论婆婆怎么做,我王凯都会理解的。” “呵呵,老身自然是跟着东家的,先不说东家对我老婆子和赵二兄弟家的仁慈,我们不能做那种忘恩负义的事情,就说东家要是真的和李家闹僵了,我们就算离开您也不会让李家放过我们。你说是不是赵二兄弟?” 孙婆婆的一番话也让王凯感叹,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容易啊!孙婆婆不但表明自己不会离开,还用话点了点赵二父子。特别是孙婆婆对事情厉害的分析确实到位,要是王凯真得罪了李家,就算他们说自己已经离开王凯了,李家也不可能相信,到头来还是要承受李家的怒火,还不如跟着王凯了。 一直坐在门槛上磨刀的赵二听到孙婆婆的询问,连忙放下手中湿漉漉的短刀“孙婆婆说的对,东家对我们仁义,我们不能做出禽兽事情,俺明天就跟着东家去会会那嚣张的李家,看看李家到底有多么威风。要是他们胆敢对东家不利的话,俺赵二二先将李家当成那山上的野物一样宰杀了再说!” 大狗子听到他爹说要将李家都当成山上的野物一样宰杀了,兴奋的站起来跟王凯请缨:“东家,俺大狗子猎野味的手艺跟俺爹差不了多少,俺明天也跟着东家去会会那该死的李家吧!” 看到所有人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王凯也笑了“呵呵,其实事情还没有那么糟。我也只是做个防备,现在李家还是很郑重的来邀请我去参加他们的家宴,暂时还没有什么恶意。要是明天顺利的话,下午孙婆婆你们就可以回城了。” “大狗子,今天就交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这也是你第一次为我做事,不知道你有信心完成吗?”看到大狗子在一边跃跃欲试的样子,王凯有意激了一激他。 “东家,您说吧!俺大狗子一定有信心做好东家安排的事情的。” “好,那您下午就护送孙婆婆一家去你家暂住一晚,一定要维护她们周全。你能不能做好啊?” “东家,俺也想跟着您去会会那狗屁李家!要么俺护送她们回去再连夜赶过来吧?” “兔崽子,俺扇死你这个畜生,东家的话都敢不听吗?还敢和东家讨价还价了!”听到大狗子非要跟着去李家,赵二狠劲的扇了他两巴掌。虽然大狗子皮糙肉也没看出来疼痛,不过他还是不敢再说了。 王凯笑着拍了拍大狗子肩膀,“下次有什么好事一定带着你。” “嘿嘿,谢谢东家。那俺这就去帮着孙婆婆收拾收拾。”被他爹两巴掌一打,大狗子一下子变成了乖乖虎。 王凯看到赵二听到大狗子终于不在要求一起跟着去李家了,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 各位看官,俺闲人在此说一声sorry了。 感谢一下1o1ooran,小二哥投更新票支持俺(不好意思啦),谢谢钱兄特意冲v打赏,也感谢不嫌俺更新慢还一直头推荐的朋友们! ahref=.>. 第四十二章 俗气的手段 第二天王凯带着赵二如期来到李家,他们还没走到李家的大门口就看到昨天给他送请柬的李管家笑呵呵的迎了上来。 也不知道这个老头从什么时候就站在门口一直等着王凯,不过李家的诚意确实是显得满足的。让一个在李家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老管家一直站在门口,也能看得出李家对王凯的到来有多么的重视。 王凯还真觉得自己那么大张旗鼓的防备显得有点小题大作了,“李管家,让你等久了吧?” 胖胖的老管家现在的笑容要比昨天送请柬时更热情,一张胖脸都快笑成一朵花了,听到王凯的问好,老管家连忙笑呵呵的应着:“呵呵,王公子终于来了。老爷和老太爷都等了您很久了,这不老太爷让老奴一直等在门口,要俺一看到公子就回传给他老人家。老太爷要亲自来迎接公子!” “这怎么舍得,怎么能让李老爷子亲自来迎接我一个后辈呢!这可是折杀小子了,我们快点进去吧,也省得让李老爷子劳累。” “这都是老太爷的意思,老奴可不敢违背,老奴已经让人进去通知老太爷了,想必现在老太爷也已经在路上了,请公子随老奴进去吧!”说完话,李管家才注意了一下一直跟在王凯身边的赵二。 看到李管家盯着赵二看,王凯还是很自豪的,赵二从一个原本不起眼的猎户被他包装成一个彪悍的保镖,基本上就是一个形象气质的大改变,而他王凯就是促成这一切的老板。现在看到李管家用一种挺有深意的眼光注视赵二,王凯有点暗爽,“呵呵,李管家,这是我的随从,叫赵二。” “赵二师傅好壮实的身体啊!比起我们李家的那些护院们可是强太多了,要不要老奴待会和老太爷说说,让赵二兄弟和那些护院们比试一下?到时候也能让赵二兄弟赢上一些彩头。” 对于这个老管家突然冒出的提议王凯有点摸不着头脑,看他刚才的样子应该不会是想惹自己不高兴,为什么又提议赵二和他们的护院比试一下?莫非是这些大家族的习惯消遣? 不过不管是不是这些大家族习惯的举动,王凯却是不愿意将手下当成一件物品一样去随意比较,或者为了自己的面子让赵二和李家护院打斗,这有点不值得。 “这个就算了吧,我今天是来拜会李老爷子的,这打打杀杀的事情不大合适。” “呵呵,老奴唐突了。公子请!”看王凯并不像那些一般年轻公子哥那样爱慕虚荣,喜欢比试炫耀,李管家眼睛里闪动了一下也就不再说什么。 几句话的功夫,王凯就随着李管家来到李家的大门口。李府从外面看起来并不是很奢华,和李家在雄州的地位一比倒是显得太寒酸了。没有雕梁画栋,没有假山花园,和其他富商们喜欢园林风格的宅院不同李家的院子好像更注重使用性。 要是仔细观察的话,就能现李府像军事堡垒比像富商府邸更多一点。近三米的院墙,厚实沉重的大门和那站在门口的四名粗壮彪悍的护院都显示出这所院落的与众不同。 来到门前后,一个手脚麻利的小厮就赶紧从赵二手里牵过马匹。王凯他们带着这匹马纯粹就是装样子的,王凯那技术骑马绝对不会比走路快到哪里,赵二也就是勉强能骑着跑跑,想要达到策马如飞也还得练练。王凯的真正底牌是他们刚才用马匹拉过来的沙滩摩托,那辆摩托现在放在离李家不远的一户人家,代价也只有一贯钱。 为了今天这场宴席王凯确实准备了很多,不光他自己穿上了防刺背心,带了手枪。还将他以前防身的合金匕交给赵二,这合金匕在赵二手中和在他手中能挥出的威力自然不可相提并论,事出突然王凯也没有时间再到网上给赵二也搞一件防刺背心回来,只能连夜找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买了几件搏击护具聊胜于无。以这样一种防备心态来参加人家热情欢迎的宴席好像也确实是古往今来独此一家了。 当王凯看到李茂成还有一帮子人跟在一个头花白的老头后面出来时,他心里还真有点不自在,看李家这副架势,还真是全家出动来迎接他了,他呢,却是身怀利器,心藏鬼胎。 看那些人出来的先后顺序王凯猜也能猜出那走在人群前面的就是李老爷子了,尊重谈不上,但面子还是要给人家的,所以王凯连忙快走两步,在李老爷子还没下台阶时就迎上了李老爷子那双张开的臂膀。 王凯这样当然不是想和这个李老爷子来个西式拥抱,中国有句古话叫把臂言欢,中国男人的感情总是含蓄的,朋友间表示亲近也就是互相用手握住对方的臂膀,像那种两个男人互相拥抱的情节就很少在中国男人之间出现。其实对于这种把臂言欢王凯都做不出来,要不是看那李老爷子从门内就做出这副架势走过来,王凯顶多也就笑一笑互相寒暄两句就算了,可是看出人家的意思他总不好装没看见,让一老头在那么多人面前尴尬啊! 要说这能成为一方大豪的人都是一些脸皮可比城墙的人物,李老爷子一五六十岁的老人和王凯这二十出头的毛小子来这种只有多年好友间才会有的热情动作,一点都没有不自然。王凯比起李老爷子就有那么一点青涩了,无论他怎么调整脸上的表情,都不能将脸上那一丝不自在掩饰下去。 好在李老爷子不是来和王凯比演戏功夫的,看见王凯不习惯两个人这样,老爷子也就顺势将握住王凯臂膀的手松开了,“王公子一表人才,真是闻名不如一见啊!” 看见老头将手松开王凯终于舒服多了,不管怎样,和一个老头称兄道弟的事情王凯还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小子年纪轻轻当不起老爷子的迎接啊!这可是折杀小子了。万望老爷子以后不要再给小子这么大的压力了。” “呵呵,王公子不必过谦,你对我们李家有恩,老夫亲自迎接也是应该的。这酒席已经准备好了,就请王公子随老夫入席吧!等我们坐好了,老夫再给王公子介绍一下老夫的家人子弟。” “一切听老爷子安排” 等到王凯随着李老爷子落座后才知道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个不声不响的中年人就是这雄州的老大,知府刘顺清。 “小生久闻刘知府的大名,只是一直以来无缘一见,甚为遗憾。今日有幸见到您真是三生有幸啊!”对于这个雄州城的**oss王凯还是表示出足够的敬意的,一个人能在这么一个敏感的地方当了十几年的知府,要是没有一定的能力就算后面有着李家的支持也是不可能的。 对于王凯有点夸张的恭敬,刘顺清只是淡淡的恩了一声,表情都没有变化。王凯一看这刘顺清的态度,就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危险源头,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这个道理王凯还是知道的。 看见王凯站在那里没有落座,李老爷子还以为是他这个女婿的冷淡让王凯尴尬的下不了台,老爷子连忙站起来打圆场“呵呵,王公子,顺清这人就是这个性子,并不是有意的,一直以来他的话就说的比较少。来来来,老夫在给公子介绍我的几个小辈。来福,让飞燕,飞宇他们来和王公子认识认识,我记得老二家的几个丫头也在家,让她们也来认识一下王公子。” “好的,老太爷。”李管家答应了一声就走了。 王凯站在那里顿了一下并不是因为刘顺清对他不理不睬,而是在想这样一个少言寡语到极点的人物是怎么才能在知府的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的,请柬上说他也想认识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听到李老爷子让人去喊他那些孙子孙女王凯才摇摇头将心里的疑问暂时压了下去。 飞宇飞燕王凯估计就是他在路上遇到的那姐弟俩,可李老爷子说什么老二家的丫头们也叫过来就让王凯想不通了,把他的孙女叫过来难道是想和自己来段姻缘?可是联姻这样的事情不都是要两方家长商量吗?难道是老头认为他的孙女确实漂亮到一定能吸引自己上钩吗? 虽说大家闺秀从基因遗传到教育培养确实比普通人家好的多,可这样通过联姻的手段也太俗气了吧!更何况这还是有着那么一点诱拐王凯的意思! 第四十三章 不和谐的刘知府 一会的功夫,李管家就带着一帮子穿着华丽的男孩女孩过来了。 那天还缠着王凯看车子的小家伙李飞宇一看到王凯就高兴的喊“凯哥,你怎么来了?你今天有没有带那辆不用马拉会自己跑的车子?” “臭小子,怎么能这么随意的称呼王公子呢!没大没小的。” “是,我错了爷爷。凯哥,哦王公子,对不起。”在李家,李老爷子的权威实在太重了,在他说话时基本上没有人敢说话,就连现任家主李茂成在酒桌上都成了一个闷葫芦。李飞宇更是不堪,李老爷子一句话差点没将他吓哭了。 王凯这时候也没心思为小家伙说句公道话,因为他现在小家伙说出不用马拉会自己跑的车子时,那一直不声不响的刘知府却眼神闪动了一下。王凯也有点气这个小家伙说话粗枝大叶不经头脑,这句话简直是想将王凯陷入险地。 酒桌上的气氛因为这小子的一句话变得有点微妙,王凯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其他人是不敢说,而李老爷子又在等着王凯给他台阶下,这个小孙子可是李家的独苗,老爷子平时也不舍得骂,这也就是想给王凯面子才这番做作。以老爷子对王凯的认知,这个时候王凯肯定会为小家伙说好话,那样他就能顺坡下驴了。 还是李老爷子久经阵势,脸皮奇厚无比,看见没人给自己台阶下就自己找台阶下。李老爷子呵呵笑了几声后,就像忘了桌旁还站着一帮子孙子孙女,一脸好奇的对王凯说:“王公子,还真有不用马拉就能自己跑的车子?” 王凯也不知道怎么来回答这句话,只能支支吾吾的想着怎么糊弄过去“呵呵,一件玩物,没什么用处。怎么说呢,这玩意有点像古书里说的木牛流马。不过这东西比起书里说的那种木牛流马就要差了很多,不但跑的慢,还必须喝了一种奇贵无比的汽油后才能走动。” 一听说又是跑得不快又是要喝油才能走动,李老爷子立马没了兴趣,这样的东西也确实只能算是玩物。这个世道最不缺的就是劳力,那些苦工们做的比牛多吃的比牛少,更不用给他们喝油。有了这么多便宜的劳力,谁吃饱了撑的才用这要喝油的车子呢! 不过李老爷子不在意,不代表别人也不在意。李茂成那天并没有看到过沙滩车,所以在老爷子问完后,李茂成也跟着像王凯询问了几句,不过王凯也能看的出这个李茂成对车子也就是好奇,他也还是觉得这个东西只是一个玩物,没什么用处的。 能这么轻松的忽悠过去,王凯终于松下了一口气,那一直放在桌下握着枪把的手也拿了出来。可是当他注意到那一直不声不响的刘顺清只是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并没有询问什么时,那颗心又提了上来。不好,这刘知府的眼神好像透着一股子贪婪啊! 好在刘顺清也只是看了王凯几眼就恢复如常了,在李老爷子介绍王凯认识了一边他的孙子孙女后,酒桌上又恢复了欢声笑语,就连王凯心情也好了很多,毕竟看这样子今天是能很容易吃完这顿饭回家的,出了李家还不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到时侯王凯可以走可以跑,你刘知府对我起了贪婪之心,大不了不在雄州待着还不行吗? 所以在侍女提着茶壶挨个给桌上的人们添茶水时,王凯还有心思和看起来漂亮甜美的小侍女说了一声谢谢,那做惯了下人,经常不是挨骂就是挨打的小侍女,哪听过这样客气的话啊!而且说这句话的人又是一个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美少年,哪个少女不怀春,更不用说身为下人的侍女们。 这都要怪王凯为了来参加这宴席特意去影楼化妆了一下,平时王凯来这个时代时都是随便带个帽子能挡自己那头短就行了,他也烦着每天都花时间把假粘在头上。可这次要来参加李家的宴席总不能也带着帽子吃饭吧,为此他才特意去影楼找化妆师给他做了一个古装型。那化妆师自然把他的行为想歪了,这才将王凯打扮的有点‘骚包’。结束时王凯才现化妆师将他搞的有点古装剧偶像男主角一样的骚包,可是木已成舟,米已下锅,也没有时间再从新设计了,他也只能顶着一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造型来李家了。 不过王凯骚包了,却也差点害死这个给他倒茶的小侍女。被王凯一句话搞的有点晕晕乎乎的小侍女在给那个一副死人脸的刘顺清添茶时,一不小心就将滚烫的茶水直接倒在了刘顺清的胳膊上。 被烫到的刘顺清猛地一下站了起来,好死不死的在他站起来的过程中又碰到小侍女手中提着的茶壶,一壶滚烫的开水就那么直接浇了刘顺清一身。要不是这个时节穿的衣服都厚实,这一下就能去掉刘顺清半条命。可就算这样刘,顺清还是被烫的像要被屠宰的猪一样尖叫起来。桌上所有的人看到这样子都吓傻了,那些下人们这个时候又不敢上前,一个个都在那里傻愣愣的看着刘顺清在那里尖叫,没办法之下王凯只能冲上去按住刘顺清把他的衣服扯了下来。 不是王凯真的想救这个有着一张死人脸的刘大知府,他还巴不得这个死人脸早死早托生呢。他救刘顺清其实就是为了救那个犯了错误的小侍女,刘顺清伤的轻一点,小侍女的责任也能少一点。要是这个死人脸刘顺清真的受了很大的烫伤的话,这小侍女的小命也就危险了。王凯怎么忍心看着这个如花似玉的小侍女就那么因为一次不经意的小错而害了性命,毕竟这里面还真有王凯的一点原因,要不是王凯那句谢谢,恐怕小侍女也就像往常一样倒好茶就退下了,也不会有这一出。 王凯硬压着将刘顺清的衣服扯了下来,看到刘顺清那黑不溜秋瘦了吧唧的小身板上也只是被烫红了一片,王凯的心才定了下来。这么一点伤,应该不会怎么惩罚小侍女了吧!看到李茂成他们终于回过神来,脱衣服的脱衣服,去找郎中的找郎中,王凯拍了拍已经惊吓过度的小侍女。 被王凯一拍,小侍女就像定格的胶片又开始放映一样,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小侍女的哭声也让刘顺清注意到这个害他被烫的‘罪魁祸’。刘顺清也不顾他还光着那干吧瘦的小身板,两步冲到近前扬手就是狠狠的一巴掌。王凯一看这家伙这时拼命的架势啊,这一把掌要是打实了,这小侍女的一口牙也就没有了,没来得及细想的王凯伸出胳膊就为小侍女挡了一下。 这胳膊对胳膊硬碰硬的一下就连王凯都有点龇牙咧嘴,旁边的刘顺清更是不堪,抱住胳膊就蹲在地上又尖叫起来,那张青黑色的死人脸也变得黑里透紫,那双阴郁的眼睛也流露出一股子阴狠,残忍的目光来。 看到刘顺清那有点歇斯底里的眼神,王凯心里暗叹一声,糟了!这是连他也恨上了,对于得罪这样一个人王凯并不后悔,这种人早晚都会成为他王凯的敌人,早一天晚一天也无所谓了。只是今天这局面能不能全身而退就说不好了,屋里生这么大的事情,外面的家丁护院门也早就过来了,只是因为搞不清形式都不敢有什么行动。 王凯看到赵二也夹杂在那些家丁护院中往屋里靠近,看到王凯和刘顺清都在那里捂住胳膊,赵二也搞不清到底是生什么事情,不过赵二今天跟着王凯来就是做足了不好的准备,现在这样的情况让赵二觉得是王凯已经和李家干起来了,所以他使足了劲往屋里冲,这可苦了那些李家的家丁护院们了。有心算无心,在加上赵二那天生大力,基本上挡住赵二的人都是痛苦的倒在了地上。作为一个经常在山里和野兽打交道的猎户,赵二自然懂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伤害这个道理,所以挡在他前面的他二话没说都是直接用匕放倒。这样的狠劲直接将原来那些还是看热闹的家丁仆人们吓傻了,就连那些护院门都吓得躲得远远的,有那么几个机灵的连忙跑回去拿武器。李家可没给王凯准备‘项庄舞剑’这个节目,这次是王凯他们有心,而李家无心,一番颠倒之下李家的家丁护院们对于见人就捅的赵二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赵二‘凶残’的行动直接将包括王凯在内的所有人震住了,就连王凯也没有想到事情会这样展,乱,真是乱,所有的事情都乱!即使刚才王凯挡了刘顺清一下,想必有着李家老爷子在场,事情也不会恶化到刀兵相见,顶多这个小侍女成为牺牲品被刘顺清打杀了泄愤。虽然王凯并不希望小侍女成为今天这场时间的牺牲者,但他也还没有考虑过就这么和李家杀了起来,赵二不明所以的行动让王凯不得不改变计划。王凯是绝对不会责怪赵二鲁莽的,只有这样鲁莽不顾一切的手下才是他王凯真正想要拥有的,就算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他都是愿意的。 姜还是老的辣,李家的老爷子基本上和王凯同一时间清醒反映过来,连忙对着外面大喊“家丁护院,所有的人给我劫杀了这主仆两人,到时候重重有赏。” 王凯能这么早反映过来是因为没来之前就和赵二商量过除了事情要怎么办,他是有心里准备才能反映这么迅,可人家李老爷子就是实打实的镇定功夫比较好了。像李茂成那些李家的二代子弟现在也还晕晕呼呼呢,“这怎么就打起来了呢?”就连那一副死人脸的刘大知府现在也还晕乎了呢! 听到李老爷子大呼要直接打杀他和赵二,王凯直接就掏出手枪上膛,瞄准,开枪,这一枪是对着李老爷子去的,因为王凯知道这个时候只有将李家的真正主心骨射杀才能让自己和赵二后面的逃生计划有希望。可是毕竟王凯没有经过长久的训练,又加上这个时候心里紧张无比,所以这一枪并没有打到李老爷子,却直接将李茂成的一半脑壳给掀飞了。7.62毫米口径的子弹听起来好像很没感觉,可是真正近距离打到人的身上那种效果绝对不是那些冷兵器所能媲美的。 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被自己打死了,说没有感觉是假的,可是关键时刻哪有时间给他去做那些呕吐之类的事情,王凯也只能强迫自己不去看那些。不过这一枪却直接将连李老爷子在内的所有人都震住了,只是从那黑乎乎的东西里出一声巨大的声响后,自己的儿子就那么没了脑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震惊啊!又是怎么一种害怕啊!特别是李老爷子可是注意到那黑黑的枪管可是冲着他去的,人都是怕死的,越老还越怕死。 王凯看见一枪震住所有人以后,连忙上前一步将刘顺清拖到了自己的脚下,“谁都不要动,不然你们刘知府就没命见明天的太阳了!” ahref=.>. 第四十四章 冲出雄州城 其实在王凯开了一枪以后,无论是屋里的人还是外面的人都已经被震慑住了,这是五四式在这个时代出的第一声声响,虽然子弹并没有如期进入目标李老爷子的身体,但因为有了李茂成这个倒霉蛋,却让效果来的更好,也算是因为李茂成才成就了手枪的威风。 要是王凯的第一枪并没有打中目标,或者打了没死,也就不会起到现在这样的效果了。一枪爆头无论在现在还是古代都绝对是震撼性的,特别是所有人都只听到一声巨响,离得远远的李家主就脑门开花了,未知才是真正让人类恐惧的根源。 那些家丁护院毕竟不是什么久经沙场的精兵强将,还不能达到无畏无惧的地步,虽然对方只是两个人但一个实在是太狠辣勇猛,另一个又是那么的神秘怪异,这样的一对组合任何人都是第一次见到,他们不知道如果继续拼下去,下一个将要死亡的会不会是自己。 李家老爷子虽然是一地大豪,可他还是一个没有脱离这个时代认知的普通人,他也有软弱的时候,他也会判断错误的时候。看着身边那些孙子孙女们,还有剩下的两个儿子女婿,老头子选择了退让,也许他这个选择也像王凯一样的被动,因为是人都能看出院子里的护院们胆怯了,心散了,已经不能再聚成一股子力量了。 任何的暴力冲突都是短暂而猛烈的,从王凯顺手挡了刘顺清一下,到现在这多人死亡,总共也就生在一分钟不大的时间里。很多心理软弱一点的人都还没有恢复正常的思维能力,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站在大厅中央的主仆两人,一个彪悍威猛、浑身是血,一个还是那么一脸宁静。 赵二今天的表现在王凯看来,只有两个字‘完美’!王凯瞄了一眼,院子里躺了一地的人,有很多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了,估计这些躺下的人基本上也就别想起来了。而赵二所用的时间只有一分钟,虽然是以有心算无心,乘着那些家丁护院们搞不清楚状况只是围在门口等待命令的时机,赵二才能这么容易的杀掉这么多人,但这杀伤度确实是挺恐怖的。也能看出这赵二其实并不怎么在意别人的性命,而且对是非的判断也很简单,在他的心里应该只要是和自己人作对的都是坏人。这样的人思想最简单,也是最容易被利用最容易被人当成挡箭牌的人,用好了绝对会是一把利剑。 “提着这个狗屁的知府,我们走。谁要是敢动一动,直接将这货杀了,我们再将所有人都杀光,要不是不想造太多的杀孽,今天老子非血洗李家不可。”这话王凯是大着嗓门喊出来的,看起来好像是说给赵二听的,其实真正目的当然是想震慑住那些还抱着一点希望的人。真要是所有人都上来和王凯拼命,他那子弹也不够,能用的只有两个弹夹16子弹,口袋里倒是有几十可也没有那个时间给他装弹呀。 王凯的话确实起到了作用,无论是李家的一家老小还是外面的家丁护院都是一片静默,也不知到这些人是真的在乎刘大知府的性命还是因为害怕才不敢上前。不过这一切都和王凯无关,他所要的无非就是走出李家走到他存放车子的地方,只要是被他开上车子,以北极星atv的度来说,在这个时代绝对称得上是天下第一了,就算是骑上汗血宝马来追他也注定连灰尘都吃不到。 而且动机的耐力和动物的耐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王凯可以骑着车子一直用一百公里/每小时的度跑个不停,这个时代可没有哪**匹可以有这样的度与耐力,所以只要王凯他们出了雄州城也就一切安全了。 王凯和赵二走到院子里正要往门口走的时候,可能是觉得自己想明白了的李老爷子突然冲到院子里高喝一声:“火器!他用的是火器,这东西打出一次就废了,大家不要害怕啊!给我将这两个反贼捉住,老夫重重有赏啊!” 看来从古代开始人们就喜欢给别人上岗上线,这李老爷子一出口就给王凯他们套上一个反贼的头衔。王凯自然不能让老头将家丁护院们动成功,直接就两手举枪对准李老爷子的胸口“砰砰砰”三枪,李老爷子到死都没能看到到底是什么样的‘暗器’打到他身上,真是死不瞑目啊!那些原本还想着上前拼一场富贵出来的护院们也立马做鸟兽散了,这些人的心里都只有一个想法“老太爷不是说这玩意只能一次吗?怎么还能出这么多!” 所有人都没想到李家的新老两代家主就这么死了,还是死在两个人手中。旗帜倒了人的心也就散了,没有人还敢冒死上来拦住王凯他们了,有机灵的小管事知道自己上去也是白搭早就一溜烟的跑去报官了,可是雄州城的知府还在赵二手中拎着呢。 看见王凯就要跨出大门,手里提着刘顺清的赵二连忙凑近王凯耳边“东家,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听到赵二所说的话王凯心里紧了一下,“时间来不及了,要是巡城兵丁过来我们自己就危险了,快走吧!” “唉,你个小丫头跟着我们干什么?你不想活啦?快点有多远跑多远啊!来留在这里等死吗?”原来王凯看到那个小侍女一直跟在他们的后面,这小丫头也算是真的倒霉,等李家的人稳定了情绪一定会将心里的怒气到这个惹了事情的小丫头身上,以这个世道估计打死也没人说什么。 “可是我不知道往哪里跑,王公子能不能帮帮我?”小姑娘到现在也搞不清楚李家的这场变故到底是因为什么,但王凯帮她挡住刘顺清的毒打她是知道的,所以她在感觉到自己好像成了这个事件的起因后,她就不自觉的跟着王凯他们。 “不行,你快点走,有多远跑多远就行了,别想着跟着我。”王凯毕竟不是什么冷血无情的人,想了想掏出一小口袋银子扔给小侍女 “我仁至义尽了,你快点跑吧,不要再在李家呆着了。” ahref=.>. 第四十五章 救还是不救 小侍女倒是懂得察言观色,一眼就看出王凯嘴硬心软的本质,从地上将王凯扔给她的钱袋子捡起来后,也不说话直接提着裙子就跟在王凯他们后面跑。 幸亏北宋的女子不用裹脚,要不然一个小女孩还真没法跟上两个大男人的脚步。就这样王凯他们的大踏步走,小女孩也要一路小跑才能追得上。看见女孩子提着裙子一溜小跑的追上来,王凯没时间也不忍心再让小女孩不要跟着他了。 王凯毕竟不是真正的冷面无情的人,反正车子也不在乎多拉一个瘦小的女孩子,就当自己做个好事把她带出城吧,到了城外将她放下来也好过在城内忍受李家的责罚。 刘顺清这样的一地知府当然不会一个人出门,手下的下人小厮自然也是不缺的,在看到自己的老爷被人抓走后,跟着刘顺清一起来的老管家连忙让小厮回去府衙找人帮忙。李家的那些家丁护院们也在老管家连哄带吓之下聚拢起来,当老管家带着一大帮子人跟过去时王凯已经将车子动了起来,老管家也顾不得什么害怕,连忙对着王凯高喊:“王公子,你可知被你们挟持的可是雄州知府呀!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啊,还望公子能迷途知返,放了我家老爷。要是公子放了我家老爷,老奴肯定会请求老爷对这次的事件既往不咎的!” 听着那老管家在那里苦苦相劝,王凯心里好笑,这得多么低的智商才能说出这番劝人的话啊!现在自己掌握主动权,掌握着刘大知府的生死,难道老头认为他王凯会将刘顺清放了后再去和他商量能不能放自己一马?脑袋被驴踢了才会这么做呢! 不过无论心中怎么想,王凯却不会去赚赚嘴巴上的便宜,就算他牛气哄哄的说‘我就是要宰了这个姓刘的好以绝后患。’又有什么用呢!只会将对方逼急了,狗急了还跳墙呢! 所以王凯一边让赵二将刘顺清绑在车尾一边装成一副山贼的口吻忽悠着:“老人家,你放心好了,俺今天只是请刘知府到俺们山寨上玩几天,过几天就会送他回来了。只要刘大知府家能准备个一千两银子,我们明天就能让刘大人回来,您看怎么样?不过要是老人家再唧唧歪歪的休怪俺翻脸不认人,宰了这个刘大人!” 那老管家对于王凯是一无所知,只是知道这王公子是今天宴请的客人,现在听到王凯这样说老头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土匪绑票啊!真是好大的胆子,一旦这老管家认为对方是土匪,这心理优势马上回来了,说话也利索了很多“好好好,只要好汉不伤害我家老爷的性命,一切都好说。千两银子明天午时绝对能够准备好,只是不知好汉是那个山寨的好汉,到时候老奴也好上山赎人。” 既然是演戏了自然就要演全套,所以王凯也就顺着老头的话回了一句匪气十足的话语“你以为爷爷傻啊!你不就是想从爷爷口中套出俺们山寨在哪里,你们好以后报复吗!这在爷爷这里是行不通地!” “好好好,那好汉不要伤我们老爷的性命,我这就回去找人筹备银子。不过好汉一定要记得杀官可是重罪啊!”在老头眼里这些敢做亡命之徒的都是命贱的人,和他们赌气不值得,只要能将老爷救回来就行了。他可不敢冒着害死刘顺清的危险做什么事情。 王凯等的就是这句话,所以对于老头的要挟话他一脸笑容的答应着。等到那些围在路口的家丁护院们将路让了出来后,王凯连忙将车子动起来。 赵二做过一回也知道怎么回事直接反身坐在车上用匕一直顶住绑在后面的刘顺清,看见小侍女还是拿着那个钱袋站在一旁,王凯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女孩解释什么,直接将她拦腰抱起往车上一放,在小侍女的惊呼中王凯用拇指压了压油门,车子就窜了出去。 高昂的价格带来的就是夸张的性能,一共坐了大大小小四个人,车子一点都没有一点吃力的现象,无论从启动到加,都看不出比原先慢多少。不过只要想想那85occ水冷动机高达7o马力的澎湃动力,就不会惊讶了它的性能为何会如此出众了。也幸亏王凯用来跑路的工具不是马匹,雄州城里那些主要的路面大都用青砖石板铺成的,而石板路对于马腿的伤害是致命的,可是这马腿杀手石板路遇到了专门为崎岖路面设计的全地形车,就变成了一条让王凯他们顺利逃脱的康庄大道了。 在马达的咆哮声中,只是一转眼的功夫,王凯就在一帮子家丁护院的眼中消失了。一帮子人大眼瞪小眼的你看我我看你,都搞不懂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出现了这么多的怪事,先是那奇怪的暗器匣子,都看不见它怎么变化一个人就被打死了;现在又有这么怪模怪样车子,不用马拉却能带着四个人跑得飞快,并且它一边跑还一边怪叫不停。 一个周长才四五公里的小城还能有多大,就算因为路上人多王凯只能将度控制在四十千米每小时以下,也没用两分钟就开车来到城门前。镇守在城门口的那些人还是以前那波人,特别是那个兵头远远的看见是那豪气的金主要出城,连忙将门口的闲杂人都喊开了,看到城门口没有什么障碍王凯直接就将油门压到底,这个时候也顾不得这样的行为有多么的惊世吓俗了。当王凯风一样从城门口窜了出去才回头看了看后面,当他看到后面那慌乱的人群时笑了,没想到只是几次赏钱倒为自己省去了不少麻烦,不然还要和赵二费上好多功夫。 出了城门一直过了瓦关桥,王凯慢慢将度降了下来,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王凯将车子停了下来,拍了拍一直朝后看的赵二“赵二哥,这刘知府交给你去处理一下。快点回来,我们要尽快赶回去。” 赵二嗯了一声,就像拖死狗一样将刘顺清拖到边上的小树林里。也许是被赵二那满身鲜血的样子吓坏了,那小侍女一直用眼睛盯着赵二的背影离开。王凯跳下车甩了甩胳膊和腿,刚才人一激动肾上腺激素就分泌过多,现在这胳膊腿啊总有点酸酸的。“唉,你家在哪?这次从李家逃出来会不会让你家人有什么麻烦?” “我小时候就被卖到李家来了,现在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说着说着小女孩揉揉眼睛就哭了起来,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这一天所生的事情实在太多太严重了。 “哦,不要哭了。我到前面的路口将你放下,你自己再走一会就能看到石塘镇。拿着这些钱到了哪那你就雇一辆车子连夜赶往其他地方,这雄州是不能再待了。”既然都将小侍女救出了雄州城,王凯也不介意在多做一点,让这么一个小姑娘能活下去。 小侍女听到王凯还是想让她走以后,也没有再像在城里那样主动黏上来,只是一个人站在那里抽搐。看着小女孩好像一下子垮下来的肩膀,就像是一根被暴雨打蔫掉的小草,王凯心里有着那么一点不忍,这么一个一直呆在深宅大院中的小女孩真的能应付外面残酷的社会吗!王凯可以举枪杀人是因为不杀对方他自己就会有危险,其实他内心里是不希望这样的,也算无奈之举吧,现在看到小女孩那无助的身影王凯真的感觉不是很好受,咬了咬牙,王凯狠下心一声不响的跨上车子:“上来吧!我在送你一程。” 等王凯从新将车子动起来后,赵二也一溜烟的从树林里跑了回来,“赵二哥上车,我们走”赵二看了一眼坐在王凯前面的小侍女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直接爬到车子后面“东家。我们要快点离开这雄州地界,不然等官府的海捕文书一下来就麻烦了。” “我们在外面绕上一圈就直接去你家里,今夜就连夜离开。”对于刘顺清的下场王凯没有问,赵二也没有说,不过就连那还在抽搐的小侍女都知道好不了。轻压油门,车子就驶了出去,车子启动的那股力量让坐在王凯前面的小侍女直接靠在了王凯的胸膛上。可能觉得自己将要走向未知,小女孩身体僵了一下就直接靠在了王凯的怀里。王凯低头看了一眼,现小丫头眼睛上还挂着两颗大大的泪珠,心里想着“靠就靠吧,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想必吓坏了,而已一会和自己分开后还不知道未来的鹿在哪里。她的心里一定很迷茫恐惧吧!”只是王凯他们这马上就要逃命,实在不适合带一个李家的侍女一起逃走。 一路上按照赵二的指点王凯都是走在荒野山地里,好在车子本来就是为越野设计的,一点点的荒野山地根本就不影响度。当远远的能看到那条通往石塘镇的路口时,王凯把车子停了下来,对小侍女指了指方向“从这里走上一会就能到石塘镇,你快点趁着天还早,雇一辆车子赶紧离开,记住钱不要露白,小心人家见财起意” 知道王凯不愿带着她的小女孩说了声谢谢,一脸落寞的低着头走了。 “东家,要不把这丫头带着吧,以后也好服侍一下东家。这么一点的小丫头独自行走的话很容易被人拐卖了的。”看到小女孩柔弱又坚强的走掉,赵二这样的汉子都有点不忍心了。 第四十六章 战略性转移 “赵二哥,你也觉得我们应该收留这个小丫头吗?” “俺只是觉得现在世道这么乱,让她一个小丫头在外面瞎跑也不是什么好事,还不如带回去给东家做做饭洗洗衣服呢,反正东家也不在乎多一张嘴吃饭。” 其实当王凯看到小女孩一脸落寞的走开,他心里也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狠心。多么伶俐可爱的小姑娘啊,察觉到王凯并不愿意收留她后,虽然对未来一片迷茫与恐惧却没有苦苦相求,只是听话的走开,柔弱中却带着坚强。 轻轻嘀咕了一声‘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王凯就动车子往小女孩追去。听到后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小女孩略带疑惑的回过头来,当看到王凯开着车子追上来时,聪明的她好像也知道事情有了转机,那原本还在抽搐的小脸蛋立马开心的笑了起来。 看到小女孩梨花带雨的样子王凯也笑了“丫头,你做饭会吗?” “公子,我会,我会做好多的菜的。” “那会洗衣服吗?” “会的,会的。” “那会捶背吗?” “会的,会的” “那会生孩子吗? “会的,会的” 话一说出口小姑娘就后悔了,一张小脸直接就红到了脖子上。看着害羞的在那里揉着衣角的小姑娘,王凯笑了:“既然你什么都会那就上来吧。”王凯这个时候自然不会有调戏小女孩的‘雅兴’,只是为了调节一下尴尬的气氛。 狭小的座位上坐三个人确实有点挤了,为了能正常开车,王凯还不能太靠前,也只能让小丫头坐在前面,不过这样的姿势就有点像是王凯在搂抱这小丫头一样。十几岁的小丫头可是到了知道男女有别到时候了,对于这样的姿势,小姑娘确实有点不大习惯,一张小脸一直红扑扑的似滴血一样。就在她最害怕最迷茫,认为自己活不过明天的时候,王凯从后面追上来说要收留她,一直到现在小姑娘还是满脑子王凯骑着车子追过来的情形。 专心开车的王凯自然不会知道他已经被坐在怀里的小丫头给yy了。在外面绕了一大圈王凯他们才回到赵二所在的小山村。 做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王凯,也不去在意这个小山村的人们会不会对车子好奇了,直接将车子开到赵二家的门口。当孙婆婆见到一身血的赵二,就知道事情已经往最坏的方向去展了,王凯也不去隐瞒孙婆婆,直接将下午的事情和孙婆婆说了一下。 “东家,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听到王凯他们不光和李家结下了生死之仇还将雄州知府给杀了,孙婆婆也有点慌乱了。 “一眼难尽啊!事情生的太突然,我当时只是想着不能将生死放到人家手里,这才一不做二不休的将李家家主和雄州知府一起送走。不过临走时我耍了一点手段,恐怕现在他们还以为是哪个占山为王的山寨将他们的知府绑票了。我们只要在明天离开雄州境内也就安全了。” “唉,老身早就说过不如直接走掉了好,那样也不会闹到现在现在杀官作乱的地步啊!东家你真是冲动了!”这个时候孙婆婆也不再顾虑王凯东家的面子了,毕竟这么长时间孙婆婆也知道王凯不是那种听不进话的人。 “呵呵,这次是我考虑不周了。我当时只是想去探探李家的底细,也没想到中间会生那么多的误会。现在想想也只是后怕啊,要不是准备的足,可能这次就要交代在那里了,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孙婆婆,我昨天就考虑这次要是和李家谈不拢就直接离开雄州到沧州去,那里倒是一个躲藏官府捉拿的好地方。只是听说那个地方贫穷动乱,我怕孙婆婆你们不爱在那里住。孙婆婆你觉得呢?” “这雄州城还不是一个样,也是那种兵荒马乱的地方,我老婆子还不是住的好好的。真要是江南那种繁华浮躁的地方俺老婆子还住不惯呢!虽然老身跟公子在一起没有多久,也知道公子不只是现在这一点能力,想必公子对到了沧州怎么生活已经做好计划了吧。老身只是对这去沧州的路上有点担心,我们这一大帮子人老老少少的,怎么才能跑得过官府的追踪啊!” 听到孙婆婆对去沧州没有抵触心理王凯终于笑了,他最在意的是这几个好不容易用熟了的手下,因为他一个人想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混,主要就是值得信任的人手太少,在这个只有宗族观念没有国家观念的时代,每一个人身后都有着他们更加重视更加忠心的宗族,想要找到能真正放心的手下还真不那么容易。 他最不愁的就是这个交通问题,无论是小三轮农用车,还是小渔船都可以拉着这老老少少的一大帮人转移。如果害怕引人注意的话,只要买艘玻璃钢的钓鱼艇或者橡皮舟喷成原木色,那是真的一点都不起眼。 “孙婆婆,这一点你放心我准备了一条可以坐个十几个人的小船,完全可以躲过官府的追查,只是还需要等个一天两天的才能运到。就是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再等个一两天?” “唉,东家你这人也真是的,看你的气度手笔,想必那李家和你的家产一比就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你怎么却想着和他们拼命呢?要知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可都是粗人们干的事情,你一个公子哥做这个可不是太划不来吗?老身劝您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不能在这么冲动了,要好好想想跟着你的这些下人都要靠你做主心骨呢!赵二哥他们身强力壮的才是做这个,你以后一定要记住你是有身份的人。” 听到王凯已经有了准备孙婆婆也就不在唉声叹气的,不过可能是老人家确实受到了惊吓,还是不想放过王凯,好像非要叽叽咕咕的数落王凯一顿才能安下心来。王凯也明白这数落确实是老人家的一片好意,毕竟这次的事情真的很危险,他还没什么,关键时刻大不了打开时空通道溜到现代去,可这些跟着他的人就要倒霉了。所以对孙婆婆的数落王凯一点也不生气,老老实实的答应着。 “孙婆婆,其实这次你们一家子真不应该牵扯进来,就算没有我,你们在雄州也能生活的好好的啊!”看见孙婆婆唠叨完了,王凯就将他憋在心里好久的问题问了出来,他不想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将一家子卷到自己的贼船上,在这么一个关键的时刻还是要去留都是自愿的好。 “呵呵,老身都是自愿的,从看到东家的第一眼起,老身就觉得东家气度不凡,不是什么寻常人家子弟。现在世道不好,跟着东家总要比做个无根浮萍要好的多。东家想必也对我们这一家子奇怪吧?老身也就和东家明说了吧!其实我只是大娘的姆妈,我相公原来是大娘家的一个厨子。后来大娘家里出了事情,我们老两口有幸逃脱,就带着大娘在雄州住下了。其实大娘家里是辽国贵人,只是现在都逃的逃散的散,已经找不到了。我们老两口受老爷夫人的大恩,自然要将大娘拉扯大,让她找个好人家平平淡淡的过一辈。” 孙婆婆说的情况王凯也有猜测过,对这个他也没有多大的好奇,毕竟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只要孙婆婆一家愿意跟着他就好。 “孙婆婆,那萧姑娘身体好点了吗?她这还在病着就要跟着我到处奔波,我真是有点不好意思啊!” “已经好多了,也不知道这黄大夫用了什么药,这么神奇,原来需要好久才能好的风寒,两服药就见效了,真是神医啊!” “呵呵,黄大夫确实很厉害,不过这个风寒还是因人而异,有的人抵抗力强一点,有点人差一点,也不能全算在药身上。我们进屋去吧,这次还带了一个小丫头回来,孙婆婆去看看吧。” 这都是王凯第二次进了赵二家那低矮的草房了,早上还在钢筋混凝土楼房,中午来了这么一场厮杀,现在又来到这在现代里难得见到的草房,王凯真有点时空错乱感。 还没进屋就能听到里面有人苦的声音,听样子应该是赵二的老婆和那个小女儿,估计是看到赵二一身是血的回来惊吓的。这样的情况下王凯还真没有进屋的理由,所以和孙婆婆说了一声王凯就没有进去。 ~~~~~~~~~ 闹笑话了,一直以为催更票是投给当天的,原来是投给第二天的啊! 第四十七章 风水宝地 看到王凯和孙婆婆分开后,那孤零零站在那里的小丫头才露出一副讨好的笑容,小心翼翼的来到王凯面前。 “今天吓到了吧?”看着小丫头那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王凯伸出手想揉揉她的头表示一下关心,可一想到这个时代男女之别太重,这样的动作显得太不正经了,他只好尴尬的将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来。 “一开始是有点害怕,后来跟着公子就不那么害怕了,因为奴婢知道公子是个好人。” “小鬼头,对了丫头,你叫什么名字啊?” “在李家他们叫奴婢小三,现在跟了公子,公子可以给奴婢改一个名字。”说道李家时,小丫头还特别注意了一下王凯的表情,好像生怕李家两个字会让王凯生气一样。 “那你还是叫小三吧,我家乡那里小三可是一个强大的名字。”听到这小丫头叫小三,王凯也就顺口调侃了一句。 “公子的家乡叫小三的人多么,为什么这个名字强大啊?” “咳咳,这个算是吧。我也不大清楚。”王凯差点被小丫头的噎着,看到小丫头还想问一下的样子,王凯怕的连忙转移话题“那个小三,你快点到五找孙婆婆给你找一件衣裳换上,眼看天就要黑了,不要着凉了。” 王凯的‘嘘寒问暖’差点没把小丫头感动的哭了,小丫头心里想“多好的主人啊!这么知道疼人,太让人感动了。” 看着小丫头终于笑嘻嘻的离开,王凯走到墙角下点了一颗烟。这做丫鬟的有人安慰,他这做老板的却只能自己安慰自己,放松下来后才现一天的经历实在是太惊险了,可是刺激他却感觉不到,心中最多的还是后怕,虽说一切都在算计之内,可是要是出一点意外他这小命可就要玩完了。 “东家,喝杯茶吧?” “是萧姑娘啊,你还在生病,怎么出来了呢?小心又着凉了。” “我早上吃了东家拿来的药后就感觉好多了,现在没什么事情了。刚才看到赵二哥一身血迹的回来,东家你没受伤吧?” 看着女孩关切的眼神,王凯心里突然觉得有点酸。 生了事情后,生活受到影响的女孩没有抱怨,没有惊慌失措,有的只是对他的安慰的关心。一句你没受伤吧,却把关心俩字的含义诠释的淋漓尽致。这种信任是每一个男人都很在意的东西,王凯突然感觉古代也有很多让人值得留恋的地方,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比现代简单的多也纯粹的多。特别是这里的女孩,那种对男人的依恋是现在里找不到的。 托现代信息大爆炸的福,王凯天黑回到现代后没用一会就在网上找到一款他中意的充气快艇,而且这家公司所在地就在沪上,是一家专营快艇钓鱼艇的小公司,经营的也大多是一些国内厂家生产的小型观光船舶。不过好处就是这家公司还有现货,这也能让王凯在天亮以前就将充气快艇准备好。 王凯看中的这款充气快艇是那种能够乘坐七八个人的小型艇,只要两万出点头就能买到。之所以选择这种充气快艇,一是因为它有现货,二就是它的重量比起那些玻璃钢快艇要轻上很多,商家能够给他送货到家。 这种快艇比起那些造型夸张的游艇钓鱼艇,更不起眼,不想让人知道时只要用块破布将后面的马达盖住,用浆划船就能掩饰住了。 而且使用气囊作为船体的小艇吃水级浅,对于一些水深很浅的小河道人下来推一下也就过去了。王凯也考虑过那种苏杭地区使用的木质小渔船,要说起来那种木制船只更能融入这个古代,可是那种船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搞到手的,以后专门去定制一艘用用可以,现在就有点远水解不了近火。 和客服敲定好那两艘有现货的充气快艇后,王凯就直接打车到了那家公司的营业部,最快的度验货付款,然后喷上一层原木漆,就带着送货的小货车来到他大多小车库,等售后人员将两艘充气快艇组装好试机完毕后,都已经到了两点多了。给这些专门为他加了一次班的售后人员塞了几包烟钱,王凯饭也顾不得吃就连夜将一些吃的用的,还有快艇使用的汽油都准备好。 一夜没有合过眼的王凯终于在天亮以前将两艘充气快艇和一些吃用之物、汽油搬到那条离小山村有四五里的小河边上。 这条小河据赵二讲直接连通‘白羊淀’,赵二说的‘白羊淀’也就是现在的白洋淀。现在的白洋淀是华北平原上最大的淡水湖,也是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由一百四十多个大大小小湖泊纵横交错组成的白洋淀分布很广,雄州、保定、沧州都有分布,这也是为什么王凯会选择用快艇的原因,在这个水稻从横交错的白洋淀掌握了现代化船只的王凯自然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在他人眼中杂草丛生的白洋淀,在王凯这里确实一个十足的风水宝地,是一个天然的大粮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那些闹饥荒的古人守着青山绿水饿死不是因为山上没有猎物,水中没有美味的鱼虾,而是他们没有捕捞的工具。 白洋淀中纵横交错的水道,近能连同大宋的漕运水道、苏杭大运河,直达全国;远能从大清河入海,到达世界的每一个地方。王凯有着现代的船舶,无论是大宋、金、蒙古来了都只能望‘羊’兴叹。那种传说的进可攻、退可守也就是这样了。 虽然王凯没有水浒情节,可是这么一个天然宝地还是让王凯垂涎欲滴。 ps: 新的一卷开始了,闲人力求打造一个真正的时空倒爷。为了这一章,闲人整整思考了一天,中间码好了删,删掉了码,就在十一点多的时候还丢失了文稿,不过好在都熟记在心了。 白洋淀,是一个从来没有在起点出现过的地方。一个和水泊梁山有点相似却更加有前途的地方 白洋淀中那大大小小的湖中岛也让王凯从现代里带东西变得更加隐秘,杜绝了在一个地方老是出东西让人疑心的弊端。 当王凯得到这块宝地,也就有了无限的可能,以现代船舶做底牌,无论是安心到各地经商经商还是闲暇到世界各地来点殖民,或者是通过那四通八达的水道去江南看看美女,都成为了可能。即使想守着财富娶上几个美女养上几个小妾,生他一打儿子都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哪天要是不忍看到岳英雄有难,还能将他老人家请来小住一段时间。 总之这一卷开始会带给大家一个精彩而又有着逻辑性的故事。 还请大家多多支持一下。也感谢一直以来支持着俺的朋友们,很多名字闲人也是耳熟能详了,都记在心里呢!这里就不一一言表了。 第四十八章 现代快艇初露面 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小河边后,王凯就连忙往赵二家里赶过去。 漆黑的夜色还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几声狼嚎,在这黑灯瞎火的野外走上四五里路确实挺考验人的胆量,好在王凯手里有着手电筒,倒是不愁找不到回去的路。 在村口遇到也是一夜没睡站在寸头放哨的赵二,不过赵二到底比王凯要壮实,一点都没有熬夜的困顿还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 “东家,您回来了啊?” “是啊。没什么事情吧?” “没有,一直都是很平静。晚上大狗子摸到雄州城外看了看,听他说,城门还是关着,也没有人出来的。” “哦,我们回去吧。这些也不管他了,我们这就回去收拾东西走人。我搞到两艘小船,只要进了白洋淀就算他们追来也没有用了。” 给了赵二一根烟,两人就一溜小跑的往回赶,这早走一会安全就增加一分。两人回到家以后看到一屋子的人都坐在那里大眼瞪小眼,除了几个不懂事的小孩,这些知道事情的大人们可是没有心思睡觉的。 “东家回来啦,老身煮好的姜汤,你们赶快喝上一点,这夜里寒气大。” “呵呵,孙婆婆想的就是周到,赵二哥你也来喝一碗吧,喝了我们就走。”越是别人紧张王凯就越是要表现轻松,不然人心散了这队伍就不好带了。 在王凯看来赵二的老婆赵氏确实也是一个好妇人,除了昨天赵二刚回来时吓哭了一会,其他时候都是一声不响的忙里忙外,虽然不大会说话,却是个明白轻重的人。一听到王凯说要走,赵氏就连忙进屋去将几个孩子都叫醒。 一边喝着姜汤一边看着几个孩子在那里迷迷糊糊的梦游,王凯笑着对赵二说“赵二哥,以后这几个孩子我保证他们都是荣华富贵!只要有我王凯的一口吃就不会少了他们的!” 孙婆婆到底是经历过场面上的人,听到王凯这样许诺连忙拍了赵二一下,“赵家兄弟,还不谢谢东家!有了东家的承诺,你们赵家以后可就能成为像那些老爷乡绅一样的人物了。” 王凯心里笑了一下,这孙婆婆看来还是不敢将帽子戴的太高啊! “俺赵二不大会说话,除了一把子力气也没什么能拿的出手的。反正东家的大恩俺赵二都记在心里了,俺赵二定会拿命来护东家周全。俺也不图什么荣华富贵,就想着这几个娃能吃的饱穿的暖,再娶上一房媳妇或者嫁一个好婆家。不再像俺一样吃没得吃穿没的穿就行。” 王凯站起来拍了拍赵二的肩膀,“好,这些东家我自然会给孩子们准备好,不过现在也不用说这样的丧气话,也还没有到了拼命的时候。我们虽然是离开雄州但也称不上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只要稍微过上一点时间,这李家在我眼里也就没有什么威胁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孙婆婆一家已经逃过一次难有了经验,孙婆婆萧碧菡还有孙老汉都是轻装简从,每个人除了斜背着一个布包袱以外,就没有带任何东西。 赵二的婆娘赵氏到时差不多要将所有的锅碗瓢盆都带上,还将几床被子都困了起来也准备带走。 看到这样王凯也很无奈,只能将赵二拉过来悄悄的告诉他船太小这些东西都带不了。被赵二训了一顿的赵氏,忍痛学着孙婆婆她们将衣服包在一个包袱里,看着她对那些锅碗瓢盆那样不舍,王凯掏出一锭银子塞到赵氏的手上,“赵二嫂,这银子给你,等我们安定下来,我再给你置办一套更好的家具。” “东家这可舍不得,俺也就是用惯了有点不舍得丢,可不用东家再给俺银子了。”拿着沉甸甸的银子赵氏很是惶恐,孙婆婆上去劝了几句后赵氏才小心的收了下来。 老老少少的一帮人花了近一个小时才走到河边,一看到放在岸边的两艘充气艇,孙婆婆就连忙将王凯拉到一边“东家,这么一点的小船能行吗?我们可是大大小小的十来个人啊!” “呵呵,婆婆你别看它小,做个七八个大人都没问题,就算是做上十个人也就是挤一挤,船还是能撑的下。这一条船的价格折成银子的话,可是要二百多两银子,要是卖的话二十万两我也不会卖!” “能值这么多钱?”知道王凯不是那种喜欢卖弄的人,所以对他说的二十万两银子都不卖的价格孙婆婆是相信的,所以一直都是遇事不慌的孙婆婆都吓了一大跳。王凯一个月给她四两的工钱已经够高了,可她一年也就能赚6o两,一百年才能赚6ooo两,一千年才能赚六万两,这二十万两够她做工三千三百年了。这样的价格不吓死她才怪,三千三百年啊! “嘘,嘘,孙婆婆你知道就好,别吓坏了其他人。而且这东西我可不会卖出去,所以这二十万两也就是没影的事。”其实王凯也就是和孙婆婆随便聊聊,没有吓她的意思,这快艇真要是卖的话也真的能卖出这个价格。 等孙婆婆和王凯再回去的时候,孙婆婆看快艇的眼光就变了。这可是坐在一个宝贝上啊,要是一不小心碰坏一下就要害的东家几百两银子没了,由不得她不小心啊! 赵二知道王凯总是有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即使看到充气快艇和一般的小渔船都不一样也没有说什么。一帮子小孩倒是好奇的在小艇上摸来摸去,就连小三那丫头都好奇的学着摸了几下。 时间匆忙王凯也就没有教谁怎么开汽艇,而是用绳子将两个快艇连起来拉着走,这样度虽然会慢点但比起教会一个古代人开船用的时间还是要少。 王凯在一帮大人小孩的注视中将快艇后面的马达动起来,现代快艇为了追求度这个动力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即使一个动机带着两艘船也还是轻松无比,沿着小河没用多久就来到水面更加宽广的白洋淀。 就算是拉着两条船,快艇的度还是征服所有的人,一直紧张兮兮坐在王凯旁边的孙婆婆笑着和王凯说“东家,老身总算是服了东家了,这样的船确实不是那些小渔船能追得上的。就算李家现在就追在后面,老身也不会害怕了。” 第四十九章 没有动物保护法真好 这总是一条船拉着另一条船也不是办法,所以在逃进白洋淀后,王凯就找了一个小岛靠了上去。 让女人孩子都上岸活动活动,王凯就着手教大狗子怎么样开船。之所以选大狗子,而不是赵二他们,也是因为大狗子年轻。毕竟年轻人的接受能力比较强,这学东西也快一点。 既然这两家人都是疑心跟着他,有些东西王凯也并怎么避忌他们,他杀了官人家都跟着了,他们要是再不值得信任,王凯还真不知道能信任谁了。 不过防上一手王凯还是会的,就像手枪的事情赵二知道了,他也没有解释什么。既然都做领导了,这神秘感总要保持一点的,要不然他一个毛头小子怎么对这些比他年龄都大的人指使来指使去呢!做人总要留上一手底牌,意外总是会生,有了底牌才能有翻牌的机会。 王凯将动机启动后,先带着大狗子体会了一把快艇的性能,只有两个人快艇才真正表现出快艇的威风来,高运动产生的风感直接将王凯和大狗子的头吹的往后飘扬起来。 从来没有在水上体会过这样度的大狗子吓得连忙趴在船上不敢起来,看见大狗子的样子王凯一边开船一边调侃他“看到了没有,人强壮不光是身体的强壮,还要有一颗强壮的心。大狗子,男人可是不能像你这样。你想想,就算你掉到水里又能如何,你不是会水吗?” 看着大狗子一脸羞愧的慢慢爬起来,王凯没想到自己很随意的调侃会变成这样的效果,不过这也能看出大狗子算是个可造之才。王凯更不会想到的是,这句‘男人还要有一颗强壮的心’成为大狗子以后的生活中一直挂在嘴边,勉励自己也勉励别人的座右铭。而且大狗子也从此喜欢上了挑战自己的恐惧,基本上他现自己害怕什么,就会一次次的去做这件他害怕的事情,直到他不害怕为止。 带着大狗子在外面兜了一圈,王凯开始手把手的教大狗子,从怎么将动机启动,到怎么转向,加减,虽然对于开快艇,王凯也是昨天才从售后人员那里学会的,但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电视电影中看多这种片段,学起来自然是一点就通。 不过大狗子是没吃过猪肉也没有见过猪跑,甚至对于动机还问出‘是不是有神仙在里面’的幼稚问题。 对于大狗子不耻下,王凯直接就选择了无视。对于教学王凯可真不是一个好老师,如果说填鸭式教育是中国特色的话,王凯简直将这一特色挥到极致。大狗子只能按照他教的来做,甚至连‘为什么把手往左边转船却往右边拐’这样的问题王凯也不去回答。实在是他没办法解释,他是说这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原因,还要去解释什么是作用力,什么是反作用力,这一步步解释下去,还不相当于搞了个科普下乡活动啊!真要想让大狗子明白,他不是得从小学数学开始给他讲解,累死他也完不成这样的任务啊! 所以王凯直接就是填鸭,本着先教会再实习的原则,在大狗子掌握了基本的几种操作方法后,他就将快艇直接交给大狗子去联系,他自己却回到岸上和萧碧菡聊天去了。 上了岸王凯才现这个小岛上到处都是一些鸟窝,这些被影响了孵化后代的鸟儿们,对于这些侵占了它们地盘的人类只能在那里大打口水仗‘一个劲的叫唤’。对于这破坏鸟儿家庭和睦的事情王凯从小可没有少做,小时候他还曾做出过将鸟蛋收集起来当弹子骚扰女孩的事情,只是随着长大,一直跟在表姐屁股后面转的他为了满足那些小女孩们的母爱,找到的鸟蛋都是交给这些比他打赏几岁的女孩‘孵化’去了。 反正王凯小时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和为了跟那些大姐姐们换零食,没少祸害这些与世无争的小鸟们。所以当他看到这满地的鸟蛋,心中那个痒痒啊!只是看到旁边小萧姑娘那一脸不忍的眼神,他硬是将自己这不是很和.谐的想法压到肚子里。 “萧姑娘,这里好多的鸟儿,要不要我捉一些给你玩?”想起自己小时候那段用鸟蛋换零食的时光,王凯忍不住和站在一边的调侃了一句。 “东家,还是不要了这些鸟儿还要孵化她们的雏鸟呢!再说东家这样的身份也不合适做这样的事情。”这古代的女孩和男人说话确实要含蓄了很多,就算是不同意对方的做法也会说的级婉转。 “呵呵,我就是想起小时候经常去捉鸟的事情才有感而。不说这个了,赵二哥和二狗子他们呢?” “赵二哥拿着弓箭出去了,说是想射几只鸟儿回来,给东家尝尝鲜。二狗子他们去捉鸟蛋了。” 听着女孩子在鸟儿、鸟蛋上不自觉的加了一点重音,王凯就明白为啥刚上岸时看到女孩一脸不忍心的看着里面了。看见这么多鸟儿孵化后代,女孩子确实都会有母性泛滥的时候。 不多会赵二他们就回来的,等看清楚赵二手里提着的东西后,王凯直接震惊了。这其中一只不是白天鹅吗? 看见赵二一脸轻松满足的将东西都放在地上,王凯才想起这个时代可是没有动物保护法什么的,人家武松打死老虎还能称英雄,这在现代要判刑的吧。 “东家,这岛上的鸟儿到是丰富,俺刚出去没多会就射到一只鸿鹄和野鸭,待会烧了给东家尝尝。”听到赵二的口气对于吃天鹅还真是一点都没有负担,那语气王凯猜测赵二以前一定就吃过这天鹅了。不过想想也就明白了,天鹅在百姓眼中也就是一个能吃的食物。 要说以前王凯的情况就算是想吃真正的野鸭都不是很容易,现在野鸭都变成保护动物了,要是他还在上班那会,就是那只野鸭也绝对会让王凯流口水了。不过现在王凯确实想尝尝这‘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天鹅肉到底是个什么味道。 第五十章 这算不算侍寝 大狗子自己开着快艇在外面转了一圈能够自如操作后,王凯就按照手里的白洋淀交通图、卫星地图开始一路往南行驶。 可是古今地质变迁实在太大,这宋代的白洋淀要比现代里大上太多了,现在的地图很多时候跟本就用不上,就算是有着指南针不用担心方向搞错了,可这里到处充满了岔道,滩涂,很多时候不是想往哪个方向走就能往哪个方向走。 眼看着天就要黑下来了,他们还在一片白茫茫的水域中徘徊,王凯也只能再一次找了一个小岛停了下来。带着一帮老老少少的总不能在小艇上过夜啊! 好在白洋淀中大大小小的湖心岛很多,不用担心没地方落脚,光是现代里的统计数据就有一百六七十个,现在这个时代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上了岸以后,一帮子没有后顾之忧的老老少少就开始在这块小岛上忙忙碌碌的找吃的,大狗子带着几个弟弟又是满岛跑着收罗鸟蛋。 就连赵二也在问过王凯后就带着他那把土制的弓箭出去看看还能不能再猎到什么大一点的猎物。 看见赵二那把粗制滥造的弓,王凯觉得真的应该在现代里带一把复合弓过来,现在这这人连快艇都见过了,也就没必要再小肚鸡肠的防备什么了。 要是赵二他们装备上现代里的复合弓或者手弩,这老老少少的十来人也能增加不少战斗力。 逃亡后的第一顿晚饭并没有王凯想象中那么凄惨,虽然天鹅被王凯私吞了,准备拿回去孝敬老爸老妈,可赵二又不负众望的猎到一只野鸭。 加上上午打到的那只也有两只野鸭了,再加上几个小孩子捡回来一大锅不知道什么鸟的鸟蛋,这绝对算是一顿既好吃又有营养的华丽野餐。 这些鸟蛋的营养价值可不是现代那些几块钱一个的鸽子蛋能比的,这可都是纯野生的,无污染的。要不是因为不好意思和孩子抢吃的,王凯还真想将这些鸟蛋霸占回去。 看到一大锅将要被煮熟的鸟蛋,不光是俩小丫头露出不忍的表情,就连孙婆婆都在那里嘀咕“这几个小子真是作孽哦,这要祸害多少雀儿呀!” 不过孙婆婆到底不是那种愚善的人,说归说却还是帮着将鸟蛋洗了洗放在锅里煮上,几个小孩子一点悔过之心都没有,看见孙婆婆将蛋煮了就一脸馋样的蹲在一边守着。 这些煮煮弄弄的事情当然轮不到王凯去上手了,闲着无事的他带着大狗子在岛上转了一圈。幸亏这个小岛也不大,要是那些动辄上几百亩的湖心岛还真没有办法步行转上一圈。 就像王凯他们所在的小岛要是在人满为患的现代估计早就住满了人,或者被开成什么游乐场之类的,而现在却是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有了小三这个丫头,王凯的晚饭吃的都快到达饭来张口的境界了。烤好的野鸭都被撕成一条一条送王凯放到碗里,鸟蛋也都剥好了才给王凯。 想起白天里小丫头那有点孤立无援的瘦小身影,王凯将到了嘴上的拒绝话又咽了回去,做出一副很认可的样子笑着夸了小丫头几句。 得到王凯夸奖的小丫头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一样,变得更加体贴周到,王凯无奈的和孙婆婆对了一个眼神,孙婆婆一脸了解认可的点了点头,王凯就笑笑不在说什么了。 虽然是在荒芜人烟小岛上,但这顿饭也吃的别有一番风味。其实看到赵二烤野鸭时,王凯就暗叹一声,要是带点烤羊肉的调料就更好了。 吃过了饭,王凯就将孙婆婆和赵二叫到面前,既然他已经打算在这白洋淀中建立一个基地,这已经离开雄州地界的几个小岛应该是很合适的。 他们开着快艇拿着指南针都不容易找到去外面的道路,外面人想找到这里更是难上加难,将孙婆婆他们几个女眷安排在这里确实替挺合适。 不过他也需要回去准备一下,毕竟人不能老是住帐篷,而且也要回去给赵二他们找几件兵器,还要为将来招人扩充武装力量做一些铺垫。 王凯打算回去后让自己老爸在家乡开一家农具制造厂,当然这农具制造厂要为了效益顺带着生产一点武术用品,像刀,枪之类的别人也不能说什么吧! “孙婆婆,我明天出去一趟,最多一两天就能回来,要是快的话明天去后天也就能回来,你们在这边住两天没事吧?” “东家,您有事尽管去办。既然东家都费那么大的劲把我们都带出来,自然不会扔下我们不管不顾。这里又隐秘的很,还能有什么事情呢!” “那好,我尽量快去快回。赵二哥,婆婆她们的安全就要拜托你了。” “东家放心吧,俺赵二自然要护住婆婆他们的周全。” “东家,您不带着赵二兄弟吗?” “这次的事情我自己去办就可以了,让赵二哥留下来保护你们。” “可是这外面人荒马乱的,东家一个人出去,老身实在是不放心啊!” 孙婆婆这样的为他着想,更加坚定了王凯心中的决定。如果他一个时空穿梭者还不能护住这些愿意跟随他的人,他还算是个男人吗! “孙婆婆,你们的安全更重要,我自己还能有点自保之力,你们老的老少的少更需要赵二哥。” “可是东家是我们的主心骨啊!” “孙婆婆别再可是了,这个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明天早上就走。” 看见王凯这么的坚决,孙婆婆就不在劝了。在王凯没做决定的时候她还可以帮着分析分析,一旦王凯做了决定,她自然不会不知分寸的在说什么。 当晚上睡觉时,王凯又把所有人给惊讶了一下。 孙婆婆他们都是见过那些牧民的帐篷的,那种灰不溜秋的帐篷比起眼前这一个个颜色鲜艳、做工精细的帐篷,简直就是拿抹布和丝绸去比较一样。 王凯也是没有办法买到那些不起眼的,才在市里随便挑了几个。这些专门为喜欢户外运动的人设计的帐篷自然是将舒适和时尚结合在一起,那些模样普通的可入不了那些小资的法眼。 不过帐篷是好看也舒服,但分帐篷时却现好像有点问题,王凯买的这五个帐篷都是那种单人的,就算是硬挤一个也只能睡下两个大人。 赵二两口子挤一个,三个小孩子挤一个,还剩下三个就要王凯他们六个人分, 可是王凯毕竟是东家,大狗子是死活不敢和他一起睡的,要是孙婆婆和王凯挤,不说人家孙老汉不答应,王凯也愿意啊! 和萧碧菡挤挤王凯倒是很想,可也只能想想,要是他说出来孙婆婆还不抓烂他的脸啊! 所以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的最后都把眼睛转到小三身上了,孙婆婆到底是大户人家当过差的,很直接的对小三说: “小三姑娘,还是你今晚上和东家挤挤吧,既然你都做了东家的侍女了,和东家在一个帐篷里睡也没有什么。 要是你觉得不合适的话,你就和大娘一起睡,老身在外面凑活一宿也没什么!” 听到孙婆婆特意加重了那句老身在外面凑活一宿也没什么,王凯那个汗啊! 大狗子到底是实在人,一听到孙婆婆说自己要在外面睡,连忙抢着回答:“孙婆婆,俺身子壮,就让俺在外面睡吧!” 看着大家都争来争去,小三不好意思的看了看王凯,又看了看孙婆婆, 看到孙婆婆对她点了点头,这才细声细气的说“还是我和公子睡一个帐篷吧!我是他的侍女,自然要照顾公子的起居。” 要不是因为孙婆婆递给他的眼神,他肯定不会答应这个事情的,他还怕留给萧碧菡不好的印象呢! 虽然王凯不知道孙婆婆为什么非要小三和他睡,但以孙婆婆的聪明应该不会去做一些无聊的事情。 ~~~~~~~~~~~~~~ 闲人携小三姑娘向大家求点票票,一直不好意思求票,今天厚一次脸皮了^-^ ahref=.>. 第五十一章 武器武器 要问这小三姑娘的相貌如何? 看惯了萧碧菡那不似人间该有的容貌,王凯会说,一般般吧。 可真的是这样吗,李家这样的大户人家自然是爱面子的,在这么一场重要的宴席上要是用一个长相一般的丫鬟,那安排这个事情的管家也就可以直接养老去了。 所以说,王凯这句一般般的评价还是有失公允的。 白皙的脸颊,似水的明眸,再加上一颗善于观察的玲珑心,小三姑娘要是在现代里,绝对会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被人疯狂追求的小女孩。 可是现在这个聪明可爱的小三姑娘,不但要给王凯端茶倒水,还要负责给收拾帐篷,铺床叠被的工作。 曾几何时,王凯也幻想这能有这么一个,知冷知热,体贴无比的小丫鬟。可以让他过着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 可是当小三羞羞怯怯的过来请王凯进帐篷睡觉时,他却是没有一点点杂念的躺倒就睡。 两三天都没有睡觉,他实在是太累了,当然心理压力很大也是一个很大原因。 不管是为了负起自己的责任还是为了拉拢人心,他都要装成一副精神抖擞、成竹在胸的模样。 老老少少十来个人的眼睛都在看着他呢,要是现在这点事情他就表现出一副困顿的样子,其他人不是更要担心。 看到王凯真的睡着了,小三小心的将一床薄被给王凯盖上。 王凯的睡相有点不好,打呼噜打的和他那文文弱弱的样子根本就不相符。 看到睡梦中的王凯突然呱唧呱唧嘴巴,好像在吃什么好东西一样,小三开心的笑了。 没想到就像杀神一样的他,还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可能是王凯那孩子气的一面,挑动了小三心中那每个女孩都会有的母性,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大姑娘的小三,突然有了一种好想将王凯搂到怀里的冲动…… 第二天一早,王凯从睡梦中迷迷糊糊的醒来。 没有睁开眼的他,就感觉到自己的脸正贴着一小团软绵绵很有弹性的东西上。 一时迷糊,他还用手摸过去捏了一捏 哎,蛮舒服的。 感觉舒服,他又揉了一下 这一下他知道不对了,连忙睁开他那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了看 现小三一直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后,王凯才明白过来手中捏着的到底是什么。 “小三,你也醒了啊!这个、那个,刚才我不是有意的啊!” 王凯这次真的有点无地自容了 他也知道自己睡觉不大老实,可没想到这次会一直枕在人家小姑娘的胸口上睡觉。 这也就是小三比较文静,体贴,要是像那些咋咋呼呼的小丫头,还不是要大喊非礼啊! 要是真喊了非礼,他这张老脸可往哪儿放哦。 他可不是人家苏东坡苏大学士,14岁买回来做小妾,18岁就嫌老不要了,还自认为是潇洒。 幸好幸好,小三姑娘只是脸红红的,用眼睛瞟了一眼王凯后就一声不响的收拾被子。 看着一声不响的收拾被褥的小丫头,王凯觉得,无论是再接着解释还是这么出去都有点不大好。 想起兜里还为突事件准备的两块德芙巧克力,他连忙撕下包装,掰了一小块下来 “小三,这个给你尝尝。” 看着那块黑乎乎的东西,小三好奇的接过来放到嘴里 和小萧姑娘第一次吃的时候一样,小三脸上的表情,先是有点小心翼翼,再就是惊讶,接着就是眉开眼笑了。 “呐,这些都给你了。” 当然给的只是巧克力,包装纸王凯回收了,要爱护环境嘛 用一条巧克力将小三给搞定了,王凯还是很有点得意的,这种杀杀人泡泡妞的传奇境界偶尔来上那么一次也还不错。 出了帐篷,天还很黑,外面就只有轮流放哨的赵二坐在皮艇上。 掏了一根烟扔给赵二,两人坐在皮艇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一会。 赵二说他有点担心这些淀子里会有水匪,山贼。 其实这也是王凯所担心的,毕竟这白洋淀里有的小岛很大,有些大的都要上千亩。 就算上面没有多少能种庄稼的土地,也完全能养活个几十人口的。 “赵二哥,你这两天多防备一点,等我再回来,就给你和大狗子换上一副好弓。我再搞几把弩回来,那样就连孙婆婆他们也会有点自保之力了。” “俺听东家的。只是这弩好搞到吗?现在市面上就连一把好弓也不常见,官府查的很严。” “山人自有妙计,对了,赵二哥,你和大狗子能用多重的弓啊?” “俺也不知道,反正一般的弓俺都能随便拉开。不过最多就是二石的,再好的俺就没有见过了。” “哦” 普通人难得见到好弓倒是真的,听到赵二说顶多用过两石弓,王凯也就不在细问,到现代里查查资料也就是了。 和赵二聊了一会,天色已经有点亮了,所有的人也都陆陆续续的起来了。 王凯笑着安慰了一圈的人,就独自开船离开了。 在不远的地方,王凯找到了一个比孙婆婆他们在的那个更加适合生活的小岛。 这个岛地势要那个像滩涂一样的小岛高了很多,也不用担心会因为湖水上涨让小岛淹没。 找了个隐秘的地方将小艇拴好,王凯就打开时空通道,提着那只天鹅回到了他租下的那个小别墅车库里。 随便找了一个袋子将天鹅套了起来,这东西要是坐车的时候被人看到了可不是很好的事情。 租别墅小区就是一点不好,打车难。 那些出租车可不愿意在这里做那半天才有一单的生意 走了三四里路,王凯才打了一辆的士,回到那位于市中心的房子。 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问了问百度大婶,这复合弓哪里买? 一搜王凯才现,这年头只要有钱,什么东西都能买到。不光有专卖复合弓的网店,还有卖森林弩之类的高杀伤性武器。 不过那些信息到底有多少是真的,还要王凯一家家的去验证。 翻了几页,王凯就现一家专卖狩猎器材的商家地址就在沪上。 先在网站上,和不知是男是女的客服小姐谈了谈,现这家店的可信度比较大,‘客服小姐’说可以去店里看看。 ~~~~~~~~~~~~~~~ 呵呵,昨天俺厚着脸皮求了一下票,没想到各位今天就爆了,谢了啊 ahref=.>. 第五十二章 反曲弩和狗腿刀 “先生是打算练习射艺还是准备进行弓猎?”长相甜美的营业员一脸微笑的咨询着王凯的要求。 “过几天打算和几个朋友们到东北,听说那里有很多动物,所以过来买上几把弓玩玩。” 一听到王凯说的是几把弓而不是一把弓,营业员笑容就更甜了 “先生,你有理想的牌子或者型号吗?” “在网上看到你们店里那个带滑轮的复合弓很漂亮,我想看看实物。” “你要是准备狩猎的话,我不建议您买那把复合弓。” “为什么呢?不是说复合弓更准确,更省力吗?” “呵呵,复合弓准确度比较高点,也更加省力一点,可它复杂的结构,却不大适合狩猎者使用。体积较大也让它携带不方便,而且那把滑轮复合弓是为娱乐比赛设计的,并不适合做狩猎弓。” “那你觉得用什么比较好,听说那边有一些野猪之类的大家伙。” “先生,看你的样子,好像是第一次接触弓猎吧?” “呵呵,是第一次接触,就是觉得好玩。不过我朋友是练过的,只是他没有时间过来。” “哦,这样我就放心了。刚才听到你说有野猪,我真的为你们担心,就算是那些老手都不敢用弓去狩猎野猪。没接触过弓猎的人去找野猪的麻烦,肯定会很危险。” 王凯也就是随口一说,既然要买当然要买有杀伤力的,他又不能说自己买来是准备装备手下和人搏杀的。 没想到这小营业员倒是一个不错的人,不会只想着赚钱,还知道提醒他野猪很危险。 “呵呵,你人不错。反正我也不懂,你就帮着我参谋参谋吧。” “那您的要求有什么呢?像是价格,力度,品牌。” “我要求只有几点,一就是要有杀伤力,我朋友力气大,你不用担心用不了;二就是要实用,东西贵没关系,一定要有威力要好。你就想象一下,我现在带着十来个男男女女走在原始森林中,都需要准备哪些武器才好。” “呵呵,那我想想啊。” 长相甜美的女孩觉得王凯的比喻挺好玩,就帮着王凯想了想 “呵呵,我觉得应该这样搭配武器,一就是要有弓,最好是狩猎反曲弓,箭快、体积小、便于携带;二就是一把好的狩猎弩,射程远杀伤力大;三还要配上一把刀,切切肉开开路。 “都给我介绍介绍吧。” “要是您真的想狩猎野猪,我就先给你介绍一款专门用于反恐和狩猎大型野兽的反曲弩,进口的追月225a。这款弩,质量,精度,射程,都是相当的好,精度5o米距离误差2-4厘米,有效射程1oo米以内,可以用来射杀大型猎物。不过就是拉力比较大,有225磅,也就是要一百公斤的力量才能将弦拉开。就算用上弦器上弦也要很大力气的人才能拉开。” 性能确实不错,5o米误差2-4厘米的精确度在古代还不是狙击枪级别的武器啊! 那一百公斤的拉力对于一般人来说确实挺夸张的,不过王凯估计以赵二的力气,就算是不用什么上弦器也能轻松将弦拉开。 王凯记得古代里就有一种可以用脚蹬着上弦的弩,好像就是那种四石重的,不过那种弩由于材料所限,白白将很多力气浪费掉了。无论是射程还是精确度,都不能和用现代高科技材料打造的弩相比。 想想看,当弩有了弓箭一样的射击频率,对所有想成为王凯敌人的人来说是一件多么悲剧的事情。 在古代一般对将领的要求也就是五十步内可以射中靶子,也就是二三十米内能射中靶子就算可以了。 这5o米内误差不过四厘米的追月弩,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神兵中的神兵了。 随便招上一些力大忠诚的手下,组成一个强弩队,那就是一只强大的护卫力量。 “先生,先生,要不要我再带您去看看那狩猎反曲弓啊?”看见王凯有点走神,长相甜美的女孩出声提醒了他一下。 “呵呵,好。你先帮我把这个追月,什么来着?” “追月225a” “对,你先帮我准备三把这个追月225a。然后我们再看其他的。” “您确定您是要三把追月225a吗?” 女孩有点激动,这可是一个大单子啊! “是的,还有,再给我配上个一千只弩箭。” 当听到一千只弩箭后,女孩傻眼了。 “先生,这追月弩的箭支都是特别制造的铝合金箭,可是要2o元一根的。” 听到2o块钱一根箭支,王凯傻眼了,这消耗还真是高啊!一千只箭支就要两万块,真是买得起用不起啊! 不过说出去的话要是因为价格贵再收回来,王凯还真的有点不好意思。 “没事,就来一千根吧。我们人多,喜欢多玩玩。” “可是先生,问题是我们店里没有这么多,只有个三百来根。” “那就三百根都打包给我,剩下的我过段时间再来买。” “好的先生,那您还要选什么狩猎弓和刀具吗?” “狩猎弓你就给我挑一个最重的型号就行了,数量要两把,箭支要五百根吧。这次不会再没有了吧?” “呵呵,这个有,那刀具呢?” “你们店里有没有介绍刀具的资料,我看看再说。” “那我给您拿,您到那边沙上坐一会。”说着女孩就跑到一边去翻找介绍刀具的资料。 现在这个社会,只要有钱赚,商人们总会用各种各样的借口回避法律的约束。 就像这家店里卖的这些东西,都是一些杀伤力强大的冷兵器。可以一个户外用品的名头就掩饰过去了。 当王凯拿到那印刷精美的画册后,一下就被第一页的东西吸引住了 狗腿弯刀,尼泊尔军队标配的军刀。 刀鞘非常轻,便于携带,杀伤力大。这种弯刀能一下子砍下一颗人头。除用于近身格斗外,还是优秀的野外求生刀具,适合修理装置、挖洞、磨利帐篷支柱、切肉、开罐头、解剖猎物等。 这种阔头弯刀,也被人称为廓尔喀战刀,它现在已经是尼泊尔国刀。目前该刀在各国特种部队中颇为流行! 此刀头重脚轻,前宽后窄,背厚刃薄,抡砍时力量集中在刀的前部,具有斧子的杀伤力,非常适合肉搏砍杀和在从林中行进时开路。 在刀身底部会有小小的v形凹痕,可以将拔出后的鲜血导引,以免沾污刀柄;而且刀套背面有两把小刀,开口的是用来削东西去皮的,未开口的是用来磨刀的,因外形很像一条狗腿因此又得名狗腿刀。 据说这种弯刀一经拔出就必须见血。一般成年廓尔喀男子都能一刀将水牛的头斩下,如果一刀斩不下就不能被看作男子汉。因此,弯刀使平均身高只有1.6米的廓尔喀士人笼罩上一种特别气氛。廓尔喀士兵的信条“与其懦弱地活着,不如就此死去”显示了他们性格的强悍。 当王凯看到上面那段广告词时,突然现多日来盘旋在脑中的问题迎刃而解。 想想斯巴达三百勇士,想想古罗马帝国,想想蒙古,这些冷兵器时代比较强大的民族都是因为他们特有的习俗文化的功劳。 王凯完全可以将斯巴达人那种从娃娃练起的军事思想复制过来,忠诚,也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施恩才能得到。 也可以用一种文化,或者说信条,来影响同化那些原本不怎么坚定的追随者。 第五十三章 送礼就送鹿茸鹿鞭 见王凯盯着手中的资料出神,刚刚做成一大单买卖的女孩,心情愉快的给王凯泡了一杯茶送上来。 “这刀不错吧?这刀在我们店里可是非常热销的,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卖过五十把以上呢!” “真货?” “真货,比真金还真。我们店里每一把弯刀都是纯手工打造,并且选料上乘,做工精致。” “呵呵,我看你都块变成王婆了。” “嘻嘻,你怎么知道我姓王?” 知道女孩是逗他开心,王凯笑了笑。 “这种弯刀多少钱一把?” 话还没说完,王凯兜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呵呵,我接个电话” 听到王凯还在用“男人海洋”这很古老的铃声,女孩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表哥,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怎么,我就不能想起你了?” “哪会呢,这不是知道你是一个大忙人吗嘛!” “其实我这次找你确实有点事情,我听姑妈说你搞到一头梅花鹿?” “是啊,正准备过几天带回去。到时候一定忘不了给表哥你送上一些。” “王凯,哥想求你点事情。” “是关于这头鹿?” “嗯,听说你搞到的那头鹿是野生的,哥知道你既然搞到就是为了给姑妈姑父他们自己吃。可是哥想厚着脸求你把鹿茸和鹿鞭让给哥。” 听到对面的声音,王凯就知道这次表哥是真的拉下脸来了。 “想送人?” “嗯,过段时间就是县里老县长的生日了。” 听到表哥都说的这么明显了,王凯也就明白了。 表哥在县公安局做治安大队长,这想乘着县长生日送礼,不是想升官就是有了什么难处。 家里就这么一个有点权势的亲戚,王凯自然不会和自己的表哥过不去。一向豪爽的表哥都说出厚着脸皮求他的话了,可见这件事对表哥多么的重要。 “你什么时候用,我最近几天离不开上海。” “呵呵,你同意啦。哥现在就在上海,告诉我地址我过去拿。”电话里传出的声音,就连王凯这边都能听出一股子开心的意味 “唉,你就知道俺这个表弟不会拒绝吧?”他们表兄弟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很好,以前都是年龄最大的表哥照顾着他们这帮子小表弟。 现在能帮上表哥的忙,王凯也是很开心的。 看到王凯挂了电话,那个长相甜美的营业员就将店里的几种弯刀的价格都拿给王凯看了看 “就挑那种最好的吧,给我来三把。” 也就是给赵二爷仨准备三把,王凯也不在乎那点的价钱,毕竟一分钱一分货,贵的总比便宜的质量好上那么一点。 其实近一千年的科技差距,就算是现代普通菜刀的质量都要比北宋那时的那些宝剑、宝刀强上很多。 宝剑宝刀这些东西都是根据当时的制造工艺,科技水平评价出来的。 就拿那‘千古绝唱’的鱼肠宝剑来说吧,在青铜器时代,连铁都不能冶炼,由当时的铸剑大师打造的鱼肠剑成为宝剑也算是正常。 其实鱼肠剑的主要材料是锡和铜,只要是物理及格的现代人都能猜的出这两种材料制造而成的宝剑有多‘硬’有多‘锋利’。 所以说那种传说宝剑这东西,听听也就罢了,谁要是信了也就输了。 王凯估计,以现代的制造工艺,选用特殊钢材打造而成的狗腿弯刀,到了北宋削铁如泥不敢说,但是像水浒传中杨志祖传宝刀那样砍二十来铜钱还是轻松无比的。 刷卡结账,将东西拉到车库里以后,王凯打了个电话给他表哥杨建兵。 “表哥,我忙好了。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们出去吃个饭。” “你好了啊,我现在正在招待所里看电视呢!告诉我地址我过去找你吧。” “好,我住在长德路158弄,绿杨小区。你到了给我打电话,我下去接你。” “待会见……” “待会见” 放下电话,又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简易房屋的信息。 既然要在白洋淀里安上一个家,总要有个房子。这住帐篷也不是个事情,再说夏天里蚊虫蛇蚁也多,帐篷的防护也不够到位,人常住对身体也不好。 要是自己盖上一栋房子,王凯没有那个技术也没有那个时间,所以那种容易拆装的简易房屋就成为王凯的选。 只要搞上几包石灰将地基撒撒,再用水泥将一些缝隙之类的堵堵,也不用担心岛上的蛇蚁骚扰。 确定了几家附近的建材市场中就有这样的活动板房,王凯也就放心了,只要下午将东西买到,晚上他运过去就行了。 表哥杨建兵来的时候,王凯就将他带到楼上自己的小屋里看了看那只梅花鹿。 对于王凯冰箱里冻着的梅花鹿和天鹅,杨建兵只是眼神怪异的多看了他几眼。 这两种东西都算的上是国家保护动物了,梅花鹿还好点,毕竟有人工饲养的,可是天鹅却是只有野生的一种。说白了,王凯的这种行为可以算是犯法了。 “呵呵,别看我。你也不是啥好人,明知道是野生梅花鹿还想送人。” 其实王凯也知道表哥那怪异的表情,只是惊讶他怎么搞到这些东西,而不是责怪他做这些犯法的事情。以前他和别人打了架,表哥还不是照样托关系让他没事。 “以后小心点,这下海市毕竟不是我们那个小地方。” “我知道的,我有特殊门路,这些也算不上犯法。”对于表哥的语重心长王凯只能含糊的糊弄过去。 “表哥,这鹿你全带回去吧,要是需要,你就全拿去送人。我爸妈那里以后再吃也无所谓的。” “全送倒是不必,真要全送过去反而失去了贵重的那个味道,只要将鹿茸鹿鞭送去就可以了。鹿肉还是给姑父姑妈他们吃了吧,这东西补身体。” 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抓了一把,没能提起来,杨建兵拍了拍手里的冰末将冰箱盖上。 “这家伙得有一百多斤吧?” “没称过,不过我觉得要有一百三四十斤。” “嗯,差不多。王凯,我这里有两万块钱,你拿去用吧。” “表哥,你这算是给我的红包,还是买我的鹿茸鹿鞭的钱?” 看到表哥从随身带着的皮包里掏出两扎钱出来,王凯差点没有蹦起来。 ~~~~~~~~~~~~~ 汗颜啊~今天多传几章。 这两天家里装修店面,呵呵,想必大家都懂的,俺也就不啰啰嗦嗦了。 第五十四章 白洋淀里清风寨 “别管是什么钱,你先收下。这鹿肯定也不是大水淌来的,我们亲兄弟明算账,我总要给你点成本。” “表哥,那我是不是到你家吃饭也要给你个成本价?要是我去你家里吃饭你收给我个成本价,我就收了你这钱。” 听到王凯的话,杨建兵轻轻锤了王凯一拳。 “你小子,总能把歪理说的像真的一样,明明知道你这是歪理,我还真没有驳斥的理由,不过这钱你还是要收下。我和朋友打听过,这野生的鹿茸鹿鞭可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就算是一根野生的鹿鞭都不止我给你的价钱,那些有钱人可不在乎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多花上几万块。碰到需要的人,就算你要五万一根也有人愿意买。” 听到表哥对这东西的评价这么高,王凯还真有点惊讶,他还以为一根鹿鞭卖个几千块就不得了,没想到却能卖到五万以上。 王凯知道表哥交际的那些人,肯定要比他在网上搜索到的信息更值得相信,不得不感叹有钱人真的是奢侈啊! “表哥,这东西真能值这么高的价钱吗?” “呵呵,不舍得送给表哥啦!” “怎么可能,我只是好奇而已。虽然我这头鹿不是大水淌来的,不过买的真的很便宜,才不到一千块。我是觉得有利可图啊!” “一千块?你确定不是你记错了,或者对方智商是二十?就算是卖鹿肉都不止这个价格啊!何况还带着鹿茸鹿鞭。” “呵呵,想必是对方智商二十一下吧。对了,表哥,县里老县长的风评很好啊,你送这鹿鞭他会收下吗?你可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到时候被老县长骂出来就完了。” “你小子乱想什么呢,你以为吃鹿鞭就一定是为了壮阳取乐啊!”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老年人吃了更多的是调理身体。你也知道,老县长和我岳父是老战友,他们那一辈的人都是通过不要命的工作才能做到如今的地位的,年龄大了以后这各种各样的疾病也就出来了。” “哦,你岳父现在退了吧?” “嗯,要退的时候终于提了一级,现在在家享受处级待遇呢。王凯,我能不能再和你要一只鹿腿送给我岳父,这人老了就变得像小孩一样,总琢磨着吃的玩的,有时候去他家,经常会听到他一脸怀念的提起年轻时吃到过什么稀罕东西,可他们以前吃的很多野味,现在都变成国家保护动物了,就他那级别还没权利吃的上。” “表哥这鹿你带回去看着分分吧,毕竟你那边关系网大,要送到的人也多。只要给外公外婆和我爷爷奶奶他们送点就行了,其他的你看着办吧,我爸妈那边等以后有了再吃也没什么。” “呵呵,用不了那么多,有个半只就够我分分的了。这些东西虽然比猪肉牛肉更有营养,可我们这个层次的人也就吃个新鲜,哪能经常吃这些东西。毕竟一个人的生活水平是和他掌握的社会资源密切相关的。” 听到杨建兵的话,王凯心里笑,这进了体制里的人总是喜欢将所有的东西级别化。 “表哥,虽然我们没权利,可有路子还不是一样能享受到这些特权物品。” “呵呵,也是。看来是我的思维方式有点僵硬了。不过一定要小心,这事情虽然不违反道德,却违法。” “嗯,我会注意的。” “好了,我下午就要回去,中午还有点事情,就不和你出去吃饭了。等你什么时候回家,我们哥俩再好好聚聚。你不是一直想玩玩枪吗,最近正好我出任务的时候留下几颗子弹,你等你回去给你过过瘾。” “呵呵,表哥你这人不地道啊!” “臭小子,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快点帮我把鹿搬到车上,幸好天冷,也不用特意找冷藏车了。” “嗯,我去找物业要几个大的黑色垃圾袋包一下,让人看到不好。” “你去吧。” 送走了表哥,王凯午饭也就凑活着吃了一桶泡面。要准备,要带过去的东西太多了,王凯不得不抓紧时间。 好在现在的商家有电话联系送货上门等服务,不然王凯光是跑厂家都能让他跑断腿。 王凯给孙婆婆赵二他们准备的房屋是标准宽5米,长12米,重两吨多的磷镁土活动房。 虽然活动板房也可以按照顾客的要求设计,可王凯太急了,等不了哪么多天,所以就买了两栋标准模板房。 这种价格低,重量轻,易搭建的简易轻体活动房,具有防水,防火,防震,防腐蚀的独特效果。板材采用聚苯加芯,充分达到保温隔热等效果。 而且还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无论是山坡、丘陵、草原、沙漠、河畔都能随意搭建。 在王凯一条中华烟的诱惑下,售后的师傅手把手的教了王凯一下午怎么组装怎么拆卸。 末了还告诉王凯几个小秘诀:不想铺水泥地面可以用石灰撒一下地面在铺上塑料布橡胶地板;要是不打算移动可以用胶水将板材的缝隙都粘起来,能更保暖。 由于白洋淀中的小岛都时荒无人烟,所以王凯搬运这些东西的时候,也就没有特意等到晚上。 不算床被子这些零碎的玩意,光是两栋活动板房就要近五吨重。 就算王凯都是用平板车将一些大件的东西拉过去,可从车上搬上搬下总还是要靠他的小身板。 一切收拾利索,花了王凯五六个小时。看着那一直保持打开状态的时空通道,王凯真有点担心它会不会突然能量耗尽消失掉。 好在时空通道一直保持着稳定,让王凯放心了不少。 劳累了半天,将所有的东西都搬了过去,王凯晚上终于能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睡了一个真正安稳的小觉,第二天起来后真是神清气爽。 再次来到古代后,王凯就急匆匆的驾船回了孙婆婆他们所在的小岛。远远的还没有靠近,就看见小三和几个小孩子挥着手来岸边接他。 “东家,昨天有人来到岛上了。是两个打渔的渔夫,他们都是这个白洋淀里的清风寨上的人。” 这是孙婆婆见到王凯后说的第一句话。 第五十五章 清风寨主是女人 “孙婆婆,这个清风寨的人,你感觉怎么样呢?” 王凯最关心的自然是清风寨的行事风格。 “都是一帮老实巴交的汉子,他们打渔到了这里,可能是看上赵二兄弟那付好身板了,就想拉我们去他们山寨上入伙。不过老身看他们衣装破烂,应该过的并不好。” “婆婆以前听说过这个清风寨吗?” “以前倒是没有听说过,不过那两人为了拉我们上山,将山上的情景和老身说了很多。” 听到清风寨里的两个人连他们寨子的情况都能随口往外说,王凯是一点都不担心了,说难听点,这清风寨看样子就是一帮无组织无纪律的乌合之众。 跺了跺脚,王凯招呼小三将穿上放着的早点都拿了下来,反正快艇都给他们见识过了,一点包子豆浆,也就见怪不怪了。 看见大狗子一声不吭的跟在身边,王凯拍了拍他肩膀“大狗子,你去将船上的东西都搬上来。” “唉,东家。” “婆婆,你给我说说这个清风寨是什么样子。” “听那俩汉子说,他们清风寨上老老少少有上百口人,都是周围郡县里那些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他们寨主是个姑娘,叫宁清风,不过老身认为应该是宁青凤,哪有一个姑娘家叫清风的,一些大字不识的汉子就错了名字也是很正常。” “哦,寨主是个女孩子。那两人还说过什么吗?” “听说这姑娘使得一手好刀法,平常十来个汉子近不得身。听那两汉子的话,好像这个姑娘选了十来个身强体壮的汉子跟着她学习刀法,组成清风寨的护寨队。好像这护寨队还很厉害,曾打跑了好几拨窥视他们清风寨地形的盗匪。” “这么说,清风寨并不是占山为王的盗匪了?” “后来老身请赵二哥爷俩偷偷跟在后面去清风寨查看了一下,这清风寨确实如那俩人所说的那样,寨子里的人都是以种地打渔维生,日子过的并不富裕。” “那个清风寨比我们这个小岛好吗?” “东家要想知道详细的情形,还是要问赵二兄弟,他曾上了岛上查看了一番。” “赵二哥,那你说说这清风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 “回东家,这清风寨倒是一个适合生活的好地方,不但地势比这个小岛高了很多,地方大了很多。岛上也不像这边都是一些荒草小树,那边有着大片的树林,还有很多能种庄家的田地,就连野物也多了很多。不过俺觉得他们寨子里肯定没有善射的猎户,不然猎物也不会有那么多。” “赵二哥上岛后,没有被清风寨的人看到吧?” “那岛的地方很大,俺从里他们寨子很远的地方上的岸,并没有人现俺。” “那先吃饭,吃过饭我们到清风寨看看” 不得不承认王凯是一个细心的人,为了让所有的人都能吃饱,他将一家包子铺全部的包子都买了下来。 吃好了饭,王凯就将已经组装好的弓弩都拿了出来。赵二和大狗子自然是一眼就认出其中的一样东西,弓。 无论是古代的弓还是现代的弓,大致还是那个样子,百变不离其本质。 “赵二哥,你先试试这把弓怎么样?” 接过弓,赵二先是看了看摸了摸,无论是弓身还是弓弦所用的材料都让赵二一头雾水。 王凯就看到赵二没怎么用力的拉了拉弓弦,整张弓就达到满弓的状态。 “东家,这弓有点太软了。” 看见五十磅的狩猎反曲弓到了赵二手里就变得像小孩子玩具一样。 王凯忍不住心里的痒痒,连忙将已经组装好的225磅拉力的反曲弩也拿出来。 “赵二哥,你来拉拉这个试试?” 追月225a那迷彩硬朗的外表直接就让赵二眼前一亮,“东家,这是弩吗?” “嗯,你来拉拉试试能不能直接将弦拉开。用脚踩住这个,这样能用上力气。” 王凯稍微做了几个示范动作,其实他也就拿手比划了一下,可没有胆量直接用手去拉,225磅,一百多公斤的拉力,要是不借住上弦器,以王凯那小身板连让它晃动一下都不可能。 赵二接过去,学着王凯的样子,用脚踩着脚蹬,用两手抓着弦往上一拉。 满弦,有时轻松满弦。 这用脚等着脚踏上弦用的力气和健身动作里的硬拉差不多,用的是腰背力量 虽然腰背力量要比单纯的臂力大上很多,可做到像赵二那样轻松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王凯只是想让赵二试试能不能拉开这一百多公斤的弦,也就忘了告诉他上弦后要放到哪个位置,所以赵二将弩弦拉开后就一直那么用手拉着。 “东家,你这弩好像不是很硬啊!俺觉得就像是一把两石弓的样子,这么小力道的弩没什么用啊!” 赵二的话,让王凯听的牙疼。 王凯也曾看到过资料,说宋朝对弓手的选拔是以拉开多重的弓为标准的。 拉开八斗九斗的也就是个民兵级别的,拉开一石二的能进正规军,拉开一石五的能做一个班直也就相当于一个班长,而能拉开两石弓就可以成为军中的精锐。 宋代的一石差不多相当于64公斤,两石就是128公斤。(闲人按,那种说开八石十石弓的戏剧、传说,各位看官听听也就算了。开弓用的那部分背部手臂肌肉是不可能负重五百公斤的。用脚蹬着上弩弦却要比开弓容易很多,很多训练过的人硬拉都能轻松过15o公斤……) 北宋一两百万军队,怎么也能挑出几千上万的能拉开两石弓的精兵。 只要选出几千精兵强将,配上这抛射3oo米平射1oo米的反曲弩,无论女真还是蒙古都别想再在中原这块土地上胡作非为了。 不过王凯估计,就算他愿意卖,北宋朝廷那帮子只懂争权夺利的君臣,也绝对不愿意花大价钱来买。 在王凯装上合金弩箭给他演示了一遍威力后,赵二对现代反曲弩的轻视就变成一脸狂热。 用上瞄准镜,只要手稳的人,五十米之内基本上是箭箭上靶。 就算赵二以前没有用过弩,可也听别人说过,王凯所带来的这把弩绝对是他知道的射的最准的弩了。 古代的弩再怎么样也没法和现代弩的合金箭道相比,这就像滑膛枪的准确度永远没法和有膛线的枪支想比一样。 其实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性能,就是现代反曲弩的箭可以达到1oo多米每秒,这对于射击移动目标来都不怎么用考虑提前量了。 一上午的时间,王凯就是指点赵二父子怎么使用弓弩。 毕竟清风寨上的人已经见到他们了,看见害怕的东西就将头埋在沙里的鸵鸟行为,王凯是不会有的。 再说对方的小岛地理位置更好,也让王凯有点动心。 ~~~~~~~ 最近女朋友要开服装店,闲人自然不好意思说俺要写书没有时间帮你。毕竟写书还没有见到收入,家人总会觉得这是不务正业。 这几天的更新都是俺抽出自己吃饭睡觉的时间码出来的,希望各位看官看在闲人已经瘦了好几斤的份上,对俺的度多宽容宽容吧。 等家里忙过这段时间,俺就能爆爆了。 那天看到一个书友连投了11票三千字催更,闲人都没好意思吃下他的更新票。 如果晚上没什么事情的话,会再更新一章。 第五十六章 谁兼并谁 “当家的,按照刘家两兄弟所说,对方明显就不是普通人家。请他们来寨子会不会不大好?要是来个鸠占鹊巢怎么办?” 听到老管家忠叔的话,宁青凤犹豫了一下 “忠叔,可是我们清风寨连一个会射箭的人手都没有,怎么去大龙寨为爹爹报仇。听刘家哥哥说,那个赵二可是身高八尺,体魄健壮,而且还箭术高明。也许这样的人物能拉开那把两石的重弓,这样为爹爹报仇的希望也就大了很多。” “可是当家的,要是对方只是出来游玩的呢?我们这样贸然上去请人家入伙,会不会再惹来更多的麻烦?” 这忠叔和李家的李来福同样是管家式的人物,跟的主人不一样,这差距不是一般的大,面黄肌瘦的忠叔像难民更多过于像管家。 “那些来游玩的大多都是在外面逛逛,哪有进淀子这么深的,而且还带着老妈子和孩子。忠叔,就算赌一把,我也不愿放弃这个机会。爹爹能为了寨子的安全舍了性命,我也不能只考虑自己而不给他老人家报仇呀!” 这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看待事物的视角也就会不一样,宁青凤虽然只是一个年轻女子,可她看待事情的角度确实要比忠叔更加细腻一点,猜测的也更加符合事实。 “唉,要是我们寨子也有能射的勇士,就不用老东家用性去拼了。这一寸长一寸强,再好的身手也挡不住人家放冷箭。怪不得朝廷禁弓禁的这么厉害,当家的真的打算用祖上传下来的二石重弓来拉拢那个赵二?” “嗯,要想让好汉子卖命,总要有点拿的出手的东西。忠叔,你也不要再担心了,逃难都能带着下人家孩子就算坏还能坏到哪里去!要是真的能为爹爹报仇,我就是将自己和寨子都拱手送上又如何!” “凤儿,苦了你了,都是忠叔没用,只会写写算算,不能上阵杀敌,还要让你一个女孩儿家来撑起寨子。” “忠叔,这不能怪你,要怪就怪那贼老天不公,让我宁家总是多灾多难。先是嫂嫂被人欺负,哥哥寻仇打死了人,现在爹爹又……。要不是盼着皇帝老儿大赦天下,见上哥哥一面,我真的想那么随爹爹去了。” 看见自从她爹死了后,就一直没有哭过的丫头终于露出女孩儿该有的软弱,忠叔心里也不好受。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要不是老东家,他宁忠全二十年前就死了。这样的恩情除了以命相报,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其他的。 “当家的,那我下去安排一下,听刘家兄弟说那个岛离这里要有半天的船程,我们要早点出。” “谢谢忠叔” 凤儿,和忠叔别说什么客气话。要不是老东家当年救我,我二十年前就没了性命…… 当刘家两兄弟带着宁青凤和忠叔来到王凯他们所在的小岛时,王凯他们正在吃午饭。 一上午的时间,除了让赵二父子熟悉怎么使用现代的弓弩,王凯还带着他们出去体验了一番弓弩的性能。 用这种可以猎杀野猪的强弩打野鸭之类的鸟类,还真的是杀鸡用牛刀了,弩箭那强大的贯穿力,五十米内,射中野鸭就直接从野鸭身上穿过去,都不带减的。 一直都是自制弓箭的赵二看到这么大的杀伤力,爱不释手之余还有点不舍得用,都是等到两只鸟聚到一起才会动手,来个一箭双雕。 要不然,以他们爷俩的上弦的度,五百只箭还不够他们两个小时用的呢,哪会像现在这样才用了不到二十只箭。 不过就算这样,也还是猎到了三十几只野鸭。 孙老汉的手艺加上王凯带过来的烧烤调料,原本就是美味的野鸭直接有望变成极品美食。 那股香味直接就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就连一贯波澜不惊坐在帐篷里看书的萧碧菡,也是一脸好奇的走过来。 女孩轻轻给王凯福了福“东家,好香的味道。” 好像无论什么时候,女孩的语气总是那么平平淡淡,波澜不惊,每一句话都能让人感到舒心。 “嗯,放了一种特殊的佐料。萧姑娘,这两天身体还好吧?” “谢谢东家的关心,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好了就好,我这两天就怕你身体受不了夜里的寒气。” 现代人说话总是没有古人那么含蓄,有时候关心的话语很容易顺口说出,幸好女孩知道王凯说话风格,只是稍显羞涩的笑了笑 “东家,你给我的药丸还没有吃完,还有三顿。” “那药拆开包装放不久的,你扔了吧!” “东家不要了吗?” “嗯,不要了。” “我留着可以吗?” 看见女孩很认真的样子,王凯将刚要出口的解释,换成了‘可以的’三个字。 既然女孩子这么想要留着,王凯再说什么拆开包装就不易保存,只会将挺好的气氛破坏掉了。 第一只野鸭烤好的时候,虽然所有的人都有点垂涎欲滴,可是第一只的第一口还是被孙婆婆拿给了王凯。 其实王凯并不是很在意这些鸡毛蒜皮的小节,不过孙婆婆说的也是挺在理,规矩不能废! 宁青凤几人乘着小船远远的还没有靠近小岛,就被赵二爷俩现了,俩人直接就抓起身边的强弩,上弦搭箭瞄准了几人。 船上的几人虽然不知道赵二他们拿着的到底是什么,可猜也能猜得出应该是某种武器,而且还是那种远程的武器。 昨天来过的刘家两兄弟连忙挥着手臂对岸上高声喊叫 “赵家哥哥,我们是昨天来过的刘虎刘豹啊!这后面的就是我和你们说的宁当家的,我们这次来是想请你们到寨子里的,千万别伤了和气啊!” 看他们也就是五个人,王凯挥了挥手,让赵二爷俩将弩放下。 靠近了以后,宁青凤倒是很聪明的只带着忠叔和一个高瘦的男子上岸。 这样一来,他们一女两男,王凯这边却是三个大男人,最起码明面上的力量对比王凯他们占了优势,也算是对王凯的一种示好。 小麦色的皮肤,高挑的身材,让宁青凤有一点现代健身房女教练的气质。只是那张严肃的小脸英气有点太重,失去了女子的柔和。 抱了抱拳,王凯客套的走了个过场 “这位莫非就是清风寨的宁寨主!在下王凯,久仰宁寨主的大名。” 宁青凤却是对王凯行了个女子那种礼节,并没有像王凯想的那样用什么男子的礼节。 “小女子宁青凤,见过王公子。” ahref=.>. 第五十七章 清风寨难民营 看王凯他们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宁青凤也对自己早晨的判断有点不怎么自信了。 虽然怎么看,这老老少少的也不像是出来游玩的,可逃难还能逃的如此悠闲,她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过。 “敢问王公子,你们是到这白羊淀里游玩的吗?” “宁寨主说笑了。您有看到过像我们这副样子出来游玩的吗?” “是小妹唐突了,不知道王公子是打算暂时避避风头还是常住此地呢?” “呵呵,这两种想法都有点。宁寨主,如果不嫌弃这里简陋的话,一起吃个便饭如何?刚才猎到几只野鸭,正好烤了烤。” 宁青凤和忠叔俩人对视了一眼,都能看到对方眼里的惊讶! “那就打扰王公子了。” 说过,宁青凤转过头小声的和高瘦的青年说了几声,那青年一脸不情愿的将腰间的长刀扔回船上。 对于宁青凤这么明显的示好举动,王凯笑了笑。 “宁寨主有心了!” 看到王凯带着宁青凤三人回来,萧碧菡赵氏她们早早的就带着孩子回了帐篷里。 清风寨子的三人也都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在吃饭的地方随便找了一些石头干草,几人就坐了下来。 俩边的人互相介绍了一下,王凯才知道那个高瘦的男子叫宁刚,使得一手好刀法,寻常十来个人近不得身。 王凯也介绍了一下赵二父子,在他口中的赵二爷俩都是力大无穷,有着百步穿杨箭艺的壮士。 听到赵二父子都有着百步穿杨的箭艺,宁青凤三人都有点震惊。 好在赵二爷俩都是那种木讷的脸孔,不熟悉的人根本就看不出他们脸上的尴尬、不好意思。 当孙婆婆将一只烤的金黄的野鸭拿过来后,三人又惊讶了一把,远远的他们就闻到这种香味了,可没想到这么香的食物却是这白洋淀中寻常可见的野鸭。 “宁寨主,尝尝孙师傅烤的野鸭味道如何?” 这用干枯的芦苇杆和野草烤出来的野鸭虽然有着一点点的烟味,可是瑕不掩瑜,撒上现代里特制的烧烤调料后,就连一直做厨师的孙成厚都忍不住流口水。 不过成年人对口腹之欲的克制要强上很多,即使心里再想吃,三人也只是多吃了两口就停了下来。 “王公子,这野鸭烤的真好。不过这再好的东西要是天天吃人也是会腻的,总要有各种果蔬搭配起来才真正像顿饭菜。” 听到女孩子和他玩起了谈判技巧,王凯心里有点好笑,这寨主大小也算是个领导,说起话来就是不一样。 对于宁青凤的小聪明,王凯也没有去反驳她。 “是啊!虽然我们可以猎到足够的野味,可这总是吃肉确实不是办法!” 王凯注意到女孩子听到他那句‘总是吃肉不是办法’,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表情。 “呵呵,王公子所言极是。所以小妹想邀请公子一行到我们寨子里暂住一下,我们寨子虽然不是很富裕,可是果蔬粮食还是不缺的,总好过公子在这荒岛艰苦度日!” “呵呵,是啊!这荒岛的艰苦日子确实不怎么好过。这两天光吃这些野鸭野鸟的都有点上火!” 王凯这话让忠叔和那个宁刚听的都有点蛋疼,这光吃肉上火,他们可倒是想光吃肉,可这野鸭也不是那么好抓的。 没有会射箭的猎人,只靠人抓的话,抓到的野物都不够养活自己的。 可蛋疼归蛋疼,人家王凯说话时一板一眼的,也没有什么嘲笑的意味,他们也只能将心中的苦闷压在心里,谁叫他们寨子里没有会打猎的呢! “公子说笑了,小妹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这淀子里的几个小岛大多都是荒无人烟,不大适合住人。公子到我们寨子里住下,我们也可以互相有个照应。” 其实了解到清风寨情况后,王凯就决定去清风寨了。 虽然这样会让他费劲拉过来的活动板房没了用武之地,可到清风寨里还是要比他们独自住在荒岛上要好。 事情总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有时候花大力气做好的准备用不上,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好在所有的材料王凯都是放在那个岛上隐蔽的地方,在那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也不渝担心被人现。 “既然宁寨主盛情相邀,我王凯也不能婆婆妈妈的。你看我们今天就搬去贵寨如何?” 听到王凯这么直接的话语,无论是宁青凤还是那个忠叔都露出一脸微笑,终于没有辜负他们大老远的跑来一趟。 能拉王凯入伙,他们清风寨的力量可就上了一层台阶,他们那十几个人的大刀护寨队一直最缺的就是弓手,现在一来就是俩,哦可能是三个,因为看样子王凯也是箭艺不错。 事情出奇的顺利,宁青凤也是一脸高兴,一扫刚才伪装出来的文静,恢复了她以往行事麻利的作风。 “王公子,既然你愿意搬来我们山寨,我们就早点收拾一下吧,这里到寨子还有半天的路程,要不快点,天黑前就赶不回去了” “孙婆婆,赵二哥,你们都去收拾一下吧!” 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有了地方去,总比这样茫然的待在荒岛上好,就连孙婆婆听到要收拾东西去清风寨,脚步都变得轻快了很多。 王凯他们除了几顶帐篷外也就几件衣服,收拾起来倒是很快。 有了外人,充气快艇上的动机自然就不能用了,好在船上备着几把船桨。 有了刘虎刘豹兄弟的帮忙,王凯他们两艘船也能跟的上宁青凤他们的小木船。 这人力划船自然是快不到哪里去,走走停停的直到天黑王凯他们才来到清风寨所在的岛上。 这清风寨在王凯看来更像是一个难民营,寨子里的房屋大多都是树木搭建的,能起到遮风挡雨的功能就不错了,也没有人去在意好不好看。 百多口人,几十间杂乱的房屋聚在一起,外面再围上一圈的木桩,几成了一个寨子。 这样简陋的聚集地恐怕比起那些难民营的条件都有不如。 看了看忠叔找来帮忙的几个小伙,王凯也就大致明白了这清风寨的情况。 劳动力不足,生产工具落后,这样要是还能吃得饱穿的暖才怪。 ~~~~~~~~~ 这两天装修忙的昏头昏脑的,好在已经结束了。 第五十八章 清风寨二当家 从宁青凤为他们安排住的房子,王凯就能察觉到宁青凤对他们的看重。 分配给他的那是三间位于寨子中心的屋子,虽然在王凯看来也就是那么回事,比起现代里那些低矮的土屋都要差上很多。 可和周围那些只是用木桩搭了个框架,四面都是用芦苇杆围起来的茅草屋子一对比,这几间用土石垒砌的小矮房简直成了独立小别墅一样珍贵了了。 里面以前都是谁住的王凯不清楚,早在他们收拾船只行李时,这里面的人、物就都搬了出去。 虽然王凯知道他们住进来,必定会有人搬到那些差点的茅草房中,毕竟整个清风寨里也就七八间这样的土石结构的房屋。 可让王凯再让出来他也不愿意,队伍里有老有小的,他更不忍心让这些跟着他的手下们去住那些茅草屋。 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总要分出个远近亲疏来,王凯也不能免俗。 不过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道理王凯也懂,不管清风寨是不是因为想借重他们的武力,王凯都觉得这次是欠了人家一份人情。 看见在一边帮着忙里忙外的宁青凤,王凯一脸真诚的说了句。 “谢了宁姑娘,这份情谊我王凯记下了。” “王公子,您就不要客气了。你们刚来此地,一切都不熟悉,为你们安排一下住处实在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那好,我就不说什么客套话了,以后宁姑娘要是有什么用的着的地方尽管直说,只要我王凯能做到的一定不会推辞。” 这番话自然不是表面上的客套话,虽然王凯还不是什么一言九鼎的人物,却还没必要和这样一个小姑娘玩什么花头。 话由心生,这假话和真心话,给人的感觉总会有细微的差别,一些阅历比较多的人大多能分辨出一句话的真假。 宁青凤虽然年龄并不大,可是独自支撑一个寨子的生计,却也让她锻炼的比同龄人更敏感许多,王凯平平淡淡的话在她听来却是无比的真诚! 从开始,宁青凤就觉得王凯文文弱弱的样子不似什么坏人,虽然这样的判断有点唯心,可她却相信自己的直觉。 现在听到王凯真诚却平平淡淡的话语,女孩突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好像轻了很多。 除了极少数的女强人,大多数女人还是习惯于依靠别人,宁青凤也不例外。 自从家里出事后,她一直都是将自己伪装的坚强,可是她的内心却并没有那么坚强,她也想找一个依靠,只是她知道并没有可以让她依靠。 看见宁青凤失神的样子,王凯突然觉得小女孩也还是挺有女人味的。 要不是脸上的表情太过严肃,这宁青凤其实也是一个美人胚子,可惜了! 这些日子以来,王凯也慢慢习惯了动嘴不动手的领导生涯。 不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即使别人再忙,他也只是站在一边看着。 不过这样的懒散举动,无论孙婆婆还是赵二一家都觉得天经地义。 小三还偷偷和说过王凯,背地里赵氏和孙婆婆聊天时也说,王凯这样的气度才是大门大户人家该有的。 小三的小报告听得王凯哭笑不得,他还以为孙婆婆那么精明的一个人物是不会背后议论东家呢!没想到,孙婆婆也还是有点小八卦的。 “王公子,王公子!” “哦,宁寨主,什么事?抱歉,刚才走神了。” “我刚才让忠叔去准备晚饭去了,刚刚他来说已经弄好了。趁着接风宴,小妹带公子去认识几个寨子里的叔伯。他们都是寨子里的话事人,公子和他们认识认识,以后也好方便。” “哦,好的。对了宁寨主,你住哪里?我这初来乍到的,要是不知道你住哪里平时有个事情都不知道找谁。” “呃,这个,小妹的住处明天再告诉公子,我们先去吃饭吧!” 看见女孩说话时眼神有点闪烁,王凯突然想明白给他的这几间房子以前是谁的了! “宁姑娘,这样的待遇会不会太重了?” “就只是一顿普通的饭菜,就怕公子这样的人物瞧不上!”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说你将屋子让给我的事情。” 看见女孩脸上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王凯突然觉得自己问的有点唐突了,有些事情装作不知比挑明了更好。 “实在是寨子里没有什么像样的房子了,寨子里……” “别说了,宁姑娘。我知道了,你人不错!我去喊上赵二哥,然后我们去吃饭!” 等王凯到了为他接尘的地方一看,好家伙!要不是在坐那些人的衣服都洗的干干净净,他还以为到了丐帮分舵呢! 看王凯进门,几位原本坐着的‘丐帮人员’也都站了起来。 “王公子,我帮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清风寨的二当家,梁逐梁当家的;这位是三当家的,赵兵赵当家的;这位是徐伯,这位是张叔……,他们都是是山寨的老人了” “几位当家的,这位是王凯王公子,他会暂住我们清风寨一段时间。” 等宁青凤介绍过后,王凯就先一步抱了抱拳 “各位,在下王凯,初来乍到,以后还请各位多多帮衬。” 看见王凯穿着气质都不像普通人家,一帮子伪丐帮子弟也一个个上前和王凯认识了一遍。 其实这认识一遍,也是别人将王凯认识一遍,一圈下来王凯也就记着那两个二当家三当家的。 一帮人做好后,忠叔出去了一下,就有几个妇人端着几个大海碗来到屋里。 看着桌上那几只海碗,王凯却没有吃饭的食欲。 不是他嫌菜不好吃,也不是他害怕这菜里有药什么的,而是一帮子‘丐帮成员’那一副饥肠辘辘的眼神将王凯吓坏了。 总共没用十来分钟,桌上的菜碗就都见了底,王凯还看见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在那里拿筷子沾汤喝。 对于王凯一顿饭一点都没吃,宁青凤都是看在眼里的,她也没想到今天的宴席会是这样。对于这样的情况,女孩也不想怪这帮生活穷苦的叔伯们,只能一脸尴尬的向王凯笑了笑。 这样的事情王凯自然没有什么生气的,他也不缺那点饭菜,才不会计较什么呢。 “当家的,寨上的娃娃现在都吃不上一口饱饭。您还这样宴请王公子,会不会让兄弟们不舒服?” 正当一帮子吃饱喝足的老爷们在高高兴兴聊这天的时候,突然从门口冒出这么一句话将桌上的十来个人都震住了。 就在所有人都愣神的时候,那个梁二当家先站了起来 “狗蛋,你怎么和大当家说话呢?大当家是一个女娃,有时候考虑不周我们就不能多担待一点?” “梁老二,这狗蛋是你侄子,你这是怎么管教的?还有没有规矩!”说话的这人,王凯也能记住,是那个五十来岁的徐伯。 王凯就像看戏一样,这又是侄子又是叔叔的,笨头脑想想也会这么简单。所以他只是坐在那里做一个看客,看看这场戏会怎么演下去! ~~~~~~~~ 求票票,求支持。闲人拜谢了! 第五十九章 三日之赌约 “徐叔,这可不能怨我啊!狗蛋这小子确实有点没规矩,可他说的话也是在理的。在这青黄不接的时候,连寨中的娃娃都吃不上一顿饱饭,凤丫头这样大宴王公子确实是欠考虑了!” 见这梁二当家的一直在强调宁青凤还小,考虑事情不周到,王凯就明白了。阴谋,赤果果的阴谋。先是让他侄子来说上这番混帐话,他好借机奚落宁青凤,让宁青凤在寨子中的威信下降,他再取而代之。 不过在场的人大多都是一些老实巴拉的汉子,他们可没有王凯这样的见识,心性,更是不懂阴谋论是什么东西。 很多人觉得梁二当家的说的在情在理,想起了最近家里的媳妇孩子确实都没有吃过饱饭,就议论开了。 看见宴席变成了一场闹剧,宁青凤再好的性子也忍不住了。 “梁逐,麻烦你先将嘴角的油水擦干净再来说这话!我看你刚才吃的比谁都多,要是你想着寨子里的娃娃,你怎么不留下你自己的那一份不吃?我看人家王公子和赵兄弟倒是没怎么吃,难道你们就不能少吃点留着给孩子吃吗?” 听到忠叔这样的反驳话语,王凯心里汗了一个,他没有这忠叔说的那么高尚,没想到平时不言不语的忠叔说起话来这么犀利。 “忠叔,我可没有怪凤丫头的意思。只是想劝她多为寨子里的兄弟想想,做事情要考虑到她不是一个人,后面还有这么多兄弟指望着她呢!”被忠叔几句话憋的脸色紫红的梁逐一脸尴尬的解释着。 “梁逐,你别一口一个凤丫头,难道你就不会喊当家的或者寨主吗!”忠叔倒是很能抓住别人话中的漏洞狂轰滥炸,一番话将本就尴尬无比的梁逐梁二当家的说的是一句都接不上来。 “咳咳,忠叔,寨主年纪小又是个女娃,一些事情考虑不到也没什么。可是您老人家可是知道寨子里已经没有多少存粮的,我们自己吃都不够,这个时候根本就不适合招人进寨。我们这帮老爷们少吃点也无所谓,可王公子他们十几个人怎么办?难道是和我们一起挨饿?” 看见这场接风宴有给宁青凤上纲上线的样子,王凯不得不站出来给宁青凤打个圆场。 “梁当家的,我可以说一句吗?” 对于王凯,这个梁逐到时很客气“王公子,您请说。我刚才的话可不是对着您啊!只是寨子里最近艰难,有些事情我必须要和当家的提一下。” “呵呵,梁当家的也是为了你们清风寨的兄弟着想,我能明白的。” “还是公子明白事理啊,其实俺对王公子的到来是欢迎的。” “谢谢梁当家的。刚才听梁当家说你们寨子的粮食不够吃用,在下倒是能有办法解决。其实这也是宁寨主找我来的原因,宁寨主早就考虑到你们寨子里的粮食不够吃的,她听说我能解决寨子里缺粮才想法将我请了回来” 王凯说这话倒不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他是想捧一捧宁青凤。 看见王凯一脸微笑的说他能解决寨子里的粮食危机,梁逐原本的笑脸就有点呆滞,没想到他认为最好的机会,可以一举让宁家丫头让位,却转眼成了这样。 王凯的话就连一直一声不吭的宁青凤也一脸惊讶的转过脸来看着他,看见女孩脸上那有点怀疑的表情,王凯肯定的点了点头。 看见王凯这么认真,宁青凤才没有说什么。 现所有的人都围着王凯,宁青凤两人问东问西,没人还在意他刚才说的话。 梁逐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心中不甘的梁二当家当然不会这样服气,他觉得宁青凤王凯两人在合伙说谎。 “王公子所言当真吗?” “当真,我有必要欺骗梁当家的吗!” “那不知道王公子的粮食什么时候能到寨子里呢?” 看梁逐还是有点不死心,王凯就笑着伸出三根手指“三天” “三天?公子说笑的吧,从我们寨子到最最近的村子都要三天多,公子不用来回了吗?” “呵呵,既然梁当家的不信,我也没有办法了。” “王公子敢和我打个赌吗?” 看梁逐好像输光了家产的赌徒一样,王凯有点厌烦,还真是给脸不要脸,蹬鼻子上脸了。 原本看他还知道用民心来逼宫,王凯是有点高看一眼的。 没想到那计策一不管用,马上就变得像是一个莽夫一样想这么幼稚的用打赌来得到什么。王凯估计那个计策也不是这个梁二当家自己想出来的。 “梁当家,不知你想赌什么呢?” “要是公子三日内为寨子运来粮食,我梁逐让出二当家的位置给公子” “要是三日内我运不来粮食呢?” “那么凤丫头就要将寨主的位置让给我!” 什么……一屋子的人都被这个梁逐的话吓住了,这时什么,这是想抢人家寨主的位子啊! “梁当家的,恐怕我不能跟你赌了,虽然我知道自己能在三日内将粮食运到,可是我没有理由拿宁寨主的位置和你赌。” “那么是你们说谎了!”听到王凯不和他赌,梁逐狂笑一声 “梁叔,既然你要赌,我就和你赌。要是王公子三日内运不来粮食,我将寨主的位置让给你,要是运来了,那么就请梁叔将二当家的位置让给王公子!” 宁青凤此话一出满屋哗然…… 走在回去的路上,宁青凤小声的和王凯说着话“公子,今天真是不好意思!一场接风宴差点成了闹剧,最后还要靠您来解围!小妹真是惭愧!” 天色黑暗,王凯并没有看到女孩那红红的脸色。 “呵呵,不用客气了。对了,宁姑娘就这么相信我吗?还拿寨主的位子来做赌注。” “信得过,从我第一眼看到公子的时候,就知道公子不是那种喜欢儿戏的人。” “呵呵,你这是给我戴高帽了。” “戴高帽是什么意思?” 听到女孩的问话,王凯才想起,这个时候还没有戴高帽这个俗语。 “这个梁二当家看样子对你这个寨主的位置想了很久了啊!” “其实不是小妹不想将位置让给梁叔,小妹是怕寨子到了梁叔的手里,他会带着寨子里的兄弟去干那些打家劫舍的营生。” “呵呵,在这物产丰富的白洋淀中还要靠打家劫舍来维生,确实有点下乘了。宁姑娘,你们以前都是靠什么生活的?” “主要是岛上的种的粮食,平时也打渔贴补一下。去年秋收的时候,大龙寨的人跑到我们岛上抢收我们种下的粮食,他们有着四五个善射的弓手,将我们堵在寨子里。后来我爹看粮食都快被他们收光了,就带着护寨队拼了性命冲出去,才保住一点点粮食。要不然我们今年也不会过的这样艰难。” 听女孩谈起她爹的死时,那淡淡伤心的语气,王凯就像哥们一样的拍了拍女孩的肩膀。 “大龙寨有多少人呢?” 可能是拍肩膀的动作太亲密了,让女孩有点不适应,过了好久她才想起回答王凯的问话。 ~~~~~~~~~ 各位看官要是觉得还能入眼,就请来点票票支持吧! 第六十章 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鱼 “听徐伯说,大龙寨有一两百号人的样子,不过他们鱼龙混杂,谁也不知道具体的人数。去年来抢我们地里的粮食时,就有百多号人二十几艘小船过来,现在想必会更多了。”宁青凤说完后,却是有点紧张。 这万一要是王凯听到大龙寨的实力强大,不敢在清风寨住下,她这一天的心思就白费了,可让她说谎她也说不出口,所以她只能紧张的观察着王凯他们的脸色。 王凯倒是没有想到在这白洋淀里还有这么一个小势力,其实现在的他已经有点将整个白洋淀都当成自己的根据地的打算。像大龙寨这种到处劫掠的山寨,王凯自然不会放任不管。 有了汽艇和弩箭后,王凯已经不怎么在乎几十上百人的小山寨了,只要他不在乎损失,就算只是带着赵二大狗子两人,他都能用汽艇的度和弩箭在射程上的优势将那个百多人的寨子慢慢磨死。要是搞几个燃烧瓶扔到那些小木船上,直接将对方困死在山寨上都有可能。 所以王凯就直接卖了一个顺水人情给宁青凤,“宁姑娘,一切都会慢慢会好起来的。给我两三个月的时间,我会帮你杀上大龙寨去报杀父之仇。” 王凯那淡淡的话语,在宁青凤听来就如一声平地惊雷一样。 原本她都做好了,王凯来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然后走人的准备了。 却没有想到王凯在听到大龙寨的实力后不但没有做出趋利避凶的事情,还准备帮她杀上大龙寨报仇,女孩的心理突然甜蜜了一下…… “公子谢谢你。” “宁姑娘就这么相信在下能帮姑娘打下大龙寨?” “公子既然说了,想必是很有把握,那小妹还问什么!” 看见女孩好像比他自己还相信他的能力,王凯不禁哑然失笑,难道俺也有气场了吗,要不然怎么能让这个小寨主这样信服! 宁青凤盯着王凯看了一会,眼睛里有没有冒下星星王凯看不见,可那有点异样的眼神他还是能察觉到的。 这样的情形王凯也找不到什么好的话题去聊,没有话说,就慢慢走着,想着怎么将这三日之赌约完成。其实他能够随时回现代,有着无数种的方法让这个百多人的小寨子度过这段难关。 就算他不运粮食过来,只要买上几张三层粘网。守着白洋淀这么大的淡水湖,鲜美的鱼虾多的是,还怕饿到吗! 要是王凯真的买上几张现代里那种三层网,都能一劳永逸的将这百多人的粮食问题解决。 现代的渔网可不是王凯在清风寨里看到的几张麻线渔网能比的,古代用麻线织成的渔网都是那种一层的,比网孔大的鱼钻不进,比网孔小的鱼有网不住,这样的渔网能捉到多少鱼就可想而知了。 而现代用化纤材料织成的那种透明粘网只要有鱼碰到就没的跑,在现代里因为粘网的杀伤力太大,国家都禁止使用粘网来捕鱼。 以白洋淀中的渔业资源,只要两三条现代渔网,捉到的鱼就能保证清风寨百多口人吃了。 古人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凯却觉得授人以渔有点太高尚了,人家以后可以自己打渔了,还来求你吗! 恩宜先小后大,先大后小人忘其恩 所以考虑了一番后,王凯还是觉得回去搞几袋米面过来更能让这清风寨里的人记他人情。 这个陌生的时空,要是王凯不动点心机笼络一批手下,即使他肩扛火箭筒又能杀的了几个人呢! 用一句古今枭雄人物的话来说“领导,玩的就是人心”当然王凯并不需要做到刘皇叔那样伪善,也不需要做到像曹孟德那样狠心。其实只要心诚,老板用点手段团结下属又有什么不可呢? 分给王凯的三间土房都是那种有里外间的屋子,老老少少的十来个人住进去,宽敞谈不上,不过比起那种单人帐篷确实要好了很多。 王凯和赵二在门口跟宁青凤分开后,看见三所房子已经被孙婆婆带着一帮女孩打扫的干干净净。 还没进屋,就看到大狗子端着一个大碗蹲在门口吃饭。感觉到有人靠近,大狗子警觉的站了起来。 “东家,爹,你们回来啦。孙大爷下了面条,你们要不要吃?” “你吃吧,我和你爹进屋看看。” “哦。” 看了看大狗子的碗里,原来是用河虾下的挂面,这挂面自然是王凯从现代里带过来的东西,路上都是吃烧烤了,也没来的急吃这玩意,虾子估计是宁青凤让人送来的。 这春天里的河虾可是一个美味,虽然河虾模样土了点,可是论起味道营养可不是那些人工养殖的基围虾能比的。王凯记得在下海市的菜市场里,河虾能卖到五十多一斤,而基围虾也就卖个十几二十块的。 王凯在门口和大狗子说话,屋里的人自然就知道他们回来了。 所以王凯一进屋,就见小三拿了一条毛巾过来给他拍掉身上的尘土。 王凯知道,刚刚从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出来,想必小姑娘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让她做点事情也能让她找到自己的价值,所以就由得她去忙活了。 说真的,被小三那一双小手在身上拍打着,王凯并没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有的只是一种温馨的感觉。 这样的情景在现代除了在一些老电视剧里还能看到外,生活中是早就绝迹了。 记得有一次看水浒传的时候,里面有一个镜头:武大郎卖完炊饼回家后,潘金莲一边拿出一条毛巾细心的为武大郎拍打身上的灰尘一边和他说着外面的事。 那温馨的场面让王凯第一次没有瞧不起潘金莲这个人物。 在现代,不要说拍打衣服这样细腻的小节,有时候男人都享受不到女人为自己洗衣服的温馨场景,大多数时候都是衣服脏了直接往洗衣机里一扔,按一下按钮。曾经有人戏言有了泡面,电脑,洗衣机,娶不娶老婆也就无所谓了! 现代化的生活确实是让人变得舒适了很多,可也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慢慢的变少了…… 看着小丫头细心又认真的模样,王凯心想,要不要也咱禽兽一下,将小丫头推倒算了。 第六十一章 想抱孙子的老妈 王凯本以为小三晚上还会和他一起住,却没有想到吃过饭,小三给他铺好了床就离开了,这次住在外间的是赵二父子。 这个主意是赵二父子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孙婆婆指点的,王凯并没有问。对于他们这样谨慎,王凯还是很高兴的,不管宁青凤表现出多少的诚意,适当的防范还是很重要的。 给赵二爷俩递了根烟,三人就凑着桌上的蜡烛点了起来。 蜡烛是王凯从现代里带过来的,要是指望清风寨,估计也只能用火把照明了。 最近大狗子被王凯带的没事也喜欢抽上几口,只是王凯只给过他四五根,他都放起来不舍得抽,只有王凯抽的时候才能跟着过过瘾。 王凯倒不是想用这爷俩来培育这个时代的烟草市场,带着赵二他们抽烟其实只是王凯笼络人心表示亲近的小手段而已。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然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忠诚,培养手下的忠诚绝对是一项长久又艰巨的系统工程。 抽完烟,和爷俩打了声招呼,王凯就推开里间的房门,看了看里屋的摆设,王凯就估计这是宁青凤住的房子了。 女孩的房间,总要稍清洁一点,虽然谈不上清香宜人,可也没有什么怪味道,看见那张不宽的木床王凯并没有上去睡。 既然屋里有扇门和外面隔开,他晚上就可以回现代一趟,不光是买粮食,还有很多的事情也要提前处理一下。 就像他还要买上几条小型的内河船,快艇虽好,可是不能用来装货,而且王凯也不想让孙婆婆赵二他们以外的人知道。 好东西当然是用来做底牌的,要是真有个什么突事件,有个别人都不了解的快艇,绝对可以可以扭转局势。 随着穿越次数的增多,王凯感觉每次穿过时空通道时的疼痛,变得越来越轻了。原来每次走过这个时空通道,王凯都要咬住牙憋住气,要不然都会叫出声来,毕竟全身扎针和只是扎一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可现在王凯不知是身体已经麻木了,还是他的身体素质变好了,过去的时候只是一点点轻微的疼痛。捏了捏自己的肌肉,没有现有什么变化,也许有时间到医院检查一下身体是个不错的注意。 一回到现代的第一件事情,当然就是打开手机看看有没有什么未接电话,为此王凯哈特意申请了来电提醒功能。 开机一会,移动就来三条未接来电信息,看了看,三个都是他父亲打过来的。 幸好他提前和家里说过最近可能没法及时接到电话,要不然关机这么久家里还以为他失踪了呢。 “爸,昨天电话关机,现在才看到。” “哦,昨天你表哥送了半只梅花鹿过来,他说是你和我们说的那只。我晚上做了一条前腿,还有一条后腿留着你回来再吃。到底是好东西啊,吃了让人身上热乎乎的,你妈也说吃了以后胃里暖暖的,养胃。” “既然吃了这么好,那过段时间我就再搞一只。” “没事情吧?” “没关系的,我都成年人了,有事情我还不知道啊!” “没事情你就看着办,你爸我也很嘴馋,这次还没感觉到就没了,实在是不过瘾。那只前腿给你爷爷奶奶送了点,又把你二叔叫过来吃了点,最后我就吃了一小碗。” “呵呵,早知道你这么爱吃,我就不给表哥了。” “瞎说什么呢,自从你表哥做了大队长,平时少了多少麻烦事.以前整条街收保护费的黑子,现在不但不敢收咱们家铺子的保护费,每次见到我都会王叔长王叔短。这些还不都是因为你表哥在治安大队吗!” “呵呵,我就是随便说说,厉害关系我懂的。在咱们天-朝,一切都没有一个权字大。爸,最近店里生意好吗?” “嗯,还不错。缺钱了?” “不缺,我是想让你赚点钱。” “为什么?” “我有一笔赚钱的买卖,有人想买几条十来米长的内河木船,而且他不在乎价格,所以我想让你到船厂定做几条给我运到下海市。” “不是骗子吧?” “这个不用担心,我这么大还能被人骗了吗!这次是我认识的一个有钱人想玩个新鲜,所以我就拉来给你去做了。” “那就好,他们对船有什么要求呢?” “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他们要的是复古风格的,就是以前撑篙的那种,不要装柴油机,你先到船厂里问问还有没有师傅会做的。做好了价钱你多加点,给他翻两倍也没有关系的。” “那好,我明天就到船厂问问。你妈要和你说几句。” “哦” “儿子,吃饭了没有啊?” “吃了,在朋友那里吃的河虾下面条。妈,听爸说鹿肉对你的胃挺好,我过段时间再搞一只回来。” “好,那鹿贵不贵啊?” “不贵,总共就千把块,我有熟人。” “那好,对了你说在朋友家吃的面条?” “是啊。怎么啦?” “那个朋友是男的是女的?” 王凯一听母亲的话,就知道她老人家又想抱孙子了。 “妈,女孩,还很漂亮。改天带回去给你看看,保证比上次那个好。” “呵呵,你这小子,逗妈开心的吧?其实妈也不催你,妈知道现在男孩子都是结婚晚,只是怕你一个人在外面不懂得照顾自己,想让你找个好姑娘替妈照顾你!” “呵呵,这样啊!那你可以放心了,现在就有一个知冷知热的小丫头照顾我呢!像那小丫头那么懂得照顾人的女孩现在可是难得一见了。”想起小三像个小媳妇一样为他拍打身上的灰尘时,王凯就羡慕古代男人的福气。 “还有这么好的女孩?那你什么时候带回家给我看看。” 王凯可是被老妈的这句话搞蒙了,小三他能带回来吗!算了也只能以后随便找个女孩冒充一下了。 “好吧,等我有时间我就带回去给你看。” “那儿子你忙吧,我去看电视了。” “再见妈!” 第六十二章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祝所有还是单身的书友,光棍节快乐! ~~~~~~~~~~~ 挂了电话,王凯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市区的房子。这所郊区的别墅,从租下来到现在王凯也没来得及置办什么东西,空空如也的房子里就连睡觉都没法睡。 路过小区旁边的时候,王凯看见旁边的菜市场还没有关门。王凯就让司机在菜市场门口停了一下。 清风寨百十多口人,一天没有一两百斤粮食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那么十天就需要一千多斤粮食,一个月就需要三五千斤粮食。这么多的数量要是不提前和商家打个招呼,恐怕那些市场上的商贩们都没有这么多的存货。 选了一家门面大一点的粮店,王凯走了进去。 里面人多,王凯也就没有急着说话,看了看一小堆一小堆摆在那里的大米,“老板,这是什么米?好不好吃?” 老板是四十几岁的男人,看见王凯指的那堆,老板咧开嘴笑了一下“那个是粳米,两块八一斤,虽说比杂交米要贵上几毛,可吃起来好吃。你要称多少?” 两块八一斤,不是很便宜。 “老板,要是要的多会不会便宜点,我这是工地食堂上用的,量多。” “工地上用的,那你用这种杂交米也可以啊!虽然胃口差一点,价格便宜,只要一块七八。大多数食堂里都是用杂交米。” “不用了,就这种两块八的吧,吃的上面没有必要这样抠门,你说是不是?” “呵呵,你倒是一个好老板,。你要多少?要的多的话,我可以给个批价” “一两千斤。” “好,那我给你两块五一斤的批价。你什么时候要?近了的话我给你送过去。” “明天吧,不过我有一点要求,装米的袋子要用什么字都没有的袋子!” 听到王凯这要求,老板笑笑说“这些大米在厂家就一袋袋装好了,要是换了袋子,就不大好再卖给别人了。” “两千斤大米,给你五百块的定金。” “呵呵,不好意思了啊!这是我的名片,明天你打电话给我就行。” 搞定了粮食问题,王凯就回去了,不过在路过家禽摊时,他顺手买了一只鸽子回去。有时候,找一个似是而非的借口要比没有好的多。 回家后,王凯就登陆上那个著名的幻想文学网站, 登陆上帐号,进入作家专区,选择管理作品 作品名称时空倒爷当前收藏*****操作作品操作书评区 轻轻的用鼠标点击了一下书评区管理,王凯一行一行的浏览着各种各样的书友评论。 【评论】无限流啊!我喜欢,作者加油!书友***** 【评论】好创意,就是能不能加快一点度啊书友****** 【单章点评】快点更新,两三天都不更新,等的我蛋疼书友****** 看这人说的搞笑,王凯就回复了一句“最近忙”,继续往下看 【评论】垃圾,要是有了时空机器白痴也能赚钱书友****** 笑了笑,轻轻的敲了几个字“恐怕不能吧。”继续往下看 【评论】带人工养殖的珍珠去啊,最好再去国外搞几挺机枪回来!书友汉唐伟业 看到这条评论,王凯眼前一亮。是啊,古代的珍珠可是有着现代钻石一样的地位。 如果说琉璃是男人把玩的东西的话,珍珠就是所有女人的最爱。自古女人的钱要比男人好赚。从王公贵族到官员富商,哪个能没有妻女老母。 回复了句“看了,再想想还有什么可以倒卖的。” 王凯一直觉得自己不是那种智商妖孽的牛人,那么合理的去吸收别人的智慧就成了一种手段。 老祖宗不也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吗,吸取别人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对于珍珠,王凯的了解不比对卫星的了解多到哪里去。好在,现在是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一般的东西都能在网上找到介绍。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狗狗。王凯觉得这珍珠应该算是‘内事’,他就打开百度,输入珍珠俩关键字。 网上的息很多,还是要靠自己去筛选。不过其中一篇文章讲的是关于古代珍珠的价格。 “天子藏珠玉,诸侯藏金石,大夫畜狗马,百姓藏布帛。 珠与玉向来并称于世,是中国人审美意识和文化传承的载体。中国具有非常悠久的使用珍珠的历史。在古代,珍珠不仅具有装饰功能和经济价值,还是社会等级的象征。圆美,丰盈,莹润,流转,这些由珍珠的形态而获得的审美感悟,也成为了沿袭至今的审美情趣和美学追求。 古人将珍珠分为九品,以形态浑圆、色泽莹润为美。形体倾斜不正或有皱褶,色泽带有黄晕,都属于是瑕疵。而珍珠的颗粒越大,圆美光洁,能出七彩的虹光,就越值钱,也有七分为珠八分为宝之说。 清人赵翼的《檐曝杂记》,对清代广东市场上的珍珠价格有很详细的记载:一颗大如龙眼,带有黄豆大小的黄晕,重约三钱的珍珠,要价是一万两银子。若是同等大小,又无瑕疵的珍珠,两万两银子也未必能够买到。而一颗重约六七分,形态不太规整的珍珠,价格在七八百两银子上下;如果是同等重量,形态又很浑圆的珍珠,就要两千两银子。 乾隆年间,信佛的有钱人家,常以珍珠制作念珠。选取每颗重约四分,色泽、形态相似的一百零八颗珍珠,需要花费四五千两银子。若是选用五分重的珍珠,价格则在六七千两银子上下。加上佛头、背云的珠子,一挂念珠,要三万两银子才能尽善尽美。” 虽然里面那些什么分,钱之类的名词看的王凯晕晕乎乎,不过后面那些两万两银子,七八百两银子,二千两银子的价格看的王凯那个鸡冻啊! 再次打开一个网页,找了一下文中的‘分’‘钱’是什么意思。 钱,中国旧制。1斤=16两,一两等于十钱,一钱约为3.73克。分,一钱的十分之一称之为分。算起来两克多重的珍珠就能值七八百两银子,这还是品质一般的,如果是同等重量,形态又很浑圆的珍珠,就要两千两银子。 看完这些,王凯感叹了一句,真是暴利啊!他在李家卖了十来串玻璃珠也才卖了五百两,而一颗珍珠的价格却能卖到几千两上万两,两厢一比较,王凯还真后悔没有早想到珍珠这项好买卖。 点上一根烟,王凯有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现代人工养殖珍珠的价格,具体的价格资料倒是找不到。 不过有两条信息让王凯笑了起来,一条是说,在珍珠之乡诸暨卖珍珠就像卖大米一样,是论斤卖的。 另一条就是说现代的造假工艺已经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一些人工合成的珍珠就连常年接触珍珠的老师傅都没法用肉眼鉴定出来。 ahref=.>. 第六十三章 他不是一个人 品晨二点半,王凯就被手机的闹铃叫醒六 虽然只睡了四个小时不到的时间,王凯却觉得比起和小三挤一个帐篷那晚睡的还要好。收藏~顶*点*书城书友整~理提~供也许只有在这个十来平方的小卧室中才能让他感觉到真实感,才能真正踏实的睡上一觉。 这种频繁的穿梭时空,除了能给人带来一点点点新鲜感,更多的是身体精神上的虚幻感。大多数人坐飞机出个国还要倒一下时差才能习惯,要何况是这种空间时间都变换的时空穿梭,王凯没失眠睡不着就算不错了。 用手机照着看了看床下,被绑在床脚的鸽子也正睡的香甜,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已经“被代表了。 草草的洗漱了一下,王凯就在房间内打开了时空通道,看着那似梦似幻的谜狗,王凯不禁有点担心,这要是带着鸽子一起穿越时空出危险怎么办,当然不是害怕鸽子出危险,而是担心时空机。毕竟是第一次带着活的动物穿越,心里没底啊! 不过要是能成功,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既然鸽子能穿越时空通道,那么其他动物也就能通过时空通道穿越过去,作为高级动物的人自然也就能通过时空通道穿越过去。 在现代里找一帮人给他到古代打天下,王凯没想过。可看多了美国的末世电影,使王凯也想给家人留一条后路,要是真到了世界大战核冬天或者像力口中所说的世纪末日,这个还处在北宋末年的空间就能成为一个绝好的避难所。 时空打开的通道就像是在一堵墙上打了一个孔,通过这个孔将两个原本不能在一起的空间链接起来。从孔洞上不光能看到对面的情形,还能通过这个孔爬进或走进对面房间,当然是爬还是走就要取决开的洞大还是小了。 指环状时空机由两个不知什么材料的圆环套在一起,内环那个上面只有一根细长的指针,外面的圆环上却有着总共时吝的刻度,刻度上面有着如米粒一般大小的不知名文字。 虽然不认识这种文字,可用了一段时间王凯也就知道那些刻度是什么意思了,它们代表了所要打开的通道大一开始的时候王凯曾以为每增加一格刻度,时空通道就会增加一米,不过后来量了一下才知道每一个代表时空通道的直径增加的米多一点,算下来时空机的极限应该是打开一个直径口米左右的时空通道。 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的,至于最大能打开多大直径的通道王凯没有试验过,极限就代表了消耗的增加,虽然不知道时空机的能量从哪里来,可没有需要的时候他还是不怎么想浪费时空机的能量的。平时他穿梭时空都是打开一格爬过去就可以了,反正也没人会看到,能省就省了。只有那次运送活动板房的时候王凯曾打开过五格大小的通道,他估算过也就是4米多的样子。 这次王凯到是没有节省,打开了两个直径一米八多点的通道,对面就是关着门的卧室,还是漆黑一片。 在试验鸽子到底能不能顺利穿越这点上,王凯留了个心眼,他找了一根绳子绑在鸽子的腿上直接将鸽子从通道里扔了过去。 当王凯从通道里看到鸽子在对面扑腾的时候,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成了!看来时空通道真就像在墙壁上打洞一样,不过从洞里进去的是猫是狗都跟它一点关系没有。 看见鸽子一直在地上扑腾,王凯觉得鸽子肯定也遇到了他第一次穿越时的问题了,遍布全身的针扎一样疼痛。同样是针扎一样的疼痛放在鸽子那么一点大的身体上就有点承受不了的样子,毕竟一个人被扎上几针还能忍住,一只鸽子被扎上几针能撑过来没死就不错了,要想让它忍住那真有点难。要是一些小一点的动物,像蚊子苍蝇之类的东西穿越时空通道一定会直接挂掉,毕竟没有蚊子苍蜗被吊盐水的针扎上一下还不死。王凯估计那些裸露在空气中,或者粘在他衣服上的细菌病毒们也是在穿越时空通道时就被杀死了,要不然王凯早就变成一个瘟神了。 可能是听到鸽子的扑腾声,住外间的赵二用手敲了敲门“东家,你起来了吗?“ 听到赵二那独特的嗓音,王凯连忙将时空通道给关闭了。 “赵二哥,没事的,我网起来。等一下我去开门“哦,东家起来了,俺这就去叫小三姑娘过来 听到赵二离开的声音,王凯连忙将床上整整齐齐的被子揉的乱乱的。 早晨四点,在王凯看来已经起的很早很早了,不过小三端着一脸盆温热的洗脸水过来时,王凯知道他错了。 看小丫头冻的红扑扑的小脸,王凯柔声说“起这么早很冷吧?以后晚点起来,我用凉水洗洗脸就行了,用不着再特意起来烧热水 听着王凯柔声的话语小姑娘甜甜一笑“不碍事的,天亮了我就睡不着,烧烧水还能热乎一点,以前在李家就是这样的。” 二现自只顺口又提起李家小丫头连忙看了看王凯的四圳,现王凯并没有什么怪罪的意思,才拍拍小胸脯松了一口气。 小丫头的动作在王凯看来搞怪多过真的害怕,不过看小丫头现在心情愉快的样子王凯也懒得去揭破她的小伎俩。 除了洗脸的热水小丫头还给王凯拿来一根柳树枝条,说是给他刷牙用的,柳树皮里所含的一种水杨酸确实有杀菌消炎的作用,这一点王凯是知道的,所以对小丫头拿柳树皮给他刷牙也能理解接受。 也许是知道王凯这样的“大家公子。没用过这东西小丫头特意给王凯做了个示范。 看小丫头将柳树枝的皮扒下来蘸水在嘴里刷牙,王凯好奇之下就学着小丫头的样子撕下一块柳树皮放在嘴里。不过一放到嘴里王凯就后悔了,用惯了牙膏的他那里知道这树皮刷牙会这么苦,苦的让人嘴巴都有点麻! 要不是顾及自己的威严王凯一定会直接吐掉,然后再用水狠狠的漱漱口。可是为了自己在小丫头面前的形象,王凯只能做出一副还不错的表情。慢慢的用柳树皮将牙齿刷了一圈,在小丫头崇拜的目光中,王凯漱了漱口,结束了这一场对味觉细胞的摧残,嘴巴里的苦味直到吃了饭才慢慢变淡。 早饭吃的是清淡的米粥和孙婆婆用韭菜炒的河拜,红红的河虾绿绿的韭菜,只看菜的颜色就能让人食欲大增。韭菜不光助长了河虾的菜色,还能将河虾中一点点的土腥味给去除的一干二净。不过在现代里这道菜却是有点退出普通百姓餐桌的迹象,实在是河虾的稀少让价格变得太贵了。 菜虽好吃,可王凯却没有多吃,因为炒的不多,一帮子小孩吃了几口都是一副眼巴巴的样子,他哪好意思自己吃独食。 “东家,宁寨主过来请你了。” “大狗子,他们来的几个人?” “两介”就宁寨主和昨天那个老头。” “哦,大狗子你在家帮帮孙婆婆收拾一下屋子,我和你爹要出去一下,家里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东家,俺知道。” “那好,赵二哥你带着弓弩。我估计宁塞主他们是想看看你的箭艺,既然我们住在人家寨子里,总要给他们露上两手。那弩箭你也多带点,不要老舍不得用” 见到宁青凤后,王凯都能从她的眼中看出明显的血丝,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将床让出来没地方睡的缘故。 寒暄了几句后,宁青凤就说出了他们的来意,不出王凯所料,这次过来就是想看看赵二的箭艺。不过那个忠叔说的委婉,没有直接说想看看赵二的箭艺,而是说想请王凯去看看他们寨子的大刀护寨队。 清风塞占据的这个小岛面积并不有着上万亩地的小岛只住百十来口人,自然是空空荡荡的,也让清风塞能奢侈的平整出一块土地作为护寨队的练基地。 王凯他们到的时候,那些护寨队的汉子早就在那块很平整的场地上练了。王凯不懂冷兵器时代什么样的练才算强,可看着那些在这天还有点冷的初春里光着上身,下身也只是一条裤衩,王凯就有点佩服他们。不管有没有战斗力,光这毅力就值得让人尊重了。王凯还注意到,昨天和宁青凤一起去找王凯的高瘦青年宁网也在那帮光着膀子的汉子中。 那高瘦的身材脱了一副后,却是一身的毡子肉,要是不考虑他那么高的个子,这个人不但不瘦还要比大多数人强壮。不过这人实在太高了,比赵二还要高上一点的他,被身高一衬托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瘦高个了。 再看带着一帮人练的人,却是出乎王凯意料之外,本来王凯认为会是那个壮实的三当家赵兵,没想到是那个看起来五十来岁的徐伯。 老人家倒是没有像一帮年轻汉子那样将衣服脱得只剩一个大裤衩,在王凯看来穿着严谨的老人更像是电影中的那种某一种武术的宗师级人物。 虽然年龄让他们不再拥有年轻人那样的力量和耐力,可经过无数岁月的沉淀让他们对力量对动作的把握都到了一种化境。 下面年轻人用来很别扭生硬的动作,到了徐伯的手上就让人看起来那么的自然协调,即使王凯这样不怎么懂的人也能感觉到同样的招式,在这个徐伯手中威力绝对比那些一身毡子肉的汉子使出来的大。 王凯能看的出这帮汉子的认真,即使是宁青凤带着王凯过来。也没有一人转头看看或者走神,一直到徐伯喊了一声“收”这帮汉子才整齐一的立定站好。 我要对所有能看到这段文字的朋友说声:谢了!谢谢你们的支持和宽容,闲人只能通过认真码字来回报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