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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西幻:手握十二符咒,我享受生活 第9章 具装重甲骑士

第9章 具装重甲骑士

    目光掠过山崖,林克將目光看向了岛中湖的对面。
    那里有著一座山。
    山不高,也就四五十米。
    但占地面积很广,足足有十几平方公里,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的山势平坦,是个筑城的好地方。
    但可惜,这座山峰是被丰饶之河的河水日復一日的衝出来的,土质很是坚硬,说是一块石头山也不为过,而且靠近岛中湖的一侧山坡陡度也高,让整座山看上去就跟堵嘆息之墙似的。
    而內湖还是月牙形,的最窄的位置也有上百米。
    想在这样一座山上筑城,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可不是罗曼岛区区一个男爵领能负担的。
    但如果建成的话,凭藉著地利优势,其规格也定会是丝毫不逊色於伯爵领的主城。
    据老罗曼男爵曾说,当初初代哈尔斯国王在征服了此地后,就有心在这里开闢成直属王室的王领,甚至还想过以此为前哨基地,训练一支海军南下,去谋求中大陆的的土地,让哈尔斯成为跨境帝国!
    所以在当时其赐封了很多贵族到这里,然后……这些人就被丰饶之河肘的死去活来。
    原本分封在丰饶之河两岸的数十位贵族领全被淹了,投资的数十万金幣和移民来的数万人口全都打了水漂。
    再加上哈尔斯王国的扩张引起了其他国家的联合反抗,初代国王一代雄主最终兵败,帝国美梦破灭后,也无力建造海军跨过魔兽森林去中大陆了。
    自然而然对罗曼岛的投资也就取消了,要不然被赐封此地的罗曼家很有可能被赐封伯爵。
    以至於歷代罗曼男爵在了解到了这段歷史后都忍不住望山兴嘆。
    如果丰饶之河流量没那么大就好了,如果哈尔斯国王没有败就好了,如果哈尔斯国王还想著建海军就好了……
    就连现在林克也有著这个想法。
    虽然现在他没有那个能力,但不代表他以后没有啊。
    这个世界的男孩子,谁不想著有一座属於自己的大城堡呢?更別提林克前世也算是半个oc人了。
    就在林克在脑海里幻想自己未来的城堡该怎么建,建成什么样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林克和一眾家臣士兵回头望去,只见三骑正在朝著这里奔来。
    其中的两个骑兵没什么好说的,衣著都是常备军的包铁皮革胸甲,头顶链甲帽和一顶钢製圆顶头盔。
    手里还拎著一把长枪,胯下的马也不过是駑马,说是骑兵倒不如说是骑马的步兵。
    但为首的那名骑士可就不一样了,其穿著一整套具装鎧甲,头盔都是只露出一条缝的金属罐头,外面则罩著一身纹有罗曼家族贝壳家徽的罩袍。
    甚至就连马也是披掛著马鎧的战马,这一跑就跟个坦克似的,衝击力比后面的两个骑兵加起来都大,让人毫不怀疑其衝进敌阵后能够大杀四方。
    而这套具装重骑装备造价也是极为昂贵的。
    那防护到牙齿的铁罐头鎧甲可不是铁匠杰克能打造的,得去大城市找高级铁匠订製,光是打造就得花上整整一年的功夫,造价至少在五十枚金幣以上。
    这还不算武器,弓箭,长剑,骑枪等等都得用好料子,这一套精品武器加起来至少也得要三十金幣。
    而那战马也是重量级,普通的马匹还能在市面上买到,但这种精挑细选能够驮著几百斤的钢铁猛男衝锋的战马可是有价无市,妥妥的管控物资。
    想要购买得有贵族凭证,甚至就算是贵族想买到也不容易。
    即便是最基础的战马,市面上开出的价格也在三十金幣以上,要是优秀的,价格还得翻上几番。
    而一名正式的骑士可不仅仅只有一匹战马。
    正式骑士外出征战一般都是三马轮换,可以说要是只是武装一名骑士的话,至少需要两百枚金幣!
    而无论是骑士还是战马在吃喝上也要远超普通士兵,尤其是战马,日常得吃精饲料,时不时还得用鸡蛋和肉糜来补充营养,养一匹战马的花费至少能养的起五名精装士兵!
    就这还不算上骑士的侍从呢。
    但高昂的造价也不是白费的,普通士兵,甚至是同档次骑士自己的武器都破不了这铁罐头的防。
    全副武装的骑士往那里一站,基本可以说金刚不坏。
    要是再骑上战马衝进敌阵,可以说是嘎嘎乱杀。
    而这样的精英骑士,在未受灾前的罗曼家里有著七位!
    七位精英骑士要是联手,就算是罗曼家族那百人的常备军也经不起他们两轮衝锋,就算岛上领民们全都暴动了,罗曼家都有信心能够將其镇压!
    但现在的罗曼岛,只有两位了。
    显然,对方就是现如今罗曼岛剩下的两位骑士之一。
    看著策马赶来的骑士,梅森也不知用什么方法,认出来了对方的身份,对林克解释道:“是利亚斯骑士。”
    林克点了点头,就在眾人的簇拥下坐视对方的到来。
    踏踏踏……
    战马在林克前方不远处停下,马蹄铁发出清脆的踏踏声。
    而那骑士也是立刻翻身下马,同时拿下了自己的头盔,露出来了一张满是络腮鬍的中年硬汉脸。
    利亚斯夹著头盔,对著林克单膝跪地,另外一只手抚胸行礼道:“骑士利亚斯,见过主君!”
    看著眼前熟悉又陌生的骑士,林克微微一笑,意义莫明的说道:“利亚斯骑士,好久不见,我们刚才还在谈论你,猜你什么时候能来呢。”
    听到林克的话,其余一眾家臣脸色都有些怪异。
    大人你这不是睁著眼睛说瞎话嘛,你刚才哪跟我们聊利亚斯了?
    不过眾人也都是人精,並没有站出来拆林克的台。
    而利亚斯则低头说道:“还请主君恕罪,我前不久在庄园附近看到了一只山羊,想到主君回来,便想著將其作为礼物献给大人接风洗尘,一来一去耽误了不少时间。”
    利亚斯的采邑是一座坐落在森林中的猎人庄园,主业是伐木採集,为罗曼镇提供燃料和建筑材料。
    而罗曼岛虽然不大,但刨除已经开发的区域也还有五六十平方公里的森林,里面有些山羊野猪什么的很正常。
    而林克听到利亚斯的话后也是眼前一亮。
    他倒不在乎利亚斯心里到底有没有鬼,现在的他的注意力都被对方的礼物给吸引住了。
    野山羊……也算是羊吧?
    林克径直掠过利亚斯,看向了后方一名骑兵马背上驮著的一只黄毛山羊。
    而这只山羊竟然还没死,只是发出著有气无力的咩咩叫。
    “还活著?”林克惊喜的问道。
    利亚斯没有多想,只是解释道:“死了就不新鲜了,血液会在体內凝固,肉就不好吃了。”
    没死就好办了!
    林克直接抽出腰间的匕首,给了这头山羊一个痛快!
    嗡———
    一瞬间,林克便感觉自己从內到外都发生了一些奇妙的变化。
    羊符咒,觉醒!
    感受著体內的新力量,林克看向利亚斯的目光也是热情了不少。
    笑著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利亚斯骑士你有心了,来,咱们两个把这只羊料理一下,我亲自做一道菜给大家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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