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浊世武神》 第1章 青龙帮、灵鱼与规矩 海天一色,炽热的太阳正渐渐沉入海平面。 无论何时,新港码头都是人山人海,到处都能看得到找活乾的搬运工人,下船休息的水手,从近海捕鱼归来的渔民——当然,还有少不了的,赤裸上半身,臂膀上纹著青色刺青的帮派份子。 当然,作为帮主亲弟的林胜与规定需要赤裸半身,露出帮派象徵的底层成员不同,衣著相对体面,身穿的是胸口纹著浩然二字的“浩然武馆”的劲装,黑短髮隨著海风向后吹起,不算俊秀,但很耐看。 此刻的他正站在海船的出口,看著自己身旁那些肌肉壮汉们一个个走下海船,前往正排队而来的渔船上统计每一个渔民的鱼获,进行日常抽水活动。 风中的海腥味、鱼腥味与大汉浓郁的汗臭味夹杂在一起,冲入鼻腔,令林胜不由得稍微有些许反胃。 稍微看了会,確认没有什么突发事件后,林胜不由得站起身来,走回到自己原本坐住的上风位,仰望著头顶纹著青龙的旗帜在狂风中烈烈作响,回忆起这些日子的见闻。 自穿越至今已有一段时间了,林胜也已经完全適应了这个近似民国,但却又截然不同的大新民国。 虽然前朝同样的闭关自守,科技落后,但在跨洋而来的西洋钢铁舰队,火枪大炮面前並没有溃不成军,而是相对的有来有往,勉强守住了王朝的『底裤』。 这主要是因为此时並非地球那般的『无魔』之世,武道真的能练出超凡之力。 虽然军队正面交战依然有著代差,但是依靠著超凡武者冲阵刺杀,还是有所胜机。 只是时代的浪潮已至,再加上天灾人祸,前朝大限已至,依然崩灭,原本统一的东胜州也变得四分五裂,军阀乱战,到了近年来,南方数个大军阀联合组建南方政府后,南方的局势方才稍微和平一点。 但饶是如此,土匪、海盗、马贼依然层出不穷,甚至隱隱还有妖孽传闻。 在这种情况下,新港这个独特地理优势才发达起来的港口城市,管理更是混乱。 南方政府设立的衙门困於附近无有军队驻扎,因此只能统而不治,仅能管辖住衙门附近百米的一亩三分地,其余地方则由世家大族、帮派份子乃至於强盛的武馆分割而治。 俗话说,你不能涉及的层面自然有他人涉及。 青龙帮,便是在这种复杂情况下,应运而生,统治整个码头的帮派,帮眾过千,手下的生意涉及走私、討债以及『抽水』。 青龙帮抽水项目包括且不限於码头力工工资、渔民捕鱼收穫、轮船运输货物…… 仅仅最后一项,便能够完全覆盖帮內正常开支,再加上青龙帮本身亦有船队,收入不菲,因此在整个新港,青龙帮算得上『相对乾净』,与其余那些涉及了人口买卖、逼良为娼、下套坑人、贩卖成癮品的帮派格格不入。 这是因为青龙帮的帮主原本並非底层人士,乃是前朝知府之子的缘故。 『要是便宜老爹没有自焚而死,又没有那么清正廉洁,我现在好歹也能算得上个富家少爷,哪能沦落到混帮派。』 林胜想起自己的前朝余孽背景,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自己这一世的老爹林青是个有名的『清官』,虽然算不上什么廉如水、明如镜,也会收些『惯例』,但没有鱼肉过百姓,家风清正,一向名声极好,即使前朝崩灭也未造成太大影响。 如果不是林青一时想不开,举火自焚,好歹也能依靠前些日子的关係网混个富家公子,若是还能贪一点,前朝陨灭也不耽误自己花天酒地。 可俗话说人走茶凉,人死如灯灭,林青一死,林家的处境就直转而下,直到近些年,大哥二哥联合起来组建了青龙帮后,林家的日子才回升了一点。 『算了,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没了家境,我还有坚持努力与辉光,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只是稍微想了想,林胜便回过神来,把自己从记忆里的钟鸣鼎食之家拉扯出来,回到眼前,念动间便唤出了一个仅有自己能看见的半透明面板。 此刻的面板上,仅仅只有三行字跡,分別为—— 境界:金肌(93%) 武功:须弥山拳(熟练52%) 潜能点:125% 作为一名典型的穿越者,林胜自然不是赤手空拳来到这个世界,同样有与自己伴生的天赋,一个可以用来提升武学等级的武学加点器,至於辉光则是林胜的取名。 原因很简单,当林胜看到眼前那仅有自己能看到的面板时,便感觉自己的前途简直是一片辉光,至於辉光上面显示的字跡,则是根据林胜的见识所现,武功和用来提升武功等级的潜能点数自不用提,所谓境界,则是这个世界对於武者等级的划分。 分別是 肉身三境:金肌、玉骨、灵血,分別对应肌肉、骨骼、血液。 炼神三境:我执、他执、眾执,分別对应自我、他人、世界。 至於炼神三境之上,自然是还有境界,但可惜就连境界之名,都是『机密』,並非是林胜现在这个出於最底层的武者可以知晓的。 不过这也无所谓,林胜很看得开,反正隨著变强,迟早有一天自己会有机会知晓后续道路的——就是没有,那么难不成別人做得到的自己就做不到吗? 前方无路,那就开出一条道路! 『赶紧搞完,回去练练功,吃吃饭,比起在这里空耗时间不是强上很多。』 再度查阅一下自己的状態,林胜关闭面板,吹著海风,有一搭没一搭的敲著自己的船壁。 但很快,林胜便听到了一阵欢呼声,没过多久,一个身高两米,浑身肌肉纠结,壮的好像一头棕熊一般的光头壮汉从渔船上冲了上来,一张遍布伤疤的脸上满是克制不住的笑容,手里还举著一个被网牢牢困住的大脸盆,里面有一条通体银色,长达半米的海鱼。 银鳞鱼。 这是这个世界特有鱼类的一种,食之可以补益元气,增进武功,但极为难以捕捉,正常一月来也不过那么寥寥数条,而大小也不过十数厘米。 “小公子,你看,今天行大运了,有了它,你的武功就能突破瓶颈了!” 林鑫庆贺道,作为家生子的他是真的发自內心的为自己的主家公子感到高兴。 毕竟与天赋异稟,无需太多帮助也一路练到了灵血境界的林鑫不同,林胜的天赋只能算得上平庸,即使有家里的帮助、名师的指点,也步履维艰,如果不是生活稳定后好好练了两年功,说不得现在就连金肌都没突破。 如果不是生在林家,以林胜的天赋,压根就不会有练武的机会。 看到这条罕见的银鳞大鱼,即使是林胜也不由得勾起了嘴角,露出压抑不住的笑容。 “乾的漂亮,是哪家渔船打上的鱼?”林胜拍了拍林鑫的肩膀。 “就是老宋家。”说起这个,林鑫原本憨厚的笑容一收,不怒自威,“那老傢伙居然还想著把它藏在船头,还好我感觉灵敏,察觉到不对,不然说不得走了这么一条大货。” “这样啊。”林胜低下眉眼,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那就按规矩做吧。” “嗯!” 得到了確定的指示,確定林胜没有因为自己心情高兴,收穫不菲就破坏规矩的想法,林鑫便高举起手,挥了挥手,不一会,便传来悽厉的惨叫声。 青龙帮並非是开善堂的帮派,说的再好听,也是一个组织,自然便有奖惩制度。 原本老宋若是自发上交,按照规矩,即使抽走百分之三十的『水』,老宋也至少能获得近八十元银元,但现在,只有一顿毒打给他,还要悬掛半个时辰示眾,以此警戒他人。 这並非是林胜不讲人情,而是无规矩不成方圆。 抽水、奖惩制度都是青龙帮的核心制度,必须要严格贯彻,否则一时破就次次破。 一旦制度打破,失去了惯性的青龙帮便不会有眼下的凝聚力,也无法更加方便的管理码头。 青龙帮下属不过上千人,如果不是规矩严格,执行得力,又加上属下能干,哪里能將这么一个大盘子打理的仅仅有条——林胜的两位兄长可是按照父亲的经验进行的管理。 “要我说,大公子他们也太良善了,我和人打听过,別的帮派至少要抽一半的水,我们只抽三成,可就这样也有很多人不给,想著隱藏,要我说,我们也提高到一半,然后这种人见一个杀一个,杀得他们不敢隱藏,这样帮內的收入也能提升一点。”林鑫將脸盆放在脚下,嘟囔著。 这话倒不是林鑫心中对林家多有怨懟,而是林鑫本身就是这么一个混货,嘴里也藏不住事,没个把门,不然以他的实力以及对林家的忠诚度早就该成为三帮主了,哪用得在码头当一个『位卑权重』的『检察官』。 “提升那点有什么用,反而增加管理成本,败坏民声,还可能造成大范围的贪污受贿。” 林胜蹲下身,用手指戳著眼前银鳞鱼,哑然失笑。 “当然是给小公子你购买更好的武道秘药啊,我们就小公子你还没到血关了!”林鑫憨厚的笑著,字字戳心。 “你不说话没人给你当哑巴。”林胜摇了摇头,“对了,老宋年纪也大了,就一个女儿,看在这条鱼的份上,等他接受惩罚之后,你找个人给他送到药馆,然后给他留三十枚银元,记得,悄悄的做,不要让太多人知道。” 第2章 变故 港口城市的风云永远是变幻莫测。 明明在海上还是大艷阳天,等到林胜坐著『老式轿车』回到自家宅邸的时候,狂风夹杂著大雨倾盆而下,將整个世界淹没在透明的液体之中。 林胜坐著车,一路开到了大院正门,等到他推门下车时,早有等候已久的下人举伞迎上,一路护送到房屋之內。 无论外面狂风暴雨多大,当林胜踏入家门时依然是不沾半点雨跡。 “小少爷,您回来了。” 一名中年男子迎上前来,一边问候,一边从旁边的脸盆中拿出热毛巾,可还没等林胜擦手,从后院里便跑出来一个小小的红衣糰子,一把抱住林胜大腿,往上敏捷的攀爬,不一会便爬到了脖颈之上: “三叔,三叔,你回来了,带了什么好吃的没有?” “你个小贪吃鬼,我出去就是给你买东西的?”林胜慢条斯理的擦了擦手,又用手颳了刮自家侄女的林萌的鼻尖,“东西没有,不过捡到一条灵鱼,到时候我吃肉,你可以喝汤。” 林萌作为大哥林兴的独女,林家唯一的第二代,自然受宠,並非是没有资格吃鱼,但她年级还小,容易虚不受补,所以只能喝点鱼汤。 “大哥呢?”林胜將头上的小糰子拉扯下来,抱入怀中,“怎么没看到他们?一起吃鱼啊!” “之前来了个不认识的女人,看起来好凶好凶,爸爸、二叔和她一起去了书房,谈到现在。”林萌垮著脸,『投诉』道,“真的好凶,一眼就嚇得我尿了,换了肚兜,还得要洗澡。” “……”林胜撇了撇嘴,看向管家,“还是那里的人?” “嗯。”管家点点头,再不做声。 俗话说,出来混要看背景、看实力,林家自然也有后台。 只是这后台神神秘秘的,並不知道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林胜却知道,自从他们出现之后,林家的势力方才稳固下来,二哥也才放下帮派的事情开始运营船队,挣得盆满钵满。 事实上,船队的收入已经超越了码头抽水的收入,只是这年头,光有钱没用,还得有权、有人、有力量,否则林家就是放弃青龙帮也並无不可。 “怎么谈了这么久?我去看看,小萌你自己去外面找姐姐们玩。”林胜隱隱觉得有些不对,皱了皱眉,將怀中的小糰子放下。 这些人以往不是没有来过,但往往过不了一会就会离开,这次呆的时间有些太长了,更別提一过来就把小萌嚇到—— 这可是下马威! 一个长期合作的后台,有必要做这些事情吗? 管家自然是不能阻拦主家做的决定,只是牵著林萌的手,任凭林胜走向书房。 林家的占地很大,即使是客厅都有几百平方米,在没有刻意加快脚步的情况下,林胜光是走到书房都花了快一分钟,而还没等到他走进,大门便被打开,一个陌生的女人走了出来。 这个女人身材高挑,近乎与林胜平齐,纯黑色的旗袍包裹著前凸后翘的身材,腰间还缠绕著一柄软剑,明显的女武者装扮。 看到林胜的到来,女人也不多话,只是一眼看来。 一瞬间,林胜只感觉自己突然间掉入了某个密室,无光无影无音,只有一片漆黑,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女人早已消失不见,只有皱著眉头的大哥林兴与二哥林武站在门口。 作为以继承人身份培养的儿子,林兴相貌英俊,看起来温文尔雅,穿著锦缎,而二哥林武却虎背熊腰,满面鬍鬚,只有仔细辨认,才能从面部轮廓之中看出两人的血缘关係。 这主要是因为两人修炼的武功不同,林兴的武功长於养生长寿提高智慧,而林武的武功却长於战场搏杀,甚至足以硬抗火枪子弹,而林胜所修炼的武功则介於两人之间,说好听点叫做博採眾长,说难听点则是两不靠。 毕竟浩然武馆虽然在新港还算的上一方势力,但放在整个东胜州来说却算不了什么,传承的武学也不过是中等水准。 “先进来。” 林兴招了招手,与林武一起走回到书房坐下,而后进的林胜则反手把门关上。 “出什么事了?”做到右手边的椅子上,林胜询问道。 由於家中没有再上一辈的长辈,因此兄弟三人一向有什么说什么,有疑问便直接询问。 当然,都是成年人了,一些不该问的问题,林胜也从不询问。 “没什么,刚刚那个是最新来的巡查使要的价是上一任的三倍。”林兴摆了摆手,“我没答应。” “供奉也涨了?” “那倒没有。” “那就是她本人贪心,这种比涨供奉还麻烦。” 林胜若有所思。 俗话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如果说是后台要求统一涨价,那还好办,无非是东拉西扯,说说挣钱的难处,自家的不易,总有个『合適』的价格,可人的贪心却是无穷的。 这个新来的女人一上来就要求以往三倍的油水,要是一口气答应,说不得后续还会节节攀升。 “无事,为兄自有打算,不过是一刚入炼神境界的天才,放在过往倒是无往而不利,但现在时代早就变了,如果她认不清自身的地位,我会有办法帮助她——倒是小弟你的武功进境如何?”林兴摆了摆手,转移话题,不愿意多谈。 “刚刚在码头捡到一条银鳞鱼,突破金肌不过是这两天了。”林胜也不追问,回答道。 “那就好,继续努力,武道虽然已经没有了以前的统治地位,但却也能强身健体,以防不测。”林兴笑了笑,“没事的话就赶紧下去练功,你本来资质不佳,又错过了最佳练武时间,如果这段时日还不努力,完成肉身三境可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 “当然,我可从来没有懈怠过。”林胜点了点头,又看向一旁的二哥,“二哥,这次出门有没有带什么新鲜玩意回来?” “一回来就要礼物,我就说侄女是被你带坏的,你还不承认!”林武摇了摇头,早有准备的他从怀里掏出一柄通体纯银的手枪,“別的没有,特製银枪倒有一把,备弹九发,十步之內可破炼体武者防御,就是我中了都难逃一死,收好点,平日记得关上扳机,千万別被萌萌摸到了。” “嘿,当然。”林胜忙不迭的接过手枪,细细打量,只见其通体纯银,是最经典的左轮款式,但却比普通的左轮枪大上一个型號,左侧的枪托刻著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右侧的枪托则有一行维多利亚字体的花纹,翻译过来是“裁决”。 在这乱世,除了武功,就这玩意能给与人以极大的安全感,更別提这种针对武者特製的火枪了。 有了它,即使手无缚鸡之力对一些突发事件有了反抗之力。 “呦,好玩意。”林胜关上扳机打开弹巢,却发现能够容纳十发的弹巢里却仅有九发子弹,“怎么连弹巢都没装满。” “別看了,这是战利品,我用了一发,现在就这九发子弹,省著点用,用完了可就没了。”林武摇了摇头,“这东西,在西洋那边也算得上稀罕玩意了,也不知道上任主人是谁——我灭了一个海盗船才找到的。” “哦。”林胜点了点头,不再多言,收好手枪,转身就走,“那我就先撤了!” “走吧,走吧,我和你二哥还有其他事情要谈。” 目送著林胜走出房门,原本满面笑容的林武和林兴两人一下子就面色阴沉了起来. 过了好半响,林武方才开口:“大哥,门內交代的那些事情,真要做?有伤天和,败阴德!” “……”林兴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云岛上我们不是有不少俘虏么?省著点,给他们一批批的送过去,能拖一段时间是一段时间,我想点办法把他们要做的事情传扬出去,让他们自顾不暇,自然是顾不上我们了。” “按她交代下来的数量,那些人最多也就只能支撑半年,而且还有很多人我还有用。”林武在心中计算了一会,方才说道,“当初不是说好,我们只提供情报、钱財,不沾惹这些么?金口玉言却如此两面三刀,有失威信,难怪会沦落到如今。” “小心隔墙有耳。”林兴瞥了眼满脸不服的弟弟,提醒道,“他们早就疯了,现在不过是在错误的道路上一路狂奔而已,迟早自取灭亡——如果不是没有其他的庇护,我早就甩开他们单干了。” “甩开他们也好,那巡查使要求的那事?既然不准备答应,那就把她做掉?”林武缩了缩脑袋,又问道。 “你是天生杀人狂?我们是来求財求生的,不是来杀人的——这东西,杀了一个又有一个,后续太多麻烦,除非必要,否则不要胡乱动手。”林兴顿了顿,“按以前的惯例,给她多塞点钱,再让她看看我们的队伍,嚇嚇她,应该就没问题了——可惜我们无有炼神秘法,否则哪用被这种小辈欺上头来。” “快了快了,我最近在通过洋人的渠道收购炼神秘法,已经有些眉目了。”林武声音低沉下去,“就是想要將它拿到手,估计后面也少不了一番波折。” “风雨欲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 第3章 武功与加点 林胜一个人回到了后院的房间。 整个林府虽然是近些年方才修建起来的,但依然占地广阔,光是林胜的房间就足足有接近五百平米,臥室、浴室乃至於武者必备的练功房都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僕人晚上值班沦落休息用的休息室,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池塘。 林胜走到练功房,端坐靠墙的休息椅上,一只手撑在黄花梨木的桌子上,看著窗外的风景,等待著银鳞鱼汤送进房来。 窗外暴雨如注,池塘中的荷花在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中显得摇摇欲坠。 书桌上摆放著最新一期的报纸,上面写著南方政府以三年关税作为抵押,与维多利亚国签订了外贸合约,购买一级主力战舰三艘,两级辅助战舰五艘用来充实第一舰队。 东胜州科技相对落后,虽然近些年来奋起直追,但高精尖科技方面还是远远落后於西洋,因此只能选择外购。 不过此世不同地球,西洋国度们为了赚钱是真的什么都愿意卖,因此造不了还能买,而为了『商业信誉』,这些战舰的水平绝不会逊色於维多利亚国的正常水准。 毕竟是以关税作为抵押进行的购置,若是真的太差了,那么南方政府也不会付后续款项。 “花费巨资购买战舰,看来是要打仗了,目標应该是占据了东北沿海地带的大军阀张森。” 林胜一行行的扫过报纸上的字跡,最后分析道。 当然,世事无绝对,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源,说不定南方政府是想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购军舰为幌子攻打西北方占据三川的左家军也说不定。 虽然三川地理位置不佳,但由於地处偏僻,远离战乱,这些日子应该积攒了不少財富,若是南方政府能够在所有人反应不过来之前一口吃下,说不得后续征伐的用度也够了。 但不管如何,战爭已经不可避免了。 “算了,再怎么应该也不至於將战火燃到我这种偏僻地方,有家庭庇护,也不会被抓壮丁,没什么好担心的。” 林胜收回思绪,再一次感谢自己的运气不差,二度穿越后没有投胎成为朝不保夕的底层人士,不然即使有种种外掛相助,想要从泥潭之中爬起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再过了一会,门口传来不疾不徐的敲门声,等到林胜应声后,小廝便將大门打开,护送著大约有常人两饭碗大小的银鳞鱼汤进入,小心翼翼地放到桌上后又利索的退出练功房。 为了便於吸收,不浪费资源,整条银鳞鱼都被彻底打碎再佐以人参等配料,再加上这条鱼有些过大,因此外表看起来近似一盆雪白色的果冻,散发著沁人心脾的香气。 至於大小,这倒不是银鳞鱼在经过处理后只剩下这么两饭碗,而是这条银鳞鱼实在是太大,为了不浪费资源,剩下的已经储存起来,可以连吃三天。 连吃三条『苦中药』…… 林胜想著,不由得搓了搓牙——银鳞鱼的味道不差,但加上那些药材之后,就只能说良药苦口利於身了。 林胜也听说有那些高门豪贵专门的药膳师傅可以製作出味道又好,效果又佳的药汤,但林家尚且没有如此底蕴。 看著眼前的鱼汤,林胜深吸一口气,过了好一会,方才將大碗举起,一口气就喝掉了三分之一。 在过了数十秒缓了口气后,再喝掉三分之一,如此往復,等到彻底喝光嚼尽后,林胜方才站起身来,走到练功房的中央,摆出了左拳在上,右掌在下的须弥山拳起手式。 作为金肌级別武者修炼的武功,须弥山拳的动作很是直接,就是通过一套拳法锻炼双手、双脚、胸口、背后、腰部的肌肉,中间再配合上一些特定的呼吸频率,令身体得到成长。 在这个世界的传说中,人並非进化而成,而是退化的神魔子嗣,因此每个人的体內都潜藏著神魔大力,只需要通过恰当的锻炼便可激活。 因此金肌阶段的修炼是最简单的,理论上只需要高强度锻炼佐以足够的营养供给,便可以达成——当然,那效率便一眼难尽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反正林胜看那些天天搬砖抗包的码头力工没有一个是成功达成金肌的。 毕竟已经修炼了无数遍,因此林胜的动作又標准又快,不过三分钟便打完了整套武功。 一般说来,林胜每天上午可以修炼五十遍须弥山拳,然后便会浑身酸痛,需要通过休息、按摩缓解后,大约过三个时辰后,可再锻炼二十遍,然后就只能彻底休息了。 这种程度,在浩然武馆中已经算得上又有钱又勤奋了。 如果不是天赋实在只是中人之姿,林胜也不会进步如此缓慢,快半年方才摸到突破金肌的边缘。 而在喝了银鳞鱼汤之后,虽然並不能够增添林胜的修炼次数,但却可以提高修炼效率。 每一次动作,都会有热流从腹中涌出,钻入四肢百骸,激活身体,使得身体越来越热,就像是有一团火正在不断的燃烧,壮大,有一种隨时都在变强的快乐。 这种快乐,也是很多人坚持练功的原因所在。 等到林胜一遍遍练习须弥山拳不知道多少遍后,他就连这种快乐都压制不住肌肉的酸痛后,他便知道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於是慢慢减缓动作,停息了下来。 而他一停下来,便立刻打开辉光面板,扫了一眼自己的状態。 境界:金肌(95%) 武功:须弥山拳(熟练53%) 潜能点:155% 大约两个半小时的修炼,让武学境界提升了2%,武功熟练度也提升了1%,而潜能点也由於对银鳞鱼汤的消化,提升了30%。 按照这种进度,即使无需加点,光是靠硬练,林胜也差不多能在三天后完成突破。 抵达这一步,林胜比起正常弟子的三月上限长了一倍——这不是说林胜的天赋太差,而是这年头没钱没势没天赋的普通人,压根就没资格练武。 因此,浩然武馆中最差的弟子,放到普通人群里也不大不小算是个天才。 不过林胜会安安稳稳的练功吗? 开玩笑,有掛不用,过期说不定就作废了! 『辉光,给我加!』 意念一动,林胜便將潜能点使用在须弥山拳之上。 剎那间,面板上的须弥山拳后的字跡一阵模糊,旋即立刻变换为须弥山拳(熟练83%),近乎一月苦修须弥山拳的记忆在林胜的脑海中翻涌变化。 就这轻轻一点,便足以媲美林胜苦修一月,甚至还不止如此。 毕竟別人苦修出来的力量虚浮不堪,自己加点得到的实力根基扎实! 而隨著林胜『苦修一月』,原本仅仅只差些许的境界进度也得到了圆满,原本疲惫的身体不知道从哪里多出来了一点力量,胸口处一团火如同开天闢地般的轰炸开来,席捲四肢百骸。 若是此时有人在旁观看,便能看到林胜那掩藏在黄色皮肤下的肌肉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染成金黄之色,这种状態会持续超过三天,方才会缓缓消珉。 这就是金肌的由来。 境界:金肌(101%)玉骨(1%) 『?为什么金肌的境界还保存下来了?还到了百分之一百零一?不是玉骨覆盖金肌吗?难不成肉身三境其实不是递进关係?而是可以同修?算了,明天问问师傅就知道答案了。』 第4章 不公平 林胜並非是修习的自家武学,而是在新港东部的浩然武馆修炼。 这主要是因为林兴和林武都很忙,没时间教导林胜学习,所以给林胜选了一个好老师进行『託管』。 浩然武馆的詹兆生家学渊源,又號称新港第一神拳,而且为人光明正大,有著良好口碑,因此林兴、林武两人对林胜在其家中学习都感到极为放心。 事实也是如此。 詹兆生並没有因为林胜的家庭背景而对其有任何的特殊待遇,而是一视同仁,按照『富家子弟』的教授方式进行教授,也算是为林胜打下了不错的根基。 “恭喜林师兄完成金肌阶段的修炼!” “贺喜林师兄武功大进!” 林胜刚刚踏入武馆大门,立刻便有眼尖的学员看到其皮下不散的金光,立刻便开始道喜,试图討个彩头,而林胜也不在意,看向一旁的小廝:“看赏,看赏,今天每个人一碗虎骨汤,计我的帐上。” 虎骨汤是浩然武馆用来辅助练武的药汤,一枚银元能购买三碗,浩然武馆的弟子来来去去,常年保持在一百五十名左右,也就是说林胜一口气就撒出去五十枚银元。 不过这对於林家来说不算什么。 “多谢林师兄,祝林师兄武道勇猛精进,前途无量!” 听到这句话,一名衣裳破旧,尖嘴猴腮的陌生弟子眼前一亮,连忙挤上前来,脸上满是奉承的笑容,嘴里更是好话不断。 但出乎他的意料,面对奉承,林胜不仅没有喜意,而是皱了皱眉,隨手一播便將他拨到一旁。 林胜可不是什么一上头就喜欢胡乱打赏的人,不会因为一两句话就乱撒钱——不然到时候只要有点好事就有人凑上前来恭喜,那岂不是相当於有无数个苍蝇在耳边嗡嗡嗡? 之所以之前大撒幣,一是確实高兴,二是也是藉此机会和『师兄弟们』打好关係,展现一下林家的財力。 虽然浩然武馆中成才的武者不多,其中没背景的人更少,但留下点印象,说不得以后也能招揽一二位高手。 “师傅在后院?”林胜隨口问道。 很快,便有一名面向憨厚的弟子回答:“师傅和大师姐都在后院,还有长盛武馆的沈天波也在。” 长盛武馆是新港最早的武馆,声势煊赫,但奈何馆主不够能打,因此在詹兆生在此开门立派后慢慢的就被挤下了第一武馆的位置。 不过长盛武馆倒也没有想著暗地里下什么手段,或许这是因为浩然武馆的馆主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馆主的儿子沈天波明確表示喜欢这位武馆大师姐,三天两头就找机会来这里『切磋武艺』有关。 听到又是日常的好女与缠郎的戏份,林胜也不以为意,隨后一挥,安排身旁的小廝去登记今天发出了多少碗虎骨汤后,便一个人穿过训练场,走向会客厅。 作为『赞助商』,林胜这点权限还是有的。 走过不过数百平方米大小的训练场,林胜很快便进入了装饰相当简陋的会客厅。 一入会客厅,迎面便看到一名看起来瀟洒倜儻,身著白色劲装的男子正在和一名相貌出眾、皮肤细腻,同样身著白色劲装的女子在会客厅中央对练。 两人有来有往,拳脚交错,打起来极为精彩。 就是只有男方笑脸迎人,女方却冷若冰霜。 而在两人之后,便是一脸温和笑容,看不出內心真正想法的詹兆生。 见到门口来人,沈天波的笑容一滯,而詹梦婷却嘴角微牵。 不过不管两人如何作想,很快,便双双收手,互相做了个拱手礼,退向一旁。 “两位师兄师姐好!” 林胜拱手做礼,而二人也同时点头回礼。 旋即,沈天波看向詹兆生,拱手说道:“既然今日武馆另有要事,那么我隔日再来拜访。” “那就恕不远送了。”詹兆生点了点头,回道。 很快,决定要走的沈天波也不拖泥带水,又向詹梦婷点了点头,便立即离开会客厅,而詹梦婷也在稍微迟了会后,同样离开会客厅,走向前院的训练场去练功顺带指导新人。 “今日方才突破金肌,花了大约五月,以你的根骨,即使有林家资源帮助,也算得上出色了,看来这些时日,你並未有所懈怠。”詹兆生的脸色温和,鼓励道,“既然如此,是时候传授你下一步的武功了。” “恩,这里是维多利亚银行的一万本票。”林胜从怀中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支票,开口说道。 对於林胜来说,詹兆生只是师傅,而不是师父,因此自然不要想著无代价便可以学习下一步。 恰恰相反,每修习一本高深武学,都需要给与不菲的『学习费』。 当然,这好处就是日后林胜学会了,无需詹兆生同意,也能够隨便向他人传授武功,即使詹兆生出事,被仇家找上门来,也与林胜无关。 而像那些並未付出多少代价就进门习武的,就天然打上了詹兆生的烙印。 若是没修炼成功也就罢了,修炼成了,自然便是詹兆生的弟子,一旦门派突遭大难,自是是迎难而上,甚至詹兆生老后也要想办法为他养老送终。 师父,师父,自然是如师如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见到林胜早有准备,詹兆生脸上的笑容也更加真诚了几分:“我浩然武馆玉骨与灵血阶段的武功一体,名为《天鹏破云式》,算得上一门上乘武功,一万的学习费,算不上贵——若是放在以前,就是你再交一万,也別想看到其一鳞半爪。” “我明白。”林胜点点头,自是知道武功的重要性。 如果不是西洋铁舰、火枪打开国门,三年习武不如火枪一响,以林胜如今的身份,说不得得靠自修一些大陆货色,更別想著像如今这般,交点钱就能学到上乘武功。 而如今,武学基本上算得上烂大街了,一些像铁布衫这类的底层武功,就是外边书店都有得卖,能开武馆的,至少也得会一门中层次的武学,而再这么互相挤压下去,说不得日后没有上乘武学的,都没办法开门营业了。 当然,武学再怎么贬值,也贬值的是肉身三境的武学,炼神境以上的武功,由於依然有著相当的统治地位,尚且还是『无价之宝』。 收好支票,仔细观察林胜的神色,確认他確实赞同自己的说法之后,詹兆生便从怀中掏出一本看起来颇为古旧的青色秘籍,其上书《天鹏破云》四个大字。 “对了,我还有一事不明。”在詹兆生准备传授武功之前,林胜突然间打断了他的教学,插嘴问道。 “何事?” “关於金肌阶段的修炼。”林胜也不隱瞒,“在我完成金肌修炼之后,继续修炼须弥山拳,却发现还有可以进步的空间,不知是我的错觉?还是本应如此?” “我还当是如何,自然是本应如此。”詹兆生回答道,“俗话说,武无止境,金肌显现,並非是说你已达到巔峰,而是说你已经达成了金肌显现的最低標准,若是有上乘武功,自然是可以继续锻炼下去,扎实基础。 须弥山拳虽並非什么上乘武学,但依然可以让你在其后继续修炼,按记载,最高可以让你比金肌显现阶段强上三成有余——据说有名门大派的传承,甚至可以让金肌阶段比入门强上一倍有余。” “这岂不是说,明明是同样层次,那些修炼上乘武学的凭空就比我们强上一倍?”听到詹兆生的解释之后,林胜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但很快又反应了过来,“不,不止如此,应该不止一倍!” 原因很简单,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精密系统,这里强上一点,那里强上一点,最后可能就强上了数倍。 假设同样不进行別的阶段的修炼,都是硬懟金肌阶段修炼到极致,说不得名门大派的弟子打修炼须弥山拳的弟子会像是大人打小孩。 “或许你会觉得不公平,但这世界又何尝真的公平过?不过无需太过担忧,天鹏破云式可也是上乘武学,能分別让玉骨、灵血显现后再强三成、五成。” “原来如此,这世界却实是不公平的。” 想到自己的底气,林胜也表示瞭然,顺带將寻找更上层的武功法门纳入日程之后,便將思绪放到眼前,看向眼前的秘籍。 而当林胜再无疑问后,詹兆生也开始了正式的指点。 第五章 天鹏破云、宴会 天鹏破云,乃是一门上乘武学,共分三十六式,意在將人体分为三十六个部分,分別锻炼,其中每一式都要配合一套独特的呼吸和冥想之法,方才可以发挥最大效果。 如果说,须弥山拳是动功,那么天鹏破云式便是静功。 这种上乘武学,由於其修炼方式繁杂,最容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原本詹兆生准备花费一月的时间,好好指导这本武学的修炼,但很快,林胜的表现便令他刮目相看。 仅仅只是花费了一个时辰不到的时间从头到尾指点了林胜一次之后,林胜便无需他再指点第二次。 而担忧这只是巧合,詹兆生又花费了个下午的时间,让林胜不断反覆修炼,最后確认,眼前的根骨普通的弟子確实是悟性超凡,不似凡人,仅仅只是一次修炼,便成功掌握了整本武学。 而若是让林胜说出原因的话,只有一个——当詹兆生第一次带领他修完全本,讲解了所有注意事项后,辉光面板上便浮现了天鹏破云式四个大字,而背后的熟练度则显示为(入门1%)。 再然后,天鹏破云的修炼方式变成了林胜的本能,再也不会遗忘。 或许是林胜的表现远远超出了预料,因此在下午闭门时送林胜出门的时候,詹兆生的眼中满是犹疑,但直到林胜彻底消失,他依然没有开口,只是佇立在原地。 甚至过了好一会,收拾完整个训练场的詹梦婷站到身后,詹兆生方才收回目光。 “怎么了?父亲?”詹梦婷询问道。 “只是感慨,我也有看走眼的一日。”詹兆生回头说道,旋即嘱咐道,“这小子虽然根骨不佳,但却悟性超凡,再加上又有林家財力相助,还赶上了如今风云变策的大时代,若是有朝一日能完成肉身三境的修炼,抓住机遇,获得炼神秘法,必能成就一代高手,日后你可与他打好关係,若是突发难事,说不得可以得到庇护。” “这也要打好关係,那也要打好关係……”詹梦婷有些气急,“女儿我就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吗?自己依靠自己吗?” “你的天赋还是稍差了些许,除非……咳咳,咳咳……”詹兆生想要说些什么,却突然停下,用手捂住嘴巴,咳嗽两声,摊开之后便看到一滩血跡正在掌中。 “父亲?”原本还想要说些什么的詹梦婷急忙停下了讲述,一步踏出挡在了詹兆生的面前。 “无妨,无妨,老毛病了,只要不与人激烈动武,便不妨事,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得到黄金剑鱼的消息,只可惜上一次听闻有人捕捉到它还是在十年前……”詹兆生摆了摆手,面色明显的变得蜡黄了几分,“为父无能,与人动武伤了根本,你又没有兄弟姐妹,若是有朝一日我驾鹤西去……” “不会有那么一天的,我一定能帮你找到……” ………… 八月初三,新港码头。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人群之中,舞狮舞龙者同进同出,如同一体,高台之上,粉面红装的戏子咿呀唱戏,热闹非凡。 流水席从码头的前段一直延伸到后端,终年劳累的力工们一个个笑容满面,端起大碗就在胡吃海塞。 每逢三月三、八月三便开办流水席,祈祷出海顺利,这是新港的歷年来的惯例。 林胜走下轿车,早已等待许久的林鑫便立即迎了上来,强壮的身体在阳光下投射出一片阴影。 “我都忘了,今天是开席的日子,不用监察渔船。”林胜眺望著热闹的人群,有些恍然。 虽然在『觉醒』之前,参加过不少这样的宴席,但觉醒记忆之后,这还是第一次。 “今天是新港商会的领头人邵家开设的流水席,伙食还算不错,他还特意给我家单独开设了一桌,还没人动筷,小公子要不要去尝尝?”林鑫笑著说道。 想了想,本就已经在武馆练了一天的功夫,此刻手脚酸软的林胜也没有回去按摩休息的兴致,点了点头:“带路,对了,老宋那边怎么样?” “小公子跟我来。”林鑫前行带路,无需可以拨开人群,周边的力工们便有眼力的让开一条道路,“拖少爷的善心,问题不大,在结了医药费后还能剩下二十枚银元,够他们最近日常生活所需了。” “他们怎么样?”林胜一边前行,一边说道。 “弟兄们说老宋並没有太多怨懟,只是连连感谢小公子的善心,发下毒誓下次绝不再违反规矩,倒是老宋那女儿似乎多有怨言。”林鑫回道,明显也是安排了人员跟进了后续。 “看到自家的父亲躺在床上,多有怨懟是很正常的,不过老宋倒是个明事理的。”林胜点点头,心觉这件事情应当就这么过去了。 毕竟没有把老宋家逼到绝路,也不用担忧老宋家鱼死网破。 这也算是林胜善心好,要是林武来处理,估摸著就可能隨便找个机会把老宋一家都杀鸡儆猴了。 毕竟是在海上跑船的,多年来和海盗等穷凶极恶的凶残份子打交道,整个林家,林武是杀心最重的一个。 两人一边谈笑,一边走上前去,很快就在前方看到了一个临时用木柵栏建好的半高台,高台周边用红色的布帘拦住,柵栏口则有两位挺眼熟的帮派人员把手。 至於其他势力,邵家自然也在其他地方安排了宴席,只是林家毕竟是码头的『土皇帝』,林胜又常年驻扎码头,兼下了巡查渔船、渡轮的任务,因此额外在此地开办了一席。 林胜掀开布帘,不出意外的看到內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红木桌上摆满了大鱼大肉:“大哥应该是在那边和邵家一起用餐吧。” “听人说是在城中的天上人间,小公子要过去吗?”林鑫回道。 “不用,我不喜欢那种杯筹交错的场景,麻烦。”林胜摆了摆手,坐在最当首,“来,一起坐,你也尝尝,都是自家人。” “好嘞!”林鑫也不客气,隨便挑了个座位坐下,隨手就抓起一只猪蹄狠狠咬下,油腻的汁水剎那间便溅射在了胸膛之上,“不错,不错,肥而不腻,小公子你也可以尝尝。” “算了,算了,我对这些太腻的东西不感兴趣。”林胜笑著摇了摇头,挑了几个自己感兴趣的菜式尝了尝,发现其比起自己日常的口味明显偏油偏咸,便立刻放下了筷子。 “邵家是有心人,重油重盐確实是更適合码头这些天天做苦工的力工们,不外乎能开设这么大一家商会。”林胜隨手將筷子扔下,擦了擦嘴。 “那可是,邵家邵半城嘛!”林鑫说话有些口齿不清,他一向食量极大,来者不拒,而且重油重盐却是也正对了他的口味。 “你先吃吧,我到处逛逛。”林胜摇了摇头,站起身来,“不用跟来,对了,门外的兄弟们值岗也辛苦了,叫上他们一起进来吃。” “好好好,小公子。”一向有些马大哈的林鑫见林胜作了安排,也不反驳,刚刚站起身来的身体又坐下,“那小公子玩的开心。” 第六章 皮影戏与西洋人 正常说来,在这种乱世,像林胜这种身价不菲又无自保能力的『富家公子』,外出在外必有保鏢防范危险。 但奈何,林胜本身便是危险本身。 新港码头是青龙帮的地盘,虽然本日没有行动,可不代表青龙帮的人员在本地就少了。 恰恰相反,由於此地开办了流水席,不少其他地方閒的没事的青龙帮帮眾也来赶场,因此,此地的青龙帮帮眾反而比起平日里要多出个三五倍。 林胜作为一个常年在外露面的林家三少爷,虽然认识的人不多,但认识他的人可不少。 在这种情况下,別说他遇险了,林胜不去找別人麻烦,那就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而帮里人士也都知道林胜不喜欢被人打扰,因此也没有不长眼的凑上前来打扰正体验生活的无冕帮主。 流水席自然不是只有流水席,虽然邵家只安排了流水席和舞狮舞龙,但不少街边卖艺的也来在此凑数,一路走来,喷火的、胸口碎大石的、耍杂技的、溜蛇的,应有尽有,人人都赚的盆满钵满。 但人数最多的,还是让林胜也停下脚步的皮影戏。 所谓的皮影戏,便是面前放下一个幕布,艺人用细棍操纵影人,进行表演,类似於电影,但比起电影落后了至少三个时代。 不过原本,这些皮影戏都是在大城市里表演的,但隨著西洋科技入侵,大城市里也开设了一些电影院,导致皮影戏子们只能够向下发展了,也算是家电下乡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让林胜也不由的驻足的皮影戏明显也是从大城市里被挤出来的,不仅仅道具一应俱全,甚至还可以配音配乐,最主要的是那配音,颇有日后那些专业的声优的影子,活灵活现,让人一听就能带入到其中。 此刻皮影戏子表演的是比较热门的一门皮影戏,名为神人之约,讲述的是前朝开国的故事。 据闻前朝起於东北,开国皇帝起家时不过一村长,但起家后,短短十数年便横扫天下,建立了长达三百年的王朝霸业,如此英雄豪杰,世之少有,因此天然便能引发人的探索欲。 以往是因为王朝尚在,对其进行解构、探索乃至於搬上影台,供人观赏,算得上杀头大罪,但现在王朝既已崩塌,自是无人管辖,眼下的神人之约,便是讲述的开国皇帝与传说中神兽的一个约定。 “人啊,你说你见天下风云再起,欲求皇朝霸业,需要吾的帮助,但吾为何要助你一臂之力?” 那虽有人体,却背负六羽,手持戟兵的巨大人影轰然质问,声如雷霆,硬是压下了周边的窃窃私语。 “神吶,我於此立誓,若吾登上那至尊之位,必將传尊驾名號於四方,將汝奉上神坛,一年四季祭祀不绝,牲畜不断,以天下香火供汝一身。”身著彩衣的小人躬身作答,“如违此誓,天人共戮,不得好死。” “这东西倒是有点意思,若是作为演员,或许能成为名演。” 正在观赏皮影戏的林胜突然间听到耳旁传来腔调有些变换的语言,下意识的转过头去,发现发言的是一位金髮碧眼,身著低胸长裙的女子,而她的身后,则有三个身著西装的成年金髮壮汉。 新港作为港口,外国人並不少见,因此林胜仅仅只是扫了眼,便將目光移回到皮影戏上。 但林胜不想搭理別人,別人却想要搭理他。 在看到林胜正脸的时候,女人的眼前一亮,旋即小步走了上来,特意的前倾下身:“请问是林胜,林先生吗?” 看著自来熟的女人,林胜搜颳了一下记忆,確认自己確实不认识眼前的女人,因此迟疑了一会方才回道:“我是,你是?” “我是爱丽丝·维多利亚,来自维多利亚国。”爱丽丝言笑盈盈,自我介绍道,“听闻林家船队是新港最大、最安全的船队,有一桩生意想要和你谈谈。” 维多利亚。 皇族? 林胜双眼微微一眯,但旋即也没有多放在心上。 维多利亚国作为本世界的超级大国,皇族血脉绵延,又没有经歷过太多的变故,因此身为其统治者的皇族自然为数不少,再加上西方还喜欢赐姓,人数就更加多了,眼前的女人既然只介绍名字,却不介绍爵位,估计也就是身上流了点皇族血统,最多家里有点钱。 若是在本土,或许还能有点用,在这里,也就是个普通人,不用太过在意。 但人既然是要来谈生意,那么自然也不能够真的不给与回应,因此林胜顿了顿,方才摊开手:“要谈生意,请和我大哥、二哥去谈,我一向不管这方面,只负责花钱。” “不不不,不不不,这桩生意就该和你谈。”爱丽丝眯著眼,笑了笑,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金髮的狐狸,一点奇异的香味从她的身上飘出,让林胜感觉精神稍微有些萎靡,“听闻您主管码头下货、渔船放行还有安排力工?” “只是纸面上而已,实际上规矩有大哥制定,执行有小鑫子执行,就是力工,也有力工行会安排,我就掛个名,在这里露个面。”林胜隨口回答。 事实也正是如此。 林家大哥林兴三十岁,二哥林武二十五岁,但林胜却只有十八岁。 说林萌是林家的第二代,但实际上,在林萌之前,林胜才是林家的『第二代』,无论是林兴还是林武,都是把林胜当孩子在养,而林胜本身也不太喜欢动脑,因此基本上都是做一个冷酷无情的执行者。 不然青龙帮或许就会多一个帮主了。 而在觉醒之后,决心將生命与精力放到回报率最高的练武之上的林胜就更加懒得在商业、势力这方面动更多的脑子了。 按部就班,混著日子,然后努力成长,这就是林胜对自己未来制定的初步计划。 “那就找对人了。我今年到此考察,发现新港真是一个不错的好地方,准备在此加大投资,只是对於船队能否在此安然无恙,有所犹疑,再加上我家船队一向快进快出,珍惜时间,因此希望能与林家建立长期合作。”爱丽丝说道。 “谈合作去找我大哥、二哥。”不管爱丽丝怎么说话,林胜只是一句回復,旋即他也不打算和他对话,右手比了个手势,又往后退了两步,一个转身,便有早早靠拢上来的青龙帮帮眾组成人墙將双方隔开。 “喂喂喂,別急著走,我们真的很有诚意!” 爱丽丝似乎还想要追上去,说些什么,但林胜头也不回,已经走远,又有青龙帮帮眾阻隔,因此在看了看眼前满脸淫笑,身强体健的帮眾之后,最后只能无奈的跺了跺脚,停下脚步,转身离去。 ………… “小姐,我早说了,和林家谈生意直接找林家大哥、二哥就行,和林胜谈,行不通的。” 回去的路上,隨行的一名男子开口说道, “我们给与的条件很优惠,他们不会不同意的。” “这里有古话,县官不如现管,林胜正管辖整个码头,如果有他点头,我们未来很多行事都会方便许多,再说了,这套方案明明在其他地方很顺利,怎么在他身上却行不通呢?”爱丽丝皱著眉头,突然间问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对话的时候,似乎除了第一次,他就没正眼看过我?” “似乎有这么回事。” “哼哼,有点意思。” 第七章 进步、婚约 轰! 林胜一拳挥出,就像是凭空打响了一个炸雷。 那是拳锋撕裂空气的声音,而接下来,他的每个动作都有劲风隨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就像是一连串的炸炮。 自参加庆典已经过了一月有余,通过坚持+苦修+加点,林胜已经將金肌阶段练到了理论上的巔峰,而天鹏破云式也已经抵达了熟练级別。 现在的林胜,已经超越了上一世的人体极限,普通人用木棍砸在身上,除非是在头部、下身这种脆弱之处,否则已经无法造成伤害。 可以说,以林胜现在的实力,去参演地球上的民国时代的武打影片,已经不需要特效和配合就能喊出“我要打十个”。 练功室中,一连串轰轰轰的声音响彻,林胜的每一步踏在地面上都能在红砖上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 这並不是说林家造不出更好的地板,而是红砖是本世代普遍用来建造、铺路的材料,用这种较为普遍的材料作为练功室的地基,能够让人直观的感觉到自己的实力大约处在哪个层次。 “咚咚咚,咚咚咚!” 就在林胜沉迷练武的时候,门口突然间传来一阵敲门声,旋即熟悉的声音传来:“小弟,停一停,大哥让你去会客厅。” “嗯?”林胜有些犹疑,渐渐放慢动作最后直到停滯,一口气猛然喷出,便將周边的尘埃吹散,露出其如今的真容。 相比起一个月前,林胜不仅没有变得更加健壮,反而显得消瘦了不少,只是一双眼变得愈发明亮。 这是因为林胜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大,肌肉纤维的伸缩、舒张能力抵达了原本的数倍,导致在不发力时肌肉收缩的比以往更加厉害,因此看起来便变得削弱。 这是须弥山拳的修炼方式导致的,而林武那种横练武功,则是在同等条件下堆砌更多的肌肉,以此得到更强劲的防御力、爆发力以及更大的力量,代价便是灵活性的相对降低。 所以武者的修炼方向,往往可以从外貌身形中表现出来。 当然,由於肌肉本身就已经不再普通,正常情况下,不管再如何修炼,武者也不会膨胀到变成『肌肉怪物』。 “来了。”林胜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打开房门,“怎么了?突然有什么急事?” “不是急事,是好事!”林武笑著说道,“大哥给你相了一门亲事!是邵家闺秀!” “邵家闺秀?我吗?”林胜指了指自己,有些不敢相信。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藏书广,101??????.??????超实用 】 对於婚事,林胜早有心里预备。 毕竟在这个时代,十五岁结婚属於正常,十八岁已经算得上是晚婚晚育了。 林家又不是什么娶不起媳妇的贫困家庭,而林兴作为长兄,长兄如父也有资格给林胜相看妻子。 林胜一直拖到现在,主要是因为之前林家尚未发家,而发家后,林兴又有『洁癖』,说是继承父亲遗志,硬是要给林胜娶大家闺秀,因此才一直拖了下来。 不过之前林兴就说过,要早日给林胜相看一位不错的对象,让他做好准备。 但林胜的想法,自己大哥要么是在武馆馆主的女儿里找一个,要么就是找一些富商的嫡女,邵家闺秀,可从来没有被纳入到考虑范围之內。 毕竟邵家在本地也算得上家学渊源,世代名门,新时代后又转型经商,理当看不起林胜这种帮派分子才对。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林武笑著说道,旋即看了看林胜,又皱了皱眉,“你这身太脏了,赶紧换了,简单梳洗一下。” ………… 简单的梳洗过后,林胜跟隨林武一同走到会客厅,一眼便看到林兴正和一人坐著喝茶聊天。 那人大约四十岁年纪,身穿白色长衫,头髮梳的一丝不苟,手上还有一枚红宝石戒指,看到林胜到来,便略一点头。 林兴也感知到了林胜的到来,立即站起身来,拉著林胜的手走到桌前: “三弟,来,给你介绍下,这位是邵家三房的房主,邵源,你叫他邵叔就好。” “邵家主,这便是我那不成器的三弟,林胜。” 邵源也很给面子,站起身来,双手伸出:“久闻林公子之名,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何来不成器之虑?” “邵叔好。”林胜握住邵源双手,脑海里紧急的搜索邵家三房的相关消息。 这邵家三房在邵家並没有受到重视,以航运维家,家风很是开明,三兄妹都在大学就读过,听说其长子邵俊武还曾出国留学,喝过几年洋墨水,至於其两个女儿,风传是挺漂亮,但传闻归传闻,林胜对没有亲眼见过的东西还是保留了一分怀疑。 两人握手后,便分开坐下。 一桌四方,正好坐的满满当当。 “我这三弟,生性备懒,学文,说看见洋文就头疼,看见公式就发昏,学武,根骨又不算上佳,只长在坚持二字,可算是文不成武不就,这辈子估计也难以有什么大出息。”林兴先是又给几人倒上清茶,又谦辞道,旋即话锋一转,“但三弟性格却也稳重、踏实,守好家业,应当也是无有问题。” “贤侄过虑了,打天下难,守天下也难,能安稳守住家业,也算得上一份不错的本事了。”邵源倒也没有什么失望的神色,反而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初次见面,也没什么別的可送,这里是一株两百年份的野山参,可补益气血,辅助练功。” 林胜看了眼一旁的大哥林兴,见到他微微点头,於是也没有什么推却之举,顺势收下:“谢谢邵叔,邵叔破费了。” “贤侄不必如此客气,说不得我们二人日后还是亲家。”邵源笑眯眯的点头,看起来很是满意。 “那我们相约那事。”一旁的林兴见到如此,立即趁热打铁,问道。 “我倒是已经无有疑虑,但时代变了,光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无法决定一切,我两个女儿都很有主意,我也难以管束。”邵源乐呵呵的说道,“但林贤侄一表人才,名声又佳,想必也不会有什么难题,三日后是一个好日子,不如便约在匯源酒楼,让他们见上一面?”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第八章 相亲、衝突 青砖灰瓦,飞檐翘角,檐下的五盏大红灯笼即使是大白天也亮腾腾的,门楣上更有一块门匾,上面龙飞凤舞的写著匯源酒楼四个大字,据说是前朝一位名为李现的著名诗人留下的真跡。 林胜坐在二楼雅间靠窗位置,等待著自己的第一次相亲对象到来。 自上往下看去,新港一如既往的热闹——穿著长衫的先生带著布包匆忙走过,拉著人力车的车夫穿梭不息,有穿著旗袍的古典小姐,也有上身白丝绸下身高腰西裤的新式女学生,时不时还能看到一两个金髮碧眼的外国人偶然路过。 相约的时间是上午十点二十三分,按大哥林兴的要求,林胜为表诚意提前了半小时到此等待。 说实在的,林胜对此次的相亲结果並不看重。 没相中最好,省的麻烦,就是相中了,也无非多个婚约,最多多个妻子。 毕竟林家是个传统门第,家风也很传统——指的是大丈夫三妻四妾的传统门第。 林胜不用担忧自己娶一个老婆就会被管的死死的,更不用担心像后世一样,一著不慎,踉蹌入狱。 但隨著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到了时间点却还没见到人影的林胜也有些犹疑——邵家不会这么傻吧? 要知道,林家虽然与邵家没得比,但一个三房,却也能算得上『门当户对』。 既然相约相亲,要是到了,互相看不上也就算了,大家好聚好散就是,但若是人都不来,就有点羞辱人了。 就是林胜不干什么,但一向护短的林兴、林武可绝不会善罢甘休。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好事不成变仇家,看邵源的样子应该不会这么蠢,难道是他女儿的问题? 但既然已经来了,林胜也没打算到点没见人就匆匆离去,而是按下心思继续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眨眼间就过去了十来分钟,匯源酒楼按照约定上了一些『小菜』—— 炸的金黄的松尾鱼、清燉蟹粉狮子头、清脆的本日时蔬、还有必不可少的红参乌鸡汤。 武者食量本就大,而林胜的潜能点获取来源也是自日常饮食之中摄取,因此吃的就更比普通武者还要多。 这些东西,对於林胜来说却是只能算得上『小菜』。 『菜都上了,人却没来,看来是不会来了。』 林胜拿起筷子,也不等待,隨意的打开辉光面板,便准备就著面板属性小吃一点。 境界:金肌(130%)玉骨(5%)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 天鹏破云(入门22%) 潜能点:93% 这些日子来,林胜把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修炼天鹏破云上,但却把获得的4点潜能点都投入在了须弥山拳上。 原因很简单,天鹏破云博大精深,五点潜能点投下去最多也不过是个熟练,甚至都达不到激活玉骨的最低標准,但投入到须弥山拳,却能够直接抵达须弥山拳的上限,令金肌达到百分之一百三。 从即战力来考虑,先投入到须弥山拳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再加上,林胜本就是一个喜欢先让长板变得足够长,再去弥补短板的性子,因此才將潜能点都投入到了须弥山拳上。 当然,自上一次的潜能点投入后,林胜也决定不再投入潜能点至须弥山拳之中了——詹兆生是真的一点都不说假话,须弥山拳只能够抵达金肌130%就真的只能抵达这么多,林胜最后一点只提升了拳法的熟练度,却没有提升境界。 『可能是锻炼强度、锻炼方式的问题,如果加大锻炼强度,用上负重之类的手段,或许还能够提升,但武学博大精深,以我现在的武学知识去胡乱修改前人的功法,一时之间可能会提升一点强度,但也可能造成一定的隱患,在无武可练之前,还是不要去瞎创武功为好。』 林胜关掉面板,思考著,而他的手脚更是不慢,仅仅只是数分钟的时间,便將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 “吃完了人都没来,我看人是不会来了,你们回去稟报吧。”说话间,林胜站起身来,看向一旁坐了一上午,喝了一上午茶水,却不动弹的中年男子。 这位头戴圆帽,相貌堂堂,看起来就像是中年富商的老男人一愣,旋即故作疑惑:“不知公子你是何意味?” “何意?別装了,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帮內的谁,但你在我旁边坐了一上午,平均一分钟就看过来一次,说吧,是大哥安排你的,还是二哥?”林胜撇了撇嘴,旋即看上收盘的小廝,摆上五枚银元,“多的算你的小费,不用找了。” “好嘞,客官。” 一听此言,原本面无表情的小廝一下子面如桃花,手脚也麻利了许多,而一旁原本还想要硬撑的胡洪伟也訕笑著,自我介绍道:“我是帮內负责东街当铺的掌柜,大帮主担忧少爷你第一次相亲,让我过来看著点,还让我最好不要让您发现。” “没事,没事,事无不可对人言。”林胜摆了摆手,说道,便自顾自的走向楼梯。 刚刚走到楼梯口,突然间从转角闪过一个人影,旋即狠狠撞向林胜。 “啪!” 一声闷响,林胜纹丝不动,但来人却被反弹而去,倒向身后。 “小心!”林胜伸手一拉,终於才让来人站稳。 “哎呦,抱歉,抱歉!”少女连忙道歉,“我赶时间,不好意思,没伤到吧?” 林胜定睛一看,只见来人正直青春,样貌秀美,鹅蛋脸,长髮及腰,身穿浅蓝色上衣,黑色百褶裙下小队笔直纤细,领口刺绣著一朵百合花,下面用金丝写著盛海师范,脖颈间还隱约可见一条金丝项炼衬得脖颈雪白。 “没事,没事,你还伤不到我。”见到来人很有礼貌,本就不想计较的林胜点点头,让开了一个身位,“你先上去吧。” “好,好嘞!”少女一边道谢,一边抬头看去,旋即脸色一滯,“你是,林胜林公子?” “我是!你是?” “不好意思,路上有事,来迟了,我是邵家三女,邵婷淑。”邵婷淑自我介绍道,“不知为何,今日来的路上老是撞见野狗打架,耽误了不少功夫。” “说我帮派之人是野狗,邵家小姐未免也太看不起人了吧!” 还没等林胜回復,楼下便传来阴阳怪气的声音,林胜一听,竟隱隱间觉得有些熟悉,而没过一会,一个熟悉的人影便从楼下转来。 只见其虽然身强体健,但却双眼深陷,下巴微尖,一副纵慾过度的样子,那赤裸的上身则是纹著一头猛虎。 正是在城內占据了三条街的赌坊、青楼、乃至於整个新港的『夜香』收购贩卖行业的猛虎帮帮主之子易瑞博。 “我当是谁,原来是远近闻名的微勃,你个废物不在青楼,怎么有空跑出来丟人现眼?”说话间,林胜一步踏出,挡在邵婷淑之前,旋即做了个手势,让邵婷淑向二楼先行躲避。 第九章 摧枯拉朽与安排 “邵小姐何必走呢?” 易瑞博眼尖,一眼便捕捉到邵婷淑细微的后退动作,当即笑著开口,声音里带著几分志得意满的慵懒,“我今日行事,也没別的意思——正如你所见,我这行刀口舔血,即便你不去找人,人或许也会来找你。想嫁入这等人家,有些事,总该心里有数……” 话音未落—— !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电光石火之间,一只拳头在易瑞博的视野中急速放大,放大,再放大,旋即—— 砰! 拳锋狠狠砸在他的面门之上,那股力道近乎蛮横,带著整个人直接砸向墙壁,轰然巨响中,整座酒楼仿佛都震颤了一瞬。 剎那间,鲜血从他七窍迸射而出,脑海里锣鼓喧天,嗡鸣不止,整个人毫无招架之力地贴著墙壁缓缓滑落,滑落过程中还张著嘴,出的气比进的气还多,眼见是活不成了。 楼梯口那几个原本跟在身后的小弟面面相覷,下意识抽出腰间的砍刀,吼叫著冲了上来。 但他们却无一人习武有成。 ——真能练出名堂的,谁会沦落到跟著这么个二世祖混帮派,当一个拿命填刀口的小弟? 面对如今的林胜,他们脆弱得像玻璃撞上铁锤。 一拳砸在一人脸颊上,快到看不清的残影让对方挥砍的手臂瞬间脱力,脖子以诡异的角度扭转向后一百八十度,整个人闷哼一声,软倒在地。 一脚侧踢在钢刀侧面,恐怖的力量让挥起的刀刃反向横砍进胸口,喀嚓的肋骨断裂声连成一片,那身影倒飞出五米开外,半空中便喷出一口血雾。 紧接著,砰砰两声闷响,如同秋风扫落叶,不过两秒工夫,衝上来的四人已然化作四具尸首。 直到这时,易瑞博还在地板上艰难地抽搐著,抓著自己的脖颈,面色青紫,嘴里涌著血沫,仿佛想说些什么—— 说什么呢? 或许是求饶,说自己只是想嚇唬嚇唬,让邵家知道帮派份子入不得眼,免得林家与邵家联了手,挤压他们的地盘,求林胜高抬贵手,放他一条生路。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也或许是威胁,说林胜不过一点挑衅便下此毒手,两帮必是不死不休,他们未必能贏,自己在地下等著看。 但这些东西,对下一刻的易瑞博而言,都不再有意义了。 死人没什么东西是有意义的——所谓的復仇、祭奠,终究是演给活人看的戏。 林胜只是抬起头,看向酒楼门口如潮水般涌入的猛虎帮帮眾,而后轻轻拍了拍手。 剎那间,二楼、一楼乃至后厨同时站起、或衝出无数赤裸上身、纹著青龙的青龙帮弟子,手持钢刀,迎著来人对砍上去。 与地球上那些拿钱凑人头、遇事假挥砍、砍半天也难见血的帮派械斗截然不同。 易瑞博命悬一线,林胜又亲自压阵,双方都下了死手。 不过片刻,鲜血便染红了整座酒楼,满地尸首横陈,脸色惨白的客人躲在角落,尖叫声压抑不住。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只是平静地转过头,看向同样面无人色的邵婷淑,开口解释:“我其实不喜欢动手打人,遇事也习惯各留三分退路,日后好相见。但这世道不安稳,总有人来逼我、迫我动手——为了避免这种不知死活的人络绎不绝,我只要一动手,便得致命。” 他脸上溅著血,酒楼里乱成一片狼藉,邵婷淑望著眼前这个男人,面色惨白,浑身战慄,嘴唇翕动了许久,终究没能说出一句话。 没有等到回应,林胜也体贴地收住了话头,抬手抹了抹脸,將视线投向一楼的战场。 不过数分钟,胜负已分。 青龙帮素来奉行精英制,加之林兴这个护短成性的帮主早安排了足够人手暗中护卫这场“相亲”,人数与实力都占尽优势。 易瑞博带来的那十数名猛虎帮精锐,一个不留,尽数被砍杀当场。 “如你所见,我不是什么好人,帮派也不是什么好出路——隨时可能被袭击,被杀死。”林胜笑了笑,那原本算得上温和的笑容,此刻却让邵婷淑下意识浑身一颤,连连点头。 “为免麻烦,我就不送邵小姐回家了。想必猛虎帮不会再出第二个易瑞博这样蠢的人,敢把邵家拖下水,自取灭亡。” 话音落下,林胜转身走下楼梯,走向柜檯,抬手用力敲了敲:“出来吧,结束了。” 知道躲也无用,那个原本一脸和气、像弥勒佛似的中年掌柜只得强撑著站起身,双手撑在柜檯上,小心翼翼地赔笑:“小少爷,还有何吩咐?” “这次是突发事端,拿你们的酒楼当战场,是我不对。”林胜笑了笑,“今日所有损失,都掛在我青龙帮帐上。这些客人,单我全买了,都算我的。好好装修一番,过些时日,我包下整座酒楼,摆庆功宴!” 说罢,他慢悠悠地朝门外走去。身后,大获全胜的青龙帮弟子们搀扶著几名伤者,紧隨其后,排成一条长龙,鱼贯而出。 酒楼门口不知何时已围满了听动静聚拢过来的人,但一见林胜踏出门槛,所有人都下意识地让开一条路。 林胜不疾不徐,按著平常的步调走向停在马路对面的黑色轿车,拉开车门,坐进去,又摇下车窗,看向那些浑身浴血却眼神兴奋的帮眾: “今日参战的,按帮规计算贡献度。另,每人额外加一枚大洋做辛苦费——还有,围观的也別看了,叫衙门派人来洗地!” 话音落下,车窗摇起,黑色轿车缓缓发动,朝林府的方向驶去。 而那些浑身是血的青龙帮弟子们互相对视一眼,溅满血污的脸上浮现出危险而兴奋的笑容,隨即三五成群,迅速散入街巷,各自归位。 车內,林胜靠进座椅,闭上眼,沉默良久。 片刻后,他才睁开眼,望向窗外渐行渐远的酒楼方向,轻轻吐出一口气,神情淡得像方才什么也没发生过。 ——只是那双眼睛里,还残留著一丝挥之不去的兴奋。 就像是猛兽刚刚通过一次成功的猎杀,证实了自己在食物链上的地位。 “力量,能掌握生死,握住自由的力量……” 而不知为何,追了出来的邵婷淑站在原地,望著远去的车影,久久没能回神。 直到人群散尽,冷风吹来,她才发现自己浑身已被冷汗浸透。 “小姐……”这是不知何时躲起来的丫鬟方才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声音发颤。 邵婷淑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多说。 良久,她抬起头,看向那辆已经消失在街角的黑色轿车,眼神复杂难言。 这一年,她十七岁,头一回见到真正的江湖。 ——也是头一回,见到一个把“杀人不眨眼”与“温文有礼”融於一身的人。 或许很多年之后,她也不能忘掉那个满身是血、却笑著对掌柜说“掛我帐上”的身影。 第十章 微澜渐起 林家府宅。 距离林胜当街击杀猛虎帮帮主之子,已过去整整两个时辰。 原本常年冷清的府宅门口,此刻却被围得水泄不通。 左手边,是以林鑫为首的天罡堂。此堂驻守新港码头,油水最厚,林胜、林鑫又素来大方,因此优中选优之下,共精选出三十六名精英帮眾,人均金肌境——这是青龙帮压箱底的底蕴之一。 右手边,则是以林武义子、船队轮换大副林森为首的地煞火枪队,七十二人,里面金肌境虽不多见,却人人背枪,战阵一成,足以將寻常玉骨境压制到死,在空旷地带,对於灵血境也能硬碰硬打上一场。 再往后,是睚眥、狴犴二堂,堂主分別为於柏山与程都,两人都是玉骨境,是江湖上罕见的、不受师门束缚,可以为帮派搏命的散修高手,他们身后,各立著一百五十名普通帮眾——说是普通,也只是相对而言,拎出去都能以一敌几。 青龙帮自然不止这点人。 但一来,这年头很多人混帮派只是混口饭吃,没搏命的觉悟;二来,猛虎帮与青龙帮根本不是一个量级,无需全力以赴。 所以今日,只来了这四百余人。 此刻,他们已在短短两个时辰內匯聚於此,等待著林家的下一步指示—— 是聚拢人马、亮亮肌肉,逼猛虎帮低头认输、乖乖送上供奉? 还是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平了猛虎帮,把那块地盘也吞进肚子里? 可他们已经站了有一会,林家府宅那扇大门却依然紧闭,毫无动静。 难不成,林家內部还没拿定主意? 答案显然是—— “你小子!你小子!” 林兴几乎是撞开会客厅的大门衝进来的。 他推掉了正在商谈的一桩要紧合作,在两个时辰內调兵遣將,把绝对够用的人手全拉到了府宅门前。 此刻,这个素来沉稳、对於三弟宠爱有加的青龙帮帮主,头一回伸出手指,直直戳著林胜的鼻尖,话语里压著快要溢出来的怒气: “你怎么能这么做!你怎么能这么做!” 林胜被戳得往后仰了仰,有些发懵:“额……遇敌即下死手,斩草除根以绝后患——这不是大哥你教我的吗?” 他確实想不通。 本书首发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顺畅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以往都是大哥嫌他心慈手软、不该对於贫民太过仁慈,说那样白白败坏青龙帮的威名。 怎么这回他狠起来了,反倒挨骂? 明明是林、邵两家带著联姻目的的相亲,双方都还没说上话,猛虎帮就横插一槓子。 先是安排人员阻隔邵家人赶赴相亲地点,然后易瑞博还跳脸挑衅,深怕別人不知道他是来找事的——这不就等於宣战吗? 这种情形,林胜若忍了,林家的脸面就扔在地上给人踩了,威名必然一落千丈。 这年头,坐地虎是不能露出颓势的。 一旦露了,流血了,那些永远在等待机会的鬣狗就会围上来试探,最后一拥而上,分而食之。 尤其是林家这种以武立身、靠拳头吃饭的帮派——脸面,就是命根子。 林胜当场打回去,不仅保住了脸面,还扬了威名。 按理说,该被夸才对。 难不成……是因为以前他施恩的对象是普通百姓,这回立威的对象是猛虎帮?双方地位不同的原因? 答案当然—— “我不是说你下死手!” 林兴一巴掌拍在身旁的紫檀木桌上,力道没收住,险些把两寸厚的桌面直接打穿,他瞪著林胜,眼睛里全是恨铁不成钢: “我是说——你怎么能在邵家小姐面前下死手!” 林胜眨了眨眼,有些不明所以。 “你知道我费了多大功夫,才给你寻摸到这么一门合適的亲事吗!”林兴的声音都劈了,“你就不能装一装?把人骗进门,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她再发现什么,那也晚了!现在可好——你肯定把人嚇著了!这门亲事,十有八九是吹了!” 林胜:“……” 他张了张嘴,又闭上。 闹了半天,大哥压根没在乎他杀了人、给林家树了敌,大哥在乎的,是他把相亲对象嚇跑了。 “……我就知道。”林胜小声嘟囔,隨即飞快地整肃表情,换上略带討好的笑容,“可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嘛。人家都欺到脸上了,习武之人,身强体健,容易一时激动,失手在所难免……” “失手?”林兴冷笑,“你那是失手?你那是当著人家的面把人打成烂泥!” “……”林胜决定换个角度,“至於亲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我还年轻,总有机会。” “是啊,总有机会。”林兴咬著后槽牙,一字一顿,“你现在凶名在外,还有个屁的机会!你倒是说说,哪家敢把女儿嫁给你这么个在第一次相亲时就开杀的杀神?” 林胜摸了摸鼻子,没吭声。 林兴按著眉心,在会客厅里来回踱了几步,嘴里念念有词:“让我想想……让我想想……以后该怎么给你相亲……要不……从外地骗一个过来?那些不知道你底细的……” “我说大哥,”林胜终於忍不住开口打断,“你也该放弃你那大家闺秀的执念了吧?” 林兴脚步一顿。 林胜耸耸肩,语气轻鬆得像在聊今晚吃什么:“我觉得吧,只要人好,听话,有点自保之力,大不大家闺秀的也无所谓。实在不行,跟您和二哥一样,娶几房小妾,续续香火,也够了。” “那能一样吗?” 林兴转过身,脸上的怒气消退了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带著疲惫的情绪。 “我跟你二哥……那是没机会了。” 他走回桌边,重重坐下,声音低了下来: “我是青龙帮帮主,你二哥是二帮主。我们满手血腥,仇家遍地,凶名在外,而且……都这把年纪了,又都收了些小妾,早就没什么指望了。可你不同,无有小妾,甚至连贴身丫鬟都没有配备,而且正当年,明明有机会的——大好机会啊!” 他抬起头,看著林胜那张无辜的笑脸,胸口那股气终究是发不出来。 最后,他狠狠一跺脚。 “算了……算了。或许这就是命。” 他站起身,望向府宅大门,似乎能穿过大门看到那黑压压的人群。 四百多名帮眾静立在那里,等待著命令。 旋即,林兴的目光又投向远处某个方向。 那是猛虎帮总部驻地的方向。 “已经两个时辰了,还不来赔礼道歉,看来是真的不觉得自己错了!” 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刀锋划过绸缎, “那么,就让他们——死。” 林胜站在他身侧,没说话。 许久,林兴转过身,拍了拍林胜的肩膀。 “行了,你回去修炼吧。这事儿,我来收尾。” 林胜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 林兴摆摆手,没让他开口。 “你那亲事……我再想办法。”他往外走了两步,又顿住,头也不回地说,“下次,就是再遇见这事,也別当著姑娘的面动手。” 林胜望著大哥的背影,忽然笑了: “知道了。” 他转身朝內院走去,脚步声在青石板上轻轻迴响。 身后,府宅大门轰然洞开。 林兴的声音依然沉稳而有力: “出发!” “我要让所有人知道——” “敢胡乱伸爪,就要做好被剁掉的觉悟!” 第十一章 有因 练功房中,林胜双手倒立,双腿盘膝,双掌撑地,整个人凌空倒悬,姿势奇异,远远望去,竟如盘膝坐於半空之中。 重力作用下,周身血液尽数涌向头颅,面庞渐次胀红,青筋隱现,他却恍若未觉,只循著呼吸法的节奏,一呼一吸,绵长而沉缓,脸部的骨骼与血脉在吐纳与冥想的双重作用下不断鼓胀、收缩,再鼓胀、再收缩——仿佛一颗含苞待放的种子,正积蓄著破土而出的全部力量。 时间缓缓流逝。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胜只觉天旋地转,意识渐次迷离。 终於,他双掌猛然收回,旋即狠狠拍向地面—— 砰! 借著这股力道,整个人凌空一个后翻,稳稳落在地上。 他站在原地,闭目调息片刻,待气血平復,才睁开眼。 “进度不错。” 一旁的詹兆生捻须而观,眼中露出些许疑惑之色, “奇怪,正常来说,武道一境更比一境难,修炼速度会越来越慢,可你按眼下的进展却远比你在金肌阶段时要快。我原本预计你至少要三年才能够完成修炼,但现在看来,若是稳扎稳打,坚持不懈的话,大约一年之內,你便能完成玉骨境的激活。” 林胜自然是知道为何自己现在的修炼速度会比金肌阶段要快——一来自从激活辉光后,自己武功前进一步就是前进一步,不会再有后退,凭空便增添了至少三倍的修炼速度,二来则是因为刚刚自己又攒足了一点潜能点,加到了天鹏破云之上,算是又苦修了一月的天鹏破云。 两者相加,自然是让詹兆生觉得林胜玉骨境的修炼奇快无比。、 至於为何应该身在浩然武馆的詹兆生会出现在此处——那当然是林兴专程花重金请来的。 摆在檯面上的理由很正当:虽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但闭门造车终归不可取。 林胜已经自修了一段时间,该让师傅指点一下,以免修炼出了岔子,留下內伤。 至於真正的用意—— 是为了以防万一。 猛虎帮说起来名头响亮,实则底子薄得可怜,不然也不会兼营夜香的回收与贩卖——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那玩意儿虽是种田的必备物资、利润也厚,但说出去实在不体面,但凡有点別的营生,哪个“体面人”愿意沾这个? 所以,虽然整个猛虎帮同样號称近千號人,可真能打能杀的,有没有一百之数都得打个问號。 林兴这回为了以防万一,足足带了四百余人出去,平均下来,每四个人都未必能分到一个对手。 说是去覆灭猛虎帮,其实更像是一场久违的立威。 真打起来,应该是摧枯拉朽才对。 可问题就在这里——纸面实力差距这么大,猛虎帮为什么不早早来投降? 林兴可是等了一段时间,应当足以让猛虎帮知晓这件事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毕竟易瑞博虽是帮主之子,但猛虎帮帮主易长坤又不只这一个儿子,况且他正当壮年,底子也厚,经常夜夜笙歌,实在不像会为了个儿子就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的性子。 更蹊蹺的是,那个平日里只会泡在青楼的易瑞博,怎么会突然胆大包天,跑来挑衅林家? 林兴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所以他才留了后手。 明面上,他带了帮內精锐全军出动,暗地里,却给林宅留足了人手—— 一百名精锐护院,人人持枪,又熟悉地形,在这林宅的一亩三分地上,就算灵血境的高手来了,也討不了好。 除此之外,又加上了詹兆生。 虽然理论上来说浩然武馆属於武馆,不会参与帮派只见的战斗,但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 眾所周知,浩然馆主一向正气凛然,若真有人打上门来,林府女眷受惊,在林家確实与猛虎帮相差甚远的情况下,只要林家愿意付出代价,他必然不会袖手旁观。 这就叫——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不过说实话,林胜觉得大哥这回有些过于谨慎了。 且不说猛虎帮有没有那个胆量、那个实力一边抵御他的进攻,一边杀来林宅。 就算真有,那一百护院也足够。 事实上,就连詹兆生本人能不能打贏护院队都是未知数,请他坐镇林宅,多少有些浪费。 “想什么呢?” 詹兆生见他有些出神,没有继续修炼,便隨口问道。 林胜回过神来,笑了笑:“没什么。就是觉得……修炼速度还是太慢了点,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加速的方式。” “武功就是要靠时间来磨炼,哪有什么加速的方式。”詹兆生摇了摇头,“若是有,便也只有吃来加快修炼速度,只是能够补益元气的异兽难寻,你倒还算好了,坐拥那么大一个码头,只要愿意,一个月总能吃到那么一条两条银鳞鱼之类的异兽,算下来,或许还不用一年。 不过真要说想要迅速完成玉骨阶段修炼,我曾手上倒有一剂药方。这世界上有一种鱼叫黄金剑鱼,捕捉后,通过特殊方式製成药膳,只需三剂,便可让你直接激活玉骨,省去一年苦工,就是此鱼难寻,听闻上一次见到还是十年前,得看你有没有这种运气。” “黄金剑鱼?”林胜有些好奇,“我怎么没听说过这种东西?” “我也是偶然拿到了药方之后,仔细翻阅典籍方才发现的。”詹兆生淡淡道,“据闻其状似金剑,坚不可摧,又常年活跃在深海之中,一年仅有一日会浮上浅海,因此绝难捕捉,但他的身经过熬煮可以补益元气,激活气血,眼球磨碎成液后可以治癒眼疾,体內更有一个金核,能够治癒內伤,简直浑身是宝,价值连城。” “听起来確实是个了不得的宝贝。” 林胜眼前一亮,还没等到他说些什么,突然间看到詹兆生抬头一看:“谁!藏头露尾!” 仅仅只是一声低喝,却如雷鸣一般响亮,更是在房间內反覆迴荡。 下一刻,只见詹兆生拔地而起,直衝近三米高,旋即在半空中一个翻身,便立即一脚踹在房顶之上。 “轰!” 坚实的房顶在剎那间便被开出一个大洞,露出一个躲闪不及的人腿,有些彆扭的话便从来人嘴里说出:“抱歉,自己人,自己人,我是我家小姐安排过来,来此保护林三少的!” 第十二章 纷至沓来 听到来人表明身份,詹兆生便也没有追击的意思,只是飘然落地,不偏不倚落在林胜身前半步。 “小姐?”他侧头瞥了林胜一眼,眼神里带著几分玩味,“没想到你还有这种熟人。来者实力不差,至少玉骨境——不,恐怕有灵血境。能安排这种高手来保护你,对方势力不小。” 林胜眉头紧锁,搜肠刮肚地把自己的交际圈过了一遍,確认其中绝无如此神通广大的“小姐”。 邵婷淑倒是勉强够得上这个称呼,可两人初次见面就闹成那样,她不对自己心生厌恶就算好的了,怎么可能安排高手来保护?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莫名其妙对自己有了好感,也安排了人,那也没必要躲在房顶上鬼鬼祟祟。 正自疑惑间,来人已从楼顶一跃而下,稳稳落在院中。 月光之下,身形显露—— 金髮碧眼,体魄雄壮,面容稜角分明。 在这个年代的东胜州人眼里,或许会觉得这是个“鬼佬”,样貌古怪,但让能欣赏两种审美的林胜来看,此人当属帅哥之列,五官深邃,气度不凡。 而在他记忆中,唯一有可能与外国势力有交集、又能安排这等高手的…… 只有那个曾有一面之缘的爱丽丝·维多利亚。 『那洋婆子派人来偷听做什么?』 林胜不觉得自己魅力大到能让人一见倾心、念念不忘,听闻有危险就立刻派遣麾下强者前来支援,因此第一反应便是警惕。 但来人很快开口自我介绍,一口官话虽然口音有些彆扭,但说得竟颇为流利: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查理·伊思,维多利亚家族顶级骑士。受我主爱丽丝·维多利亚之命,前来守护林三少。” 林胜眉梢微挑,不动声色地打量著对方。 “虽然並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话,但我姑且当它是真的好了。”他语气平淡,“只是,我记得我与你家主人並不熟,之后也从未见过面。如果是想来看看我好不好——那么我过得很好,烦请回去告诉爱丽丝小姐,不必掛念。” “不不不,我不能就这么回去。”查理摇了摇头,金髮在月光下微微晃动,“我主派我来,一是因为两家刚刚签订了合作协议,既然盟友有难,自然是需要表示一下诚意;二来……是为了道歉。” “道歉?” “是的。”查理神色认真,“我主让我带话——抱歉,关於你与邵家三小姐的相亲,是她背后推波助澜。只是没想到会闹到这个地步,所以她派我来弥补这个失误。” 林胜心念急转。 邵家以航运起家,长子又曾出国留学,说不得与爱丽丝家有生意往来,再加上爱丽丝与邵婷淑年龄相仿,或许是闺中密友。 有她在背后撮合,一直找不到大家闺秀相亲的大哥,突然间能搭上邵家这条线,也就说得通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至於爱丽丝为何觉得这是自己的“过失”——可能是认为,若不是她推波助澜促成这场相亲,猛虎帮就不会急眼跳脚、试图破坏联姻,林胜也不至於惹上这场风波,双方也不至於现在就立即开战。 当然,能在海外浪跡的少女,正常来说绝不可能是这种脑迴路。 所以,与其说是弥补过失,不如说是展示实力,也是强行与他拉上关係,为下一步动作铺路。 『就这么想和我扯上关係?她到底想干什么?还是说……她確实对我有点兴趣?』 林胜一边思索,一边缓步向前,在詹兆生隨时可以出手相助的距离停下。 “虽然我並不觉得这是你家小姐的错,但既然她派你来了,那就请你在此稍候。等我大哥回来,想必他会好好感谢你们的帮忙。” “这倒不必了。”查理摇摇头,退后一步,高举双手以示绝无恶意,“我不会说话,等到你大哥回来后,我便离去——” 话音未落,他和詹兆生同时猛然转头,望向东方。 轰!!! 一声巨响,墙壁轰然炸开一个大洞,砖石碎屑四处迸溅,尘土漫天扬起。 烟尘中,一个身影缓步走出。 那人瘦得皮包骨头,身形如竹竿般乾瘪,偏偏双眼泛著诡异的红光,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渗人。 他的目光直直锁定林胜,声音嘶哑刺耳: “林胜……捕捉林胜……带回——” “我这儿是公共厕所吗?怎么谁都想进就进?” 林胜嘴角微微抽搐,终於彻底理解了大哥安排后手的良苦用心。 『失策了。』 他心底暗暗反省, 『我只想著就算是灵血境,在林家宅院里也未必能打贏供养的精锐护院,却忘了他根本不需要打贏——只要绕过护卫,短时间內把我抓走,就算成功。 个体武力的差距,还是让一些本不可能的计划变得有了可行性。下一次,绝不能再这么思维僵硬。』 他默默咽下这次教训,旋即后退一步,自然而然地让詹兆生和查理挡在身前。 “这人一看就不对劲,但我想实力却未必佳,师傅你这不是插手,只是將註定好的结局提前,因此无需在意,当然我也会另外给与补偿。”林胜先是和詹兆生开口说道,语气诚恳,旋即才转向查理,“既然说是来保护我的,那么这个人就请拜託了。” 詹兆生没说话,只是微微侧身,袖中滑落一柄短刃,寒光隱现。 查理则上前半步,高大的身躯如山般横在林胜前方,双手握拳,骨节咔吧作响。 “正好。”他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我正愁没法证明自己確实是来保护的呢。” 那乾瘦人影对两人的反应视若无睹,只是死死盯著林胜,猩红的双眼在月光下愈发诡异。 下一刻,他动了。 没有徵兆,没有蓄力,整个人如鬼魅般飘然而至——速度快得拖出残影,直扑林胜面门! 詹兆生冷哼一声,短刃横斩,刀光如匹练般封死来路。 查理则一拳轰出,拳风呼啸,竟是后发先至,直取那人头颅! 砰! 一声闷响,三人一触即分。 那乾瘦人影倒退三步,胸口被砍出一道伤口,却无血液流出,头颅也被打的凹陷,可同样也浑然不觉,只是死死盯著林胜,身体也飞快的恢復成原样。 詹兆生手腕微震,眼底掠过一丝疑惑。 查理则看了看自己的拳头,又看了看对方,眉头皱起。 “这玩意……”他低声嘟囔,“像是食尸鬼,但食尸鬼应该也不是这种表现,是东胜州特有的食尸鬼吗?算了,不管如何,撕掉四肢,拔掉头颅,它应该就没有战斗能力了。” 第十三章 虎倀 俗话说艺高人胆大,虽然对手明显並非人类,但不管是查理还是詹兆生都没有半点恐惧的意思,甚至詹兆生反而更加放鬆了些许。 经过刚刚短暂的交手,詹兆生很明显能感觉到来人並非他的对手。 如果说一对一还要担心自己一著不慎被引动內伤,那么二对一的情况下,他只要稍微出点力就能够將其彻底压制。 事实也正是如此。 在简单交手摸清了对方实力之后,查理与詹兆生越打越轻鬆,再加上对方似乎无有神志,只有一些简单的本能,所以相互配合间不过十数个回合便將来人四肢斩断。 只是即使被剁掉四肢,斩断躯壳,但仅剩的头颅依然在地面上蠕动著向著林胜『衝来』,而被斩开后扔到一旁的四肢也不断向著躯壳靠拢,似乎是还想要合二为一。 无奈之下,詹兆生乾脆拆了林胜的用餐桌,一根又一根的將这怪异的生命体插在地面上,终於才止住了它们合拢的趋势。 “你们这本土的食尸鬼比起我们那里的生命力似乎还要更加顽强,就是实力弱了点,虽然速度很快,但打起来也没什么力道,与速度完全不成正比。”查理蹲下身,略带好奇的戳著眼前不断蠕动的头颅,“他的头似乎都是空的,怎么还能有这种力道。” “听起来维多利亚国也有这种类似的妖怪?”虽然开始的时候確实是被嚇了一跳,但现在人都已经被分尸成这样了,林胜自然也没有太多的恐惧心,也凑了上来,尝试著戳了戳被钉在原地的四肢与头颅,指尖反馈而来的是一种近似於气球的触感,而用力戳去,更能感觉到內里空空,仿佛是用空气充起的一般。 “我们那里可没有你们东神州的妖怪品类丰富,最常见的就是泛滥无比的食尸鬼。”查理似乎並没有將其当做秘密,隨口介绍道,“外表虽然看似人类,但却以食人为生,拥有极高的癒合能力,还有相对漫长的生命,实力最次也在中级骑士,佼佼者能和我这样的顶级骑士媲美,弱点是惧光、怕火。” “惧光怕火吗?”听到这里,一时兴起的林胜站起身来走到墙角的储物柜前,从第三个盒子中拿出基本上从来没有使用过的蜡烛与火柴,隨意点燃后,便將烛火凑近被切下的左脚。 剎那间一股尸臭瀰漫,原本向著中间靠拢的左脚立即开始向著反方向逃跑,而林胜则在心里陌数。 大约三十秒后,原本活力十足的左脚一下子乾瘪了下去,旋即被点燃,不过一秒的时间,整条左腿便彻底燃烧起来最后化成一股灰白色的粉末。 “看来这玩意也挺怕火,就是他行动的速度太快,若是火势不大的话或许没法起到克制的作用。”林胜站起身来,笑著说道。 “我家小姐对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收集癖。”见到林胜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查理也乘势提出了他的要求,“如果林三少对它不感兴趣,那等会就由我带回去给小姐可好?” “唔。”林胜看向一旁的詹兆生,“这毕竟是你们两个的战利品,如果我师傅没有意见,你带走也好,只是希望等我大哥回来再说,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这玩意的来源。” “我对这种妖物不感兴趣。”詹兆生摆了摆手,原本掏出的短刃不知何时又已经消失不见,“既然查理兄弟想要,那请自便就是。” “那就再好……”查理话才说到一半,旋即便猛地转头,同时身体向后退去,但这个动作还没有开始执行,身体却突然间僵直在了原地,一只手不知何时搭在了他的脖颈之上,顺著手往上看去,只见一名曾见过的女人突然出现在了房內。 正是新来的巡查使。 “是自己人,师傅別紧张。”见到是『熟人』,林胜拍了拍突然间紧张起来的詹兆生,旋即又笑著向来人打招呼,“不知巡查使驾到,有失远迎,不过查理是我的朋友,能不能先放过他。” “西洋鬼佬,亡我之心不死,你居然和这种人交朋友。”巡查使似乎对西洋人很有意见,一只手迟迟不肯鬆手,甚至还缓缓下压。 看著巡查使的动作,林胜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了起来,过了好一会方才开口:“也不是每个西洋人都是敌人,而且查理是维多利亚皇族的护卫,还请巡查使高抬贵手。” “皇族护卫?”听到这里,巡查使的眼色一厉,但总算是收敛了杀意,缓缓鬆手,而她刚刚鬆手,原本停下动作的查理便急速地往后退去,直接猛地撞上了练功房的墙壁。 “是神使级的强者,林三少快退!”查理先是猛地大吼,但看到並没有做防备的林胜与詹兆生,很快就冷静下来,“没想到林家居然有如此高手作为后盾,看来我这次来的並没有必要。” “哪能说没有必要呢,查理护卫,既然你愿意帮忙,那便是我的朋友。”面对著出了力的查理,林胜的笑容很是真诚,“不过巡查使到了,估计也用不上您了,不如你现在就回去稟告你家公主,就说这次援手之恩,我林家记住了,过两日可以来一起参加庆功宴。” “那我就不打扰了。”查理也是个精细人,听到林胜的话,也不多做纠缠,就连之前说的要带走战利品回去给小姐都不提了,转过身就准备离开。 而他刚刚动身,一旁的詹兆生也同时说道:“既然林家高手已至,那我也不打扰了。” “好的,师傅慢走,一路小心。”林胜点点头,也不挽留。 待到两人都走后,林胜方才看向巡查使:“感谢巡查使的来援,不知我大哥那里?” “我怎么知道,他只请我来你这里守护,却没有让我去他那里,不过以他的个性,应当不会有什么危险,最多不过是立威不成。” 巡查使隨口说道,说到最后,似乎还有点幸灾乐祸的感觉,旋即她看向脚下的『身体拼图』,“猛虎帮,没想到如其名一般与虎妖有关係,居然连虎倀这种东西都能派遣出来,看来他背后的虎妖已经成了气候,有了智慧。” “虎倀?”林胜恰到好处的捧哏起来。 “就是曾经被虎妖吃掉的武者,虽然內里已经被吃的一乾二净,但剩下的皮却被虎妖以妖力填充形成助虎为虐的倀鬼,常规手段难以杀死,唯独惧火、雷。” 巡查使解释道,旋即抽出腰间软剑,也不看她如何行动,整柄软剑突然间燃烧起来,一个挥动,被钉在原地的虎倀的身体便尽数被点燃,旋即化为飞灰。 “好了,虎倀已除,后续应当也不会有什么麻烦,等你大哥归来后,记得和他说一声,我到了,为你除去了虎倀,记得把我要的东西送来,知道吗?!”巡查使冷声道,“另外,下次见到我不要称呼我为巡查使,你可以直接称呼我为红罗剎。” “知道了。”虽然不知道红罗剎究竟在除去虎倀这里起到了什么作用,但形势比人强,林胜也只能拱手称是。 “哼。”红罗剎再度施展手段,林胜又是眼前一黑,等到醒来之时,眼前红罗剎又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红罗剎。” 林胜喃喃自语,將自己的思想掩藏起来—— 装腔作势还行,实际一无用处。大哥请你来保护我,结果尘埃落定才到,若是他们二人没来,我岂不是要与虎倀搏命?要你这种巡查使有何用?! 第十四章 计划 月光如水,泼洒在整个世界。 林府已经彻底平静下来,就连外出的林兴也已经打道回府,林胜正与他在书房里相互交流情报。 “果然,指望红罗剎还不如指望一条狗,至少狗还会狂吠几声,也不会抢夺功劳。” 在了解完前因后果后,坐在主位上的林兴平静地评价道, “但表面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至少现在,还不到我们撕破脸皮的时候,羽翼未丰啊。” “不过大哥你去覆灭猛虎帮倒是很顺利,居然没有遇到这所谓的虎倀。”听到林兴和自己是一个想法,林胜也暗自点头,旋即转移话题,“我还以为这次必然会损兵折將,没想到几乎没有太多的伤亡。” “那是因为没有抓到该抓到的人,这一次的行动,虽然將整个猛虎帮的精锐一网打尽,但却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帮主易长坤出现,就是他的家眷也没有抓到,我打听到在我们行动前,他们就都已经提前遣散出城了。”虽然仅仅花费了不到半天就覆灭了一个千人规模的帮派,再度確立了青龙帮的威名,但林兴並没有感觉到高兴,反而有些忧虑。 正常说来,猛虎帮已经破灭,易长坤的心腹、手下都已经死的死,降的降,地盘也被接受,威名也已破坏,即使易长坤再度出现,也已经无济於事。 但考虑到易长坤十有八九已经投靠了一只已经成了气候,有了智慧,会招收人类作为小弟的虎妖,那便又是另外一回事情。 只要虎妖不死,没有將其放弃,就是再倒下了一个猛虎帮,易长坤也有机会再建立一个猛虎帮。 “我之前还担忧为何行动如此顺利,现在看来,其实他是在等待对林府的偷袭结果,如果这一次,他成功把你和萌萌抓走,那么他便会以你和萌萌作为要挟,进行交换,而如果没抓到,那么他就会潜伏下去。” 林兴揉著眉心,思考著, “这种虑胜先虑败的对手最不好对付,如果不一棍子打死,就总是会潜伏在阴影中等待机会,必须得给他找一点麻烦,不能让他那么顺顺利利的潜伏在阴影里编织阴谋——有了,他既然投靠了虎妖,那么就把他投靠虎妖的事情传扬出去。 虎妖这玩意,可比起一般的妖怪还要值钱,皮、肉、骨头、下水,全身是宝,不仅能延年益寿,助益武者修炼,虎鞭泡酒听说还能让老年人都重整雄风,想必会有很多人对此感兴趣,有那些人给他找麻烦,不管他在暗地里想要做些什么,都不会顺利。” “其实我对虎妖也感兴趣。”林胜插嘴道,“经过今天的事情,我感觉我的修炼速度还是太慢了,没有自保能力——我想要加快修炼速度,詹师傅说有一种鱼叫黄金剑鱼,他有药方,只要有它,可以让我在短时间內就完成玉骨的激活,不知道大哥你有听说过没有?” “黄金剑鱼?”林兴提起了些许兴趣,“我是听说过这种鱼,不过它太过罕见,要想捕捉,非得运气与实力並存才行,我倒是听闻前些日子有人在澎湾见到过它,只是这只是传闻,並不一定属实——等等,你说,关於黄金剑鱼的事情是詹兆生和你提的?是你提出来的,还是他主动说的?” “是我说修炼速度太慢,然后詹师傅说他有秘方,然后给我介绍了黄金剑鱼。”林胜回答道。 “有问题,那老小子有问题。”林兴一眼就看出来不对劲。 “哪里有问题了?”林胜没有反应过来,“这不是很正常吗?我问有什么加速修炼的,他提出黄金剑鱼可以加速修炼。” “你,有些时候,你还是得好好思考一下,不能被人带进坑里——我问你,假设萌萌要习武,又觉得习武速度太慢,想要靠嗑药修炼,你会给她什么选择?”林兴饶有兴致的解释道。 “萌萌习武?那我只能告诉她加大异兽的食用量,每天定时服用药膳,然后再坚持修炼。”林胜想了想,回答道。 “对,问题就在这里!你要给人推荐,一定是给人推荐看得见,摸得著的,最多也是他努努力能够得著的,但詹兆生一开口就是说那只存在於『传说』中的黄金剑鱼,还说他有独家秘方,这老小子是在诱导你发动自己的势力去寻找这玩意。”林兴一针见血,“他想要黄金剑鱼!非常想要!” “他受了伤?”讲到这里,林胜也彻底反应了过来——考虑到詹梦婷早就已经完成了玉骨阶段的修炼,黄金剑鱼对她的意义並不算特別大,所以只有可能是詹兆生需要。 而在修炼意义上,对他女儿都意义不大的东西,自然对詹兆生也意义不大。 既然如此,唯一能够引起詹兆生兴趣的,那就只有黄金剑鱼的治伤功能了。 “没错,不过从外表上根本看不出来他受了伤,那老小子也是挺能忍的,但终归也是忍不住了,看来他要么就是伤势恶化了,要么就是想著赌上一赌——这件事情你別泄露出去,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即可。”林兴点点头,旋即站起身来,“在盟友背刺之前,我们不能做这种『卖』盟友的事情,不然说不得便会有詹兆生的老朋友找上门来和他切磋武艺,分个生死。” “那黄金剑鱼?” “还是得找——我怀疑黄金剑鱼压根不能让你迅速完成玉骨的修炼,但詹兆生那老小子有办法让你迅速完成。”林兴瞥了眼林胜,“这是一场交易,他向我们提出的交易,用黄金剑鱼换你迅速完成玉骨阶段的修炼。” “嘖,你们这群人,弯弯绕绕真的多。”林胜摇了摇头,有些疲惫,“有什么事情,就不能当面说清楚吗?非得要绕几个弯,有意思么?要是我们没理解透彻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你就是只理解了他的表面意思,还不是要给他找黄金剑鱼?” 林兴摇了摇头,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每次看见自己传授经验,结果小弟却根本懒得学习的样子就有点莫名来气, “不过既然理解了他的深层意思,我们就有更多的选择,你好好修炼,我思考下,有没有机会不用黄金剑鱼也换来那老小子压箱底的宝贝,金肌是弱了点,玉骨就差不多了,要是有灵血,你也算是能自保了。” “我估计难。” “难也要试,不然怎么会成功——对了,就按你之前说的,这一次的庆功宴在后天的匯源酒楼举行,以酒楼为中心,我包下了半条街,还邀请了邵家还有爱丽丝家一起过来,你得给我上上心,努努力。”林兴的口风瞬间扭转,转移到自己更感兴趣的话题。 “试什么?” “你说呢?万一还能成呢?实在不行,爱丽丝·维多利亚也行,虽然是个鬼佬,但既然有皇家血统,那么勉强也算得上是大家闺秀了,你努努力,最好能成一个!” “我?大哥,你还没放弃你那大家闺秀的梦想?还有,怎么你的大家闺秀的范围又变广了?” “开什么玩笑,我们都这样了,你要是不娶一个大家闺秀,父亲死都不会瞑目!” 第十五章 悬赏 两日后,匯源酒楼。 日头西斜,暮色初临,整条长街却灯火通明。 林兴说“包下半条街”,便当真包下了半条街。州 从匯源酒楼门口向外延伸,红绸灯笼掛满了每一家店铺的屋檐,將青石板路面映得一片暖红,沿街摆开的流水席从酒楼门口一直排到街角,粗粗数去,不下一百桌。 厨子们早在午后就开始忙活,此刻灶火正旺,香气顺风飘了几里路,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这场面比得上在码头的庆典了,青龙帮的势力是越来越大了,不知是福是祸。” 有老者拄著拐杖站在街边,望著那连绵不绝的红灯笼喃喃道。 旁边的拿著报纸的年轻人有些羡慕:“真好,真威风,我也想加入青龙帮了。” “帮派,帮派有什么好的。”老者摇摇头,露出一副自己见多识广的的样子,“天天刀口舔血,你別看他现在威风,说不得过了两年,整个帮派都被连根拔起也很正常,我们普通人,还是过著普通的日子,认清自己最好。” “可是,在这个年代,就是不加入帮派,我们不也是过得刀口舔血吗?”年轻人举起手中的报纸,上面白纸黑字写著——號外,號外,南方政府出兵攻伐左家军,已连下三城,兵临嘉运关! 虽然理论上来说,这场战爭对於远离前线的新港没有太多的影响,但已经歷经过数十年战乱的百姓们都知道,战爭一旦开打,那就没有什么地方是一定安全的。 老者看著自己孙子手里的报纸,也不由得陷入了沉默,过了好久,方才说道:“如果你想,那你就去吧,但我看青龙帮规矩森严,又与民为善,攻必胜,行必果,赏罚分明,其志说不得不在小,若是真的要加入进去,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 做好心理准备! 林胜站在酒楼三层的窗前,望著楼下渐次入席的宾客,心里有些忐忑。 林兴为这一次的庆功宴算是费尽了心思,不仅仅邀请了以往和青龙帮相交的各大势力,更是连一些八竿子都打不著的势力也发出了邀请函。 以林胜对自己大哥的了解,这一是为了展示青龙帮的部分势力,二是在宴会上宣布虎妖的踪跡,三是——为了给自己相亲。 如若不是这样,之前大哥不可能安排嫂子华双玲来给自己整理衣装,做出一副读书人的装扮。 林胜收回目光,看向屋內立地镜中的自己。 身上是藏青色长衫,这是大哥特意吩咐的——前朝尚未灭亡时,读书人都喜欢穿这种衣裳。 虽然料子是好料子,做工也精细,只是林胜穿著总觉得有些束手束脚——他还是习惯那身便於动手的短打。 楼下传来阵阵喧譁,宾客已陆续到齐。 林兴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三弟,下来吧,该见客了。” 林胜深吸一口气,迈步下楼。 酒楼大堂已重新装点过,那日激战的痕跡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堂红绸与高悬的灯笼。掌柜的站在柜檯后,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见林胜下来,忙不迭地躬身行礼。 “小少爷好。” 林胜点点头,目光扫过堂中宾客。 左手边最靠外的几桌,是天罡堂、地煞堂的兄弟们,今日都没带傢伙,换上了新衣裳,坐得笔挺,林鑫和林森坐在首位,见他下来,微微頷首。 右手边靠外的则是睚眥、狴犴二堂的骨干,於柏山和程都也在,他们身后是那些受邀而来的精英帮眾,此刻一个个正襟危坐,比平日里收敛了许多。 再往里,便是请来的宾客了。 新港码头几个大商號的掌柜,城里几家武馆的教习,还有几个穿著官袍、一看就是衙门里的人物——毕竟在南方政府手底下混,虽然不给里子,但面子还是要给一点的。 林胜的目光继续扫过,在靠里的那张桌子前停住。 那是邵家的人。 邵婷淑的父亲邵源坐在主位,此刻正与林兴说著什么,他身旁坐著一个年轻男子,眉目清俊,衣著得体,应当是那位留过洋的长子。 而邵婷淑—— 她坐在父亲身侧,今日穿著一身月白色的衣裙,比那日的素净多了几分雅致,脸上似乎也施了薄薄的脂粉,整个人看起来柔和了许多。 林胜看过去时,她正低著头,不知在想什么。 仿佛感应到他的目光,她忽然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 邵婷淑愣了一下,隨即飞快地移开视线,耳根却悄悄红了。 林胜也收回目光,心里却有些意外。 他还以为,那日的场面会把这位邵家小姐嚇得好几个月不敢见他,可今日她来了,还坐在那里——虽然不敢看他,但毕竟是来了。 『是父命难违,还是……』 他没往下想,因为林兴已经朝他招手了。 “胜儿,过来。” 林胜整了整衣襟,走上前去,拱手行礼:“数日不见,邵伯父越加精神了。” 邵源上下打量他一番,眼中闪过一丝满意之色:“没有的事,哪有你们人逢喜事精神爽,这次一口气吞下猛虎帮,可是声威大振,不少人都对林三少刮目相看啊!” “伯父过誉。” “哪里过誉。”邵广德笑道,“那日的事我听说了。年轻人有血性,护得住自家脸面,是好事。我那闺女回去跟我说,林三少是个有担当的。” 林胜微微一怔,下意识看向邵婷淑。 她低著头,手指悄悄绞著衣角。 『她说我有担当?』 林兴在旁边哈哈一笑:“邵兄抬爱了,我这兄弟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太直,不懂转弯。往后还得邵兄多指点。” “林帮主客气了……” 两人寒暄起来,林胜便退到一旁。 他的目光在堂中又转了一圈,终於落在了角落那桌上。 爱丽丝·维多利亚。 她今日穿了一身东胜州的传统衣裙,月白色底,绣著淡青色的兰草,竟意外地合衬,金色的头髮高高盘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脖颈,若不是那双碧蓝的眼睛,远远看去,倒像是哪家的大家闺秀,而在她的旁边,坐著一位和邵婷淑有几分相似的人,身穿象牙白丝绸衬衫配黑色高腰西裤,胸前还別著一直金色的钢笔,手中拿著一本厚厚的笔记,正在翻阅著什么,看起来像是从哪个大学走出来的新式女学生。 爱丽丝原本正端著茶盏,慢条斯理地品著,似乎察觉到林胜的目光,抬起头来,冲他微微一笑。 林胜想起那夜查理的话——是她背后撮合了与邵家的相亲,也是她派查理来“弥补失误”。 『她到底想干什么?』 他正想著,身穿红衣的林萌不知何时溜到他身边,扯了扯他的袖子。 “三叔,那个金头髮的姐姐好漂亮。” 林胜低头看她:“我记得你以前不是一直说鬼佬难看吗?” “可是好看就是好看啊。”林萌理直气壮,“其他的鬼佬难看並不耽误这位姐姐好看。” “……”林胜敲了敲林萌的额头,“人小鬼大,我都差点忘了,你也快五岁了,是时候给你请一位师傅来教你了。” “唉,不要嘛,我还想玩玩……”一听到给自己请老师,林萌一下子就怂了,转过身,一溜烟的就跑了——反正到处都是青龙帮的帮眾,林兴也不担心她被拐了,因此也就任凭她到处乱跑。 “林三少。” 林胜正准备去追,但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回头便看见爱丽丝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边。 “爱丽丝小姐。”他微微頷首。 爱丽丝低声道:“那日的事,查理都跟我说了。林三少的人情,我记下了。” “是你的人先出手相助,该我谢你才对。” “那不一样。”爱丽丝摇摇头,有些意味生长,“我派查理去,本是为了弥补我的过失。但那位巡查使既然对查理露出了杀意,那么就是敌人——难不成林家和那位巡查使亲密无间?既然这样,那么我们也可以算是扯平了。” 林胜心中一动,面上却不动声色:“爱丽丝小姐想说什么?” 爱丽丝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换了个话题:“最近听说林三少正在寻找黄金剑鱼?维多利亚家族在海上有些势力,恰巧,前些日子我的船队在澎湾附近见过一条,要是我们捕捉成功,到时候便用它来偿还林三少的人情。” 林胜定定看著她。 爱丽丝坦然与他对视,碧蓝的眼睛里清澈见底,看不出丝毫恶意。 但林胜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越是看起来毫无条件的馈赠,往往越是昂贵。 不过他没有拒绝的理由。 “別提什么人情,但若真能寻到黄金剑鱼,林家必有重谢。” 爱丽丝抿唇一笑,那笑容里多了几分俏皮:“那么就不提人情,我就期待林家的重谢好了。” 她转身离去,裙摆轻轻摇曳。 林胜站在原地,望著她的背影,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轻笑。 回头,是邵婷淑。 她不知何时也走到了近前,此刻正看著爱丽丝离去的方向,一双眼眨了又眨。 “维多利亚小姐和我姐姐是闺中密友,这次的相亲,也是她提起的,只是姐姐不愿意来,所以才让我来了。”她说。 “原来如此,不过当日是我不对,倒是让邵小姐受惊了。”林胜说道。 邵婷淑摇了摇头,神色却认真起来: “那日的事……我回去想了想,林三少做得没错。” 林胜微微一怔。 “我父亲常说,这世道,人善被人欺。”邵婷淑抬起头,看著他,“若那日你忍了,往后便会有更多人欺上来。所以你没错。” 林胜沉默片刻,轻声道:“可我还是嚇著你了。” “是嚇著了。”邵婷淑点点头,坦诚得让人意外,“但嚇著归嚇著,对错归对错。我分得清。” 她顿了顿,忽然鼓起勇气似的,抬眼看向林胜:“林三少,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请说。” “你……杀过很多人吗?” 这个问题来得突兀,却又在情理之中。 林胜看著她,看见她眼底深处那一点点紧张,一点点恐惧,还有一点点……好奇。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认真想了想。 “不多,还不到两位数吧。”林胜回答,“不过日后可能会很多——在这个世道,若是不想被杀,最后都要被迫去杀人亦或者杀妖。” 邵婷淑抿了抿唇,没说话。 林胜继续道:“我大哥从小就教我,咱们走这条路,刀口舔血,要么不拔刀,拔刀就要见血。不是我心狠,是这世道逼得人心狠。” 他顿了顿,语气缓了下来:“但那日在你面前动手,確实是我考虑不周。若再来一次,我会把你先送走。” 邵婷淑静静听著,眼中那点紧张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情绪。 “林三少。”她忽然轻声道,“其实那日之后,我一直在想你,想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原本我以为我已经想到了你是什么人,但现在再见,发现你又和我想像的不太一样。” “哦?” “我原以为,你会是那种……”她斟酌著措辞,“满身杀气,一言不合便喋血千里,快意恩仇的那种人。可你今日穿著这身长衫,站在这里,和那些人说话,和我说话……看起来,就像个普通人。” 林胜笑了:“我本来就是普通人。” “你不是。”邵婷淑摇摇头,认真道,“普通人不会动輒杀人,还在杀完人之后,跟掌柜说『掛我帐上』。普通人不会在那种时候,还顾及別人的感受。” 林胜沉默。 他忽然发现,这个看起来文文静静的邵家小姐,其实比他想得要敏锐得多。 “林三少。”邵婷淑忽然道,“往后……若有空,可以来邵家坐坐,虽然成不了夫妻,但我想,我们或许可以做朋友。” 说完,她转身就走,脚步比方才快了许多。 林胜望著她的背影,看见她耳根红得像要滴血。 “三叔!” 林萌不知从哪儿又冒了出来,拽著他的袖子使劲晃:“刚刚那小姐姐是不是未来的三婶?也好漂亮!” 林胜低头看她:“你怎么和你爸爸学了?见到个漂亮姐姐就是你三婶是吧?只是朋友,我们不是一路人,她太脆弱,来,別跑了,三叔带你到处逛逛。” 说话间,林胜將林萌抱起,开始到处窜门。 没过多久,宴席正式开始。 林兴举杯致辞,无非是些场面话:感谢各位赏光,青龙帮往后还要仰仗各位,诸如此类。宾客们纷纷举杯应和,气氛渐渐热络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林兴忽然拍拍手,示意眾人安静。 “诸位!”他朗声道,“今日请各位来,一是庆功,二是两件事要宣布。” 堂中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他。 林兴笑了笑,目光扫过堂中,最后落在林胜身上。 “一件是我这兄弟,今年十八,至今未婚。在座各位若有合適的大家闺秀,不妨牵牵线——若能成事,林某必有重谢!” 堂中鬨笑起来,有人起鬨道:“林帮主这是当眾徵婚啊!” “林三少一表人才,还愁找不到媳妇?” “我家有个侄女,年方二八,长得那叫一个水灵……” 林胜站在原地,面对满堂目光,只觉头皮发麻。 他看向林兴,林兴正笑得开怀,见他望过来,还衝他挤了挤眼。 『……大哥,你是生怕我不够尷尬是吧?』 但幸运的是,林兴很快便宣布了第二件事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第二件事,猛虎帮虽灭,但其帮主逃亡,而我根据其留下的痕跡,判断其与一虎妖勾结,人妖疏途,若是放任迟早会生大祸,所以我林家现发出悬赏——若是有人能提供其踪跡,赏大洋千枚,若是能带著虎妖及易长坤尸首前来,我青龙帮愿意以猛虎帮地盘相赠!” 隨著最后一句话的落下,原本还有些喧闹的场景一下子变得寂静,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看向林兴,过了好一会方才有人问道:“林帮主所言为真?!猛虎帮那么大块地盘,说不要就不要了?” “江湖中人信守承诺,一言九鼎!自然为真!” 林兴点点头——他其实並不喜欢猛虎帮经营的行业、地盘,不管是妓院、赌场还是收夜香,他都觉得有点脏,林家也不差这些收益,只是既然出手了,没点收益,也不太何时,不过若是能用来消除一个隱患,也算得上物尽其用。 第十六章 风云渐起 夜色渐深,庆功宴已近尾声。 宾客们三三两两地散去,流水席上的杯盘碗盏也撤得差不多了,匯源酒楼门口的红灯笼还亮著,照在青石板路上,泛著一层暖融融的光。 酒足饭饱,林兴与林胜並没有坐轿车,而是沿著长街慢慢走向林宅。 夜风微凉,带著些许海腥味,街边的红灯笼在风中轻轻摇晃,將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沉默了一会儿,林胜忽然开口:“大哥,今天宴会上你宣布的那两件事……第一件就算了,第二件,你就这么把猛虎帮的地盘许出去了?” 林兴脚步不停,语气平静:“怎么了?” “太可惜了。”林胜皱眉,“猛虎帮虽然做的生意不体面,但那几条街的位置不错,赌坊、青楼的进项也不少。咱们虽然不缺这点,但白白送人,总觉得亏得慌。” 林兴笑了笑,没有立刻回答。 两人又走了一段,他才开口道:“小弟,你觉得咱们青龙帮的根基是什么?” 林胜想了想:“码头?” “对,码头。”林兴点点头,“咱们的根基是码头。码头的抽水,船队的生意,这才是咱们的命脉。猛虎帮那几条街?那是锦上添花,有固然好,没有也无所谓。” 他顿了顿,继续道:“而且,那几条街的生意,太脏了,没意思。” 林胜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林兴骨子里还是带著前朝知府公子的那股清高劲儿。 “再说了,”林兴顿了顿,接著道,“青龙帮的势力够大了,再大下去,就又要吸引別人的试探了——树大招风,我们可没有炼神级武者作后台,现在这势力大小,刚刚好。 既然反正要不了,那么不如把地盘做饵。那些贪图地盘的人,会替咱们去探路。他们能杀了虎妖最好,杀不了,也能消耗虎妖的力量。等虎妖暴露了底细,咱们再出手,胜算更大。 只是我到现在都还没明白一件事情——为什么猛虎帮会突然来挑衅我们,明明毫无意义,毫无用处。” ………… 夜色如墨。 新港城外二十里,有一片连绵的荒山,当地人唤作“乱葬岗”。 名字是有些来由的——前朝末年,天下大乱,流民如蝗,饿殍遍野。 官府顾不上收尸,百姓无力掩埋,便一车一车地將死人拉到这里,草草刨坑,一层叠一层地埋下去,后来死的人多了,连坑都懒得挖,乾脆直接扔在山沟里,任凭野狗啃食,乌鸦啄肉。 久而久之,这地方便成了方圆百里最阴森的去处。 白日里都少有人敢来,到了夜间,更是鬼火点点,风声呜咽,偶尔还能听见不知从哪儿传来的悽厉哭號——有人说那是冤魂不散,也有人说,那是山里的野物成精了,学人声诱人过去,好饱餐一顿。 此刻,乱葬岗深处,一处隱蔽的山洞里,正燃著一堆篝火。 火光照亮了洞壁上的斑驳痕跡——那是某种利爪反覆抓挠留下的深痕,一道一道,触目惊心。洞深处隱约可见散落的骸骨,有野兽的,也有…… 人的。 易长坤盘腿坐在火堆旁,一张脸被火光映得忽明忽暗。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已经在这洞里呆了三天。 三天前,他还是猛虎帮的帮主,手下近千號人,坐拥新港城里三条街的赌坊、五家青楼,还有整个新港的“夜香”买卖——虽然说起来不体面,但那利润確实丰厚。 两天后,他成了孤家寡人,精锐尽丧,地盘全丟,手下不是死了就是降了,要不是安排的早,或许连家也都会没了。 易长坤其实並不想要扩张地盘,只想守著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但有些时候,弱者没有选择的权利。 『虎妖、青龙帮、林兴,都是敌人,我无法战胜的敌人。』 火光跳动,在易长坤的脸上投下扭曲的阴影。 洞口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易长坤猛地抬头,手已经按上了腰间的刀柄。 一个身影从黑暗中走出来。 那是一个乾瘦的男人,或者说,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露出的皮肤呈现出诡异的青灰色,两只眼睛空洞洞的,眼珠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两个黑洞,他的动作僵硬而机械,像是被人用丝线操纵的木偶。 这是虎倀。 虎妖很是小心,明明已经掌握了自己的生死,但每次约他见面,都是先安排不同的虎倀引路。 那虎倀一步步走近,走到火光能照亮的范围,然后站定。 “你……”他刚开口,那虎倀忽然动了。 它抬起手,用一种极其诡异的姿势指向洞口,然后张开嘴,发出一个嘶哑的声音: “来……来……” 那声音像是从漏风的破风箱里挤出来的,沙哑、刺耳,却又隱隱透著一股威严。 易长坤立刻站起身来,快步走出洞口,沿著虎倀指的方向,绕过两块巨大的山石,来到一片相对开阔的空地。 月光洒落,照在一道巨大的身影上。 那是一只虎。 一只比寻常猛虎大了整整三圈的巨虎。 它通体漆黑,只在额头上有一道银白色的纹路,在月光下泛著幽幽冷光,琥珀色的竖瞳微微收缩,正盯著从山石后走出来的易长坤。 这是一只开了灵智的虎妖。 易长坤在它面前站定,然后——跪了下去。 “大人。” 虎妖没有动,也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地看著他。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野兽的凶戾,反而透著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理智。 过了许久,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易长坤脑海中响起: “失败了。” 不是问句,是陈述。 易长坤的头垂得更低,有些咬牙切齿:“是。青龙帮早有防备,林府里有高手。” 虎妖沉默片刻:“你似乎很愤怒。” “是。”易长坤抬起头,眼中满是血丝,“我十年心血,一夜之间全毁了。那是我一刀一刀砍出来的地盘,一条命一条命换来的基业!林兴……林胜……我恨不得扒了他们的皮,抽了他们的筋,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 他的声音在山谷中迴荡,惊起几只夜鸟。 虎妖静静听著,等他吼完了,才不紧不慢地开口: “弱者的愤怒,毫无意义。” 这四个字像一盆冷水,浇在易长坤头上。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来。 是啊,愤怒有什么用? 他再愤怒,也改变不了猛虎帮已经覆灭的事实。 他再愤怒,也打不回新港城。 他再愤怒,也杀不了眼前这狗日的虎妖,只能自欺欺人般將仇恨锁定在青龙帮和林家身上。 他只是一个灵血境的武者,还久失锻炼,说不定连强一点的玉骨境都打不过,无论是哪一方都能像踩死蚂蚁一样把自己踩死,就像摆弄布娃娃一般摆弄自己。 一年前,易长坤当著一个普通的帮主,守著那几条街的赌坊青楼,收著夜香的份子钱,日子过得还算滋润,然后,一次偶尔兴起的外出『野战』,让这只虎妖抓住机会找上了他。 他至今记得第一次见到它时的恐惧——那是一种源自本能的战慄,就像兔子见到了狼,羊见到了虎。他跪在地上,浑身发抖,连逃跑的念头都不敢有。 然后,虎妖告诉他:帮我做一件事,事成之后,我帮你一统新港。 易长坤其实不想冒著这么大风险去进行统一新港的『大业』,但被种下手段的他没得选。 而虎妖让易长坤做的事,便是要抓到林家的人,要有机会从林家拿走某个东西。 但可惜,林宅守卫森严,林兴、林胜更是从来不出城,而林武倒是出城出的勤快,只是一出门便是出海,一年了,易长坤都没有找到机会。 无奈之下,易长坤才出此下策。 “大人,”他低下头,“接下来该怎么办?” 虎妖没有立刻回答。 它抬起头,望向新港城的方向,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林家的高手,很弱,比我预计的要弱得多。” 易长坤一愣——派遣去的虎悵半点作用都没起,现在却说林家的高手很弱? 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吗? “大人,”他小心翼翼地问,“既然林家的高手很弱,那么您为何不直接杀上林家,强行要求他们献上你之所求?” 虎妖低下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让易长坤浑身冰凉。 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头真正的猛兽盯上了,下一秒就会被撕成碎片。 但虎妖没有动手。 它只是淡淡道:“不该问的,別问。” 易长坤立刻闭嘴。 虎妖收回目光,重新望向新港城的方向。 “林兴刚刚发了悬赏。” 易长坤一愣:“什么悬赏?” “你的人头,还有我的尸体。”虎妖的语气平淡,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谁能提供你的踪跡,赏大洋千枚。谁能带著你我的尸体去,就把猛虎帮的地盘给他。” 易长坤脸色一变。 他当然知道这意味著什么。 猛虎帮的地盘,那可是实打实的利益——三条街的赌坊,五家青楼,还有整个新港的夜香买卖。这些產业加起来,一年少说也有几万大洋的进项。 这世上,肯为几万大洋拼命的人,多了去了。 “他这是……要借刀杀人。”易长坤咬著牙,“他不自己来追,让那些贪图地盘的人来追。这样一来,就算死再多的人,也伤不到他青龙帮一根汗毛。” “聪明。”虎妖难得夸了一句,“比你聪明,比你捨得” 易长坤脸色涨红,却又不敢反驳。 虎妖继续道:“不过,这对我们来说,未必是坏事。” 易长坤一愣:“大人此话怎讲?” 虎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迈开步子,缓缓走到空地中央。月光照在它身上,那身漆黑的皮毛仿佛能吸收光线,唯有额头那道银白色纹路,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我需要武者,”它说,“很多武者。” 易长坤眨了眨眼,忽然明白了什么。 “大人的意思是……让那些人自己送上门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年前不直接杀进林家,把那东西抢出来吗?” 虎妖回过头,看著他。 易长坤想了想,试探著道:“因为……林家在城中,妖怪是人类公敌?担心被群起而攻?还担心林家背后的势力?” “没错。”虎妖点点头,“林兴和林武的武功平平,不值一提,但林家背后的那个势力,有些麻烦。” “所以大人让我去?” “结果你失败了,一年了都没成功,只能出此下策,但还好,试探出了一点东西。”虎妖的语气毫无波动。 易长坤沉默了。 虎妖让他去交涉,交涉不成就让他去试探林家的深浅,让虎妖有机会摸清林家的底细。 至於代价,虎妖根本不在乎。 它只在乎自己想要的。 它只在乎自己能不能安全地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可他能怎么办? 他已经上了这条船,若是想要下船,第一时间要杀自己的就是眼前的虎妖。 反倒是悬赏,其实不是什么大问题。 改头换面,远离本地,自己藏匿的钱財也能让自己在另一个地方舒服的活下去。 但没人问他的想法,他只能继续当棋子。 至少,现在当棋子还有活路。 “大人,”他深吸一口气,“接下来需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它说,“你去想办法让他们分批来。” “分批来?” “来接下悬赏的,应当有著不错的实力,让他们一个个来送死。”虎妖的声音里透出一丝玩味,“吃一个,我就强一分,虎悵就多一个。等他们死得足够多了,我自然就有了压倒一切的实力。到时候,我亲自出手,拿下林家,把那东西取走。” 它顿了顿,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而你,便可以狐假虎威,做这新港之主。” 易长坤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新港之主。 那位置他其实想要,但他知道自己拿不到——而与虎谋皮,更是危险万分。 若是可以,易长坤更希望能及时止损,逃离此地。 他抬头看著虎妖,看著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忽然问道:“大人,我能问一句吗?那东西……对您来说,到底有多重要?” 虎妖沉默片刻。 “很重要,”它说,“重要到我可以为此等上一年,等到你们开战,也可以为此杀光所有挡路的人。” 易长坤没有再问。 他知道,这就是他能得到的全部答案了。 “那大人,”他站起身,“我们该怎么做?” 虎妖转过身,望向新港城的方向。 “放出消息,”它说,“就说你在这山里。別太容易找到,也別太难。要让那些人觉得有机会,让他们一批一批地来。” “然后呢?” 虎妖回过头,冲他咧嘴一笑,锋利的牙齿在月光下绽放出冷光,而那笑容里,满是血腥的期待。 “然后——开饭。” 第十七章 时不我待与灵血 练功房中,林胜赤裸上身,身体扭曲成一个圆球,但呼吸却依然绵长而深沉,每一次吐纳都带著某种奇特的韵律,像是海潮涨落,又像是远雷滚过天际。 隨著呼吸的节奏,他周身的骨骼开始发出细微的响声——那是玉骨境的修炼特徵。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林胜的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脸色时而潮红,时而苍白。 修炼的过程並不舒服。 总是有一种深入骨髓的酸痒,像是无数只蚂蚁在骨头缝里爬动,又像是有无数根细针在骨髓里轻轻刺入。 林胜的眉头微微皱起,却没有丝毫动摇——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滋味。 练武从来就不是享福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睁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那口气在空气中凝而不散,竟隱隱呈现出一道白线,向前飘出三尺有余,方才渐渐消散。 “呼——” 林胜活动了一下脖颈,骨骼发出一阵噼啪的脆响。 按眼下的进度,老老实实一边加点一边练下去,半年左右应该能完成玉骨境的修炼。 这个速度已经不慢了——原本詹兆生预估林胜一年就能完成玉骨阶段的修炼,都说他快得反常,更別提再將速度提升一倍了。 若是运气更好点,能够多弄些异兽进补,时间还能再缩短一些。 可半年…… 林胜抬起头,透过窗户望向夜空。 今晚的月色很好,银辉洒落,將院中的池塘照得波粼粼。 荷花已经过了盛放的时节,只剩下几朵残荷,在夜风中轻轻摇曳。 半年太长了。 虎妖在外面虎视眈眈,红罗剎那个所谓“巡查使”靠不住,猛虎帮虽然灭了,但易长坤还活著,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捲土重来? 还有那个爱丽丝·维多利亚,虽然目前看起来友善,但西洋人在这片土地上做生意,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真把她的好意当成没有代价的好意的,建议重新回幼儿园进修。 林胜不喜欢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別人身上。 他眨了眨眼,辉光面板在眼前浮现—— 境界:金肌(130%)玉骨(12%)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天鹏破云(入门82%) 潜能点:46% 最近这段时间,他把所有潜能点都投在了天鹏破云上。 效果是明显的——从入门22%到入门82%,进步算得上神速。但距离完成玉骨境的修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还是太慢。 他想起那晚詹兆生说的话——黄金剑鱼,三剂药膳,便可直接激活玉骨。 『那老小子肯定有办法。』 林胜在练功房里慢慢踱步,脑子里飞快地盘算著。 爱丽丝说她的船队在澎湾见过黄金剑鱼,而大哥也风闻外面有人在澎湾见到了。 不管这个风闻是真是假,至少是个线索,所以帮內已经安排了悬赏下去。 如果真能捉到,按大哥的分析,詹兆生那里应该藏著能快速完成玉骨境修炼的法门——那才是真正的报酬。 可问题是…… “时不我待啊……” 林胜停下脚步,望向窗外。 『算了,先练著吧。』 他深吸一口气,再度沉入修炼之中。 练功房外,月色如水。 ………… 与此同时,书房里。 林兴坐在太师椅上,面前的书案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件——帐本、书信、地契、还有几个落满灰尘的木匣子。 他已经在这里坐了整整两个时辰。 猛虎帮的事告一段落,但虎妖的威胁还在。 林兴不喜欢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悬赏能成就成,不能成就要做好自己去干掉虎妖的准备。 但林兴还是有一事不明—— 猛虎帮,或者说虎妖为什么要对林家下手? 虎妖並非人类,不需要人类的地盘,应当没有那么大的扩张欲望。 即使觉得猛虎帮地盘太小,上供不足,也没必要一定要以卵击石才对。 这背后一定有原因。 林兴这些日子只要一空下来,就会思考这背后的缘由,並且不断地排查,最后只剩下一个方向——父亲。 父亲虽然自焚而死,好歹也是个知府,所以还是留下过一些遗物。 那些年林家日子难过,有些东西变卖了,只剩下几件还没来得及卖的,在林家再度崛起后被林兴用木盒收了起来,放在书房最深处的柜子里,一放就是好几年,再也没去动过。 於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林兴拿起一个木匣,吹去上面的灰尘,打开。 里面是一套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做工精细,一看就是上品。 林兴认得这套东西,是父亲五十大寿时,一个下属送的。 父亲用了几年,一直很喜欢,而因为用过了,再加上现在用毛笔写字的人少了,市场饱和了,所以也不值钱了,就没卖。 但这些东西虽然是上品,可也不算珍贵。 虎妖总不可能为了几支笔几块墨,就费这么大周章。 林兴把匣子放到一旁,拿起另一个。 这个匣子更小,也更精致,紫檀木的,上面还刻著花纹,里面是一枚玉佩。 那玉佩通体青碧,温润如水,触手生温。 玉佩正面刻著一个“寿”字,背面刻著几行小字—— “乾州知府林青,为官清廉,勤政爱民,治下有方,特赐碧玉一枚,以彰其功。” 落款是前朝天元十二年的年號。 林兴的手指轻轻摩挲著那几行字,一时间有些恍惚。 父亲…… 他想起那个总是板著脸、说话慢条斯理的男人。 小时候觉得父亲太过严肃,长大后才明白,在那样的世道里,当个清官有多难。父亲不是不知道收“惯例”能过得更滋润,也不是不知道变通一下就能让家里富起来,可他就是不愿意。 “做人要有底线。”这是父亲常说的话。 然后,前朝崩了,父亲也走了,留下一个巨大的烂摊子让自己收拾了好久才勉强让家里有起色。 林兴深吸一口气,將那些情绪压下去,仔细端详起手中的玉佩。 这东西他小时候常见,父亲从不离身,说是玉能养人。 当时林兴没太在意——不就是块玉吗?能养什么人? 可现在长时间握在手中后,他突然发现这东西有点不简单。 林兴这些年操持帮务,每日要处理的事情堆积如山,还需要和一大堆人勾心斗角。 虽然武者身强体健,但精神上的疲惫是免不了的。 很多时候他都是用演技掩盖下去,不让別人看出自己的疲態。 但此刻,把玉佩握在手中之后,他的精神似乎变好了不少。 不是错觉。 有一股微弱却持续的力量,像是一条细细的溪流,从玉佩里面源源不绝地渗出,顺著手掌流入体內,最终匯入大脑。 那股力量所过之处,疲惫如同积雪遇春阳,缓缓消融。 林兴闭上眼,仔细感受了片刻,再睁开眼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异。 他也不是第一次拿起这块玉佩。 以前閒来无事,也曾因为父亲的关係,亲手把玩过,但当时只感觉这是一块普通的玉佩,从未有过这种体验。 为什么现在不一样了? 林兴把玉佩举到灯下,眯起眼,一寸一寸地仔细端详。 终於,他发现了端倪。 在玉佩的深处,在那一层青碧色的玉质之下,隱隱约约可以看见一滴液体。 那滴液体顏色也是青碧色,与这玉极为接近,若不是武者眼力够好,林兴又刻意寻找,根本不会注意到。 “延年益寿……” 林兴喃喃自语,忽然想起当年父亲说过的话:“这玉佩是圣上御赐,说是能养人。我戴著它这些年,確实感觉精神越来越好,通宵处理政务也不费力。” 当时他只当是父亲的心理作用,现在才知道,或许那不是错觉。 玉是好玉,但仅仅是这样一块玉,应该不会有这种功效。 真正的玄机,在这滴液体里面。 这个是什么东西? 林兴思索著,旋即想了起来,他曾经在某本典籍上看到过记载——强者的鲜血蕴含强大无比的能量,能够断肢重续,甚至是起死回生。 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传说,是古人的夸张之辞,现在看来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而妖魔、武道由来已久,前朝统治天下三百年,总该有些好东西流传下来。 『好东西。』 林兴心思电转。 如果这滴液体真的是真是某个强者的血,那它的价值或许就与那源头相关了…… 林兴忽然明白了。 明明就扩张地盘来说,有更多更合適的目標,可虎妖一动手就直接衝著林家来。 如果猛虎帮背后的虎妖想要的,仅仅只有这个——只有林家有的这个——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父亲的遗物是纪念品,既然留到现在,正常交易,无论如何自己也不会把它卖掉。 所以想要得到它,要么给一个自己拒绝不了的条件,用超高价值的物品来换;要么直接摧毁林家,强行抢。 林兴把玉佩握在掌心,感受著那股微弱却持续的温润力量,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这玩意留下,或许只是个祸害。 得想个办法处理了。 他站起身,在书房里踱步。 窗外月色渐沉,夜已深了。 ………… 翌日清晨。 林胜从练功房里出来,浑身汗水,虽然一夜通宵,但却精神奕奕。 一夜的修炼让他的玉骨境又向前迈进了一小步——虽然只是1%的进度,但积少成多,总有抵达终点的一天。 他去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身乾净衣裳,正准备去前院看看今日有什么安排,便看见林兴从书房方向走来。 “大哥?这么早?” 林兴点点头,脸色却有些凝重:“跟我来。” 林胜一愣,跟著林兴进了书房。 林兴关上门,从怀里掏出那枚玉佩,递给林胜。 “你看看这个。” 林胜接过,刚开始没有什么,但很快就感觉到了不对——那股感觉太特殊了,只要时间长了,就没办法忽视。 “这是……” “父亲的遗物。”林兴在太师椅上坐下,“前朝皇帝御赐的,说是能延年益寿。我昨天翻旧东西翻出来的,里面似乎有一滴液体,你仔细看看。” 林胜把玉佩举到窗前,借著晨光仔细端详,片刻后,他点点头:“是有一滴。在玉里面,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林兴点点头:“我怀疑,虎妖看中的就是这玩意。只有咱们家有这东西,它又想要,但正常情况下我们又不会卖,所以才费这么大周章。” 林胜沉默片刻,把玉佩还给林兴:“那咱们该怎么办?这玩意必须得处理了,不然始终是个祸患。放在家里,它迟早会再来。” “我也是这么想的。”林兴接过玉佩,却没有收起来,而是握在手里把玩,“得把它处理掉。但我昨晚上翻了一夜典籍,终於找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办法?” 林兴看著他,一字一顿:“你吃了它。” 林胜愣住。 “啊?”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林兴却神色认真,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你知道神人之约吗?” 林胜想了想:“那个皮影戏?前朝开国的那个?” “对。”林兴点点头,“皮影戏虽然是戏说,但有些事情或许是真的。前朝开国皇帝,据说曾经得过神兽之助,立下盟约,共享天下。那位神兽,留下过一些东西——包括它的血。” 他举起手中的玉佩,让晨光照在上面,那一滴深藏在玉中的血液隱隱泛出金红色的光泽。 “我怀疑这玩意,就是那所谓的神的血——也可能是开国太祖的血,或者其他什么强者的血。不管是什么,这都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就不能留给別人。” 林胜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吃下去? 那可是一滴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血,谁知道有没有毒?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大哥,这……”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林兴摆摆手,“放心,我连夜查过典籍。强者之血,相当於大补之物,除非强者修炼过相关武学,又活著,特意控制,否则有益无害,最多也不过是消化不良,最后被排出体外,我们三人中就你还差大量资源进补了,你不吃,谁吃?” “大补之物?比异兽还补?”林胜问道。 “那得看那位强者有多强了,不过看这样子,那位强者的实力应该不会很差。”林兴回答。 听到这里,林胜眼睛亮了起来,不再拒绝:“怎么吃?这玩意?” “这还不简单?” 林兴笑了笑,旋即狠狠一捏,玉佩便立即碎裂,变成粉末状,露出其中的核心。 那是一滴碧绿色的血,大约婴儿尾指指尖大小,其刚一露出,便散发出令人不可忽视的清香。 “快,吞下去!” 林胜没有犹豫,张口一吸。 那滴血珠被他吸入腹中。 第十八章 都有计划 刚刚將液体吞入腹中,林胜並没有太多的感觉,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吃一般。 但不过短短数秒钟,他突然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逆流而上,直衝大脑。 下意识的,林胜猛地睁大眼睛,双手按住头部,想要大喊出声,可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有气流的呼呼声。 痛。 无与伦比的痛楚自体內蔓延,以吞入的液体为中心,向著四面八方扩散。 这种痛楚远远超过了林胜曾经体验过的一切痛苦,强行切断了林胜对於外界的所有感觉。 “啪!” 一声轻响,林胜保持著双手抱头的姿势跌倒在地,感觉眼前已经变成一片漆黑。 渐渐地,林胜的肌肉开始散发出金色的光泽,旋即便是骨骼也开始散发出如玉的光辉,最后血液也在向著碧绿色转变。 一滴鲜血下去,林胜似乎要直接连跨两个境界,抵达灵血境? 但这並非是纯粹的好事。 只见隨著时间的推移,林胜的身体皮肤表层开始出现血痕,密密麻麻的形成网格状,吞下去的液体在不断的释放大量的能量,不仅让林胜的身体不断变强,同时也开始令他的肉体向著某个方向转变。 只是下一刻,自林胜的脑海深处开始传来恐怖的吸力,就像里面藏了一个黑洞一般,原本用於改造身体的能量被强行吞食,吸收,同时无数朦朧模糊的画面和语言开始在脑海之中流动,就像是在看一步身临其境却又混乱无序的剪辑影片。 林胜感觉自己似乎化身成了一个无比巨大的巨人,只手便可遮天,一脚便可裂地,身后羽翼一展,便能直衝九霄云外。 林胜感觉自己似乎化身成了一个无比巨大的巨人,只手便可遮天,一脚便可裂地,身后羽翼一展,便能直衝九霄云外。 他看见了什么? 那是一座巍峨的宫殿,建在云端之上,金碧辉煌,气象万千。无数身披甲冑的武士跪伏在殿前,黑压压一片,绵延至视线尽头。 他听见了什么? 那是山呼海啸般的朝拜声,是钟鼓齐鸣的礼乐声,是风雷交匯的轰鸣声。 他感受到了什么? 是无与伦比的力量,是俯瞰眾生的威严,是將天地握於掌中的自信…… 那些画面只维持了短短一瞬,便如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明確的命令——来,唤醒我,释放我!令我归来!你將获得想要的一切! 但这个『命令』虽然以命令的口吻下达,但却没有任何的强制力,林胜只感觉自己似乎与远方的一个正在渐渐甦醒的庞然大物建立了一个薄弱但却似乎真实存在的连结,只是隨著时间的推移,连结正在不断的削弱。 不知过了多久。 也许是一炷香,也许是一个时辰,也许是一整天。 林胜终於感觉那汹涌的浪潮开始退去。 痛苦还在,但已经从“无法忍受”变成了“可以忍受”,一滴远离本体的血液终归不是无底洞,彻底温顺下来,停留在体內不动,只是缓缓的释放出能量被身体吸收。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书房里用来临时休息的臥床上,而眼前是一张熟悉的脸——林兴就坐在他旁边,看起来除了神色焦急了点外没有太多变化,只是衣服却粘上了一些污渍。 “醒了?你昏迷了一天,如果不是生命跡象很稳定,气息还在不断变强——我都要考虑去找一下大夫了。” 林兴的声音中带有些后悔与庆兴,旋即又问道, “感觉如何,我看你之前的表现,似乎一滴血就让你成功突破了玉骨?灵血是不是也激活了?不然开个口子留点血看看?” 林胜没有回答,只是下意识的握了握拳,感觉体內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力量,有一种强而有力,似乎能推平一切困难险阻的感觉。 “我变强了!” 林胜肯定到,旋即唤出辉光面板。 面板浮现,上面的字跡让他瞳孔一缩—— 境界:金肌(160%)玉骨(100%)灵血(37%)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天鹏破云(入门82%) 潜能点:327% “这……” 林胜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一滴血,直接让他跨过了整个玉骨境,还顺带把灵血境也推进了一小半?甚至还增添了三点潜能点? 不对,不止,它甚至还让金肌在极限上也增强了30%。 这玩意究竟是从哪里流出来的,效果太嚇人了,就算是血液,也绝对是炼神之上的盖世强者的血液,甚至说不定真是那神人之约里两个主角之一的血。 只是—— 林胜眨了眨眼,能感觉到自己似乎与北方的某个存在建立了一丁点联繫,但这点联繫却在不断的削弱,仅仅只是甦醒的这点时间似乎就要彻底消失,中断,估计还留存不了半个时辰。 如果这滴应当是血的东西真的来自於神人之约的两位主角之一,那么岂不是意味著他们中至少有一个人还活著?!算了,那种绝世强者距离现在的自己太远了,多思无益,还是顾好眼前就好! “我应该已经激活了玉骨,但灵血,估计还没成。” 稍微思考后,林胜没有说出自己的判断,只是说了说自己现在的境界。 “既然这样,那就值了——直接激活玉骨,看来黄金剑鱼也不用去找了。”林兴笑道,“另外还感觉有什么不適吗?需不需要找靠得住的大夫看一下。” “没有什么不对。”林胜摸了摸腹部,旋即皱著眉头,“只是我感觉我似乎还没有『吃』完那滴液体,它还停留在我的胃部,源源不断的释放能量,现在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直处在吃过银鳞鱼之后的状態一样。” “那就更好了。”林兴点点头,“这证明那滴『血』的效果远比预计的还要强,你刚好藉助它的力量激活玉骨,说不得根基不稳,多多练功,打好基础。” 林胜点点头,表示明白,会努力练功——当然不是为了打好基础,而是为了藉助这阵东风,乾脆利落的激活灵血。 毕竟林胜可不怕基础不稳—— 別人的力量都是一点一滴的苦修出来的,不练功就会倒退,自然是基础不稳。 但自己的力量一个靠自己勤学苦练,二个靠辉光直接加点,高下立判,稳如磐石! “对了,这一天外面怎么样?” 林兴沉默片刻,道:“已经有消息了。” “什么消息?” “虎妖。” 林胜神色一凝。 “有人在乱葬岗发现了易长坤的踪跡,他確实与虎妖待在一起,只是那个虎妖——”林兴缓缓道,“很麻烦。” ………… 乱葬岗。 夜。 月色惨白,照在连绵的荒山上,將那些嶙峋的怪石照得如同鬼影。 三道人影沿著山路缓缓前行。 为首的是两名中年男子,都身材魁梧,背负长刀,身后跟著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的年纪,看起来像是他们两人的徒弟。 “师父,咱们真要来找那虎妖?” 年轻人小声问道,声音里带著一丝紧张。 “怕什么?”最打头的中年男子头也不回,“易长坤不过是个久失锻炼的灵血境,能有多大本事?如果不是他建帮建的早,手底下早就有了一群人,有了地位,我早就把他赶下去了,而那虎妖——不敢进城,估计也没多少实力,我们不用怕。” “可是……” “可是什么?”中年男子打断他,“青龙帮可是说了,谁能杀了虎妖、拿了易长坤的人头,猛虎帮的地盘就归谁。那可是一年几万大洋的进项!足够供给你突破灵血境的资源——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冒这个风险和你师伯一起出来?” 年轻人不说话了。 三人又走了一段,忽然听见前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中年男子脚步一顿,手已经按上了刀柄。 “谁?” 没人回答。 那窸窣声却越来越近。 月光下,一个佝僂的身影从山石后缓缓走出。 那是一个乾瘦的男人,或者说,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露出的皮肤呈现出诡异的青灰色,两只眼睛空洞洞的,眼珠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两个黑洞。 “这……这是什么玩意?!” 一个年轻人惊叫起来。 中年男子脸色一变,已经抽出了长刀。 “虎倀!这是虎倀!你先退下——” 话音未落,那虎倀已经动了。 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在月光下拖出一道残影,直扑那年轻人。 中年男子怒喝一声,长刀横斩,刀光如匹练般封住去路。 虎倀不闪不避,任由长刀斩在身上。 刀锋入肉,直接將虎悵斩成两半,但却没有鲜血流出。 而虎倀抬起手,正欲一掌拍在中年男子胸口,却被同行的另一人直接拦下,连著手臂同样斩断。 只是就在两人同时出手,忽视掉防御的瞬间,破绽便出现了! 正所谓风从虎,云从龙,龙虎英雄傲苍穹。 黑暗中,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亮起,旋即一股腥风袭来。 明明是极为庞大的身躯,但真的奔跑起来却寂静无声,快如闪电。 仅仅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虎妖便直接衝到了两人身后,旋即左右开弓! 砰! 两位中招者立刻倒飞出去,口中狂喷鲜血,重重撞在一块地上,滑落下来,再也动弹不得。 而年轻人早已嚇得腿软,转身就跑。 可没跑出几步,就被一巴掌按在了地面。 “还不错。一个玉骨,一个灵血,还有一个金肌。” 它顿了顿,忽然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看向新港的方向,咧嘴一笑。 “这些天,我已经积攒了不少虎悵,等我把这些送死的都吃乾净,就该轮到你们了。” ………… 林府。 三天后。 林胜站在练功房里,缓缓吐出一口气。 三天的时间,藉助自己的勤学苦练,还有对於血液的消化,再加上进补以及辉光面板的一点小小的帮助,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林胜已经直接突破了灵血境界,根基更是稳固无比,一证永证,不惧滑落。 而灵血境,果然不一样。 如果说金肌境是把肌肉练成铜墙铁壁,玉骨境是把骨骼练成钢筋铁骨,那么灵血境,就是把血液练成了一条条奔流不息的能量通道,同时让本就负责运输营养的血液变得更加富含营养。 成就灵血境者,在不进行『剧烈运动』的情况下,可以十日不食依然保持充沛的体力,同时也能够一顿吃下一头牛来积攒力量。 而除此之外,林胜的各项身体素质更是得到了飞一般的进步,仅仅只是三天,属性面板便再一次得到了刷新—— 境界:金肌(180%)玉骨(120%)灵血(101%)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天鹏破云(大成3%) 潜能点:27% 这三天,林胜一共给天鹏破云加了足足八点潜能点,再加上自己不眠不休的苦修三日,直接把尚在入门阶段的天鹏破云肝到了大成境界。 一证永证+无有瓶颈+加点提升带来的效果简直匪夷所思。 林胜现在甚至有信心,把早就晋升灵血境许久的大哥都按在地上爆锤一顿。 毕竟虽然双方都没有太多的战斗经验,但林兴修炼的功夫更注重养生,金肌境只是堪堪激活。 所以光凭身体素质,林胜绝对占据碾压般的优势。 当然,真正的对手不是自家大哥,而是虎妖。 就在林胜思考间,林宅外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林胜眉头微皱,凝神细听——是哭声,还不止一个人,夹杂著女人撕心裂肺的哀嚎和孩子惊恐的啼哭。 “我的男人啊!你死得好惨啊!” “爹——爹——” 『什么情况?哭丧怎么哭到我家门口了?』 林胜思索间,快步走出练功房,来到府宅大门口。 府宅大门洞开,门口围了一大群人。 五个熟悉的护院堵在门口,脸色难看。 而在他们面前,跪著七八个披麻戴孝的妇孺,为首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哭得最凶,嗓子都哑了。 “我家男人为了你们林家去猎虎!接过一去不回,死在乱葬岗,你们得给个说法!” “对!给说法!赔钱!” 林胜看著这一幕,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 猎虎失败,反遭虎猎的。 这些天,陆陆续续有不少艺高人胆大的跑去乱葬岗猎虎。 有的回来了,说没找到虎妖,只看见几摊血跡和破碎的衣物。 有的,就再也没回来。 只是今天却是第一批家属上门闹事。 “怎么了?”林兴的话语从身后传来,他看了看大门,似乎早有预料,“你来处理?” “別別別,我討厌麻烦,更討厌这些不讲道理的妇孺。”林胜摆摆手,拒绝了。 “那就看我,你看,我只要几句话,就能让他们都滚蛋!” 说话间,林兴踏步上前,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俯视人群—— “你们男人是自己去的,还是我绑著去的?” 台阶下的妇人哭声一顿,旋即更大声地嚎起来:“可悬赏是你们发的!没有悬赏,他怎么会去送死!” 林兴点点头,语气平淡:“悬赏是我发的,没错。但我说的是,谁能杀了虎妖、拿了易长坤的人头,我把猛虎帮的地盘给他。我说过包你们男人不死吗?” 妇人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林兴继续道:“你男人去之前,难道不知道虎妖会吃人?他不知道,你也不知道?刀口舔血的买卖,成了吃香喝辣,败了家破人亡——这规矩,你们不懂?” 围观的护院里有人笑出声来。 那妇人脸色涨红,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拍著大腿嚎啕大哭:“没天理啊!青龙帮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啊!大伙儿给评评理啊!” 几个孩子也跟著哭起来,场面乱成一团。 “哭?以为闹就行?”林兴一挑眉,脸上掛起一丝近乎冷血的笑容,“你以为我们青龙帮是开善堂的,以前倒是不好处理,现在有青楼,倒是给你们有些去处——还不滚,女的送去青楼,还在阉了在青楼当龟公,这样更好给客人以皇帝般的享受。” 林兴的声音很平静,但却直接传入到每个人的耳中,让人一听就知道他不是在说笑,是真的说得出,做得出! 原本正在哭嚎的妇人一下子声音笑了起来,旋即赶忙捂住自家孩子的嘴:“別哭了,別哭了,快走,快走!” 说话间,一直好言相劝不走的妇人赶忙拖著孩子一起逃也似的狂奔出去。 作为武者的媳妇,她长相併不差,放到青楼一定会有客人,因此估计是真怕了被扔去青楼里。 “这群人就是牵著不走打著倒退,真当我青龙帮开善堂了?”林兴摇了摇头,旋即看向林胜,“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是时候该进行下一步了。” “下一步?” “当然,你该不会以为我真的会以为这群乌合之眾能起到多大作用吧?他们只是引子而已。” 林兴笑了笑, “现在引子没了,火也起来了,是时候玩笔大的了。” 第十九章 交谈 林胜很快就知道自家大哥第二步的计划究竟是什么。 几乎是第二天一早起来的时候,虎妖吃人的消息便已经传的遍地都是。 除开帮眾口口相传之外,还有大街小巷上的告示。 理论上来说,告示这种东西只有官府才能张贴的,但实际上吗——反正青龙帮的告示是没几个人敢撕掉的。 告示上不止写了虎妖食人,更是写明了虎妖吃了多少个人,每个人都是何等实力。 当然,林兴也不忘把一些青龙帮做掉的人也算在虎妖身上。 反正连尸体都失踪的死人是不会说出自己是被谁做掉的。 大量的死亡被集中起来展示之后,一下子整个新港都变得人心惶惶,原本仅仅只是因为悬赏而热门的虎妖成了一个所有人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流量。 茶馆里,说书先生把惊堂木一拍,讲的便是“虎妖食人”的新段子;菜市口,卖菜的大娘们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谁家男人的兄弟的朋友去猎虎,结果连尸首都没找回来;码头上,力工们一边扛包一边议论,说那虎妖专吃武者,已经有好几个玉骨境的栽在它手里了。 …… 林胜走在街上,將这些议论尽收耳中。 他今日换了身乾净的短打,没带隨从,一个人慢慢往浩然武馆的方向走。 路过匯源酒楼时,他抬头看了一眼。 酒楼门口还掛著红灯笼,那日庆功宴的热闹仿佛还在眼前,可此刻却显得格外冷清。 掌柜站在门口,见他路过,连忙点头哈腰地打招呼:“林三少好!” 林胜点点头,继续往前走。 穿过两条街,便到了浩然武馆。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呼喝声。 林胜站在门口往里看——原本的老生都统一在右半边的训练场上练功,而左半边的训练场上,二十来个年轻弟子正站成两排,跟著詹兆生的口令打拳。 林胜想了想,终於记起已经到了浩然武馆一年一度大量招收新徒弟的时候了。 浩然武馆与其他武馆是很不相同的——除开正常的交钱隨时入门习武之外,还有统一招收新人的时间。 在这个时间点报名的,学费要便宜一半,而且前三天还能够得到詹兆生的统一教导。 虽然这些人百分之九十九都在学习了一个月后被判定没有希望,逐出武馆,但总归还有一份『香火缘』。 虽然指望不上他们助力,但却能够为浩然武馆带来不错的名气。 “马步要稳!出拳要快!腰要转!” 詹兆生站在队伍前面,背著手,一张脸板得紧紧的。 他今日穿著一声洗得发白的灰色劲装,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精瘦却有力的手腕。 那些弟子们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不过十六七岁,最小的看著才十二三。 一个个憋红了脸,认认真真地打著拳,虽然动作生疏,但胜在认真。 稍微看了眼他们身上的衣服和动作,林胜就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些新招的弟子估计家境多半不怎么样,而看那生疏的动作,也没有人提前练过亦或者悟性超凡,估计是没有什么机会了。 一套拳打完,詹兆生拍拍手:“行了,休息一刻钟。” 这些新来弟子们如蒙大赦,三三两两地散开,有的去墙角拿水壶,有的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喘气。 詹兆生转过身,看见站在门口的林胜,愣了一下,旋即露出笑容:“你今天怎么来了?” “偶有所得,所以过来拜访一下,师傅。”林胜走进去,抱拳行礼。 詹兆生上下打量他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他是老江湖了,眼力毒得很,林胜往他面前一站,他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小子,怎么感觉又强了? 而且不是强了一点半点,不然自己也不能够看的出来。 “你……”詹兆生迟疑了一下,“突破了?” 林胜没有否认,只是点点头:“运气好,使用了家父遗留下来的宝物,所以得到了突破。” 詹兆生沉默片刻,方才笑了起来,说道:“好,好,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那笑容里有欣慰,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我当年教过那么多弟子,你是进步最快的一个。”他拍了拍林胜的肩膀,“不错,不错,看来那黄金剑鱼的药方你是用不上了。” “倒也不是用不上,那再差也是个大补剂,所以我们还在安排人员捕捉黄金剑鱼,” 林胜笑了笑, “不知道药方多少钱?师傅能不能卖给我。” “……”詹兆生沉默了一会,方才拒绝道,“那是我们门派压箱底的东西,不能外传,本来说给你听,也是想著结个善缘,你要是捉到黄金剑鱼,我倒是可以给你配。” “这样啊。”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训练场边的长凳上坐下。 詹兆生掏出菸袋,慢条斯理地装了一锅,点上,深吸一口,吐出一团白雾。 “说吧,来找我什么事?” 林胜也不绕弯子:“师傅,虎妖的事,您听说了吧?” 詹兆生抽菸的动作顿了顿,点点头:“听说了。乱葬岗那玩意儿,是吧?” “是。”林胜看著他,“我大哥发了悬赏,但这些天去的人,死的死,伤的伤,没一个成的。再这样下去,人心就散了。” 詹兆生没说话,只是慢慢抽著烟。 林胜继续道:“那虎妖现在蹲在城外,今天是吃猎虎的,明天呢?后天呢?它要是哪天觉得不过癮,摸进城来怎么办?新港城里可有几千户人家,上万口人。” 詹兆生吐出烟雾,忽然笑了:“你这是来劝我出手的?” “是。”林胜坦然承认,“师傅,您是咱们新港第一神拳。您要出手,那虎妖算个什么?” 詹兆生看著他,摇了摇头:“別恭维我了,我的实力,我心里清楚——虎妖能有虎悵,换算成武者的实力,至少也是炼神级数的高手,我虽然是新港第一神拳,但我一个人去,也无异於送死,要狩猎他,必须要发挥我们人类的优势——陷阱、人数、兵器,计划,缺一不可。” 第二十章 炼神与阳谋 詹兆生直接承认了自己实力不行。 很明显,作为老江湖的他並没有被名声所累。 “陷阱、计划、人数、兵器,听起来就很麻烦。”林胜有些无奈,“还是实力不够强,如果能一拳直接打死虎妖,哪里用得上这种玩意。” “想一个人一拳打死虎妖?等什么时候你眾执了,再考虑这个问题吧。”詹兆生取笑道,“不过炼神秘法可不好找,太多人因为没有它终生卡死在灵血境界了。” “练神啊,说起来,炼神究竟是什么呢?”林胜隨口问道,“我执、他执、眾执,究竟是什么意思?” “其实很简单。”詹兆生履行作为师父的职责,解惑道,“所谓的炼神,便是以精神的力量影响自己,影响他人,影响世界……” 作为老师傅,詹兆生的解释简单易懂,林胜很快便以自己的方式理解了炼神的本质。 正所谓人力有时穷,此世的人体虽然很是特殊,极限远超地球人类,但终归还是有极限的,所以在肉体挖掘到了极限之后,武者便开始利用精神的力量。 说穿了,本质很简单,第一步,便是利用意识掌控自己。 比方说愤怒使人力量变大,焦虑使人速度变快,恐惧可以让人爆发力增加,而极端的情绪更是能创造出让老人直接举起小轿车的奇蹟。 所以炼神的第一步,我执,便是通过掌控自己的情绪,利用情绪来影响肉体,进一步提高身体的出力。 我执大成者,能够让人体进一步解放潜力,大大提升体质、力量、爆发力乃至於速度,甚至能做到用意志控制心臟跳动,血液逆流。 而当练神的境界足够高深,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心神,便开始走向炼神的下一个境界他执。 所谓的他执,便是通过精神影响其他有智生命。 说穿了原理也很简单,比如下属看到上司会害怕,普通男人看到绝世美女会感到高兴,发现眼前燃起熊熊烈火会感到畏惧…… 他执,便是要拋开这一切的外在条件,仅凭精神便让对手感受到畏惧、害怕,或是被火烧,被雷劈,被水淹,乃至於被关入无间地狱,轮迴一世,重新做人。 而当炼神的境界更进一步,精神的力量便开始真正具有了直接干涉世界的能力,一念之间,可以风起云涌,凭空降雷,湖水结冰。 所以与炼体时不同,炼神的三境之间的差距是绝对的,拋开肉体不谈,眾执一定比他执强,而他执也一定比我执强。 虎妖能够驾驭虎悵,那么他至少也相当於他执境的武者。 当然,由於妖怪的体系与人类的体系並不相同,所以只能类比一下。 也正是如此,有著良好传承的武馆馆主们在听到虎妖拥有虎悵的时候,便知道这不是一个人,甚至是几个人单打独斗就能够解决的对手。 “但你大哥这步棋,走得很漂亮。”在解释完炼神之道后,詹兆生开口说道。 林胜挑了挑眉,没接话,等著下文。 詹兆生用烟杆敲了敲凳腿,慢条斯理地继续道:“先是发悬赏。那悬赏看著大方,实则是钓鱼——贪心的人自然会去,去了死了,死的是他们,跟你青龙帮有什么关係?就是人家找上门来闹,你大哥往那儿一站,三言两语就打发了。那些话我都听说了,『我绑著他们去的吗?』——这话说得滴水不漏,谁也挑不出理。” 林胜点点头,没否认。 “然后呢?”詹兆生转过头看他,“死了几批人之后,你大哥就开始造势了。告示贴满大街小巷,茶馆酒肆都在传『虎妖食人』。死的那些人,有些是虎妖杀的,有些恐怕……未必是吧?” 林胜笑了笑,没接这个话茬。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詹兆生也不追问,只是继续道:“可不管那些人是真被虎妖杀的,还是別的原因死的,现在帐都算在虎妖头上了。你大哥让人把那些尸首——或者乾脆说,把那些失踪的人——全都算进虎妖的帐里。死的活的,反正死人不会说话。” 他顿了顿,把菸袋在凳腿上磕了磕,声音轻了些许:“於是虎妖就不是你青龙帮的麻烦了。” 林胜听懂了。 “是所有人的麻烦。”他接过话头。 詹兆生点点头,眼里带著几分讚许:“对。它今天吃的是去猎虎的人,明天呢?后天呢?那些去猎虎的人,有谁的丈夫,有谁的父亲,有谁的儿子——就算没有,只要消息传开了,城里的百姓就会怕。他们会想,那虎妖要是哪天饿了,摸进城来怎么办?我们家有老有小,跑都跑不贏。” 林胜沉默片刻,轻声道:“所以现在,想杀虎妖的不止我们青龙帮了。” “不止。”詹兆生把菸袋重新叼回嘴里,“衙门想杀,他们管著这一城百姓,真让虎妖进城吃人,他们的脸往哪儿搁?那些死者的亲友想杀,不管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泄愤,总归是想杀的。还有那些本来没想掺和的人——” 他吐出一口烟雾,烟雾在阳光下泛著淡淡的青蓝色。 “本来他们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掛起。可现在虎妖成了眾矢之的,谁不表態,谁就显得不合群。武馆、商號、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家,总得站出来说句话吧?哪怕只是凑个份子,出点钱,也得摆出个姿態来。” 林胜听著,忽然想起大哥那天说的话——“引子没了,火也起来了”。 原来这就是“把个人的问题变成大家的问题”。 詹兆生看著他,目光里带著几分考校的意味:“你知道这一招叫什么吗?” 林胜想了想:“借力打力?” “不止。”詹兆生摇摇头,“这叫『化私为公』。你青龙帮跟虎妖的仇,是你们的私仇。可现在虎妖杀了这么多人,造了这么大的孽,它就成了公敌。杀它,不再是你们一家的事,是替天行道,是为民除害。” 他笑了笑,那笑容里有些复杂的意味:“你大哥这脑子,不去做官可惜了。” 林胜没接这个话,只是问:“那师傅,您觉得这计划怎么样?” 詹兆生沉默片刻,缓缓点头:“很好。好就好在——光明正大。” “光明正大?” “对。”詹兆生把菸袋在凳腿上又磕了磕,磕出一小撮灰烬,“你自己想想,从头到尾,你青龙帮有能落人口实的地方吗?这是阳谋,你大哥在地上挖了个坑,但即使我们看穿了,也不得不主动跳进坑里—— 再过些时日,全城都会议论这件事,那些死了人的家属想报仇,那些怕虎妖进城的人想求个心安。他们自然会催著衙门、催著武馆、催著有势力的人家出来主持公道。等他们催得差不多了,谁不上,谁就是不把全城百姓的死活放在心上。” “所以师傅。”林胜抬起头,“您愿意出手?” 詹兆生没立刻回答。 他把菸袋里的菸灰磕乾净,慢慢站起身,望向训练场上那些还在喘息的年轻弟子。 “等。”他说。 “等?” “等大家达成共识的时候,等大家確定必须得出手的时候。”詹兆生回过头,看著他,“要让全城百姓求著我们出手——这名声,不一样。” 林胜愣了一下,旋即笑了。 果然,都是老江湖。 第二十一章 新人 浩然武馆门口,日头正烈。 和詹兆生达成“共识”后,林胜也没再多逗留。他起身告辞,准备去长盛武馆走一趟——既然要联合全城的力量对付虎妖,长盛武馆那边也得通个气。沈天波那小子虽然整天围著詹梦婷转,但武馆的事上从不含糊,只要把话说透,他应该能拎得清轻重。 如果长盛武馆也没意见,这事就基本上定下来了。 林胜一边想著,一边踏出武馆大门。 阳光直直地砸下来,晒得青石板路面泛著白晃晃的光。他眯了眯眼,正要往街口走—— 一个人影突然从旁边闪出来,拦住了去路。 林胜脚步一顿。 那是个年轻人,看著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瘦瘦小小的,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短打,袖口磨出了毛边,脚下的布鞋破了两个洞,大脚趾露在外面,沾著灰。他站在太阳底下,仰著头,直直地盯著林胜,眼睛里藏著一丝忐忑,也藏著一丝亮晶晶的期待。 “林三少。” 林胜停下脚步,打量了他一眼。 面生,没见过。 “什么事?” 年轻人深吸一口气,像是鼓足了毕生的勇气,开口时声音还有点抖: “我叫黄思汉。林三少,我想跟著你混。” 林胜挑了挑眉。 这话他听过不少回。自从青龙帮站稳脚跟,三天两头就有人来投奔,有想混口饭吃的,有想求个庇护的,也有想攀高枝的。但那些人通常都直接去找於柏山,或者托人说情,能堵到他面前的倒是不多。 “大家都知道我不管事。”林胜语气平淡,“如果你想入帮,直接去申请就行。报名处在东街拐角,找於柏山,他会安排考核。通过考核就能成为正式帮眾,通不过也能在帮里找点活计干。没必要直接来找我。” 说完,他抬脚就要走。 但黄思汉没动。 他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挡住去路,两只手攥著衣角搓了又搓,指节都搓得发白,却硬是没让开。 “不是跟青龙帮。”他说,声音比刚才稳了一点,“是跟你。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让我混帮派,我就混帮派。让我去干別的,我就干別的。” 这话倒是有点意思。 林胜收回脚步,重新打量起眼前这个少年。 阳光下,他的脸晒得有些黑,颧骨上还带著两团被晒出来的红,但眉眼还算清秀,一双眼睛格外有神——此刻正一眨不眨地盯著自己,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执拗。 “跟我?”林胜来了几分兴致,“你確定没搞错?” “確定。”黄思汉狠狠点头,那力道大得脖子都快折了,“我要跟的是你,不是青龙帮。” 林胜没说话,只是看著他。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开。街边的吆喝声、车軲轆碾过石板的声音、远处码头传来的號子声,都变得很远。 黄思汉被他看得有些紧张,喉结滚了滚,但没有移开视线。 半晌,林胜开口:“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知道。”黄思汉点头,眼睛里忽然燃起一簇亮光——那是一种近乎崇拜的光芒,“林家三少,青龙帮帮主的弟弟,管著码头。那天在匯源酒楼杀人的那个——豪侠。” 最后两个字他说得很重,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又像是憋了很久终於有机会说出口。 林胜愣了一下。 豪侠? 那天的事传得挺广,他知道。但被人当面提起,还安上这么个称呼,倒是头一回。 “那天你在?” “在。”黄思汉说,“在街对面,卖烟的摊子后面,全看见了。” 林胜想了想。那天匯源酒楼门口確实围了不少人,黑压压一片,他当时没工夫细看。 “看见什么了?” “全看见了。”黄思汉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手也跟著比划,“从最开始——易瑞博那狗东西从楼下上来,说话阴阳怪气的——到你一拳打在他脸上,砰!——然后那些小弟衝上来,你一拳一个,一脚一个——最后你站在那儿,身上溅著血,跟掌柜说『掛我帐上』——” 他说得气喘吁吁,眼睛却越来越亮。 “太帅了,林三少。你实在是太帅了。” 林胜:“……” “我想成为你这样的人。”黄思汉盯著他,目光灼灼,“做梦都想。” 林胜沉默片刻,忽然问:“就因为觉得我帅?” “对。”黄思汉恶狠狠地点头,“就因为这个。” 林胜看著他,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 这理由太简单了,简单得近乎荒唐。可偏偏就是这个荒唐的理由,让这少年堵在自己面前,顶著大太阳,攥著衣角,说出“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这种话。 “哪儿人?”他问。 “本地的。”黄思汉说,“家在城南,做小买卖的。我爹卖过烟,卖过菜,后来干不动了,我就接著卖。还卖过几年力气,在码头扛过包。” “习过武吗?” 黄思汉摇摇头:“没有。我觉得那玩意儿没什么用——练功要钱要药要时间,普通人练一辈子也练不出名堂。还不如一把枪好使。” 林胜点点头,没评价这话的对错,只是问:“你问过其他人没有?为什么觉得我就会要你?” 黄思汉沉默了一下。 阳光照在他脸上,汗水顺著额角滑下来,滴在磨破的袖口上。 “不知道。”他说,声音低下去一点,“但我得试试。” 他抬起头,又直直地看向林胜。 “这些天我想得快疯了。每天睁眼闭眼都是那天的事。我想跟你,林三少。我知道我什么都不是,没钱,没背景,没本事,但我就是想试试。就算是刀口舔血,我也想拼一把。”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还是那么亮。 林胜看著他,忽然想起自己刚穿越过来那会儿。 那时候他也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半死不活的身体和一群虎视眈眈的亲戚。要不是大哥二哥撑著,他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问题。 而这少年,比他当年还惨。 至少他还有两个哥哥。 “我本来不收小弟。”林胜开口。 黄思汉的眼睛黯了一瞬。 “但我今天心情好——给你两个选择。” 那眼睛又亮了,亮得像点著了火。 林胜竖起一根手指:“第一个,证明你有习武的天赋。去找个武馆,学上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你能达到金肌境,我就收你。” 黄思汉愣了一下,脸上的兴奋褪去几分,问:“如果达不到呢?” 林胜没回答,只是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个,去给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 “最近外面有消息说,澎湾那边有人见过黄金剑鱼。”林胜看著他,“我发了悬赏,但到现在没人拿出证据证明那里真有这玩意儿。你去一趟,帮我查查这消息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具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出现的,谁看见的,还有多少人知道,都给我问清楚。” 黄思汉认真听著,一个字都没落下。等林胜说完,他才问:“如果查清楚了,就收我?” “查清楚了,证明你有办事的能力。”林胜说,“至於收不收,看你查得怎么样。我收小弟,是为了给我办事,不是给小弟办事。” 黄思汉点点头。 他没有再多问一个字,没有討价还价,没有问“给多少盘缠”“路上遇到危险怎么办”。 他只是点点头,然后转身就走。 林胜看著他的背影——那身洗得发白的短打,那双露了洞的布鞋,那两条瘦得像麻秆的腿——忽然开口: “等等。” 黄思汉回过头。 “你不问问给多少经费?不问问遇到危险怎么办?” 黄思汉愣了一下,好像这才想起还有这回事。他歪著头想了想,然后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你要是想给,自然会给我。要是不想给,我问了也没用。” “至於危险——” 他顿了顿,那笑容里忽然多了几分狡黠。 “我还年轻,跑得快。” 说完,他转过身,脚步轻快地走了,很快消失在街角的人群里。 林胜站在原地,看著那个方向,忽然笑了笑。 有点意思。 第二十二章 人选 长盛武馆在城西,离浩然武馆隔了大半个城区。 林胜也不著急,就这么慢慢走著,一边走一边琢磨刚才的事。 穿过两条街,人流渐渐稀疏起来。 城西不比城东热闹,多是些住户人家,路边偶尔有几家小铺子,卖些针线杂货,生意清淡。 长盛武馆就坐落在一条巷子的尽头。 青砖灰瓦的门楼,门楣上掛著一块老匾,上书“长盛武馆”四个大字,门楼两侧各蹲著一只石狮子,风吹日晒,已经有些斑驳。 林胜在门口站定,正要让人通报,门里已经走出一个人来。 沈天波。 他今日穿著一身月白长衫,手里拿著一把摺扇,倒不像是来练武的,更像是来会友的。 见林胜站在门口,他愣了一下,旋即笑著迎上来。 “林三少?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林胜抱拳行礼:“沈少馆主,冒昧来访,有事相商。” “请进。”沈天波侧身让路,“家父正好在內院,我带你去见他。” 林胜点点头,自顾自的走进武馆。 长盛武馆的格局与浩然武馆不太一样。 浩然武馆是前院训练场,后院住人,布局紧凑。 长盛武馆则显得宽敞许多,进门是一条青石甬道,两旁种著些花草,再往里才是训练场。 训练场上,二十来个弟子正在练功,呼喝声此起彼伏。 林胜扫了一眼,发现这些弟子的功底都不错,动作扎实,气息沉稳,比浩然武馆的平均水准强出一截。 “家父在后院喝茶。”沈天波领著他穿过训练场,“林三少今日来,是为了虎妖的事?” 林胜看了他一眼,没否认:“沈少馆主消息灵通。” 沈天波笑了笑:“这城里,现在谁不议论这事?青龙帮的告示贴得到处都是,茶馆里说书的都在讲虎妖食人,我想不知道都难。” 他说著,脚步顿了顿,侧头看向林胜:“不过说实话,我倒没想到来的是林三少。这种大事,不应该是林帮主亲自出面吗?” 林胜面色不变:“大哥有事脱不开身,让我先来探探口风。等大家达成共识,他自然会出面。” 沈天波点点头,没再问。 两人穿过训练场,来到后院。 后院不大,却收拾得很雅致。几丛翠竹,一方石桌,几个石凳,一个看上去和沈天波更像是兄弟的青年男人坐在石凳上,手里捧著一本书,旁边放著一壶茶。 沈长盛。 长盛武馆的馆主,新港武林的元老级人物。 “父亲。”沈天波走上前,“青龙帮林三少来访。” 沈长盛放下书,抬起头。 那是一张满是皱纹的脸,眼睛却格外有神,看人的时候,目光沉稳得像一潭深水。 “林三少。”他点点头,“请坐。” 林胜走上前,抱拳行礼:“沈馆主,冒昧打扰。” “不必多礼。”沈长盛摆摆手,“天波,去沏壶新茶。” 沈天波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林胜在石凳上坐下,石凳冰凉,隔著衣裳都能感觉到那股凉意。 沈长盛看著他,目光平静,却让林胜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林三少今日来,是为了虎妖?” “是。”林胜点头,“沈馆主既然知道,我就不绕弯子了。虎妖盘踞城外,已经吃了不少人。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威胁到城里。我大哥的意思是,集全城之力,一举除了这个祸患。” 沈长盛听著,没有立刻回应。 他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放下。 “林帮主的意思,我明白。”他说,“虎妖確实该除。但怎么除,什么时候除,谁来除——这些事,不是一句话就能定的。” 林胜点点头:“沈馆主说得是。所以我今日来,就是想听听您的意思。长盛武馆是咱们新港武林的泰山北斗,您要是点头,这事就成了大半。” 沈长盛看了他一眼,那目光里带著几分玩味。 “林三少,你这张嘴,其实也挺会说话的。” 林胜笑了笑:“沈馆主过誉。” 沈长盛没再绕弯子,直接问:“青龙帮打算怎么除这虎妖?” 林胜早有准备,把林兴的计划捡能说的说了个大概——联合各方势力,调配人手,准备火器和陷阱,选好时机一举出动。 沈长盛听完,沉默片刻。 “计划不错。”他说,“但有一个问题。” “沈馆主请讲。” 沈长盛看著他,缓缓道:“谁来领头?” 林胜愣了一下。 沈长盛继续道:“虎妖不是普通货色,实力至少也是炼神级,又吃了那么多武者,估计存著不少虎悵。对付这种东西,必须齐心协力,还得有得有能压得住阵脚的『高手』。新港城里,能跟炼神级过过招的,掰著手指头数都数得过来——詹兆生算一个,我算半个,还有几个老傢伙,早就金盆洗手不问事了。” 他顿了顿,目光直视林胜:“你们青龙帮,能出谁去击毙虎妖?” 这话问得直接,也问到了点子上。 林胜没有立刻回答。 拋开那位『巡查使』不算,青龙帮確实没有炼神级的高手。 沈长盛见他不说话,也不催,只是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 这时沈天波端著新茶回来,放在林胜面前,也在旁边坐下。 “林三少,”沈天波开口,语气比方才隨意了些,“其实我有个疑问,不知当问不当问。” “沈少馆主请说。” 沈天波看著他:“青龙帮跟猛虎帮的恩怨,本来只是帮派之爭。你们灭了猛虎帮,吞了他们的地盘,按理说这事就了结了。可你们偏偏要把虎妖的事闹得满城风雨——我就在想,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什么?” 林胜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 茶是好茶,清香扑鼻,入口回甘。 “沈少馆主觉得我们想干什么?” 沈天波笑了笑:“我要是知道,就不问了。” 林胜放下茶杯,看著他:“那我就直说。虎妖確实存在,也確实危险。我们青龙帮可以把这事捂在肚子里,自己去解决——但那样的话,死的人会是我们的人,花的钱会是我们自己的钱,最后就算除了虎妖,也得脱层皮。” 他顿了顿,继续道:“可虎妖不是我们一家的敌人,人妖疏途,它今天招惹的是我们青龙帮,吃的是去猎虎的人,明天呢?后天呢?城里几千户人家,数万人,谁能保证它哪天不会摸进来?既然是大家的敌人,自然是要大家一起除?” 沈天波听著,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 沈长盛却忽然笑了。 “好。”他说,“好一个『大家一起除』。” 他站起身,负手而立,望著院中的翠竹。 “林三少,你回去告诉你大哥——长盛武馆愿意出人出力。但有一个条件。” 林胜也站起来:“沈馆主请说。” 沈长盛回过头,看著他。 “青龙帮必须得有能击毙虎妖的『人』出马,否则我不会出手。”他说,“除虎妖可以,但是被虎妖除掉不行!” 林胜沉默片刻,点点头。 “沈馆主的意思,我明白了。我会转告大哥。” 沈长盛点点头,重新坐下,端起茶杯,这是送客的意思。 林胜也不多留,抱拳行礼,转身离开。 走出巷子,阳光重新照在身上,暖融融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长盛武馆的门楼,那两块斑驳的石狮子蹲在门口,面无表情。 『击毙虎妖的人选,这確实是个麻烦。』 他想起沈长盛那句话,心里默默盘算。 青龙帮確实没有炼神级的高手,虽然长枪短炮不少,但是要面对虎妖,总感觉还是缺了点什么,最好,最稳的方法还是巡查使出手,就不知道大哥那边到底谈的怎么样了? 第二十三章 恐惧 虽然对於大哥和那个见钱眼开,不知实力到底如何的巡查使的交谈结果很感兴趣,但林胜也知道现在不是回去的时候,乾脆慢悠悠的沿著城西的街道慢慢往城东走。 最近宅在府邸苦修的时间长了,林胜也想放鬆一下自己。 穿过两条街,路边有个卖糖人的小摊,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老汉,正低著头捏糖人,旁边围了七八个小孩,一个个眼巴巴地望著,想买又没钱的样子。 “老大爷,糖人多少钱一个?”林胜停下脚步,隨口问道。 老汉头也没抬:“大洋的话一块二十个,铜板的话一块一个。” 因为东胜州至今也未统一的缘故,民间流通的货幣一直是个烂帐。 西洋来的银洋因为成色足、工艺好,渐渐成了大宗交易的首选,民间管它叫“大洋”。 可大洋值钱,买把青菜买根糖人用不上,於是以前铸的铜板还在用,就是兑换比率没个准数,从一比二十到一比三十,全看当天钱庄的心情。 林胜掏出一块大洋放在摊上:“来一个,剩下的都分给他们。” 老汉这才抬起头,见是个年轻人,面容和善,出手大方,连忙站起身,满脸堆笑:“哎哟,少爷心善,少爷心善!老汉这就给您捏个最漂亮的!” 林胜摆摆手,隨口问:“老人家,最近生意怎么样?” “还成,还成,一天能挣个二三十文,够餬口了。”老汉一边捏糖人一边应著。 林胜接过糖人,咬了一口,像是无意地问:“最近城里闹虎妖的事,您听说了吧?” 老汉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 “听说了,听说了。”他低下头,继续捏糖人,声音却低了几分,“城里都传遍了,说城外乱葬岗那边有只大虫,吃了好多人。” “怕不怕?” 老汉没抬头,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 “怕有啥用?”他闷声道,“我又不去城外,就在这城里摆摊,那大虫总不能进城来吧?” 林胜看著他,没说话。 老汉捏完一个糖人,抬起头,对上林胜的目光,忽然嘆了口气。 “说实话,心里是有点慌。我家就住城边上,晚上睡觉都得把门窗关得死死的。可我一个卖糖人的,能往哪儿躲?搬又搬不起,走又走不了,只能盼著那些有本事的爷们早点把那畜生除了。” 林胜点点头,把手里剩下的小糖人分给那些孩子,转身走了。 孩子们一鬨而散,欢天喜地。 走出几步,林胜回头看了一眼——老汉又低下头,继续捏他的糖人,夕阳照在他佝僂的背上,把影子拉得很长。 『盼著那些有本事的爷们早点把那畜生除了。』 林胜在心里把这句话过了一遍,继续往前走。 穿过两条街,路过一家茶馆,里头传来说书先生的声音,惊堂木一拍,正在讲“虎妖食人”的段子。 林胜在门口站定。 说书先生口才了得,把那虎妖说得青面獠牙、血盆大口,一爪子能拍碎一块大青石,一嗓子能把人嚇得屁滚尿流。底下听书的茶客们听得入神,时不时发出惊呼声。 “那虎妖吃人,专挑武者吃!”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听说前几天,有个灵血境的高手去猎虎,结果你们猜怎么著?连尸首都没找回来!就剩一地血跡,还有几块碎布!” 茶客们譁然。 “灵血境都打不过?” “那可不是!那虎妖,怕不是成了精!” “听说青龙帮发了悬赏,谁能杀了虎妖,就把猛虎帮的地盘给他?” “悬赏是悬赏,可也得有命拿啊!” “我听说啊,那虎妖已经吃了快二十个人了!” “二十个?不止不止,我表弟在衙门当差,说至少三十个!” “嘖嘖嘖,这可怎么得了……” 林胜听了一会儿,转身离开。 太阳渐渐西沉,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林胜一路走,一路看,心里渐渐有了数。 怕。 城里的人確实怕。 但不是那种恐慌的怕,而是一种压抑的、隱忍的怕。 在所有人的『常识』中,人类早已经屹立於食物链的顶端,因此在遇上非人的威胁时,除了实在不可抗的天灾,否则第一反应便是做掉他。 也因此,虎妖越凶,人们越怕,那就越怒。 “要让全城百姓求著我们出手。” 现在看来,这一天不远了。 但还需要时间。 要让这“怕”再发酵一段时间,让流言继续传播一会,那些还在观望的人也开始著急,让那些原本不想掺和的人也坐不住。 林胜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大概……还能拖个个把月。 到时候,火候就差不多了。 个把月。 林胜抬头看了看渐暗的天色,在心里把这两个字过了一遍。 个把月之后,全城都会盯著这件事。到时候谁不出手,谁就是不顾全城百姓的死活。 这是阳谋。 大哥在地上挖了个坑,所有人都看得见,但所有人都得跳。 林胜收回思绪,把注意力转到自己身上。 个把月的时间,够他做很多事了。 想到这里,林胜將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有一个问题,是需要儘快解决的—— 这几个月,他的实力躥得太快了。 快到他还没来得及適应。 金肌、玉骨、灵血——三个月前他还在为突破金肌发愁,三个月后他已经站在了灵血境。 这速度,说出去能把人嚇死。 但问题也在这里。 由於实力成长太快,导致林胜现在空有灵血境的实力,却没有灵血境的战斗经验,而林生又不是什么战斗天才,做不到凭直觉战斗。 这是个致命的短板。 武者之间的战斗,不是比谁力气大、谁速度快。 招式、时机、预判、心理…… 正常情况下,除非天赋过於夸张,否则这些东西,不真正打几场,光靠练是练不出来的。 但恰好的是,林胜確实有足够夸张的天赋。 辉光可不是仅仅只能够加点正常的武功,还可以加点另外的武学,一些专门用於战斗的武学。 “去找人学?不对,我记得好像家里就有一本,用来培训水手的速成武学。” 林胜想了起来。那本武学很是简陋,叫什么《百战刀法》,他翻了翻,练法很简单,就一套刀法,十八式,就是境界分的很玄乎—— 不看你练了多少遍,看你杀了多少人。 杀一人,入门。 杀十人,小成。 杀百人,大成。 杀千人,圆满。 想到这里,林胜的呼吸微微顿了一下。 正常的武学,辉光加点加的是“熟练度”,加点等於练了无数遍。 但《百战刀法》这种武学,它的“熟练度”是什么? 是杀人数? 如果辉光能把“杀人数”也当成熟练度来加…… 林胜把这个念头压下去,没有继续往下想。 夜色渐浓,街边的灯笼陆续亮起。 林胜走进林府大门时,天已经全黑了。 书房里亮著灯。 林兴还在处理公务,面前堆著一摞帐本,手里的笔写写画画。 见林胜进来,他抬起头,目光里带著几分询问。 “逛了一圈?”他问。 林胜在他对面坐下,把今天的事简单说了。 城里的情况,沈长盛的条件,还有他对时间的判断。 林兴听完,放下笔,点点头。 “个把月,差不多。”他说,“沈长盛那边,我去谈。他那个条件我本来想要红罗剎上的,结果她居然说虎妖还在城外,没有侵入到林宅之中,不属於她的职权范围,算是私活,要额外的收益——主要是太贵了,先拖一拖吧,看能不能找到更合適的。” “这样啊。”林胜点了点头,“对了,大哥,那本《百战刀法》放哪里了?我正好閒著无聊,练一练。” “那本?我背后的书架上从上往下数第三行最左边就有。”林兴回道,“你想练那个?那玩意太玄乎了,用杀人数来分境界,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 林胜只是点点头:“別管了,我就问那武学靠谱吗?” “听二弟说,很不错,练得人都自带一股杀气,在海上时很有用!” “有用就好!” “不过要小心,別陷进去。”林兴看著他,“听人说有些修炼这种类似功夫的人,杀人跟杀鸡一样,到最后,人就分不清人和鸡了。见谁都想砍一刀。最后要么被人砍死,要么自己把自己砍死。” 林胜听完,忽然问:“这种低劣货色,不至於吧?” “我也就隨口说说,那种能造成后遗症的武功,都牵扯到炼神秘法了,我们可没资格拥有。”林兴摇了摇头,“就是惯例的提醒你注意安全!” 说话间,林胜已经找到了册子,隨手翻了翻,便收进怀里,转过身: “那我回去试试。” 身后,林兴的声音传来:“小心点。” 林胜没有回头,只是摆了摆手。 回到自己院里,林胜点上灯,把那本《百战刀法》又翻了一遍。 確实很简单。 十八式刀法,每一式都简洁凌厉,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旁边有批註,写著每一式的实战用法和变化。 林胜试著比划了一下。 第一式,直刺。 最简单的动作,但批註里写著——刺的时候要想像对面站著一个人,要想像他一刀砍过来,要想像自己怎么躲、怎么进、怎么刺,刀刺入身体的触感,血喷出来的温度,那人倒下去的表情…… 林胜闭上眼睛,按批註说的想像了一下。 对面站著一个人。 那人一刀砍过来。 林胜侧身,躲过那一刀,同时刺出手里的刀—— 林胜睁开眼,他的额头上,出了一层细密的汗。 不是累,而是那种感觉,似乎有点过於真实了,以前他幻想其他东西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真实过。 但刚才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手里確实握著刀,確实刺进了眼前某个人的身体。 『难不成是因为身体素质变强了,大脑反应速度更快,处理信息更准確了?』林胜想了想,旋即將这个问题拋掷脑后。 他眨了眨眼,唤出辉光面板—— 境界:金肌(180%)玉骨(120%)灵血(101%)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天鹏破云(大成3%) 潜能点:27% 林胜的目光落在“武功”那一行。 须弥山拳,天鹏破云。 没有百战刀法。 他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他还没练全。 辉光只记录他已经“学会”的武功。 林胜翻开册子,开始逐字逐句地看。 这一次,他看得比刚才认真得多。 不仅仅是看招式,而是看批註,看那些关於“实战”的描述。 “直刺,意在刺前。刺之前,要先想好刺中之后怎么退。” “斜劈,意在劈后。劈之后,要预判对手的反击。” “横斩,意在斩中。斩中的瞬间,要观察对手的反应。” 林胜一边看,一边在心里默默模擬。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半个时辰。 他把册子合上,闭上眼,在脑海里把十八式刀法过了一遍。 然后,他再次唤出辉光面板。 武功:须弥山拳(大成65%)天鹏破云(大成3%)百战刀法(入门1%) 林胜愣了一下,旋即笑了。 果然。 这武学,辉光认。 而且,它的“熟练度”,不是按练了多少遍算的。 入门1%。 林胜看著这几个字,心里忽然有了一个猜测。 入门,对应杀一人。 小成,对应杀十人。 大成,对应杀百人。 圆满,对应杀千人。 那么,如果他用潜能点加这个“熟练度”呢? 加一点,会不会直接跳过杀人的过程,凭空获得对应的“战斗经验”? 林胜没有立刻试。 因为潜能点只有27%。 他想先看看,正常练的话,这武学怎么进步。 他把册子又翻开,找到第一式“直刺”,然后站起身,开始练习。 没有刀,他就空手比划。 刺。 收。 刺。 收。 一遍又一遍。 半个时辰后,他停下来,看了看面板。 百战刀法(入门1%)。 没变。 林胜皱了皱眉。 练了半个时辰,一点没涨? 他想了想,忽然明白了。 这武学的进步,不看你练了多少遍,看你“实战”了多少次。 哪怕是想像的实战,也得是真的“进入状態”才行。 刚才他第一遍想像的时候,那种感觉最真实,所以直接入了门。 但后来一遍遍空练,没有认真想像,进入那种状態,所以一点进步都没有。 林胜闭上眼,再次开始想像。 对面站著一个人。 那人一刀砍过来。 林胜侧身,躲过那一刀,同时刺出手里的刀—— 刀刺入身体的触感,血喷出来的温度,那人倒下去的表情…… 他猛地睁开眼。 面板上,百战刀法(入门1%)——变成了(入门2%)。 第二十四章 定位 “呼~” 入夜,刚刚接受了专业按摩师的理疗的林胜一个人泡在特製的浴桶里,仰头看天,闭目养神,回味著之前的练功。 在理疗和药浴的帮助下,疲惫的肌肉得到了足够的放鬆,一天积累下来的疲劳也在慢慢消失。 专业按摩师的工资加上药浴,林胜一天要花掉二十枚大洋,大约相当於衙门衙役一个月的工资。 这就是所谓的穷文富武。 如果不是有这种种优越的条件,林胜的修炼不会这么顺利与轻鬆。 “总觉得,我的想像力似乎有点好过头了。”林胜皱紧眉头,怎么都感觉到不对。 百战刀法似乎莫名的契合林胜,明明只是偶尔起意试探性的修炼,但仅仅只是一个晚上的功夫,林胜便依靠著想像挥刀,將百战刀法练到了熟练境界,也就是刀谱上所谓的用刀杀十人的『小成』境。 没有出乎林胜的意料,虽然只是凭藉想像『开杀』,但当林胜达成小成境的时候,大量记忆瞬息间涌入脑海,大量的战斗经验被刻入本能——就像是他真的用刀进行了十场廝杀,杀了十人一样。 按照这种方式修炼下去,等到林胜將这刀法修炼到圆满,那就相当於进行了一千场战斗,杀了一千个,完全足以弥补他战斗经验的不足—— 毕竟即使是一个普通人,用刀杀了一千人以后也能被称呼为『杀神』,更別提武者了。 只是林胜却总觉的有些不对。 自己似乎与百战刀法有些过於契合了,用刀『杀戮』的想像也有些过於真实了。 『究竟是我莫名其妙的在这方面有天赋,还是別有原因呢?』 林胜隨意的想了想便深吸一口气,旋即沉入水中,舒展著四肢,享受著泡澡的乐趣。 不知不觉间,林胜闭上了眼,任由身体在水中沉浮,呼吸也渐渐的平静了下来。 但就在林胜差点睡去的时候,突然间猛地听到一声虎啸! 下意识的睁开眼睛,林胜却发现自己眼前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张血盆大嘴,一股腥臭的风从其嘴中传来 那是一只长大了嘴巴的猛虎,正准备一口咬下! !!!! “轰!” 本能般的,林胜猛地一拳挥出,在空气中带起一阵尖啸,眼前的猛虎忽然破碎。 “哗!” 浴桶里溅起大量水花,林胜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居然维持著出拳的姿势,而刚刚所经歷的,似乎只是幻觉。 浴室里安静得很,只有窗外的虫鸣断断续续地传进来。 “怎么可能是幻觉?!是虎妖吗?”下意识的,林胜往城外的乱葬岗看去,似乎能隔著遥远的距离看到那正在饱餐的虎妖。 林胜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让自己重新沉入水中,只露出鼻子以上的部分。 温热的水漫过耳廓,世界再度变得模糊而遥远。 他让自己放鬆下来,试著回想刚才的状態。 那时候他正在想百战刀法的事,想那些过於真实的战斗画面,想自己为什么能那么快地进入状態。想著想著,意识就渐渐模糊了—— 然后虎啸就响了。 林胜猛地睁开眼睛。 不是虎啸先响。 是他先感觉到了什么。 在虎啸响起之前的那一瞬间,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看著他,从很远很远的地方。 那种感觉只是一闪而过,紧接著虎啸就在耳边炸开了。 林胜从浴桶里再度起来,水花溅了一地。 他想起那天晚上,吞下那滴血之后,那种与远方某个存在建立联繫的感觉。 那联繫正在不断削弱,应该很快就会彻底消失,但若是其实並不是只和那个存在建立了联繫,而是与很多存在建立了联繫,只是自己並不知道呢? 林胜擦了把脸上的水,赤脚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夜风吹进来,带著淡淡的腥味——那是海的味道,从码头那边飘过来的。 他望向城外。 乱葬岗在那个方向。 隔著十几里地,隔著夜色,隔著山峦树木,他什么都看不见。 但他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那个方向,有什么东西。 或者说,有什么东西正在看著他。 林胜在窗前站了很久,直到夜风吹得他身上发凉,才关上窗户,重新走回浴桶边。 水已经彻底凉了,不能再泡。 …… 第二天一早,林胜把昨晚的事和自己在服用血液后,似乎隱隱和某个存在建立了联繫一事都告诉了林兴。 林兴听完,沉默了很久。 “你是说,”他缓缓开口,“你感觉到它在看你?” 林胜点点头:“很清晰。就在我半睡半醒的时候。” 林兴皱起眉头,在书房里来回踱步。 “那滴血,虎妖要的那玩意……”他说,“那东西到底是什么来头?” 林胜摇摇头。他不知道。父亲留下的遗物,前朝皇帝御赐的玉佩,里面封著一滴血——除此之外,什么线索都没有。 林兴踱了几圈,停下来,看著林胜。 “你觉得,那虎妖为什么能感知到你?” 林胜想了想,说出自己的猜测:“可能和那滴血有关。它想要那滴血,或许也有手段確定血的位置,现在我把血吞了,它就能……” 他顿了顿,斟酌著措辞。 “就能定位我?” 林兴脸色沉了下来。 定位。 这个词让他很不舒服。 一个能隨时找到你位置的敌人,比一个躲在暗处的敌人可怕得多。 “有没有办法屏蔽这种感知?”林兴问。 林胜摇摇头:“不知道。我对这些东西一无所知。” 林兴沉默片刻,忽然问:“那你昨晚,有没有感觉到它想干什么?” 林胜回想了一下。 那种感觉很奇怪——像是被什么东西盯著,带著某种强烈的……欲望? 不是杀意,是欲望。 “它想吃我。”林胜说。 林兴的脸色更难看了。 他在书房里又踱了几圈,忽然停下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望著外面。 阳光正好,院子里几个下人正在打扫,林萌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追著一只蝴蝶满院子跑,笑声清脆。 “三弟。”林兴头也不回,声音很平静,“这段时间你千万不要离开新港。” 林胜耸耸肩:“当然,我又不傻!” 第二十五章 等待 接下来的日子,林胜过得很规律。 白天练功,晚上泡澡,偶尔去码头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事。 但他再也不敢在泡澡时闭眼了。 那种被窥视的感觉,每晚都会出现,不是一直存在,而是断断续续的,像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远处绕圈,时不时抬头往这边看一眼。 林胜试著去適应它。 第一次被惊醒时,他一拳砸穿了浴桶。 第二次,他只是猛地睁开眼,没有动手。 第三次,他能感觉到那种注视,但已经可以装作不知道,继续泡他的澡。 到了第七天晚上,他甚至能在那种注视下,闭著眼睛想自己的事。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他对自己说。 而百战刀法的进度,也在这七天里突飞猛进。 每天晚上泡澡时,林胜都会闭著眼,在脑海里一遍遍“实战”。 他“杀”了很多人。 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 每次“杀”完,百战刀法的熟练度就会涨一点。虽然涨得越来越慢,但確实在涨。 七天下来,百战刀法已经到了大成27%。 这意味著,他在脑海里已经“杀”了一百多人。 那些战斗的画面,那些刀入肉体的触感,那些对手倒下去时的表情——全都刻在他的记忆里,真实得不像想像。 有时候林胜会想,这真的只是想像吗? 还是说,有什么东西在帮他“补完”这些画面? 他不知道。 也不敢深想。 第八天早上,林胜刚从练功房里出来,就看见林兴站在院子里,脸色不太好看。 “出事了。”林兴说。 林胜擦著汗,等他往下说。 “又有人去猎虎了。”林兴顿了顿,“这次不是散兵游勇,是衙门的人。” 林胜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衙门?” “对。”林兴点点头,“县太爷扛不住压力了。这些天城里闹得厉害,那些死了人的家属天天在衙门门口哭,还有一些商家也在施压——说虎妖不除,城外生意没法做,税收都要少一半。” 林胜想起那天在街上听到的议论,想起那些茶客的惊呼,想起那个卖糖人的老汉说的话。 “所以县太爷派人去了?” “派了。”林兴说,“二十个人,都是衙门的捕快和差役,还从有十桿新式的火枪。带队的姓周,是衙门的总捕头,灵血境。” 林胜没说话。 灵血境,二十个人,十桿火枪。 听起来不错。 但他知道,这不够。 远远不够。 “结果呢?” 林兴沉默了一下:“回来七个。周总捕头没回来。” 林胜轻轻吐出一口气。 “其他人呢?” “十三个没回来的。”林兴说,“回来的七个里,有三个疯了,一直喊著『老虎会说话』『老虎成精了』。另外四个,有两个断胳膊,一个瞎了一只眼,还有一个完好无损的——但嚇傻了,问他什么都不知道,只会发抖。” 林胜沉默。 林兴继续道:“现在城里更乱了。那些本来还在观望的人,这下彻底坐不住了。今天早上,已经有七八家商號的掌柜来找我,问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你怎么说?” “我说快了。”林兴看著他,“但光是快了不行,得有个准信。” 林胜明白他的意思。 火候到了。 虎妖已经杀了足够多的人,引起了足够大的恐慌。现在全城都在盯著这件事,谁不出手,谁就是不顾全城百姓的死活。 但问题是——谁出手? “红罗剎那边,有消息吗?” 林兴摇摇头:“她要价太高。而且她说了,虎妖还在城外,没有危及林宅,不算她的『职责范围』。要她出手,得另外加钱。” “加多少?” “够咱们青龙帮三年进项。” 林胜吸了口气。 三年进项,换一个不太靠谱的巡查使出手。 不值。 “那就只能安排人手,用火枪堆死他。”林胜想了想,“詹兆生,加上沈长盛,加上全城能凑出来的好手,再加上我们精心训练的狙击手,有没有胜算?” “有。”林兴点点头,但说,“但如果它真的到了他执,就算贏了,我们这边也得死一大半。” 林兴点点头,没有继续问。 他站在院子里,望著天边的云,不知在想什么。 林胜站在他身边,也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林兴忽然开口:“那滴血的事,你有没有再感觉到什么?” 林胜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他问的是什么。 “每晚都有。”他说,“它在看我。” “能感觉到它想干什么吗?” 林胜沉默片刻,缓缓道:“它在等。” “等什么?” “等我出去。” 林兴转过头,看著他。 林胜迎著大哥的目光,一字一顿:“它知道我在城里。城里有太多人,它不敢进来。但只要我出去,它就会动手。” 林兴的脸色沉了下来。 “那就別出去。” 林胜摇摇头:“这不是办法。它可以在城外一直等,等一年,等两年,等十年。咱们呢?总不能一辈子缩在城里。” 林兴没说话。 林胜继续道:“而且,它不只是等我。它还在吃人。那些去猎虎的,都是它引过去的。它吃一个,强一分。等它吃得足够多了,就算我不出去,它也会进来。” 这是林胜这些天想明白的事。 虎妖为什么不进城? 不是不敢。 是没必要。 它在城外等著,源源不断有人送上门去。吃一个,强一分。等它吃得足够多了,城里那些所谓的高手,在它眼里就是一顿饭的事。 到时候,它自然会进来。 “所以不能拖。”林胜说,“越拖,它越强。” 林兴沉默良久,终於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 他转身往书房走去,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这几天你好好练功。其他的事,我来安排。” 林胜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书房门口,转身回了自己的院子。 …… 当天晚上,林胜泡在浴桶里,又一次感觉到了那种注视。 这一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 它就在不远处。 很近。 林胜闭著眼,没有动。 他在心里默默数著:一、二、三、四、五…… 那股注视持续了很久。 久到林胜以为它今天要一直盯下去。 然后,忽然间—— 它消失了。 像是有人关上了一扇窗。 林胜猛地睁开眼,从浴桶里站起来,水花四溅。 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望向城外。 夜色沉沉,什么都看不见。 但他知道,那里有什么东西正在看著他。 等著他。 他想起了那天在脑海里浮现的画面——那张血盆大口,那股腥臭的风,那一口咬下来的瞬间。 “想吃我?” 林胜望著那个方向,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弧度。 “那就来吧。” …… 同一时刻,乱葬岗。 月色惨白,照在嶙峋的山石上,投下扭曲的阴影。 一只巨大的黑虎蹲在一块山石上,琥珀色的竖瞳望著新港城的方向。 它的嘴角,掛著一丝尚未乾涸的血跡。 身旁,十几道佝僂的身影静静站立,空洞的眼眶对著同一个方向。 那是它这些天攒下的虎倀。 每一个,都曾是来猎虎的人。 易长坤从阴影里走出来,小心翼翼地在虎妖面前站定。 “大人,今天又来了二十个。” 虎妖没有回头,只是淡淡道:“我知道。” 易长坤咽了口唾沫:“那个带头的,灵血境,味道应该不错?” “一般。”虎妖说,“年纪大了,气血衰败,不如年轻的。” 易长坤不敢接话。 虎妖沉默片刻,忽然开口:“那个东西,动了。” 易长坤一愣:“什么?” 虎妖没有回答。 它站起身,庞大的身躯在月光下投下巨大的阴影,缓缓迈步,走到山崖边缘,望著新港城的方向。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倒映著远处的点点灯火。 “它在一个人体內。”它说,“很年轻,气血很旺。我能感觉到它。” 易长坤听得云里雾里,但不敢多问。 虎妖忽然咧嘴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 “他在等我。” 易长坤愣住了。 “等我进去吃他。”虎妖说,“可他不知道,我等的也是他。” 它转过身,看向那些静静佇立的虎倀。 “再过几天,等我消化完今天这个,再攒几个虎倀——” 它顿了顿,眼中的光芒愈发幽深。 “就可以开饭了。” 易长坤浑身一颤,低下头,不敢让虎妖看见自己眼中的恐惧。 月光下,十几道虎倀的身影纹丝不动,空洞的眼眶望著同一个方向。 那是新港的方向。 也是林家的方向。 第二十六章 联合 时光,转瞬即逝。 林府客厅內,气氛凝重得仿佛能拧出水来。 林兴坐在主位之上,身姿笔挺如松,面色平静如水,但那双微微眯起的眼睛里,偶尔闪过的精光却出卖了他內心的波澜。 面前的长桌两侧,坐著七八个人,或捻须沉思,或交头接耳,或面无表情。 左手边第一位,是詹兆生。 这位新港第一神拳半闔著眼,像是在养神,但那只搭在桌沿的手,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轻叩著桌面,发出极轻的“篤篤”声。 詹兆生身旁,是沈长盛,再往后则是林胜看著眼熟的几个知名武馆的馆主。 而右手边的第一位,则是衙门的周师爷。 此人生得白白胖胖,穿著一身全新的青布长衫,手里拿著一把摺扇,扇面上画著一幅山水,题著两句前人的诗。 他脸上掛著职业性的笑容,虽然虚假,但却令人看不出他的真实想法,在他之后,则是周师爷旁边,是新港商会的会长邵万贯。 这位邵家的掌舵人今日穿著一身暗红色的锦缎长袍,和身旁的其他老板,一个个或正襟危坐,或面色凝重,偶尔交换一个眼神,又迅速移开。 林胜站在大哥身旁,一动不动。 他能感觉到这些人的目光时不时从他身上掠过——有好奇的,有打量的,有若有所思的。 他没有回应,只是静静站著,像一尊雕塑。 “诸位,”周师爷率先开口,清了清嗓子,语气里带著几分官场特有的腔调,“今日之会,所为何事,想必各位心里都清楚。虎妖盘踞城外,已害了数十条人命,连衙门的总捕头都折在里头。县太爷说了,此事不能再拖。” 他顿了顿,环顾四周,见无人接话,便继续道:“衙门的意思,只要能除了这畜生,咱们愿意出五十桿火枪,外加两千发子弹。都是新式的,从西洋那边买来的新品。” 五十桿火枪,两百发子弹。 在场几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邵万贯轻咳一声,接过话头:“商会这边,我们凑了十万大洋。另外,还有三十个护院,都是见过血的好手,隨时可以调用。” 几个武馆馆主也纷纷表態。 林兴静静听完,缓缓开口。 “诸位有心了。”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落入在场眾人耳中。 “不过,光出人出力不够。得有个章程。” 他站起身,走到墙上掛著的地图前。 那是一幅手绘的新港周边地形图,山川河流,道路桥樑,標註得清清楚楚。 乱葬岗的位置,被人用硃笔圈了一个红圈。 “虎妖不是普通货色。”林兴指著那个红圈,“这么多日来,根据我们探索出的情报,它手下的虎倀,少说十几个。每一个,都是被它吃掉的武者变的。这些东西正常情况下很难杀死,只能用火烧,不除掉虎倀,虎妖就难被杀死。” 他转过身,目光扫过在场眾人, “更別提我们没有炼神级数的武者,正面交锋实在是难以胜利,所以这一次我要授权——我要上火油,大炮。” 林兴冷笑著,狠狠一挥手, “让敢死队正面吸引。人要多,要声势浩大,把虎妖和虎倀都引出,然后上火油,大炮,直接把整个范围炸平!等虎倀清完了,想必虎妖也该受到重伤,便让真正的高手上去,正面搏杀拖延行动,再配上狙击手狙击。 如此,方可百无一失。” 眾人听著,纷纷点头,就连周师爷也没说话。 在没有相同级数高手的情况下,想要除掉虎妖,对於这些『高手』而言,是对他们风险最小的方案了。 沈长盛忽然开口:“谁家出这个敢死队?” 按林兴的计划,敢死队可是真的成了敢死队——虎悵都要被大炮轰杀至死,敢死队的存活率更是不会高於千分之一。 林兴看了他一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青龙帮出人,用商会赞助的十万大洋,再加上我们青龙帮的十万大洋,足够凑齐人手了,只是希望各位馆主能安排人员在外围防止虎妖逃跑。” 说道这里,詹兆生站起身,走到地图前,仔细看了看,又比了比地图的大小。 “可以,我们的人手,足够了。”他点点头,没有拒绝。 沈长盛也站起身。 “等虎倀清完了,我和詹兄一起上。” 林兴点点头。 “那就这么定了。三天后,寅时出发。天亮之前,在乱葬岗外三里处集合。” 眾人纷纷起身,抱拳告辞。 等人都走了,书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林兴转过身,看著林胜。 烛光映在他脸上,將那张稜角分明的面孔照得半明半暗。 “你留在城里。” 林胜愣了一下。 “为什么?” “你太年轻。”林兴说,“没经歷过真正的廝杀。这次去的都是老手,你去了反而是累赘。” 林胜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林兴抬手打断。 “我知道你进步很快。”林兴看著他,目光里带著几分说不清的情绪,“但这不一样。战场不是练功房,生死只在一瞬间。你没有经验,去了就是送死。” 林胜沉默了。 林兴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只手很重,压在林胜肩上,像是压著千钧重量。 “留在城里。”他说,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万一我们回不来,你就做好准备,带著萌萌躲到地下室,让巡查使上,如果还不行,就走地下通道离开,去找你二哥,我在码头给你准备了快船。” 林胜抬起头,看著他。 “大哥,”林胜忽然问,“你觉得会回不来?” 林兴只是笑了笑,摇了摇头:“我推算过很多次,理论上不会出现问题,但这世间没有完美的计划,既然上了战场,就要有送命的觉悟,我只是在做最坏的打算。” 然后他转身,往外走去。 走到门口,他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记得,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万一计划有误,你立即带著萌萌离开新港。越远越好。” 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 林胜站在原地,看著那个方向,看了很久。 窗外,夜色正浓。 月光透过窗欞洒进来,在地面上投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远处隱约传来几声狗吠,又渐渐沉寂下去。 林萌不知从哪儿跑出来,追著一只蝴蝶满院子跑,笑声清脆。那笑声穿过夜色,穿过窗户,落进林胜耳朵里。 第二十七章 自杀式袭击 夜色沉沉,月光如水。 林胜站在窗前,望著院子里追逐蝴蝶的林萌,那张小脸上满是无忧无虑的笑容。她还不知道三天后会发生什么,不知道她的父亲可能要去做一件九死一生的事。 她只是个小孩子,应该什么都不知道。 林胜收回目光,重新望向城外。 那个方向,有什么东西正在看著他。 他能感觉到。 今晚的注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强烈到让他有一种错觉——那东西就在窗外,隔著城墙,隔著夜色,正在和他对视。 …… 三天后。 寅时。 天还没亮,新港城门外已经聚集了上百號人。 青龙帮的天罡堂、地煞堂、睚眥堂、狴犴堂——能打的都来了。 林鑫带著三十六名金肌境的精锐,林森带著七十二名火枪手,於柏山和程都各自带著一百五十名普通帮眾。 黑压压一片人,却没有人说话,只有火把燃烧的噼啪声,和偶尔传来的兵器碰撞声。 另一边,是衙门的五十名捕快,扛著新式的火枪,腰间掛著子弹带。 再往后,是武馆的人。 詹兆生带著浩然武馆的十几个弟子,沈长盛带著长盛武馆的二十几个好手,还有其他几家武馆的馆主和弟子。 商会的三十个护院站在最后面,一个个面色凝重,握著兵器的手微微发颤。 林兴站在队伍最前面,身后跟著二十来门铸铁大炮。 “林帮主。” 周师爷走过来,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许多,露出几分真心实意的担忧,“按你说的,寅时出发,卯时到达,辰时动手。可有什么需要衙门配合的?” 林兴摇摇头:“周师爷留在城里就行。万一……”他顿了顿,“万一我们回不来,城里的防务就靠你们了。” 周师爷愣了一下,旋即郑重地点点头。 “林帮主放心。县太爷说了,城里的老弱妇孺,衙门会照看好。” 林兴点点头,转过身,看向面前黑压压的人群。 火把的光芒映在他脸上,將那张稜角分明的面孔照得半明半暗。 “诸位。”他的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传入每一个人耳中,“今日之事,不是为青龙帮,不是为衙门,不是为商会——是为新港城里的数万百姓。” “虎妖盘踞城外,已经吃了太多人。今日不除它,明日它就会进城。到时候,死的可能是你们的父母,你们的妻儿,你们的兄弟姐妹。” “所以今日,我们没有退路。” “要么它死,要么我们亡。” 人群中一阵骚动,但很快又安静下来。 林兴抬起手,往前一挥。 “出发。” 队伍开始移动。 火把的长龙蜿蜒向前,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 林府。 林胜站在院子里,望著城外那个方向。 他看见火把的长龙渐行渐远,看见大哥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 他没有跟上去。 大哥让他留在城里,他就留在城里。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三叔。” 一个小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胜转过身,看见林萌穿著寢衣,光著脚站在门槛上,揉著眼睛。 “三叔,爸爸呢?” 林胜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爸爸去打老虎了。”他说,“打完就回来。” 林萌眨眨眼:“打老虎?城外的那个大老虎吗?” 林胜点点头。 林萌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爸爸会贏吗?” 林胜抱著她,望著城外那个方向。 天边已经开始泛白,夜色渐渐褪去。 “会贏的。”他说。 …… 乱葬岗。 天色微明。 虎妖蹲在一块山石上,琥珀色的竖瞳望著远处的山道。 山道上,一条长龙蜿蜒而来。 易长坤站在它身后,脸色发白。 “大人……他们来了。” 虎妖没有回头。 “我知道。” 它站起身,庞大的身躯在晨曦中投下巨大的阴影,缓缓迈步,走到山崖边缘。 “好多……”它喃喃道,“好多人。”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正好。” 它转过身,看向那些静静佇立的虎倀。 十几道佝僂的身影纹丝不动,空洞的眼眶望著同一个方向。 那是山道的方向。 也是人来的方向。 “去。”虎妖说,“接客。” 虎倀们动了。 它们的动作僵硬而机械,但速度却快得惊人,如同十几道灰色的闪电,朝山道衝去。 然后,虎妖低下头,看向易长坤。 “你可以躲起来。”它说,“也可以跟我一起。” 易长坤浑身一颤。 他抬起头,对上那双琥珀色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凶戾,没有残暴,只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理智。 易长坤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 最后,他低下头。 “我……跟大人一起。” 虎妖咧嘴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 “好。” 它一跃而起,庞大的身躯如同黑色的闪电,朝山道衝去。 身后,易长坤咬了咬牙,跟了上去。 …… 山道上。 林兴走在队伍最前面,目光紧盯著前方的乱葬岗。 天已经亮了。 晨光照在那些嶙峋的山石上,投下扭曲的阴影。偶尔有不知名的鸟叫从深处传来,悽厉刺耳。 “帮主。” 林鑫凑过来,低声道:“不对劲。” 林兴点点头。 確实不对劲。 太安静了。 按理说,他们这么大的队伍,动静不小,虎妖不可能不知道。可到现在,一点反应都没有。 “让兄弟们准备。”林兴说。 话音刚落,前方的山石后忽然躥出十几道灰色的身影。 虎倀! 它们的速度快得惊人,眨眼间就衝到队伍前面。 “开枪!” 林森一声令下,地煞堂的七十二名火枪手同时扣动扳机。 砰!砰!砰! 枪声在山谷中迴荡,硝烟瀰漫。 冲在最前面的几道虎倀被子弹击中,身形一顿,但没有倒下。它们身上多了几个弹孔,却没有流血,只是动作迟缓了片刻,然后继续往前冲。 “火油!” 林鑫一声大喝,天罡堂的三十六名精锐同时拋出手中的陶罐。 陶罐砸在虎倀身上,碎裂,里面的火油溅了它们一身。 然后,火箭射出。 轰! 火焰瞬间吞噬了几道虎倀的身影。它们在火焰中扭曲、挣扎,发出悽厉的嘶吼,但很快就不动了,化作一堆焦黑的灰烬。 “有效!” 林鑫大喜,但笑容还没来得及展开,就僵在了脸上。 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天而降。 砰! 虎妖落在他面前,庞大的身躯如同一座小山,琥珀色的竖瞳盯著他。 林鑫想退,但来不及了。 虎妖一爪拍下。 轰! 林鑫整个人飞了出去,口中狂喷鲜血,重重撞在一块山石上,滑落下来,再也没能动弹。 “林鑫!” 林森的眼睛瞬间红了,抬起火枪就要扣动扳机。 但虎妖的动作比他更快。 它一转身,庞大的身躯带起一阵腥风,直接撞进火枪手的队伍里。 砰!砰!砰! 枪声四起,但根本打不中它。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在人群中穿梭,每一次挥爪,都有一个人倒下。 “散开!散开!” 林兴的声音在最后响起, “敢死队上!” 剎那间,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的数名普通帮眾点燃身上火引,猛地衝上前去,旋即轰然爆炸! 紧接著是一个,两个,三个…… 第二十八章 后台 轰! 爆炸的烈焰在晨光中绽开,將三道虎倀的身影吞没。 火焰如莲花般绽放,那些扭曲的人形在火光中挣扎、嘶叫,最终化作一摊焦黑的灰烬。 火光映在虎妖琥珀色的竖瞳里,让那双眼睛看起来像是两团燃烧的幽火。它停下脚步,缓缓转过头,看向那些身上绑著炸药、正朝它衝来的青龙帮帮眾。 一个。两个。三个。 “轰!轰!轰!” 二十门大炮同时开火,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在山谷中迴荡,连脚下的山石都在颤抖。铁砂和碎弹片如同暴雨般倾泻而出,將前方一大片区域覆盖,碎石飞溅,尘土漫天。 竟然是极为罕见的步炮协同—— 步兵抱著炸药包正面衝锋,身后的炮火却一刻不停,炮弹擦著己方人员的头顶飞过,在前方炸开。 这种完全无视人命的打法,就算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虎妖也被打懵了。 它那双琥珀色的竖瞳微微收缩,第一次露出了困惑的神情。 它完全没想到,人狠起来,居然能比它还要狠。 每一道爆炸都带走一个青龙帮弟子的性命,也在虎妖身上留下一道焦黑的痕跡。 那些炸药的威力不算大,但胜在数量多,此起彼伏,让它无法集中注意力。 “帮主!差不多了!兄弟们快顶不住了!” 林森的声音从烟尘中传来,带著压抑不住的颤抖。他身边只剩下七八个还能站著的火枪手,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倒在血泊中哀嚎。 林兴站在一块山石上,面色铁青,眉头拧成一个死结。 他知道会死人,甚至做好了死一半人的心理准备。但没想到会死得这么快、这么惨。 七十二名火枪手,一轮齐射后就倒下了十几个。 天罡堂的三十六名精锐,被虎妖一个衝锋就衝散了,林鑫生死不知,剩下的人四散奔逃,根本组织不起有效抵抗。 唯一的好消息是,虎倀终於清理乾净了。 那些东西比虎妖还难缠——打不死、炸不烂,非得用火烧成灰才肯消停。 十几条人命换十几只虎倀,这买卖怎么看都亏,但至少,没有了虎倀的干扰,所有人都能专心对付正主了。 “继续炸!”林兴咬牙下令,“別让它喘气!” 敢死队剩下的几个人对视一眼,没人说话。 他们只是默默点燃身上的引信,朝虎妖衝去。 轰!轰! 又是两声爆炸。虎妖被气浪掀得踉蹌了一步,焦黑的皮毛上又多了一道血痕。 但它学聪明了。 它不再站在原地硬扛,而是猛地一蹬后腿,庞大的身躯如同一道黑色闪电,直接衝进了炮阵之中。 “再放——” 炮手的话还没说完,虎妖已经落在他面前。 那张血盆大口近在咫尺,腥臭的风扑面而来。炮手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被一爪拍碎了脑袋。 轰!轰!轰! 三门大炮被虎妖的尾巴扫飞,炮手们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化作一摊血肉。铁铸的炮管扭曲变形,滚落山崖,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散开!散开!” 林兴的声音都劈了。但虎妖的速度太快了,快到人的反应根本跟不上。 它在人群中穿梭,如同一台绞肉机。每一次挥爪,就有一个人倒下;每一次甩尾,就有两个人飞出去。鲜血溅在它焦黑的皮毛上,混著硝烟和尘土,让它看起来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孽畜!” 一声暴喝,詹兆生从天而降。 他手中握著一柄短刃,刀光如匹练般斩向虎妖的脖颈。 这一刀又快又狠,刀刃划破空气时发出尖锐的啸声。 虎妖侧头避过要害,但刀刃还是划过了它的肩胛,切开一道半尺长的口子。 黑色的血从伤口中涌出,顺著皮毛往下淌。 它一爪拍向詹兆生胸口。 詹兆生身形急转,堪堪避开那一爪,但虎妖的尾巴却如同钢鞭般从侧面抽来,又快又狠,带著破风声—— 砰! 詹兆生横刀格挡,整个人被抽得倒飞出去,在空中翻了两个跟头才勉强稳住身形,落地时踉蹌了好几步,口中喷出一口鲜血。 “詹兄!”沈长盛抓住机会,长刀横斩,直取虎妖后腿。 虎妖转身,一爪拍在刀身上。 金铁交击的巨响在山谷中迴荡,沈长盛虎口崩裂,鲜血顺著刀柄往下淌,长刀脱手飞出,在空中旋转了几圈,插进三丈外的泥土里。 “父亲!” 沈天波红了眼,抄起一把单刀就往上冲。 虎妖看都没看他一眼,尾巴隨意一扫,就像拍苍蝇一样把他抽飞出去。沈天波重重撞在山石上,后背传来清晰的骨裂声,滑落下来时已经没了知觉。 “天波!” 沈长盛目眥欲裂,想衝上去,却被詹兆生死死拉住。 虎妖低下头,琥珀色的竖瞳盯著他们,那张布满血污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个近乎人类的表情—— 嘲讽。 “你们太弱了。” 低沉的声音在山谷中迴荡,像是闷雷滚过天际,在每个人耳边炸响。 沈长盛愣住了。詹兆生愣住了。所有人都愣住了。 老虎……会说话? 虎妖咧嘴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齿缝间还掛著碎肉和血丝。 “你们以为,拿人命填、拿大炮轰,就能贏?”它迈开步子,缓缓走向沈长盛,每一步都带著无可匹敌的压迫感,脚下的碎石被踩得咯吱作响,“太天真了。” 它举起爪子,爪尖在晨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砰! 一声近似於炮响的枪声炸开,在山谷中激起层层回音。 虎妖的身形猛地一顿。肩胛处绽开一朵血花,黑色的血飞溅出来,在空气中拉出一道弧线。 旋即又是两声枪响,从不同方位传来,几乎同时命中。 虎妖的大腿和胸膛同时被打穿,子弹嵌入血肉深处,留下两个触目惊心的血洞。 虎妖低头看了看肩胛上的伤口,又看了看大腿和胸膛上的血洞,那双琥珀色的竖瞳微微收缩。 “枪?” 它缓缓抬起头,目光越过人群,越过硝烟,落在远处山石上那三个几乎与岩石融为一体的身影上。 狙击手。 林兴花费无数真金白银餵养出来的顶端战力。 每个人都是玉骨境的修为,放在江湖上也算得上一號人物。 但他们最可怕的不是武道修为,而是那手出神入化的枪法——千米之外取人首级,百发百中。 他们是林家压箱底的底牌之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亮出来。 “有意思。”虎妖的声音嘶哑,却带著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从容。它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甚至闪过一丝欣赏,“你们这些虫子,倒是会想办法。” 它迈开步子,不顾身上的伤口,继续朝沈长盛走去。每一步都踩在血泊里,发出黏腻的声响。 “但你们忘了一件事——” 砰! 又是一声枪响。 虎妖的头猛地一偏,左耳被子弹削掉半边,黑色的血溅在它焦黑的皮毛上,顺著脸颊往下淌。 它只是晃了晃脑袋,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 “子弹太小了,”它咧嘴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可杀不死我。” 话音刚落,它已经扑到沈长盛面前。 利爪挥下,带起一阵腥风—— “躲开!” 詹兆生不知何时已经冲了回来,短刃横斩,堪堪架住那一爪。 金属摩擦的刺耳声响在山谷中迴荡,火星四溅。 詹兆生被压得单膝跪地,膝盖砸在碎石上,鲜血瞬间浸透了裤腿。他的虎口崩裂,鲜血顺著刀柄往下淌,整条手臂都在发抖。 “詹兄!”沈长盛捡起长刀,从侧面刺向虎妖的腰腹。 虎妖尾巴一甩,如同钢鞭般抽在沈长盛胸口。 骨裂的声音清晰可闻,沈长盛闷哼一声,整个人倒飞出去,口中喷出一口鲜血,重重摔在地上,挣扎了几下没能爬起来。 但这一击也为詹兆生爭取了喘息的机会。 他猛地发力,將虎妖的利爪推开,同时向后翻滚,拉开距离。动作一气呵成,但落地时一个踉蹌,显然已经到了极限。 “掩护!” 林兴的声音在硝烟中炸开。 残存的火枪手们同时扣动扳机,十几发子弹射向虎妖。 虎妖不闪不避,任由子弹打在身上。那些弹头嵌在它的皮毛里,根本无法深入,就像石子扔进泥潭,只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凹痕。 但狙击手的子弹不同。 砰!砰! 又是两枪,精准地命中虎妖已经受伤的肩胛和大腿。 子弹嵌入血肉深处,炸开两个血洞。 虎妖身形一顿,动作明显迟缓了几分,伤口处不断往外渗著黑色的血。 “它撑不了多久了!”林森的声音都在发抖,但更多的是兴奋,“继续打!別让它喘气!” 火枪手们手忙脚乱地重新装填,有人手抖得连子弹都塞不进枪膛。但虎妖已经不给他们机会了。 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那声音不像是从喉咙里发出的,更像是从胸腔里炸开的,震得人耳膜生疼。然后它猛地朝火枪手们的方向衝去。 速度快得惊人,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撕裂晨光。 “散开!” 来不及了。 虎妖一头撞进人群中,利爪横扫,三个人直接被拍飞,胸口塌陷,人在空中就已经没了声息。尾巴一甩,又是两个人倒下去,颈椎断裂的声音清脆得可怕。 鲜血飞溅,染红了脚下的碎石和泥土。 “大炮!大炮呢!”林兴吼道,声音都劈了。 “帮主,大炮已经——” 轰! 一门还完好的大炮在虎妖身后炸响。铁砂和弹片倾泻而出,打在虎妖背上,炸开一片血肉模糊。 虎妖发出一声痛嚎,那声音里带著压抑不住的愤怒。它猛地转过头,看见一个浑身浴血的身影正站在炮架旁。 林鑫。 他还活著。 半边身子被血染红,左臂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垂著,骨头碎了大半,只靠几根筋腱连著。但他的右手还握著火把,指节发白,青筋暴起。 “老子还没死呢!”他咧嘴一笑,露出被血染红的牙齿,笑容狰狞得像恶鬼,“再来!” 他颤抖著点燃另一门大炮的引信,整个人都在发抖,但握火把的那只手稳得像铁铸的。 轰! 虎妖又被击中,身形踉蹌,后退了好几步,焦黑的皮毛上又多了一片焦糊的伤口。 “还有我!” 又一个身影从废墟中站起来——於柏山,睚眥堂的堂主。他的右脸被弹片削掉了一大块,露出森白的颧骨和碎裂的牙齿,鲜血糊了半张脸,一只眼睛也瞎了。但他还活著。 他单脚站著,从地上捡起一桿火枪,用肩膀抵住枪托,仅剩的那只眼睛眯成一条缝。 砰! 子弹打在虎妖的伤口上,嵌入得更深了几分。 “程都!你他妈死了没有!” “没死!” 程都的声音从另一侧传来,沙哑得像砂纸磨过石头。 他拖著一条断腿,从碎石后面爬出来,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怀里还抱著一桶火药,指节发白。 “老子还能再炸一回!” 他把火药桶往地上一杵,颤巍巍地摸出火摺子,吹了几下才吹著。 “你们——” “闭嘴!” 一个声音从它身后传来,年轻,清亮,带著压抑不住的颤抖,但一字一句都咬得极清楚。 虎妖猛地转身。 一个年轻人站在它身后三步远的地方。 身形削瘦,面色苍白,额头上全是汗,握著枪的手也在抖。但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淬了毒的刀。 他手中握著一柄银色的左轮手枪,枪身比普通的左轮大上一圈,枪托上刻著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 “裁决”。 枪口对准了它的眼睛。 “你——”虎妖瞳孔骤缩,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它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什么? 不是勇气,不是决心,甚至不是仇恨。 是一种很纯粹的、不带任何杂质的杀意。 像是刀锋划过绸缎,乾脆利落,不留余地。 砰! 子弹穿过眼眶,直接射入大脑。 虎妖的身形猛地一僵,像是被一道无形的铁箍箍住了全身。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瞪得滚圆,瞳孔中倒映著林胜的脸,倒映著硝烟瀰漫的山谷,倒映著渐渐亮起来的天空。 它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只发出一声含糊的呜咽。 然后,它庞大的身躯缓缓倾倒,如同一座崩塌的小山。 轰! 尘土飞扬,碎石迸溅。 林胜站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喘著气。手中的左轮手枪还残留著余温,枪口冒著一缕青烟。 他低头看著虎妖的尸体。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光彩,瞳孔涣散,再也不能聚焦。 “三弟!” 林兴衝上来,一把將他拉到身后,力气大得差点把林胜拽倒。 他挡在林胜面前,像一堵墙,声音都在发抖:“你怎么来了!我不是让你留在城里!” 林胜没有说话。他把左轮手枪塞进林兴手里,手指还在微微发颤。 “还剩一发。”他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我试过了,打眼睛……很有用。” 林兴愣住了。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枪。弹巢里只剩一发子弹,铜壳上还沾著血。 又看了看虎妖的尸体,那只被打穿的眼睛还在往外淌著黑色的血。再看看林胜那张苍白的脸——嘴唇没有血色,额头上全是冷汗,但眼神出奇地平静。 “你——” “大哥,”林胜打断他,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惊动什么东西,“它还没死透。” 林兴猛地转过头。 虎妖的尸体正在抽搐。 不是垂死的那种抽搐,肌肉纤维在失去神经控制后的自然反应。而是一种……诡异的、有目的的变化。 焦黑的皮毛开始剥落,像蛇蜕皮一样,从伤口边缘开始,一层层往下掉。露出下面新生的皮毛——更黑、更密、泛著幽冷的光泽。被打烂的半边脸也在缓慢癒合,碎裂的骨头重新拼接,撕裂的肌肉重新生长,发出令人牙酸的细微声响。 连那只被子弹打穿的眼睛,都在眼眶里缓缓转动,重新聚焦。 “它在蜕变。”詹兆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著压抑不住的颤抖,“快!用火!这东西怕火!” 林兴反应过来,嘶声大吼:“火油!把所有火油都倒上去!快!” 残存的帮眾们拖著残躯,手忙脚乱地搬来火油桶。有人摔倒了又爬起来,有人用仅剩的一只手把桶推过去。火油泼在虎妖身上,浸透了它新生的皮毛,空气中瀰漫著刺鼻的气味。 虎妖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那只正在重生的眼睛猛地睁开—— 琥珀色的竖瞳,比之前更加幽深,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瞳孔中倒映著那些忙碌的人影,倒映著燃烧的火把,倒映著渐渐亮起来的天空。 “你们——” “点火!” 轰! 烈焰吞噬了虎妖的全身。 火油遇火即燃,火焰冲天而起,热浪扑面而来,逼得周围的人连连后退。虎妖在火中挣扎、翻滚、嘶吼,声音悽厉得像是从地狱里传出来的,在山谷中迴荡了许久才渐渐低下去。 林胜站在原地,看著那团燃烧的火。 火光映在他脸上,將那张年轻的面孔照得半明半暗。他想起那滴血。想起那个在远方沉睡的存在。想起虎妖说的那句话——“那东西在你身上”。 “三弟。”林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著担忧,“你在想什么?” 林胜回过神来,摇摇头。 “没什么。” 他转过头,看向那些残存的兄弟们。 林鑫靠著大炮坐著,半边身子被血染红,左臂耷拉在身侧,像一条死蛇。但他还活著,胸口还在起伏。 於柏山躺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半睁半闭,呼吸粗重得像拉风箱,但胸口还在起伏。 程都抱著那桶没用上的火药,靠著山石傻笑,嘴角淌著血,像个疯子,但还活著。 詹兆生捂著胸口,脸色苍白得像纸,但站得笔直,像一棵风吹不倒的老松。 沈长盛扶著昏迷的沈天波,朝这边点了点头。他的手还在抖,但没有倒下。 林森在清点人数。每数一个,脸色就白一分,嘴唇哆嗦著,像在数一具具尸体。 林兴站在他身边,沉默了很久。风从山谷里灌进来,带著硝烟和焦糊的味道。 “死了多少人?”他问,声音很轻。 林森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石头:“天罡堂……还剩八个。地煞堂,十一个。睚眥堂、狴犴堂……加起来不到四十。炮手……全没了。” 他顿了顿,像是在压著什么,“七十二个炮手,一个都没回来。” 林兴闭上眼睛。睫毛在微微发颤,喉结上下滚动。 “帮主。”林森的声音哽咽了,“林鑫他……左臂保不住了。” 林兴睁开眼,看向林鑫。 那个壮得像头熊一样的汉子,正靠著大炮坐著,冲他咧嘴一笑。笑容还是那么憨厚,但脸色白得嚇人。 “帮主,我没事。”他说,声音虚弱得像风中的残烛,“就是以后不能给您扛包了。” 林兴走过去,蹲下来,看著他那条垂著的左臂。 骨头碎了大半,血肉模糊,有些地方已经发黑了。军医用布条扎住了断口以上的位置,勉强止住了血,但那条胳膊显然已经废了。 “回去给你找最好的大夫。”林兴说,声音很轻。 林鑫摇摇头,笑容里带著一种让人心酸的坦然:“不用。我这条命,本来今天就该丟在这里的。” 他看向虎妖那具还在燃烧的尸体,火光映在他浑浊的眼睛里。 “能活著,已经是赚了。” 林兴沉默片刻,站起身。 “回家。” 残存的队伍开始往山下走。 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拐杖杵地的声音、伤员的呻吟声,还有风吹过山谷的呜咽声。 林胜走在最后面,回头看了一眼。 虎妖的尸体还在燃烧,火光在晨光中渐渐暗淡,最后化作一堆灰白色的余烬。 硝烟瀰漫的山谷里,散落著碎裂的大炮、丟弃的枪枝、空了的火药桶、还有那些再也站不起来的人。 林胜收回目光,跟著队伍往前走。 走了几步,他忽然停下。 “大哥。” “嗯?”林兴回过头。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 林胜回过头,看著那团快要熄灭的火。余烬在风中明灭,像是最后的嘆息。 “它为什么要来新港?” 林兴沉默了。 林胜继续道:“它不是为了吃人。吃人只是顺便。它来新港,是为了找什么东西。”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下去。 “但问题是——它怎么知道那东西在林家?” 林兴张了张嘴,说不出话。他的表情在晨光中明灭不定,像是在回忆什么,又像是在確认什么。 林胜转过身,继续往前走。脚下的碎石发出细碎的声响。 “大哥,这事还没完。”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提醒什么。 “那滴血背后,还有什么东西。虎妖只是被派来的。真正的大鱼,还在后面。” 林兴看著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个最小的弟弟,在某个瞬间变得陌生了。 不是那种疏远的陌生,而是一种……他看不透的陌生。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林胜体內甦醒,一点一点地改变著他。 阳光照在蜿蜒的山道上,照著那些蹣跚前行的身影,照著满身的血污和疲惫。 但至少,还活著。 至少,今天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