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打猎:从每日情报开始》 第1章 穷牛仔 “呼……” 杰克·克劳福德吐出一口长长的白气,冰冷的空气瞬间让这团雾气凝结,又消散。 他停下手中的斧子,把它深深地砍进面前的木桩里,然后直起腰,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汗水是热的,但一离开皮肤,就感觉像是被冰碴子刮过一样。 十月初的蒙大拿,早晨的寒意已经能钻进骨头缝里。 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磨得发薄的法兰绒衬衫,外面套著一件同样年头的牛仔夹克,风一吹,就跟没穿一样。 “该死的,真冷。” 杰克低声骂了一句,这具年轻的身体虽然强壮,但抵不住热量消耗得太快。 他穿越到这个叫杰克·克劳福德的倒霉蛋身上已经三天了。 三天前,他还是一个在农业大学里备受尊敬的教授,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就是去野外搞极限生存,模擬各种恶劣环境。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一次野外攀岩的失足,竟然让他真的来了一场极限生存。 1905年,美利坚,蒙大拿州。 一个西部神话已经落幕,但传奇故事依旧在酒馆里流传的年代。 一个牛仔的身份听起来很酷,但现实却是,他快要饿死了。 原主的父母在一个月前的一场意外中双双去世,留给他的,只有这间四处漏风的小木屋,屋后几英亩贫瘠得只能长杂草的土地,还有一屁股在镇上杂货店欠下的帐。 他低头看了看脚下,那是一堆刚刚劈好的松木。木头还带著潮气,烧起来烟大,还不经烧,但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弄到的燃料了。 木屋的角落里,粮食口袋已经快要见底,里面只剩下一点点玉米粉,最多还能再吃两顿。 至於肉?他已经两天没尝过肉味了。 “杰克!嘿,杰克!” 一个苍老但洪亮的声音从不远处的土路上飘了过来。 杰-克抬起头,看见一个骑著老马,戴著宽檐帽的老牛仔正慢悠悠地朝他这边过来。 是他的邻居,老汉克。 一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超过五十年的倔老头,也是这附近唯一还会和他说上几句话的人。 “早上好,汉克。”杰克冲他点点头,声音有些沙哑。 老汉克勒住马,从马鞍上取下一个粗布袋子,朝杰克扔了过来。 “给你的,小子。你玛莎婶婶早上烤的麵包,还热乎著。” 杰克稳稳地接住,袋子入手温热,还带著一股朴实的麦香味。他感觉自己的胃不爭气地叫了一声。 “谢谢你,汉克。也替我谢谢玛莎婶婶。”他由衷地说道。 这几天,要不是老汉克夫妇时不时接济他一点,他可能真的要饿死在屋子里了。 “谢什么。”老汉克从衬衫口袋里摸出菸斗和菸草,慢悠悠地填装著,“你父母在的时候,也帮过我们不少忙。只是……唉……” 老头子嘆了口气,没再说下去。 他点燃菸斗,猛吸了一口,吐出的烟圈和杰克呼出的白气混在了一起。 “你这木头不行啊,杰克。”老汉克看了一眼那堆松木,摇了摇头, “这玩意儿烧起来没劲,烟还大,熏得人眼睛疼。你应该去林子里弄点橡木或者樺木,那才叫好柴火。” “我知道。”杰克苦笑了一下,“但我的斧子快不行了,砍这种松木都费劲,更別说硬木了。” 他拔出陷在木桩里的斧子,斧刃上已经有了好几个豁口。这是原主父亲留下来的东西,用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老汉克凑过来看了一眼,又摇了摇头:“你这日子过得……真够呛。小子,听我一句劝,把这块地卖了吧。” “卖地?”杰克皱了皱眉。 “对,卖了。”老汉克把菸斗在马靴上磕了磕, “你父母留下来的这几亩地,根本种不出什么好庄稼。土太差了,养不肥。你一个人,没钱没工具,眼看著冬天就要来了,你怎么熬过去?把地卖给镇上的斯科特先生,他最近正在收地,价格还算公道。拿著钱,去东边的大城市,找个工厂上班,怎么也比在这儿挨饿受冻强。” 斯科特先生,杰克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这个名字。一个精明的土地商人,总是在別人最困难的时候出现,用最低的价格买走別人的希望。 “我不想离开这里。”杰克平静地说。 这不是原主的执念,而是他自己的想法。 作为一个农业大学的教授,没有什么比一片属於自己的土地更能让他感到安心了。 哪怕这片土地现在贫瘠不堪,但在他眼里,这就是一块等待开垦的璞玉。 让他去工厂里当一颗螺丝钉?他寧愿死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 “你这孩子,怎么跟你爹一个脾气。”老汉克有些恨铁不成钢, “倔!你以为当个牛仔,守著一片破地,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吗?这是拿命在赌!一场暴风雪,一场旱灾,就能让你一无所有!” “我知道,汉克。”杰克看著远处的落基山脉,山顶已经有了积雪,“但我还是想试试。” “试试?你怎么试?拿什么试?”老汉克的声音大了起来, “你连下一顿饭在哪都不知道!镇上亨德森的杂货店,你还欠著他十几美元呢!再不还钱,他会找警长来没收你的东西!到时候,你连这把破斧子都保不住!” 十几美元,在1905年,对於一个穷牛仔来说,是一笔巨款。 杰克沉默了。 老汉克的每一句话都说在了点子上,句句都是现实。 他现在的处境,就是一个死局。 老汉克看著他沉默的样子,也觉得自己话说重了。 他嘆了口气,语气缓和下来:“杰克,我不是在逼你。我只是……只是不想看到老克劳福德的儿子饿死在自己的房子里。听著,你要是实在不想卖地,就先来我的牧场干活吧。我管你吃住,每天再给你算工钱。虽然不多,但至少能让你熬过这个冬天。” 杰克心里一暖。他知道,老汉克家的日子也並不富裕,多养活一个壮劳力,对他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 “谢谢你,汉克。真的。”杰克认真地看著他,“但请再给我一点时间。如果……如果一周后我还是这个样子,我就去你的牧场。” 他需要时间。他需要一个机会,一个破局的办法。 他脑子里有无数关於土壤改良、科学种植、高效畜牧的知识,但这些都需要启动资金,哪怕只是一点点。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授也得先填饱肚子。 老汉克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从这个年轻人沉默但坚定的眼神里,他仿佛看到了当年他父亲的影子。 “好吧,一周。”老汉克最终还是妥协了,“就一周。你这小子,真不知道在想什么。” 说完,他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汉克。”杰克叫住了他。 “嗯?” “你的咖啡喝完了吗?我……我想用最后一点玉米粉,跟你换一点咖啡豆。只要一点点就行。”杰克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 对他来说,现在唯一能让他保持清醒和冷静的,就是一杯不加糖不加奶的黑咖啡了。 那是他前世留下来的习惯,也是现在他唯一还能负担得起的“奢侈品”。 老汉克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都要饿死了,还想著喝那玩意儿。行,等著。” 他骑马回了自己的木屋,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扔给杰克一个小小的皮袋子。 “拿去吧,算我送你的。別用你的玉米粉换了,那东西还是留著填肚子吧。” 说完,老汉克不再停留,策马离开了。 杰克捏著手里的咖啡豆袋子和麵包袋子,心里五味杂陈。 他回到冰冷的小木屋,用最后一点清水煮了一杯浓得发苦的黑咖啡。 他没有碰那个麵包,那是他明天的早饭。 他坐在吱呀作响的木椅子上,喝著滚烫的咖啡,任由苦涩的液体刺激著他的神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 一周时间。 他只有一周时间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机会在哪里? 他看著窗外荒凉的土地,远处的群山在夕阳下被染成一片金色,壮丽而又冷酷。 夜幕降临,寒意更甚。 杰克把最后一点柴火扔进壁炉,裹紧了身上单薄的毯子,在飢饿和寒冷中沉沉睡去。 他太累了,身体和精神都达到了极限。 在梦里,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窗明几净的大学课堂,给学生们讲授著土壤学的知识。 不知过了多久,他被一阵刺骨的寒意冻醒。 天还没亮,壁炉里的火已经熄灭了。 木屋里一片漆黑,死一般的寂静。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像原主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这个寒冷的清晨时,一个毫无感情的、仿佛直接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声音,让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三小时后,一头受伤的麋鹿將倒在屋后白樺林。】 第2章 打猎 脑子里的声音清晰得可怕,就像有人在他耳边说话一样。 【三小时后,一头受伤的麋鹿將倒在屋后白樺林。】 杰克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心臟“砰砰”狂跳。 幻觉? 饿得太久,出现幻觉了? 他使劲晃了晃脑袋,那个声音消失了,但那句话却像用烙铁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一样,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他扭头看向窗外,天边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 三小时后…… 屋后白樺林…… 一头受伤的麋鹿…… 麋鹿! 这个词让杰克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一头成年的麋鹿,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几百磅的肉!意味著足够他撑过整个冬天的食物!意味著可以出售的皮毛和鹿角!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意味著生存下去的希望! 可是……这太荒谬了。 他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唯物主义者,一个相信科学的教授。这种凭空出现的声音,更像是精神失常的前兆。 他伸出手,在冰冷的空气中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很疼。 这不是梦。 他坐在床边,冷静地分析著。 可能性一:他疯了。因为飢饿、寒冷和巨大的压力,他的大脑出现了问题。 可能性二:这不是幻觉。这是某种……超自然现象。就像他的重生一样,无法用科学解释。 他该怎么办? 躺在床上,把这当成一个笑话,然后继续等待一周后去老汉克牧场打工的命运? 还是……赌一把? 如果这是幻觉,他最多浪费三个小时的时间和本就不多的体力,在寒风里白跑一趟。 可如果这是真的…… 杰克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他从床上一跃而下,不再有丝毫犹豫。 赌! 他的人生已经到了谷底,还有什么输不起的? 他迅速穿上衣服,从墙角拿起那把父亲留下的老式温彻斯特步枪。 这是一把m1894,30-30口径。枪托的木头已经磨损得非常光滑,枪管也有些岁月的痕跡,但保养得还不错。原主的父亲是个好猎手,也很爱惜自己的枪。 杰克从一个木盒子里找出仅剩的五发子弹,小心翼翼地压进枪膛。 五次机会。 他必须成功。 接著,他又从墙上摘下一把猎刀,別在腰间。 做完这一切,他看了一眼掛在墙上的老式掛钟。 距离他醒来,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时间不多了。 他没有吃老汉克给的那个麵包,而是小心地把它包好。如果这次狩猎失败,这就是他最后的口粮。 他推开木屋的门,一股夹杂著雪意的冷风迎面扑来,让他精神一振。 屋后的白樺林距离木屋大概一英里远,不算近。 杰克没有走大路,而是凭藉著前世丰富的户外经验,选择了在树林中穿行。这样既能节省距离,也能更好地隱蔽自己的行踪。 他的脚步很轻,踩在堆积的落叶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他的眼睛则像鹰一样,不断扫视著周围的环境,寻找著任何可能的踪跡。 作为一名资深的户外运动爱好者,追踪和狩猎是他的基本技能。虽然这具身体还很年轻,但灵魂里的经验和本能还在。 他很快就找到了白樺林。 蒙大拿的白樺林不同於別处,树干挺拔,树皮洁白,在晨曦中像一群沉默的哨兵。 他没有直接走进去,而是绕到了下风口的位置,找了一处视野开阔的灌木丛,把自己藏了进去。 风从他背后吹向白樺林深处,这样,即使那头麋鹿真的出现,也不会闻到他身上的气味。 他架好步枪,冰冷的钢铁贴著他的脸颊,让他的头脑愈发清醒。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太阳慢慢升起,金色的阳光穿过稀疏的枝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子里很安静,只能听到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和偶尔几声鸟叫。 一个小时过去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 什么都没有出现。 杰克的身体开始因为寒冷而微微发抖,他的肚子也在咕咕叫,提醒他体力的流失。 难道……真的是幻觉? 一个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他是不是像个傻瓜一样,在这里浪费时间? 他握著步枪的手紧了紧。 不。 再等等。 既然已经赌了,就要有赌徒的耐心。 他又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就在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阵轻微的骚动从白樺林深处传来。 是树枝被折断的声音。 杰克的精神瞬间高度集中,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他眯起眼睛,死死地盯著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巨大的身影踉踉蹌蹌地从树林深处走了出来。 是麋鹿! 一头体型庞大的雄性麋鹿!它头上的鹿角像王冠一样,彰显著它的力量。 但它受伤了。 它的左前腿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染红了周围的皮毛,每走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清晰的血印。 它的脚步虚浮,眼神也有些涣散,显然已经失血过多,快要到极限了。 杰克的心臟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是真的! 那句话,是真的!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缓缓地举起了步枪。 他没有急著开枪。 麋鹿还在移动,而且距离有点远,他只有五发子弹,不能浪费。 他在等待一个最好的时机。 那头麋鹿似乎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它踉蹌著走了几十米,终於支撑不住,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溅起一片落叶。 就是现在! 杰克没有丝毫犹豫,稳稳地托住枪身,通过准星瞄准了麋鹿的脖颈要害。 这个距离,对於温彻斯特m1894来说,刚刚好。 他屏住呼吸。 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他的耳朵里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划破了清晨的寧静,惊起林中无数飞鸟。 子弹精准地命中了目標。 倒在地上的麋鹿猛地抽搐了一下,然后就彻底不动了。 成了! 杰克慢慢地放下枪,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刚才还冰冷的身体,现在却因为激动而感到一阵燥热。 他没有立刻衝过去。 有经验的猎人知道,有时候大型动物的死亡只是假象。 他保持著持枪的姿势,在原地又等了足足五分钟,確认那头麋鹿已经死得透透的了,才小心翼翼地从灌木丛里走出来。 越走近,他越能感受到这头猎物的巨大。 这头成年的雄鹿,体重恐怕超过七百磅。 他站在麋鹿的尸体旁,看著这头庞然大物,一股巨大的喜悦和不真实感同时涌上心头。 他活下来了。 靠著那句凭空出现的话,他抓住了活下去的机会。 他蹲下身,用手摸了摸麋鹿还带著温度的皮毛,然后抽出了腰间的猎刀。 必须儘快处理。 血腥味会引来狼和熊,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內,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带走。 可隨即,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 这头鹿太大了。 大到他根本不可能一个人把它拖回木屋。就算在这里分解,他也带不走多少肉。 他一个人,面对这如山一般的猎物,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地上开始凝固的血跡。 必须找人帮忙。 而且要快。 他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老汉克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第3章 麋鹿 杰克没有在原地耽搁。 他用猎刀割下了麋鹿的一对鹿耳朵作为凭证,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木屋。 他需要老汉克的帮助,更需要老汉克那匹能拉动重物的老马。 当他气喘吁吁地跑到老汉克的牧场时,老汉克正在牛棚里给他的几头牛添草料。 “汉克!” 老汉克听到声音,直起腰,看到杰克跑得满头大汗,有些奇怪地问:“怎么了,小子?这么火急火燎的,被狼撵了?” 杰克喘著粗气,把手里的鹿耳朵递了过去:“我……我打到了一头麋鹿。在屋后的白樺林里。太大了,我一个人弄不回来。” 老汉克愣住了。 他接过那对还带著血腥味的鹿耳朵,翻来覆去地看。 作为老猎手,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刚割下来不久的,而且从耳朵的大小来看,这绝对是头大傢伙。 “麋鹿?”老汉克的眼睛瞪得像牛眼一样,“你在白樺林打到了麋鹿?今天早上?” “是的。”杰克点头。 “你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老汉克简直不敢相信。 这片区域虽然有麋鹿,但它们通常都在更深的山里活动,很少会跑到离居民区这么近的白樺林来。 而且杰克就那么隨便一去,就打到了一头?这运气好得有点不正常了。 “它好像受伤了,我只是补了一枪。”杰克含糊地解释道。他总不能说,是上帝告诉他那里有头鹿等著他去捡。 “受伤的鹿……”老汉克喃喃自语,这倒是解释得通了。 但他看向杰克的眼神还是充满了惊奇。这小子的运气,简直是爆棚了。 “行了,別愣著了!”杰克催促道,“血腥味会引来別的野兽,我们得快点。” “对对对,快!”老汉克也反应了过来,这可是一大笔財富。他立刻放下手里的活,冲屋里喊道:“玛莎!玛莎!把我的大傢伙拿出来!杰克这小子打到麋鹿了!” 没过一会儿,玛莎婶婶就拿著一把半人高的砍骨斧冲了出来,脸上的兴奋劲儿比老汉克还足。 老汉克套上他的老马,拉上雪橇——虽然还没下雪,但在林地里拖东西,雪橇比马车好用。三人带著工具,急匆匆地赶往白樺林。 当老汉克和玛莎婶婶亲眼看到那头巨大的麋鹿时,两个人都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的上帝啊……”玛莎婶婶用手捂住了嘴,“这……这比我们家的一头牛还要大了。” “好小子!”老汉克重重地拍了拍杰克的肩膀,力气大得让他生疼,“你这可不是狗屎运,你这是被上帝亲吻了屁股!” 杰克咧了咧嘴,没说话。 接下来就是紧张而繁重的体力活。 在老汉克的指挥下,三人开始分工合作。 杰克负责剥皮和分解。他前世解剖过的动物標本不计其数,虽然这是第一次处理这么大的猎物,但他的手法却出人意料的熟练和精准。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下刀的位置、切割的角度、分离筋膜的技巧,都让一旁的老汉克看得嘖嘖称奇。 “小子,你这手艺可不像你爹教的。他当年剥皮,弄得跟狗啃过一样。”老汉克一边帮忙拉著鹿腿,一边说道。 “在书上看的。”杰克隨口找了个理由。 他把一整张完整的鹿皮剥了下来,这东西硝制好之后,能卖个好价钱,或者做成一件顶级的御寒大衣。 然后是分割鹿肉。鹿腿、里脊、肋排……最有价值的部分被优先分割下来。 老汉克和玛莎婶婶则负责把割下来的肉块用最快的速度运上雪橇,內臟也被仔细地收拾起来,这在冬天也是宝贵的食物。 三个人忙活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把这头庞然大物处理得七七八八。雪橇上堆得像小山一样,老马都发出了不满的嘶鸣。 “行了,剩下的这些,就留给林子里的伙计们吧。”老汉克看著剩下的骨架和一些碎肉,说道。这是猎人的规矩,从自然中获取,也要有所回馈。 回去的路上,气氛轻鬆而愉快。 老汉克哼著不成调的牛仔小曲,玛莎婶婶则一直在计划著怎么处理这些鹿肉。 “里脊得今天晚上就煎了吃,那最嫩。腿肉大部分得做成肉乾,好存放。肋排可以熏起来,留著过冬。哦对了,还有鹿肝,用洋葱炒了吃最补身体……” 杰克默默地听著,心里也充满了满足感。 他的木屋,终於要有烟火气了。 回到牧场,他们把所有的鹿肉都卸了下来。 “杰克,这头鹿是你打的,你拿大头。”老汉克指著那堆肉山,非常公道地说,“你说吧,要哪些。” 杰克想了想,说道:“汉克,我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而且我那小木屋,也没地方放。这样吧,我拿两条后腿,一块里脊,和一半的內臟。剩下的,都归你们。鹿皮和鹿角也归我。你帮我处理这些肉,再借你的地方熏制一下,行吗?” 老汉克愣住了。 他没想到杰克会这么大方。两条后腿和一块里脊,加起来也就一百多磅肉,对於一头七百磅的麋鹿来说,连四分之一都不到。 “小子,你认真的?” “认真的。”杰克点头,“没有你的马和雪橇,我连一块肉都运不回来。而且,我需要你的帮助来保存它们。” 他很清楚,人情比几百磅鹿肉更重要。在这个时代,一个可靠的邻居,是无价之宝。 老汉克看著杰克清澈而真诚的眼神,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就按你说的办!你这个朋友,我汉克·米勒交定了!” 玛莎婶婶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她看杰克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晚上別走了,就在婶婶家吃饭!我给你做最好吃的香煎麋鹿排!” 杰克没有拒绝。 傍晚,老汉克家的木屋里亮起了温暖的灯光。 壁炉里烧著旺盛的橡木,发出“噼啪”的声响。空气中瀰漫著黄油、蒜末和肉类炙烤后產生的混合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玛莎婶婶把一块块厚切的麋鹿里脊放在烧得滚烫的平底锅上,发出“滋啦”一声美妙的声响。 杰克坐在桌边,手里捧著一杯热气腾腾的麦芽酒,感受著这久违的温暖和安寧。 “来,杰克,尝尝我的手艺!”玛莎婶婶把一块煎得外焦里嫩、还冒著热气的鹿肉排放在他的盘子里。 杰克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 肉质鲜嫩,汁水饱满,带著一丝野性的风味,却又被黄油的香气完美地中和了。 好吃!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 “慢点吃,孩子,锅里还有呢。”玛莎婶婶慈爱地看著他狼吞虎咽的样子。 “玛莎的手艺,在咱们这十里八乡都是头一份。”老汉克得意地喝了一大口酒,“想当年,我就是被她做的一块苹果派给骗到手的。” “去你的,老东西。”玛莎婶婶笑骂了一句。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饭后,杰克告辞回家。老汉克帮他把属於他的那份鹿肉都搬到了他的小木屋里,並且答应明天一早就来帮他搭建一个简易的燻肉架。 送走老汉克,杰克关上门,整个木屋里都瀰漫著一股肉的香气。 他看著掛起来的鹿腿和鹿皮,还有角落里堆放的食物,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包裹住了他。 生存危机,暂时解除了。 他躺在床上,回想著今天发生的一切,感觉就像做梦一样。 那个神秘的声音,到底是什么? 是上帝?是恶魔?还是別的什么东西? 它明天……还会出现吗? 带著这个疑问,杰克沉沉地睡了过去。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睡得最安稳的一觉。 第4章 燻肉 杰克醒来时,天已经大亮。 他不是被冻醒的,也不是被饿醒的。 这一觉睡得前所未有的踏实,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像是被温水泡过一样,舒展开来,充满了久违的力气。 木屋里不再是那种能把人骨头冻僵的冰冷,空气里飘著一股若有若无的肉香,那是掛在横樑上的鹿腿在用最原始的方式宣告著富足。 这种味道,比任何香水都让他感到安心。 他坐起身,没有像往常那样第一时间哆哆嗦嗦地去生火,而是慢慢地打量著自己的“新家”。 屋子还是那间四处漏风的破屋子,墙角的缝隙里依然能看到外面刺眼的天光。 但是,一切又都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角落里,那只空了好几天的粮食口袋被几个装满了肉块的麻布袋取代,那是玛莎婶婶细心帮他分装好的鹿內臟和一些零碎的肉,足够他吃上一阵子。 墙边,那副比人还高的巨大鹿角斜靠著,每一个崢嶸的分叉都在无声地炫耀著主人的武勇和战利品。 最大的一张麋鹿皮被他小心翼翼地卷了起来,放在了屋里最乾燥的角落,这玩意儿可不是吃的,是能换来叮噹作响的真金白银的好东西。 还有头顶横樑上那两条粗壮沉重的后腿,它们掛在那里,就像两座肉山,彻底粉碎了杰克心中关於飢饿的最后一点恐惧。 这一切,都源於昨天清晨脑海里那句莫名其妙的话。 杰克走到水桶边,舀起一勺冰冷的井水狠狠泼在脸上,刺骨的凉意让他瞬间清醒,脑子也跟著活络起来。 那个声音。 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上帝?他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实在很难接受这个说法。 如果真是上帝,为什么不直接给他一口袋金幣,非要搞得这么麻烦? 恶魔的低语?听起来更不靠谱,那声音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就像是机器人一样。 他更倾向於这是一种自己无法理解的自然现象,或许和他穿越时空的经歷有关。 自己的灵魂就像一个奇怪的收音机,偶尔能接收到这个世界发出的某些“信號”。 不管它是什么,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东西能救他的命。 但是,能把命全都押在它身上吗? 杰克摇了摇头。 不行。 昨天是麋鹿,谁能保证今天就不是“邻居家的一只鸡跑丟了”? 这种完全隨机、无法控制的东西,只能当成是老天爷偶尔赏饭吃的运气,是锦上添花,绝不能当成安身立命的根本。 他的根本,还得是自己。 是他脑子里那些领先这个时代一百年的农业知识和经验! 现在,他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这些鹿肉、鹿皮和鹿角。 一个清晰的计划,在他脑海里迅速成型。 第一步,处理好这些肉。 必须儘快把它们熏製成能长期保存的肉乾,否则天气只要稍微一暖和,这些宝贝很快就会腐烂变质。 这件事,老汉克已经答应帮忙了。 第二步,去镇上一趟。把那张完美的鹿皮和雄壮的鹿角卖掉,换成现金。 第三步,用换来的钱,第一时间去亨德森杂货店,把原主欠下的帐还清。 无债一身轻,他不想自己的脖子上套著任何枷锁。 然后,必须买一把新斧子,一把真正的好斧子! 他受够了那把连劈柴都费劲的破烂货。 再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盐、麵粉、更多的咖啡豆。盐是保存肉类的战略物资,绝对不能少。 如果还有余钱,他要买工具,一把结实的锄头,一把锋利的铁锹。 他那几英亩地虽然贫瘠得只能长杂草,但他有的是办法改良土壤。 只要有工具,有时间,他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让那片荒地变成流油的良田! “咚咚咚!” 正想著,木屋那扇薄薄的门被敲响了。 “杰克!开门,小子!太阳都晒屁股了!” 是老汉克那洪亮得能把屋顶积雪震下来的声音。 杰克连忙跑过去打开门,一股夹杂著松木味的清新冷空气瞬间涌了进来。 老汉克扛著一把硕大的斧子,腋下夹著几块厚实的木板,身后还跟著他那匹识途的老马,马背上驮著一堆绳子和工具。 “早上好,汉克。”杰克笑著把他让了进来。 “还早?我家的牛都吃完两轮草了。” 老汉克嘴上埋怨著,眼睛却在屋里飞快地扫了一圈,当他看到那些掛著的肉和墙角的鹿角时,满意地点了点头。 “看来你小子昨晚睡得不错。我还担心你一个人守著这么多肉,会把狼招来呢。” “太累了,睡得很沉。”杰克说的是实话。 “累就对了,好日子都是干出来的!”老汉克把东西往地上一放,拍了拍手上的木屑, “行了,別磨蹭了,我们得抓紧时间。我过来帮你把燻肉的架子搭起来。这活儿得趁早,赶在下一场大雪之前,把肉都熏上。” “真是太谢谢你了,汉克。”杰克发自內心地说。 “谢个屁!”老汉克眼睛一瞪, “快点,去林子里多砍点木头回来,要硬木,橡木最好,熏出来的肉才香。我先在你屋子后面找个避风的好地方。” “我的斧子……”杰克有些不好意思地拿起了墙角那把豁了口的破斧子。 老汉克瞥了一眼,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二话不说,把他自己带来的那把大斧子扔了过来。 “用我的!你那玩意儿,劈柴都嫌丟人!” 杰克一把接住,手腕猛地一沉。 好傢伙,这斧子入手沉重,斧柄是坚硬的胡桃木,打磨得光滑油亮,斧刃在晨光下闪著森森的寒光,一看就是好钢口锻造出来的宝贝。 他拿在手里用力挥了挥,一股力量感从手臂直达全身,趁手极了。 “好斧子!” “那当然!这可是我当年拿一整张成年黑熊皮换来的宝贝!”老汉克一脸得意,隨即又催促道, “快去干活,小子!今天中午,我要吃到你煎的鹿肉排!” “没问题!” 杰克扛起斧子,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使不完的劲。 他大步走向屋后的白樺林,清晨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枝丫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 第5章 小马 杰克和老汉克在木屋后的一块空地上忙活开来。 老汉克经验丰富,他选了一处背风的凹地,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寒风影响熏制的效果。 他用脚在地上划出大致的范围,指挥著杰克挖坑、打桩。 杰克则充分展现了他作为“教授”的动手能力。他虽然没亲手搭过燻肉架,但相关的原理和结构图在他脑子里存著好几个版本。 他不仅完全理解了老汉克的意图,甚至还能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汉克,我觉得我们可以把这个坑挖得再深一点,然后在旁边开一条小小的通风道,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烟的大小和温度。”杰克一边用铁锹铲著土,一边说道。 老汉克停下手里的活,眯著眼睛想了想杰克说的话。他是个老牛仔,一辈子都靠经验办事,从没想过这些道道。 “通风道?那烟不就跑了?”他有些疑惑。 “不会全跑掉,”杰克耐心地解释, “我们可以在通道口用石头堵上,留条缝。烟太大了,肉容易发苦发酸;温度太高了,肉就直接烤熟了,不容易保存。有这条道,我们就能隨时调整,让肉慢慢地、均匀地被烟燻透。” 老汉克蹲下来,用手比划了一下,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他以前燻肉,全凭感觉,有时候一批肉里总有几块味道不对,原来问题出在这儿。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 他抬起头,重新打量了一下杰克,眼神里多了几分惊讶。“你这小子……这些东西都是从哪儿学来的?你爹可不懂这些。” “书上看的。”杰克再次搬出了这个万能的理由,“东部有些农场就是这么干的,说是更科学。” “科学……”老汉克咂了咂嘴,这个词对他来说有点陌生,但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行,就按你说的办!我倒要看看,你这『科学』的法子,熏出来的肉是不是真的更好吃。” 两人一个有经验,一个有理论,配合起来效率出奇地高。杰克负责挖坑和搭建主体框架,他力气大,干起活来又快又稳。 老汉克则负责处理细节,比如用什么木头做掛鉤,怎么把木板的缝隙用泥土封好,这些都是书本上学不到的实用技巧。 忙活了一上午,一个半地穴式的简易燻肉房就初具雏形了。 “呼……歇会儿,歇会儿。”老汉克直起腰,捶了捶自己的后背,额头上也见了汗。“人老了,不中用了,干这点活就喘。” “你可一点都不老,汉克。”杰克笑著递过去一个水壶,“镇上比你年轻的,力气还没你大呢。” “就你小子会说话。”老汉克灌了一大口水,靠在一棵树上,从口袋里摸出他的菸斗,“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光靠这些肉可过不了一辈子。” 杰克也坐了下来,说道:“我正想跟你说呢。等燻肉房弄好,我就想去镇上一趟。把鹿皮和鹿角卖了,换点钱。先把亨德森的帐还了,再买些工具和粮食。” “这是正理。”老汉克点点头,抽了口烟,“去镇上是该去。你那几亩地也该拾掇拾掇了,再这么荒下去,明年开春就更难弄了。” 说到地,老汉克又嘆了口气:“唉,你那块地,石头多,土又薄,不是什么好地。要我说,你还是听我之前的劝,卖给斯科特算了。你现在手里有了这笔钱,可以去河谷那边买块好点的地,哪怕小一点,也比守著这片破烂强。” “我还是想试试。”杰克看著不远处那片属於自己的荒地,眼神很平静,“我有办法让它变肥沃。” 老汉克看著杰克那股子倔劲,摇了摇头,没再劝。他知道这孩子的脾气像他爹,认准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行吧,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老汉克换了个话题,“你要去镇上,没个脚力可不行。从你这儿走到镇上,得大半天。要不,我把我的老贝茜借你用?” “那太好了。”杰克正愁这事呢。 两人聊著天,目光无意中投向了老汉克家的方向。能看到他家的牛在围栏里悠閒地吃草,几匹马在另一片空地上甩著尾巴。 其中有一匹半大的小马,看起来格外瘦弱,棕色的毛髮也有些杂乱,跟旁边那几匹膘肥体壮的成年马比起来,就像个营养不良的丑小鸭。 它总是被其他马挤到一边,只能吃到些剩下的草料。 “那匹小马是怎么回事?”杰克隨口问道。 老汉克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哼了一声,语气里带著点嫌弃。 “別提了,就是那头叫『闪电』的母马去年生的崽子。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打小就体弱多病,吃得比谁都多,就是不见长肉。你看它那副样子,瘦得跟柴火棍似的,风一吹都能倒。它母亲『闪电』,当年可是匹好马,有人出到一百二十美元我都没捨得卖!指望著它能生个金疙瘩……结果呢?生了这么个赔钱货。” 老汉克磕了磕菸斗,继续抱怨道:“养著它纯粹浪费草料。我琢磨著,再过几天,要是还没人要,就乾脆处理掉算了。要么几美元卖给收马皮的,要么……唉,送去镇上的工厂做成胶水。总不能让它白白耗死在牧场里,多养一个冬天,我得亏死。” 在1905年的美国乡村,这是一种无奈的现实。 当一匹马失去了劳动能力,它的最终价值便落在了皮毛、骨骼和筋肉上。 遍布各地的熬胶厂,就像生命的终末站,將这些曾经的伙伴分解成最原始的工业原料:皮製成革,骨与蹄熬成粘稠的胶,油脂化作肥皂。 对老汉克这样的牧场主而言,这不是残忍,而是在严酷生存法则下,不得不做的现实抉择。 杰克静静地听著,眼睛却一直没离开那匹小马。 作为农业大学的教授,他对牲畜的了解远超这个时代的任何人。他虽然离得远,看不真切,但他能从那匹小马的体型结构上,看出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它的身形虽然瘦,但骨架子却很匀称。尤其是后半身,线条流畅,肌肉轮廓若隱若现,那是一种爆发力极强的体態特徵。它的头很小,眼睛却显得很大,透著一股机灵劲儿。 这……根本不像一匹普通的劣马。 杰克的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他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想什么都是白搭。 “好了,休息够了,接著干活!”老汉克站了起来,“早点弄完,你小子早点去镇上换钱。看著你这穷日子,我都替你著急。” 杰克笑了笑,也跟著站起来,重新拿起了工具。 阳光下,那匹瘦弱的小马低著头,在角落里努力地啃食著草根,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 第6章 情报 夜深了。 木屋里一片漆黑,只有燻肉房那边飘来的烟火气,混著橡木和果木的香气,钻进杰克的鼻子里。 这股味道,让他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终於扎下了一点根。 晚饭是老汉克送的麵包,配上他自己煎的鹿肝。 滚烫的油脂和焦香的麦子餵饱了肠胃,身体暖和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总感觉有一股寒气从骨头缝里往外冒。 不冷了,也不饿了。 可新的问题又来了。 杰克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睁著眼睛,脑子却一刻也停不下来。 钱。 干什么都需要钱。 买一把好用的斧头,买几袋能过冬的土豆,买来年开春的种子……哪样离得开钱? 那张鹿皮和鹿角能换几个钱,但那点钱,撒进这片贫瘠的土地里,连个响都听不见。 必须得找到一个来钱快、来钱稳的路子。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继续打猎? 这次能撞上一头麋鹿,纯粹是走了狗屎运。他不可能天天都有这种运气。再过一两个月,大雪封山,连门都出不去,还打个屁的猎。 种地? 那是他的老本行,是他最想干的事。 可眼前这几亩地,石头比土都多,想让它长出庄稼,没个一年半载的功夫去改良,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远水解不了近渴。 杰克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白天看到的那匹瘦弱小马身上。 老汉克说它吃得多不长肉,体弱多病。 但在杰克这个专业人士眼里,这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很大概率是肚子里有寄生虫,或者是缺了某些微量元素。 在这个时代,这或许是宣判了一匹马的死刑。 可在他看来,只需要找对几种草药,或者在饲料里加点东西,就能药到病除。 如果…… 如果能用最低的价格把那匹马买下来,把它调理好,再转手卖出去……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野草一样疯长。 一匹普普通通的駑马,也能卖上几十美元。一匹训练好的工作马,价格轻鬆上百。 要是那匹马的血统,真像他猜测的那样…… 那价值,简直不可估量! 这绝对是一条能让他翻身的捷径! 可是…… 杰克烦躁地抓了抓头髮。 他没钱。 一分钱都没有。 就算把鹿皮鹿角卖了,那点钱也得掰成八瓣花。拿去赌一匹看起来快死的马? 风险太大了。一步走错,这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启动资金! 他忍不住又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声音。 要是……要是能再来一次就好了。 隨便给点什么提示都行啊!哪怕是告诉他林子里哪棵树下有窝兔子,也比他现在这样干想强! 他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努力回忆第一次听到那个声音时的感觉。 半梦半醒……精神恍惚…… 难道非得在那个状態下才能触发? 想著想著,白天的疲惫感涌了上来,他的意识真的开始模糊了。 木屋里静悄悄的,只有屋外寒风吹过树梢的呜咽声。 就在杰克即將彻底睡过去,整个人的精神和身体都处於最放鬆的那一刻。 那个冰冷的,不带一丝一毫感情的声音,再一次,毫无徵兆地响彻他的整个脑海! 【邻居老汉克准备低价处理他那匹看似瘦弱,实则有夸特马血统的幼驹。】 “轰!” 杰克猛地睁开了眼睛! 所有的睡意,在这一瞬间被炸得粉碎! 他整个人都僵住了,心臟“咚!咚!咚!”地狂跳起来,撞得他胸口生疼,比上次听到麋鹿情报时还要剧烈一百倍! 夸特马! 真的是夸特马! 他的猜测,被证实了! 这个词对別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对杰克这个前世的农业大学教授而言,不亚於一道惊雷在他头顶炸响! 夸特马!美国牛仔的灵魂伙伴! 它因为在四分之一英里赛道上的惊人速度而得名,但它真正的价值,远不止速度! 性情温顺、肌肉发达、反应快得嚇人,还有一种天生的“牛感”,能预判牛群的动向! 对於一个牧场主来说,一匹好的夸特马,不仅仅是一个坐骑,它就是最高效的生產工具,是財產,是安全的保障! 在1905年这个年代,夸特马的血统还没后世那么出名,也没形成体系。但它优良的特性,早已被那些经验丰富的老牛仔们奉为至宝! 老汉克那个倔老头! 他竟然有一匹带夸特马血统的幼驹,而他自己却不知道! 他竟然要把这匹未来的宝马,当成几块钱的垃圾给处理掉! 一个巨大的,足以改变他命运的机会,就这么赤裸裸地砸在了他的脸上! 他必须得到它! 无论如何,都要得到这匹马! 这匹马,不仅仅是一匹马! 它是他未来牧场的基石!是他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敲门砖!是他杰克·克劳福德在这个该死的时代,安身立命的本钱! 杰克的呼吸瞬间变得急促,全身的血液都好像烧开了一样,一股燥热从脚底板直衝天灵盖! 他“噌”地一下从床上一跃而起,赤著脚在冰冷的木地板上来回踱步。 冷静! 必须冷静下来! 他强迫自己停下,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呼吸著冰冷的空气,试图让滚烫的大脑降温。 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钱。 他没钱! 情报里说,老汉克准备“低价处理”。 这个低价,能低到多少? 按照老汉克白天的说法,也许就是几块钱的事。可他现在,连一个美分都掏不出来! 他唯一的指望,就是那张还没硝制好的鹿皮,和那副完好无损的鹿角! 必须马上去镇上! 立刻!马上! 杰克衝到窗边,扒著窗框往外看。 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距离天亮至少还有好几个小时。 不行,现在去不了。 晚上的森林里指不定藏著什么东西,而且这个点,镇上的店铺全都关著门。 他必须等到天亮。 他走到门口,拉开门栓,一股刺骨的寒风灌了进来,让他打了个哆嗦。 他望著远处老汉克家那个方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疯狂吶喊: 上帝保佑,希望老汉克明天別太早把那匹马处理掉! 他需要时间!他需要一点点时间! 这一夜,杰克再也睡不著了。 他索性坐到桌子边上,就著从窗户透进来的微弱月光,一遍又一遍地擦拭著那把老旧的温彻斯特步枪。 只有这冰冷的钢铁质感,才能让他那颗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心臟,稍微平復一些。 天,快点亮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都像是在他心上煎熬。 终於,当天边的山脊线露出一抹微弱的鱼肚白时,杰克再也等不下去了。 他把步枪背在身后,检查了一下腰间的猎刀,又將那张卷好的鹿皮和鹿角用绳子牢牢捆在背上,最后戴上帽子,推门而出。 他要去镇上,他要用最快的速度换到钱,然后回来,买下那匹属於他的马! 第7章 借马 天还没亮透,薄雾像是给整个世界蒙上了一层湿冷的纱。 牛羊的叫声,混著玛莎婶婶在屋里叮叮噹噹的动静,让这片土地充满了鲜活的气息。 但杰克对此充耳不闻。 他的脚步又急又快,几乎是小跑著冲向老汉克的牧场,靴子踩在带霜的草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借马! 这不单单是为了去镇上,更是他计划中最要命的一环! 他必须亲眼確认,那匹小马还在!他必须再探探老汉克的口风,看看自己还有多少时间! 老汉克正在牛棚里,佝僂著背挤牛奶。 看到杰克这么早扛著一大卷东西衝过来,他愣了一下,停下了手里的活。 “小子,这么早就过来了?我还以为你得睡到太阳晒屁股呢。”老汉克用粗糙的手背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早上好,汉克。”杰克把背上的鹿皮和鹿角卸下来,靠在柵栏上,大口喘著气,“我等不及了,想今天就去镇上。早点去,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说得也是。”老汉克浑浊的眼睛里透出一丝讚许,点点头,“年轻人就该有这股子衝劲儿。你等我一下,我挤完这点奶,就去给你套马。” “不著急,我帮你。” 杰克二话不说,直接走进牛棚。 牛棚里那股混合著乾草和牛粪的气味,不但没让他皱眉,反而让他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他熟练地拎起另一个空桶,在另一头奶牛旁边的小凳上坐下,双手一上一下,有节奏地挤起奶来。 那动作,那力道,標准得就像教科书。 老汉克看得眼睛都直了。 “嘿,你小子可以啊,连这个都会?”他咧开嘴,露出发黄的牙齿,“你爹那傢伙可从来不碰这些活儿,他嫌牛身上有味儿。”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海量,????????????.??????任你挑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以前在书上看过,觉得挺有意思,自己瞎琢磨的。”杰克头也不抬,隨口胡扯。 他总不能说,在农业大学里,別说挤奶,就算是给奶牛人工授精的论文,他都写过好几篇。 两个人,一老一少,在晨光熹微的牛棚里默默干活,气氛意外的融洽。 很快,两个奶桶都装满了。 老汉克提著沉甸甸的奶桶,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走吧,去给你挑马。你想用哪匹?老贝茜虽然慢了点,但性子稳,最適合驮东西。” “就老贝茜吧,稳当点好。” 杰克嘴上应著,一颗心却已经飞到了马厩。 他的脚步看似不急,实则每一步都算计著距离。 穿过院子,走向马厩。 杰克的余光第一时间就锁定了那个角落里的围栏! 还在! 那匹瘦弱的棕色小马还在! 它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脑袋耷拉著,两条后腿微微打颤,一副营养不良、无精打采的倒霉样子。 杰克心里那块悬了一整夜的巨石,“咚”的一声,总算落了地。 他装作不经意地抬起下巴,朝那个方向指了指,用一种极其隨意的口气,像是討论今天天气一样问道:“汉克,你昨天说的那匹小马,还没处理掉啊?” “哦,你说它啊。” 老汉克顺著他指的方向瞥了一眼,满脸都是嫌弃和不在乎。 “还没呢!本来约了西边山谷的罗杰斯今天过来看看,他家有时候会买些便宜的马回去养著干杂活,拉拉磨盘什么的。” 杰克的心臟猛地一缩! 罗杰斯?他听过这个名字,一个出了名的吝嗇鬼,专门收购別人不要的牲口。 要是被他买走,这匹未来的冠军马,这辈子就真的完了! 老汉克浑然不觉,继续骂骂咧咧地抱怨著:“谁知道那傢伙早上托人带信,说他家的牛生病了,今天来不了,得过两天再说!” 轰! 杰克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 来不了?过两天再说? 这……这简直是天助我也!是上帝听到了他的祈祷吗?! 这意味著他多了至少两天的时间!两天!足够他把鹿皮换成钱,再回来把这匹马买下来! 他强迫自己转过头,脸上挤出一副替老汉克感到可惜的表情:“那可真是太遗憾了。这么说,你还得再白养它两天了。” “谁说不是呢!”老汉克一提起这个就来气,一口浓痰吐在地上, “这小崽子,就是个赔钱货!多留一天,我就多亏一天的草料钱!要不是看在它母亲的面子上,我昨天就想一枪把它解决了,省得看著心烦!” 听著老汉克的抱怨,杰克心里已经彻底有了底。 汉克確实是著急想要处理掉小马。 他默不作声地帮著老汉克,把那匹叫“老贝茜”的母马从马厩里牵了出来。 马鞍有些破旧,皮子都磨得发亮了。 杰克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然后把那捲鹿皮和鹿角牢牢地捆在马背上,打了个死结。 “路上小心点,小子。”老汉克拍了拍杰克的肩膀,语气里带著几分长辈的关切,“镇上的那些生意人,一个个都精得跟猴儿似的,別被人给骗了。尤其是亨德森杂货店那个老傢伙,最会压价,心黑著呢!” “我知道,我会小心的。” 杰克点点头,翻身上马。 动作有些生疏,毕竟这具身体的记忆和他自己的经验还需要磨合。 老贝茜似乎感觉到了背上是个新手,不耐烦地打了个响鼻,但好在它性子確实温顺,只是晃了晃脑袋,並没有乱动。 “还有这个!” 玛莎婶婶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著一个用乾净布包著的东西,快步递过来。 “这是刚烤好的麵包,还热著呢,你带在路上吃。別饿著肚子赶路。” 杰克接过那个温热的布包,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 麵包的温度,透过布料,一直烫到了他的心里。 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谢谢你,玛莎婶婶。”他的声音有些乾涩。 “行了,大老爷们的,磨嘰什么!快走吧!”老汉克挥了挥手,催促道。 杰克用力点点头,不再多言。 他双腿轻轻一夹马腹。 老贝茜迈开蹄子,慢悠悠地,朝著那条通往镇子的土路走去。 走出了一段距离,杰克下意识地回头望去。 晨雾中,老汉克和玛莎婶婶还站在原地,像两尊风化的雕像,远远地看著他。 他用力地挥了挥手,直到他们的身影彻底模糊,变成两个看不清的小黑点。 他转过头,目光投向远方。 前路,就是黑木镇。 第8章 黑木镇 从杰克的木屋到黑木镇,骑马也需要小半天的时间。 一路上的景色荒凉而壮阔。土路两旁是枯黄的草原,远处是连绵起伏的丘陵,更远的地方,落基山脉的雪顶在阳光下闪著刺眼的光。 杰克並不著急赶路,他一边任由老贝茜不紧不慢地走著,一边仔细观察著周围的土地和植被。 作为一名农业专家,这些在他眼中都不是普通的风景,而是充满了信息的密码。 这片土地的土壤是什么成分,適合种什么?哪里水源比较丰富,哪里又相对乾旱?哪些植物是优良的牧草,哪些又是需要清除的毒草? 这些知识,就是他未来安身立命的最大本钱。他要把这一切都牢牢地记在脑子里。 临近中午,地平线上终於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镇子轮廓。 黑木镇。 镇子不大,只有一条主街,两旁是清一色的木质建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街上很冷清,偶尔有几个牛仔骑著马经过,扬起一阵尘土。一块歪歪斜斜的木牌上写著“黑木镇欢迎您”,但油漆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 这就是1905年的美国西部小镇,原始、粗獷,带著一种野蛮生长的气息。 杰克径直朝著镇子中心最大的一栋建筑走去,那是亨德森杂货店。 杂货店的门脸上掛著一块巨大的招牌,上面画著从斧头、绳索到麵粉、罐头的各种商品,生怕別人不知道这里什么都卖。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杰克下了马,把老贝茜拴在门口的木桩上,然后解下马背上的鹿皮和鹿角。 鹿皮很重,他一个人抱起来有些费力。鹿角则很扎手,他只能小心地扛在肩上。 他推开杂货店的门,一股混杂著皮革、菸草、咖啡豆和各种香料的味道扑面而来。 店里的光线有些昏暗,货架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显得有些杂乱。 一个戴著眼镜、头髮稀疏的中年男人正站在柜檯后面,用一块布慢悠悠地擦拭著一个玻璃罐。 他就是杂货店的老板,亨德森先生。 听到门口的风铃声,亨德森抬起头,推了推眼镜,看清来人是杰克时,脸上並没有多少热情。 “哦,是克劳福德家的小子啊。”他的声音不咸不淡,“有什么事吗?如果是想继续赊帐的话,恐怕不行。你家在我这里的帐,已经有十二美元了。我得提醒你,再不还钱,我可就要去找戴维斯警长了。” 戴维斯警长是个正直的人,这一点全镇无人质疑。 如果亨德森真的请他出面,他一定会依法办事,亲自將赊帐不还的杰克“请”去警局聊聊。 但杰克並不在意他的態度,他平静地把怀里的鹿皮放在柜檯上,然后把鹿角也小心地靠在旁边。 “亨德森先生,我今天不是来赊帐的。”他开口说道,“我是来卖东西,顺便……还钱的。” 亨德森的目光落在了那张巨大的鹿皮上,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 他放下手里的活,从柜檯后面走了出来,装模作样地围著鹿皮和鹿角转了一圈。 “麋鹿皮?还有这么大一副鹿角?”他伸手摸了摸鹿皮的毛,又敲了敲鹿角,语气里带著几分挑剔,“嗯……皮子还算完整,就是处理得一般,边缘有些毛糙。鹿角嘛,品相还行,可惜左边这个角尖上有点磨损。” 杰克心里冷笑一声。 这张鹿皮是他亲手剥下来的,手法绝对专业,完整得没有一个多余的破口。鹿角的磨损更是无稽之谈,那是麋鹿活著的时候自然形成的痕跡,根本不影响价值。 这个亨德森,果然像老汉克说的那样,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老狐狸,开口就先压价。 “亨德森先生,这可是今年入冬前最好的皮子了。”杰克不卑不亢地说道,“你看这毛色,油光发亮,厚实得很,做一件大衣,再冷的冬天也不怕。至於鹿角,这可是標准的十二叉,掛在城里那些有钱人的客厅里,绝对气派。” “东西是好东西,可惜啊,现在行情不好。”亨德森摇了摇头,嘆了口气,做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你也知道,今年收成差,大家手里都没什么閒钱。我收了你这个,也不知道要放到什么时候才能卖出去。要承担风险啊。” 他顿了顿,伸出了一根手指。 “这样吧,看在你家困难的份上,我给你一个公道价。这张皮,连同这个鹿角,我一共给你……十美元。” 十美元? 这个价格简直就是抢劫! 杰克差点气笑了。光是这张品相完美的麋鹿皮,拿到大一点的城市,卖二十美元都有人抢著要。更別说还有这么大一副鹿角。 他知道亨德森在欺负他年轻,更欺负他穷,急著用钱。 要是换做原主,说不定就真的被他唬住,稀里糊涂地就答应了。 但现在的杰克,可不是那个不諳世事的少年了。 “亨德森先生,”杰克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如果你没有诚意的话,那我就只能把它们带到別的地方去卖了。我想,镇上肯定不止你一家收皮货吧?就算镇上没人收,我骑马去別的镇子,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他的语气很平静,但话里的意思却很强硬。 亨德森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个平时看起来沉默寡言的小子,今天竟然这么不好对付。 他上下打量著杰克,发现这孩子確实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神很镇定,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气势。 “年轻人,別这么衝动。”亨德森的语气缓和了一些,“价格嘛,都是可以谈的嘛。你说,你想要多少?” 杰克知道,主动权已经回到自己手里了。 他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十美元。” “什么?!”亨德森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三十美元?你怎么不去抢!小子,你这是狮子大开口!” “亨德森先生,这个价格一点都不高。”杰克寸步不让,“一张上好的麋鹿冬皮,至少值二十美元。这副十二叉的鹿角,掛在酒馆或者旅店里当装饰,十美元他们抢著要。我这个报价,很公道。” 他这是在点亨德森,告诉他別把自己当傻子,这东西的价值和销路,他心里清楚得很。 亨德森的脸色阴晴不定。他知道杰克说的是实话。这批货他转手卖出去,至少能赚一倍。但他天性贪婪,到嘴的肥肉不想轻易让出去。 两人就在柜檯两边对峙著,谁也不说话。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过了好一会儿,亨德森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十五美元!不能再多了!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 杰克摇了摇头,直接动手,准备把鹿皮重新捲起来。 “看来我们谈不拢。打扰了,亨德森先生。” “等等!” 第9章 成交 亨德森急了。 他是真的急了! 这小子不是在跟他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那双眼睛里没有半点犹豫,他是真的要走! 这么好的货,要是真让別人收了去,他得后悔死。 “二十五美元!”他咬著牙报出了一个新价格,“小子,这真的是我的底线了!你就算拿到天上去,也卖不出比这个更高的价了!” 杰克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二十五美元。这个价格,虽然比他预期的三十美元低了点,但也算是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了。 再继续僵持下去,未必能多榨出几美元,反而可能彻底得罪这个掌握著黑木镇物资命脉的胖狐狸。 见好就收。 “成交。”杰克乾脆利落地说道。 亨德森长长地鬆了一口气,感觉像打了一场仗一样,后背都有些出汗了。他看著杰克,眼神复杂。 这克劳福德家的小子,今天邪门了,真他娘的不简单! 交易达成,亨德森的脸上又重新堆满了商人的职业假笑,只是那笑容怎么看都带著几分肉痛。 他从柜檯下的一个沉甸甸的铁盒子里,慢吞吞地数出二十五美元。有崭新的纸幣,也有磨得发亮的硬幣,混杂著一股钱特有的铜臭味。 “点点吧,年轻人。” 杰克接过钱,仔细地数了一遍,確认无误后,揣进了口袋。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凭自己的能力赚到的第一笔巨款。沉甸甸的感觉,让他心里踏实了不少。 他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从那一沓钱里,抽出了一张十美元和两张一美元的纸幣,重新放在了柜檯上。 “亨德森先生,我来还帐。” 亨德森看著柜檯上的十二美元,愣了一下。他显然没想到杰克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还钱。 在这个时代,欠帐不还、能拖就拖的人太多了。像杰克这样,钱还没捂热就主动还债的,实在少见。 他看向杰克的眼神,终於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之前的轻视和算计,少了很多,多了一丝真正的审视。 “好小子,有信用。”亨德森点点头,从柜檯下翻出一个厚厚的帐本,找到克劳福德家的那一页,用笔在上面重重地划了一道。 “好了,你父亲欠的帐,两清了。”他说著,把那十二美元收进了铁盒子里。 做完这件事,杰克感觉浑身一轻,像是卸下了一个压在身上许久的无形包袱。 “现在,我要买点东西。”杰克开口。 “隨便看,隨便挑!”亨德森的態度明显热情了起来,他拍著胸脯保证,“今天你是我这儿的大客户,都给你算便宜点!” 杰克笑了笑,没把他的客套话当真。 他首先走向了摆放工具的区域,目標很明確——一把好斧子。 木屋要修补,柴火要劈砍,以后开垦土地、建立围栏,都离不开一把趁手的斧子。 货架上掛著好几把,有笨重的美式砍伐斧,也有小巧的家用手斧。 杰克一把一把地拿下来看。他用手指轻轻弹击斧身,听声音辨別钢材的质量;他仔细检查斧刃的打磨工艺,还有斧柄的木质和手感。 他那副专业的样子,让一旁的亨德森看得嘖嘖称奇。这小子,哪儿像个穷牛仔,倒像个经验老到的伐木工。 最后,杰克选中了一把瑞典產的钢斧。 斧身线条流畅,分量適中,斧刃在灯光下闪著幽幽的蓝光。斧柄用的是北美山核桃木,坚韧而有弹性,握在手里非常舒服,像是身体的延伸。 “就这把了。”杰克说道,“多少钱?” “嘿,你可真有眼光。”亨德森竖起了大拇指,“这可是我这里最好的斧子了,从东部运来的好东西。要价三美元。看在咱们交易愉快的份上,给你算两块五。” 杰克知道他肯定还是赚了,但两块五买这样一把好斧子,也算是公道。 “好。”他点点头。 接著,他又去选购生活必需品。 “给我来二十磅麵粉,十磅玉米粉。” “要最好的那种。” “盐,给我来一大包,要粗盐。” “咖啡豆,也来两磅。” “还有,火柴,蜡烛,煤油……都给我来一些。” 杰克一样一样地报著,亨德森就在后面忙不迭地给他装货。他买的都是最实用的东西,没有一点多余的浪费。 最后,所有的东西都打包好了,堆在柜檯上。 亨德森拿出算盘,噼里啪啦地打了一阵,报出了总价:“斧子两美元五十美分,麵粉一美元,玉米粉五十美分,盐四十美分……加上你买的这些零碎,一共是五美元二十美分。” 杰克从口袋里数出钱付了帐。 二十五美元,还了十二美元的债,又花了五美元二十美分买东西,现在他口袋里还剩下七美元八十美分。 看著眼前堆成小山的物资,杰克心里充满了满足感。有了这些东西,他就能彻底告別之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了。 他把东西分批搬到外面的马背上,用绳子仔细捆好。 做完这一切,他准备离开。 就在他脚踩马鐙,即將上马的那一刻,关於那匹夸特马的念头再次从心底浮现,但这次没有太多纠结。 他手里攥著七美元八十美分。 老汉克说过,五美元就能买下那匹小马。 钱,够了。 老汉克夫妇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送来了救命的食物,这份恩情他记在心里。 但这匹马,是另一回事。 一码归一码。 老汉克自己都急著要把它处理掉,要么廉价卖给別人,要么直接送去胶水厂。 他接手,既是解了老汉克的燃眉之急,也是给自己一个未来的起点。 他不是圣人,更不想当圣人。 他只是一个想活下去,並且想活得比任何人都好的人。 在这片野蛮生长的土地上,抓住每一个从指缝里溜走的机会,远比维护一个完美无瑕的道德形象更重要。 杰克翻身上马,动作乾脆利落,没有丝毫拖沓。 马头调转,马蹄在泥地上踏出清脆的声响。 他没有回家。 而是径直朝著来时的路,朝著米勒牧场的方向,催马而去。 第10章 罗杰斯 马蹄踩在结了薄冰的泥土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 老贝茜的性子很温顺,驮著小山一样的货物,步子依然走得很稳。 杰克坐在马背上,身体隨著马匹的走动而轻轻摇晃。半天奔波的疲惫感一点点涌了上来,但他精神头很足。 为了节省时间,杰克决定抄近路,拐进了一条废弃的老矿道。 这条路是几十年前淘金热时硬生生炸出来的,两侧岩壁布满裂缝。 杰克注意到,头顶的岩壁上正不断渗出水滴,在这接近冰点的天气里显得极不寻常。路边还散落著不少新鲜的碎石。 他轻轻踢了踢马腹,催促老贝茜快些通过 ...... 离老汉克的牧场越来越近了,远远地已经能看到那熟悉的木屋和牛棚。 杰克的心跳开始不自觉地加快,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兴奋。 他已经想好了,一回去就找老汉克,把钱拍在他面前,牵走小马。 五美元,换一个崛起的希望!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值! 然而,就在他拐过一片小树林,牧场的全貌展现在眼前时,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牧场的柵栏边上,停著一辆他从未见过的破旧木板车。 车身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木板都泛著灰白色,车轮上沾满了厚厚的泥浆。 拉车的是两匹瘦骨嶙峋的老马,正无精采地低头啃著地上的枯草,尾巴有气无力地甩动著,驱赶著几只苍蝇。 一个穿著深色旧工装的男人正站在柵栏边,和老汉克说著什么。 那个男人背对著杰克,身形瘦高,像一根插在地里的竹竿。他戴著一顶看不出原来顏色的宽檐帽,帽檐压得很低。 他一边说话,一边不停地伸出乾瘦的手指,指著围栏里那匹瘦弱的棕色小马。 杰克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 罗杰斯! 那个老汉克提过的,约好要来看马的买家! 他不是因为牛生病,要过两天才能来吗?怎么今天就到了? 杰克脑子“嗡”的一声。所有的计划,所有的盘算,在这一刻都被打乱了。 他下意识地拉紧了韁绳,让老贝茜停下脚步,躲在了树林的阴影里。 他死死地盯著远处的两个人,耳朵竖了起来,想要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 风把他们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送了过来。 “……你看这腿,太细了……风大点都能给吹折了……站都站不稳……”那个叫罗杰斯的男人声音沙哑,带著一种病懨懨的调子,仿佛隨时都会断气。 “……毛色也杂,没一点光泽……养不大的,汉克,我跟你说,这纯粹是浪费草料……你还不如早点把它送去镇上换几个胶水钱。” 老汉克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耐烦:“行了行了,罗杰斯,你每次来都这套。这马再怎么说也是『闪电』的后代,底子在那儿呢。” “底子?什么底子?好马也能生出瘸腿的玩意儿,这有什么稀奇的?”罗杰斯的声音拔高了一点,听起来像是在为什么东西惋惜,“我收了它,也是看在它妈的面子上,不然这种货色,白给我都不要。” 杰克在树后听得清清楚楚,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 这个老傢伙,眼光真他娘的毒! 他嘴上把小马贬得一文不值,可人却巴巴地跑了过来,连牛生病都顾不上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也看出了这匹小马的不凡之处! 杰克的心沉到了谷底。 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出现了一个识货的竞爭者。 而且这个竞爭者,已经捷足先登,正在跟老汉克討价还价。 他看著罗杰斯那副穷酸潦倒的样子,再回想老汉克对他的评价——“吝嗇出名的傢伙”。杰克瞬间明白了。 这傢伙把自己偽装成一个专收破烂的穷老头,就是为了用最低的价格,把別人看不上的好东西弄到手。 这是一个老狐狸,一个真正的投机者! 杰克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他口袋里的七美元八十美分,在这一刻似乎变得不那么够用了。如果这个罗杰斯也铁了心要这匹马,一场价格战在所难免。 可自己能跟他爭吗? 老汉克原本的心理价位是五美元。如果罗杰斯出六美元,自己跟不跟?出七美元呢?自己全部的家当也才七美元八十美分。 更要命的是,一旦开始竞价,老汉克也不是傻子,他立马就会意识到这匹小马没那么简单。到时候,恐怕更难了。 怎么办? 杰克的大脑飞速运转。 衝出去,加入他们?不行,那样太蠢了,只会把价格抬上去,让老狐狸和老汉克都占了便宜。 等他们交易完了,再去找罗杰斯买?更不可能,这老狐狸既然看上了,就不可能再转手卖给自己,除非自己出天价。 放弃? 这个念头只在杰克脑中闪了一下,就被他狠狠地掐灭了。 绝不! 这是他翻身的机会,是未来的希望,是那神秘声音送给他的一份大礼。他不能就这么眼睁睁地看著它从自己手里溜走。 必须想个办法。 一个不用竞价,就能让老汉克把马卖给自己的办法。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观察著远处的两个人。 罗杰斯还在喋喋不休,像一只烦人的苍蝇,老汉克则抱著胳膊,一脸的不耐烦,显然是被这老傢伙磨得快没脾气了。 “……最多三美元,汉克。不能再多了。我拉回去也得费草料,能不能养活还是两说。说不定半路上就倒了,我还得费力气把它埋了。”罗杰斯伸出三根乾枯的手指,在老汉克面前晃了晃。 老汉克皱著眉头,显然对这个价格很不满意:“三美元?罗杰斯,你还不如直接抢!我说了,最少五美元!” “五美元?五美元我能去买半头小牛了!汉克,你这是在卖马,不是在卖金子!”罗杰斯叫嚷起来,声音尖锐得刺耳,“就这玩意儿,除了我,谁还会要?你留著过冬吗?它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是个问题!” 这话戳中了老汉克的痛处。 他確实是这么想的,这匹小马太弱了,他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照顾,更不想看著它在暴风雪里冻死。 老汉克的脸上出现了犹豫。 杰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知道,老汉克快要鬆口了。 一旦老汉克同意了三块钱这个价格,自己再想用五块钱买回来,就等於是明著告诉老汉克,这马有猫腻。 到时候,事情会变得更复杂。 不能再等了! 杰克忽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点。 老汉克对罗杰斯的印象很差。他称呼他为“吝嗇的傢伙”,言语间充满了不屑。 在老汉克这种淳朴的西部牛仔眼里,罗杰斯这种人就是投机取巧的代表,令人不齿。 而自己呢? 自己是他的邻居,是那个在他危难时受过他恩惠,並且知恩图报的年轻人。 就在今天早上,自己还帮他挤了牛奶,玛莎婶婶还给自己带了麵包。 他们之间的关係,不一样。 一个是令人厌烦的生意人,一个是值得信赖的邻家小子。 一个计划的雏形,在杰克脑中迅速形成。 他不再犹豫,牵著老贝茜,从树林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朝著牧场的方向大步走去。 他故意把脚步踩得很重,让马蹄和靴子踏地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到远处的两人耳朵里。 第11章 吝嗇鬼 “汉克,我回来了!” 杰克的声音洪亮,打破了柵栏边的沉闷气氛。 老汉克和那个叫罗杰斯的男人同时回过头来。 看到是杰克,老汉克脸上不耐烦的神情缓和了不少,他冲杰克招了招手:“嘿,小子,回来了!怎么样,镇上还顺利吗?” “很顺利,汉克。多亏了你的老贝茜。”杰克一边说著,一边牵著马走了过去。他的视线状似无意地扫过那个叫罗杰斯的男人。 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瘦得像根竹竿,脸上布满了深刻的皱纹,像是被太阳晒乾的橘子皮。他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工装,上面沾著不少油污和泥点,脚上的皮靴更是破旧不堪,鞋头都开了线。 他看人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著,眼神里透著一股精明和算计,但又被他那副穷困潦倒的样子给掩盖了过去。 这身打扮,这副神態,简直就是老汉克口中那个“吝嗇鬼”的完美写照。 杰克心里冷笑一声,这傢伙,不去当演员真是屈才了。 罗杰斯也在打量杰克。他的目光在杰克年轻的脸上停留了一瞬,然后落在了马背上堆得满满的物资上——崭新的斧子,鼓鼓囊囊的麵粉袋,还有各种零碎的包裹。 罗杰斯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汉克,这位是?”杰克明知故问,他要掌握谈话的主动权。 “哦,这是罗杰斯,从河谷那边过来的。”老汉克介绍道,语气里没什么热情,“罗杰斯,这是我的邻居,杰克·克劳福德。” “你好,年轻人。”罗杰斯冲杰克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地像是生了锈的铁片在摩擦。 杰克也冲他点点头,然后转向老汉克,脸上带著恰到好处的笑容:“汉克,我把老贝茜还回来了。你看,我买了些东西,今天晚上终於能吃顿饱饭了。” 他一边说,一边开始从马背上卸货。他故意把那把崭新的瑞典钢斧拿在手里,让斧刃在阳光下闪著光。 “嘿,好傢伙!你还真买了把新斧子!”老汉克凑过来看了看,伸手摸了摸斧身,“瑞典货,好钢!花了不少钱吧?” “两美元五十美分,亨德森那老狐狸还想多要呢。”杰克轻鬆地说道,同时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著罗杰斯的反应。 他看到罗杰斯的嘴角不易察觉地抽动了一下。 杰克心里有数了。这个老傢伙,对金钱极其敏感。自己故意说出斧子的价格,就是在给他施加一种心理压力。 “两美元五十美分?抢钱啊!”罗杰斯果然忍不住开了口,他摇著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现在的年轻人,花钱就是大手大脚。一把斧子而已,镇子东边铁匠铺里打一把,一美元都用不了。” 老汉克撇了撇嘴:“铁匠铺打的能跟这个比吗?一分钱一分货。” 杰克笑了笑,没接罗杰斯的话。他继续往下卸东西,把麵粉、玉米粉、盐和咖啡豆都搬了下来。 “汉克,你看,我还清了亨德森的帐。现在是无债一身轻了。”杰克把一个空了的钱袋拍了拍,然后又把手伸进口袋,摸了摸里面剩下的那七美元。 他这话是说给老汉克听的,也是说给罗杰斯听的。 他在传递一个信息:我不缺钱,而且我有信用。 老汉克听了果然很高兴,他重重地拍了拍杰克的肩膀:“好小子!有出息!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 旁边的罗杰斯则沉默不语,只是那双眯著的眼睛里,光芒闪烁得更厉害了。他肯定在心里盘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年轻人,到底想干什么。 杰克把所有东西都卸完,堆在地上。他拍了拍老贝茜的脖子,对老汉克说:“汉克,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今天什么事都办不成。” “客气什么,邻居之间,不就该互相帮忙嘛。”老汉克摆了摆手,心情看起来很不错。 杰克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他深吸一口气,目光转向了围栏里那匹瘦弱的小马。 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复杂,像是同情,又像是犹豫。 “汉克,这匹小马……”他开口道,声音不大,刚好能让两人都听见。 老汉克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嘆了口气:“別提了,就是个赔钱货。罗杰斯先生正准备把它收走,也省得我看著心烦。” “哦?”杰克装作很惊讶的样子,看向罗杰斯,“罗杰斯先生,您要买这匹马?” 罗杰斯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用他那沙哑的嗓音说道:“算不上买,就是……处理掉。你看它这副样子,瘦得皮包骨头,走路都打晃。我估摸著也活不了几天了。拉回去,要是能养几天就养几天,养不活……也就只能剥张皮了。” 他说得一脸无奈,仿佛自己是在做一件亏本的善事。 杰克心里骂了一声“老狐狸”,脸上却露出瞭然的神情。 “原来是这样。”他点了点头,然后看向老汉克,问道,“汉克,你准备卖多少钱?” 不等老汉克开口,罗杰斯抢先说道:“这哪能叫卖啊。我跟汉克商量好了,我给他三美元钱,就当是辛苦费了。这马,说白了就是个累赘。” 三美元! 杰克的心猛地一跳。这个老傢伙,砍价真够狠的。他显然是想用一个侮辱性的价格,在心理上彻底击垮老汉克,让他觉得这马连三美元钱都不值。 果然,老汉克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三美元?罗杰斯,你打发叫花子呢?”老汉克的声音里带著火气,“我跟你说了,最少五美元!一分都不能少!这可是『闪电』的后代!” “哎哟,我的老伙计,你还提『闪电』。”罗杰斯连连摆手,“就算是国王的儿子,成了瘸子也不值钱啊。三美元,不能再多了。我这还是看在咱们多年交情的份上。不信你问问別人,这种马,有人出一美元都算他眼瞎。” 老汉克气得鬍子都翘起来了,但他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因为他自己心里也觉得,这匹小马確实不值钱。五美元,已经是他最后的心理底线了。 他犹豫了。三美元钱虽然少,但总比让这小马继续在牧场里白吃草料强。 杰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知道,老汉克快要顶不住了。一旦他点了头,这匹夸特马就真的跟自己没关係了。 不能再等了! 就在老汉克嘴唇动了动,似乎准备答应的时候,杰克往前迈了一步,斩钉截铁地开了口。 第12章 我买了 “五美元,汉克。” 杰克的声音不大,但异常清晰,让正在爭吵的喧闹为之一静。 老汉克和罗杰斯都停了下来,齐刷刷地看向他。 老汉克脸上的怒气还没消,混杂著一丝惊讶:“小子,你说什么?” 罗杰斯那双眯著的眼睛也睁开了一些,浑浊的眼珠里透出一股审视的意味,直勾勾地盯著杰克。 杰克没有理会罗杰斯的目光,他看著老汉克,重复了一遍,语气平静而坚定:“我说,这匹小马,五美元,我买了。” 这下老汉克听清楚了。他愣住了,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五美元,这正是他一开始咬死的价钱。 他跟罗杰斯磨了半天嘴皮子,就是为了这个价,结果被这个吝嗇鬼硬生生砍到了三美元,还是一副他占了天大便宜的模样。 现在,杰克这个邻家小子,直接乾脆利落地报出了这个价格。 老汉克心里头,一下子就舒坦了。这不光是钱的事,更是面子和一口气的事。 他寧愿把马卖给杰克,也不想便宜了罗杰斯这个让他打心眼儿里瞧不上的傢伙。 “你……你真要买?”老汉克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在他看来,杰克刚还了债,买了那么多东西,兜里还能剩下几个钱?花五美元买这么个赔钱货,这孩子是不是脑子有点糊涂了? “当然。”杰克从口袋里掏出那叠钱,这是他全部的家当了。他数出五张一美元的纸幣,拿在手里,朝著老汉克递过去。 “汉克,你之前就说五美元,这个价钱我认。我正好也缺一匹能干点零活的马,我看它就挺好。”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既给了老汉克台阶下,也解释了自己买马的动机,听起来合情合理,完全就是一个穷小子想给自己添个牲口,好方便以后干活。 旁边的罗杰斯一直没说话,就那么看著杰克,眼神让人捉摸不透。 老汉克看著杰克手里的五美元,又看了看他真诚的脸,心里的那点疑虑彻底被打消了。 他觉得杰克这孩子,可能就是心善,看这小马可怜。再说了,这是他自己的钱,他愿意怎么花,自己也管不著。 “好!好小子!”老汉克一拍大腿,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换上了爽朗的笑容。 他一把从杰克手里拿过那五美元,看都没看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然后转身对著罗杰斯,下巴一扬,声音洪亮地说道: “罗杰斯,你听见了?这马,我邻居杰克买了!五美元,一分不少!” 那股子扬眉吐气的劲儿,別提多痛快了。 杰克心里也鬆了口气。成了!这匹未来的冠军马,是他的了!他强忍著心里的狂喜,脸上保持著平静。 他以为罗杰斯会恼羞成怒,或者至少会再说几句风凉话,比如嘲笑他是个花钱买垃圾的傻瓜。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罗杰斯什么都没说。 这个瘦得像竹竿一样的老头,只是深深地看了杰克一眼。那眼神很复杂,不像是在看一个傻小子,反倒像是在看一个……同类? 紧接著,罗杰斯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竟然扯出了一个笑容。那笑容很怪,说不上是嘲讽还是讚许,就那么意味深长地笑著。 “呵呵……”他发出一阵沙哑的笑声,“年轻人,有眼光。” 说完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他不再看杰克,也不再看那匹小马,而是转向了老汉克,慢悠悠地说道: “汉克,既然你的马卖出去了,那我就不打扰了。我得去河谷下游看看,听说那边有几头病牛要处理。” 老汉克正高兴呢,也懒得跟他计较,摆了摆手:“行了,那你去吧。” 罗杰斯点了点头,转身就走。他甚至没有回头再看一眼那匹让他大老远跑过来的夸特马。他慢吞吞地爬上自己那辆破旧的木板车,拿起鞭子,轻轻一甩。 “驾!” 那两匹瘦骨嶙峋的老马有气无力地迈开步子,拉著吱吱呀呀的木板车,掉了个头,朝著来时的路慢悠悠地走了。 杰克站在原地,看著罗杰斯远去的背影,心里却翻江倒海。 不对劲。 这个老傢伙太不对劲了。 他不是应该为了没能用三美元骗到这匹马而懊恼吗?他不是应该嘲笑自己这个“冤大头”吗? 可他没有。他只是说了一句“有眼光”,然后就乾脆地走了。 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看出来什么了? 还有那个笑容……杰克感觉自己后背有点发凉。 这个罗杰斯,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他那副穷酸潦倒的样子,百分之百是装出来的! 他肯定也看出了这匹小马的价值! 那他为什么不跟自己爭?如果他出六美元,自己手里的钱就不够了。他为什么放弃得这么干脆? 杰克想不明白。这老狐狸的心思,太深了。 “嘿,小子,想什么呢?”老汉克的大嗓门把杰克的思绪拉了回来。 “哦,没什么。”杰克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汉克,这马现在是我的了,我能把它牵走了吗?” “当然!它现在就是你的財產了!”老汉克心情极好,他大步走到柵栏边,利索地打开了木门,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根被磨得油光发亮的旧韁绳。 “来,这个也给你。这小东西虽然瘦,但性子还算温顺,就是有点怕人。” 老汉克一边说,一边熟练地走进围栏,把韁绳套在了小马的头上。小马不安地晃了晃脑袋,往后缩了缩,但没有激烈反抗。 “你看,就是胆子小。”老汉克把韁绳的另一头递给杰克, “你回去多餵点好料,苜蓿草、燕麦什么的都给它上,说不定真能把它养壮实了。不过我可得提醒你,小子,別抱太大希望,这玩意儿天生底子就弱,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难说。” “我知道了,汉克。谢谢你。” 杰克接过韁绳,入手的感觉有些粗糙,甚至有点硌手,但这一刻,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 他牵著小马,小心翼翼地走出了围栏。 第13章 小闪电 杰克牵著小马,一人一马慢慢地往回走。那根旧韁绳在他手里攥得紧紧的,粗糙的触感不断提醒著他,这不是梦。 五美元,换来了一匹夸特马。 这笔买卖,要是让东部那些赛马的富翁知道了,眼珠子都得瞪出来。 一匹血统纯正的夸特马幼驹,就算是品相一般,也至少值一百美元。 要是能养好了,训练出来,参加比赛拿个名次,那价格就得往上翻好几番。 杰克心里跟揣了个火炉似的,热乎乎的。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从看到这匹小马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绝对是个宝贝。现在,这个宝贝成了他的了。 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匹瘦弱的小马。它低著头,有气无力地跟著走,每一步都好像很费劲。 棕色的毛髮乱糟糟的,一点光泽都没有,肋骨一根根地凸显出来,看著就让人心疼。 可杰克看到的不是这些。他看到的是这副骨架下隱藏的完美比例,是那强劲有力的后腿结构,是那双虽然黯淡但依然透著一丝倔强的眼睛。 他心里盘算著,这小马肯定是有寄生虫,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缺了些关键的微量元素,才会搞成这副鬼样子。 这些毛病,在前世的兽医眼里,根本不算事。只要用对药,再用科学的方法调理餵养,不出三个月,它就能脱胎换骨。 回到自己那座孤零零的木屋前,杰克先把老贝茜背上的物资卸了下来。 麵粉、玉米粉、盐、咖啡豆……这些东西堆在门边,像一座小山。 看著这些东西,杰克心里踏实了不少。至少,这个冬天他和这匹小马都饿不死了。 杰克牵著小马,绕到了木屋后面。 他打算在燻肉房旁边,用剩下的木料和一些砍来的树干,给小马先搭个简易的棚子,至少能挡挡风雪。 小马很怕人,杰克一靠近,它就紧张地往后躲。杰克也不著急,他耐心地站在原地,嘴里发出“嘘嘘”的声音安抚它。 他伸出手,慢慢地,一点点地靠近它的脑袋。 小马的耳朵抖了抖,大眼睛里全是警惕。 杰克的手停在半空中,手上还残留著老贝茜的气味。他保持著这个姿势,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小马似乎確认了他没有恶意,才犹豫著,用鼻子轻轻碰了碰他的手心。 热乎乎的鼻息喷在手上,痒痒的。 杰克心里一喜,成了。 他轻轻地抚摸著小马的脖子,它的毛又干又硬,手感很差。 “以后,你就跟著我了。”杰克轻声对它说,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 “你母亲叫『闪电』,是个值一百二十块的好傢伙。你虽然现在看著不怎么样,但底子比你母亲还好。以后,你也要像闪电一样快。” 他想了想,继续说道:“从今天起,你也叫『闪电』了。小闪电。” 他叫了一声“闪电”,小马没什么反应。他又叫了一声,小马的耳朵动了动。 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杰克把闪电拴在一个临时搭好的栏杆上,又从老汉克家借来的草料里抓了一大把,放在它面前。闪电闻了闻,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看著它吃东西的样子,杰克的心情好极了。这是他的马,是他未来牧场的起点,是他改变命运的希望。 他转身走进木屋,把买来的东西一一归置好。 那把崭新的瑞典钢斧被他靠在墙角,斧刃在昏暗的屋里闪著冷光。 二十磅麵粉和十磅玉米粉被他放进一个旧木箱里,这是他接下来一个月的口粮。 等一切都收拾妥当,他坐到木板床上,从口袋里掏出剩下的钱。 一张两美元的纸幣,一张五十美分的硬幣,还有三枚十美分的硬幣。 总共两块八毛钱。 杰克看著手里的钱,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刚才买下闪电的兴奋劲儿过去了,现实的问题像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 两块八毛钱。 这点钱能干什么? 给闪电治病,得买驱虫药。想让它长得壮,就得餵燕麦和苜蓿草,光吃乾草可不行。 这些东西,镇上的杂货店都有卖,但价钱不便宜。 还有他自己,虽然有了麵粉和玉米粉,但总不能天天吃糊糊吧?土豆、豆子、蔬菜……这些都得花钱买。 还有开垦土地需要的种子,更是个大头。 他之前计划得挺好,卖了鹿皮鹿角,还了债,买点必需品,剩下的钱买工具开垦土地。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半路杀出个罗杰斯,逼得他不得不提前把钱花在了闪电身上。 现在,他手里只剩下两块八毛钱。 杰克把钱重新塞回口袋,心里有点发沉。他走到门口,看著外面正在吃草的小马,眉头皱了起来。 希望是有了,可养活希望的钱,从哪儿来? 总不能再去求老汉克吧?人家已经帮得够多了,又是借马又是送吃的,自己总不能得寸进尺。 再去打猎? 杰克摇了摇头。打猎这事,太看运气。上次能碰到受伤的麋鹿,是天大的运气加上金手指的帮助。 谁能保证下次还有这么好的事?再说了,现在天气越来越冷,林子里的大傢伙都躲起来了,想找个猎物可不容易。 他靠在门框上,看著远处的落基山脉,脑子飞快地转著。 必须想个办法,搞到钱。而且要快。 闪电的身体等不了,多拖一天,恢復起来就更困难。他的土地也等不了,再不翻地施肥,明年春天就赶不上播种了。 时间,金钱,这两样东西现在都像绳子一样,勒得他有点喘不过气。 就在这时,一阵寒风吹过,杰克打了个哆嗦。他转身回到屋里,关上门,把最后一点松木扔进火堆里。 屋里渐渐暖和起来,可他心里的那股子焦躁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著。脑子里一会儿是闪电瘦弱的样子,一会儿是那片贫瘠的土地,一会儿又是罗杰斯那张意味深长的笑脸。 这个老狐狸,绝对是个麻烦。他今天没买到马,不代表他就会放弃。 说不定,他正在什么地方盯著自己,等著看自己的笑话,等著自己养不活闪电,再上门来捡便宜。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得逞! 杰克猛地坐了起来。 钱!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钱! 就在他的意识因为焦虑和疲惫开始变得有些模糊的时候,那个冰冷、毫无感情的声音,毫无徵兆地,第三次在他脑中响起。 【两天后,日出时分,哭泣河下游的河狸溪,一头超大体型的河狸將出现在三號巢穴的西侧出口。】 第14章 河狸 脑子里的声音消失了,就像它出现时一样突然。 杰克愣在床上,足足过了十几秒才反应过来。 他猛地从床上一跃而下,心臟“砰砰”地狂跳起来。 来了!又来了! 他激动地在狭小的木屋里来回踱步,拳头攥得紧紧的。 不是麋鹿,也不是夸特马,这次是一头河狸。 一头超大体型的河狸! 杰克前世虽然是农业专家,但对北美的野生动物也算了解。在1905年的蒙大拿,河狸皮可是硬通货! 这个时代的男士礼帽,最高档的就是用河狸皮做的。一张上好的河狸皮,尤其是在秋冬季节捕获的,毛色亮、绒毛厚,价格非常可观。 普通的河狸皮能卖到三四美元,要是碰上情报里说的“超大体型”,那价格至少能翻一倍,甚至更高! 七八美元,甚至十美元都有可能!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省心 】 这笔钱,足够他买下驱虫药,买够一个月吃的燕麦和苜蓿草,还能剩下一些钱买土豆种子! 这简直就是瞌睡了送枕头,雪中送炭! 杰克心里的那块大石头,“轰”的一声就落了地。刚才还压得他喘不过气的金钱问题,一下子就有了解决的希望。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分析这条情报。 【两天后,日出时分,哭泣河下游的河狸溪,一头超大体型的河狸將出现在三號巢穴的西侧出口。】 时间:两天后的日出。这给了他充足的准备时间。 地点:哭泣河下游的河狸溪。哭泣河他知道,就在镇子东边不远,但河狸溪这个地方,他得去打听打听。不过范围已经很明確了,不难找。 目標:超大体型的河狸。 关键信息:三號巢穴的西侧出口。 这个信息太关键了!捕猎河狸最难的就是找到它的巢穴,並且预判它会从哪个出口出来。 河狸非常警觉,一个巢穴通常有好几个水下出口。 有了这个情报,他就可以提前埋伏,一击致命,省去了大量的蹲守和寻找的时间。 杰克越想越兴奋。这个金手指,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它不直接给钱,也不给什么超能力,它只给信息。 而他,恰好有把这些信息变现的知识和能力。 他走到门口,推开一条缝,看了看外面正在安静吃草的闪电。 小傢伙,你的救命钱,有著落了。 他关上门,不再犹豫,开始为这次狩猎做准备。 首先,是打听路线。他明天得去一趟老汉克家,不光是还马,还得旁敲侧击地问问河狸溪的具体位置。 老汉克是个老牛仔,也是个老猎人,这附近的地形他肯定一清二楚。 其次,是武器。他爹留下的那把温彻斯特m1p894步枪,上次打麋鹿用掉了一发子弹,现在还剩下四发。对付一头河狸,足够了。 但他还是仔仔细细地把枪拆开,用油布擦拭了一遍,確保每个零件都运转顺畅。在这种事情上,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然后,是工具。剥皮需要一把锋利的小刀。 他爹留下的那把猎刀上次用过了,得好好磨一磨。他找出磨刀石,蘸著水,一下一下地打磨著刀刃,直到刀锋能轻鬆地削断一根头髮丝。 最后,是自身的准备。去河狸溪得花上一天时间,他得准备点乾粮。 他从买来的麵粉里舀出一些,和著水跟一点点盐,揉成一个硬邦邦的麵团,然后扔进火堆的余烬里。 过了一会儿,一个外焦里生的烤麵饼就出炉了。他又切了几片熏好的鹿肉,用油纸包好。这就是他未来两天的口粮。 忙完这一切,天已经蒙蒙亮了。 杰克一夜没睡,但精神却异常亢奋。他喝了点凉水,把烤麵饼和鹿肉塞进一个布袋里,背上步枪,带上猎刀,准备出门。 他得先把老贝茜还回去。 走到门口,他犹豫了一下,又转身回到床边,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两块八毛钱。 他把两张一美元的纸幣和几枚硬幣在手里掂了掂,最后只留下八十美分,把那两美元整整齐齐地叠好,放进了另一个口袋里。 等会儿见到老汉克,他还得办另一件事。 清晨的空气冰冷刺骨,杰克牵著老贝茜,深一脚浅一脚地朝著老汉克的牧场走去。闪电被他留在了新搭的棚子里,旁边放足了草料和水。 到了老汉克家,牛棚里已经亮起了马灯。老汉克正哼著不成调的歌,在给奶牛挤奶。 “早上好,汉克。”杰克走进牛棚。 “嘿,小子,这么早?”老汉克回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的老贝茜,“哟,回来了?镇上还顺利吧?” “很顺利。”杰克笑了笑,走上前熟练地拿起另一个桶,坐在小凳子上开始帮忙挤奶。“亨德森的帐还清了,还买了点吃的用的。” “那就好,那就好!”老汉克高兴地咧开嘴,“我就说嘛,你是个有本事的孩子。怎么样,那老狐狸没坑你吧?” “他想坑来著,不过我没让他得逞。”杰克简单说了一下跟亨德森討价还价的过程。 老汉克听得哈哈大笑:“干得漂亮!对付亨德森那样的傢伙,就不能给他好脸色!你不知道,镇上多少人被他坑过。” 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聊著,气氛很轻鬆。挤完奶,杰克跟著老汉克把牛奶搬进屋里。玛莎婶婶已经起来了,正在厨房里烙饼。 “杰克来了?快坐,吃早饭了吗?”玛莎婶婶热情地招呼他。 “在路上了,婶婶。”杰克把那两美元从口袋里掏出来,递给老汉克。 老汉克愣了一下:“小子,你这是干什么?” “汉克,这是草料钱。”杰克说得很认真,“我买了那匹小马,以后就得我自己养了。总不能一直白吃你家的草料。我知道这点钱不多,你先拿著,以后我打到猎物,再给你送肉来。” 老汉克看著那两美元,眉头皱了起来,脸也板了起来:“你这是看不起我?” “不,汉克,我只是觉得这是规矩。”杰克迎著他的目光,语气很平静,“你帮我,是情分。我不能把你的情分当成理所当然。我们是邻居,是朋友,更应该把帐算清楚。不然这朋友就做不长久了。” 这番话,是杰克思考了一路才想好的。他知道老汉克是好心,但他更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情债最难还。他不想永远欠著老汉克的人情。只有把关係摆在平等的位置上,他们的友谊才能更稳固。 老汉克盯著杰克看了半天,杰克就那么坦然地让他看著。 终於,老汉克脸上的怒气消了,他长长地嘆了口气,伸手接过那两美元,然后又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钱,数了一美元递还给杰克。 “行,小子,你说得对。”老汉克的声音有点感慨,“草料钱我收了。但一美元就够了,你那小马也吃不了多少。剩下的一美元你拿回去,你比我更需要钱。” 杰克还想说什么,老汉克把钱硬塞到他手里:“別说了,再推辞就是瞧不起我老汉克了!快,坐下吃饭!” 杰克只好把钱收下。他知道,这是老汉克能接受的底线了。 饭桌上,杰克一边吃著玛莎婶婶烙的香喷喷的玉米饼,一边装作不经意地问道:“汉克,你经常去林子里打猎,知不知道一个叫『河狸溪』的地方?” “河狸溪?”老汉克喝了口咖啡,想了想,“哦,你说的是哭泣河下游那条岔出来的小溪吧?那地方有点远,得走大半天。怎么,你想去那儿?” “嗯,我听说那边水草好,想去看看有没有野鸭子什么的。”杰克隨便找了个藉口。 “野鸭子是有,不过现在不多了。”老汉克没怀疑,他放下咖啡杯,用手指蘸著水在桌上画起了简易地图。 “从这儿往东走,沿著哭泣河往下游走大概五六英里,你会看到一片很大的三角叶杨树林,穿过那片林子,就能听见水声了。那条小溪就叫河狸溪。不过那地方以前河狸多,现在被那些皮毛商人来回弄了好几遍,早就没什么油水了。你去那儿,估计得白跑一趟。” 杰克心里一动,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所有人都觉得那里没油水了,他才能悄无声息地发笔小財。 “没关係,我就当是去认认路。”杰克脸上不动声色。 吃完早饭,杰克告別了老汉克夫妇,心里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 路线清楚了,剩下的,就是等待两天后的日出了。 第15章 准备 接下来的两天,杰克过得平静而忙碌。 第一天,他哪儿也没去,就在家附近活动。 上午,他扛著那把新买的瑞典钢斧进了白樺林。这把斧子確实是好东西,分量足,重心稳,钢口也好。 杰克挥舞起来,只觉得一股力道从手臂传到斧刃,砍在树上,“梆”的一声,木屑四溅。 比起之前那把豁了口的破斧子,效率高了不止一倍。 他没砍那些高大的白樺树,而是专挑了一些已经死掉或者被风吹倒的硬木。 这些木头虽然不好砍,但烧起来耐烧,火力也旺。 他忙活了一上午,砍倒了三棵不算太粗的橡树,然后把它们截成一段一段,再劈成適合扔进火堆的木柴。 等他把这些木柴拖回木屋,在墙边整整齐齐地码好,已经快到中午了。 看著那堆积如山的木柴,杰克心里充满了安全感。有了这些,至少这个月不用再为取暖发愁了。 下午,他开始著手给闪电治病。 他手头没有一分閒钱去买昂贵的驱虫药,只能另想办法。 但好在脑子里的知识是免费的。 杰克记得前世在一本关於印第安人草药的书上看到过,某些植物的根茎有驱除牲畜体內寄生虫的效果。 他扛著铁锹,在自家那片贫瘠的土地上和周围的林地里仔细寻找。 这片土地虽然贫瘠,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在一些背风的角落,还长著一些顽强的植物。杰克凭藉著脑子里的植物学知识,还真让他找到了几种有用的草药。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挖了些植物的根,洗乾净后捣碎,然后混在少量的玉米粉里,加水调成糊状。 他端著这个“特製药膳”走到闪电面前时,小傢伙警惕地退了两步。这黑乎乎、散发著古怪气味的玩意儿,看起来可不像什么好吃的。 “吃吧,小傢伙,这是好东西。”杰克把木碗伸到它嘴边。 闪电闻了闻,嫌弃地扭过头去。 杰克也不气馁。他知道马这种动物,有时候跟小孩子一样,得哄著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粗糖,这是他特意从亨德森那里买的,花了他两美分。 他把糖在闪电的鼻子前晃了晃。甜味立刻吸引了小马的注意。它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 杰克趁机把沾了糖的手指在药糊里蘸了一下,又伸到它嘴边。这次,闪电犹豫了一下,还是舔了上去。虽然味道古怪,但有甜味,它没有立刻拒绝。 杰克就用这个办法,一点一点地,把一整碗药糊都餵了下去。 餵完药,他又给闪电仔细梳理了一遍毛。他没有马梳,就用自己的手,把那些打结的毛髮一点点解开,把藏在里面的草屑和泥土清理掉。 这个过程很漫长,但杰克很有耐心。他一边梳,一边轻声跟闪电说话。闪电从一开始的紧张不安,到后来慢慢放鬆下来,甚至会主动用头蹭他的胳膊。 等他忙完这一切,太阳已经快下山了。 杰克直起腰,捶了捶有些酸痛的后背,看著在夕阳下安静反芻的闪电,虽然它看起来还是那么瘦弱,但眼神似乎比昨天亮了一些。 杰克知道,这些土办法效果有限,但至少能起点作用。等他从河狸溪回来,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去镇上买最好的驱虫药和营养剂。 第二天,是出发前的最后准备。 杰克起得很早,他先是检查了步枪和子弹,確认无误后,用一块防水的油布小心地包好。然后,他把磨好的猎刀插在腰间的刀鞘里。 他把前天烤的那个硬麵饼拿出来,又切了几大片熏鹿肉,一起放进背包。水壶里灌满了烧开后晾凉的河水。 接著,他把剩下的钱——一块八毛钱,仔细地分成了两份。一块钱用布包好,藏在木屋一个隱秘的角落里。这是他的备用金,以防万一。剩下的八十美分,他揣进了口袋,这是他路上的零用钱。 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闪电的马棚前。 小马看到他,主动凑了过来,用头蹭了蹭他的胸口。 杰克笑了,摸了摸它的脖子。“我要出去一趟,大概两三天回来。给你留了足够的草料和水,你得乖乖的。” 他把剩下的草料全都堆在了棚子里,又用木桶从河边提了满满一桶水。 一切准备就绪。 杰克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小木屋,还有屋后那匹寄託著他全部希望的小马。他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然后毅然转身,背著步枪,朝著东方走去。 他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晨雾瀰漫的白樺林中。 这一次,没有老贝茜代步,他只能靠自己的双腿。 他走得不快,但步子很稳。每一步都踩得很实。他儘量沿著山脊和林间的小路走,避开那些泥泞的洼地和茂密的灌木丛,这样可以节省不少体力。 前世作为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经验,此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懂得如何辨別方向,如何选择最省力的路线,如何在行进中保持呼吸的节奏。 中午时分,他找了个背风的山坡坐下来休息。 他没有生火,只是啃了两口硬邦邦的麵饼,又吃了一片熏鹿肉。在野外,不必要的烟火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无论是人还是野兽。 吃完东西,他继续赶路。 下午的时候,他终於来到了老汉克所说的那片三角叶杨树林。这片林子很大,树木高大,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洒下来,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林子里很安静,只能听到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自己脚踩在落叶上的“咔嚓”声。 杰克放慢了脚步,警惕地观察著四周。 就在这时,他停了下来,蹲下身,看著地面。 在厚厚的落叶层上,有一串脚印。 这脚印很清晰,显然是刚留下不久。从脚印的形状和深度来看,是一个男人留下的,穿著一双底子很硬的皮靴。而且,这个人的体重不轻,步子迈得很大,走得很稳。 杰克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有人! 而且看样子,也是个经常在林子里走动的老手。 他顺著脚印往前看了看,发现这串脚印的方向,也是朝著河狸溪的方向。 巧合吗? 杰克不这么认为。这个季节,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十有八九也是为了打猎。 他站起身,没有再沿著原来的路走,而是悄悄地拐进了旁边更茂密的树林里。他寧愿多绕一点路,也不想和这个陌生人迎面撞上。 在摸不清对方底细之前,保持距离是最明智的选择。 他像一只狸猫,无声无息地在林间穿行。他脑子里不断回想著那串脚印,试图分析出更多信息。 那个人走得不慌不忙,说明他对这片林子很熟悉。他的目的地很明確,就是河狸溪。 难道,他也是衝著河狸去的? 这个念头让杰克的心情沉重了几分。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他加快了脚步,必须赶在那个神秘人之前,到达河狸溪。 第16章 脚印 穿过那片广阔的三角叶杨树林,水声变得越来越清晰。 杰克拨开最后一片挡在眼前的树枝,一条清澈的小溪出现在他面前。 溪水不宽,大概只有十来米,蜿蜒著流向远方。溪边长满了各种水草和灌木,两岸的泥土上可以看到一些动物留下的爪印。 这里应该就是河狸溪了。 杰克没有急著靠近,而是找了一处地势较高的岩石,躲在后面,拿出父亲留下的那副旧望远镜,仔细观察著对岸的情况。 望远镜的镜片有些模糊,但依然能用。 他顺著溪流往下游看去。很快,他的目光就锁定了一个地方。 在下游大约三百米远的地方,溪流的中央,有一个用树枝和泥土堆成的、像小山包一样的东西。那就是河狸的巢穴。 杰克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个巢穴规模不小,周围还能看到一些被啃断的树桩,新鲜的啃痕在阳光下泛著白光。这说明,这里的河狸还很活跃。 他移动望远镜,在巢穴周围寻找著。情报里说的是“三號巢穴”,但他眼前只有一个。也许“三號”是某种內部的编號,或者是附近还有別的巢穴。 就在他准备继续搜索的时候,望远镜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那个人影就站在河对岸的一棵大树下,一动不动,几乎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如果不是杰克一直在用望远镜搜索,单凭肉眼,根本不可能发现他。 杰克的心猛地一跳,立刻把望远镜放低,只露出一双眼睛,死死地盯著那个人。 是他!那个留下脚印的人! 那是个男人,身材高大魁梧,比老汉克还要壮上一圈。他穿著一身灰褐色的鹿皮衣服,顏色和树干差不多,头上戴著一顶看不出原来顏色的旧毡帽。 他的脸上长满了络腮鬍子,看不清长相,但整个人透著一股生人勿近的彪悍气息。 他的手里,提著一把长管猎枪,枪管在阳光下偶尔会反射出一丝冷光。 杰克立刻就判断出来,这是个真正的山地猎人,那种一辈子都生活在山林里的狠角色。他站立的姿势,他对环境的利用,都说明他是个顶尖的捕猎者。 那个男人似乎並没有发现杰克。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专注地看著水中的河狸巢穴,就像一尊石像。 杰克的心沉了下去。 果然,这傢伙也是衝著河狸来的。 这下麻烦了。跟这样一个经验丰富的专业猎人抢猎物,无异於虎口夺食。 杰克的大脑飞速运转。 怎么办?现在衝出去跟他打个招呼,说“嘿,这地方我先看上了”?那纯属找死。 在这种荒郊野外,面对一个来路不明的武装猎人,任何轻举妄动都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放弃?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 不行!绝对不行!闪电还等著钱救命呢!这是他目前唯一的希望,绝不能放弃! 杰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仔细回想情报的內容:【……出现在三號巢穴的西侧出口。】 关键在於“西侧出口”。 这个信息,对面的猎人肯定不知道。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他现在需要做的,不是跟对方硬碰硬,而是利用信息差,悄悄地完成自己的狩猎。 他必须找到那个所谓的“西侧出口”,並且抢在对方之前,在那里设下埋伏。 想到这里,杰克不再犹豫。他悄悄地从岩石后面退了回来,然后压低身子,像猫一样,沿著自己这边的河岸,朝著下游摸去。 他不敢走得太近,怕被对方发现。他选择在距离河岸几十米外的树林里穿行,利用树木和灌木丛作为掩护。 每走一段路,他都会停下来,小心翼翼地探出头,观察一下对岸那个猎人的动静。 那个男人依旧像根木桩一样钉在那里,非常有耐心。 杰克心里暗暗佩服,这傢伙绝对是箇中高手。换做一般人,等这么久早就沉不住气了。 他继续往下游走。大约又走了两百米,他发现前方不远处,似乎还有一个小一些的河狸巢穴。 难道这就是二號巢穴? 他精神一振,继续往前。果然,又过了一百多米,第三个巢穴出现了。这个巢穴比前两个都要小,也更隱蔽,藏在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后面。如果不是刻意寻找,根本发现不了。 就是这里了!三號巢穴! 杰克的心跳开始加速。他躲在一棵粗大的橡树后面,再次举起望远镜。 他需要找到“西侧出口”。 河狸的出口通常都在水下,很难被发现。但杰克知道,有时候为了方便,河狸也会在巢穴附近弄一些半隱蔽的、通向陆地的通道,用来拖拽食物或者透气。 他的目光在巢穴的西侧,也就是靠近他这一边的区域,一寸一寸地搜索著。 岸边的泥土、水草的分布、灌木丛的缺口……任何不自然的痕跡,他都不放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杰克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终於,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 在巢穴西侧大约十米远的一处岸边,有一小片灌木长得特別稀疏,而且根部的泥土有被反覆挖掘和踩踏的痕跡。一道不甚明显的沟道,从那里一直延伸到水边。 就是那里! 杰克敢肯定,那绝对是一个出口!而且是一个不常用的、非常隱蔽的陆上出口!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浑身的肌肉都放鬆了下来。 找到了! 现在,他只需要找一个合適的伏击点,然后耐心等待明天日出的到来。 他看了看对岸。那个高大的猎人还在原地,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他的注意力全都在那个最大的“一號巢穴”上。 很好。 杰克悄悄地后退,在距离那个出口大概五十米远的地方,找到了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这里地势稍高,视野开阔,正好能將那个出口完全覆盖在自己的射程之內。而且,这里是上风口,自己的气味不会被风吹到河狸那边去。 完美! 杰克把背包轻轻放下,没有立刻休息,而是开始清理自己周围的环境。他把脚下的枯枝败叶小心地拨开,清理出一小块乾净的地面。这样,他明天行动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踩到树枝而发出任何声音。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山林里的夜晚来得特別快。气温也隨之骤降。 杰克从背包里拿出硬麵饼和鹿肉,就著冰冷的水,默默地吃著。他不敢生火,只能裹紧了身上的衣服,靠在树干上,儘量保存体力。 夜色越来越浓,林子里开始响起各种奇怪的声音。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狼嚎,听得人头皮发麻。 杰克握紧了身边的步枪。他知道,在这样的夜晚,任何鬆懈都可能是致命的。 他强迫自己保持清醒,耳朵时刻捕捉著周围的动静。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河对岸,那个被他视为劲敌的高大猎人,也同样没有生火。他只是靠在一棵树上,像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任由冰冷的夜露打湿他的鹿皮衣。 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像鹰隼一样锐利,始终盯著水面的方向。 两个猎人,隔著一条小溪,都在等待著同一个黎明。 第17章 对峙 夜,漫长而寒冷。 杰克几乎一夜没合眼。 不是不想睡,而是不敢睡。 山林里的夜晚,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是致命的信號。一声不知名的鸟叫,一阵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都足以让他瞬间绷紧神经。 他靠著粗糙的树干,步枪冰冷的枪身被他紧紧抱在怀里。 只有这坚硬的触感,才能让他在这片黑暗中保持最后的清醒。 脑子里,他一遍遍地推演著明天日出后的一切。 河狸会从那个西侧出口出现。 他能有多少时间开枪?一秒?还是三秒? 必须一枪毙命。 这种动物中枪后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拼死钻进水里,那时候神仙也找不著。 还有河对岸那个猎人。 枪声一响,他会有什么反应?会过来吗? 如果他过来,自己又该怎么办? 杰克想了一百种可能,也准备了一百种对策。他清楚,这次不光是打一头河狸那么简单,这是对他枪法、耐心、智慧和胆量的全方位考验。 …… 天边终於挤出了一丝鱼肚白。 杰克精神猛地一振,来了! 他像狸猫一样,悄无声息地从灌木丛中探出头,借著那点微弱的光,望向河对岸。 那个高大的身影,还杵在原地,姿势和昨天傍晚几乎没有变化。 这傢伙,真是个怪物! 杰克心里骂了一句,却又不得不佩服对方那非人般的耐力。 他收回视线,不再分心去管那个人。现在,他所有的精力,都必须钉死在那个不起眼的巢穴出口上。 他慢慢举起温彻斯特步枪。 “咔噠。” 拉开枪栓,將一颗黄澄澄的子弹推进枪膛。 枪托稳稳抵住肩膀,通过准星和照门构成的直线,枪口死死锁定了那片稀疏的灌木丛。 他的呼吸变得悠长,心跳也渐渐放缓,整个人沉浸入一种绝对的专註里。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太阳的光芒终於刺破了东方的云层,金色的阳光泼洒下来,铺满了整个河谷。水面上蒸腾起一层薄雾,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就在这时,对岸那个最大的河狸巢穴旁,水面突然盪开一圈涟漪。 杰克眼角的余光扫到了。 一个黑乎乎的脑袋从水里冒出,警惕地扫视一圈,然后悄无声息地游向岸边。 是一头河狸!个头还不小! 杰克的心提了一下,但他没动。 这不是他的目標。 他的目標,是那头“超大体型”的。 几乎是同一刻,河对岸,那个高大的猎人也动了。 他缓缓抬起手中的长管猎枪,动作慢得像电影里的慢镜头,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 杰克的心跳漏了一拍。 好戏要开场了。 那头河狸爬上岸,找到一根鲜嫩的树枝,自顾自地啃了起来,完全没察觉到死亡正在逼近。 对岸的猎人,枪口稳稳地锁定著河狸的头部。 他没开枪,他在等。 等一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杰克也屏住了呼吸,他很想见识一下,这个职业猎人的枪法到底有多神。 就在那猎人手指即將扣下扳机的瞬间,异变陡生! 一阵山风毫无徵兆地从河谷刮过,吹得两岸树叶哗哗作响。 一片枯黄的三角叶杨树叶,被风卷著,打著旋儿,不偏不倚,正好糊在了那头河狸的脸上! 河狸受惊,猛地一甩头,嘴边的美食都不要了,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水里! “噗通!” 水面上只留下一圈迅速扩大的水波。 失手了! 杰克清清楚楚地看到,对岸那个猎人的肩膀,极轻微地抖了一下。 那是极度懊恼时才会有的身体反应。 他放下了枪,像一尊雕塑,一动不动地盯著恢復了平静的水面。 杰克心里暗道一声“可惜”,紧接著又鬆了口气。 如果被他打中了,枪声一样会惊扰到自己等的目標。 现在这样,是最好的结果。 对岸的猎人似乎耗尽了耐心。他在原地站了许久,终於转身,朝著上游的方向走去。看样子,是打算去检查別的陷阱,或者换个地方碰运气。 杰克看著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树林深处,心里的弦却丝毫不敢鬆懈。 这种老猎人,一个比一个狡猾。 谁知道他是不是假装离开,实际上却猫在哪个角落里观察著一切? 杰克纹丝不动,依旧保持著瞄准的姿势,死死盯著那个西侧出口。 他选择相信自己的情报。 太阳越升越高,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可杰克的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 漫长的等待,最磨人心志。 就在杰克感觉自己的胳膊都开始发酸,快要端不住枪的时候,他视野里那片灌木丛,突然极轻微地晃动了一下。 来了! 杰克的瞳孔骤然收缩! 一撮棕黑色的毛髮,从灌木丛的根部小心翼翼地探了出来。 紧接著,一个硕大的、圆滚滚的脑袋,一点一点地伸了出来。 那是一颗比普通成年人脑袋还要大上一圈的河狸头!两颗凿子般的大门牙又黄又长,一双黑豆似的小眼睛闪烁著警惕的光。 它没有立刻出来,而是先探出头,仔细地观察,耳朵不停地转动,捕捉著任何可疑的声音和气味。 好傢伙!真他娘的够大! 杰克的心臟“咚咚”狂跳,但他握著枪的手,却稳得像焊在了地上。 他没开枪。 他在等。 等它把整个身体都暴露在自己的枪口之下。 那头巨大的河狸似乎確认了周围安全,它开始笨拙地,一点一点地,从那个狭小的出口里往外挤。 当它的整个身体,从头部到那標誌性的扁平大尾巴,完完整整地出现在杰克的视野里时,杰克差点没控制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哪里是河狸! 这简直就是一头披著河狸皮的小黑猪! 体型比刚才那头大了至少一倍!这要是剥成皮子,绝对是顶级的“毯子级”!是能让所有皮毛商人都抢破头的极品! 就是现在! 杰克不再有任何犹豫。 他的食指,稳稳地搭在了扳机上。 大脑瞬间一片空白,所有的杂念都被清空。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准星、照门,和那头巨大河狸脖颈构成的一条直线。 他缓缓地,吐出了肺里的最后一口气。 然后,轻轻一扣。 第18章 成了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撕裂了河狸溪清晨的寧静。 子弹裹挟著杰克全部的希望,呼啸著划破薄雾,精准无误地钻进了那头巨大河狸的脖颈。 那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轰然侧倒在地。 肥硕的四肢在泥地上徒劳地抽搐了两下,便彻底没了声息。 鲜血,从它脖颈的伤口汩汩涌出,迅速染红了岸边的泥土和青草。 成了! 杰克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脸上是难以抑制的狂喜。 一枪毙命! 但他没有第一时间衝过去。 他熟练地拉动枪栓,滚烫的黄铜弹壳“噹啷”一声弹出,紧接著又推上一发冰凉的新子弹。他保持著举枪警戒的姿势,视线快速扫过四周。 林子里,扑稜稜惊起了一片飞鸟。 河对岸,没有任何动静。 杰克在原地等了足足一分钟,確认那个高大的猎人没有被枪声吸引回来,这才彻底鬆了口气,大步朝著自己的猎物跑去。 跑到近前,他才真正被这头河狸的尺寸给震撼了。 它就那么躺在那儿,活像一个小小的毛皮山包。杰克估摸著,这傢伙连皮带肉,起码有八十磅重。光是这张皮,剥下来绝对能卖出一个他想都不敢想的天价! 巨大的喜悦过后,是强烈的紧迫感。 枪声肯定传出去了。 那个猎人隨时都可能折返回来。他必须抓紧时间,在任何人出现之前,处理好这张珍贵的皮子。 杰克把温彻斯特步枪靠在一旁的树干上,从腰间抽出那把磨得锋利的猎刀,蹲下身,开始动手。 剥皮是个纯粹的技术活。 尤其是在没有帮手,又需要赶时间的情况下,更是对一个猎人基本功的终极考验。 但这难不倒杰克。 前世在大学里,解剖课是他的必修课。猪、牛、羊,他都亲手解剖过。虽然没剥过河狸,但动物的身体结构大同小异。 他的第一刀,从河狸的下巴开始,沿著腹部的中线,一刀到底,直划到尾巴根部。刀口开得又直又深,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偏差。 然后,他以四肢的脚踝为起点,分別沿著內侧,向著腹部中线划开。 做完这一切,剥皮最关键的步骤开始了。 他一手抓住皮的边缘,另一只手里的刀锋一转,小心翼翼地將皮和肉分离开来。 他的动作不快,但每一刀都稳得可怕。刀刃精准地切在皮下的筋膜上,既不会伤到皮子分毫,也不会带下太多的脂肪和碎肉。 一张皮子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就取决於剥皮的手艺。 一张剥得乾净利落的皮子,和一张坑坑洼洼、到处是刀口的皮子,价格能差出好几倍。 就在杰克专心致志地工作时,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咔嚓”声。 那声音很轻,像是有人不小心踩断了地上的枯枝。 杰克浑身的汗毛瞬间根根倒竖! 他手上的动作猛地一停,身体的反应甚至比大脑更快,一把抓起身边的步枪,霍然转身,黑洞洞的枪口直指声音传来的方向。 树林里,一片死寂。 只有风吹过三角叶杨树,发出沙沙的声响。 杰克的心臟狂跳,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锁定著那片树林,手指已经搭在了冰冷的扳机上。 是他回来了吗? 还是……別的什么东西?比如被枪声和血腥味吸引过来的狼?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每一秒都漫长得像一个世纪。 就在杰克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的时候,一个人影,从一棵巨大的三角叶杨树后面,缓缓地走了出来。 正是那个高大魁梧的猎人。 他手里提著那把长管猎枪,枪口自然地垂向地面。他的脸上,依旧是那副被络腮鬍子遮住的、看不出任何表情的模样。 他没有看杰克,也没有看杰克手里那把对准他的枪。 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落在了地上那头已经被剥了一半的巨大河狸上。 杰克的心臟“砰砰”地擂著鼓。 他握著枪的手,已经渗出了黏腻的汗水。 他完全猜不透对方的意图。是来抢猎物的?还是纯粹过来看看? 两人就这么对峙著。 一个蹲在河边,手里握著步枪;一个站在林边,手里提著猎枪。谁都没有先开口说话。 空气中,紧张和血腥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变得越来越浓。 最终,还是那个高大的猎人先动了。 他迈开步子,朝著杰克走了过来。他的步伐很慢,但每一步都像踩在杰克的心跳上。 杰克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收紧了。 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如果对方真的动手,自己该怎么办? 开枪? 可一旦开了第一枪,事情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在这片没有法律的荒野,杀死一个人,和杀死一头鹿没什么区別。 就在杰克脑中闪过无数念头的时候,那个猎人停在了距离他五六米远的地方。 一个绝对安全的社交距离,但也是一个步枪可以瞬间致命的距离。 他还是没有看杰克,只是低头看著地上的河狸尸体,和那张已经被剥下来的、还带著血肉的皮子。 他蹲下身,伸出那只布满老茧的粗糙大手,在那张河狸皮上摸了摸,又仔细看了看杰克下刀的痕跡。 然后,他抬起头,第一次正眼看向杰克。 他的眼睛是灰色的,像山里的岩石,冷硬,深邃。 杰克从那里面,没有看到愤怒,也没有看到贪婪,只看到一种他完全无法理解的……疑惑。 “你打的?” 他的声音沙哑、低沉。 “是。”杰克简短地回答,枪口没有丝毫的偏移。 那个猎人又低头看了看河狸脖子上的那个致命枪伤,那是一个很小的弹孔,周围的毛皮都没有被破坏,乾净利落。 “好枪法。”他淡淡地说了一句。 这句称讚,让杰克紧绷的神经稍微鬆弛了一点。听起来,对方似乎没有恶意。 “你叫什么名字?”猎人又问。 “杰克。杰克·克劳福德。”杰克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猎人点了点头,站起身。“我叫阿什。” 阿什。一个很简单的名字。 “这河狸,你从哪里打到的?”阿什指了指地上的尸体。 “就在那儿。”杰克用下巴指了指那个被灌木丛掩盖的西侧出口。 阿什顺著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双灰色的眼睛里,疑惑的神色更浓了。 他一言不发,迈步走到那个出口边,蹲下身仔细地检查著地上的痕跡,又抬头看了看杰克刚才埋伏的位置。 他似乎在脑子里,一点点地还原整个狩猎的过程。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新走回来,站在杰克面前。 这一次,他没有再看地上的河狸,而是直直地看著杰克。 他沙哑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它会从那里出来?” 第19章 阿什 这个问题,直接问到了点子上。 面对阿什那双仿佛能看穿一切的灰色眼睛,杰克的大脑飞速运转。 说谎?不行。任何谎言,在这样一个山地专家面前,都会显得无比拙劣和可笑。 他肯定检查过周围的痕跡,知道自己是直接来到这个伏击点,然后一枪毙命。 这根本不是“运气”两个字能解释的。 说实话?更不行。 难道告诉他,我脑子里有个声音,提前告诉了我河狸会从哪儿出来? 那自己不是被当成疯子,就是被当成与魔鬼交易的巫师。 无论哪种结果,对自己都没好处。 怎么办? 杰克的目光,落在了地上那张剥了一半的河狸皮上。 有了! 他没有直接回答阿什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追这东西多久了?” 阿什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杰克会反问。他沉默了片刻,才沙哑地回答:“三天。” “三天?”杰克装作很惊讶的样子,“那你应该很了解它的习性了。” “还行。”阿什的声音里透著一丝自负。作为这片山林里最顶尖的猎人之一,他对自己的追踪技术很有信心。 “那你知道,河狸除了主巢穴,还会有备用的『避难所』吗?”杰克继续问道。 阿什的眉头皱了起来。“知道。但那些地方很难找。” “没错,是很难找。”杰克点了点头,他指了指那个被他打死的巨大河狸,“这傢伙,就是这片溪流的『狸王』。它非常狡猾。它真正的家,不是水里那几个大的,而是这个。” 杰克用脚踢了踢那个隱蔽的巢穴。 “它知道你们这些猎人,只会盯著水里那几个显眼的目標。所以,它把最安全的老巢,建在了岸上,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地方。” 阿什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著。他脸上的络腮鬍子遮住了大部分表情,但那双灰色的眼睛里,闪烁著思索的光芒。 杰克知道,自己的话起作用了。他正在用一种对方能够理解的逻辑,来解释自己“不可思议”的行为。 “我没有你那么好的追踪技术,追不上它。”杰克继续说道,语气很诚恳, “所以,我只能用笨办法。我花了两天时间,把这条溪的下游翻了个底朝天,把所有可能的、不正常的痕跡都研究了一遍。最后,才让我找到了这个地方。” 他指了指自己清理过的伏击点,“我昨天下午就到这儿了,一直等到现在。我赌它今天早上会从这里出来透气。结果,我赌贏了。” 这番话,半真半假。 他確实是提前到了这里,也確实是等了很久。但他把金手指提供的情报,巧妙地包装成自己通过“两天时间的艰苦侦查和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 这听起来,虽然还是有点不可思议,但至少符合一个猎人的行为逻辑。一个有耐心、有头脑、不按常理出牌的猎人,完全有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阿什听完,沉默了。 他低著头,看著地上的河狸,又抬头看了看杰克。那双深邃的眼睛,在杰克的脸上停留了很久。 杰克的心里有点打鼓。他不知道这个老猎人信了没有。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阿什突然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在农场干活。”杰克回答道。这也是实话。 阿什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他转过身,又走回那个巢穴出口,蹲下来,仔细地检查著那些被杰克称为“痕跡”的地方。 杰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说的那些痕跡,大部分都是他自己脑补出来的。要是被这个行家看出了破绽,那之前的一切就都白说了。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阿什检查了一会儿,站起身,脸上那股浓重的疑惑,竟然消散了不少。 杰克心里一动,瞬间明白了。 这个巢穴,既然是河狸的出口,那它周围,必然会留下一些不易察服的痕跡。比如被压倒的草,或者爪子留下的划痕。 自己刚才那番话,等於是给了阿什一个“心理暗示”,让他主动去寻找和脑补这些“证据”。 当他真的找到一些模稜两可的痕跡时,就会下意识地认为,杰克说的是真的。 高明!实在是高明! 杰克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 “你很聪明。”阿什走回来,看著杰克,说出了四个字。 这四个字,比“你好枪法”的分量,要重得多。这说明,他已经接受了杰克的解释。他不再认为杰克是单纯的运气好,而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值得尊重的、有头脑的对手。 杰克心里那块大石头,终於彻底落了地。 危机,解除了。 “运气好而已。”杰克谦虚了一句,然后低下头,继续他剥皮的工作。 他知道,这个时候,说得越多,错得越多。最好的办法,就是恢復一个普通猎人该有的样子。 阿什没有再说话,就那么站在旁边,看著杰剋剥皮。 他的目光很专注,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杰克的手法,虽然有些生涩,但非常標准,每一步都井井有条。这让阿什那双灰色的眼睛里,又多了一丝讚许。 很快,一张完整的、巨大的河狸皮就被完整地剥了下来。皮子的內侧,乾乾净净,只有一层薄薄的脂肪,几乎没有多余的碎肉。 “好手艺。”阿什又说了一句。 “谢谢。”杰克把珍贵的皮子小心地捲起来,用绳子捆好,放在一旁。然后,他开始处理河狸的尸体。 河狸肉可以吃,虽然味道有点重。更重要的是,河狸的尾巴和肝臟,在当时被认为有药用价值,也能卖点钱。还有它的香腺,可以用来製作香水和诱饵,更是珍贵。 杰克用刀,熟练地割下了河狸那两条巨大的香腺,用油布包好。又把它的尾巴和肝臟也取了出来。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看著阿什,问道:“这肉,你要吗?” 按照山里的规矩,猎物是谁打到的,就是谁的。但面对一个追踪了猎物三天的老猎人,分享一部分战利品,既是尊重,也是一种示好。 阿什摇了摇头。“我不要。” 他的目光,落在了杰克捲起来的那张河狸皮上。 杰克的心里“咯噔”一下。 来了,最关键的时刻到了。他不要肉,难道是想要皮? 这张皮,可是闪电的救命钱,他绝不可能让出去。 他绝不可能让出去。哪怕对方是个枪法和追踪技术都远超自己的山地专家,哪怕在这里撕破脸对自己没半点好处,他也必须守住自己的底线。 杰克握著猎刀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冰冷的刀柄让他纷乱的思绪稍微安定了一些。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准备开口拒绝。 然而,阿什却说了一句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话。 “这张皮,你打算卖给谁?” 第20章 指点 杰克愣住了。 他准备好了一肚子的说辞,准备好了强硬的对抗,甚至准备好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自己仅剩的三发子弹和对方拼命。 可阿什问出的,却是一个如此……平淡的问题。 他不是在索要,也不是在威胁,更像是一个长辈在隨口询问晚辈的打算。 这算什么? 杰克的大脑飞速运转,试图理解这个高大男人话里的深意。试探?还是另有所图? 他不敢有丝毫放鬆,只是含糊地回答道:“还没想好,大概……去镇上看看吧。” “黑木镇?亨德森的杂货店?”阿什的语气里带上了一丝毫不掩饰的轻蔑。 “嗯。”杰克点了点头,这是最顺理成章的答案。 阿什发出一声类似嗤笑的鼻音,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林间却格外清晰。 “卖给他?”阿什摇了摇头,那双灰色的眼睛看著杰克,就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你这小子,脑子挺聪明,怎么在这种事上犯糊涂?” 杰克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著他,等待著下文。他知道,这个男人接下来要说的话,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亨德森是个什么货色,镇上的人都知道。他会把这张皮的价格压到死,最多给你四美元,甚至三块五。然后转手卖给真正的皮毛商人,自己净赚一倍不止。” 阿什沙哑地说道,“你辛辛苦苦等了一夜,开了一枪,花了半天功夫剥皮,结果大头全让那种坐在柜檯后面的胖子赚走了,你甘心?” 杰克的心跳漏了一拍。 阿什说的,和他预想中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他对亨德森的判断也是如此。可这些话从阿什嘴里说出来,就完全变了味。 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那不然呢?”杰克故作平静地反问,“这附近,除了黑木镇,我还能卖给谁?” “往南走,顺著哭泣河往下游走大半天,在三岔河口那里,有一个交易站。”阿什的目光投向远方,似乎在回忆著路线,“交易站的主人叫菲茨威廉,一个快七十岁的老傢伙。他才是这片山区真正的皮毛买家。他不做杂货生意,只收皮子。” 菲茨威廉?杰克在脑海里搜索著这个名字,原主的记忆里一片空白。显然,这是一个普通牛仔接触不到的层面。 “他收皮子,只看货,不看人。”阿什继续说道,语气平淡,“你这张皮,尺寸够大,是上好的冬皮,皮板厚实,没有破损。最难得的是,你剥皮的手艺很乾净,没在皮下留太多碎肉和脂肪。这种品相的皮,在行话里叫『毯子级』。亨德森最多给你四块钱,但在菲茨威廉那里,只要他看上了,至少能给你十美元。要是他那天心情好,十二块也有可能。”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十美元!甚至十二块! 这个数字像一颗子弹,瞬间击中了杰克的脑子。 他原本的心理预期,是能从亨德森那里压榨出五六美元就心满意足了。十美元,这已经超出了他的想像。 这笔钱,不仅能给小闪电买最好的驱虫药和燕麦,甚至还能作为开始改良他那片贫瘠的土地的资本! 巨大的惊喜过后,是更深的警惕。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阿什为什么要帮他?一个萍水相逢,甚至可以说是竞爭对手的陌生人,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信息告诉自己?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杰克终於问出了心底最深的疑问。他死死盯著阿什的眼睛,想从那片岩石般的灰色里看出点什么。 阿什的目光从远方收了回来,落在杰克年轻而警惕的脸上。他沉默了片刻,山风吹过,捲起地上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不喜欢亨德森那种人。”阿什的回答简单而直接,“而且,我討厌看到一张好皮子被糟蹋了价钱。” 这个理由……听起来无懈可击,但杰克一个字都不信。 山里的猎人,哪个不是自私的?为了一个猎物,兄弟反目的事情都时有发生。阿什会因为“討厌一个商人”和“爱惜一张皮子”,就把价值翻倍的秘密告诉一个陌生小子? 这不合逻辑。 杰克觉得,自己仿佛被一张无形的大网笼罩著。从这个叫阿什的男人出现开始,一切都透著诡异。他看穿了自己的偽装,却又接受了自己漏洞百出的解释;他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猎物,现在又主动为自己指点一条发財的路。 他到底想干什么? 杰克想不通,但他知道,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儘快离开这里。和这个深不可测的男人待在一起,他感觉自己的每一个念头都被对方看得清清楚楚。 “谢谢你的建议,我会考虑的。”杰克点了点头,不再追问。 他迅速地將处理好的河狸肉、香腺和尾巴用布包好,塞进背包。然后,他將那捲珍贵的河狸皮小心翼翼地背在身上,另一只手则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温彻斯特步枪。 “我该走了。”他对著阿什说道。 “嗯。”阿什只是简单地应了一声,没有再多说一个字。他就那么站在原地,像一尊沉默的雕像,看著杰克。 杰克转身,毫不犹豫地迈开步子,朝著来时的路走去。他没有回头,但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那道岩石般沉重的目光,一直钉在他的后背上,直到他拐过一片茂密的树林,彻底消失在对方的视线里。 走出很远之后,杰克才敢停下脚步,靠在一棵大树上,大口地喘著气。刚才那短短的十几分钟,比他彻夜伏击还要耗费心神。 阿什……这个名字,像一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 这个男人,绝对有问题。他帮助自己的背后,一定隱藏著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还有菲茨威廉……这个名字,是真的还是假的?那是不是一个陷阱?一个偏僻的交易站,一个陌生的皮毛商人……如果自己真的找过去,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杰克摇了摇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想这些都没用。 他低头看了看背上沉甸甸的河狸皮,又摸了摸腰间的猎刀。不管阿什有什么目的,有一点他说的是对的——这张皮子,是真正的宝贝。 他必须把它变成钱,变成能让小闪电活下去,能让自己在这片土地上站稳脚根的资本。 至於那个叫菲茨威廉的交易站,去,还是不去? 杰克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计划。他得先找个人问问,一个他信得过,而且可能知道这些山林秘密的人。 老汉克。 他加快了脚步,朝著家的方向走去。 第21章 故人 当杰克拖著疲惫的身体回到漏风的木屋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他把沉重的背包和那捲河狸皮放在床上,整个人像散了架一样瘫坐在唯一的椅子上。 从昨天出发到现在,他几乎没怎么合眼,精神和体力都消耗到了极限。 但他的心里,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脑海里,全是那个叫阿什的高大男人的身影,和他那双仿佛能看穿一切的灰色眼睛。 这个男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帮自己?他和克劳福德家,到底有什么渊源? 这些问题像一团乱麻,缠得他心烦意乱。 他站起身,走到水桶边,用冰冷的河水狠狠泼了一把脸,刺骨的寒意让他清醒了不少。 不行,不能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胡思乱想。 他需要信息,需要一个了解这片山区过去的人,来帮他解开这些谜团。而唯一的人选,就是老汉克。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杰克把珍贵的河狸皮和剩下的河狸肉藏好,只提了一小块最嫩的河狸肝,然后锁上木屋的门,朝著不远处的米勒牧场走去。 天色渐晚,老汉克家的烟囱里正冒著炊烟,空气中飘散著烤麵包和燉肉的香味。这股温暖的人间烟火气,让杰克紧绷了一天的心弦,稍稍放鬆了一些。 他走到牛棚,果然看到老汉克正在给牛添最后的草料。 “汉克大叔。”杰克喊了一声。 “嘿,杰克!”老汉克直起身,看到杰克,脸上露出笑容,“你小子跑哪儿去了,一天没见人影。我还以为你掉进熊洞里了。” “去河狸溪碰了碰运气。”杰克扬了扬手里的河狸肝,“运气还不错,弄到了点新鲜的。” 老汉克的眼睛亮了。“河狸肝?这可是好东西!玛莎最喜欢用黄油煎这个。”他接过杰克手里的东西,毫不客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小子,正好赶上晚饭。今天玛莎燉了牛肉,你可有口福了。” 杰克没有拒绝,他今天来,本就是为了吃饭,更是为了“聊天”。 饭桌上,玛莎婶婶果然把那块河狸肝用黄油煎得焦香四溢,配上燉得烂熟的牛肉和刚出炉的热麵包,让饿了一天的杰克食指大动。 他一边大口吃著,一边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了今天的经歷。 “河狸溪那边,確实像您说的那样,没什么油水了。”杰克喝了一口热汤,暖意从胃里传遍全身,“我等了一整天,才看到一只。而且,那里好像还有別的猎人。” “別的猎人?”老汉克停下了手里的刀叉,抬起头,“这季节,还往山里跑的猎人可不多了。你看到是谁了吗?” “看到了。”杰克放下勺子,装作回忆的样子,开始描述起来,“一个很高大的男人,得有六英尺三英寸高,非常壮实,络腮鬍子,背著一把很旧的夏普斯步枪。他走路没声音,在林子里待了一晚上,连火都没生。” 杰克每说一句,都在仔细观察著老汉克的表情。 当他说到“很高大”、“络腮鬍子”时,老汉克的脸上还只是好奇。但当他说完“走路没声音,一夜没生火”时,老汉克的脸色明显变了。 他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惊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像是敬畏,又像是忌惮。 “他叫什么名字?”老汉克的声音低沉了几分。 “他告诉我,他叫阿什。”杰克缓缓说出了这个名字。 “阿什!”老汉克手里的叉子“当”的一声掉在了盘子里。他旁边的玛莎婶婶也停下了咀嚼,惊讶地看著自己的丈夫。 “汉克,是那个阿什?”玛莎婶婶小声问道。 老汉克没有回答妻子,只是死死地盯著杰克,脸上的表情极为严肃:“你碰到他了?你们……没起衝突吧?” 看到老汉克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杰克也皱起了眉头。 这个阿什,果然不是一般人。 “没有。”杰克摇了摇头,“正好相反,他还……帮了我。” “帮你?”老汉克和玛莎婶婶异口同声地问道,满脸的不可思议。 “嗯。”杰克把和阿什的对话,掐头去尾,半真半假地复述了一遍。他只说自己运气好,打到了一头大河狸,然后遇到了这个叫阿什的猎人。 阿什称讚了他的枪法和剥皮手艺,然后告诉他,不要把皮子卖给亨德森,而是去一个叫菲茨威廉的交易站,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当然,他隱去了自己用“逻辑推理”忽悠阿什的那一段,也隱去了阿什那句意味深长的“你很聪明”。 听完杰克的敘述,老汉克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他拿起桌上的酒杯,灌了一大口,眉头依然紧锁,像是在消化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汉克大叔,您认识他?”杰克终於问出了口。 “认识?”老汉克苦笑了一下,“这片山区的猎人,没人不『认识』他。但要说熟悉,恐怕没几个人。阿什……他更像是个传说。” “传说?” “对,传说。”老汉克的声音里带著一丝感慨,“他大概二十年前来到这片山区,没人知道他从哪儿来。他一个人住在深山里,像头熊一样。他是这片山里最顶尖的猎人,追踪技术无人能比,枪法更是准得嚇人。据说他能在两百码外,打中奔跑中山羊的眼睛。” 杰克心中一凛,他想起了阿什那把沉重的夏普斯步枪,那可不是普通猎人能玩得转的大傢伙。 “但他这个人,性子很怪。独来独往,从不和人交朋友,也很少说话。镇上的人都有些怕他。有人说他杀过人,手上沾著血,才躲到山里来的。”老汉克压低了声音,“不过,这都是瞎猜。这么多年,他从没在镇上惹过事。他只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那他为什么会帮我?”杰克追问道,“还告诉我菲茨威廉交易站的事。那个地方,我从来没听说过。” “菲茨威廉的交易站,那不是我们这种普通牛仔会去的地方。”老汉克解释道, “那是真正的大宗皮毛交易点,只有阿什这种专业的山地猎人,或者印第安人才会去。他告诉你这个,等於白送了你五六块钱。这……太不正常了。” 老汉克百思不得其解,他看著杰克,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你和他说话的时候,有没有提过你的姓氏?” 第22章 坍塌 果然! 杰克等的就是这个问题。他心头一跳,脸上却不动声色。 “提了。”他点了点头,“他问我叫什么,我告诉他,我叫杰克·克劳福德。” “然后呢?他有什么反应?”老汉克追问道。 杰克装作努力回忆的样子,眉头微微皱起,然后有些不確定地说道: “好像……没什么特別的反应。不过……现在想起来,当我说完『克劳福德』这个姓之后,他好像沉默了一小会儿,看著我的眼神……有点奇怪。但很快就恢復正常了。” 这是杰克精心设计的一句谎言。阿什当时並没有特別的反应,但杰克需要一个引子,一个能把话题引向自己父亲的引子。 果然,老汉克听完,脸上的表情变得更加复杂了。他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大口,眼神飘忽,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 “汉克?”玛莎婶婶担忧地碰了碰他的胳膊。 老汉克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他看著杰克,缓缓开口道:“杰克,你父亲,老克劳福德,他活著的时候,也是这片山区里数一数二的好猎手。” 杰克的心提了起来。 “你父亲和阿什……他们算不上朋友,甚至可以说是对手。”老汉克的声音变得低沉,“他们都把西边那片最险峻的山当成自己的猎场,为了爭夺一头大角羊,或者一个好的陷阱位置,没少明爭暗斗。但他们那种爭斗,是猎人之间的,是堂堂正正的。” “我听你父亲说过,他说,阿什这个人,虽然孤僻得像块石头,但骨子里是个守规矩的。他瞧不起镇上那些耍小聪明的商人和骗子。他说阿什这个人,更像一头狼王,而不是人。高傲,强大,而且信守承诺。” 老汉克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著杰克,眼神里带著一丝探究。 “或许……阿什在你身上,看到了你父亲的影子。又或许,他是看在老克劳福德的面子上,才提点了你一句。” 这个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也让杰克一直悬著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如果阿什是因为自己父亲的缘故才出手相助,那他的动机就说得通了。虽然听起来,自己那个便宜老爹和阿什的关係更像是“相爱相杀”的宿敌,但顶尖高手之间,往往会有一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惺惺相惜。 “也许吧。”杰克含糊地应了一句,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信息。 一,阿什是个顶尖猎人,性情孤僻,但似乎並非恶人。二,菲茨威廉的交易站是真实存在的,而且確实能卖出高价。三,阿什和自己的父亲老克劳福德有过一段复杂的过往,这很可能是他帮助自己的原因。 谜团解开了一半,但剩下的另一半,却更加扑朔迷离。 阿什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和父亲之间,仅仅是猎人间的竞爭关係吗? 杰克觉得,事情可能没有老汉克说的那么简单。但眼下,他没有更多的线索,只能將这些疑问暂时压在心底。 当务之急,是处理掉那张河狸皮。 既然菲茨威廉的交易站是真实存在的,那他就必须去试一试。十美元,这笔钱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吃完晚饭,杰克告別了老汉克夫妇,回到了自己的小木屋。 他走到床边,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捲用布包著的河狸皮。他解开绳子,將皮子在昏暗的油灯下缓缓展开。 这是一张完美的皮子。 尺寸巨大,绒毛丰厚,在灯光下泛著一层柔和的光泽。皮板洁白而柔韧,没有一丝多余的血污和脂肪。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十张,甚至十二张崭新的一美元纸幣,正在向他招手。 杰克脑海里不自主浮现出那匹幼驹瘦弱的影子。 寄生虫正在掏空它的身体。 必须儘快地去镇上,买回最有效的驱虫药。 它必须在严冬前恢復体力,否则,別说成为一匹冠军马,它连这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其次,他需要立刻囤积优质的燕麦和苜蓿草,这不只是营养,更是为它储备过冬的“能量”。 至於那片贫瘠的土地…… 杰克摇了摇头。 现在,蒙大拿的寒风已经颳了起来,土地即將上冻。 以目前的进度看来,改良土壤的宏图,只能等来年春天再实施了。 此时此刻他的每一分投资,都必须立竿见影。 他会买几袋土豆种薯,但不是为了现在种——他要利用地窖进行冬储,確保来年开春有最好的种源。 最后,他会把剩下的所有钱,都用来购买御寒的草料和物资,比如厚厚的垫厩草。 这个计划,清晰而明確,每一步都建立在那张河狸皮所能换来的金钱之上。 所以,菲茨威廉的交易站,他非去不可。 但是,怎么去? 老汉克说,那个交易站顺著哭泣河往下游走大半天。这意味著,骑马也需要三四个小时,而且是在他不熟悉的路线上。 一个人,带著价值十美元的贵重皮货,去一个偏僻的、陌生的交易站…… 杰克不是一个鲁莽的人。他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之后再出发。 他决定,先去镇上一趟。 去镇上,有两个目的。第一,他想在镇上,不动声色地打听一下关於菲茨威廉交易站的消息。第二,他需要採购一些东西,比如...弹药。 杰克拿起父亲留下的那把温彻斯特m1894,仔细地擦拭著枪身。枪膛里还有三发子弹... 他深知这个时代的西部,远没有电影里那么浪漫。 荒野之中,法律和秩序的力量微乎其微,拳头和枪,才是最可靠的保障。 这三发子弹,对付一条野狼或许足够,但面对任何真正的危险,都显得如此单薄。 这次到了镇上,无论如何也得想办法弄点.30-30子弹。 除了弹药以外就是更详细的地图,如果能买到的话 老汉克虽然知道,但他的信息来源毕竟有限。 杰克眼睛一亮,想到了什么。 在这个消息闭塞的年代,小镇的边界几乎就是他们世界的尽头。没有电话,没有电报,远方传来的报纸往往是上个月的旧闻。想要打探真实的讯息,只有一个地方——人流与马蹄交匯的酒馆。 这里是镇上信息最集中的地方。他可以去那里听听,看看有没有跑长途的牛仔或者商人,知道那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以及那个叫菲茨威廉的老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多一分信息,就多一分安全。 这个两步走的计划,虽然会多花上一天的时间,但无疑是更稳妥的选择。 他將河狸皮小心翼翼地重新卷好,用一块乾净的旧帆布包裹起来,扎得结结实实。然后,他把它塞到了床底下最里面的角落,又用几块木柴挡住。 做完这一切,他才吹熄了油灯,脱掉外套和靴子,和衣躺在了床上。 身体已经疲惫到了极点,眼皮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就在杰克的思绪逐渐模糊,即將沉入梦乡的瞬间,那个冰冷、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毫无徵兆地在他脑海中响起。 【明天日出后一个小时,老矿道中段將发生大规模坍塌。】 第23章 戴维斯 短短的一句话,像一道闪电劈进了杰克的脑子,瞬间將他所有的睡意驱散得一乾二净! 他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心臟“咚咚咚”地狂跳,后背瞬间冒出一层冷汗。 老矿道……坍塌? 他想起来了! 就在几天前,他去老汉克家的路上,就是抄的这条近路。当时他就注意到,矿道两旁的岩壁在接近冰点的天气里反常地渗著水,路边还有不少新掉下来的碎石。 当时他还觉得奇怪,但因为急著去买小马,並没有深想。 现在想来,那根本就是山体结构不稳,即將崩塌的前兆! 如果不是这个声音的提醒,他明天早上,就会骑著老贝茜,哼著不成调的歌,一头扎进那个死亡陷阱里! 一想到那个后果,杰克就感到一阵手脚发凉。 他和老贝茜,会被数不清的巨石和泥土活埋在里面,连一丝痕跡都不会留下。 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第二次生命,他关於未来的所有计划,他那匹还没来得及长大的冠军马……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那一瞬间,戛然而止。 杰克走到窗边,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窗,深吸了一口夜晚冰冷的空气。 月光下,远处的山脉像一头沉默的巨兽,静静地匍匐在大地上。那条他原本打算明天穿行的矿道,就隱藏在那片深沉的黑暗之中,像一张择人而噬的巨口。 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这个金手指带给他的,不仅仅是河狸和麋鹿,更是活下去的机会。 这已经不是“运气好”可以解释的了。这是救命! 老矿道不能走了。那就只能走大路。 虽然要多花一个多小时,但和性命比起来,这点时间根本不算什么。 计划需要稍微调整一下,但核心目標不变。 去镇上,打探消息,买子弹。 杰克重新关上窗户,走回床边。他没有再躺下,而是坐了下来,將那把温彻斯特m1894步枪抱在了怀里。 冰冷的钢铁触感,让他纷乱的心绪彻底安定下来。 他靠在床头,静静地听著窗外偶尔传来的风声,和木屋被冻得“嘎吱”作响的声音。 ...... 天边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杰克就睁开了眼睛。 他其实一夜没怎么睡,只是在后半夜靠著墙壁迷糊了一会儿。 脑子里那个关於矿道坍塌的情报,让他无法安然入睡。 他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然后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看小闪电。 他推开木屋的门,一股夹杂著霜冻气息的冷风迎面扑来。 小马厩里,小闪电正缩在角落里,身上盖著杰克给它找来的旧麻袋,看到杰克走过来,它有些不安地动了动耳朵,但没有像最开始那样惊慌地后退。 “嘿,小傢伙,早上好。”杰克的声音很轻柔。 他走到小闪电身边,伸手轻轻抚摸著它颈部的鬃毛。 小马的身体依然瘦弱,隔著皮毛都能清晰地摸到骨头的轮廓,但它的眼神,似乎比前两天多了一丝生气。 杰克从草料袋里抓出一把最好的苜蓿草,放在了它面前的食槽里。这是老汉克送的草料里最好的一部分,他一直省著餵。 看著小闪电低头小口小口地吃著草,杰克的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紧迫感。 必须儘快弄到钱,买驱虫药,买燕麦! 他给小闪电换了乾净的水,又仔细检查了一下马厩的木板,確保没有漏风的地方,这才转身回了木屋。 早饭很简单,一块昨天剩下的硬麵饼,配著一壶热水。他吃得很快,心里盘算著今天的行程。 不能走矿道,就必须绕行那条通往镇上的公共土路。路程要远得多,而且路况也不算好,坑坑洼洼的。 骑著老贝茜,紧赶慢赶,估计也要小半天才能到镇上。 时间紧迫,必须立刻出发。 他把身上仅有的一美元八十美分揣进贴身的口袋里。这个时代,身上没点现钱,寸步难行。 最重要的,是那捲河狸皮。 他从床底下把它拖了出来,犹豫了一下,没有带在身上。 带著这么贵重的东西去镇上,太扎眼了。黑木镇虽小,但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万一被人盯上,凭他现在这三发子弹的步枪,恐怕应付不来。 更何况,他今天的目的只是打探消息和买子弹,而不是去交易。 他决定把皮子藏在家里。 他环顾了一下这间一览无余的小木屋,目光最后落在了壁炉上。他搬开壁炉前的一块鬆动的地砖,下面是一个不大的浅坑,是他父亲以前用来藏私房钱的地方。 他將用帆布包好的河狸皮小心地放进去,又在上面盖了一层乾草,然后才把地砖严丝合缝地盖了回去,最后还用壁炉里的灰烬在上面撒了一层,偽装得天衣无缝。 做完这一切,他才彻底放下心来。 他背上空背包,里面只放了水壶和一小块熏鹿肉当午饭。然后,他拿起那把擦拭得鋥亮的温彻斯特步枪,最后检查了一遍屋子,锁好门,牵著老贝茜,踏上了前往黑木镇的路。 太阳已经升起,金色的阳光洒在结了霜的草地上,反射出点点碎光。 杰克骑在老贝茜的背上,没有走东北边那条通往矿道的岔路,而是径直向东,沿著哭泣河的河岸,走上了那条更宽阔但更绕远的土路。 这条路是镇上通往各个牧场的主要道路,时常有马车和骑手经过。路面被车轮碾压得还算平整,但因为缺乏维护,一路上还是顛簸得厉害。 老贝茜迈著不紧不慢的步子,杰克也不催促它。他有的是耐心。 他脑子里还在想著那条矿道。按照情报,坍塌应该已经发生了。不知道有没有倒霉蛋正好从那里经过。 没等他多想,就在这时,前方不远处的路边,忽然传来一阵激烈的爭吵声,还夹杂著几声狗叫。 杰克立刻警醒过来,他勒住韁绳,让老贝茜停下脚步,侧耳倾听。 “……你这个该死的杂种!放开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一个男人在声嘶力竭地吼叫。 “闭嘴,罗尼!你的鬼话留著去跟法官说吧!”另一个沉稳而有力的声音呵斥道。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 杰克心里一动,他催动老贝茜,悄悄地向著声音传来的方向靠近。绕过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前方的景象让他吃了一惊。 只见一个穿著警长制服的高大男人,正死死地將一个瘦小的男人按在地上。那高大男人的背影,杰克一眼就认了出来。 是黑木镇的戴维斯警长。 警长的脚边,一只斑点猎犬正齜著牙,对著地上的男人发出低沉的咆哮。 而被按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正拼命地挣扎扭动,嘴里还在不乾不净地咒骂著。 在他的旁边,翻倒著一辆手推车,车上几个鼓鼓囊囊的麻袋散落在地,其中一个破开了口,露出里面一些银质的餐具。 看这架势,像是在抓贼。 戴维斯警长显然也费了不小的力气,他的帽子歪在一边,额头上全是汗。那个叫罗尼的瘦小男人虽然个子不大,但像条泥鰍一样滑溜,拼命地想要挣脱。 就在这时,那个罗尼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猛地一甩头,狠狠地撞在了警长的下巴上。 “噢!” 戴维斯警长吃痛,手上的力道一松。 罗尼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猛地从地上一弹而起,像只受惊的兔子,头也不回地朝著路边的树林里躥了过去! “该死!”戴维斯警长咒骂一声,顾不上揉下巴,拔腿就追。 但他的年纪毕竟大了,又穿著厚重的皮靴,哪里追得上一个一心逃命的年轻人。眼看著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罗尼马上就要钻进林子里消失不见了。 杰克几乎没有犹豫。 他双腿猛地一夹马腹,低喝一声:“驾!” 老贝茜像是感受到了主人的意图,嘶鸣一声,四蹄翻飞,如同一道灰色的闪电,朝著罗尼逃跑的方向冲了过去! 第24章 追捕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老贝茜的速度被杰克催发到了极致。 它虽然上了年纪,但毕竟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马,在平坦的土路上衝刺起来,速度远比两条腿的人要快得多。 那个叫罗尼的窃贼显然没料到半路会杀出个年轻人。 他正一门心思地往树林里猛跑,听到身后传来越来越近的急促马蹄声,他惊慌地回头看了一眼。 只看了一眼,他的脸就嚇得没了血色。 只见一匹高大的灰马正朝著他直衝而来,马背上的年轻人面无表情,眼神却像刀子一样冷。 “滚开!別多管閒事!”罗尼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地衝著杰克大喊,声音里充满了恐惧。 杰克根本不理会他的叫囂。 他不是那种头脑发热的英雄,不会傻到直接用马去撞人。那样既危险,又容易伤到马。 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观察著地形和罗尼的逃跑路线。 罗尼的目標是前方不到五十米处的一片茂密的松树林,只要钻进去,就很难再抓到他。 而在他和树林之间,有一小片灌木丛,旁边还有一棵孤零零的枯树。 一个计划瞬间在杰克脑中形成。 他没有直接追在罗尼的身后,而是微微一带韁绳,让老贝茜斜著插了过去,抢先一步横在了罗尼和松树林之间。 “你想干什么!”罗尼眼看去路被堵,急得双眼通红,他停下脚步,喘著粗气,恶狠狠地瞪著杰克。 杰克只是冷冷地看著他,没有说话。他一手控著韁绳,让老贝茜保持著焦躁地刨蹄的姿態,另一只手则不紧不慢地搭在了马鞍旁的步枪枪托上。 他没有拔枪,但这个动作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威胁。 后面的戴维斯警长已经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他看到杰克拦住了窃贼,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隨即大喊道:“小子,小心!他身上可能有刀!” 罗尼听到警长的喊声,脸上露出一丝狰狞。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穷途末路之下,凶性反而被激发了出来。 他猛地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刀刃在阳光下闪著寒光。 “我警告你们,都別过来!不然我跟他拼了!”罗尼挥舞著匕首,眼睛死死地盯著杰克,似乎是把他当成了最直接的威胁。 老贝茜被他挥舞的刀子惊得有些不安,连连后退了两步。 戴维斯警长停在了十几米外,他不敢再靠近,怕刺激到这个亡命之徒。他举起手,试图安抚对方:“罗尼,冷静点!把刀放下,你只是偷了点东西,罪不至死!別做傻事!” “放屁!”罗尼的情绪非常激动,“我被你抓住,至少要关半年!我再也不想回那个该死的监狱了!” 他说著,突然將目標转向了杰克,一步步逼了过来:“小子,是你逼我的!让开!不然我先捅死你的马,再捅死你!” 杰克皱起了眉头。 他没想到这个瘦小的傢伙居然这么悍不畏死。 他能感觉到,罗尼不是在虚张声势。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透著一股豁出去的疯狂。 杰克握著韁绳的手心渗出了汗。他只有三发子弹,而且步枪还在马鞍上,现在拔枪根本来不及。如果罗尼真的衝过来,他很难保证自己和老贝茜的安全。 硬拼不是办法。 必须想个別的招。 他的目光飞快地扫过周围的环境,最后定格在了罗尼脚下那片凌乱的土地上。因为靠近路边,那里的泥土比较鬆软,还夹杂著不少碎石。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 杰克看了一眼步步紧逼的罗尼,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紧张万分的戴维斯警长,脸上故意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惊慌和畏惧。 “你……你別过来!”杰克的声音带著一丝颤抖,他一边说,一边控制著老贝茜缓缓后退。 他的示弱,让罗尼的气焰更加囂张。 “怕了?怕了就快滚开!”罗尼狞笑著,又向前逼近了一步。 就是现在! 就在罗尼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杰克身上,並且一只脚刚刚踏上那片鬆软土地的瞬间,杰克眼中那丝“惊慌”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的沉静。 他猛地一抖韁绳,同时用脚跟狠狠地磕了一下马腹! “唏律律——!” 一直处於紧张状態的老贝茜,在受到这突如其来的双重刺激后,猛地人立而起,发出一声响亮的嘶鸣!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把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罗尼下意识地抬头望向那高高扬起、仿佛要踏碎一切的马蹄,嚇得魂飞魄散,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 而他这一退,正好踩在了一块不大的鹅卵石上。 “啊!” 罗尼只觉得脚下一滑,身体重心瞬间失控,整个人狼狈不堪地向后摔倒在地。他手中的匕首也脱手而出,“噹啷”一声掉在了几米外的地上。 机会! 杰克等的就是这个瞬间! 在老贝茜前蹄落地的同时,他的身体已经如同一只捕食的猎豹,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他甚至没有去管掉在地上的匕首,而是以最快的速度扑了上去,在罗尼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用膝盖死死地顶住了他的后心,同时双手反剪,用早已准备好的一截韁绳,將他的手腕牢牢地捆了结实。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快如闪电。 从老贝茜人立而起到罗尼被彻底制服,前后不过短短几秒钟。 直到手腕上传来被绳索勒紧的剧痛,罗尼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趴在地上,像条死鱼一样挣扎了两下,却发现自己被捆得结结实实,根本动弹不得。 “干得不错!” 戴维斯警长终於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快步跑了过来,看著被杰克制服的罗尼,长长地鬆了一口气。 他走到罗尼身边,用脚踢了踢他,確认他没有反抗能力后,才弯腰捡起了那把掉在地上的匕首。 “这个混蛋,偷了斯科特先生家的东西,还打伤了我的副手。”警长把匕首收好,看著杰克,那双平静的蓝眼睛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讚赏。 “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杰克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平静地回答道:“杰克·克劳福德。” 第25章 招揽 “杰克·克劳福德?” 戴维斯警长听到这个名字,脸上的表情明显顿了一下。他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著杰克,那双仿佛能洞悉一切的蓝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复杂的神色。 “你是……老克劳福德的儿子?”警长问道,语气里带著几分不確定。 “是的,警长先生。”杰克点了点头。 他能感觉到,警长的目光里没有恶意,更多的是一种审视和追忆。看来,自己那个便宜老爹,在这片地方还真是个名人。 “我认识你父亲。”戴维斯警长沉默了片刻,缓缓开口道,“他是个好猎人,也是个硬骨头。可惜……走得太早了。” 他的语气里带著一丝惋惜,说完,他拍了拍杰克的肩膀,力道很重,像是在表达一种无声的安慰。 “刚才,真是谢谢你了。”警长指了指地上还在哼哼唧唧的罗尼,“要不是你,今天就让这个滑头的傢伙给跑了。我这把老骨头,可追不上他。” “举手之劳而已,警长先生。”杰克说得很平淡。他不想过多地邀功,只想儘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这可不是举手之劳。”戴维斯警长摇了摇头,他的表情很严肃, “你刚才那一下,非常聪明。先是用马拦住他的去路,逼他亮出武器,然后故意示弱,让他放鬆警惕。最后用马惊嚇他,在他重心不稳的时候一举制服。整个过程,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牛仔能想出来的办法。” 杰克心里微微一惊。 他没想到,这位警长的心思如此縝密,居然把他刚才一瞬间的算计看得一清二楚。 “我只是……运气好。”杰克只能含糊地回答。 戴维斯警长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是笑了笑。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尤其是像克劳福德家这样的人。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銬,“咔噠”一声,銬在了罗尼的手腕上,然后才解开了杰克绑的绳子。 “起来,罗尼,跟我回镇上!”警长一把將罗尼从地上拎了起来,动作粗暴,和他刚才跟杰克说话时的温和判若两人。 罗尼耷拉著脑袋,像只斗败的公鸡,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警长的那只斑点猎犬,此时也凑了过来,用鼻子在杰克的裤腿上嗅了嗅,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背,似乎是在表达友好。 “它叫『將军』,它很喜欢你。”戴维斯警长笑著说。 杰克也笑了笑,弯腰摸了摸將军的脑袋。 “杰克,我听亨德森那个胖子说,你前两天把他家的帐都还清了?”警长一边牵著罗尼往路边的马车走,一边状似隨意地问道。 “是的,警长先生。” “嗯。”戴维斯警长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讚许的神色,“我一直担心你一个人撑不过这个冬天。现在看来,你比我想像的要能干得多。你父亲在天上看到了,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这番话,让杰克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意。 自从重生以来,除了老汉克夫妇,戴维斯警长是第一个对他表达善意和肯定的人,而且还是镇上最有权势的执法官。 “我只是想活下去。”杰克说的是实话。 “活下去,是这里所有人的愿望。”戴维斯警长嘆了口气,他把罗尼塞进马车后面的铁笼子里,锁好门,然后转过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皮质钱袋。 他从里面数出几枚硬幣,递向杰克:“这是两美元。按照镇上的规矩,协助警长抓捕罪犯,是有赏金的。你应得的。” 两美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杰克果断地摇了摇头,把警长的手推了回去。 “警长先生,我不能要这个钱。” “为什么?”戴维斯警长有些意外。他知道杰克现在很缺钱,两美元对他来说,绝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刚才说了,只是举手之劳。而且,我也是这片土地上的人,维护这里的安寧,是我应该做的。”杰克说得不卑不亢,“如果我父亲还活著,他也会这么做的。” 他又一次提到了自己的父亲。 这句话,显然说到了戴维斯警长的心坎里。 戴维斯警长看著杰克那张年轻却写满坚毅的脸,仿佛真的看到了当年那个沉默寡言,却比谁都讲规矩的老克劳福德的影子。 他沉默了片刻,眼神中的审视化为了欣赏。 但他再次坚定地將钱塞进杰克手里,语气不容拒绝:“规矩就是规矩。你做了正確的事,就该得到奖赏。你父亲是条好汉,而他的儿子,也同样配得上这份尊重和报酬。拿著,这是命令。” 杰克脸上適时地流露出几分挣扎,最终像是无奈又感动地收下了钱,郑重地將两美元放进口袋。“谢谢您,警长先生。” “好小子,有你父亲当年的风骨。”戴维斯警长重重地拍了拍杰克的肩膀,脸上的笑容变得真诚而温暖,“以后在镇上,遇到任何麻烦,隨时可以来警局找我。” “谢谢您,警长先生。”杰克由衷地说道,这一次,他的感谢里带著真实的喜悦。 “嗯,快去吧。”警长看了一眼天色,隨即话锋一转:“杰克,我看你刚才制服那傢伙的身手相当利落。你现在一个人经营牧场也不容易,有没有兴趣偶尔帮警局做些事?不是修补柵栏那种杂活。” 他向前倾了倾身子,压低声音:“镇上偶尔会有些棘手的通缉犯流窜过来,或者需要去偏远地区执行抓捕任务。报酬会很丰厚,远不是两美元这个数目。” 杰克心中一震。这確实是条快速获得收入和地位的捷径。但暂时还不行。 他露出诚恳的表情,微微欠身:“警长先生,感谢您这么看得起我。只是现在,我必须先把父亲的牧场稳住。等我把家里安顿好,如果您还需要帮忙,我一定前来效力。” 杰克没有把话说死,给自己留了余地。 戴维斯警长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但隨即化为欣赏。他拍拍杰克的肩膀:“好小子,先顾家是对的。记住我的话,等你准备好了,隨时来找我。” “谢谢您的好意,警长先生。我会记住的。”杰克语气恭敬却又不失分寸地回答道。 “好。”戴维斯警长也不强求,他牵过自己的马,翻身而上,“我得先把这个傢伙送回去。我们镇上见。” “镇上见,警长先生。” 杰克目送著戴维斯警长的马车,载著那个倒霉的窃贼,慢慢消失在道路的尽头。 他牵过老贝茜,重新上路。 第26章 酒馆 怀揣著警长给的承诺,杰克的心情轻鬆了不少。 他不再像来时那样绷紧神经,身下的老贝茜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放鬆,步子轻快了不少。 又在寒风里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黑木镇那低矮而熟悉的轮廓,终於出现在了地平线的尽头。 镇子比上次来时更安静了。 天越来越冷,路上几乎看不到外地来的商队马车,偶尔有几个行人,也都把脸深深埋进厚实的衣领里,顶著风快步走著,谁也不愿意在外面多待一秒。 杰克骑著老贝茜,不紧不慢地穿过主街,街边店铺的窗户大多蒙著一层水汽,透出昏黄的灯光 他径直来到镇子西头的马厩。 “嘿,杰克小子,今天刮的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一个沙哑的声音从马厩门口传来。 说话的是马厩老板,一个叫巴尼的独眼老头。他正靠在门框上,吧嗒吧嗒地抽著一个熏得发黑的菸斗,看到杰克,那只独眼眨了眨,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来镇上买点东西,巴尼大叔。”杰克麻利地翻身下马,动作乾脆利落。 他从口袋里摸出几枚叮噹作响的美分,递了过去。“麻烦您帮我照看一下贝茜,给它添点草料和水,跑了一路,它也累了。” “放心,交给我。”巴尼接过那几枚还带著体温的硬幣,顺手牵过老贝茜的韁绳,粗糙的手掌在马背上拍了拍, “你这匹老伙计,身子骨还真不赖,比镇上有些年轻人还结实。” “它还能再干十年。”杰克笑了笑,拍了拍老贝茜的脖子。 他没有急著离开,而是左右看了一眼,见四下无人,才压低声音对巴尼说道:“巴尼大叔,我有个东西,想在您这儿寄存一下,可以吗?不会太久,就几个小时。” 巴尼吐出一口呛人的烟圈,烟雾繚绕中,他那只独眼闪过一丝玩味。“什么宝贝,搞得这么神秘?” 杰克从背包里,將那个用帆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捲轴拿了出来,但没有打开。 “只是一些私人物品,不太方便带在身上。” 巴尼伸出两根手指,掂了掂那个帆布包,分量不轻。他是个聪明人,没有再多问,只是把菸斗从嘴边拿开,朝马厩里间努了努嘴。 “行。你把它放到里面的储物间吧,锁好门就行。不过我可先说好,丟了我不负责。” “没问题。”杰克当然知道,这只是巴尼的免责声明。巴尼的马厩是镇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他本人也是个信得过的人。 杰克把帆布包放进储物间的一个空木箱里,又用几捆乾草盖上,这才锁好门,把钥匙还给了巴尼。 做完这一切,他才感觉彻底轻鬆了。 现在,他可以安心地去办自己的事了。 他此行的目的很明確:第一,去酒馆打探关於菲茨威廉交易站的消息;第二,去亨德森的杂货店,买子弹。 他紧了紧身上的旧外套,双手插在口袋里,朝著镇中心那家唯一掛著“saloon”招牌的木屋走去。 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弹簧门,一股混合著劣质威士忌、汗水和菸草的浑浊空气扑面而来,让杰克忍不住皱了皱眉。 现在是下午,酒馆里的人不算多,三三两两地坐著。有穿著脏兮兮的工装裤的伐木工,有满脸风霜的牧场僱工,还有几个无所事事的閒汉,正围著一张桌子赌钱。 吧檯后面,一个挺著啤酒肚的胖老板,正无精打采地擦著一个玻璃杯。 杰克走到吧檯前,敲了敲桌面。 “喝点什么,小子?”胖老板抬起眼皮,懒洋洋地问道。 “一杯黑啤酒。”杰克说道,同时从口袋里掏出十美分,放在了有些黏腻的吧檯上。 胖老板接过钱,给他打了一大杯冒著泡沫的黑啤酒。 杰克端著酒杯,没有在吧檯停留,而是找了一个靠窗的、最不起眼的角落坐了下来。 这个位置很好,既能看到酒馆里的大部分人,又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同时自己又不容易被注意到。 他小口地喝著啤酒,微苦的麦芽香味在口中散开。这对他来说,算是一种难得的奢侈。 他的耳朵,则像雷达一样,捕捉著酒馆里各种嘈杂的声音。 “……听说了吗?斯科特那傢伙又买下了南边的一大片地,真是个贪得无厌的混蛋!”一个伐木工在抱怨。 “谁说不是呢?可人家有钱,银行都向著他,我们能有什么办法?”他的同伴嘆了口气。 另一桌,几个牛仔在吹牛。 “我跟你们说,上次在怀俄明,我碰到一头灰熊,足有这么高!”一个牛仔比划著名,“我当时就一把掏出我的柯尔特……” 杰克对这些閒聊不感兴趣,他耐心地等待著。 他知道,酒馆是消息最灵通,也是最鱼龙混杂的地方。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总能听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一边喝著酒,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著酒馆里的每一个人。 他需要找到一个突破口,一个能让他自然而然地问出关於菲茨威廉交易站信息的机会。 “吱嘎——” 就在这时,酒馆的门又被推开了。 伴隨著一阵冷风,两个男人走了进来。 他们穿著厚重的皮衣,满身尘土,靴子上沾满了乾结的泥块,一看就不是镇上的人,更像是跑长途的货运车夫,或者是从深山里出来的皮毛商人。 两人径直走到吧檯,其中一个络腮鬍男人將一顶宽檐帽往桌上一拍,吼道:“老板!两杯最烈的威士忌!” 他们拿到酒后,连喘口气都顾不上,仰头就把一杯烈酒灌了下去,然后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妈的,总算到地方了!再晚一点,天都要黑透了!”那个络腮鬍男人抹了把嘴,骂骂咧咧地抱怨。 “谁让你小子非要走那条该死的近路?差点没把老子的骨头给顛散架!”他的同伴,一个更瘦高一些的男人,也在一旁抱怨。 “那不是为了赶时间吗?”络腮鬍男人哼了一声,“不过话说回来,咱们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要是再晚一点出发,可就真完蛋了。” “怎么说?” 络腮鬍男人得意地左右看了一眼,然后压低了声音,凑到同伴耳边,神神秘秘地开口: “你还不知道?就在今天早上,咱们常走的那条老矿道……” “塌了!” 第27章 应验 听到这个消息,杰克端著酒杯的手,猛地一紧。 果然。消息又一次应验了。 “塌了?!” 络腮鬍的同伴惊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一把抓住络腮鬍的胳膊,声音都变了调,“你说的是真的?哪条矿道?就是西山那条?” “还能是哪条?就那条啊!”络腮鬍灌了一大口酒,脸上还带著后怕的神色, “我们从山里出来的时候,路过岔路口,正好看见戴维斯警长带著人把路给封了,立了个牌子。我上去问了一嘴,警长说,今天早上太阳刚出来那会儿,矿道中间那段,轰隆一下,全塌了!几百吨的石头掉下来,把路堵得死死的!” 酒馆里原本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安静了不少。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吧檯前那两个风尘僕僕的男人身上。 老矿道坍塌,这可是个大新闻。 镇上不少人为了省时间,都会选择走那条近路。 “我的老天……那……那有没有人正好从那儿过?”一个閒汉忍不住开口问道。 络腮鬍嘆了口气,摇了摇头:“还能有谁?算他倒霉。我听警长说,有人看到老皮特森的马车,天刚亮就往矿道那边去了。” “老皮特森?” “就是那个给镇上送木柴的皮特森?” “是他!”络腮鬍一拍吧檯,“警长的人在矿道入口发现了新鲜的马车轮印,就是他的。可现在,连人带马带车,估计……全成肉泥了。” “嘶——” 酒馆里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老皮特森,镇上的人大多都认识。一个五十多岁的孤寡老头,人很勤快,就靠著一辆破马车,每天去山里砍柴,再拉到镇上卖,勉强餬口。 没想到,就这么没了。 杰克坐在角落里,面无表情地听著,但他的內心,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老皮特森…… 他有印象。一个很瘦、背总是驼著的老人,脸上刻满了皱纹,总是沉默寡言。杰克上次来镇上卖鹿角,还见过他在亨德森的杂货店门口,为了几美分的价格,和那个胖老板爭论了半天。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为选择了一条近路,在短短几个小时前,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如果……如果今天早上,他没有听到那个声音的提醒…… 现在被埋在矿道下面的,会不会就是自己? 一想到这里,杰克就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衝天灵盖。他端起酒杯,猛地灌了一大口冰冷的啤酒,试图用酒精来压下心头的悸动。 这不是庆幸,也不是幸灾乐祸。 而是一种对生命脆弱的感慨,和对自己所拥有的秘密的……深深的敬畏。 它说的每一个字,都对应著这个世界最残酷的真实。 酒馆里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重。 人们议论著老皮特森的死,感嘆著世事无常。 “太惨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是啊,他好像没什么亲人了吧?” “唉,这鬼天气,人说没就没了……” 杰克没有参与他们的討论。他只是静静地听著,將自己从这场悲剧中剥离出来。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提醒自己今天来这里的首要目的。 老皮特森的死,已经验证了情报的准確性。 现在,他需要验证第二个信息——菲茨威廉的交易站。 那两个货运车夫,看起来像是常年在山林和城镇之间奔波的人,他们见多识广,或许会知道些什么。 杰克耐心地等待著机会。 那两人又喝了几杯酒,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他妈的,今年这皮毛生意真不好做。”络腮鬍抱怨道,“收上来的货,比去年少了一半不止。也不知道那些该死的河狸和狐狸都死哪儿去了。” “还不是前几年那些混蛋捕得太狠了?”他的同伴说道,“我看再过两年,咱们都得改行去挖矿了。” “挖矿?我可不去!我寧愿去给斯科特当牛做马,也不想死在矿井里。”络腮鬍哼了一声,“对了,这次收的这几张狼皮,咱们还送去亨德森那儿?” “不然呢?”同伴摊了摊手,“这鬼地方,就他一家店收皮子,价格再黑也得卖给他啊。” “我可不想再看那个死胖子的嘴脸了。”络腮鬍一脸厌恶,“他妈的,一张上好的狼皮,那混蛋最多给两块钱!转手卖给城里来的商人,起码能卖五块!心都黑透了!” “小声点,你想让全镇的人都听见吗?”同伴紧张地碰了碰他。 机会来了。 杰克的心跳微微加速。 他端起酒杯,站起身,装作要去吧檯续杯的样子,不紧不慢地走了过去。 他没有直接插话,而是站在两人旁边,对著吧檯老板说道:“老板,再来一杯。” 然后,他才像是刚刚听到他们的对话一样,转过头,带著一丝好奇,对那个络腮鬍男人说道:“这位先生,我刚才听你们说,亨德森收皮子的价格很黑?” 他的声音不大,语气也显得很隨意,像是一个不懂行情的年轻人,在隨口打听。 络腮鬍正在气头上,听到有人搭话,立刻找到了倾诉的对象。 “何止是黑!简直就是抢劫!”他一拍吧檯,唾沫星子横飞,“小子,我看你也是这附近的人吧?我跟你说,以后你要是打到了什么好皮子,千万別卖给亨德森那个混蛋!不然你得亏死!” “可是……这镇上,好像就他一家收啊。”杰克装出一副苦恼的样子。 “唉,谁说不是呢……”络腮鬍嘆了口气,但旁边的同伴却拉了拉他的衣袖,眼神里带著一丝警惕,示意他不要跟一个陌生人说太多。 看到络腮鬍同伴的警惕眼神,杰克心里明白,直接问是问不出什么了。这些常年在外跑生活的人,防备心都很重。 他没有再追问,而是转过头,对著吧檯老板笑了笑,说道:“老板,给这两位先生也满上,算我的。” 说完,他从口袋里又摸出二十美分,放在了吧檯上。 这个举动,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二十美分,可以买两大杯啤酒,或者一杯不错的威士忌了。 对於镇上的普通人来说,这不算一笔小钱。 一个看起来穿著破旧的年轻人,隨手就请两个陌生人喝酒,这有点不合常理。 吧檯老板狐疑地看了杰克一眼,但还是收了钱,给那两人倒满了酒。 “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络腮鬍看著自己面前满上的酒杯,有些摸不著头脑。 他的同伴则更加警惕,身体微微后倾,和杰克拉开了一点距离。 第28章 线索 “没什么意思。”杰克端起自己的酒杯,对著两人举了举,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我就是个刚学打猎的,前阵子运气好,弄了张不错的皮子。正愁不知道该卖给谁呢,听两位先生一说,才知道这里面的水这么深。” 他晃了晃杯子里的啤酒,泡沫翻涌。 “这杯酒,就当是我交的学费了,谢谢两位大哥提个醒。” 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 既解释了自己请客的动机,又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虚心求教的晚辈”的位置上,极大地满足了对方的虚荣心。 果然,络腮鬍听完,脸上的警惕立刻消散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过来人”的得意。 “哈,你这小子,还挺上道!”他哈哈一笑,端起酒杯和杰克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行!你这朋友,我交了!既然你这么有诚意,那我就再多跟你说几句。” 旁边的同伴见状,虽然还是有些疑虑,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跟你说,小子。”络腮鬍凑近了一些,压低了声音,“卖皮子这行,水深著呢。像亨德森这种杂货店老板,他们就是二道贩子,靠的就是信息不通,欺负你们这些不懂行的乡下人。” “那……真正收皮子的人,都在哪儿呢?”杰克顺势问道,语气里充满了渴望和好奇。 “真正的大买家,才不会来这种小镇上开店呢。”络腮鬍撇了撇嘴,“他们要么待在像赫勒拿那样的大城市里,要么……就在一些只有行內人才知道的交易点。” “交易点?”杰克的心跳开始加速。 “对,交易点。”络腮鬍喝了口酒,润了润嗓子,开始卖弄起自己的见识,“这种地方,一般都设在几条河的交匯处,或者是一些重要的路线上。不做別的生意,就只收皮子、鹿角这些山货。去那里的,都是些专业的猎人,还有印第安人。他们看货不看人,只要你的东西够好,就能卖出真正的价钱。” 络腮鬍说的这些,和阿什告诉他的几乎一模一样! 杰克的心里已经有了七八分把握,但他还需要最后一块拼图。 “先生,那……那咱们这附近,有这种交易点吗?”他搓了搓手,装出一副既兴奋又紧张的样子,“我那张皮子,真的挺不错的,要是被亨德森三块两块的收了,我得心疼死。” 络腮鬍看了他一眼,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假。 杰克迎著他的目光,眼神真诚,没有一丝闪躲。 “咱们这附近嘛……”络腮鬍故意拉长了音调,吊足了杰克的胃口。 “咳,老乔,你就別卖关子了。”旁边的同伴终於忍不住开口了,他也被杰克的“诚意”打动,放下了戒心,“告诉这小子也无妨,反正那种地方,也不是谁都能去的。” “嘿嘿。”络腮鬍,也就是老乔,得意地笑了笑,“行,看你小子顺眼,我就告诉你。你顺著哭泣河,一直往下游走,走到和红溪、柳溪交匯的那个三岔河口,那里,就有一个交易站。” 杰克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三岔河口……”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地名。 “对,三岔河口。”老乔点了点头,“那地方很偏僻,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木屋,掛著块驯鹿头的骨头当招牌。交易站的主人,是个叫菲茨威廉的老傢伙。” 果然。阿什说的都是真的。 菲茨威廉,三岔河口,掛著驯鹿头骨招牌的交易站。所有的细节都对上了。 一股確信的暖流缓缓漫过心头,但他脸上只是微微一动,嘴角几不可察地放鬆了些许。 他垂下眼瞼,端起酒杯轻啜一口,用这个再自然不过的动作,掩去了眼底一闪而过的光亮。 杰克脸上依然保持著那副好奇宝宝的表情,继续问道:“菲茨威廉……这个老先生,他人怎么样?好打交道吗?” 多一分信息,就多一分安全。 “好打交道?”老乔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小子,我劝你最好別有这种想法。那个老傢伙,脾气比矿山里的石头还臭还硬!他眼里只有货,没有人。你的皮子好,他给你好价钱;你的皮子有半点瑕疵,他能把你贬得一文不值,然后把你像条狗一样赶出去。” “没错。”旁边的同伴也插话道,“而且那老傢伙不喜欢人囉嗦,你去了,把货拿出来,他开价,你觉得行,就拿钱走人;觉得不行,就收东西走人。多说一个字,他都嫌烦。上次有个印第安人想跟他討价还价,被他直接用猎枪顶著脑门赶了出来。” 一个脾气古怪,只认货不认人的老头。 这个形象,反而让杰克更加放心了。 这种人,虽然不好相处,但至少是讲规矩的,不会玩什么阴谋诡计。只要自己的货足够好,就不用担心被坑。 而对於自己那张“毯子级”的河狸皮,杰克有著绝对的自信。 “原来是这样……谢谢两位先生指点,我明白了。”杰克由衷地说道。 他今天来酒馆的目的,已经全部达到了。 他不仅確认了矿道坍塌的真实性,更重要的是,从一个完全独立的渠道,证实了菲茨威廉交易站的存在和具体情况。 现在,所有的拼图都已经凑齐,剩下的,就是行动了。 “先生,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这杯酒,我敬你们!”杰克端起杯子,將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 “好,小子,以后有缘再见!”老乔也豪爽地干了杯中酒。 杰克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酒馆。 走出那扇摇晃的木门,外面的冷空气让他滚烫的大脑冷静了不少。 他站在街上,看著远处连绵的群山,深吸了一口气。 菲茨威廉的交易站,他非去不可。 但不是现在。 在出发之前,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紧了紧口袋里的那两块多美元,转身,朝著街角那家掛著“hendersons general store”招牌的杂货店走去。 第29章 子弹 亨德森的杂货店,还是和上次一样,昏暗的店堂里堆满了各种货物,空气中瀰漫著一股皮革、香料和灰尘混合在一起的古怪味道。 胖老板亨德森正坐在柜檯后面,用一根鹅毛笔,懒洋洋地在帐本上记著什么。 听到门口的风铃声,他抬起头,看到走进来的是杰克,那双小眼睛里立刻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 “哦,是杰克啊。”亨德森放下笔,脸上挤出一个公式化的笑容,“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儿了?是手头又宽裕了,想买点什么好东西?” 他的语气里,带著一丝若有若无的调侃。显然,杰克上次花“高价”买走那把瑞典钢斧,又当著罗杰斯的面还清欠款的事,让他记忆犹新。 “我来买点子弹。”杰克懒得跟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子弹?”亨德森愣了一下,隨即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 他当然知道,克劳福德家那把老旧的温彻斯特,用的子弹型號早就过时了,镇上除了他这里,別的地方根本买不到。 这是独家生意。 “你要什么型號的?”亨德森慢悠悠地问道,身体靠在椅子上,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架势。 “.30-30温彻斯特步枪弹。”杰克报出了型號。 “哦,.30-30啊……”亨德森拉长了音调,用手指敲了敲桌面,“这个型號的子弹,现在可不好弄了。存货不多,价格嘛……自然也要贵一些。” 杰克心里冷笑一声。 来了,这个奸商的嘴脸,一点都没变。 他不动声色地问道:“怎么个贵法?” 亨德森伸出三根肥胖的手指:“一盒二十发,三美元。” 三美元! 这个价格,比市价足足高出了百分之五十! 正常的.30-30子弹,一盒的价格通常在两美元左右。这个死胖子,是看准了自己急需,而且別无选择,所以才敢狮子大开口。 要是换做以前,杰克可能就忍气吞声地认了。 但现在,他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穷小子了。 “三美元?”杰克皱起了眉头,声音冷了下来,“亨德森先生,我记得上个月,我父亲来买的时候,还只是两块一毛钱一盒。” “此一时彼一时嘛,杰克。”亨德森摊了摊手,一脸的无辜,“你也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从东部运来的,运费涨了,我的进价自然也高了。我这还是看在和你父亲是老交情的份上,才给你这个价。换了別人,我起码要卖三块五!” 满嘴鬼话。 杰克一个字都不信。 他知道,跟这种人讲道理是没用的,必须让他感觉到压力。 杰克没有再跟他爭论价格,而是沉默了下来。他只是静静地看著亨德森,眼神里没有愤怒,也没有妥协,只有一片冰冷的平静。 他什么也不说,就这么盯著他。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店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凝重。 亨德森脸上的笑容渐渐有些掛不住了。他被杰克那如同山中饿狼般的眼神盯得有些发毛。这个小子,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了。以前的他,虽然也沉默,但眼神里总是带著一丝自卑和怯懦。 而现在的杰克,那眼神就像一把磨得鋥亮的刀,虽然还藏在鞘里,却已经透出了逼人的寒气。 “咳咳……”亨德森清了清嗓子,试图打破这尷尬的沉默,“杰克,你要是觉得贵,那也没办法。我这小本生意,总不能做亏本的买卖吧?” 杰克还是不说话。 就在亨德森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杰克忽然开口了,但说的话,却和子弹毫无关係。 “亨德森先生,我今天来镇上的路上,碰到了戴维斯警长。” 亨德森心里“咯噔”一下,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警长。 “警长抓到了偷斯科特先生家东西的窃贼,叫罗尼的那个。”杰克继续用平淡的语气说道,“我当时正好路过,就顺手帮了个忙。” 亨德森的脸色微微变了。 他当然知道罗尼,那是镇上有名的惯偷。戴维斯警长为了抓他,已经头疼了好几个月了。 “警长说,按照镇上的规矩,协助抓捕罪犯有五美元的赏金。不过我没要。”杰克看著亨德森,嘴角勾起一个微小的弧度,“我觉得,邻里之间互相帮忙是应该的。警长也觉得我说的对,他说……以后我在镇上,要是有什么麻烦,隨时可以去找他。” 这番话,信息量巨大。 协助警长抓贼、五美元赏金、警长的承诺…… 每一个词,都像一把小锤子,敲在亨德森的心上。 他脸上的肥肉抽动了一下,那双小眼睛飞快地转动著,重新评估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他不再是那个可以隨意欺负的孤儿了。 他现在,是警长眼里的“好市民”,是戴维斯警长亲口许下承诺要“罩著”的人。 为了区区不到一美元的差价,去得罪一个警长看重的人,值得吗? 答案是,完全不值得。 亨德森是个商人,他最擅长的就是权衡利弊。 短短几秒钟內,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决断。 “哎呀!你看看我这记性!”亨德森猛地一拍自己的脑门,脸上的表情瞬间从奸猾变成了热情,“杰克,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我仓库里还有一批去年进的.30-30子弹,一直忘了卖。那批货的进价便宜,我算你老价格就行!” 他一边说,一边麻利地从柜檯后面走了出来,满脸堆笑地说道:“你等著,我这就去给你拿!两块钱一盒,不能再多了!就当是……我替镇上的大伙儿,谢谢你帮忙抓住了罗尼那个混蛋!” 这变脸的速度,堪比戏剧演员。 杰克心里冷笑,但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他今天故意说出和警长的事,不仅仅是为了压下子弹的价格,更是为了在亨德森这里,立下一个“不好惹”的標籤。 他以后要发展牧场,免不了要和亨德森打交道。他必须让这个奸商明白,自己不是可以隨意拿捏的软柿子。 很快,亨德森就从后面的仓库里,抱著一个落满灰尘的木箱子走了出来。 “找到了,找到了!”他把箱子放在柜檯上,打开盖子,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著一排排黄色的子弹盒。 “你要几盒?”亨德森热情地问道。 “一盒就够了。”杰克说道。他现在钱不多,二十发子弹,足够他应付去交易站路上的突发状况了。 “好嘞!”亨德森麻利地拿出一盒,用抹布擦乾净上面的灰尘,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子弹盒,打开检查了一下。黄澄澄的铜壳子弹,在灯光下闪著光,是正品没错。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枚一美元的纸幣,递了过去。 “拿著,杰克,以后常来啊!”亨德森接过钱,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杰克点了点头,把子弹盒揣进怀里。那沉甸甸的感觉,让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安心。 有了枪,有了子弹,他才算是在这个野蛮的西部,真正有了站稳脚跟的底气。 他没有再多停留,转身走出了杂货店。 门外的阳光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適应了一下。 现在,万事俱备。 他去马厩取回了寄存的河狸皮,重新捆在老贝茜的背上。 杰克本来是打算將河狸皮放在家里,但想了想,万一交易站是假的,自己直接就將河狸皮卖给亨德森了,黑点就黑点。 他没有回自己的木屋,而是直接选择了南下的路。 时间宝贵,他不想再多耽搁一天。 从黑木镇出发,顺著哭泣河往下游走。老汉克和酒馆里的人都说过,大半天的路程。现在是下午,如果他抓紧时间,也许能在天黑前赶到。 杰克翻身上马,一夹马腹,朝著南方的未知旅途,疾驰而去。 第30章 三岔河口 从黑木镇向南,沿著哭泣河的河岸前行,地势渐渐变得平缓开阔。 杰克骑在老贝茜的马背上,身后的镇子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视线里。下午的阳光不再那么灼热,斜斜地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河风吹过,带著一股泥土和水草的清新味道,让他因为在镇上跟人斗智斗勇而紧绷的神经慢慢放鬆下来。 他摸了摸揣在怀里的那盒沉甸甸的子弹,又瞥了一眼捆在马鞍后面的帆布包裹。里面是那张巨大的河狸皮,是他接下来所有计划的启动资金。 枪里有子弹,身上有钱,马背上有货,这种感觉踏实得让他想哼歌。 前世的他,虽然是个受人尊敬的农业专家,但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实验室和象牙塔里,面对的是数据和论文。 而现在,他是一个真正的开拓者,每一步都踩在真实的土地上,每一次收穫都伴隨著实实在在的风险和喜悦。 这种感觉,很不一样。 他更喜欢现在这种感觉,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一点点把生活变得更好。 老贝茜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好心情,马蹄踩在土路上,发出“嗒、嗒、嗒”的轻快声响。 根据老汉克和酒馆里那个叫老乔的猎人所说,菲茨威廉的交易站就在哭泣河与红溪、柳溪交匯的三岔河口。从黑木镇出发,一路向南,大概需要大半天的时间。 现在是下午,如果不停歇地赶路,应该能在天黑透之前抵达。 杰克並不著急,他一边赶路,一边仔细观察著周围的环境。 这里的土地明显比他家那块地要好得多。河岸两边的土地平坦,土质是深褐色的,看起来就很肥沃。河水充沛,只要解决了灌溉问题,这里简直就是种庄稼的宝地。 他心里盘算著,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在这里买下一大片土地。到时候,种上优质的苜蓿草和燕麦,养一群膘肥体壮的牛,再建一个宽敞明亮的大房子。 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出神。 “吁——” 老贝茜突然停下了脚步,打了个响鼻。 杰克回过神来,发现前方不远处的河边,停著一辆破旧的木板车。一个瘦高的身影正弯著腰,在河边忙活著什么。 这个背影……怎么看著有点眼熟? 杰克眯起眼睛,仔细打量著那个人。瘦得像根竹竿,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动作看起来有些鬼鬼祟祟。 是罗杰斯! 那个想用三美元骗走他小闪电的吝嗇鬼。 他在这里干什么? 杰克的心里立刻升起一股警惕。这傢伙不是说要去下游处理几头病牛吗?怎么会在这里? 他下意识地放慢了马速,让老贝茜悄无声息地靠近。 罗杰斯似乎非常专注,完全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人。他正费力地从河水里拖拽著什么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像是一头牛的尸体。 牛死了? 杰克皱了皱眉。他记得罗杰斯当时在老汉克家门口,就是以牛生病为藉口,才提前跑来买小马的。现在看来,他的牛不是病了,而是死了。 罗杰斯好不容易將那头死牛拖上了岸,累得气喘吁吁。他直起腰,捶了捶自己的后背,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剥皮刀,看样子是准备剥皮。 一头成年牛的皮,也能卖个几美元。对於罗杰斯这种连一分钱都看得比命重的人来说,这笔钱可不能浪费。 杰克本来不想搭理他,准备直接绕过去。但转念一想,罗杰斯这种地头蛇,对这附近的情况肯定了如指掌。菲茨威廉的交易站虽然从老乔那里得到了確认,但多问一个人,总归更稳妥一些。 而且,他也很好奇,罗杰斯当时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地放弃小闪电。 打定主意,杰克清了清嗓子,催动老贝茜向前走了几步。 “罗杰斯先生,下午好。” 突然响起的声音,把正在专心研究怎么下刀的罗杰斯嚇了一大跳。他猛地转过身,手里的剥皮刀下意识地横在胸前,一脸警惕地看著杰克。 当看清来人是杰克时,罗杰斯脸上的紧张才稍稍褪去,但那双精明的眼睛里,依然充满了戒备。 “是你啊,克劳福德家的小子。”罗杰斯沙哑著嗓子说道,目光在杰克和他的马背上来回扫视,最后落在了那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上,“你这是……要去哪儿?” “去下游办点事。”杰克含糊地回答,同时翻身下马,牵著老贝茜走到河边,让它喝点水。 他看了一眼地上那头已经开始有些浮肿的死牛,状似隨意地问道:“你的牛……这是怎么了?” 一提到牛,罗杰斯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像是吃了苍蝇一样。 “还能怎么了?病死的!”他没好气地说道,“前几天还好好的,突然就不吃东西了,请了兽医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今天早上就断气了。真是倒霉透了!” 杰克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头牛。牛的嘴角还残留著一些白色的泡沫,眼睛浑浊,腹部鼓胀。他前世的经验告诉他,这不像是普通的疾病。 “能让我看看吗?”杰克问道。 罗杰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看?你看得懂吗?” “以前跟我父亲学过一点。”杰克平静地回答。 罗杰斯撇了撇嘴,显然不信。但在他看来,这牛反正是死了,让这小子看看也无妨。他挥了挥手,示意杰克自便。 杰克戴上隨身携带的布手套,小心地扒开牛的嘴巴,一股恶臭扑面而来。他皱了皱眉,仔细检查了一下牛的口腔和牙齦,又按了按牛的腹部。 片刻后,他站起身,摘下手套。 “怎么样?看出什么门道了?”罗杰斯带著一丝嘲讽的语气问道。 “它不是病死的。”杰克缓缓说道。 “不是病死的?那是怎么死的?难不成还是自杀的?”罗杰斯嗤笑一声。 “是中毒。”杰克一字一句地说道。 “中毒?”罗杰斯愣住了,脸上的嘲笑瞬间凝固,“你胡说八道什么!我的牛一直在牧场里吃草,怎么可能中毒!” “你仔细想想,最近这几天,它有没有吃过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杰克没有理会他的激动,而是冷静地引导他回忆。 罗杰斯皱著眉头,努力回想著。突然,他像想起了什么,脸色一变。 “前几天……我为了省点草料,把它赶到了牧场东边那片靠近沼泽的草地……”他喃喃自语道,“那里的草长得特別茂盛……” “这就对了。”杰克指了指不远处一片看起来绿油油的植物,“那种植物叫水芹,牛吃了就会中毒。症状就是口吐白沫,腹部鼓胀,几个小时內就会死亡。” 罗杰斯顺著杰克手指的方向看去,脸色变得煞白。他虽然不认识什么水芹,但那片草地,正是他前几天放牛的地方。 他呆呆地看著地上的死牛,又看了看杰克,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不敢相信。这个一直被他看不起的穷小子,居然只看了几眼,就准確地说出了牛的死因! 这怎么可能? “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罗杰斯的声音有些发乾。 “我说了,跟我父亲学的。”杰克把功劳推给了已经去世的老克劳福德。 罗杰斯沉默了,他看著杰克那张平静的脸,心里翻江倒海。他一直以为杰克只是个运气好的毛头小子,现在看来,自己完全看走眼了。这个年轻人,远比他想像的要深沉得多。 他忽然想起了那天在老汉克家门口,杰克用五美元买下小马后,自己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当时,他以为自己看透了杰克,认为杰克只是碰巧识货。现在他才明白,或许,被看透的人是自己。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罗杰斯失魂落魄地蹲在地上,看著自己的牛,心疼得直抽抽。这可是一头能產奶的母牛,就这么没了,损失大了。 杰克看著他那副样子,心里没什么同情。这傢伙想占別人便宜,结果自己吃了大亏,也算是报应。 他不想再在这里浪费时间,便牵起老贝茜的韁绳,准备离开。 “等一下!”罗杰斯突然喊住了他。 杰克回过头,看著他。 罗杰斯站起身,犹豫了片刻,最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布袋,从里面数出几枚硬幣,递向杰克。 “这个……给你。谢谢你告诉我牛的死因,不然我还蒙在鼓里。” 杰克看著他手里的几枚硬幣,大概也就几十美分。让这个吝嗇鬼主动掏钱,简直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稀奇。 他摇了摇头:“不用了。” 他帮罗杰斯,只是为了接下来的问题做铺垫。 看到杰克拒绝,罗杰斯反而更过意不去了,坚持要把钱塞给他。 “拿著吧,这是你应得的。” 杰克推开他的手,平静地说道:“我不要你的钱。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罗杰斯愣了一下:“什么事?” “菲茨威廉的交易站,是不是就在前面的三岔河口?”杰克终於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听到“菲茨威廉”这个名字,罗杰斯的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他上下打量著杰克,沙哑著嗓子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你也要去那里卖东西?” 第31章 忠告 “你也要去那里卖东西?” 罗杰斯的声音里充满了警惕和审视,那双小眼睛死死地盯著杰克,仿佛想从他脸上看出什么花来。 菲茨威廉的交易站,对於黑木镇周边的猎人和皮毛贩子来说,算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 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但没人会主动掛在嘴边。因为那里是真正靠手艺吃饭的人去的地方,是属於行內人的圈子。 一个像杰克这样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突然打听这个地方,由不得罗杰斯不多想。 杰克迎著他审视的目光,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平静地看著罗杰斯,反问道:“怎么?那个地方,我去不得吗?” 他的语气很平淡,但罗杰斯却从中听出了一股不容置疑的意味。这个年轻人,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与他年龄不符的沉稳和自信。 罗杰斯沉默了。他脑子里飞快地盘算著。 一方面,他不想把交易站的信息告诉杰克。多一个人知道,就意味著多一个竞爭者。 虽然他主要是倒卖牲畜,但偶尔也会收购一些皮子拿去菲茨威廉那里赚差价。 但另一方面,杰克刚刚才点破了他牛的死因,算是帮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忙。 虽然他是个吝嗇鬼,但也知道“人情”这两个字有时候比钱还重。 如果现在装傻,不仅显得自己小气,还可能得罪这个看起来越来越不简单的年轻人。 更重要的是,杰克既然能直接问出“菲茨威廉”和“三岔河口”,就说明他已经从別的渠道知道了这个地方。自己说与不说,其实改变不了什么。 想到这里,罗杰斯心里有了计较。与其藏著掖著得罪人,不如顺水推舟卖个人情。 “咳咳,”他乾咳了两声,掩饰住刚才的迟疑,换上了一副“前辈指点后辈”的口气,“去当然是去得。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菲茨威廉那个老傢伙,可不是什么善茬。” “哦?”杰克眉毛一挑,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这正是他想知道的。阿什和老乔都说过菲茨威廉脾气古怪,但具体怎么个古怪法,他们都没细说。罗杰斯这种常年跟三教九流打交道的人,肯定知道得更详细。 看到杰克果然上鉤,罗杰斯心里有了一丝得意。他清了清嗓子,开始了他的“忠告”。 “那个老头,脾气臭得像沼泽里的烂泥。他只认货,不认人。你的皮子要是好,他会给你一个公道价,但你一个子儿的价都別想跟他还。你要是敢多说一句废话,他会直接抄起柜檯下面的猎枪,把人像赶苍蝇一样赶出去。” 这一点,和老乔说的一样。杰克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还有,”罗杰斯压低了声音,凑近了一些,神秘兮兮地说道,“去他那里交易,最好是白天去。天黑之后,那地方就不是什么善地了。” “为什么?”杰克问道。 “因为去那里的,不止有我们这些镇上的猎人。”罗杰斯指了指西边的群山,“还有那些山里的印第安人,甚至是一些见不得光的傢伙。这些人,白天看著还算规矩,到了晚上,喝多了酒,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来?菲茨威廉那个老傢伙只管他屋子里的交易,出了门,你是死是活,他可不管。” 杰克顺著罗杰斯所指的方向望去,西边的群山在阳光下泛著冷硬的铁灰色。 他立刻就明白了。所谓的“山里的印第安人”,大多是那些不愿被困在保留地、仍靠著狩猎传统活著的部落民;而“见不得光的傢伙”,无非是些逃犯、走私贩,或是在法律边缘討生活的亡命徒。这些人混在一起,让菲茨威廉的交易站成了机遇与危险並存的法外之地。 这倒是个有用的信息。杰克心里记下了。他原本还打算连夜赶路,现在看来,最好还是在天黑前找个地方休息,等明天一早再去交易站。 “最重要的一点,”罗杰斯加重了语气,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在菲茨威廉那里,千万別露富。你卖了皮子,拿了钱,就赶紧走人,別在路上逗留。总有些不长眼的傢伙,喜欢跟在別人屁股后面,找机会发笔横財。”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杰克马背上的帆布包。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杰克心里冷笑一声。这个老狐狸,是在提醒自己,也是在试探自己。他想知道自己帆布包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值多少钱。 “多谢你的提醒,罗杰斯先生。”杰克不动声色地说道,“看来,你没少去那个地方。” “那是自然。”罗杰斯挺了挺胸膛,脸上露出几分自得,“我跟菲茨威廉打了快十年的交道了。他那点脾气,我摸得一清二楚。” “既然你这么熟,那你知道他最近在收什么皮子吗?”杰克顺势问道。 这个问题,让罗杰斯脸上的得意僵住了。他警惕地看著杰克:“你问这个干嘛?” “我就是好奇。既然要去,总得了解一下行情。”杰克摊了摊手,一脸的无辜。 罗杰斯眯著眼睛,心里又开始盘算起来。告诉他行情,就等於把自己的商业机密泄露了出去。但不告诉他,又显得自己刚才的“忠告”很虚偽。 他犹豫了片刻,决定说一半留一半。 “最近狼皮和狐狸皮的价格不错。不过……”他话锋一转,“最好的还是河狸皮,特別是那种上了尺寸的『毯子级』河狸皮,一张能顶好几张狼皮。可惜啊,那玩意儿现在是越来越少了,整个河狸溪都被那些贪心的皮毛商人给掏空了,想找一张好的,比找金子还难。”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充满了惋惜,但眼睛却一直偷偷观察著杰克的反应。 杰克的心里“咯噔”一下。 这个老狐狸,果然是在套自己的话! 他故意提到“毯子级”河狸皮,就是想看看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破绽。如果自己脸上有一丝一毫的得意或者兴奋,恐怕罗杰斯立刻就能猜到,自己那个帆布包里装的,正是他口中“比金子还难找”的宝贝。 想明白这一点,杰克非但没有紧张,反而镇定了下来。 他皱了皱眉头,脸上恰到好处地露出一丝失望和懊恼。 “河狸皮?”他嘆了口气,摇了摇头,“那东西我可弄不到。我也就是运气好,前几天打到了一头鹿,想著把皮子卖个好价钱而已。” 说著,他拍了拍马背上的帆布包,发出一声闷响,听起来確实像是捲起来的鹿皮。 这番表演,天衣无缝。 罗杰斯观察了半天,也没从杰克脸上看出任何破绽。他那副懊恼的样子,实在是太真实了。 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这小子包里装的,真就是一张普通的鹿皮? 罗杰斯心里有些动摇了。 一张鹿皮,就算再好,也值不了几个钱。拿到菲茨威廉那里,顶多也就比亨德森多给一两美元。为了这点钱,专门跑一趟三岔河口,似乎也说得过去。 “原来是鹿皮啊。”罗杰斯撇了撇嘴,语气里顿时少了几分热情,“那也还行吧。菲茨威廉虽然挑剔,但给的价钱总比亨德森那个胖子公道。” “那就好。”杰克露出一副“鬆了口气”的表情,然后再次向罗杰斯道谢,“今天真是多谢你了,罗杰斯先生。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这里面有这么多门道。” “小事一桩。”罗杰斯挥了挥手,重新摆出那副前辈的架子,“以后在山里混,眼睛放亮点。这世道,想从你口袋里掏钱的人,可比想往你口袋里塞钱的人多得多。” “我记住了。”杰克郑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翻身上马,“天不早了,我得赶路了。你……也节哀。” 说完,他一夹马腹,老贝茜迈开步子,继续沿著河岸向南走去。 罗杰斯站在原地,看著杰克远去的背影,眼神复杂。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这个克劳福德家的小子,真的只弄到了一张鹿皮吗? 他低头看了看地上那头已经开始发臭的死牛,又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钱袋,心里一阵烦躁。 算了,管他弄到的是什么。自己还是先想办法把这张牛皮剥下来,挽回一点损失再说吧。 他拿起剥皮刀,重新蹲下身,对著那头死牛,重重地嘆了口气。 而另一边,已经走出很远的杰克,嘴角却微微向上翘起。 这个罗杰斯,虽然吝嗇又狡猾,但今天提供的这些信息,確实很有价值。 特別是那句“天黑之后,那地方就不是什么善地了”,让他打消了连夜赶路的念头。安全第一,钱什么时候都能赚,命可是只有一条。 他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开始西斜。他得在天黑前,找一个安全的宿营地。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被前方河对岸的一片景象吸引了。 那里,似乎有几缕炊烟,正裊裊升起。 第32章 菲茨威廉 河对岸升起的炊烟,像几缕细长的灰线,在渐渐染上橘红色的天空中显得格外清晰。 有人家? 杰克勒住韁绳,眯起眼睛仔细观察。 哭泣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弯,河面变得宽阔起来。对岸是一片平坦的河滩,几棵高大的三角叶杨树下,隱约能看到一座孤零零的木屋。 炊烟,正是从那木屋的烟囱里冒出来的。 木屋的样式很粗獷,完全是用粗大的原木搭建而成,墙壁上甚至连个像样的窗户都没有,只开了几个黑洞洞的射击孔。 屋顶上,一个巨大的、已经风化发白的驯鹿头骨,正对著河面,空洞的眼眶仿佛在注视著每一个过路的人。 掛著驯鹿头骨的孤立木屋…… 这不就是老乔和罗杰斯描述的菲茨威廉交易站吗? 杰克的心跳不由得快了几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天黑前就赶到了。 他看了一眼太阳,离完全落山还有一个多小时。现在过去,时间刚刚好。 可罗杰斯那句“天黑之后,那地方就不是什么善地了”的警告,又在他耳边响起。 现在过去交易,等拿到钱天也差不多黑了。自己一个半大的小子,怀揣著一笔“巨款”在荒郊野外过夜,確实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杰克犹豫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是冒著风险现在就去交易,还是找个地方先住一晚,明天一早再去? 他环顾四周,河岸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荒野,根本没有可以借宿的地方。如果自己宿营,虽然他有野外生存的经验,但毕竟只有一个人,还得时刻提防著可能出现的野兽和……人。 相比之下,那个交易站虽然听起来鱼龙混杂,但至少还有个房子,有个主人。菲茨威廉再怎么脾气古怪,也是个开门做生意的商人,总得讲点规矩。 而且,杰克隱约觉得,那个交易站,或许比在荒野里宿营更安全。 因为那里是“规矩”的中心。 只要自己在他的屋檐下,就算是那些“见不得光的傢伙”,恐怕也不敢轻易动手。 权衡再三,杰克做出了决定。 现在就去! 他一夹马腹,催动老贝茜,沿著河岸向下游走去。没过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个水流平缓的浅滩。 他脱下靴子,捲起裤腿,牵著老马,小心翼翼地趟过冰冷的河水。 河水不深,刚刚没过他的膝盖,但刺骨的寒意还是让他打了个哆嗦。 上了对岸,一股浓烈的气息扑面而来。那是一种混杂著皮革、动物油脂、烟火和某种不知名草药的古怪味道,浓郁得几乎化不开。 杰克知道,这是交易站特有的味道。 他穿好靴子,牵著马,朝著那座掛著驯鹿头骨的木屋走去。 离得越近,他看得越清楚。 木屋的周围,乱七八糟地堆放著一些兽皮、兽骨和几个空酒桶。几匹神情萎靡的印第安矮脚马被拴在旁边的木桩上,无聊地甩著尾巴。 木屋的门紧闭著。 杰克將老贝茜拴在稍远一点的一棵树上,解下马背上的帆布包,抱在怀里。然后,他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去,抬手敲了敲那扇厚重的木门。 “咚,咚,咚。” 敲门声在寂静的黄昏里传出很远。 屋里没有任何回应。 杰克皱了皱眉,又加重力气敲了几下。 还是没动静。 难道主人不在?可烟囱里明明还冒著烟。 就在他犹豫著要不要再敲的时候,门內突然传来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带著极度的不耐烦。 “谁?” 只有一个字,冷得像冰块。 “我来卖皮子。”杰克言简意賅地回答。 门內沉默了片刻,似乎在判断著什么。 “吱呀——” 厚重的木门被拉开一道缝隙。 一只眼睛出现在门缝后面,警惕地打量著门外的杰克。 那是一只浑浊的、布满血丝的眼睛,眼神锐利得像鹰。 杰克平静地与那只眼睛对视著。 门缝后的那个人,似乎对杰克年轻的脸庞感到有些意外。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杰克一番,目光最后落在他怀里抱著的帆布包上。 “进来。” 又是简短的两个字。 门被完全拉开,一个矮小乾瘦的老头出现在杰克面前。 他看起来至少有七十岁了,头髮和鬍子都花白了,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像一团枯草。他穿著一件油腻腻的鹿皮坎肩,脸上布满了深刻的皱纹,每一道皱纹里都像是藏著一个故事。 他就是菲茨威廉。 杰克走进屋里,一股更浓烈的气味瞬间將他包围。 屋內的光线很暗,只有一个壁炉里跳动著火光,照亮了屋子中央的一小片地方。 屋子里的陈设极其简单。一张巨大的、由一整块厚木板做成的柜檯,將屋子隔成了两半。柜檯后面,靠墙的架子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皮毛,从狼皮、狐狸皮到熊皮、鹿皮,应有尽有。 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坐著两个印第安人。他们裹著毛毯,低著头,默默地喝著什么东西,对进来的杰克视若无睹。 菲茨威廉“砰”地一声关上门,屋子里顿时变得更加昏暗。 他走到柜檯后面,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盯著杰克,沙哑地开口:“什么货?拿出来看看。” 他的声音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就像是在跟一块木头说话。 杰克走到柜檯前,將怀里的帆布包放在那张油光发亮的木板上,然后解开绳子,小心翼翼地將里面的河狸皮展开。 当那张巨大而完整的河狸皮,完全展现在壁炉的火光下时,原本昏暗的屋子里,仿佛都亮了一下。 那是一张完美的“毯子级”河狸皮。 皮板乾净,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毛色油亮,从背脊中央的深褐色,到腹部的浅棕色,过渡得自然而均匀。最重要的是,它的尺寸实在是太惊人了,几乎铺满了大半个柜檯。 就连角落里那两个一直沉默不语的印第安人,也忍不住抬起头,朝这边投来了惊讶的目光。 菲茨威廉那双一直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终於闪过一丝微不可察的波澜。 他伸出枯瘦得像鸡爪一样的手,没有直接去摸皮子,而是先凑近了,仔细地闻了闻。 然后,他的手指,才像抚摸情人一样,轻轻地滑过河狸皮的表面,感受著那厚实而柔顺的毛髮。 他检查得很仔细,从皮板的厚度,到毛髮的密度,再到杰克下刀的痕跡,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 整个屋子里,只剩下壁炉里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 杰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真正的行家。这张皮子的价值,就全凭眼前这个老头的一句话了。 阿什说,这张皮子至少值十美元,甚至十二美元。 不知道这个菲茨威廉,会给出一个什么样的价格。 过了足足有五分钟,菲茨威廉才直起身子。他浑浊的眼睛再次看向杰克,眼神里多了一丝审视和探究。 “剥皮的手艺不错,很乾净。”他沙哑地开口,算是给了第一句评价,“枪法也很好,一枪毙命,没有伤到皮子。” 他顿了顿,然后伸出了一根手指。 “十美元。” 听到这个报价,杰克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十美元! 这个价格,和他心里的预期完全一样!也印证了阿什的话。 要知道,亨德森那个奸商,最多只会给这张皮子四美元。菲茨威廉直接给到了十美元,这中间的差价,足够他给小闪电买好几个月的燕麦和苜蓿草了。 巨大的喜悦涌上心头,但杰克强行把它压了下去。 他记著阿什的话,也记著老乔和罗杰斯的警告。在菲茨威廉这里,不能討价还价。 他只是点了点头,平静地说道:“可以。” 乾脆利落的回答,似乎让菲茨威廉有些意外。他深深地看了杰克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小子倒是沉得住气。”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从柜檯下的一个铁盒子里,拿出了一沓旧钞。他用沾著口水的手指,仔细地点了十张一美元的纸幣,然后又从另一个皮袋子里,抓了一把银幣,数出了两美元。 “毯子级的皮子,品相完美,再加两块。”菲茨威廉將十二美元推到杰克面前,声音依旧沙哑,“这是规矩。” 杰克彻底愣住了。 十二美元? 他竟然主动加价了? 这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他本以为十美元就是最终价格了,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漠无情的老头,竟然会因为皮子品相好而主动多给钱。 这一刻,杰克终於明白了为什么那些真正的猎人都愿意来这里交易。 因为这里,有规矩。 你的货有多好,就值多少钱。不欺生,不压价,一切都凭手艺说话。 这种感觉,比跟亨德森那种奸商斗智斗勇,要舒坦一百倍。 “谢谢。”杰克由衷地说道。 他將那十二美元收进口袋,沉甸甸的感觉让他感到无比的踏实。 交易完成,杰克捲起那张已经不属於自己的河狸皮,递还给菲茨威廉。 他准备离开了。 然而,就在他转身准备走向门口的时候,菲茨威廉却突然开口了。 “等一下。” 杰克停下脚步,回过头,疑惑地看著他。 菲茨威廉那双浑浊的眼睛,盯著杰克的脸,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用一种极其缓慢而沙哑的语调,问出了一个让杰克浑身一僵的问题。 “你……是克劳福德家的孩子?” 第33章 劫匪 壁炉里的火光跳动著,將老人深刻的皱纹映照得如同峡谷。他那双浑浊的眼睛,此刻却透著一股奇异的光,穿透了昏暗,牢牢地锁在杰克的脸上。 这个问题,杰克並不算完全意外。 从阿什莫名其妙的指点,到老汉克口中父亲与阿什那亦敌亦友的过往,再到自己一路打探,最终站在这里。 这一切的线索,都隱隱指向一个可能——他父亲,老克劳福德,也曾是这片山林的王者,而菲茨威廉的交易站,就是王者们交易战利品的地方。 阿什既然知道这里,父亲没有理由不知道。 想通了这一点,杰克心中最后的一丝波澜也平復了下去。他没有表露出任何惊讶,只是平静地迎著老人的目光,点了点头。 “是的,先生。”他一字一顿地回答,声音清晰而沉稳。 听到这个確切的答覆,菲茨威廉脸上的肌肉似乎微微鬆弛了一些。他那鹰隼般锐利的眼神也柔和了些许,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难明的审视,像是在杰克的脸上寻找著故人的影子。 “嗯。”他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响,算是回应。 老人转过身,从柜檯下摸索出一个装著菸丝的皮囊和一张菸斗。他慢吞吞地將菸丝填进菸斗里,用一根从壁炉里引燃的小木条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 浓烈的菸草味混杂著屋子里原有的皮革气息,瀰漫开来。 “你父亲的枪法很好。”菲茨威廉吐出一口烟圈,声音依旧沙哑,但少了几分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冰冷,“他带来的皮子,永远都是最顶尖的。一枪毙命,从不伤皮。这一点,你倒是学到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他剥皮的手艺……比你现在要强得多。你这张皮子,肩胛骨那块儿下刀还是犹豫了,慢了半秒,皮下脂肪没去乾净。” 这话说得毫不客气,却让杰克心里一凛。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自己那点自以为不错的技术,在这位浸淫此道一辈子的老行家眼里,根本藏不住任何瑕疵。 “您说的是。”杰克坦然承认。 菲茨威廉似乎对杰克这种不辩解的態度颇为受用,他又吸了一口烟,浑浊的眼睛眯了起来。 “阿什那傢伙也常来。”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给杰克听,“每次都背著他那把宝贝夏普斯。你父亲和他,就像两头爭地盘的熊,谁也不服谁。但他们拿来的货,永远是这片山区最好的。” “你们克劳福德家的人,还有那个怪人,都只拿最好的货色来。” 这句话,彻底印证了杰克的所有猜测。 阿什的帮助,不是无缘无故的善心,而是出於对一位逝去对手的尊重,是对他血脉的某种认可。 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杰克心中升起。他从未见过这位名震山林的父亲,但此刻,他却通过这些只言片语,感受到了父亲留下的余温和荣耀。那不是压力,而是一种传承。 克劳福德这个姓氏,在这片土地上,代表著一种標准。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杰克再次道谢,这一次,是发自內心的。 菲茨威廉摆了摆手,似乎不愿再多谈往事。他將菸斗在柜檯上磕了磕,倒出菸灰。 “交易完了,就该走了。”他恢復了那种冷淡的生意人口吻,指了指门口,“天快黑透了,外面的路可不乾净。”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杰克点了点头,將那十二美元和刚刚买下的子弹仔细放进贴身的口袋里。他知道,自己该离开了。 然而,就在他转身,手即將碰到那扇厚重的木门时,那个冰冷、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毫无徵兆地在他脑海中响起。 【五分钟后,三名劫匪將在下游一百码外的白杨林设伏,他们从离开的印第安人那里得知了你有一笔钱。】 杰克的身体猛地一僵。 这突如其来的情报,像一盆冰水,瞬间浇灭了他因为交易成功而带来的所有暖意。 下游一百码,白杨林…… 那正是他来时路过的位置,也是他回去的必经之路。 那两个印第安人! 杰克立刻想起了刚刚离开的那两个沉默的身影。他们看到了自己展开的“毯子级”河狸皮,也看到了菲茨威廉拿出的一沓钞票。 原来,他们不是被惊艷到了,而是在估算自己的价值! 他们把消息卖了! 罗杰斯和菲茨威廉的警告,此刻听来是如此的刺耳。这里是规矩的中心,但规矩只在屋檐下。一旦走出这扇门,丛林法则將重新主宰一切。 三名劫匪! 杰克的手心里瞬间渗出了冷汗。他有枪,有二十三发子弹,还有著远超这个时代的战斗意识。但现在天色已黑,对方有三个人,而且是设伏。自己牵著一匹老马,在明,敌在暗。 这种情况下,硬闯的胜算,微乎其微。 怎么办? 在荒野里跟他们兜圈子?不行,对方有三个人,很容易形成合围。自己对这里的地形也远不如他们熟悉。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分析著所有的可能性。 不能出去! 至少,不能现在这样直接走出去,一头撞进別人的包围圈。 唯一的变数,就在这间屋子里。就在眼前这个脾气古怪,但似乎恪守著某种“规矩”的老头身上。 杰克的手从门板上缓缓收了回来。 他猛地转过身,再次看向柜檯后面那个正在收拾东西的乾瘦身影。 菲茨威廉察觉到了他的动作,抬起头,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耐烦。 “怎么还不走?” 杰克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儘可能的平稳。 “菲茨威廉先生,”他开口说道,“我想,我可能遇到一点小麻烦。” 第34章交易站里的规矩 菲茨威廉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显然他听懂了杰克的意思,那双浑浊的眼睛重新聚焦在杰克的脸上。他没有说话,但眼神里的不耐烦已经说明了一切。 “所以呢?”菲茨威廉冷冷地看著杰克,“这是你的麻烦,不是我的。” 这里是交易站,不是慈善所。他的规矩是买卖货物,而不是处理麻烦。 杰克很清楚这一点。他不能指望对方会因为自己是老克劳福德的儿子,就无条件地庇护自己。在这个人吃人的西部,人情比纸还薄,只有利益才是最可靠的。 “您说得对。”杰克立刻点头,没有反驳,“但如果我今天在您门口出了事,恐怕以后再来您这儿交易的人,心里都会掂量掂量。” 杰克的话说得很平静,但其中的利害关係,菲茨威廉不可能听不出来。 交易站的名声,一半是靠货真价实,另一半就是靠“安全”。 虽然菲茨威廉口口声声说只管屋子里的事,但如果每个从他这里满载而归的猎人,出门就被抢,那以后谁还敢带著好货来找他?大家寧愿去镇上被亨德森多宰一刀,至少能安安稳稳地把钱揣回家。 菲茨威廉沉默了。他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在火光下阴晴不定,显然是在权衡。 杰克知道,火候差不多了。他没有继续逼迫,而是话锋一转,主动给了对方一个台阶。 “菲茨威廉先生,我明白你的难处”杰克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这样吧,不如我再做一笔交易如何?” 菲茨威廉的眉毛挑了一下,似乎对这个小子的反覆无常感到了一丝真正的好奇。 “说。” 杰克伸出一根手指,看著老人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一美元。我买您一句话。” 第34章 买命钱 “一美元,买我一句话?” 菲茨威廉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真正的错愕。 他在这片荒野里做了一辈子生意,见过拿皮子换盐的,拿金砂换子弹的,甚至见过拿命换一瓶威士忌的,但花一美元,只为了买他一句话的,这还是头一个。 这个克劳福德家的小子,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你想买我哪句话?”菲茨威廉放下手里的猎枪,身体微微前倾,似乎对这个“交易”產生了兴趣。 杰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菲茨威廉先生,您这里,有后门吗?” 菲茨威廉的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像一只被触动了领地的老狼。 “没有。”他斩钉截铁地回答,“这房子是个堡垒,只有一个出口。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杰克摇了摇头,似乎对这个答案並不意外,“我只是確认一下。”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沓钞票,抽出一张一美元的纸幣,放在了那张油光发亮的柜檯上,然后用手指推了过去。 “现在,我想买您的这句话。”杰克看著菲茨威廉的眼睛,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等我出门的时候,请您对著外面喊一声:『克劳福德家的小子,明天记得把那头熊的皮给我带过来!』” 菲茨威廉彻底愣住了。 他盯著柜檯上的那一美元,又抬头看看杰克平静的脸,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 这是什么要求? 对著外面喊一句话?一句听起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熊?”菲茨威廉沙哑地问。 “没有熊。”杰克回答得乾脆利落,“正因为没有,所以才要喊。” 菲茨威廉不是蠢人。他活了七十多年,见过的阴谋诡计比杰克吃过的盐还多。他只是稍微一琢磨,就立刻明白了杰克的用意。 这小子是在虚张声势,狐假虎威! 他在告诉外面的劫匪三件事: 第一,他和自己很熟,熟到可以提前预定货物的地步。 第二,他明天还会再来这里,而且是带著更值钱的“熊皮”来。这意味著他今天身上带的钱可能不多,大头还在明天。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在向劫匪传递一个假情报,一个错误的行动目標。如果劫匪信了,他们今晚的伏击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甚至可能会改变计划,去等那头根本不存在的“熊”。 这小子,简直就是个小狐狸! 菲茨威廉看著杰克,眼神里的惊讶已经完全压过了不耐烦。 老克劳福德是个顶尖的猎人,勇猛、直接,像一头衝锋的野牛。而他这个儿子,却完全是另一种风格,冷静、狡猾,像一只在黑暗中布置陷阱的狼。 “呵……”菲茨威廉的喉咙里发出一个古怪的音节,像是在笑,但脸上却没什么表情。他伸出枯瘦的手,將那一美元扫进了自己的钱箱。 “成交。” 生意人,只认钱。这笔交易,他没有任何损失,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 “谢谢。”杰克点了点头,心中的大石落下了一半。 他知道,这句看似简单的话,比任何武器都能给他提供更好的掩护。它能为自己爭取到最关键的——时间和主动权。 “准备好了?”菲茨威廉拿起他那把双管猎枪,靠在柜檯上,问道。 “准备好了。” 杰克最后检查了一遍自己身上的东西,將帆布包的带子勒紧,然后一手提著老贝茜的韁绳,一手握住温彻斯特步枪,走到了门前。 他向菲茨威廉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老人会意,清了清嗓子,那双浑浊的眼睛看向门外漆黑的夜色,猛地提高了音量。他的声音苍老但洪亮,穿透了木门和风声,清晰地传了出去。 “克劳福德家的小子!听著!” “明天!记得把那头熊的皮给我带过来!要是敢弄破一点,老子就剥了你的皮!” 喊声在寂静的荒野里迴荡,显得格外突兀。 杰克能想像到,埋伏在白杨林里的那三个劫匪,听到这句话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就在菲茨威廉话音落下的瞬间,杰克猛地拉开了门栓。 “吱呀——” 厚重的木门向內打开,一股夹杂著草木气息的冷风瞬间灌了进来,吹得壁炉里的火焰一阵摇曳。 杰克没有丝毫犹豫,牵著老贝茜,一步跨出了门槛。 他没有跑,甚至没有加快脚步。他像一个刚刚完成交易、准备回家的普通猎人一样,步伐沉稳地走向被拴在不远处的马匹。 他能感觉到,黑暗中有无数双眼睛正盯著自己。那些目光里,充满了贪婪、疑惑和犹豫。 菲茨威廉就站在门口,抱著他那把硕大的猎枪,像一尊门神,冷冷地注视著杰克离开。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威慑。 杰克解开老贝茜的韁绳,翻身上马。整个过程,他不紧不慢,没有回头看一眼交易站,也没有朝白杨林的方向投去任何一丝多余的关注。 他表现得越是坦然,劫匪们的心里就越是没底。 他策动老贝茜,沿著河岸,不疾不徐地向上游走去。 夜色很深,只有天边一弯残月,洒下些许微弱的清辉。河水在黑暗中静静流淌,风吹过岸边的树林,发出“沙沙”的声响。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 但杰克知道,这平静之下,暗流汹涌。他的后背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耳朵时刻捕捉著周围的任何一丝异动。 他不敢走得太快,怕引起怀疑。也不敢走得太慢,怕给对方反应过来的时间。 一百码…… 他心里默算著距离。 当他经过那片作为埋伏点的白杨林时,他甚至能闻到风中传来的一丝菸草味。 他们就在那里。 杰克的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几分,但他握著韁绳的手,依然稳如磐石。 他平静地骑著马,从白杨林前走过,仿佛只是路过一片普通的树林。 一步,两步…… 当他彻底离开白杨林的范围,即將拐过一道河湾时,他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鬆了一点。 看来,菲茨威廉的那句话起作用了。他们被唬住了。 然而,就在他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的瞬间,一声尖锐的唿哨,突然从他身后的黑暗中响起! 紧接著,是杂乱的脚步声和叫骂声! “站住!妈的,我们上当了!” “那小子要跑!” 他们反应过来了! 杰克心中一沉,毫不犹豫地双腿一夹马腹,同时猛地一抖韁绳。 “驾!” 老贝茜虽然年迈,但毕竟是匹马。在主人的催促下,它嘶鸣一声,迈开四蹄,沿著河岸的土路狂奔起来。 冰冷的夜风迎面扑来,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身后的追赶声越来越近,还夹杂著一两声枪响。 “砰!” 一颗子弹呼啸著从他耳边飞过,打在前方不远处的地面上,溅起一撮尘土。 杰克伏低身子,紧紧贴在马背上,脑子飞速运转。 这样跑不是办法!老贝茜的体力有限,绝对跑不过三条壮汉。而且在开阔的河岸上,自己就是个活靶子! 必须改变地形! 他目光一扫,看到了前方不远处,有一片地势复杂的乱石滩,旁边还连接著一片茂密的松树林。 就是那里! 他猛地一拉韁绳,控制著老贝茜,脱离了平坦的土路,一头衝进了那片崎嶇的乱石滩! 第35章 攻守易形 马蹄踩在大小不一的鹅卵石上,发出“咯噔咯噔”的杂乱声响,老贝茜的速度瞬间慢了下来。 “那小子往林子里跑了!围住他!” 身后传来劫匪头目的怒吼,三个人的脚步声也跟著转向,朝著乱石滩的方向追了过来。他们显然没想到杰克会选择这样一条难走的路,一时间骂骂咧咧。 杰克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在平地上赛跑,他没有任何优势。但进入了这片复杂的地形,双方的速度都被拉到了同一个水平线,而他对环境的利用能力,將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 他没有直接衝进松树林,而是在乱石滩的边缘翻身下马。 “贝茜,走!”他用力在老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老贝茜通人性地嘶鸣一声,似乎知道主人有危险,但还是听话地独自向著松树林的深处跑去,马蹄声渐渐远去。 支开老贝茜,是为了不让它成为累赘,也是为了製造假象,让劫匪以为自己还在马上。 而杰克自己,则像一只灵猫,在下马的瞬间就地一滚,闪身躲到了一块半人高的巨大岩石后面。 他迅速將步枪的子弹上膛,那清脆的“咔嚓”声,在寂静的夜里,仿佛一声宣告。 从这一刻起,攻守之势,逆转了。 他不再是仓皇逃窜的猎物,而是潜伏在黑暗中,等待反击的猎人。 “他人呢?我听到马跑远了!”一个劫匪气喘吁吁地衝进乱石滩,脚下不稳,差点摔倒。 “肯定躲起来了!大家散开,分头找!他一个毛头小子,还能飞了不成?”另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听起来是他们的头儿,“小心点,他有枪!” 三个黑影在微弱的月光下散开,呈一个扇形,小心翼翼地向著松树林的方向搜索前进。 杰克蹲在岩石后,屏住呼吸,將自己的身体完全融入到阴影之中。他的心跳沉稳而有力,肾上腺素飆升,让他的感官变得前所未有的敏锐。 他能听到风声,听到远处河水流动的声音,更能清晰地听到那三个人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压抑的喘息声。 一个,两个,三个。他们的距离在不断拉近。 杰克飞速分析著眼前的局势。对方有三个人,而且有枪。自己只有一个人。硬拼是下下策。必须利用环境,逐个击破。 他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们分得更开。 一个劫匪,举著一把看起来像是老式左轮的手枪,正慢慢地向杰克藏身的这块岩石靠近。他的脚步很轻,显然有些经验。 越来越近了…… 十米,八米,五米…… 杰克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劣质菸草和汗水混合的臭味。 杰克握紧了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肌肉紧绷,但没有动。 现在开枪,虽然能解决一个,但自己的位置也会彻底暴露在另外两人面前,陷入被动。 他要等。等一个更好的时机。 那个劫匪走到了岩石的侧面,探头探脑地张望了一下,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似乎觉得这里不可能藏人,便继续向著松树林的方向走去。 他从杰克的藏身处,擦身而过。 机会! 就在这名劫匪的后背完全暴露在杰克面前,並且与另外两名同伴拉开了十几米距离的瞬间,杰克动了。 他没有开枪。枪声会惊动所有人。 他无声无息地从岩石后滑出,脚步踩在鬆软的沙地上,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那个劫匪丝毫没有察觉到死神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他还沉浸在即將发一笔横財的美梦里,警惕性已经降到了最低。 杰克猛地向前跨出一步,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此刻不再是射击的武器,而变成了一根沉重的铁棍。 他抡圆了胳膊,用尽全身的力气,將坚硬的枪托,狠狠地砸向了那名劫匪的后脑。 “咚!” 一声闷响,像是敲碎了一个熟透的西瓜。 那个劫匪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身体便软软地向前扑倒,一头栽倒在地上,彻底没了动静。 一击毙命! 杰克没有丝毫的犹豫和怜悯。在踏出交易站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迅速上前,將那人手中的左轮手枪捡了起来,又在他身上摸索了一下,找到了几发备用子弹和一个装著零钱的破旧皮袋。 做完这一切,他甚至没有多看地上的尸体一眼,立刻拖著尸体,將他藏到了岩石的另一侧。 然后,他迅速转移位置,闪身进入了旁边的松树林,消失在更深的黑暗之中。 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十几秒。 “比尔?你那边有情况吗?”远处,劫匪头目的声音再次响起,带著一丝不確定的询问。 寂静的夜里,只有风声作答。 “比尔?妈的,回话!”头目的声音变得焦急起来。 另一个方向,第三个劫匪也喊了起来:“头儿,比尔不会是出事了吧?” “都別他妈乱动!”头目怒吼道,“那小子肯定就在这附近!他把比尔解决了!都给我小心点!” 剩下的两个劫匪,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嚇到了。他们不再分散搜索,而是下意识地向著彼此靠近,背靠背地站在一起,紧张地环顾著四周漆黑的树林。 黑暗,此刻不再是他们的帮手,反而成了他们最大的恐惧来源。 他们不知道那个“小子”在哪里,不知道他会从哪个方向攻过来。这种未知的恐惧,远比真刀真枪的对干更折磨人。 杰克潜伏在不远处的树后,冷冷地看著这一切。 很好。他们害怕了。害怕的人,就会犯错。 他没有急於进攻,而是像一个最有耐心的猎人,静静地等待著。他在等那两个劫匪因为恐惧而失去理智,或者,因为不耐烦而分头行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那两个劫匪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终於,那个年轻一点的劫匪似乎撑不住了。 “头儿,我们不能就这么干等著啊!要不……我们放把火?把林子点著,看他往哪儿躲!” “你他妈疯了!”头目低声骂道,“林子点著了,我们也要被烧死在这里!而且火光会把几十里外的人都引来!” “那怎么办?就这么耗著?天快亮了!” “闭嘴!”头目呵斥道,“我们分两个方向,慢慢往河边退!他只有一个人,不敢同时追我们两个!只要到了河边开阔地,他就没地方躲了!” “好!” 两个劫匪似乎达成了共识,开始背对背,一步步地向著林子外移动。 杰克看著他们的动作,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 想退?晚了。 就在他们移动了不到十米,其中一人经过一棵粗大的松树时,杰克猛地从树后闪出。 他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枪口喷吐出致命的火焰! “砰!” 第36章 玩弄 枪声在寂静的乱石滩和松林间炸开,显得格外刺耳。 正背对著杰克,小心翼翼往后退的那个劫匪,身体猛地一震。 他甚至来不及回头看一眼,子弹就已经从他的后心钻了进去,巨大的衝击力带著他向前扑倒,重重地摔在地上,抽搐了两下,便再也没有了声息。 “山姆!” 仅剩的那个劫匪头目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他眼睁睁看著同伴倒在离自己不到五步远的地方,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衝天灵盖。 他疯了一样转过身,举起手里的枪,对著刚才枪声响起的方向,那棵粗大的松树后面,胡乱地开了两枪。 “砰!砰!” 子弹打在树干上,木屑纷飞,但树后却没有任何动静。 “出来!你他妈的给老子出来!” 劫匪头目嘶吼著,声音里全是压不住的恐惧。他知道,那个该死的小子就在那片黑暗里。 一个同伴悄无声息地没了,另一个就死在他眼前。三个人,转眼就剩他一个。 该死的印第安人,不是说他只是一个毛头小子吗?这他妈分明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杰克在开枪的瞬间,就已经矮身蹲下,並迅速向侧面移动了十几米,躲在了另一片灌木丛的阴影里。 他冷静地拉动枪栓,將滚烫的弹壳弹出,一枚新的子弹被推入枪膛。 温彻斯特m1894,槓桿式步枪,射速比老式的单发步枪快得多。这是他的优势。 听著劫匪头目在不远处疯狂的叫骂和胡乱的射击,杰克没有一丝一毫的急躁。 就像是一个经验最丰富的猎人,在围猎一头已经受伤、並且陷入疯狂的野兽。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要保持耐心。 那个头目手里应该也是一把左轮手枪,最多六发子弹。刚才追击的时候开了一两枪,现在又胡乱放了两枪,剩下的子弹不多了。 而自己,步枪里还有十几发发,刚刚缴获的左轮里还有几发。弹药上,他占尽了优势。 “你到底是谁?你想要什么?钱吗?钱都给你!別杀我!” 劫匪头目彻底崩溃了。他不敢再待在原地,也不敢再往林子深处走,只能一边胡乱地挥舞著手枪,一边色厉內荏地喊叫著,试图跟那个看不见的敌人谈判。 杰克没有回答。 在这片无法无天的荒野里,对一个已经动了杀心,並且知道你身怀巨款的劫匪开口说话,是最愚蠢的行为。 任何言语,都只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和状態。 沉默,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果然,杰克的沉默让那个劫匪头目更加恐惧了。未知的敌人,未知的意图,这比任何威胁都更让人毛骨悚然。 “求求您了,先生!看在上帝的份上,饶了我吧!我家里还有一家人要养活……” 劫匪头目开始语无伦次地求饶,他一步步地向后退,想要退回到开阔的河滩上。他觉得,只要离开了这片该死的树林,他就安全了。 杰克看著他的动作,再次悄无声息地移动起来。他像一道影子,在树木和岩石之间穿行,始终与劫匪头目保持著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在他的视线死角。 劫匪头目已经退到了松树林的边缘,再有几步,他就能踏上相对平坦的乱石滩。他心里升起一丝希望。 就在这时,他的脚下被一根凸起的树根狠狠地绊了一下。 “啊!” 他惊叫一声,整个人失去了平衡,向后摔倒。手里的左轮手枪也脱手飞了出去,掉在几米外的草丛里。 机会! 杰克不再等待。 他从一棵树后猛地冲了出来,几步就跨越了十几米的距离,像一头捕食的猎豹,扑向了那个倒地的劫匪头目。 那头目摔得七荤八素,还没爬起来,就看到一个黑影已经衝到了他的面前。 他嚇得魂飞魄散,手脚並用地在地上乱蹬,想要爬起来去捡枪。 但一切都太晚了。 杰克没有给他任何机会。他一脚狠狠地踩在了劫匪头目的胸口上,巨大的力量让他瞬间喘不过气来,刚抬起一半的身体又重重地摔了回去。 “呃……” 劫匪头目痛苦地呻吟著,他抬头看著眼前这个年轻人。 月光照在那张年轻的脸上,不见愤怒,没有恐惧,甚至连一丝怜悯也无,唯余一片冰冷的沉寂。 这种眼神,比任何凶神恶煞的表情都更让他感到绝望。 “你……你……”他想要求饶,却发现自己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杰克没有说话,他只是缓缓地举起了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 他不想听这个人的任何废话。从他们决定在白杨林设伏的那一刻起,结局就已经註定了。 他將枪口对准了劫匪头目的脑袋。 那头目看著黑洞洞的枪口,瞳孔猛地缩成了针尖大小。 劫匪张大了嘴,似乎想发出最后的尖叫。 “砰!” 枪声第三次响起,近距离的射击,声音沉闷而短促。 劫匪头目的脑袋猛地向后一仰,所有的声音和挣扎都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温热的液体溅到了杰克的裤腿上,带著一股浓烈的腥味。 杰克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等了几秒钟,確认对方已经死透了,才缓缓地挪开了脚。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三具尸体,又看了看周围漆黑的树林。 夜风吹过,带著一丝凉意。 战斗结束了。 但他知道,事情还远远没有完。 他走到草丛边,捡起了那把掉落的左轮手枪,检查了一下,里面还有两发子弹。他把枪插在自己的后腰上。 然后,他开始打扫战场。 这是一个猎人最基本的素养。无论是猎物还是敌人,都不能留下任何可能暴露自己的痕-跡。 他先是將三具尸体拖到了一起,集中在乱石滩那块最大的岩石后面。这个过程很费力,尸体很沉,拖在地上留下了明显的拖痕。 做完这些,他开始仔细地搜查三人的尸体。 除了他之前缴获的那把左轮,他又在劫匪头目和第二个被杀的劫匪身上,各找到了一把匕首。武器不多,但都很实用。 钱財方面,三个人身上加起来,只有不到三美元的零钱,都装在破旧的皮袋里。杰克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除此之外,再没有別的东西了。没有身份证明,没有信件,什么都没有。这三个人,就像这片荒野里隨处可见的野草,死了,也就死了,不会有任何人来寻找他们。 这让杰克鬆了口气。 处理完尸体,他开始处理现场的痕跡。 他用树枝,將乱石滩上那些明显的拖痕和脚印扫乱。血跡是最难处理的,尤其是在沙土地上。杰克只能用更多的沙土和落叶將血跡掩盖起来。 他做得非常仔细,每一个弹壳都捡了起来,放进了口袋里。他甚至找到了自己之前拍马屁股时,老贝茜受惊掉落的几根马毛,也一併收好。 他就像一个最严谨的现场清理专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他知道,戴维斯警长也许不会閒著没事跑到这种地方来巡逻,但万一有哪个猎人路过,发现了这里的异常,就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整个过程花了將近一个小时。当他直起腰时,月亮已经偏西,夜更深了。 看著眼前被初步清理过的现场,和藏在岩石后的三具尸体,杰克开始思考下一步。 如何处理这三具尸体? 第37章 沉尸 埋掉?不行。在这片多石的土地上,想要在短时间內挖出能埋下三个人的深坑,根本不现实。而且翻动过的土地,痕跡太明显了。 烧掉?更不行。火光会传出几十里,而且焚烧尸体的气味,能把周围所有的食腐动物都引过来,动静太大了。 脑子里的念头一闪而过。 杰克扭过头来。 哗啦啦—— 河水奔腾的声音,在此刻的死寂中,成了唯一的天籟。 不远处,哭泣河在月光下泛著粼粼波光。 这是最乾净,也是最稳妥的处理方式。 打定了主意,杰克不再耽搁。他將三具尸体上的皮带解下来,又用匕首割下他们的裤腿,做成临时的绳索。 他开始將尸体一个一个地拖向河边。 ...... 拖动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比想像中要费力得多。 尤其是在崎嶇不平的乱石滩上,尸体不时地被石块卡住,杰克不得不停下来,用尽全身力气才能將它拖出来。 他沉默地做著这一切,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冰冷的夜风吹在身上,非但没有让他感到寒冷,反而因为剧烈的体力消耗而感到一阵阵燥热。 第一个是那个叫“比尔”的劫匪。尸体已经开始僵硬,拖起来像一截灌了铅的木头。 杰克把他拖到河边。 哗哗的水声拍打著岸边的鹅卵石,河水冰冷刺骨。 他没有立刻拋尸,而是在岸边摸索,寻找足够分量的石头,確保尸体沉入河底后,不会因为腐烂產生气体再浮上来。 很快,他找到了几块大小合適的石头,每一块都有二三十磅重。 他用从尸体上割下来的皮带和裤腿布条,將两块大石头死死地捆在尸体上,一块压住胸口,一块绑住脚踝。 做完这一切,他抓住尸体的胳膊和腿,用尽全力,將这具捆著石头的尸体拖进了冰冷的河水中。 河水只到膝盖,但河底的石头很滑,他踉蹌了几步才站稳。 他一步步走向河中心,那里的水流更急,水也更深。当河水淹到腰部时,他感觉脚下的河床猛地一沉,是一个深潭。 就是这里。他鬆开了手。 “噗通!” 一声闷响,尸体带著石头迅速沉入黑暗的河水,只翻起一个不起眼的水花,就彻底消失不见。 杰克在冰冷的河水里站了一会儿,確认没有任何异常,才转身回到岸上。 他没有停歇,用同样的方法,將第二个被枪杀的劫匪“山姆”也捆上石头,沉入了同一个深潭。 最后,轮到了那个劫匪头目。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实用,101??????.??????轻鬆看 全手打无错站 杰克拖动尸体时,特意检查了对方被子弹击中的头部。他需要確认,子弹没有穿透头骨,没有掉落在附近。 温彻斯特的.30-30铅头弹在近距离击中头骨后,在颅腔內翻滚破碎,没有留下弹头。 这意味著,现场不会有遗留的弹头。 他將第三具尸体也沉入了河底。 做完这一切,杰克已经累得快要虚脱了。他的手臂和大腿肌肉酸痛,浑身上下都被汗水和河水浸透,又被夜风吹得半干,黏糊糊的十分难受。 但他还不能休息。 杰克回到刚才的战场,再次仔细检查了一遍。 他用沙土和落叶,將拖动尸体留下的三道长长痕跡彻底覆盖。接著又走到自己之前藏身的几个位置,將留下的脚印全部抹去。 杰克知道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但只要將痕跡减到最少,就能將风险降到最低。 等他觉得现场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天边已经泛起了一丝微弱的鱼肚白。 快亮了。 杰克抬头看了看天色,必须在天亮之前离开。 他走到松林深处,吹了几声口哨。很快,远处传来马蹄声,老贝茜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亲昵地用头蹭著他的手臂。 杰克安抚地拍了拍它的脖子,翻身上马。 他没有回家,而是调转马头,沿著哭泣河向下游走去。 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做。 最重要的一件事。 ...... 杰克伏在马背上,催动老贝茜,加快了速度。 天色越来越亮,河岸两边的景物也渐渐清晰起来。 他仔细地观察著地面。很快,他在下游约一英里外的一片泥地上,发现了一串脚印。 两个人的脚印,深浅不一,步幅规律,正是朝著下游去的。 杰克翻身下马,蹲下身仔细查看。 脚印很新,边缘清晰,是几个小时前留下的。一个穿著磨损严重的鹿皮靴,另一个光著脚。 这与他在交易站里看到的那两个印第安人的装束完全吻合。 找到了。 杰克重新上马,不再沿著河岸,而是牵著马,一头扎进了岸边的树林。 他要绕到他们前面去。 根据脚印的走向和自己的速度,杰克大致判断出对方可能的位置。 他们走了一夜,现在应该也累了,很可能会在天亮后找地方休息,生火吃点东西。 最好的伏击点,就是他们可能选择的宿营地。 杰克在树林里穿行了大约半个小时,估算著自己已经超前了对方至少一两英里。 他將老贝茜拴在一棵隱蔽的树后,用树枝做了偽装,然后独自一人,带著步枪和那把缴获的左轮,悄悄地向河岸摸了过去。 杰克趴在一处高高的河岸上,耐心地观察著下游的河道。 晨雾在河面上缓缓升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果然,在临近日出时,一缕极细的青烟,从下游大约半里外的一处河湾里,裊裊升起。 杰克迅速调整位置,藉助河岸边茂密的灌木丛,悄无声息地朝著那缕青烟潜行过去。 他的动作很轻,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很快,他在一处被几块大石头遮挡的避风处,看到了那两个印第安人。 他们果然在这里宿营。 两个人正围著一堆小小的篝火,火上烤著几条小鱼。 他们看起来很放鬆,一边吃著东西,一边低声交谈著。 杰克趴在三十米外的一处灌木丛后,举起了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 这个距离,他有绝对的把握。 他通过准星,牢牢锁定了其中一个印第安人的后背。 风中传来了他们的对话。 “妈的,老菲茨威廉对那小子可真大方,厚厚一沓票子,眼睛都没眨!” “可惜了,也不知道比尔他们干完了没有。要是得手了,咱哥俩怎么也得分到两美元吧?”另一个声音充满了贪婪。 “放心吧,他们三个人,还带著枪,对付一个毛头小子,还能失手?说不定现在正在哪里喝酒庆祝呢!” “也是。等我们把这批货送到下游的镇子,回来的时候,正好去找比尔拿钱。” 听到这里,杰剋扣动扳机的手指,再也没有任何停顿。 这些人,死不足惜。 “砰!” 第38章 不留活口 枪声打破了清晨的寧静。 正对著火堆,背对杰克方向的那个印第安人,话音未落,后心猛地爆开一团血花。 手里的烤鱼掉进了火堆里,发出一阵“滋啦”的声响。他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胸口透出的那个血洞,身体晃了晃,一头栽倒在地。 “什么人!” 另一个印第安人反应极快,在枪声响起的瞬间,他就地一滚,躲到了一块大石头后面。他的手里,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把锋利的剥皮刀。 他惊恐地朝著枪声响起的方向张望,但晨雾瀰漫的灌木丛里,空无一人,只有几只被惊飞的晨鸟在空中盘旋鸣叫。 杰克在开枪之后,立刻就地翻滚,迅速转移了位置。 他知道,对付这种在山林里长大的猎人,一击不中,就必须立刻改变方位。他们对危险的直觉和反应速度,远不是之前那几个混日子的劫匪能比的。 果然,就在他刚刚离开原地的下一秒,一把雪亮的剥皮刀就呼啸著飞了过来,深深地插在他刚才趴过的地方。如果他慢了半秒,那把刀就会插在他的脑袋上。 杰克躲在一棵树后,心里没有丝毫的波动。 还剩一个。 他现在的位置,与那个印第安人隔著篝火,相距大约二十米。对方躲在石头后面,他看不见对方,对方也看不见他。 局面暂时僵持住了。 杰克没有急於露头。他知道,对方现在一定像一只受惊的野兽,所有的感官都提到了极致,任何轻微的响动都可能暴露自己。 他在等待。 那个印第安人躲在石头后面,心臟狂跳。他不知道敌人是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同伴的惨死,让他彻底陷入了恐惧。 他不敢露头,只能死死地握著另一把备用的匕首,后背紧紧地贴著冰冷的岩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对於躲在石头后的印第安人来说,每一秒都是煎熬。他不知道死亡会从哪个方向降临。 终於,他似乎撑不住了。他开始尝试著喊话。 “朋友!是哪条道上的朋友?我们无意冒犯!如果你是为了钱,我这里有!我都可以给你!”他的声音带著明显的颤抖,说的是一种带著浓重口音的英语。 杰克依旧沉默。 看到对方没有回应,那个印第安人更加慌了。他咬了咬牙,似乎下定了决心。 他猛地从石头后面扔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个皮袋子,扔出去后,在地上滚了几圈,散落出一些零钱和几块小小的银块。 “钱都在这里了!求你放我一条生路!我保证,今天的事我一个字都不会说出去!” 杰克看著地上的钱,眼神没有丝毫变化。 他知道,这是对方在试探他的位置。只要他露头去捡钱,对方的刀就会在第一时间飞过来。 这种小伎俩,对他没用。 他依旧潜伏不动。 那个印第安人看到自己的计策没有奏效,心里更加绝望。他知道,今天遇到的,是个真正的狠角色,不是用钱就能打发的。 他深吸一口气,眼神变得凶狠起来。 既然求饶没用,那就只能拼了! 他猛地从石头后面躥了出来,没有冲向杰克所在的方向,而是像一头野兽一样,朝著侧面的树林里狂奔而去! 他想逃!但他低估了杰克。 在那个印第安人躥出石头的一瞬间,杰克也动了。 他几乎是同步地从树后闪出,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早已对准了那片区域。 “砰!” 第二声枪响。 正在狂奔的印第安人,腿上猛地爆出一团血雾,他惨叫一声,扑倒在地。 子弹打中了他的大腿。 杰克没有立刻上前。他冷静地拉动枪栓,重新上膛,然后才不紧不慢地朝著那个倒地呻吟的印第安人走去。 那个印第安人抱著自己鲜血淋漓的大腿,在地上痛苦地翻滚著。他抬头看到杰克走来,脸上写满了恐惧和绝望。 “是你!那个小子!”他认出了杰克。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像个魔鬼一样追杀他们。 “为什么……我们把消息卖给比尔,是我们的不对……但你已经杀了他们不是吗?为什么还不放过我们?”他用尽最后的力气问道。 杰克走到他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著他,眼神平静得可怕。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没有必要。 死人,不需要知道答案。 他缓缓举起了枪。 “不……” “砰!” 枪声终结了所有的疑问和哀嚎。 杰克站在原地,看著地上的两具尸体,和那堆仍在燃烧的篝火。 晨雾渐渐散去,金色的阳光穿透树林,洒在这片河滩上。如果不是空气中瀰漫的血腥味和硝烟味,这里看起来就像一幅寧静的风景画。 杰克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所有的威胁,都清除了。 他走上前,先是將那个印第安人扔出来的钱袋捡了起来,里面的钱不多,大概也就一两美元的样子。 然后,他开始重复昨晚的工作。 搜身,捆绑,沉河。 这两个印第安人比昨晚的劫匪要穷得多,身上除了几把剥皮刀和一点点可怜的零钱,再没有別的值钱东西。 杰克將他们的尸体也用石头绑好,沉入了哭泣河的另一个深水区。 他將他们宿营的痕跡也仔细地清理了一遍。篝火被他用沙土彻底掩埋,地上的血跡也被他用河水反覆冲刷,直到看不出任何顏色。 他把那几个烤鱼也扔进了河里,不想留下任何可能吸引野兽的东西。 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升起了老高。 杰克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疲惫。 从昨天下午离开黑木镇到现在,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先是长途跋涉,然后是斗智斗勇,最后是连续的杀戮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他的精神和身体,都已经被压榨到了极限。 杰克走到河边,用冰冷的河水洗了把脸,又狠狠地灌了几口水。 冰冷的河水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衣服上沾满了泥土和血污,散发著一股难闻的气味。他脱下外套,在河里用力地搓洗著,然后拧乾,重新穿上。 湿衣服贴在身上很难受,但他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他现在只想回家。 杰克回到树林里,解开老贝茜的韁绳,翻身上马,朝著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第39章 老马识途 这条沿著哭泣河返回的路,在黑夜里显得格外漫长。 杰克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他只记得自己骑在老贝茜的马背上,身体隨著马匹的步伐有节奏地起伏著。 连续两天一夜的高度紧张、搏杀和奔波,早已將他的体力与精神榨取得一乾二净。 起初,他还能强撑著,握紧韁绳,挺直后背,警惕地扫视著黑暗的河岸。 但眼皮越来越沉,身体的每一个关节都叫囂著酸痛,那股紧绷的弦一旦鬆懈下来,排山倒海的疲惫便瞬间將他吞没。 他的头一点一点地垂下,最终靠在了老贝茜温热的脖颈上。手中的韁绳鬆开了,步枪还被他死死地抱在怀里,这是他最后的本能。 老贝茜停下脚步,在原地打了个响鼻,似乎在疑惑背上的人为何不再发出指令。它用头轻轻蹭了蹭杰克的胳膊,但杰克毫无反应,已经沉沉睡去。 这匹温顺的老母马在原地踌躇了片刻,它辨认了一下方向,最终放弃了继续沿著陌生的河岸前进。 它调转马头,迈开熟悉的步伐,朝著另一个方向走去。那里有它熟悉的牛棚、熟悉的草料和熟悉的主人。 …… “汪!汪汪!” 一阵急促的犬吠声,將睡梦中的老汉克惊醒。他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该死的郊狼,又来偷鸡了?” 身边的玛莎婶婶也被吵醒了,她推了推老汉克:“汉克,你快去看看...听这动静,该不会是灰熊吧?” 老汉克不情愿地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抓起放在床边的旧猎枪,一边披上厚外套一边往外走。 嘴里还在骂骂咧咧:“这鬼天气,越来越冷了,什么东西都跑出来找吃的。” 他打开屋门,一股冰冷的寒风灌了进来,让他打了个哆嗦。 猎犬正站在院子里,对著马厩的方向狂吠不止,尾巴却不是夹著的,反而摇得像个风车。 “叫什么叫,大半夜的。”老汉克呵斥了一句,提著马灯朝马厩走去。 借著昏黄的灯光,他看到马厩的柵栏边,站著一匹他再熟悉不过的马——老贝茜。 “贝茜?你怎么自己跑回来了?”老汉克心里咯噔一下,一个不好的念头涌了上来,“杰克那孩子呢?” 他快步走上前,这才看清,马背上还伏著一个人影。正是杰克! “杰克!杰克!你醒醒!”老汉克大惊失色,赶紧伸手去扶。 杰克一动不动,身体冰冷,脸上和衣服上满是泥污,甚至还沾著一些已经乾涸的、暗红色的痕跡。 那把温彻斯特步枪被他像抱著孩子一样紧紧地抱在怀里,怎么也拿不下来。 “玛莎!快出来!杰克出事了!”老汉克的声音都变了调,他用尽力气,才把杰克从马背上架下来。 玛莎婶婶听到喊声,也披著衣服跑了出来,看到院子里的情景,嚇得捂住了嘴。 “哦!我的上帝啊!这孩子是怎么了?受伤了吗?” “不知道,身上冰凉,快,搭把手,把他弄到屋里去!” 老两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高大的杰克拖进了屋,放在了壁炉前的地毯上。玛莎赶紧往壁炉里添了几块木柴,让火烧得更旺一些。 老汉克解开杰克的外套,仔细检查起来。他摸了摸杰克的脖子,鬆了口气:“还好,还有气,心跳也还算稳,就是太弱了。身上……没有枪伤和刀伤。” 他注意到杰克的手,指节上全是擦破的伤口,混著泥土和血跡。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和河水的湿冷气味从杰克身上散发出来。 “这孩子到底经歷了什么?”玛莎婶婶端来一盆温水,用毛巾小心地擦拭著杰克的脸。 老汉克沉默著,他拿起杰克的外套,在口袋里摸了摸,什么都没有。他又看到杰克怀里那把步枪,枪身冰冷,上面还有新的划痕。 作为一个老猎人,他知道这意味著什么。这不是简单的摔下马,这孩子,恐怕是遇到大麻烦了。 他嘆了口气,对玛莎说:“別管那么多了,让他先睡。我去把贝茜安顿好,再烧点热水,等他醒了喝。” 玛莎点了点头,看著壁炉火光下杰克那张年轻却写满疲惫的脸,眼神里全是心疼。 这一夜,米勒家的灯,亮了很久才熄灭。 第二天清晨,杰克是被一阵浓郁的肉汤香味唤醒的。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身上盖著厚厚的被子。 这不是他那间四面漏风的木屋。陌生的天花板,温暖的空气,还有窗外传来的牛叫声。 他猛地坐了起来,警惕地打量著四周。这是一间布置简单的臥室,床边的椅子上,搭著他那件已经洗乾净並烘乾的外套。 “我这是……在老汉克家?”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他想起了在交易站的搏杀,想起了沉尸的冰冷河水,想起了无边无际的疲惫……最后,他只记得自己趴在了老贝茜的背上。 “你醒了,孩子?” 房门被推开,玛莎婶婶端著一个托盘走了进来,脸上带著慈祥的微笑。托盘上放著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和几片烤得金黄的麵包。 “玛莎婶婶……”杰克的声音有些沙哑。 “快躺下,你睡了一天一夜了。”玛莎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汉克说你就是累坏了,睡一觉就好。来,趁热喝点汤,我燉了鹿肉。” 杰克確实饿坏了,他接过碗,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温热的肉汤顺著喉咙流进胃里,驱散了身体里最后一丝寒意,也让他彻底放鬆下来。 吃完东西,杰克感觉力气恢復了不少。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间,看到老汉克正坐在壁炉边,一口一口地抽著菸斗,眉头紧锁。 “汉克大叔。”杰克开口道。 老汉克抬起头,看到杰克精神不错,紧锁的眉头舒展了一些。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吧。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谢谢你们,汉克大叔,玛莎婶婶。”杰克由衷地说道。 “这不算什么事。”老汉克摆了摆手,他把菸斗在鞋底上磕了磕,倒出菸灰,然后抬眼看著杰克,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孩子,跟我说实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卖皮子的钱呢?” 第40章 真正认识 杰克沉默了片刻,他知道这件事瞒不过去,也没必要瞒著老汉克。 他抬起头,迎著老汉克的目光,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说道:“在三岔河口,我卖了十二美元。” 老汉克点了点头,这个价格比他预想的还要高,他为杰克感到高兴。 “然后呢?” “回来的路上,我被抢了。”杰克的声音平静。 老汉克噌地一下站了起来:“你受伤没有?是些什么人?” “我没事。”杰克摇了摇头,“是三个劫匪,还有两个给他们通风报信的印第安人。” “五个?”汉克眉头紧锁,“那……那些人呢?” 杰克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看著壁炉里跳动的火焰。 老汉克明白了。他看著眼前这个才十几岁的少年,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后怕,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冷静。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老克劳福德家的这个孩子。 老汉克重新坐了回去,过了很久,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没有追问细节,西部有西部的规矩,不该问的就別问。他只关心一件事。 “都……处理乾净了?” “乾净了。”杰克回答。 “那就好。”老汉克点了点头。他拿起菸斗,重新装上菸丝,却半天没有点著。 他知道,杰克说的“处理乾净”,意味著那五个人永远不会再开口说话,也永远不会被人找到。 这个孩子,比他父亲还要狠。但在这片土地上,对敌人狠,才能活下去。 “钱……都没了?”老汉克又问。 “加上劫匪身上搜到的,一共十五美元。”杰克从內衬的口袋里,掏出了那捲被体温捂热的纸幣。他当时把剩下钱藏在了最贴身的地方。 看到钱,老汉克彻底鬆了口气。人没事,钱也保住了,这是最好的结果了。 “那就好,那就好。”他喃喃地重复著。 杰克把钱重新收好,站起身来。“汉克大叔,我想再借老贝茜用一下,我得马上去一趟镇上。” “又去镇上?你才刚醒,再去干什么?”玛莎婶婶端著空碗从厨房出来,她明显不赞成这个想法“再休息一天,不差这一天。” “不行,我必须去。”杰克的態度很坚决,“『闪电』还等著我呢。” 老汉克看著杰克坚定的眼神,想起了那匹瘦弱的小马。他沉默了片刻,最终点了点头。 “去吧。路上小心点。” 他站起身,拍了拍杰克的肩膀,“记住,孩子,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別一个人扛。米勒家虽然不富裕,但我的枪,还没老到打不响。” 杰克心中一暖,他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汉克大叔。” 他没有再多说感谢的话,有些情分,记在心里比掛在嘴上更重。 杰克接过老汉克递过来的马韁,翻身跨上了老贝茜,朝著黑木镇的方向,再次出发。 ...... 冷风迎面刮来,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天空是灰濛濛的,太阳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吝嗇地不肯露面。 路两旁的白樺树和三角叶杨树,叶子已经掉光了,只剩下光禿禿的枝丫在寒风中颤抖,像一具具伸向天空的骨架。 杰克紧了紧身上的外套,这是玛莎婶婶找出来的旧衣服,比他自己的那件要厚实得多。 远处的山坡上,一些小牧场主正赶著牛羊,把它们从夏季的牧场往回赶,准备圈养过冬。 路上不时能遇到拉著满车木柴的马车,驾车的人都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匆匆地赶著路,连打招呼都省了。 沿途的景象,无一不在宣告著一个消息——蒙大拿的冬天临近了。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紧张而忙碌的气息。对於蒙大拿的居民来说,冬天就是一场战爭。 在第一场暴风雪降临之前,必须储备好足够的食物、燃料和草料,否则,等待他们的可能就是死亡。 杰克的心思却不在这些上面,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给“小闪电”弄到合適的药。 他很清楚,像“闪电”那种长期营养不良且寄生虫严重的幼驹,光靠吃饱是没用的。 体內的寄生虫会吸走大部分营养,时间长了,会严重损害马的內臟,就算以后养肥了,也只是一匹虚有其表的废物,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匹真正的夸特马。 必须先驱虫,再补充营养。两件事,一样都不能少。 黑木镇这种偏僻的地方,杰克不指望能买到专业的马用驱虫药。 但他知道几种广谱驱虫药的主要成分,比如某种生物碱,在一些人类用药或者植物里也能找到。他这次去镇上,就是想碰碰运气。 几个小时后,黑木镇熟悉的轮廓出现在前方。 小镇比上次来时更加萧条,街道上几乎看不到閒逛的人,店铺的门窗也都关得紧紧的,只有烟囱里冒出的黑烟,证明著屋子里还有人。 杰克没有去酒馆,也没有去別的地方,径直把马骑到了亨德森杂货店的门口。 他把老贝茜拴在门前的栏杆上,推开了那扇掛著铃鐺的木门。 “叮铃铃——” 清脆的铃声在安静的店里响起。胖老板亨德森正坐在柜檯后,戴著老花镜,一边打著哈欠一边算帐。听到声音,他头也不抬地问了一句:“要点什么?” “亨德森先生,是我。”杰克开口道。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亨德森抬起头,当他看清来人是杰克时,脸上的表情明显变了。不再是上次那种轻视和冷漠,而是带上了一丝复杂的审视,甚至还有一点不易察觉的忌惮。 “哦,是杰克啊。”亨德森站起身,脸上挤出一个有些僵硬的笑容,“今天又来买东西?” 他上次被杰克用警长的名头压价,心里虽然不爽,但也彻底明白了,眼前这个半大的小子,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可以隨便拿捏的穷鬼克劳福德了。 这小子,有脑子,有胆子,还跟警长搭上了线,绝对不好惹。 “我需要一些东西。”杰克走到柜檯前,言简意賅地说道。 第41章 菸叶 “要……要什么?小杰克,你儘管说,只要我店里有的,一定给你找。”亨德森搓著手,態度热情得有些过分。 亨德森的样子被杰克看在眼里。看来上次自己搬出警长大人的名头,效果比预想的还要好。 “我需要一些药。”杰克平静地开口。 “药?”亨德森愣了一下,隨即反应过来,连忙问,“是……是人用的还是牲口用的?你哪里不舒服吗?我这里有治发烧头疼的阿司匹林,还有止痛的药膏,效果都很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要转身去货架上拿。在他看来,这小子一个半大的孩子,独自住在山里,估计是生病了或者受伤了,来买点药很正常。 “都不是。”杰克摇了摇头,打断了他。 亨德森的动作停住了,他转过头,脸上带著一丝疑惑:“那……那是什么药?” 杰克先是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说道“我需要菸碱,或者含有类似成分的东西。” “菸碱?”亨德森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个词他听过,但一时想不起来是什么东西。他努力在自己那装满了商品价格和镇上八卦的脑子里搜索著。 “就是……菸草里的那种东西。”杰克提示了一句。 “哦!哦!”亨德森恍然大悟,“你说的是那个啊!你要那玩意儿干什么?那东西有毒啊,孩子!我听说有人用那个来毒狼,但那玩意儿劲儿太大,一不小心连猎犬都会被一块毒死。”他的眼神里充满了不解。 杰克心里清楚,菸碱確实是剧毒,但只要控制好剂量,却是效果极佳的广谱驱虫药。对付马肚子里的絛虫、蛔虫,再合適不过。 “我用来处理皮子。”杰克面不改色地撒了个谎。这个理由是他早就想好的,半真半假,最不容易被戳穿。“有些皮子放久了容易生虫,用菸碱水浸泡一下,可以防蛀。这是我父亲以前教我的法子。” 听到是老克劳福德教的,亨德森的疑虑顿时消了一大半。老克劳福德是这片山区有名的老猎人,有些处理皮毛的土方子,不足为奇。 “原来是这样啊。”亨德森鬆了口气,脸上的笑容也自然了许多,“可是……我这里没有纯的菸碱卖啊,那东西是管制品,得去州府的大药房才可能有。我这里只有菸叶,上好的维吉尼亚菸叶,你要不要?劲儿很大。” “菸叶也行。”杰克点了点头,“给我来最便宜,最劣质的,最好是发霉的,劲儿越大越好。” 这个要求让亨德森又愣住了。哪有人买东西专门要次品的?还要发霉的?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防虫需要用发霉的菸叶吗?他怎么越听越糊涂。 “这个……杰克,发霉的菸叶,那效果怕是不好吧?”亨德森试探著问。 “效果才好。”杰克言简意賅地解释道,“我要的就是那股衝劲儿。好菸叶我还嫌浪费了。” 他当然不会告诉亨德森,劣质菸叶里的菸碱含量往往更高,而且价格便宜,对他来说性价比最高。 亨德森看著杰克那双平静的眼睛,感觉自己那点小心思全被看穿了。他不再多问,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子说什么就是什么,赶紧把东西卖给他,让他走人。 “有,有!仓库里正好有一批去年受潮的菸叶,我一直愁卖不出去,你要的话,我算你便宜点。”亨德森立刻说道,转身就往后面的仓库走去。 杰克看著他那肥胖而略显仓皇的背影,心里很平静。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在黑木镇,亨德森的杂货店是他未来发展牧场绕不开的一环。他需要在这里建立一个“不好惹”但“讲道理”的形象。不好惹,是为了防止被欺负、被敲诈;讲道理,是为了能正常地进行交易。 很快,亨德森抱著一个散发著霉味和刺鼻菸草味的麻布袋子走了出来,放在柜檯上,扬起一阵灰尘。 “就是这个了,大概有五磅重,你看够不够?”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书库多,????????s.???任你选 全手打无错站 杰克打开袋子看了一眼,里面是黑褐色的、结成一团的菸叶,气味確实够冲。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够了。多少钱?” 亨德森犹豫了一下,隨后挤出一个討好的笑容。 “杰克小子。这个……本来是要卖一美元的,既然是你要,就……就算我送你的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码归一码。”杰克从口袋里掏出钱,数出二十美分,放在柜檯上。“这是菸叶的钱。” 他不喜欢占人便宜,尤其是在这种小事上。清晰的交易关係,比模糊的人情更稳固。 亨德森看著那二十美分,先是愣了一下。他混跡镇上几十年,什么人没见过,瞬间明白了杰克的意思。 “好,好。果然是克劳福德家的种”亨德森脸上的笑容重新堆了起来,只是这次少了几分虚偽 “我还要一些燕麦和玉米。”杰克继续说道,“要最好的那种,饱满的,没有霉点的。” 这个要求和刚才那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亨德森彻底摸不著头脑了。买最烂的菸叶,却要最好的粮食。这小子到底是要毒东西,还是餵东西? 他也懒得问了,只是照办。 “有!今年的新粮,刚从东边运过来的,你看看。”亨德森手脚麻利地从旁边的货箱里剷出一些燕麦和玉米,放在杰克面前。 颗粒確实很饱满,泛著健康的光泽。杰克知道,小马“闪电”现在身体极度虚弱,驱虫之后,必须用最好的精饲料把营养补上来,否则驱虫药的药性都可能扛不住。 “燕麦和玉米各要二十磅。”杰克说道。 “好!”亨德森立刻去装袋、称重。这次他报了个实价,一分钱都没多加。 杰克付了钱,总共花了一美元多。他把装著菸叶和粮食的袋子扛起来,准备离开。 “杰克,等一下。”亨德森忽然叫住了他。 杰克转过身,看著他。 亨德森的表情有些复杂,他犹豫了半天,才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孩子,你……你老实告诉我,你买这些东西,是不是……是不是要去山里对付什么大傢伙?” 他想来想去,觉得只有这个解释最合理。用劣质菸叶做毒饵,用好粮食做诱饵,这完全是猎捕大型猛兽的套路。比如熊,或者美洲狮。 杰克看著他那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心里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冬天快到了,总要多做些准备。” 说完,他不再理会亨德森,扛著东西,推门走了出去。 “叮铃铃——” 铃鐺声响起,又归於平静。 亨德森站在柜檯后面,看著杰克消失的背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第42章 移民 杰克把买来的东西仔细地捆在老贝茜的马鞍后面。粮食袋子沉甸甸的,那袋劣质菸叶虽然不重,但散发出的刺鼻气味让老贝茜不满地打著响鼻,连连晃头。 “老伙计,忍耐一下,这可是给你未来的小伙伴准备的好东西。”杰克拍了拍老马的脖子,安抚著它。 他心里盘算著,等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用这些菸叶熬製驱虫药。 一切准备妥当,杰克牵著马,正准备离开。就在这时,小镇主街的另一头传来一阵喧譁声。 黑木镇平日里安静得很,大部分时间,街上只有几只懒洋洋的狗在晒太阳,偶尔有马车经过,扬起一阵尘土。像现在这样吵吵嚷嚷的情况,实属罕见。 杰克的好奇心不重,他只想儘快赶回家。但那喧譁声越来越大,还夹杂著人的叫喊和追逐声。他抬眼望去,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慌不择路地在街上狂奔,他身后不远处,一个高大结实的身影正在不紧不慢地追赶著。 是戴维斯警长。 杰克认出了那个追赶者。警长的步伐並不快,但非常稳健,每一步的距离都差不多。他没有大喊大叫,只是沉著地保持著与前面那个人的距离,一点点消耗著对方的体力。 前面那个狂奔的男人看起来很年轻,也许还不到二十岁,穿著破旧的衣服,跑得气喘吁吁,有好几次都差点摔倒。他惊慌地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警长离自己越来越近,脸上的绝望更深了。 “站住!罗伊!你跑不掉的!”街边有认识他的人在喊。 但那个叫罗伊的年轻人充耳不闻,他看到了拴在杂货店门口的杰克和老贝茜,眼睛里闪过一丝疯狂。他似乎是想抢马逃跑。 杰克眉头一皱,他不动声色地往前站了一步,挡在了老贝茜的前面。他的手,也自然而然地搭在了掛在马鞍上的温彻斯特步枪上。 那个叫罗伊的年轻人衝到了近前,看到了挡在马前的杰克,还有他那只搭在步枪上的手,以及那双冰冷平静的眼睛。 罗伊的脚步猛地一顿。这种眼神,比警长的追捕更让他感到害怕。 甚至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再往前一步,那把枪就会毫不犹豫地指向自己。 就这么一耽搁,戴维斯警长已经赶到了。他伸出长臂,像抓小鸡一样,一把抓住了罗伊的后衣领。 “行了,罗伊,闹剧该结束了。”戴维斯警长的声音很平静,但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罗伊的身体一下子就软了,他不再挣扎,只是喘著粗气,脸上满是汗水和灰尘。 “我……我只是太饿了,警长……我不是故意的……”他低著头,声音里带著哭腔。 “去跟麵包店的霍夫曼先生说吧。”戴维斯警长没有理会他的辩解,从腰间拿出手銬,利落地銬住了他的双手。 处理完这一切,戴维斯警长才抬起头,看向一旁的杰克。 “杰克小子。”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他的目光在杰克搭在步枪上的手停留了一秒钟,然后又落回到杰克的脸上,“又来镇上了?” “是的,警长先生。”杰克放下了手,態度很恭敬,“来买点过冬的储备。” 戴维斯警长看了一眼老贝茜背上沉甸甸的袋子,点了点头。他知道克劳福德家这孩子日子过得不容易,能提前为冬天做准备,是件好事。 “刚才谢谢你了。”戴维斯警长说道,“要不是你拦了一下,这小子说不定真能闹出更大的乱子。” “我只是在保护我的马。”杰克实话实说。 戴维斯警长笑了笑,他很欣赏杰克的坦诚。他押著垂头丧气的罗伊,走到杰克身边,压低了声音说道:“最近镇上和周围不太平,你自己一个人住在山里,要多加小心。” 杰克心里一动,他知道,警长特意跟他说这个,肯定不是无的放矢。 “不太平?”他问。 “嗯。”戴维斯警长看了一眼手里的犯人,嘆了口气,“你看到他了。像他这样的人,最近越来越多了。” “他是谁?” “罗伊·柯林斯。半个月前跟著一群人从东边过来的。说是来蒙大拿找活干,但现在是什么时候?冬天马上就到了,牧场都在裁人,哪有那么多活给他们干。带来的钱花光了,人又饿著肚子,就只能去偷了。”戴维斯警长的语气里带著一丝无奈。 杰克沉默了。他想起了自己刚重生时的处境,如果不是脑海里那个声音的出现,自己可能也会走上这条路。 “从东边来的?”杰克抓住了关键信息。 “是啊。”戴维斯警长点了点头,他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不只是东边,还有从欧洲来的。我听州府的朋友说,最近几个月,从纽约港入境的移民船就没停过。爱尔兰人、德国人、义大利人……他们都听说了美利坚遍地是黄金,都想到西部来发財。可他们来了才发现,这里只有遍地的石头和即將到来的暴风雪。” 警长的话,让杰克想起了前世的记忆。20世纪初是美国移民潮的又一个高峰期。欧洲的动盪和美国的经济发展,吸引了无数人跨过大西洋。 这些人满怀希望而来,却往往一无所有。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被困在东部的大城市里,成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但总有一些胆子大的,或者说更绝望的,会像当年的开拓者一样,一路向西,来到蒙大拿这样的地方。 但时代已经变了。蒙大拿已经不是几十年前那个可以隨意占地、靠一把枪就能活下去的蛮荒西部了。土地大部分都已经被瓜分,好的牧场和矿山都掌握在大资本家手里。这些新来的移民,没有资本,没有技术,也没有人脉,他们能做的,只有出卖劳动力。 而现在,冬天要来了。 “他们很多人都聚在镇子外面的河边,自己搭些窝棚住著。饥寒交迫,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戴维斯警长继续说道,他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们和罗尼那种惯偷不一样,罗尼偷东西是为了换酒喝,是贪婪。而他们,是为了活命,是绝望。一个绝望的人,比十个贪婪的惯偷更危险。” 杰克完全明白警长的意思。为了活命,人是没有底线的。抢劫,甚至杀人,都可能发生。 “你一个人住在外面,离镇子又远,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標。”戴微斯警长看著杰克,语气非常认真,“你上次对付那几个劫匪干得不错,但那是职业的匪徒,有跡可循。而这些饿肚子的流民,他们没有章法,可能三五成群,为了一袋麵粉就能拼命。你得千万小心。” 这番话,让杰克的心里敲响了警钟。 “我明白了,警长先生。”杰克重重地点了点头,“谢谢您的提醒。” “保护好你的財產,孩子。”戴维斯警长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步枪是用来打猎的,但必要的时候,它也是保护你家园最好的工具。记住,在蒙大拿,法律有时候会迟到,但子弹不会。” 说完,他不再多言,押著罗伊,朝著警长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杰克站在原地,看著警长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动弹。 他知道,这个冬天,恐怕不会平静了。 第43章 回忆 杰克离开了黑木镇,但他没有选择回家。 ...... 临近日落时分,米勒牧场的轮廓出现在了杰克的视野里。 杰克远远地就看到老汉克正在牛棚外的柵栏边忙活,手里拿著锤子和钉子,一下一下地加固著那些被牛撞得有些鬆动的木桩。 “汉克大叔!”杰克翻身下马,大步走了过去。 “嘿,杰克!”老汉克直起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到是杰克,脸上露出了笑容,“从镇上回来了?怎么样?还顺利吧?” 他眼尖,看到了老贝茜背上鼓鼓囊囊的袋子。“买了饲料?” “是的,给小闪电准备的。”杰克点了点头,没有绕圈子,直接开门见山,“汉克大叔,我刚从镇上回来,遇到戴维斯警长了。他跟我说了一些事,我觉得我必须马上告诉你。” 老汉克看到杰克那严肃的表情,脸上的笑容也收了起来。他放下手里的锤子,眼神变得专注。 “警长?他说什么了?” 杰克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看了一眼四周。虽然周围空无一人,但他还是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 “我们去屋里说吧,这事很重要。” 老汉克愣了一下,隨即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点了点头,一言不发地带著杰克朝木屋走去。 玛莎婶婶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看到杰克来了,高兴地迎了出来。 “杰克!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外面冷。饿不饿?我燉了土豆牛肉。” “玛莎婶婶,我还不饿。”杰克打了声招呼,然后对老汉克说,“汉克大叔,就在这儿说吧。” 老汉克拉过两把椅子,在壁炉边坐下。他从口袋里摸出菸斗,却没有点燃,只是拿在手里摩挲著,静静地等著杰克开口。 杰克组织了一下语言,將他在镇上遇到戴维斯警长抓捕罗伊,以及之后警长对他说的那番关於移民的警告,一字不漏地复述了一遍。 他讲得很详细,特別是警长描述的那些新来移民的处境——饥寒交迫,绝望,以及那句“一个绝望的人,比十个贪婪的惯偷更危险”。 整个客厅里,只有杰克平静的敘述声和壁炉里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 玛莎婶婶停下了手里的活,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忧虑。 老汉克一直沉默地听著,那双饱经风霜的眼睛里,闪烁著一种杰克从未见过的凝重。 等杰克说完,老汉克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將没有点燃的菸斗在桌角磕了磕。 “戴维斯说得没错。”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麻烦要来了。” “汉克大叔,你以前……见过这样的事?”杰克问。 “见过。”老汉克点了点头,眼神飘向了窗外,仿佛在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那是我还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有一年冬天,暴风雪特別大,封山好几个月。山那边的几个矿场断了补给,饿死了不少人。有些活下来的人,就跟疯了一样,成群结队地出来找吃的。” 他的声音很沉,玛莎婶婶的脸色更白了。 “他们抢劫路过的马车,衝进偏远的农场。那时候可没有戴维斯这样的警长,谁的枪快,谁的拳头硬,谁就能活下来。我亲眼看到,隔壁镇的一个农场主,就因为不愿意交出地窖里的土豆,被活活打死,一家人……唉。” 老汉克没有再说下去,但那未尽的话语里透出的血腥味,让杰克眉头紧锁。 歷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他们……他们真的会杀人?”玛莎婶婶的声音带著一丝颤抖。 “饿疯了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玛莎。”老汉克转过头,看著自己的妻子,语气沉重,“在他们的眼里,你家里的任何一点食物,都比你的命更重要。” 说完,他又看向杰克。 “杰克,你一个人住在山里,离镇子最远,离那些人搭窝棚的河边也最近。你那里,是最危险的地方。” 这和杰克的判断一模一样。 “我知道。”杰克点了点头,“所以,我才第一时间过来告诉你。汉克大叔,你经验比我丰富,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 老汉克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了两步。 “首先,从今天起,天黑之后绝对不能出门。任何人敲门,都不能轻易开。”他停下脚步,看著杰克,一字一句地说,“尤其是你!那里要是有人敲门,不管是谁,你都別开。隔著门问清楚,如果真是求助的,让他天亮了再来。” “我明白。” “其次,家里的枪要隨时放在能拿到的地方,子弹上膛。”老汉克继续说道,“我那两只猎犬,晚上我会把它们放开,让它们在院子里巡逻。你那里……你只有一个人,更要小心。” 他想了想,又说:“明天,我抽空去你那一趟。帮你把木屋的门窗再加固一下。你那窗户太薄了,一石头就能砸开。门锁也得换个更结实的。” “谢谢你,汉克大叔。”杰克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谢什么。我们是邻居。”老汉克摆了摆手,“在这片地方,邻居就是家人。你父亲在的时候,我们也是这样相互照应的。” 玛莎婶婶这时也走了过来,她拉著杰克的手,满眼都是心疼。 “孩子,要不……要不这个冬天,你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吧?你那木屋太冷清了,也太危险。住到我们这儿来,大家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杰克心里很感动,但他摇了摇头。 “谢谢你,玛莎婶婶。但我不能走。我的家在那儿,我的马也在那儿。我走了,那些东西就全完了。” 他很清楚,一旦他离开,他的木屋很快就会被那些飢饿的流民搬空,甚至一把火烧了取暖。那匹他寄予厚望的小马“闪电”,更是活不下来。 那是他的根基,他不能放弃。 老汉克似乎早就料到杰克会这么选,他拍了拍妻子的肩膀,示意她不用再劝。 “克劳福德家的男人,不会扔下自己的家跑掉的。”老汉克看著杰克,眼神里带著一丝讚许,“好小子,不愧是克劳福德家的种。既然你决定留下,那就得做好万全的准备。” 他沉思了片刻,说:“这样吧,你先回去。把你买的东西放好。明天一早,我带上工具过去。我们一起计划一下,怎么让你那个小木屋,变成一个坚固无比的堡垒。” 有了老汉克这句话,杰克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他没有留下吃饭,玛莎婶婶硬是给他塞了两个刚烤好的麵包。 告別了老汉克夫妇,杰克骑上马,踏上了回家的路。 第44章 凛冬预警 “嗒!嗒!嗒!” 马蹄声在愈发沉寂的旷野里,显得格外清晰。 杰克骑在老贝茜的背上,一只手攥著韁绳,另一只手的手掌,就没离开过马鞍旁边掛著的那支温彻斯特。 枪管冰凉的金属质感,顺著掌心一路传到心里,让他那颗因为警长的警告和老汉克的嘱咐而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有了一点点著落。 从老汉克家出来,天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夜里的风跟刀子似的,一刀一刀地刮在脸上,生疼。 杰克裹紧了身上的外套,脑子里却一直在迴响著老汉克说过的那些话。 “饿疯了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在他们的眼里,你家里的任何一点食物,都比你的命更重要。” 警长的警告,加上老汉克的亲身经歷,让杰克对即將到来的冬天,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警惕。 他自己的木屋,离镇子最远,孤零零地立在山脚下。从地理位置上看,確实是那些飢饿的流民最容易下手的目標。那里没有邻居,喊救命都没人听得见。一旦被盯上,后果不堪设想。 杰克很清楚,自己必须做好最坏的准备。 他不是什么圣母,更不是救世主,没那本事去管所有人的死活。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也是唯一必须做的,就是保住自己,保住自己那个小小的家。 那间破旧的木屋,那几亩贫瘠的土地,还有马厩里那匹寄託著他未来希望的小马“闪电”,就是他现在拥有的一切。谁想动他的东西,就得先问问他手里的枪。 回到熟悉的木屋前,杰克利落地翻身下马。 周围一片漆黑,只有天上的星星在眨著眼。山里的夜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风声里夹杂著远处传来的几声狼嚎,让这片黑暗显得更加危险。 杰克没先进屋,而是牵著老贝茜,先拐进了马厩。 “呼——” 他划著名火柴,点亮了掛在墙上的旧马灯。昏黄的光晕一瞬间铺开,驱散了角落的黑暗和些许寒意。 小马“闪电”听见了动静,从铺著乾草的角落里勉强抬起头,有气无力地打了个响鼻。 它看起来比白天更糟了,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身体控制不住地哆嗦著,好像连站著都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杰克走到它跟前,伸出手,轻轻抚摸著它的脖子。小马的毛髮乾枯而粗糙,摸上去没有一点光泽。 “再忍一忍,小傢伙。”杰克的声音很低,“药我已经买回来了,明天就给你治病。等你好了,就有吃不完的燕麦和玉米了。” 他將从镇上买来的四十磅粮食搬进马厩,放在一个乾燥的木箱里。然后,才给老贝茜和小闪电都添满了草料和清水。 做完这一切,他才提著那袋散发著刺鼻霉味的菸叶,走进了自己的小木屋。 刚一进屋,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屋里比外面暖和不了多少。 杰克放下东西,走到壁炉前,熟练地点燃了里面的木柴。 “噼里啪啦……” 跳动的火焰很快升腾起来,温暖和光明一点点挤走了屋里的阴冷。 他没急著吃饭,而是先举著马灯,绕著这间小小的木屋走了一圈,仔仔细细地检查每一个角落。 结果和他想的一样,甚至比想的更糟。 就像老汉克说的那样,这屋子根本经不起任何衝击。窗户是用几块薄木板拼起来的,上面糊著一层油纸,別说石头,可能用力一拳就能砸开。门也是普通的木板门,门锁更是简陋得可怜,一根结实点的铁丝就能捅开。 这种防御,在真正饿红了眼的流民面前,根本形同虚设。 “明天,必须把这里加固一下。”杰克心里暗暗下了决定。 他从背包里拿出玛莎婶婶硬塞给他的两个麵包,又从房樑上解下一条熏得发黑的鹿腿肉,用猎刀削下几片。 麵包已经有些硬了,每一口都得用力嚼。杰克就著水壶里冰凉的雪水,混著鹿肉乾硬的咸香,硬生生往下咽。但他吃得很香,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填饱肚子就是一种幸福。 吃完饭,他將剩下的钱拿了出来,摊在桌子上。十三美元多一点。 这笔钱,就是他全部的家当,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所能立足的全部。 杰克把钱仔细地收好,揣进最贴身的口袋里。然后,他拿出了那盒崭新的.30-30子弹。 打开纸盒,一排黄澄澄的子弹头在跳动的火光下,泛著冰冷又迷人的光。 他拿起温彻斯特步枪,开始一颗一颗地往弹仓里压子弹。 “咔嚓!” “咔嚓!” 清脆的机械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悦耳。 直到二十发子弹全部压满,枪身变得沉甸甸的,杰克的心才算真正地踏实了下来。 他抱著枪,坐在壁炉前,感受著火焰带来的温暖。身体上的疲惫和精神上的紧绷,让他有些昏昏欲睡。 从昨天半夜被系统提示惊醒,到今天经歷的一切,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先是去镇上打探消息,然后是遭遇警长,再是奔赴三岔河口,与劫匪斗智斗勇,再到后来杀人沉尸……回来后又马不停蹄地去镇上买药,去老汉克家报信。 一桩桩,一件件,在他脑中清晰地重演。 他才来到这个世界多久?却已经经歷了好几次生死考验。他杀过人,不止一个。而且是在冷静、清醒的状態下,像一个真正的猎人一样,终结了那些想要他命的杂种。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对,但在蒙大拿这片土地上,他別无选择。 在这里,怜悯是昂贵的奢侈品,他根本消费不起。 杰克靠在椅子上,眼皮越来越沉。他知道自己必须休息了,明天还有一堆要命的事儿等著他。给小马治病,加固房子,储备过冬的物资……每一件,都关係到他能不能看到明年的春天。 就在他即將沉入梦乡,意识开始模糊的时候,那个冰冷、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毫无徵兆地,再一次在他脑海的最深处响起。 【十天后,蒙大拿將迎来本年度第一场特大暴风雪,降雪將持续七天。】 第45章 救马 壁炉里的火已经灭了,只剩下一小撮尚有余温的灰烬。 杰克猛地睁开眼睛。 【十天后,蒙大拿將迎来本年度第一场特大暴风雪,降雪將持续七天。】 十天!他没有时间去害怕。 杰克从床上坐起来,身上盖著的外套滑落在地。他呼出的一口气,在眼前凝成一团清晰的白雾。 他一秒钟都没有耽搁,蹬上靴子,一把抓起那袋子散发著霉味儿的菸叶和新买的粮食,大步冲向马厩。 推开马厩简陋的木门,一股牲口棚特有的气味混杂著乾草的味道扑面而来。老贝茜听到动静,温顺地抬起头,打了个响鼻。 杰克先摸了摸它,隨后他的目光第一时间落在了角落里那匹瘦弱的小马身上。 小闪电的情况比昨天更糟了。 它趴在乾草堆里,身体不自觉地抽搐著,连站起来的力气似乎都没有了。它的呼吸很微弱,眼睛半睁著,失去了所有的光彩。 这是严重的寄生虫感染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的併发症,身体的能量已经快要被消耗殆尽。再不进行干预,它活不过明天。 杰克眉头紧锁,隨后立马行动了起来。 他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转身就衝到马厩外,从屋檐下拎起那口铁锅,又从柴火堆里抽了几根最乾燥的引柴。 杰克没回屋里,而是在马厩旁边找了块空地,飞快地用几块石头垒了个简易的灶台。 点燃引柴,火苗很快舔上了粗壮的木柴。杰克將铁锅架在上面,倒了半锅水进去。 紧接著,他解开了那只装著劣质菸叶的麻袋。 一股刺鼻的、混合著霉味的菸草气息瞬间瀰漫开来。 杰克抓出了一大把,足有半磅重。这些菸叶因为受潮,已经黏连在一起,顏色也变成了深褐色,看起来就像一堆腐烂的植物。 他没有丝毫犹豫,把这一大团烂菸叶全部扔进了锅里。 隨著水温升高,锅里的水开始变成黄褐色,那股呛人的味道也越来越浓,在清冷的空气里熏得人眼睛发酸,直想流泪。 杰克前世是农业大学教授,对植物碱的萃取再熟悉不过。菸草中的菸碱是一种强效的生物碱,对寄生虫有剧毒,是这个时代最容易获取、也最便宜的广谱驱虫药。 更妙的是,就是这种发霉变质的劣质菸叶,菸碱含量反而比那些死贵死贵的维吉尼亚上品菸草还要高! 他用一根木棍在锅里搅动著,让菸叶里的成分充分溶解到水里。锅里的水很快就沸腾起来,咕嘟咕嘟地冒著黄褐色的泡泡,散发出的气味足以让任何一个老菸鬼都退避三舍。 杰克很有耐心,他控制著火势,让锅里的水保持著微沸的状態,足足熬了半个多小时。直到锅里的液体变成了浓稠的深褐色,他才撤掉了下面的木柴。 他把滚烫的铁锅端到一边,让它自己冷却。然后转身回了木屋,找出一个空玻璃瓶和一块过滤用的粗麻布。 等菸叶水的温度降到不那么烫手时,他將麻布蒙在瓶口,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將浓缩的药液过滤进去。 最后,他得到了小半瓶深褐色的、散发著剧毒气息的液体。 这就是小闪电的救命药。 杰克拿著药瓶,又从粮食袋里抓了一小把新买的玉米粉,快步走回马厩。 小闪电依旧趴在地上,连抬头的力气都没了。杰克蹲下身,轻轻抚摸著它的脖子,安抚著它。 他將一点点玉米粉倒在手心,然后小心地滴了两滴菸碱药液上去,用手指搅拌均匀。药液的刺鼻味道被玉米的香甜味掩盖了大半。 他把手掌凑到小闪电的嘴边。 或许是闻到了食物的香气,或许是感受到了杰克的善意,小马虚弱地伸出舌头,轻轻舔舐了一下杰克掌心的玉米粉。 成了! 杰克心中一喜,保持著姿势一动不动。 小闪电舔了几下,似乎没有尝出异样,便开始一口一口地將混著药液的玉米粉全部吃进了肚子里。 菸碱的药效极强,剂量必须严格控制。对於这么一匹虚弱的幼驹来说,多一滴都可能是致命的。 餵完第一口,杰克没有再继续。他需要观察。 他坐在一旁的乾草堆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小闪电。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小闪电的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甚至发出了痛苦的嘶鸣。它挣扎著想要站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 这是药物在起作用,寄生虫在垂死挣扎。 整个过程对小马来说极其痛苦,也是最危险的时刻。挺过去,就能活;挺不过去,就是死。 他站起身,走到小闪电身边,一遍又一遍地抚摸著它的背,用低沉的声音不断安抚它。 “挺住,小傢伙,挺住……” “很快就过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对杰克来说都无比漫长。 终於,小闪电那剧烈的挣扎渐渐平息了。 它的呼吸虽然依旧急促,但身体不再像之前那样剧烈抽搐。在它的屁股下面,排出了一滩黑色的、混杂著大量白色虫体的污秽物。 杰克长长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知道,最危险的关头已经过去了。 他没有立刻给小闪电餵那些营养丰富的燕麦饲料。现在的它肠胃还极度虚弱,需要慢慢恢復。 杰克走出马厩,拿起铁铲,將那些污秽物全部清理乾净,在远处挖了个深坑严严实实地埋掉,绝不能留下二次感染的隱患。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大亮。 他回到木屋,给自己简单弄了点吃的。啃著干硬的麵包,喝著冰冷的水,杰克的目光却一直透过那扇破旧的窗户,望向马厩的方向。 驱虫只是第一步。 接下来是补充营养,然后是加固房子,储备物资…… 十天,时间太紧了! 就在这时,一阵熟悉的狗叫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汪!汪汪!” 杰克放下手里的麵包,站起身。 是老汉克的猎犬! 他推开门,果然看到远处的小路上,一道熟悉的身影正赶著一辆装满了工具和木板的马车,迎著晨光,朝著他这边走来。 第46章 木屋改造 “汪!汪汪!” 汉克的猎犬撒开四条腿,像一道棕色的闪电,率先衝到了木屋前。它绕著杰克亲热地转了两圈,尾巴摇得像个风车。 杰克蹲下身,揉了揉它的脑袋。 “嘿,杰克!” 老汉克拉停了马车,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今天穿了一件厚实的羊皮外套,脸上被晨风吹得通红。 “看样子我没来晚。”老汉克看了一眼杰克,又瞅了瞅他身后安静的木屋,声音很沉,“昨晚没出什么事吧?” “没有,汉克大叔。一切都好。”杰克站起身。 “那就好。”老汉克点了点头,目光落在了马车上,“我把能带的傢伙都带来了。锤子,锯子,还有一些我去年盖牛棚剩下的厚木板。我们今天得抓紧时间,把这鬼地方弄结实点。” 杰克看著马车上那些厚实的橡木板和满满一箱子的工具,心里涌起一股暖流。“谢谢你,汉克大叔。” “谢什么。”老汉克摆了摆手,从口袋里摸出他的菸斗,却没有点燃,只是叼在嘴里,“走吧,让我看看你这『城堡』到底有多少漏洞。”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进了木屋。 一进屋,老汉克就皱起了眉头。他没先看门窗,而是抬头看了看屋顶。 “你这屋顶的木板有些地方已经朽了,杰克。”他用菸斗指了指屋顶的几个角落,“下大雪的时候,要是积雪太厚,说不定会塌下来。这得加几根支撑梁。” 杰克心里一惊,他之前只想著防人,却忽略了来自头顶的威胁。 老汉克又走到窗边,伸出粗糙的手指,轻轻捅了捅糊在窗框上的油纸。 “嗤啦”一声,油纸就被捅出了一个大洞。 “看见没?”老汉克收回手,语气严肃得嚇人,“这玩意儿连风都挡不住,更別说人了。隨便一块石头就能砸开。到时候,那些饿疯了的傢伙就能像狼一样从这里钻进来。” 杰克沉默地点了点头。 接著,老汉克又走到了门边,仔细检查著那把简陋的门锁。他用手晃了晃门板,门板发出“吱吱呀呀”的抗议声。 “门也太薄了。锁……这根本不叫锁。”老汉克摇了摇头,下了结论,“杰克,说句不好听的,你这房子,跟睡在野地里没多大区別。我要是那些流民,第一个就挑你这儿下手。” 老汉克的话像一盆冷水,浇灭了杰克因为有了钱和子弹而產生的一丝鬆懈。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时代的危险,认知得还远远不够。 “汉克大叔,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杰克诚心请教。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解闷好,101??????.??????超流畅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老汉克把菸斗从嘴里拿下来,在手心磕了磕。“別急,有我呢。你父亲不在了,我就得帮你把这个家撑起来。” 他走到马车旁,指著那些厚木板说:“首先,是窗户。我们不能再用油纸了。得用这些厚木板,把窗户从里到外钉死。只留一个巴掌大的小孔用来看外面,平时也用木板堵上。” “钉死?”杰克愣了一下,“那屋里不就全黑了?” “黑点怕什么?总比丟了命强!”老汉克瞪了他一眼,“白天你需要光,可以开门。到了晚上,或者有危险的时候,屋里必须是一个密不透风的黑匣子!这样外面的人就不知道你在里面干什么,你反而能通过小孔观察他们。” 杰克瞬间明白了。这是典型的易守难攻的堡垒设计。 “然后是门。”老汉克继续说著他的计划,“你这门板得换。我带来的这几块橡木板,我们把它拼起来,做一扇新的。做好了还不够,得在门背后,上下各加两道粗大的门閂。那种需要用整根圆木才能插上的门閂。只要门閂一插上,就算外面用撞木,也得花好大力气才能撞开。” “还有屋顶,我们得进山砍几根结实的松木,给你加上两根主梁。墙壁的缝隙,也得用泥土和乾草混起来,全部堵上,一点风都不能透进来。” 老汉克一口气说完,看向杰克:“怎么样?我这个计划,能让你这小木屋变成一个真正的堡垒。但活儿可不少,我们俩得干上好几天。” “就这么干!”杰克毫不犹豫地回答。 “好小子,有股你爹当年的劲儿。”老汉克讚许地点了点头,把袖子卷了起来,“那还等什么?先从最要紧的窗户开始!” 说干就干。 杰克负责拆掉原来那些薄脆的窗板,老汉克则用锯子开始切割那些厚实的橡木板。 “嘎吱——嘎吱——” 刺耳的锯木声在寂静的山谷里迴荡。 老汉克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木匠,他量好尺寸,每一锯都稳准狠。木屑纷飞,很快,一块块大小合適的木板就被切割了出来。 杰克则用锤子和撬棍,把原来那些糊著油纸的窗框整个拆了下来。寒风立刻“呼呼”地从窗口灌了进来,屋里的温度骤然下降。 “杰克,把木板递给我。”老汉克喊道。 两人一个在里,一个在外,开始用长长的铁钉,將厚木板一层一层地钉在窗户上。 “砰!砰!砰!” 沉闷的敲击声,像战鼓一样,宣告著这座小屋的改造正式开始。 他们干得热火朝天,连午饭都是玛莎婶婶送来的。她带来了热乎乎的燉鹿肉和麵包,还有一大壶热咖啡。 “慢点吃,孩子们。”玛莎婶婶看著两人满头的木屑和汗水,眼里满是心疼,“杰克,你这房子是该好好修修了。晚上我让你汉克大叔把『將军』留在这儿陪你。” “不用了,玛莎婶婶。”杰克摇了摇头,“『將军』在您那儿,我更放心。我这里,有枪就够了。” 老汉克在一旁喝著咖啡,闻言抬头看了杰克一眼,眼神里有些复杂。“戴维斯说得没错,这小子,骨子里跟他爹一样硬。”他心里想。 吃完午饭,他们继续干活。 到了下午,两个窗户已经被彻底钉死了。屋里瞬间暗了下来,只有门口透进来的光,在地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光带。 杰克站在黑暗的屋里,通过预留的那个小小的观察孔向外看去。外面的世界被框成了一幅小小的、明亮的画。他能清楚地看到屋外很远地方的动静,而外面的人,却绝对看不到屋里的他。 巨大的安全感,第一次如此真实地包裹住了他。 “今天就先到这儿吧。”老汉克擦了擦汗,看著天色,“天快黑了。明天我们来对付这扇破门。” 老汉克收拾好工具,准备离开。他走到马厩旁,看了一眼那匹小马。 “咦?”他发出一声惊疑,“这小傢伙,好像比昨天精神了点?” 杰克心中一动,走过去。 只见小闪电已经自己站了起来,虽然还有些摇晃,但它正在低头,小口小口地吃著杰克早上给它添加的苜蓿草。 它的眼睛,似乎也有了一点光彩。 第47章 堡垒雏形 “砰!砰!砰!” 铁锤砸在钉子上的声音,在空旷的山谷里传出老远。 杰克赤著上身,只穿著一条裤子,浑身的肌肉在晨光下泛著一层薄汗。 他用肩膀死死抵住一块厚重的橡木板,老汉克则在屋外,挥舞著大锤,將一根根足有五英寸长的铁钉砸进木头里。 每一锤下去,杰克都能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力量透过木板传来,震得他肩膀发麻。 “好了!这块完成了!”老汉克在外面喊道,声音带著一丝喘息。 杰克鬆开肩膀,退后两步,看著那个被彻底封死的窗户。屋里更暗了,只有门口和另一个还没封的窗户透进光来。 他走到木板前,伸手敲了敲,厚实的木板发出沉闷的响声。这东西,別说用石头,就算是用斧头劈,也得费好大一番功夫。 “感觉怎么样?”老汉克从门口走进来,脸上带著满意的神色。他叼著没点火的菸斗,走到木板墙前,也学著杰克的样子敲了敲。 “坚固。”杰克只说了两个字。 “那当然,这可是橡木,硬得很。”老汉克很是得意,“当年我盖牛棚,这木头还是你爹帮忙从山上弄下来的。他说这木头做柵栏太浪费,得留著干大事。你看,这不就用上了。” 听到老汉克提起父亲,杰克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他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拿起另一块切割好的木板,走到最后一个窗口。 老汉克看著他的背影,嘆了口气,也没再多说。 两人继续闷头干活。 等到最后一个窗户也被彻底钉死,整个木屋瞬间陷入了黑暗。只有在杰克的要求下,老汉克才在每个窗户的木板墙上,用钻头留下了一个拳头大的观察孔。平时用一块小木板堵著,需要时再拿开。 “黑是黑了点,但安全。”老汉克点亮了马灯,昏黄的光线照亮了屋里的一角,“那些饿疯了的傢伙要是过来,看到你这屋子黑成这样的,连个窗户都没有,跟个棺材似的,心里就得先害怕。他们搞不清楚里面有几个人,有多少枪,就不敢轻易动手。” 杰克走到一个观察孔前,拿开木板。外面的世界被框成了一小块明亮的画面,远处的树林和草地看得清清楚楚。 这种感觉很奇妙,自己藏在暗处,窥视著光明的一切,一种前所未有的掌控感和安全感油然而生。 “汉克大叔,你说得对。”杰克轻声说。 “那肯定是。”老汉克把工具收拾到一起,“窗户搞定了,接下来就是这扇破门。这活儿今天估计是干不完了,我们得先做一扇新门出来。” 说著,他便走到马车旁,挑选了几块最厚、最宽的橡木板,开始在地上拼接、测量。 杰克也没閒著,他拿起斧头和撬棍,开始拆那扇摇摇欲坠的旧木门。 “慢点,杰克,別把门框给弄坏了。”老汉克提醒道。 “知道。” “砰!” “咔嚓!” 旧的门板被一块块拆下来,堆在墙角。没有了门,山里的寒风长驱直入,卷著地上的木屑和灰尘,屋里比冰窖还冷。 玛莎婶婶是中午顶著风送饭来的。她看著这连门都没有的木屋,心疼得直掉眼泪。 “我的上帝啊,这地方怎么住人啊!”她把装著燉肉和麵包的篮子递给杰克,拉著他的手,冰凉冰凉的,“杰克,听婶婶一句劝,跟我们回去住吧。这冬天还没真正开始呢,你一个人在这儿,会冻死的。” “玛莎婶婶,我没事。”杰克接过热乎乎的食物,感觉到一股暖流从手心传遍全身,“你看,我和汉克大叔正在把它修好。等修好了,这里比镇上银行的保险库还结实。” “胡说八道!”玛莎婶婶瞪了他一眼,但眼里的担忧却怎么也藏不住。 老汉克在一旁啃著麵包,含糊不清地说:“你就別操心了,玛莎。克劳福德家的男人,骨子里都硬。你让他扔下自己的家跑了,比杀了他还难受。有我在这儿盯著,出不了事。” 吃完饭,玛莎婶婶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她不放心,非要把猎犬留下来。 “让它陪著你,晚上好歹有个动静。” 杰克这次没有拒绝。他知道,这是老两口能给他最大的安慰了。 下午,新门的雏形已经出来了。老汉克用铁条和长钉將几块厚重的橡木板死死地固定在一起,光是门板的重量,就得两个成年人才能抬得动。 “这门板是够厚了,但还不够。”老汉克擦了擦汗,指著门后空荡荡的墙壁,“我们得在这儿,上下一共装四道门閂。光有门锁不行,海得用手臂粗的圆木做门閂,插进去,就算外面来一头熊,也別想撞开。” “山里有的是树,我去砍。”杰克拿起斧头就要出门。 “等等!”老汉克叫住他,“天快黑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明天一早,我们一起进山,挑两根最结实的松木回来。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老汉克收拾好工具,准备离开。他走到马厩旁,习惯性地看了一眼那匹小马。 “咦?”他又一次发出了惊疑的声音,比昨天还要惊讶,“这……这小傢伙……” 杰克也跟著走了过去。 只见马厩里,小闪电不但稳稳地站著,还在小步地来回走动。它听见人的脚步声,抬起头,居然主动迎了两步,用脑袋轻轻蹭了蹭杰克的手。 它的毛色虽然依旧暗淡,但眼睛里已经恢復了神采,不再是前两天那种死气沉沉的样子。 “我的天啊,杰克,你到底给它餵了什么神药?”老汉克围著小马转了两圈,满脸的不可思议,“昨天还以为它要死了,今天就跟换了匹马一样!这……这简直是奇蹟!” 杰克只是摸著小马的脖子,平静地回答:“就是一些清虫子的草药,它之前肚子里虫子太多了。” “清虫子?”老汉克活了半辈子,也养了一辈子牲口,从没见过哪种草药有这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他看著杰克那张少年老成的脸,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深。 这个孩子,从他父亲去世后,就好像一夜之间变了个人。枪法、力气、见识……没有一样是这个年纪该有的。现在,居然连兽医的活儿都会了,而且还这么神。 老汉克想不明白,最后只能归结於老克劳福德在天有灵,保佑著自己的儿子。 “好了,我得回去了,玛莎该等急了。”老汉克爬上马车,“明天我早点过来。晚上锁好门……哦对,你现在没门。” 他拍了下脑袋,指著那堆旧门板:“先把那旧门板临时堵上,再用柜子顶住。还有,让猎犬睡在屋里,它比任何锁都管用。” “我知道了,汉克大叔。” 送走了老汉克,杰克牵著猎犬回到了没有门的木屋。他按照老汉克说的,用旧门板和柜子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它似乎知道自己的任务,它没有乱跑,只是安静地趴在壁炉前,耳朵时不时警惕地动一下。 杰克简单地吃了点东西,然后走到小闪电的马厩。他抓了一小把燕麦,放在手心。小闪电犹豫了一下,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了起来。 杰克能感觉到,它的生命力,正在一点点地恢復。 他回到屋里,坐在壁炉前,怀里抱著温彻斯特,旁边趴著猎犬“將军”。 窗户被钉死了,门也被堵上了。 这个夜晚,他终於有了一个真正可以被称为“堡垒”的雏形。 第48章 坚不可摧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老汉克就赶著马车来了。 “小子,没睡过头吧?”他从车上跳下来,声音洪亮。猎犬听到主人的声音,兴奋地摇著尾巴迎了上去。 “没。”杰克已经把堵门的柜子和木板都挪开了,正拿著斧头在劈柴。他昨天睡得很沉,是重生以来最安稳的一觉。身边有条狗,心里確实踏实不少。 “那就好,我还怕你一个人不敢睡呢。”老汉克笑著说,从马车上卸下工具,“走,趁著天早,我们进山找木头去。” “汉克大叔,吃点东西再走吧。”杰克指了指壁炉上掛著的燻肉。 “路上吃。”老汉克摆了摆手,从怀里掏出两个硬邦邦的麵包,扔给杰克一个,“玛莎给你烤的。赶紧的,活儿还多著呢。” 两人带上锯子和斧头,牵著老汉克家的那匹老马,朝著屋后的白樺林走去。 清晨的山林里,空气又冷又清新。林子里很安静,只有两人踩在落叶上发出的“沙沙”声。 “我们得找松木,越直越粗越好。”老汉克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著,“松木结实,有韧性,做门閂最合適。橡木太硬,脆,容易断。” 杰克跟在后面,默默地听著。这些都是书本上学不到的经验,是老一辈山民在常年累月的生存斗爭中总结出来的智慧。 “你看那棵。”老汉克停下脚步,指著不远处一棵笔直地刺向天空的松树,“怎么样?够粗够直吧?” 杰克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那棵松树確实不错,树干下部几乎没有分叉,直径得有半米多。 “就它了。”杰克点了点头。 “好,开干!” 老汉克脱掉厚重的羊皮外套,拿起长锯的一头。“杰克,你来那边。” 两人一人一边,拉起了长锯。 “嘿……哟……嘿……哟……” 老汉克喊著號子,两人配合著,一拉一送。锯齿咬进树干,木屑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落下。这是一项纯粹的体力活,杰克年轻,力气大,但老汉克经验丰富,懂得如何省力,如何保持节奏。 半个多小时后,隨著“嘎吱”一声巨响,那棵大松树缓缓地朝著他们预定的方向倾倒,最后“轰隆”一声砸在地上,震得地面都颤了颤。 “好样的!”老汉克拍了拍杰克手上的木屑,累得直喘粗气,“你这小子的力气,快赶上你爹年轻那会儿了。” 接下来是更繁琐的工作。他们需要把巨大的树干截成合適的长度,再去掉多余的枝丫。两人忙活了一上午,才弄出来两根三米多长、手臂粗细的圆木。 “行了,这两根足够了。”老汉克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和木屑,“剩下的木头也別浪费,拖回去当柴火烧。” 他们用马把两根沉重的圆木拖回了木屋。 下午的活儿,就是围绕著这两根圆木和那扇新门展开的。 老汉克是真正的巧手。他先在门后的墙壁上,用凿子和锤子,上下左右开了四个深邃的方洞。这四个洞的位置经过精確的计算,刚好能让两根圆木门閂穿过去,死死地卡住新门。 然后,他又在新门板的內侧,安装了四个厚重的铁质卡扣。 “看到了吗,杰克?”老汉克一边干活,一边给杰克讲解,“门关上后,把这两根大傢伙从墙上的洞里穿过去,再放进门板的卡扣里。这样一来,门和墙就成了一个整体。除非他们能把这整面墙都推倒,否则休想把门撞开。” 杰克看著老汉克那双布满老茧的手,灵巧地操控著工具,心里充满了敬佩。 “汉克大叔,你这手艺,在镇上开个木匠铺都绰绰有余了。” “嗨,混口饭吃的本事罢了。”老汉克头也不抬地说道,“在这片山里,不多学几样本事,早晚得让狼给叼了去。你以后也得学著点,枪法再好,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杰克重重地点了点头。 天黑之前,他们终於完成了所有的工作。 崭新的橡木门被安装在了门框上,门轴是用厚铁打造的,转动起来发出沉重的“吱嘎”声。门上没有装锁,只有一个简单的铁把手。 真正的防御,在门后。 “来,试试。”老汉克示意杰克关门。 杰克抓住门把手,用力一拉。厚重的门板缓缓合上,与门框严丝合缝。 “插门閂!” 杰克走到门后,抱起下面那根圆木。这玩意儿死沉,得用上全身的力气。他先將一头插进墙上的方洞,然后用力一推,圆木的另一头也滑进了对面的洞里。最后,他將圆木沉沉地放进门板上的两个铁卡扣中。 “砰!” 一声闷响,门閂落位。 他又用同样的方法,插上了上面那根门閂。 做完这一切,杰克退后两步,看著眼前这固若金汤的防御。两根粗大的圆木横在门后,像两条沉默的巨蟒,守护著这个家。 “去外面推推看。”老汉克说。 杰克打开门閂,走到屋外,再把门关上。他用尽全身力气去推,去撞,那扇门却纹丝不动,连一点晃动都没有。 “怎么样?”老汉克在屋里喊道。 “跟墙一样结实。”杰克的声音里带著一丝兴奋。 他回到屋里,重新插好门閂。这一次,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所有的危险,都被这扇坚不可摧的门和钉死的窗户,隔绝在了外面。 “好了,我的活儿干完了。”老汉克满意地看著自己的杰作,开始收拾工具,“剩下的,就是储备过冬的食物和柴火了。这些我可帮不了你太多,得靠你自己了。” “我知道,汉克大叔。这次真的太谢谢你了。”杰克是真心实意地感谢。没有老汉克,光靠他自己,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房子改造成这样。 “跟我还客气什么。”老汉克摆了摆手,把工具都装上马车,“记住我昨天说的话,天黑后別出门,不管谁敲门都別开。食物和水,多在屋里备一点,以防万一被堵在里面出不去。”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柴火也儘量堆在屋里,別放在外面。那些人要是走投无路,你外面的柴火堆就是他们最好的目標。” “我记住了。” 老汉克爬上马车,又回头看了一眼这间像是碉堡一样的木屋,和站在门口的杰克。 “小子,好好活著。”他最后说了一句,然后一抖韁绳,赶著马车,消失在了暮色里。 杰克目送著老汉克离开,然后回了屋,关上门,插上那两根沉重的门閂。 第49章 黑熊 声音消失,杰克猛地睁开了眼睛。 屋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静静地躺著,没有动,只是在黑暗中消化著这条信息。 黑熊。 一头即將冬眠的黑熊。 这意味著它膘肥体壮,积攒了整个秋天的脂肪。熊油、熊肉、还有那张厚实的熊皮。对於即將到来的漫长冬季,这简直是一座移动的宝库。 但每一个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你从这宝库里取走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用等量的生命风险换来的。 他坐起身,摸索著点亮了桌上的马灯。昏黄的光线驱散了部分黑暗,也照亮了他平静的脸。他走到新装好的门后,抱起沉重的圆木门閂,將门打开一条缝。 一股夹杂著冰冷湿气的风猛地灌了进来。杰克眯起眼,看到外面漆黑的夜空中,正有细碎的白色颗粒缓缓飘落。 下雪了。 他伸出手,几片冰凉的雪花落在他的手心,迅速融化成水。今年的第一场雪,比往年似乎来得更早一些。 修缮木屋花了三天时间,现在离暴风雪到来只剩下最后的7天。 他转身,目光扫过昏暗的屋內。油灯里的灯油已经浅得能看见底,火苗微弱地摇曳著。床铺上,只有一张薄薄的褥子。 肉是够了,但油灯快要见底,皮褥子也不够厚。没有油脂,冬天只能在黑暗和冰冻里挣扎。 如果能放倒一头熊,它的肉和油能让我安稳地在木屋里待到开春。 杰克关上门,重新插好门閂,然后回到壁炉前。 跳动的火光映照著他的脸,眼神中是一种冰冷的决绝。他拿起掛在墙上的温彻斯特步枪,用一块油布仔细地擦拭著。 ...... 第二天一大早,杰克醒来时,窗户观察孔外面的世界已经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薄薄的一层雪覆盖了大地,树枝上也掛著一层白霜。 他没有急著出门,而是先走进了马厩。小马“闪电”正安静地站在角落里,看到杰克进来,它虚弱地抬了抬头。杰克走过去,摸了摸它的脖子,然后將一些混了水的燕麦倒进食槽里。 做完这一切,他回到屋里,穿上最厚实的衣服和靴子,將步枪背在身后,又在腰间別上了那把剥皮刀。他没有直接朝著白樺林的方向走,而是转身走向了东边,朝著米勒牧场的方向走去。 雪还在下,不大,但很密集。踩在薄薄的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老汉克家冒著炊烟的烟囱。 “汉克大叔!”杰克站在柵栏外喊道。 屋门很快被打开,老汉克裹著一件厚厚的羊皮外套走了出来,看到是杰克,他有些意外。 “杰克?这么早,雪还没停呢,你跑来干什么?” “有点事想找你商量。”杰克说。 “进来,进来!外面冷!”老汉克热情地把他让进屋里。 玛莎婶婶正在厨房里忙活,看到杰克,立刻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快喝点热的暖暖身子,孩子,你的手都冻僵了。” “谢谢玛莎婶婶。”杰克捧著滚烫的杯子,手心传来一阵暖意。 “说吧,什么事这么著急?”老汉克坐在壁炉边,点燃了他的菸斗,深深吸了一口。 杰克喝了一口咖啡,然后放下杯子,开口说道:“汉克大叔,我昨天进山砍柴,往西边多走了几里路,在白樺林那边的巨石堆附近,发现了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老汉克来了兴趣。 “熊的脚印。”杰克的声音很平静,“很大,很新鲜。我顺著脚印找了一段路,发现了一个像是熊窝的地方。看样子,是头大傢伙,准备在那儿过冬了。” 老汉克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放下菸斗,身体微微前倾,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熊?你確定?” “我確定。”杰克点头,“脚印错不了,而且周围的树上还有爪痕。那傢伙个头不小。” 老汉克的脸色彻底凝重了。他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步。 “这可不是闹著玩的,杰克。一头准备冬眠的熊,脾气最坏,也最危险。你没靠得太近吧?” “没有,我看到不对劲就立刻退回来了。”杰克说,“汉克大叔,我想去猎了它。” “你疯了?”老汉克停下脚步,瞪著他,“就凭我们两个?你那把.30-30打兔子还行,打熊?给它挠痒痒吗?我的枪是老了,可我也老了,我的腰可经不起那大傢伙撞一下。” “我知道危险。”杰克看著老汉克,“但你想想,汉克大叔。一头熊,能有多少肉?多少油?那张皮又能卖多少钱?马上就要大雪封山了,有了这些东西,我们整个冬天都不用愁了。” 杰克的话让老汉克陷入了沉默。他当然知道一头熊的价值,对於他们这种生活在山里的人来说,那是一笔横財,是能救命的储备。 他重新坐回椅子上,拿起已经熄灭的菸斗,在手里摩挲著。 “你说的对,这东西太诱人了。但是,杰克,风险太大了。我们两个人,把握不大。” “所以,我们需要第三个人。”杰克接话道。 “第三个人?”老汉克皱起眉头,“镇上那些牛仔?他们连鹿都打不明白。还是去找罗杰斯他们?他们倒是老手,可我们弄到东西,得分他们一半,到手就没多少了。” “我不找他们。”杰克摇了摇头,他看著老汉克的眼睛,缓缓说出了一个名字,“我想请阿什帮忙。” “谁?!”老汉克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阿什?你……你怎么会想到他?” “他是这片山区最好的猎人,不是吗?”杰克反问,“汉克大叔,你想想,如果只是普通的鹿或者別的什么,我绝不会去打扰他。但这是一头熊,一头危险的成年黑熊。想要万无一失地拿下它,並且我们两个都能完整地回来,他是最好的人选。有他在,我们只需要听他指挥就行了。” 老汉克震惊地看著杰克,半天说不出话来。杰克的话说得滴水不漏,逻辑上完全正確。面对一头熊,找这片山区最顶尖的猎人帮忙,是最理智、最正確的选择。 可是,那个人是阿什啊。一个二十年不跟外人打交道的怪物。 “杰克,你……你上次见过他,你知道他的脾气。他会同意吗?他凭什么帮我们?”老汉克的声音有些乾涩。 “我去请他。”杰克说,“他上次指点我去菲茨威廉那里卖皮子,证明他对克劳福德家的人还是有好感的。我去试试,无论最终成功或是shib,总得试试。如果他不去,那我们就当没这回事,这头熊就让它安安稳稳地过冬。” 老汉克盯著杰克看了很久,这个年轻人冷静得可怕,好像在他眼里,去邀请传说中的阿什,就跟去邻居家借一袋麵粉一样平常。 “你……真的要去?” “要去。”杰克回答得很乾脆。 老汉克长长地嘆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劝不住这个主意已定的年轻人。而且,说实话,他的心也被那头熊给勾起来了。 “好吧。”他从墙角的柜子里翻出一张泛黄的纸和一支铅笔,“我不知道他具体住在哪儿,没人知道。但他经常去一个地方鞣製皮革,那里有个小木屋。我给你画出来,你顺著哭泣河上游一直走,看到三棵长在一起的巨大云杉,就往西边的山沟里拐,走上大概两英里,就能看到。那里很偏僻,你得小心点。” 老汉克在纸上画了一个简陋的地图,標出了几个关键的地標。 “他要是不同意,你千万別跟他犟,马上就回来,听到了吗?”老汉克把地图递给杰克,不放心地叮嘱道。 “我知道了,汉克大叔。”杰克收好地图,“如果他同意,我们后天早上出发。我还需要去镇上一趟,买点东西。” “买什么?钱够吗?” “够了,上次卖皮子的钱还有剩。” 从老汉克家出来,杰克没有回家,而是直接骑上马,朝著黑木镇的方向赶去。 雪花落在他的帽檐和肩膀上,很快积了薄薄的一层。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一次赌博。 第50章 狩猎物资 黑木镇笼罩在纷纷扬扬的雪花里,泥泞的街道被一层薄薄的白色覆盖,车轮和马蹄踩上去,留下一道道黑色的印记。天气突然变冷,街上的行人明显少了许多,一个个都裹紧了衣服,行色匆匆。 杰克把马拴在亨德森杂货店门口的栏杆上,抖了抖身上的雪,推门走了进去。 店里生著炉子,一股混合著咖啡、菸草、皮革和各种香料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亨德森先生正戴著眼镜,坐在柜檯后算帐,看到杰克进来,他抬了抬眼皮。 “是杰克啊,这么大的雪,有什么事吗?” “买点东西。”杰克走到柜檯前。 “要点什么?麵粉还是豆子?你家的存货应该不多了吧。”亨德森放下笔,生意人精明的目光在杰克身上打量著。 “我不要那些。”杰克开口道,“亨德森先生,你这里有捕兽夹吗?最大的那种。” 亨德森愣了一下,他推了推眼镜,重新审视著眼前的年轻人。“最大的?你是说……捕熊的夹子?” “对。” “你要那东西干什么?”亨德森的语气里充满了怀疑,“那玩意儿可不是闹著玩的,杰克。一不小心能把人的腿给夹断了。而且,现在这个季节,熊差不多都该进洞了。” “我自有我的用处。”杰克没有解释,“有还是没有?” 亨德森盯著杰克看了几秒,从这个年轻人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东西。他耸了耸肩,转身走进后面的仓库。过了一会儿,他抱著一个巨大而沉重的铁傢伙走了出来,重重地放在柜檯上,发出一声闷响。 那是一个有著两排狰狞锯齿的巨大铁夹,光是看著就让人头皮发麻。它被一根粗大的铁链拴著,上面布满了铁锈,但关键的弹簧和咬合部分保养得还不错。 “诺,就这一个了。是以前一个老猎人寄存在这儿卖的,放了好几年了,一直没人要。”亨德森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这东西死沉,一个人弄起来都费劲。你要是真想要,八美元拿走。” 八美元。杰克带来的钱一大半就没了。他伸手摸了摸那冰冷的钢铁,感受著它的分量。他知道,这是必须的投资。 “我要了。”杰克说。 亨德森有些意外,他本以为杰克只是问问,没想到他真要买。“你可想好了,这东西不退。” “我知道。”杰克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钱袋,数出八张一美元的纸幣,递给亨德森。 亨德森接过钱,一张张仔细地看了看,才收进钱箱里。 “还需要什么?”他问。 “一瓶最好的麻醉剂,或者任何能让动物昏睡的药。”杰克继续说。 亨德森皱起了眉头:“杰克,你到底要干什么?捕熊夹,现在又要麻醉剂?” “用来做诱饵。” “用麻醉剂做诱饵?”亨德森活了半辈子,从没听过这种事,他觉得眼前的杰克越来越古怪,“我这里没有那种东西,那是医生的事。不过,我这里有这个。” 他从柜檯下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小的棕色玻璃瓶,瓶身上贴著一张手写的標籤。 “这是什么?”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高浓度的茴香油。”亨德森说,“那些专业的陷阱猎人最喜欢用这个。熊对这个味道很敏感,几滴就能把它们从很远的地方引过来。一瓶,一美元。” 杰克拿起瓶子,打开闻了闻,一股极其浓烈的特殊香味扑鼻而来。这东西確实是顶级的诱饵添加剂。 “好,这个我也要了。”他又付了一美元。 “再给我一罐蜂蜜,最便宜的那种就行。还有,最肥的醃肉,给我来五磅。” 这些都是常见的货物,亨德森很快给他备齐了,又收了他一美元五十美分。 现在,杰克手里只剩下两块多钱了。 “子弹呢?你的.30-30子弹够用吗?”亨德森问道。 “够了。”杰克摇了摇头。他上次买的子弹还有。而且这次计划中他不是主力。 “好吧。”亨德森耸耸肩,“东西都在这了,一共十块五毛。” 杰克把蜂蜜、醃肉和那瓶茴香油装进一个麻布袋里。那个巨大的捕熊夹太重了,他只能用铁链拖著。 “需要我帮你搬到马上去吗?”亨德森问。 “不用。”杰克摇了摇头,他一只手拎著麻布袋,另一只手抓住铁链,轻而易举地將那个几十磅重的铁傢伙拖了起来,朝著门口走去。 亨德森看著他的背影,眼神里充满了惊疑。这小子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 杰克把东西都捆在马背上,那个捕熊夹就掛在马鞍的一侧,看著格外醒目。他没有在镇上多做停留,翻身上马,顶著风雪离开了黑木镇。 他没有回家,而是按照老汉克地图上所指的方向,沿著哭泣河的上游走去。 雪越下越大,天地间一片苍茫。河水在铅灰色的天空下奔流,发出沉闷的声响。杰克拉了拉帽檐,遮住扑面而来的雪花,沉默地在雪地里前行。 马蹄踩在雪地上,声音被风雪吞没。他一个人,一匹马,就像是荒野中一个孤独的影子。 他走了很长时间,周围的景物越来越荒凉。熟悉的白樺林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高大、更加原始的针叶林。空气也变得更加寒冷刺骨。 根据老汉克的地图,他需要找到三棵长在一起的巨大云杉。 杰克放慢了马速,仔细地观察著河岸边的树木。风雪模糊了视线,寻找一个具体的地標变得非常困难。 就在他以为自己可能走错了路的时候,他终於在前方河岸的拐角处,看到了三个巨大而模糊的黑影。它们像三个沉默的巨人,矗立在风雪之中,与周围的树木明显地区分开来。 就是那里。 杰克催动马匹,来到那三棵云杉树下。他跳下马,再次核对了地图。没错,从这里转向西边的山沟。 他牵著马,离开了河岸,走进了一条狭窄而崎嶇的山沟。这里的雪更厚,路也更难走。两边是陡峭的山壁,怪石嶙峋,气氛阴森。 他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进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一个属於某个独立个体的领地。 他又在山沟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將近一个小时,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就在这时,他闻到了一股味道。 那是一种混合著木烟、动物油脂和鞣製皮革的特殊气味,在寒冷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清晰。 有烟火气,就说明有人。 杰克精神一振,加快了脚步。转过一个弯,他的视线豁然开朗。 在山沟尽头的一小块平地上,孤零零地立著一间小木屋。木屋很小,也很简陋,像是用山里隨处可见的木头隨意搭建起来的。屋顶的烟囱里,正冒著一缕若有若无的青烟,很快就被风雪吹散。 木屋前,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背对著他,站在一个木架前。 那人穿著一身灰褐色的鹿皮衣,身材魁梧,一头乱糟糟的长髮隨意地披在肩上。他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杰克的到来,只是专注地处理著木架上的一张皮子。 杰克停下脚步,他知道,那个人就是阿什。 第51章 拜访 杰克牵著马,站在距离木屋五十码开外的地方,没有再往前走。 风雪刮过空旷的山谷,发出呜呜的声响。除了风声,这里一片死寂。那个高大的身影依旧背对著他,一动不动。 木架上掛著一张巨大的皮子,看起来像是麋鹿的。阿什的手里拿著一把刮刀,正在细致地刮去皮板上残留的脂肪和肉膜。他的动作不快,但极其稳定,每一刀下去,都精准而有效。 杰克就那么安静地站著,看著。他没有出声打扰,也没有做出任何带有威胁性的动作。他知道,对於阿什这种级別的猎人来说,任何突然的举动都可能被视为挑衅。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越来越暗。杰克身上的热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凝结成白雾,马匹不安地打著响鼻,刨著蹄子。 终於,阿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他没有回头,只是用一块破布擦了擦刮刀,然后將它插回腰间的刀鞘里。做完这一切,他才缓缓地转过身来。 他的目光像两道利剑,穿透风雪,直直地射向杰克。 那是一张被浓密的络腮鬍和风霜覆盖的脸,看不清具体的年龄,但那双眼睛,深邃得像山里的寒潭。 杰克与他对视著,没有躲闪。 “你来干什么?”阿什开口了,声音沙哑低沉,像是两块石头在摩擦。 “我来请你帮忙。”杰克的声音在风雪中有些单薄,但很清晰。 (请记住 追书就去 101 看书网,?0???????.??????超方便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阿什的目光从杰克的脸上,移到了他身后的马上,最后落在了马鞍旁那个巨大而狰狞的捕熊夹上。他的眉头几不可见地挑了一下。 “帮忙?”他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 “我发现了一头准备冬眠的熊。”杰克言简意賅,“很大。我一个人没把握,老汉克也需要帮手。所以,我来请你。” 阿什没有说话,只是看著他。那目光仿佛能剥开人的皮肉,直视灵魂深处。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阿什终於再次开口。 “因为这是一头熊。”杰克回答,“也因为你上次指点了我。我认为,你对一个有潜力的年轻猎人,不会吝嗇一次展示真正狩猎技巧的机会。” 这番话半是恭维,半是激將。杰克是在赌,赌阿什那孤傲外表下,隱藏著一颗顶尖猎人的自负之心。 阿什的嘴角似乎动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復了原样,像是在嘲笑杰克的幼稚。 “我不需要向任何人展示什么。”他说。 “你当然不需要。”杰克立刻接话,“是我需要。我需要学习,需要一个能镇得住场子的人。汉克大叔年纪大了,我需要一个能在关键时刻一锤定音的人。”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熊的价值,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熊油、熊胆、还有那张皮。我们三个人平分,这是一笔不小的收穫。” 阿什的目光再次落到那个捕熊夹上。“就凭这个?” “还有这个。”杰克从麻布袋里拿出那瓶茴香油,“高浓度的。” 他又拍了拍另一个装著醃肉和蜂蜜的袋子。“还有这些。” 阿什的眼神终於有了一丝变化。他不是在看那些东西,而是在看杰克。一个年轻人,在发现一头熊之后,没有被贪婪冲昏头脑,而是第一时间冷静地分析局势,寻找帮手,並且准备好了专业的工具和诱饵。这份心智,远超他的年龄。 “汉克让你来的?”阿什问了另一个问题。 “是我自己要来的。我告诉汉克大叔,非你不可。”杰克回答。 “为什么?” “因为你是最好的。”杰克说得斩钉截铁。 山谷里再次陷入了沉默。风雪似乎更大了,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疼。杰克的马显得愈发不安,但杰克本人却站得笔直,像一桿標枪。 阿什转身走回木屋,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木门“吱呀”一声打开,然后又重重地关上,將他与外面的风雪隔绝。 杰克站在原地,没有动。他不知道阿什是什么意思,但他决定等。 时间变得无比漫长。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周围的山峦变成了巨大的黑色剪影。马灯的光在风雪中只能照亮身前一小片地方。寒冷像无数根针,刺透了他的衣服,扎进他的骨头里。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確。也许阿什根本就没打算理他,只是把他当成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晾在外面让他知难而退。 就在他快要冻僵,准备放弃的时候,木屋的门再次打开了。 阿什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换上了一件更厚实的、带著兜帽的毛皮大衣,背上多了一把他標誌性的夏普斯步枪。那把枪比普通的温彻斯特要长得多,也重得多,充满了力量感。 他走到杰克面前,昏暗的灯光下,他的身影如同魔神。 “什么时候?”他问。 杰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他知道,自己赌贏了。 “后天早上。”杰克立刻回答,“天一亮,就在我家出发。” “我不住在你家。”阿什冷冷地说,“在哭泣河分出三条岔路的上游匯合口等我。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到那里。如果你们迟到,我就自己去。” “好。”杰克用力点头。 “熊在哪里?”阿什又问。 杰克把那个位置详细地说了一遍:“白樺林向西三英里,有一片乱石堆,最大那块石头下面。” 阿什听完,点了点头,似乎对那个地方很熟悉。 “把你的马牵到屋后的棚子里去。”阿什指了指木屋的侧面,“今晚,你睡在这里。” 杰克有些意外,他没想到阿什会留他过夜。 “你的马鞍上掛著捕熊夹,在雪地里走一夜,明天早上它就成了一匹瘸马。”阿什的解释简单粗暴,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杰克没有多说,牵著马,走到了屋后的一个简易棚子里。棚子里堆满了乾草和一些杂物,角落里还有一个食槽。他卸下马背上的东西,给马餵了些带来的燕麦。 等他回到木屋前,阿什已经站在门口等他了。 “进来。” 杰克跟著阿什走进了那间神秘的小木屋。 第52章 考验 木屋里的空间比想像中要小,而且异常拥挤。 一进门,一股浓烈的动物气息和烟火味就扑面而来。屋子正中是一个石头垒砌的火塘,里面烧著木炭,没有明火,却散发著惊人的热量。屋里没有床,只有一个角落里铺著厚厚的兽皮,大概就是阿什睡觉的地方。 墙壁上掛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有鞣製到一半的皮子,有晒乾的草药,有一捆捆的绳索,还有各种杰克叫不出名字的工具。另一面墙上则是一个简易的武器架,上面除了那把夏普斯步枪的空位,还靠著一把老式的双管猎枪和一把弓。 整个屋子不像是一个家,更像是一个猎人的巢穴,充满了原始和野性的气息。 阿什指了指火塘边的另一堆兽皮,“你睡那儿。” 说完,他便不再理会杰克,自顾自地走到一个角落,拿起一块黑乎乎的肉乾,用刀子割下一块,扔进嘴里,面无表情地咀嚼起来。 杰克把自己的步枪和麻布袋放在身边,在那堆兽皮上坐了下来。兽皮很厚,隔绝了地面的寒气,火塘的热量烤得他后背暖洋洋的,刚才在外面冻僵的身体慢慢恢復了知觉。 屋子里很安静,只有木炭燃烧时偶尔发出的轻微“噼啪”声,以及阿什咀嚼肉乾的声音。 杰克没有说话,他知道在这种环境下,沉默是最好的选择。他能感觉到,阿什虽然背对著他,但所有的注意力其实都在他身上。这是一种无形的考验。 过了很久,阿什终於吃完了那块硬得像石头的肉乾。他走到火塘边,用一个铁钳拨弄了一下木炭,然后拿起掛在墙上的一个水袋,喝了几口水。 “你姓克劳福德。”阿什突然开口,说的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 杰克的心猛地一跳,但他脸上没有任何变化。“是。” “你父亲,是个好猎人。”阿什说。 “很多人都这么说。” “但他不是个聪明的猎人。”阿什转过身,那双深邃的眼睛在火光下显得格外明亮,“他太相信人了。” 杰克沉默了。他不知道阿什为什么突然提起他的父亲,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关於父亲的死,原主的记忆很模糊,只知道是在一次狩猎中发生的意外。 “你很像他。”阿什继续说道,“但你比他更冷静,也更……有秘密。” 杰克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自己从一开始,在这个传奇猎人面前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他能做的,只是守住最核心的那一个。 “在山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杰克平静地回答。 阿什看著他,似乎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他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换了个话题。 “你为什么觉得,单凭一个捕熊夹和一点茴香油,就能对付一头大傢伙?” 考验来了。杰克知道,这才是阿什真正想问的。他想知道,自己这个计划的底气到底在哪里。 “我没指望只靠它们。”杰克说,“捕熊夹只是第一道保险,用来限制它的行动,让它流血,激怒它。茴香油和蜂蜜醃肉,是把它从洞里引出来的手段。”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们的枪。”杰克看著阿什,“我知道我的.30-30在近距离威力有限,汉克大叔的枪也老了。所以,我才来找你。你的夏普斯,才是真正的主角。我们需要在它衝出来,被夹子限制住行动的那一瞬间,找到一个绝佳的射击位置。三把枪,同时瞄准它的头部和心臟。这才是我的计划。” 杰克把自己设想的狩猎流程,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阿什听完,久久没有说话。他只是看著火塘里跳动的火光,像是在思考杰克计划里的漏洞。 “你考虑过风向吗?”他突然问。 “考虑过。”杰克立刻回答,“我们必须从下风口接近,把诱饵设置在上风口。熊的嗅觉非常灵敏。” “射击位置呢?你选在哪里?” “巨石堆的顶部。”杰克说,“那里地势最高,视野最好。熊从洞里出来,第一时间会冲向诱饵,它的侧面会完全暴露在我们面前。而且,那里有足够的岩石作为掩护,万一第一轮射击失败,我们也有地方躲避和重新装填。” “如果它不上当呢?如果它闻到了我们的气味,直接从另一个方向逃跑,或者被激怒后,不顾一切地冲向我们藏身的石头呢?”阿什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 “所以我需要你。”杰克坦然地看著他,“我只在书上看过如何猎熊,汉克大叔也只在年轻时有过一次经验。我们能想到的,都是最理想的情况。而你,阿什先生,你是在这片山里跟这些畜生打了二十年交道的人。你知道它们会怎么想,怎么做。当意外发生时,我需要你的经验来做出最正確的判断。” 杰克把姿態放得很低,他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有想法但缺乏经验的策划者,而把阿什捧到了决策者的位置上。 这番话显然取悦了阿什。一个顶尖的猎人,最看重的就是经验和对猎物的理解。杰克承认自己的不足,並对他的经验表示出绝对的尊重,这让他感到满意。 “你还算诚实。”阿什的语气缓和了一些。他拿起自己的夏普斯步枪,用一块鹿皮仔细地擦拭著枪身。 “把你的枪拿过来。”他说。 杰克把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递了过去。 阿什接过枪,拿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熟练地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枪膛。 “你父亲的枪?”他说。 “是的。” “子弹是新的,但保养得不好。”阿什皱了皱眉,他用手指在枪机里抹了一下,指尖上沾了一层黑色的油泥,“太油了。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过多的油会冻住,导致枪机失灵。关键时刻,它会要了你的命。” 杰克心里一惊,这是他完全没想到的细节。前世他只是个户外爱好者,对枪械的了解仅限於理论。 阿什从墙上拿下一个小油壶和几根细长的铁丝,还有一些乾净的麻布条。他竟然开始动手,帮杰克清理起步枪来。 他的动作非常专业,將枪机拆卸下来,用铁丝裹著麻布,一点点地將里面多余的枪油和杂质清理乾净。然后,他只在最关键的几个活动部位,点上了极少量的、一种看起来更稀薄的特殊枪油。 “这是用海狸油提炼的,零下四十度都不会冻。”阿什一边做,一边头也不抬地说,“记住,在冬天,枪不是越油越好。” 杰克默默地看著,把这一切都记在心里。他知道,阿什这是在用实际行动教他。考验,似乎已经通过了。 清理完步枪,阿什把它还给杰克。 “早点睡,明天天不亮就得出发。” 说完,他便走到自己那堆兽皮旁,裹上毯子,背对著杰克躺了下来,很快就没了动静,仿佛瞬间就睡著了。 杰克抱著自己那把变得乾爽利落的步枪,坐在火塘边。屋外的风雪声依旧,但屋里却温暖而安全。 他看著阿什那个沉默的背影,心里第一次对这个传说中的奇怪猎人,有了一丝模糊的亲近感。 第53章 出发狩猎 第二天天还没亮,杰克就在一阵轻微的响动中醒了过来。 他睁开眼,看到阿什已经穿戴整齐,正在往一个皮囊里装肉乾和一种黑色的粉末。火塘里的木炭已经快要燃尽,只剩下最后一点微弱的红光。 “醒了就起来。”阿什没有回头。 杰克立刻起身,將自己那堆兽皮叠好。他睡得很好,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在自己的木屋以外的地方过夜,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安稳。 “吃了它。”阿什扔过来一块肉乾和一块硬邦邦的黑麵包。 杰克接过来,就著水袋里的冰水,大口地吃了起来。食物又冷又硬,难以下咽,但他知道这是在为接下来的长途跋涉储备能量。 两人默默地吃完早饭,阿什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將夏普斯步枪背在身后,又在腰间掛上了一个巨大的弹药袋和那把长长的剥皮刀。 “走吧。” 他们走出木屋,外面的世界已经完全变了样。大雪下了一夜,积雪已经有半尺多深。天空中依旧飘著雪花,整个山谷白茫茫一片,寂静无声。 杰克去棚子里牵出自己的马。马看起来精神不错,在温暖的棚子里躲过了一夜风雪。他把捕熊夹和其他物资重新捆好在马背上。 阿什没有骑马,他似乎习惯了在山林里步行。 “跟上。”阿什说了一句,便迈开大步,朝著山谷外走去。他的步伐看起来不快,但每一步都很大,而且非常稳,在厚厚的积雪上几乎不留什么深坑。 杰克牵著马,跟在他身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必须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上阿什的步伐。这个男人的体力,简直不像人类。 他们沿著来时的路返回,在风雪中跋涉了两个多小时,才终於回到了哭泣河的岸边。 “你先回去。”阿什指了指下游的方向,“告诉汉克,计划照旧。我走山路,比你快。在匯合点见。” 说完,他便不再理会杰克,转身钻进了河对岸的密林里,高大的身影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杰克看著他消失的方向,知道阿什是不想和自己以及老汉克一起出现在別人视线里。他翻身上马,朝著家的方向赶去。 当他回到自己的木屋时,已经是中午了。他看到老汉克正站在他家门口,焦急地来回踱步,那辆熟悉的马车停在一旁。 “杰克!你可算回来了!”看到杰克的身影,老汉克连忙迎了上来,“我一大早就来了,看你不在,还以为你出事了!你昨晚没回来?” “我在阿什那里过的夜。”杰克跳下马。 “什么?”老汉克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眼神里充满了警惕,“你……他……他没把你怎么样吧?” “没有,他同意了。”杰克一边卸下马背上的东西,一边把和阿什的约定简单说了一遍。 老汉克听完,脸上的疑虑更深了。他摸著下巴上的胡茬,沉吟道:“他居然这么痛快就答应了?这可不像他的作风。那傢伙跟狼一样独,从不多管閒事……”他看向杰克,“小子,你確定搞清楚了他的打算?跟他打交道,得多留个心眼。” “我明白,汉克大叔。但我们確实需要他。”杰克把捕熊夹搬进屋里,“我们得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出发。” 老汉克点了点头,儘管仍有疑虑,但他选择相信杰克的判断。“好吧。既然他答应了,那他的枪法確实是最大的保障。需要准备什么,你说。” 两人走进已经像个堡垒一样的木屋,关上门,插上门閂。 杰克把在镇上买的东西都拿了出来。 “这是捕熊夹,我们需要想办法把它弄开。还有这个,茴香油,用来做诱饵。蜂蜜和醃肉也在这里。” 老汉克看著那个巨大的捕熊夹,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傢伙,这东西要是夹一下,骨头都得碎。我们得用槓桿,光靠人力掰不开它。” 说干就干。两人找到一根结实的圆木作为槓桿,又用绳子固定住夹子。老汉克负责指挥,杰克负责出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一声令人牙酸的“嘎嘣”声中,那个狰狞的铁傢伙终於被成功地撑开,露出了里面可以放置扳机的空间。 “小心点,杰克,別碰中间那个地方,不然我们俩的腿今天就得交代在这儿。”老汉克满头大汗地警告道。 他们小心翼翼地用一小根木棍卡住扳机,暂时將它固定住。 接下来是准备诱饵。杰克將那罐蜂蜜全部倒进一个铁桶里,然后把五磅肥腻的醃肉切成小块,也扔了进去。最后,他打开那瓶茴香油,小心翼翼地滴了十来滴进去。 一股极其浓烈又古怪的甜腻气味瞬间瀰漫了整个木屋。 “喔……这味道,太冲了。”老汉克忍不住捏住了鼻子,“不过,熊肯定喜欢。” “汉克大叔,明天出发,你准备用什么枪?”杰克问。 “还能是哪个,我的老伙计。”老汉克拍了拍自己带来的那把老式槓桿步枪,“虽然老了点,但打穿一头鹿还是没问题的。对付熊,可能得离近点才行。” “把你的枪也给我看看。”杰克说。 老汉克虽然疑惑,但还是把枪递给了他。杰克学著阿什的样子,拆开枪机检查了一下。果不其然,里面的枪油又厚又黏。 “汉克大叔,你这枪油不行,天太冷,会冻住。”杰克一边说,一边找来布条和铁丝,开始帮老汉克清理。 老汉克惊讶地看著杰克的动作,那熟练的手法,简直像个经验丰富的枪匠。“你……你从哪学来的这些?” “阿什教我的。”杰克头也不抬地回答。 老汉克再次沉默了。他感觉自己越来越看不懂杰克了。这个年轻人身上发生的奇蹟,已经不能简单地用“老克劳福德在天有灵”来解释了。 两人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把所有的装备都检查和准备了一遍。他们准备了充足的子弹、两把锋利的斧头、结实的绳索,还有用来生火的火绒和打火石。 傍晚时分,玛莎婶婶赶著马车来了,她不放心,送来了热腾腾的燉肉和麵包。 “你们真要去?我的天,汉克,你都多大年纪了,还跟著杰克胡闹!”玛莎婶婶一进门就抱怨起来,但眼神里全是担忧。 “放心吧,玛莎。有阿什跟著,出不了事。”老汉克安慰道。 “阿什?”玛莎婶婶的表情和老汉克昨天一模一样,“那个山里的野人?你们怎么会跟他扯上关係?” 吃完晚饭,玛莎婶婶回去了。临走前,玛莎婶婶硬是塞给杰克一个装满了急救药品和绷带的小布包。 杰克和老汉克二人没有在木屋里多做停留。 玛莎婶婶的马车刚一消失在暮色中,老汉克就立刻把那扇沉重的木门给关上了。 “走吧,小子,我们得在天亮前赶到地方。”老汉克的声音在黑暗的屋子里显得有些沉闷,“阿什那傢伙,最討厌等人。” 杰克点了点头,他把温彻斯特步枪背在身后,又检查了一遍腰间的子弹带和剥皮刀。然后,他走到角落,拎起那个装满了醃肉、蜂蜜和茴香油的麻布袋,另一只手则抓住了那个巨大捕熊夹的铁链。 两人合力將两根沉重的圆木门閂插好,將这个小小的木屋彻底变成了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 第54章 血腥过往 外面的雪还在下,比白天的时候小了一些,但风却更大了,卷著雪粒子刮在人脸上,像刀子一样。 老汉克的马车就停在不远处,车厢里已经装上了他自己的步枪、斧头、绳索,还有两个厚厚的羊毛毯子。 杰克把捕熊夹和麻布袋也放了上去,那铁傢伙太沉,一放上去,整个车厢都往下沉了沉。 “上来吧。”老汉克招呼了一声,自己先爬上了驾驶座。 杰克也跟著爬了上去,用一块油布盖好车厢里的东西,然后將一张毯子裹在自己身上。 老汉克抖了一下韁绳,老马发出一声响鼻,拉著沉重的马车,缓缓驶入了茫茫的雪夜之中。 马车沿著哭泣河向上游而去,车轮压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在寂静的旷野里传出很远。 杰克沉默地看著前方,马灯昏黄的光只能照亮前方一小片地方,更远处是深不见底的黑暗。风雪模糊了视线,天地间只剩下他们这一辆孤独的马车。 “小子,你真的觉得,阿什那傢伙可靠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老汉克的声音打破了沉默。他没有看杰克,只是目视前方,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 “我不知道他是否可靠,”杰克实话实说,“但我知道他的枪法可靠。汉克大叔,你也说了,那是一头大傢伙。我们两个去,风险太大了。多一个人,多一把枪,就多一分把握。而阿什,是这片山区里,我们能找到的最好的那把枪。” 老汉克沉默了,他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在蒙大拿的荒野里,面对一头黑熊,任何个人的恩怨和喜好都得往后放,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你说得对。”老汉克闷闷地回了一句,他从口袋里掏出菸斗,將其点燃。“但是,杰克,你得明白,阿什不是朋友。他更像是一把上了膛的枪,或者说,一头比熊还危险的狼。你可以利用他,但你永远別想靠近他,更別指望他会把你当自己人。” “汉克大叔,你好像很了解他。”杰克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老汉克握著韁绳的手紧了紧,马车轻微地晃动了一下。 “谈不上了解。”他的声音变得更低沉了,“没人了解他。我只知道,他大概二十年前来到这片山里,那时候你还没出生呢。他就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没人知道他从哪来,也没人知道他以前是干什么的。他一来,就在深山里自己盖了个木屋,再也没出来过。” “他从不进镇子吗?”杰克追问。 “很少。一年可能也就一两次,去菲茨威廉那里卖掉他攒了一年的皮子,换点盐、子弹和工具。他从不跟人说话,交易完了就走。镇上的人都怕他,那些牛仔喝多了敢在酒馆里吹牛说要去找他的麻烦,但没一个真敢去的。因为去过的人,都没回来过。” 杰克心里一凛。没回来过?这话里的信息量太大了。 “那……” “別问,”老汉克打断了他,“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你只要记住,那傢伙的手上,沾过的血不比一头狼少。他不光猎杀牲畜,有时候……也猎杀一些別的东西。” 別的东西。 杰克想起了自己干掉的那五个劫匪。在这片蛮荒的土地上,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有时候和人与野兽之间的界限一样模糊。法律在这里显得遥远而无力,枪和拳头才是最直接的规则。 马车继续在雪地里前行,车轮的咯吱声成了唯一的背景音。 老汉克吧嗒著菸斗,火星在黑暗中一明一暗。 “大概十五年前吧,一个特別冷的冬天。” 他忽然开了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飘忽,语气也变得复杂起来。 “镇子东边的银矿公司,有十几个矿工因为大雪封山断了补给,又没拿到工钱,就闹了起来。他们抢了工头的枪,想在冬天过去前,一路抢劫农场活下去。” 老汉克的声音里带著一丝后怕。 “那是一场灾难,杰克。饿疯了的人,比狼群还可怕。他们洗劫了好几个农场,死了不少人。戴维斯警长带人去围剿,但在山里根本找不到他们。镇上的人都嚇坏了,天一黑就不敢出门。” “然后呢?这跟我父亲和阿什有什么关係?” “关係大了。”老汉克说,“戴维斯没办法,只能来求你父亲帮忙。你父亲是最好的追踪好手。但他一个人也没把握,於是,他去找了阿什。” “他们一起去了?” “对。那是他们唯一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两个人,两把枪,就进了山。三天后,他们回来了。你父亲没说什么,阿什更是一句话都没有。但是从那天起,那伙发了疯的矿工,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都没有。” 老汉克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忆当时的情景。 “没人知道山里发生了什么。戴维斯警长去问,你父亲只说他们迷路掉进了冰河里。但所有人都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从那以后,镇上的人看阿什的眼神就彻底变了。从单纯的忌惮,变成了真正的恐惧。他们觉得,阿什不是人,是山里的魔鬼,能悄无声息地解决掉十几个带枪的壮汉。” 杰克彻底说不出话了。 他终於明白,为什么老汉克会对阿什如此警惕。那不仅仅是一个孤僻的猎人,那是一个手上沾著十多条人命的煞星。 而自己,竟然主动找上了这个煞星,邀请他去猎熊。 “你不用怕,小子。”老汉克似乎感觉到了杰克的僵硬,开口安慰道,“阿什那傢伙虽然狠,但他有自己的规矩。他从不主动招惹是非,也从不对无辜的人下手。那些矿工,是他们自己找死。而且……他对你爹,似乎有那么点不一样。否则,他上次不会指点你,这次更不会答应你。” 杰克心里的疑惑更深了。 “汉克大叔,我父亲的死……真的是意外吗?”杰克终於问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 老汉克猛地一拉韁绳,马车停了下来。 他转过头,在昏暗的马灯光线下,死死地盯著杰克。 “谁跟你说他不是意外?” “阿什。”杰克回答,“他说,我父亲太相信人了。” 老汉克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难看,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化作一声长嘆。 “別问了,杰克。有些事,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你只要好好活著,把你父亲的牧场经营好,比什么都强。” 说完,他不再看杰克,重新赶起了马车。 杰克知道,自己触碰到了一个禁区。老汉克显然知道些什么,但他不愿意说。而这个秘密,很可能就跟阿什,以及自己父亲的死,紧密相连。 他没有再追问,只是將这个疑问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马车又行驶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前方的河道开始变得开阔起来。在朦朧的雪夜中,可以隱约看到河水分出了三个岔路。 “到了。”老汉克勒住马,“我们就在这附近找个背风的地方歇一晚。等天亮了,阿什就会出现。” 他们把马车赶到一片小树林后面,这里可以稍微抵挡一下寒风。两人没有生火,只是从车上拿出毯子和一点硬麵包,就著冰冷的水啃了几口。 杰克靠在车轮上,抱著自己的步枪,闭上了眼睛。 他没有睡著,脑子里全是老汉克刚才说的话,以及阿什那张藏在络腮鬍后面的脸。 这一夜,註定无眠。 第55章 匯合 天边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杰克就睁开了眼睛。 他坐起身,看到老汉克也已经醒了,正坐在马车的另一边,用一块油布仔细地擦拭著他那把老旧的槓桿步枪。 “醒了,小子?”老汉克头也不抬地问。 “嗯。”杰克应了一声,他拿起自己的水袋,喝了一口冰冷刺骨的水,让自己的脑子彻底清醒过来。 雪已经停了,但天色依旧阴沉。厚厚的云层压在头顶,让整个世界都呈现出一种铅灰色。周围的树林和河岸覆盖著厚厚的积雪,寂静得没有一丝声响,仿佛整个世界都被冻住了。 “吃点东西吧。”老汉克从一个布袋里拿出两块又干又硬的黑麵包,递给杰克一块。 杰克接过来,用力地啃了一口,麵包屑冻得像沙子一样,硌得牙疼。但他还是面无表情地咀嚼著,將这些能提供热量的东西咽进肚子里。 他注意到,老汉克显得有些心神不寧。他擦枪的动作虽然专注,但眼睛却时不时地瞟向四周的树林,耳朵也警惕地竖著,捕捉著风中任何一丝细微的声响。 杰克明白,他在等阿什。 或者说,他在戒备著阿什的出现。 这种感觉很奇怪。老汉克明明是认可阿什实力的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依赖著这份实力去面对黑熊。但同时,他又对阿什本人充满了深深的警惕和不信任。这两种矛盾的情绪,让这个平日里爽朗的老牛仔,此刻变得像一只受惊的兔子。 杰克默默地吃完麵包,也学著老汉克的样子,开始检查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 经过阿什昨晚的清理和保养,这把枪的状態前所未有地好。枪机拉动起来顺滑而清脆,没有了之前那种油腻的滯涩感。冰冷的钢铁握在手里,给了他一丝难得的安心。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天色越来越亮,已经能看清远处河对岸的树木轮廓。太阳应该已经升起来了,但被厚厚的云层挡著,只在天边透出一点微弱的亮光。 “那傢伙……不会不来了吧?”老汉克终於忍不住开口,他的声音里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焦躁。 “他会来的。”杰克很肯定地回答。 阿什那样的男人,说出的话就像钉子,一旦钉下,就不会改变。他说太阳升起的时候到,那就一定会在那个时候到。 老汉克不再说话,只是站起身,在马车边来回踱步。他的手始终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步枪。 杰克没有动,他只是坐在原地,目光平静地扫视著周围的环境。 哭泣河在这里分成了三条支流,奔向不同的方向。他们所在的位置,正是在这个三岔河口的上游。河岸边长满了光禿禿的柳树和白樺,更远处则是高大的松林,黑压压的一片,如同沉默的城墙。 这里很空旷,也很荒凉,是一个理想的碰头地点,不会被任何人打扰。 就在这时,杰克看到老汉克猛地停住了脚步,身体瞬间绷紧,像一张拉满了的弓。他手里的步枪,也下意识地抬高了几分。 杰克顺著他的目光看去。 在他们左前方大约五十码外的一片松林边缘,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那人就静静地站在一棵巨大的松树下,仿佛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他穿著厚重的毛皮大衣,戴著兜帽,整个人与背后阴影里的树干几乎融为一体。如果不是老汉克先发现,杰克甚至会把他当成一截枯木。 是阿什。 他完全没有听到任何脚步声,也没有察觉到任何气息。这个人,就像一个幽灵,无声无息地就出现在了你的视野里。 阿什没有立刻走过来,他只是站在那里,目光穿过清晨的薄雾,落在他们身上。那目光依旧冰冷,不带任何感情。 老汉克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在平復自己的情绪。他往前走了几步,站到了马车前面,仿佛是要挡在杰克和阿什之间。 “阿什。”他开口了,声音有些乾涩,只是简单地吐出了一个名字。 阿什终於动了。他迈开脚步,朝著他们走来。他的步伐不快,但每一步的距离都很大,在厚厚的积雪上,只留下一个个浅浅的脚印。他走得很稳,上半身几乎没有晃动,像一头在自己领地里巡视的熊。 “汉克。”阿什走到他们面前,停下脚步。他的目光在老汉克苍老的脸上停留了一秒,“你老了。” 他的声音沙哑依旧,说出的话是陈述一个事实,不带任何嘲讽或者怜悯。 “你没变。”老汉克回敬了一句,话里有话。 阿什的嘴角似乎扯了一下,但很快又消失了。他没有接这个话头,而是將目光转向了杰克。 “东西都准备好了?”他问。 “都准备好了。”杰克站起身,指了指马车上的捕熊夹和麻布袋。 阿什的目光扫过那些东西,最后落在了杰克身上,那眼神似乎比之前更加锐利。 “你来找我,只是为了这头熊?”阿什突然问了一个看似毫不相干的问题。 杰克愣了一下,没明白他的意思。 旁边的老汉克脸色却微微一变,他往前站了一步,沉声说道:“阿什,我们是来打猎的。別说那些没用的。” 阿什看都没看他一眼,眼睛依旧死死地盯著杰克。 杰克脑子飞快地转动著。阿什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是在怀疑自己的动机吗?还是在试探什么? “不然呢?”杰克反问,“一头熊的价值,足够我冒著风雪来请你了。” 他选择了一个最直接,也最符合利益逻辑的回答。 阿什看著他,没有说话,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假。 “他是为了熊来的。”老汉克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加重了几分,“也是为了他自己。这小子想在冬天到来前,多攒点家底。跟你,跟我们年轻的时候一样。” 老汉克的话似乎起了作用,阿什终於把目光从杰克身上移开了。 “你的胆子倒是比你父亲大。”阿什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他可不敢来找我。” 一听到这句话,老汉克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眼神立刻变得复杂起来。 一旁的杰克则抓住了话里的关键信息。父亲不敢来找他?为什么?他们不是曾经並肩作战过吗?这和他昨晚从老汉克那里听到的信息,似乎有些出入。 “也许吧。”杰克平静地回答,没有让內心的波澜表现在脸上,“我只是觉得,想办成一件事,就该找最合適的人。” “最合適的人,往往也最危险。”阿什丟下这句话,便不再纠缠於这个话题。 他转身走到马车旁,掀开油布,看了一眼那个巨大的捕熊夹,又闻了闻那个装著诱饵的麻布袋。 “东西还算齐全。”他做出了评价,然后指了指马车,“马不能再往前走了。从这里到熊窝,还有差不多两英里山路,马蹄声太响,会惊动它。我们得走过去。” 他看向杰克,下达了第一个命令:“把夹子和诱饵拿下来,你负责背著。绳子和斧头,让汉克拿著。枪,都自己背好。” 他说话的语气不容置疑,仿佛他天生就是发號施令的人。 老汉克皱了皱眉,似乎对阿什的颐指气使有些不满,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默默地从车上拿起了斧头和盘好的绳索。 杰克也二话不说,將那个几十磅重的捕熊夹连带著铁链扛在肩上,另一只手拎起了那个装著诱饵的麻布袋。东西很沉,压得他身体一晃。 阿什看了他一眼,看到他很轻鬆就稳住了身形,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 “出发。” 阿什没有再多说一个字,转身就朝著西边的白樺林走去。他的背影高大而沉默,像一座移动的山。 老汉克看了杰克一眼,眼神里充满了叮嘱和担忧,然后也跟了上去。 杰克最后看了一眼被拴在树上的老马,它不安地打著响鼻。他拍了拍它的脖子,然后深吸一口气,迈开脚步,跟上了前面两个人的步伐。 三个人,一前两后,排成一列,走进了白茫茫的、寂静无声的深山老林。 狩猎,正式开始了。 第56章 熊窝 一旦进入山林,阿什就像变了一个人。 或者说,他回归了自己真正的形態。 在营地时,他是一个孤僻、冷漠、浑身是刺的怪人。而在这片白雪覆盖的原始森林里,他变成了一只幽灵,一个融入了环境的顶级掠食者。 阿什走在最前面,高大的身躯在密集的树干间穿行,却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的脚落在厚厚的积雪上,不像杰克和老汉克那样会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而只是一个浅浅的凹陷。他的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最结实的地方,避开了可能发出声响的枯枝和被雪覆盖的石头。 杰克跟在中间,他已经竭尽全力去模仿阿什的步伐,控制自己的呼吸,但他背上几十磅重的捕熊夹还是不可避免地会偶尔和树枝发生碰撞,发出一声轻微的刮擦声。每当这时,走在最前面的阿什就会停下来,回头用那冰冷的眼神看他一眼,虽然一句话不说,但那眼神里的警告意味却比任何呵斥都更让人紧张。 老汉克走在最后面。他的年纪毕竟大了,体力明显有些跟不上。没走多久,杰克就能听到他身后传来粗重的喘息声。老牛仔的脸上憋得通红,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很快又在冷空气中结成了冰霜。但他咬著牙,一步一步地紧跟著,没有掉队,也没有喊一声累。这个老人的骨子里,同样有著西部拓荒者那种惊人的坚韧。 整个行军队伍里,没有任何交谈。 沉默,是山林里最好的偽装。 阿什用最简单、最有效的手势来传递信息。一个举起的手掌代表停止,一个指向某个方向的手指代表注意,一个向下挥动的手臂代表蹲下。 杰克全神贯注地观察著阿什的每一个动作,努力学习著。他发现阿什的观察方式和自己完全不同。杰克更多的是依靠视觉,去寻找明显的痕跡。而阿什,他似乎在用全身的感官去“阅读”这片森林。 他会突然停下来,侧著耳朵听一会儿风声,然后绕开一片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的灌木丛。他会蹲下身,用手指捻起一点雪,放在鼻子下闻一闻,然后改变行进的方向。 有一次,他们经过一片开阔地。阿什突然举起手掌,整个队伍瞬间停了下来。他指了指前方雪地上一串细小的脚印。 杰克仔细看了看,那脚印很小,像是某种小动物留下的。 “是只雪兔。”老汉克在后面压低声音说了一句,似乎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阿什却摇了摇头。他蹲下身,指著脚印旁边一个几乎看不见的痕it跡。那是一道极细的、被风抚平的划痕。 “是狼。”阿什的声音低沉,“一只。很瘦,也很饿。它在跟踪那只兔子。” 说完,他站起身,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带著他们向南绕了一个大圈,多走了將近半英里路,才重新回到原来的方向。 老汉克看著阿什的背影,眼神里充满了敬畏。他知道,阿什不是在炫耀技巧,而是在用最稳妥的方式,规避任何可能发生的意外。一头飢饿的独狼虽然对他们三个构不成威胁,但万一发生衝突,枪声就可能嚇跑他们真正的目標——那头黑熊。 在山里打猎,耐心和谨慎,远比勇气和枪法更重要。 杰克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前世学的那些理论知识,在阿什这种浸淫山林几十年的本能和经验面前,显得如此苍白。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传授的智慧,只能通过观察和模仿,一点点地领悟。 他背上的捕熊夹越来越沉,冰冷的铁链硌得他肩膀生疼。寒风像针一样刺透他的衣服,带走他身体的热量。但他没有丝毫的鬆懈,他的精神高度集中,像一块海绵,疯狂地吸收著阿什展现出来的所有狩猎技巧。 又走了將近一个小时,周围的树木开始变得稀疏,地势也渐渐向上抬升。空气中,瀰漫著一股岩石和潮湿泥土的味道。 杰克知道,他们快到了。他记忆中的那片乱石堆,就在前面不远。 果然,走在最前面的阿什再次举起了手。 他没有回头,只是蹲下身,整个身体都压低了,像一只准备扑击的猎豹。 杰克和老汉克也立刻跟著蹲下,躲在一棵粗大的松树后面。 杰克顺著阿什的视线往前看去。 透过层层叠叠的树枝,他看到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前方大约两百码外,是一片巨大的乱石堆。无数块大小不一的巨石杂乱地堆砌在一起,像是一群沉默的巨人。其中最大的一块石头,足有两层木屋那么高,如同一座小山,横亘在那里。 而在那块巨石的下方,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被积雪和垂下的藤蔓半遮半掩著。 那就是熊窝。 杰克的心跳开始不受控制地加速。 他看到阿什缓缓地从背上取下了他那把標誌性的夏普斯步枪。那把枪又长又重,充满了狰狞的力量感。阿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轻轻地將一颗子弹推进了枪膛。那子弹足有杰克的中指那么长,那么粗。 杰克也下意识地握紧了自己背上的温彻斯特步枪。 他转头看了一眼老汉克。老牛仔的脸色有些发白,嘴唇紧紧地抿著,但他握著枪的手,却稳如磐石。 阿什没有急著行动。他像一尊雕像一样蹲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用那双鹰隼般的眼睛,一遍又一遍地扫视著那片乱石堆。他在观察风向,观察地形,观察任何可能的变数。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过了足足有五分钟,阿什才终於有了动作。他回过头,对杰克和老汉克做了一个手势。 阿什的手指先是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然后指向了乱石堆的左侧,接著又指向了右侧,最后,指向了他们头顶上方的一处高地。 杰克立刻明白了。 阿什是在告诉他们,他要一个人先去左右两侧侦察,而杰克和老汉克,则需要爬到那处高地上,作为观察哨和火力支援点。 阿什又指了指杰克背上的捕熊夹和诱饵,然后摇了摇头。意思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做完这一切,阿什没有再看他们一眼。他的身体贴著地面,悄无声息地朝著左侧的密林滑了过去。他的身影在树木的阴影里时隱时现,几个呼吸之间,就彻底消失不见了。 “走,小子。”老汉克拍了拍杰克的肩膀,声音压得极低,“跟上我,別出声。” 老汉克在前面带路,杰克背著沉重的装备跟在后面。他们猫著腰,踩著前面阿什留下的脚印,小心翼翼地朝著那处高地摸去。 第57章 高地 老汉克拍在杰克肩膀上的那一下很有力,带著一种不容置疑的催促。 “走,小子,跟上我,別出声。” 杰克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默默地跟在老汉克身后。 那处被阿什选中的高地,从他们现在的位置看过去,並不算太远,但坡度却很陡。积雪覆盖了山坡,掩盖了下面鬆软的腐殖土和湿滑的石头。每走一步,脚都会陷进雪里,需要用更大的力气才能拔出来。 杰克背上的捕熊夹冰冷而沉重,铁链隨著他的动作,时不时会发出一声轻微的“哗啦”声。他立刻停下脚步,调整了一下姿势,用一只手死死地抓住铁链,將它固定在夹子本体上,这才让那恼人的声音彻底消失。 走在前面的老汉克显然也听到了,他回过头,紧张地看了一眼杰克,又看了一眼远处熊窝的方向,见没什么动静,才鬆了口气,对他做了个“小心点”的手势。 杰克明白,在这种地方,任何一点多余的声响都可能前功尽弃。 两人猫著腰,儘可能地利用树木和岩石作为掩护,一步一步艰难地向上攀爬。老汉克的年纪毕竟大了,体力成了他最大的短板。没爬多久,杰克就能清晰地听到他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 老牛仔的脸憋得有些发红,呼吸之间喷出的白雾又浓又急。他的一只手拄著步枪,把它当成了登山杖,另一只手则不时地扶住旁边的树干,来稳住自己的身体。 看到老汉克一个趔趄,脚下的雪块塌了下去,身体猛地一晃,杰克立刻快走两步,从后面伸出手,一把扶住了他的胳膊。 “汉克大叔,你慢点,不著急。”杰克的声音压得极低,几乎只有气音。 老汉克稳住身形,回头看了杰克一眼,眼神里有些复杂。他没说谢谢,只是喘著粗气点了点头,然后又固执地继续往上爬。这个老人的倔强,是刻在骨子里的。 杰克看著他的背影,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他知道老汉克是真想猎到这头熊,为了过冬的储备,也为了证明自己还没老到提不动枪。但岁月不饶人,这崎嶇的山路,对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来说,確实是一种折磨。 杰克想了想,乾脆侧过身,走到老汉克的前面。他没有说话,只是用自己的脚,在厚厚的积雪上,用力地踩出一个个坚实的脚印。这样一来,跟在后面的老汉克只需要踩著他留下的“台阶”走,就能省力不少。 老汉克看著前面那个年轻却宽厚的背影,看著他每一步都踩得那么稳,那么深,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流。这小子,心思真细。他不像別的年轻人那样直接了当地喊著“我来帮你”,而是用这种最直接、最沉默的方式,照顾著他这个老傢伙的面子。 他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踩著杰克留下的脚印,呼吸果然顺畅了不少。 又爬了十几分钟,他们终於登上了那处高地。 这里是一片由几块巨大岩石组成的平台,像一个天然的碉堡。位置绝佳,视野开阔,能將下方两百码外的熊窝和周围一大片区域都尽收眼底。而且,这里地势险要,只有他们上来的这条路相对好走,其他方向都是近乎垂直的峭壁,易守难攻。 “好地方。”老汉克低声赞了一句,他靠在一块岩石上,大口地喘著气,贪婪地呼吸著冰冷的空气。 杰克把背上沉重的捕熊夹轻轻地放在雪地上,也靠著岩石坐了下来。刚才那一番攀爬,即便是他,也感觉到了肌肉的酸痛。他拧开水袋,喝了一口水,然后將水袋递给老汉克。 老汉克摆了摆手,从自己腰间解下水袋,灌了一大口。 两人谁也没有说话,都在抓紧时间恢復体力。 高地上的风比下面更大,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杰克能感觉到身体的热量在被迅速带走。他拉了拉衣领,將自己裹得更紧了一些。 他开始仔细观察这里的环境。这是一个完美的狙击阵地。他们趴在岩石后面,既能完美地隱藏自己,又能获得稳定的射击依託。风从他们身后吹向熊窝的方向,这意味著他们的气味不会被熊察觉到。 阿什选的这个地方,简直无可挑剔。 杰克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將它靠在岩石上,枪口对准了下方熊窝的方向。他又从子弹带里摸出几发子弹,放在手边最容易拿到的地方。 做完这一切,他才彻底放鬆下来,进入了等待状態。 旁边的老汉克也已经缓过来了。他学著杰克的样子,趴在一块岩石后面,架好了他那把老旧的步枪。他用手拨开枪口前的一丛枯草,又调整了好几次姿势,才找到了一个最舒服的射击姿態。 他的动作很慢,很细致,充满了老猎人特有的耐心和严谨。但杰克能看到,他握著枪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有些发白。他在紧张。 “小子,你不紧张?”老汉克忽然开口,打破了沉默。 “紧张。”杰克实话实说,“但紧张也没用。枪拿在手里,就得稳住。” 这是实话,他的心跳也比平时快,手心里也有些冒汗。但前世无数次的野外生存和狩猎经验告诉他,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恐慌,是猎人最大的敌人。 老汉克偏过头,借著灰白色的天光打量著杰克。这个年轻人镇定得有些不像话,那张还带著一丝稚气的脸上,是一种与年龄完全不符的沉稳。 “你小子,跟你爹当年真不像。”老汉克忽然感慨了一句。 “我爹什么样?”杰克顺势问道。 “你爹啊……”老汉克似乎陷入了回忆,“他枪法好,脑子也好使。但是性子急,沉不住气。每次打猎,最高兴的是他,最先坐不住的也是他。要是他在这儿,现在估计已经开始念叨那头熊怎么还不出窝了。” 杰克笑了笑,他能想像出那个画面。 “不过,”老汉克话锋一转,“你这股子狠劲儿,比你爹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要是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估计得嚇一跳。” 杰克没接话,他知道老汉克说的是他处理那五个劫匪的事情。 两人再次陷入了沉默。时间在寂静中一点点流逝,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天空中的云层很厚,没有一丝阳光能透下来。周围的树林里,只有风声在呜呜作响。 杰克甚至能听到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 “你说……阿什那傢伙,一个人在下面干什么呢?”老汉克又忍不住开口了,声音里透著一丝不安。 “侦察。”杰克言简意賅,“他得確认熊窝周围有没有別的危险,还得找到最合適的进攻路线。” “我知道是侦察。”老汉克嘟囔了一句,“可他一个人……那傢伙就像个鬼魂,你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从哪里冒出来。说实话,小子,我寧可一个人面对那头熊,也不想在背后看到阿什的枪口。” 杰克能理解老汉克的恐惧。阿什给人的压迫感太强了,那是一种来自食物链顶端的、纯粹的掠食者的气息。和他在一起,就像与虎谋皮。 “他需要我们。”杰克轻声说,“他一个人,就算能打死熊,也没法把那么多东西弄下山。我们是合作关係,汉克大叔,现在我们得信他。” “信他?”老汉克冷笑了一声,“小子,你还是太年轻。对阿什那种人,你永远不能把后背交给他。我们可以利用他的枪,但他要是觉得你碍事了,或者他想独吞那头熊,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子弹塞进你的脑袋里。” 老汉克的话让杰克心里一沉。他知道老汉克不是在危言耸听。在蒙大拿这片土地上,为了利益,人杀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那我们怎么办?”杰克问。 “怎么办?”老汉克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老枪,“我们俩,也得留个心眼。一会儿他回来了,你注意听他怎么说,看他怎么安排。別他让干什么,你就傻乎乎地去干。凡事多想一步。” 杰克正想说话,忽然,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一个影子。 他猛地转过头,心臟都漏跳了一拍。 就在他们右后方不到二十码的一块岩石上,阿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那里。他像一尊黑色的雕像,无声无息,就那么静静地看著他们。 他听到了多少?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杰克感觉自己的后背瞬间冒出了一层冷汗。 老汉克也发现了他,身体猛地一僵,手下意识地就握紧了步枪。 阿什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迈开脚步,从岩石上走了下来,几步就到了他们面前。 “背后说人坏话,不是好习惯,汉克。”阿什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沙哑低沉,听不出喜怒。 老汉克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知道,刚才他和杰克的对话,肯定全被这傢伙听了去。 “我只是……只是提醒这小子小心点。”老汉克有些狼狈地辩解道。 阿什没理他,而是將目光转向了杰克,那眼神像是在审视一件工具。 “他说得没错。”阿什忽然对杰克说道,“在山里,你唯一能信的,只有你手里的枪。別信我,也別信他。” 说完,他不再看两人,而是走到平台的边缘,蹲下身,目光再次投向了下方的熊窝。 “熊在里面。”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却像一颗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水面,“一头公熊,很大,至少七百磅。洞口周围有它的尿液和爪痕,领地意识很强。没有发现其他大型掠食者的踪跡。”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它很健康,没有受伤。这会是场硬仗。” 第58章 阿什的计划 阿什的话让高地上的气氛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一头七百磅的健康公熊。 这个重量意味著什么,杰克和老汉克心里都清楚得很。那不仅仅是一堆肉和脂肪,那是一座移动的、充满了肌肉和暴怒力量的小山。普通的猎枪子弹打在它厚实的皮毛和脂肪层上,威力会被削减大半,如果不能击中要害,根本就是给它挠痒痒。 “硬仗……”老汉克喃喃地重复了一句,他舔了舔有些乾裂的嘴唇,握著枪的手又紧了几分。他一辈子打过不少猎物,但面对这种级別的大傢伙,经验再丰富,也难免心头髮怵。 杰克也感到了压力。他原本以为,有阿什在,有三把枪,猎杀一头熊应该不成问题。但现在看来,他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阿什却没有理会两人的紧张,他依旧蹲在岩石边缘,像一尊雕像,目光专注地审视著下方的地形。 “风向没问题,我们的位置很好。”他开始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陈述他的计划,“但是,不能直接把它堵在洞里打。” “为什么?”老汉克下意识地问道,“把它堵在洞里,它跑不掉,不是更好打吗?” “蠢货。”阿什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连头都没回,“熊窝里面是什么情况,你知道吗?有多深?有没有別的出口?熊在黑暗里,比我们在明处优势大得多。你一枪打过去,它要是没死,在洞里跟你耗著,你是进去还是不进去?进去了,就是送死。不进去,它缓过劲来,半夜从別的出口溜了,你哭都来不及。” 一番话把老汉克噎得哑口无言,脸涨得通红。他知道阿什说的是对的,是他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阿什没有再看他,而是转向杰克,用手指了指下方。 “我们要把它引出来,引到我们选好的地方。” 他的手指在空中划了一个范围,那是一片位於熊窝前方大概七八十码的开阔地,那里地势平坦,几乎没什么遮挡物,从他们这个高地上看下去,一览无余。 “这里,”阿什指著那片空地,“是我们的杀戮场。汉克,你留在这里,哪儿也別去。你的任务,是等熊进了这片地方,听我的信號,打第一枪。用你的老枪,瞄准它的脖子或者前胸,能打多准打多准。別想著一枪毙命,你的枪做不到。你的任务是把它打痛,打懵,让它停下来。” 老汉克愣住了:“就我一个人在这儿?” “对,就你一个。”阿什的语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你的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待在高处最安全,也能发挥你枪法的最大优势。这是最適合你的位置。” 老汉克张了张嘴,想反驳,但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他知道阿什说的是事实。让他跟著在下面跑,只会成为累赘。 “那我呢?”杰克开口问道。 阿什的目光终於落在了杰克身上,那眼神里带著一丝审视。 “你,”他说,“跟我下去。我们去布陷阱。” “陷阱?”杰克有些意外,“捕熊夹吗?” “对。”阿什点了点头,“但不是现在用。那是我们的保险。” 他指著那片被他称为“杀戮场”的空地边缘,靠近山壁的一侧:“我们会把夹子设在那里,然后用树枝和雪把它盖起来。那是熊最可能选择的逃跑路线之一。如果它中枪后没有冲向我们,而是选择逃跑,那个夹子就能废掉它一条腿。” 杰克明白了。阿什的计划,是一环扣一环。 “那……诱饵呢?”杰克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诱饵是关键。”阿什站起身,高大的身影在铅灰色的天光下,投下一片阴影,“我们要用诱饵,把它从洞里钓出来,让它走到我们想要它去的地方。” 他看向杰克,下达了具体的指令:“一会儿,你负责背著夹子,我负责拿诱饵。我们从西侧下去,绕一个大圈,到那片空地的另一头。我们要在那儿,把夹子设好,把诱饵放下。” 这个任务的危险性,不言而喻。他们要深入到距离熊窝不足百码的地方去活动。一旦被熊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这太危险了!”老汉克立刻出声反对,“阿什,你不能让杰克去!他还是个孩子!设陷阱这种事,我去!我比他有经验!”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 他站起身,挡在了杰克面前,一副要保护自家孩子的架势。 “你?”阿什的目光扫过老汉克,带著一丝毫不掩饰的轻蔑,“你连爬上这个高地都喘得像头破风箱。那个夹子几十磅重,你搬得动吗?就算搬得动,你有力气把它撑开吗?设夹子需要的是力气和稳定,不是你那点老掉牙的经验。” 老汉克被阿什的话刺得满脸通红,他梗著脖子,爭辩道:“我……我能行!总比让一个孩子去冒险强!” “他不是孩子。”阿什的目光越过老汉克,直视著杰克,“他能一个人干掉五个带枪的劫匪,他就不是孩子。他能面不改色地把几十磅的夹子背两英里山路,他的力气就比你大。他比你更合適。” 一句话,让现场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 老汉克震惊地看著阿什,又难以置信地回头看著杰克。他一直以为杰克干掉劫匪的事,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阿什是怎么知道的? 杰克眉头一皱。他知道阿什的消息灵通,但没想到灵通到了这种地步。这个人,就像山里无处不在的眼睛,仿佛什么都瞒不过他。 “我……我……”老汉克一时语塞。 “汉克大叔,我能行。”杰克开口了,他轻轻地將老汉克拉到自己身后,迎向了阿什的目光,“就按你说的办。” 他知道,这是阿什的考验,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案。老汉克去,確实风险更大,不仅对他自己,也对整个团队。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任何一点个人情绪和面子问题,都必须放下。 阿什看著杰克,眼神里第一次露出了一丝近乎讚许的情绪。这个年轻人不仅有力量和狠劲,还有超出年龄的理智和决断。 “很好。”阿什点了点头,“那就准备动手。” 他没有再给老汉克说话的机会,直接开始分配任务:“汉克,你待在这里,盯著洞口。我们下去之后,如果我们有任何意外,你不要管我们,立刻开枪,朝洞口开枪,能闹出多大动静就闹出多大动静,然后马上撤退,別回头。” 这话冷酷得不带一丝感情,仿佛他和杰克的命,隨时都可以被当成弃子。 老汉克脸色发白,嘴唇哆嗦著,但最终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杰克,把夹子扛起来,检查你的枪和子弹。我们从这边下去。”阿什指了指高地左侧一条相对隱蔽的斜坡。 杰克没有二话,他將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仔细检查了一遍,確认子弹上膛,然后深吸一口气,將那个沉重的捕熊夹重新扛在了肩上。 “走。” 阿什带头,顺著斜坡滑了下去。他的动作轻盈得像一只猫,在陡峭的雪坡上如履平地。 杰克紧隨其后。 老汉克站在高地的边缘,看著两个身影一前一后地消失在下方的密林里,他握著冰冷的步枪,手心里全是汗。他感觉自己不是在打猎,而是在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一个魔鬼的嘴里。 他默默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然后趴回岩石后面,將枪口死死地对准了远处那个黑漆漆的洞口。 他的眼睛,一眨也不敢眨。 第59章 布置陷阱 阿什的身影在斜坡上只是一闪,就没入了下方的树林。他的动作没有一丝多余,就像一块滚落的石头,自然而然地融入了山林。 杰克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让他因刚才的紧张而有些发热的头脑立刻冷静下来。他单手调整了一下肩上捕熊夹的位置,那几十磅重的钢铁疙瘩压得他肩膀生疼,但他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学著阿什的样子,身体前倾,重心放低,顺著那条陡峭的斜坡滑了下去。脚下的积雪被踩得“簌簌”作响,这声音在寂静的山林里显得格外刺耳。他立刻停住,侧耳听了听,確认没有惊动什么,才继续更加小心地向下移动。 很快,他就在坡底的一棵云杉树后找到了阿什。那个高大的猎人正靠著树干,一动不动,仿佛已经和树木融为了一体。如果不是亲眼看著他下来,杰克几乎要以为那里什么都没有。 看到杰克跟了上来,阿什只是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便转身向西侧的密林深处走去。 这一次,他们没有走直线,而是绕了一个巨大的弧线。阿什走在前面,他的脚步轻得不可思议,踩在没过脚踝的积雪上,几乎听不到声音。他从不走开阔地,总是贴著树木和岩石的阴影穿行。他的眼睛像鹰一样,不断扫视著周围的每一寸土地。 杰克跟在后面,精神高度集中。他努力模仿著阿什的步伐和节奏,將自己沉重的呼吸压到最低。他发现阿什选择的路线极其讲究,每一步都踩在结实的地面上,避开了那些可能覆盖著空洞或湿滑岩石的雪堆。这是一种完全融入环境的本能,是书本上永远学不到的知识。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阿什忽然停了下来,举起了一只手。 杰克立刻停步,將身体藏在一棵松树后面,握紧了手里的温彻斯特步枪。 阿什蹲下身,指了指地面。杰克凑过去,看到雪地上有一串凌乱的爪印,旁边还有几滴已经凝固成暗红色的血珠。 “狼。”阿什的声音压得极低,几乎只有口型,“不止一只,它们在分食。” 杰克顺著爪印的方向看去,在几十码外的一片灌木丛后面,他隱约看到了一点皮毛的顏色。空气中飘来了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阿什没有丝毫停留,他做了一个绕行的手势,带著杰克向南边多走了近百码,彻底避开了那片区域。 杰克心里清楚,阿什这是在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在山林里,你最大的敌人不一定是你盯上的猎物,也可能是那些你看不见的危险。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让你变成別人的猎物。 又绕行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他们终於抵达了预定的地点。这里正是阿什在高地上指出的那片“杀戮场”。 这是一片大约篮球场大小的空地,位於熊窝正前方偏西约八十码的位置。空地的一侧是陡峭的山壁,另一侧则是茂密的树林。从这里,正好能看到远处那个黑漆漆的熊窝洞口。 风从他们身后吹向熊窝,確保他们的气味不会被提前察觉。 “就是这里。”阿什停下脚步,环顾四周,似乎对这个地点非常满意。 杰克放下肩上的捕熊夹,发出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声。他的肩膀已经麻木了。他活动了一下肩膀,感觉血液重新开始流通,带来一阵酸麻的刺痛。 “动手。”阿什没有给他休息的时间。 杰克点了点头,將步枪靠在旁边的岩石上,开始专心对付这个巨大的铁傢伙。 这个捕熊夹比杰克想像的还要沉重和坚固。两片布满锯齿的夹臂像野兽的巨顎,被一根粗大的弹簧连接著。光是看著,就能感觉到它那恐怖的咬合力。 “你左边,我右边。”阿什言简意賅地分配了任务。 两人蹲在捕熊夹的两侧,杰克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將自己这边的夹臂缓缓压下。他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手臂的肌肉坟起,青筋暴露。 阿什那边看起来却轻鬆不少,他只是稳稳地压住夹臂,等待著杰克。 “稳住!”阿什低喝一声。 杰克咬紧牙关,將夹臂又往下压了几分。终於,两片夹臂被彻底压平。 阿什迅速从旁边拿起一块小小的铁片,那是扳机。他小心翼翼地將扳机的一头卡在夹臂的卡槽里,另一头则轻轻搭在中间那块圆形的踏板边缘。 整个过程,他的动作稳定得像是在操作一件精密的仪器。 “鬆手。”阿什说。 杰克缓缓鬆开力气,那两片夹臂被扳机稳稳地固定住,保持著张开的状態,像一个隨时准备噬人的钢铁巨兽。 杰克长出了一口气,刚才那一下,几乎耗尽了他大半的体力。他看著阿什,心里对这个男人的力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接下来是挖坑。他们没有带铁锹,只能用手和隨身带的剥皮刀。冰冷的积雪下面是冻得结结实实的土地。两人轮流著,花了近二十分钟,才挖出一个刚好能容纳捕熊夹的浅坑。 阿什小心翼翼地將已经张开的捕熊夹放进坑里,又仔细调整了几次角度,確保那块致命的踏板正好处在最容易被踩到的位置。 “铁链,绑在那块石头上。”阿什指了指旁边一块半人高的岩石。 杰克立刻照办,將那根小孩手臂粗的铁链在岩石底部绕了两圈,又用一个铁栓死死锁住。这样一来,就算熊被夹住,也绝对无法拖著这个巨大的石锚逃走。 做完这一切,阿什开始用手捧起雪,小心地覆盖在捕熊夹上。他没有全盖住,而是留下了踏板的位置。然后,他从旁边折来一些枯树枝和乾草叶,巧妙地铺在上面,最后再撒上一层薄薄的雪。 片刻之后,那个致命的陷阱就彻底消失了,和周围的雪地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杰克也发现不了这里的异常。 “诱饵。”阿什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雪。 杰克从麻袋里拿出那罐蜂蜜、醃肉和装著茴香油的小瓶子。 阿什接过东西,他没有立刻把诱饵放在陷阱上。他拧开蜂蜜罐,用手指蘸了一点,然后走到距离陷阱十几米远的地方,將蜂蜜涂在一棵树的树干上,高度大概在杰克的胸口位置。 接著,他又换了个地方,再次涂抹。他就这样,以陷阱为中心,在周围十几米的范围內,不规则地涂抹了七八处。 “熊的鼻子很灵,但也很谨慎。”阿什一边做,一边用极低的声音解释,“直接把食物放在一个地方,它会怀疑。但如果它发现一路上都有食物的痕跡,它就会觉得是別的动物掉落的,警惕心会降低。” 杰克默默地记下了这一点。这是真正的狩猎智慧。 最后,阿什才回到陷阱边。他將剩下的蜂蜜和醃肉块混合在一起,然后拔开茴香油的瓶塞,小心翼翼地滴了两滴进去。 一股极其浓烈、混杂著香甜和腥膻的怪异气味立刻瀰漫开来。 阿什將这些混合物,小心地放在了被偽装起来的踏板正上方。 “好了。”阿什直起身,將空罐子和瓶子收进麻袋,“我们撤。” 第60章 提前开枪 山林里再次恢復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风声在呜咽。 杰克二人没有原路返回,而是向著更西边的山壁靠拢,那里有一簇天然形成的岩石堆,距离陷阱大约五十码,正好能將陷阱和熊窝的方向都看清楚。 杰克趴在冰冷的岩石后面,手指搭在温彻斯特步枪的扳机护圈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远处那个黑漆漆的熊窝洞口。 高地上的风似乎更大了,吹得树梢“沙沙”作响,这些声音不断撩拨著他紧绷的神经。 阿什就趴在杰克身边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像一截枯木,一动不动。那把巨大的夏普斯步枪枪管从岩石缝隙中伸出去,黑洞洞的枪口,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威胁。 另一边,高地上的老汉克也一定正用他那把老枪的准星,牢牢锁定著这片区域。杰克看不见他,但他能感觉到那个老人紧张而坚定的注视。 这是一个由三个人、三把枪组成的猎杀之网。而那头七百磅的公熊,就是他们唯一的猎物。 ...... 气味,是这场狩猎的关键。 那混杂了蜂蜜甜味、醃肉腥味和茴香油刺鼻香味的诱饵,正在寒冷的空气中,隨著微风,缓缓地、执著地向著熊窝的方向飘去。 对於一头即將冬眠、急需补充大量脂肪的熊来说,这种高热量食物的气味,是无法抗拒的。 杰克在心里默默地计算著时间。 一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 熊窝那边,依然没有任何动静。 难道是熊不在窝里?或者它睡得太沉,没有闻到气味? 各种念头在杰克脑海里闪过,但他立刻將这些杂念压了下去。阿什之前已经確认过,熊就在里面。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等。 就在这时,一声极其低沉的咆哮,从熊窝深处传了出来。 来了! 杰克瞬间绷紧了身体,手指轻轻地移动到了扳机上。 他身边的阿什也动了,只是极其轻微地调整了一下姿势,將眼睛凑到了夏普-斯步枪的瞄准镜后。 熊窝的洞口依然是一片黑暗,但那声咆哮之后,洞口的黑暗似乎变得更加深邃,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从里面向外涌动。 又过了几分钟,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头颅,从洞口的阴影中缓缓探了出来。 杰克的呼吸猛地一滯。 那头熊实在是太大了。光是一个脑袋,就比杰克见过的任何一头牛的头还要大上一圈。它有著一身蓬鬆厚实的黑色长毛,在铅灰色的天光下,泛著一层油亮的光泽。两只小小的、黑豆般的眼睛,闪烁著警惕而凶残的光芒。它那湿润的黑色鼻头,正用力地在空气中抽动著,辨別著气味的来源。 巨熊的动作非常谨慎。它只是探出头,左右观察了许久,確认周围没有直接的威胁。然后,它才迈开粗壮的前肢,缓缓地从洞穴里走了出来。 当它的整个身体都暴露在视野中时,杰克才真正理解了“七百磅”这个数字的含义。 那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黑色小山。它肩高几乎到杰克的胸口,身体粗壮得像一个大油桶,四肢更是如同柱子一般,每走一步,脚下厚实的肉垫都將积雪踩出一个个深深的凹陷。它身上隆起的肌肉,在厚厚的皮毛下滚动著,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感。 这根本不是普通的野兽,这是一台活生生的杀戮机器。 巨熊走出洞口后,並没有立刻冲向诱饵的方向。它抬起一只前爪,在一棵粗大的松树上用力地抓挠了几下,坚硬的树皮像是纸一样被撕开,留下几道深深的爪痕。它在用这种方式,宣示自己的领地。 做完这一切,它才低下头,循著气味,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地向著陷阱的方向走来。 它的每一步都走得很稳,走几步就停下来,抬起头,用它那双小眼睛警惕地扫视四周,同时用力地嗅著空气中的味道。 杰克让自己的视线死死锁定在熊的身上,右手食指虚搭在扳机上,等待著信號。 阿什的计划里,第一枪至关重要。必须等熊踏入陷阱,或者至少进入“杀戮场”的中心,由高地上的老汉克开枪,將其打伤、打停,为他和阿什的致命一击创造机会。 现在,他们只能看著,等著。 八十码。 七十码。 巨熊离陷阱越来越近。它似乎已经被那股浓烈的气味彻底吸引,警惕心也在逐渐降低。它看到了阿什涂抹在树干上的第一处蜂蜜。 它走到树下,伸出长长的舌头,將那些黏稠的蜂蜜舔食乾净,然后发出一声满足的低吼。 这进一步麻痹了它的神经。 它继续前进。 六十码。 五十码。 杰克的目光越过熊的身体,能清晰地看到那片被偽装起来的雪地。那里,埋藏著足以咬断它腿骨的钢铁巨顎。 巨熊走到了第二处、第三处蜂蜜点,將食物一一舔尽。它的步伐开始变得有些急不可耐。对於冬眠前的它来说,每一分热量都至关重要。 陷阱就在前方不到二十码的地方。 那最后一份、也是最丰盛的诱饵——混合了蜂蜜和醃肉的致命大餐,正静静地躺在那里,散发著无法抗拒的香气。 巨熊的喉咙里发出“咕嚕咕嚕”的声音,那是极度渴望的表现。它加快了脚步。 十码。 五码。 杰克已经能看清它鼻孔里喷出的白气,能看到它嘴角滴落的涎水。 他屏住了呼吸。 高地上的老汉克肯定也屏住了呼吸。 近了,更近了。 巨熊走到了陷阱前,它停顿了一下,巨大的头颅凑近了那堆诱饵,用力地嗅了嗅。 就是现在!踩下去! 巨熊似乎没有发现任何不妥,它抬起了粗壮的右前爪,爪子下方,正是捕熊夹的踏板。 只要它这一爪落下,计划就成功了一半! 杰克的食指已经开始缓缓用力。 就在这时—— “砰!” 一声清脆而响亮的枪声,毫无徵兆地划破了山林的寂静! 枪声不是从身边传来,而是高地!是老汉克开的枪! 杰克和阿什几乎同时猛地转头看向高地。 为什么? 为什么现在开枪?! 第61章 熊疯了 杰克的瞳孔猛地一缩,大脑还没来得及处理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身体的本能已经做出了反应。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將手指从扳机上挪开,死死地盯住那头巨熊。 那头即將踩中陷阱的巨熊,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惊得猛地向后一缩。它那抬起的右前爪,悬在了半空中,离致命的踏板只有不到几英寸的距离。 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从它喉咙深处爆发出来,充满了惊恐和暴怒。它庞大的身躯人立而起,两只前爪在空中胡乱挥舞著,那双小眼睛里瞬间布满了血丝,疯狂地扫视著四周,寻找著攻击的来源。 老汉克那一枪,打空了。子弹不知道飞到了哪里,没有在熊身上留下任何痕跡。 但这一枪,却比打在熊身上还要糟糕一百倍。 它彻底打碎了阿什精心布置的一切。 “蠢货!” 一声压抑著极致愤怒的低吼在杰克耳边响起。 计划,已经彻底失败了。 现在,他们面对的不再是一头可以被引诱、被算计的猎物,而是一头被激怒的、重达七百磅的、处在巔峰状態的顶级掠食者。 杰克的大脑在枪响的瞬间空白之后,立刻开始疯狂运转。没有时间去愤怒,没有时间去质问为什么。现在唯一要想的,就是怎么活下去! 巨熊在原地咆哮著转了两圈,它的目光终于越过了那片空地,锁定在了五十码外,藏身於岩石堆后面的两个渺小的人影上。 是他们! 是这些傢伙搞的鬼! 野兽的本能瞬间压倒了一切。它那双血红的眼睛里,所有的警惕和谨慎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纯粹的、要將眼前一切都撕成碎片的暴怒。 “吼——!” 巨熊四肢著地,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整个山林仿佛都在这声咆哮中颤抖。它没有丝毫犹豫,低著头,就像一辆失控的黑色火车头,朝著杰克和阿什的方向,发起了衝锋! 七百磅的重量,加上衝刺的速度,那股压迫感简直令人窒息。地面在它沉重的脚步下震动,积雪被它的巨爪刨得四处飞溅。 “散开!找掩护!” 阿什的吼声和熊的咆哮声几乎同时响起。他在巨熊启动的瞬间,他已经抓起那把沉重的夏普斯步枪,一个翻滚,就地向左侧的另一块岩石后面滚去。 杰克也没有任何迟疑,他抱著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猛地向右侧扑倒。身体重重地砸在雪地里,冰冷的积雪灌进他的衣领,但他根本顾不上这些。他手脚並用,连滚带爬地躲到了一块一人多高的巨石后面。 几乎就在他藏好身体的下一秒。 “轰!” 一声巨响,仿佛一棵大树被生生撞断。 杰克藏身的巨石猛烈地晃动了一下,无数的雪块和碎石从头顶上簌簌落下。他回头看了一眼,心臟差点停止跳动。 那头巨熊,刚才竟然一头撞在了他藏身的这块巨石上! 坚硬的岩石表面,被撞出了一个浅坑,几道裂纹像蜘蛛网一样蔓延开来。 这傢伙的力量,大得超出了想像! 巨熊一击不中,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它没有继续攻击这块撞不动的石头,而是绕著岩石堆,开始快速移动,寻找著新的攻击角度。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完全不像它那庞大身躯该有的敏捷。 “砰!” 又是一声枪响,但这次的声音沉闷而巨大,是阿什的夏普斯步枪! 杰克从岩石的缝隙中看出去,看到阿什正半跪在十几米外的另一块岩石后,刚刚完成一次射击。 “嗷——!” 巨熊发出一声悽厉的惨叫,它的左侧后腿上,炸开了一团血花。阿什那一枪,精准地击中了它。 但是,这一枪並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將它重创。子弹虽然撕开了它厚实的皮毛和脂肪,嵌进了肌肉里,但並没有伤到骨头。 剧烈的疼痛,反而让这头巨兽彻底陷入了疯狂。 它放弃了寻找杰克,转而將全部的怒火都倾泻到了开枪的阿什身上。它拖著受伤的后腿,一瘸一拐,但速度却丝毫未减,咆哮著冲向阿什藏身的岩石。 “阿什!”杰克大喊一声,立刻从掩体后探出身,举起温彻斯特步枪,对著巨熊的侧面连开两枪。 “砰!砰!” .30-30子弹打在巨熊的肋部,就像两颗小石子砸在了一面厚实的毛毯上,只是让它的皮毛抖动了两下,甚至没能有效击穿它的脂肪层。 这点攻击,对它来说简直就是挠痒痒,只起到了进一步激怒它的作用。 “別用你的枪!没用!”阿什的声音传来,冷静得可怕,“节省子弹!吸引它注意!” 巨熊已经衝到了阿什的掩体前,它抬起巨大的熊掌,狠狠地拍在了岩石上。 “哐!” 岩石被拍得碎屑纷飞。阿什的身影在岩石的另一侧闪现,再次一个翻滚,险之又险地躲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他们两个人,被一头彻底狂暴的巨熊,死死地压制在了这片小小的岩石堆里。任何一个人只要暴露在开阔地超过一秒,就会被那头怪物撕成碎片。 情况,已经坏到了极点。 就在这时,高地上传来了老汉克焦急的喊声。 “……狼!……小心!有狼!”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在熊的咆哮声和山谷的回音中显得模糊不清。 狼? 杰克愣了一下,一时间没明白老汉克在喊什么。这里哪来的狼? 他猛地想起了之前阿什发现的、那只跟踪雪兔的独狼。 难道说…… 杰克的心猛地一沉。他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 老汉克在上面,被狼袭击了! 那一枪,不是故意的,而是他在和狼搏斗时,慌乱中走火了! 这个猜测让杰克心里五味杂陈。他不知道是该庆幸老汉克不是故意破坏计划,还是该绝望於这个该死的、一环扣一环的霉运。 但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他们被困住了。 巨熊正在和阿什玩著致命的捉迷藏,它在岩石堆里横衝直撞,每一次扑击和衝撞,都让这片小小的避难所摇摇欲坠。 杰克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阿什再厉害,体力也是有限的。一旦他出现失误,下场只有一个。 而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根本无法对这头怪物造成有效伤害。 杰克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整个战场,扫过狂暴的巨熊,扫过辗转腾挪的阿什,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片空地上。 空地中央,那个被精心偽装的捕熊夹,还静静地埋在那里,纹丝未动。 那是他们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机会。 第62章 独狼 时间,倒退回几分钟前。 高地之上,老汉克趴在冰冷的岩石上,双眼因为长时间的专注而有些酸涩。 他透过老式步枪的机械准星,死死地锁定著下方那头缓缓移动的巨熊。 他的心跳得厉害,手心里全是汗。活了一辈子,打了大半辈子的猎,他还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张过。这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一种极度兴奋和担忧混杂在一起的复杂情绪。 他为杰克那小子的胆大包天而担忧,也为即將到手的巨大收穫而兴奋。 看著那头巨熊一步步走进阿什和杰克布下的天罗地网,老汉克的手指,已经轻轻地搭在了扳机上。 阿什的计划很清楚,等熊进入“杀戮场”的中心,就由他这个位置最好、最安全的人,打出第一枪。 这一枪,不需要致命,但一定要准,要狠。要把它打痛,让它停在原地,为下面那两把枪创造绝佳的射击机会。 老汉克对自己手里的这把老枪有信心。它跟了自己几十年,虽然旧了点,但在两百码的距离上,打中一个油桶大小的目標,还是不成问题的。 他调整著呼吸,努力让自己的身体放鬆下来。 巨熊已经走到了陷阱前,停了下来,低头嗅著那致命的诱饵。 老汉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就是现在! 他已经准备好了,只要阿什那边传来信號,或者熊踩中陷阱,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然而,就在这个万籟俱寂、所有人的心都悬在半空中的关键时刻,一股腥臊的恶风,突然从他身后袭来! 常年在山里打交道的本能,让老汉克浑身的汗毛瞬间炸起! 危险! 他想都没想,身体猛地向旁边一滚。 就在他滚开的瞬间,一个灰色的影子,带著一声低沉的咆哮,从他刚才趴著的位置扑了过去,锋利的爪子在岩石上划出“刺啦”一声刺耳的摩擦声。 老汉克翻滚在地,惊魂未定地抬头一看,心臟都漏跳了一拍。 是一头狼! 一头体型瘦削、毛色灰败、眼睛里闪著飢饿绿光的独狼! 正是之前阿什在路上提醒过他们的那一只。 这个畜生,竟然没有离开,而是悄无声息地摸到了他的背后,把他当成了猎物! 老汉克又惊又怒。他没想到自己一辈子打雁,今天竟然差点被雁啄了眼。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下方的熊身上,完全忽略了自己身后的危险。 那头独狼一击不中,立刻调整姿態,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迈著步子,缓缓地向他逼近。它看出来了,眼前这个人类,已经老了,动作不再敏捷。 老汉克手里紧紧地握著他的步枪,枪口还对著山下的方向。他想把枪调转过来,对准这头恶狼。 但是,来不及了! 独狼非常有耐心,它在寻找著最佳的攻击时机。而老汉克只要一动,就可能露出破绽。 两人,或者说一人一狼,就在这高地之上,陷入了致命的对峙。 老汉克急得满头大汗。他知道,山下那边的计划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可能下一秒,就需要他开枪。他不能在这里被一头狼给拖住! 他必须儘快解决这个麻烦! 老汉克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他决定赌一把。 他猛地大吼一声,將手中的步枪像棍子一样,朝著独狼的脑袋轮了过去! 他想用这种方式,逼退独狼,为自己爭取一点开枪的时间。 那独狼显然没想到这个老傢伙敢主动攻击,它下意识地向后一跳,躲开了这一下。 就是这个机会! 老汉克毫不犹豫,身体猛地向后一仰,试图將枪口对准独狼。 但那独狼的反应比他更快! 就在他身体后仰,露出空档的瞬间,那灰色的影子再次扑了上来,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地咬向了他的肩膀! “啊!” 老汉克惨叫一声,感觉自己的左肩像是被一把烧红的钳子给夹住了,剧痛瞬间传遍全身。 他整个人被这股巨大的力量扑倒在地。 在倒地的瞬间,他紧握著步枪的右手,因为剧烈的挣扎和疼痛,无意识地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在寂静的山谷中,突兀地炸开。 子弹呼啸著飞向天空,不知道打到了哪里。 而这一声枪响,也成了山下那场灾难的开端。 独狼咬住老汉克的肩膀,疯狂地撕扯著,试图將他制服。老汉克忍著剧痛,用尽全身的力气,和这头畜生在地上翻滚、搏斗。 他用没受伤的右手,死死地掐住独狼的脖子,用膝盖顶著它的肚子。一人一狼,在这狭小的平台上,展开了最原始、最血腥的肉搏。 老汉克的年纪大了,体力很快就到了极限。他感觉自己的意识都开始模糊,肩膀上的伤口在不断地流血,力气也在一点点地被抽乾。 不行……不能死在这里! 杰克……那小子还在下面! 一股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涌了上来。 老汉克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他鬆开掐著狼脖子的手,用手肘狠狠地砸在了独狼的鼻子上! “嗷呜!” 独狼发出一声悽厉的惨叫,吃痛地鬆开了嘴。 老汉克抓住这个机会,翻身將独狼压在身下,他捡起掉在一旁的步枪,甚至来不及瞄准,直接將枪管捅进了独狼的嘴里,然后再次扣动了扳机! “砰!” 第二声枪响,沉闷而压抑。 独狼的脑袋像是西瓜一样炸开,红的白的溅了老汉克一脸。它的身体抽搐了两下,就彻底不动了。 解决了…… 老汉克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他感觉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他撑著步枪,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左边肩膀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透,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 他顾不上检查自己的伤口,第一时间衝到高地的边缘,向山下望去。 只看了一眼,他的血就凉了半截。 下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那头本该被陷阱困住的巨熊,此刻正发了疯一样在岩石堆里横衝直撞。而杰克和阿什,正被它追得狼狈不堪,只能依靠著岩石的掩护,险象环生。 “我的天……” 老汉克的声音都在发抖。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刚才那该死的一枪。 他搞砸了。 他把杰克和阿什,推进了绝境。 一股巨大的悔恨和自责,瞬间淹没了他。 “杰克!阿什!” 他扯著嗓子大喊,想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但他的声音在熊的咆哮和山谷的回音中,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不行,不能就这么看著! 老汉克咬了咬牙,他看了一眼自己流血的肩膀,又看了一眼脚下陡峭的斜坡。他没有丝毫犹豫,拄著步枪,不顾一切地向著山下衝去。 就算死,他也要死在那两个小子的前面! 第63章 我当诱饵 山谷之中,巨熊的咆哮震得杰克耳膜嗡嗡作响。 “散开!找掩护!” 阿什的吼声几乎与熊的咆哮同时炸响。 这个如山般沉稳的男人,在巨熊启动的瞬间,展现出了与他体型完全不符的敏捷。 他没有后退,而是向左侧一个迅猛的翻滚,身体像一头矫健的猎豹,瞬间没入了另一块巨岩的阴影之后。 杰克没有丝毫迟疑。 他的身体比思维更快。他没有选择和阿什同一个方向,而是抱著温彻斯特步枪,向著右侧猛地扑倒。 冰冷刺骨的积雪瞬间灌满他的衣领,寒意直衝天灵盖,却让他更加清醒。 他甚至没有时间爬起来,而是手脚並用,像一只在雪地里挣扎的狼,连滚带爬地躲到了一块一人多高的巨石后面。 几乎就在他藏好身体的下一秒。 “轰!” 一声沉闷到令人牙酸的巨响。 杰克感觉自己藏身的整块巨石都猛烈地颤抖了一下,仿佛被一柄攻城巨锤狠狠砸中。无数的雪块、冰凌和碎石从头顶簌簌落下,砸在他的皮帽子上,发出沉闷的“篤篤”声。 他从岩石侧面探出半个头,只看了一眼,心臟便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攥住。 那头巨熊,刚才竟然一头撞在了他藏身的这块巨石上。 那块矗立了不知多少个冬天的坚硬花岗岩,表面被硬生生撞出了一个脸盆大小的浅坑,几道清晰的裂纹像蜘蛛网一样,从撞击点向四周蔓延开来。 这已经不是血肉之躯能拥有的力量。 巨熊一击不中,发出一声更加狂暴的怒吼。它没有继续跟这块撞不动的石头较劲,而是甩了甩巨大的头颅,绕著这片小小的岩石堆,开始快速移动。 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完全不像它那庞大身躯该有的敏捷,粗壮的四肢在雪地里刨动,每一步都带起大片的雪雾,像一团移动的黑色风暴,寻找著新的攻击角度。 “砰!” 又是一声枪响。 这次的声音不再是老汉克那把老枪的清脆,而是沉闷、厚重,带著一股无可匹敌的威严。 是阿什的夏普斯步枪! 杰克立刻从岩石的缝隙中望出去。 在十几米外的另一块岩石后面,阿什正保持著半跪的姿-势,巨大的枪身架在岩石上,枪口还冒著一缕淡淡的青烟。他刚刚完成了一次射击。 “嗷——!” 巨熊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它的左侧后腿上,炸开了一团刺目的血花。厚实的黑色皮毛被掀开,露出下面粉红色的脂肪和深红色的肌肉组织。 阿什这一枪,精准地击中了它。 但是,这一枪並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將它彻底瘫痪。 子弹撕开了皮毛和脂肪,深深地嵌进了肌肉里,剧烈的疼痛却没有伤到它的骨头。这种程度的伤,对於一头处在暴怒巔峰的巨熊来说,如同火上浇油。 疼痛,让它彻底陷入了疯狂! 它放弃了寻找杰克,血红的小眼睛瞬间锁定了十几米外那个给它带来剧痛的渺小身影。 它拖著受伤的后腿,动作虽然有些一瘸一拐,但速度却丝毫未减,咆哮著,再次冲向阿什藏身的岩石。 “阿什!” 杰克下意识地大喊一声。 他猛地从掩体后探出身,举起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对著巨熊宽阔的侧面,毫不犹豫地连开两枪。 “砰!砰!” 枪托顶在肩膀上,带来两下坚实的撞击感。 然而,.30-30口径的子弹打在巨熊那如同毛毯般厚实的肋部,只是让它的皮毛剧烈地抖动了两下,溅起几点雪花。 子弹甚至没能有效击穿它那厚达数英寸的脂肪层。 这点攻击,对它来说简直就像被两颗小石子砸了一下,除了进一步激怒它之外,毫无用处。 “別用你的枪!没用!”阿什的声音从另一侧传来,在熊的咆哮声中,依然冷静得可怕,“节省子弹!吸引它注意!” 话音未落,巨熊已经衝到了阿什的掩体前。 它人立而起,庞大的阴影瞬间笼罩了那块岩石,抬起那只完好无损的、比铁锅还大的熊掌,狠狠地拍了下去! “哐!” 一声巨响,岩石被拍得碎屑纷飞。 阿什的身影在岩石的另一侧闪现,又是一个狼狈但高效的翻滚,在熊掌落下前的最后一刻,险之又险地躲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杰克的后背瞬间被冷汗浸透。 他们两个人,被一头彻底狂暴的巨熊,死死地压制在了这片直径不过二十码的岩石堆里。 这里是他们的掩体,也是他们的囚笼。 任何一个人,只要在开阔地暴露超过一秒钟,就会被那头怪物瞬间追上,然后撕成碎片。 情况,已经坏到了不能再坏的地步。 他们被困住了。 巨熊正在和阿什玩著致命的捉迷藏,它在狭小的岩石堆里横衝直撞,每一次扑击和衝撞,都让这片小小的避难所摇摇欲坠。 而老汉克在上面,被狼袭击了!情况暂时未知。 杰克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阿什再厉害,体力也是有限的。他每一次翻滚,每一次躲闪,都在消耗著宝贵的体能。一旦他出现哪怕零点一秒的失误,下场只有一个。 而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在这头怪物面前,和烧火棍没什么区別。 必须想办法! 杰克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整个战场。 狂暴的巨熊,辗转腾挪的阿什,摇摇欲坠的岩石…… 最后,他的目光穿过混乱的战场,死死地定格在了几十码外的那片空地上。 空地的中央,那个被他们精心偽装起来的捕熊夹,还静静地埋在那里,纹丝未动。 那是他们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生路。 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杰克的脑海中以电光石火的速度成型。 “砰!” 高地之上,又传来一声枪响,这次的声音沉闷而压抑。 紧接著,一个苍老、踉蹌的身影,出现在了高地的边缘。 是老汉克! 他拄著步枪,左边肩膀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透,脸色惨白如纸。他看清了下方的景象,脸上瞬间被巨大的悔恨和惊恐所占据。 他没有停留,竟然不顾一切地,顺著陡峭的雪坡,向著山下衝来。 “別下来!蠢货!待在上面!”阿什看到这一幕,第一次发出了气急败坏的怒吼。 一个受伤的老人下来,除了多送一条命,没有任何用处! 但已经晚了。 老汉克像是没听到一样,连滚带爬地向著战场衝来,眼中带著一股决绝的死志。 杰克看著衝下来的老汉克,又看了看正在追杀阿什的巨熊,最后看了一眼远处的陷阱。 他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如刀。 混乱,也是机会! “阿什!”杰克大吼一声,声音穿透了熊的咆哮,“听我说!把熊引出去!引到陷阱那边去!” 阿什在又一次躲闪的间隙,回头看了杰克一眼,眼神像是在看一个疯子。 “引出去?我们连这个石头圈都出不去!” “我出去!”杰克的声音斩钉截铁,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我当诱饵!” 第64章 汉克救赎 另一边,阿什刚刚完成一次侧向翻滚,躲开了巨熊势大力沉的一爪。熊爪拍在他刚才藏身的岩石上,迸射出大片的石屑和火星。 他半蹲在地,剧烈地喘息著,额角的汗水混著雪粒滑落,但他那双狼一般的眼睛,却死死地锁定了杰克。 疯子!这是阿什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在开阔地当诱饵?面对一头衝刺速度比马还快的七百磅巨熊?那不叫诱饵,那叫自杀! “你活不过三秒!”阿什低吼道,声音因为愤怒和急促的呼吸而显得有些沙哑。 “三秒就够了!”杰克的声音从另一侧传来,同样冷静得可怕,“我需要你做一件事!” 此时,巨熊似乎也意识到这两个小虫子在交流。它发出一声不耐烦的咆哮,放弃了和阿什玩捉迷藏,转而將目標重新对准了刚刚开枪挑衅过它的杰克。 它庞大的身躯一转,血红的眼睛锁定了杰克藏身的巨石。 “它过来了!”杰克的声音没有丝毫慌乱,语速极快地说道,“听著!我衝出去,向陷阱的反方向跑!它会追我!在你那个位置,到陷阱的直线距离,比我这边近!” 阿什的脑子飞速转动,瞬间明白了杰克的意思。 他们现在所在的岩石堆,並不是一个正圆形。杰克在右侧,阿什在左侧。而陷阱,在他们的正前方偏左。 从阿什的位置,冲向陷阱,是一条更短的斜线。 而杰克,打算用自己的命,为阿什创造出跑这条斜线的机会。 “我跑到陷阱旁边后,”阿什的声音压得极低,像是在和自己说话,推演著这个疯狂的计划,“我需要时间!我需要时间把诱饵重新扔到陷阱的踏板上!它不会傻乎乎地再踩上去!” “所以需要第二个人!”杰克吼道,“老汉克!” 此时,老汉克已经连滚带爬地衝到了山坡底下,离岩石堆还有七八十码的距离。他拄著步枪,拖著一条受伤的腿,正不顾一切地向这边跑来,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喊著什么。 这个计划的最后一块拼图,在阿什的脑中“咔”的一声,归位了。 杰克当诱饵,把熊引开,拉扯出空间和时间。 阿什利用这个间隙,衝到陷阱边,重新布置。 而最后,需要一个人,一个能吸引熊的注意力,让它在陷阱附近停留、徘徊,最终踏上那块致命踏板的人。 那个人,就是一心想要救赎自己的老汉克! 这是一个用三条人命作为赌注的豪赌! 任何一个环节出错,满盘皆输! “吼——!” 巨熊的咆哮打断了阿什的思考。它已经绕到了杰克藏身的巨石正面,巨大的头颅凑了过来,湿热的鼻息喷在岩石上,化作一团白雾。 它在寻找那个敢於挑衅它的渺小生物。 “阿什!”杰克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是唯一的办法!干不干!” 阿什看著那头近在咫尺的巨熊,感受著地面传来的震动,又看了一眼远处那个踉踉蹌蹌但步伐坚定的老汉克。 他眼中的最后一丝犹豫,被生存的本能彻底碾碎。 “你死了,猎物归我!”阿什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算是同意了。 “成交!” 杰克得到答覆,不再有任何废话。 他深吸了一口气,不是为了鼓起勇气,而是为了让肺部储存更多的氧气。 他的目光穿过岩石的缝隙,死死锁定著巨熊的眼睛。 他看到那双血红的小眼睛里,充满了残忍、暴虐,以及一丝属於顶级掠食者的狡诈。 他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 衝出去的瞬间,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停顿。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內,將熊的全部仇恨都吸引到自己身上。 他將手中的温彻斯特步枪,猛地从岩石后面扔了出去。 步枪在空中划出一道拋物线,重重地砸在十几米外的雪地上。 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巨熊的动作猛地一顿。它疑惑地看了一眼那把掉在雪地里的铁疙瘩。 就是现在! 杰克像一支出弦的箭,从巨石的另一侧猛地窜了出去! 他没有跑向远处,而是迎著巨熊的方向,斜著插了过去,和巨熊的身体保持著一个极其危险的平行距离。 这是一个极度疯狂的举动! 他把自己完全暴露在了巨熊的攻击范围之內! “吼!” 巨熊被彻底激怒了! 这个渺小的虫子,竟然敢在它的面前如此囂张地跑动! 它放弃了去研究那根铁棍,庞大的身躯猛地一扭,四肢发力,带起漫天雪雾,朝著那个奔跑的人影,狂追而去! 在杰克衝出去的瞬间,阿什也动了。 他没有丝毫迟疑,抓起地上的夏普斯步枪,扛在肩上,从岩石堆的另一端冲了出去。 他的目標,是八十码外,那个被偽装起来的死亡陷阱! 整个战场,在这一刻被清晰地分割成了两个部分。 右侧,是杰克和巨熊之间,一场纯粹的速度与死亡的赛跑。 左侧,是阿什与时间的竞赛。 杰克感觉自己的肺像要炸开一样,风雪刮在脸上,像刀子在割。他不敢回头,也无需回头。身后那如同打雷般的脚步声和腥臭的狂风,就是最明確的信號。 那头怪物,就在他身后! 他能感觉到地面在震动,能感觉到那股庞大的压迫感死死地笼罩著自己。 他不敢跑直线,而是不断地在树木和岩石之间,跑出微小的“s”形折线。 这是他前世作为户外爱好者学到的,面对大型猛兽追击时,唯一能延长生存时间的技巧。 任何猛兽在高速追击中,转弯都需要一个减速和调整的过程。 而这零点几秒的延迟,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五十码! 三十码! 杰克离自己预定的转向点越来越近。他身后的巨熊,离他也越来越近。 他甚至能听到巨熊那粗重的的喘息声。 近了! 太近了! 巨熊似乎已经失去了耐心,它猛地向前一扑,锋利的爪子擦著杰克的后背扫过! “刺啦!” 杰克感觉后背一阵火辣辣的剧痛,厚实的皮衣被撕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鲜血瞬间涌了出来。 剧痛让他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脚下一个踉蹌,差点摔倒在地。 但他咬碎了牙,硬生生稳住了身形,借著那股前扑的力量,反而向前多窜出了两步。 就是现在! 他跑到了预定的一棵巨大云杉树前,没有丝毫减速,右脚猛地蹬在粗壮的树干上! 整个人借著这股力量,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强行改变了方向,向著山坡上方衝去! 而那头巨熊,因为巨大的惯性,剎不住脚,一头撞在了云杉树上。 “轰!” 整棵大树都在剧烈地摇晃,积雪如瀑布般落下。 巨熊被撞得七荤八素,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 而杰克,已经利用这宝贵的两三秒钟,成功地与它拉开了十几码的距离! 他成功地將这头死亡的化身,引向了远离陷阱的山坡! 与此同时,另一边。 阿什已经衝到了陷阱附近。 他单膝跪地,將沉重的夏普斯步枪放在一边,从腰间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块用油布包著的、剩下的一半醃肉。 那是最后的诱饵。 他飞快地將油布解开,正准备將醃肉扔到陷阱的踏板上。 就在这时,一声苍老的、带著决绝意味的怒吼,从不远处传来。 “过来啊!你这该死的畜生!” 是老汉克!他终於赶到了! 他站在距离陷阱不到三十码的地方,举起了手中的步枪,对准了那头刚刚从撞树中缓过神来,正准备再次追击杰克的巨熊。 “砰!” 老汉克,开出了今天的第三枪! 第65章 恶魔之口 和之前那一声慌乱走火的脆响截然不同。这一枪,沉闷、坚定,充满了决绝。 但很可惜,子弹並没有击中任何要害部位,受伤的手臂影响了老汉克的准度。 子弹“噗”的一声,深深钻进了巨熊右侧的肩胛骨。 那是它全身肌肉最厚的地方。 那庞大的身躯,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道打得朝旁边踉蹌了半步。 然后,它缓缓地,一寸一寸地,转过了它那比巨大的脑袋。 视线锁定在了几十码外,那个拄著枪,衣衫襤褸,肩膀上还在流血的老傢伙。 那双本来就血红的小眼睛里,最后一点被称为“理智”的东西,彻底蒸发了。 现在,只剩下纯粹的,要把眼前一切都撕成碎片的疯狂。 “吼——!!!” 如果阿什那一枪是让这头巨熊陷入了狂怒,那么老汉克紧接著命中的这一枪,则彻底摧毁了它最后的理智。 “过来啊!你这个狗娘养的畜生!” 老汉克的吼声,沙哑而疯狂。他没有后退,反而向前踏了一步。 他用那只没受伤的手,笨拙地给老式槓桿步枪再次上膛,然后把枪像烧火棍一样拄在地上,支撑著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 “来啊!有本事就过来!我就在这儿,你这没用的杂种!” 老汉克用尽全身的力气,衝著那头巨熊嘶吼,挑衅。 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也不想跑。他搞砸了一切,差点害死了杰克和阿什。 这个烂摊子,必须由他来收场。就算死,他也要死得像个蒙大拿的猎人,死在自己的岗位上!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看书就上 101 看书网,????????????.??????超实用 】 “吼——!” 巨熊的回应,是一声几乎要震裂山谷的咆哮。它不再有任何犹豫,四只粗壮的熊掌猛地刨地,积雪和黑色的泥土被掀起三尺多高! 下一秒,它动了! 就像一辆加足了马力的黑色火车头,拖著一条被子弹打伤的后腿,姿势虽然一瘸一拐,但速度却快得骇人,朝著老汉克的位置,发起了最后的死亡衝锋! 七百磅的重量,加上衝刺带来的恐怖动能,整片地面都在它沉重的脚步下隆隆作响。 老汉克看著那团越来越近的黑色风暴,看著那张开的、布满獠牙的血盆大口,看著那双被疯狂彻底吞噬的眼睛,他竟然笑了。 他握紧了手中的步枪,准备在巨熊扑到面前时,给它最后一下。 “汉克!右边!向右边滚!”阿什的吼声突然传来。 右边?老汉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右侧。那里是空地,是那片被偽装过的雪地。 隨即他立刻明白了阿什的意思。 而此时,那头巨熊离他已经不到二十码了。那股腥臭的狂风,夹杂著浓重的血腥味,已经扑面而来,让他几乎无法呼吸。 没有时间思考了! 老汉克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遵从著阿什的指令,抱著他的老伙计,猛地向右侧的雪地里,扑了过去。 他的身体在雪地上狼狈地翻滚,最后重重撞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才停下来,五臟六腑都像是错了位,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而那头已经彻底失去理智的巨熊,眼看著到嘴的猎物向旁边躲闪,立刻强行调整方向,巨大的前爪在地面上狠狠一踏,准备再次扑击。 它那只受伤的左后腿,让它的动作出现了一丝不协调。而它那只完好无损的右前爪,为了支撑这庞大的身躯做出转向,重重地落了下去。 落点,正是那片被精心偽装过的,覆盖著枯枝和薄雪的地面。 那里,空无一物。 不,那里有东西。 ...... 此时的杰克,正从山坡上滑了下来,躲在一块岩石后面。他只来得及看到老汉克向右翻滚,以及那头巨熊紧隨其后地改变方向。 阿什站在陷阱的侧后方,那双鹰隼般的眼睛里,倒映著巨熊庞大的身影,他的手指,已经搭在了夏普斯步枪冰冷的扳机上。 老汉克翻滚在地,剧痛和脱力让他眼前阵阵发黑,但他依旧强撑著,扭过头,死死地盯著那头追杀他的怪物。 所有人的目光,都匯聚在了那一个点上。 巨熊那只比铁锅还大的右前爪,带著千钧之力,重重地踏了下去。 “咔噠。” 一声极其轻微,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金属声响起。 那是扳机被触动的声音。 在这震耳欲聋的咆哮和雷鸣般的脚步声中,这声“咔噠”轻得就像雪花落在地上的声音。 但下一瞬。 “喀——嚓——!” 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骨裂脆响,猛地炸开!紧接著是钢铁狠狠咬合的金属轰鸣! 被积雪和枯枝完美偽装的地面,猛地向上爆开! 两排布满了狰狞锯齿的巨大钢铁顎板,如同从地狱深处挣脱出来的恶魔之口,以惊人的速度狠狠地向上合拢! 那块作为踏板的圆形铁盘,在巨熊落爪的瞬间便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连接著两片夹臂的粗壮弹簧,在这一刻释放出了它积蓄已久的恐怖势能。 巨熊那只落下的右前爪,连带著它的小臂,被这双钢铁巨顎结结实实地咬在了正中间! “嗷——!!!” 一声悽厉的惨叫,猛地从巨熊的喉咙深处爆发出来,响彻了整个山谷。 那声音里,不再是之前的暴怒和疯狂,而是纯粹而极致的痛苦和惊恐! 鲜血从钢铁锯齿和黑色皮毛的缝隙中喷涌而出。 杰克甚至能清晰地听到骨头被硬生生挤压、断裂时发出的“嘎吱”声。 这头重达七百磅的黑色巨兽,在被夹住的瞬间,庞大的身躯因为剧痛和前冲的惯性,猛地向前扑倒。 “哐啷啷——!” 那连接著捕熊夹的沉重铁链,在这一刻被瞬间绷得笔直!铁链的另一头,死死地锁在那块半人高的巨石上。 巨石被这股巨大的拉力拽得猛地一晃,周围的地面都裂开了几道缝隙。 铁链和锁栓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但它们最终还是挺住了。这头移动的黑色小山,被这根看似不起眼的铁链,硬生生地拽停在了原地! 捕熊夹,成功了! 第66章 熊死了 当杰克从掩体后站了起来时,眼前的景象,足以让任何一个最富经验的猎人终生难忘。 那头巨熊,正趴在地上,疯狂地扭动、挣扎。它回过头,用它那巨大的嘴,去撕咬那只夹住它前腿的钢铁怪物。它的獠牙和捕熊夹的钢铁夹臂碰撞,发出一连串刺耳的“鏗鏗”声。 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那个铁傢伙,比它所见过的任何东西都要坚硬。 它越是挣扎,那两排锯齿就陷得越深,给它带来的痛苦就越是剧烈。 黑熊开始用另一只完好的前爪去拍打,用两条后腿去蹬踹地面,试图挣脱。每一次发力,都让那根铁链被拉得笔直,发出“嗡嗡”的颤音。 它庞大的身躯在雪地上翻滚,將周围的雪地和泥土搅得一片狼藉,鲜血將白色的雪地染成了一片触目惊心的暗红色。 “干得漂亮!汉克!”杰克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老汉克躺在不远处的雪地里,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他看著那头被困住的、疯狂咆哮的巨熊,脸上终於挤出一丝笑容。 成功了。他没有白白挨那一枪,也没有白白被狼咬一口。 就在这时,阿什动了。他在確认巨熊被陷阱彻底困住之后,立刻採取了行动。 但他没有举起那把威力巨大的夏普斯步枪,对准那头已经动弹不得的巨熊,给它致命一击。 恰恰相反,他扛著那把沉重的步枪,迈开大步,朝著杰克所在的位置,快步走了过来。 他的步伐依旧沉稳,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那双灰色的眼睛里,看不出喜悦,也看不出放鬆,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平静。 “阿什?你干什么?”杰克不解地问道,“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是最好的机会。”阿什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但不是我的。” 他走到杰克面前,停下脚步。没有多余的废话,只是伸出双手,將那把身上还残留著硝烟味道的夏普斯步枪,递到了杰克的面前。 “我?”杰克的声音有些迟疑。 “对。”阿什的回答只有一个字。 这不仅仅是递过来一把枪。这是一种承认。 阿什认为,杰克有资格,也最应该来完成最后的终结。 杰克看著阿什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又看了看远处还在疯狂挣扎的巨熊,最后看了一眼不远处正挣扎著想要爬起来的老汉克。 他没有再犹豫,伸出双手,郑重地接过了那把夏普斯步枪。 步枪入手的一瞬间,一股沉重到超乎想像的份量猛地传来。这把枪,比他那把温彻斯特重了至少一倍。 “脖子和头骨连接的地方。”阿什的声音在杰克耳边响起,“或者,从眼睛打进去。別打身体,浪费子弹。” 说完,他便向后退开一步,將最好的射击位置,完全让给了杰克,隨后双手抱胸,静静地站在一旁。 杰克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老汉克。深吸了一口气 老人已经挣扎著坐了起来,正靠在一块石头上。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汉克脸色苍白,左肩还在流血。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向杰克点了点头。 杰克又看了一眼旁边的阿什。 那个高大的猎人依旧双手抱胸,一动不动。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杰克能感觉到,阿什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 他不再去想別的,將所有的杂念都排出脑海。他將枪托更紧地抵住自己的肩窝,身体微微前倾,双腿分开,扎下一个稳固的马步。 他的眼睛,透过巨大的v形照门,对准了前方五十码外,那个仍在疯狂挣扎的黑色巨兽。 “嗷——!吼——!” 巨熊的咆哮声已变得嘶哑。长时间的剧痛和徒劳挣扎显然耗尽了它的力气,动作幅度越来越小,咆哮的间隔也越来越长。 那血肉模糊的右前腿被捕熊夹死死咬住,森白的骨头暴露在外。它似乎终於明白,撕咬、衝撞、拉扯都无法摆脱这该死的铁夹子。 最后,它停了下来,趴在雪地上大口喘著粗气,鼻孔里喷出两道粗重的白雾。抬起那双血红的小眼睛,死死盯住不远处的三个渺小人类。 痛苦、仇恨,还有一丝绝望,在那双眼睛里交织闪烁。 就是现在! 在巨熊抬头,身体出现短暂僵直的瞬间,杰克的食指,稳稳地、果断地,向后扣了下去。 他没有丝毫的犹豫。 扳机被扣动。击锤落下,狠狠地撞在子弹的底火上。 “轰——!!!” 一声前所未有的巨大轰鸣,在杰克的耳边炸响! 一股难以想像的巨大力量,从枪托处猛地传来,狠狠地撞在了杰克的肩窝上! 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猛地一仰,脚下踉蹌了两步,才勉强站稳。右边肩膀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仿佛骨头都要被撞碎了。 这就是夏普斯步枪的威力! 杰克顾不上肩膀的剧痛,他强忍著耳鸣和眩晕,死死地向前看去。 五十码外,那头刚刚还抬著头,用怨毒的眼神瞪著他们的巨熊,此刻脑袋上多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 位置,正在它左眼的上方。子弹精准地从那里钻了进去。 没有鲜血喷涌,只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漆漆的洞口。 巨熊的身体,还保持著抬头的姿势,僵在了那里。它那双血红的小眼睛里,所有的神采,所有的疯狂和痛苦,都在一瞬间,被抽取得乾乾净净,只剩下一种空洞的的死寂。 此时万籟俱寂。 风停了,咆哮声停了,挣扎也停了。 几秒钟后。 那座支撑著巨大头颅的、如山峦般厚实的脖颈,仿佛再也无法承受那千钧的重量。 巨大的熊头,缓缓地,无力地,垂了下去。 “轰”的一声,重重地砸在了被鲜血染红的雪地里。 紧接著,它那庞大的、如同黑色小山一般的身躯,也彻底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像一堆被抽掉了骨头的烂肉,瘫软了下去,再也没有了任何动静。 死了。 这头统治著这片山林,让所有生物都闻风丧胆的顶级掠食者,就这么结束了它的一生。 杰克缓缓地放下了手中的夏普斯步枪,枪口处,还冒著一缕淡淡的青烟。 他看著那堆一动不动的黑色皮毛,听著山谷里的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 第67章 瓜分 山谷里死一样的寂静,只有风声呜咽著吹过。 杰克放下那把后坐力大得嚇人的夏普斯步枪,枪口还飘著一缕青烟。此时肾上腺素正在快速退去,隨之而来的是全身各处传来的疼痛。肩膀被枪撞的剧痛,后背被熊爪划开的伤口传来的刺痛,还有长时间精神高度紧张后的虚脱感。他强撑著,用枪托拄著地,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 就在这时,阿什动了。他从杰克身边走过,没有去看杰克,也没有去看老汉克,径直朝著那头死熊走了过去。 走到巨熊的尸体旁,阿什用脚踢了踢那巨大的熊头,確认它死透了。然后,他蹲下身,仔细检查了一下那个被捕熊夹死死咬住的前爪。 “咔嚓。” 阿什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剥皮刀,在熊皮上划了一下,似乎在检查皮毛的质量。 杰克拄著枪,一步一步地挪到老汉克身边。 “汉克,你怎么样?”杰克蹲下身,声音有些沙哑。 “死不了。”老汉克喘著粗气,挣扎著想坐起来。 杰克赶紧扶住他,“別动,我看看你的伤口。” 老汉克左肩的厚棉衣已经被血浸透,变成了暗红色,还在不断地往外渗著血。杰克小心翼翼地撕开他的衣服,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伤口很深,是狼牙造成的贯穿伤,几个血窟窿看起来触目惊心。幸运的是,似乎没有伤到大血管,不然老汉克早就撑不住了。 “妈的,这畜生,牙真尖。”老汉克咧著嘴,疼得直抽冷气。 杰克心里一阵后怕。要不是老汉克命大,在高地上就被那头狼给解决了。要是那样,他和阿什今天也绝对活不了。 本书首发 海量小说在 101 看书网,101??????.??????任你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得赶紧处理一下。”杰克立刻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急救包,並从里面翻出纱布和消毒用的烈酒。 这是临走前玛莎婶婶硬塞给他的,没想到真的派上了用场。 “嘶……”当烈酒浇在伤口上时,老汉克疼得浑身一哆嗦,额头上瞬间冒出了冷汗,但他咬著牙,一声没吭。 杰克用最快的速度帮他清理了伤口,然后用乾净的纱布一层一层地紧紧包扎起来,暂时止住了血。 “回去得让医生看看,別感染了。”杰克沉声说道。 “小伤。”老汉克摆了摆手,但语气明显虚弱了很多。他靠在一块石头上,看著不远处正在围著熊尸打转的阿什,问道:“接下来怎么办?这傢伙……怎么弄回去?” 杰克也看向那头熊。 这哪里是熊,简直就是一座小肉山。七百磅,甚至可能更重。光是看著就让人头皮发麻。別说弄回去了,就是想挪动它都费劲。 阿什检查完了熊尸,站起身,扛著他的夏普斯步枪走了回来。他灰色的眼睛扫过老汉克包扎好的伤口,最后落在杰克身上,静待著他的安排。 杰克迎著他的目光,清晰地说道:“熊皮由你来处理,卖得的钱,我们三人平分。” 阿什没有任何异议,只是简单地点了下头。“可以。” 一张完整的、这么大的熊皮,在市场上绝对是天价。尤其是在这个季节,熊为了冬眠,皮毛最是厚实油亮。 剥皮和贩卖是阿什的专长,由他经手能卖出最高的价钱,这对大家都有利。 “尸体必须在这里分解。”杰克看向巨大的熊尸,做出了决断,“马车进不来,我们得把肉运出去。” 阿什看了一眼天色和地形,证实了杰克的判断。“嗯。” “你来剥皮,”杰克分配著任务,“我和汉克负责分解熊肉。完事后,还需要你帮忙把肉护送到我的木屋。” 听到“木屋”二字,阿什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脸上闪过一丝明显的排斥。他摇了摇头,语气斩钉截铁:“我只送到河口。” “还有...“杰克本想再次开口,但被立刻打断。 “熊掌和熊胆,我会连同熊皮一起卖掉,钱,平分。”阿什语气中已经带著一丝不耐烦。 果然是个怪人。 杰克看著阿什坚决的神情,他点了点头,不再坚持:“好,就送到河口。” 老汉克只在一旁看著二人的谈判,並没多说。 最终协议达成。 三个人都鬆了一口气。虽然过程一波三折,差点把命都搭进去,但总算是有了结果。 “先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杰克从麻袋里拿出剩下的黑麵包和肉乾,递给老汉克一份,又扔给阿什一份。 阿什接过来,面无表情地啃了起来。 老汉克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强迫自己吃了几口。他需要补充体力,回去的路还长著呢。 杰克自己也狼吞虎咽地吃著。食物冰冷坚硬,划过喉咙的感觉並不好受,但现在,这东西就是能量,就是生命。 简单的休整之后,三个人开始行动。 阿什从他的行囊里拿出了一整套专业的剥皮工具,各种尺寸的刀具、刮刀,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磨刀石。他走到熊尸旁,开始了他那份工作。 他的动作精准而高效,每一刀下去,都恰到好处地划开皮肤,而不伤及下面的肌肉。 杰克则和老汉克商量著怎么处理熊肉。 “汉克,你在这里看著东西,顺便休息。你的伤不能再折腾了。”杰克说道。 “那你呢?” “我回河口,把马车赶过来。能赶多近就赶多近,至少能省一半的路。”杰克指了指西边的方向,“我们不能指望把几百磅的肉全靠人背出去。” “这……能行吗?路不好走。”老汉克有些担心。 “总得试试。”杰克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你小心点,枪放在手边。虽然熊死了,但血腥味可能会引来狼。” “放心吧。”老汉克拍了拍身边的槓桿步枪,“再来一头狼,我也能把它脑袋打开花。” 杰克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专心致志剥皮的阿什。 “阿什,这里交给你了。” 阿什头也没抬,只是从喉咙里“嗯”了一声。 杰克不再停留,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温彻斯特步枪,確认子弹上膛,然后转身,朝著三岔河口的方向大步走去。 雪地里,只留下他一个人坚定的背影。他必须在天黑之前,把马车赶到儘可能近的地方。 第68章 满载而归 山路比想像中更难走。 积雪很深,下面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和冻土。杰克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著,每一步都要耗费巨大的体力。来的时候,跟著阿什的脚步,似乎没觉得有多累,现在一个人走,才发现其中的艰难。 冷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但他浑身都在冒著热气。刚才猎熊时流的血,出的汗,让他的內衣湿漉漉地贴在身上,风一吹,冷得刺骨。 但他没有停下来休息,只是咬著牙,维持著一个稳定的速度前进。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於回到了三岔河口。 那辆熟悉的旧马车静静地停在白樺林的边缘,两匹马正在无聊地啃食著掛在脖子上的草料袋。看到杰克回来,它们发出了几声响鼻。 杰克走过去,拍了拍马的脖子,给它们解开韁绳,餵了些豆子。这两匹马是接下来的重要劳动力,必须伺候好。 他没有立刻出发,而是先绕著周围走了一圈,仔细观察著地形。 他需要找到一条能让马车勉强通过的路。这里没有现成的路,到处都是树木和石头。他必须在密林中,开闢出一条临时通道。 最终,他选择了一条相对平缓的路线。这条路需要砍掉几棵碍事的小树,搬开一些石头,但总体来说,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他从马车上拿出斧头和绳索,开始工作。 “咔嚓!咔嚓!” 斧头劈砍树木的声音在寂静的林间迴响。杰克挥舞著斧头,汗水顺著额头流下来,很快就在眉毛上结了霜。他的动作充满了力量感,仿佛有使不完的劲。 清理完路障,他又用马匹拖拽,將几块特別大的石头挪开。 等他终於开闢出一条能让马车勉强通过的简易道路时,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 他不敢再耽搁,立刻套好马车,小心翼翼地驾车驶入林中。 马车在崎嶇不平的雪地上顛簸得厉害,车轮不时地被树根和石头卡住。杰克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跳下车,用肩膀去推,用槓桿去撬。 当他终於赶著马车,出现在那片乱石堆附近时,阿什已经剥好了熊皮。 一张巨大而完整的熊皮,被他仔细地卷了起来,用绳子捆好,放在一块乾净的岩石上。空气中瀰漫著浓郁的血腥味和一股奇怪的油脂味。 那头被剥了皮的巨熊,此刻看起来更加骇人。暗红色的肌肉暴露在空气中,巨大的骨架清晰可见。 老汉克正坐在一旁,用阿什的剥皮刀,费力地分解著熊肉。他的动作很慢,显然左肩的伤势对他影响很大。 看到杰克赶著马车回来,老汉克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杰克!你还真把车赶过来了!” “总不能把几百磅肉背回去。”杰克跳下马车,抹了一把脸上的汗。 阿什也走了过来,看了一眼马车,又看了一眼杰克,什么也没说,但那双灰色的眼睛里,似乎少了一丝冰冷。 “別愣著了,快动手吧。”阿什冷冷地开口,“天黑之前,我们必须离开这里。” 有了马车,事情就简单多了。 杰克和阿什合力,用斧头將巨大的熊尸分解成几大块。熊的骨头极其坚硬,普通的斧头砍上去,只能留下一道白印。最后还是阿什用他那把又大又沉的斧子,找准关节的连接处,才勉强將其肢解。 这个过程血腥又费力。杰克累得气喘吁吁,阿什却像是没事人一样,呼吸均匀,动作稳定。杰克再次感嘆这个男人的体力简直不是人。 他们將一块块上百磅的熊肉,合力抬上马车。很快,小小的马车后斗就被堆得满满当当。 阿什则將那捲熊皮和巨大的熊胆、四只熊掌绑到自己的黑马上。 一切收拾妥当,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气温骤降,寒风呼啸。 “汉克,你坐到前面来。”杰克扶著老汉克,让他坐到驾驶位旁边的座位上。 老汉克一天没怎么活动,又受了伤,此刻冻得嘴唇发紫,浑身发抖。杰克把马车上所有的毯子都裹在了他身上。 “你们走前面。“阿什走过来简短地向杰克解释,“我在后面盯著。“ 隨后利落地翻身上马,让马匹后退了几步,给马车腾出空间。 看到这一幕,杰克摇了摇头。隨后他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坐上驾驶位,拿起马鞭,轻轻一抖。 “驾!” 两匹马迈开沉重的步子,拉著满载熊肉的马车,在顛簸的雪地上,缓缓向家的方向驶去。 阿什则不紧不慢地跟在车后,保持著恰到好处的距离 ....... 回去的路,比来时更加艰难。 马车太重了,在陡峭和湿滑的路段,好几次都差点侧翻。杰克不得不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控制著马匹的速度和方向。 老汉克裹著毯子,缩在座位上,因为顛簸和寒冷,伤口又开始隱隱作痛。 “杰克……”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嘶哑。 “嗯?”杰克目不转睛地盯著前方的路。 “今天……谢谢你。”老汉克的声音很低,“要不是你,我们都得死在那儿。” “別说这个,汉克。”杰克沉声说,“我们是同伴。而且,要不是你最后那一枪,我们也逮不住它。” 老汉克沉默了。他知道杰克是在安慰他。他那一枪,是无奈之下的自我牺牲,而不是计划中的一部分。 “我那一枪走火……差点害死你们。”老汉克的声音里充满了愧疚。 “那不是你的错。”杰克说,“谁也想不到会有一头狼在上面等著。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汉克。你干掉了一头狼,还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 听了杰克的话,老汉克浑浊的眼睛里泛起了一丝光。他紧了紧身上的毯子,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著前方被马灯照亮的一小片路。 马车吱吱呀呀地行进了不知多久,前方的树林渐渐变得稀疏,开阔的河岸出现在眼前。 三岔河口到了。 这里是他们扎下冷营的地方,也是阿什承诺的终点。 杰克將马车停了下来。但当他转过头去,准备向阿什道別时,却发现背后早已空无一人。 看来他已经走了。 隨即杰克不再停留,继续驾驶马车前进。 好在后续的路程並没有再出现其他意外。 又不知过了多久,当杰克也感觉快要冻僵的时候,前方终於出现了一点微弱的灯光。 是汉克的农场。 杰克心里一松,一直紧绷的神经终於放鬆了下来。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白气,用力挥了一下马鞭。 “驾!回家了!” 第69章 熊肉入窖 马车在米勒牧场的院子里停稳时,玛莎婶婶已经提著马灯冲了出来。 当她看到杰克扶著脸色苍白、左肩缠著厚厚纱布的老汉克下车时,手里的马灯“哐当”一声掉在了雪地上。 “我的上帝啊!汉克!你这是怎么了?”玛莎婶婶的声音都在发抖,她衝过来,想扶住自己的丈夫,却又不敢碰到他的伤口,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死不了,玛莎,別大惊小怪的。”老汉克咧著嘴,想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但每走一步,额头上的冷汗就多冒出来一层。 杰克一言不发,用自己结实的肩膀架著老汉克,几乎是半拖半抱著把他弄进了屋里。 温暖的壁炉火焰立刻驱散了部分寒意。杰克小心翼翼地把老汉克安顿在壁炉旁边的摇椅上,又在他背后垫了两个枕头。 “杰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去猎熊吗?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玛莎婶婶的声音带著哭腔,她蹲在老汉克身边,看著那片被血浸透的纱布,心疼得不行。 “遇到了狼,在高地上。”老汉克喘著粗气,简单解释了一句,“那畜生咬的,不碍事。” “不碍事?血都流了这么多还叫不碍事?”玛莎婶婶的眼泪终於掉了下来。 杰克看著这一幕,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他知道老汉克是为了不让他们担心,才说得这么轻描淡写。今天在高地上,只要老汉克运气差一点,就真的回不来了。 玛莎转过头,目光落在杰克身上,这才发现杰克的脸色也和纸一样白,嘴唇乾裂,衣服上沾满了乾涸的血跡和泥土。 “我没事,婶婶,都是熊血。”杰克摇了摇头。“先別说这个了。汉克大叔,你的那份肉,我先帮你搬到地窖里去。放在外面,血腥味会引来別的畜生。” “这……这么多……”老汉克看著杰克,“你一个人行吗?你都累了一天了。” “没事,我力气大。”杰克说著,转身就朝屋外走去。 他走到马车旁,深吸一口气,开始往下搬运熊肉。 每一块熊肉都沉重无比,最轻的也有五六十磅,最重的一块脊骨肉,怕是有好几十磅。 他將属於老汉克的那一份,大约三百多磅的肉,一块一块地扛在肩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牧场角落的地窖。 地窖的门一打开,一股混合著泥土和蔬菜根茎的凉气就扑面而来。杰克將熊肉整齐地码放在地窖深处的木板上,冰凉的肉块接触到他发热的身体,让他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来来回回,他跑了五六趟,才把所有的肉都搬完。当他关上沉重的地窖门时,额头上已经满是热汗,在寒冷的空气中蒸腾起一阵白雾。 回到木屋,玛莎婶婶已经帮老汉克换好了药,正在低声数落著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看到杰克进来,她立刻停下了话头,感激地看著他。 “杰克,真是太谢谢你了。快坐下,我给你倒杯热咖啡。” “不了,玛莎婶婶。”杰克摆了摆手,“我得回去了,我的马还在家里等著餵呢。” “可是……你还没吃东西,路又那么黑……”玛莎婶婶不放心地说。 “我车上还有些乾粮。”杰克拿起自己的外套穿上,“明天我再把马车给你们送回来。” 老汉克看著执意要走的杰克,嘆了口气,沙哑地说道:“路上小心点。今天的事……谢了,杰克。” “我们是同伴,汉克。”杰克简单地回了一句,然后对玛莎婶婶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木屋。 外面,寒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杰克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让自己的脑子清醒一些,然后重新爬上了马车。 “驾!” 马鞭在空中甩出一个清脆的响声,两匹同样疲惫不堪的马,拉著沉重的马车,再次缓缓启动,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 从米勒牧场到杰克的木屋,这段不长的路,杰克感觉像是走了一个世纪。他的眼皮重得像掛了铅块,好几次都差点直接睡过去。后背的伤口,肩膀被夏普斯步枪后坐力撞击的部位,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在叫囂著疼痛。 他只能靠著不断咬自己的舌尖来保持清醒。 终於,在旷野的尽头,那个熟悉的、黑漆漆的轮廓出现在视野里。 是他的家。 杰克心里一松,把马车赶到木屋前。他没有立刻进屋,而是先跳下车,把两匹功臣解了下来,牵进了温暖的马厩。 马厩里,那匹叫“闪电”的小马驹看到杰克回来,发出了亲昵的嘶鸣。它已经能站得很稳了,精神头看起来比杰克还好。 杰克摸了摸它的脖子,给它和另外两匹马都加上了最好的燕麦和豆子,又添满了水槽。 做完这一切,他才拖著疲惫的身体,来到木屋那扇坚不可摧的大门前。 他没有点灯,熟练地抽出那两根沉重的圆木门閂,推开厚重的橡木门,闪身进去,然后又立刻把门关上,將门閂重新插好。 “哐当!” “哐当!” 两声沉闷的巨响,仿佛將整个世界都隔绝在了外面。 杰克靠在门后,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直到这一刻,他那根从猎熊开始就一直紧绷著的神经,才真正鬆弛下来。 安全了。 他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才摸索著点燃了壁炉里早就准备好的木柴。跳动的火焰很快照亮了这间小小的木屋,也带来了久违的温暖。 他脱掉身上那件被熊爪撕破了的厚皮衣,里面的衬衫已经被血和汗浸透,黏糊糊地贴在背上。他咬著牙,小心地把衬衫撕下来,后背传来的剧痛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伤口比他想像的要深,三道爪印从左肩一直划到右侧腰间,皮肉翻卷,看起来有些嚇人。 他顾不上处理伤口,走到外面,借著月光,开始卸车。 一块,两块,三块…… 每一块熊肉都重得嚇人。杰克把它们一块块搬进屋里,在靠近壁炉但不至於被烤到的地方码放好。很快,木屋的角落里就堆起了一座小山。 一座肉山。 看著这堆积如山的熊肉,杰克闻著空气中浓郁的肉香味和油脂味,一种前所未有的富足感和安全感涌上心头。 这些肉,这些脂肪,就是他熬过这个严冬,熬过那场即將到来的七天暴风雪的最大保障。 卸完所有的肉,杰克感觉自己最后一丝力气都被抽乾了。 稍作休息后,杰克便开始处理自己后背的伤口。他烧了一锅雪水,用乾净的布沾著热水,一点点清洗伤口。然后,他拿出玛莎婶婶给他的那个急救包,找到了里面的烈酒。 “嘶……” 当烈酒浇在翻卷的皮肉上时,那股钻心的疼痛让他差点叫出声。他死死咬住一块木头,疼得浑身发抖,冷汗把额前的头髮都打湿了。 在这个时代,一点小小的感染就可能要了人的命。所以,再疼也得忍著。 他用颤抖的手,给伤口撒上药粉,再用乾净的纱布一层层包扎好。做完这一切,他已经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杰克再也支撑不住,伴隨著温暖的炉火,他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他睡得极沉。 第70章 熊爪印 窗外天光微亮,杰克才从沉睡中挣扎著醒来。后背被熊爪划开的伤口火辣辣地疼。 他齜著牙,缓缓地从简陋的床上坐起来,动作稍大一点就扯得后背的伤口一阵抽痛。 他挣扎著站起身,先是走到马厩,给那三匹同样累坏了的马添上了最好的燕麦和豆子。小马驹“闪电”亲昵地用头蹭了蹭他的手,精神头比他好多了。 回到屋里,杰克重新点燃了壁炉。当跳动的火焰升腾而起,驱散了屋里的寒意时,他才感觉自己真正活了过来。 他从肉山上割下一大块带著厚厚脂肪的熊后腿肉,用剥皮刀切成厚片,扔进烧得滚烫的铁锅里。 “滋啦——” 油脂接触到高温铁锅的瞬间,发出了美妙的声响,浓郁的肉香立刻在小屋里瀰漫开来。 他什么调料都没放,只是简单地將肉片煎到两面金黄,脂肪被烤得焦香酥脆。他用刀叉起一块滚烫的肉,吹了吹气,便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 肉质有些粗糙,带著野兽特有的腥膻气,但嚼起来却充满了力量感。那丰腴的脂肪在口中融化,化作一股纯粹的热流,顺著喉咙滑进胃里,迅速驱散了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寒意和虚弱。 这种滋味真美妙。 吃完了一整盘煎肉,又喝了一大杯热水,杰克感觉自己身体里重新充满了力气。 他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没有再耽搁,立刻把属於老汉克的那辆旧马车重新套好,然后小心翼翼地爬上驾驶座。 “驾!” 马车缓缓驶出,车轮在积雪上压出两道深深的辙痕。 回到米勒牧场的路似乎比昨天更长。杰克浑身都疼,只能靠在座位上,任由马匹自己走著。寒风吹在脸上,让他因为吃肉而出的一点热汗迅速冷却,伤口又开始隱隱作痛。 当那熟悉的,冒著炊烟的木屋出现在视野里时,杰克才鬆了口气。 他把马车赶到院子里,还没等停稳,玛莎婶婶就从屋里快步走了出来。她的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也可能是一夜没睡好。 “杰克!你来了!”看到杰克,她像是看到了救星,“快,快进屋暖和暖和!” 杰克跳下车,身体的僵硬让他差点一个踉蹌。 “婶婶,我没事。汉克大叔怎么样了?” “在屋里躺著呢。医生早上来过了,说伤口很深,幸好没伤到骨头和重要的血管。但是……医生说他年纪大了,这次伤了元气,得好好养上至少一个月,不能再乾重活了。”玛莎说著,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 杰克点了点头,这在他的预料之中。他跟著玛莎走进温暖的木屋,壁炉里的火烧得很旺。 老汉克没有躺在床上,而是固执地坐在壁炉旁的摇椅里,身上盖著厚厚的毯子,脸色依旧苍白,但眼神比昨天清醒多了。 “杰克小子……”看到杰克进来,他挣扎著想站起来。 “別动,汉克大叔。”杰克快走两步按住他。 老汉克看著杰克,眼神很复杂,有感激,有愧疚,还有一种长辈看晚辈的欣赏。 “杰克,快喝杯热咖啡,你脸色也不好看。”玛莎婶婶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不由分说地塞到杰克手里。 咖啡很香,很暖。 “昨天……谢谢你,杰克。”老汉克沉默了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他是个不善言辞的西部老头,让他说谢谢比让他跟熊搏斗还难。 “我们是同伴,汉克。”杰克喝了口咖啡,还是那句回答。 “不,不一样。”老汉克摇了摇头,他看著壁炉里跳动的火焰,声音低沉,“我打了一辈子猎,到老了,反倒犯了这种最低级的错误。要不是你和阿什……我这条老命,还有你这条年轻的命,就都扔在那了。是我,差点害死你们。” 他说著,情绪有些激动,忍不住咳嗽起来,牵动了肩膀的伤口,疼得直抽气。 “汉克!”玛莎婶婶赶紧过去拍他的背。 “別说这个了,大叔。”杰克放下咖啡杯,认真地看著他,“谁也想不到高地上会藏著一头狼。你一个人干掉了一头狼,已经是个奇蹟了。最后要不是你把自己当诱饵,引开了熊,我们谁也活不了。你救了我们所有人,这才是事实。” 杰克的话说得很平静,但每个字都很有力。 老汉克愣住了,他看著杰克清澈而坚定的眼睛,浑浊的老眼里泛起了一丝光。他一直沉浸在走火的自责里,却忘了自己最后也確实是起了关键作用。 “是啊,汉克,杰克说得对。”玛莎婶婶也跟著劝道,“你別总想著自己犯的错,想想你救了大家。” 老汉克长长地嘆了口气,紧绷的身体终於放鬆下来,靠在了摇椅背上。他没再说话,但心里的鬱结,显然是被杰克解开了一些。 屋子里安静了一会儿,只有木柴在壁炉里噼啪作响。 “对了,杰克,”玛莎婶婶忽然想起什么,“你背上的伤怎么样了?昨天回来光顾著汉克,都没来得及问你。” “小伤,婶婶,皮外伤,已经上过药了。”杰克不想让他们担心。 “让我看看。”玛莎婶婶却很坚持。 杰克拗不过她,只好转过身,小心地掀起衬衫的一角。 当看到那三道从肩膀延伸到腰间、皮肉翻卷的爪印时,玛莎婶婶倒吸了一口凉气,捂住了嘴。 老汉克也探过头,看了一眼,沉默了。他比谁都清楚,这伤口离內臟只有一线之隔。杰克昨天说自己活不过三秒,不是吹牛,是真的只差一点点就死了。 “我的上帝……”玛莎婶婶心疼得不行,“这也叫小伤?你这孩子,怎么跟汉克一个德行,总喜欢硬撑著!” “真没事,婶婶,我年轻,恢復快。”杰克赶紧把衣服放下。 他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好了,不说这个了。我得去干活了,牛和马还等著餵呢。” “不行!”玛莎婶婶立刻拦住他,“你也是伤员,怎么能干活?你快坐著休息,我去就行。” “婶婶,你一个人忙不过来的。”杰克摇了摇头,態度很坚决,“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干点活出出汗,血脉通了,好得更快。就这么定了。” 他说著,不给玛莎婶婶再反对的机会,径直走出了木屋,朝著穀仓的方向走去。 玛莎婶婶无奈地看著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摇椅里的丈夫。 老汉克看著杰克离去的方向,许久,才沙哑地说道:“玛莎,这小子……跟我们年轻的时候不一样。他心里有数得很。” 玛莎嘆了口气,走到窗边,看著那个在寒风中扛起一捆沉重乾草的年轻身影,心里五味杂陈。 第71章 暴风雪前兆 杰克扛著一捆乾草,把它扔进了牛棚的食槽里。几头牛立刻围了过来,慢悠悠地嚼著。 他干活的动作很流畅,看不出后背有伤,但只有他自己知道,每次弯腰和发力,那几道爪印都会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 杰克没理会这种疼痛,干完活,拍了拍手上的草屑,走回了院子。 老汉克正坐在屋檐下的椅子上,手里拿著一根木头,用小刀慢慢地削著,像是在做一个什么小玩意儿。他的左臂用布带吊在胸前,脸色还是有些白。 “汉克大叔,活都干完了。”杰克走到他身边说道。 “辛苦你了,杰克。”老汉克抬起头,把手里的活停下,“我这把老骨头,现在是真不中用了,连餵牲口的活都得让你来干。” “你得养伤。”杰克说得很直接,“医生不是说了,一个月不能干重活。” “一个月……等我能动了,雪都快把屋子埋了。”老汉克嘆了口气,看著灰濛濛的天空,“这天……看著不对劲。” 杰克也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天上没有云,但也不是晴天,整个天空是一种铅一样的灰色,没有风。 “天太冷了,冷得有点邪乎。”杰克说道,“我家的水缸,昨天夜里结了有两指厚的冰。” “是啊。”老汉克搓了搓手,“这种天,山里的老人都叫『暴雪的前兆』。没有风,死一样的寂静,就是要下大雪了。而且不是一般的雪。” 老汉克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变得很凝重。 杰克心里清楚,老汉克的直觉是对的。但他知道的,比老汉克的直觉更准確。那不是一场大雪,而是一场能埋掉一切的特大暴风雪。 “你得准备更多的柴火,汉克大叔。”杰克提醒道,“堆在屋里,別放外面。” “我知道。”老汉克点了点头,“玛莎今天早上就在念叨这事。我这手……也劈不了柴了。等会儿我去镇上,看看能不能雇个人来帮忙。” “不用去镇上。”杰克直接说道,“我帮你劈。我的木屋里柴火够了。” 老汉克看著杰克,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只是重重地拍了拍杰克的胳膊,“好小子……谢了。” “我先回去了,马还得餵。”杰克说完,就转身朝院子外走去,那里拴著他的马车。 “杰克!”玛莎婶婶从屋里追了出来,手里拿著一个用布包著的东西,“拿著,刚烤好的麵包,还热著呢!” 杰克没有拒绝,接了过来,点点头,然后利落地爬上马车,离开了米勒牧场。 回到自己的木屋,他没有先进屋,而是先走向了屋后的那片白樺林。他手里拿著斧头,开始砍树。他没有砍那些粗壮的大树,而是专门挑那些不大不小,適合做柴火的松树和樺树。 “咔嚓!咔嚓!” 斧头劈砍的声音在死寂的林子里传出很远。他后背的伤口在发力时一阵阵地抽痛,但他像是感觉不到一样,只是一斧又一斧地砍著。汗水从他的额头渗出,很快就在冰冷的空气里变成了白霜。 他需要更多的柴火,为自己,也为汉克一家。 他干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色开始暗下来,才拖著砍好的木柴回到了木屋。他没有把木柴堆在外面,而是全部搬进了屋里,在靠近墙角的地方整齐地码好。 做完这一切,他才走进马厩,给三匹马餵了最好的草料和豆子。小马驹“闪电”的身体已经彻底好了,皮毛油亮,看到杰克进来,欢快地打著响鼻,用头蹭著他的手。杰克摸了摸它的脖子,心里难得地有了一丝暖意。 回到黑暗的木屋里,他插上了那两根沉重的门閂。 “哐当!” “哐当!” 世界被隔绝在外。 他点燃壁炉,火焰跳动起来,给这个坚固的堡垒带来了唯一的光明和温暖。他没有做饭,只是把玛莎婶婶给的麵包放在火边烤了烤,配著凉水吃了下去。 吃完东西,杰克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壁炉前擦枪或者发呆。他走到被木板封死的窗户前,通过那个拳头大的观察孔,朝外面望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旷野里一片死寂。 但杰克知道,这只是暂时的。 他看到远处河边的方向,似乎比前几天多了几个微弱的火光。那些火光在寒冷的夜色里,像是一双双野兽的眼睛。 那是移民们的窝棚。 警长的警告,老汉克的故事,再一次在他脑子里响起。 一个绝望的人,比十个贪婪的惯偷更危险。 现在,那些绝望的人,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而一场能把人逼疯的暴风雪,也马上就要来了。 杰克面无表情地看著那些火光,眼神冰冷。他回到壁炉旁,拿起那把温彻斯特步枪,又一次检查了里面的子弹。 看著满满当当的子弹,他抱著枪,靠在墙边,闭上了眼睛。 …… 日子又这样过去了两天。 杰克正赶著马车,行驶在去米勒牧场的路上。车上装满了他这两天劈好的柴火,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杰克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在瞬间变成白色的冰晶,然后簌簌地落下来。他拉了拉头上的帽子,把脸埋进厚实的围巾里,只露出一双眼睛。 路比之前更难走了,薄薄的积雪下面,土地已经冻得像石头一样硬,车轮压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远远地,他就看到米勒牧场的烟囱里冒著浓烟。但整个牧场看起来静悄悄的,透著一股紧张的气氛。 当他把马车赶到院子里时,玛莎婶婶立刻从屋里迎了出来。她身上裹著厚厚的棉衣,但脸和手都冻得通红。 “杰克,你可算来了!”玛莎婶婶的语气里带著明显的焦虑。 “怎么了,婶婶?”杰克跳下马车,他看到玛莎婶婶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昨天晚上,院子里的狗叫了一整夜。汉克不让我出去看,我们只好在屋里听著,心里只发毛。”玛莎婶婶压低了声音,“今天早上我出去一看,鸡窝的门被撬了,丟了两只鸡!” 第72章 飢饿访客 杰克皱了皱眉。该来的还是来了。 “汉克大叔呢?” “在屋里生闷气呢。他想出去追,被我拦住了。他那伤,怎么能出去?”玛莎婶婶说著,眼圈又红了。 杰克没再说什么,他解开马车上的绳子,开始往下搬柴火。他把柴火一块块地扛起来,搬进屋子,在壁炉旁边的空地上码好。 老汉克正坐在摇椅里,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看到杰克搬著柴火进来,只是点了点头,一句话也没说。他手边放著他的那把老式步枪,擦得鋥亮。 杰克把所有的柴火都搬完,屋子里的一个角落已经被堆满了。这些柴火,足够他们烧上很长一段时间。 “我的上帝,杰克,快歇歇,快过来喝杯热咖啡暖暖身子!”玛莎婶婶终於从焦虑中回过神来,连忙端著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凑了过来。 咖啡的香气很浓,但杰克只是摇了摇头。 “不了,婶婶。”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是被冷风灌的,“我得去看看牛棚和马厩。” 说完,他转身就往外走,没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老汉克看著他雷厉风行的背影,那双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终於沙哑地开了口: “小子,小心点。” “那些人,现在跟饿疯了的狼崽子没两样。” 杰克头也没回,只是抬起手摆了摆,算是回应,高大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门外。 凛冽的寒风立刻从门缝里灌了进来,让玛莎婶婶打了个哆嗦。 杰克没有直接去牛棚,而是绕著整个牧场的外围,开始一寸一寸地检查。 雪並不厚,但地面已经冻得像铁块。 在鸡窝附近的雪地上,他停下了脚步。 那里有几串杂乱的脚印,踩得很深,很乱。从脚印的分布和深浅来看,至少有三个人。他们在这里停留了不短的时间,像是在犹豫,又像是在观察。 这不是简单的偷鸡贼。 偷鸡贼得手后会立刻逃离,绝不会在原地逗留。 杰克蹲下身,用手指捻起一点雪地里的泥土。 他顺著脚印,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脚印一路延伸,最后消失在牧场西边的柵栏处。 那里的几根木质柵栏,被人用蛮力硬生生给掰断了,断口处还带著新鲜的木茬。 杰克看著那个可以轻鬆钻进一个成年人的缺口,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心里已经彻底冷了下来。 这不是偷窃。这是挑衅,是试探! 他们撬开鸡窝,偷走两只最容易得手的鸡,就是在看米勒牧场的反应。 如果牧场主像个缩头乌龟一样毫无反应,或者反应不够激烈,那么下一次,他们要的就不是两只鸡了。 可能是一头牛,一匹马,甚至是地窖里储存的所有过冬粮食! 杰克心里彻底有了数。 他没有立刻回去修补柵栏,而是转身走向自己的马,解开韁绳,翻身而上。 他没有回院子,而是牵著马,沿著牧场周围的边界,开始了更广范围的巡视。他需要知道,那些小偷到底躲在哪里。 寒风颳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就在他走到牧场南边,靠近一片稀疏的小树林时,他猛地一拉韁绳,胯下的马儿“希律律”一声,人立而起,稳稳地停在了原地。 树林里,有三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他们身上裹著单薄破烂的衣服,冻得瑟瑟发抖,正伸长了脖子,朝著米勒牧场的方向窥探。其中一个人的手里,还攥著一根碗口粗的木棍,上面沾著泥土,显然是刚从什么地方撅下来的。 看到杰克骑著高头大马,像个幽灵一样从林子的另一头冒出来,那三个人像是受了惊的兔子,魂都嚇飞了,转身拔腿就想往林子深处跑。 “站住。” 杰克声音冰冷。 那三个人脚步猛地一顿,身体都僵住了。他们迟疑著,极不情愿地,一点点转过身来。 是三个很年轻的男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 他们的脸被冻得发青发紫,嘴唇乾裂起皮,一双双眼睛里,混杂著飢饿、恐惧,还有一丝藏不住的警惕和凶光。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杰克稳稳地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俯视著他们。他的手很隨意地搭在马鞍旁的温彻斯特步枪上,那是一个隨时可以拔枪射击的姿势。 那三个人看看杰克,又看看他身下那匹神骏非凡的马,最后视线落在那把黑洞洞的步枪上,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滚动了一下,谁也不敢先开口。 “这里是私人牧场。”杰克的语气中带著一丝怒意,“马上滚。” 沉默中,一个看起来胆子稍大一点的年轻人,向前挪了一小步,搓著冻得通红的双手,声音嘶哑地开口了: “先生……先生,我们没有恶意,真的!我们只是……只是太饿了,想找点活儿干,隨便什么活儿都行,能换口吃的就行。” “牧场不缺人手。”杰克的回应简单直接,不留任何余地。 “求求您了,先生!”另一个更年轻的男人带著哭腔哀求起来,他的眼睛直勾勾地,死死地盯著杰克马鞍一侧掛著的一个布袋。 那里头,装著杰克自己路上吃的乾粮。 杰克沉默地注视著他们。 他从这三个人的眼睛里,看到了和那个叫罗伊的年轻人一样的绝望。那种被飢饿和寒冷逼到绝境的眼神,他太熟悉了。 但不同的是,这三个人的绝望里,还夹杂著一丝被压抑的凶狠和贪婪。 他毫不怀疑,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农夫,甚至只是玛莎婶婶一个人,他们就不是开口哀求了。 他们会直接动手,用那根粗大的木棍,敲碎你的脑袋,然后抢走你身上所有的一切。 “吃的,没有。” 杰克的声音依旧冰冷,坚硬。 “我再说最后一遍,离开这里。如果再让我在牧场附近看到你们的影子……” 他说著,搭在温彻斯特步枪上的手,看似隨意地,轻轻抬了一下,手指扣在了扳机护圈上。 看到杰克的动作,他们三人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瞬间褪得乾乾净净,只剩下死人般的惨白。 那个胆子大的年轻人,嘴唇哆嗦著,想说什么狠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最后怨毒地瞪了杰克一眼,那眼神充满了不甘和仇恨。 然后,他一把拉住另外两个已经嚇傻了的同伴,一言不发地转身,深一脚浅一脚地衝进了树林深处,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73章 暴风雪夜 杰克没有在树林里耽搁,他调转马头,直接骑回了米勒牧场的院子。 玛莎婶婶正焦急地在屋檐下来回踱步,看到杰克回来,她提著的心才稍微放下一点。 “杰克,你看到他们了吗?” “看到了。”杰克翻身下马,声音平静得听不出一丝波澜。 他没有多解释什么,只是把马拴好,然后径直走到院子角落的工具棚,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大锤、凿子和一些粗大的铁钉。 老汉克拄著一根棍子,从屋里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他看著杰克手里的工具,又看了看杰克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瞭然。 “小子,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他们没那个胆子。”杰克淡淡地回了一句,然后走到木屋的正门前,开始用锤子和木板加固门框。 “砰!砰!砰!” 沉重的锤击声在寂静的院子里迴响,每一声都像是敲在玛莎婶婶的心上。她看著杰克忙碌的背影,又看看自己丈夫阴沉的脸,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 “汉克,这……这是怎么了?杰克这是在干什么?” “他在帮我们保住命。”老汉克沙哑地说道,他走到屋檐下的椅子上坐下,把那把老式步枪横放在自己的腿上,用一块油布慢慢擦拭著。 杰克干活的效率很高,他的力气大得嚇人,没用多长时间,就把木屋所有的门窗都重新加固了一遍。他又检查了地窖的入口,用两根粗壮的圆木顶住了活板门。 做完这一切,他走到老汉克面前。 “汉克大叔,把柴火都搬进屋里,別嫌占地方。水缸都打满水,吃的也拿到屋里来,地窖暂时別去了。” 老汉克抬起头,看著这个比自己儿子还小的年轻人,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完全信服的神情。杰克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安排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容置疑。 “我这胳膊……”老汉克看了一眼自己吊著的左臂,有些丧气。 “我来。” 杰克说完,转身就走向屋外的柴火堆。他没用独轮车,就是用胳膊抱,一次就抱起一大捆,比玛莎婶婶一个人忙活半天搬的都多。 玛莎婶婶看著杰克像一头不知道疲倦的熊一样,来来回回地搬运著柴火,很快屋子里的一个角落就被堆得满满当当。她想上去帮忙,却被杰克一个眼神制止了。 “婶婶,你把家里的食物清点一下,能放的都收到一个箱子里。” “哦,好,好……”玛莎婶婶像是找到了主心骨,连忙进屋忙活起来。 院子里只剩下杰克和老汉克两个人。 “小子,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老汉克终於忍不住问了出来。他看著铅灰色的天空,那种死寂的感觉让他这个老猎人浑身不舒服。 “天要变了,汉克大叔。”杰克把最后一捆柴火搬进屋,拍了拍手上的木屑,“会下一场很大的雪,非常大。” “我活了六十多年,什么样的雪没见过。”老汉克哼了一声,但语气里並没有多少底气。 “这次不一样。”杰克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从今天晚上开始,锁好门,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开。不管是哭声,还是叫喊声,都不要开。” 老汉克擦枪的动作停了下来,他盯著杰克,想从这个年轻人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但那里只有一片平静。 “要是有人来敲门呢?” “那就让他敲。”杰克说,“你只要记住,打开门,死的可能就是你们。” 老汉克沉默了,他低下头,继续擦著他的枪。过了很久,他才闷闷地说了一句:“那你呢?你一个人在那个木屋里,离那些饿疯了的狼崽子窝那么近……” “我的门,他们敲不开。”杰克说完,转身朝自己的马走去。 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空气里好像都带著冰碴子。 “杰克!”玛莎婶婶从屋里追了出来,手里拿著一个沉甸甸的布包,“拿著,刚烤好的麵包,还有一些肉乾和奶酪。你一个人,多吃点。” 杰克接了过来,布包还是温的。 “谢谢你,婶婶。” 他把布包掛在马鞍上,翻身上马,没有再多说一句话,骑著马消失在越来越浓的暮色里。 老汉克看著杰克远去的背影,重重地嘆了口气,对他身边的玛莎说:“把门关上,上閂。从现在起,这扇门不能再开了。” 玛莎婶婶看著院门外那片死寂的旷野,用力地点了点头,眼里的担忧几乎要溢出来。 杰克一勒韁绳,胯下的马打了个响鼻,喷出的白气瞬间被狂风吹散。 他没有回头再看老汉克家一眼,径直催马,一头扎进了越来越浓的暮色里。 旷野之上,死寂一片。 唯一能听见的,就是马蹄踩在冻得邦邦硬的土地上,发出的“咯吱、咯吱”声,单调又刺耳。 天空中那片铅灰色的云,压得越来越低,沉甸甸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整个儿塌下来,把这片天地都给压扁。 风颳在脸上,不像是刀子,更像是带著无数冰碴的砂纸,一下下地打磨著你的皮肤,火辣辣地疼。 回到自己的木屋前,杰克利落地翻身下马。 他没有第一时间衝进屋里去生火取暖,而是先顶著寒风,把马车上的另外两匹马解了下来,连同自己的坐骑,一同牵进了旁边的马厩。 马厩里,那匹叫“闪电”的小马驹一看见他,立马亲昵地凑了上来,用脑袋蹭著他的胳膊。这小傢伙恢復得极好,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精神头十足。 “老实待著。” 杰克拍了拍它的脖颈,然后抓起铁锹,给三个马槽里都铲上了双倍的燕麦和豆子,又拎著水桶,来回几趟,把水槽灌得满溢出来。 做完这些,他还不放心,绕著马厩走了一圈,仔仔细细地检查著每一块木板,每一处缝隙。確认连一只耗子都钻不进来之后,他才拉上厚重的木门,用一根粗壮的木栓死死插上。 接著,他转身走向木屋。 屋外的柴火堆还有最后的一小堆,都是他这两天拼了命砍回来的。 他没再犹豫,弯下腰,张开双臂,一次就抱起一大捆,勒得胳膊生疼。 一趟,两趟,三趟…… 他就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蛮牛,来来回回,直到把屋外最后一根木柴都搬进了屋里。屋子的一角,很快就被垒成了一座小山。 做完这一切,他才直起腰,拍了拍手上的木屑,走到了那扇厚重的橡木门前。 他拉上门,门轴发出沉闷的转动声。 “哐当!” “哐当!” 两声巨响,震得屋子里的灰尘都簌簌往下掉。 两根比成年人胳膊还粗的实心圆木,被他横著插进了门框两侧坚固的凹槽里。 这一刻,整个世界都被彻底地关在了外面。 杰克背靠著冰冷的门板,长长地呼出了一口白气,那白气在空气中久久不散。 他走到壁炉前,没有急著点火。 他先从墙上掛著的那一整条风乾熊肉上,用猎刀割下一大块,肥瘦相间,纹理清晰。 他把熊肉切成拳头大的肉块,毫不吝嗇地扔进吊在壁炉上方的铁锅里。又从角落的麻袋里舀出几大捧麵粉,倒进木盆,从水桶里舀了些冰冷的雪水进去,三两下和成一个粗糙的麵团。 他把麵团分成几块,直接“啪”地一下,贴在了滚烫的铁锅內壁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从怀里摸出火石,“咔擦”一声,火星溅射而出,点燃了壁炉里早就铺好的乾草和细柴。 “呼——!” 橘红色的火焰猛地一下窜了起来,贪婪地舔舐著架在上面的粗木头。 冰冷死寂的木屋里,终於有了光,有了温度。 很快,锅里的熊肉被火焰炙烤,肥肉部分开始融化,发出“滋滋”的声响。一股浓郁到霸道的油脂香气,混合著肉香,夹杂著锅壁上烤麵饼的麦香,迅速在小小的空间里瀰漫开来。 这味道,让人从骨子里感到一种踏实和安心。 杰克就这么坐在壁炉前的地板上,从墙角拿起那把他视若珍宝的温彻斯特m1894步枪,又扯过一块乾净的鹿皮,一遍,又一遍,极其耐心地擦拭著每一寸冰冷的枪身。 就在他熟练地將步枪拆解开,准备保养內部的机件时—— 他的耳朵动了动。 “呜……” 第一声风响,来了。 那声音很低,很远,像是一只孤魂野鬼在旷野的尽头低声哭泣。 杰克手上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依旧专注地给零件上著油。 没过多久,那声音就变了调。 从低沉的呜咽,变成了尖锐的呼啸。 “砰!砰砰!” 狂风开始发疯,用尽全身的力气拍打著木屋的墙壁和屋顶,发出一阵阵闷响,就好像外面有个看不见的巨人,正用拳头一下下地砸著他的房子。 杰克放下手里的零件,伸手从滚烫的铁锅里叉起一块烤得焦香四溢的熊肉,又撕下一块锅边烤得焦黄的麵饼。 他也不怕烫,就这么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滚烫的食物顺著喉咙滑进胃里,一股热流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让他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吃完东西,他走到被木板钉死的窗户前。 那上面,留著一个拳头大小的观察孔。 他把脸凑过去,眯著眼朝外面望去。 外面,已经什么都看不清了。 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片混沌的灰白色。 细小的、跟沙子一样的雪粒,被狂风卷著、裹著,不是在“下”,而是在“横扫”,疯狂地砸向这个小小的木屋,发出“沙沙沙”的密集声响,听得人头皮发麻。 风声越来越恐怖,不再是呼啸,而是变成了愤怒的咆哮。 杰克甚至能感觉到,脚下这间由粗大原木搭建的坚固木屋,都在这恐怖的自然伟力之下,发出了轻微的颤抖和呻吟。 他面无表情地看了一会儿,转身回到了壁炉前。 他拿起剩下的子弹,一颗,一颗,慢条斯理地压进温彻斯特步枪的弹仓里,直到压满为止。 然后,他把步枪横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整个人靠著墙壁,闭上了眼睛。 壁炉里的火焰欢快地跳动著,锅里剩下的熊油还在“滋滋”作响,散发著诱人的香气。 屋外,是如同世界末日一般的狂风和暴雪。 而杰克,就在这嘈杂和寂静的交界处,在这片温暖和酷寒的分割点,抱著他的枪,平静地睡著了。 …… 暴风雪,彻夜未停。 第二天,杰克醒来时,屋外的咆哮声没有丝毫减弱的跡象。 他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站起身,往壁炉里又添了几根最粗的木柴,让那即將熄灭的火焰重新变得旺盛起来。 他习惯性地走到观察孔前看了一眼。 外面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天和地已经完全连在了一起,根本分不清彼此。积雪已经堆得很高,堵住了观察孔的下半边,视野变得更小了。 他回到壁炉前,又烤了些肉乾和麵饼,简单地填饱了肚子。 然后,他就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著。 他像一头进入了冬眠的熊,除了吃饭、添柴这些必要的活动,他不做任何多余的事情,最大限度地保存著自己的体力和精力。 时间,就在这狂风的咆哮声中,一点一点地流逝。 白天,黑夜,再到白天。 暴风雪,已经整整持续了一天一夜。 到了第二天下午,杰克正从屋里拎著一捆草料,准备通过內部的小门去给马厩里的三匹马添食。 忽然,他的脚步停住了。 耳朵,不易察觉地动了动。 在外面那震耳欲聋、仿佛要掀翻屋顶的风声中,他捕捉到了一丝不一样的声音。 他屏住呼吸,侧耳倾听。 “砰……砰砰……” 那声音非常微弱,断断续续,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被狂风吹得变了形,走了调。 但杰克无比肯定。 那是枪声! 他脸色一沉,立刻扔下手里的草料,转身回到木屋,三步並作两步衝到观察孔前。 他把眼睛死死地贴在孔洞上,使劲往外看。 没用。 雪下得太大了,能见度低得可怜,恐怕连二十米都不到。除了那疯狂捲动、让人眼花的雪花,他什么也看不见。 但他知道,枪声,是从河边的方向传来的。 那里,是那些流民扎营的地方! 第74章 移民內訌(求首订!) 第74章 移民內訌(求首订!) “砰!” 又是一声! 这一次,杰克听得清清楚楚。 声音很闷,被厚重的风雪和遥远的距离削弱了,但那独有的爆鸣声告诉杰克,那绝对是枪响! 杰克立刻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快步走回木屋,来到那个被木板封死的窗户前。他把眼睛紧紧贴在那个拳头大小的观察孔上,努力朝外望去。 什么都看不见。 整个世界就是一片白,一片疯狂搅动的白。能见度差到极点,別说河边了,恐怕连二十米外的马厩都看不清楚。 杰克很確定,枪声传来的方向,就是哭泣河的河口。 是那些移民的窝棚区! “砰————砰砰————啪!” 枪声变得密集起来,不再是单一的的步枪声。杰克甚至听到了一种更清脆、更急促的短响,那是手枪的声音! 出事了。 杰克脑子里瞬间闪过警长戴维斯和老汉克的警告。 “一个绝望的人,比十个贪婪的惯偷更危险。” “饿疯了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这场史无前例的特大暴风雪,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天一夜。那些挤在窝棚里的移民,他们本来就已经花光了钱,饥寒交迫。现在,这场能把人逼疯的暴风雪,就是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没有食物,没有足够的柴火,挤在四面漏风的窝棚里,眼睁睁地看著自己和家人在寒冷和飢饿中慢慢走向死亡。 这种情况下,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杰克不用想也知道。 他们会为了最后一块麵包,最后一块木头,拼个你死我活。 这些枪声,就是证明。 內訌了。为了爭夺仅剩的生存物资,那些绝望的人,已经开始互相开枪了。 但杰克没有丝毫想要出去看热闹或者“伸张正义”的想法。 在这样的天气里,任何暴露在室外的行为都等同於自杀。更何况,现在衝进一群杀红了眼的饿狼里,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得被撕成碎片。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堡垒。 枪声持续了大概十几分钟,然后渐渐变得稀疏,最后彻底消失了。 旷野再次被风雪的咆哮声所笼罩,仿佛刚才那场短暂而激烈的交火,只是一场错觉。 但杰克知道,那不是错觉。战斗,大概是结束了。 要么,是一方彻底消灭了另一方,夺走了所有的物资。要么,是双方都打光了子弹,或者都死了。 不管是哪种结果,对杰克来说,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活下来的人,会更饿,更绝望,也更凶残。 他的木屋,这座在旷野中唯一散发著温暖和食物香气的堡垒,对那些人来说,就像是黑夜里唯一的灯塔。 迟早,他们会找上门来。 杰克离开了观察孔,他走到壁炉前,往里面又添了两根粗大的樺木。火焰“呼”地一下窜得老高,映得他那张年轻却异常冷静的脸忽明忽暗。 杰克看了一眼锅里还在“滋滋”作响的熊油,又看了看墙角那堆积如山的熊肉。 这些,是他生存的底气。 谁敢来抢,就得拿命来换。 他回到墙角,靠著那堆木柴坐下,把温彻斯特步枪抱在怀里,闭上了眼睛,继续假寐。 他需要休息,需要將每一分体力都保持在巔峰状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屋外的风声没有丝毫减弱。 杰克就像一块岩石,纹丝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快要真的睡著时,他的耳朵又一次动了动。 不是枪声。 也不是风声。 是一种————別的声音。 很轻,很微弱,像是被狂风揉碎了,断断续续地飘过来。 杰克猛地睁开了眼睛,眼神里没有一丝睡意,只有狼一般的警觉。 他屏住呼吸,仔细地分辨著。 “咚————咚————咚————” 那声音很沉,很有节奏,一下,又一下。 杰克立刻站起身,全身的肌肉都在瞬间绷紧了。 是敲门声! 有人在敲他的门! 在这场能埋掉一切的暴风雪里,居然有人能活著走到他的木屋前! 杰克的心跳漏了一拍,但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他没有出声,甚至放缓了自己的呼吸。他像个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走到门后,单手举起了怀里的温彻斯特步枪,枪口斜斜地对著地面。 另一只手,则放在了门上那个新安装的、拳头大小的观察孔盖板上。 “咚————咚————咚————” 敲门声还在继续,但明显比刚才弱了一些,也慢了一些。敲门的人,似乎快要撑不住了。 杰克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一下,拉开了观察孔的盖板。 一股冰冷的寒气瞬间从那个小孔里钻了进来,带著几粒雪籽,打在他的脸上,生疼。 他眯著眼,透过那个小小的孔洞,朝外面望去。 门外,站著一个“雪人”。 那个人从头到脚都覆盖著厚厚的积雪,几乎与周围白茫茫的世界融为了一体。他佝僂著背,顶著狂风,用尽全身的力气,一下一下地用肩膀撞著门。 杰克的瞳孔微微一缩。 他看清了,来人很高大,但身形很陌生。不是前几天他在树林里遇到的那三个年轻人中的任何一个。 这个人的意志力很惊人。 从河边的移民营地,到他的木屋,至少有三四英里的路。在这样的暴风雪中,顶著能把人吹跑的狂风,在深及膝盖的积雪里跋涉这么远,这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了。 陷阱? 杰克脑子里第一时间冒出这个词。 也许,这只是一个诱饵。他一开门,埋伏在周围的其他人就会一拥而上。 他握著枪的手,更紧了。 就在这时,那个“雪人”似乎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撞门的动作停了下来。他把脸贴在冰冷的门板上,像是在倾听里面的动静。 然后,一个被风雪撕扯得变了调的、沙哑的声音,顺著门缝艰难地挤了进来。 那声音说的不是英语,而是一串杰克听不懂的语言,听起来像是德语。 杰克皱了皱眉,没有回应。 门外的人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他停顿了一下,像是在积攒力气。过了好几秒,他才用一种带著浓重口音的、生硬的英语,嘶吼了起来:“救命————请————开门————” “里面————有人吗?” “救命!” 杰克依旧沉默著,眼神冰冷。 他想起老汉克的话:“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开。不管是哭声,还是叫喊声,都不要开。” 门外的人还在断断续续地喊著,声音越来越微弱。 “有————病人————医生————” “求你————” 医生? 杰克的心里动了一下。 他不是医生,但他確实有一些超越这个时代的急救知识。 是巧合吗?还是说,他们知道些什么? 杰克透过观察孔,死死地盯著外面那个摇摇欲坠的身影。 就在这时,他看到,在那个高大的“雪人”身后,似乎还有一团小一些的阴影。那团阴影一直被高大的身影挡著,刚才他根本没注意到。 突然,那个高大的身影像是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猛地一晃,朝旁边踉蹌了一步。 他身后那团小小的阴影,也隨之显露了出来。 那也是一个人! 一个裹在厚重毯子里的人,身形看起来很瘦小。 那个小个子的人影晃了晃,然后“噗通”一声,直挺挺地倒在了雪地里,一动不动了。 “安娜!” 门外那个高大的男人发出一声绝望的嘶吼,他转身就想去扶那个倒下的人,但他自己也已经到了极限,刚一转身,膝盖一软,也跟著跪倒在了雪地里。 他挣扎著,在及膝的深雪里,艰难地爬向那个倒下的同伴。 杰克看著这一幕,握著枪的手,第一次,有了一丝鬆动。 第75章 雪人叩门(求首订!) 第75章 雪人叩门(求首订!) 杰克站在门后,一动不动,像一尊石雕。 他的眼睛死死地贴在那个小小的观察孔上,看著门外雪地里那两个正在被风雪迅速吞噬的身影。 那个高大的男人,正跪在雪地里,拼了命地想把那个倒下的、被叫做“安娜”的人从雪里挖出来。 他的动作很笨拙,也很缓慢,显然已经冻僵了。 狂风卷著雪粒,像沙子一样打在他们身上。杰克能清楚地看到,那个倒下的人影,在短短十几秒內,身上就覆盖了薄薄的一层白。 再过几分钟,最多十分钟,他们就会被这场暴雪彻底掩埋,成为这片白色荒原的一部分。 杰克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 理智告诉他,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 警长的警告,老汉克的血泪教训,还有他自己定下的生存法则,都在一遍遍地提醒他:不能开门!绝对不能! 外面那些人是什么来路?他完全不清楚。 他们是不是移民营地枪战的参与者?很有可能。 那个高大的男人身上有没有武器?绝对有。能在那种地方活下来的人,不可能手无寸铁。 这是不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苦肉计?可能性极大。 用一个快要冻死的女人和孩子当诱饵,骗取同情心,等门一开,埋伏在周围的同伙就一拥而上。这是那些绝望的流民最擅长,也最可能使用的伎俩。 一旦开了门,他將要面对的,可能就是三五个,甚至十几个拿著枪、饿红了眼的疯子。 到时候,他这间坚固的木屋,他辛辛苦苦积攒的食物,他视若生命的马匹,所有的一切,都將在瞬间化为乌有。 而他自己,最好的下场,也是身中数枪,倒在血泊里,眼睁睁地看著自己的家被这群豺狼所占据。 不,不能开门。 杰克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不是救世主,他只是一个挣扎求生的普通人。他没有能力,更没有义务去拯救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怜悯,是这片土地上最昂贵的奢侈品,他消费不起。 他握紧了手里的温彻斯特步枪,准备退后,远离这扇该死的门,回到温暖的壁炉旁。 眼不见,心不烦。 他甚至已经开始盘算,等暴风雪停了,他该如何处理门口那两具被冻僵的尸体。直接拖到远处埋了?还是乾脆扔进河里? 然而,他的脚就像被钉在了地上一样,一步也挪不动。 杰克的眼睛,始终无法从那个观察孔上移开。 他看到那个高大的男人,终於爬到了同伴的身边。他用冻僵的、不听使唤的手,艰难地拨开对方脸上的积雪。 然后,他像是疯了一样,开始解自己身上那件本就单薄破烂的外套,想要盖在同伴的身上。 在这种零下几十度的暴风雪里,脱掉外套,就等於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这个男人,是在用自己的命,去换取同伴那几乎不存在的、多活几分钟的可能性。 杰克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不是演戏。 没有哪个骗子,会用自己的命来演戏。 这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不顾一切的守护。 杰克想起了前世的父母。 在他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发高烧,外面也下著这样的大雪。他的父亲,就是这样背著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走了十几里路,把他送到了医院。 他记得很清楚,当父亲把他交给医生时,那个一向坚强如山的男人,嘴唇冻得发紫,浑身都在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 杰克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了一下。 他来到这个世界,子然一身。他努力求生,加固木屋,囤积食物,把自己武装得像个刺蝟,就是为了能活下去,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重新拥有一个“家”的感觉。 可如果,他眼睁睁地看著这两个人在自己的门前冻死,那他守著的这个“家”,和他想像中的“家”,还一样吗? 他守住的,不过是一座冰冷的、堆满食物的坟墓。 而他自己,也將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只剩下生存本能的野兽。 “妈的!” 杰克低声咒骂了一句。 他最討厌的,就是做这种选择题。 他再次举起枪,透过观察孔,最后確认了一遍。 那个高大的男人已经把外套盖在了同伴身上,他自己则只穿著一件薄薄的衬衫,跪在雪里,用自己的身体,徒劳地抵挡著风雪。 他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动作越来越慢,眼看就要不行了。 周围的雪地里,空无一人,没有任何埋伏的跡象。 当然,也可能有人藏得很好,是他看不见。 风险依然巨大。 杰克闭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几秒钟后,他再次睁开眼时,眼神里所有的犹豫和挣扎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种决绝的冷静。 他会开门。但他不会傻到直接打开正门。 他快速地思考著,一个计划在脑中瞬间成型。 杰克转身,快步走到木屋和马厩相连的那扇小门前。马厩是独立的,但有一扇小门可以从木屋內部直接进入,这也是他为了方便在暴风雪天气里照顾马匹而特意设计的。 马厩的另一头,有一扇通往外面的侧门。那扇门同样坚固,而且位置更偏僻,不容易被注意到。 让他们进马厩! 这样一来,就算他们是坏人,或者有同伙,他也可以把他们堵在马厩里。人和马虽然重要,但总好过把危险直接放进自己睡觉的屋子里。 进,可以隔绝。退,可以坚守。 这是目前风险最低的方案。 打定主意,杰克不再有任何迟疑。 他先是通过內部的小门,闪身进入了马厩。 马厩里因为有三匹马呼出的热气,比外面要暖和不少。三匹马听到动静,都打著响鼻看了过来。小马驹“闪电”还亲昵地想凑过来。 “老实待著!” 杰克低喝一声,快步走到马厩通往外面的那扇侧门后。 他没有立刻开门,而是先从门缝里,仔细地观察著外面的情况。 风雪太大了,什么也看不清。 他侧耳倾听,除了风声,也听不到任何可疑的动静。 他握著温彻斯特步枪,缓缓地拉开了门上的两根木栓。 “吱嘎” 沉重的木门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一股夹杂著冰雪的狂风,猛地灌了进来,吹得马厩里的乾草四处飞扬。 杰克没有立刻出去,而是举著枪,站在门后,对著外面空无一人的雪地,大声吼道:“这边!想活命的,就滚过来!” 他的声音很大,但一出口,就被狂风吹得变了形。 他不知道门外那两个人还能不能听见。 他等了几秒钟。 雪地里,没有任何反应。 死了吗?还是没听见? 杰克皱了皱眉,正准备再喊一声。 突然,他看到,在木屋正门的方向,那个跪在雪地里的高大身影,猛地抬起了头。 他像一头濒死的野兽,听到了最后的希望,开始用尽全身的力气,拖著那个已经昏迷不醒的同伴,朝著马厩侧门的方向,一点一点地,爬了过来。 第76章 缴械 第76章 缴械 雪地里,那个高大的身影爬得极其艰难。 他的身体已经冻僵了,每往前挪动一寸,都要耗费巨大的力气。 杰克站在马厩门口,举著枪,一动不动地看著他。 他的手指就搭在扳机上,只要那个人有任何可疑的举动,或者他身后突然冒出其他人,杰克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距离在一点点缩短。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终於,那个男人拖著他的同伴,像一滩烂泥一样,爬到了马厩门口。 他抬起头,一张被冻得青紫、几乎失去血色的脸,出现在杰克面前。 那是一个看起来大约四十多岁的白人男性,五官轮廓很深,一双灰蓝色的眼睛里,已经没什么神采了,只剩下一种求生的本能和巨大的疲惫。 他的嘴唇乾裂,上面结著冰碴,鬍子上也掛满了白霜。 “求————求你————" 他张了张嘴,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见。 杰克没有说话,只是用枪口,朝马厩里面扬了扬下巴。 那个男人立刻明白了,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手脚並用,先把那个昏迷的同伴一点点推进门里,然后自己才跟著滚了进来。 就在他滚进来的瞬间,杰克立刻上前一步,“砰”的一声,关上了沉重的木门,並且迅速地插上了两根门门。 “哐当!哐当!” 两声巨响,再次將那如同世界末日般的风雪,彻底隔绝在外。 马厩里,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剩下马匹不安的响鼻声,和那两个闯入者粗重的喘息声。 杰克没有放鬆警惕。 他后退两步,与那两个人保持著一个绝对安全的距离,手里的温彻斯特步枪,枪口始终对准著那个刚刚爬进来的高大男人。 那个男人瘫在冰冷的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气,胸口剧烈地起伏著。他身上的热气和外面的寒气相遇,蒸腾起一阵阵白雾。 他没有去看杰克,也没有去看那把指著他的枪。他只是挣扎著,用最后的力气,爬向他那个一动不动的同伴。 “安娜————安娜————” 他低声呼唤著,声音里充满了焦虑和恐惧。 杰克这才把目光,投向了那个被叫做“安娜”的人。 那个人裹在一张厚厚的、但已经湿透了的羊毛毯子里,整个人缩成一团,看起来身形非常瘦小。 高大的男人笨拙地解开毯子,露出了里面的人。 杰克愣了一下。 那不是他想像中的孩子,而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或许更小。 她的脸很小,五官精致,但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没有一丝血色。一头金色的长髮,此刻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显得有些凌乱。 她双眼紧闭,似乎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长长的睫毛上掛著几颗细小的冰晶,嘴唇是嚇人的青紫色。 高大的男人用他那双冻得通红、几乎失去知觉的手,颤抖著探向女人的鼻子。 几秒钟后,他那张绝望的脸上,猛地爆发出了一丝狂喜。 “还有气————她还有气!” 他激动地回过头,看向杰克,那双灰蓝色的眼睛里,第一次露出了恳求的神色。 “先生————求求你,救救她!她快冻死了!她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杰克就冷冷地打断了他。 “你身上,有武器吗?” 杰克的声音不大,但在这安静的马厩里,却显得异常清晰和冰冷。 高大的男人愣住了,他脸上的激动和恳求瞬间凝固,取而代之的是一丝警惕。 他下意识地护在了那个叫安娜的女人身前,身体紧绷,像一头准备反击的野兽。 “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变得沙哑而低沉。 “我再问一遍。”杰克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情绪,“把你的武器,交出来。否则,你们两个,现在就给我滚回雪地里去。” 说著,他手里的温彻斯特步枪,枪口微微抬高,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男人的眉心。 空气,在这一刻仿佛凝固了。 马厩里,只剩下壁灯的火苗,在“噼啪”作响。 高大的男人死死地盯著杰克,杰克也面无表情地看著他。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交匯,像两把无形的刀。 男人看到了杰克眼神里的决绝和冷酷。那是一种他很熟悉的眼神,在战场上,在生死搏杀的瞬间,才能看到的眼神。 他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异常年轻的男人,不是在开玩笑。 如果他敢说一个“不”字,下一秒,他的脑袋就会像个烂西瓜一样爆开。 紧接著是沉默。 过了足足有半分钟,那个高大的男人,终於缓缓地鬆开了紧握的拳头。 他颓然地垂下肩膀,像是被抽走了全身所有的力气。 “在————我的右边腰上。”他艰难地开口。 杰克没有动,只是用枪指著他,冷冷地说道:“自己拿出来,慢慢地,扔到我脚下。” 男人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照做了。 他一点一点地,掀开自己破烂的上衣。 杰克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看到,男人的腰间,插著一把左轮手枪。是一把柯尔特,看起来保养得很好。 男人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捏住枪柄,將它从皮套里抽了出来。然后,他看了一眼杰克,將手枪轻轻地,扔在了两人之间的地面上。 手枪在铺著乾草的地上滚了两圈,停在了杰克的脚边。 “还有吗?”杰克的声音依旧冰冷。 男人摇了摇头,然后举起了自己的双手,示意自己已经没有威胁了。 “靴子里。”杰克突然开口。 男人的脸色猛地一变。 “把你的右脚靴子,脱下来。”杰克命令道。 男人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挣扎,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服从。 他艰难地脱下那只已经冻得僵硬的皮靴,从里面,摸出了一把小巧的锋利匕首。 他看了一眼杰克,像是认命了一样,把匕首也扔了过来。 杰克用脚尖,將地上的手枪和匕首,都拨到了自己身后的角落里。 做完这一切,他才缓缓地放下了枪口,但枪依然握在手里,没有丝毫放鬆。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了。”杰克看著那个彻底失去反抗能力的高大男人,平静地说道,“你们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第77章 金幣 第77章 金幣 杰克看著那个高大的男人,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写满了认命和疲惫。 这个男人,从暴风雪里挣扎到他的门前,经歷了绝望、希望,再到此刻的彻底被掌控,精神和肉体都已经被压榨到了极限。 “你们是谁?”杰克的声音在安静的马厩里显得格外清晰,“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必须要搞清楚,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他们背后,是否还跟著更大的麻烦。 高大的男人喘息著,他看了一眼地上昏迷不醒的安娜,眼神里闪过一丝温柔和决绝。 他似乎终於下定了决心,准备全盘托出。 “我们————来自德国。”他开口了,声音沙哑,“我叫卡尔。她是————安娜小姐,我————是她的僕人” 僕人?杰克心里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我们不是那些来討生活的移民。”卡尔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努力地想把话说清楚,“我们是————是逃出来的!从————从一个————一个交易里————” 他的话说到这里,突然卡住了。 脸色瞬间变得比雪还白,豆大的冷汗从额头上滚落。他猛地捂住自己的胸口,身体剧烈地抽搐起来,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响,像个破了洞的风箱。 “喂!”杰克皱起了眉头,手里的枪又下意识地抬高了一点,“別耍花样!” 但他很快就发现,这不是演戏。 卡尔的眼睛瞪得老大,眼球上布满了血丝,他死死地盯著杰克,嘴巴一张一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在铺满乾草的地上痛苦地挣扎著。 杰克心里一沉。这傢伙快不行了! 他之前在暴风雪里跋涉了那么久,又把自己的外套给了那个女人,身体早就到了崩溃的边缘。刚才精神高度紧张,靠著一股意志力撑著,现在武器被缴,精神一鬆懈,身体立刻就垮了。 杰克犹豫了一下。他不是医生,但看这个样子,八成是心臟出了大问题,或者是严重的內出血。在这种地方,这种情况,跟被判了死刑没什么两样。 就在这时,卡尔那只没有捂著胸口的手,颤抖著、用尽了全身最后的力气,伸向了杰克。他的手心里,紧紧攥著一个什么东西。 卡尔的眼睛里,不再有警惕和对抗,只剩下一种最原始、最绝望的恳求。他看著杰克,又费力地扭头,看了一眼地上那个叫安娜的女人。 那眼神里的意思,杰克看懂了。 杰克沉默著,没有动。他依旧保持著警惕。 卡尔的呼吸越来越微弱,伸出的手也开始无力地往下垂。 “该死!” 杰克低声咒骂了一句。他最终还是上前了两步,但依旧保持著一个隨时可以后退的距离。 他蹲下身,没有去碰卡尔的手,只是看著他。 看到杰克靠近,卡尔的眼睛里爆发出最后一丝光亮。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手心里那个东西,扔到了杰克的脚边。 那是一个小小的皮质钱袋,掉在乾草上,发出一声带著金属质感的声响。 做完这个动作,卡尔像是被抽走了最后一丝生命力。他的手重重地垂了下去,身体猛地一挺,然后就彻底不动了。那双瞪得老大的灰蓝色眼睛,依旧死死地望著安娜的方向,瞳孔已经开始涣散。 死了。 杰克用脚尖碰了碰那个钱袋,很沉。他弯下腰,用枪管把它挑了起来,在手里掂了掂。然后,他解开袋口的绳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了手心上。 借著马灯昏黄的光,几枚闪烁著暗金色光芒的圆形金属片,静静地躺在他的掌心。 不是美元,不是银元。 是金幣! 杰克拿起一枚,凑到眼前仔细看了看。金幣的一面,是一只展翅的雄鹰,上面刻著一串他不认识的德文字母。另一面,是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头像,看起来像某个国王或者皇帝。 这是德国,或者说普鲁士的金马克。 杰克眉头一皱。 普通的德国移民,就算有点积蓄,也早就换成了美元。只有那些仓皇出逃的、来不及处理资產的旧大陆贵族或者富商,才会在身上带著这种玩意儿。 杰克又看了一眼地上那个叫安娜的女人。她还静静地躺在那里,对发生的一切毫无所知。 现在,他面临一个更艰难的选择。 是把这个女人扔回暴风雪里,让她自生自灭,连同这袋烫手的金幣和她背后所有的麻烦,一起被大雪掩埋?这样做最简单,也最安全。死人,是不会带来麻烦的。 还是————把她救活? “操!” 杰克烦躁地抓了抓头髮。他把金幣胡乱塞回钱袋,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他大步走到那个叫安娜的女人身边,蹲了下来。 他先是探了探她的鼻息,很微弱,但还存在。又摸了摸她的脖子,皮肤冰冷得嚇人,但颈动脉还有一丝极其微弱的搏动。 严重失温。再拖下去,她活不过半小时。 杰克不再多想,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將那个叫安娜的女人从地上横抱了起来。 不能把她留在马厩里,这里的温度还是太低了。必须把她带到壁炉边上,那是整个木屋最暖和的地方。 她的身体很轻,抱在怀里,几乎没什么分量,像一捆乾枯的柴火。隔著湿透的衣服,他能感觉到她身体里那令人心惊的寒意。 杰克抱著她,转身走向连接木屋和马厩的那扇小门。 他一脚踢开门。 “呼”” 一股混合著熊肉香气和木柴燃烧味道的暖风,扑面而来。 屋子里的温暖和马厩里的阴冷,仿佛是两个世界。 杰克抱著她,快步走到壁炉前。炉火烧得正旺,橘红色的火光將整个房间照得亮堂堂的,驱散了所有的寒冷和黑暗。 他將女人小心地放在壁炉前的地毯上。 下一步,必须把她身上那些湿透了的、结著冰碴的衣服全部脱掉,否则她身体的热量会流失得更快。 杰克没有半分其他的念头,他现在只想救活这个麻烦,然后从她嘴里问出一切。 他开始解她外套的扣子,那是一件做工还算不错的女士外套,但现在已经又湿又硬。 扣子冻得僵硬,杰克费了点力气才解开。 脱掉外套,里面是一件同样湿透了的衬裙。 她的身体在火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苍白。 杰克的手指继续向下,准备去解她衬裙的系带。 > 第78章 急救 第78章 急救 薄薄的棉布紧紧贴在女人的身上,勾勒出瘦削的轮廓,布料下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近乎半透明的的苍白。 杰克的手指探到女人脑后,摸索到衬裙的系带。那是一个复杂的结,已经被雪水冻死。他手上用了点劲,想把那个结解开,可那绳结跟固定死在上面一样,动都不动一下。 “该死。” 杰克低声骂了一句,现在可没时间在这种破事上浪费。他猛地转身,从掛在壁炉旁边的工具带上,一把抽出了从卡尔身上缴来的那把匕首。 刀刃在跳动的火光里闪过一道冷森森的光。杰克捏著刀柄,用刀尖小心翼翼地挑开那个死结,锋利的刀刃贴著冰冷的皮肤,轻轻一划。 “嘶啦一”” 系带应声而断。 他立刻把那件湿透了的衬裙从她身上剥了下来。 做完这一切,杰克立刻將匕首扔回工具带。他抓过身边一张厚厚的、乾燥的羊毛毯,將女人赤裸的身体完全包裹起来,只露出那张没有血色的脸。 她的呼吸极其微弱,胸口的起伏几乎无法用肉眼察见。嘴唇是嚇人的青紫色。 严重失温。杰克很清楚这意味著什么。 如果不马上用正確的方法让她身体核心的温度回升,用不了半个小时,她的心臟就会彻底罢工。 到时候,上帝来了也救不活。 他没有直接將她推到火焰边。那样做只会导致表层血管迅速扩张,將冰冷的血液带回心臟,引发更快的死亡。 杰克快步走到厨房角落,从水桶里舀出半锅雪水,架在壁炉的铁架上。火焰舔著锅底,很快,锅里的水开始冒出白色的热气,但远未到滚烫的程度。 他用手指试了试水温,感觉温热,便立刻將铁锅取下。 杰克从储物箱里扯出几块还算乾净的亚麻布,扔进温水里浸透,再使劲拧乾,然后小心翼翼地掀开包裹著女人的毛毯一角。 他没去管她的手脚,而是把还冒著热气的湿布,直接敷在了她的脖子、腋窝,还有大腿根的位置。 这些地方是大动脉的所在,是让身体核心区域最快回暖的方法! 他蹲在地上,面无表情,机械地、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著手里的动作。 浸湿、拧乾、敷上,感觉布料的温度一下降,就立刻扯下来,换上新的一块。 整个木屋里,只有壁炉中木柴燃烧的“里啪啦”声,和屋外暴风雪永不停歇的咆哮0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杰克蹲在地上,火光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背后的墙壁上。他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女人的脸上,观察著最细微的变化。 她的睫毛上还掛著未化的冰晶,在火光下闪著点点微光。 女人那张白得跟死人一样的脸,好像终於不再那么嚇人了,慢慢地,透出了一点肉色。嘴唇上那瘮人的青紫色,也开始从中间向著边缘,一点点地褪去。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好书选 101 看书网,????????????.??????超讚 】 杰克再次伸出手指,探向她的脖颈。那里的脉搏,虽然还是弱得跟游丝一样,但比起刚才,確实有力了,也规律了许多。 他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继续用温热的布为她恢復体温。同时,他將另一口小锅架在火上,將早上吃剩的熊肉汤倒进去加热。 急救只是第一步,但想活命,就得补充能量。可问题来了,她现在昏迷不醒,无法吞咽。 杰克看了一眼地上的女人,又看了一眼锅里冒著热气的肉汤,眉头紧紧皱起。 他可以撬开她的嘴灌下去,但风险很高,一旦呛进肺里,在目前这种医疗条件下,她同样活不成。 他能做的,已经到了极限。 剩下的,需要更精细的照料。需要有人能长时间地守著她,在她醒来的第一时间餵她流食,需要处理她接下来可能会出现的感染、高烧等一系列併发症。 这些事情,他做不来。 或者说,一个独自生活在山里的单身男人,不方便做。 杰克站起身,他高大的身影在小小的木屋里来回踱步,每一步都踩得地板咯吱作响。 他走到窗前,从那个小小的观察孔向外望去。 外面是白色的地狱。风雪没有丝毫减弱的跡象,反而愈演愈烈。能见度不足五米,天地间的一切都被狂暴的雪幕所吞噬。 他回到壁炉边,继续更换著热毛巾。女人的呼吸渐渐平稳了一些,甚至发出了一声极其微弱的呻吟。 这是一个好跡象。 但杰克脸上的神情没有丝毫放鬆。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稳定。如果后续的照料跟不上,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 他需要一个帮手。 一个懂点医术,一个心细的......女人。 杰克將壁炉里添满了柴火,確保火焰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不会熄灭。他又將几张刚从镇上买的厚实褥子盖在女人的身上,只留出脸部保证她呼吸顺畅。 做完这一切,他穿上自己最厚实的外套,戴上皮帽,將一条羊毛围巾紧紧地裹住口鼻。 他拿起温彻斯特步枪,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弹。 最后,他走到了马厩。 三匹马都在各自的隔间里安静地吃著草料。小马闪电的情况好了很多,但杰克知道,在这种天气里,绝对不能骑它。老贝茜是他之前的主力坐骑,但它年纪大了。 他最终选择了另一匹正值壮年的黑马,也是杰克从汉克那借的,它体力最好,也最耐寒。 他给马披上最厚的马鞍和鞍毯,又在马鞍上掛了一个水壶—里面装满了滚烫的热水,既能解渴,紧急时刻也能用来取暖。 他牵著马,打开了马厩的侧门。 “吱嘎”” 沉重的木门被拉开一道缝。 “呼— ” 一股夹杂著冰碴的狂风瞬间灌了进来,马厩里的马灯火焰剧烈地摇晃,几乎要熄灭。 黑马不安地刨著蹄子,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 杰克眯著眼睛,看著门外那个狂暴的白色世界。他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涌入肺里,让他瞬间清醒无比。 他用力拍了拍黑马的脖子,用尽全力安抚著它。 “好孩子,別害怕!” 他翻身上马,动作乾净利落,然后用脚跟猛地一磕马腹! “驾!” 黑马发出一声高亢的长嘶,迈开四蹄,一头扎进了那无边无际的风雪之中! 第79章 凛冬求援 第79章 凛冬求援 风雪像一堵迎面拍来的白色城墙。 杰克一衝出马厩,整个人瞬间就被捲入了狂暴的天地之间。他几乎是立刻就趴在了马背上,以此来减小阻力,同时用手臂护住自己的眼睛。 细密的雪粒被狂风裹挟著,像无数把小刀子,颳得他裸露在外的皮肤生疼。 能见度低得可怕,別说远处的树林和山脉,就连三五米外的景象都完全看不清楚,眼前只有一片混沌的白色。 在这种环境下,辨別方向成了最大的难题。没有太阳,没有星辰,没有任何可以参照的地標。走错一步,就可能永远迷失在这片白色的荒原里。 但杰克没有慌。他相信自己的马,准確的说是汉克的马。 这匹黑马从小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它对回家的路有著一种近乎本能的记忆。更何况,从他的木屋到米勒牧场,只有一条相对平坦的路,只要大方向不错,总能摸到。 杰克紧紧地夹著马腹,任由马匹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厚厚的积雪中跋涉。 风声在耳边呼啸,像是有无数个鬼魂在尖叫、在哭嚎。这是整个蒙大拿的冬天在发怒,要將所有胆敢挑衅它的生命全部碾碎。 杰克的身体很快就感觉不到了寒冷,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麻木。他知道这是危险的信號,是体温在迅速流失。他不敢有丝毫的鬆懈,用力地活动著自己的手脚,保持血液的流通。 掛在马鞍上的水壶早就变得冰冷,里面的热水估计已经结成了冰坨子。 时间仿佛失去了意义。 杰克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知道,马匹的速度越来越慢,喘息声也越来越粗重。有好几次,马蹄陷入了看不见的雪坑,差点把他掀翻下去。 如果马倒下了,那一切就都完了。在这片雪原上,单靠两条腿,他走不出一百米。 “驾!驾!” 杰克用已经冻得有些僵硬的腿,用力地踢著马腹,给它传递著前进的指令和力量。 马匹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决心,发出一声不甘的嘶鸣,再次迈开了沉重的步伐。 又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杰克感觉自己的意识都开始有些模糊的时候,他胯下的马匹突然停了下来,並且不安地刨著蹄子。 杰克心里一紧,立刻警觉起来。 他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想甩掉睫毛上凝结的冰霜。他抬起头,努力地朝前方望去。 在白茫茫的风雪中,他隱约看到了一个模糊的黑影。 那是什么? 是迷路的美洲狮?还是饿疯了的狼? 杰克立刻將手搭在了马鞍旁的温彻斯特步枪上,冰冷的钢铁让他混沌的脑袋清醒了几分。 他驱使著马,非常缓慢地、一点点地向那个黑影靠近。 隨著距离的拉近,那黑影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 不是野兽。 那是一排柵栏。是米勒牧场的柵栏! 杰克鬆了口气,他顺著柵栏,艰难地找到了牧场的大门。 大门紧闭,整个牧场笼罩在一片死寂之中,只有远处屋子的烟囱里,还冒著一股若有若无的黑烟,但很快就被狂风吹散。 杰克翻身下马,他的双腿已经冻得麻木,落地时一个踉蹌,差点跪倒在雪地里。 他顾不上这些,也顾不上那匹累得快要虚脱的马,深一脚浅一脚地朝著那栋在风雪中若隱若现的木屋冲了过去。 院子里的积雪已经到了他的膝盖,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 终於,他来到了那扇熟悉的的橡木门前。 他想起了自己离开时对老汉克和玛莎婶婶的郑重警告—“从今晚开始,无论听到任何哭声或叫喊,都绝不能打开门,否则性命难保。” 而现在,他成了那个在门外製造声响的人。 杰克抬起已经冻得像石头一样的手,用尽全身的力气,重重地砸在了门上。 “砰!砰!砰!” 沉闷的敲门声在死寂的暴风雪夜里显得格外突兀。 门內,没有任何反应。 杰克知道,他们肯定听见了。他们只是在遵守他的警告,不敢开门。 “是我!杰克!”他用嘶哑的、几乎变了调的声音,对著门缝大吼,“开门!快开门! ” 风雪瞬间就把他的声音吞噬了一半,但他相信,这足以让屋里的人听清楚。 门內依旧一片寂静。 杰克的心沉了下去。难道他们真的被嚇破了胆,连他的声音都不信了?还是说,他们以为这是饥民设下的圈套,故意模仿他的声音? “老汉克!玛莎婶婶!是我,杰克·克劳福德!”他换了口气,继续吼道,“我有急事!人命关天!” 这一次,门內终於有了一点动静。 他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然后是一个苍老而警惕的声音,隔著厚厚的门板传了出来,显得有些失真。 “谁?你说你是谁?” 是老汉克的声音! “是我,杰克!”杰克把嘴凑到门缝边,用尽力气喊,“我从我的木屋过来的!快开门,出事了!” 门后沉默了几秒钟,像是在判断真偽。 “杰克?”这次是玛莎婶婶的声音,带著一丝不敢相信的颤抖,“天哪,真的是你吗?你————你怎么会在这时候过来?” “別问了!快开门!”杰克的声音里带上了一股急切,“再不开门,就要出人命了!” 短暂沉默后,杰克听到了门內传来挪动重物的声音。 是他们用来抵住房门的圆木! “嘎吱—— —” 伴隨著一声沉重的摩擦声,坚固的橡木门被从里面拉开了一道窄窄的缝。 一股温暖的、混合著壁炉烟火和食物香气的空气从门缝里涌了出来,扑在杰克冰冷的脸上。 门缝后,露出了老汉克那张布满皱纹和警惕的脸。他手里,紧紧地握著一把上了膛的猎枪,枪口斜对著地面。 他浑浊的眼睛死死地盯著门外这个几乎被冻成雪人的杰克,从头到脚地打量著。 “真的是你,孩子?”老汉克的声音沙哑,充满了震惊。 “是我。”杰克言简意賅,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解释了,“让我进去,快!” 老汉克看清了杰克那张冻得发紫的脸,和他眼神里那股不容作假的焦急,终於侧过身,让开了门口的位置。 “快进来!” 杰克一个踉蹌,跌跌撞撞地衝进了屋子。 在他身后,老汉克和赶过来的玛莎婶婶合力,又用最快的速度將沉重的橡木门关上,並用圆木死死抵住。 整个世界,瞬间安静了下来。 只剩下壁炉里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啪”声,和杰克粗重的喘息声。 第80章 雪夜抉择 第80章 雪夜抉择 杰克衝进屋子的瞬间,仿佛从一个世界撞进了另一个。 身后,老汉克和玛莎合力將沉重的橡木门关上,用圆木抵死的摩擦声隔绝了外面世界的咆哮。 屋內,温暖的空气混杂著木柴燃烧的啪声、燉肉的香气和乾燥的木头味道,扑面而来。杰克被这股暖流一衝,紧绷的身体骤然鬆懈,整个人晃了一下,几乎跪倒。 一只粗糙但温暖的手扶住了他的胳膊。 “孩子,坐下。”玛莎婶婶声音温柔。 她把杰克按在壁炉前的一张旧摇椅上,转身从炉边提起一个铁水壶,倒了一大杯冒著白气的热水,塞进杰克的手里。 杰克的手已经冻成了青紫色,僵硬得像两块木头。他尝试了两次,才用颤抖的手指勉强握住温热的搪瓷杯。杯子的热量透过皮肤,带来一阵针扎般的刺痛。 他低著头,大口地喘著气。睫毛上凝结的冰霜在火光下迅速融化,变成水珠,顺著他毫无血色的脸颊滚落,滴在地板上。 老汉克没有靠近。他把那杆上了膛的猎枪靠在门边的墙上,但手並没有离开。他浑浊的眼睛在昏暗的火光下,一眨不眨地盯著杰克。 “说吧,杰克,”老汉克的声音沙哑而沉重,“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你在这种鬼天气里跑过来送死?” 杰克没有立刻回答。他用尽全力將杯子送到嘴边,滚烫的热水涌入口腔,顺著食道滑下,像一条火线,瞬间点燃了他冰冷的胸膛。一股热流冲向四肢百骸,那已经麻木的知觉开始缓慢復甦。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身体不受控制地在摇椅上抖动。 玛莎婶婶从厨房拿来一条厚实的羊毛毯,不由分说地裹在杰克身上,又拿过他手里的空杯子,续满了热水。 “先暖和过来再说。”她拍了拍杰克的肩膀。 杰克又喝了半杯水,身体的颤抖才稍微平息了一些。他抬起头,看向老汉克,又看了看一脸担忧的玛莎婶婶。 “我的木屋里,”他的声音嘶哑,“有一个女人,快死了。” 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壁炉里的火焰在跳动。 老汉克眉头紧锁,向前走了一步,手重新搭在了猎枪的枪托上。“女人?什么女人?那些流民?”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警惕。偷鸡和闯进屋子要人性命,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不知道。”杰克摇头,言简意賅,“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在暴风雪里敲我的门。”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了关键信息。 “男人已经冻死在我的马厩里了。” 玛莎婶婶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嘴。 老汉克的脸色变得更加凝重。“你开了门?” “开了马厩的门。”杰克回答,声音恢復了一些力气,“他们没武器,男人把枪和刀都给我了” “所以,你把一个快死的陌生女人,弄进了你的屋子?”老汉克的声音拔高了一点,充满了难以置信,“杰克,我告诉过你什么?你忘了警长的警告吗?饿疯了的人会用尽一切法子!这可能是个圈套!” “不是圈套。”杰克的声音不大,但异常坚定。他看著老汉克的眼睛,“那个男人,在冻死前,脱下了自己身上唯一的外套,盖在了那个女人身上。” 老汉克沉默了。他久经风霜的脸上,那份刻骨的警惕出现了一丝鬆动。在蒙大拿这片土地上,他见过太多人性的丑恶,但也明白,有些行为是无法偽装的。 “她严重失温,昏迷不醒。”杰克继续说道,“我做了急救,体温在回升,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我需要一个帮手。” 他把目光转向了玛莎婶婶。“玛莎婶婶,我需要你的帮助。” 玛莎婶婶一直沉默地听著。此刻,她看著杰克那张年轻却写满疲惫和坚决的脸,又看了看自己丈夫紧锁的眉头。 她没有丝毫犹豫。 “汉克,”她开口了,声音平静而有力,“把壁炉边的药箱拿过来。” 老汉克猛地回头看著自己的妻子:“玛莎,你疯了?外面是能埋掉一切的暴风雪!我们连门都不能出!” “杰克能过来,我们就能过去。”玛莎婶婶的眼神没有半点退缩,“那是个快死的姑娘,汉克。我们不能眼睁睁看著她死在杰克的屋子里。” “可她是谁我们都不知道!万一她是————” “她首先是个人!”玛莎婶婶打断了丈夫的话,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难道我们要先查清楚她的祖谱,看看她配不配活命吗?” 她不再理会老汉克,径直走到厨房,开始在一个布袋里装东西。几块用布包好的硬麵包,一个装著鹿肉乾的皮袋,还有一小包盐。 然后,她又从墙上掛著的一排风乾草药里,仔细地挑选了几种,用麻线捆好。那是退烧和消炎用的。 老汉克站在原地,看著妻子忙碌的背影,脸色阴晴不定。他握著猎枪的手指捏得发白,最终,他重重地嘆了口气,像是泄掉了全身的力气。 他走到壁炉边,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拎出一个落满灰尘的木製药箱。打开箱子,里面是纱布、绷带,还有几小瓶用途不明的药水。 杰克一直沉默地看著。他看著玛莎婶婶没有任何犹豫地开始准备,看著老汉克在挣扎之后选择了妥协。 他將杯中最后一口热水喝完,將杯子重重地放在桌上,站起身。 “我需要一匹马,汉克。”杰克说道,“我的那匹黑马,已经到极限了。” 老汉克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复杂。“马厩里还有一匹,最强壮的那匹。你们————注意安全。” “我们会的。”杰克点了点头。 他走到玛莎婶婶身边,从她手中接过那个沉甸甸的布袋。 “玛莎婶婶,谢谢你。” 玛莎婶婶停下手里的活,转过身,用她那双布满皱纹的手,用力地抱了一下这个比她高出一个头的年轻人。 “傻孩子。”她在他耳边低声说,“下次別再这么干了。你的命,比任何人都金贵。” 她鬆开手,拿起自己厚厚的头巾和外套,眼神坚定地看向门口。 “走吧,別让那个可怜的姑娘等太久了。” 第81章 医者仁心 第81章 医者仁心 回去的路,雪明显变小了很多,但风依旧像刀子一样割人。 杰克骑在马上,高大的身躯为身后的玛莎婶婶挡住了绝大部分的风雪。他没有说话,只是將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辨別方向和控制马匹上。 这一路出乎意料的顺利。 当杰克的木屋轮廓出现在风雪中时,两人都鬆了一口气。 杰克翻身下马,將马匹牵入马厩,然后立刻冲回木屋。玛莎婶婶紧隨其后。 屋门打开,一股混合著木柴和肉汤香气的暖流扑面而来。壁炉里的火焰烧得正旺,而被厚厚毛毯包裹著的女人,安静地躺在火光映照不到的阴影里。 玛莎婶婶一步就跨了过去,她甚至没有脱下自己满是冰霜的外套。 她跪在地上,伸手探向女人的脖颈,手指停留了足足十几秒。接著,她又翻开女人的眼皮,借著壁炉的火光看了一眼,最后,她掀开毛毯的一角,触摸了一下女人胸口的皮肤。 杰克站在一旁,他知道玛莎婶婶懂一些土方子,这也是他冒死前来求援的原因。 “水,温的。”玛莎婶婶头也不回,声音简短而清晰。 杰克立刻从炉边拎起那锅他之前用过的温水。 “乾净的布。” 杰克从储物箱里扯出新的亚麻布。 “剪刀。” 杰克迟疑了一下,从墙上的工具带里抽出那把从卡尔身上缴获的匕首,递了过去。 玛莎婶婶接过匕首,看都没看,直接用它裁开了几块亚麻布。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地上的女人。 “把她的身体转过来,背对我。” 杰克依言照做。 玛莎婶婶將浸湿的温布,再一次敷在了女人脖颈、腋窝和大腿根部。她的手法比杰克熟练得多口做完这一切,她才终於站起身,脱掉了自己的外套,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她转过身,看向一直默默配合的杰克,那双总是充满慈爱的眼睛里,此刻满是杰克从未见过的疲惫和凝重。 “杰克,”她缓缓开口,“你做得很好。再晚半个小时,谁也救不活她了。” 杰克紧绷的神经终於鬆懈下来。 此时的木屋里陷入了一种奇异的寂静。 屋外是暴风雪永不停歇的咆哮,屋內,壁炉的火焰无声地跳动,將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口玛莎婶婶没有解释,杰克也没有追问。 有些过去,埋在时间的尘埃里,只有在生死关头,才会显露出它原本的模样。 玛莎脱下外套后,便打开了她带来的那个陈旧的木製药箱。箱子不大,但里面的东西却分门別类,摆放得井井有条。一卷卷用油纸包好的纱布,几瓶顏色各异的药水,还有一些金属製成的、形状奇怪的小工具,在火光下闪著冷硬的光。 玛莎从中取出一支细长的玻璃管,里面装著红色的液体。她拔掉木塞,凑到鼻尖闻了闻,然后小心翼翼地將它放进一小锅温水里加热。 “她现在的情况很危险。”玛莎的声音恢復了平静,“严重失温导致身体所有机能都近乎停摆。你用温敷法是对的,保住了她的核心温度。但接下来,她会面临两个最大的难关。” 她竖起两根手指。 “第一,感染。极度的寒冷会破坏她的肺部和呼吸道,一旦暖和过来,很容易引发急性肺炎。 在蒙大拿的冬天,得了这个,跟被判了死刑没两样。” “第二,併发症。失温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心臟、肾臟——任何一个器官衰竭,都能要了她的命。” “我们能做什么?”杰克问。 “维持她的生命体徵,补充能量,然后祈祷。”玛莎从水里拿出那支玻璃管,用布擦乾,然后走到安娜身边。 她让杰克帮忙,轻轻地撬开了安娜紧闭的牙关。那张毫无血色的嘴唇,已经褪去了一些骇人的青紫色,但依旧苍白。 玛莎將玻璃管倾斜,一滴、两滴————深红色的药液顺著安娜的舌根滑了下去。她做得很小心,確保每一滴液体都被吞咽,而没有呛入气管。 做完这一切,她又用乾净的布,蘸著温水,一点点地擦拭著安娜的脸和脖子。 她的动作轻柔而专注,仿佛在对待一件稀世的珍宝。 杰克站在一旁,看著眼前这一幕,心中五味杂陈。他一直以为玛莎婶婶只是一个善良、勤劳、 偶尔会用草药治些头疼脑热的普通农场妇人。 他想起她面对熊爪伤时,虽然心疼,但处理方式和镇上其他妇人並无二致。可现在,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沉著和专业,完全是另一个人。 或许,有些伤痛,只有当真正触及到“拯救生命”这个核心时,才会让她重新披上那件早已被遗忘的白袍。 “年轻的时候,在东边的城市里,当过几年护士。” 仿佛是感觉到了杰克目光中的探寻,玛莎低声说了一句,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她的声音很轻,飘在温暖的空气里。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就和汉克一起来了蒙大拿。这里挺好,简单,也清静。” 她没有说是什么事,杰克也没有问。 他只是点了点头,走到壁炉边,將一块粗大的橡木扔进火焰里。火焰猛地窜高,发出” 啪”的爆响,將屋子照得更亮了。 “需要我做什么?”杰克问。 “烧热水,不要停。”玛莎吩咐道,“把那锅熊肉汤热上,越浓越好,去掉上面的油。再准备一些乾净的布和烈酒。” 杰克立刻行动起来。 他將角落里的大铁锅架在火上,用雪水填满。又將另一口小锅里的熊肉汤撇去浮油,放在火边慢慢煨著。他从自己的储物箱里,翻出了一瓶还没开封的廉价威士忌。 整个木屋,变成了一个临时的、紧张而有序的急救室。 玛莎负责核心的治疗,她不知疲倦地为安娜更换著热敷的毛巾,时刻监测著她的脉搏和呼吸,每隔一段时间,就餵下几滴那种红色的药水。 杰克则成了最得力的助手。他负责所有体力活,保证热水和热汤的供应,確保壁炉的火焰永不熄灭。 两人之间没有多余的交流,但配合得天衣无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对方就能立刻明白需要什么。 时间在专注的忙碌中悄然流逝。 屋外,风雪依旧。 屋內,一场与死神的拔河,正在无声地进行。 不知过了多久,一直跪在地上忙碌的玛莎,动作忽然停顿了一下。 杰克的心也跟著提了起来。 “杰克,”玛莎的声音里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你听。” 杰克屏住呼吸,侧耳倾听。 除了风声和火焰燃烧的声音,他什么也听不见。 不,不对。 还有一种声音。 一种极其微弱、却又无比清晰的声音。 那声音来自躺在地上的安娜。 那是一声极其轻微的呻吟,像一只刚出生的猫崽发出的呜咽。 声音很小,但在这死寂的屋子里,却如同惊雷。 杰克猛地看向安娜。 他看到,那双紧闭了许久的、长长的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第82章 脱离危险 第82章 脱离危险 那长长的睫毛,只是轻轻抖了一下,就再也没有了半点动静。 那声猫崽一样的呻吟也彻底消失,好像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杰克和玛莎在这压抑的木屋里產生的幻觉。 可就是这一下,让玛莎紧绷了一整晚的脸,瞬间垮了。 她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骨头,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气。豆大的汗珠从她额头的皱纹里滚落,砸在地上。 “她————她挺过来了!” 玛莎的声音又干又哑,里面却透著一股劫后余生的狂喜。 杰克的心也跟著落回了肚子里,可他看著安娜脸颊上那片不正常的红晕,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这是好事?”他忍不住问。 “是好事,也是新的麻烦的开始。”玛莎的表情重新变得凝重。她伸手探了探安娜的额头,然后立刻缩了回来。 “高烧。”她言简意賅,“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她的身体在自我恢復,但免疫系统也因为之前的损伤而崩溃,感染来了。” 杰克皱了皱眉,他知道,在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场高烧足以要了任何一个壮汉的命,更何况是现在虚弱不堪的安娜。 “药箱里有退烧的药。”玛莎似乎看穿了杰克的担忧,“但效果有限。接下来,就要靠她自己了。” 她从药箱里取出几包用纸包好的草药粉末,又拿出那捆从自家带来的风乾草药。 “杰克,帮我把这些磨成粉,越细越好。”她將那捆草药递给杰克,然后自己將纸包里的粉末倒进一个小碗里,用温水调和成糊状。 杰克接过草药,从厨房找来一个石臼。草药乾燥而坚硬,他用尽力气,才將它们一点点地捣碎、研磨。石臼发出的“咚咚”声,成了屋子里新的节奏。 另一边,玛莎正用一根削尖的小木棍,费力地撬开安娜的嘴,想把那碗药糊灌进去。 可昏迷中的人,牙关咬得死紧。 好不容易撬开一条缝,药糊餵进去一勺,大半都顺著嘴角流了出来,在她的脸上留下一道黑色的污跡。 玛莎却一点不烦,用布擦掉,再撬,再餵。 她的动作不断重复。一小碗药糊,餵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勉强下去了一小半。 “物理降温。”玛莎站起身,看向杰克,“需要烈酒和更多的布。” 杰克立刻停下手中的活,將那瓶威士忌和乾净的亚麻布拿了过来。 在玛莎的指导下,他用烈酒浸湿布块,小心翼翼地擦拭著安娜的额头、脖颈、手心和脚心。冰凉的酒精接触到滚烫的皮肤,蒸髮带走热量,安娜的身体在睡梦中不安地颤抖了一下。 “继续。”玛莎的声音不带感情,“每隔十分钟一次。我去准备点吃的,我们都需要补充体力。” 她走到壁炉边,將煨著的热汤倒进两个木碗里,又从布袋里拿出两个硬邦邦的黑麵包。 她將其中一碗汤和麵包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碗,却没有立刻吃。他看著玛莎疲惫的脸,火光下,她眼角的皱纹显得更深了。从米勒牧场到这里,再到现在,她几乎一刻都没有休息。 “婶婶,你先歇会儿。”杰克沉声道,“我来守著。” 玛莎摇了摇头,她靠著墙壁坐下,小口地喝著肉汤。“我没事。过去,有时候三天三夜不合眼也是常有的事。现在,我还撑得住。” 她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安娜,眼神复杂。 “说实话,我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顽强的生命力了。”她轻声说,“换做任何一个人,在那种情况下,早就死了。她的身体底子很好,受过很好的照料,绝不是普通的移民。” 杰克没有接话,他只是默默地喝了一口热汤。心里想的都是卡尔临死前的样子,还有那袋沉甸甸的金幣。 两人沉默地吃完了这顿简单的晚餐。杰克继续用酒精为安娜降温,玛莎则在短暂的休息后,又开始检查安娜的状况。 高烧像一个顽固的敌人,反覆无常。 有时候,体温会稍微降下来一点,但没过多久,又会重新攀升。 安娜开始说胡话。 她的嘴唇开合著,发出一些模糊不清的音节。有时候是德语,有时候是杰克听不懂的语言。她的眉头紧紧皱起,双手在毛毯下无意识地挥动,仿佛在抗拒著什么。 "————nein————lassmich——————”(不————放开我————) “————schneller————karl————”(快点————卡尔————) 她的声音充满了恐惧和挣扎。 杰克和玛莎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凝重。她显然是在重温著逃亡路上的噩梦。 “把她按住,別让她伤到自己。”玛莎吩咐道。 杰克伸出手,轻轻地按住了安娜挥动的手臂。她的手臂瘦弱,但在求生的本能下,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杰克不得不加大力气,才將她控制住。 掌心下,她的皮肤滚烫得嚇人。 这一夜,无比漫长。 杰克和玛莎轮流守著,一人负责物理降温和餵水,另一人则靠在墙边短暂地打个盹。 木屋里的柴火一根接著一根地消耗,映照著两个疲惫的身影,和一个在生死线上挣扎的灵魂。 当天色从浓黑转向铅灰时,安娜的体温终於开始稳定下来。那阵致命的潮红,从她脸上缓缓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虚弱的苍白。 她的呼吸也变得平稳悠长。 玛莎再次探了探她的额头,紧绷了一夜的脸,终於彻底放鬆下来。 “最危险的时候,过去了。”她疲惫地靠在墙上,几乎要瘫倒,“接下来,只要体温不再反覆,她就能活下来。” 杰克也鬆了一口气。他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走到窗前的小孔向外望去。 外面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但风声似乎小了一些。 他转过身,看到玛莎婶婶已经靠著墙壁,沉沉地睡了过去。她的怀里,还紧紧抱著那个空了的药箱。 杰克脱下自己的外套,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身上。 然后,他拿起温彻斯特步枪,走到门边,拉开了那根抵著门的沉重圆木。 他需要去马厩看看。 第83章 埋葬与新生 第83章 埋葬与新生 杰克一把拉开沉重的圆木,用力推开了那扇厚重的橡木门。 “呼——!” 一股冰冷的清新空气瞬间涌了进来,驱散了屋子里混合著药味和汗味的沉闷气息。 风雪,小了很多。 天还是那副死气沉沉的铅灰色,但之前那能把人吹飞的狂风,已经减弱成了呼啸的寒风。雪花也不再是横著扫射,而是大片大片地,从天上往下砸。 能见度还是很差,看不了多远,但好歹,这个世界不再是一团白色的混沌。 杰克站在门口,猛地吸了一大口再呼出,肺里那股憋了一夜的浊气被一扫而空,整个人都精神了点。 他没急著去马厩,而是先绕著木屋走了一圈。 积雪已经到了他的大腿根,每走一步都异常艰难。 杰克仔细检查了木屋的墙壁和窗户的木板,好在,它们都扛住了这场百年不遇的鬼天气,没有被风撕开。 確认了安身之所还算牢固,他才调转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朝著马厩跋涉过去。 推开马厩的门,一股熟悉的、混合著乾草和马匹体温的暖气扑面而来。 几匹马都还好端端地待在各自的栏里,只是没什么精神,耷拉著脑袋。杰克给它们添上新的草料,又砸开水槽上的冰层,换上新水。马儿们立刻凑了过来,发出了满足的咀嚼声和嘶鸣。 餵完了马,他的脚步停在了马厩最里面的角落。 那个身影还蜷缩在那儿。 卡尔。 他就保持著临死前的姿势,蜷在乾草堆上,脑袋还固执地朝著木屋的方向。杰克刚才开门带进来的雪花,在他身上落了薄薄的一层。 杰克伸手碰了一下他的肩膀。 硬的,跟石头没两样。人已经彻底冻透了。 杰克沉默地站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算起来,他跟这个叫卡尔的男人,认识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到半个小时。 可就是这半个小时,这个男人用命护著同伴的狠劲儿,已经刻在了杰克的脑子里。 在蒙大拿这片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死人是家常便饭。一场暴风雪,一头饿疯了的熊,一场该死的瘟病,甚至是一颗不知道从哪个山头飞过来的黑枪子弹,都能轻易收走一条人命。 大部分死在外面的人,连个坑都没有,直接被扔在荒野里,用不了两天就成了野狼和禿鷲的盘中餐。 杰克走到卡尔身边,蹲了下去。 他伸出手,费了点劲,才把卡尔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给合上。 接著,他动作麻利地在卡尔身上摸索起来。 除了那把柯尔特左轮和匕首,杰克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没有身份证明,没有信件,什么都没有。这个男人就像一个幽灵,除了那个被他用生命护送过来的女人,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他存在过的痕跡。 杰克站起身,从马厩的墙上取下一把铁锹。 马厩后面,有一小片地势稍微高点的地方,不容易被水淹。杰克选了那里,作为卡尔的安息之地。 “当!” 铁锹砸在地上,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白印子,震得他虎口发麻。 土地冻得比铁还硬。 杰克没吭声,也没放弃。他转身回了屋,从壁炉上拎了一壶烧得滚烫的热水,又艰难地跋涉回来。 “滋啦一” 滚烫的热水浇在选好的地方,冒起一阵白烟。表层的冻土被融化开,变成了泥浆。 杰克趁著这股热乎劲儿,抢起铁锹,狼狠地挖了下去! “噗嗤!” 这次,铁锹头总算啃进去了半截。 他就用这个笨办法,浇一壶水,挖几锹土。 一锹,一锹,又一锹。 他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重复著同一个动作。汗水从他的额头渗出,很快又在眉毛和鬍子上结成了冰碴。 花了足足一个多钟头,他硬是在这片冰封的大地上,刨出了一个勉强能容纳一个人的浅坑。 杰克回到马厩,找了张破旧的马毯,將卡尔的尸体裹得严严实实。然后,他抓住毯子的一个角,一步一步地將他拖到坑边。 放进去。 没有墓碑,没有悼词,更没有牧师的祈祷。 杰克只是沉默地將挖出来的冻土和泥块,重新填了回去,在上面堆起了一个低矮的土包。在这片白茫茫的世界里,这个小小的土包显得格外突兀。 做完这一切,他站在这个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坟前,站了足足一分钟。 风吹过,捲起地上的雪沫,打在他的脸上。 他转身,回了马厩,把铁锹放回原处。 当杰克带著一身寒气再次回到木屋时,玛莎婶婶已经醒了。 她正坐在壁炉边,双手捧著一个木杯,小口地喝著热水,脸色依旧疲惫,但精神好了不少。 看到杰克进来,她没说话,只是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看地上的安娜。 “她醒了。” 杰克猛地转过头。 那个挣扎了一整夜的女人,此刻正睁著眼睛,一动不动地看著头顶的木屋顶。 她的眼睛是灰色的。 那不是一个刚从死亡线上逃回来的人该有的样子。她的脸上没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没有茫然,更没有恐惧。 只有一种让人近乎冷酷的警惕和审视。 她醒了,但她的灵魂,似乎还穿著一层厚厚的盔甲。 杰克走到她身边,蹲了下来。 四目相对。 杰克的眼神平静而锐利。 安娜的眼神同样没有退缩。她看著杰克,就像在看一个完全陌生的、需要被分析和归类的物种。 "wo————sindwir?”(我们在哪?) 她开口了,声音嘶哑乾涩。 是德语。 杰克听不懂,但他能从她的口型和神態中,猜出大概的意思。 他没有回答,只是指了指自己,用最简单的英语说道:“杰克。” 然后,他又指了指旁边站著的玛莎:“玛莎。” 安娜的目光转向玛莎。当她看到玛莎那张虽然疲惫但充满善意的脸时,她那冰冷的眼神,似乎融化了一丝。 她挣扎著,想要坐起来。 “別动。”玛莎立刻上前,用英语和德语混杂著说,“liegenbleiben!staydown!” 安娜的动作停住了。她显然听懂了。 她重新躺了回去,灰色的眼睛在杰克和玛莎之间来回移动,像是在评估眼前的处境。 “kari?”她又吐出了一个词。 这一次,杰克听懂了。 他沉默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是玛莎婶婶打破了沉默。她走到安娜身边,用一种极其温柔的、带著悲悯的语气,缓缓地说了一句德语。 杰克听不懂那句话的意思。 但他看到,安娜那双一直如同冰封湖面般的灰色眼眸里,瞬间涌起了巨大的波澜。 那不是悲伤,也不是痛苦,而是一种混杂著震惊、绝望,最终又归於死寂的空洞。 她的嘴唇颤抖著,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终,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两行清澈的泪水,顺著她苍白的脸颊,无声地滑落,没入鬢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